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今注今譯 · 噬嗑
噬嗑 錯井 綜賁
噬嗑1,亨,利用獄。
今注
1 噬嗑:卦名。噬是齧食的意思,嗑是合攏的意思。序卦曰:「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今譯
噬嗑卦,具有亨通的德行,同時也有利用於決斷訟獄的象徵。
今釋
本卦是由☲火☳雷兩個卦象組合而成。如純從六爻畫卦的圖像來說,上九、初九是本卦最上和最下的兩個爻,都是陽爻,有實質實物的象徵,其中六五、六三、六二都是陰爻,有空虛的現象,上下皆實,中間空虛,很像我們的頤(頤是鼻以下的部分,包括嘴和下頦),第四爻九四是陽爻,就像頤中(嘴)有實物隔於其中的樣子,嘴中有物,勢必吃(齧)而食之,吞食食物,嘴必合攏,所以本卦就命名為噬嗑,即吃而合之的意思,既吃而吞之,則口和食物,就能亨通無阻了。所以本卦有亨通的現象。大凡天下事,不能亨通暢達,都因為其中有阻礙間隔,如果能夠噬斷間隔的物體,就能亨通暢達了。這就是噬嗑卦的比擬。人世間的訟獄,也是因人與人之間的情意有了間隔不通,所以引起爭端,如果能夠噬斷間隔而和合之,就可使爭論止息,訟獄澄清而亨通暢達了,所以本卦可引申於利用判斷獄情,決斷訟案。根據漢代易學象數理論的觀念,利用獄,是因本卦互坎,外卦離錯(旁通)坎。荀爽《九家易》說:「坎為律,為桎梏。」法律用以斷決獄情,桎梏用以除暴安民,所以本卦有「利用獄的象徵」。
彖曰:頤1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2,動而明3,雷電4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今注
1 頤:從鼻以下到下頦的位置叫頤,它包括了整個嘴巴(上唇和下唇整個部分),又是卦名,在解作卦名的時候,解作養,因口用以養人。
2 剛柔分:本卦下卦震為陽卦,為剛,上卦離為陰卦,為柔。
3 動而明:震為動,離為明。
4 雷電:震為雷,離為火為電。
今譯
彖辭說:口中含有東西便是噬嗑的象徵,口中有物,噬而合之,當然得到暢達而亨通了。本卦的組成,是由陽剛和陰柔,互相分布排列的。本卦的卦象,是下動上明,就是說須要動作而光明,好像雷電的相合發揮,才能光明彰著的意思。本卦的六五陰爻,居上卦的中位,雖然不合陰、陽爻的正位(一、三、五為陽位,二、四、六為陰位),但是以柔順得中,而處上位,就能用中道以臨民,寬容祥和以處世,所以便於決斷訟獄。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1法。
今注
1 敕:端正的意思。
今譯
象辭上說:以雷電的相合,而象徵著噬嗑的卦象,古聖先王們便因體察這種現象,引而申之,用以申明刑罰,端正法律,從而達到政治的亨通。
初九1,屨2校3滅趾,無咎。象曰:屨校滅趾4,不行也。
今注
1 初九:是指噬嗑卦自下而上第一爻*的爻位而言。
2 屨:是穿著履踐的意思。
3 校:是足械的意思,施於腳的刑具。屨校,就是刑具加於腳,像穿鞋子一樣。
4 趾:腳趾,古文作「止」。
今譯
噬嗑卦的第一爻(初九),象徵著一個最初犯有輕微刑法的人,被加上腳鐐的刑具,將他的足趾完全納入腳鐐之中。這種初犯,在他所犯不重,罪過不大時,即加以申戒,使他能有所警惕,不敢再犯法,這於他自己日後的為人,於國家的法律而論,都是沒有災咎的。象辭上說:屨校滅趾的意思,是使他現在暫時加以刑具,日後不再行犯法的事。
今釋
根據象數易學家的理論,本卦互卦為坎,坎為桎梏,所以有「校」——刑具的象徵,又因本卦震為足,所以有趾的象徵,初九變陰,則內卦成坤,震足不見,所以有滅趾的象徵。凡是錯誤或罪過的開始,必始於微小之時,累積不已,終於到罪大惡極的地步。如在他初犯小刑,過小罪輕之時,即能加以腳鐐的刑具,使他能有所警惕,不再犯過,罰其小過,誡其大惡,使他過而能改,這是他的福氣呀!所以《繫辭傳》上說:「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就是這個意思。
六二1,噬膚滅鼻,無咎。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今注
1 六二:是指噬嗑卦第二爻*的爻位而言。
今譯
本卦的第二爻有噬啃皮膚和斷滅鼻子的象徵,象徵著決斷獄情的人,他的決斷獄情很容易,就像食輕柔的皮膚,斷滅鼻子的樣子,這是沒有咎吝的。象辭上說:治獄有噬膚滅鼻之易的象徵,是由於本卦陰爻乘於初九陽剛的上面,以柔順中正之德,治理剛直的部下,所以很容易呀。
今釋
本爻為什麼有噬膚滅鼻的象徵呢?根據易學象數家的看法,是因為本爻變陽,成兌。兌為口,有噬之象。互卦艮為鼻,本爻變艮成離,不見鼻,故有噬膚滅鼻之象。
六三1,噬臘肉2,遇毒3,小吝,無咎。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今注
1 六三:是指本卦第三爻*的爻位而言。
2 臘肉:臘音昔,堅剛之肉叫昔。明來知德云:「以鹽火干之肉也。」與今臘肉相似,皆堅硬之肉。
3 毒:說文:「厚也。」顏師古曰:「味厚者為毒久。」
今譯
本卦的第三爻(六三),有噬堅硬的臘肉,而遇陳久味厚,很難下口的象徵,這是小有不如意,而沒有大的災咎的。就像治獄之人,遇陳久難斷的案件,一時難斷理,而略感棘手的樣子。象辭上說,「遇毒」是因為位不適當的關係。
今釋
本爻變成離,離為火,故有臘肉之象。為什麼說位不當呢?因為六三為陰爻,處陽位,故有「位不當」之稱,即言治獄之人,其位不當,所以遇到這種案件。
九四1,噬干胏2,得金矢3,利艱貞,吉。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今注
1 九四:指本卦第四爻*的爻位而言。
2 干胏:肺,《子夏易傳》作脯;孔穎達言:「臠肉之干者。」來知德云:「干肉之有骨者。」都是說堅硬之干肉的意思。
3 金:剛也。矢有直的象徵。
今譯
本卦的第四爻(九四),位於二陰之間,他的治獄,有噬堅硬之干肉的象徵。在這種情形之下,須像金一樣的剛,如箭一樣的直,去處理,雖治獄艱難,然而尤須在艱難之中,保守正道,不可徇私,方能吉利。象辭上說「利艱貞」是因為他本身夾在二陰之間,未能光明正大呀。
今釋
九四這一爻,正是頤中有物之象。根據象數學家的解說:因本爻為陽爻,故有干胏與金,剛硬之象,互卦坎,有矢象。因此本爻稱「噬干胏,得金矢。」就是這個緣故。
六五1,噬干肉,得黃金2,貞厲,無咎。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今注
1 六五:是指本卦第五爻*的爻位而言。
2 得黃金:黃是中央之色,有「中」的象徵。金是剛強之意。
今譯
本爻以柔處尊位,斷決獄案,有噬干肉不太容易的象徵,須以中道,再輔之以剛強,再守著正道,而不偏私,如此似乎很艱厲了,但是並無災咎。象辭上說:守著正道,似乎很艱難,但無災咎,這是因為得其適當的意思。
今釋
象辭所說得當,是因在本卦六五的位置,須以中道,輔以剛強,守以正道,始得其所當。至於本爻,何以說得黃金呢?是因本爻為陰爻,陰屬坤土,坤土有「黃」的象徵。本爻變陽,則外卦成乾,乾為金。所以有「得黃金」的象徵。
上九1,何2校滅耳,凶。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今注
1 上九:指本卦第六爻*的爻位而言。
2 何:擔荷、負荷的意思。
今譯
本爻有擔荷著刑具,遮滅了耳朵的象徵,這是非常凶害,且不吉的。象辭上說,「何校滅耳」是由於不聰明,不能小懲而大戒,終於到了罪大惡極、不可挽回的地步。
今釋
本爻在處罰的極點,象徵著犯過而屢次不改的人。刑具已加在頭上,遮滅了耳朵,凶災死亡就要降臨了。根據象數學家的解說:「互卦為坎,坎為加憂,為桎梏,為耳痛,故有何校滅耳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