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二十二、卦爻辭稱名例

李鏡池 《周易釋例》
卦爻辭的原始材料是舊筮辭,舊筮辭是周室王官掌占卜者的占筮記錄。凡是周人自己的事,記錄者就不必稱名,稱名的都是異族或諸侯的事。如: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既濟九三)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未濟九四) 這本是一件事,稱高宗,是殷王,而周人自己則不稱名。大國,指殷。此外稱帝乙,稱箕子,是殷人。隨的「孚於嘉」,離的「有嘉折首」,是嘉國;兌的「孚於剝」,是剝國;困的「朱紱方來」、「困於赤紱」的「赤紱」,不知國名,而以其穿紅色衣服名之。 稱諸侯的,如: 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 康侯雖是武王弟,但封於衛為諸侯,已不是王室的人。至於《易》中的「公」,有些可推知為周公。周公一直在王室,沒有到魯國就封,故仍稱公,不稱名。 稱名的為異族,為諸侯,這是《周易》書名的體例。因此,王國維說「喪羊於易」、「喪牛於易」,是商先王王亥的故事,是錯誤的,既不合《周易》書名之例,而周人也無由記殷人遠祖之事。殺王亥的易人在河北易水,侵周的易(狄)人在陝西,地望遠不相及。凡以外族、諸侯以至列國大夫的事作為《周易》故事的,盡出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