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二十、卦爻辭虛字舉例

李鏡池 《周易釋例》
王引之《經傳釋詞·序》說:「自漢以來,說經者宗尚雅訓,凡實義所在,既明著之矣;而語詞之例,則略而不究,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對虛字助詞的研究,清人成績頗著。《經傳釋詞》專釋經傳,劉淇《助字辨略》兼及他書,吳昌瑩《經詞衍釋》對《釋詞》有所補充。這些都是發前人所未發的文法學書。經師儒生,重實義不究語詞,甚至「以實義釋之」。既有使虛者實之,有的卻又實者虛之了。如王弼解「復自道,何其咎」為「復自其道,順而無違,何所犯咎」,解「同人於門」為「出門皆同」,解「不富以其鄰」為「不待福而用其鄰」。不知「何其咎」也即「何咎」、「無咎」——農民勞動歸來,沒發生事故。「同人於門」,是出征前在城門訓練士兵,並非「出門同人」。「不富以其鄰」就是不福與其鄰。由於失了警惕,敵人侵襲,連鄰人一同遭殃,並非「不待富而用其鄰」。這是不明語詞而「以實義釋之」之誤(同時不明「富」是「福」的假借)。反之,也有誤以實義為虛字,如「祗既平」,祗,鄭玄讀作坻,訓小丘,即丘陵地,意為鋤平丘地為田。而王弼作祇,註:「祇,辭也。為坎之主,盡平乃無咎。說既平乃咎,明九五未免於咎也。」「既平乃無咎」,不通。明明「祗既平,無咎」,硬說「未免於咎」。顛之倒之,話不像話,義不成義。解「何天之衢」為天衢,謂「何」為語詞,大謬。 王引之、劉淇、吳昌瑩三家之書,於《易》文很少引用。劉淇根據「舊訓」,舊訓不解,他就無從引用。王引之頗有創見,但有得有失(見上一節「假借字」篇)。吳昌瑩意在補《釋詞》之遺,有精義,同樣也有得有失。如說,「之猶則也」,引《易》「否之匪人」,謂「否承泰來,與泰相反。『之』字蒙泰而言,故訓則也」。按《易》無此例。泰否雖然相反,對立為組卦,但「否之匪人」應解為「否是匪人」,「之」猶為,猶是。他也知自己說得不對,故又說:「言否則為匪人也。」這就不是「否則匪人」,而是「否為匪人」。《易》有三對組卦,沒有相承的卦爻辭。在一個卦里,卻有相承之例,恰好用「之」,如比的「比之匪人」,即阿比者是匪人之意,下文「比之無首」,便是「比則無首」。否卦先說「否之(是)匪人」,五、上爻「休否」、「傾否」,才是「承」這個「否之(是)匪人」說的,而「否」並不「承泰來」。按組織和語法應這樣分析。 《易》用虛字,有「如」、「若」等副詞,如「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離九四)、「出涕沱若,戚嗟若」(離六五),卻沒有「也」、「矣」、「焉」、「哉」等句末助詞。這跟卜辭相類,而《書》、《詩》則有不少[1] 。《易》又有句首助詞:如「其亡其亡,繫於苞桑」,這還是引自詩歌,《易》本身沒有這種句式,這種助詞。又,《易》沒有句首感嘆詞,《書》、《詩》很多。震六二「震來厲,億喪貝」,王弼註:「億,辭也。」以億為噫,是錯誤的。王弼還說:「貝,資貨糧用之屬也。犯逆受戮,無應而行,行無所舍,威嚴大行,物莫之納。無糧而走,雖復超越陵險,必困於窮匱。」商人只想發財,聞雷不懼,卻被說成「犯逆受戮」,「無糧而走」,可謂冤枉。億,「億則屢中」之億,商人是善於謀度的,他只是想度會不會因雷雨而喪失財物,卻沒有「犯逆受戮」,也不是因「無糧而走」。這是把實義之「億」說成虛字。王弼於不能解之句,推想為「辭」;而於虛字語詞則又以實義解之。 這裡舉幾個虛字為例,以見《易》用語詞的靈活變通,有同有異。只限於虛義。作實義的如「箕子之明夷」,之訓往,動詞;「有孚,比之」,之為代詞,不錄。 (一)「之」 「之」為語詞,用法頗多—— 之猶為,猶是:「比之(是)匪人」、「否之(是)匪人」。 之同今語「的」:「幹父之蠱」、「何天之衢」。 之猶則:「比之無首」、「童(犝)牛之牿」。 之,句中助詞,無義:「先張之弧,後說(脫)之弧」。 之猶所:「知臨,大群之宜」。 (二)「以」 以借為與。此例較多:「富(福)以其鄰」、「不富以其鄰」、「剝床以足」、「剝床以辨(蹁)」、「歸妹以須,反歸以娣」、「得妾以其子」。 以猶而:「不戒以孚」。 以猶有:「師出以律,否臧,凶」、「拔茅茹,以其匯」。 以猶如:「以往,吝」(蒙初六)。 (三)「有」 「有」多用作有無之有,也有與別的語詞通用的—— 有猶或:「冥豫,成有渝」、「繻有衣袽」。 有猶於:「萃有位」、「閒有家」、「渙有丘」、「王假有廟」、「王假有家」。 有猶則:「系遯,有疾厲」、「損其疾,使遄有喜」。 有猶而:「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有猶為:「隨有求得」。 有,名物助詞。「有嘉折首。」嘉,國名。古代於國名或族名之上,往往加「有」字,如有虞、有夏、有殷、有易等。孔疏說:「有嘉折首」為「有嘉美之功,折斷罪人之首」,作有無之有解;王注「王假有家」為「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也作有無之有,均誤。 (四)「其」 其,句首或句中助詞,無義。「其亡其亡,繫於苞桑」,句首助詞。「復自道,何其咎」,句中助詞。「匪其彭」,匪借為昲,彭借為尫(虞翻作尫,曝尫焚巫以求雨)。「其」,句中助詞。「有嘉折首,獲匪其醜」,匪,彼;「匪其」為句中助詞,作整齊語。古書多說「執訊,獲丑」,此即「獲丑」而加「匪其」為四字句。渙上九「渙,其血去逖出」,小畜六四「有孚,血去惕出」語同,此「其」字是助詞。 其猶而:「考祥(詳)其旋」(履上九),謂周詳而又反覆地考慮。「姤其角」(姤上九),姤借為遘,相遇而角斗。「豐其蔀」(豐六二)、「豐其沛」(豐九三),豐,大屋;房子是大的,而房頂則是用草蓋的(蔀即菩;沛即芾,草也)。還有「渙汗其大號」(渙九五)即「渙汗而大號」。 其猶於:「渙奔其機」(渙九二)、「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復)、「咸其拇」、「咸其腓」(咸初六、六二)。 其猶如:「其匪正,有眚」(無妄)、「無所往,其來復吉」(解)。 其猶將:「勿恤,其孚於食,有福」(泰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鼎九三)。 其猶有:「不恆其德」(恆九三)、「恆其德」(恆六五)。 其猶則:「晉其角」(晉上九),進攻則必先較量敵我力量。這跟「姤其角」相遇而角斗不同。 (五)「則」 則猶亦:「艱則無咎」(大有初九)。 則猶豈:「則利有攸往」(無妄六二)。 則猶即:「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離九三)。 則猶將:「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損六三)。 * * * [1] 《左傳》僖公十五年,用《易》筮得歸妹上六作「亦無衁也」,「亦無貺也」。今本《易》無「也」字,「貺」作「實」,「衁」作「血」。疑《左傳》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