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 · 周易集注卷之八
家人內也
「家人」者,一家之人也。八卦正位,巽在四,離在二,此卦巽以長女而位四,離以中女而位二,二四皆得八卦正位。又九五、六二內外各得其正,皆家人之義也。《序卦》:「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所以次明夷。
家人:利女貞。
言占者利於先正其內也。以占者之身而言也,非女之自貞也。蓋女貞乃家人之本,治家者之先務。正雖在女,而所以正之者則在丈夫,故曰「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釋卦名、卦辭而推言之。「男女」二字,一家之人盡之矣。父母亦男女也,曰「男女」即卦名也。「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正即卦辭之「貞」也。《本義》上父初子之說非也。吳幼清以五為巽女之夫,三為離女之夫,亦非也。惟依彖辭「女正」、「男正」二句,則卦名、卦辭皆在其中矣。言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乃天地間大道。理原是如此,所以「利女貞」。「嚴」乃尊嚴,非嚴厲之嚴也。尊無二上之意,言一家父母為尊,必父母尊嚴,內外整肅,如臣民之聽命於君,然後父尊子卑,兄友弟恭,夫制婦順,各盡其道,而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定天下繫於一家,豈可不「利女貞」?此推原所以當「女貞」之故。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風自火出」者,火熾則炎上而風生也,自內而及外之意。知「風自火出」之象,則知風化之本,自家而出,而家之本又自身出也。「有物」者,言之不虛也,言孝則實能孝,言弟則實能弟也。「有恆」者,行之不變也。孝則終身孝,弟則終身弟也。言有物則言顧行,行有恆則行顧言,如此則身修家齊,風化自此出矣。
初九:閒有家,悔亡。
「閒」者,防也,闌也。其字從門,從木。木設於門,所以防閒也。又變艮,艮為門,又為止,亦門闌止防之意也。「閒有家」者,閒一家之眾,使其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也。
初九以離明陽剛,處有家之始,離明則有豫防先見之明,陽剛則有整肅威如之吉,故有「閒其家」之象。以是而處家,則有以潛消其一家之瀆亂而悔亡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九五為男,剛健得正;六二為女,柔順得正。在初之時,正志未變,故易防閒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攸」者,所也。「遂」者,專成也。「無攸遂」者,言凡閫外之事皆聽命於夫,無所專成也。「饋」者,餉也,以所治之飲食而與人飲食也。饋食內事,故曰「中饋」。中爻坎,飲食之象也。又六二無所專成,惟「中饋」之事而已,自「中饋」之外,一無所專成也。
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有此象。占者如是貞,則吉矣。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順以巽」者,順從而卑巽乎九五之正應也。《易·小象》言順以巽者三:蒙六五中爻為「順」,變爻為巽;漸六四變乾錯坤為「順」,未變為巽;本卦亦變乾錯坤為「順」,應爻為巽。三「順以巽」皆同。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嗃,呼落反。
「家人」者,主乎一家之人也。惟此爻獨稱家人者,三當一卦之中,又介乎二陰之間,有夫道焉。蓋一家之主,方敢「嗃嗃」也。「嗃嗃」,嚴大之聲。「嘻嘻」,嘆聲。「婦」者,兒婦也;「子」者,兒子也。
九三陽剛不中,為家人之主,故有「嗃嗃」之象。占者如是,不免近於傷恩,一時至於悔厲。然家道嚴肅,倫序整齊,故漸趨于吉。夫曰「嗃嗃」者,以齊家之嚴而言也。若專以「嗃嗃」為主,而無惻怛聯屬之情,使婦子不能堪,而至有嘻嘆悲怨之聲,則一家乖離,反失處家之節,不惟悔厲,而終至於吝矣。因九三過剛,故又戒占者以此。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節」者,不過之意,不過於威,不過於愛也。處家之道,當威愛並行。「家人嗃嗃」者,威也,未失處家之節也。若主於威而無愛,使婦子不能容,則反失處家之節矣。
六四:富家,大吉。
巽為「近市利三倍」,富之象也。又變乾,為金為玉,亦富之象也。承乘應皆陽,則上下內外皆富矣。《記》曰:「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家之肥也。」「肥」字即「富」字。因本卦六爻皆中正而吉,所以說此「富」字,亦因本爻有此象也。若家庭之間不孝不弟,無仁無義,縱金玉滿堂,將何為哉!然則周公之所謂富者,必有所指歸。觀孔子《小象》之順在位,可知矣。
六以柔順之體而居四得正,下三爻乃一家之人,皆所管攝者也。初能閒家,二位乎內而主中饋,三位乎外而治家之嚴,家豈不富?而四又以巽順保其所有,惟享其富而已,豈不大吉!是以有「富家」之象,而占者「大吉」也。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以柔順居八卦之正位,故「富」。「順在位」,見前《八卦正位圖》。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音格。
「假」,至也。自古聖王,未有不以修身正家為本者,所謂「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是也。「有家」,即初之「有家」也。然初之「有家」,家道之始;五之「有家」,家道之成。大意謂初「閒有家」,二「主中饋」,三「治家嚴」,四「巽順以保其家」,故皆「吉」。然不免有憂恤而後吉也。若王者至於有家,不恤而知其吉矣。蓋中爻坎,憂恤之象,此爻出於坎之外,故「勿恤」。
九五剛健中正,臨於有家之上,蓋身修家齊,家正而天下治者也,不憂而吉,可知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交相愛」者,彼此交愛其德也。五愛二之柔順中正足以助乎五,二愛五之剛健中正足以刑乎二,非如常人情慾之愛而已。以周家論之,以文王為君,以太姒為妃,以王季為父,以大任為母,以武王為子,以邑姜為婦,以周公為武王之弟,正所謂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也。彼此皆有德,故交愛其德,非止二五之愛而已。孔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惟其「交相愛」,所以無憂恤。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一家之中,禮勝則離,寡恩者也;樂勝則流,寡威者也。「有孚」則至誠惻怛,聯屬一家之心而不至乖離。「威如」則整齊嚴肅,振作一家之事而不至瀆亂。「終吉」者,長久得吉也。
上九以剛居上,當家人之終,故言正家長久之道,不過此二者而已。若論其整肅威嚴,則終吉矣。
《象》曰:「威如」之吉,反諸身也。
「反身」,修身也。如言有物,行有恆,正倫理,篤恩義,正衣冠,尊瞻視,凡反身整齊之類皆是也。如是則不惡而嚴,一家之人有不威之畏矣。
睽外也
「睽」字從目,目少睛也。目主見,故周公爻辭,初曰「見惡人」,三曰「見輿曳」,上曰「見豕負塗」,皆「見」字之意。若從耳,亦曰「睽」,蓋耳聾之甚也。「睽」,乖異也。為卦上離下兌,火炎上,澤潤下,二體相違,睽之義也。又中少二女同居,志不同,亦睽之義也。《序卦》:「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家道窮」者,教家之道理窮絕也。無教家之道理,則乖異矣,所以次家人。睽綜家人。家人離之陰在二,巽之陰在四,皆得其正;睽則兌之陰居三,離之陰居五,皆居陽位,不得其正。不正則家道窮,故曰「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小事吉。
彖辭明。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以卦象、卦德、卦綜、卦體釋卦名、卦辭,極言其理而贊之。火燥炎上,澤濕就下,物性本然之睽。中女配坎,少女配艮,人情必然之睽。故名「睽」。兌,說。離,明。說麗乎明也。「柔進而上行」者,睽綜家人,二卦同體,文王綜為一卦,故《雜卦》曰:「睽外也,家人內也。」言家人下卦之離,進而為睽之上卦,六得乎五之中,而下應乎九二之剛也。三者皆柔之所為。柔本不能濟事,又當睽乖之時,何由得「小事吉」?然說麗明則有德,進乎五則有位,應乎剛則有輔,因有此三者,是以「小事吉」也。「事同」者,知始作成,化育之事同也。「志通」者,夫唱婦隨,交感之情通也。「事類」者,聲應氣求,感應之機類也。天地不睽不能成造化,男女不睽不能成人道,萬物不睽不能成物類,此其時用所以大也。與坎、蹇同。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同」者理,「異」者事。天下無不同之理,而有不同之事,異其事而同其理,所以同而異。如禹、稷、顏回同道,而出處異。微子、比干、箕子同仁,而去就死生異是也。彖辭言異而同,象辭言同而異,此所以為聖人之言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喪,息浪反。
「喪」者,喪去也。中爻坎為亟心之馬,馬亟心倏然喪去,「喪馬」之象也。「勿逐自復」者,不追逐而自還也。兌為悅體,凡《易》中言兌者皆「勿逐自復」。如震之六二變兌,亦「勿逐七日得」;既濟六二變兌,亦「勿逐七日得」是也。坎為盜,「惡人」之象也。中爻應爻離持戈兵,亦「惡人」之象也。故大有初爻曰「無交害」,三爻曰「小人害」也。曰「小人」,則指離矣。見「惡人」者,惡人來而我即見之,不以惡人而拒絕也。離為目,見之象也。
初九當睽乖之時,上無應與相援,若有悔矣。然陽剛得正,故占者「悔亡」。但時正當睽,不可強求人之必合,故必去者不追,惟聽其自還,來者不拒,雖惡人亦見之,此善於處睽者也。能如是,則「悔亡」而「無咎」矣。故又教占者,占中之象如此。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辟,音避。
當睽之時,行動即有咎病,故惡人亦不拒絕而見之者,所以「避咎」也。「咎」即睽乖之咎。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遇」者,相逢也,詳見噬嗑六三「遇毒」。「巷」有二:街巷也,里巷也。兌錯艮,艮為徑路,里巷之象也。應爻離中虛,街巷之象也。離為日,主之象也。當睽之時,君臣相求,必欲拘堂陛之常分,則賢者無自而進矣。「遇主於巷」者,言不在廊廟之上,而在於巷道之中,如鄧禹諸臣之遇光武是也。
九二以剛中而居悅體,上應六五。六五正當人心睽乖之時,柔弱已甚,欲思賢明之人以輔之,二以悅體兩情相合,正所謂「得中而應乎剛」也,故有「遇主於巷」之象。占者得此,睽而得合矣,故「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本卦離為戈兵,中爻離亦為戈兵,兌為毀折,中爻又為坎陷,言君臣相遇於巷,豈不失道哉?然當天下睽乖之時,外而前有戈兵,後有戈兵,中原坎陷,內而主又柔弱,國勢毀折,分崩離析,正危迫之秋,非但君擇臣,臣亦擇君之時也。得一豪傑之士,即足以濟睽矣,況又正應乎?聖人見得有此象,所以周公許其「無咎」,孔子許其「未失道」也。所以《易經》要玩象。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掣,音徹。劓,魚器反。
上卦離為目,「見」之象也。「見」者,六三與上九並見之也。又為牛,「牛」之象也。中爻坎,「輿」之象也,「曳」之象也。「曳」者,拖也,引也。「掣」者,挽也。兌錯艮為手,挽之象也。「其人天」者,指六三與上九也。六三陰也,居人位,故曰「人」。上九陽也,居天位,故曰「天」。周公爻辭之玄至此。錯艮又為鼻,鼻之象也。刑割去鼻曰「劓」。鼻之上有戈兵,「劓」之象也。艮又為「閽寺」。刑人不曰「閽寺」而曰「劓」者,戈兵之刑,在卦之上體也,若閽寺則在下體矣。然非真割鼻也。鼻者,通氣出入之物,六三上九本乃正應,見其曳掣,怒氣之發如割鼻然,故取此象。「且」者,未定之辭,言非真割鼻也。大意言車前必有牛,六三在車中,後二曳其車,前四掣其牛,所以上九見之而發怒也。此正所謂無初也。此皆本爻自有之象,《易》惟有此象,無此事,如「入於左腹」之類是也。後儒不悟象,所以將此等險辭通鶻突放過去了。
六三不中不正,上應上九,欲與之合。然當睽乖之時,承乘皆不正之陽,亦欲與之相合,曳掣不能行,上下正應,見其曳掣,不勝其怒,故有此象。然陰陽正應,初雖睽乖,而終得合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陰居陽位,故「不當」。遇剛者,遇上九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元」者,大也。「夫」者,人也。陽為大人,陰為小人,指初為「大人」也。「交孚」者,同德相信也。「厲」者,兢兢然危心以處之,惟恐「交孚」之不至也。
九四以陽剛當睽之時,左右之鄰皆陰柔之小人,孤立而無助者也,故有「睽孤」之象。然性本離明,知初九為大人,君子與之同德相信,故又有「遇元夫,交孚」之象。然必危心以處之,方可「無咎」。故又教占者如此。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志行」者,二陽同德而相與濟睽之志行也。蓋「睽」者乖之極,「孤」者睽之極,二德交孚則睽者可合,孤者有朋,志可行而難可濟,不特「無咎」而已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宗」字,詳見同人六二。「噬膚」,詳見噬嗑六二。言相合甚易,如噬膚之柔脆也。九二「遇主於巷」,曰「主」者,尊之也。六五「厥宗噬膚」,曰「宗」者,親之也。臣尊其君,君親其臣,豈不足以濟天下之睽?
六五當睽之時,以柔居尊,宜有悔矣。然質本文明,柔進上行,有柔中之德,下應剛中之賢,而虛己下賢之心甚篤,故悔可亡。有「厥宗噬膚」之象。惟其合之甚易,所以悔亡也。占者以是而往,睽可濟矣,故「無咎」也。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往則可以濟睽,故「有慶」。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說,吐活反。
九四之「孤」,以人而孤也,因左右皆陰爻也。上九之「孤」,自孤也,因猜疑而孤也。「見」者,上九自見之而疑也。「負」者,背也。「塗」者,泥也。離錯坎,坎為豕,又為水,「豕負塗」之象也。坎為隱伏,「載鬼」之象也。又為「弓」,又為「狐疑」,張弓說弓,心狐疑不定之象也。變震為歸妹,男悅女,女悅男,「婚媾」之象也。「寇」指九二、九四。又坎為雨,「雨」之象也。「遇雨」者,遇六三也。「雨」則三之象也。三居澤之上,乃「雨」也。
上九以陽剛處明終睽極之地,猜疑難合,故為「睽孤」。與六三本為正應,始見六三「輿曳牛掣」,乃疑其為豕,又疑其非豕而乃鬼,方欲張弓射之,又疑其非鬼,乃脫弓而近於前,乃六三也。使非二四之「寇」難,則早與六三成其「婚媾」矣。始雖「睽孤」,終而「群疑亡」,又復相合,故有此象。「往遇雨」,又「婚媾」之象也。占者凡事必如是,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惟群疑亡,所以「遇雨吉」。
蹇難也
「蹇」,難也。為卦艮下坎上。坎險艮止,險在前,見險而止,不能前進,蹇之義也。《序卦》:「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所以次睽。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蹇難在東北,文王圓圖,艮、坎皆在東北也,若西南則無難矣,所以「利西南」。「大人」者,九五也。舊注「坤方體順而易,艮方體止而險」,又雲「西南平易,東北險阻」,皆始於王弼。弼曰「西南為地,東北為山」,後儒從之,遂生此說,而不知文王卦辭,乃與解卦相綜也。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睽、蹇皆曰「時用」,解止曰「時」,可見「用」字有別義。此略過了。
難,乃旦反。知,音智。
以卦德、卦綜、卦體釋卦名、卦辭而贊之。「難」者,行不進之義也。坎之德為險,居卦之前,不可前進,此所以名為蹇也。然艮止在後,止之而不冒其險,明哲保身者也。不其智哉!「往得中」者,蹇綜解,二卦同體,文王綜為一卦,故《雜卦》曰:「解,緩也;蹇,難也。」言解下卦之坎,往而為蹇上卦之坎,所以九五得其中也。訟卦「剛來而得中」者,坎自需上卦來,故曰「來」。此卦解自下卦往,故曰「往」。「其道窮」者,解上卦之震下而為蹇下卦之艮也。蹇難在東北,今下於東北,又艮止不行,所以其道窮。文王圓圖,東北居圓圖之下,西南居圓圖之上,故往而上者,則入西南之境矣,故「往得中」。來而下者,則入東北之境矣,故「其道窮」。「往有功」之「往」,即「往得中」之「往」,故「利見」九五之「大人」,則「往有功」。「當位」者,陽剛皆當其位也。八卦正位,坎在五,艮在三,今二卦陽剛皆得正位,有貞之義,故「貞吉」。漸卦巽、艮男女皆得正位,故彖辭同。若以人事論,「往得中」者,是所往得其地,據形勝而得所安也,若非其地,其道窮矣。「往有功」者,所依得其人也。蓋陽剛中正以居尊位,則其德足以聯屬天下之心,其勢足以汲引天下之士,故「往有功」。「正邦」者,所處得其正,正則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不為,所以能明信義於天下,而邦其底定矣。有此二者,方可濟蹇,故嘆其時用之大,與坎、睽同。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上有水,為山所阻,不得流行,蹇之象也。君子以行有不得者,乃此身之蹇也。若怨天尤人,安能濟其蹇?惟「反身修德」,則誠能動物,家邦必達矣。此善於濟此身之蹇者也。
初六:往蹇來譽。
四皓。
「往來」者,進退二字也。本卦蹇字從足,艮綜震,震為足,故諸爻皆以「往來」言之。「譽」者,有智矣哉之譽也。「往」以坎言,上進則為往,入於坎矣;「來」以艮言,不進則為來,艮而止矣。
六非濟蹇之才,初非濟蹇之位,故有進而往,則冒其蹇,退而來,則來其譽之象。占者遇此,亦當有待也。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待」者,待其時之可進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蕭何。
「王」者,五也。「臣」者,二也。外卦之坎,王之「蹇」也。中爻之坎,臣之「蹇」也。因二五在兩坎之中,故以兩「蹇」字言之。六二艮體有「不獲其身」之象,故言「匪躬」。「匪躬」者,不有其身也。言王臣皆在坎陷之中,蹇而又蹇,不能濟其蹇。六二不有其身者,因此「蹇蹇」之故也。張巡、許遠,此爻近之。
六二當國家蹇難之時,主憂臣辱,故有「王臣蹇蹇」之象。然六二柔順中正,蓋事君能致其身者也,故又有「匪躬」之象。占者得此,成敗利鈍非所論矣。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力雖不濟,心已捐生,有何所尤?初六以「不往」為「有譽」,六二以「匪躬」為「無尤」,有位無位之間耳。
九三:往蹇來反。
韓信。
「來反」者,來反而比於二也。此爻變坤,為水地比來反者,親比於人之象也。六二忠貞之臣,但其才柔不能濟蹇,蹇而又蹇,思剛明之人以協助之,乃其本心,所以喜其反也。
九三陽剛得正,當蹇之時,與上六為正應,但為五所隔,故來反而比於同體之二。三則資其二之巽順,二則資其三之剛明,可以成濟蹇之功矣。故有往則蹇而來反之象。占者得此,亦宜反也。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內」者,內卦之二也。二之陰樂於從陽,故「喜」之。
六四:往蹇來連。
張耳。
「連」者,相連也。許遠當祿山之亂,乃對張巡曰:「君才十倍於遠。」由是帷帳之謀一斷於巡。此六四之「來連」者也。六二「喜」之者,內之兄弟喜其己之有助也。六四「連」之者,外之朋友喜其人之有才也。
六四近君,當濟蹇矣。但六四以陰柔之才,無撥亂興衰之略,於是來連於九三,合力以濟,故其象如此。占者凡事親賢而後可。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陽實陰虛,實指九三,與「獨遠實」之實同。「當位實」者,言九三得八卦之正位,實當其位也。陽剛得其正位,則才足以有為,可以濟蹇矣。
九五:大蹇朋來。
漢高。
陽大陰小,大者陽也,即九五也,言九五之君蹇也。「朋」指三,即九五同德之陽。三與五,「同功異位」者也。上六來碩,應乎三者也。六四「來連」,比乎三者也。三有剛實之才,惟三可以濟蹇,然三與五非比非應,不能從乎其五,惟二與五應,乃君臣同其患難者,餘四爻則不當其責者也。「朋來」合乎二,以濟蹇,則諸爻皆共濟其蹇矣。自下而上曰「往」,自上而下曰「來」,今曰「朋來」,則知六四三皆來合乎二也。「朋來」之來,即「來反」之來。此爻變坤,坤為眾,「朋」之象也。自本爻言之,所謂「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自上下諸爻言之,所謂「利見大人往有功也」。所以「大蹇朋來」。
九五居尊,有陽剛中正之德,當蹇難之時,下應六二。六二固「匪躬」矣,而為三者又「來反」乎二而濟蹇,三之「朋」既「來」,則凡應乎朋而「來碩」,比乎朋而「來連」者,皆翕然並至,以共濟其蹇矣,故有「大蹇朋來」之象。占者有是德,方應是占也。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中」者,中德也,即剛健中正之德也。「節」者,節制也。言為五者,有剛健之中德,足以聯屬之;有九五之尊位,足以節制之,所以「大蹇朋來」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彭越。
「碩」者,大也。陽大陰小,故言「大」。不言「大」而言「碩」者,九五已有「大」字矣。「來碩」者,來就三也。「吉」者,諸爻皆未能濟蹇,此獨能濟也。「見大人」者,見九五也。
上六才柔,未能濟蹇,且居卦極,往無所之,益以蹇耳。九三乃陽剛當位,眾志之所樂從者,反而就之,則可以共濟其蹇矣,何吉如之!若此者,非因人成事也。以九五大人之君,方在蹇中,上與三利見之,共濟其蹇,則「往有功」矣,此其所以吉也。故占者「來碩」則「吉」,而「見大人」則「利」也。若舊注來就九五,則見大人為重複矣。且《小象》曰「志在內也」,若就九五,則志在外卦,不在內卦矣。
上六與九三正應,而三則陽剛得位,眾之所歸,故得三即得眾矣。然以利在見五者,五君也,三臣也。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內指九三,對外卦而言則曰「內」。貴指九五,對下賤而言則曰「貴」。志內所以尚賢,從貴所以嚴分。
非獨嚴分,亦以尊貴,可以號召也。
解緩也
「解」者,難之散也。居險能動則出於險之外矣,解之象也。又雷雨交作,陰陽和暢,百物解散,亦解之象也。《序卦》:「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所以次蹇。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解,佳買反。
「夙」,早也。此教占者之辭。言解「利西南」,當往西南,若不往,「來復」於東北之地,亦吉。但往西南則早得吉。不然,「來復」於東北之地,雖吉,不若西南之早矣。解與蹇相綜,解即解蹇難,故文王有此辭。「無所往」者,蹇下卦乃艮止,止則不往,所以無所往也。前儒不知文王《序卦》,所以注蹇解二卦,不成其說。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以卦德、卦綜釋卦名、卦辭,又極言而贊之。險之為物,見天則訟,見澤則困,見山則蹇,在外卦則屯。惟坎險在內,震動在外,是動而出乎險之外,得以免於險難,所以名「解」也。自下而上曰「往」,自上而下曰「來」。「往得眾」者,解綜蹇,蹇下卦之艮,往而為解上卦之震也。震二爻皆坤土,坤為眾,故得眾也。「得中」者,蹇上卦之坎來而為解下卦之坎也。九二「得中」,與訟卦「剛來而得中」同,故蹇坎往上曰「得中」,解坎來下曰「得中」也。「往有功」即上文「得眾」也,「得眾」故「有功」。來復東北止「得中」而已,往西南則「得眾」有功,所以早吉也。「天地解」者,雨出於天,雷出於地也。窮冬之時,陰陽固結不通,所以雷不隨雨。及至陰陽交泰,則氣解而雷雨交作,由是形隨氣解,而「百果草木皆甲坼」矣。「甲」者,萌甲;「拆」者,拆開。解之時既至,天地不能閉之而使不解,則天地之所以成化功者,此解也。皆此解之時也,所以為「大」。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赦過宥罪」,君子之用刑原當如此。非因大難方解之後,當如此也。無心失理之謂過,恕其不及,而「赦」之不問。有心為惡之謂罪,矜其無知而「宥」之從輕。「雷雨交作」,天地以之解萬物之屯;「赦過宥罪」,君子以之解萬民之難。此正《雜卦》「解緩」之意。
初六:無咎。
「難」既解矣,六以柔在下,而上有剛明者為正應,以濟其不及,「無咎」之道也。故其占如此。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剛柔際」者,剛柔相交際也。方解之初,宜安靜以休息。六之柔、四之剛交相為用,則不過剛不過柔,而所事皆得宜矣,故於義「無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坎為狐,「狐」之象也。坎為弓,「矢」之象也。中爻離,離居三,「三」之象也。又為戈兵,戈兵震動,「田」之象也。變坤,坤為黃,「黃」之象也。「狐」媚物,小人之象。黃中色,矢直物,中直者,君子之象,即六五爻所言君子小人。
九二陽剛得中,上應六五,為之信任於國家大難方解之後,蓋有舉直錯枉之權,退小人而進君子者也,故能去邪媚得中直,有「田獲三狐,得黃矢」之象。正而且吉之道也。故其占如此。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居中而「得中道」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坎為輿,三居上,「乘」之象也。又為盜,「寇」之象也。「負」者,小人之事。「輿」者,君子之器。此二句雖孔子據理之言,然亦本卦象之所有者。蓋三負四乘二,四不中不正,乃小人也;二得中,乃君子也。「貞」者,位乃君所與,故正也。負且乘,固無以正得之之理。如漢文帝寵鄧通,擢為太中大夫,此「負且乘」也。天子所擢,豈不為正?後景帝時下吏,是寇之至也。此之謂貞而吝。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而乃居下之上,是小人竊高位而終必失之者也,故有負乘致寇之象。占者得此,雖正亦可羞也。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寇,又誰咎也?
「誰咎」者,言我之咎也,非人之咎也。同人「又誰咎也」,言人誰有咎我者也。節「又誰咎也」,言無所歸咎於人也。與節小異。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而」者,汝也。震為足,拇居足下,三居震之下,「拇」之象也。二與四同功,皆有陽剛之德,故曰「朋」。「解而拇」,占中之象也。若舊注以初為拇,則剛柔之際,義無咎,不當解者也。惟負乘之小人,則當解之矣。
二與四為同德之朋,當國家解難之時,四居近君之位,當大臣之任,而二為五之正應,則四與二皆同朝君子之朋也。但四比於三,間於負乘之小人,則君子之朋,安得而至?惟解去其小人,則君子之朋自至而孚信矣。故戒占者必如此。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以陽居陰,故「未當位」。惟未當位,故有解拇之戒。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維」者,系也。文王坎卦「有孚維心」,此卦上坎下坎,故亦用此「維」字「孚」字。「君子」者,四與二也。「吉」者,君子用事,小人遠退,何吉如之!「孚」者,信也。言信於小人,而小人自退也。
本卦四陰,六五以陰居尊,而三陰從之,乃宦官宮妾外戚之類也。然六五近比於四,又與九二為正應,皆陽剛之君子也。六五若虛中下賢,此心能維繫之,則凡同類之陰,皆其所解矣,所以吉也,何也?蓋君子用事,自能孚信於小人,而小人自退矣,此其所以有解而吉也。故教占者必如此。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君子維而有解,則小人不必逐之而自退矣。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隼,思尹切。
上高而無位,「公」也。「隼」,鷂屬,鷙鳥之害物者也。震為鵠,變爻為雉,鳥之象也。坎為弓居下卦,自下射上之象也。震錯巽,高之象也。「墉」者,牆也。「高墉」者,王宮之牆也。變離,外闈中空,近於六五之君,「高墉」之象也,故泰卦上六亦曰「城」。九二地位,故曰「田」,狐則地之走者也。上六天位,故曰「高」,隼則天之飛者也。「獲之」者,獲其隼也。隼棲于山林,人皆得而射之,惟棲於王宮高墉之上,則如城狐社鼠,有所憑依,人不敢射矣。蓋六五之「小人」乃宦官宮妾,上六之「隼」則外戚之小人,王莽之類是也。
上六柔順得正,而居尊位,當動極解終之時,蓋能去有所憑依之小人者也。故有「公用射隼於高墉」而「獲之」象。占者得此,則小人悖逆之大患解之已盡矣,故「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以下叛上謂之悖,王莽是也。《繫辭》別是孔子發未盡之意,與此不同。
損
「損」者,減損也。其卦損下剛卦,益上柔卦,此損之義也。又澤深山高,損其深以增其高,此損之象也。《序卦》:「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所以次解。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有孚」者,言損不可聲音笑貌為之,必當至誠也。凡曰「損」,本拂人情之事,或過或不及,或不當其時,皆非合正理,而有孚也。非有孚則不吉,有咎。非可貞之道,不能攸往矣。惟「有孚」則「元吉」也,「無咎」也,「可貞」也,「利有攸往」也,有是四善矣。「曷之用」者,言何以用損也,若問辭也。「二簋」至薄,亦可享於鬼神,若答辭也。享鬼神,當豐不當損,曰「可用享」,言當損時,至薄亦無害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以卦綜釋卦名、卦辭。本卦綜益卦,二卦同體,文王綜為一卦,故《雜卦》曰:「損益,盛衰之始也。」益卦柔卦居上,剛卦居下。損下益上者,益下卦之震,上行居損卦之上,而為艮也,故「其道上行」,如言「柔進而上行」也。「時」者,理之當然,勢之不得不然者也。言文王之所謂「二簋可用享」者,非常道也,以其時當於損,所以「二簋」也。本卦損下卦之剛,益上卦之柔,亦非常道也,以時當損下益上,所以損剛益柔也。蓋天下之理,不過「損益盈虛」而已。物之盈者,盈而不已,其勢必至於消,消則損矣。物之虛者,虛而不已,其勢必至於息,息則益矣。是以時當盈而損也,不能逆時而使之益。時當虛而益也,不能逆時而使之損。此皆物理之常,亦因時而有損益耳。文王之「二簋可用享」者,亦時而已,不然致孝鬼神當盈,豈可損乎?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澤深山高,損下以增高,損之象也。「懲」者,戒也。「窒」者,塞也。「忿」多生於怒,心剛惡也。突兀而出,其高如山,況多忿如少男乎?故當戒。欲多生於喜,心柔惡也。浸淫而流,其深如水,況多欲如少女乎?故當塞。忿不懲必遷怒,欲不窒必貳過。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於此。
初九:己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己」者,我也。本卦損剛益柔,損下益上,乃我之事也,「遄」者,速也。「酌」即「損剛益柔有時」時字之意。
本卦初剛四柔,當損初以益四,故有「己事遄往」之象。占者得此固無咎矣。然「損剛益柔有時」,不可以驟損,必斟酌而後損也,故許其「無咎」,而又戒之以此。
《象》曰:「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與上通,指四也。陰陽正應,故「合志」。四之志欲損其疾,而初「遄往」合其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貞」者,即九二之剛中也。中則正矣。「利」者,安中德以自守,未有不利者也。「征」者,不守其剛中之德,而有所往也。「凶」者,六五君位,本卦性悅,此爻變震,以悅而動,必容悅以媚上,則流於不中不正矣,所以凶也。「弗損」者,弗損其剛中之德,即貞也。「益」者,即利也。五雖柔而居剛,非不足,二雖剛而居柔,非有餘,所以損剛不能益柔也。初以剛居剛,且欲酌損,況二居柔乎?何以弗損而能益?二乃五之正應,為臣者能為正人君子,豈不有益於君?所以損則不益,弗損則能益也。
九二剛中,當損剛之時,志在自守「弗損」,貞之道也,故占者利於此貞。若失此貞而有所往,則凶矣。蓋不變其所守,正以益上,故貞則利,而征則凶也。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德以中為美,志定則守斯定矣。二中以為志,所以「弗損,益之」。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本卦綜益。二卦原是陰陽相配之卦,因損下益上正在此爻,所以發此爻辭也。益卦下震,三為人位,人之象也。震為足,「行」之象也。又為大塗,行人之象也。中爻坤為眾,「友」之象也。「三人行」者,益下卦三爻,居於損之上三爻也,即彖辭「其道上行」也。「損一人」者,損六三也。「一人行」即六三也,六三行上而居四也。三行上而居四,即損下之三而益上之四也。益卦下三爻乃一陽二陰,今損一陰以居四,則陰陽兩相配矣。居四以初為正應,則「得其友」也。兩相得則專,三則雜亂。三損其一者,損有餘也,兩也。一人得友者,益不足也,兩也。天地間陰陽剛柔,不過此兩而已。故孔子《繫辭》復以「天地男女」發之。
本卦綜益,損下益上,此爻正損益上下交接之爻,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凡事當致一,不可參以三而雜亂也。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疑亂雜,故損一陰於上,不論六爻,具分上下也。
「一人行」,得友而成兩,則陰陽配合而專一,若三則雜亂而疑矣,所以損其一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四變中爻為坎,坎為「心病」,「疾」之象也。「遄」,即初「遄往」之「遄」。初與四陰陽相合,當損下之時,初即以為己之事而「遄往」矣。使其初果得「遄往」,則有喜矣,所以加一使字。兌悅在下,喜之象也。
六四陰柔得正,與初九為正應,賴其陽剛益己,而損其疾,故有「損其疾」之象。使初能遄往,則四得損其疾,而有喜矣,「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賴初損疾,亦可喜矣,而況初之「遄往」哉!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兩龜為一「朋」。「十朋之龜」,大寶也。大象離,龜之象也。「十」者,土之成數,中爻坤,「十」之象也。坤土兩兩相比,「朋」之象也。本卦錯咸,故咸九四亦曰「朋從」;綜益,益之六二,即損之六五,特顛倒耳,故亦曰「十朋」。兩象相同,或者不期而至,不知所從來也。「弗克違」者,雖欲違之而不可得也。
六五當損之時,柔順虛中以應九二,蓋有下賢之實心,受天下之益者也,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元吉」可知。然必有是德,方有是應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與大有「天佑」、旅「上逮」同,蓋皆五之虛中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居損之時,若用剛以損下,非為上之道矣,安得無咎,安得正而吉,又安能行之而得人心也?今不損下而自益,是即益其下也。九二「弗損益之」益其上,上九「弗損益之」益其下,所以大得志如此。「得臣」者,陽為君,陰為臣,三為正應,「得臣」之象也。「無家」者,此爻變坤,有國無家之象也。故師卦上六坤變艮則曰「承家」,此爻艮變坤則曰「無家」,可見矣。若以理論,乃國爾忘家,無自私家之心也。若用剛以損下,是自私而有家矣。
上九居損之終,則必變之以不損;居艮之極,則必止之以不損。當損下益上之時,而能弗損以益下,所以「無咎」也,正而吉也,「利有攸往」也,「得臣無家」也。占者有是德,方應是占矣。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豈不「大得志」?
益損益盛衰之始也
益與損相綜。益之震上而為艮,則損下以益上,所以名損;損之艮下而為震,則損上以益下,所以名益。《序卦》:「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所以次損。
益正位在四,初應四,三五比四。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有攸往」者,凡事無不利也。「利涉大川」者,言不惟利所往,可以處常,亦可以濟變。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上下二字,上遐嫁反,下如字。
以卦綜釋卦名,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辭而贊之。「損」,損上卦之艮;「益」,益下卦而為震也。「民說無疆」,就損益所及之澤而言也,益在民也。「其道大光」,就損益所行之事而言也,益在君也。人君居九重之上,而能膏澤及於閭閻之民,則「其道」與乾坤同其廣大,與日月同其光明,何「大光」如之!卦本損上,然能損上以益下,則並上亦益矣。民益君益,所以名「益」。九五以中正位乎上,而六二以中正應之,是聖主得賢臣,而慶澤自流於天下矣,所以「利有攸往」也。木道乃行者,亦如中孚之舟虛,乃風中之木,故「木道乃行」。中孚、渙皆風木,且本卦象離錯坎,亦有水象。「動而巽」者,動則有奮發之勇而不柔弱,巽則有順入之漸而不鹵莽,所以德崇業廣,日進無疆。此以卦德言也。震乃剛卦為天,「天施」者,初之陽也。巽乃柔卦為地,「地生」者,四之陰也。天以一陽施於下,則天道下濟,而資其始;地以一陰升於上,則地道上行,而資其生,所以「品物咸亨」,而「其益無方」。此以卦體言也。「時」者,理之當其可也。言凡益之道,非理之本無,而勉強增益之也,乃理之當其可,而後增益也。如曰「日進無疆」者,以人事當然之理而益也。曰「其益無方」者,以造化自然之理而益也。理之所在,當益而益,是以自我益之,改過遷善,不嫌其多;自人益之,十朋之龜,愈見其吉矣。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雷之勢,交相助益,益之道也。「善」者,天理也,吾性之本有也。「過」者,人慾也,吾性之本無也。理欲相為乘除,去得一分人慾,則存得一分天理。人有善而速從,則過益寡;己有過而速改,則善益增,即風雷之交相助益矣。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大作」者,厚事也,如遷國大事之類是也,故曰「益以興利」。陽大陰小,此爻陽,故以「大」言之。「元吉」以功言,非諸爻以效言也。
初剛在下為動之主,當益之時,受上之益者也。六四近君,與初為正應,而為六四所信任,以其有剛明之才,故占者「利用為大作」。然位卑任重則有所不堪者,必其所作之事,周悉萬全,為經久之良圖,至於元善,方可無咎。苟輕用敗事,必負六四之信任矣。故戒占者以此。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下」者,下位也。「厚事」者,大作也。初位卑,本不可以任厚事,豈能「無咎」?故必大善而後「無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損之六五,即益之六二,以其相綜,特倒轉耳,故其象同。損受下之益,此則受上之益。「十朋之龜」者,寵錫優渥之象也。「永貞吉」者,必長永貞固,守其虛中之德,而後可以常保其優渥之寵錫也。「王用享於帝」者,言永貞虛中之心,必如人君之對越在天,小心翼翼也。此一句又「永貞」之象,乃占中之象也。帝出震齊巽,本卦下震上巽,帝之象也。
六二當益之時,虛中處下,蓋精白一心以事君,本無求益之心,而自得君之寵益者也。故有「或益十朋之龜,弗克違」之象。然爻位皆陰,又戒以永貞,必事君如事天,而後可以受此益也。故又有「王用享於帝」之象。占者必如是,方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言不知所從來也,與上九「自外來」同。二則「吉」來,上則「凶」來。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凶」者,險阻盤錯也。如使大將出師,及使至海外之國,豈不是凶?三之爻位本凶。《說文》云:凶象地穿交陷其中。中爻坤地,震極未有不陷者,「凶」之象也。「無咎」者,凶事乃上之所益,三不得與焉,所以「無咎」也。「有孚」者,誠信也。「中行」者,中道可行之事也。「凶事」乃太過之事,故以「中」言之。「告公」者,告於四也,故六四曰「中行告公從」。「圭」乃通信之物,祭祀朝聘用之,所以達誠信也。六爻中虛,「有孚」之象也。巽綜兌,兌為口,告之象也。故夬外卦兌,亦曰「告自邑」;泰卦中爻兌,亦曰「自邑告命」。震為玉,圭之象也。「用圭」乃「有孚」之象,又占中之象也。「有孚」以下,乃聖人教占者開凶事之路也。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又居益下之極,然當益下之時,故有受上之益,而用行「凶事」之象。占者得此,可以「無咎」。若以陰柔不堪此凶事,必當有孚誠信,以中道可行之事告於公,如「用圭」通誠信焉,庶乎凶事或可免也,故又有「中行告公用圭」之象。教占者必如此。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固有之」者,本有之也。言三之爻位多凶,則凶事乃三之本有也。孔子「三多凶」之句,本原於周公之爻辭,六十四卦惟謙卦三爻有「吉」字,余皆無,故「三多凶」。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為字去聲。
「中行告公」者,即三爻以中道可行之事,而告於四也。「從」者,巽性順從之象也。「為」字,去聲。凡遷國安民,必為其依而後遷。「依」者,依其形勝也。依形勝,即所以依民也。如漢高祖之徙長安,以其地阻,三面可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依其險而遷者也。國有所依,則不費其兵,不費其財,而民有所依矣。宋太祖亦欲徙長安,因晉王固諫,乃嘆曰:「不出百年,天下民力殫矣。」以四面受敵無所依也。故周公不曰「利用遷國」,而曰「為依遷國」。中爻坤,「國」之象也。損益相綜,損卦艮之一陽下而遷為益之初,兌三之陰上而遷為益之四,「遷」之象也。九五坐於上,而三陰兩列,中空如天府,前後一陽為之藩屏,有所憑依,一統之象也,故「利用為依遷國」。蓋遷國安民,乃益下中行之大事,則非凶事矣,故三「告」而四「從」也。
四陰得正,有益下之志,而又有益下之權者也。三乃受四之益者。若以中道可行之事告於四,而四從之,上下協謀,則「利用為依遷國」,而凡事之可遷移者,亦無不利也。故其象如此,占可知矣。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八卦正位,巽在四,四以益下為志,故「告公從」。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惠」者,即益下之惠也。「心」者,益下之心也。「德」者,益下之政也。二、三皆受上之益者也,則益之權在四矣。三比四,有孚於四,以中行告四,四從之。五比四,有孚於四,四不必告五,五亦不必問四矣。下於上曰「告」,上於下曰「問」。蓋正位在四,知其必能惠下也,所以「勿問」也。故《小象》曰「勿問之矣」。巽為命,綜兌為口,中爻坤錯乾為言,皆「告問」之象也。故三爻、四爻、五爻曰「告」曰「問」。五爻變成艮矣,艮止,「勿問」之象也。「我」者,五自謂也。「元吉」即有孚惠德也。言四之惠者,皆五之德也。
九五陽德中正,為益下之主,當益之時,以益下之惠心,有孚於四,不必問而知其「元吉」矣,何也?蓋五孚於四,五之心知四必能惠我之德也,故有「勿問」之象,而占者「元吉」。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四之《小象》曰「告公從」,五曰「勿問之矣」,見「告」、「問」二字為重,上下相聯屬也。四曰「以益志也」,五曰「大得志也」,見四以益下為志,而此則大得益下之志也。看六爻,要留心《小象》。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莫益」者,莫能益也。此爻與恆卦九三同,亦「不恆其德」者也,所以下句言「勿恆」。蓋巽為「進退不果」,「勿恆」之象也,所以「莫益」也。又變坎為盜,中爻艮為手,大象離為戈兵,坎錯離亦為戈兵,盜賊手持戈兵,「擊」之象也。此與蒙卦上九「擊」字相同,通是有此象。前儒不識象,止以理度之,就說求益不已,放於利而行多怨,不奪不饜,往往似此,失《易》之旨。殊不知益卦不比損卦,損剛益柔有時,非恆常之道也。若益而不已,則「日進無疆,其益無方」,所以立心當恆。若不恆,不能益而不已,則「凶」矣。
上九以陽剛居益之極,極則變而不益矣,故有「莫益或擊」之象。所以然者,以其立心不恆也。若益民之心恆久不變,則「民說無疆」矣,安有「擊之」之凶哉!惟其立心不恆,所以占者「凶」。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辭」者,爻辭也。「偏」對正言,言非爻辭之正意也。正意在下句。「言」且莫言「莫能益」也,此非到底之辭,猶有「擊之」之者,此是正辭也。自外來與六二同,但分吉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