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 · 周易集注卷之十四
繫辭下傳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
重,直龍反。
八卦以卦之橫圖言。成列者,乾一、兌二、離三、震四,陽在下者列於左;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陰在下者列於右。「象」者,八卦形體之象,不特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凡天地所有之象無不具在其中也。「因而重之」者,三畫上復加三畫,重乾重坤之類也。陽極於六,陰極於六,因重成六畫,故有六爻。「八卦成列」二句言三畫八卦,因而重之二句,言六畫八卦。至剛柔相推,言六十四卦。如乾為天,乾下變一陰之巽,二陰之艮,三陰之坤,是剛柔相推也。「繫辭」者,系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辭也。「命」者,命其吉凶悔吝也。「動」者,人之動作營為,即趨吉避凶也。《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不過一剛一柔,九、六而已。《易》有九、六,是為之本,無九、六,則以何者為本?故曰「立本」。《易》窮則變,變則通,不變則不通。有一卦之時,有一爻之時。時之所在,理之所當然,勢不得不然。趣者,向也。
伏羲八卦成列,雖不言象,然既成八卦,而文王之象已在卦之中矣。伏羲八卦雖無爻,然既重其六,而周公六爻已在重之中矣。六十四卦剛柔相推,雖非占卜卦爻之變,而卦爻之變已在其中矣。各系以辭,雖非其動,然占者值此爻之辭,則即玩此爻以動之,而動即在其中矣。繫辭以命,而動在其中者,何也?蓋吉凶悔吝皆辭之所命也,占者由所命之辭而動,當趨則趨,當避則避,則動罔不吉,不然則凶,悔吝隨之矣。吉凶悔吝生乎其動,動以辭顯,故繫辭以命,而動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而變在其中者,何也?蓋剛柔者,立本者也,變動者,趣時者也。有剛柔以立其本,而後可變通以趣其時。使無剛柔,安能變通?變通由於剛柔,故剛柔相推,而變在其中矣。
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觀,去聲。夫,音扶。
「貞」者,正也。聖人一部《易經》皆利於正,蓋以道義配禍福也,故為聖人之書。術家獨言禍福,不配以道義,如此而詭遇獲禽則曰「吉」,得正而斃焉則曰「凶」,京房、郭璞是也。「勝」者,勝負之勝,言惟正則勝,不論吉凶也。如富與貴可謂吉矣,如不以其道得之,不審乎富貴,吉而凶者也。貧與賤可謂凶矣,如不以其道得之,能安乎貧賤,凶而吉者也。負乘者致其寇,舍車者賁其趾,季氏陽貨之富貴,顏回原憲之貧賤,凡殺身成仁,捨生取義,過涉滅頂,皆貞勝之意也。「觀」者,垂象以示人也。「道」者,天地日月之正理,即太極也。「一」者,無欲也,無欲則正矣。孔子祖述堯舜者,祖述其精一也,故曰「吾道一以貫之」,又曰「所以行之者一也」,又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三「一」字皆同。孔子沒,後儒皆不知「一」字之義,獨周濂溪一人知之,故某不得已,又作入聖功夫字義。
「吉凶者」以貞而勝,不論其吉凶也。何也?天地有此正理而觀,故無私覆無私載。日月有此正理而明,故無私照。天地日月且如此,而況於人乎?故天下之動雖千端萬緒,惟貞夫一。能無欲則貞矣,有欲必不能貞。惟貞則吉固吉,凶亦吉,正大光明,與天地之貞觀、日月之貞明,皆萬古不磨者也,豈論其吉凶哉?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
見,賢遍反。
「確然」,健貌;「然」,順貌。天惟有此貞一,故確然示人以易;地惟有此貞一,故然示人以簡。聖人作《易》,爻也者,不過效此貞一而作;象也者,不過像此貞一而立。使不效像乎此,則聖人之《易》與天地不相似矣。此爻此象方動於卦之中,則或吉或凶即呈於卦之外,而功業即因變而見矣。「功業」者,成務定業也。因變而見,即變而通之以盡利也。若聖人之辭,不過於爻象之中,因此貞一而系之以辭也。蓋教人不論吉凶,以貞勝而歸於一者,此則聖人繫辭覺民之心情也,故曰「情」。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大德」者,易簡貞一之大德也。「生」者,天主生物之始,地主生物之成也。「大寶」者,聖人必居天位方可行天道。是位者,乃所以成參贊之功者也,故曰「大寶」。「聚人」者,內而百官,外而黎庶也。「理財」者,富之也,九賦九式之類是也。「正辭」者,教之也,教之以正也,三物十二教之類是也。「禁非」者,既道之以德,又齊之以刑,五刑五罰之類是也。「仁義」者,貞一之理也。
天地有此貞一之大德,惟以生物為心,故無私覆無私載。聖人居大寶之位,而與天地參,是以守其位而正位凝命也,則以仁曰仁,即天地貞一之大德也。仁以育之,義以正之,有此貞一無私之大德,所以與天地參也。《易》之為書,辭、變、象、占專教人以貞勝而歸於一者以此。《上系》首章,舉天地易簡知能之德,而繼之以聖人之成位,見聖人有以克配乎天地,此作《易》之原,《易》之體也。《下系》首章,舉天地易簡貞一之德,而繼之以聖人之仁義,見聖人有以參贊乎天地,此行《易》之事,《易》之用也。
右第一章。此章論《易》而歸之於貞一。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法」,法象也。天之象日月星辰也,地之法山陵川澤也。鳥獸之文,有息者根於天,飛走之類也。「地之宜」,無息者根於地,草木之類也。如《書》言「兗之漆,青之,徐之桐」是也,非高黍下稻也。伏羲時尚鮮食,安得有此?近取諸身,氣之呼吸,形之頭足之類也。遠取諸物,鱗介羽毛,雌雄牝牡之類也。通者,理之相會合也;類者,象之相肖似也。神明之德,不外健順動止八者之德;萬物之情,不外天地雷風八者之情。德者陰陽之理,情者陰陽之跡。德精而難見故曰「通」,情粗而易見故曰「類」。
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觀俯察,與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見得天地間一對一待成列於兩間者,不過此陰陽也,一往一來流行於兩間者,不過此陰陽也,於是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因而重之以為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罟,音古。佃,音田。
離卦中爻為巽,繩之象也。網以佃,罟以漁。離為目,網罟之兩目相承者似之。離德為麗,網罟之物麗於中者似之。蓋取諸離,言繩為網罟有離之象,非睹離而始有此也。教民肉食自包犧始。自此至「結繩而治」,有取諸卦象者,有取諸卦義者。
包羲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斫,陟角反。耜,音似。耒,力對反。耨,奴豆反。
「耒耜」者,今之犁也。「耜」者,耒之首,「斫木」使銳而為之,今人加以鐵鏵,謂之犁頭。耒者耜之柄,揉木使曲而為之。二體皆木,上入下動,中爻坤土。木入土而動,耒耜之象。教民粒食自神農始。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離日在上,日中之象。中爻艮為徑路,震為大塗,又為足,致民之象。中爻坎水艮山,群珍所出,聚貨之象。又震錯巽,巽為利市三倍,為市聚貨之象。震動,交易之象。巽為進退之象。艮止,各得其所之象。此噬嗑之象也。且天下之人其業不同,天下之貨其用不同,今不同者皆於市而合之,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各得其所,亦猶物之有間者齧而合之,此噬嗑之義也。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陽極則必變於陰,陰極則必變於陽,此變也。陽變於陰則不至於亢,陰變於陽則不至於伏,此通也。陽而陰,陰而陽,循環無端,所以能久,是以聖人之治天下,民之所未厭者,聖人不強而去之,民之所未安者,聖人不強而行之,如此變通,所以使民不倦。不然,民以為紛更,安得不倦?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者神也,以漸而相忘於不言之中者化也。神而化之,所以使民宜之。不然,民以為不便,何宜之有?
犧農之時民朴俗野,至黃帝、堯、舜時風氣漸開,時已變矣。三聖知時當變也,而通其變,使天下之人皆歡欣鼓舞,趨之而不倦,所以然者,非聖人有以強之也,亦神而化之。惟其神而化之,故天下之民安之以為宜。惟其宜之,故趨之而不倦也。蓋天地之理數,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犧農之時,人害雖消而人文未著,衣食雖足而禮義未興,故黃帝、堯、舜惟垂上衣下裳之制,以明尊卑貴賤之分。而天下自治者,以窮則變,是以神而化之與民宜之也。蓋取諸乾、坤者,乾、坤之理,亦變化無為,此乾、坤之義也。乾、坤之體,亦上衣下裳之尊卑,此乾、坤之象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刳,口姑反。剡,以冉反。
「以濟不通」句絕。「致遠」句絕。「刳」者,剖而使空也。刳木中虛,可以載物。「剡」者,斬削也。剡木末銳,可以進舟。「濟不通」者,橫渡水也。與「濟人溱洧」濟字同。溪、澗、江、河或東西阻絕,或南北阻絕,皆不通也。「致遠」者,長江天塹不能逆水而上,不能放流而下,皆不能致遠也。今有舟楫,則近而可以濟不通,遠而可以致遠,均之為天下則矣。「濟不通」即下文引重之例。「致遠」即下文致遠之例。蓋「取諸渙」者,下坎水,上巽木,中爻震動,木動於水上,舟楫之象也。且天下若無舟楫,不惟民不能彼此往來,雖君臣上下亦阻絕而不能往來,天下皆渙散矣。乘木有功以濟其渙,此渙之義也。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上古牛未穿,此則因其性之順,穿其鼻,馴而服之。上古馬未絡,此則因其性之健,絡其首,駕而乘之。中爻巽為繩,艮為鼻又為手,震為足,服之乘之之象也。震本坤所變,坤為牛,一奇畫在後者,陽實而大,引重之象也。兌本乾所變,乾為馬,一偶畫在前者,大道開張,致遠之象也。牛非不可以致遠,曰引重者,為其力也;馬非不可以引重,曰致遠者,為其敏也。「蓋取諸隨」者,人慾服則服,人慾乘則乘,欲引重則引重,欲致遠則致遠,動靜行止皆隨人意,此隨之義也。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中爻下艮為門,上震綜艮又為門,是兩門矣,重門之象也。震動善鳴,有聲之木,柝之象也。艮為守門閽人,中爻坎為夜,艮又為手,擊柝之象也。坎為盜,暴客之象也。上古外戶不閉,至此建都立邑,其中必有官職府庫,故設重門以御之,「擊柝」以警之,「以待暴客」。「豫」者逸也,又備也。謙輕而豫怠,逸之意也。恐逸豫,故豫備。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中爻兌為毀折,斷與掘之象也。上震木,下艮土,木與地之象也。大象坎陷,臼舂之象也。萬民以濟者,前此雖知粒食而不知脫粟,萬民得此杵臼,治米極其精,此乃小有所過,而民用以濟者也。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弧」,弓也。「弦」木使曲,「剡」木使銳。中爻坎木堅,離木稿,兌為毀折,弦木剡木之象也。坎為弓矢,離為戈兵,又水火相息,皆有征伐之意,所以既濟、未濟皆伐鬼方。「弧矢」,威天下之象也。所以威天下者,以其睽乖不服也,故取諸睽。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棟」,屋脊木也。「宇」,椽也。棟直承而上,故曰上棟。宇兩垂而下,故曰下宇。二陰在上,雷以動之,又中爻兌為澤,雨之象也。兌綜巽,風之象也。四陽相比,壯而且健,棟宇之象。大過四陽相比,故亦言棟。大壯者,壯固之義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衣之以薪」,蓋覆之以薪也。「葬之中野」,葬之郊野之土中也。「不封」者,無土堆而人不識也。本卦象坎為隱伏,葬之象也。中爻乾為衣,厚衣之象也。巽為木,薪之象也,棺之象也。乾為郊,郊外中野之象也。巽為入,兌錯艮為手,又為口,木上有口,以手入之,入棺之象也。大過者,過於厚也。小過養生,大過送死,惟送死可以當大事,故取大過。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結繩者,以繩結兩頭,中割斷之,各持其一以為他日之對驗也。結繩而治,非君結繩而治也,言當此百姓結繩之時,為君者於此時而治也。「書」,文字也。言有不能記者,書識之。「契」,合約也。事有不能信者,契驗之。百官以此書契而察萬民,不敢欺。取夬者,有書契則考核精詳,稽驗明白,亦猶君子之決小人,小人不得以欺矣。兌綜巽為繩,繩之象也。乾為言,錯坤為文,言之有文,書契之象也。
右第二章。通章言制器尚象之事。網罟耒耜所以足民食,交易舟車所以通民財,弦弓門柝所以防民患,杵臼以利其用,衣裳以華其身,宮室以安其民,棺槨以送其死,所以為民利用安身,養生送死無遺憾矣。然百官以治,萬民以察,卒歸之夬之書契者。蓋器利用便則巧偽生,聖人憂之,故終之以夬之書契焉。上古雖未有《易》之書,然造化人事本有《易》之理,故所作事暗合《易》書,正所謂畫前之《易》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是故」二字承上章取象而言。木挺曰「材」,材,干也。一卦之材即卦德也。天下之動紛紜,或出或處,或默或語,大而建侯行師,開國承家,小而家人婦子,嘻嘻嗃嗃,其變態不可盡舉。「效」者,效力也,獻也,與「川岳效靈」效字同,發露之意。言有一爻之動即有一爻之變,周公於此一爻之下,即系之以辭而效之,所謂六爻之義易以貢也。生者,從此而生出也。著者,自微而著見也。吉凶在事本顯,故曰生;悔吝在心尚微,故曰著。悔有改過之意,至於吉則悔之著也。吝有文過之意,至於凶則吝之著也。原其始而言,吉凶生於悔吝;要其終而言,則悔吝著而為吉凶也。
《易》卦者,寫萬物之形象之謂也。舍象不可以言《易》矣。「象」也者像也,假象以寓理,乃事理仿佛近似而可以想像者也,非造化之貞體也。「彖」者象之材也,乃卦之德也。「爻」者,效天下之動者也,象之變也,乃卦之趣時也。是故伏羲之《易》惟像其理,而近似之耳。至於文王有彖以言其材,周公有爻以效其動,則吉凶由此而生,悔吝由此而著矣。而要之,皆據其象而已,故舍象不可以言《易》也。若學《易》者不觀其象,乃曰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正告子所謂「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者也。若舍此象止言其理,豈聖人作《易》前民用以教天下之心哉!
右第三章。總是言象。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偶,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震、坎、艮為陽卦,皆一陽二陰;巽、離、兌為陰卦,皆一陰二陽。陽卦奇陰卦偶者,言陽卦以奇為主,震、坎、艮皆一奇,皆出於乾之奇。震以一索得之,坎以再索得之,艮以三索得之,三卦皆出於乾之奇,所以雖陰多亦謂之陽卦。陰卦以偶為主,巽、離、兌皆一偶,皆出於坤之偶。巽以一索得之,離以再索得之,兌以三索得之,三卦皆出於坤之偶,所以雖陽多,亦謂之陰卦。陰雖二畫,止當陽之一畫。若依舊注,陽卦皆五畫,陰卦皆四畫,其意以陽卦陽一畫陰四畫也,陰卦陽二畫陰二畫也。若如此,則下文陽一君二民,非二民乃四民矣,陰二君一民,非一民乃二民矣。蓋陰雖二畫,止對陽之一畫,故陽謂奇陰謂偶,所以說一陰一陽之謂道。德行兼善惡,與上文故字相對。何也,與上文何也相對。陽為君,陰為民。一君二民乃天地之常經,古今之大義,如唐虞三代,海宇蒼生罔不率俾是也,故為君子之道。二君一民則政出多門,車書無統,如七國爭雄是也,故為小人之道。
陽卦宜多陽而反多陰,陰卦宜多陰而反多陽,其故何也?蓋以卦之奇偶論之,陽以奇為主,震、坎、艮三卦之奇皆出於乾,三男之卦,故為陽卦。陰以偶為主,巽、離、兌三卦之偶皆出於坤,三女之卦,故為陰卦。若以德行論之,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震、坎、艮皆一君而二民,正合君子之道,故陽卦多陰。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巽、離、兌皆二君而一民,正合小人之道,所以陰卦多陽。
右第四章。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
此釋咸九四爻,亦如上傳擬議之事,下數節仿此。慮亦出於心之思,但慮則思之深爾。「同歸而殊途」者,同歸於理而其途則殊。「一致而百慮」者,一致於數,而其慮則百。因殊故言同,因百故言一。「致」者極也,使之至也。言人有百般思慮,皆歸至於數,有數存焉,非人思慮所能為也,正所謂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以途言之,如父子也,君臣也,夫婦也,朋友也,長幼也。接乎其身者甚殊也。然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朋友有信,長幼有序,使數者之相感,吾惟盡其理而已,有何思慮?以慮言之,如富貴也,貧賤也,夷狄也,患難也,如此之慮起乎其心者有百也。然素富貴行富貴,素貧賤行貧賤,素夷狄行夷狄,素患難行患難,雖使數者之相感,吾惟安乎其數而已,有何思慮?下文則言造化理物有一定自然之數,吾身有一定自然之理,而吾能盡其理安其數,則窮神知化,而德盛矣。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信,音申。
以造化言之:一晝一夜相推而明生,一寒一暑相推而歲成。成功者退謂之「屈」,方來者進謂之「信」。一往一來,一屈一信,循環不已謂之「相感」。「利」者功也,日月有照臨之功,歲序有生成之功也。應時而往自然而往,應時而來自然而來,此則造化往來相感一定之數,惟在乎氣之自運而已,非可以思慮而往也,非可以思慮而來也。以物理言之:屈者乃所以為信之地,不屈則不能信矣,故曰「求」。必蟄而後存其身以奮發,不蟄則不能存身矣。應時而屈自然而屈,應時而信自然而信,此則物理相感,一定之數,惟委乎形之自然而已,非可以思慮而屈也,非可以思慮而信也。正所謂一致而百慮也。造化物理,往來屈信,既有一定之數,則吾惟安其一致之數而已,又何必百慮而憧憧往來哉!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此言「精」者,明也,擇也,專精也,即惟精惟一之精。言無一毫人慾之私也。「義」者,吾性之理,即五倫仁、義、禮、知、信之理也。「入神」者,精義之熟,手舞足蹈皆其義,從心所欲不逾矩,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致用」者,詣於其用,出乎身發乎邇也。「利用」者,利於其用,加乎民見乎遠也。「安身」者,身安也,心廣體胖,四體不言而喻也。惟利於其用,無所處而不當,則此身之安自無入而不自得矣。既利用安身,則吾身之德,自不覺其積小高大矣。
以吾身言之:精研其義至於入神,非所以求致用也,而自足以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無適不安,非所以求崇德也,而自足以為入而崇德之資。致者自然而致,崇者自然而崇,此則吾身內外相感一定之理也,正所謂同歸而殊途也。故天下之途雖有千萬之殊,吾惟盡同歸之理,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而已,又何必論其殊途而憧憧往來哉!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過此」者,過此安一致之數,盡同歸之理也。「以往」者,前去也。「未之或知」者,言不知也。言相感之道,惟當安數盡理,如此功夫。過此則無他術,無他道也,故同歸之理。窮此者,謂之窮神一致之數。知此者,謂之知化。能窮之知之,則不求其德之盛,而德之盛也無以加矣,又何必憧憧往來也哉!天下何思何慮者正以此。蓋盡同歸之理,是樂天功夫,神以理言,故言窮;安一致之數,是知命功夫,化以氣言,故言知。理即仁、義、禮、知之理。「氣」即吉凶禍福之氣。內而精義入神已有德矣,外而利用安身又崇其德,內外皆德之盛,故總言德之盛。「崇」字即盛字,非崇外別有盛也。一部《易經》,說數即說理。
來子考定:「作易者,其知盜乎」節在此。
安數盡理,何必思慮!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釋「困」六三爻義。「非所困」者,在我非所困也。「非所據」者,在人非所據也。欲前進以榮其身,不得其榮,是求榮而反辱也,故名必辱。欲後退以安其身,不得其安,是求安而反危也,故身必危。辱與危,死道也,故不見妻。
來子考定:此節在「君子安其身」下。
《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釋解上六爻義。此孔子別發一意,與解悖不同。「括」字乃孔子就本章弓矢上取來用。蓋矢頭曰「鏃」,矢末曰「括」,括與筈同,乃箭筈,管弦處也。故《書》曰:「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度。」則釋括有四義:結也,至也,檢也,包也。《詩》「日之夕矣,牛羊下括」,至之義也。揚子或問士曰「其中也弘深,其外也肅括」,檢之義也。《過秦論》「包括四海」,包之義也。此則如坤之括囊,取閉結之義。動而不閉結,言動則不遲疑滯拘,左之右之,無不宜之有之,資深逢原之意也。
「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負濟世之具於身,而又必待其時。時既至矣,可動則動,何不利之有?蓋濟世之具在我,則動而不括,此所以出而有獲,無所不利也。《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者,正言器已成矣,而後因時而動也。
來子考定:此節在「作《易》者其知盜乎」節下,繼此「天地縕」節,「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節,「《易》曰:困於石」節,「子曰:德薄而位尊」節,「鳴鶴在陰」節,俱在此。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釋噬嗑初九爻義。可恥者莫如不仁,小人則甘心不仁。可畏者莫如不義,小人則甘心不義。利以動之而後為善,曰勸者,即勸其為仁為義也。威以制之而後去惡,曰懲者,即懲其不仁不義也。故小有懲於前,大有誡於後,此則小人之福也。不然,不仁不義,不勸不懲,積之既久,罪大而不可解矣,何福之有?《易》曰「屨校滅趾,無咎」者,正此止惡於未形,小懲大誡,為小人之福之意也。
來子考定:此節在《繫辭上》第八章,「知幾其神乎」下。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釋噬嗑上九爻義。惟「惡積而不可掩」,故「罪大而不可解」。「何校滅耳凶」者,積惡之所致也。
來子考定:此節在「小人不恥不仁」下。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釋否九五爻義。安危以身言,存亡以家言,治亂以國言,所以下文曰身安而國家可保也。「危」者,自以為位可恆安者也。「亡」者,自以為存可恆保。「亂」者,自以為治可恆有。故安其位,保其存,有其治,則志得意滿,所以危亡而亂矣,唐之玄宗、隋之煬帝是也。《易》教人「易者使傾」,正此意。
來子考定:此節在上第八章,「言天下之至賾」下。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知,音智。勝,音升。
釋鼎九四爻義。德所以詔爵,智所以謀事,力所以當任。鮮不及者,鮮不及其禍也。
來子考定:此節在「困於石」下。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總贊六二知幾,知幾而不決,猶未知也,尤重在貞守。
釋豫六二爻義。「諂」者諂諛。「瀆」者,瀆慢。不知其幾,如劉柳交叔文,竟諂其黨是也。斷可識者,斷可識其不俟終日也。豫卦獨九四大有得,蓋爻之得時者。初與四應,交乎四者也;三與四比,亦交乎四者也,皆諂於其四矣。獨二隔三不與四交,上交不諂者也。初六鳴豫凶,不正者也。二與之比,二中正不瀆慢,下交不瀆者也。動之微,即先見,知微知彰也。本卦止一剛,初柔四剛,知柔知剛也。聖人之言皆有所據,「知幾其神」與「知微知彰」三句皆是讚辭。
「幾」者人之所難知,能知人之所不能知,故曰神。君子之交人,上下之間不諂不瀆者,以其有先見之明,懼其禍之及己也,故知幾惟君子。何也?蓋幾者方動之始,動之至微,良心初發,吉之先見者也。若溺於物慾,非初動之良心,延遲不決,則不能見幾,禍已及己,見其凶而不見其吉矣。惟君子見此幾,即作而去,不俟終日。然見此幾之君子豈易能哉?必其操守耿介,修身反己,無一毫人慾之私者方可能之。《易》曰:「介於石,不俟終日,貞吉。」夫以耿介如石之不可移易,則知之之明,去之之決,斷可以識其不俟終日矣。蓋天下之事有微有彰,人之處事有柔有剛,人知乎此方能見幾也。今君子既知其微,又知其彰,既知其所以柔,又知其所以剛,四者既知,則無所不知矣,所以為萬夫之望而能見幾也,故贊其知幾其神。
來子考定:此節在上第八章「自天佑之」下。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釋復初九爻義。「殆」者,將也。「庶」,近也。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即下文有不善未嘗不知也。言顏氏之子,其將近於知幾乎,知之未嘗復行,故不貳過。
來子考定:此節在上第八章「善不積」下。
天地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釋損六三爻義。「」,麻枲也。「縕」,絮也。借字以言天地之氣纏綿交密之意。「醇」者,凝厚也,本醇酒,亦借字也。天地之氣本虛,而萬物之質則實。其實者乃虛氣之化而凝,得氣成形,漸漸凝實,故曰化醇。男女乃萬物之男女,雌雄牝牡,不獨人之男女也。男女乃父母,萬物皆男女之所生也。以卦象言,地在中爻,上下皆天,有天將地纏綿之象。故曰天地縕。以二卦言,少男在上,少女在下,男止女悅,有男女構精之象。故以天地男女並言之。致專一也。陰陽兩相與則專一,本卦六爻應與,皆陰陽相配,故曰致一。
天地縕,氣交也,專一而不二,故曰「醇」。男女構精,形交也,專一而不二,故化生。夫天地男女兩也,縕構精以一合一,亦兩也,所以成化醇、化生之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者,正以損一人者兩也,得其友者兩也,兩相與則專一。若三則雜亂矣,豈能成功?所以爻辭言「損一得友者」以此。
來子考定:此節在前「公用射隼」下。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易其」之易,以豉反。
釋益上九爻義。安其身者,身無愧怍也,危則行險矣。「易其心」者,坦蕩蕩也,懼則長戚戚矣。以道義交則淡以成,故定;以勢利交則甘以壞,故無交。「修」者,安也,「易」也,定也。修此三者則我體益之道全矣,故不求益而自益。若缺其一則立心不恆,不能益矣。「全」對缺言。「民」者人也。上「與」字「黨與」之與,下「與」字「取與」之與。莫之與即上文「民不與」、「不應不與」也。傷之者,即擊之也。安也,易也,定也,皆立心之恆,故曰立心勿恆,凶。
來子考定:此節在於「天地縕」句下。
右第五章。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門」者,物之所從出者也。陰陽二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其所從出,故為《易》之門。有形質曰「物」,一奇象陽,一偶象陰,則有形質矣。以二物之德言,則陰與陽合,陽與陰合,而其情相得;以二物之體言,則剛自剛,柔自柔,而其質不同。以者用也,撰者述也。天地之撰,天地雷風之類也,可得見者也。「德」者理也。神明之德,健順動止之類也,不可測者也。可得見者,《易》則以此二物體之;不可測者,《易》則以此二物通之。形容曰「體」,發越曰「通」。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一卦有一卦之稱名,一爻有一爻之稱名。或言物象,或言事變,可謂至雜矣。然不過體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而已。二者之外,未嘗有逾越也。但稽考其體之通之之類,如言龍戰於野、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如此之類,似非上古民淳俗朴不識不知之語也。「意」者衰世民偽日滋,所以聖人說此許多名物事類出者,亦不得已也。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彰往」者,明天道之已然也。陰陽消息,卦爻之變象有以彰之。「察來」者,察人事之未然也。吉凶、悔吝,卦爻之占辭有以察之。日用所為者顯也。《易》則推其根於理數之幽以微之,使人敬慎而不敢慢。百姓不知者幽也,《易》則就其事為之顯以闡之,使人洞曉而無所疑。開而當名辨物者,各開六十四卦所當之名,以辨其物,如乾馬、坤牛、乾首、坤足之類,不使之至於混淆也。正言斷辭者,所斷之辭吉則正言其吉,凶則正言其凶,無委曲無迴避也。如是則精及無形,粗及有象,無不備矣。曰「備」者,皆二物有以體其撰、通其德也。此其所以備也。
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牝馬、遺音之類,卦之稱名者小也。負乘、喪茀之類,爻之稱名小者也。「肆」,陳也。「貳」者,副也,有正有副,猶兩也。言既小又大,既遠又文,既曲又中,既肆又隱,不滯於一邊,故名為貳。「失得」者,吉凶也。「報」者,應也。
《易》辭纖細無遺,其稱名小矣,然無非陰陽之理,默寓乎中,而取類又大,天地、陰陽、道德、性命散見於諸卦爻之中,其旨遠矣。然其辭昭然有文,明白顯然以示人,而未常遠也。卦爻之言,委曲婉轉謂之曲,曲則若昧正理矣,然曲而中乎典禮,正直而不私焉。敘事大小本末,極其詳備謂之肆,肆則若無所隱矣,然理貫於大小本末之中,顯而未必不隱焉。因此貳則兩在莫測,無方無體矣,宜乎濟斯民日用之所行,以明其吉凶之應也。曰「濟」者,皆二物有以體其撰,通其德,此其所以濟也。夫《易》皆二物體其撰、通其德,則乾坤不其《易》之門耶?
右第六章。此章言乾坤為《易》之門。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易》之興」指《周易》所系之辭。《易》乃伏羲所作,然無其辭。文王以前不過為占卜之書而已,至文王始有彖辭,教人以反身修德之道,則《易》書之著明而興起者,自文王始也。因受羑里之難,身經乎患難,故所作之《易》,無非處患難之道。下文九卦,則人所用以免憂患之道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德」者,行道而有得於身也。「履」者,禮也,吾性之所固有。德為虛位而禮有實體,修德以禮,則躬行實踐之間,有所依據,亦猶室之有基址矣,故為德之基。「柄」者,人之所執持者也。人之盈滿者必喪厥德,惟卑己尊人、小心畏義,則其德日積,亦猶物之有柄而為人所執持矣,故為德之柄。人性本善,其不善者蔽於物慾也。今知自反不善而復於善,則善端萌櫱之生,自火燃泉達,萬善從此充廣,亦猶木之有根本而枝葉自暢茂矣,故為德之本。然有德在我,使不常久,則雖得之必失之,故所守恆久則長久而堅固,故恆者德之固也。君子修德必去其所以害德者,如或忿欲方動則當懲窒,損而又損以至於無,此乃修身之事,故曰損者德之修也。君子之進德必取其有益於德者,若見善而覺己之有過,則遷善改過以自益,故曰益者德之裕也。裕者充裕也。人處乎常,不足以見德,惟處困窮,出處語默之間,辭受取與之際,最可觀德。困而亨則君子,窮斯濫則小人,故為德之辨。井靜深有本,而後澤及於物,人涵養所畜之德必如井,而後可施及於人也,故為德之地。巽既順於理,又其巽入細微,事至則隨宜斷制,故為德之制。此九卦無功夫,無次第。
此言九卦為修德之具也。聖人作《易》固有憂患矣,然聖人之憂患,惟修其德而已。聖人修德,雖不因憂患而修,然卦中自有修德之具,如履、謙、復、恆、損、益、困、井、巽,乃德之基、之柄、之本、之固、之修、之裕、之辨、之地、之制,蓋不必六十四卦,而九卦即為修德之具矣。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易,以豉反。長,知丈反。稱,去聲。
禮順人情故和,和無森嚴之分,則不至矣。然節文儀則,皆天理精微之極至也。和而至,此履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謙以自卑則不尊矣,謙以自晦則不光矣。今謙自卑而愈尊,自晦而愈光。尊而光,此謙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暗昧而小者,則必不能辨物矣。今復一陽居於群陰暗昧之下,雖陰盛陽微,以一陽之小,而能知辨其五陰皆為物慾,所以反其不善以復其善。小而辨物,此復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事至而雜來者,則必至於厭矣。恆則雖處之地,而常德如一日。雜而不厭,此恆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凡事之難者則必不易矣。損則懲忿窒欲,雖克己之最難,然習熟之久,私意漸消,其後則易。先難後易,此損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凡事之長裕者,則必至於設施造作矣。益則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可謂長裕矣,然非助長也。長裕而不設,此益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身之窮者,則必不通矣,困則身窮而道通。窮而又通,此困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人居其所者,則必不能遷矣,井雖居其所而不動,然泉脈流通,日遷徙而常新。居其所而遷,此井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輕重適均之謂稱。稱則高下之勢,人皆得而見之,則必不能隱矣。巽則能順其理,因時以稱其宜,然其性入而伏,則又形跡之不露。稱而隱,此巽之才德所以極其善也。此正言九卦才德之善,以見其能為修德之具也。言履和而至,所以為德之基,若和而不至,不可以為德之基矣。下八卦仿此。此一節「而」字與《書經》九德「而」字同。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和行之行,下孟反。遠,袁萬反。
「以」者,用也。「行」者,日用所行之行跡也。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禮以和之,使之揆之理而順,即之心而安,無乖忤也。「制」者,制服之意。禮太嚴,截然不可犯,謙以制之,則和而至矣。履即禮,非有別禮也。但上天下澤,乃生定之禮,生定之禮本有自然之和,人之行禮若依其太嚴之體,不免失之亢,故用謙以制之則和矣。自知者,善端之復,獨知之地也。德不常則二三,常則始終惟一,時乃日新矣。興利者,遷善改過,則日益高明,馴至於美大聖神矣,何利如之!困以寡怨、井以辨義者,井泉流通,日新不已,遷徙於義,非能辨義,安能遷徙?所以用井以辨之。巽以行權者,如湯武之放伐,乃行權也。然順乎天即巽順乎理也,又應乎人,皆同心同德,東征西怨,南征北怨,是即巽之能相入也。若離心離德,安得謂之相入?所以巽順乎理,又能相入,方能行權。
上一節言九卦為修德之基,以「之」字發明之;中一節言九卦之才德,以「而」字發明之;此一節言聖人用九卦以修德,以「以」字發明之。是故行者,吾德所行之行跡也,恐其失於乖,則用履以和之。禮者,吾德之品節也,恐其失於嚴,則用謙以制之。擇善者,吾身修德之始事也,則用復以自知而擇之。固執者,吾身修德之終事也,則用恆以一德而守之。人慾者,吾德之害也,則用損以遠之。天理者,吾德之利也,則用益以興之。不知其命之當安,未免怨天,非所以修德也,則用困以寡之。不知性之當盡,不能徙義,非所以修德也,則用井以辨之。然此皆言修德之常經也,若有權變不可通常經者,則用巽以行之。能和行,能制禮,能自知,能一德,能遠害,能興利,能寡怨,能辨義,能行權,則知行並進,動靜交修,經事知宜,變事知權,此九卦所以為德之基、之柄、之本、之固、之修、之裕、之辨、之地、之制也。以此修德,天下有何憂患不可處哉!
右第七章。此章論聖人以九卦修德。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
「書」者,卦爻之辭也。「不可遠」,不可離也。以之崇德廣業,以之居安樂玩,皆不可離之意。為道者,《易》之為道也,一陰一陽之謂道,故曰道。「變動」者,卦爻之變動也。「不居」者,不居於一定也。「六虛」者,六位也,虛對實言。卦雖六位,然剛柔往來如寄,非實有也,故曰六虛。外三爻為上,內三爻為下。典猶冊之有典,要猶體之有要,典要拘於跡者也。下文既有典常,則以辭言之耳。
「《易》之為書不可遠」,以其為道也屢遷,所以不可遠也。何也?《易》不過九、六,是九、六也,變動不居,周流於六虛之間,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或剛易乎柔,或柔易乎剛,皆不可以為一定之典要,惟其變之所趨而已。道之屢遷如此,則廣大悉備,無所不該,此所以不可遠也。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
出入以卦言,即下文外內也。「出」者,自內而之外,往也。「入」者,自外而之內,來也。「度」者,法度也。言所系之辭,其出入外內,當吉則吉,當凶則凶,當悔則悔,當吝則吝,各有一定之法度,不可毫釐移易。明於憂患者,於出入以度之中,又能明之也。故者,所以然之故也。明其可憂,又明其可憂之故;明其可患,又明其可患之故。如「勿用取女」,明其憂患也;「見金夫不有躬」,明其故也。
《易》不可以為典要,若無一定之法度,而人不知懼矣。殊不知上下雖無常,剛柔雖相易,然其所系之辭或出或入,皆有一定之法度立於內外爻辭之間,使人皆知,如朝廷之法度,懼之而不敢犯也。然豈特使民知懼哉?又明於憂患與故,雖無師保之教訓,而常若在家庭父母之側,愛之而不忍違也。既懼之而不敢犯,又愛之而不忍違,《易》道有益於人如此,人豈可遠乎!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初」對既言,初者始也,「既」者,終也。「率」,由也。「揆」,度也。方」,道也,或出或入,或憂或患之方道也。
《易》之為書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若不可揆其方矣。然幸而有聖人之辭在也。故始而由其辭以揆出入以度,使民懼之方,由其辭以揆憂患與故,使民愛之方。始見《易》之為書,有典可循,有常可蹈,而向之不可為典要者,於此有典要矣。故神而明之,惟存乎其人,率辭揆方何如耳。苟非默而成之,不言而信之人,則不能率辭揆方,屢變之道不可虛行矣,豈能知《易》哉!《易》之為書不可遠如此。
右第八章。此章言《易》不可遠,率辭揆方,存乎其人。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惟其時物也。
「質」謂卦體。「初」者卦之始,原其始則二三在其中矣。「上」者卦之終,要其終則四五在其中矣。卦必原始要終以為體,故文王之彖辭,亦必原始要終以為辭。如屯曰「元亨利貞」,蒙曰「童蒙求我」,皆合其始終二體言之也。若六爻之剛柔相雜,則惟取其時物而已。故周公之爻辭,亦惟取諸時物以為辭。如乾之龍,物也,而有潛見躍飛之不同者,時也。漸之鴻,物也,而有於磐陸木之不同者,時也。
《易》之為書也,不過卦與爻而已。一卦分而為六爻,六爻合而為一卦。卦則舉其始終以為體。爻之剛柔雖相雜而不一,然占者之決吉凶,惟觀其所值之時、所值之物而已,雖相雜而實不雜也。《易》之為書蓋如此。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
此言初上二爻。「初爻難知」者,以初爻為爻之本。方有初爻,而一卦之形體未成,是其質未明,所以難知。「易知」者,上爻為卦之末,卦至上爻,則其質已著,其義畢露,所以易知。惟難知,故聖人系初爻之辭則必擬而議之,當擬何象何占,不敢輕率。惟易知,故聖人系上爻之辭,不過因下爻以成其終,如乾初九曰「潛龍」,上爻即曰「亢龍」是也。
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物」者,爻之陰陽。「雜」者,兩相雜而互之也。「德」者,卦之德。「撰」者,述也。內外二卦固各有其德。如風山漸,外卦有入之德,內卦有止之德。又自其中爻三五、二四之陰陽雜而互之,則二四有坎陷之德,三五有離麗之德,又撰成兩卦之德矣。辨是與非者,辨其物與德之是非也。是者當於理也,非者悖於理也。蓋爻有中有不中,有正有不正,有應與無應與,則必有是非矣。故辨是與非,非中爻不備。
初與上,固知之有難易矣,然卦理無窮,內外有正卦之體,中爻又有合卦之體,然後其義方無遺缺。若夫錯陳陰陽,撰述其德,以辨別其是非,使徒以正卦觀之,而遺其合卦所互之體,則其義必有不備者矣。
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要,平聲。知,音智。
「噫」者,嘆中爻之妙也。「亦要」作句。《易經》有一字作句者,如萃卦六二引吉無咎,則一字作句也。「要」者,中也,即中爻也。《說文》:「身中曰要。」豬身中肉曰要勒今作腰。言此亦不過六爻之要耳,非六爻之全,即知存亡吉凶也。存亡者,天道之消息;「吉凶」者,人事之得失。「居」者,本卦之不動也,居則觀其象之居,言不待六爻之動而知也。彖辭,文王卦下所系之辭也。
言此不過六爻中之要耳,而存亡吉凶不待動而可知,故學《易》者宜觀玩也。若觀玩所思之精專,不必觀周公分而為六之爻辭。但觀文王一卦未分之彖辭,則此心之所思者,亦可以得存亡吉凶於過半,況中爻之合兩卦者乎?中爻成兩卦,宜乎知存亡吉凶也。
玩「噫」字,亦字應如此解,不然疑添設矣。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勝,音升。
「同功」者,二與四互成一卦,三與五互成一卦,皆知存亡吉凶,其功同也。「善不同」者,二中而四不中,故不同也。「不利遠者」,既柔不能自立,又遠於君,則孤臣矣,所以不利。「要」者,約也。「用」者,發之於事也。「柔中」者,柔而得中也。三多凶者,六十四卦惟謙卦勞謙一爻許之以吉,所以三多凶。五為君,君則貴,有獨運之權,故多功。三為臣,賤不能專成,故多凶。「邪」者,疑辭也。言柔居陽位,則不當位而凶,陽當陽位,則當位而吉,此六十四卦之自定也。今三多凶者,豈以柔居而凶,五多功者,豈以剛居之則能勝其信而不凶耶?六十四卦中,亦有柔居陽位而吉,剛居陽位而凶者。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二多譽,四多懼。四之多懼者,以其近於君,有僭逼之謙,故懼也。二之多譽者,以柔之為位居中,利遠於君,但《易》不論遠近大細,欲其無咎而止。今柔居中位,發之於外,莫非柔中之事,則無咎矣。此所以多譽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所以然者,以君貴臣賤,故凶功不同也。豈三乃陰居陽位則凶,五乃陽居陽位則勝耶?非也,乃貴賤之等使然耳。夫以中之四爻同功矣。而有譽、有懼、有凶、有功,可見六爻相雜,惟其時物,正體與互體皆然也。聖人設卦立象繫辭,不遺中爻者以此。
右第九章。此章專論中爻。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廣大」者,體統渾淪也。「悉備」者,條理詳密也。「兼三才者」,三才本各立,因重為六,故兩其天、兩其人、兩其地也。天不兩則獨陽無陰矣,地不兩則獨陰無陽矣,人不兩則不生不成矣,此其所以兩也。「才」者,能也。天能覆,地能載,人能參天地,故曰「才」。「三才之道」者,立天之道曰「陰與陽」,五為陽,上為陰也;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三為仁,四為義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初為剛,二為柔也。
《易》之為書廣大悉備,何也?以《易》三畫之卦言之,上畫有天道焉,中畫有人道焉,下畫有地道焉,此之謂三才也。然此三才,使一而不兩,則獨而無對,非三才也。於是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豈有他哉?三才之道,本如是其兩也。天道兩則陰陽成象矣,人道兩則仁義成德矣,地道兩則剛柔成質矣。道本如是,故兼而兩之,非聖人之安排也。《易》之為書,此其所以廣大悉備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當,都浪反。
「變動」者,潛見躍飛之類也。「等」者,剛柔大小遠近貴賤之類也。「物」者,陽物陰物也。爻不可以言物,有等則謂之物矣。「相雜」者,相間也。一不獨立,兩則成文,陰陽兩物交相錯雜,猶青黃之相兼,故曰文。「不當」者,非專指陽居陰位,陰居陽位也。卦情若淑,或以不當為吉,剝之上九、豫之九四是也;卦情若慝,反以當位為凶,大壯初九、同人六二是也。要在隨時變易,得其當而已。一變動之間,即有物、有文、有吉凶,非有先後也。卦必舉始終而成體,故上章以質言,曰兼三才,猶上章之所謂質也。爻必雜剛柔而為用,故此章以文言,曰「變動」者,猶上章之所謂時物也。
三才之道,變動不居,故曰「爻」。爻也者,言乎其變效天下之動者也。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位,故吉凶生焉。夫一,道也。為爻,為物,為文,為吉凶,而皆出於《易》,此其書所以廣大悉備也。
右第十章。此章言《易》廣大悉備。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易」者之易,以豉反。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此聖人傳心之言。如以小而一身論,一飲一食,易而不謹,必至終身之疾;一言一語,易而不謹,必至終身之玷。此一身易者之傾也。以大而國家論,越王臥薪嘗膽,卒擒吳王,此危者之平也;玄宗天寶以前,海內富庶,遂深居禁中,以聲色自娛,任李林甫,以致安祿山之變,此易者之傾也。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於此可見。「物」者,事也。「廢」字即「傾」字。若依舊注,萬物之理無所不具,則全非本章危平易傾之易矣。懼以終始者,危懼自始至終,惟恐其始危而終易也。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惟當文王與紂之事,是故玩其辭,往往有危懼警戒之意。蓋危懼則得平安,慢易必至傾覆,《易》之道也。此道甚大,蓋天下國家,凡平者皆生於危,凡傾者皆生於易。若常以危懼為心,則凡天下之事物,雖百有不齊,然生全成於憂患,未有傾覆而廢者矣。故聖人系《易》之辭,懼以終始,不敢始危而終易者,大約欲人恐懼修省,至於無咎而已。此則《易》之道也。
右第十一章。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
行,去聲。易,以豉反。阻,莊呂反。
「健順」者,乾坤之性。「德」者,乾坤蘊畜之德,得諸心者也,即日新盛德之德也。「行」者,乾坤生成之跡,見諸事者也,即富有大業之事也。「易簡」者,乾坤無私之理也。「險阻」者,乾坤至賾至動之事。「險」者,險難也,易直之反。「阻」者,壅塞也,簡靜之反。惟易直無私者,可以照天下巇險之情,惟簡靜無私者,可以察天下煩壅之故。六十四卦利貞者,無非易簡無私之理而已。此節止論其理,言知險知阻,乃健順德行易簡之能事也,未說到聖人與《易》。至下文說心研慮,方說聖人;八卦象告,方說到《易》。
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
說,音悅。侯之二字衍。吉作言。
「能」者,人皆不能,而聖人獨能之也。「能」字在前,「者」字在後者,言能悅心研慮,定天下吉凶,成天下亹亹者惟聖人也。險阻之吉,如大過過涉滅頂,蠱之利涉大川是也。「云為」即言行二字。變化即欲動者尚其變「變」字。「吉」字劉績讀作言,今從之。
聖人事未至,則能以易簡無私之理悅諸心;事既至,則能以易簡無私之理研諸慮,是即乾坤之易簡矣。是以險阻之吉者,知其為吉,險阻之凶者,知其為凶,而定天下之吉凶。險阻之吉者,則教人趨之,險阻之凶者,則教人避之,而成天下之亹亹。是故《易》必以動者尚其變也,聖人則即其易簡之理,不必尚其變,而凡有所云為,自變化而莫測,《易》必以言者尚其辭也。聖人則即其易簡之理,不必尚其辭,而凡事必有兆,自前知而如神。事之有形跡而為器者,《易》必以制器者尚其象也。聖人則知以藏往,即其易簡之理而知其一定之器。事之無形跡而為來者,《易》必以卜筮者尚其占也。聖人則神以知來,即其易簡之理而知其未然之來。此則聖人未卜筮,而知險知阻也。
分貼聖人與《易》極透極確。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凡人有事,人謀在先,及事之吉凶未決,方決於卜筮,所以說人謀鬼謀,百姓與能也。故《書》曰:「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先心而後人,先人而後鬼,輕重可知矣。「象」者,像也。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凡卦中之畫,及天地、雷風、乾馬、坤牛之類也。「爻」者,效天下之動者也。「彖」者,材也。皆有辭也。情即象之情,陽有陽之情,陰有陰之情,乾馬有健之情,坤牛有順之情。剛柔即九、六也,相雜則吉凶之理自判然可見。「告」者,告此險阻也;「言」者,言此險阻也;「見」者,見此險阻也。
天地設位,有易簡之理,而知險知阻,此天地之能也。聖人則以易簡之理悅心研慮,不卜筮而知險知阻矣。然百姓不皆聖人也,於是聖人作《易》,以成天地之能,所以天下之事雖至險至阻,其來無窮,然明而既謀於人,幽而又謀於鬼,不惟賢者可與其能,雖百姓亦可以與能矣。然百姓亦可以與能者,豈百姓於易簡之理亦能悅心研慮哉?蓋八卦以象告險阻,爻彖以情言險阻,剛柔相雜以吉凶見險阻,是以百姓雖至愚,然因聖人作《易》之書,其所告所言所見,自能知險知阻矣。所以聖人能成天地之能,而百姓亦與能也。
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
卦以變為主,故以利言。其言吉者,利人也;其言凶者,人則避之,亦利也。「愛相攻」,家人九五是也;「惡相攻」,同人九三是也。「遠相取」,恆之初六是也;「近相取」,豫之六三是也。「情相感」,中孚九二是也。「情」者,情實也,對偽而言。「偽相感」,漸之九三是也。曰相攻、曰相取、曰相感,即情也。感者情之始動,利害之開端也。取則情已露而悔吝著矣,攻則情至極而吉凶分矣。卦爻中其居皆有遠近,其行皆有情偽,其情皆有愛惡也。凡《易》之情者,聖人作《易》之情也。近者,近乎相攻、相取、相感之情也,與上文遠近之近不同。不相得者,不相得其易簡之理,而與之違背也。情兼八卦剛柔,故此節言卦爻之情,下節言人之情。
《易》之為書,以象告,以情言,見吉凶,百姓固可以與能矣。而人之占卜者,卦中之變動,本教占者趨吉避凶,無不利者也。然變動中有吉有凶,其故何也?以其卦爻之情而趨避也。是故情之險阻不同:有愛惡相攻險阻之情,則吉凶生矣;有遠近相取險阻之情,則悔吝生矣;有情偽相感險阻之情,則利害生矣。凡《易》之情以貞為主,貞即易簡之理也。情雖險阻不同,若合乎易簡之理,則吉矣、利矣、無悔吝矣;若近乎相攻、相取、相感之情,而違背乎易簡之理,則凶矣、害矣、悔且吝矣。小而悔吝,中而利害,大而吉凶,皆由此險阻之情而出。此《易》所以以象告,以情言,見吉凶,使人知所趨避者,此也。
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叛」者,背理。「慚」者,羞愧。「疑」者,可否未決。「枝」者,兩歧不一。「躁」者,急迫無涵養。誣善之人或援正入邪,或推邪入正,故遊蕩無實。失守者無操持,屈者抑而不伸。
相攻、相取、相感,卦爻險阻之情固不同矣,至於人之情則未易見也。然人心之動因言以宣。試以人險阻之情,發於言辭者觀之,蓋人情之險阻不同,而所發之辭亦異,是故「將叛者其辭必慚,中心疑者其辭必枝,吉人之辭必寡,躁人之辭必多,誣善之人其辭必游,失其守者其辭必屈」。夫吉者,得易簡之理者也。叛疑躁誣失守者,失易簡之理者也。人情險阻不同,而其辭既異如此,又何獨於聖人卦爻之辭而疑之?可見易知險簡知阻,本聖人成天地之能,而使百姓與能者,亦不過以易簡之理,知其險阻而已。
右第十二章。此章反覆論易知險簡知阻。蓋天尊地卑,首章言聖人以易簡之德成位乎天地,見聖人作《易》之原;此章言聖人以易簡之德,知險知阻,作《易》而使百姓與能,見聖人作《易》之實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