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今注今譯 · 解
解 錯家人 綜蹇
解1,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2吉。
今注
1 解:卦名,解除蹇難也。《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
2 夙:早的意思。
今譯
解,是利於西南方的,所以當往西南,如不往,而來復於東北方,也是吉利的,不過往西南方,有所往,則早得吉利而已。
今釋
為什麼解卦有此現象呢?我們須要研究它的象數,即知其理。虞翻說:「臨初之四,坤西南卦、初之四得坤眾。故利西南,往得眾也。四本從初之四,失位於外,而無所應,故無所往。宜來反初。復得正位,故其來復吉也。二往之五,四來之初,成屯,體復象,故稱來復吉矣。夙,早也。離為日、為甲,日出甲上,故早也。九二失正,早,往之五,則吉,故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險、坎;動、震;解二月,雷以動之,雨以潤之,物咸孚甲,萬物生震,震出險上,故免乎險也。」這是從象學的觀點去解說的。按:臨初九與六四易位,則成解卦。臨外卦為坤,坤為眾在西南,初九之六四成解,故利西南。然解九四失位,返初則各得其位,故其來復吉。解卦,二與五、四與初易位,則成屯卦初至四體復。解卦三爻至五爻互離。內卦坎為險,外卦震為雷,《說卦》曰:「萬物出乎震。」又曰:「雷以動之,雨以潤之。」故有此象。本文的解說是根據明來知德的說法而來,來氏是以文王圓圖解說的,因坎險在北、震在東,所以利往西南,此解說亦有理。虞氏之說,可供吾人參考。
彖曰:解,險以動1,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2。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3。解之時大矣哉!
今注
1 險以動:是因坎為險於下,震為動於上,故動而能免乎險。
2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因西南為坤,坤為眾。
3 甲坼:萌甲、拆開。
今譯
解,是因在坎險之中,能動,動而能免除於險難之中,所以叫作「解」。解,利於西南,因西南是坤方,坤為眾,往則得眾人的扶助。若來復於東北之地,則得吉利,因坎在北,坎中滿,所以能得中道而漸漸獲吉。有所往則早得吉利,是因為前往則有功呀。天地孚解,則有雷動雨興,以甦醒潤澤萬物的現象,雷雨交興,則百果、草、木都萌動而發芽、而展開繁盛了。解封的時機,是多麼重大啊!
今釋
參看前虞翻之說。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今譯
象辭上說:雷雨交作,陰陽和暢,百物松解潤澤,這是解卦的象徵,君子見天地之松解,則效法它,以赦免有過之人,寬恕有罪之士。
初六1,無咎。象曰:剛柔之際2,義無咎也。
今注
1 初六:是指本卦第一爻*的爻位而言。
2 剛柔之際:是說初六之柔,應於九四之剛,剛柔交相為用之故。
今譯
初六居解卦之初,在萬物紓解之時,它是無咎的。象辭上說:在剛柔交際之時,於義是無咎的。
今釋
虞翻說:「與四易位,體震得正,故無咎也。」按:初六與九四易位,則二至四在體震,而初四皆各得其正,故無咎。
九二1,田2獲三狐,得黃矢3,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今注
1 九二:是指本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2 田:打獵叫田。
3 黃矢:矢是箭的意思,箭是直的,黃在五色之中,是居中間之位,得黃矢是得中而直之道。
今譯
九二以剛處解下卦之中,在萬物紓解之時,它有獵得三個狐狸的象徵,又因處中,故又有獲得中直之道,得君子輔佐的現象,它是正而且吉利的。象辭上說:「九二貞吉」,是因得中道的關係。
今釋
虞翻說:「二稱田,田獵也。變之正,艮為狐,坎為弓。離為黃矢,矢貫狐體,二之五,歷三爻,故田獲三狐。得黃矢。之正,得中,故貞吉。動得正,故得中道。」這是從象的立場去說明的。按:六爻之畫,初與二為地道,二在地上,故稱田。九二失正,變陰得正,則二至四互艮,解二至四互體離。
六三1,負且乘,致寇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今注
1 六三:是指本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六三以陰處陽位,居紓解的時候,它有背負著東西,又乘在車子上面,像這樣不通時務的人,是會遭遇盜寇來搶劫的,雖正,也是很鄙吝的。象辭上說:既背著東西,又乘著車子,這是很醜惡的。自己使自己遭遇到兵戎的寇掠,又能歸咎於誰呢?
今釋
虞翻曰:「負背也,二變時,艮為背,謂三以四艮背五也,五來寇三時,坤為車,三在坤上,故負且乘。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故象曰:亦可丑也。五之二成坎,坎為寇盜,上位慢五。下暴於二,慢藏誨盜,故致寇至,貞吝。象曰:自我致戎,又誰吝也。」這是本爻的象學說明。按:九二變陰時,二至四互艮,解從臨來,臨外卦坤,臨五之二成屯,外卦為坎,坎為寇。
九四1,解而拇2,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今注
1 九四:是指本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2 拇:足大指叫拇。
今譯
九四以陽居陰,在解之時,有解其足指之難的象徵,這是象徵著,朋友到來相助,才能孚信,紓解它的災難的意思。象辭上說:「解而拇」,是因以陽居於陰位,未當位的關係。
今釋
王弼曰:「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為其拇也。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故解其拇,然後朋至斯孚而信矣。」李鼎祚說:「九四體震,震為足,三在足下,拇之象。」此二說可供參考。
六五1,君子維2有解,吉,有孚於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今注
1 六五:是指本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2 維:有二解,一系縛;二虞翻作惟,惟即思的意思。
今譯
六五以柔居尊位,在萬物紓解時,有君子受系縛的災難解除了,並且有孚信於小人的象徵。象辭上說:君子的災難有紓解而君子得志,則小人會退走的。
今釋
虞翻說:「君子升位,則小人退;二陽上之五,五陰小人,退之二也。」他是從象學去說明的。
上六1,公用射隼2於高墉3之上,獲之無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今注
1 上六:是指本卦最上一爻*的爻位而言。
2 隼:鷙鳥中傷害萬物的鳥,即祝鳩。
3 墉:城牆之意。
今譯
上六居解卦之上,它有王公射除隼鳥於高牆之上的象徵,射而捉獲凶鳥,是沒有不利的。象辭上說:「公用射隼」,是象徵著解除悖亂的事物之意。
今釋
虞翻說:「上應三公,謂三伏陽也,離為隼,三失位,動出成乾,貫隼入大過死象。故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也。坎為悖,三出成乾。而坎象壞,故解悖也。」按:上本與三相應,三為三公之位,故云上應三公,六三為陰,然失位,終變成陽,故伏陽。解二至四互離。六三變陽則成乾。而初至五體大過。坎為險,故為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