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四、筮辭的分類
卦爻辭分為兩種:一是作者所根據以編寫《周易》的新舊占筮結果的記錄,叫筮辭;一是作者立言,即發揮他思想的話。前一種可以根據它研究古代社會生活、歷史事實,是社會史的寶貴資料。後者表現作者的思想,是哲學史的寶貴史料。《周易》的價值就在這兩方面,即我國古代社會史料和哲學史料。
筮辭是占筮後的記錄,與甲骨卜辭相同。所不同的,卜辭是散雜的、條別的原始材料,《易》筮辭是作者從許多材料中選出一些加以組織編排,成為有組織體系的書。
筮辭的分類,共分三種:(一)象占辭,(二)貞事辭,(三)貞兆辭。
人類的童年,能力薄弱,思想幼稚,對自然界現象無法了解,自然界的威脅無法應付。在生產鬥爭和社會鬥爭各方面的問題,古人無法解決,故乞靈於鬼神。問神的工具,殷人用龜卜,周人用蓍筮。卜筮之後,把事實記下來,叫貞事辭;卜筮時所得的吉凶兆示,叫貞兆辭。
象占與卜筮本來不是一類占術。卜筮是人們用某種工具問神,求神指示。象占是鬼神對人作出兆示,人按照兆示來推測吉凶。卜筮是人為的,人用工具去求兆示。象占是天啟的,人按天啟的兆示來行動。《漢書·藝文志》「數術略」有六種巫術,其中的「蓍龜」即龜卜、蓍筮兩種人為的數術。還有五種——天文、歷譜、五行、形法、雜占,是天啟的數術,我用「象占」一詞來概括它。古人認為鬼神與人有密切關係,鬼神冥冥中在周圍監視著人們的行為,行為好就給人以吉兆,不好就給以凶兆。吉兆,嘉獎;凶兆,警告。警告如不改變壞行為,就給以災殃,如山崩地震之類。這是一種天人感應思想。
古人迷信,有種種占術,但對每一種占術,都近於推測,難於確定,故取互相參證方式,按多數取決。龜卜與蓍筮,每次三人同占,而象占也和占卜同用。《左傳》載卜而又筮,或夢占而又卜又筮的例子不少。甲骨卜辭有「貞多鬼夢」的話,是夢而又卜的。《易》的象占辭不少,成為一類。而且《易》有明文,自說夢占。剝卦的初六、六二:「剝床以(與)足,蔑貞,凶。」「剝床以辨,蔑貞,凶。」蔑貞即夢占;貞、占卜。蔑借為夢,夢蔑一聲之轉,相通。《穀梁傳》昭公二十年:「曹公孫會自夢出奔宋。」《釋文》:「夢,本或作蔑。」可證。這兩爻是農民被貴族徵調去做車子,夢到傷了腳趾,傷了膝頭(辨借為蹁,膝頭;剝,擊;床是車箱),因而占夢的吉凶。又鼎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與)其子。」這是商人出門,因鼎倒了斷了鼎足而占出行利不利。鼎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是獵人出門打獵因鼎耳壞了而占利不利。這兩爻是行旅之占,因鼎壞了的事象而占吉凶。古人迷信,在日常生活中發生事故,認為是一種兆示,故占。
古人或文化落後的民族對於夢和行為分不清楚,夢也是事實,以為人體中寓有靈魂,靈魂在夢時離開了身體去活動,夢也是人的行為,人對於夢中活動要負責的[1] 。這些象占辭,古今說《易》者還無人能解。今人於個別辭句有解對了的,如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之解龍為龍星,高亨《周易古經今法》之注「蔑貞」為夢占,但他們還不知《易》有象占辭。
茲於象占、貞事、貞兆三類辭各舉若干卦爻辭為例:
(一)象占辭:象占有編集成書的,《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著錄了不少,可見古人這類迷信思想的普遍。不知古人有這些迷信,反而不懂得古代社會。《易》的象占辭大別可分為兩類:一是按自然界所顯現的象示而占的,有星占,於《漢志》屬天文占;有蛇孽之占、鳥占、謠占等,於《漢志》屬五行占。二是在日常生活上所見到的象示的,有夢占,有身體受傷而占的,在《漢志》屬雜占。
1.星占:《易》第一個卦,乾,就寫星占。乾借為斡,北斗星,古以北斗為天的綱維,天隨斗轉,斡有旋轉之義,以斡代表天。乾說天,這個天是有意志的天,它用星象指示人,即《繫辭傳》所謂「天垂象,見吉凶」。龍是龍星。古代天文學所謂蒼龍星座。「潛龍。勿用。」「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說文》:「龍,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飛龍,春分之龍;潛龍,秋分之龍。飛龍顯現,對貴族大人有利;潛龍則不利,「利見大人」,貞事辭;「勿用」,貞兆辭。先星占,再筮占。「見龍在田,利見大人」,田,天田,蒼龍左角為天田,蒼龍左角星出現對大人有利。「亢龍,有悔」,蒼龍的第一、二星為角、亢,亢星出現則不大好(聞一多對乾、龍之義有確解。這是說《易》者第一次精詁,雖則他還不知《易》有象占辭)。「乾」的前後四爻說星占,與筮占參證。中間兩爻寫貴族內部鬥爭激烈,有日夜戒懼的,有投河自殺的,因為有排擠迫害他們的。寫這種醜惡現象,作者之意是,貴族們內訌的政治現象反映到天上,天必定給以不好的象示。這是「天人感應」的迷信思想,作者用意在警告統治者不要幹壞事。
2.五行占,有蛇孽之占:「龍戰於野,其血玄黃」(坤上六)。龍在說地的坤卦指蛇,龍蛇在古代往往同義,《左傳》記鄭國兩次蛇斗,一次說龍,一次說蛇,一次指水災的象兆,一次指鄭君爭位,寫城門有內蛇與外蛇斗,內蛇被咬死了,象示在內的國君被在外的趕逐。坤寫蛇斗得很厲害,流了滿地血。這也是象示貴族們鬥爭的激烈。鳥占:「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小過)、「飛鳥以凶」(小過初六),小過有經過之義,飛鳥飛過,給了人鳴聲的兆示:對上級人不利,對下級有利。另一次,飛鳥飛過,帶來了凶兆。這清楚給貴族們以警告。只說象占,沒有貞事、貞兆。謠占:「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明夷初九),這是一首民歌,引來作為行旅的謠占。明夷借為鳴鴺,鴺也作鵜,像鷹鶚的大鳥,大嘴,嘴下部有個肉口袋,也叫鵜鶘。但它沒有像鷹鶚捕魚的本領,傳說捕魚時一群鵜鶘把水澤中的水吸到鬍子樣的口袋裡,吐到陸上,把澤中的水吸乾才吃到魚,故也叫淘河。但這種吃法太難了,故民歌用來比興行旅有挨餓的危險。歷代史書所載的童謠,常有關政治,這裡只是行旅的謠占。不過行旅經商,在當時是君子貴族們的事。
3.有關日常生活的象占:上引剝卦兩爻,既是夢占,又是身體受傷的象占。另有一些夢占,如「履虎尾,不咥人」(履)、「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履六三),踏著老虎尾巴,有時咬人,有時不咬人,這當然是夢境;瞎子能見,跛子能走,是夢。歸妹初、二爻也有這兩句,是嫁女時的好夢。上引鼎卦二爻是物體損壞的象占。有身體受傷的,咸卦有五爻寫身體受傷的象占,傷腳趾、腳肚子、大腿、腰腹、嘴臉。咸卦是下經頭一卦,乾是上經頭一卦,作者當是把象占有意地這樣編排。
(二)貞事辭。占筮,因為有疑問的事情才占,占後把事情記錄下來。《易》有單記事的:
履霜,堅冰至。(坤初六)
記行旅的時間,從季秋走到季冬。同時見到冒著嚴寒的艱苦和行程之遠。
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屯上六)
這寫的是原始社會劫奪婚的遺俗。女子被一群男子搶去,她哭得很悲傷。卦爻辭多數與卜辭同,單記一事。但《易》是選編而成,有一條卦爻辭記幾件事。記兩件事的不少,有多至三四事的。如:
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大畜九三)
一爻四事,前三與農業有關,後一為附載。「大畜」,農業專卦。「良馬逐」,用良馬配種以繁殖馬群。牧畜業,屬農業範圍。逐,交配,馬交配則走逐。艱,從 , ,古旱字,卜辭常記「貞 」,《易》作「艱貞」,同。 ,別的書作暵,從日,後代作旱。《說文》,暴乾田為暵。《周禮》說,暵則舞雩求雨。「艱貞」,占旱,農業事。「曰閒輿衛」,曰乃日的形近而訛,鄭玄作日。農業生產最怕有敵人搶掠,故要天天嫻習操練車戰的防衛戰術,以備抗擊敵人,保護莊稼。以上是關於農業的三件事,不連。末一事占行往,為附載。《易》有於主要事類的卦附載無關的貞事的例,以占行往的為多。附載更與上文不連讀。前人不知《易》例,往往把不同的事牽強附會地解釋。如王弼註解此爻,錯謬極多,既不知大畜為農業卦,訓畜為蓄積,解逐為馳騁,艱為艱難,閒為閒閡,又牽連到上九爻辭(誤從《象傳》);尤其荒謬的,把上九「何天之衢」讀作天衢,以何、之為語詞,無義,不知「何」借為荷受之「荷」,衢借為休,衢、休,古聲相通,「何天之衢」,同於《詩·長發》的「何天之休」、《儀禮·士冠禮》的「承天之休」(高亨有確解)。古人靠天吃飯,故農業生產感謝天的福佑。「何天之衢」決不能解為天衢,更不能強與九三牽拉在一起說。不明《易》例,不知訓詁,牽強附會,這就是《象傳》、王注的荒謬。
(三)貞兆辭。占卜有一套表示吉凶的專門術語。卜辭有吉、大吉、(災)、亡、亡尤等,《易》有元亨、利貞、亨、無咎、無悔、吉、凶、悔、吝、厲等。貞兆辭一般繫於貞事之下,說明所占之事的吉凶;也有單有貞兆而無貞事的。
但《易》的貞兆有與卜辭不同之點:
1.有兩個以至四個吉兇相反的貞兆辭連說的,這表示事情有對立轉變之意。如「家人嗃嗃。悔,厲,吉」(家人九三),貧窮之家,雖然艱苦,可以轉好,與下文「婦子嘻嘻。終吝」對,富貴之家,嬉笑驕逸,終會倒霉的。這是比喻窮人勤儉持家,就會變好;富人驕奢淫逸,就會沒落。晉上九講戰爭進攻之前要較量敵我力量優劣,情況如何,考慮打不打,末了說:「厲,吉,無咎,貞吝。」四貞兆辭是對立的:吉、無咎,是好的;厲、吝,是壞的。這就是對立轉變各種情況。
2.用貞兆辭說明事理,評判是非,實際不是筮占的貞兆。如「師出以律,否藏,凶」(師初六),這是說,行軍紀律不好,必然打敗仗。「凶」字不是貞兆。「眾允,悔亡」(晉六三),用奴隸兵進攻,必然失敗。「悔亡」也非貞兆。「晉如鼫鼠,貞厲」(晉九四),士卒膽小如鼠就打敗仗。這「貞厲」與「悔亡」同,也非貞兆。「或躍在淵,無咎」(乾九四),這「無咎」意為無罪,是作者同情投河自殺者,替他辯解,說他是沒罪的,言外之意說被人迫害。「無咎,弗過,遇之」(小過九四),這「無咎」,指沒犯錯誤的人。對沒犯錯誤者的態度,不要責備,而要表揚。兩爻的「無咎」,均非貞兆。
3.《易》以事類組卦。在某些卦,卦爻辭講一類事,連貫為一系統,爻辭下的貞兆辭跟這一事類無關,另為系統。當是錄自舊筮,貞兆與貞事不相應,不能連讀。如賁卦寫一次對偶婚的親迎故事,從行前準備,到途中情況,然後到了女家送上禮物,故事始末一貫到底。而爻辭中有「永貞吉」、「吝,終吉」、「無咎」三貞兆辭,與故事毫不相關,事與兆也不相應,不能連起來解。這在《易》是比較特別的,不多。同人卦的幾個貞兆辭,也應這樣看。同人卦講戰爭,「同人於宗。吝」,行前請命於祖,如「吝」就不要去。「乘其墉,弗克攻。吉」,既然攻不進城敗退,就不能說「吉」。這是寫戰爭的話為一系統,貞兆辭為另一系統。
關於貞兆辭,春秋時已不了解,或有意曲解。如魯穆姜把「元亨,利貞」兩貞兆讀作「元、亨、利、貞」,一字一讀,一字一義。《易傳》把這說為「乾」的「四德」。又有把「元亨」一詞割裂開來,讀「乾元」,「坤元」為句。《彖傳》凡卦名下有「亨」字的,總是連起來解,甚至解「小過,亨」為「小者過而亨也」,連卦名也不懂。把「既濟。亨。小利貞」解為「既濟亨,小者亨也」,變為「小亨」了。「旅。小亨」,《彖》作者以為「利貞」常見,沒有說「小利貞」的,這一定是「小亨」誤倒為「亨小」,不知「亨」有大小,故有元亨、小亨之分。「利貞」義同於亨,「小利貞」猶小亨。貞,《說文》解為卜問,正確。卜辭、《易》的貞均應訓卜問。而《易傳》則訓貞為正,歷代沿用。「師。貞丈人吉」,《彖傳》:「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不知「貞丈人吉」為句。貞不訓正,不連「師」讀,這是《易》例。自從訓貞為正,於是解《易》者對於「貞凶」、貞厲」、「貞吝」等貞兆辭的解釋,儘是胡說。哪有正而反凶、厲的?例如:「夬履,貞厲」(履九五),《象》:「夬履,貞厲,位正當也。」「晉如鼫鼠,貞厲」(晉九四),《象》:「鼫鼠貞厲,位不當也。」同是「貞厲」,何以一「正當」一「不當」呢?本來是說,行為急躁的和士卒膽小的,都是危險失敗之道。難道居九五君位就「正當」嗎?不通。《象傳》除了爻「位」就沒可說的。
筮占辭分象占辭、貞事辭、貞兆辭三類。但一條卦爻辭中,三類辭兼備的極少,單一類的也不多,多的是貞事和貞兆連說。
三類連寫的只有二例,「豐」二、三爻是。如:
豐其沛,日中見沬(星占)。折其右肱(貞事)。無咎(貞兆)。(豐九三)
單記象占的:
龍戰於野,其血玄黃(蛇孽,五行占)。(坤上六)
單記貞事的:
履霜,堅冰至(記行旅)。(坤初六)
單記貞兆的:
元亨,利貞。(乾)
《繫辭傳》:「《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借用它的話,可以這樣將筮辭分類(雖則意義未必相同):
象占辭——示辭
貞事辭——告辭
貞兆辭——斷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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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有分析(《馬克思恩格斯文選》第二卷,第366頁,莫斯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