周易折中 · 卷十四
繫辭上傳(下)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
本義 「十翼」皆夫子所作,不應自著「子曰」字,疑皆後人所加也,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此其取類,又以清濁言也。
集說 韓氏伯曰: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
孔氏穎達曰: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以增崇其德,廣大其業。
《朱子語類》云:知識貴乎高明,踐履貴乎著實,知既高明,須放低著實作去。
又云:「知祟」者,德之所以祟;「禮卑」者,業之所以廣,蓋禮才有些不到處,便有所欠闕,業便不廣矣,唯極卑無所欠闕,所以廣。
又云:「禮卑」是卑順之意,卑便廣,地卑便廣,高則狹了,人若只揀取高底作便狹,兩腳踏地作方得。
吳氏澄曰:「崇德」者,立心之易,而所得日進日新也。「廣業」者,行事之簡,而所就日充日富也。德之進而新,由所知之崇,高明如天業之充而富,由所履之卑,平實如地。
張氏振淵曰:「知」,即德之虛明炯於中者。「禮」,即業之矩矱成於外者。天運於萬物之上,而聖心之知,亦獨超於萬象之表,故曰「崇效天」。地包細微,不遺一物,而聖人之禮,亦不忽於纖悉細微之際,故曰「卑法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本義 天地設位而變化行,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成性,本成之性也。存存,謂存而又存,不已之意也。
此第七章集說 《朱子語類》云:識見高於上,所行實於下,中間便生生而不窮,故說《易》行乎其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俞氏琰曰:人之性,渾然天成,蓋無有不善者,更加以涵養功夫,存之又存,則無所往而非道,無所往而非義矣。
林氏希元曰:此承上文「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而言,意謂「天地設位」,則陰陽變化,「而《易》行乎其中矣」,聖人知禮至於效天法地,則本成之性,存存不已,而道義從此出,故曰「道義之門。」蓋道義之得於心者,日新月盛,則德於是乎祟矣,道義之見於事者,日積月累,則業於是乎廣矣,此《易》所以為聖人之崇德廣業,而《易》書所以為至也。
吳氏曰慎曰:道義之出不窮,猶《易》之生生不已也,然未有不存存而能生生者。
案 「門」字不可專以出說,須知兼出入兩意,「知崇」於內,則萬里由此生,是道所從出之門也,「禮卑」於外,則萬行由此成,是義所從入之門也。若以四德配,則知屬冬,禮屬夏,道即仁也,屬春,義屬秋,仁主出而發用,然非一心虛明,萬理畢照,則無以為發用之源,義主入而收斂,然非百行萬善,具足完滿,亦無以為收斂之地矣,此造化動靜互根,顯諸仁藏諸用之妙,其在人則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言聖人體《易》於身也,知窮萬理之原,則乾之始萬物也,禮循萬理之則,則坤之成萬物也,道者義之體,智之所知也,義者道之用,禮之所行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本義 賾,雜亂也。象,卦之象,如說卦所列者。
巢說《朱子語類》云:賾,雜亂也,古無此字,只是「嘖」字,今從臣,亦是口之義,與《左傳》嘖有繁言之嘖同,是口裡說話多雜亂底意思,所以下文說不可惡,先儒多以「賾」為至妙之意,若如此說,何從謂之不可惡,「賾」只是一個雜亂冗鬧底意思。
吳氏澄曰:不以「彖」對爻言,而以「象」對爻言者,文王未系彖辭之先,重卦之名謂之「象」,「象」先於「彖」,言「象」則「彖」在其中。
胡氏炳文曰:擬者象之未成,象者擬之已定,姑以乾坤二卦言之,未畫則擬陰陽之形容,於是為奇偶之畫,畫則象也,已畫又取象天地、首腹、牛馬以至於為金、為玉、為釜、為布之類,皆象也。
鄭氏維嶽曰:擬之在心,象之在畫。
張氏振淵曰:擬諸形容者,擬之陰陽也,在未畫卦之先。「象其物宜」,正畫卦之事,「擬」是擬其所象,「象」是象其所擬,物而曰「宜」,不獨肖其形,兼欲盡其理。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本義 會,謂理之所聚而不可遺處,通,謂理之可行而無所礙處,如庖丁解牛,會則其族,而通則其虛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會」以物之所聚而言,「通」以事之所宜而言。「會」是眾理聚處,雖覺得有許多難易窒礙,必於其中卻得個通底道理,乃可行爾,且如事理間,若不於會處理會,卻只見得一偏,便如何行得通,須是於會處都理會,其間卻自有個通處,這「禮」字又說得闊,凡事物之常理皆是。
又云:會而不通,便窒塞而不可行,通而不會,便不知許多曲直錯雜處。
吳氏澄曰:會通,謂大中至正之理,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聖人見天下不一之動,而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見理精審,則行事允當也,以處事之法為辭,繫於各爻之下,使筮而遇此爻者,如此處事則吉,不如此處事則凶也。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本義 惡,猶厭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雜亂處人易得厭惡,然都是道理中合有底事,自合理會,故「不可惡」。動亦是合有底,上面各自有道理故自「不可亂」。
吳氏澄曰:六十四卦之義,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人所易知,則自不至厭惡其賾矣,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而處決精當,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棼亂其動矣。
潘氏士藻曰:有至一者存,所以「不可惡」,有至常者存,所以「不可亂」。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本義 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而法行之,此下七爻,則其例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擬之而後言」,「擬」是象而言也,「擬」是而言,則言有物矣。
「議之而後動」,「議」是爻而動也,「議」是而動,則動唯厥時矣。
《朱子語類》云:「擬議」只是裁度,自家言動,使合此理,變易以從道之意。
胡氏炳文曰:聖人之於象,擬之而後成,學《易》者如之何不擬之而後言,聖人之於爻,必觀會通以行典禮,學《易》者如之何不議之而後動,前言變化,《易》之變化也,此言成其變化,學《易》者之變化也。
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平?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本義 釋《中孚》,九二爻義。
集說 韓氏伯曰:鶴鳴於陰,氣同則和,出言戶庭,千里或應,出言猶然,況其大 蔡氏淵曰:居其室,即在陰之義。出其言,即鳴之義。千里之外應之,即和之之義。
感應者心也,言者心之聲,行者心之跡,言行乃感應之樞機也。
保氏八曰:「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樞動而戶開,機動而矢發,小則招榮辱,大則動天地,皆此唱而彼和,感應之最捷也。
汪氏砥之曰:居室照在陰看《中孚》者,誠積於中,在陰居室,正當慎獨以修言行而進於誠也。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本義 釋《同人》九五爻義。言君子之道,初若不同,而後實無間,斷金如蘭,言物莫能問,而其言有味也。
集說 韓氏伯曰: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其跡雖異,道同則應。
耿氏南仲曰:「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者,物或間之,而其跡異也,跡雖異而心同,故物不得而終間焉。「其利斷金」,則其間除矣,間除則合,故又曰「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其相好之無斁也。
《朱子語類》云:同心之利,雖金石之堅,亦被他斷決將去,斷是斷作兩段。
俞氏琰曰:出處語默,即「先號咷後笑」之義。「二人同心」,斷金臭蘭,即相遇之義。
錢氏志立曰:斷金,言其心志之堅,物不得間也。如蘭,言其氣味之一,物不能雜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本義 釋《大過》初六爻義。
集說 程氏敬承曰:天下事成於慎而敗於忽,況當《大過》時,時事艱難,慎心不到,便有所失,故有取於慎之至,言寧過於畏慎也。
案 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此句須對卦義看,卦取「棟」為義者,任重者也。茅之視棟,為物薄矣,然棟雖任重而猶有橈之患,故當大事者,每憂其傾墜也。若藉茅於地,則雖重物而不憂於傾墜也。豈非物薄而用可重乎,自古圖大事必以小心為基,故《大過》之時義雖用剛,而以初爻之柔為基者此也。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本義 釋《謙》九三爻義。:「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本義 釋《乾》上九爻義,當屬《文言》,此蓋重出。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既以謙德保位,此明無謙則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龍有悔。」證驕亢不謙也。
王氏宗傳曰:知聖人深予乎《謙》之九三,則知聖人深戒乎《乾》之上九,何也,亢者謙之反也,九三致恭存位,上九則「貴而無位」,九三「萬民服」,上九則「高而無民」,九三「能以功下人」,上九則「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此九三所以謙而有終,上九所以亢而有悔也。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凡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本義 釋《節》初九爻義。
集說 蔡氏淵曰:不言則是非不形,人之招禍,唯言為甚,故言所當節也,密於言語,即「不出戶庭」之義。
吳氏澄曰:此爻辭所象慎動之節,而夫子以發言之辭釋之。程子曰:在人所節,唯言與行,節於言則行可知,言當在先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本義 釋《解》六三爻艾。
此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猶若財之不密,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
胡氏瑗曰:小人居君子之位,不唯盜之所奪,抑亦為盜之侵伐矣。蓋在上之人,不能選賢任能,遂使小人乘時得勢而至於高位,非小人之然也。
陳氏琛曰: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處非其據,而「盜思奪之矣」,且小人在位,則慢上暴下,人所不堪,而「盜思伐之矣」。
趙氏光大曰:強取曰「奪」,執辭曰「伐」。
案 「慢」、「暴」如陳氏說亦通,然以「慢」字對下文慢藏觀之,則當為上褻慢其 總論 谷氏家傑曰:此章重擬議成變化句,前章以存存用《易》,尊德性也,此章以擬議用《易》,道問學也。
案 此上二章中「君子所居而安者」一節之義,得《易》理於心之謂德,成《易》理於事之謂業,聖人猶然,況學者乎,是故不可以至賾而惡也,不可以至動而亂也,擬之於至賾之中,得聖人所謂「擬諸形容」者,則沛然無疑而可以言矣,議之於至動之際,得聖人所謂觀其會通者,則確然不《易》而可以動矣,知禮成性,不待擬議而變化出焉者,聖人之事也,精義利用,擬議以成其變化者,學者之功也,《中孚》以下七爻舉例言之。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本義 此簡本在第十章之首。程子曰:宜在此,今從之,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偶,即所謂河圖者也,其位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就此章而言之,則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二老位於西北,二少位於東南,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也。
集說 郭氏雍曰:天數五,地數五者,此也,《漢志》言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故或謂天一至五為五行生數,地六至地十為五行成數,雖有此五行之說,而於易無所見,故五行之說,出於歷數之學,非《易》之道也。
《朱子語類》云:自「大衍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與祐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至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圖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明。
項氏安世曰:姚大老雲,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班固《律曆志》及衛元嵩《元包運蓍篇》,皆在天數五地數五之上。
吳氏澄曰:案《漢書律曆志》,引此章「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相連,則是班固時此簡猶未錯也。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本義 此簡本在大衍之後,今按宜在此,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二十有五者,五奇之積也。三十者,五偶之積也。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
集說 孔氏穎達曰:言此陽奇陰偶之數,成就其變化,而宣行鬼神之用。
程子曰:數只是氣,變化鬼神亦只是氣,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變化鬼神,皆不越於其間。
龔氏煥曰:「五位相得」之說,當從孔氏,蓋既謂之「五位相得」,則是指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而言,且一二三四之相得不見其用,不若孔之的也。
案 龔氏之意,謂「相得」者,言四方相次,如一三七九,二四六八是也。「有合」昔,言四方相交,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是也,此說極合圖意。蓋「相得」者,是二氣之迭運,四時之順播,所以成變化者此也。「有合」者,是動靜之互根,陰陽之互藏,所以行鬼神者此也,然成變化行鬼神,不直言於相得有合之後,必重敘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蓋非重敘細數,則無以見相得者之自少而多,自微而盛,有合者之多少相間,微盛相錯,而往來積漸之跡,屈伸交互之機,有所未明者矣。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本義 「大衍之數五十」,蓋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則又止用四十有九,蓋皆出於理勢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兩,謂天地也。掛,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三,三才也。揲,間而數之也。奇,所揲四數之餘也。扐,勒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五歲之間,再積日而再成月,故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別起積分,如一掛之後,左右各一揲而一扐,故五者之中,凡有再扐,然後別起一掛也。
集說 韓氏伯曰:王弼曰:演天地之數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
孔氏穎達曰: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五十之內去其一,余有四十九,合同未分。今以四十九分而為二,以象兩儀也。掛一以象三者,就兩儀之間,於天數之中,分掛其一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為數,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者,謂四揲之餘,歸此殘奇於扐而成數,以象天道歸殘聚余分而成閏也。五歲再閏者,凡前閏後閏,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歲之中,故五歲再閏。
張氏浚曰:「歸奇於扐以象閏」,何也?大衍用四十有九,老陽餘數十有三,老陰餘數二十有五,合之為三十有八,少陽餘數二十有一,少陰餘數十有七,合之亦為三十有八,乘以六爻之位,則二百二十有八也,凡術於筭者,率以二百二十八為求閏之法,蓋自然之紀如此。
朱子《蓍卦考誤》曰;五十之內去其一,但用四十九策,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
以四十九策分置左右兩手,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是象兩儀也。掛,猶懸也,於右手之中,取其一策,懸於左手小指之間,所以象人而配天地,是象三才。揲,數之也。謂先 又答郭雍曰:過揲之數,雖先得之,然其數眾而繁,歸奇之數,雖後得之,然其數寡而約,紀數之法,以約御繁,不以眾制寡,故先儒舊說,專以多少決陰陽之老少,而過揲之數,亦冥會焉,初非有異說也。然七八九六所以為陰陽之老少者,其說又本於圖書。定於四象,其歸奇之數,亦因揲而得之耳。大抵河圖洛書者,七八九六之祖也。四象之形體次第者,其父也。歸奇之奇偶方園者,其子也。過揲而以四乘之者,其孫也。
今自歸奇以上,皆棄不錄,而獨以過揲四乘之數為說,恐或未究象數之本原也。
吳氏澄曰:衍毋之一,數之所起,故大衍五十之數,虛其一而不用,所用者四十有九,其數七七,蓋以一一為體,七七為用也。
胡氏炳文曰:曆法再閏之後,又從積分而起,則筮法再扐之後,又必從掛一而起也。
附錄 虞氏翻曰:奇此掛一策,扐所揲之餘,不一則二,不三則四也。取奇以歸扐,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故「歸奇於扐以象閏也」。
張子曰:奇,所掛之一也。劫,左右手四揲之餘也。再扐後掛者,每成一爻而後掛也。謂第二第三揲不掛也。閏嘗不及三歲而再至,故曰五歲再閏,此歸奇必俟於再扐者,象閏之中間再歲也。
郭氏忠孝曰:奇者,所掛之一也。扐者,左右兩揲之餘也。得左右兩揲之餘寘於前,以奇歸之也。歸奇,象閏也。五歲再閏,非以再扐象再閏也,蓋閏之後有再歲,故歸奇之後亦有再扐也。再扐而後復掛,掛而復歸,則五歲再閏之義矣。自唐初以來,以奇為扐,故揲法多誤,至橫渠先生而後奇扐復分。
又曰:扐者數之餘也,如《禮》言祭用數之仂是也,或謂指間為扐者非,《繫辭》言「歸奇於扐」,則奇與扐為二事也。又言「再扐而後掛」,則扐與奇亦二事也,由是知《正義》誤以奇為扐,又誤以左右手揲為再扐,如曰最末之餘,歸之合於扐掛之一處,其說自相抵捂,莫知所從,唯當從橫渠先生之說為正。
又曰:《繫辭》以兩扐一掛為三變而成一爻,是有三歲一閏之象,《正義》以每一揲左右兩手之餘即為再扐,是一變之中,再扐一掛皆具,則一歲一閏之象也。凡揲蓍第一變必掛一者,謂不掛一則無變,所余皆得五也,唯掛一則所余非五則九,故能變,第二第三揲雖不掛,亦有四八之變,蓋不必掛也,故聖人必再扐後掛者以此。
案 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說,以為蓍說,引張子之言為據,朱子與之往復辨論,今附錄於後以備參考,大約孔《疏》、《本義》,則以左右揲余為奇,而即以再扐象再閏,張子郭氏則以先掛一者為奇,而歸之於扐以象閏,其說謂唯初變掛一而後二變不掛,故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本義 凡此策數,生於四象,蓋河圖四面。太陽居一而連九,少陰居二而連八,少陽居三而連七,太陰居四而連六,揲蓍之法,則通計三變之餘,去其初掛之一,凡四為奇,凡八為偶,奇圓圍三,偶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積而數之,則為六七八九,而第三變揲數策數,亦皆符會,蓋餘三奇則九,而其揲亦九,策亦四九三十六,是為居一之太陽。餘二奇一偶則八,而其揲亦八,策亦四八三十二,是為居二之少陰。二偶一奇則七,而其揲亦七,策亦四七二十八,是為居三之少陽。三偶則六,而其揲亦六,策亦四六二十四,是為居四之老陰,是其變化往來進退離合之妙,皆出自然,非人之所能為也,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末極乎盈,故此獨以老陽老陰計乾坤六爻之策數,余可推而知也。期,周一歲也。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舉成數而概言之耳。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乾之少陽。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則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經據老陽之策也。若坤之少陰,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則有一百九十二,此經據坤之老陰,故百四十有四也。
《朱子語類》云:大凡易數皆六十,三十六對二十四,三十二對二十八,皆六十也,十甲十二辰,亦湊到六十也,鐘律五聲十二律,亦積為六十也,以此知天地之數,皆至六十為節。
又答程大昌曰:《大傳》專以六爻乘二老而言,故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其實六爻之為陰陽者,老少錯余,其積而為乾者,未必皆老陽,其積而為坤者,未必皆老陰,其為六子諸卦者,或陽或陰,亦互有老少焉。
胡氏炳文曰:前則掛扐象月之閏,此則過揲之數象歲之周,蓋揲之以四,已合四時之象,故總過揲之數,又合四時成歲之象也。
案 《大傳》不言乾之掛扐若干,坤之掛扐若干,而但言乾之策坤之策,則以策數定七八九六者似是。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本義 二篇,謂上下經。凡陽爻百九十二,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得此數。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集說 陸氏績曰: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掛一以象三,二營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三營也。歸奇於扐以象閏,四營也。
孔氏穎達曰:營,謂經營,謂四度經營蓍策,乃成易之一變也,每一爻有三變,初一揲不五則九,是一變也;第二揲不四則八,是二變也;第三揲亦不四則八,是三變也。
若三者俱多為老陰,謂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為老陽,謂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兩少一多為少陰,謂初與二三之間,或有四有五而有八,或有二四面有一九也,其兩多一少為少陽,謂三揲之間,或有一九一八而有一四,或為二八而有一五也。三變既畢,乃定一爻,六爻則十有八變乃始成卦也。
《朱子語類》云:這處未下得卦字,亦未下得爻字,只下得易字。
八卦而小成。
本義 謂九變而成三畫,得內卦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風日月山澤,於大象略盡,是易道「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本義 謂已成六爻,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以為動靜,則一卦可變而為六十四卦,以定吉凶,凡四千九十六卦也。
案 六十四卦變為四千九十六卦之法,即如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之法,畫上加畫,至於四千九十六卦,則六畫者積十二畫矣。如引寸以為尺,引尺以為丈,故曰「引而伸之」。
聖人設六十四卦,又系以辭,則事類大略已盡,今又就其變之所適而加一卦焉,彼此相觸,或相因以相生,或相反以相成,其變無窮,則義類亦無窮,故曰「觸類而長之」。
如此則足以該事變而周民用,故曰「天下之能事畢。」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本義 道因辭顯,行以數神。酬酢,謂應對。祐神,謂助神化之功。
集說 韓氏伯曰: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猶應對。
張子曰:示人吉凶,其道顯,陰陽不測,其德神,顯故可與酬酢,神故可與祐神。
又曰:顯道者,危使平,易使傾,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動,冥會於萬化之感,而莫知為之者也。受命如響,故可與酬酢。曲盡鬼謀,故可與祐神,顯道神德行,此言蓍龜之德也。
項氏安世曰:天道雖幽,可闡之以示乎人,人事雖顯,可推之以合乎天,明可以酬酢事物之官,幽可以贊出鬼神之命。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而今不可考耳,其可推者,《啟蒙》備言之。
集說 韓氏伯曰:變化之道,不為而自然,故知變化之道者,則知神之所為。
張子曰:唯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為也。
蘇氏軾曰:神之所為不可知,現變化而知之矣,變化之間,神無不在。
董氏銖曰:陽化為陰,陰變為陽者,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龔氏煥曰:此所謂「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即承上文所謂「成變化而行鬼神」為言也,蓋河圖之數體也,故曰「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大衍之數用也,故曰「知變化之遭,其知神之所為」,成變化所以行鬼神,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
變化者神之所為,而神不離於變化,知道者必能知之。
陸氏振奇曰:神妙變化而為言,故知鬼神之行,即在成變化處。
谷氏家傑曰:神之所為,是因圖數之神,以贊衍法之神,見其亦如天地之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指蓍法之變化為神,非總承數法而並贊其神也。
案 此節是承蓍卦而贊之,龔氏谷氏之論為得,蓋菁卦之法,乃所以寫變化之機,而陰陽合一不測之妙,行乎其間也,下文象變辭占,即是變化之道,至精至變以極於至神,即是神之所為。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本義 四者皆變化之道,神之所為者也。
集說 虞氏翻曰:以言者尚其辭,聖人之情見於辭,繫辭焉,以盡言也,動則玩其占,故尚其占者也。
孔氏穎達曰:策是筮之所用,並言卜者,卜雖龜之見兆,亦有陰陽五行變動之狀。
程子曰:言所以述理,以言者尚其辭,謂以言求理者,則存意於辭也;以動者尚其變,動則變也;順變而動,乃合道也;制器作事,當體乎象,卜筮吉凶,當考乎占。
《朱子語類》:問:以「卜筮者尚其占」,卜用龜亦使易占否?曰:不用,則是文勢如此。
胡氏炳文曰:辭以明變象之理,占以斷變象之應,故四者之目,以辭與占始終焉。
蔡氏清曰:尚辭與尚占有別。後章云:「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於此可見尚辭尚占之別矣。
又曰:言動制器卜筮,不必俱以筮易言,「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亦可用易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亦可用易也。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本義 此尚辭尚占之事,言人以蓍問《易》,求其卦爻之辭,而以之發言處事,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響之應聲,以決其來來之吉凶也。以言,與「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義同。命,則將筮而告蓍之語,《冠禮》筮日宰自右贊命是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問焉而以言,以上下文推之,以言卻是命筮之詞,古人亦大段重這命筮之詞。
吳氏澄曰:有為,謂作內事。有行,謂作外事。
蔡氏清曰:行之於身是有為,措之事業是有行。
案 此節是釋「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之意,又起下章所謂「蓍之德」也。蓍以知來,故曰「遂知來物」。至精者,虛明鑑照,如水鏡之無纖翳也。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本義 此尚象之事。變則象之未定者也,參者三數之也,伍者五數之也,既參以變,又伍以變一先一後,更相考覈,以審其多寡之實也。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也。
綜者,總而挈之,一低一昂之謂也,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蓋通三揲兩手之策,以成陰陽老少之畫,究七八九六之數,以定卦爻動靜之象也。參伍錯綜皆古語,而參伍尤難曉,按《荀子》云:窺敵制變,欲伍以參。韓非曰: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參。《史記》曰:必參而伍之。
又曰:參伍不失。《漢書》曰:參伍其賈,以類相准,此足以相發明矣。
集說 虞氏翻曰:觀變陰陽始立卦,故「成天地之文」,「物相雜故曰文也」。數,六畫之數,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故定天下吉凶之象也。
《朱子語類》云:紀數之法以三數之,則遇五而齊,以五數之,則遇三而會,所謂「參伍以變」者,前後多寡,更相反覆,以不齊而要其齊。
又云:參伍所以通之,其治之也簡而疏,錯綜所以極之,其治之也繁而密。
案 此節是釋「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之意,又起下章所謂「卦之德六爻之義」也,卦爻以藏往,故曰「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成文,謂八卦也,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具,而天地之文成矣。定象,謂六爻也,內外上下貴賤之位立,而天下之象定矣,參伍錯綜,亦是互文,總以見卦爻陰陽互相參錯爾,至變者,變動周流,如雲物之無定質也。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程子曰:老子曰「無為」,又曰「無為而無不為」。聖人作《易》未嘗言無為,唯曰無思也,無為也,此戒夫作為也。然下即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動靜之理,未嘗為一偏之說矣。
胡氏居仁曰:天下之理。雖萬殊而實一本,皆具於心,故感而遂通,若原不曾具得此理,如何通得。
林氏希元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是上文「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受命如響,遂知來物」之意,蓋即上文而再謄說以歸於至神也。
張氏振淵曰:十數「遂」字,已含有「神」字意,非精變之外別有神。
案 此節是總蓍卦爻之德而贊之。「遂通天下之故」,即上文「遂知來物」,「遂成天地之文」。而此謂之至神者,以其皆感通於寂然不動之中,其知來物非出於思,其成文定象非出於為也,神不在精變之外,其即精變之自然而然者與。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本義 研,猶審也。幾,微也。所以極深者,至精也,所以研幾者,至變也。
集說 韓氏伯曰:極未形之理則曰「深」,適動微之會則曰「幾」。
孔氏穎達曰:言《易》道弘大,故聖人用之,所以窮極幽深而研覆幾微也,「無有遠近幽深」,是「極深」也。「參伍以變,錯綜其數」,是「研幾」也。
俞氏琰曰:深,蘊奧而難見也。幾,細微而未著也。極深,謂以易之至梢,窮天下之至精。研幾,謂以易之至變,察天下之至變。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本義 所以通志而成務者,神之所為也。
集說 虞氏翻曰:深謂「幽贊神明」。「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故通天下之志」,謂蓍也。務,事也。謂《易》研幾,故成天下之務,謂卦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不行而至」者也。
孔氏穎達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者,聖人用易道以極深,故聖人德深也,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受命如響,遂知來物」。「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者,聖人用易道以研幾,故能知事之幾微,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是也。
張子曰:一故神,譬之人身四體皆一物,故能觸之而無不覺,不待心使至此而後覺 張氏浚曰:「精之能燭,來物遂知,天下之志,於此而可通,變之所該,萬象以定,天下之務,於此而可成。
《朱子語類》云:通天下之志,猶言開物,開通其閉塞也,故其下對「成務」。
又《易精變神說》曰:變化之道,莫非神之所為也,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矣。《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所謂變化之道也。觀變玩占,可以見其精之至矣;玩辭觀象,可以見其變之至矣,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則亦何以為精為變而成變化之道哉,此變化之所以為神之所為也。
案 《本義》以至精為尚辭尚占之事,至變為尚象尚變之事,而《易說》以至精為變占,至變為象辭,蓋本第二章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而來,此與下章「蓍之德」,「卦之德」既相應,而第二章「觀」、「玩」之義,亦因以明,當從此說。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本義 此第十章,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
集說 蔡氏清曰:上章「四營而成易」,至「顯道神德行」,則辭變象占四者俱有,但末及枚舉而明言之耳,故此章詳之。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本義 開物成務,謂使人卜筮,以知吉凶而成事業。冒天下之道,謂卦爻既設,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
集說 《朱子語類》云:古時民淳俗朴,風氣未開,於天下事全未知識,故聖人立龜與之卜,作《易》與之筮,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天下之事,故曰「開物成務」,物是人物,務是事務,冒是罩得天下許多道理在里。
又云:讀《繫辭》者,須要就卦中一一見得許多道理,然後可讀繫辭也。蓋《易》之為書,大抵皆是因卜筮以教,逐爻開示吉凶,將天下許多道理,包藏在其中,故「冒天下之道」。
龔氏煥曰:通志以「開物」言,定業以「成務」言,斷疑以「冒天下之道」言,唯其能「冒天下之道」,所以能「斷天下之疑」,苟其道有不備,又何足以斷天下之疑也哉。
案 此「通志」,即是上章「通志」,定業斷疑,則是上章「成務」,言通志成務,則斷疑在其中矣,又多此一句者,以起下文蓍卦爻二事。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本義 圓神,謂變化無方。方知,謂享有定理。易以貢,謂變易以告人。聖人體具 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凶也,神武不殺,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
集說 虞氏翻曰:吉凶與民同患,謂作《易》者其有憂患也。
韓氏伯曰:「圓」者運而不窮,「方」者止而有分,唯變所適,無數不周,故曰「圓」。
卦列爻分,各有其體,故曰「方」。
又曰:表吉凶之象,以同民所憂患之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也。
孔氏穎達曰:易道深遠,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用此易道,不用刑殺而威服之也。
崔氏憬曰:蓍之數,七七四十九,象陽園,其為用變通不定,因之以知來物,是「蓍之德園而神」也。卦之數八八六十四,象陰方,其為用也爻位有分,因之以藏往知事,是「卦之德方以知」也。
張子曰:圓神故能通天下之志,方知故能定天下之業,易貢故能斷天下之疑。
程子曰:安有識得《易》後,不知「退藏於密」,密是用之源,聖人之妙處。
龔氏原曰:圓者其體動而不窮,神者其用虛而善應,卦者象也,象則示之以定體,爻者變也,變則其義不可為典要,以此「洗心」者,所以「無思」也,以此「退藏於密」者,所以「無為」也,以此「吉凶與民同患」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王氏宗傳曰:聖人以此蓍卦六爻,洗去夫心之累,則是心也,廓然而大公,用能退藏於密,而不窮之用,默存於我焉,此即《易》之所謂寂然不動也,無妙用之源,默存於聖人之心,則發而為用也,酬酢萬物而不窮,樂以天下,憂以天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此即「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朱子語類》雲;此言聖人所以作《易》之本也,蓍動卦靜,而爻之變易無窮,未畫之前,此理已具於聖人之心矣,然物主未感,則寂然個動,而無聯兆之可名,及其出而應物,則憂以天下,而圓神方知者,各見於功用之實。「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言其體用之妙也,「洗心」、「退藏」言體,知來藏往言用,然亦只言體用具矣,而未及使出來處,到下文是「興神物以前民用」,方發揮許多道理以盡,見於用也。
項氏安世曰:蓍用七,其德圓,卦用八,其德方,爻用九六,其義易貢。
胡氏居仁曰:「退藏於密」,只是其心湛然無事,而眾理具在也。
何氏楷曰;德統而義析,故爻以義言。
又曰:吉凶之幾,兆端已發,將至而未至者曰來,吉凶之理,見在於此,一定而可知者曰往。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本義 神物,謂蓍龜。湛然純一之謂齊,肅然警惕之謂戒,明天道,故知神物之可興,察民故,故知其用之不可不有以開其先,是以作為卜筮以教人,而於此焉齋戒以考其占,使其心神明不測,如鬼神之能知來也。
《朱子語類》云:此言作《易》之事也,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言用《易》之事也,齋戒敬也,聖人無一時一事而不敬,此特因卜筮而尤見其精誠之至,如孔子所慎齋戰疾之意也。
又雲「聖人既具此理,又將此理就蓍龜上發明出來,使民亦得前知而用之也。德,即聖人之德,聖人自有此理,又用蓍龜之理以神明之。
邱氏富國曰:心即神明之舍,人能洗之而無一點之累,則此心靜與神明一,於揲蓍求卦之時,能以齋戒存之,則此心動與神明通,心在則神在矣。
案 「以此洗心」者,聖人體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居而觀象玩辭,亦必如聖人之洗心,然後可以得其理,以此齋戒者,聖人用《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動而觀變玩占,亦必如聖人之齋戒,然後可以見其幾,言聖人,以為君子之楷則也。
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
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戒用之謂之神。
本義 闔辟,動靜之機也。先言坤者,由靜而動也。乾坤變通者,化育之功也。見象形器者,生物之序也。法者,聖人修道之所為。而神者,百姓自然之日用也。
集說 荀氏爽曰:見乃謂之象,謂日月星辰,光見在天而成象也,「形乃謂之器」,萬物生長,在地成形,可以為器用者也。觀象於天,觀形於地,制而用之,可以為法。
虞氏翻曰:闔,閉翕也,坤象夜,故以閉戶也。辟,開也,乾象晝,故以開戶也。
陽變闔陰,陰變辟陽,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也。
陸氏績曰:聖人制器以周民用,用之不遺,故曰「利用出入」也,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故「謂之神」也。
朱氏震曰:知闔辟變通者,「明於天之道」,知「利用出人民咸用之」者,「察於民之故。」《朱子語類》云:闔辟乾坤,理與事皆如此,書亦如此,這個只說理底意思多。
問:闔戶謂之坤一段,只是這一個物,以其闔謂之坤,以其辟謂之乾,以其闔辟謂之變,以其不窮謂之通,以其發見而未成形謂之象,以其成形則謂之器,聖人修明以立教則謂之法,百姓日用則謂之神。曰:是如此,又曰:利用出入者,便是人生日用,都離他不得。
案 此節是說天道民故如此,「易有太極」一節,是說聖人作《易》以模寫之。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本義 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易者,陰陽之變。太極者,其理也,兩儀者,始為一畫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太少。八卦者,次為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此數言者實聖人作易自然之次第,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畫卦揲蓍,其序皆然,詳見序例《啟蒙》。
《朱子語類》云:太極十全是具一個善,若三百八十四爻中,有善有惡,皆陰陽變化後方有。
又雲,若說其生則俱生,太極依舊在陰陽里,但言其次序,須有這實理,方始有陰陽也,自一見在事物而觀之,則陰陽函太極,推其本,則太極生陰陽。
又云:「易有太極」,便是下面兩儀四象八卦,自三百八十四爻總為六十四,自六十四總為八卦,自八卦總為四象,自四象總為兩儀,自兩儀總為太極,以物論之,易之太極,如木之有根,浮圖之有頂,但木之根,浮圖之頂,是有形之極,太極卻不是一物,無方所頓放,是無形之極,故周子曰:無極而太極,是它說得有功處,然太極之所以為太極,卻不離乎兩儀四象八卦,如一陰一陽之謂道,指一陰一陽為道則不可,然道不離乎陰陽也。
陳氏淳曰:太極只是渾淪極至之理,非可以形氣言。《傳》曰:「易有太極」。「易」只是陰陽變化,其所以為陰陽變化之理,則「太極」也。又曰:三極之道,三極雲者,只是三才極至之理,其謂之三極者,以見三才之中,各具一太極,而太極之妙,無不流行於三才之中也,外此百家諸子,都說屬氣形去,如《漢志》謂太極函三為一,乃是指天地人,氣形已具而渾淪未判,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正指此也。莊子謂「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亦是指此渾淪未判者。而道又別懸空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分為二矣,不知道即是太極,道是以理之通行者而言,太極是以理之極至者而言,唯理之極至,所以古今人物通行,唯古今人物通行,所以為理之極至,更無二理也。
胡氏居仁曰:太極,理也。道理最大,無以復加,故曰「太極」,凡事到理上,便是極了,再改移不得,「太」是尊大之義,「極」是至當無以加也。
鄭氏維嶽曰:《繫辭傳》中,乾坤多指奇偶二畫言,三畫六畫,皆此二畫之所生,而坤又乾之所生,乾者一而已,一者太極也。
徐氏在漢曰:同一乾坤也,以其一神則謂之太極,以其兩化則謂之兩儀,奇參偶中,乾體而有坎象,偶參奇中,坤體而有離象,故謂之四象,乾體而有坎象,則震艮之形成矣,坤體而有離象,則巽兌之形成矣,故謂之八卦。
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本義 有吉有凶。是生大業。
集說 俞氏琰曰:八卦具而定吉凶,則足「以斷天下之疑」矣,吉凶定而生大業,則有「以成天下之務」矣。
案 聖人作《易》,准天之道,故陰陽互變而定為八卦之象形,效民之故,故制為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本義 富貴,謂有天下履帝位,「立」下疑有闕文。亹亹,猶勉勉也,疑則怠,決故勉。
集說 侯氏行果曰;亹,勉也。夫幽隱深遠之情,吉凶未兆之事物,皆勉勉然願知之,然不能也,及蓍成卦,龜成兆也,雖神道之幽密,未來之吉凶,坐可觀也,是蓍龜成天下之勉勉也。
《朱於語類》:問:「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曰:人到疑而不能決處,便放倒了,不肯向前動有疑阻,既知其吉凶,自然勉勉住不得,則其所以亹亹者,卜筮成之也。
俞氏琰曰:頤,謂雜亂。探者抽而出之也。隱謂隱僻。索者,尋而得之也。深,謂不可測。鉤者,曲而取之也。遠謂難至。致者,推而極之也。
趙氏玉泉曰:八卦定吉凶而生大業,蓍龜定吉凶而成亹亹,可見卦畫者蓍龜之體,蓍龜者卦畫之用。
吳氏曰慎曰:上文「易有太極」四句,言作《易》之序,定吉凶生大業,言《易》之用,此節贊蓍龜之大用而先之以五者,又與闔戶八句相應。
案 此節是合上文造化易書而通贊之,天地即乾坤,四時即變通,日月即見象,不言形器者,下文有「立成器」之文,蓋在天者,示人以象而已,在地者,則民生器用之資,故上文「制而用之」,亦偏承形器而言也,此「備物致用立成器」之聖人,非富貴則不能,故中間又著此一句,明前文「制而用之」者,是治世之聖人也,至畫卦生蓍,乃是作《易》之聖人,總而敘之,則見作《易》之功,與造物者同符,與治世者相配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本義 此四者,聖人作《易》之所由也,河圖洛書,詳見《啟蒙》。
集說 孔氏穎達曰:河出圖,洛出書,如鄭康成之義,則《春秋緯》雲,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輔嗣之義,未知何從。
劉氏子翬曰:河圖昧乎太極,則八卦分而無統,洛書昧乎皇極,則九疇滯而不通。
朱氏震曰:天生神物,謂蓍龜也。天地變化,四時也。天垂象,見吉凶,日月也。
河圖洛書,象數也。則者彼有物而此則之也。
郭氏雍曰:河出圖而後畫八卦,洛出書而定九疇,故河圖非卦也;包犧畫而為卦,洛書非字也,大禹書而為字,亦猶箕子因九疇而陳《洪範》,文王因八卦而演《周易》, 胡氏炳文曰:四者言聖人作《易》之由,而《易》之所以作,由於卜筮,故以天生神物始焉。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本義 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
此第十一章,專言卜筮。
集說 游氏讓溪曰: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變化之道,即上文「以通天下之志」者也。「繫辭焉以盡其言」,故曰「告」』即上文以「定天下之業」者也。定之以吉凶,則趨避之機決矣,故曰「斷」,即上文「以斷天下之疑」者也,此結上數節之意。
案 此上三章,申「君子居則觀其象」一節之義,首之以河圖,次之以蓍策,遡《易》之所因起,是象變之本,辭占之源也。中間遂備列四者,為聖人之道,其又以辭為之先者,明學易從辭入也。辭生於變,變出於象,象歸於占,故其序如此。辭變象占四者,以其包含來物,故謂之至精。以其錯綜萬象,故謂之至變。以其無思無為而感通萬故,故謂之至神。其所以為聖為之道者,以其皆出於聖人之心也,蓍德圓神,至精也,即聖心之所以知來。卦德方知,爻義易貢,至變也,即聖心之所以藏往。蓍卦之寂然感通,至神也,即聖心之所以「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也。以此洗心,則為聖人之德,以此立教,斯為聖人之道,故其易之所以作也,明於天道,則變化象形之類是也。察於民故,則製法利用之類是也。因而寫之於《易》,其兩儀四象八卦之交錯,則變化象形具矣。吉凶定,事業起,則製法利用寓矣,於是託之蓍龜以前民用,蓋與天地四時日月,及崇高有位備物成器之聖人,其道上下同流,而未之有異也,言易之道,於此盡矣,故復總言以結之。「天生神物」,結大衍之數也,天地變化垂象,結闔辟變通見象形器之類也。「河出圖,洛出書」,結河圖數也,《易》以蓍策而興,以仰觀俯察而作,而其發獨智者,則莫大於龍馬之祥,故其序又如此,四象兼象變,繫辭辭也,定吉凶占也,復說四者以起《大有》上爻之意,而終「自天祐之占無不利」之指也。
《易》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本義 釋《大有》上九爻義,然在此無所屬,或恐是錯簡,宜在第八章之末。
集說 侯氏行果曰:此引《大有》上九辭以證之也,《大有》上九履信思順,「自天祐之」,古人能依四象所示,繫辭所告,則天及人皆共祐之,吉無不利者也。
朱氏震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六五履信而思乎順,又自下以尚賢,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言此明獲天人之理,然後「吉無不利」,聖人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合天人者也。
何氏楷曰:取《大有》上九爻辭以結上文,居則觀象而玩辭,動則觀變而玩占。則孜孜尚賢之意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與第二章「自天祐之」語遙應,非錯簡也。
案 何氏說是,然即是申釋第二章結語之意,非遙應也。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本義 言之所傳者淺,象之所示者深,觀奇偶二畫,包含變化,無有窮盡,則可見矣,變通鼓舞以事而言,兩「子曰」字宜衍其一,蓋「子曰」字皆後人所加,故有此誤,如近世《通書》,乃周子所自作,亦為後人每章加以「周子曰」字,其設問答處,正如此也。
集說 崔氏憬曰:言伏羲仰觀俯察,而立八卦之象以盡其意,設卦,謂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情偽盡在其中矣,作卦爻之辭以系伏羲立卦之象,象既盡意,故辭亦盡言也。
蘇氏軾曰:辭約而義廣,故能盡其言。
《朱子語類》云:立象盡意,是觀奇偶兩畫,包含變化,無有窮盡,設卦以盡情偽,謂有一奇一偶,設之於卦,自是盡得天下情偽,繫辭焉便斷其吉凶,「變而通之以盡利」,此言占得此卦,陰陽老少交變,因其變便有通之之理,「鼓之舞之以盡神」,既占則無所疑,自然行得順便,如言「顯道神德行」,「成天下之亹亹」,皆是「鼓之」「舞之」意。
又云:歐公說《繫辭》不是孔子作,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者非,蓋他不曾看立象以盡意一句,唯其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之,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上會得者深。
問「鼓之舞之以盡神」,又言「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鼓」、「舞」恐只是振揚發明底意思否?曰:然,蓋提撕警覺,使人各為其所當為也。
吳氏澄曰:立象,謂羲皇之卦畫,所以示者也。盡意,謂雖無言,而與民同患之意,悉具於其中。設卦,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盡情偽,謂六十四名,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
辭,謂文王周公之彖爻,所以告者也。羲皇之卦畫,足以盡意矣,文王又因卦之象,設卦之名以盡情偽,然卦雖有名,而未有辭也,又系彖辭爻辭,則足以盡其言矣,設卦一句,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蓋竟盡意之緒,啟盡言之端也。
梁氏寅曰:意非言可盡,則立象以盡意矣,言非書可盡,而又謂繫辭盡其言何也?曰:言止於是而已矣,而意之無窮,聖人故貴於象也,故特首之曰「立象以盡意。」錢氏志立曰:聖人之意,不能以言盡,而盡於立象,此聖人以象為言也,因而繫辭,凡聖人所欲言者,又未嘗不盡於此。
又案 象足以盡意,故因象繫辭,足以盡言,但添一「焉」字而意自明,聖筆之妙也。
乾坤其易之緼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本義 組,所包蓄者,猶衣之著也,《易》之所有,陰陽而已。凡陽皆乾,凡陰皆坤,畫卦定位,則二者成列,而《易》之體立矣,乾坤毀,謂卦畫不立,乾坤息,謂變化不行。
集說 胡氏瑗曰:此言大易之道,本始於天地,天地設立,陰陽之端,萬物之理,萬事之情,以至寒暑往來,日月運行,皆由乾坤之所生,故乾坤成而易道變化建立乎其中矣。若乾坤毀棄,則無以見易之用,易既毀,則無以見乾坤之用,如是,「乾坤或幾乎息矣」。
張子曰:乾坤,天地也,易,造化也。
蘇氏軾曰:乾坤之於《易》,猶日之於歲也,除日而求歲,豈可得哉,故乾坤毀則易不可見矣,易不可見則乾為獨陽,坤為獨陰,生生之功息矣。
葉氏良佩曰:乾位乎上,坤位乎下,乾坤成列,而易已立乎其中矣,四德之循環,萬物之出入,易與天地相為無窮,必乾坤毀則無以見耳,若「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案 此節及「形而上者」一節,皆是就造化人事說,以見聖人立象設卦之所從來,未是說卦畫蓍變,夫象以下,方是說聖人立象設卦繫辭之事。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本義 卦爻陰陽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因其自然之化而裁製之,變之義也,「變」、「通」二字,上章以天言,此章以人言。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陰陽之化,自然相裁,聖人亦法此而裁節也。
程子曰:「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也。
又曰:《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唯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
張氏浚曰:道形而上,神則妙之,器形而下,體則著之,道之與器,本不相離,散而在天地萬物之間者,其理莫不皆然。
《朱子語類》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個道理,器是形跡,事事物物亦皆有個形跡,有道須有器,有器須有道,物必有則。
問:形而上下如何以形言?曰:此言最的當,設若以有形無形言之,便是物與理相間斷了,所以謂截得分明者,只是上下之間,分別得一個界止分明,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別而不相離也。
問:只是這一個道理,但即形器之本體而離乎形器則謂之道,就形器而言則謂之器,聖人因其自然,「化而裁之則謂之變,推而行之則謂之通,舉而措之則謂之事業。」裁也,行也,措也,都只是裁行措這個道。曰:是。
方氏應祥曰:此節正好體認立象盡意處,乾坤象也,而曰「《易》之緼」,曰「《易》立乎其中」,則意盡矣,正以象之所在即道也,「是故」字,承上乾坤來,形而上形而下,所以俱言形者,見得本此一物,若舍此一字,專言上者下者,便分兩截矣。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本義 重出以起下文。
集說 陸氏績曰:此明說立象盡意設卦盡情偽之意也。
孔氏穎達曰:下文「極天下之賾存乎卦,鼓天下之動存乎辭」,為此故史引其文也。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
本義 卦即象也,辭即爻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謂卦體之中,備陰陽變易之形容,「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是說出這天下之動,如「鼓之」「舞之」相似。
俞氏琰曰:賾以象著,卦有象,則窮天下之至雜至亂,無有遺者,故曰極,動以辭決,使天下樂於趨事赴功者,手舞足蹈而不能自己,故曰鼓。
案 極天下之賾,結「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兩句,鼓天下之動,結「繫辭焉以盡其言」一句。
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本義 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
集說 程子曰:《易》因爻象論變化,因變化論神,因神論人,四人論德行、大體通論《易》道,而終於「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程氏敬承曰:上系末章歸重德行,下系末章亦首揭出德行,此之德行,即所謂乾坤易簡者乎。
張氏振淵曰:謂之變,謂之通,變通,因化裁推行而有也,「存乎變」,「存乎通」,化裁推行,因變通而施也。
案 「化而裁之推而行之」,結「變而通之以盡利」一句,「神而明之」以下,結「鼓之舞之以盡神」一句,上文化裁推行,是泛說天地間道理,故曰「謂之變」「謂之通」。
此化裁推行,是說《易》書中所具,故曰「存乎變」「存乎通」,言就《易》道之變處,見得聖人化裁之妙,就《易》道之通處,見得聖人推行之善也,「神而明」之「神」字,即根鼓舞盡神來,辭之鼓舞乎人者,固足以盡神,然必以人心之神,契合乎《易》之神,然後鼓舞而不自知,此所謂神而明之也,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是其所以能神明處。
總論 胡氏炳文曰:上系凡十二章,末乃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蓋欲學者自得於書言之外也,自立象盡意至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反覆《易》之書言可謂盡矣,末乃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然則《易》果書言之所能盡哉,得於心為德,履於身為行,《易》之存乎人者,蓋有存乎心身,而不徒存乎書言者矣。
案 此章蓋總上十一章之意而通論之,「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意」,謂伏羲也。
「書不盡言」,故因象而「繫辭焉以盡其言」,謂文周也。象之足以盡意者,言之指陳有限,而象之該括無窮也。因象繫辭之足以盡言者,象為虛傲之象,而該括無窮,則辭亦為假託之辭,而包涵無盡也。變通盡利者,象所自具之理,而所以定吉凶。鼓舞盡神者,辭所發揮之妙,而所以成亹亹也,其言乾坤者,推象之所自來也。有天地故有變化,滯於形以觀之,亦器焉而已;超乎形以觀之,則道之宗也。因天地之變化而裁之,則人事所由變也;因其可通之理而推行之,則人事所由通也。自古聖人所以定天下之業者,此而已矣,是以作《易》之聖,觀乾坤之器而立象,推其變通之用而設辭,使天下後世,欲裁化而推行者,於是乎在,其動可謂盛矣。雖然,象足以盡意,而有畫前之《易》,故貴乎默而成之也,辭足以盡言,而有言外之意,故貴乎不言而信也,此則所謂神而明之。蓋學之不以觀玩之文,而明之不以口耳之粗者也,德行,謂有得於易簡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