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渙卦 第五十九

黃壽祺 《周易譯註》
-------------------- 渙(1):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2)。 * * * (1)渙:卦名,下坎(☵)上巽(☴),象徵「渙散」。案,「渙」字之義,見於兩端:一、散,即離披解散。《序卦傳》:「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本義》:「渙,散也,為卦下坎上巽,風行水上,離披解散之象,故為渙。」二、文,即文理煥然。此義從「散」義引申而來:如物散而不亂,秩然圍繞於一個「中心」,必見自然文理。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曰:「渙,流散也,又文貌,風行水上,而文成焉。《太玄》曰『陰斂其質,陽散其文』,《京傳》曰『水上見風,渙然而合』,此『渙』字之義也。」《尚氏學》亦據揚雄《太玄經》擬「渙」為「文」以及司馬光注謂「揚子蓋讀『渙』為『煥』」等資料,認為「渙本有文義」,「而風行水上,文理爛然,故為文也」。 (2)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假,猶言「感格」。此謂事物當「渙」之時,形態雖散,神質須聚,散、聚相依為用,必致亨通,故以「王假有廟」喻聚合神靈之祐,以「利涉大川」喻聚合人力而濟難,並以「利貞」揭明此時行為須「正」。《折中》:「《渙》與《萃》對。『假廟』者,所以聚鬼神之既散也;『涉川』者,所以聚人力之不齊也。蓋盡誠以感格,則幽明無有不應;秦越而共舟,則心力無有不同:此二者,渙而求聚之大端也。然不以正行之,則必有黷神、犯難之事,故曰『利貞』。」 * * * 《渙》卦象徵渙散:亨通,君王以美德感召神靈而保有廟祭,利於涉越大河巨流,利於守持正固。 --------------------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1)。「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2);「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3)。 * * * (1)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剛,指九二;柔,指六四。這是用九二陽剛來居下卦與初、三、四諸陰交往不窮,以及六四當位居上卦,承五、上兩陽而心志協同,說明陰陽散而能聚,釋卦辭「渙,亨」之義。《尚氏學》:「剛來居二,臨一陰則陷,二陰則通,故曰『不窮』;四當位,上承一陽固吉,承二陽尤吉。」 (2)王乃在中:此釋卦辭「王假有廟」,喻九五位居正中,以至誠感格神靈,為聚散之主。《折中》:「王乃在中,謂九五居中,便含至誠感格之意。」 (3)乘木有功:此釋卦辭「利涉大川」,謂上卦巽有「木」象,下卦坎為水,如舟行水上,以喻聚合人力濟險。《折中》:「乘木有功,謂木在水上,便含濟險有具之意。」 * * * 《彖傳》說:「渙散,亨通」,譬如陽剛者前來居陰柔之中而不窮困,陰柔者獲得正位於外而上與陽剛之志協同(於是陰陽雖散而心神聚通)。「君王以美德感召神靈而保有廟祭」,說明君王聚合人心居處正中;「利於涉越大河巨流」,說明乘著木舟協力涉險必能成功。 -------------------- 《象》曰:風行水上,「渙」(1);先王以享於帝立廟(2)。 * * * (1)風行水上,「渙」:釋《渙》卦上巽為風、下坎為水之象。 (2)先王以享於帝立廟:這是說明「先王」觀「風行水上」之象,悟知「散中有聚」之理,故「享帝」、「立廟」以歸系天下人心。《程傳》:「收合人心,無如宗廟,祭祀之報,出於其心。故『享帝』、『立廟』,人心之所歸也。緊人心,合離散之道,無大於此。」 * * * 《象傳》說:風行水面,象徵「渙散」;先代君王因此通過祭享天帝、建立宗廟,以歸系人心。 * * * 本卦取名「渙」,含有散而不亂、文理爛然之義。推其寓理,凡物之聚,必來自散;而秩然有序之散,又能各顯物用:分中見合,形散神聚,正是處「渙」之道。觀其卦象,「風行水上」,則水面淪漪泛起,正見自然之「文」。於是,《渙》卦的卦象便被後代文論家所引申發揮,成為「自然成文」說的源頭。如蘇洵謂「風行水上」為「天下之至文」,並稱「天下之無營而文生者,唯水與風而已」(《嘉祐集》卷十四《仲兄字文甫說》);李贄以為「風行水上之文,決不在於一字一句之奇」(《李氏焚書》卷三《雜說》);乃至顧炎武評析詩文的「繁簡」時也指出:「昔人之論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於自然,而有意於繁簡,則失之矣。」(《日知錄》)可見,本卦大象所含藏的美學因素,是值得認真挖掘的。 -------------------- 初六,用拯馬壯吉(1)。 * * * (1)用拯馬壯吉:拯,拯濟(參見《明夷》六二譯註)。此言初六以陰居《渙》之初,上承九二,猶得壯馬之助,濟其陰柔弱質;以此拯「渙」,不致離散,故可獲「吉」。《本義》:「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為力既易,又有壯馬,其吉可知。初六非有濟渙之才,但能順乎九二,故其象占如此。」 * * * 初六,藉助健壯的良馬勉力拯濟可獲吉祥。 --------------------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 * * 《象傳》說:初六的吉祥,是由於順承九二。 * * * 初六處坎險之下,當「渙散」初始而及早「拯」之,故能免於離散。胡炳文曰:「五爻皆言『渙』,初獨不言者,救之尚蚤,可不至於渙也。」(《周易本義通釋》) --------------------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1)。 * * * (1)渙奔其機,悔亡:機,通「幾」,即「几案」,喻初六。《王注》:「機,承物者也,謂初也。」這兩句說明九二當「渙散」之時,身處坎險,故有「悔」;但陽剛居中,與初六俱無應相比,猶得「几案」憑依,陰陽相合,故「悔亡」。《程傳》:「在渙離之時,而處險中,其有『悔』可知。若能奔就所安,則得『悔亡』也。機者,俯憑以為安者也。俯,就下也;奔,急往也。二與初雖非正應,而當渙離之時,兩皆無與,以陰陽親比相求,則相賴者也。故二目初為『機』,初謂二為『馬』。」 * * * 九二,渙散之時奔就几案似的可供憑依的處所,悔恨消亡。 --------------------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1)。 * * * (1)得願:指二得初。陰陽相合,散而能聚,故「得願」。 * * * 《象傳》說:「渙散之時奔就几案似的可供憑依的處所」,說明九二得遂陰陽聚合的願望。 * * * 九二陽剛居中,得陰陽相合之願,故能固其根本而聚時之所散。《折中》曰:「聚渙者,先固其本。以剛中居內,固本之象也。機者,所以憑而坐也。有所憑依而安居,然後可以動而不窮矣。」 -------------------- 六三,渙其躬,無悔(1)。 * * * (1)渙其躬,無悔:這是說明六三當「渙」之時,居下卦之終,與上九相應,有渙散其身,附從上九,而無所悔恨之象。《折中》:「《易》中六三應上九,少有吉義。惟當『渙』時,則有應於上者,忘身徇上之象也。」 * * * 六三,渙散自身(附從陽剛尊者),無所悔恨。 --------------------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 * * 《象傳》說:「渙散自身(附從陽剛尊者)」,說明六三的意志在於向外發展。 * * * 六三至上九四爻,言「渙散」之時,當散則散,當聚則聚,正見《渙》卦所含「聚」、「散」相互依存的意義。王申子曰:「自此以上四爻,皆因『渙』以拯『渙』者,謂渙其所當渙,則不當渙者聚矣。」(《大易緝說》) -------------------- 六四,渙其群,元吉(1);渙有丘,匪夷所思(2)。 * * * (1)渙其群,元吉:群,猶言「朋黨」。此言六四得位承五,下無應而無私,故有散其朋黨之象,並獲「元吉」。《本義》:「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 (2)渙有丘,匪夷所思:丘,山丘,喻「大」。這兩句緊承前文,說明六四既能散其「朋黨」,又能化小群以聚成大群,成「混一天下」之功,此非平常人所能思及。《本義》:「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 * * 六四,渙散朋黨,至為吉祥;渙散小群聚成山丘似的大群,這不是平常人思慮所能達到的。 --------------------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1)。 * * * (1)光大:《來氏易注》:「凡樹私黨者,皆心之暗昧狹小者也。惟無一毫之私,則光明正大,自能渙其群矣,故曰『光大也』。」 * * * 《象傳》說:「渙散朋黨至為吉祥」,說明六四的品德光明正大。 * * * 六四「元吉」,足見「散」中有「聚」之理。朱熹引蘇洵曰:「《渙》之六四曰『渙其群,元吉。』夫『群』者,聖人之所欲渙以混一天下者也。」並稱:「蓋當人心渙散之時,各相朋黨,不能混一,惟六四能渙小人之私群,成天下之公道,此所以『元吉』也。」(《朱子語類》) --------------------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1)。 * * * (1)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這三句說明九五尊居「君位」,陽剛中正,處「渙」之時,所發號令當如「發汗」一樣出而不反;又須散發居積,收聚「民心」,則可「無咎」。《本義》:「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渙之時,能散其號令與其居積,則可以濟渙而無咎矣。」又曰:「汗,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渙王居,如陸贄所謂『散小儲而成大儲』之意。」案,《集解》引荀爽注,釋「王居」為「王居其所」,可備一說。 * * * 九五,像發散身上汗水(出而不反)一樣發布盛大的號令,又能疏散王者的居積以聚合天下人心,必無咎害。 --------------------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1)。 * * * (1)王居無咎,正位也:按《象傳》句讀當訓「居」為「居處」,爻辭當讀作「渙,王居無咎」,舊說多與《象傳》之意合。故《正義》釋「正位」曰:「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則有咎矣。」今錄存備考。此《象傳》譯文按前述爻辭之意譯出,以與之相符。 * * * 《象傳》說:「疏散王者的居積必無咎害」,說明九五正居「君主」尊位。 * * * 《折中》分析《周易》中「號」字為「呼號」之義,認為:「在常人則是哀痛迫切,寫情輸心也;在王者則是至誠懇惻,發號施令也。」又解「渙汗其大號」曰:「言其大號也,如渙汗然,足以通上下之壅塞,回周身之元氣。」此說似有可取。 --------------------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1)。 * * * (1)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血,通「恤」,猶言「憂恤」(參見《小畜》六四譯註);逖,通「惕」,即「惕懼」。此謂上九居《渙》之極,散極然後四方聚合,出現天下「歸於一統,非復前日之離散」(《來氏易注》)的景象,故能離「憂」出「惕」,無所咎害。案,本爻「血去逖出」,當與《小畜》六四「血去惕出」同,《本義》謂「『逖』當作『惕』」,《尚氏學》謂兩字「音同通用」;今查帛書《周易》作「」,正取「惕」音,於通假之例合。 * * * 上九,渙散(至極而四方聚合),於是離去憂恤脫出惕懼,無所咎害。 * * * 本爻辭之義,諸家說法不同,今舉三例以備參考。(一)《集解》引虞翻注,訓「血」為「血液」之「血」。(二)《王注》釋「血」為「傷」,「逖」為「遠」。(三)王申子《大易緝說》認為以諸爻文法律之,當以「渙其血」為句,謂:「渙其所傷而免於難。」 --------------------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 * * 《象傳》說:渙散至極四方聚合遂能離去憂恤,說明上九已經遠脫出離散的咎害。 * * * 上九「無咎」,在於以陽居一卦之終,散極反聚,故能「血去逖出」,安然無害。 【總論】 《渙》卦所謂「渙散」,並非立義於「散亂」,而是兼從對立的角度揭示「散」與「聚」互為依存的關係。卦辭以「君王」祭廟喻聚合「神靈」之祐,以涉越大河喻聚合人心濟難,說明事物形態雖散而神質能聚必致亨通,並強調此時行事利於守正。卦中六爻雖然均處「渙散」之時,但陰陽剛柔相比、相應,已流露出「聚」的氣象。如初六陰柔在下,九二陽剛處中,時當「渙散」而兩心系聯,故前者如獲「良馬」拯助而致「吉」,後者似得「几案」憑依而「悔亡」;三、上兩爻剛柔交應,或散其自身附從尊者而「無悔」,或散極見聚而「無咎」。四、五兩爻的情狀則更為典型,六四上承九五,有散小群、聚大群的美質;九五陽剛「尊主」,有散居積、聚民心的「盛德」:因此四得「元吉」,五獲「無咎」。可見,本卦所明處「渙」之道,是立足於散而不亂、散而能聚的基點上;從哲學意義看,即是展示事物「散」、「聚」既對立又統一的特定規律。馬振彪謂:「渙者其形跡,不渙者其精神。」(《周易學說》)實為本卦義理的內蘊所在。至於卦象「風行水上」所顯露的「自然成文」的美學意蘊,則是本卦的又一特色。馬振彪援據蘇洵、姚鼐借卦論文之說,指出「『風行水上』有自然之妙境」,故可「推論文章之妙」(《周易學說》)。這種推論引申,正與「形散神聚」、「渙然有文」的卦義相契合。因此,《渙》卦所蘊含的美學因素,也是值得注意的一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