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坤卦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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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1):元,亨(2),利牝馬之貞(3)。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4)。西南得朋,東北喪朋(5)。安貞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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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坤:卦名,下卦、上卦皆坤(☷),象徵「地」。《說卦傳》「坤,地也」,「坤,順也」;即言「坤」以地為象,以順為義。
(2)元,亨:詞義與乾卦略同,此處特指「地」配合「天」,也能開創化生萬物,並使之亨通。《正義》:「蓋『乾』、『坤』合體之物,故《乾》後次《坤》。言地之為體,亦能始生萬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與《乾》同也。」案,《本義》「元亨」連讀,訓為「大亨」,可備一說。
(3)利牝馬之貞:貞,正也,指守持正固。「牝馬」柔順而能行地,故取為「坤」德之象。《集解》引干寶曰:「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繇,《坤》以馬象也。坤陰類,故稱『利牝馬之貞』矣。」案,尚先生承王樹柟《周易釋貞》說,釋此「貞」為「卜問」;但於它處出現的「貞」,或依此例,或仍訓「正」,惟視具體的卦、爻象而定(見《尚氏學》)。其義可通,宜備參考。
(4)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攸,《爾雅·釋言》:「所也。」這幾句說明「坤」德在於「柔順」、「居後」,「搶先」必「迷」,「隨後」則「利」。《集解》引盧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後而不先。先,則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陰以陽為主,當後而順之則利,故曰『後得主,利。」案,「先迷,後得主,利」三句,《本義》讀作:「先迷後得,主利」;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以「利」屬下文,讀為「先迷後得主,利西南」云云。兩說並可參考。
(5)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尚先生取《十二辟卦圖》(見書末《讀易要例》)為說,指出《坤》居西北亥位,陰氣逆行,沿西南方向前行遇「陽」漸盛,若沿東北方向前行則失「陽」漸盡;而「陰得陽為朋」,故西南行「得朋」,東北行「喪朋」(《尚氏學》)。此說分析「得朋」、「喪朋」至為可取,其中闡明「陰陽為朋」之理尤為精當,今從之。案,這兩句舊解頗歧,茲舉兩說以備參考:(一)王肅曰:「西南陰類,故得朋;東北陽類,故喪朋。」(孫堂輯《漢魏二十一家易注》)這是主張陰與陰為「朋類」。(二)王弼亦主「同性為朋」說,但認為「陰之為物,必離其黨,之於反類,而後獲安貞吉」(《王注》),則指出「陰」者必須「喪朋」趨附於「陽」才能獲「吉」,並以「喪朋」句連下文「安貞吉」為義。又案「朋」,一說為「朋貝」之朋。
(6)安貞吉:這是歸結「得朋」、「喪朋」之義,說明「坤」德以安順守正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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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卦象徵地:元始,亨通,利於像雌馬一樣守持正固。君子有所前往,要是搶先居首必然迷入歧途;要是隨從人後就會有人作主,必有利益。往西南將得到友朋,往東北將喪失友朋。安順守持正固可獲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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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卦有「元,亨,利,貞」四德,《坤》卦也具此「四德」,這是兩者共同之處。但《乾》德以「統天」為本,《坤》德以「順承天」為前提;故《乾》剛《坤》柔、《乾》健《坤》順,《乾》之「四德」無所限制,《坤》之「四德」則限於「牝馬」、「後得主」、「安貞吉」等義:這是兩者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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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至哉坤元(1)!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2);含弘光大,品物咸亨(3)。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4)。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5)。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6)。安貞之吉,應地無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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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哉坤元:至,形容詞,指地生養萬物之德美善至極。《正義》:「至,謂至極也。言地能生養至極,與天同也。但天亦至極,包籠於地;非但至極,又大於地:故《乾》言『大哉』,《坤》言『至哉』。」此句至「乃順承天」,釋卦辭「元」。
(2)無疆:兼含地域無涯和時間無限之義。《正義》:「凡言『無疆』者,其有二義:一是廣博無疆,二是長久無疆。」
(3)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弘,《爾雅·釋詁》「大也」,邢昺疏:「含容之大也。」《集解》引崔憬曰:「含育萬物為『弘』,光華萬物為『大』;動植各遂其性,故曰『品物咸亨』也。」以上四句釋卦辭「亨」。
(4)柔順利貞:此句連上文「牝馬地類,行地無疆」,釋卦辭「利牝馬之貞」。
(5)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得常,謂「坤德」能順則福慶常保。這三句釋卦辭「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集解》引何妥曰:「陰道惡先,故『先』致迷失;『後』順於主,則保其常慶也。」案,《正義》、《集解》、《本義》,皆以「君子攸往」連上文「柔順利貞」;何楷《古周易訂詁》曰:「『君子攸行』,雖趁上韻,然意連下文,釋卦辭『君子有攸往』也。」今從何說。
(6)東北喪朋,乃終有慶:終,至終、終極。此謂往東北方向雖喪陽失朋(參見卦辭譯註),但行至終極,必將旋轉為「西南」向(閱《十二辟卦圖》可知),則也出現「得朋」之「慶」,故曰「乃終有慶」。這是揭示陰陽循環消長之理,表明只要安順守持「坤」德,即使「喪朋」,也將出現「得朋」之時。《折中》引喬中和曰:「坤惟合乾,故得主。得主,故『西南』、『東北』皆利方,『得朋』、『喪朋』皆吉事。」此說似與卦理有合。以上四句釋卦辭「西南得朋,東北喪朋」。案,尚先生既取《十二辟卦圖》釋「得朋」、「喪朋」,指出「喪朋」之「終」在亥位;又取《後天八卦方位圖》(見書末《讀易要例》)與之對照,指出《辟卦》「亥」下,正是「後天」「乾」位(又稱「亥下伏乾」),乾為陽,故終至得朋「有慶」(《尚氏學》)。此說宜資參考。
(7)應地無疆:此釋卦辭「安貞吉」。馬其昶云:「君子有『安貞』之吉,所以應地德也。」(《重定費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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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傳》說:美德至極啊,配合天開創萬物的大地!萬物依靠它成長,它順從稟承天的志向。地體深厚而能普載萬物,德性廣合而能久遠無疆;它含育一切使之發揚光大,萬物亨通暢達遍受滋養。雌馬是地面動物,永久馳騁在無邊的大地上,它柔和溫順利於守持正固。君子有所前往,要是搶先居首必然迷入歧途偏失正道,要是隨從人後、溫和柔順就能使福慶久長。往西南將得到友朋,可以和朋類共赴前方;往東北將喪失友朋,但最終也仍有喜慶福祥。安順守持正固的吉祥,正應合大地的美德永保無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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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原各自為篇,後人以《彖傳》、《象傳》分附於經文之下,蓋始於東漢鄭玄(參閱《三國志·魏志·高貴鄉公傳》)。今本《周易》的通例是:自《坤》以下六十三卦,《彖》、《象》皆散附卦辭、爻辭後;唯《乾》卦先卦爻辭,後《彖》、《象》、《文言》,經傳不混,似是傳《易》者有意留此一例,讓讀者據以明了《周易》經傳各自分別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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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地勢坤(1);君子以厚德載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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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勢坤:此釋《坤》卦上下「坤」皆為「地」之象。《說卦傳》謂坤象取地、其義為順(見卦辭譯註),《大象傳》即依此為說。《集解》引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王注》:「地形不順,其勢順。」案,尚先生據宋衷、王弼注,以為兩家均未引《說卦傳》「坤,順」為詁,可證「宋、王本之皆作『地勢順』」;又云:「蓋『坤』古文作『巛』,而『巛』為『順』之假字,故宋、王皆讀『巛』為『順』。自《正義》改作『坤』,而『順』字遂無由識。」(《尚氏學》)此說可備參考。
(2)厚德載物:厚,用如動詞,猶言「增厚」。這是說明「君子」效法「地」厚實和順之象,增厚其德以載萬物。林希元《易經存疑》曰:「惟其厚,故能無不持載。故君子以之厚德,以承載天下之物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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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大地的氣勢厚實和順;君子因此增厚美德、容載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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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乾,健」,引申出「自強不息」的意義;從「坤,順」,引伸出「厚德載物」的意義:這正是《大象傳》對卦象的推闡發揮,其功效在於使隱存含藏於「象」之中的象徵哲理得以昭彰顯著。六十四卦的《大象傳》均具這一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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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1),履霜,堅冰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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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六:居卦下第一位,故稱「初」;以其陰爻,故稱「六」(參閱《乾》初九譯註)。
(2)履霜,堅冰至:履,猶言踐、踩。此言陰氣初起,必增積漸盛,猶如微霜預示著堅冰將至。《正義》:「初六陰氣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踐其霜;微而積漸,故堅冰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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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踩上微霜,將要迎來堅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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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履霜堅冰」(1),陰始凝也;馴致其道(2),至堅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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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霜堅冰:「堅冰」二字與下文重,郭京以為衍文(《舉正》);朱熹據《三國志·魏志·文帝丕》注引作「初六履霜」,認為當從補「初六」刪「堅冰」(《本義》)。兩說並通,可備參考。
(2)馴致其道:《正義》:「馴,猶狎順也,若鳥獸順狎然。言順其陰柔之道,習而不已,乃至堅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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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踩上微霜將迎來堅冰」,說明陰氣已經開始凝積;順沿其中的規律,堅冰必將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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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為陰氣始生之象,朱熹曰:「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本義》)諺雲「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似合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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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直方大(1),不習無不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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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方大:這是從六二的位、體、用三方面說明爻義之美。《正義》:「生物不邪謂之『直』也,地體安靜是其『方』也,無物不載是其『大』也。」《尚氏學》:「方者,地之體;大者,地之用;而二又居中直之位:故曰『直方大』。」
(2)不習無不利:習,猶言「學習」。《王注》:「不假營修而功自成,故不習焉而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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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正直、端方、宏大,不學習也未必不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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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六二之動(1),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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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二之動:《正義》:「言六二之體,所有興動,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
(2)地道:指地的柔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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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六二的變動,趨向正直、端方;「不學習未必不獲利」,是大地的柔順之道發出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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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陰居陰位,柔順中正,所稟「坤」德至厚。《楚辭·遠遊》謂:「屈原履方直之行,不容於世」,即以「直、方」之德贊屈原臣道忠正。朱熹指出:「《坤》卦中惟這一爻最純粹。蓋五雖尊位,卻是陽爻(引者註:指陽位),破了體了;四重陰而不中;三又不正。惟此爻得中正,所以就這說個『直方大』。」(《折中》引《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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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含章可貞(1);或從王事,無成有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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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章可貞:章,指剛美章彩。此謂六三陰居陽位,猶內含剛美而不輕易發露,故可守「貞」。《集解》引虞翻曰:「以陰包陽,故『含章』。」
(2)或從王事,無成有終:或,不定之辭,含抉擇時機之義(見《乾》九四譯註);成,成功,「無成」猶言「不以成功自居」;有終,即盡「臣職」至終。此二句承前文義,展示「含章可貞」的具體情狀。《程傳》:「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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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蘊含陽剛的章美,可以守持正固;或輔助君王的事業,成功不歸己有而謹守臣職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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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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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光大:知,即「智」。此言六三不自擅章美,唯盡職「王事」,故稱「智光大」。《正義》:「知慮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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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蘊含陽剛的章美,可以守持正固」,說明六三應當根據時機發揮作用;「或輔助君王的事業」,說明六三智慧光大恢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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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居下卦之上,有為「臣」頗多艱難之象,故須「知光大」才能擺正位置,慎行免咎。《折中》引呂祖謙曰:「《傳》雲,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此極有意味。尋常人慾含晦者,多隻去鋤治驕矜,深匿名跡。然逾鋤逾生,逾匿逾露者,蓋不曾去根本上理會自己,知未光大,胸中淺狹,才有一功一善,便無安著處,雖強欲抑遏,終制不住。譬如瓶小水多,雖抑遏固閉,終必泛溢;若瓶大則自不泛溢,都不須閒費力。」此說多所發揮,但有助於理解《象傳》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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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括囊,無咎無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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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括囊,無咎無譽:括,《廣雅·釋詁四》「結也」,《方言》十二「閉也」,猶言「束緊」。此謂六四處位不中,其時不利施用,故以「括囊」喻緘口不言、隱居不出;這樣雖不致惹害,但也不獲讚譽,故曰「無咎無譽」。《王注》:「處陰之卦,以陰居陰;履非中位,無直方之質;不造陽事,無含章之美。括結否閉,賢人乃隱;施慎則可,非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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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束緊囊口,免遭咎害不求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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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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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束緊囊口,免遭咎害」,說明六四必須謹慎小心才能不惹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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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以陰居陰,有謙退自守、慎而又慎之象,這是處位不利能獲「無咎」的重要條件。故爻辭以「括囊」為喻,《象傳》以「慎不害」設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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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黃裳,元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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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裳,元吉:黃,居「五色」之「中」,象徵「中道」;裳,古代服裝是上衣下裳,故「裳」象徵「謙下」;元,大也,猶言「至大」。此謂六五以柔居上卦之中,其德謙下,故獲「元吉」。《正義》:「黃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飾。坤是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極貴者也;能以中和通於物理,居於臣職,故云『黃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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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黃色裙裳,至為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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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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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在中:文,謂「溫文」,與「威武」相對,亦喻「坤」德。《正義》:「既有中和,又奉臣職,通達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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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黃色裙裳,至為吉祥」,說明六五以溫文之德守持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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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獲「元吉」,在於居尊而能柔和謙下,與《乾》九五陽剛向上正好相反。朱熹說:「這是那居中處下之道。《乾》之九五,自是剛健底道理;《坤》之六五,自是柔順底道理:各隨他陰陽,自有一個道理。」(《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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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龍戰於野(1),其血玄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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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龍戰於野:龍,喻陽剛之氣;戰,猶言「接」,「龍戰」指陰陽交合。此句說明上六陰氣至盛,陰極陽來,二氣交互和合,故有「龍戰」之象。案,《說文》「壬」下云:「《易》曰『龍戰於野』,『戰』者『接』也。」惠士奇《易說》據此為訓;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承之,謂「戰之為言『接』也,陰陽交接和會,大生廣生」;尚先生並從惠、朱之說,又引《乾鑿度》、《九家易》、《易林》諸說進一步證明「戰」訓「接」,「接」有陰陽「和合」、「交接」之義(《尚氏學》),今從之。又案,此句舊解多歧。《王注》認為「龍戰」謂陰極導致陽忌,兩者爭戰,指出:「陰之為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於野。」此說可備參考。
(2)其血玄黃:此句承上句意,謂陰陽二氣交合,流出青黃交雜之血。《尚氏學》:「萬物出生之本,由於血;血者,天地所遺氤氳之氣。天玄地黃;『其血玄黃』者,言此血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萬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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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龍在原野上交合,流出青黃相雜的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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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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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龍在原野上交合」,說明上六的純陰之道已經發展窮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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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爻「龍戰」的喻意,含兩方面:一、陰氣至盛,終究要導致陽來;二、「坤」道窮盡,則轉入陰陽交合:所謂「天地生生之德」,就在兩者矛盾統一中體現出來。可見,此爻明顯反映了《周易》陰陽相推、變易不窮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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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1),利永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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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六:義與《乾》卦「用九」相對(參閱該卦譯註),也是指明《周易》哲學以變為主的一方面特色。但「用六」是就陰爻而言。《易》筮過程中,凡筮得陰爻,其數或「八」、或「六」,「六」可變、「八」不變,而筮法原則是用「六」不用「八」,亦即占「變爻」之意;若筮得六爻均「六」時,即以「用六」辭為占。《本義》:「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
(2)利永貞:永,永久,含「健」義;能永久守正,即見陽剛之質。此謂柔極能濟之以剛則利。《正義》:「六是柔順,不可純柔,故利在『永貞』。永,長也;貞,正也,言長能貞正也。」《尚氏學》:「六為老陰,陰極不返則太柔矣。《文言》曰『貞固足以幹事』,『永貞』則健而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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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數,利於永久守持正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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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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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大終:陽大陰小,「以大終」猶言「以陽為歸宿」。《尚氏學》:「言陰極必返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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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用「六」數「永久守持正固」,說明陰柔以返回剛大為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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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卦「用九」稱「無首」,是剛而能柔;《坤》卦「用六」稱「永貞」,是柔而能剛:《老子》提倡剛柔相濟之旨,正與此義契合。可見,「用九」、「用六」在指示《易》筮通例的同時,也表露了《周易》的辯證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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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1),至靜而德方(2)。後得主而有常(3),含萬物而化光(4)。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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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柔而動也剛:《尚氏學》:「坤柔動剛,義與『用六』、『大終』同。言《坤》雖至柔,遇六則變陽矣。」
(2)至靜而德方:方,古人以為「天圓地方」,此處含「流布四方」之意。《集解》引荀爽曰:「『坤』性至靜,得陽而動,布於四方也。」《易纂言》:「《坤》體然不動,故曰『至靜』;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無處欠缺,故曰『方』。」
(3)後得主而有常:《正義》:「陰主卑退,若在事之後,不為物先,即『得主』也;此陰之恆理,故云『有常』。」
(4)含萬物而化光:此句與《彖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義同。《本義》:「復明『亨』義。」
(5)承天而時行:《集解》引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時而行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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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說:大地極為柔順但變動時卻顯示出剛強,極為安靜但柔美的品德卻流布四方。隨從人後、有人作主,於是保持福慶久長,包容一切、普載萬物於是煥發無限光芒。大地體現的規律多麼柔順啊!它稟承天的意志沿著四時運行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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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卦的《文言》共七節。本節總釋卦辭大義,以下六節分釋六爻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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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1)。《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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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辯:通「辨」。《釋文》引馬融曰:「別也。」
(2)順:《釋名·釋言語》:「循也,循其理也。」《正義》:「言順習陰惡之道,積微而不已,乃至此弒害。」案,《本義》謂「古字『順』、『慎』通用」,認為「此當作『慎』,言當辨之於微」。於義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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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積善行的家族,必然留下許多慶祥;累積惡行的家族,必然留下許多禍殃。臣子弒殺君主,兒子弒殺父親,並非一朝一夕的緣故,作惡的由來是漸萌漸長!是由於君父不曾早日辨清真相。《周易》說:「踩上微霜,將要迎來堅冰」,大概是譬喻陰惡事物的發展往往順沿一定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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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初六爻辭。文中闡發防微杜漸的意義。《折中》引呂祖謙曰:「『蓋言順也』,此一句尤可警。非心邪念,不可順養將去;若順將去,何所不至?懲治遏絕,正要人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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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其正也,「方」其義也(1)。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2)。敬義立而德不孤(3)。「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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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其正也,方其義也:義,宜也。這是闡釋爻辭「直」、「方」的深意。《周易蒙引》:「此『正』、『義』二字,皆以見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於敬;方不自方,必由於義。直,即『主忠信』;方,即『徙義』。直,即心無私;方,即事當理。」
(2)敬以直內,義以方外:這兩句復申「直」、「方」之義,猶言「以敬使內心正直,以義使外形端方」。《正義》:「內,謂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內理」,「用此義事以方正外物。」《程傳》:「君子主敬以直其內,守義以方其外。敬立而內直,義形而外方。」
(3)德不孤:謂美德廣布,人所響應。《正義》:「身有敬、義以接於人,則人亦敬、義以應之,是『德不孤』也。」
(4)不疑其所行:指美德充沛,所行必暢達無礙,故不須疑慮。《正義》:「直則不邪,正則謙恭;義則與物無競,方則凝重不躁。既『不習無不利』,故所行不須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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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說明品性純正,「方」說明行為適宜。君子恭敬不苟於是促使內心正直,行為適宜於是促使外形端方。做到恭敬不苟、行為適宜,就能使美德廣布而不孤立。「正直、端方、宏大,不學習也未必不獲利」,說明美德充沛、一切行為都無須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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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六二爻辭。「敬義立而德不孤」一語,是其中心意旨。程頤申發此義曰:「敬義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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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1)。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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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弗敢成:即六三爻辭「無成」之義(見該爻注)。
(2)代有終:代,《說文》「更也」,此處謂「代替」。《正義》:「地道卑柔,無敢先唱成物;必待陽始先唱,而後代陽有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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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柔在下者縱然有美德,只是含藏不露而用來輔助君王的事業,不敢把成功歸屬己有。這是地順天的道理,妻從夫的道理,臣忠君的道理。地順天的道理表明成功不歸己有而要替天效勞、奉事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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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六三爻辭。文中闡發「妻道」、「臣道」、「地道」之旨,至見「扶陽抑陰」的思想。《集解》引宋衷曰:「臣子雖有才美,含藏以從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得終天功,臣得終君事,婦得終夫業,故曰『而代有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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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1)。《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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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地閉,賢人隱:此以「天地」閉塞喻社會昏暗,故使「賢人」隱遁。《正義》:「天地變化,謂二氣交通,生養萬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閉,賢人隱』者,謂二氣不相交通,天地否閉,賢人潛隱。」案,尚先生認為「蕃」與「藩」通,謂「藩閉」,指「草木黃落」;並引《乾》卦《彖傳》「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與此「天地變化」比較,指出:「此變化與彼變化同也。變化之徵,在物則草木黃落,在天則陽氣閉藏,在人則賢哲隱遁。」(《尚氏學》)可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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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運轉變化,草木繁衍旺盛;天地閉塞昏暗,賢人隱退匿跡。《周易》說:「束緊囊口,免遭咎害,不求讚譽。」大概是譬喻謹慎處世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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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六四爻辭。末句「猶言謹也」與《象傳》「慎不害」之義同。孔穎達分析曰:「囊所以貯物,以譬心藏智也;閉其智而不用,故曰『括囊』。不與物忤,故『無咎』;功名不顯,故『無譽』。」(《集解》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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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黃中通理(1),正位居體(2),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3),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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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黃中通理:黃,中之色,六五柔居上卦中位,故稱「黃中」(見爻辭譯註);理,文理。《尚氏學》:「《玉篇》『理,文也』;坤為文,故曰『理』。『黃中通理』者,言由中發外,有文理可見也。」
(2)正位居體:猶言「體居正位」,即正確居處己位。《本義》:「雖在尊位,而居下體。釋『裳』字之義也。」案,《折中》:「《孟子》曰:『立天下之正位』,正位即『禮』也。此言『正位居體』者,猶言以禮居身爾。禮以物躬,則自卑而尊人,故為釋『裳』字之義。」此說引申《本義》之注,有合爻旨。
(3)支:通「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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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的美質好比黃色中和、通達文理,他身居正確的位置,才美蘊存在內心,暢流於四肢,發揮於事業:這是最美的美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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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六五爻辭。《折中》指出:「《乾》爻之言學者二,於九二則曰『言信行謹』、『閑邪存誠』也,於九三則曰『忠信以進德』、『修辭立誠以居業』也;《坤》爻之言學者二,於六二則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也,於六五則曰『黃中通理,正位居體』也。」又指出:「在《乾》之兩爻,『誠』之意多,實心以體物,是乾之德也;《坤》之兩爻,『敬』之意多,虛心以順理,是坤之德也。而要之,未有誠而不敬,未有敬而不誠者;乾坤一德也,誠敬一心也。」這是申說《乾》《坤》兩卦《文言》中切合於「治學」之理的言論,可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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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疑於陽必戰(1)。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2);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3)。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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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陰疑於陽必戰:疑,通「凝」,猶言「凝情」,《釋文》:「荀、虞、姚信、蜀才本作『凝』」;此謂上六處《坤》之極,陰極返陽,猶「凝情」於陽,故必致交合。《尚氏學》:「『疑』即『凝』字。《莊子·達生篇》『用志不分,乃疑於神』,即『凝於神』也;《詩·大雅》『靡所止疑』,《傳》『疑,定也』,《正義》『音凝』。可見『疑』、『凝』本通。」又曰:「陰凝陽,即陰牝陽。」
(2)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嫌,《說文》:「不平於心也,從女兼聲,一曰疑也。」此言爻辭取「龍」喻陽,是慮及讀者或疑卦中無陽,不明爻義。《尚氏學》:「稱龍,所以明有陽也。」
(3)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類,朋類,指陽性「配偶」。此謂上六既陰極遇陽,陰陽必合,故爻辭稱「血」以明交合。
(4)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雜,《說文》「五采相合」,此處指血色相混。這三句說明爻辭「其血玄黃」,是譬喻天地交合之血混和。《尚氏學》:「言此血非陰非陽,亦陰亦陽,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萬物。」又曰:「陰陽合為『類』,離則為獨陰獨陽。獨陰獨陽不能生,即不成為『血』;既曰『血』,即陰陽類也,天地雜也。」案,此節文句,然舊解不一。如《本義》:「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此可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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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氣凝情於陽氣必然相互交合。作《易》者是怕讀者疑惑於《坤》卦沒有陽爻,所以在爻辭中稱「龍」代表陽;又因為陰不曾離失其配偶陽,所以在爻辭中稱「血」代表陰陽交合。至於血的顏色為青黃相雜,這是說明天地陰陽的血交互混和:天為青色、地為黃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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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釋《坤》上六爻辭。文中主要揭明爻辭取「龍」、「血」、「玄黃」等象的喻意,闡發上六所蘊含的陰極陽生,陰陽在矛盾衝突中變化發展的哲理。
【總論】
《周易》以《坤》卦繼《乾》卦之後,寓有「天尊地卑」、「地以承天」的意旨。全卦大義,在於揭示「陰」與「陽」既相對立、又相依存的關係。在這對矛盾中,「陰」處於附從的、次要的地位,依順於「陽」而存在、發展。就卦象看,《坤》以「地」為象徵形象,其義主「順」。卦辭強調:利於「雌馬」之「貞」,「後得主」以隨人,獲吉於「安貞」,均已明示「柔順」之義。六爻進一步抒發「陰」在附從「陽」的前提下的發展變化規律:二處下守中,五居尊謙下,三、四或「奉君」或「退處」,皆呈「坤,順」之德,而以二、五最為美善;至於初六「履霜」與上六「龍戰」,兩相對照,又深刻體現了陰氣積微必著、盛極返陽的辯證思想。《繫辭上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周易》一書發端於《乾》、《坤》兩卦,正反映了作者對陰陽辯證關係的具有一定深度的認識;換言之,作者似乎流露出這樣一種觀點:陰陽兩種力量的相互作用,是宇宙間事物運動、變化、發展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