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蠱卦 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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蠱(1):元亨,利涉大川(2);先甲三日,後甲三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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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蠱:音gǔ,卦名,下巽(☴)上艮(☶),象徵「拯弊治亂」。案,「蠱」字,《說文》謂「腹中蠱也」,可引申為蠱害、蠱亂、蠱惑等意,爻辭「幹父之蠱」即言「干父之害」;卦名之義,主於「拯弊治亂」。《序卦傳》云:「蠱者,事也」,《正義》引褚氏曰:「蠱者,惑也,物既惑亂,終致損壞,當須有事也,有為治理也。」
(2)元亨,利涉大川:此謂事物弊亂之時,能努力合理拯治必致「元亨」,故利於涉險濟難。《正義》:「蠱者,事也。有事營為,則大得亨通;有為之時,利在拯難,故『利涉大川』。」
(3)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甲,「天干」數之首,其序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在此十數中,「甲」寓有「終而復始」的涵義,故取「甲日」作為「轉化」弊亂、重為治理的象徵,即《彖傳》「終則有始」之旨。這兩句言先後「甲」三日,語多省略,大意指預先深慮「治蠱」前的事狀,詳為辨析,引為鑑戒;再推求「治蠱」後必將出現的事態,制定措施,謹慎治理:這樣,才能根治蠱亂,獲得「元亨」的前景。《程傳》曰:「甲,數之首,事之始也」,「治蠱之道,當思慮其先後三日,蓋推原先後,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謂先於此,究其所以然也;後甲,謂後於此,慮其將然也。一日、二日至於三日,言慮之深,推之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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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蠱》卦象徵拯弊治亂:至為亨通,利於涉越大河巨流;應當預先思慮象徵「終始轉化」的「甲」日前三天的事狀,然後推求「甲」日後三天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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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字之義,舊說未臻一致。如:一、鄭玄以為指「造作新令之日」(《正義》引);二、王弼以為指「創製之令」(《王注》)。說法雖歧,但諸家均本於「數之始」這一寓意。細求卦辭的象徵內涵,「先甲」、「後甲」實又流露著「前車覆後車戒」、「殷鑑不遠」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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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1)。蠱,元亨而天下治也(2)。「利涉大川」,往有事也(3)。「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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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剛、止,指上艮陽卦、義為止;柔、巽,指下巽陰卦、義為馴順;蠱,蠱害,猶言「弊亂」(與前句首字「蠱」指「治亂」義不盡同)。此舉上下象釋卦名「蠱」,謂剛柔兼濟、巽入止邪,則可以治「蠱」。《王注》:「上剛可以斷制,下柔可以施令。既巽又止,不競爭也;有事而無競爭之患,故可以有為也。」
(2)天下治:此釋卦辭「元亨」之義。《王注》:「有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
(3)往有事:此釋卦辭「利涉大川」。《正義》:「蠱者,有為之時;拔拯危難,往當有事,故『利涉大川』。」
(4)終則有始,天行也:天,猶言「大自然」。此以自然界事物的發展,體現終始往復的規律,釋卦辭「先甲三日,後甲三日」,謂拯治弊亂當鑒前戒後。《程傳》:「夫有始則必有終,既終則必有始,天之道也。聖人知終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要終而備其將然,『先甲』、『後甲』而為之慮,所以能治蠱而致『元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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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傳》說:拯弊治亂,譬如陽剛居上而陰柔處下,當物情馴順之時就能抑止弊亂。拯弊治亂,至為亨通,於是復見天下大治。「利於涉越大河巨流」,說明努力往前可以大有作為。「預先思慮(象徵「終始轉化」的)『甲』日前三天的事狀,然後推求『甲』日後三天的治理措施」,說明事物總是終結前事之後又開始新的發展,這是大自然的運行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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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山下有風,蠱(1);君子以振民育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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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下有風,蠱:釋《蠱》卦上艮為山、下巽為風之象。《程傳》:「山下有風,風遇山而回,則物皆散亂,故為有事之象。」
(2)振民育德:振,《說文》:「舉救之也」,《釋文》「濟也」。這是說明「君子」觀《蠱》卦之象,悟知當「蠱」之時,必須濟民育德,努力救弊。《王注》:「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故君子以濟民養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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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山下吹來大風(物壞待治),象徵「拯弊治亂」;君子因此振濟百姓、培育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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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民育德」,是用世道敗壞為例,闡發治「蠱」之義。馬振彪指出:「《康誥》言『作新民』,即治其國民之蠱也。」(《周易學說》)似與《大象傳》旨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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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幹父之蠱(1),有子考(2),無咎,厲終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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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幹父之蠱:干,《廣雅·釋詁一》「正也」,《集解》引虞翻注同,猶言「匡正」;蠱,蠱害,指「弊亂」(諸爻「蠱」字並同)。此句說明初六當治「蠱」有事之時,柔處卑位,上承二、三之陽,有子正父弊之象。
(2)有子考:考,《廣韻》「成也」,用如動詞,猶言「成就」。《尚氏學》又引《逸周書》及《左傳》孔疏,證「考」訓「成」,並指出:初六「能正父蠱,故曰『有子考』」,「即謂有子能成就先業也。」
(3)無咎,厲終吉:此總結前文意,謂初以卑下匡正尊上之弊,意在成就先輩德業,故「無咎」,雖「厲」亦獲「終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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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匡正父輩的弊亂,兒子能夠成就先業,必無咎害,即使危險但最終必獲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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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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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承考:考,與爻辭「考」之義同,此處作名詞用。《尚氏學》:「謂初上承重陽,能承繼先德也。」案,爻辭及《小象》「考」字之義,今取《尚氏學》之說。但漢魏及唐宋以來諸儒之舊說,多釋「考」為「父」,義亦得通,可以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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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匡正父輩的弊亂」,說明初六的意願在於繼承前輩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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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學說》引李光曰:「天下蠱壞,非常善繼之子,不足以振起之。宣王承厲王,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可謂『有子』矣。」此以東周史事參證《易》理,甚切本爻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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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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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貞:猶言「時不可則守正以待」,此語組構與《否》卦辭「不利,君子貞」相似(參閱該卦辭譯註)。此謂九二陽處陰位,有剛而能柔之象;猶如匡正「母」弊,當其性陰辟不從之時,不能強行「幹蠱」,而應守正待時。此即《象傳》「得中道」之義。案,《王注》:「居於內中,宜干母事,故曰『干母之蠱』也;婦人之性難可全正,宜屈己剛,既干且順,故曰『不可貞』也。」其釋「不可貞」為「不可全正」,即《周易淺述》所謂「不可固執以為正」。可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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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匡正母輩的弊亂,情勢難行時不可強行而要守持正固以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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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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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匡正母輩的弊亂」,說明九二應當掌握剛柔適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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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幹蠱」,於父、母則有別。可知此事應當順從不同的性格,採用合宜的方法,因勢利導,才能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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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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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有悔,無大咎:此謂九三當「蠱」之時,匡正父弊而無上應,故「小有悔」;但陽剛居正,直道遽行,故「無大咎」。《王注》:「以剛乾事而無其應,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干父,雖小有悔,終無大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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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匡正父輩的弊亂,稍有悔恨,但沒有重大咎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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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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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匡正父輩的弊亂」,說明九三最終不會有咎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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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君主制時代,下者剛正不阿以拯治尊者之弊,有時必須不顧「小悔」,犯難而行。韓愈所謂:「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陽路八千;本為聖朝除弊政,肯將衰朽惜殘年!」(《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似可作為本爻喻象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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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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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裕父之蠱,往見吝:裕,寬裕,指「治蠱」寬緩不急,即《集解》引虞翻曰:「不能爭也。」此謂六四陰柔懦弱,又居陰位,對「父」弊不能速治,寬延順容,故長此以往必「見吝」。《本義》:「以陰居陰,不能有為,寬裕以治蠱之象也。如是則蠱將日深,故往則見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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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寬裕不急地緩治父輩的弊亂,這樣往前發展必然出現憾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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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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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寬裕不急地緩治父輩的弊亂」,是說六四這樣往前發展難以獲得治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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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蠱寬裕不急,實是容惡養弊之道。故爻辭言「往見吝」,《象傳》雲「往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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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幹父之蠱,用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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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譽:譽,受人稱譽。此謂六五柔居尊位,應二承上,猶如匡正「父」弊有道,故獲稱譽。《集解》引荀爽曰:「體和應中,承陽有實,用斯幹事,榮譽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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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匡正父輩的弊亂,備受稱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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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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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以德:即「以德承」的倒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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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匡正父輩的弊亂而受稱譽」,說明六五用美德來繼承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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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居尊位而能上承下應,既是治時之「蠱」,又是樹己之德。熊良輔謂:「不特干其事之已壞」,更在於「立身揚名」(《折中》引)。此見卦辭「元亨」之旨,亦《彖傳》所發「終則有始」、「天下治也」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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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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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前一「事」為動詞,猶言「從事」;後一「事」為名詞,猶言「行為」。此謂上九居《蠱》卦之終,「治蠱」道窮,故不累於「王侯」之事,超然物外,以高潔自守。《尚氏學》:「不事王侯,言不事王侯之事也」,「若共伯和、吳季札之流是也。」案,「不事王侯」一句,《正義》釋曰:「不承事王侯」,訓「事」為「奉事」之意。似亦可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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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不從事王侯的事業,把自己逍遙物外的行為看得至高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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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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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不從事王侯的事業」,說明上九的高潔志向值得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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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窮則獨善其身」的思想,實出於「時」不可為而暫作遁避,其宗旨主於抱道守志,以待來日復興再起。楊萬里認為此爻「不事王侯」,正處於「不必為」、「不得為」、「不可為」之時,非「事」之「高尚」,而是「人高尚其事」;並謂上九猶如「畎畝不忘君,江湖存魏闕」者的形象(《誠齋易傳》),此亦可備參考。
【總論】
《蠱》卦的大義,主於除弊治亂。卦辭既指明此時利於涉難、至為亨通的前景,又用「先甲」、「後甲」喻示鑒前戒後、謹始慎終的「治蠱」之道。卦中六爻,初、三、四、五諸爻均以匡正父弊設喻:初六志承「先業」、雖危「終吉」,九三剛直遽行、終「無大咎」,六四柔弱不爭、久必「見吝」,六五柔中寓剛、備受稱譽;唯九二以匡正母弊為喻,戒其因勢利導、慎守「中道」;而上九獨居「治蠱」窮厄之時,則以遠避在外、「不事王侯」為宜。若細加探尋諸爻取象於「子正父蠱」的蘊義,似又可看出作者意識到「弊亂」往往是積久而成的,甚或延續一代、兩代人,終至釀成大患。蘇軾曾經就這一問題分析說:「器久不用而蠱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東坡易傳》)當然,各爻所示,均是提出在特定條件下治蠱的可行之道;至於拯治弊亂的根本措施,《大象傳》從「救世」的角度闡發「振民育德」之義,似屬古人汲取歷史和現實的教訓而總結出的一條「政治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