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 · 周易集注卷之十三

來知德 《周易集注》
繫辭上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天地」者,陰陽形氣之實體。「乾坤」者,《易》中純陰純陽之卦名也。「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貴賤」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以天地論,天動地靜。以萬物論,男外而動,女內而靜,雄鳴而動,雌伏而靜也。「剛柔」者,《易》中卦爻陰陽之稱也。「斷」,判斷,乃自然分判,非由人也。「方」者,東南西北之四方也。「方以類聚」者,中國外夷各相聚是也。「物」者,萬物也。「群分」者,羽毛鱗介各分別是也。「吉凶」即善惡。地有內華外夷之善惡,人有君子小人之善惡,物有牛馬虎狼之善惡,此皆陰陽淑慝之分也,故「吉凶生矣」。「吉凶」者,《易》中卦爻占決之辭也。此皆聖人仰觀俯察,列於兩間之可見者,故以尊卑、卑高、動靜、類群、形象言之。「象」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山川動植之屬。兩間形象,其中有往有來,有隱有見,有榮有枯,有生有死,千變萬化。《易》中變化則陰之極者變乎陽,陽之極者化乎陰也。 此一條言天地萬物一對一待,《易》之象也。蓋未畫《易》之前,一部《易經》已列於兩間。故「天尊地卑」,未有《易》卦之乾坤,而乾坤已定矣;「卑高以陳」,未有《易》卦之貴賤,而貴賤已位矣;「動靜有常」,未有《易》卦之剛柔,而剛柔已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未有《易》卦之吉凶,而吉凶已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未有《易》卦之變化,而變化已見矣。聖人之《易》不過模寫其象數而已,非有心安排也。孔子因伏羲圓圖陰陽一對一待,陰錯乎陽,陽錯乎陰,所以發此條。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八卦以天、地、水、火、山、澤、雷、風八卦之象言,非乾、坎、艮、震、巽、離、坤、兌也,若舊注以兩相摩而為四,四相摩而為八,則將下文日月男女說不通矣。「八卦」者,剛柔之體;剛柔者,八卦之性。總是剛柔,分成八卦。「摩盪」者,兩儀配對,氣通乎間,交感相摩盪也。惟兩間之氣交感摩盪,而後生育不窮。得陽氣之健者為男,得陰氣之順者為女。然成男雖屬乾道,成女雖屬坤道,合之則乾始而坤終。此造化一氣流行之妙,兩具不可測者也。「知」者,知此事也。「作」者,能此事也。蓋未成之物無所造作,故言「知」;已成之物曾經長養,故言「作」。言乾惟知始物,坤惟能成物,此所以「易簡」也。凡人之知,屬氣屬魂,凡人之能,屬形屬魄,故乾以知言,坤以能言也。「大」者,完全之意,譬之生人,止天一生水也,而二之火為心,三之木為肝,四之金為肺,五之土為脾,一身之骸骨臟腑皆完全備具矣。蓋不惟始,而大始也。 此一條言天地陰陽之流行,一施一受,《易》之氣也。言天地萬物惟有此對待,故剛柔八卦相為摩盪,於是鼓雷霆,潤風雨,日月寒暑運行往來,形交氣感,男女於是乎生矣。故乾所知者惟始物,坤所能者惟成物。無乾之施則不能成坤之終,無坤之受則不能成乾之始。惟知以施之,能以受之,所以生育不窮。孔子因文王圓圖「帝出乎震,成言乎艮」,又文王《序卦》「陰綜乎陽,陽綜乎陰也」,所以發此條。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易知」者,一氣所到,生物更無凝滯,此則造化之良知,無一毫之私者也,故知之易。「簡能」者,乃順承天不自作為,此則造化之良能,無一毫之私者也,故能之簡。蓋乾始坤成者,乃天地之職司也。使為乾者用力之難,為坤者用力之煩,則天地亦勞矣。惟易乃造化之良知,故始物不難;惟簡乃造化之良能,故成物不煩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性分之天理,為我良知良能者,本與天同其易,而乃險不可知;本與地同其簡,而乃阻不可從者,以其累於人慾之私耳。故「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易從」皆我,非人知人從也。下易字乃難易之易。 此一條言人成位乎中也。言乾惟知大始,是「乾以易知」矣;坤惟能成物,是「坤以簡能」矣。人之所知如乾之易,則所知者皆性分之所固有,而無一毫人慾之艱深,豈不「易知」?人之所能如坤之簡,則所能者皆職分之所當為,而無一毫人慾之紛擾,豈不「易從」?「易知」,則此理之具於吾心者,常洽浹親就,不相支離疏隔,故「有親」;「易從」,則此理之踐於吾身者,常日積月累,無有作輟怠荒,故「有功」。「有親」,則日新不已,是以「可久」;「有功」,則富有盛大,是以「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與天同其悠久矣;「可大」,則賢人之業與地同其博大矣。夫以易簡而天下之理得,成賢人之德業,則是天有是易,吾之心亦有是易;地有是簡,吾之身亦有是簡,與天地參而為三矣。《易》中三才成其六位者,此也。理得成位,即致中和,天地位,萬物育之意。「賢人」即聖人,與天地並而為三,非聖人而何? 右第一章。此章「天尊地卑」一條,言天地對待之體;「剛柔相摩」一條,言天地流行之用;「乾以易知」一條,則言人成位乎天地之中。成位乎中,則天地之體用模寫於《易》者,神而明之,皆存乎其人矣。此三條,孔子原《易》之所由作,通未說到《易》上去。至第二章「設卦觀象」,方言《易》。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設卦」者,文王、周公將伏羲圓圖六十四卦陳列也。「象」者物之似,總之有一卦之象,析之有六爻之象,觀此象而系之以辭,以明一卦一爻之吉凶。「剛柔相推」者,卦爻陰陽,迭相為推也。柔不一於柔,柔有時而窮,則自陰以推於陽,而變生矣。剛不一於剛,剛有時而窮,則自陽以推於陰,而化生矣。如乾之初九,交於坤之初六,則為震。坤之初六,交於乾之初九,則為巽。此類是也。又如夬極而乾矣,反下而又為姤;剝極而坤矣,反下而又為復,此類是也。《易》之為道,不過辭、變、象、占四者而已。「吉凶」者,占也。占以辭而明,故「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者象也,變由象而出,故「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是故」者,因上文也。「吉凶悔吝」,以卦辭言。「失得憂虞」,以人事言。《易》言吉凶,在人為失得之象;《易》言悔吝,在人為憂虞之象。蓋人之行事,順理則得,逆理則失,故辭有吉凶,即人事失得之象。「虞」者樂也。「憂」則困心衡慮,漸趨于吉,亦如悔之自凶而趨吉也;「虞」則志得意滿,漸向於凶,亦如吝之自吉而向凶也。所以「悔吝」即「憂虞之象」。所謂「觀象繫辭以明吉凶」者此也。變化剛柔,以卦畫言。進退晝夜,以造化言。柔變乎剛,進之象;剛化乎柔,退之象。「進」者息而盈也,「退」者消而虛也。剛屬陽明,晝之象;柔屬陰暗,夜之象。進退無常,故變化者進退之象;晝夜一定,故剛柔者晝夜之象。三者,三才也,地位、人位、天位也。「三才」即六爻。分之則六爻,總之則三才。「極」,至也。爻不極,則不變動。陽極則陰,陰極則陽。言六爻之變動者,乃三才極至之道理如此也。故曰「道有變動」曰爻,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者此也。「六爻之動」二句,言變化之故。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上二節,言聖人作《易》之事,此二節則教人之學《易》也。「居」者,處也。「安」者,處而不遷。「樂」者,悅樂也。「玩」者,悅樂而反覆玩味。「序」者,文王序卦也。「所居而安」者,文王六十四卦之序;「所樂而玩」者,周公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文王序卦有錯有綜,變化無窮,若可遷移矣。然文王本其自然之畫而定之,非有心安排也,故不可遷移。如乾止可與坤相錯,不可與別卦相錯,故孔子《雜卦》曰「乾剛坤柔」;屯止可與蒙相綜,不可與別卦相綜,故孔子《雜卦》曰「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故處而不遷。此則教人學文王序卦、學周公爻辭。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辭因象而系,占因變而決。靜而未卜筮時,《易》之所有者,象與辭也;動而方卜筮時,《易》之所有者,變與占也。《易》之道,一陰一陽,即天道也。如此觀玩,則所趨皆吉,所避皆凶,靜與天俱,動與天游,冥冥之中若或助之矣,故「自天佑之,吉無不利」。變即上變也,言變則化在其中。此則教人學文王、周公辭變象占。 右第二章。此章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彖」謂卦辭,文王所作者。「爻」謂爻辭,周公所作者。「象」指全體而言,乃一卦之所具者,如「元亨利貞」,則言一卦純陽之象。「變」指一節而言,乃一爻之所具者,如「潛龍勿用」,則言初陽在下之變。凡言動之間,善謂「得」,不善謂「失」,小不善謂「疵」,不明乎善而誤於不善謂「過」。覺其小不善,欲改而未改,於是乎有「悔」。覺其小不善,猶及,改而不能改,或不肯改,於是乎有「吝」。悔未至於吉而猶有小疵,吝未至於凶而已有小疵。「善」者,嘉也,嘉其能補過也,即上文「言乎」言字之例。本有過而能圖回改復,謂之「補」。譬如衣有破,帛則用帛補,布則用布補,此之謂「補過」。吉凶失得之大,不如悔吝之小;悔吝疵病之小,又不如無咎之為善。 彖言象,爻言變,則「吉凶悔吝無咎」之辭皆備矣。故「吉凶」者,言乎卦爻中之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卦爻中之小疵也,「無咎」者,言乎卦爻中之能補過也。此釋彖、爻之名義,又釋「吉凶」、「悔吝」、「無咎」之名義也。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上文釋卦爻吉凶、悔吝、無咎之名義矣,此則教人體卦、爻「吉凶悔吝無咎」之功夫也。五存應四言一善。「列貴賤」句,應爻者,言乎其變,「齊大小」句,應彖者言乎其象。「列」者,分列也。六爻上體為貴,下體為賤。「齊」者,等也,等分大小也。陽大陰小。陽大為主者,復、臨、泰之類也;陰小為主者,姤、遁、否之類也。「小往大來」,「大往小來」,皆其類也。「介」者,分也。「震」者,動也。「大小」即所齊之大小也。「險易」者,即卦爻辭之險易也。「險」者暗昧而艱深,如文王卦辭「履虎尾」、「先甲後甲」之類,周公爻辭「其人天且劓」、「入於左腹」之類是也。易者明白而平易,如文王卦辭謙「君子有終」、漸「女歸吉」之類。周公爻辭「師左次」、「同人於門」之類是也。「之」者,往也。「各」者,吉、凶、悔、吝、無咎五者各不同也。「各指其所之」者,各指其所往之地也。 言爻固言乎其變矣,若列貴賤則存乎所變之位,不可貴賤混淆。彖固言乎其象矣,若齊大小則存乎所象之卦,不可大小紊亂。吉凶固言乎失得矣,若辨吉凶則存乎其辭,辭吉則趨之,辭凶則避之。悔吝固言乎小疵矣,然不可以小疵而自恕,必當於此心方動、善惡初分、幾微之時即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無咎固補過矣,然欲動補過之心者,必自悔中來也。是故卦與辭雖有大小險易之不同,然皆各指於所往之地,如吉凶則趨之、避之,如悔吝則憂乎其介,如無咎存乎悔也。此則教人觀玩體卦爻吉、凶、悔、吝、無咎之功夫也。 右第三章。此章教人觀玩之事,故先釋卦爻並吉、凶、悔、吝、無咎五者之名義,而後教人體此卦爻並五者功夫也。 《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准」者,均平也,言《易》之書與天地均平也。「彌」者彌縫,包括周密,合萬為一,而渾然無欠,即下文範圍之意。「綸」者絲綸,條理分明,析一為萬而燦然有倫,即下文曲成之意。「彌綸天地」者,如以乾卦言,為天為圜,以至為木果,即一卦而八卦可知矣。如以乾卦初爻潛龍言,在君得之則當傳位,在臣得之則當退休,在士得之則當靜修,在商賈得之則當待價,在女子得之則當愆期,在將帥得之則當在次,即一爻而三百八十四爻可知矣,豈不「彌綸乎天地」?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天垂象有文章,地之山川原隰各有條理。陽極而陰生則漸幽,陰極而陽生則漸明。一日之天地如此,終古之天地亦如此。「故」者,所以然之理也。人物之始終,皆此陰陽之氣。其始也,氣聚而理隨以完,故生;其終也,氣散而理隨以盡,故死。「說」者,死生乃人之常談也。人之陰神曰魄,耳目之聰明是也。人之陽神曰魂,口鼻之呼吸是也。死則謂之魂魄,生則謂之精氣,天地之所公共者謂之鬼神。陰精陽氣聚而成物,則自無而向於有,乃陰之變陽,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則自有而向於無,乃陽之變陰,鬼之歸也。「情狀」,猶言模樣。 《易》與天地准者,非聖人安排穿鑿,強與之准也。蓋《易》以道陰陽,陰陽之道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而已。今作《易》聖人,仰觀俯察,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知死生之說,知鬼神之所以為鬼神者,乃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也,故能知其情狀。夫天地之道,不過一幽一明、一死一生、一鬼一神而已。而作《易》聖人,皆有以知之,此所以《易》與天地准也。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知,周音智。 「相似」即不違,下文「不過」、「不憂」、「能愛」皆不違之事。「知周乎萬物」者,聰明睿知足以有臨,所以道濟天下也。「不過」雖指天地,若以聖人論,乃道濟天下,德澤無窮,舉天下不能過也,如言天下莫能載焉之意,與下文「不過」不同。「旁行」者,行權也。「不流」者,不失乎常經也。天以理言,仁、義、忠、信是也;命以氣言,吉、凶、禍、福是也。樂天理則內重外輕,又知命則惟修身以俟,所以「不憂」。如困於陳蔡,夢奠兩楹,援琴執杖而歌是也。隨寓而安乎土,胸中無爾我町畦,又隨寓而敦篤乎仁,所行者,皆立人達人之事,所以「能愛」。「不過」、「不憂」、「能愛」皆指天地言。「至大不能過」者天地之體,「不憂」者天地之性,「能愛」者天地之情,天地之道不過如此而已。故以此三者言之,「萬物天下」協「不過」二字,「樂」字協「不憂」二字,「仁」字協「愛」字。 此言聖人與天地准也。言聖人於天地之道,豈特如上文知之哉?聖人即與天地相似也。惟其與天地相似,故聖人之道,皆不違乎天地矣。何也?天地至大無外,不能過者也。聖人則知周萬物,而道濟天下,故與天地同其「不過」。天地無心而成化,鼓萬物而「不憂」者也,聖人則旁行不流,樂天知命,故與天地同其不憂。天地以生物為心,「能愛」者也;聖人則安土敦仁,故與天地相似,同其「能愛」。是三者,皆與天地相似者也。惟其相似,所以作《易》,與天地准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范」,如人範金,使成形器。圍,如人牆圍,使有界止。「化」者,天地之變化也。天地陰而陽,陽而陰,本無遮闌,本無窮盡,聖人則範圍之。「範圍」即「裁成天地之道」,治歷明時、體國經野之類是也。「不過」者,不使之過也。「曲成萬物」,如教之養之、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之類是也。「通」者,達也,通達乎晝夜之道而知之也。「晝夜」,即幽明、死生、鬼神也。神指聖人,即聖而不可知之謂神。《易》指《易》書,無方所,無形體,皆謂無形跡也。 聖人既與天地相似,故《易》能彌天地之道,聖人則範圍天地而不過,亦能彌之。《易》能綸天地之道,聖人則曲成萬物而不遺,亦能綸之。《易》書所具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也,聖人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亦能知幽明、死生、鬼神,故聖則無方而《易》則無體。《易》與天地准者,因作《易》聖人亦與天地准也。 右第四章。此章言《易》與天地准者,因作《易》聖人亦與天地准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 理乘氣機以出入,一陰一陽。氣之散殊,即太極之理各足而富有者也;氣之迭運,即太極之理流行而日新者也。故謂之「道」。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見,音現。知,音智。 繼是接續不息之意,《書》言「帝降」,《中庸》言「天命」。氣之方行,正所降所命之時,人物之所公共者也。此指人物未生,造化流行上言之。蓋靜之終動之始,地靜極復動則貞,而又繼之以元,元乃善之長,此繼之者所以善也。以其天命之本體,不雜於形氣之私,故曰善。「成」,是凝成有主之意。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乃人物所各足者也。因物物各得其太極無妄之理,不相假借,故曰「性」。「見」,發見也。仁者知者即君子。 此一陰一陽之道,若以天人賦受之界言之,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此所以謂之道也。雖曰善其性,然具於人身,渾然一理,無聲無臭,不可以名狀。惟「仁」者發見於惻隱則謂之仁,「知」者發見於是非則謂之知,而後所謂善性者,方有名狀也。故百姓雖與君子同具此善性之理,但為形氣所拘,物慾所蔽,而知君子仁知之道者鮮矣。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仁者造化之心,用者造化之功。仁本在內者也,如春夏之生長萬物,是顯諸仁。用本在外者也,如秋冬之收斂萬物,是藏諸用。春夏是顯秋冬所藏之仁,秋冬是藏春夏所顯之用。仁曰「顯」,用曰「藏」,互言之也。「不憂」者,乾以易知,坤以簡能,無心而成化,有何所憂?「富有」者,無物不有,而無一毫之虧欠;「日新」者,無時不然,而無一毫之間斷。天地以生物為德,以成物為業。 此一陰一陽之道,若以天地言之,自其氣之噓也,則自內而外顯諸其仁;自其氣之吸也,則自外而內藏諸其用。然天地無心而成化,雖鼓萬物出入之機而不與聖人同憂,此所以盛德大業不可復加也。「富有」「日新」乃德業之實,此一陰一陽之道在天地者也。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效法」者,承天時行,惟效法之而已。「極數」者,方卜筮之時,究極其陰陽七八九六之數,觀其所值何卦、所值何爻以斷天下之疑,故曰「占」。「通變」者,既卜筮之後,詳通其陰陽老少之變,吉則趨之,凶則避之,以定天下之業,故曰「事」。以其理之當然而言曰「道」,以其道之不測而言謂之「神」,非道外有神也。 此一陰一陽之道,若以《易》論之,陽生陰,陰生陽,消息盈虛,始終代謝,其變無窮。此則一陰一陽之道在《易》書,《易》之所由名者,此也。聖人作《易》之初,不過此陰陽二畫。然乾本陽,而名為乾者,以其健而成象,故謂之乾;坤本陰,而名為坤者,以其順而效法,故謂之坤。此則一陰一陽之道在卦者也。故究極此一陰一陽之數以知來,則謂之占。詳通其一陰一陽之變以行事,則謂之事。此則一陰一陽之道在卜筮者也。若其兩在不測,則謂之神。蓋此一陰一陽之道,其見之於人則謂之仁知,見之於天地則謂之德業,見之於《易》則謂之乾坤占事,人皆得而測之。惟言陽矣,而陽之中未嘗無陰;言陰矣,而陰之中未嘗無陽;兩在不測,則非天下之至神不能與於此矣,故又以神贊之。 右第五章。此章言一陰一陽之道不可名狀,其在人則謂之仁知,在天地則謂之德業,在《易》則謂之乾坤占事,而終贊其神也。通章十一個謂字相同,一陰一陽貫到底。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廣言其中之所含,大言其外之所包。「不御」者,無遠不到而莫之止也。「靜」者,無安排布置之擾也。「正」者,六十四卦皆利於正也。「備」者,無所不有也。下三句正形容廣大。 夫《易》廣矣大矣,何也?蓋《易》道不外乎陰陽,而陰陽之理則遍體乎事物。以遠言其理,則天高而莫御;以邇言其理,則地靜而不偏;以天地之間而言,則萬事萬物之理無不備矣。此《易》所以廣大也。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言天地者,即乾坤之形體;乾坤者,天地之情性。「專」者,專一而不他;「直」者,直遂而不撓;「翕」者,舉萬物之生意,而收斂於內也;「辟」者,舉萬物之生意,而發散於外也。乾之性健,一而實,故以質言而曰「大」,「大」者,天足以包乎地之形也。坤之性順,二而虛,故以量言而曰「廣」,「廣」者,地足以容乎天之氣也。「動」者,乾坤之相交也。 《易》之所以廣大者,一本於乾坤而得之也。蓋乾畫奇,不變則其靜也專,變則其動也直。坤畫偶,不變則其靜也翕,變則其動也辟,是以大生廣生焉。《易》不過模寫乾坤之理。《易》道之廣大,其原蓋出於此。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配」者,相似也,非配合也。「變通」者,陰變而通於陽,陽變而通乎陰也。「義」者,名義也。卦爻中剛者稱陽,柔者稱陰,故曰「義」。「易簡」者,健順也。「至德」者,仁義禮知,天所賦於人之理,而我得之者也。仁禮屬健,義知屬順。 《易》之廣大得於乾坤,則《易》即乾坤矣。由此觀之,可見《易》之廣大亦如天地之廣大,《易》之變通亦如四時之變通。《易》所言陰陽之義,與日月之陰陽相似。《易》所言易簡之善,與聖人之至德相似。所謂遠不御而近靜正,天地之間悉備者在是矣。此《易》所以廣大也。 右第六章。此章言《易》廣大配天地。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子曰」二字,後人所加。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蓋知識貴乎高明,踐履貴乎著實。知崇效天,則與乾知大始者同其知,所謂洋洋發育萬物,峻極於天者,皆其知之崇也。禮卑法地,則與坤作成物者同其能,所謂優優大哉,三千三百者,皆其禮之卑也。天清地濁,知陽禮陰。天地設位,而知禮之道即行乎其中矣。「易」者,即知禮也。知禮在人,則謂之性,而所發則道義也。「門」者,言道義從此出也。 此言聖人以《易》而崇德廣業,見《易》之所以為至也。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理之所在也。聖人以是理窮之於心,則識見超邁,日進於高明,而其知也崇;循是理而行,則功夫敦篤,日就於平實,而其禮也卑。崇效乎天,則崇之至矣,故德崇;卑法乎地,則卑之至矣,故業廣。所以然者,非聖人勉強效法乎天地也,蓋天地設位,而知陽禮陰之道,已行乎其中矣。其在人也,則謂之成性,渾然天成,乃人之良知良能,非有所造作而然也,聖人特能存之耳。今聖人知崇如天,則成性之良知已存矣;禮卑如地,則成性之良能又存矣。存之又存,是以道義之得於心為德,見於事為業者,自然日新月盛,不期崇而自崇,不期廣而自廣矣。聖人崇德廣業以此,此《易》所以為至也。 右第七章。此章言聖人以《易》崇德廣業,見《易》之所以至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頤,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頤」字,宜作「賾」。 「賾」者,口旁也,養也。人之飲食在口者,朝夕不可缺,則人事之至多者,莫多於口中日用之飲食也,故曰「聖人見天下之賾」。賾,蓋事物至多之象也。若以雜亂釋之,又犯了下面「亂」字,不如以口釋之,則於厭惡字親切。「擬諸形容」,乾為圜、坤為大輿之類。「象其物宜」,乾稱龍、坤稱牝馬之類。二「其」字皆指「賾」。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觀其會通」,全在天下之動上言,未著在《易》上去。「會」者,事勢之湊合難通者也,即「嘉會足以合禮」會字。但「嘉會」乃嘉美之會,有善而無惡,此則有善惡於其間。「典禮」即合禮之禮,蓋通即典禮所存,以事勢而言則曰「通」,以聖人常法而言則曰「典禮」。「典」者,常法也。「禮」即天理之節文也。如大禹揖遜與傳子,二者相湊合,此會也。然天下謳歌等皆歸之子,此通也。若復揖遜,不通矣,則傳子者,乃行其典禮也。湯武君與民二者相湊合,此會也。然生民塗炭,當救其民,順天應人,此通也。若順其君不救其民,不通矣,則誅君者,乃行其典禮也。所以周公三百八十四爻,皆是見天下之動,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方繫辭以斷其吉凶。如剝卦五爻,陰欲剝陽,陰陽二者相湊合而難通者也。然本卦有順而止之之義,此通也,合於典禮者也,則系「貫魚以宮人寵」之辭,無不利而吉矣。離卦四爻兩火相接,下三爻炎上,上五爻又君位難犯,此二火湊合而難通者也。然本卦再無可通之處,此悖於典禮者也,則系「死如棄如」之辭,無所容而凶矣。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惡,烏路反。 「言」,助語辭。「惡」,厭也。朝此飲食,暮此飲食,月此飲食,年此飲食,得之則生,不得則死,何常厭惡?既見天下之賾以立其象,是以不惟賾,雖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既見天下之動以立其爻,是以不惟動,雖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蓋事雖至賾,而理則至一,事雖至動,而理則至靜。故賾雖可惡,而象之理犁然當於心,則不可惡也;動雖可亂,而爻之理井然有條貫,則不可亂也。是以學《易》者,比擬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則言之淺深詳略,自各當其理;商議其所變之爻以制動,則動之仕止久速,自各當其時。夫變化者,《易》之道也。既擬後而言,議而後動,則語默動靜,皆中於道。《易》之變化,不在其《易》,而成於吾身矣。故舉「鳴鶴」以下七爻,皆擬議之事,以為三百八十四爻之凡例雲。 來子考定:子曰「危者安其位」,即在此下。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和,胡臥反。靡,音縻。行,下孟反。見,賢遍反。 釋中孚九二義,以此擬議於言行,亦如乾坤之《文言》也。但多錯簡,詳見後篇《考定》。「居室」,在陰之象。「出言」,鶴鳴之象。「千里之外應之」,子和之象。言者心之聲,出乎身,加乎民;行者心之跡,發乎邇,見乎遠。此四句「好爵爾靡」之象。戶以樞為主,樞動而戶之辟有明有暗;弩以機為主,而弩之發或中或否,亦猶言之出、行之發,有榮有辱也。應雖在人,而感召之者則在我,是彼為賓而我為主也,故曰「榮辱之主」。「動天地」者,言不特榮在我也,言行感召之和氣,足以致天地之祥;不特辱在我也,言行感召之乖氣,足以致天地之異。如景公發言善而熒惑退舍,東海孝婦含冤而三年不雨是也。言行一發有榮有辱,推而極之,動天地者亦此,安行不慎!所以擬議而後言動者以此。 來子考定:此節在《繫辭下》第五章「不出戶庭」下。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釋同人九五爻義,以擬議於異同。爻辭本言始異終同,孔子則釋以跡異心同也。「斷金」者,物不能間也,言利刃斷物,雖堅金亦可斷,不能阻隔也。「如蘭」者,氣味之相投,言之相入,如蘭之馨香也。 同人以同為貴,而乃言號咷而後笑者何也?蓋君子之出處語默,其跡迥乎不同矣。然自其心觀之,皆各適於義,成就一個是而已。跡雖不同而心則同,故物不能間,而言之有味,宜乎相信而笑也。 來子考定:《易》曰「自天佑」之節,在次節下。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釋大過初六爻義,以擬議於「敬慎」。「錯」,置也。置物者不過求其安,今置之於地,亦可以為安矣,而又承藉之以茅,則益有憑藉,安得有傾覆之咎?故「無咎」者,以其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至薄之物也,今不以薄而忽之,以之而獲無咎之義,是其用則重矣。當大過之時,以至薄之物而有可用之重,此慎之之術也。慎得此術以往,凡百天下之事,又有何咎而失哉!孔子教人以慎術,即孟子教人以仁術。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釋謙九三爻義,以擬議人之處功名。「勞」者,功之未成;「功」者,勞之已著。「不德」者,不以我有功而為德也。「厚」者,博厚不薄之意。「厚之至」,據其理而贊之,非言九三也。「語」者,言也。以功下人者,言厚之至不過以功下人也。以功下人,即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也。「德」者及人之德,即功勞也。德欲及人,常有餘;禮欲視己,常不足。「言」者,言從來如此說也。「勞謙」則兼此二者矣。 人臣以寵利居成功,所以鮮克有終。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者,何也?蓋人臣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此必器度識量有大過人者,故為「厚之至」。夫「厚之至」者,不過言其以功下人耳,知此可以論九三矣。何也?蓋人之言德者必言盛,人之言禮者必言恭。今九三勞則德盛矣,謙則禮恭矣。德盛禮恭,本君子修身之事,非有心為保其祿位而強為乎此也。然致恭,則人不與爭勞爭功,豈不永保斯位?所以「勞謙有終吉」者以此。 來子考定:此節在「自天佑之」之下。繼此,子曰「知幾其神」一節,《易》曰「介於石」節,子曰「小人不恥不仁」節,「善不積」節,子曰「顏氏之子」節,「初六籍用白茅」節,具在此。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重出。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釋節初九爻義,以擬議人之慎言語。「亂」,即下文「失臣」、「失身」、「害成」也。「君不密」,如唐高宗告武后以「上官儀教我廢汝」是也。臣不密,如陳蕃乞宣「臣章以示宦」者是也。「幾」者事之始,成者事之終。始韓琦處任守忠之事,歐陽修曰韓公必自有說,此密幾事也。 「不出戶庭,無咎」,何也?蓋亂之所生,皆「言語以為階」。如君之言語不密則害及其臣,謀以弭禍而反以嫁禍於臣。臣之言語不密,則害及於身,謀以除害而反得反噬之害。不特君臣為然,凡天下之事,有關於成敗而不可告人者,一或不密則害成。「言語」者,一身之戶庭。「君子慎密不出戶庭」者,以此。 來子考定:此節在《繫辭下》第五章「德薄而位尊」下。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釋解六三爻義,以擬議小人竊高位。聖人作《易》以盡情偽,故言知盜。「思」者,雖未奪而思奪之也。「上慢」者,慢其上不忠其君;「下暴」者,暴其下不仁其民。四「盜」字皆言寇盜。誨盜之盜活字,偷也。「冶」者,妖冶也,裝飾妖冶其容也。此二句皆指「坎」也。坎為盜為淫,故蒙卦言「見金夫不有躬」,又言「寇」也。盜之招,即自我致戎。 作《易》者其知致盜之由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夫負本小人之事,而乘則君子之名器。小人而乘君子之名器,盜必思奪之矣。何也?蓋小人竊位必不忠不仁,盜豈不思奪而伐之?然奪伐雖由於盜,而致其奪伐者,實由自暴慢有以誨之,亦猶「慢藏誨盜,冶容誨淫」也。《易》言招盜而誨之之意也,蓋不歸罪於盜,而歸罪於招盜之人,此所以知盜。 右第八章。此章自中孚至此凡七,乃孔子擬議之辭,而為三百八十四爻之凡例,亦不外乎隨處以慎其言動而已。即七爻,而三百八十四爻可類推矣。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伏羲龍馬負圖有一至十之數。人知河圖之數,而不知天地之數。人知天地之數,而不知何者屬天,何者屬地,故孔子即是圖而分屬之。天陽,其數奇,故一、三、五、七、九屬天。地陰,其數偶,故二、四、六、八、十屬地。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其位有五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其位有五也。「五位」者,即五數也。言此數在河圖上下左右中央,天地各五處之位也。「相得」者,一對二,三對四,六對七,八對九,五與十對乎中央,如賓主對待相得也。「有合」者,一與六居北,二與七居南,三與八居東,四與九居西,五與十居中央,皆奇偶同居,如夫婦之陰陽配合也。「二十有五」者,一、三、五、七、九,奇之所積也。「三十」者,二、四、六、八、十,偶之所積也。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一、二、三、四、五居於圖之內者,生數也,化之漸也,變也。六、七、八、九、十居於圖之外者,成數也,變之成也,化也。「變化」者數也,即下文「知變化之道」之變化也。「鬼神」指下文卜筮而言,即下文「神德行其知神之所為」之鬼神也。故曰:卜筮者,先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也,非屈伸往來也,言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成變化,而鬼神行乎其間,所以卜筮而知人吉凶也。故下文即言「大衍之數」、「乾坤之策」、「四營成《易》」也。何以為生數成數?此一節蓋孔子之圖說也,皆就河圖而言。河圖一六居北為水,故水生於一而成於六,所以一為生數,六為成數。生者即其成之端倪,成者即其生之結果。二七居南為火,三八居東為木,四九居西為金,五十居中央為土,皆與一六同。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扐,音勒。 「衍」與演同。演者廣也,衍者寬也,其義相同,言廣天地之數也。「大衍之數五十」者,蓍五十莖,故曰「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演數之法,必除其一。方筮之初,右手取其一策反於櫝中是也。「分二」者,中分其筮數之全,置左以半,置右以半,此則如兩儀之對待,故曰以象兩也。「掛」者,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三」者,三才也。左為天,右為地,所掛之策象人,故曰「象三」。「揲之以四」者,間數之也,謂先置右手之策於一處,而以右手四四數左手之策;又置左手之策於一處,而以左手四四數右手之策,所以象春夏秋冬也。「奇」者,零也,所揲四數之餘也。「扐」者,勒也。四四之後必有零數,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左手者歸之於第四、第三指之間,右手者歸之於第三、第二指之間而扐之也。「象閏」者,以其所歸之餘策,而象日之餘也。掛一當一歲,揲左當二歲,扐左則三歲,一閏矣,又揲右當四歲,扐右則五歲,再閏矣。「再扐而後掛」者,再扐之後,復以所余之蓍,合而為一,為第二變,再分再掛再揲也。獨言掛者,分二揲四皆在其中矣,此則象再閏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期,音基。 「策」者,乾坤老陽老陰過揲之策數也。乾九坤六,以四營之,乾則四九三十六,坤則四六二十四。乾每一爻得三十六,則六爻得二百一十有六矣。坤每一爻得二十四,則六爻得百四十有四矣。「當期之數」者,當一年之數也。「當」者,適相當也,非以彼准此也。若以乾坤之策,三百八十四爻總論之,陽爻百九十二,每一爻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每一爻二十四,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上文言數,此則總言卦筮,引伸觸類之無窮也。「營」者,求也,四營者,以四而求之也。如老陽數九,以四求之,則其策三十有六;老陰數六,以四求之,則其策二十有四;少陽數七,以四求之,則其策二十有八;少陰數八,以四求之,則其策三十有二。陰陽老少六爻之本,故曰「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者,三變成一爻,十八變則成六爻矣。「八卦」者,乾、坎、艮、震之陽卦,巽、離、坤、兌之陰卦也。言聖人作《易》,止有此八卦,亦不過小成而已,不足以盡天下之能事也。惟引此八卦而伸之,成六十四卦,如乾為天,天風姤,坤為地,地雷復之類。觸此八卦之類而長之,如乾為天為圜,坤為地為母之類,則吉凶趨避之理悉備於中,天下之能事畢矣。「能事」者,下文「顯道神德行」、「酬酢佑神」,所能之事也。「道」者,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之道,即天下能事之理。「德行」者,趨避之見於躬行實踐,即天下能事之跡。道隱於無,不能以自顯,惟有筮卦之辭,則其理昭然於人,不隱於茫昧矣。德滯於有,不能自神,惟人取決於筮,則趨之避之,民咸用以出入,莫測其機緘矣。惟其「顯道神德行」,則受命如響,可以酬酢萬變,如賓主之相應對,故「可與酬酢」。神不能自言吉凶與人,惟有蓍卦之辭,則代鬼神之言而佑助其不及,故「可與佑神」。不惟明有功於人,而且幽有功於神,天下之能事豈不畢?「變化」者,即上文蓍卦之變化也。兩在不測,人莫得而知之,故曰「神」。言此數出於天地,天地不得而知也,模寫於蓍卦,聖人不得而知也。故以神贊之。「子曰」二字,後人所加也。 右第九章。此章言天地筮卦之數,而贊其為神也。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易》之為道不過辭、變、象、占四者而已。「以」者,用也;「尚」者,取也;「辭」者,彖辭也,如乾「元亨利貞」是也。「問焉而以言」者,尚之則知其元亨,知其當利於貞矣。「變」者,爻變也。「動」者,動作營為也。「尚變」者,主於所變之爻也。「制器」者,結繩網罟之類是也。「尚象」者,網罟有離之象是也。「占」者,占辭也,卜得初九潛龍,則尚其勿用之占是也。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響,去聲。 此「尚辭」之事。「問」即命也,「受命」者,受其問也。「以言」二字,應以言者尚其辭,謂發言處事也,未有有為、有行而靜默不言者。「響」者向也,即向明而治之向也,言如彼此相向之近,而受命親切也。遠而天下後世,近而瞬夕戶階,幽則其事不明,深則其事不淺。「來物」,未來之吉凶也。「精」者,潔淨精微也。 君子將有為、有行,問之於《易》,《易》則受其問,如對面問答之親切,以決未來之吉凶,遠近幽深無不周悉。非其辭之至精,孰能與此?故以言者尚其辭。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此「尚變」、「尚象」之事。「參伍錯綜」皆古語。三人相雜曰「參」,五人相雜曰「伍」。參、伍以變者,此借字,以言蓍之變,乃分揲掛扐之形容也。蓋十八變之時,或多或寡,或前或後,彼此相雜,有參伍之形容,故以參伍言之。錯者,陰陽相對,陽錯其陰,陰錯其陽也。如伏羲圓圖乾錯坤,坎錯離,八卦相錯是也。綜即今織布帛之綜,一上一下者也。如屯、蒙之類,本是一卦,在下則為屯,在上則為蒙,載之文王序卦者是也。「天地」二字,即陰陽二字。「成文」者,成陰陽老少之文也。蓋奇偶之中有陰陽,純雜之中有老少。陽之老少即天之文,陰之老少即地之文。物相雜故曰「文」,即此文也。定天下之象者,如乾、坤相錯,則乾馬坤牛之類各有象;震、艮相綜,則震雷、艮山之類,各有其象是也。變者象之未定,象者變之已成,故象與變二者不雜,蓍卦亦不相雜,故參伍言蓍,錯綜言卦,所以十一章言圓而神,即言方以知也。 參伍其蓍之變,錯綜其卦之數,通之極之而成文成象,則奇偶老少不滯於一端,內外貞悔不膠於一定,而變化無窮矣。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故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此言「尚占」之事。易者,卜筮也。蓍乃草,無心情之物,故曰「無思」。龜雖有心情,然無所作為,故曰「無為」。無心情無作為,則寂然而靜,至蠢不動之物矣,故曰「寂然不動」。「感」者,人問卜筮也。「通天下之故」者,知吉凶禍福也。此「神」字即是興神物之神。上節就聖人辭上說,故曰「精」;就蓍卦形容上說,故曰「變」。此就蓍與龜上說,乃物也,故曰「神」。 凡天下之物有思有為,其知識才能超出於萬物之表者,方可以通天下之故也。今蓍龜無思無為,不過一物而已,然方感矣,而遂能通天下之故,未嘗遲回於其間,非天下之至神乎?所以「以卜筮者尚其占」,觀下文「唯神也」三字可見。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極深」者,究極其精深也。探賾索隱,鉤深致遠,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知幽明死生鬼神之情狀是也。「研幾」者,研審其幾微也。履霜而知堅冰之至,剝足而知蔑貞之凶之類是也。唯精,故極深,未有極深而不至精者。唯變,故研幾,未有知幾而不通變者。通天下之志,即發言處事受命如響也。成天下之務,即舉動制器成文成象也。「不疾」、「不行」,即「寂然不動」。而速而至,即「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總以辭、變、象、占四者論之,固至精至變至神矣。然所謂精者,以聖人極其深也。惟深也,故至精而能通天下之志。所謂變者,以聖人之研其幾也。惟幾者,故至變而能成天下之務。蓍龜無思無為,則非聖人之極深研幾矣,惟神而已。惟神也,故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夫至精至變至神,皆聖人之道,而《易》之辭變象占有之,故《易》謂有聖人之道四者,因此謂之四也。 右第十章。此章論《易》有聖人之道四。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何為」者,問辭也。如斯而已者,答辭也。物乃「遂知來物」之物,吉凶之實理也。「開物」者,人所未知者開發之也。「務」者,趨避之事,為人所欲為者也。「成」者,成就也。「冒天下之道」者,天下之道悉覆冒包括於卦爻之中也。以者,以其易也。易開物,故物理未明,易則明之,以通天下之志。易成務,故事業未定,易則定之,以定天下之業。易冒天下之道,故志一通而心之疑決,業一定而事之疑決,以斷天下之疑。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神以知來」知字平聲,余皆去聲。易,音亦。與,音預。夫,音符。 「圓」者,蓍數七七四十九,象陽之圓也。變化無方,開於未卦之先,可知來物,故圓而神。「方」者,卦數八八六十四,象陰之方也。爻位各居定於有象之後,可藏往事,故方以知。《易》者一圓一方,交易、變易,屢遷不常也。「貢」者,獻也,以吉凶陳獻於人也。「洗心」者,心之本然,聖人之心無一毫人慾之私,如江漢以濯之,又神又知,又應變無窮,具此三者之德,所以謂之「洗心」,猶《書》言「人心」、「道心」,《詩》言「遐心」,以及「赤心」、「古心」、「機心」之類,非有私而洗之也。「退藏於密」者,此心未發也。「同患」者,同患其吉當趨、凶當避也。凡吉凶之幾,兆端已發,將至而未至者曰「來」,吉凶之理見在於此,一定而可知者曰「往」。「知來」者,先知也。「藏往」者,瞭然蘊畜於胸中也。「孰能與於此」者,問辭也。「古之聰明」三句,答辭也。人自畏服,不殺之殺,故曰「神武」。 蓍之德圓而神,筮以求之,遂知來物,所以能開物也。卦之德方以知,率而揆之,具有典常,所以能成務也。「六爻之義易以貢」,吉凶存亡,辭無不備,所以能冒天下之道也。聖人未畫卦之前,已具此三者洗心之德,則聖人即蓍卦六爻矣。是以方其無事,而未有吉凶之患,則三德與之而俱寂,退藏於密,鬼神莫窺,即蓍卦之無思無為寂然不動也。及其吉凶之來與民同患之時,則聖人洗心之神自足以「知來」,洗心之智自足以「藏往」,隨感而應,即蓍之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此則用神而不用蓍,用智而不用卦,無卜筮而知吉凶。孰能與於此哉?惟古之聖人聰明睿智,具蓍卦之理而不假於蓍卦之物,猶神武自足以服人,不假於殺伐之威者,方足以當之也。此聖人之心易,乃作《易》之本。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天道」者,陰陽、剛柔、盈虛、消長,自有吉凶,其道本如是也。民故者,愛惡情偽,相攻相感,吉凶生焉,此其故也。「神物」者,蓍龜也。「興」者,起而用之,即齋戒以神明其德也。「前民用」,即通志成務斷疑也。卜筮在前,民用在後,故曰前。「齋戒」者,敬也。蓍龜之德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乃天下之至神者,故曰「神明」。聖人不興起而敬之,百姓褻而弗用,安知其神明?聖人敬之,則蓍龜之德本神明,而聖人有以神明其德矣。 聖人惟其聰明睿智,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恐人不知天道民故之吉凶所當趨避也,於是,是興神物以前民用,使其當趨則趨,當避則避。又恐其民之褻也,聖人敬而信之,以神明其德,是以民皆敬信而神明之。前民用而民用不窮矣。 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二氣之機,靜藏諸用,動顯諸仁者,《易》之乾與坤也。二氣之運,推遷不常,相續不窮者,《易》之變與通也。此理之顯於其跡,呈諸象數,涉諸聲臭者,《易》之象與器也。此道修於其教,垂憲示人,百姓不知者,《易》之法與神也。乃者,二氣之理也。 聖人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固興神物以前民用矣。百姓見《易》之神明,以為《易》深遠而難知也,而豈知《易》亦易知哉?是故《易》有乾坤,有變通,有形象,有法神,即今取此戶譬之。戶一也,闔之則謂之坤,辟之則謂之乾。又能闔又能辟,一動一靜,不膠固於一定,則謂之變。既闔矣而復辟,既辟矣而復闔,往來相續不窮則謂之通。得見此戶則涉於有跡,非無聲無臭之可比矣,則謂之象。既有形象,必有規矩方圓,則謂之器。古之聖人,制上棟下宇之時,即有此戶,則謂之法度。利此戶之用,一出一入,百姓日用而不知,則謂之神。即一戶而《易》之理已在目前矣。《易》雖神明,豈深遠難知者哉?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太極」者,至極之理也。理寓於象數之中,難以名狀,故曰「太極」。「生」者,加一倍法也。「兩儀」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為陰陽之儀也。「四象」者,一陰之上加一陰為太陰,加一陽為少陽,一陽之上加一陽為太陽,加一陰為少陰,陰陽各有老少,有此四者之象也。「八卦」者,四象之上又每一象之上各加一陰一陽為八卦也。曰「八卦」,即六十四卦也。下文「昔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曰神明萬物,則天地間無所不包括矣。如「乾為天為圜,坤為地為母」之類是也。故六十四卦不過八卦變而成之,如「乾為天,天風姤,坤為地,地雷復」之類是也。若邵子八分十六,十六分三十二,三十二分六十四,不成其說矣。「定」者,通天下之志;「生」者,成天下之務。蓋既有八卦,則剛柔迭用,九六相推,時有消息,位有當否,故「定吉凶」。吉凶既定,則吉者趨之,凶者避之,變通盡利,鼓舞盡神,故「生大業」。若無吉凶利害,則人謀盡廢,大業安得而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懸,音玄。 天成象,地效法之,故曰「法象」。萬物之生有顯有微,皆法象也,而莫大乎天地。萬物之運,終則有始,皆變通也,而莫大乎四時。天文煥發,皆「懸象著明」者,而莫大乎日月。崇高以位言,貴為天子,富有四海是也。「物」天地之所生者,備以致用,如服牛乘馬之類是也。器乃人之所成者,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舟楫網罟之類是也。凡天地間器物,智者創之,巧者述之,如蔡倫之紙、蒙恬之筆,非不有用有利也,但一節耳,故莫大乎聖人。事為之太多者曰「賾」,事幾之幽僻者曰「隱」,理之不中測度者曰「深」,事之不可驟至者曰「遠」。探者討而理之,索者尋而得之,鉤者曲而取之,致者推而極之。四字雖不同,然以蓍龜探之索之,鉤之致之,無非欲定吉凶昭然也。「亹亹」者,勉勉不已也。吉凶既定,示天下以從違之路,人自勉勉不已矣。此六者之功用皆大也,聖人慾借彼之大以形容蓍龜之大,故以蓍龜終焉。與《毛詩》比體相同。 上文「闔戶」一節,以《易》之理比諸天地間一物之小者,然豈特小者為然哉?至於天地間至大之功用,亦有相同者,何也?蓋《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大業也,所以「成天下之亹亹者」也。試以天地之大者言之,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此五者皆天地間至大莫能過者也。若夫「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以生其大業」者,則莫大乎蓍龜。夫以小而同諸一物之小,大而同諸天地功用之大,此《易》所以冒天下之道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神物」者,蓍龜也。天變化者,日月寒暑往來相推之類;地變化者,山峙川流萬物生長凋枯之類。「吉凶」者,日月星辰躔次循度晦明薄蝕也。「四象」者,天生神物之象,天地變化之象,垂象吉凶之象,河圖洛書之象也。 《易》之為道,小而一戶,大而天地、四時、日月、富貴、聖人,無有不合,《易》誠冒天下之道矣。《易》道如此,豈聖人勉強自作哉?蓋《易》之為書,不過辭變象占四者而已。故《易》有占,非聖人自立其占也,天生神物有自然之占,聖人則之以立其占。《易》有變,非聖人自立其變也,天地變化有自然之變,聖人效之以立其變。《易》有象,非聖人自立其象也,天垂象,見吉凶,有自然之象,聖人象之以立其象。《易》有辭,非聖人自立其辭也,河出圖,洛出書,有自然之文章,聖人則之以立其辭。因天地生此四象皆自然而然,所以示聖人者至矣。聖人雖系之以辭,不過因此四象系之以告乎人而已;雖定之以吉凶,不過因此四象定之以決斷其疑而已。皆非聖人勉強自作也。學《易》者能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易》雖冒天下之道,道不在《易》而在我矣。 右第十一章。此章言《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然皆出於天地,自然而然,非聖人勉強自作也。 《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 釋大有上九爻義。天人一理,故言天而即言人。天之所助者順也,順則不悖於理,是以天佑之。人之所助者信也,信則不欺乎人,是以人助之。六五以順信居中,上九位居六五之上,是履信也。身雖在上比乎君,而心未嘗不在君,是思乎順也。尚賢與大畜「剛上而尚賢」同,言聖人在上也。上九履信思順,而六五又尚賢,此所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上九居天位,天之象。應爻居人位,人之象。離中虛,信之象。中坤土,順之象。變震動,思之象。震為足,上九乘乎五,履之象。 來子考定:此節在第八章「勞謙君子」下。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書」本所以載言,然書有限,不足以盡無窮之言。「言」本所以盡意,然言有限,不足以盡無窮之意。「立象」者,伏羲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也。立象則大而天地,小而萬物,精及無形,粗及有象,悉包括於其中矣。本於性而善者,情也;拂乎性而不善者,偽也。偽則不情,情則不偽,人之情偽萬端,非言可盡,即卦中之陰陽淑慝也。既立其象,又設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以觀愛惡之相攻,遠近之相取,以盡其情偽。文王、周公又慮其不能觀象以得意也,故又隨其卦之大小、象之失得憂虞,系之辭以盡其言,使夫人之觀象玩占者又可因言以得意,而前聖之精蘊益以闡矣。「盡意」,「盡情偽」,「盡言」,皆可以為天下利,又恐其利有所未盡,於是教人於卜筮中觀其卦爻所變,即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也。由是即其所占之事而行之通達,即通變之謂事也,下文化裁推行是也,則其用不窮而足以盡利矣。因變得占以定吉凶,則民皆無疑而行事不倦,如以鼓聲作舞容,鼓聲疾舞容亦疾,鼓聲不已而舞容亦不已,自然而然不知其孰使之者,所謂盡神也。「盡利」者,聖人立象設卦之功。盡神者,聖人繫辭之功。「子曰」宜衍其一。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終不可見乎?蓋聖人仰觀俯察,見天地之陰陽不外乎奇偶之象也,於是立象以盡意。然獨立其象,則意中之所包猶未盡也,於是設卦以盡意中情偽之所包;立象設卦不系之以辭,則意中之所發猶未昭然明白也,於是繫辭以盡其意中之所發。立象、設卦、繫辭,《易》之體已立矣,於是教人卜筮,觀其變而通之,則有以成天下之務而其用不窮,足以盡意中之利矣。由是斯民鼓之舞之,以成天下之亹亹,而其妙莫測,足以盡意中之神矣。至此,意斯無餘蘊,而聖人憂世覺民之心,方於此乎遂也。 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易如衣,乾坤如絮,乾九坤六也。 易者,《易》書也。「縕」者,衣中所著之絮也。乾坤其易之縕者,謂乾坤縕於《易》六十四卦之中,非謂《易》縕於乾坤兩卦之中也。「成列」者,一陰一陽對待也。既有對待,自有變化。毀謂卦畫不立,息謂變化不行。蓋《易》中所縕者皆九、六也。爻中之九皆乾,爻中之六皆坤,九、六散布於二篇而為三百八十四爻,則乾、坤成列,而《易》之本立乎其中矣。《易》之所以為《易》者,乾九、坤六之變易也,故九、六毀不成列,九獨是九,六獨是六,則無以見其為《易》。《易》不可見則獨陽獨陰,不變不化,乾坤之用息矣。乾坤未嘗毀未嘗息,特以爻畫言之耳。乾坤即九、六。若不下個「縕」字,就說在有形天地上去了。 此句極難解,以首句難解也,認錯了乾坤二字也,極註明。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道器不相離。如有天地,就有太極之理在裡面;如有人身此軀體,就有五性之理藏於此軀體之中。所以孔子分形上形下,不離形字也。裂布曰裁。田鼠化為,周宣王時馬化為狐,化意自見矣。化而裁之者,如一歲裁為四時,一時裁為三月,一月裁為三十日,一日裁為十二時是也。推行者,將已裁定者推行之也。如《堯典》「分命羲和」等事,是化而裁之,至敬授人時則推行矣。通者達也,如乾卦當潛而行潛之事,則潛為通,如行見之事則不通矣;當見而行見之事則見為通,如行潛之事則不通矣。「事」者業之方行,業者事之已著。此五謂言天地間之正理,聖人之教化,禮、樂、刑、賞皆不過此理。至於下文「六存」,方說卦爻,不然下文化而裁之二句,說不去矣。蓋謂者名也,存者在也。上文言化而裁之名之曰變,下文言化而裁之在乎其變,字意各不同。說道理由精而及於粗,故曰「形而上者謂之道」;說卦爻由顯而至於微,故曰「默而成之存乎德行」。 陰陽之象皆形也。形而上者,超乎形器之上,無聲無臭,則理也,故「謂之道」。形而下者,則囿於形器之下,有色有象,止於形而已,故「謂之器」。以是形而上下,化而裁之則謂之變,推而行之則「謂之通」。及舉此變通措之天下之民,則所以變所以通者皆成其事業矣,故「謂之事業」。此畫前之《易》也,與卦爻不相干。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重出以起下文。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極」,究也。「賾」,多也。天地萬物之形象,千態萬狀,至多而難見也,卦之象莫不窮究而形容之,故曰「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起也。「動」,酬酢往來也。天地萬物之事理,酬酢往來,千變萬化,至動而難以占決也,爻之辭莫不發揚其故,以決斷之,故曰「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卦即象也,辭即爻也。化裁者,教人卜筮觀其卦爻所變。如乾初爻一變,則就此變化而以理裁度之,為「潛龍勿用」。乾卦本「元亨利貞」,今曰「勿用」,因有此變也,故曰「存乎變」。「通」者,行之通達,不阻滯也。裁度已定,當推行矣,今當勿用之時,遂即勿用,不泥於本卦之元亨利貞,則行之通達不阻滯矣,故曰「存乎通」。「神」者運用之莫測,「明」者發揮之極精,下文「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是也。無所作為謂之「默」,曰「默」則不假諸極天下之賾之卦矣。見諸辭說之謂「言」,曰「不言」則不託諸鼓天下之動之辭矣。「成」者,我自成其變通之事也。「信」者,人自信之如蓍龜也。與「奏假無言,時靡有爭」同意。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之象,「鼓天下之動」者,存乎爻之辭。此卦此辭,化而裁之存乎其變,推而行之存乎其通。此本諸卦辭,善於用《易》者也。若夫不本諸卦辭,神而明之,則又存乎其人耳。蓋有所為而後成,有所言而後信,皆非神明,惟默而我自成之,不言而人自信之,此則生知安行,聖人之能事也,故曰「存乎德行」。故有造化之《易》,有《易》書之《易》,有在人之《易》。德行者,在人之《易》也。有德行以神明之,則《易》不在造化,不在四聖,而在我矣。 右第十二章。此章論《易》,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而歸重於德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