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 · 周易集注卷之六

來知德 《周易集注》
無妄災也 「無妄」者,至誠無虛妄也。《史記》作「無所期望」。蓋惟本無妄,所以凡事盡其在我,而于吉凶禍福皆委之自然,未嘗有所期望,所以「無妄」也。以天道言,實理之自然也。以聖人言,實心之自然。故有正不正之分。蓋震者動也,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則妄矣。《序卦》:「復則不妄,故受之以無妄。」所以次復。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惟其無妄,所以不期望。若處心未免於妄而匪正,則無道以致福,而妄欲徼福,非所謂「無妄之福」;有過以召災,而妄欲免災,非所謂「無妄之災」。此皆未免容心於禍福之間,非所謂無妄也,豈不「有眚」?若真實無妄之人,則純乎正理,禍福一付之天,而無苟得倖免之心也。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 注以「剛自外來」為匪正,以動健中應為正。大是纏擾,於白文不順。若以自外來為主,都是正,反是即為匪正,豈不明白? 本卦綜大畜,二卦同體,文王綜為一卦,故《雜卦》曰:「大畜,時也。無妄,災也。」剛自外來者,大畜上卦之艮,來居無妄之下卦而為震也。剛自外來,作主於內,又性震動,又自外來,則動以人,不動以天,非至誠無虛妄矣。所以有人之眚,而「不利有攸往」也。內動而外健,故「大亨」。剛中而應,故「正」。「天命」者,至誠乃天命之實理,反身而誠者也。若自外來,豈得為「天命」? 以卦綜、卦德、卦體釋卦辭。言文王卦辭「元亨利貞」之外,而又言「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以「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也。若本卦動而健,以剛中而應柔中,則大亨以正矣。大亨以正,實天之命也。天命實理,無一毫人慾之私,此文王卦辭所以言「元亨」也。若以外來者為主,則有人慾之私,非反身而誠,天命之實理,即「匪正」矣。欲往也,將何之哉?是以「天命不佑,有眚而不利」也。此所以文王卦辭言「元亨」而又「利貞」也。若舊注以「剛自外來」為自訟來,則非「自外來」,乃「自內來」矣。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茂」者,盛也。物物皆對時而育之,所育者極其盛大,非止一物也,即如雷地豫之殷也。「對時」者,因雷發生萬物對其所育之時也,如孟春犧牲毋用牝之類是也。「天下雷行」,震動發生,一物各具一太極,是物物而與之「無妄」者,天道之自然也。「茂對時育物」,撙節愛養,輔相裁成,使物物各遂其無妄之性者,聖人之當然也。 初九:無妄,往吉。 爻與彖辭不同者,爻以一爻之定體而言,《彖》以全體相綜大畜而言。 九以陽剛之德,居無妄之初,有所動,所謂動以天也。且應爻亦剛,無繫戀之私,是一感一應,純乎其誠矣。何吉如之!故占者往則吉。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誠能動物,何往而不遂其心志? 六二:不耕穫,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耕」者,春耕也。「獲」者,秋斂也。「菑」者,田之一歲墾而方成者。「畲」者,田之三歲墾而已熟者。農家始而耕,終而獲;始而菑,終而畲。「不耕穫」者,不方耕而即望其獲也。「不菑畲」者,不方菑而即望成其畲也。「耕」也,「菑」也,即明其道也。「獲」也,「畲」也,即功也。曰「不耕穫,不菑畲」,即明其道不計其功也。觀《小象》「未富」可見矣。若《程傳》不首造其事,《本義》無所為於前,無所冀於後,將道理通講空了,乃禪學也。吾儒聖人之學,進德修業,盡其理之當然,窮通得喪,聽其天之自然,修身俟命,此正所謂無妄也。豈一點道理不進,空空寂寂,謂之無妄哉!初為地位,二為田,故九二曰「見龍在田」。震居東,二三皆陰土,水臨土上,春耕之象也。震為「禾稼」,中爻艮為「手」,禾在手,「獲」之象也。中爻巽,下卦震,上入下動,「菑畲」之象也。故耒耨取諸益。 六二柔順中正,當無妄之時,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穫,不菑畲」之象。言雖為於前,無所望於後。占者必如此,則「利有攸往」矣。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言未有富之心也。此「富」字雖曰未有此心,然亦本於象,蓋巽為市利,小畜上體乃巽,《小象》曰「不獨富也」。此卦中爻巽,曰「未富」者,未入巽之位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本卦大象離,此爻又變離。離為「牛」,牛之象也。中爻巽為「繩」,又艮為「鼻」,繩系牛鼻之象也。震為「足」,行之象也。三為人位,人在震之大塗,「行人」之象也;三居坤土,得稱邑,又居人位,「邑人」之象也。此爻居震動之極,牛失之象也。又變離錯坎,坎為盜,亦牛失之象也。「或」者,「假如」二字。假牛以明無妄之災,乃六三也,即「邑人」也。 六三陰柔不正,故有此象。言或系牛於此,乃邑人之牛也。牛有所系,本不期望其失。偶脫所系,而為「行人」所得。「邑人」有失牛之象,亦適然不幸,其非自己有以致之,故為「無妄之災」。即象而占可知矣。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行人得牛而去,邑人不期望其失牛而失牛,故為「無妄之災」。 得牛,無妄之福也。邑人災,無妄之禍也。爻辭單言「無妄之災」,《小象》言「邑人」之災,言行人得牛來,彼得此失,禍福本相因也。「也」字可味。 九四:可貞,無咎。 「可」者,當也。九陽剛健體,其才亦可以有為者。但下無應與,無所繫戀而無妄者也。占者得此,但可守此無妄之正道,即「無咎」矣。若妄動,又不免有咎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固有」者,本有也。無應與,則無繫戀而無妄,則無妄乃九四之本有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五變則中爻成坎,坎為「心病」,疾之象也。中爻巽木艮石,「藥」之象也。中爻巽綜兌,悅喜之象也。意外之變,雖聖人亦不能無。但聖人廓然大公,物來順應,來則照,而去不留,無意必固我之私,是以意外之來,猶無妄之疾。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無妄之至也。如是而猶有疾,乃「無妄之疾」,不當得而得者,故勿藥自愈。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試」者,少嘗之也。「無妄之疾勿藥」者,以「無妄之藥」不可嘗也。若嘗而攻治,則反為妄,而生疾矣。故不可輕試其藥,止可聽其自愈。 九五剛中,中剛則外物不得而傷之。禹征有苗,猶為多事。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下應震足,行之象也。九非有妄,但時位窮極,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未有不可行者,以時位耳。與「亢龍」同,故二《小象》亦同。窮指上言。 大畜時也 「大」者,陽也。其卦乾下艮上,以陽畜陽,所畜之力大,非如巽以陰畜陽,所畜之力小,故曰「大畜」。又有蘊畜、畜止之義。《序卦》:「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所以次無妄。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中爻兌口在外,四近於五之君,當食祿於朝,不家食之象也。何以言食?本卦大象離,故彖辭曰「輝光日新」者,因大象離也。離錯坎,又象頤,有飲食自養之象。因錯坎水,中爻震木,所以有「涉大川」之象。又本卦錯萃,萃大象坎。若以卦體論,四、五中空,有舟象。乾健,應四、五上進,有舟行而前之象。應乎天者,以卦德論其理也。彖辭、爻辭皆各取義不同。「貞」者,正也。利於正道,如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是也。「吉」者,吾道之大行也。言所蘊畜者皆正,則畜極而通,當食祿於朝,大有作為,以濟天下之險也。 《象》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以卦德、卦綜、卦體釋卦名、卦辭。「剛健」者,內而存主也。「篤實」者,外而踐履也。「剛健」無一毫人慾之陰私,「篤實」無一毫人慾之虛假,則暗然日章,光輝宣著,其德自日新又新,所以積小而大,以成其畜也。名「大畜」者,以此。「剛健」,乾象。「篤實」,艮象。二體相合,離象。故又言「輝光日新」。「剛上」者,大畜綜無妄,無妄下卦之震,上而為大畜之艮也。上而為艮,則陽剛之賢在上矣,是尚其賢也。「止健」者,止居上而健居下,禁民之強暴也。此二者皆大正之事,所以「利貞」。若以止健為止陽剛君子,則又非大正矣。「養賢」者,食祿以養賢也。「應天」者,下應乎乾也。「天」者,時而已矣。既負蘊畜之才,又有乾健之力,所以當乘時而出,以濟天下之險難也。惟剛上則賢人在上,故能「尚賢」,故能成艮而「止健」,故能兌口在外卦而「食祿於外」,故能六五得中而應乎乾。此四者,皆卦綜剛上之功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天」者,一氣而已。氣貫乎地中,天依乎地,地附乎天,雲雷皆自地出,故凡地下空處深處皆是天,故曰「天在山中」。「多識」即大畜之意,乃知之功夫也。古聖賢之嘉言善行,皆理之所在,皆古人之德也。君子多識之,考跡以觀其用,察言以求其心,則萬理會通於我,而我之德大矣。此君子體大畜之功也。中爻震足,行之象。兌口,言之象。 初九:有厲,利已。 已,夷止反。 乾三陽為艮所畜,故內外之卦各具其義。內卦受畜,以自止為義。以陰陽論,若君子之受畜於小人也。外卦能畜,以止人為義。以上下論,若在位之禁止強暴也。《易》主於變易,所以取義不同。「已」者,止也。「厲」者,不相援而反相擠排,危厲之道也。 初九陽剛乾體,志於必進。然當大畜之時,為六四所畜止,而不得自伸,故往則有危,惟止則不取禍矣。故教占者必利於止也。 《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災」即厲也。止而不行,則不犯災矣。 九二:輿說。 說,音脫。,音服。 乾錯坤為輿,輿之象也。中爻兌為毀折,「脫」之象也。「輿」賴」」以行,脫則止而不行矣。 九二亦為六五所畜,以有中德,能自止而不進,故有「輿說」之象也。占者凡事不冒進,斯無尤矣。 《象》曰:「輿說」,中無尤也。 惟有中德,故無妄進之尤。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 此爻取蘊畜之義。乾為「良馬」之象。中爻震,為「作足」之馬。乾馬在後追逐震馬之象也。兩馬因震動而追逐,遇艮止不得馳上,「利艱貞」之象也。中爻兌口,乾為言,「曰」之象也。乾錯坤,「輿」之象也。陰爻兩列在前,「衛」之象也。《考工記》車有六等:戈也、人也、殳也、戟也、矛也、軫也,皆衛名。「良馬逐」者,用功如良馬追逐之速也,即九三「終日乾乾夕惕若」之意。「艱」者,艱難其思慮,恐其失於太易也。「貞」者,貞固其作為,恐其失於助長也。「閒」者,習也。習其車輿,與其防衛也。閒習有優遊自得之意。「曰」者,自嘆其當「閒輿衛」也。言當此大畜之時,為人所畜止摧抑,果何所事哉?亦惟自「閒輿衛」,以求往乎天衢耳。「輿」者任重之物,「衛」者應變之物。以人事論,君子不當家食,以一身而任天下之重者,「輿」也;當涉大川,以一身而應天下之變者,「衛」也。必多識前言往行之理,畜其剛健篤實之德,以德為車,以樂為御,忠信以為甲冑,仁義以為干櫓,涵養於未用之時,以待時而動,此「閒輿衛」之意也。「閒輿衛」又「利艱貞」之象也。舊注以不相畜而俱進,殊不知卦名大畜,下體非自止,則蘊畜也,無進之意。蓋觀「童牛之牿」,則知當「有厲利已」矣。觀「豶豕之牙」,則知當「輿說」矣。觀「何天之衢」,則知用功當「良馬逐」矣。所以《小象》言「上合志」,所以當取蘊畜之義。惟蘊畜,方能畜極而通「何天之衢」。 九三以陽居健極,當大畜之時,正多識前言往行、用功不已之時也,故有良馬追逐之象。然猶恐其過剛銳進,惟當艱貞,從容以待時,故又有「曰閒輿衛」之象。如是自然畜極而通,「利有攸往」矣。故教戒占者必當如此。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上合志」者,謂上九之志與之相合也。三與上九情雖不相孚,然皆居二體之上,其志皆欲畜極而通,應與之志相合,所以「利有攸往」。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童」者,未角之稱。「牿」者,施橫木於牛角以防其觸。此爻變離,離為牛,牛之象也。艮本少,又應初,「童牛」之象也。變離錯坎,「牿」之象也。艮手,中爻震木,手持木而施之角,亦「牿」之象也。 六四艮體居上,當畜乾之時,與初相應,畜初者也。初以陽剛居卦之下,其勢甚微,於此止之,為力甚易,故有「牿童牛」之象。占者如此,則止惡於未形,用力少而成功多,大善而吉之道也,故「元吉」。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上不勞于禁制,下不傷於刑誅,故「可喜」。四正當兌口之悅,「喜」之象也。 六五:豶豕之牙,吉。 豶,音焚。 本卦大象離,離錯坎,豕之象也。五變,中爻又成離矣。「豶」者,犗也,騰也,乃走豕也。與「童牛之牿」一句同例。「童」字與「豶」字同,「牿」字與「牙」字同。中爻震足性動,「豶」之象也。「牙」者,《埤雅》雲「以杙系豕也」,乃杙牙,非齒牙也。杜詩「鳧雛入槳牙」,坡詩「置酒看君中戟牙」,荊公「磋牙死樹鳴老烏」,《阿房賦》「檐牙高啄」,又將軍之旗曰「牙」,立於帳前謂之「牙帳」,所以蜀人呼棹牙、凳牙、床牙,則「牙」字古今通用,非齒牙也。《詩》:「椓之丁丁。」丁丁,杙聲也。以木入土,所以有聲也。今船家系纜樁謂之橜,亦曰「杙牙」者,樁上杈牙也。蓋以絲系矢曰弋,故從弋。所以繩系木曰杙。變巽為繩,系之象也。巽木,杙之象也。言以繩系走豕於杙牙也。舊注因宮刑或曰犗刑,遂以為去其勢,但天下無齧人之豕,所以此「豶」字止有騰字意,無犗字意。牛、馬、豕皆人之所畜者,故大畜並言之。 六五以柔中居尊位,當蓄乾之時,畜乎其二者也,故有「豶豕之牙」之象。占者如此,則強暴梗化者,自屈服矣,故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慶」即喜。但五君位,所畜者大,故曰「慶」,即一人有慶也。 上九:何天之衢,亨。 此畜極而通之義。「何」,胡可切,音荷,儋也,負也。儋即擔字,楊子儋石是也。《詩》「何蓑何笠」,皆音荷。《靈光賦》「荷天衢以元亨」,《莊子》「背負青天」,皆此意。鄭康成亦言「肩荷」是也。上陽一畫象擔,二陰垂嚲於兩邊,有擔挑之象,言一擔挑起天衢也,即陳白沙所謂「明月清風作兩頭,一挑挑到魯尼丘」也。因卦體取此象,上為天位,天之象也。四達謂之衢。艮綜震為「大塗」,衢之象也。以人事論,天衢乃朝廷政事之大道也。觀《小象》曰「道大行」,可知矣。 畜之既久,其道大行,正「不家食」,擔負廟廊之重任,「涉大川」,擔當國家之險阻,此其時矣,故有「何天衢」之象。占者得此,亨可知矣。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道大行」者,「不家食」,「涉大川」,無往而莫非亨也。「道」字即「衢」字。 頤養正也 「頤」,口旁也。口食物以自養,故取養義為卦。上下二陽內含四陰,外實內虛,上止下動,故名為「頤」。《序卦》:「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所以次大畜。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本卦大象離目,觀之象也。陽實陰虛,實者養人,虛者求人之養。「自求口實」者,自求養於陽之實也。震不求艮,艮不求震,惟自求同體之陽,故曰「自求」。爻辭見之。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釋卦辭極言養道而贊之。「觀其所養」者,觀其所以養人之道正不正也,指上下二陽也。「觀其自養」者,觀其求口實,以自養之正不正也,指中間四陰也。本卦頤原從口,無養德之意,惟頤養得正,則養德即在其中矣。不但養人、自養,以至天地聖人養萬物、養萬民,無非養之所在。故曰「頤之時大矣哉」。與大過、解、革同。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帝出乎震」,萬物得養而生。「成言乎艮」,萬物得養而成。君子「慎言語」以養其德,「節飲食」以養其體。言語飲食,動之象;慎也,節也,止之象。此處方說出養德。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 舍,音捨。 大象離,龜之象也。應爻艮止,中空,「靈龜」止而不食,服氣空腹之象也。「朵」者,垂朵也。震反生,朵之象也。垂下其頤以垂涎,乃欲食之貌也。「爾」者,四也。「我」者,初也。「靈龜」以靜止為養,「朵頤」以震動為養,故爾四而我初。大象離目,又觀之象也。 初九陽剛,乃養人者也。但其位卑下,不能養人及民,又乃動體,當頤養之初,正上止下動之時,惟知有口體之欲,舍六四而不養,故有「舍爾靈龜,觀我朵頤」之象。飲食人賤,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故「不足貴」。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 「顛」者,頂也,指外卦也。「拂」者,除也,去也,違悖之意。諸爻皆求養於同體之陽,不從應與,故有「顛拂」之象。「顛頤」者,求養於上也。「拂經」者,違悖養於同體之常經也。山阜曰丘,土之高者,艮之象也。「於丘頤」者,求養於外,即顛頤也。「凶」者,求食於權門,必見拒而取羞也。 六二陰柔不能自養,必待食於陽剛。然震性妄動,不求養於初,而求養於外,則違養道之常理,而行失其類矣。故教占者,當求養於初。若「於丘頤」,不惟不得其養,而往則凶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不重「失類」「行」重凡行而求食者,止為口腹計,自然不慎失類矣。 養道各從其類。二、三養於初,四、五養於上,今二顛頤,往失其類矣,故曰「失類」。曰「行」者,震足之象也。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 「拂頤」者,違拂所養之道,不求養於初,而求養於上之正應也。「貞」者,正也,上乃正應,亦非不正也。「十年」者,中爻坤土之成數也。口容止,所以下三爻養於動者皆凶,上三爻養於止者皆吉。 六三陰柔不中正,本乃動體,至三則動極而妄動矣,故有「拂頤」之象。占者得此,雖正亦凶,至於「十年」之久,理極數窮,亦不可往,其凶至此。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震為「大塗」,「道」之象也。「大悖」即「拂頤」。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眈,都含切。 「顛」者,頂也,與六二同。「顛頤」者,求養於上也。「吉」者,得養道之常經也。艮為虎,虎之象也。天下之物,自養於內者莫如龜,求養於外者莫如虎。龜自養於內,內卦初舍之,故凶;虎求養於外,外卦上施之,故吉。爻辭之精至此。「眈」者,視近而志遠也。變離目,視之象也。應爻初為地位,虎行垂首,下視於地,視近也,而心志乃求養於天位之上,志遠也,故以「眈」字言之。視下卦,「眈」也;志上卦,「眈」也,故曰「眈眈」。陰者,「人慾」之象也。下卦二陰,欲也;上卦二陰,欲也。人慾重疊追逐而來,故曰「逐逐」。「眈」者,四求養於上也;「逐」者,上施養於四也。 六四當頤養之時,求養於上,故有「顛頤」之象,吉之道也,故占者吉。然四求養於上,上施養於四,四得所養矣,故又有視眈欲逐之象。以求養而得逐逐之欲,似有過咎矣,然養得其正,故占者不惟吉,而又「無咎」也。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施,去聲。 「施」,及也,布散惠與之義。詳見乾卦「雲行雨施」,言上養及於四也。「光」者,艮篤實光輝,其道光明也。變離日,亦光之象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拂經」者,五與內卦為正應,亦如二之求養於上,違悖養於同體之常道也,故二五皆言拂經。「居」者,靜以守之也。「貞」者,求養於同體之陽,乃任賢養民之正道也。「吉」者,恩不自出,而又能養人也。「不可涉大川」者,言不可自用以濟人也。涉川,必乾剛。五柔,故「不可涉」。 六五居尊,能自養人者也。但陰柔不正,無養人之才,又與內卦為正應,故亦有「拂經」之象。然養賢及民,君道之正,故教占者順以從上,守此正道則吉。不可不量己之力而當濟人之任也。 五君也,上臣也。六柔而九剛,必待養於同體之陽,以君而待養於臣,故曰「拂經」,如唐德宗待韓滉之粟以養之也。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中爻坤順,故曰「順」,言順從上而養人也。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由」者,從也。九以陽剛居上位,是天下之養皆從上九以養之也。「厲」者,上而知君賴我以養也,則恐專權僭逼,而此心無一事之或忽。下而知民由我以養也,則常握髮吐哺,而此心無一時之或寧,此上九之所謂厲也。故戒之以厲,而後許之以吉也。凡《易》言涉大川,取乾者,以卦德也,以乾天下至健,德行恆易以知險也,需、同人、大畜是也。取水、木者以卦體也,渙、蠱、未濟、謙,或取中爻,或取卦變是也。取中虛者以卦象也,益、中孚、頤是也。五「不可涉大川」,上九「利涉大川」,方見五賴上九以養人。 上九以陽剛之德居尊位,六五賴其賢以養人,故有「由頤」之象。然位高任重,必厲而後吉,即天下有險阻,亦可以濟之而不失其養也。其占又如此。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得所養,下之慶,亦君上之慶,故「大」。 大過顛也 「大過」,「大」者,陽也,陽過於陰也。乾坤也,坎離也,山雷也,澤風也,此八卦也,乾與坤錯,坎與離錯,澤風與山雷相錯,風澤與雷山相錯,六十四卦唯此八卦相錯,其餘皆相綜。澤本潤木之物,今乃滅沒其木,是「大過」矣。又四陽居中過盛,此所以名「大過」也。不然,四陽之卦亦多,何以不名「過」?因其居中,相聚而盛,所以得名也。《序卦》:「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所以次頤。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橈,乃教反。 樑上屋脊之木曰「棟」,所以乘椽瓦者也。木曲曰「橈」,本末弱而棟不正,有如木之曲也。椽垂嚲以漸而下曰宇。此卦大象坎,坎為棟。坎主險陷,橈之象也。又為矯揉,亦橈曲之象也。若以理論,本弱則無所承,末弱則無所寄附,此卦上缺下短,亦有橈之象。既「棟橈」矣,而又「利有攸往」,何也?蓋橈以成卦之象,言「利有攸往亨」,則以卦體、卦德之占言。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說,音悅。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卦辭而嘆其大。陽大陰小,本卦大者過,故名「大過」。本謂初,末謂上,弱者陰柔也。古人作字,本末皆從木來,木下加一畫陽,取根株向榮,故為「本」,木上加一畫陽,取枝葉向榮,故為「末」。「剛過」者,四陽也。「而中」者,二、五也。三、四亦可言中,故復卦四曰「中行」,益卦三、四皆曰「中行」也。巽而悅行者,內巽而外行之以悅也。若以人事論,體質本是剛毅,足以奮發有為,而又用之以中,不過於剛。德性本是巽順,足以深入乎義理,而又行之以和,不拂乎人情,所以「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者,言人於「大過之時」,行大過之事,適其時當其事也。如堯舜禪受,湯武放伐,雖過其事,而不過乎理是也。蓋無其時不可過,有其時無其才亦不可過,故嘆其大,與頤、解、革同。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上一句大過之象,下二句大過之行。非達則不懼,窮則無悶也。窮亦有「獨立不懼」之時。「不懼」者,不求同俗,而求同理,天下非之而不顧也。「無悶」者,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舉世不見知而不悔也。此必有大過人學問,義理見得明,有大過人操守,腳根立得定,方幹得此事。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藉」者,薦也,承薦其物也。因上承四剛,故曰「藉」。「茅」者,草也。巽陰木為茅,故泰卦變巽曰「茅」,否卦大象巽亦曰「茅」。巽為白,「白茅」之象也。「無咎」者,敬慎不敗也。 初六當大過之時,陰柔已能慎矣。又居巽體之下,則慎而又慎者也。亦如物不錯諸地而有所藉,可謂慎矣。而又藉之以茅,茅又用夫白,白則至潔之物矣,是慎之大過者也。故有此象。然慎雖大過,以其居大過之初,雖大過而不過,故占者無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陰柔居巽之下。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巽為「楊」,楊之象也。木生於澤下者楊獨多,故取此象。楊乃木之弱者。四陽之剛皆同為木,但二五近本末之弱,故以「楊」言。曰「枯」者,取大過乎時之義,故二、五皆言枯也。至三、四則成乾之堅剛,故言棟。「稊」,木稚也。二得陰在下,故言「生稊」。「稊」者,下之根生也。五得陰在上,故言生華。「生華」者,上之枝生也。根生則生生不息,枝生則無生意矣。下卦巽錯震,長男也,老夫之象,故稱「老夫」。「老夫」者,再娶之夫也。應爻兌,兌乃少女也,女妻之象,故稱「女妻」。「女妻」者,未嫁而幼者也。九五兌錯艮,少男也,「士夫」之象。「士夫」乃未娶者。應爻巽為長女,「老婦」之象也,故稱「老婦」。「老婦」者,已嫁而老者也。周公爻辭其精至此。舊注但以二、五皆比於陰為言,則九二近初而稱老,九五近上反稱少,說不通矣。 九二陽剛得中,當大過之時,而應於少女,故取諸物有「枯楊生稊」,取諸身有「老夫得其女妻」之象,可以成生育之功矣。故占者「無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此慶幸之辭。言陽方大過之始,得少陰以之相與,則剛柔相濟,過而不過,可以成生育之功矣。故占者「無不利」。 九三:棟橈,凶。 變坎為棟,又木堅多心,棟之象也。因坎三、四皆以棟言,因巽二、五皆以楊言。文王「棟橈」,本末皆弱。周公「棟橈」,因初之弱。 九三居內卦,下陰虛弱,下虛弱則上不正,故有「棟橈」之象,占者之凶可知矣。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同體之初,虛弱無輔助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變坎亦有棟象。「隆」者,隆然而高起也。「它」者,初也。三、四皆棟。四居外卦,陰虛在上,非如三之陰虛在下也。上虛下實,則有所承載,故有「棟隆」之象。占者固吉矣。然下應乎初,若以柔濟之,則過於柔矣,其棟決不能隆,吝之道也。故又戒占者以此。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因外卦虛在上實在下,所以不橈,故曰「不橈乎下」也。「不可以有輔」者,下虛故也。「不橈乎下」者,下實故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兌綜巽,又楊之象也。「生華」者,楊開花則散漫,終無益於枯也。老婦、士夫詳見九二爻下。 九五以陽剛應乎過極之長女,乃時之大過,而不能生育者也,故有「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之象。占者得此,揆之於理,雖無罪名,而老婦反得士夫,亦非配合之美矣,安得又有譽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丑也。 「何可久」言終散漫,「亦可丑」言非配合。不惟不能成生育之功,而配合非宜,亦可丑也。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 「頂」者,首也。變乾為首,「頂」之象也。當過之時,遇兌澤之水,「過涉」之象也。澤水在首,滅沒其頂之象也。以二陰爻論之,初「藉用白茅」,大過於慎者也。以其居卦之初,故不凶而無咎。上「過涉滅頂」,大過於濟者也。以其居卦之終,故有凶而無咎。 上六處大過已極之時,勇於必濟,有冒險過涉之象。然才弱不能以濟,故又有「滅頂」之象。「過涉滅頂」,必殺身矣,故占者必凶。然不避艱險,慷慨赴死,殺身成仁之事也,故其義「無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無咎」者,上六本無咎也。「不可咎」者,人不得而咎之也。以人事論,過涉之凶,雖不量其淺深以取禍,然有死難之節,而無苟免之羞,論其心不論其功,論是非不論利害,人惡得而咎之? 坎 「習」,重習也;「坎」,坎陷也。其卦一陽陷於二陰之中,此坎陷之義也。坎為水者,四陰土坎也,二陽坎中之水也。天一生水,所以象水也。上坎下坎,故曰「重險」。《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所以次大過。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維」者,系也。「尚」者,有功可嘉尚也。身在坎中,所可自主者,獨此心耳。人之處險,占得此者,能誠信以維繫於其心,安於義命而不僥倖苟免,則此心有主,利害禍福不能搖動,是以脫然無累,而心亨矣。由是洞察時勢,惟取必於理而行之,故可出險有功,所以「行有尚」。九二、九五,中實有孚之象。陷於坎中而剛中之德自若,「維心亨」之象。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坎之時用大矣哉! 以卦象、卦德、卦體釋卦名、卦辭而極言之。上險下險,故曰「習坎」。「水流不盈」者,足此通彼,未嘗泛濫而盈滿也。行險即水流,以其專赴於壑,故曰「行險」。行此險陷,未嘗失其不盈之信,是天下之有孚者,莫過於水矣,故教占者「有孚」。「剛中」者,二、五陽剛在內,則以理為主,光明正大,而無一毫行險僥倖之私,所以「亨」也。故蒙卦、比卦皆坎,皆曰「以剛中」。「心亨」則洞見乎事機之變,自可以拯溺亨屯,出險而有功也。蓋有主乎內者,理不足以勝私,則推行於外者,誠必不能動物,故剛中則心亨,心亨則往有功而出險矣,此內外功效之自然也。「天險」者,無形之險也。「地險」者,有形之險也。「設」,置也。「設險」者,置險也,無形而欲其有形也。大而京師都會,則披山帶河,據其形勝以為險也;小而一郡一邑,則築城鑿池,據其高深以為險也。此則在人之險,因無形而成有形,欲其與天地同其險者也。坎,月之象;錯離,日之象;中爻震,雷之象;錯巽,風之象。日月風雷,故曰「天險」。不然,天蒼然而已,何處有險?因卦中有天象,所以言天險也。四坤土,地之象也;中爻艮土,山丘陵之象也;本卦坎,「川」之象也;九五居尊,王公之象也;中爻艮止,「守」之象也;坤土中空,「國」之象也。故益卦三陽三陰而曰「為依遷國」。「時用」者,時有用也。險之為用,上極於天,下極於地,中極於人,故以「大矣哉」贊之,與睽、蹇卦同。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行,下孟反。 「洊」,再至也。下坎,內水之方至也;上坎,外水之洊至也。水洊習則恆久而不已,是天下之有恆者莫如水也。君子體之,「常德行」者,以此進德也。「習教事」者,以此教民也。德行常則德可久,教事習則教不倦矣。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凶。 窞,徒覽切。淡上聲,音膽。 「窞」者,坎中小坎傍入者也。水性本下,而又居卦之下;坎體本陷,而又入於窞,則陷中之陷矣。 初六陰柔居重險之下,其陷益深,故有在「習坎」而又「入坎窞」之象。占者如是,則終於淪沒,而無出險之期,凶可知矣。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剛中維心亨,出險之道也。今陰居重險之下,則與剛中維心亨相反,失出險之道矣,所以凶。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曰有險則止於有險而已,非初與三「入坎窞」之甚矣。中爻震錯巽,巽為「近市利」,求得之象也。故隨卦中爻巽,亦曰「隨有求得」。變坤,陽大陰小,「求小得」之象也。 九二處於險中,欲出險而未能,故為坎有險之象。然剛雖得中,雖亦「有孚維心」,但在險中,僅可求小得而已,若出險之大事,則未能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未出險中。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 「之」者,往也。「來之」者,來往也。內外皆坎,「來往」之象也。下坎終而上坎繼,「坎坎」之象也。故乾九三曰「乾乾」。中爻震,木橫於內,而艮止不動,「枕」之象也。「險且枕」者,言面臨乎險而頭枕乎險也。初與三,皆入「坎窞」,而二止言有險者,二中正,初與三不中正也。「勿用」者,言終無出險之功,無所用也。 六三陰柔,又不中正,而履重險之間,故其來也亦坎,往也亦坎。蓋往則上坎在前,是前遇乎險矣;來則下坎在後,是後又枕乎險矣。前後皆險,將入於坎之窞,而不能復出,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勿用可知矣。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處險者以出險為功,故曰「終無功」,與往有功相反。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四變中爻離、巽。巽木,離中虛,樽之象也。坎水,酒之象也。中爻震竹,簋乃竹器,簋之象也。缶,瓦器。比卦坤土中虛,初變震有離象,故曰「缶」。離卦鼓缶,此變離,故曰「缶」。《漢書》:「擊缶而歌烏烏。」「貳」者,副也。言一樽之酒,貳簋之食,樂用瓦缶,皆菲薄至約之物也。「納約自牖」者,自進於牖下,陳列此至約之物而納進之也。在牆曰「牖」,在屋曰「囪」。牖乃受明之處。變離,牖之象也。此與遇主於巷同意,皆其坎陷艱難之時,故不由正道也。蓋「樽酒,簋貳,用缶」,見無繁文之設;「納約」曰「自」,見無儐介之儀。世故多艱,非但君擇臣,臣亦擇君。所以進麥飯者不以為簡,而雪夜幸其家,以嫂呼臣妻者,不以為瀆也。修邊幅之公孫述,宜乎為井底蛙矣。 六四柔順得正,當國家險難之時,近九五剛中之君,剛柔相濟,其勢易合,故有簡約相見之象。占者如此,庶能共謀出險之計,始雖險陷,終得無咎矣。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剛」,五;「柔」,四。際者,相接際也。五思出險而下求,四思出險而上交,此其情易合而禮薄,亦可以自通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祗,作坻。 「祗」,水中小渚也,《詩》「宛在水中祗」是也。「坎不盈」者,坎水猶不盈滿,尚有坎也。「平」者,水盈而平也。「祗既平」,則將盈而出險矣。「坎不盈」者,見在之辭。「祗既平」者,逆料之辭,言一時雖未平,將來必平也。「無咎」者,言由險而太平也。 九五猶在險中,以地位言,故有「坎不盈」之象。然陽剛中正,其上止有一陰,計其時亦將出險矣,故又有「祗既平」之象。若未平,未免有咎,既平則無咎矣,故占者「無咎」也。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中」者,中德也。「未大」者,時也。中德雖具,而值時之艱,未大其顯施而出險也。 上六:系用徽,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凶。 ,音墨。 「系」,縛也。徽、皆索名,三股曰「徽」,二股曰「」。此爻變巽,其為繩,又為長,「徽」之象也。「寘」者,置也,囚禁之意。坎為叢棘,「叢棘」之象也。今囚罪人之處,以棘刺圍牆是也。言縛之以「徽」,而又囚之於「叢棘」之中也。三歲不得者,言時之久,而不得脫離者。坎錯離,三之象也。 上六以陰柔居險之極,所陷益深,終無出險之期,故有此象。占者如此,死亡之禍不能免矣,故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道」者,濟險之道,即有孚維心,以剛中也。今陰柔失此道,所以有「三歲不得」之凶。 離上而坎下也 「離」者,麗也,明也。一陰附麗於上下之陽,麗之象也。「離」者,明之義也。離為火,火無常形,附物而明,所謂以薪傳火也。《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火中虛而暗,以其陰也;水中實而明,以其陽也。有明必有暗,有晝必有夜,理之常也,所以次坎。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六二居下離之中則正,六五居上離之中則不正,故利於正而後亨。「牛」,順物,「牝牛」則順之至也。「畜牝牛」者,養順德也。養順德於中者,正所以消其炎上之燥性也,故「吉」。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釋卦名義並卦辭。五為天位,故上離有「日月麗天」之象,此以氣麗氣者也。二為地位,故下離有「百穀草木麗土」之象,此以形麗形者也。離附物,故有氣有形。重明者,上離明,下離明也。上下君臣皆麗乎正,則可以化成天下而成文明之俗矣。柔麗乎中正者,分言之,六五麗乎中,六二麗乎中正也;總言之,柔皆麗乎中正也。惟其中正,所以利貞而後亨。惟柔中正而後亨,所以當「畜牝牛」,養其柔順中正之德而後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作」者,起也。「兩作」者,一明而兩作也。言今日明,明日又明也。「繼明」,如雲聖繼聖也。以人事論,乃日新又新,緝熙不已也。「照於四方」者,光被四表也。大人以德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其所謂明者,內而一心,外而應事接物皆明也,是以達事理辨民情,天下之邪正得失皆得而見之,不必以察為明而明照於四方矣。「重明」者,上下明也。「繼明」者,前後明也。《彖》言二、五「君臣」,故以「重明」言之。《象》言「明兩作」皆君也,故以「繼明」言之。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履」者,行也,進也。錯者,雜也,交錯也。《詩傳》云:「東西為交,邪行為錯。」本爻陽剛,陽性上進;本卦離火,火性炎上,皆有行之之象,故曰「履」。又變艮,綜震足,亦履之象也。艮為徑路,交錯之象也。「然」者,助語辭。「錯然」者,剛則躁,明則察,二者交錯於胸中,未免東馳西走。惟敬以直內,則安靜而不躁妄,主一而不過察。則敬者,醫錯之藥也,故「無咎」。「無咎」者,剛非躁、明非察也。 初九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剛明交錯,故有「履錯然」之象。惟敬則無此咎矣。故教占者以此。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辟,音避。 「避」者,回也。敬則履錯之咎皆迴避矣。 六二:黃離,元吉。 「黃」,中色。坤為黃,離中爻乃坤土,黃之象也。「離」者,附麗也。「黃離」者,言麗乎中也,即柔麗乎中正也。以人事論,乃順以存心,而不邪側,順以處事,而不偏倚是也。「吉」者,無所處而不當也。八卦正位,離在二,故「元吉」。 六二柔麗乎中而得其正,故有「黃離」之象。占者得此,大吉之道也,故「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得中道以成中德,所以凡事無過不及而元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變震為鼓,鼓之象也。離為大腹,又中虛,缶之象也。中爻兌口,歌與嗟之象也。「缶」乃常用之物,「鼓缶」者,樂其常也。人壽八十曰「耋」。喜則歌,憂則嗟。嗟者歌之反。 重離之間,前明將盡,後明當繼之時也,故有「日昃」之象。然盛衰倚伏,天運之常。人生至此,樂天知命,「鼓缶而歌」,以安其日用之常分可也。此則達者之事也。若不能安常以自樂,徒戚戚於「大耋之嗟」,則非為無益,適自速其死矣,何凶如之!故又戒占者不當如此。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日既傾昃,明豈能久?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突」者,灶突也。離中虛,灶突之象也。「突如其來如」者,下體之火,如灶突而炎上也。火性炎上,三之舊火既上於四,而不能回於其三,四之新火又發,五得中居尊,四之火又不敢犯乎其五,上下兩無所容,則火止於四而已。故必至於「焚如死如」,成灰「棄如」而後已也。如者,助語辭。坎性下,三在下卦之上,故曰「來」,此來而下者也。火性上,四在上卦之下,故曰「來」,此來而上者也。來而下,必至坎窞而後已,來而上,必至死棄而後已。 四不中正,當兩火相接之時,不能容於其中,故有此象。占者之凶可知矣。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三爻上而不能反,三不能容也。五中尊而不敢犯,五不能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涕」,沱貌。離錯坎,涕若之象也,又加憂戚之象也。中爻兌口,嗟之象也。「出涕沱若」者,憂懼之徵於色也。「戚嗟若」者,憂懼之發於聲也。二五皆以柔麗乎剛,二之辭安,五之辭危者,二中正,五不正故也。 六五以柔居尊而守中,有文明之德,然附麗於強剛之間,必不恃其文明與其中德,能憂懼如此,然後能吉。戒占者當如此。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離,音麗。 王指五,公指上九。「離王公」者,言附麗於王之公也。王與公相麗,陰陽相資,故「吉」。不言四者,四無所容,而上九能正邦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王」指五。離為日,王之象也。「用」者,用上九也。五附麗於上九,用之之象也。「有嘉」者,嘉上九也,即王三錫命也。「折首獲匪其醜」,即可嘉之事也。離為戈兵,變為震動,戈兵震動,「出征」之象也。王用上九專征,可謂寵之至矣。為上九者,若不分其首從而俱戮之,是火炎崑岡,安得可嘉?又安得無咎?「折首」者,折取其魁首,即殲厥渠魁也。「獲匪其醜」者,執獲不及其小丑,即「脅從罔治」也。乾為首,首象陽,丑象陰。明夷外卦錯乾,故曰「大首」。本爻乾陽,且離為「上稿」,「折其首」之象也。本卦陽多陰少,陰乃二五君臣,無群小之丑,「獲匪其醜」之象也。「無咎」者,勇足以折首而仁及於小丑也。「王用出征有嘉」一句,「折首」一句,「獲匪其醜」一句。 上九以陽剛之才,故有「王用出征有嘉」之象。又當至明之極,首從畢照,故又有出征唯折其首,不及於丑之象,乃「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征」之為言,正也。寇賊亂邦,故「正」之。六五明於用人,上九明於人之罪惡。若非上九之明,則玉石俱焚矣。若非六五之明,上九有故縱反者之咎矣,故正邦也。言五之用九,非窮兵黷武,但取正邦,多殺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