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序卦傳

黃壽祺 《周易譯註》
--------------------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1)。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2),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3),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4)。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5),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6)。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7)。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8);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9),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10)。有無妄然後可畜(11),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12)。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13);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14),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15);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16),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17),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18),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19);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20);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21);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22)。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23)。有過物者必濟(24),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25)。 * * * (1)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受,承繼,《廣雅·釋詁》「受,繼也」;「受之以」,猶言「接著是」。這幾句說明《周易》六十四卦以《乾》、《坤》居首,象徵天地化生萬物;繼之以《屯》卦,象徵事物「初生」的情狀。「盈」,謂天地始交,將生萬物,其陰陽和合之氣縕充盈(參見《屯》卦譯註,以下諸卦名義均仿此,不另注)。案,《序卦傳》敘述六十四卦次序相承的意義,依卦名為說,有時只取某卦名義的一方面。因此,卦名的完整涵義當以原卦所釋為準。《周易玩辭》:「『屯』不訓『盈』也。當《屯》之時,剛柔始交,天地縕,雷雨動盪,見其氣之充塞也,是故謂之『盈』爾。故謂之『盈』者,其氣也;謂之『物之始生』者,其時也;謂之『難』者,其事也。」 (2)飲食必有訟:此句猶言人類一旦出現生活資料的分配問題,便隨著導致爭訟。《韓注》:「夫有生則有資,有資則爭興也。」 (3)眾必有所比:《韓注》:「眾起而不比,則爭無由息;必相親比,而後得寧也。」 (4)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韓註:「否則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門同人,不謀而合。」 (5)以喜隨人者必有事:喜,謂喜悅、樂意。此句指樂於隨人者必當有所用事,發下文「蠱者,事也」之義。《漢上易傳》:「臣事君,子事父,婦事夫,弟子事師,非樂於所事者其肯隨乎?」 (6)臨者大也:《周易玩辭》曰:「『臨』不訓『大』。『臨』者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者,皆大者之事也,故以『大』釋之。」 (7)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噬嗑」謂「嚙合」,此處偏重取「嗑」義。《韓注》:「可觀則異方合會也。」案,「噬嗑」取「嗑」義,與下文「明夷」取「夷」義相類,均以卦名意義之一端為說。 (8)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這兩句說明文飾的重要性,反映古人「尚文」的思想。《韓注》:「物相合則須飾以修外也。」《東坡易傳》:「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際,所謂『合』也。直情而行謂之『苟』,禮以飾情謂之『賁』。」 (9)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此句即《賁》上六「白賁,無咎」之義,體現古人既「尚文」又「重質」的辯證觀念。《韓注》:「極飾則實喪也。」《折中》引張栻曰:「賁飾則貴於文;文之太過,則又滅其質,而有所不通。故致飾則亨有所盡。」案,以上幾句可以看出《序卦傳》作者的美學觀點。 (10)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此明去邪復正之義。周敦頤《通書》曰:「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故《無妄》次《復》。」 (11)有無妄然後可畜:可畜,含有畜聚美德的意義。《折中》引閻彥升曰:「無妄然後可畜,所畜者在德。」 (12)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養,指充分的頤養。這兩句說明先有充足過厚的頤養以為基礎,然後興動以應大事,必有大為過人的非凡之舉。《韓注》:「不養則不可動,養過則厚。」《正義》:「鄭玄云:『以養賢者,宜過於厚。』王輔嗣注此卦雲『音「相過」之「過」』。韓氏雲『養過則厚』,與鄭玄、輔嗣義同。」《折中》引姜寶曰:「無所養則其體不立,不可舉動以應大事;惟養充而動,動必有大過人者矣。」 (13)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這是兼合《咸》、《恆》兩卦而言。《咸》卦明「交感」,即「夫婦之道」;《恆》卦謂恆久,則此道永恆不可移易。《集解》引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咸》、《恆》也。」案,此段言下經卦序,與前段言上經卦序判然區分。《韓注》引前人關於上經明「天道」、下經明「人事」之論,以為不切《易》義,指出上下經均是「錯綜天人,以效變化」,未嘗有偏。此說似可取(參閱《咸》卦譯註)。 (14)家道窮必乖:此謂家道失節,則至窮乖。《韓注》:「室家至親,過在失節。」《集解》引崔憬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纂疏》:「嘻嘻失節,必至盪檢踰閑,而家道窮矣;窮則家人乖離。」 (15)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決,兼含潰決與決除之義;夬,即決斷清除。這兩句說明增益不已必致盈溢流潰而被決除,即轉「益」為「損」。《韓注》:「益而不已則盈,故必決也。」《周易集說》:「益而不已則所積滿盈,故必決。」「《益》之後繼以《夬》,高岸為谷之意也。」 (16)決必有所遇:指決除邪惡必有喜遇,發下文《姤》卦名義。《韓注》:「以正決邪,必有喜遇也。」 (17)聚而上者謂之升:《南軒易說》:「天下之物,散之則小;合而聚之,則積小以成其高大,故聚而上者升也。」 (18)井道不可不革:《韓注》:「井久則濁穢,宜革易其故。」 (19)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義有二:既為烹飪之器,又為象徵權力的法器;前文「革物」取烹飪義,此處「主器」則取法器義。「震」又有「長男」象(見《說卦傳》),故此處專明長子主權,亦取卦義一端之例。《程傳》:「震為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後;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為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 (20)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含有「順則能入」的意義。《集解》引韓康伯曰:「旅而無所容,以巽則得所入也。」 (21)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散,指推散其「說」(即「悅」)以及於人,發下句《渙》卦名義。從廣義看,又可引申為學有所成則悅而推散於人。《韓注》:「說不可偏系,故宜散也。」《南軒易說》:「惟說於道,故推而及人;說而後散,故受之以《渙》。」 (22)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此言「節」與「信」相互關聯。《韓注》:「孚,信也。既已有節,則宜信而守之。」 (23)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此言履行誠信,不妨小有過越;即行信必果之意。《折中》引項安世曰:「有其信,猶《書》所謂『有其善』(案,見《尚書·說命》),言以此自負而居有之也。自恃其信者,其行必果,而過於中。」 (24)有過物者必濟:此發《小過》卦名義,兼言下文《既濟》之旨。《韓注》:「行過乎恭,禮過乎儉,可以矯世厲俗,有所濟也。」 (25)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這是說明事物雖有「既濟」之時,但以發展的眼光看,「既濟」中必含有「未濟」的因素,因此《周易》最後一卦以《未濟》告終。此中寓意,既明事物發展未有窮盡,又勉人不可因成功而固步自封。《韓注》:「有為而能濟者,以己窮物者也;物窮則乖,功極則亂,其可濟乎?故受之以《未濟》也。」 * * * 有了天地然後萬物才開始產生。最初充盈天地之間的只有萬物(初生時的縕氣息),所以(《周易》首先設定了象徵天地的《乾》、《坤》兩卦)接著是象徵事物「初生」的《屯》卦;「屯」表示陰陽初交時的孕育之氣充塞滿盈,「屯」的意思又指事物開始萌生。事物初生必然矇昧無知,所以接著是象徵「蒙稚」的《蒙》卦;「蒙」表示蒙昧,就是事物幼稚的意思。事物幼稚不可不加以養育,所以接著是象徵「需待」的《需》卦;「需」含有需待飲食的道理。面臨飲食問題必然有所爭訟,所以接著是象徵「爭訟」的《訟》卦。爭訟必然要依靠眾人力量的興起,所以接著是象徵「兵眾」的《師》卦;「師」是兵士眾多的意思。凡是事物眾多必然有所比輔,所以接著是象徵「親密比輔」的《比》卦;「比」是比輔的意思。相互比輔必然有所畜聚,所以接著是象徵「小有畜聚」的《小畜》卦。事物相畜聚然後要用禮節規範行為,所以接著是象徵循禮「小心行走」的《履》卦。循禮小心行走而導致通泰,然後萬事均安,所以接著是象徵「通泰」的《泰》卦;「泰」是安泰亨通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通泰,所以接著是象徵「否閉」的《否》卦。事物不可能終久否閉,所以接著是象徵「和同於人」的《同人》卦。與人和同,外物必然紛紛歸附,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獲所有」的《大有》卦。大獲所有的人不應當盈滿自傲,所以接著是象徵「謙虛」的《謙》卦。既獲廣大又能謙虛的人必然愉樂,所以接著是象徵「愉樂」的《豫》卦。與人共相愉樂必然有人隨從,所以接著是象徵「隨從」的《隨》卦。以喜悅之心隨從於人的必然有所用事,所以接著是象徵「拯弊治亂」的《蠱》卦;「蠱」含有拯治事務的意思。能夠拯治事務而後功業可以盛大,所以接著是象徵「高臨」於眾人的《臨》卦;「臨」含有功業盛大而居高治下的意思。事物尊高盛大然後可以受人觀仰,所以接著是象徵「觀仰」的《觀》卦。可以受人觀仰而後上下有所融合,所以接著是象徵「嚙合」的《噬嗑》卦;「嗑」是相合的意思。事物不能草率交合,所以接著是象徵「文飾」的《賁》卦;「賁」是文飾的意思。過分致力於文飾然後亨通的路途就窮盡了,所以接著是象徵「剝落」的《剝》卦;「剝」是剝落窮盡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窮盡,剝落窮盡於上就導致回復於下,所以接著是象徵「回復」的《復》卦。能回復正道就不至於胡作妄為,所以接著是象徵「不妄為」的《無妄》卦。能夠不妄為然後可以畜聚外物,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為畜聚」的《大畜》卦。事物大為畜聚然後可以施用於頤養,所以接著是象徵「頤養」的《頤》卦;「頤」是頤養的意思。沒有充足有餘的頤養就不可能振作興動,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為過甚」的《大過》卦。事物不能終久過甚,過極必險所以接著是象徵「險陷」的《坎》卦;「坎」是險陷的意思。遭遇險陷必然要有所附麗才能獲援脫險,所以接著是象徵「附麗」的《離》卦;「離」是附麗的意思。 有了天地然後才有萬物,有了萬物然後才有男性女性,有了男性女性然後才能配成夫婦,有了夫婦繁衍後代然後才產生父子,有了父子然後(人類發展愈多,須加治理)才出現了君臣,有了君臣然後才產生上下尊卑的名分,有了上下尊卑的名分然後禮義才有所安置。(象徵「交感」的《咸》卦所揭示的)夫婦道理不能不恆久存在,所以(《咸》卦之後)接著是象徵「恆久」的《恆》卦;「恆」是恆久的意思。事物不可能長久安居於一個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退避」的《遁》卦;「遁」是退避遠去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退避(必將重新振興盛大),所以接著是象徵「大為強盛」的《大壯》卦。事物不可能終久安守壯盛而無所進取,所以接著是象徵「晉長」的《晉》卦;「晉」是晉長升進的意思。往前進取必然有所損傷,所以接著是象徵「光明殞傷」的《明夷》卦;「夷」是損傷的意思。在外遭受損傷的人必然要返回家中(以求家庭溫暖的慰藉),所以接著是象徵「一家人」的《家人》卦。家庭(成員都是至親,要是失於節制,盪檢踰閑,將會)流於窮困必然要產生種種乖背睽違的事端,所以接著是象徵「乖背睽違」的《睽》卦;「睽」是乖背睽違的意思。事物乖背睽違必然導致蹇難,所以接著是象徵「蹇難」的《蹇》卦;「蹇」是蹇難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蹇難,所以接著是象徵「舒解」的《解》卦;「解」是舒緩解散的意思。過於舒緩必然有所損失,所以接著是象徵「減損」的《損》卦。能夠不斷自我減損(施益他人)必然也受人增益,所以接著是象徵「增益」的《益》卦。增益不止必然滿盈流潰而被斷然決除,所以接著是象徵「決斷」的《夬》卦;「夬」是決斷(清除邪惡)的意思。決斷(清除邪惡)必然有所喜遇,所以接著是象徵「相遇」的《姤》卦;「姤」是相遇的意思。事物相遇而後會聚,所以接著是象徵「會聚」的《萃》卦;「萃」是會聚的意思。會聚而能上進就叫作上升,所以接著是象徵「上升」的《升》卦。上升不止必然要困窮,所以接著是象徵「困窮」的《困》卦。困窮於上的必然要返歸於下(以求安居),所以接著是象徵「水井」的《井》卦。水井的道理(歷久必穢),不能不變革整治,所以接著是象徵「變革」的《革》卦。變革事物沒有比鼎器(化生為熟)更顯著的,所以接著是象徵「鼎」器的《鼎》卦。主持鼎器的人沒有比長子更適合的,所以接著是象徵權威「雷動」的《震》卦;「震」是雷震奮動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奮動,應當適當抑止,所以接著是象徵「抑止」的《艮》卦;「艮」是抑止的意思。事物不可能終久抑止(必將逐漸前進),所以接著是象徵「漸進」的《漸》卦;「漸」是漸進的意思。漸進必將有所依歸,所以接著是象徵「嫁出少女」的《歸妹》卦。事物獲得依歸必然豐大,所以接著是象徵「豐大」的《豐》卦;「豐」是豐大的意思。窮極豐大的人必將喪失安居的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行旅」的《旅》卦。行旅而無處容身(必然要順從於人才能進入客居處所),所以接著是象徵「順從」的《巽》卦;「巽」含有順從則能入的意思。進入適宜的居所而後心中欣悅,所以接著是象徵「欣悅」的《兌》卦;「兌」是欣悅的意思。心中欣悅而後能推散其所悅,所以接著是象徵「渙散」的《渙》卦;「渙」是渙發離散的意思。事物不能終久無節制地渙發離散,所以接著是象徵「節制」的《節》卦。有所節制就應當用誠信來守持,所以接著是象徵「中心誠信」的《中孚》卦。堅守誠信的人必然要過為果決地履行職責,所以接著是象徵「小有過越」的《小過》卦。(美善的行為)有所過越者辦事必能成功,所以接著是象徵「事已成」的《既濟》卦。事物的發展不可能窮盡(成功之後又將帶來新的未成功因素),所以接著是象徵「事未成」的《未濟》卦作為《周易》六十四卦的終了。 【總論】 《序卦傳》是分析《周易》六十四卦的編排次序,並揭示諸卦前後相承的意義。 全文分為兩段:前段敘上經卦次,後段敘下經卦次。此篇創作宗旨及命名之義,孔穎達認為:「六十四封分為上下二篇,其先後之次,其理不見,故孔子就上下二經,各序其相次之義,故謂之《序卦》焉。」(《正義》) 文中以簡約的語言概括諸卦名義,有與卦義切合者,有僅取其一端為說者,目的均在揭明卦與卦之間的有機聯繫,而不在於闡析各卦的完整意義。韓康伯指出:「《序卦》之所明,非《易》之蘊也。」(《正義》引)蘇軾也說:「《序卦》之論《易》,或直取其名而不本其卦者多矣,若賦詩斷章然,不可以一理求也。」(《東坡易傳》) 《序卦傳》在分析六十四卦序次之理的同時,集中揭示了事物「相因」、「相反」的兩種發展規律。如「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即指明事物沿正面的趨勢進展;「損而不已必益」,「益而不已必決」,則指明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轉化。蔡清曰:「《序卦》之義,有相因者,有相反者。相反者,極而變者也;相因者,其未至於極者也。總不出此二例。」(《折中》引)文中釋義儘管簡約,但卦次編排的原理,作者的辯證哲學觀點,均得到顯明的反映。可以說,《序卦傳》是一篇頗具哲理深度的六十四卦推衍綱要。 《序卦傳》還披露了一個客觀事實:今本六十四卦的卦序及上下經的區分,是相沿已久的。張載曰:「《序卦》相受,聖人作《易》當有次序。」(《橫渠易說》)項安世曰:「《易》之稱上下經者,未有考也。以《序卦》觀之,二篇之分,斷可知矣。」(《周易玩辭》)兩人所論,正是基於上述事實而發。當然,《周易》創定之初,卦次是否如此編排,上下經是否如此區分,尚待將來學術界的進一步考證。 應當指出,馬王堆帛書《周易》的卦序,與《序卦傳》所列為兩種不同的體例。帛書六十四卦以上卦為綱、下卦為目排列,此種排列方式比較便於檢索,當是後人為了占筮實用而作的改編(見《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及張政烺《帛書六十四卦跋》,兩者均載《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然而,經過改編的帛書卦序,各卦之間已不復存在哲理的聯繫;因此,對於考究《序卦傳》的敘《易》原理,就沒有什麼用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