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折中 · 卷十三

李光地 《周易折中》
繫辭上傳(上)本義 「繫辭」,本謂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即今經文,此篇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以其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故無經可附,而自分上下雲。 集說 孔氏穎達曰:夫子本作「十翼」,申說上下二篇經文,《繫辭》條貫義理,別自為卷,總曰《繫辭》,分為上下二篇。 《朱子語類》云: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甚為精密,是《易》之括例。 又雲,《繫辭》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 胡氏一桂曰:其有稱「大傳」者,因太史公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為《《易》大傳》,蓋太史公受《易》楊何,何之屬自著《《易》傳》行世,故稱孔子者曰《大傳》以別之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本義 「天地」者,陰陽形氣之實體,「乾坤」者,《易》中純陰純陽之卦名也;「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貴賤」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剛柔」者,《易》中卦爻陰陽之稱也;「方」,謂事情所向,言事物善惡,各以「類」分,而「吉凶」者,《易》中卦爻占決之辭也;「象」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山川動植之屑,「變化」者,《易》中蓍策卦爻,陰變為陽,陽化為陰者也。此言聖人作《易》,因陰陽之實體,為卦爻之法象,莊周所謂《易》以道陰陽,此之謂也。 集說 韓氏伯曰: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凶,故「吉凶生矣」,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縣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 蘇氏軾曰:天地一物也,陰陽一氣也,或為象,或為形,所在之不同,故在雲者,明其一也。象者,形之精華發於上者也,形者,象之體質留於下者也。人見其上下,直以為兩矣,豈知其未嘗不一耶。由是觀之,世之所謂變化者,未嘗不出於一,而兩於所在也,自兩以往,有不可勝計者矣,故「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之始也。 《朱子語類》:問:第一章第一節,蓋言聖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曰:論其初,則聖人是因天理之自然而著之於書,此是後來人說話,又是見天地之實體,而知《易》之書如此。 蔡氏清曰:此一節,是夫子從有《易》之後,而追論夫未有《易》之前,以見畫前之有《易》也,夫《易》有乾坤,有剛柔,有吉凶,有變化,然此等名物,要皆非聖人鑿空所為,不過皆據六合中所自有者而模寫出耳。 又曰:「定」者,有尊卑各安其分之意,「位」者,有卑高以序而列之意,「斷」者,有判然不相混淆之意。 又曰:以天地言之,天尊地卑,其卑高固昭然不《易》也。以萬物言之,如山川陵谷之類,其卑高亦昭然可睹也。 案 此節,是說作《易》源頭。總涵乾坤六子在內,蓋「天尊地卑」,是「天地定位」也,「卑高以陳」,則兼山澤等皆是。天動地靜,山靜水動,固有常矣。然雖至於有精氣而無形質之物,其聚散作息亦有時,其流止晦明亦有度,則又兼雷風水火等皆是。 「類聚」「群分」,總上通言之。在「天」有「方」焉,春秋冬夏,應乎南北東西者是也。 其生殺之氣,則以「類聚」,在地有物焉,高下燥濕,別為浮沈升降者是也,其清濁之品,則以「群分」。以上皆言造化之體,至於「天」之「象」,「地」之「形」,其陰陽互根,則交《易》者也,其陰陽迭運則變《易》者也,此三句,又因體及用,以起下文之意。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 本義 此言《易》卦之變化也:六十四卦之初,剛柔兩畫而已,兩相摩而為四,四相摩而為八,八相盪而為六十四。 集說 韓氏伯曰:相切摩,言陰陽之交感,相推盪,言運化之推移。 《朱子語類》云:「摩」是那兩個物事相摩戛,「盪」則是圜轉推盪將出來,「摩」是八卦以前事,「盪」是八卦以後為六十四卦底事,盪是有那八卦了,團旋推盪那六十四卦出來。 吳氏澄曰: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八卦,八卦既成,則又各以八悔卦盪於一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 案 此節雖切畫卦言之,然是大地間自有此理。蓋「相摩」者,以一交一,如天與地交,水與火交,山與澤交,雷與風交是也。「相盪」者,以一交八,如天與地交矣,而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地與天交矣,而亦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之類是也,唯天地之理如此,故聖人畫卦以體象之。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本義 此變化之成象者。 張氏浚曰:「鼓以雷霆」而有氣者作,「潤以風雨」而有形者生。 邱氏富國曰:前以「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言,是對待之陰陽,交《易》之體也。此以「摩」「盪」「鼓」「潤」「運行」言,是流行之陰陽,變《易》之用也。至下文則言乾坤之德行,而繼以人體乾坤者終之。 吳氏澄曰:章首但言「乾坤」,蓋舉父母以包六子,此先言六子,而後總之以乾坤也。震為雷,離為也,霆即電也。《春秋穀梁傳》曰:震者何?雷也,電者何?霆也。 巽為風,坎為雨,羲皇卦圖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而雨,故通言「潤」。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邵子曰:日為暑,月為寒。《書》曰,日月之行,有冬有夏。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本義 此變化之「成形」者,此兩節,又明《易》之見於實體者,與上文相發明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天地父母,分明是一理,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則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裡便徹上徹下,即是一個氣都透了。 又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通人物言之,在動物如牝牡之類,在植物亦有男女,如麻有牡麻,及竹有雌雄之類,皆離陰陽剛柔不得。 吳氏澄曰:乾成男者,父道也,坤成女者,母道也,左起震,歷離歷兌而終於乾,右起巽,歷坎歷艮以終於坤,故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句,總之於後也。 何氏楷曰:自「天尊地卑」至「變化見矣」,是因乾坤而推極於變化,自「剛柔相摩」至「坤道成女」,是又因變化而溯源於乾坤。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本義 「知」,猶主也,乾主始物,而坤作成之,承上文男女而言乾坤之理。蓋凡物之屬乎陰陽者,莫不如此。大抵陽先陰後,陽施陰受,陽之輕清未形,而陰之重濁有跡也。 集說 胡氏瑗曰:乾言「知」、坤言「作」者,蓋乾之生物,起於無形,未有營作。 坤能承於天氣,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乾言「知」而坤言「作」也。 《朱子語類》云:「知」訓「管」字,不當解作「知見」之「知」,大始未有形,知之而已,「成物」乃流行之時,故有為。 柴氏中行曰:一氣之動,則自有知覺,而生意所始,乾實為之。一氣既感,則妙合而凝,其形乃著,有作成之意,坤實為之。 吳氏澄曰:上言「八卦」而總之以「乾坤」,此又接「成男」「成女」二句,而專言 案 自「鼓之以雷霆」至此二句,當總為一段,六子分生成之職,乾坤專生成之功也,下文則就功化而推原於易簡,自為一段。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本義 乾健而動,即其所知,便能始物而無所難。故為以易而知「大始」,坤順而靜,凡其所能,皆從乎陽而不自作,故為以簡而能「成物」。 集說 虞氏翻曰:乾「縣象著明」,坤陰陽動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韓氏伯曰: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 楊氏萬里曰:此贊乾坤之功,雖至溥而無際,而乾坤之德,實至要而不繁也。 《朱子語類》:問:如何是「易簡」。曰:它行健所以「易」,「易」是知阻難之謂。 人有私意便難。「簡」只是順從而已,若外更生出一分,如何得「簡」,今人都是私意,所以不能簡易」。 問「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若以學者分上言之,則廓然大公者,「易」也;物來順應者,「簡」也。不知是否?曰:然。乾之「易」,知之事也,坤之「簡」,行之事也。 吳氏澄曰:「易簡」者,以乾坤之理言。始物者,乾之所知,然乾之性健,其知也,宰物而不勞心,故易而不難。「成物」者,坤之所作,然坤之性順,其作也,從陽而不造事,故簡而不繁,此乾坤皆指天地,而易之乾坤二卦象之者也。 張氏振淵曰:「乾知大始」,似乎甚難矣!「坤作成物」,似乎甚煩矣。乃乾坤則以「易知」以「簡能」耳,所謂天地無心而成化也。 吳氏曰慎曰:乾健體而動用,故易;坤順體而靜用,故簡。動靜以陰陽之分言,然「乾知大始」而事付於坤,則始動而終靜,坤從乎陽而作「成物」,則始靜而終動。又乾知坤能,皆用之動也,乾易坤簡,皆體之靜也。又四德坤承乎乾,元亨皆動,利貞皆靜,不可專以動屬乾,以靜屬坤也。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本義 人之所為,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則一於內,故「可久」,有功則兼於外,故「可大」。「德」,謂得於己者。「業」,謂成於事者。上占乾坤之德不同,此言人法乾坤之道至此,則可以為賢矣。 集說 范氏長生曰:以其「易知」,故物親而附之,以其「易從」,故物法而有功也。 孔氏穎達曰:初始無形,未有營作,故但云「知」也,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云「作」也。「易」謂易略,無所造為,以此為知,故曰『乾以易知」。「簡」謂簡省,不須繁勞,以此為能,故曰「坤以簡能」。若於物艱難,則不可以知,若於事繁勞,則不 蘇氏軾曰:簡易者,一之謂也,一故有信,信故物知之也,易而從之也不難。 《朱子語類》云:「乾以易知坤以簡能」以上,是言乾坤之德,「易則易知」以下是就人而言,言人兼體乾坤之德也。「乾以易知」者,乾健不息,唯主於生物,都無許多艱難險阻,故能以易而知「大始」。坤順承天,唯以成物,都無許多繁擾作為,故能以簡而作「成物」。大抵陽施陰受,乾之生物,如瓶施水,其道至易,坤唯承天以成物別無作為,故其理至簡,其在人則無艱阻而自直,故人「易知」;順理而不繁擾,故人「易從」。「易知」則人皆同心親之,「易從」則人皆協力而有功矣!有親可久,則為賢人之德,是就存主處言,有功可大,則為賢人之業,是就作事處言。蓋自乾以「易知」,便是指存主處。坤以「簡能」,便是指作事處。 林氏希元曰:「易簡」只是因此理而立心處事爾,固非於此理之外有所加,亦非於此理之內有所減也。但以其無險阻而謂之「易」,無煩擾而謂之「簡」。孟子曰: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此「易簡」之說也。 趙氏光大曰:「易從則有功」,有功不是人來助我作事,是我能使人如此,便是我之功。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本義 「成位」,謂成人之位,「其中」,謂天地之中。至此則體道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可以與天地參矣。 此第一章,以造化之實,明作經之理,又言乾坤之理,分見於天地,而人兼體之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聖人能行天地「易簡」之化,則天下萬事之理,並得其宜矣。 《朱子語類》云:「易簡」理得,是淨淨潔潔,無許多勞擾委曲。 鄭氏維岳曰:「易簡」原是一理,依易之理而作之,則為「簡」。 何氏楷曰:乾坤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易簡」者,乾坤之所以知始而作成者也。人之所知,知乾之易,則所知皆性分所固有,無一豪人慾之艱深,豈不「易知」,人之所能,如坤之簡,則所能皆職分之當為,無一豪人慾之紛擾,豈不「易從」。「易知」,則不遠人以為道故「有親」,「易從」,則夫婦皆可與能故「有功」,「有親」則有人傳繼其心,千百世上下,心同理同也,故「可久」,「有功」則有人擴充其事,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與天同其悠久矣,「可大則賢人之業」,與地同其廣大矣!所以然者,則以我之易簡與乾坤之易簡同原故也!夫「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之所以為天,地之所以為地,人之所以為人,一易簡之理焉盡之所謂天下之公理也,得天下之公理,以成久大之德業,則是天有是易,吾亦有是易;地有是簡,吾亦有是簡,與天地參而為三矣。 張氏振淵曰:易道盡於乾坤,乾坤盡於「易簡」,「易簡」即在人身,學者求易於天地,又求天地之易於吾身,則易在是矣。通章之意,總是論易書之作,無非發明乾坤之理,要人為聖賢以與天地參耳。 何氏楷曰:此一章,乃孔子首明易始乾坤之理,至第二章「設卦觀象」方言易。 案 天地卑高動靜方物象形,造化之實體也。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易卦之定名也。因造化之實體,起易卦之定名,故自造化之體立,而卦之理具矣,體立則用必行焉,是故剛柔則一自一相摩,八卦則一與八相盪,造化之情,所以交而不離也,畫卦之序,蓋象此也。「雷霆』』者震離,「風雨」者巽坎,「暑」以說物者兌,「寒」以止物者良,成男而職「大始」者乾,成女而職「成物」者坤,造化之機,所以變而無窮也。建圖之位,蓋象此也。然而造化之理,則一以「易簡」為歸,心一而不貳,故易也。事順而無為故簡也,天地之盛德大業,「易簡」而已矣,賢人之進德修業,聖人之崇德廣業,亦唯「易簡」而已矣。設卦繫辭所以順性命之理者此也。諸儒言易有四義:不易也,交易也,變易也,易簡也。故「天尊地卑」一節,言不易者也。「剛柔相摩」二句,言交易者也。「鼓以雷霆」至「坤作成物」,言變易者也,「乾以易知」以下,言易簡者也,易道之本原盡乎此,故為《系傳》之首章焉。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本義 象者,物之似也,此言聖人作《易》,觀卦爻之象,而系以辭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設之卦象,則有吉有凶,故下文雲「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是施設其卦,有此諸象也。此「設卦觀象」,總為下而言,卦象爻象,有吉有凶,若不繫辭,其理未顯,故系屬吉凶之文辭於卦爻之下,而顯明此卦爻吉凶也。案吉凶之外,猶有悔吝憂虞,舉吉凶則包之。 朱氏震曰:聖人設卦,本以觀象,自伏羲至於文王一也,聖人憂患後世,懼觀者智不足以知此,於是系之卦辭,又系之爻辭,以吉凶明告之。 《朱子語類》云:《易》當初只是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卻是推說作義理上去,觀乾坤二卦便可見。孔子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 王氏申子曰:《易》之初也,有象而未有卦,及八卦既設而象寓焉,及八重而六十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本義 言卦爻陰陽迭相推盪,而陰或變陽,陽或化陰,聖人所以觀象而繫辭,眾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 集說 張氏振淵曰:「剛柔相推」之中或當位,或失位,而吉凶悔吝之源正起於此。 聖人之所觀,觀此也,聖人之所明,明此也,蓋吉凶悔吝雖繫於辭,而其原實起於變。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本義 「吉凶」「悔吝」者,《易》之辭也;「失得」「憂虞」者,事之變也。得則吉,失則凶,憂虞雖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蓋「吉凶」相對,而「悔吝」居其中間,「悔」自凶而趨吉,「吝」自吉而向凶也,故聖人觀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則系之以此辭也。 集說 虞氏翻曰:「吉」則象「得」,「凶」則象「失」,「悔」則象「憂」,「吝」則象「虞」也。 干氏寶曰:「憂虞」未至於「失得」,「悔吝」不入於「吉凶」,事有小大,故辭有緩急,各象其意也。 《朱子語類》云:吉凶悔吝,四者循環,周而復始,悔了便吉,吉了便吝,吝了便凶,凶了又悔,正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相似,蓋憂苦患難中必悔,悔便是吉之漸,及至吉了,少間便安意肆志,必至作出不好可羞吝底事出來,吝便是凶之漸矣。及至凶矣,又卻悔,只管循環不已,正如剛柔變化,剛了化,化便是柔,柔了變,變便是剛,亦循環不已。 又云:「悔」屬陽,「吝」屬陰,「悔」是逞快作出事來有錯失處,這便生悔,所以屬陽,「吝」是那隈隈衰衰,不分明底,所以屬陰,亦猶驕是氣盈,吝是氣歉。 又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四句皆互換往來,吉凶與悔吝相貫,悔自凶而趨吉,吝自言而趨凶,進退與晝夜相貫,進自柔而趨乎剛,退自剛而趨乎柔。 趙氏玉泉曰:吉即順理而得之象也,凶即逆理而失之象也,悔即既失之後,困於心,衡於慮,而為憂之象也,吝即未失之先,狃於安,溺於樂,而為虞之象也。 何氏楷曰:吉凶悔吝,以卦辭言,失得憂虞,以人事言,上文所謂觀象繫辭以明吉凶者此也。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本義 柔變而趨於剛者,退極而進也,剛化而趨於柔者,進極而退也。既變而剛,則晝而陽矣,既化而柔,則夜而陰矣,六爻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 則「吉凶」之類,「晝夜」亦「變化」之道。 孔氏穎達曰:六爻遞相推動,而生變化,是天地人三才至極之道。 蔡氏淵曰:「動」,變易也。「極」者,太極也,以其變易無常,乃太極之道也。「三極」,謂三才各具一太極也,變至六爻,則一卦之體具,而三才之道備矣。 吳氏澄曰:「吉凶」「悔吝」,象人事之「失得」「憂虞」,「變化」「剛柔」,象天地陰陽之「晝夜」」進退」,是六爻兼有天、地、人之道也。 胡氏炳文曰:此曰「三極」,是卦爻已動之後,各具一太極,後曰「易有太極」者,則卦爻未生之先,統體一太極也。 俞氏琰曰:「三極之道」,言道之體,「三才之道」,言道之用。 何氏楷曰:「變化」「剛柔」,以卦畫言;「進退」「晝夜」,以造化言。「六爻之動」二句,推言變化之故,上文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者此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本義 「易之序」,謂卦爻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玩」者,觀之詳。 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居在《乾》之初九,而安在「勿用」;若居在《乾》之九三,而安在「乾乾」。是以所居而安者,由觀《易》位之次序也。 王氏宗傳曰:所謂「易之序」者,消息盈虛之有其時是也。居之而安,則盛行不加,窮居不損,而與易為一矣。所謂「爻之辭」者,是非當否之有所命是也,樂之而玩,則「默而成之,不言而信」而與爻為一矣。 《朱子語類》: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與「居則觀其象」之「居」不同,上「居」字是總就身之所處而言,下「居」字則靜對動而言。曰:然。 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曰:「序」是次序,謂卦爻之初終,如「潛」「見」「飛」「躍」,循其序則安。又問「所樂而玩者爻之辭」。曰:橫渠謂每讀每有益,所以可樂,蓋有契於心,則自然樂。 俞氏琰曰:「居」以位言,「安」,謂安其分也,「樂」以心言,「玩」謂繹之而不厭也,君子觀易之序而循是理故「安」,觀爻之辭而達是理故「樂」。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本義 象辭變已見上,凡單言「變」者,化在其中。「占」,謂其所值吉凶之決也。 此第二章,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 集說 虞氏翻曰:「以動者尚其變」,占事知來,故「玩其占」也。 《朱子語類》:問:「居則觀其象玩其辭,動則觀其變玩其占」,如何?曰:若是理 蔡氏淵曰:觀象玩辭,學《易》也;觀變玩占,用《易》也。學《易》則無所不盡其理,用《易》則唯盡乎一爻之時,居既盡乎天之理,動必合乎天之道,故曰「自天枯之,吉無不利也」。 王氏申子曰:平居無事,觀卦爻之象而玩其辭,則可以察吉凶悔吝之故,及動而應事,觀卦之變而玩其占,則可以決吉凶悔吝之幾,故有不動,動無不吉也。 胡氏炳文曰:天地間剛柔變化,無一時間,人在大化中,吉凶悔吝,無一息停,吉一而已,凶悔吝三焉,上文示人以吉凶悔吝者,作《易》之事,此獨吉而無凶悔吝者,學《易》之功也。 俞氏琰曰:觀象玩辭,如蔡墨雲在《乾》之《姤》,如莊子云在《師》之《臨》,謂之在者是也,觀變玩占,如陳侯遇《觀》之《否》,晉侯遇《大有》之《睽》,謂之遇者是也。 總論 孔氏穎達曰:前章言天地「成象」「成形」「簡易」之德,明乾坤之大旨,此章明「聖人設卦觀象」,爻辭占凶悔吝之細別。 程子曰:聖人既設卦、觀卦之象而系以辭,明其吉凶之理;以剛柔相推,而知變化之道。吉凶之生,由失得也;悔吝者,可憂虞也,進退消長,所以成變化也;剛柔相易而成晝夜,觀晝夜則知剛柔之道矣,「三極」,上中下也。極,中也,皆其時中也。「三才」以物言也,「三極」以位言也,六爻之動,以位為義,乃其序也,得其序則安矣,辭以明義,玩其辭義,則知其可樂也,觀象玩辭而通其意,觀變玩占而順其時,動不違於天矣。 何氏楷曰:上章言造化自然之易,為作《易》之本,此章乃言作《易》之旨。 案 上章雖言作《易》之源本,然實以明在造化者,無非自然之《易》書,故先儒以為畫前之《易》者此也。此章乃備言作《易》學《易》之事,蓋承上章言之,而為後諸章之綱也。「設卦觀象」,先天之聖人也;「繫辭」而「明吉凶」,後天之聖人也;「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申言設卦觀象之事。所象者或為人事之「失得」「憂虞」,或為天道之「進退」「晝夜」,極而至於天地人之至理,莫不包涵統具於其中,此辭所由系而占所由生也;「居而安」者,以身驗之;「樂而玩」者,以心體之,在平時則為觀象玩辭之功,在臨事則為觀變玩占之用,此所謂奉明命以周旋,述天理而時措者也。「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學《易》之效,至於如此。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 本義 「彖」,謂卦辭,文王所作者。「爻」,謂爻辭,周公所作者。「象」,指全體而言,「變」,指一節而言。 集說 虞氏翻曰:「八卦以象告」,故言乎象也,爻有六畫,九六變化,故言乎變者也。 項氏安世曰:彖辭所言之象,即下文所謂「卦」也,爻辭所言之變,即下文所謂「位」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本義 此卦爻辭之通例。 集說 崔氏憬曰:《繫辭》著悔吝之言,則異凶咎,若疾病之與小疵。 楊氏萬里曰:言動之間,盡善之謂得,不盡善之謂失,小不善之謂疵,不明乎善而誤入乎不善之謂過,覺其小不善,非不欲改,而已無及,於是乎有悔,不覺其小不善,猶及於改,而不能改,或不肯改,於是乎有吝,吾身之過,猶吾衣之破也,衣有破,補之斯全,身有過,補之斯還,還者何,復之於善也,補不善而復之於善,何咎之有。 蔡氏淵曰:「吉凶」「悔吝」「無咎」,即卦與爻之斷辭也。「失得」者,事之已成著者也。「小疵」者,事之得失未分,而能致得失者也。「善補過者」,先本有咎,修之則可免咎也。 胡氏炳文曰:前章言卦爻中「吉凶」「悔吝」之辭,未嘗及無咎之辭,此章方及之,大抵不貴無過而貴改過,「無咎者,善補過也」,聖人許人自新之意切矣。 張氏振淵曰:「失得」指時有消息,位有當否說,「小疵」兼兩意,向於得而未得,尚有「小疵」則悔,向於失而未失,已有「小疵」則吝。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 本義 「位」,謂六爻之位。「齊」,猶定也。「小」謂陰,「大」謂陽。 集說 王氏肅曰:「齊」,猶正也。陽卦大,陰卦小,卦列則「小大」分,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也。 張氏浚曰:卦之所設,本乎陰陽,陰小陽大,體固不同,而各以所遇之時為正,陽得位則陽用事,陰得位則陰用事,「小大」之理,至卦而齊。 《朱子語類》:問:上下貴賤之位何也。曰:二四則四貴而二賤,五三則五貴而三賤,上初則上貴而初賤,上雖無位,然本是貴重,所謂「貴而無位,高而無民」,在人君則為天子父,為天子師,在他人則清高而在物外不與事者,此。所以為貴也。 王氏申子曰:「列」,分也。陽貴陰賤,上貴下賤,亦有貴而無位,有位而在下者,故曰「列貴賤者,存乎位。 」「位」者,六爻之位也。「齊」,均也。陽大陰小,陽卦多陰,則陽為之主,陰卦多陽,則陰為之主,雖「小大」不齊,而得時為主則均也,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卦」者,全卦之體也。「辨」,明也。辨一卦一爻之吉凶者,「辭」也,故曰「辨吉凶者存乎辭」。 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 本義 「介」,謂辨別之端,蓋善惡已動而未形之時也,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震,動也,知悔,則有以動其補過之心,而可以無咎矣。 韓氏伯曰:「介」,纖介也。王弼曰:「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 程子曰:以悔吝為防,則存意於微小,震懼而得無咎者以此。 《朱子語類》:問:「憂悔吝者存乎介」,悔吝未至於吉凶,是乃初萌動,可以向吉凶之微處,介又是悔吝之微處,「介」字如界至界限之界,是善惡初分界處,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曰:然。 邱氏富國曰:此章就吉凶悔吝上,添入「無咎」說,既欲人於悔吝上著力,尤欲人於介上用功,蓋人知悔,則以善補過而「無咎」,雖未至吉,亦不至凶也。若又於悔吝之介憂之,則但有吉而已,所謂「幾者動之微,而吉之先見者也」,並悔吝亦皆無矣。 吳氏澄曰:「列貴賤者存乎位」,覆說「爻者言乎變」。「齊小大者存乎卦」,覆說「彖者言乎象」。分辨吉凶,存乎彖爻之辭,覆說「言乎其失得也」。悔吝介乎吉凶之間,憂其介,則趨于吉不趨於凶矣。覆說言乎其小疵也。震者,動心戒懼之謂,有咎而能戒懼,則能改悔所為,而可以無咎,覆說「善補過也」。 趙氏玉泉曰:「介」在事前,「悔」在事後。 汪氏砥之曰:《易》凡言「悔」「吝」,即寓「介」之意,言「無咎」,即寓「悔」之意,「憂」「盱」「豫」之悔,存乎遲速之「介」也,憂「即鹿」之「吝」,存乎「往舍」之介也,震「甘臨」之「無咎」,存乎「憂」而「悔」也,震「頻復」之「無咎」,存乎「厲」而「悔」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本義 「小」險「大」易,各隨所向。 此第三章,釋卦爻辭之通例。 集說 《朱子語類》云:「卦有小大」,看來只是好底卦便是大,不好底卦便是小。 如《復》如《泰》,如《大有》如《夬》之類,儘是好底卦;如《睽》如《困》如《小過》之類,儘是不好底。所以謂「卦有小大,辭有險易」,大卦辭易,小卦辭險,即此可見。 項氏安世曰:貴賤以位言,小大以材言,卦各有主,主各有材,聖人隨其材之大小,時之難易,而命之辭,使人之知所適從也。 潘氏夢旂曰:卦有小有大,隨其消長而分,辭有險有易,因其安危而別。辭者各指其所向,凶則指其可避之方,吉則指其可趨之所,以示乎人也。 吳氏澄曰:上文有「貴賤」「小大」,此獨再提「卦有小大」,蓋卦彖為諸辭之總也。 蔡氏清曰:據本章通例看,此條卦字辭字,皆兼爻說。 案 此章申第二章「吉凶者失得之象也」一節之義,首言彖爻者,吉凶悔吝之辭,彖爻皆有之也,吉凶則已著,故直言其失得而已,悔吝則猶微,故必推言其「小疵」也, 《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本義 《易》書卦爻,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准。「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有選擇條理之意。 集說 韓氏伯曰:作《易》以准天地。 孔氏穎達曰: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准,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蘇氏軾曰:「准」,符合也。「彌」,周浹也。「綸」,經緯也。所以與「天地准」者,以能「知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也。 王氏宗傳曰:天地之道,即下文所謂「一陰一陽」是也。是道也,其在天地,則為「幽明」,寓於始終,則為「生死」,見於物變,則為「鬼神」。 《朱子語類》云:凡天地間之物,無非天地之道,故《易》能「彌綸天地之道」。「彌」如卦彌之彌,糊合使無縫罅。「綸」如綸絲之綸,自有條理,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彌」而非「綸」,而空疏無物,「綸」而非「彌」,則判然不相干。此二字,見得聖人下字甚密也。 胡氏炳文曰:此「易」字,指《易》書而言,書之中具有天地之道,本自與天地相等,故於天地之道,「彌」之則是合萬為一,渾然無欠,「綸」之則一實萬分,粲然有倫。 案 此下三節,朱子分為「窮理」「盡性」「至命」者極確,然須知非有《易》以後,聖人方用《易》以窮之盡之至之,《易》是聖人窮理盡性至命之書,聖人全體易理,故言易窮理盡性至命,即是言聖人也。 「《易》與天地准」,「與天地相似」,「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此三句當為三節冠首,第二第三節不言《易》者,蒙第一節文義。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本義 此窮理之事。「以」者,聖人以《易》之書也。「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於前。「反」者,要之於後,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 集說 韓氏伯曰:「幽明」者,有形無形之象,「死生」者,始終之數也。 蘇氏軾曰:「鬼」常與體魄俱,故謂之「物」,「神」無適而不可,故謂之「變」,精氣為魄,魄為鬼,志氣為魂,魂為神。 《朱子語類》:問:「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曰:人未死,如何知得死之說,只是原其始之理,將後面摺轉來看,便見得,以此之有,知彼之無。 又云:魄為鬼,魂為神,《禮記》有孔子答宰我問,正說此理甚詳。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注,氣,謂噓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聰明為魄。《雜書》云: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亦可取。 陳氏淳曰:人生天地間,得天地之氣以為體,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原其始而知所以生,則要其終而知所以死,古人謂得正而斃,謂「朝聞道夕死可矣」,只緣受得許多道理,須知得盡得便自無愧,到死時亦只是這二五之氣,聽其自消化而已,所謂安死順生,與天地同其變化,這個便是與造化為徒。 又曰:陰陽二氣會在吾身之中為鬼神,以寤寐言,則寤屬陽,寐屬陰,以語默言,則語屬陽,默屬陰,及動靜進退行止等,分屬皆有陰陽,凡屬陽者皆為魂為神,凡屬陰者皆為魄為鬼。 真氏德秀曰:人之生,精與氣合,精屬陰,氣屬陽,精則魄也,目之所以明,耳之所之聰。氣亢乎體,凡人心之能思慮知識,身之能舉動勇決,此之謂魂,神指魂而言,鬼指魄而言。 胡氏炳文曰:《易》不曰陽陰而曰陰陽,此所謂「幽明」「死生」「鬼神」,即陰陽之謂也,即天地而「知幽明之故」,即始終而「知死生之說」,即散聚而「知鬼神之情狀」,皆「窮理」之事也。 林氏希元曰:「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其理皆在於《易》。故聖人用《易》以窮之也,然亦要見得為聖人窮理盡性之書爾,非聖人真箇即《易》而後「窮理盡性」也。 鄭氏維岳曰:原人之所以始,全而生之,即反其所以終,全而歸之。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本義 此聖人盡性之事也,天地之道,知仁而已,知周萬物者,天也。道濟天下者,地也。「知」且「仁」,則知而不過矣。「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既樂天理,而又知天命,故能無憂而其知益深,隨處皆安而無一息之不仁,故能不忘其濟物之心,而仁益篤。蓋仁者愛之理,愛者仁之用,故其相為表里如此。 集說 韓氏伯曰:德合天地,故曰相似。 《朱子語類》云:「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下數句是說與「天地相似」之事。 胡氏炳文曰:上文言「易與天地准」,此言「與天地相似」。「似」即」准」也,知似天,仁似地,有周物之知,而實諸濟物之仁,則其知不過,有行權之知,而本諸守正之仁,則其知不流,至於「樂天知命」,而知之跡已泯,安土敦仁,而仁之心益著。此其知仁所以「與天地相似而不違」,盡性之事也。 俞氏琰曰:與天地相似者,《易》似天地,天地似《易》,彼此相似也。 案 知周萬物,義之精也,然所知者皆濟天下之道而不過,義合於仁也。旁行泛應,仁之熟也,然所行者皆合中正之則而不流,仁合於義也,樂玩天理,故所知者益深。達乎命而不憂,安於所處,故所行者益篤。根於性而能愛,所謂樂天之志,憂世之誠,並行不悖者,乃仁義合德之至也,若以旁行為知亦可,但恐於行字稍礙: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本義 此聖人至命之事也。「范」,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天地之化無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於中道,所謂「裁成」者也。「通」,猶兼也。「晝夜」,即幽明死生鬼神之謂,如此然後可見至神之妙,無有方所,《易》之變化,無有形體也。 此第四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 集說 韓氏伯曰:「方」「體」者,皆繫於形器者也,神則「陰陽不測」,易則「惟變所適」,不可以一方一體明。 孔氏穎達曰;「范」,謂模範。「圍」,謂周圍。言聖人所為所作,模範周圍天地之化。 義曰:凡無方無體,各有二義,一者神則不見其處所云為,是「無方」也;二則週遊運動,不常在一處,亦是「無方」也。「無體」者,一是自然而變,而不知變之所由,是無形體也;二則隨變而往,無定在一體,亦是「無體」也。 邵子曰:「神」者,《易》之主也,所以「無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無體」。 《朱子語類》云:「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通」字,只是兼乎晝夜之道而知其所以然。 又云:「神無方而《易》無體」,「神」便是在陰底又忽然在陽,在陽底又忽然在陰,「易」便是或為陽,或為陰,交錯代換,而不可以形體拘也。 蔡氏清曰:「神無方,易無體」,獨系之至命一條,至命從窮理盡性上來,乃窮理盡性之極致,非窮理盡性之外,它有所謂至命也,故獨系之至命,而自足以該乎「窮理盡性」。 林氏希元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只是通知晝夜之道,蓋幽朋死生鬼神,其理相為循環,晝夜之道也,聖人通知晝夜,亦只是上文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 又曰:天地之化,萬物之生,晝夜之循環,皆有個神易,「易」則模寫乎此理者也,故在易亦有神易。 姜氏寶曰:「晝夜之道」,乃幽明死生鬼神之所以然,聖人通知之而有以深徹乎其蘊,又不但知有其故,知有其說,知有其情狀而已也。 江氏盈科曰:上說道濟天下敦仁能愛,此則萬物盡屬其曲成,一上說知幽明死生鬼神,此則晝夜盡屬其通知。 案 準是準則之,相似是與之合德,「範圍」則造化在其規模之內,蓋一節深一節也,「萬物」者天地之化之跡也。「曲成」者,能盡其性,而物我聯為一體也;「晝夜」者,天地之化之機也;「通」「知」者,洞見原本,而隱顯貫為一條也。「易」者化之運用,「神」者化之主宰。天地之化,其主宰不可以方所求,其運用不可以形體拘,易之道能「範圍」之,則所謂窮神知化者也,而神化在易矣。 一陰一陽之謂道。 本義 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 集說 邵子曰: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有行,必由乎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 程子曰:離了陰陽,便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 《朱子語類》云:理則一而已,其形者則謂之器,其不形者則謂之道。然而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陽者道也,是以一陰一陽,往來不息,而聖人指是以明道之全體也。 案 一陰一陽,兼對立與迭運二義,對立者,天地日月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剛柔」也,迭運者,寒暑往來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變化」也。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本義 道具於陰而行乎陽。「繼」,言其發也。「善」,謂化育之功,陽之事也。「成」,言其具也。「性」,謂物之所受,言物生則有性,而各具是道也,陰之事也。周子程子之書,言之備矣。 集說 周子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務正性命」,誠斯立焉。純粹至善者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 楊氏時曰:「繼之者善」,無間也,「成之者性」,無虧也。 《朱子語類》云:造化所以發育萬物者,為「繼之者善」,各正其性命者,為「成之者性」。 又云:「繼」是接續不息之意,「成」是凝成有主之意。 又云:這個理在天地間時,只是善。無有不善者,生物得來,方始名曰性,只是這個理,在天則曰命,在人則曰性,性便是善。 問「成之者性」。曰:性如寶珠,氣質如水。水有清有污,故珠或全見,或半見,或不見。 項氏安世曰:道之所生,無不善者,元也,萬物之所同出也,善之所成,各一其性者,貞也,萬物之所各正也,「成之者性」,猶孟子言人之性犬之性牛之性。 熊氏良輔曰:天道流行,發育萬物。善之繼也,「元者善之長」,善即元也。人物得所稟受者,性之成也,率性之謂道,則性即道也。 潘氏士藻曰:善者性之原,性者善之實,善性皆天理,中間雖有剛柔善惡巾偏之不同,而天命之本然無不同。 案 聖人用「繼」字極精確,不可忽過此「繼」字,猶人子所謂繼體,所謂繼志。 蓋人者,天地之子也。天地之理,全付於人而人受之,猶《孝經》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者是也,但謂之付,則主於天地而言,謂之受則主於人而言,唯謂之繼,則見得天人承接之意,而付與受兩義皆在其中矣。天付於人而人受之,其理既無不善,則人之所以為性者,亦豈有不善哉,故孟子之道性善者本此也。然是理既具於人物之身,則其根原雖無不善,而其末流區以別矣,如下文所云仁知百姓者,皆局於所受之偏而不能完其所付之全,故程朱之言氣質者,亦本此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唯《系傳》此語,為言性與天道之至,後之論性者,折中子夫子,則可以息諸子之棼棼矣。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本義 「仁」陽「知」陰,各得是道之一隅,故隨其所見而目為全體也。「日用不知」,則莫不飲食,鮮能知味者,又其每下者也。然亦莫不有是道焉。或曰:上章以知屬乎天,仁屬乎地,與此不同,何也?曰: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 集說 韓氏伯曰:君子體道以為用,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則「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乎。 程子曰:道者,一陰一陽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非知道者孰能識之,動靜相因而成變化,順繼此道則為善也。成之在人,則謂之性也,在眾人則不能識,隨其所知,故仁者謂之仁,知者謂之知,百姓則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人鮮克知也。 王氏宗傳曰:仁者知者,鮮克全之,百姓之愚,鮮克知之,此豈在我之善有所不足,在我之性有所不同與!非也,蓋在限量使然爾。君子之道,烏得而不鮮與,「君子」者,具仁知之成名,得道之大全也。 《朱子語類》云:萬物各具是性,但氣稟不同。各以其性之所近者窺之,故仁者只 胡氏炳文曰:在造物者,方發而賦於物,其理無有不善,在人物者,各具是理以有生,則謂之性。其發者,是天命之性,其具者,天命之性已不能不麗於氣質矣。「仁者」「知者」「百姓」,指氣質而言也,上章說聖人之知仁,知與仁合而為一,此說知者仁者,仁與知分而為二。 保氏八曰:仁者見其有安土敦仁之理,則止謂之為仁,知者見其有知周天下之理,則止謂之為知,是局於一偏矣。百姓終日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知者鮮也。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本義 「顯」,自內而外也。「仁」,謂造化之功,德之發也。「藏」,自外而內也。「用」,謂機緘之妙,業之本也。程子曰: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 集說 孔氏穎達曰:「顯諸仁」者,顯見仁功,衣被萬物。「藏諸用」者,潛藏功用。 不使物知。 王氏凱沖曰:萬物皆成,仁功著也,不見所為,藏諸用也。 程子曰:運行之跡,生育之功,「顯諸仁」也;神妙無方,變化無跡,「藏諸用」也。 天地不與聖人同憂,天地不宰,聖人有心也,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 《朱子語類》云:「顯渚仁」,德之所以盛,「藏諸用」,業之所山成。譬如一樹一根,生許多枝葉花實,此是「顯諸仁」處,及至結實,一核成一個種子,此是「藏諸用」處,生生不已,所謂日新也,萬物無不具此理,所謂富有也。 又云:惻隱羞惡辭遜是非,只是這個惻隱,隨事發見,及至成那事時,一事各成一仁,此便是「藏諸用」。其發見時,在這道理中發去,及至成這事時,又只是這個道理,一事既各成一道理,此便是業,業是事之已成處,事未成時不得謂之業。 吳氏澄曰:「仁」者,生物之元,由春生而為夏長之亨,此仁顯見而發達於外,長物之所顯者,生物之仁也,故曰「顯諸仁」。「用」者,收物之利,由秋收而為冬藏之貞,此用藏伏而歸復於內,團物之所藏者,收物之用也,故曰「藏諸用」。二氣運行於四時之間,鼓動萬物而生長收閉之,天地無心而造化自然,非如聖人之於民,有所憂而治之教之也。仁之顯而生長者,為德之盛,用之藏而收閉者,為業之大,其顯者流行不息,其藏者充塞無間,此所謂易簡之善,極其至者,故贊之曰「至矣哉」。 胡氏炳文曰:在聖人者則曰仁與知,在造化者則曰仁與用。 俞氏琰曰:仁本藏於內者也,「顯諸仁」,則自內而外,如春夏之發生,所以顯秋冬所藏之仁也。「用」本顯於外者也,「藏諸用」,則自外而內,如秋冬之收成,所以藏春夏所顯之用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本義 張子曰:富有者,大而無外;日新者,久而無窮。 生生之謂易。 本義 陰生陽,陽生陰,其變無窮,理與書皆然也。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本義 「效」,呈也。「法」,謂造化之詳密而可見者。 集說 蔡氏淵曰:乾主氣,故曰「成象」,坤主形,故曰「效法」。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 本義 「占」,筮也。事之未定者,屬乎陽也。「事」,行事也。占之已決者,屬乎陰也,「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張忠定公言公事有陰陽,意蓋如此。 集說 愈氏琰曰:或言通變,或言變通,同與。曰:「窮則變,變則通」,《易》也。 「通其變,使民不倦」,聖人之用《易》也。 張氏振淵曰:「成象」二條,本「生生之謂易」來,舉乾坤,見天地間無物,而非陰陽之生生;舉占事,見日用間無事,而非陰陽之生生。 谷氏家傑曰:生生謂易,論其理也。有理即有數,陰陽消息,易數也。推極之可以知來,占之義也,通數之變,亦《易》變也。變「不與時偕極」,通之「即成天下之事」。 徐氏在漢曰:一陰一陽,無時而不生生,是之謂《易》。成此一陰一陽生生之象,是之謂「乾」,效此一陰一陽生生之法,是之謂「坤」,極一陰一陽生生之數而知來,是「之謂占」,通一陰一陽生生之變,是「之謂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 本義 張子曰:兩在故「不測」。 此第五章,言道之體用不外乎陰陽,而其所以然者,則未嘗倚於陰陽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陰陽不測之謂神」,便是妙用處。曰:便是包括許多道理,橫渠說得極好,一故神,橫渠親注云,「兩在故不測」,只是這一物,卻周行事物之間,如所謂陰陽屈信,往來上下,以至行乎什百千萬之中,無非這一個物事,所謂「兩在故不測」。 邱氏富國曰:上章言「易無體」,此言「生生之謂易」,唯其「生生」,所以「無體」。 上章言「神無方」,此言「陰陽不測之謂神」,唯其「不測」,所以「無方」。言《易》而以乾坤繼之,「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也」。 粱氏寅曰:陰陽非神也,陰陽之不測者神也,一陰一陽,變化不窮,果孰使之然哉, 蔡氏清曰:合一不測為神,不合不謂之一,不一不為兩在,不兩在不為不測,合者,兩者之合也,神化非二物也,故曰「一物兩體也」。 總論 程氏敬承曰:此章承上章說來,上言「彌綸天地之道」,此則直指「一陰一陽之謂道」,上言神無方、易無體,此則直指陰陽之生生謂易,陰陽不測謂神。 案 程氏以此為申說上章極是,然只舉其首尾天地之道,及神易兩端而已,須知繼善成性,見仁見知,即是申說「與天地相似」一節意。顯仁藏用,盛德大業,即是申說「範圍天地之化」一節意。見仁見知之偏,所以見知仁合德者之全也,顯為晝藏為夜,鼓萬物而無憂,所以見通知晝夜曲成萬物以作《易》者之有憂患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近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本義 「不御」,言無盡,「靜而正」,言即物而理存。「備」,言無所不有。 案 遠近是橫說,天地之間是直說。理極於無外,故曰遠。性具於一身,故曰近。 命者,自天而人,徹上徹下,故曰天地之間不御者,所謂彌綸也。靜正者,所謂相似也,備者,所謂範圍也。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本義 乾坤各有動靜,於其四德見之,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也。乾一而實,故以質言而曰「大」,坤二而虛,故以量言而曰「廣」,蓋天之形雖包於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乎地之中也,《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云「其靜也專」,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剛而得正,故云「其動也直」。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 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辟」。以其如此,故能「廣生」於物焉。 程子曰:乾陽也,不動則不剛。「其靜也專,其動也直」不專一則不能直遂。坤陰也,不靜則不柔,「其靜也翕,其動也辟」,不翕聚,則不能發散。 《朱子語類》云:天是一個渾淪底物,雖包乎地之外,而氣則進出乎地之中。地雖一塊物在天之中,其中實虛,容得天之氣迸上來。「大生」,是渾淪無所不包,「廣生」,是廣闊,能容受得那天之氣,「專」「直」則只是一物直去,「翕」「辭」則是兩個,翕則翕,辟則辟,此奇偶之形也。 又雲;乾靜專動直而「大生」,坤靜翕動辟而「廣生」,這說陰陽體性如此,卦畫也髣髴似恁地,乾畫奇,便見得「其靜也專」,「其動也直」,坤畫偶,便見得「其靜也翕」,「其動也辟」。 胡氏炳文曰:乾唯健,故一以施;坤唯順,故兩而承;「靜」「專」,一者之存;「動」「直」,一者之達;「靜」「翕」,兩者之合;「動」「辟」,兩者之分;一之達,所以行乎坤之兩。故以質言而曰「大」,兩之分,所以承乎乾之一,故以量言而曰「廣」。 林氏希元曰:此推《易》之所以廣大也。乾坤,萬物之父母也,乾坤各有性氣,皆有動靜,乾之性氣,其靜也專一而不它,唯其專一而不它,則其動也直遂而無屈撓。唯直遂而無屈撓,則其性氣之發,四方八表,無一不到,而規模極其大矣,故曰「大生焉」。 坤之性氣,其靜也翕合而不泄,唯其翕合而不泄,則其動也開闢而無閉拒,唯其開闢而無閉拒,則乾氣到處,坤皆有以承受之,而度量極其廣矣,故曰「廣生焉」。乾坤即天地也,「大生」「廣生」,皆就乾坤說。《易》書之廣大,則模寫乎此,不可以本文廣大作《易》書。 案 此節是承上節「廣矣大矣」,而推言天地之所以廣大者。一由於易簡,故下節遂言《易》書「廣大配天地」,而結歸於易簡也。靜專動直,是豪無私曲,形容易字最盡,靜翕動辟,是豪無作為,形容簡字最盡,易在直處見,坦白而無艱險之謂也,其本則從專中來,簡在辟處見,開通而無阻塞之謂也,其本則從翕中來。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本義 易之廣大變通,與其所言陰陽之說,易簡之德,配之天道人事則如此。 此第六章。 集說 孔氏穎達曰: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雲「至德」者,對則德業別,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吳氏澄曰:《易》書廣大之中有變通焉,有陰陽之義焉,亦猶天地之有四時日月也,四時日月即天地,猶易之六子即乾坤也,易之廣大變通陰陽,皆易簡之善,為之主宰。 而天地之至德,亦此易簡之善而已,是易書易簡之善,配乎天地之至德也。 案 此上三章,申「變化者,進退之象」一節之義,首言《易》「能彌綸天地之道」,而所謂幽明死生神鬼之理,即進退晝夜之機也,次言《易》與天地相似,而所謂仁義之性,即三極之道也。又言《易》「能範圍天地之化」,蓋以其贊天地之化育,而又知天地之化育,則三極之道,進退晝夜之機,一以貫之矣,「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神化之事備,此《易》之蘊也,既乃一一申明之。所謂天地之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所謂天地之性者,一仁一智之謂也;所謂天地之化者,一顯一藏以鼓萬物之謂也;所謂《易》「無體」者,生生之謂也,著於乾坤,形乎占事者皆是;而所謂「神無方」者,則陰陽不測之謂也,終乃總而極贊之,謂《易》之窮理也。遠不御,其盡性也,靜而正,其至命也,於天地之間備矣。又推原其根於易簡之理,「靜專」「動直」,易也;「靜翕」「動辟」,簡也。易簡之理,具於三極之道,而行乎進退晝夜之間。故《易》者,統而言之,「廣大配天地」也。析而言之,「變化者,進退之象」,「變通配四時」也,「剛柔者,晝夜之象」,「陰陽之義配日月」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易簡之善配至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