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注 · 周易集注卷之首上

來知德 《周易集注》
圖像 來瞿唐先生分伏羲、文王錯綜圖說:文王《序卦》六十四卦,除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八個卦相錯,其餘五十六個皆相綜。雖四正之卦,如否、泰、既濟、未濟四卦,四隅之卦,如歸妹、漸、隨、蠱四卦,此八卦可錯可綜,然文王皆以為綜也,故五十六卦止有二十八卦。向上成一卦,向下成一卦,共相錯之卦三十六卦。所以《上經》分十八卦,《下經》分十八卦。其相綜自然而然之妙,亦如伏羲圓圖,相錯自然而然之妙,皆不假安排穿鑿,所以孔子贊其為天下之至變者以此。漢儒至宋儒,止以為上下篇之次序,不知緊要與圓圖同。諸象皆藏於二圖錯綜之中,其中不知《序卦》緊要之妙,則《易》不得其門而入矣。因此,將二圖並列之。 皆自然之數,右八卦,不過加太極、兩儀、四象、八卦是也。六十四卦,不過變,即《繫辭》所謂「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變在其中者,如乾為陽剛,乾下變一陰之巽,二陰之艮,三陰之坤。坤為陰柔,坤下變一陽之震,二陽之兌,三陽之乾,是剛柔相推也。蓋三畫卦若不重成六畫,則不能變六十四,惟六畫則即變六十四矣。所以每一卦六變即歸本卦,下爻盡變為七變,連本卦成八卦,以八加八,即成六十四卦。古之聖人,見天地陰陽變化之妙原是如此,所以以「易」名之。若依宋儒說,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八分十六,十六分三十二,三十二分六十四,是一直死數,何以為「易」?且通不成卦。惟以八加八,方見陰陽自然造化之妙。 圖像補遺 右乾坤水火之四正之卦。故天在上則天在下,如天澤履綜風天小畜是也;地在上則地在下,如地天泰綜天地否是也。水火亦然,其相綜皆自然也。山、澤、雷、風四隅之卦,一陽在上一陽在下,則山與雷綜,如山天大畜綜天雷無妄是也;一陰在上一陰在下,則風與澤綜,如風天小畜綜天澤履是也。故山在上則雷在下,風在上則澤在下,雷上山下、澤上風下亦然,其相綜皆自然也。 《美圓歌》:我有一丸,黑白相和。雖是兩分,還是一個。大之莫載,小之莫破。無始無終,無右無左。八卦九疇,縱橫交錯。今古參前,乾、坤在坐。堯、舜、周、孔,約為一堂。我弄其中,琴瑟鏗鏘。孔曰太極,惟陰惟陽。是定吉凶,大業斯張。形即五行,神即五常。惟其能圓,是以能方。孟曰弄此,有事勿忘。名為浩然,至大至剛。充塞天地,長揖羲皇。 此圖與周子之圖少異者,非求異於周子也。周子之圖為開畫,使人易曉。此圖總畫,解周子之圖者,以中間一圖,散太極之本體者,非也。圖說,周子已說盡了,故不必贅。易以道陰陽,其理盡此矣。 世道之治亂,國家之因革,山川之興廢,王伯之誠偽,風俗之厚薄,學術之邪正,理學之晦明,文章之淳漓,士子之貴賤,賢不肖之進退,華夷之強弱,百姓之勞逸,財賦之盈虛,戶口之增減,年歲之豐凶,舉辟之詳略,以至一草一木之賤,一飲一食之微,皆不外此圖。 程子曰: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於此圖見之矣。 畫此圖時,因讀《易》「七日來復」,見得道理原不斷絕,往來代謝是如此,因推而廣之,作《理學辨疑》。 「七日來復」,諸儒辨之者多,然譬喻親切者少。「來復」就譬如煉鐵扯風箱相似,將手推去,又扯轉來。「來復」者,是扯轉來也,皆一氣也。 白路者,一陽復也。自復而臨,而泰,而壯,而夬,即為乾之純陽。 黑路者,一陰姤也。自姤而遁,而否,而觀,而剝,即為坤之純陰。 復者,天地之生子也,未幾而成乾健之體,健極則必生女矣,是火中之一點水也。姤者,天地之生女也,未幾而成坤順之功,順極則必生男矣,是水中之一點火也。故乾道成男,未必不成女;坤道成女,未必不成男。 坤而復焉,一念之醒也,而漸至於夬,故君子一簣之上,可以成山。 乾而姤焉,一念之差也,而漸至於剝,故小人一爝之火,可以燎原。 學者只將此圖黑白消長玩味,就有長進,然非深於道者,不足以知之。觀此圖者,且莫言知造化性命之學,且將黑白消長,玩「安、危、進、退」四個字氣象,亦已足矣。了得此手,便就知進知退,知存知亡,便即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故修德凝道之君子,以居上不驕,為下不倍;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 伏羲只在一奇一偶上生出六十四卦,又生出後聖許多爻象。如一陽上加一陽為太陽,陽自然老之象,加上一陰為少陰,陰自然少之象,一陰加上一陽為少陽,陽自然少之象,加一陰為太陰,陰自然老之象。太陽上加一陽為乾,加一陰為兌。少陰上加一陽為離,加一陰為震。少陽上加一陽為巽,加一陰為坎。太陰上加一陽為艮,加一陰為坤。皆陰陽自然生八之卦。 二分四,四分八,自然而然,不假安排,則所謂象者、卦者,皆儀也。故天地間萬事萬物,但有儀形者,有定數存乎其中,而人之一飲一啄、一窮一通、一夭一壽,皆毫釐不可逃者。故聖人唯教人以貞,以成大業。 八卦已成之謂往,以卦之已成而言,自一而二、三、四、五、六、七、八,因所加之畫,順先後之序而去,故曰「數往者順」。 八卦未成之謂來,以卦之初生而言,一陽上添一畫為太陽,太陽上添一畫則為純陽,必知其為乾矣。八卦皆然。其所加之畫,皆自下而行上,謂之逆,故曰「知來者逆」。(與邵子、朱子所說略不同) 以一年之卦氣論之,自子而丑、寅、卯、辰、巳、午者,順也。今伏羲之卦,將乾安於午位,逆行至於子,是乾、兌、離、震,其數逆也。 以卦之次序論之,自乾而兌,而離,而震,而巽、坎、艮、坤,乃順也。今伏羲之卦,乃不以巽次于震之後,而乃以巽次於乾之左,漸至於坤焉,是巽、坎、艮、坤,其數逆也。故曰:易逆數也。(數,色主反) 伏羲八卦方位,自然之妙。以橫圖論,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不假安排,皆自然而然,可謂妙矣。伏羲乃顛之倒之,錯之綜之,安其方位,疑若涉於安排,然亦自然而然也。今以自然之妙,圖畫於後。 以乾坤所居論: 乾位乎上,君也。右則二陽居乎巽之上焉,一陽居乎坎之中焉,左則二陽居乎兌之下焉,二陽居乎離之上下焉,宛然三公九卿、百官之侍列也。 坤居於下,後也。左則二陰居乎震之上焉,一陰居乎離之中焉,右則二陰居乎艮之下焉,二陰居乎坎之上下焉,宛然三妃、九嬪、百媵之侍列也。 以男女相配論: 乾對坤者,父配乎母也; 震對巽者,長男配長女也; 坎對離者,中男配中女也; 艮對兌者,少男配少女也。 以乾坤橐龠相交換論: 乾取下一畫,換於坤,則為震;坤取下一畫,換於乾,則為巽。此長男、長女橐龠之氣相交換也,故彼此「相薄」。 乾取中一畫,換於坤,則為坎;坤取中一畫,換於乾,則為離。此中男、中女橐龠之氣相交換也,故彼此「不相射」。 乾取上一畫,換於坤,則為艮;取上一畫,換於乾,則為兌。此少男、少女橐龠之氣相交換也,故彼此「通氣」。 天地陰陽之理,不過消、息、盈、虛而已,故孔子有曰:君子尚消、息、盈、虛。 坤與復之時,陽氣通是一樣微,但坤者,虛之終而微也,復者,息之始而微也。乾與姤之時,陽氣通是一樣盛,但乾者,盈之終而盛也,姤者,消之始而盛也。乾與姤之時,陰氣通是一樣微,但乾者,虛之終而微也,姤者,息之始而微也。坤與復之時,陰氣通是一樣盛,但坤者,盈之終而盛也,復者,消之始而盛也。 息者,喘息也,呼吸之氣也,生長也,故人之子謂之息,以其所生也。因氣微,故謂之息。消者,減也,退也。盈者,中間充滿也。虛者,中間空也。 天地陰陽之氣,即如人呼吸之氣,四時通是一樣,但到冬月寒之極,氣之內就生一點溫厚起來,所謂息也。溫厚漸漸至四月,發散充滿,所謂盈也。盈又消了。到五月熱之極,氣之內就生一點嚴凝起來,所謂息也。嚴凝漸漸至十月,翕聚充滿,所謂盈也。盈又消了。 陰陽之氣,如一個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未曾斷絕,特有消息盈虛耳。朱子說「陽無驟至之理」,又說「一陽分作三十分」云云,雙峰饒氏說「坤字介乎剝、復二卦之間」云云,通說零碎了,似把陰陽之氣,作斷絕了又生起來。殊不知陰陽剝、復,就是月一般,月原不會斷絕,止有盈缺耳。 周公「碩果不食」,譬喻極親切。果長不至碩,則尚有氣,長養至於碩果,氣候已完,將朽爛了,外面氣盡,中間就生起核之仁來,可見氣未曾絕。 諸儒因邵子解文聖之卦,皆依邵子之說,通說穿鑿了。文王之方位本明,而解之者反晦也。殊不知文王之卦,孔子已解明矣,「帝出乎震」一節是也,又何必別解哉!朱子乃以文王八卦不可曉處甚多,不知何說也。蓋文王以伏羲之卦,恐人難曉,難以致用,故就一年春、夏、秋、冬方位,卦所屬木、火、土、金、水相生之序而列之。今以孔子《說卦》解之於後。 帝者,天也。一年之氣始於春,故「出乎震」。震,動也,故以出言之。「齊乎巽」,巽者,入也,時當入乎夏矣,故曰巽。巽,東南也,言萬物之潔齊也。蓋震、巽皆屬木之卦也。離者,麗也,故「相見乎離」。坤者,地也,土也。南方之火生土方能生金,故坤、艮之土,界木、火於東南,界金、水於西北。土居乎中,寄旺於四季,萬物之所以致養也,所以成終成始也。坤,順也,安得「不致役」,故言「致役乎坤」。兌,說也,萬物於此而成,所以「說」也。乾,健也,剛健之物,必多爭戰,故陰陽相薄而戰。坎,陷也。凡物升於上者必安逸,陷於下者必勞苦,故勞乎坎。艮,止也,一年之氣於冬終止,而又交春矣。蓋孔子釋卦多從理上說,役字生於坤順,戰字生於乾剛,勞字生於坎陷,諸儒皆以辭害意,故愈辨愈穿鑿矣。 八卦所屬: 坎 一者,水之生數也;六者,水之成數也。坎居於子,當水生成之數,故坎屬水。《月令》:「春,其數八;夏,其數七;秋,其數九;冬,其數六,皆以成數言。」 離 二者,火之生數也;七者,火之成數也。離居於午,當火生成之數,故離屬火。 震巽 三者,木之生數也;八者,木之成數也。震居東,巽居東南之間,當天三地八之數,故震、巽屬木。 兌乾 四者,金之生數也;九者,金之成數也。兌居西,乾居西北之間,當地四天九之數,故兌、乾屬金。 艮坤 五者,土之生數也;十者,土之成數也。艮、坤居東北西南四方之間,當天地五十之中數,故艮、坤屬土。 何以「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此皆從卦上來。「天地」二字,即「陰陽」二字。蓋一陽一陰,皆生於子午坎離之中。陽則明,陰則濁。試以照物驗之,陽明居坎之中,陰濁在外,故水能照物於內,而不能照物於外。陽明在離之外,陰濁在內,故火能照物於外,而不能照物於內。觀此,則陰陽生於坎、離端的矣。坎卦一陽居其中,即一陽生於子也。故為天一生水。及水之盛,必生木矣,故天三又生木。離卦一陰居其中,即一陰生於午也,故為地二生火。及火之盛,必生土而生金矣,故地四又生金。從坎至艮,至震、巽,乃自北而東,子、丑、寅、卯、辰、巳也,屬陽,皆天之生。至巳,則天之陽極矣,故至午而生陰。從離至坤,到兌、乾,乃自南而西,午、未、申、酉、戌、亥也,屬陰,皆地之生。至亥,則地之陰極矣,故至子而生陽。艮居東北之間,故屬天生。坤居西南之間,故屬地生。 天地唯西北高,東南低。以風水論,是右邊白虎,太極盛矣。是以歷代帝王,長子不傳天下,通是二房子孫傳之。以人材論,聖賢通生在西北一邊,以山高聳秀,出於天外故也。以財賦論,通在東南,以水聚湖海故也。以中原獨論,泰山在中原獨高,所以生孔子。舊時去游岱嶽,一日路上,見一山聳秀,問路邊人,答曰:此王府陵也。次日行到孟廟,在其下,始知生孟子者,此山也。以炎涼論,天地嚴凝之氣,始於西南,盛於西北;天地溫厚之氣,始於東北,而盛於東南。嚴凝之氣,其氣涼,故多生聖賢;溫厚之氣,其氣炎,故多生富貴。以情性論,西北人多直實、多剛、多蠢,下得死心,所以聖賢多也;東南人多尖秀,多柔多巧,下不得死心,所以聖賢少也。 人事與天地炎涼氣候相同,冬寒之極者,春生必盛;夏熱之極者,秋風必淒;雨之久者,必有久晴;晴之久者,必有久雨。故有大權者,必有大禍;多藏者,必有厚亡。知此,則就可以居易俟命,不怨天尤人。 雜說目(附傳) 來瞿唐先生上下經篇義 《上經》首乾、坤者,陰陽之定位,萬物之男女也,《易》之數也,對待不移者也。 自乾、坤歷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十卦,陰陽各三十畫,則六十矣。陽極於六,陰極於六,至此乾、坤變矣。故坤綜乾而為泰,乾綜坤而為否。否、泰者,乾、坤上下相綜之卦也。乾、坤既迭相否、泰,則其間萬物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不可悉紀。自同人以下至大畜,無非否、泰之相推,無否無泰,非易矣。水、火者,乾、坤所有之物,皆天道也,體也。無水、火,則乾、坤為死物,故必山澤通氣,雷風相薄,而後乾、坤之水、火可交。頤、大過者,山、澤、雷、風之卦也。頤有離象,大過有坎象,故《上經》首乾、坤,必乾、坤歷否、泰至頤、大過,而後終之以坎、離。 《下經》首咸、恆者,陰陽之交感,一物之乾、坤也,易之氣也,流行不已者也。 自咸、恆歷遁、大壯、晉、明夷、家人、睽、蹇、解十卦,陰陽各三十畫,則六十矣。陽極於六,陰極於六,至此男女變矣。故咸之男女綜而為損,恆之男女綜而為益。損、益者,男女上下相綜之卦也。男女既迭相損、益,則其間萬事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不可悉紀。自夬以下至節,無非損、益之相推,無損無益,非易矣。既濟、未濟者,男女所交之事,皆人道也,用也。無既濟、未濟,則男女為死物,故必山澤通氣,雷風相薄,而後男女之水火可交。中孚、小過者,山、澤、雷、風之卦也。中孚有離象,小過有坎象,故《下經》首咸、恆,必咸、恆歷損、益至中孚、小過,而後終之以既濟、未濟。 要之,天道之體,雖以否、泰為主,而未必無人道;人道之用,雖以損、益為主,而未必無天道。《上、下經》之篇義,蘊蓄其妙至此。 若以卦爻言之,《上經》陽爻八十六,陰爻九十四,陰多於陽者凡八;《下經》陽爻一百有六,陰爻九十有八,陽多於陰者亦八。《上經》陰多於陽,《下經》陽多於陰,皆同八焉,是卦爻之陰陽均平也。 若以綜卦兩卦作一卦論之,《上經》十八卦成三十卦,陽爻五十二,陰爻五十六,陰多於陽者凡四;《下經》十八卦成三十四卦,陽爻五十六,陰爻五十二,陽多於陰者亦四。《上經》陰多於陽,《下經》陽多於陰,皆同四焉,是綜卦之陰陽均平也。《上、下經》之篇義,卦爻其精至此。孔子贊其至精、至變、至神,厥有由矣。 來瞿唐先生易經字義 象 卦中立象,有不拘《說卦》「乾馬、坤牛」、「乾首、坤腹」之類者。 有自卦情而立象者,如乾卦本馬而言龍,以乾道變化,龍乃變化之物,故以龍言之。《朱子語錄》:或問卦之象,朱子曰:「便是理會不得。如乾為馬而說龍,如此之類,皆不通。」殊不知以卦情立象也。且荀《九家》亦有乾為龍。又如咸卦,艮為少男,兌為少女,男女相感之情,莫如年之少者,故周公立爻象曰「拇」、曰「腓」、曰「股」、曰「憧憧」、曰「脢」、曰「輔頰」、「舌」,一身皆感焉。蓋艮止則感之專,兌悅則應之至。是以四體百骸,從拇而上,自舌而下,無往而非感矣。此則以男女相感之至情而立象也。又如豚魚知風,鶴知秋,雞知旦,三物皆有信,故中孚取之,亦以卦情立象也。又以漸取鴻者,以鴻至有時,而群有序,不失其時,不失其序,於漸之義為切;且鴻又不再偶,於文王卦辭女歸之義為切,此亦以卦情立象也。 有以卦畫之形取象者。如剝言「宅」、言「床」、言「廬」者,因五陰在下列於兩旁,一陽覆於其上,如宅、如床、如廬,此以畫之形立象也。鼎與小過亦然。 又有卦體大象之象。凡陽在上者皆象艮、巽,陽在下者皆象震、兌。陽在上下者,皆象離,陰在上下者,皆象坎。如益象離,故言「龜」;大過象坎,故言「棟」;頤亦象離,故亦言「龜」也。又如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亦取噬嗑「火雷」之意,以中孚大象離,而中爻則雷也。故凡陽在下者,動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者,止之象。凡陰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麗之象;在上者,說之象。 又有以中爻取象者。如漸卦九三「婦孕不育」,以中爻二四合「坎中滿」也。九五「三歲不孕」,以中爻三五合「離中虛」也。 有將錯卦立象者。如履卦言「虎」,以下卦兌錯艮也。 有因綜卦立象者。如井與困相綜,巽為「市」、「邑」,在困為兌,在井為巽,則改為邑矣。 有即陰陽而取象者。如乾為馬,本象也,坎與震皆得乾之一畫,亦言馬;坤為牛,本象也,離得坤之一畫,亦言牛,皆其類也。 有相因而取象者。如革卦九五言「虎」者,以兌錯艮,艮為虎也;上六即以豹言之,豹次於虎,故相因而言豹也。故其象多是無此事此理,而止立其象,如「金車」「玉鉉」之類。金豈可為車?玉豈可為鉉?蓋雖無此事此理,而爻內有此象也。 《朱子語錄》雲「卦要看得親切,須是兼象看」,但象失其傳了。殊不知聖人立象,有卦情之象,有卦畫之象,有大象之象,有中爻之象,有錯卦之象,有綜卦之象,有爻變之象,有占中之象。正如釋卦名義,有以卦德釋者,有以卦象釋者,有以卦體釋者,有以卦綜釋者,皆言象也。所以說:「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但形容物宜可擬可象,即是象矣。自王弼不知文王《序卦》之妙,掃除其象,後儒泥滯《說卦》,所以說「象失其傳」,而不知未失其傳也。 善乎!蔡氏曰:「聖人擬諸其形容而立象,至纖至悉,無所不有,所謂其道甚大,百物不廢者,此也。其在上古,尚此以制器,其在中古,觀此以繫辭,而後世之言《易》者,乃曰『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一切指為魚兔筌蹄,殆非聖人作《易》,前民用以教天下之意矣。」此言蓋有所指而發也。 錯 錯者,陰與陽相對也。父與母錯,長男與長女錯,中男與中女錯,少男與少女錯,八卦相錯,六十四卦皆不外此錯也。天地造化之理,獨陰獨陽不能生成,故有剛必有柔,有男必有女,所以八卦相錯。 八卦既相錯,所以象即寓於錯之中。如乾錯坤,「乾為馬」,坤即「利牝馬之貞」。履卦兌錯艮,「艮為虎」,文王即以「虎」言之。革卦上體乃兌,周公九五爻亦以「虎」言之。又睽卦上九純用錯卦,師卦「王三錫命」純用天火同人之錯,皆其證也。又有以中爻之錯言者,如小畜言「雲」,因中爻離錯坎故也;六四言「血」者,「坎為血」也;言「惕」者,「坎為加憂」也。又如艮卦九三中爻坎,爻辭曰「薰心」,坎水安得薰心?以錯離有火煙也。 綜 「綜」字之義,即織布帛之綜,或上或下,顛之倒之者也。如乾、坤、坎、離四正之卦,則或上或下;巽、兌、艮、震四隅之卦,則巽即為兌,艮即為震,其卦名則不同。如屯、蒙相綜,在屯則為雷,在蒙則為山是也。如履、小畜相綜,在履則為澤,在小畜則為風是也。如損、益相綜,損之六五即益之六二,特倒轉耳,故其象皆「十朋之龜」。夬、姤相綜,夬之九四即姤之九三,故其象皆「臀無膚」。綜卦之妙如此,非山中研究三十年,安能知之?宜乎,諸儒以「象失其傳」也。 然文王《序卦》有正綜,有雜綜。如乾初爻變姤,坤逆行五爻變夬,與姤相綜。所以姤綜夬,遁綜大壯,否綜泰,觀綜臨,剝綜復,所謂乾坤之正綜也。八卦通是,初與五綜,二與四綜,三與上綜,雖一定之數,不容安排,然陽順行,而陰逆行,與之相綜,造化之玄妙可見矣。文王之《序卦》不其神哉!即陽本順行生亥死午、陰本逆行生午死亥之意。若乾、坤所屬尾二卦,晉、大有、需、比之類,乃術家所謂遊魂、歸魂出於乾、坤之外者,非乾、坤五爻之正變,故謂之雜綜。然乾、坤、水、火四正之卦,四正與四正相綜,艮、巽、震、兌四隅之卦,四隅與四隅相綜,雖雜亦不雜也。 八卦既相綜,所以象即寓於綜之中,如噬嗑「利用獄」,賁乃相綜之卦,亦以獄言之;旅、豐二卦亦以「獄」言者,皆以其相綜也。有以上六下初而綜者,則「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是也。有以二五而綜者,「柔得中而上行」是也。蓋《易》以道陰陽,陰陽之理流行不常,原非死物膠固一定者,故顛之倒之,可上可下者,以其流行不常耳。 故讀《易》者不能悟文王《序卦》之妙,則《易》不得其門而入。既不入門而宮牆外望,則「改邑不改井」之玄辭,「其人天且劓」之險語,不知何自而來也。噫!文王不其繼伏羲而神哉! 變 變者,陽變陰,陰變陽也。如乾卦初變即為姤,是就於本卦變之。宋儒不知文王《序卦》,如屯、蒙相綜之卦,本是一卦,向上成一卦,向下成一卦,詳見前伏羲、文王錯綜圖。如訟之「剛來而得中」,乃卦綜也,非卦變也,以為自遁卦變來,非矣。如姤方是變。卦變玄之又玄,妙之又妙,蓋爻一動即變。如漸卦九三以三為夫,以「坎中滿」為「婦孕」,及三爻一變,則陽死成坤,離絕夫位,故有「夫征不復」之象。既成坤,則並「坎中滿」通不見矣,故有「婦孕不育」之象。又如歸妹九四中爻,坎月離日,期之象也,四一變則純坤,而日月不見矣,故「愆期」,豈不玄妙? 中爻 中爻者,二、三、四、五所合之卦也。《繫辭》第九章,孔子言甚詳矣。大抵錯者,陰陽橫相對也;綜者,陰陽上下相顛倒也;變者,陽變陰、陰變陽也;中爻者,陰陽內外相連屬也。周公作「爻辭」,不過此錯、綜、變、中爻四者而已。如離卦居三,同人曰「三歲」,未濟曰「三年」,既濟曰「三月」,明夷曰「三日」,皆以本卦三言也。若坎之「三歲」,困之「三歲」,解之「三品」,皆離之錯也。漸之「三歲」,巽之「三品」,皆以中爻合離也。豐之「三歲」,以上六變而為離也。即離而諸爻用四者可知矣。 孔子韋編三絕,於陰陽之理悅心研慮已久,故於圓圖看出「錯」字,於《序卦》看出「綜」字,所以說「錯綜其數」;又恐後人將《序卦》一連,不知有錯綜二體,故雜亂其卦,惟令二體之卦相連,如「乾剛、坤柔」「比樂、師憂」是也,又說出中爻。宋儒不知乎此,將孔子《繫辭》「所居而安者,文王之序卦;所樂而玩者,周公之爻辭」,認「序」字為卦爻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故自孔子沒而《易》已亡至今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