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二十五、今傳本周易一些錯訛字

李鏡池 《周易釋例》
古書傳抄,每多訛誤。《周易》以卜筮書,未經始皇焚書之厄,而漢儒尊經重《易》,傳自田何,一脈相承,應該有他們的祖本,沒什麼錯誤。故劉向校書,匯集各本,沒什麼出入,僅貞兆辭「無咎」、「悔亡」之類,或有或無而已。但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載,漢魏以來各家本子,異文就多了。注者每每違背老實讀書的準則,按自己主觀解釋,擅改原文,頗多荒謬之說。例如,觀卦的「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王肅本作「不觀薦」,增「觀」字。王弼較老實,不更動原文,而注與王肅相同,引「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為證。不知《易》敘事實,孔子發揮感想,譏評當時的貴族,兩者不能相排並論,怎能把原文擅自更動?又如謙六五:「利用侵伐。」王廙本侵作寢。這是王廙的臆解而擅改的,不知原文的「侵伐」實際是抗擊敵人的侵略。作者主張防禦戰,對敵人侵略就要防禦。防禦戰不能說「寢伐」。動詞,古代沒嚴格區分內動與外動,如俘人為孚,被俘也是孚。這條爻辭上句「不富以其鄰」,是說被侵略,故「侵伐」意為防禦的反擊,不能空談「寢伐」,不打。如果這時主張「寢伐」,不反擊敵人,便是投降主義。這正是作者所反對的片面講謙的「謙謙君子」。 又晉卦有兩個異文。「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說文》引《易》作「有孚裕」。許慎所據是孟喜本。「有孚裕」,裕,「衣物饒也」,謂搶掠物資。按孟喜之意,從「摧如」摧毀敵人力量,而又搶掠許多財物。但「罔孚裕」則是進攻,重在摧毀敵人力量,而不在搶掠物資。兩說均通。不過從下爻說進攻要圍困敵人,迫之投降。按《孫子》的謀攻「不戰而屈人者善之善者也」和「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的說法,當以「罔孚裕」為勝。而且《易》一般說「有孚」,則包括人和物在內。而此獨說「罔孚裕」,著重點不在搶物資,則「罔」字較「有」為當。又,「悔亡,失得勿恤」,《釋文》:「失,孟、馬、鄭、虞、王肅本作矢。馬、王云:『離為矢。』虞云:『矢,古誓字。』」是作「矢」的本子多,其根據是「離為矢」。因為晉坤下離上,就卦象作解。可怪的是,虞翻喜講卦象,卻訓矢為誓,謂進攻志在必得。其說較勝。然而按爻辭之意,改「失」為「矢」未當,因為「悔亡」之義指戰爭失利。這是說,勝敗乃兵家常事,勝勿驕,敗勿餒。這是「失得勿恤」的正解,才與「悔亡」連貫。改「失」為「矢」,尤其以「離為矢」,實在不如王弼本的正確。 以上諸例,似乎左袒王弼。據我研究,王弼據《彖》《象》作注,又從爻位說找每卦的主爻,而以老莊之說附會。《彖》《象》二傳既誤,他則誤上加誤。就《易》義說,《象傳》、王注,殊為荒謬。但王弼本不擅自改動《易》文,比諸家為佳。如《釋文》所載的各種本子,改得亂七八糟,則《易》義便無法研究了。 然而王注本也有訛誤字,我們可以根據其他本子校勘,再加以理校,可定其是非: 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離九三) 《釋文》:「古文及鄭本無凶字。」王註:「嗟,憂嘆之辭也。明在將終,若不委之於人,養志無為,則至於耋老有嗟凶矣。」王弼所說是老莊的「養志無為」的保命哲學,對於「鼓缶而歌」無解,因為他對辭義搞不清楚,對於「不……則……」的語法也不研究,急急忙忙把老莊思想往上套。至於《周易》的組織體系,就不是王弼所能懂得的了。但要辨別有沒有「凶」字的是非,就得先明組織體系,再說語法。從組織說,《易》多數卦是一卦講一類事的。離講戰爭,而不是個人「養老」問題。離與羅、罹相通,遭遇戰爭,罹戰禍事,而不是《彖》、《象》所謂「離,麗也」,「明照」之意。離六爻的編排,一二爻講對敵戒備;三四爻寫敵人突然襲擊;五六爻寫對敵反擊。分前中後三部,而中間兩爻,九三承上,敵人侵襲而我方有了準備,迎擊敵人;九四啟下,罹禍後進行反擊戰。這又成為連環式的組織。其式是:1.2.戒備;3.迎戰;4.罹禍;5.6.反擊。「日昃之離」,黃昏時敵人來犯。「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寫後方情況,反襯出前方拒敵的英勇。婦孺擊樂(缶,樂器)唱歌(從大耋可知這說的是婦孺);老頭兒也爭著要去,只嘆息年紀太老了,不能上前線殺敵。從語法說,「不……則……」意義一貫。情緒熱烈,鬥志昂揚,同仇敵愾。故「嗟」字之義是嘆息年老,思想情緒是雄壯的,決不是「憂嘆」。這表現出全族抗戰思想,意義非常深刻,怎能說「凶」呢?有「凶」字,正是由於不明辭義,不懂語法,誤解「嗟」義而妄加。古文及鄭玄本「無凶字」,正確。 茲再舉王弼本的幾個錯訛字: 需於沙,小有言。終吉。(需九二) 《釋文》:「沙,鄭作沚。」這又是鄭玄本正而王弼本錯。因為需卦是寫行旅,需是濡濕本字。前人解為須待,以借義為本義,誤。「需於郊」,為雨淋濕;「需於泥」,為泥濘污濕。而沙不濕人,不能說「需於沙」。致誤之因,由於沙或作 (《說文》), 、沚形近而訛。濡於沚,為水所濕。「小有言」,言借為愆;因為不小心掉到洲沚里去。沚水不深,故「終吉」,沒有滅頂之災,只是濕了身和衣物而已。《釋文》「如字」,各本均誤,鄭玄獨正。 曰閒輿衛。(大畜九三) 《釋文》:「曰,音越。鄭『人實反』,云:『日習車徒。』」李鼎祚《集解》作日。引虞翻注也作日。按,鄭玄、虞翻作日,正。作曰,因日、曰形近而訛。大畜是農業專卦,農業生產最怕敵人搶掠莊稼,故幾個農業卦都提到抗擊敵人或提防敵人搶掠,天天嫻習車馬戰的防衛戰術,是備戰防敵,故曰應作日。 坎不盈。祗既平。(坎九五) 祗,阮元《校勘記》謂閩、監本同,作祗,「石經、岳本,祗作祇」[1] 。王弼註:「祇,辭也。」是王本作祇,故訓為語詞,無義。《釋文》:「鄭云:當為坻,小丘也。」王引之《經義述聞》一知訓「辭」不通,但他誤信作「祇」之本,說祇從氏聲,古音在支部;坻從氐聲,古音在脂部,二部絕不相通。故他不取鄭玄讀為坻之說,另作新解,謂祇當作疧,引《說卦》「坎為心病」為證,說「疧既平」是病既平復。王引之長於訓詁,他認為「祇」有實義,不應訓為「辭」,即「祇」是名詞,不是助詞,這是對的,但他過信王弼作「祇」之本,不信鄭玄作「祗」之本。實則漢《易》有各家本子,鄭玄注經,雜采今古,不主一家,不過他說:「當為坻,小丘也。」不像別家擅改原文的粗暴。鄭玄之說,實為正確。「坻既平」,言把丘陵地儘量鋤平,墾荒耕植。坎卦四、五爻寫農業時代,四爻,變戰俘為奴隸,取得勞動力;五爻,填坎(阱)平丘,墾植事。坎卦先寫打魚,次說耕種,是從社會發展來編排的。故作「祗」是正,作「祇」是錯的。一點之差,意義大別。《易》原作「祗」,借為坻。王弼作「祇」,故不得其解。 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睽九五) 「元夫」,各本無異文。今人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認為「元讀為兀」。他引《說文》髡重文作髨;又䡇,經傳作軏為證。聞說確。聞一多認為元、兀是一個字。各家無異文,原文祖本當是如此,並非王本有誤。按,元夫應讀為兀夫。字音,元yun兀yuet一聲之轉,蓋用通借之義。字形,兀從一兒(象人兩腿),元從二兒;甲文、金文從一從二,往往無別,故元兀可能就是一個字。字義,兀和刖,意義可以互訓而略有分別。《易》有刖,指受斷腿之刑的俘虜或奴隸。兀,跛腿的跛子,有時是天生的,有時是後天摔斷的,不一定是受刖刑的人。我疑此「元夫」之義,當是從孤單作客的旅人的眼中來看,不當他是受刑的奴隸,而是先天的兀者。故與他邊談邊走,結交朋友。後來被別人追了來,把兀者逮住,才知這兀者是逃亡的奴隸。「交孚」,把兀者和旅人一同逮走。按睽卦所寫的「惡人」、「其人天且劓」、「元夫」,都是奴隸。不過前兩者是受烙額割鼻之刑,元夫則是被敲斷一條腿,故「元夫」即兀者。聞一多之說確當。 莧陸夬夬中行。無咎。(夬九五) 莧,是一錯字。各家本子均誤,故不得其解。或解為菜,或解為草,或說即莞字,獨孟喜本不誤,《路史》卷五「黃帝問於柏高」條羅苹注引孟喜說, 是細角山羊。孟喜是從「夬」有「兌」,「兌為羊」的卦象說的。這跟《說文》 部解為「山羊細角者」可以互相印證。許慎用的是孟氏《易》。王夫之《周易稗疏》也說,莧是錯字,認為是從卝不從艹的 字,解為「細角山羊行於平陸之上」。夬夬是舒緩之意。這裡他解「莧」是 的訛誤,說對了;但他增「行於」作解則誤。實則陸是動詞,「陸」非平陸,陸是踛的借字。踛,跳躍。《莊子·馬蹄篇》「翹足而陸」,陸即踛。《文選》郭璞《江賦》「䕫䛬翹踛於夕陽」,李善引《莊子》作注,改陸為踛。司馬彪注《馬蹄篇》「陸,跳也」。夬夬是快的本字,有快速、快樂二義。這是說,山羊在路中(中行)跳得很快、很歡。但這條爻辭說的又是什麼意思呢?原來這是「象占」辭。筮辭有象占一類。山羊本應在山,今在路上跳,古人認為是怪現象,見怪則占。這是羊占,與鳥占為一類。因此,莧是 的形訛,爻辭是象占。這才是這條爻辭的確解。 還有,小畜、大畜二卦,《釋文》:「本又作蓄。」二卦無畜字。大畜說到馬、牛、豕,但不是講牲畜之卦。遯說「畜臣妾吉」,訓畜養。《彖》訓積蓄,又訓畜養。《序卦》說「物畜」,《雜卦》:「大畜,時也。小畜,寡也。」這些都與二卦的內容無關。二卦寫農業生產、農民生活,是農業專卦。蓋畜義久湮,無人能解。幸《說文》畜的重文 ,給我們對於小畜、大畜的解答。 ,從茲從田,「田中茲生草木」,草木即穀物。段玉裁《說文注》認為畜的玄乃茲之半。 為田中滋生穀物,故農業卦以畜標題。畜當是 簡體字。從字形說,畜為 之簡體;從畜牲之畜說,則畜可說是一個錯字。按金文有 、 ,實則一字,有繁有簡而已,則畜乃 之簡可證。 之么作 ,象繩子。我疑 乃畜牧之畜的本字,么是系牲畜的。農業的起源,種的穀物,人可以吃,也可飼養牲畜。農業時代,三圃田輪耕,休耕田長草,還是為了飼養牲畜。把牲畜綁在田裡吃草,故以 為牧畜之畜。 表示牧畜之畜, 表示農業的耕種。這當是畜 二字的起源和分合。總之,畜乃 的簡體,小畜、大畜是農業卦。 * * * [1] 脈望仙館《宋本十三經註疏》作祗,涵芬樓影印宋刊本《周易》作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