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十五、卦爻辭的換辭法
為了避免重複,《易》用省辭法;同樣,為了避免重複,它又用換辭法。
省辭法有種種,甚至運用組織方式省辭。換辭法則是《周易》的一種修辭藝術。《詩經》的詩因為重章迭詠,變換用同義詞或意義相近的辭,這頗常見,如《樛木》「葛藟累之」,下用「荒之」,荒為蒙覆;「縈之」,縈繞。累、荒、縈,義同;「福履綏之」,下用「將之」、「成之」,綏安、將助、成就,義近。《螽斯》的詵詵、薨薨、揖揖,皆形容羽聲之眾多;振振、繩繩、蟄蟄,皆為眾盛之意(見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說)。《易》用換辭法,和《詩》同,避免重複,使句子更覺美麗。換辭法和辭同異義剛好相反。辭同義異,說《易》者固然不易明白,換辭,也不一定能理解。
換辭最顯著的例子是困卦。困說刑獄。卦辭「聞言不信」,聞言借為問衍。信、伸;問罪而不能伸白,就有罪,有罪則受刑入獄。此以有罪說明困為刑獄之卦。舊說訓困為窮,王註:「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不知「聞言」乃假借字。《易》多假借,王弼卻從字面解,多誤。
困卦說刑的:「臀困於株木」(初六),打屁股;株木,刑杖。「困於石」(六三),擔枷示眾;石,指嘉石。古代在朝廷門外放著兩塊大石頭。罪不很重的,先擔枷綁在嘉石上示眾一段時間,然後去勞動。較重的要勞動三年,輕的勞動一年幾個月。「劓刖」(九五),割鼻、刖腳之刑。王弼說:「最處低下,沉滯卑困,居無所安,故曰臀困於株木也。」「石之為物,堅而不納者也,謂四也。三以陰居陽,志武者也。四自納初,不受己者也。」全是爻位一套,跟受刑之義相去十萬八千里。
困卦關於獄的:「入於幽谷」(初六),幽谷形容牢獄深暗。「據於蒺藜」(六三),蒺藜,獄外圍以荊棘以防越獄,也叫叢棘。「困於金車」(九四),金車,囚車;金訓禁,又金為銅,囚車用銅製,堅固。「困於葛藟,於臲卼」(上六),葛藟,有刺的蔓生植物,似藤,也叫葛緘(針),種在獄外,同於蒺藜。臲卼,《說文》引作槷 ,槷即臬,臲、 ,取義於臬;卼,借字。臬,木樁;在獄外打上木樁,也防越獄。幽谷、蒺藜、金車、葛藟、臲卼,均指牢獄。全卦無一獄字,用換辭法,詞彙很豐富。
噬嗑九四、六五說「得金矢」、「得黃金」,解九二說「得黃矢」,說的都是銅鏃。金,銅;銅,黃色金屬。王弼不知,說:「金,剛也;矢,直也。噬干胏而得剛直,可以利於艱貞之吉,未足以盡通理之道也。」不知「艱貞」為旱占,還可說是無知,而說「噬干胏(有骨的肉)而得剛直」,又說「以柔乘剛而居於中,能行其戮者也」,把「得黃金」解為行戮,「噬干肉」(吃肉)解釋為殺人,都是執著於爻位說而造成的荒謬。
大畜四、五爻「童牛之牿」、「豶豕之牙」,猶公牛則牿,奔豕則牙。童借為犝,公牛。豶從賁,奔也。牿、牙,架,木格子。刑枷為梏,牛枷為牿。牙也作互,象木架形。公牛、奔豕,傷人毀物,故用木架架著它的頭或嘴巴。這是馴養牲畜之法。牿、牙,同義,換辭。《象傳》:「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之吉,有慶也。」王註:「距不以角,柔以止剛,剛不敢犯。抑銳之始,以息強爭,豈唯獨利?」「能豶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訓畜為止,說「以息強爭」,「能豶其牙」,都是強說,不通的。
蒙的「包蒙」、「困蒙」,困同於捆,包、捆相同。「童蒙」、「擊蒙」,童借為撞;撞、擊,同義。
否的「包承」、「包羞」,承借為脀,肉;與羞同義。
鼎的「鼎顛趾」、「鼎折足」,顛趾猶折足,同義換辭。
無妄的「無妄往」、「無妄行」,往同於行。
未濟的「濡其首,有孚,失是」,是借為題,題從頁是聲,即頭,義同於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