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 ䷵ 歸妹卦第五十四

佚名 《周易》
中國商朝的英明君王帝乙,為了彌合商周兩家瀕臨破裂的政治關係,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後來的周文王,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和親事件-「帝乙歸妹」,它開創了商周良好關係的新時期,為熱愛和平的商周人民所深深感激懷念。易家借用這一人所皆知的歷史事件,以及古代娣侄制度的規矩,來形象說明人生的哲理。由卦辭、《彖傳》和《象傳》的主旨可見,女子出嫁成婚,本是天經地義的男女的終身大事,它貫穿著人的一生,故此夫妻間應相敬如賓、白頭到老,如果一方違反夫妻之義,或角色不正,或以強凌弱,甚至隨意破壞婚姻這一穩定的關係,那是必然會遭來兇險之事的。「歸妹」諧音「鬼魅」,直斥搗鬼的妖媚之卦辭中又明確強調它「征凶,無攸利」,都是從反面苦口告誡人們,不要暗中搞不得人心的陰謀詭計,否則是會害人害己的。它反過來也就是對正人君子的警戒:惡雖小而不為,自可免禍避難。 正是在這一認識基礎上,易卦作出了君子必修養歸妹之德,維護好文明的婚姻關係的結論。而這一結論,是貫穿於六爻爻辭的始終的。【題解後】 歸妹[1] 征凶。無攸利。 【注釋】 [1]歸妹:卦名。卦義:少女出嫁,男有室女有家,嫁娶等。 【譯文】 歸妹卦象徵婚嫁,一步走錯就會有兇險,沒有什麼利益。 《彖》曰:歸妹[1],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2],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注釋】 [1]歸妹:嫁女,婚嫁。 [2]說以動:歸妹卦,下兌上震,震為「動」,兌為「悅」。說,同「悅」,故曰「說以動」。 【譯文】 《彖傳》說:婚嫁,這是天地間意義至為重大的事。天地陰陽不交合,萬物就不能繁殖興盛,婚嫁使人類始終循環無止境。歡喜而向上行動,是出嫁的少女。「一步走錯就會有兇險」,說明位置安排不妥當。「沒有什麼利益」,是因為陰柔乘凌陽剛之上。 《象》曰:澤上有雷[1],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2]。 【注釋】 [1]澤上有雷:歸妹卦,上震為雷,下兌為澤,因而說「澤上有雷」。 [2]敝:通「弊」,弊病。 【譯文】 《象傳》說:水澤上雷聲震響,象徵婚嫁。君子體察這種現象,長久不渝地終守正道,知道男女恆定婚姻關係被破壞的弊端。 初九 歸妹以娣[1]。跛[2]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3]也。 【注釋】 [1]娣:本義是女弟,即妹妹。先秦貴族的禮俗,姐姐出嫁時常以其妹妹陪嫁作妾,也稱為娣。這裡的娣就是指陪姐姐出嫁作妾的少女。 [2]跛:跛腳者。 [3]相承:相佐,相助。 【譯文】 初九,嫁出少女作為側室,就像跛腳的人努力行走,出行吉利。 《象傳》說:「嫁出少女作為側室」,這是恆常之道。「就像跛腳的人努力行走,吉祥」,說明能秉承夫意協助匡扶家務。 九二 眇[1]能視,利幽人[2]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注釋】 [1]眇:一目失明。 [2]幽人:深居婦女。 【譯文】 九二,眼睛偏盲而勉強看物,有利於深居婦人堅守婦德。 《象傳》說:「有利於深居婦人堅守婦德」,說明沒有改變恆常之道。 六三 歸妹以須[1],反歸[2]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注釋】 [1]須:通「嬃」,古時指姐姐。 [2]反歸:即來歸,古代已嫁女子由於種種原因被迫回到娘家就叫來歸。 【譯文】 六三,嫁女而用其姐姐作為陪嫁,後又與其妹妹返歸父母家。 《象傳》說:「嫁女而用其姐姐作為陪嫁」,說明此種行為不妥當。 九四 歸妹愆期[1],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注釋】 [1]愆期:誤期。 【譯文】 九四,出嫁少女延誤了婚期,延遲婚嫁以待時機仍有希望。 《象傳》說:九四延誤婚期的心志,是為了等待合適的配偶而後行。 六五 帝乙歸妹,其君[1]之袂[2]不如其娣[3]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注釋】 [1]君:指出嫁的帝乙之女,因嫁給周文王以後,所以稱君。 [2]袂:衣袖,這裡泛指嫁妝衣著。 [3]娣:陪嫁的妹妹。 【譯文】 六五,帝乙嫁女,以其次女陪嫁,正室的衣飾反不如從嫁的妾衣著華麗。良辰選在某月十四日,吉祥。 《象傳》說:「帝乙嫁女,以其次女陪嫁,正室的衣飾反不如從嫁的妾衣著華麗」,說明地位品德均中正無偏,以高貴之位下嫁。 上六 女承[1]筐[2]無實。士[3]刲羊[4]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注釋】 [1]承:捧著,承接。 [2]筐:這是指結婚三月後祭於宗廟儀式中新娘所捧的筐,內裝棗栗等果品以獻神。 [3]士:男子美稱。 [4]刲:割刺。刲羊,也是指婚儀中新郎宰羊祭神。 【譯文】 上六,女子手拿竹筐,裡面沒裝東西,男子宰羊,不見血腥。一切都不順利。 《象傳》說:上六空虛無物,正如手拿虛空的竹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