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講義 · 周易新講義卷三
宋耿南仲撰䷌
離下乾上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得位而不尊,得中而不大,且應乎乾,而非上下應之也,則同人而已。雖然,不得位,則是無獻子之家者也;不得中,則是無顏般之德也。又好違而不應,則雖欲同乎人,得乎哉?是以「得位得中而應乎乾」,然後為同人也。傳曰:「自其同而視之者,萬物皆一也。」知萬物之為一,則吾誰與為親哉?無不見之,斯可矣,故曰:「同人於野,亨。」野則無適也,無莫也,廣廣乎無不備也。詩曰:「㵺彼涇舟,烝徒楫之。」言涉險之待眾也。「同人於野」,則眾無不同,於是乎可以涉險,故曰「利涉大川」。夫「同人於野」,則大小不間於異體;「利涉大川」,則南北不患乎異心,是謂不同。同之不同,同之則大矣。故言「同人曰」以別之。言所謂同人者,義盡於此矣。乃若「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則君子而已。蓋文明者禮也,燦然與物接者也,健則能違焉;中正者德也,介然與物辨者也,應則能從焉。與物接而能違焉,與物辨而能從焉,此君子之所以不可得而疏,又不可得而親。然有違有從,則與夫「同人於野」而小大不間於異體,利涉大川而南北不患乎異心者,固有間矣。然違而知從,從而知違,同於道而已,是乃所以通天下之志也。詩曰:「既見君子,我心寫兮。」非能通天下之志,何能一見而寫人之心哉?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辯物。
天道上行,而火炎上,所以為「同人」。天道徧覆,於族旡分也,於物無擇也。火性明察,君子於是「以類族辨物」也。族之不類,物之不辯,皆比而同之,則何異乎墨子之尚同哉?亦不能與同矣。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大有、「大畜」,則人應乎我,「同人」則我應人。人應乎我,則雖不出戶,而戶外之屨已滿矣;我應乎人,則欲不出,可乎?故初九「同人於門」,然後「無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宗」者,所以類族者也。象言「類族」,則使萬物百族各類於宗,所以群天下之物則然也。乃若所以處己,則人苟有合志同方、營道同術者,皆可與「同人」矣,又奚擇其宗哉?此「同人於宗」所以為「吝」也。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火形銳上而性炎上,九三實體之,故有「伏戎於莽」與「升高陵」之象焉。然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六二雖匹夫,有其志不奪;九三雖伏戎而帥可奪,如是則不敵遠矣。是以「伏戎於莽」,不敢直鼓而前也;「伏戎於莽」,知其不可而不得不伏也。「升其高陵」,俟其小而或可升也。惟義之不勝,是以「三歲不興」焉。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四之反則,非特以處柔平而已,亦其犯義之未甚,而其?得反之也。蓋「乘其墉」,其亢不至於「升高陵」,且又無「伏戎」之事,故得「反則」也。彼九三之為不義,至於「伏戎於莽,升其高陵」,則雖欲自反,無由矣。
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二之與四,合併其?以攻五,所以為大。傳曰:「同與相愛,同取相疾,同病相愛,同壯相疾,同道相愛,同藝相疾。」二之與四,皆欲爭五,可謂同取相疾;一則「升高陵」,一則「乘其墉」,可謂同壯相疾矣。而二之與五,乃以中直相與,則是同道,同道則相愛者也。彼以同壯麗之焉,日相離疾;此以同道損之焉,日相親愛。則大師有克五之勢而可憂,然以義克之而後笑矣。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通天下之志,乃「同人」之志也。今獨遠於有事之地,所以為「志未得」。然與夫求其志至於奔營,憊而弗克而反者,尚得為「無悔」乎?䷍
乾下離上大有元亨。象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天下大器也,不可以小道治、小力持也,必有大人相與輔相之,然後能勿失也,故天下貴其有大焉。畜則宜以剛,有則宜以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所以為「大有」。彼得尊位矣,而曰「上下應之」者,謂其為賓師者也。其德剛健,則與「執我仇,仇亦不我力」者異矣;其德文明,則與君臣上下動無禮文者異矣。聖人所以能有大,不過如是而已。謂之「文明」者,其文炳,則文之明者也;其文蔚,其文萃,則文之不明者也。然文至於成章,則「旡不明」矣。故章為文章之章,又為章明之章也。易之稱「文明」,可以類推矣。「其德剛健而文明」,固足以有大矣。有大而不能用,「元亨」亦不可得也。夫聖人所以有大,雖曰剛健而文明以致之,其實天以休命命之耳,「夢帝賚予良弼」是也。應天所以命之意而時行焉,則「元亨」矣。大畜所謂「應乎天」,與此同意。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火在天上,聖人高其目以視遠之象。高其目以視遠,則善惡見矣,其於遏惡揚善也何有?「遏惡揚善」,豈聖人作好惡於其間哉?「順天休命」而已。天之休命,遏惡而揚善;人之大情,好善而惡惡。順乎天之休命,則順乎人之大情也。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內有可交之德而無交焉,必外無可交之人也;外有可交之人而無交焉,必在己無可交之德也。「大有」尚賢之世,非天下無可交之人,於是時而獨無交焉,則於可交之德為有害矣。然而體「乾」之德而非有咎也。故「匪咎」者,疑乎有咎,猶疑為寇而稱「匪寇」也。知難則至「無咎」矣。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車之為器,輪圓而輿方,轅縱而衡橫,備圓方縱橫之車而又大焉,則尤足以任重而致遠者也。君子仁圓而義方,且有縱橫之才智,任重而不覆,致遠而不敗,「大車」之象也。如是而上應六五之君,則有攸往,又何咎哉!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
聖人之用小人,則貫魚以宮人寵,不使之升降自如也;用君子,則使升降自如而不制焉,是之謂「亨」。若非處賓師之盛位,則無是也。「公用亨於天子」,亦以處盛位而已。乃若小人而使亨,則是遂其欲而無不為矣,故曰「小人弗克」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晳也。九四處盛位,則宜公而無私,故五等之爵,最尊者稱公。荀子曰:「不下比以閉上,不上同以疾下,可謂公矣。」以不下比為公,則九四不比乎下,亨於天子之臣,得以處盛位之宜矣。非其明辨晳,不足以與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誠者,合內外之道也,故曰「厥孚交如」。「交如」者,合內外之道也。誠信生神,神則不怒而威,故「厥孚交如」,則「威如」隨之也。象言「信以發志」者,志之所潛深矣。明信以發志,則能以赤心置人腹中,是乃所以「交如」也。易而無備者,以謂道德之威既暢於天下,則阻法度以為威,無所事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履信務以復其言,思順務以和其行,此則獨善其身,未足以致天祐也。履信而於任賢不貳,思順而於從善如流,施信順於尚賢,如是則於天之休命不逆,是以「自天祐之」。夫聖人尚賢者,以道之所在,故上之,非將以邀福於天也,「自天祐之」耳。䷎
艮下坤上謙亨,君子有終。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柔有常勝之道也。及以馳騁天下之至堅,無往而不利,此謙之所以「亨」也。夫天之有光,托於物而後見,故天下濟也,其道乃光。坤,含萬物也,其化乃光。「天道下濟而光明」,則堯「允恭而光被四表」是也。「地道卑而上行」,則舜之溫恭而元德升聞是也。夫沖而不盈,謙而不亢,道之體也。是道也,達乎高深,通乎幽遠,無不在焉。故盈而不沖,天之所虧,地之所變,鬼神害之,而人亦惡焉。謙而不亢,則天之所益,地之所流,鬼神福之,而人亦好焉。天地之大,鬼神之幽,與夫人事之眾,莫不歸德于謙,則「謙」之於天下,旡不勝矣。故施於尊則有光,施於卑則不可逾焉。二典於堯言「克遜」,於舜則不言。蓋天子之尊則遜足以稱,微則遜不足道也。故謙於尊言光,卑言不可逾而已,亦猶是也。有成位而不謙,其終必危;有天德而不謙,其終必喪。然則「謙」者,君子之所有終之道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經曰:德言盛,禮言恭。內之篤實也如山,則德盛矣;外之卑順也如地,則禮恭矣。德盛禮恭,然後謙體具。蓋德不盛則有狎侮之心,禮不恭則有驕亢之容,皆非所以為謙故也。夫多者久而益,寡者浸而亡,物之常理也。乃若用謙,則多者非徒不溢也,且可以裒焉;寡者非徒不亡也,且得以益焉。多寡雲者,時之與物,功之與能,皆是也。雖然,「謙」之所施,又不可以不稱也,物又不可以不平施。荀子曰:「賢者就而敬之,不肖者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其情二,所謂「稱物」;其敬一,所謂「平施」。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或以德下人,或以功下人,乃所謂「謙」也。非有德也,非有功也,是宜為人下,非謙意也。初六以盛德下人,非宜為人下者,於是稱君子為「謙謙」,因其可以涉難而有功,故曰「用涉大川,吉」。「牧」,如牧人之牧,順其性故也。順其性,故其德盛;制其德,故其禮恭。
六二:鳴謙,貞吉。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鳴」者,感以來其應者也。「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是也。二之與三,剛上柔下,於分為正,而九三方以剛下人,感之無不應矣,是以「貞吉」,而象曰「中心之得」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初六以謙也,故涉難而有功,然而未及中,則亦未有功焉。九三過中,則既涉難而有功矣。夫功亦有不勞而成者,功成於勞,則其力尤為可矜矣。九三不矜而謙,是乃所以能有終也。老子曰:「功成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此有終之道也,人道也。人道惡盈好謙,勞而謙,則萬民服矣。
六四:無不利,撝謙。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則略而法詳,法容有變,則無變焉。故終始有常敘而不可違,上下有常分而不可亂者,則也。「乃見天則」,言其協終始之序也;「困而反則順以則」,言其上下之分也。今九三以剛在下,而六四以柔乘之,疑若違上下之法則矣。撝去三之乘己,則於則不違焉。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富相十則役,相萬則仆,物之理也。今六五不富而能用其鄰者,以人道好謙,得尊位大中,而謙則尤人之所好故也。能用其鄰,則多助矣。又六二有造兵之釁,是以「利用侵伐,無不利」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上六感九三而求其應者也,故曰「鳴謙」。大抵感人心而求其應者,求近則其勢易,應遠則其勢難。六二之感九五,則其勢易,感之旡不應矣,故「中心得」。上六之感九三,則三上而不應,故「志未得」也。九三之不應,其罪可征也。然九三得民,有邑國之象,非以眾勝之則不可征,故「利用行師,征邑國」也。彼六五不得用眾,直侵其國,此伐其人者,以得尊位大中,能以其鄰,且所征者,六二之正也。䷏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師。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豫」者,與物通之時也。「建侯」宜與物通,故孟子言置君,則必曰「謀於燕眾」。「行師」亦與物通,故孟子言伐燕,則必曰「取之,而燕民悅,則取之」。聖人所以與物通,亦「順以動」而已。譬川流而不逆行,則浩然通諸海矣。蓋群一物,性類以理,因而循之,則雖天地不能違。何則?天亦以易因性,地亦以簡循理故也。天地以順動,則自然之理,故日月行其紀而不過,四時協其序而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大正之理,故刑罰清而民服。夫刑罰者,矯拂人而制之者也,且不煩濫而民服,則禮樂政教之以順導人者可知矣。彼聖人何往而非順動哉?「建侯」,所以興天下之同利,「行師」,所謂憂以天下者也;「刑罰」,所以去天下之同害,「作樂」所謂樂以天下者也。雷在地中而為「復」,「復」則辨於物矣。「雷出地奮」為「豫」。「豫」者,眾人熙熙,如登春台之時。方是時,視濁水迷於清淵,有至於冥「豫」者,豈觀象而見所謂非豫之幾哉?非與日月合其明者,孰能與此?故曰:「豫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奮」,聖人與物之象也。眾人熙熙,我何為而不樂?於是作樂焉。其作樂也,乃所以崇德焉,與夫熙熙而遂至於失性者異矣。能昭天地化育之功者,莫如雷;能崇聖人化養之德者,莫如樂。傳曰:樂隆而德尊,作樂崇德之謂也。作樂以崇德,故盛薦之上帝,則天神降焉。以配祖考,則與詩有瞽所謂「作樂合於祖」同意。
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聖人之於「豫」,若雷出地奮,然則「豫」非不鳴以感物也,但其鳴當其時而不妄耳。初六於位為下,於時為初,乃欲鳴而感物為「豫」,是乃不可,故曰「鳴豫凶」。而孔子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刳舟剡楫,取諸「渙」;服牛乘馬,取諸隨;繼之以重門擊柝,取諸「豫」者,以川塗通則暴客至故也。非徒治天下為然,一身亦若是而已。開「貞兌」以與物通,則凶亦隨至,是宜觀柔而蚤正以待之也。六二蓋與於此,方天下交通成和之時,物之逐動如雷出奮然,而獨「介於石」焉,此善觀象者也。「介於石」,言見之先也;「終日」,言避之速也。見之先而避之速,吉不亦宜乎!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不謟然後可以上交,今且盱矣,則是顧望其上者也;又且遲之,則候伺其上者也,豈所謂不謟者乎?此則盱豫悔而遲亦有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九四體「震」而為之主者也。以象言,則萬物莫不由雷以「豫」;以爻言之,則陰莫不由陽以「豫」,是以「大有得」也。「大有得」而「勿疑」,乃能協眾力以安其上,猶簪之總眾發以安其首,若自疑則眾疑而暌矣,未聞以疑事有功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六五之疾以乘剛而至於貞,彼四牡項領則不能無亡矣。九四務在協眾以安其上,非項領之牡也。疾常不死,不亦宜乎!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六二知幾,蓋冥冥之中,獨見曉焉者也。上六不知幾者,冥豫而已。雖冥者,明之藏也,知生於冥冥之中而有渝焉,則「無咎」矣。䷐
震下兌上隨元亨利、貞,無咎。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聖人之道,至於兼忘,又使天下兼忘我,則民交放於道術之中,行不知所之矣。則使天下隨之,若子之從父,弟之從兄,豈無勉為仁以要人,揚行以悅眾乎?以剛柔言之:剛上而柔下,則剛柔尊卑之常也;剛自外而為主於內,則剛柔屈伸之宜也。今剛不處上而來,又來而不為主,取下柔而已,則是反尊卑之常,反屈伸之宜矣。自二體言之,止而說者,聖人所以感物之道也;動而健者,天所以命物之道也。今不止而動而健,取說而已,則是不感物於自然,不應天之無妄矣。是以不免為仁以要人,揚行以說眾者也,是以不能無咎矣。以大亨貞,而後可以無咎。天下之所隨者聖人,聖人之所隨者時也。聖人之所隨時,則莫非時也。失所隨之序者不足,而義甚微,非與日月合其臨照之明,與四時合其消息之序者,不足以與此。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治則進,亂則退,此隨時之大者也。春而作,秋而息,又以之明而動,晦而休,則其小者也。小者猶隨之而不違,則大者可知矣。明而動,晦而休,莫非隨也,而獨言「向晦入宴息」,則以謂知隨則無故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法而不議,則法之所以不至者必廢;職而不通,則職之所不及者必墜。故欲有渝,渝而失正,則巧佞亂官宜矣,故正然後「吉」。夫官者有分職自守而已矣,奚其交?然欲有次,不可以無交。先王以天地名官,天地交而萬物通,則官固不可以無交矣,故曰「人道交而功動成」。交之。出門而往從之,則其交也親,故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剛足以自亡也。徒以隨時,故來而下柔,則其於人也,隨之而已,非系也。柔不足以自立而隨人,則非徒隨之,亦且系屬之而不能違矣。故六三、六二、上六皆稱「系」焉。「系小子,失丈夫」,失所系也。蓋以陰居陰,則不足於明,又不足於斷。不足於斷,故不能違近而趨遠;不足於明,故兩者之間不知擇所系焉。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初九之於九四,於他卦為不應也,今則交焉;六二之於九五,於他卦為應也,今則失焉。以謂不應宜交,則六三之與上六不應也,何其不交也?以為應失,則六三與上六非應也,何其亦失也?為其近邪,則初九之於九四非遠也。然則非以近,亦非以遠;以應,亦非以不應,各從其所欲隨而已。是乃所以為「天下隨時」,非大人不能明擇之也。「系丈夫,失小子」,言得所系也。「系丈夫」為得所系,故隨有求得。隨有求得,則又可知矣,故「利貞」。九四:隨有?,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隨有?」,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隨時」之義,不必陰隨陽而陽亦隨陰。然以陽隨陰,雖足以有?,然亦貞凶焉。雖然,陽之隨陰,孚足以守道,非不能自立而依勢乎人者也;明足以趨時,非不能自昭而依乎人者也。以從初而已,何咎之有!
九五:孚於嘉,吉。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君之所期於臣者,嘉德而已,故能入告嘉猷,出建嘉績,為上成「假樂」之「嘉」焉。九五「孚於嘉德」而「隨」之「吉」,不亦宜乎!六二柔順中正,蓋有「嘉績」者也。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窮也。
天下之未隨,則系之未可也。天下皆隨,而獨有不隨者焉,故可「拘系之」。「拘系之」,則上窮之勢不能無從矣。雖從之,非心也,以德維其心,則中心悅而誠服。文王所以「亨於西山」,用此道也。䷑
巽下艮上「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萬世無弊者,道而已。事則有弊之所由然,以「剛上而柔下,巽而止」故也。蓋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乃能久。今巽而止,則不可久,而蠱弊生矣。然窮而變,變而通,通而久矣。是以蠱弊之既生,則欲治之也。傳曰:「道猶金石,一調不更;事猶琴瑟,每終改調。」此之謂也。天下之勢,有亂乃有治,故乾元用九而天下治。「蠱,元亨而天下治」,以有亂,故有去亂而治之者也。蠱以止而生,則不可復止。又巽者,木道也,以涉難則蠱飭矣,故曰「利涉大川」也。有事然後有功,蠱則飭樂而已,不足以言功,故曰「往有事」也。「先甲三日」者,原弊之所由以生也;「後甲三日」者,恐神奇之復化為臭腐也。蓋終則有始,時乃天行,則所以圖之,不可不要其終而原其始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德則日新,事則日故。雖然,以日新之德推之於事,則事亦新而不故矣。故必有以搖盪其民,如風之落山以育其德,則蠱之不飭而自去矣。事,末也,聖人所以圖之於其本而已,故於是「育德」焉。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家人之道,恩勝於義,故常於「巽」止,而蠱弊之生,尤甚於國,此六爻之所以皆言「幹父之蠱」也。「幹父之蠱」,則其治可移於官而干國矣。經曰:「貞者,事之干也。」事待干而後立,故蠱皆曰「干」焉。孟子:「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今曰「有子」,為其巽順幹父之蠱也。以「巽」順而干「蠱」,而所承非成德之父,則其非道亦從矣。今九二以剛中首事,得其所以為父,故稱「考」焉。初六以「巽」順承之,得其所以為子,故稱「子」。雖其所以「無咎」焉,「厲」而「終吉」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初六之所承者九二,而三、四、五所承者,上九也,故稱乎父;九二之所承者,六五也,故稱乎母。子也巽乎內而止乎外,陰陽大分也,故不可以為「貞」。然非失其所居而然也,以幹蠱而已。又皆得中道,是以悔吝不至。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九二剛中,而初六以柔巽從之,乃其宜也。上九剛過,而九三以剛過應之,亦其宜也。然子道貴順,今以剛過,則父子之恩傷矣,故「小有悔」。然從義不從父,是乃所以義其父也,故「無大咎」焉。「小有悔」而已,則固「無大悔」矣,「無大咎」則猶「小有咎」焉,而象曰「終無咎」,以始則傷恩而終於義故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巽」而止,「蠱」之所以生也。剛所以飭,不宜裕矣。而六四以柔裕父之蠱,所以「往見吝」也,而未得乎親。父之於子,尊賢而下無能,今「裕父之蠱」而不能飭,宜其未得也。六五:幹父之蠱,用譽。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六五所承者,剛中之父,則「巽」順以從之可也。父若以剛過,則子道難矣。蓋以剛過則傷恩,故九三有「小悔」之辭焉;以柔正裕之則害義,故六四則有「往見吝」之辭焉。若剛不至於害義,卒歸於「有譽」者,六五是也。此所謂「克諧以孝」也。瞽瞍之頑,則剛過之父也,而四岳以「烝烝乂不格奸」稱之於堯前者,亦舜能幹父用譽故耳。其曰「承以德」,何也?惟德足以諧頑嚚,其能「用譽」,亦以德而已。此爻惟大舜足以當之。若武王能廣文王之聲,則文王有聲而武王廣之耳。此則父子之懿,剛之父如初六吉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經曰:「蠱者,事也。」以謂德則常新,而事則有蠱也。以蠱生於事,復有事以干之,則有事亦將蠱矣。自道觀之,則是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此蠱之終所以貴。夫「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事至於王而貴者,為公,事至於侯而貴者為卿。求事王而不賓,則求事於侯,此求富而不恥執鞭之為也。既不事王,亦不事侯,高尚其事而小天下,此其志固不可奪矣,是以「可則」也。賁終白賁。蠱終於「不事王侯」,則此反素而守靜也。䷒
兌下坤上臨元亨利貞,至於八月有凶。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上者以高而臨下,大者以道長而臨小,此臨之義也。夫君子之長,小人之消也。長乘夫陰陽之機而不能自止也。故其道之長,猶草木之長,氣湊於下,而視之不見其蠕蠕以進,而久之則高大矣。然則君子之長,亦何事於躁進哉?浸之長,斯可矣。其消若冰雪之消,陽鑠於上,則視之不見,其駸駸以退,而久之則渙釋矣。然則彼小人之消,何事以威武臨之哉?「說而順」,斯可矣。其自進也浸而長,其臨人也說而順,又其才剛中而應於上,是乃所以「大亨以正」也。君子屈而小人伸,不可謂亨;君子外小人內,不可謂「正」。今君子伸而小人屈,則「亨」矣;君子內而小人外,則「正」矣。「亨」之與「正」,既見於人事,時乃天道,故曰「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既曰天道,則消息旡常,而正有復為奇,善有復為妖,故曰「至於八月有凶」。夫「亨」之與「正」,必曰天道,何謂也?蓋君子所求「亨」者,求亨其心而已;所求「正」者,求正其身而已。若夫其道「亨」,其位正,則君子歸之「天道」而不求,此所以「道」言「天道」也。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於卦考之,「觀」之道尊,而「臨」之道親。尊可以教敬,親可以教愛。且可以臨民,而民莫不戴之為重;可以觀民,而民以榮觀者,莫若教也。故「臨」、「觀」皆以「教」言焉。然「觀」之為「教」,以順為主,故以「省方觀民」;「臨」之為「教」,以厚為主,「教思無窮」,以謂「厚」者,性之德也。修率性之道以為教,則其教無窮。何則?性不壞而道無弊也。苟有窮,則隘與不恭在所尚矣。「容民無疆」,故遠者來;「保民無疆」,故近者悅。以此厚德臨下之道也。
初九:咸臨,貞吉。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初九、九二皆以陽下陰,有男下女之義,故皆「咸臨」。然初九未得,則君子之道未得也,特志行正而已。乃若九二未順命,則不特志行正,而見於事矣。
九二:咸臨,吉,無不利。象曰:「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柔長則變剛,剛長則變柔。九二之於六五,蓋以道而感變之者也。六五且又順受而不懼,所以「吉無不利」,而象所謂「未順命」也。「革」之九四言「改命」,「臨」之九二言「未順命」,其實一也。「革」之九四在上,近君者也,故曰「改命」;「臨」之九二在下,遠君者也,故曰「未順命」。蓋君命善,則左右之臣潤色之而已;君命不善,則左右之臣有正教之使善,然後布之天下。九四所以言「改命」也,此則命未下也。命既下而不以善,則遠之臣非能之也,有所謂「未順」而已。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夫道,淡乎其無味者也,舍此或苦或甘,皆非道之長也。故苦節不可貞,「甘臨無攸利」。夫甘者,人之所說,以君子之難說,非卦之能入也。以是「臨」浸長之剛,又奚可哉?知其不可而憂之,則「無咎」矣。「無咎」者,補過也。夕惕若無咎,以懼而補其過者也;「既憂之,無咎」,以憂而補其過者也。
六四:至臨,無咎。象曰:「至臨無咎」,位當也。浸長之剛,以大臨小,以信臨屈,將成其上,浸而之剛,在上者固不能不巽順臨之矣。然其巽順不出乎正,則雖甘不說也;其巽順出乎正,則雖不甘亦悅也。六四則巽順之出於正者,是能至誠順乎剛者也,何咎之有哉?故曰「至臨無咎」。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傳曰:「投隙抵時屬乎知。」所貴乎知者,謂其善抵時也。方君子道上有向乎泰,而六五能以柔順以臨之,不抑其進,此善抵者也,故曰「知臨」。君者,賞罰之所自出,制天下短長之命而不患乎剛之不足,而所以不足者,柔也。「大君」而能用柔,則得所宜矣,故曰「知臨,大君之宜」。象曰「行中」者,剛而能柔,則剛柔之中也。
上六:敦臨,吉,無咎。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上六長人之長者,通乎長厚之長者,長厚乃能長人故也。敦又厚之至,則寬裕溫柔足以有臨矣。君子所以處上而人皆重者,為是故也。䷓
坤下巽上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於卦為「觀」者,顯此道以示天下,而大者輝光之才也,上者,高明之位也。以輝光之才處高明之位,則小而在下者,斯仰上矣,故於卦為「觀」。觀者,顯此道以示天下,而天下觀之以化也。夫化之可以成也,觀感而已。以龜之相顧、鳩之相視而化,則聖人之於為天下,固可使觀而化也。將使之觀而化,則何俟乎鉗鍵而驅率之哉?「順而巽」,以輔其自然,斯可矣。順而巽者,道也。中正者,德也。所貴乎極者,謂其可以取中也。所貴乎表者,謂其可以取正也。以中正觀天下,是猶建極立表於民上耳,其孰有不屬目哉?夫順而巽,則不拂萬物之自然而為偽,中正則不倚其身、不迂其心而為偽,亦不為邪,則誠之所存。以誠存,則不待有物以彰之,然後見其敬矣。孔子曰:「為禮不敬,吾何以觀之哉?」是則可觀者莫如敬也。又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盥又先乎灌,其敬尤為足觀,豈待夫薦而後見哉?故曰:「盥而不薦」,足以自敬;而不待薦,則觀之者有孚矣。夫人之心,火也;人貌,木也。人之心見於貌,猶火之見於木。故內有孚,則外見於貌,顒然而靜專也。「貞觀」者,天地之所以觀萬物也。「大觀」者,聖人之所以觀天地。故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言天有以觀萬物,而聖人有以觀之也。又曰:「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言聖人有以觀天下,而天下觀之也。四時有神道,有法。先後之可循,往反之可期,明法也。不知披拂主張之為誰者,神道也。於其神道觀之而不助,則其明法協紀而不忒矣。故曰:「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矣。」天之神道,則觀而不助可也。所以教天下則不能無助矣,故曰「神道設教」。以神道設教,則行積於此而民得於彼,天下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矣!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五方之民各有性也,非特五方之民各有性,五土之民亦各有宜。先王之教,將使剛柔、緩急各得其性,而和味、衣服、利用、便器各得其宜,於是省方觀民,然後設教焉,此順巽之道也。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童,無知也,無與也。小人而有知則必為盜;有與則必為黨。無知無與,乃是小人之福也,故曰「童觀,小人無咎」。若夫君子,則明哲之貴,不貴夫庸行翳路也,安得旡知乎?德不孤,必有鄰,安得無與乎?故曰「君子吝」。
六二:?觀,利女貞。象曰:「?觀女貞」,亦可丑也。
聖人仰則觀天,俯則觀民,觀天則所見大,觀民則所見博。今六二獨見其應,是乃為「?觀」,則觀小而狹矣,是則「可丑」也。於「女貞」則有從一之德,故「利」。
六三:觀我生,進退。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生」謂動出於我者。草木之生,所以盛衰美惡之不同,皆系其本而已。聖人君子所以動出乎身者不同,亦其所養有淺深故也。六三之材,雖其生不如聖人之道沛然有餘,然量進退,未失道也。荀卿曰:「忠臣誠然後能受職,所以為不窮也。」其六三之謂乎!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君子之道,深其根而時養之,則其生也足以窮大極高,有進而已,無退也。若其身之進退,則觀乎時而已,故曰「觀國之光」。九五得尊位大中,以大觀在上,國之光者也。巽為進退,為不果,而未純為臣,故曰「賓」。然進退不果,而上非有王德之君足以迪知而忱恂,則疑其晉逼而害之矣,非賓之利也。九五,王也,故六四「利用賓」焉。
九五:觀我生,君子旡咎。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在下者常失於好進,好進則誘於前而不復顧矣。在上者常失於好勝,好勝則過在身而不能自檢矣。六三「觀我生」,則非在上不能自明也。在下觀我生也,此猶有折足之懼而不敢必承也。在上者而「觀我生」,則非盛德孰能若是?於是稱「君子」焉。六三進退未過,未有以施於民,其「觀我生」,則觀諸己而已。九五既以加施於民,則我生宜觀焉,所謂當於民鑒視民知治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上九處一卦之外,無與乎天下者也。無與乎天下,則吾何蹶厥生哉?「觀其生」而已。觀九五之生,則其君可知矣;觀九三之生,則其臣可知矣。䷔
震下離上噬嗑亨,利用獄。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上下剛而中虛,上止而下動,「頤」之象也。九四以剛虛在中,「頤中有物」之象也。「頤」所以養百體也,物有間之,則害其所以為養,故必「噬」而「嗑」,則有閒者除而上下通,得所以自養矣。故曰「噬嗑而亨」。然則「噬嗑」者,用刑之卦也。用刑之道,不剛則無斷制之義,不柔則無矜恤之仁。有剛有柔,又必平而不偏,然後為善。「剛柔分」,言平而無偏勝也。雖然,不動不足以發滯伏,不明不足以燭暗昧,故必「動而明」。夫五刑五用,將天討而已,則其動必如雷,其明必如電,然後乃可。故曰「雷電合而章」。夫不取於日而取於電者,電見於陰而人畏之,用刑之道也。剛柔言「分」,雷電言「合」。以謂剛則用於未得其情之先,柔則用於己得其情之後,用剛則不能兼柔,用柔則不能兼剛,故言「分」也。若夫動與明,則不可以相離,相離則不可以成章,故言「合」也。以二體則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以六五則柔中而上行。如此,則雖不當位,「利用獄」矣。夫其動也如雷,其明也如電,則赫赫厥聲,濯濯厥靈,固足以震耀天下,不止「利用獄」而已。惟方不當位,故「利用獄」而已。不曰「用刑」而曰「用獄」者,惟刑至於用甲兵,六五「利用」者,小刑而已,故曰「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禮禁於未然之前,法施於已然之後,然後懲之於小,而可使無惡。於是先王以明罰敕法,而人知之,不可玩矣。蓋罰之不順人,則以小惡為無傷,馴致於大惡而不悛,雖敕法有不能勝,非所以敕法也。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小人之為不善,非能以類進也,而惟上之人無懲之,然後馴致其道,大惡成焉。蒙曰:「用脫桎梏,以往吝。」剝曰:「剝床以足,蔑貞。」凶然,則「屨校滅趾」,懲不善於初,不亦宜乎?成周之時,萬民之有罪,雖未麗乎法者,以桎梏而坐諸嘉石,則所以懲小人宜早辨矣。「滅」之者,絕之道也。傳曰:「去惡莫如盡,故稱滅焉。」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噬嗑」六爻,初九、上九受刑者也,中四爻皆用刑者也。其所以然者何也?蓋刑之所起,原於小人,用極至於殘殺者,亦以其小人惡積而罪大故也。若夫居中用刑,則君子而已,此六爻之義所以異也。「膚」,柔脆而易噬者也。六二柔中而能資初九之剛,所以利用刑猶噬膚也。夫六二既刑初九,而反資初九之剛,何也?夫「噬嗑」,食也,食之堅則噬之,既噬則資以為養矣。君子之噬小人亦若此,豈有棄物也哉?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象曰:「遇毒」,位不當也。用刑之道,必有其才,又有其位然後乃可。徒有其位而才不足,則是士師不能治事也;有其才而位不當,則是代士師殺人也。然是二者位不當,猶愈乎才不足,才不足則刑不中,刑不中則大不服矣。此六三所謂「噬臘肉遇毒」,不得「噬乾胏」也。臘肉之難噬而又遇毒,以譬刑小人之不服也。臘肉有養人之道,不得其養而遇其毒,固「吝」也;有其位代司殺者,又見應於上,是以「小吝無咎」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此所謂有其才而位不當者也。有其才,故易於六三之「噬臘肉」;位不當,故難乎六五之「噬乾肉」焉。九四與六五皆稱「金」,而九四「得金矢」,六五「得黃金」,何也?六五,君也,制刑者也;九四,臣也,用刑者也。制刑付之臣,用刑加之民,其事雖殊,其欲剛而通乎變,則一而已。夫刑,義、德也,剛也。制刑者通乎變,故法令之所設者當焉;用刑者通乎變,故金矢之所施者當焉,是以皆稱「金」也。至於中之見乎色,則制者之所貴,故六五稱「黃」,「黃」者,中之見乎色也。「矢」者,臣而利乎行者也,用刑之所貴,故九四稱「矢」,「矢」者,直而利乎行也。蓋制刑之初,則欲揆人之情,合時之變,不可過輕,不可過重,正諸中而已。至於用刑則不然,舉夫曲直而推之而已,是以不同也。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六五得尊位大中,不能以道化天下,期於無刑而猶用噬,所以為「噬乾肉」而難於「噬膚」,雖貞而「厲」也。然小人有為間之罪可除,而我之除間之刑得當,故雖「厲」亦「無咎」焉。上九:何校滅耳,凶。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夫刑有金有木,而木又有校,今初九、上九止稱「校」而已,何也?「噬嗑」之道,始將敕法,非致刑之時,故稱「校」焉。金義木仁,而校又非若金之傷也,仁故也。䷕
離下艮上「賁」:亨,小利有攸往。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經曰:「物相雜,故曰文。」卦之所以為「賁」,以「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物相雜也。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陰與陽,天之所以為文也;柔與剛,地之所以為文也;仁與義,人之所以為文也。今「賁」之成卦,獨以剛柔為言者,剛柔地道,而「坤」介於西南,於色為章而文。說卦曰:「坤為文。」然則道其文之著者乎?所以「賁」有取於剛柔也。雖稱地之剛柔,則與天之文、與人之文舉矣。是以下文稱「觀乎天文」,「觀乎人文」也。「賁」之所以「亨」,以「柔來而文剛」也;所以「小利有攸往」,以「分剛上而文柔」也。「柔來」「文剛」者,本乎剛而又之柔也。在人則是存高明敦大之才,而能自損者也,是以「亨」也。「分剛上而文柔」者,不中柔而文之以剛也。在人則是懦弱罷軟之才,而能自強者也,是以「小利有攸往」而已。「柔來而文剛」,六二之謂也;六二,柔者也。「分剛上而文柔」,上九之謂也。上九,剛過者也。蓋本剛而文之過柔,則其柔不必過也,中斯可矣。「本乎柔而文之以剛」,則剛中不足也,必過而後可也,是以不同也。柔稱「來」,剛稱「上」者,何也?
往者屈也,來者伸也。柔之文剛也為「亨」,則是來而信也。故來剛之文柔,雖不足為「亨」,然亦「小利有攸往」,非往而屈也,是以變往而稱「上」也。上六者,所謂抗之以高志也。剛柔相雜,不違乎自然之文,此「天文」也。至於「人文」,則於自然之文不能旡違,至或過而滅質者有矣。是以文明以止,然後為「人文」也。禮之有元酒太羔,樂之有朱弦疏越,蓋施止於文明之間也。繫辭曰:「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賁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其不同何也?變所以成文,文成而變見,是故通變足以成文,觀文足以察變也。能察時變,然後能觀人文。彼三代之禮,不相沿襲,蓋察乎時變而然也。人固有自然之文,幼而愛親,長而敬兄,皆是也。因其文而章明之,潤色之,則天下之化旡為而成矣。故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政以養民為本,以明為文。以養民為本,有山之象;以明為文,有火之象。故山下有火,則稱「庶政」焉,而政明之為貴。周以夏掌政,義取明也。庶政明,則物以區處,事以條利,而不至於爭。其有爭,則是庶政之未明也。是以君子務明庶政也。至於獄,則無敢折也。且「賁」非以賁也,老氏謂「兵若美之,是樂殺人」。今獄而施賁,無乃為樂殺人者也。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趾在下而能行者也。所以自飾,莫若乎義,而義,路也。由義路而行,「賁其趾」之象也。苟由義路而行,則義在乎勞,不舍勞而取逸;義在於遠,不舍遠而取近矣。故六二虛中有車之象,欲以載初,而初舍之弗乘也。
六二,賁其須。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以柔飾上者,須也。六二柔不自立,麗九三而飾之,須之象也。然「賁」以剛柔相雜,義雖不能自立,而飾物亦未有咎也。雖未有咎,與上興而已,吉亦不足道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賁如」,自飾也;「濡如」,二飾之也。凡言「濡」,皆相與於不足,非相忘於有餘,猶所謂相濡以沬者也,豈若渙其群者哉!故「夬」之「遇雨若濡」,則有慍之者;「賁」之「賁如濡如」,則有陵之者。惟能「永貞」,不至乎勢傾而絕,利窮而散,是吉而莫之陵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自飾以正,故曰「賁如」;未受飾於物,故曰「皤如」;能自飾於正,則雖未受飾於物,將有飾之者矣,故曰「白馬翰如」。初九以剛在下,未受飾於物,而動以趨上,「白馬翰如」之象也。然六四當位,非知變者,故初九之來,則疑其為「寇」。然非寇也,「婚媾」而已。「寇」,相賊也;「婚媾」,相親也,固亦異矣。今疑若是,則疑之眩惑也甚矣。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丘園」,生財者也;「束帛」,用財者也。於生財則致益,於用財則致損,強本而節用者也。蓋六五之才,內陽外陰,陽為實也,陰為虛,為損,有強本節用之象焉。夫「賁」,致飾之卦也,致飾則侈靡所由生,故六五有「賁於丘園,束帛戔戔」之辭焉。然「束帛」,物以為禮也。將為禮而「戔戔」,則吝道也。以其能強本而非墨子之私憂,故「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為其非私憂天下之不足也。
上九:白賁,無咎。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傳曰:「色者,白立而五色成焉。」五色成於白,故「賁」之上九為「白賁」,所謂「文明以止」也。聖人之於人,所以藩飾之,旡所不至,要其歸,使之日用飲食而已,此終於「白賁」之意也。白者,性之質也。未染於物之時,「白賁」,或賁物之賁而終也。能明白太素,則清淵不迷矣。「既雕既琢,還反於朴」,即此意也。䷖
坤下艮上剝不利有攸往。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剝」,陰剝陽而至爛也。魚爛不可復全,則君子之於剝,止焉以俟可也。「有攸往」,則適足以招揭致害,不可以逃矣,故曰「不利有攸往」。夬則曰「剛決柔」,剝曰「柔變剛」,何謂也?「夬」,人事也;「變」,天道也。君子之於小人,直以人事決之耳。小人則其人事不足以勝君子,蓋以天道之逆而徐徐以變之耳,故曰「柔變剛」也。剛之長至於五剛,其長猶未變也,且健以決柔而為剛矣。柔之長至於五柔,則其長為已極,乃將順而止之,不使至上行,此進陽退陰之義也。蓋五剛猶盛而一陰始生,則逆而制之可也,姤之「系金柅」是也;五剛已盛而一柔未去,則健以決之可也,夬之「揚於王庭」是也。若乃五柔已盛,則逆而制之不可也,健而決之亦不可也,順以止之斯可矣。所以順而止,為其有可止之象也,故曰:「順而止之,觀象也。」所謂象也者,消息盈虛之象,則小人之威,知其可以順而去矣。蓋消必有息,盈必有虛,以消則必有息,以盈則必有虛,則陽有來復、陰有退聽之理,順是而止之,則於天豈曰違之哉!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於地」,則下厚而上安也,君子於是以厚安宅。下之不厚而自安於上,則是處焚薪之上,坐漏船之中,雖火未燃,水未及溺,固不可以為安矣。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床與輿,皆人之所恃以為安者也。而床則以夜息,輿則晝行。夜者,陰盛之時;晝者,陽復之時。於其方剝則稱「床」,於上九而復則稱「輿」,辭各有所稱也。「剝床以足」,才滅下而已。於是時,上有以貞之,則不能馴致而為剝矣。惟上無陽應,故凶;既凶,故曰:「剝床以足,蔑貞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辨進於足矣,君子之不得安宅甚矣,猶曰「貞凶」,何也?二陰尚微,未至於不利君子貞也。君子雖欲正之,末如之何矣!至若一陰始生,則可以有魚包之也;二陰浸長,則以臣妾畜之也。過此以往,其凶必矣,不特亦「滅趾」也。君子之勝小人,猶水勝火然小人已盛而君子之道微,則是一輿薪之火,杯水不足勝也。
六三:剝之,無咎。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所剝者,君子也;剝之者,小人也。小人得無咎者,以失其上下之朋類而應陽故也,此所以有與也。六二未有與則凶,六三有與,則小人之所以為小人,惟其異類移之耳,所謂相柅而入禍門者也。然其自脫於群邪之中而與君子,何咎之有哉?六四:剝床以膚,凶。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剝床以足」,以辨則危之而已。「剝床以膚」,於是傷之矣,所謂舐糠及米者也。於陰之方生與其浸長之時,不能有以正之,使至於切近,則君子之?弱而易傷,不足以自捍禦矣,於是稱「膚」焉。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小人能以利養君子,然御得其道,則潛退而不為用,「魚」之象也。六五得尊位大中,資為於上九,以制眾陰,順序而承之,「貫魚」象也。夫群小之在下,君子豈比而誅之哉?亦御之以道,使其若貫魚然,則不至於亂而反為吾利矣。且以貫魚之道施宮人寵,使其順從而不得有為,則無不利矣。詩言「為龍為光」,所謂為龍,言使之升降自如,不見制畜也,此則待君子之道也。若夫待小人與宮人之道,則若貫魚可也,為龍則害莫大焉。故曰:「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而象曰「終無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離」以柔麗,故稱「百穀」;「解」以剛動,故稱「百草」。上九以剛在上而不剝於陰,則又「碩果」而「不食」者也。夫小人能載君子,亦能從君子。於其方剝,則覆君子而乘上;於其已復,則載君子而在下。上九剝窮上而徑反下也,於是「君子得輿」焉。大君子善帡?其下,猶之廬也,而小人乃反剝之,則是自剝其廬也。自剝其廬,亦以愚甚,何可用哉!
周易新講義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