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困(卦四十七)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剛掩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1]
【譯文】
《困》卦:通順。占問大人吉,無害。有話他人不信。
《彖傳》說:《困》卦,(坎下兌上,坎為陽卦,為剛;兌為陰卦,為柔,)剛為柔所掩蓋。(坎為險,兌為悅,)險而悅。(《困》卦是困難,)雖困難而沒有失掉它的處置,「亨」,惟有君子吧。「貞大人吉」,(《困》的九二為陽爻,為剛,居下卦之中;九五為陽爻,為剛,居上卦之中,)因是剛中。「有言不信」,崇尚口辯是會碰壁的。
《象傳》說:(坎下兌上,水下澤上,水在澤下,)澤無水,是《困》卦。君子因此(臨危)捨命來完成他的志願。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 [2] 三歲不覿。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 [3] 利用享祀。征凶,無咎。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 [4] 不見其妻,凶。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 [5] 「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 [6] 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 [7] 雖不當位,有與也。 [8]
九五:臲 ,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9]
《象》曰:「臲 」,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 ,曰動悔有悔, [10] 征吉。
《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譯文】
倒數第一陰爻:臀部受刑杖的困苦,關入幽暗的牢獄,三年不見天日。
《象傳》說:「入於幽谷」,幽暗不明亮。
倒數第二陽爻:為酒醉飽食所困,穿朱紅色服裝的貴族剛來。有利於用祭祀。出征凶,無害。
《象傳》說:「困於酒食」,守中正之道有可慶賀的。
倒數第三陰爻:在亂石里受困,手抓在蒺藜上,進到家裡,不看見他的妻,凶。
《象傳》說:「據於蒺藜」,是攀附豪強。「入於其宮,不見其妻」,是不祥之兆。
倒數第四陽爻:來得慢慢的,受到貴人的困阻,困難,有結果。
《象傳》說:「來徐徐」,志在下位。雖然不在上位,有幫助的。
倒數第五陽爻:危而不安,受到貴人的困苦,是慢慢得脫,用祭祀謝神有利。
《象傳》說:「臲 」,志願沒有得到實現。「乃徐有說」,因為內心正直。「利用祭祀」,受到保祐。
最上陰爻:在有刺的蔓藤上受困,在不安中,說一動悔而又悔,出行吉。
《象傳》說:「困於葛藟」,所處未恰當。說一動悔而又悔,出行才「吉」。
【說明】
《困》卦坎下兌上,水下澤上。《周易淺述》:「水在澤下,(澤中)枯涸無水,睏乏之象。以二體言之,兌陰在上,坎陽在下。以卦畫言之,上六在二陽之上,九二限二陰之中,皆以陰掩陽,故為《困》。」全彖以處險而說(悅),(九)二、(九)五剛中,有處困而亨之道。然惟大人能之,但不可尚口說以取困窮,此全彖之大旨也。再看卦辭,「有言不信」,不信不被任用,所以困。「困而不失其所,亨」,處困而不失其所守,可以轉為亨。《象傳》稱「君子以致命遂志」,處困而捨命以完成志事,那也可以轉亨。再看爻辭,初六是困於刑獄,九二是困於酒食,六三是困於不幸的遭遇,九四、九五皆困於貴人。但像九二《象傳》說的「中有慶」,九五《象傳》說的「中直」,即處困而中正,就可以轉亨,這是《困》卦的用意。
《困》卦里「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又有不同解釋:(一)孫星衍《周易集解》:「荀爽、王肅本劓刖作臲 。荀爽曰:『臲 ,不安貌。』王肅、陸績同。鄭康成曰:『劓刖當為倪 。』」(二)同上:「虞翻曰:『割鼻曰劓,斷足曰刖。』(九)四動時,震為足,艮為鼻,離為兵,兌為刑,故劓刖也。」這大概是說,《困》 里上卦是兌,兌是刑。這個爻是九五,和上面的上六,合成 ,震 的下面是 ,故稱震為足。他又說「(九)四動時」,九四與下六三合成 ,艮 的上面也作 ,故稱「艮為鼻」。加上「兌為刑」,就要割鼻斷足了。這樣講法,未免迂曲,這裡不取。《周易通義》:「割鼻、刖足,成了奴隸,才漸漸有了脫身的機會,跑了回來。」這裡采(一)說,因為「困於赤紱,乃徐說」。受貴官所困,漸漸得以脫身,「困」指處境不安,才可以脫身。倘已受到割鼻斷足之刑,這就不是困了,成了終身殘廢,談不上擺脫了,所以取(一)說。
又「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也有不同解釋:(一)《周易大傳今注》:「『困於石』,行路被石絆倒也。蒺藜,木名,有刺。『據於蒺藜』,手抓在蒺藜之上也。」(二)《周易通義》:「石:嘉石。《周禮》大司樂之職:『以嘉石平罷民。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嘉石樹立在朝門左邊當眾的地方。民之有罪過而又不是十分嚴重,但又為害於州里的,就叫他擔枷坐在那裡以恥辱之,然後叫他去勞動或關起來。」「後來又被關在有蒺藜的監獄裡。」這個解釋,又跟「上六:困於葛藟,於臲 」有關。註:「葛藟:這是以有刺的葛藟圍於獄外。臲 :木樁,圍在獄外,以防犯人越獄。」按臲 ,臬兀是聲,危是義,即危而不安之意,恐不宜解作木樁。又「據於蒺藜」,解作關在有蒺藜的監獄裡,也不妥。因為蒺藜不能指有蒺藜的監獄,「據」也不宜作「被關」。因此這裡還是從(一)說。
【注】
* * *
[1] 致命:捨命。遂:完成。
[2] 株木:指刑杖。幽谷:指牢獄。
[3] 朱紱(fú弗):古代王公卿的服飾,朱紅色,指貴官。
[4] 蒺藜:一種有刺的蔓草。宮:室。
[5] 乘剛:猶攀附豪強。
[6] 金車:用黃銅鑲嵌的車,貴人所乘,借指貴人。
[7] 在下:在下位,指做小官。
[8] 與:幫助。
[9] 臲 (niè wù孽兀),原本作劓刖(yì yuè異月,割鼻、砍腳的刑),孫《周易集解》「荀爽、王肅本劓刖作臲 」,不安全,今據改。說:同脫。利用祭祀:指謝神。
[10] 葛藟(lěi壘):蔓生有刺的植物。有: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