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學概論 · 第一章 陰陽五行學說

[自學時數] 8學時 [面授時數] 2學時 [目的要求] 1.了解陰陽五行學說的形成、發展及其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2.掌握陰陽五行的概念及基本內容。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哲學基本理論——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的辯證法的思想基礎,是古人通過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對自然界觀察和認識的總結和概括。古人認為,形形色色和千變萬化的自然界,都是「陰陽」和「五行」運動變化的結果,陰陽和五行是自然界的根本和源泉。因此,陰陽和五行就成為古人認識自然界和解釋自然界的世界觀和方法論。《類經附翼·醫易》說:「天地之道,以陰陽二氣以造化萬物;人生之理,以陰陽二氣而長養百骸」。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是物質的,是在陰陽二氣相互作用的情況下,發生、發展和變化的,沒有陰陽就沒有自然界。五行學說認為,木、火、土、金、水是構成自然界的五種基本物質。形形色色的自然界,就其構成物質來說,都可以高度抽象、概括、歸納為五個方面,而此五個方面又是相互作用、運動變化的。 作為自然科學的中國醫學,是在吸收了當時的先進的唯物主義的哲學理論——陰陽五行學說之後,才形成了具有獨特理論體系的中醫藥學。陰陽五行學說已經成為中醫學認識和闡釋人體生命過程和疾病過程,並指導診斷治療(辨證施治)的理論和說理工具。因此,學習和研究中醫學,必須首先通曉陰陽五行學說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 陰陽學說 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逐漸認識到這樣一種規律,即自然界的每一種事物都有與其相對應的另一方面事物存在,如男女、水火、晝夜、日月、寒暑、晴陰等,因而形成了最早的陰陽概念。在成書於西周時的《易經》中就出現了明確的陰陽概念,—(陽爻)和--(陰爻),並由此演化為八卦。不過此時並沒有使用陰陽兩字。至西周末期才使用陰和陽二字來表示相聯繫而又對立的兩方面事物。如《國語·周語》中就記載了伯陽父用陰陽運動失去平衡來解釋地震產生的原因:「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左傳·昭公元年》還記載了秦國醫生醫和,以陰陽代表寒熱,他說:「陰淫寒疾,陽淫熱疾」。在此期間並有一些學者,闡述了陰陽的對立與相互轉化關係。如《國語·越語》說:「陽至而陰,陰至而陽。日困而還,月盈而匡」。《荀子》說:「天地之變,陰陽之化」。《易傳》在總結自然界運動變化規律時提出:「一陰一陽之謂道」,等等。總之,陰陽學說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形成並盛行,對於當時的哲學和自然科學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一、陰陽的基本屬性 陰陽二字的本義是指日光的向背,即向日者為陽,背日者為陰。《穀梁傳·僖公二十八年》說:「水北為陽,山南為陽;水之南,山之北為陰」。但作為陰陽學說中的「陰陽」,已經不是「日光向背」的涵義了,而是一類事物屬性的抽象和概括。因此,它們指的不是某一個特定的具體的事物,而是抽象的表示事物屬性形態特徵的概念。《靈樞·陰陽系日月》已經明確指出:「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明·趙獻可也說:「陰陽者,虛名也」(《醫貫·陰陽論》)。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包括人體)均可根據它們各自的特性,按陰陽屬性進行歸類。根據前人的論述,陰陽的基本屬性可歸納如下:凡是動的、升的、浮的、上的、外的、熱的、明的、無形的等等屬陽;凡是靜的、降的、沉的、下的、內的、寒的、暗的、有形的等等屬陰。即天在上、無形屬陽;地在下、有形屬陰。日是明亮的、熱的屬陽;月是晦暗的、寒冷的屬陰。疾病中的熱證、實證、表證屬陽;寒證、虛證、里證屬陰。陰陽的基本屬性是絕對的、固定的,但事物本身的陰陽屬性卻是相對的、變動的。這種事物本身的陰陽屬性的相對性和變動性,一方面表現為在一定條件下相互關聯的相對事物之間可以互相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可以轉化為陰;另一方面表現為一事物內部陰陽屬性的無限可分性,即「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之中復各有陰陽」(《類經·陰陽類》)。我們在明確了陰陽學說中陰陽的屬性(即陰陽質的規定性)和具體事物本身的陰陽屬性是不同的兩回事之後,就能容易理解為什麼某一總體屬陽的事物,而又包含陰的屬性,總體屬陰的事物又包含陽的屬性;及某事物由於其相對方面的變化,其陰陽屬性也隨之而發生相應的轉化的原理。 二、陰陽的相互關係 陰陽的相互關係,概括起來,可以歸納為對立和統一兩個方面。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陰陽二氣所構成。而事物的發展變化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的表現形式,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概括的:「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這一觀點,正是陰陽學說寶貴的唯物主義思想所在。 陰陽兩方面的相互對立,主要表現在陰陽之間的相互制約、相互鬥爭。陰陽兩方面的統一,主要表現在陰陽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為用、相互轉化,以及陰陽的相互包涵和無限可分性。 (一)陰陽的相互對立與消長平衡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無不存在著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如上與下、南與北、動與靜、寒與熱,以及動物的雌與雄等等,它們之間雖然或者為一事物內部的兩個方面,或為相關聯的兩個事物,但它們有一個共同點即相互對立。上下對立、南北對立、動靜對立、寒熱對立,雌雄對立。但恰恰是這些對立,才維持著事物的存在——發生、發展、變化。沒有上下對立、南北對立,就沒有空間方位;沒有動靜對立,就沒有事物的運動狀態;沒有寒熱、就沒有四季;沒有雌雄,就沒有動物的繁衍等等。這些事例都充分證明了,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都存在陰陽對立的兩個方面的觀點是完全正確的。又如:四季的變化就是陰陽(寒涼溫熱)對立的結果,沒有陰陽(寒熱,溫涼)的對立,也就沒有四季的差別。同樣,人體的生命過程,也包含著一個陰陽對立制約的過程。就生命過程的總體來說,「陰平陽秘」(《素問·生氣通天論》),即陰陽平衡,才是無病的常人的根本保證。但是,這種「平衡」並不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中的平衡。由於陰陽二氣的對立制約,使對立雙方中不致出現一方過亢的現象,使陰陽二氣的變化水平維持在一個正常生命過程的允許範圍之內。如果這種對立制約關係被破壞(或內因、或外因)即雙方互不受對方制約,就必然出現一方偏盛或偏衰(或陽盛、或陰盛,從而導致陰不勝其陽,或陽不勝其陰),使陰陽失去平衡狀態(陰陽不和),或陽勝則陰病,或陰勝則陽病,疾病於是產生。就每一個具體臟腑來說,同樣是陰陽對立制約,才得以維持臟腑正常的氣化功能。如肝陰肝陽,腎陰腎陽等,正常情況下,陰陽雙方互相制約從而不亢不衰。如果外感於六淫,或內傷於七情,使陰陽一方偏衰,就會失去制約對方的能力,就會出現另一方的偏勝。肝陰不足必然肝陽偏亢;腎陰不足,必然導致腎陽偏亢。已經偏亢的腎陽、肝陽,又反過來制約已經不足的腎陰、肝陰。於是,出現盛者更盛,衰者更衰。還有臨床上常見的熱證病人,必然出現舌苔黃燥、口乾口渴、喜飲、便燥等津液不足的症狀,這更是典型的陽盛傷陰的事例。 治療疾病的過程,也是一個陰陽對立制約的過程。如用陽熱性藥物治療陰寒證,即是以熱(藥)治寒(證),以陽制陰的例證。 由此可見,陰陽的對立制約無論在自然界及人體,是普遍存在的。在人體,無論是正常生命過程,還是疾病及治療過程等,都包涵著陰陽的對立制約。 陰陽的相互對立,還包含著陰陽的互為消長。因為陰衰(消)必然失去對陽的制約,致使陽亢盛(長);陽衰(消),必然導致陰亢盛(長)。即「陽長則陰消,陽退則陰進」、「一陰一陽互為進退」(《類經·陰陽類》)。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溫、熱、涼、寒的變化,春夏之溫熱,是由於春夏陽氣逐漸亢盛(長),抑制(對立制約)了秋冬之陰氣,使秋冬陰寒之氣衰退(消);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為秋冬時節,陰氣逐漸亢盛,抑制(制約)了春夏陽熱之氣,使春夏陽熱之氣衰退(消)的結果。《素問·脈要精微論》所記載的「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講的就是一年四季中陰陽互為消長的漸變過程。一天之中陰陽消長的變化也一樣,夜半之後陰氣漸退,陽氣漸進,至中午,陽氣最盛達到極點,陽氣便開始衰退,陰氣開始復升,至夜半,陰氣最盛達到極點之後,又開始衰退,如此周而復始。人體疾病過程更是如此,陰寒過盛(陰長)的病人,必然出現陽熱不足(陽消)之證;火熱亢盛(陽長)的病人,必然出現陰津不足(陰消)之證。 因此,陰陽的相互對立、相互制約、互為消長,是自然界以及人體生命和疾病過程中的一個普遍規律。儘管陰陽平衡是相對的,對立制約是絕對的,但在人體為了某種目的和需要還要維護這種平衡。醫學家的最終任務是千方百計地恢復和穩定這種「平衡」,以達到健康和延長壽命的目的。如果不能恢復和維護人體的這種平衡,就意味著疾病的不可挽回和死亡的到來。 (二) 陰陽的互根互用 陰陽是相互對立的,但又是相互依存的,即二者都不能脫離對方而獨立存在。沒有陽,就沒有陰;沒有陰,就沒有陽。而陰陽之間的相互依存——互根互用,則是陰陽對立的統一。所謂互根互用,即是說陰陽雙方互以對方為存在條件。如:上是對下而言,沒有下,就無所謂上;外是對於內而言,沒有內,就無所謂外;實是對於虛而言,沒有虛,就無所謂實。上下、內外、虛實,沒有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了。這說明陰陽二者是相對立而存在的。不僅如此,陰陽又是相互包涵的。張景岳引朱子曰:「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凝集則為陰」。如水(陰)蒸發則化為氣(陽),氣(陽)凝結則化為水(陰)。這就是「陰根於陽,陽根於陰」(《類經圖翼·運氣上》)和陰可化為陽,陽可化為陰,陽從陰中化,陰從陽中生的陰陽互相包涵,並互根互用的道理。再如人體氣血,氣為陽,血為陰。氣血之間的正常關係是血載氣,氣行血,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舍。血的運行靠氣的推動作用,而氣又要依附於血而存。所以,臨床上氣病或血病患者,在經過一定階段後,往往出現氣血並病的證候。氣虛者,血亦多虛;氣滯者,多見血瘀;血瘀者,必氣滯等。至於驟然氣脫或血脫者,更多見氣血並病了。因此,氣血(陰陽)是相互依存、互根互用的。再以血病治療為例,中醫有「治血必先理氣」和「血脫益氣」的治療原則。如血虛證,補血可以不用四物湯,而用當歸補血湯,當歸補血湯由黃芪一兩為君,以補氣為主;當歸二錢為臣,以補血為輔。以補氣達到生血的目的。其理論根據就是「陽生陰長」。所以,張景岳總結說:「陰無陽不生,陽無陰不成,而陰陽之氣,本同一體」(《類經圖翼·運氣上》)。 對於陰陽的相互依存、互根互用的關係,《內經》作了明確地闡述,《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素問·生氣通天論》說:「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就是說陰精藏於內,有賴於在外之陽氣的衛護,方能固藏而不外泄;而在外之陽氣,又須陰精不斷地轉化為氣予以補充。由於陰陽是相互依存的,所以,一方的太過或不及,都將直接影響到另一方的正常存在。臨床上的陰盛於內,格陽於外(陰盛格陽),是由於陰寒過盛、破壞了陰陽的依存關係,從而逼陽外達所致。例如,陽虛冷汗,是由於陽虛導致衛外之氣不能固表,使陰津不能安守於內而外泄;大汗亡陽,是由於陰津大虧,陰不斂陽,陽無所依而外脫。治療的原則,前者補陽以固陰,後者固陰以斂陽。他如,形(陰)與神(陽),精(陰)與氣(陽)等也同樣存在著相互依存的密切關係,形存則神在,形亡則神滅;精化生氣,氣又生精,無精則不化氣,無氣則不生精。 (三) 陰陽的相互轉化 陰陽的相互轉化是指對立的陰陽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分別向對方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可以轉化為陰。陰陽的相互轉化,在自然界(天地間),及自然界中的人,都普遍存在著這一過程。自然界中一年四季,寒涼、溫熱的變化,以及一天中的「晝夜」的變化,就是一個陰陽轉化的過程。春夏為陽,秋冬為陰,由春夏而至秋冬,是由陽轉化為陰的過程;由秋冬而至春夏,則是由陰轉化為陽的過程。同樣道理,白晝為陽,黑夜為陰,晝夜的變化,也是陰陽的轉化。 人體的正常生命過程和疾病過程,同樣是一個普遍的陰陽轉化過程。如生命過程中,需要有精(陰)和氣(陽),陰精是生命的物質基礎,而陽氣是功能活動(這裡的陰精和陽氣都是相對而言)陰精和陽氣既有互根互用的關係,又有一個相互轉化的關係。飲食入胃,在陽氣(脾氣)的作用下,方能轉化為陰精,而陽氣又是由陰精所化生,並從陰精化生中得到不斷地補充。所以《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氣歸精」,「精化為氣」。 疾病過程中,陽證可以轉化為陰證;熱證可以轉化為寒證,實證可以轉化為虛證;表證可以轉化為里證等等。反之亦然。如:外感寒邪,初時表現為發熱、惡寒、無汗、脈浮緊等,屬表寒證,由於未能及時治療,則寒邪進一步由表入里化熱,出現但熱不寒,口渴苔黃,脈數等證候,則為里熱證。又如:中醫常說「久病必虛」,初病時,由於正氣尚較充盛,因而病屬實證,病久則正氣漸耗,病即由實轉虛。上述由寒轉熱,由實轉虛的例子,證明了疾病過程中的陰陽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內經》已經明確認識並充分肯定了陰陽的相互轉化問題。《靈樞·論疾診尺》說:「四時之變,寒暑之盛。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陰主寒,陽主熱。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故曰: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以及《素問·生氣通天論》中所說:「冬傷於寒,春必溫病」等,都說明了一個陰陽的相互轉化問題。 《內經》對陰陽轉化的論述中,強調了一個「物極必反」的觀點,上述引文中的「重」、「甚」、「極」,意義是一個,即「極」,是說事物發展到極點時,就會向其相反方面轉化。但是,這種相互轉化是在一定條件下的轉化,沒有一定的條件,是不能轉化的。而「極」是轉化的原因,它不是條件。就疾病過程來說,陰陽轉化的條件應當是人體正氣盛衰、稟賦的偏陰偏陽、治療得是否及時和恰當等。如邪氣初中人體,表現為實證,在人體正氣充盛、並治療及時而得當的情況下,可以始終停留於實證階段並逐漸向愈;如果正氣不足,又治療不當,則實證即可轉化為虛證。又如,同樣為水飲(陰)之邪中人,但由於個體素日稟賦不同,可出現不同的證候,素日稟賦偏陽的人,水飲之邪可從陽化熱而為熱證,素日稟賦偏陰的人,水飲即從陰化寒而為寒證。所以,根據這一原則,臨床上的任何治療手段,其實質都在於改變或促進陰陽的相互轉化方向,使之向有利於人體健康和解除疾病痛苦方面轉化。 陰陽學說強調了「物極必反」,即《內經》中所闡述的「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的觀點,在一定情況下,是正確的。但是,「變」的產生,不一定都是在「陰極」、「陽極」時發生,如上述的情況,並沒有「陰極」、「陽極」,但由於外部條件(正氣、稟賦、治療等)發生變化,陰陽亦同樣會出現轉化。 (四) 陰陽是無限可分的 陰陽是無限可分的。陰中有陰陽,陽中有陰陽,陰陽之中各有陰陽。一句話,就是在事物的不同層次中均各有陰陽。如一天之中,晝為陽,則平旦至日中為陽中之陽;日中至黃昏為陽中之陰;夜為陰,則合夜至雞鳴為陰中之陰,雞鳴至平旦為陰中之陽。又如五臟六腑中,五臟屬陰,但由於心肺居於膈上故又屬陽,因而是陰中之陽;肝脾腎居於膈下,下為陰,故又為陰中之陰。再就心肺之間來說,心屬陽,肺屬陰等等。 再如,按陰陽的基本屬性,外為陽、內為陰。表屬陽,寒屬陰,故表寒證為陽中之陰;表屬陽,熱為陽,故表熱證為陽中之陽;內屬陰,熱屬陽,而里熱證即為陰中之陽;里屬陰,寒屬陰,里寒證即為陰中之陰。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因此說:「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靈樞·壽夭剛柔》),「陰中有陰,陽中有陽」(《素問·金匱真言論》),「陰陽之中,又有陰陽」(《類經圖翼·運氣》),「此陰陽之道,所以無窮」(《類經·陰陽類》)。 三、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陰陽學說,貫穿於中醫學理論和臨床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以認識和闡述人體的形體、臟腑、經絡、生命過程、疾病過程、以及辨證治療等等。下面僅就主要方面,作一簡要說明。 (一)概括形體、臟腑的部位特點及臟腑功能特點 人體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根據陰陽對立統一的觀點,人體內外上下無不充滿著陰陽對立的兩方面。所以,不僅人體這一整體,而且組成這一整體的各部分,均可按不同的陰陽屬性,劃分為若干相互對立的陰陽兩部分。 以部位概括形體的陰陽屬性。就整體來說,以上下而論,人體上半部屬陽,下半部屬陰。以內外而論,體內屬陰,肌表為陽;皮膚為陽,筋骨為陰。以局部來說,背為陽、腹為陰;四肢外側為陽,內側為陰。 以功能和部位特點概括臟腑的陰陽屬性:肝、心、脾、肺、腎五臟,總的功能特點是貯藏精氣,而沒有傳送飲食的作用,故主靜,屬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總的功能特點是傳送並消化飲食,故主動,屬陽。因此,中醫學中有逕以陰、陽代稱臟腑的,如:《靈樞·陰陽清濁》說:「清者注陰,濁者注陽」,此處陰、陽即指五臟和六腑而言。 總之,人體的上下、內外均可按不同的陰陽屬性加以概括和說明。 (二)概括和闡述人體的生命過程 陰陽學說認為,「人生有形,不離陰陽」(《素問·寶命全形論》),「人生之理,以陰陽二氣而長養百骸」(《類經附翼·醫易》)。就是說,人的有生命的形體產生於陰陽二氣,所以說:「生之本,本於陰陽」(《素問·生氣通天論》),而生長發育同樣是陰陽二氣的作用,這就把人體整個生命過程概括為陰陽二氣運動變化的過程,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協調平衡的結果。「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素問·生氣通天論》)。同時認為,生命的結束,是陰陽離決的結果,「陰陽離決,精氣乃絕」(《素問·生氣通天論》),這是陰陽學說對生命的總觀點。 陰陽學說不僅認為陰陽二氣是人體整個生命的根本基礎,而且認為人體中的每一臟腑器官都有陰陽二氣存在,這就是陰精和陽氣。如心陰心陽、肝陰肝陽、脾陰脾陽、肺陰肺陽、腎陰腎陽、及六腑等各存在陰陽二氣。同時,又將先天得之於父母的陰陽二氣,稱為元陰元陽;此外,腎陰、腎陽又稱為真陰真陽。這裡,無論整個人體的陰陽二氣,還是臟腑器官等的陰陽二氣,陰精是指生命的物質基礎,陽氣指的是生命過程的氣化功能,即「陽化氣,陰成形」(《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以陰陽闡述人體生理過程:在概括人體陰陽二氣的生理作用時,中醫學認為: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 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陰精藏於內,陽氣衛護於外。營血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以陰陽概括某些生命物質和生命現象:營、血、精、津、液等有形物質屬陰;衛、氣、神等生命活動為陽。 (三) 概括和說明病機病證的陰陽屬性 中醫學認為,疾病是陰陽雙方動態平衡關係的失調。人體疾病儘管千變萬化,並有內、外、婦、兒之分,寒、熱、虛、實之別,臟腑氣血之異,歸根結底,都可以用陰陽失調來加以分析、歸納。即,或陰盛,或陽盛,或陰衰,或陽衰,或陰陽兩衰,或陰陽俱盛。就是說,不管致病邪氣是外感六淫,還是內傷七情,都是邪氣中人後,導致了陰陽平衡失調,而引起疾病的發生。 1.陰陽偏盛 即陰勝、陽勝、陰陽俱勝。人體是陰陽二氣所構成;但是,如果因某種因素使陰陽二氣亢盛,即成為危害人體的邪氣,即過則為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少火生氣」、「壯火散氣」,李東垣認為:氣有餘便是火。正常之火與氣(陽),是人體氣化過程不可缺少的,但超過一定限度(壯、有餘),就會反過來損傷人體正氣。因此,陰勝、陽勝、陰陽俱勝,是陰陽二氣亢盛超過了正常水平的病變。陰陽偏盛,既是致病邪氣引起的病變的性質,又是進一步損傷人體的邪氣。《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對於陰陽偏盛所導致的病變做了如下的概括:「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由於陰陽的對立制約,所以,陰勝、陽勝,必然導致相應的陽衰、陰衰。陰主生寒,陽主生熱。陰勝則陽衰,陽衰則不能生熱以制寒,故陰勝則為寒;陽勝則陰衰,陰衰則不能生寒以制熱,故陽勝則為熱。 陰勝、陽勝,有絕對和相對之分。所謂絕對,是指對立的一方不衰,而另一方獨盛;所謂相對,是指對立的一方衰退,而使另一方相對亢盛。所以,臨床上,陰勝、陽勝所致的寒熱,有虛實之異。即陰或陽某一方絕對亢盛及其所致之寒或熱,為實;陰或陽某一方相對亢盛及其所致的寒或熱,為虛。 2.陰陽偏衰 即陰虧(虛)、陽虧(虛)、陰陽兩虧(虛)。從常見病、多發病的所見證候分析,證屬陰陽偏勝的可有絕對和相對之分,但證屬陰陽偏衰的卻多見絕對偏衰,而相對偏衰是很短暫的過程。因為陰的絕對偏盛必定耗傷陽氣,陽的絕對偏勝亦必定耗傷陰氣,而陰和陽的相對偏勝又是以陰和陽的絕對偏衰為基礎的。 所以,一般來說,陰陽偏衰是陰陽低於人體正常水平以下的病變。而所謂正常水平,又是因人而異的。由於陰陽之間存在著對立制約關係,所以,一方偏衰,即失去對另一方的制約,而使另一方偏勝。對於陰陽偏衰所導致的病變,《素問·調經論》指出:「陽虛生外寒,陰虛生內熱」。陽虛不能制陰,則陰相對偏亢,故生寒;陰虛不能制陽,則陽便相對偏亢,故生熱。這裡的寒、熱是屬虛寒、虛熱。與前所述陰、陽絕對偏勝之實寒、實熱自然是不同的。 根據陰陽對立制約和陰陽互根的規律,陰陽一方的虧損,在經過一定階段後,必然導致另一方的虧損,此即所謂「陰損及陽,陽損及陰」,最後導致陰陽兩虧。如臨床上的陽虛水飲證候,反而出現口乾,口渴,但渴不欲多飲,或喜熱飲等表現,是因為陽虛不能化水為津,津液不足,故出現口乾等現象。最後陽氣與陰津均出現不足之象,是屬陽損及陰。同樣,陰虛發展到一定程度,亦可導致陽虛。如:陰血虛脫的大汗,使陰液外泄,以致陽無所依,而造成陽氣泄越於外的亡陽,是屬陰損及陽,最後導致陰陽兩亡。 陰陽兩虧並不完全是陰陽雙方處於低水平的動態平衡,而是或側重於陽虧,或側重於陰虧,臨床上應視具體證候加以辨別。 3.陰陽轉化 陰陽轉化,是指疾病過程中,屬陰的病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屬陽的病變;同樣,屬陽的病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為陰的病變。即陰證可以轉化為陽證;陽證可以轉化為陰證(參見「陰陽的相互關係」一節)。 (四)概括辨證論治原則 1.用陰陽歸納四診資料 用陰陽歸納四診所獲取的疾病資料,有利於認識疾病表現的本質,是進行辨證的必要準備。疾病的證候表現千端萬緒,如何將紛繁的病情表現,理出一個頭緒,從中找出帶規律性的本質性的方面來,這對於每個醫生,是天天都要碰到的問題。而用陰陽去概括歸納這些通過四診得到的資料,就會使醫生執簡馭繁,準確地認識每一證候表現所反映的證候本質。 中醫學根據陰陽的基本屬性,對四診資料的歸納舉例說明如下: 望診:病人煩躁不安者屬陽,閉目靜臥者屬陰。色澤:潤澤明亮屬陽,枯澀晦暗屬陰。面色:赤、黃屬陽,青、黑、白屬陰。水腫:身半以上先腫為陽,身半以下先腫為陰。瘡瘍:紅腫熱痛為陽,膚色青暗、瘡面下陷、不熱為陰。小便:尿赤、黃而短為陽,青白而長為陰等等。 聞診:語聲宏亮、呼吸氣粗為陽,語聲低微、呼吸無力、氣息微弱、不相接續為陰。 問診:惡寒為陰,惡熱為陽。渴喜熱飲為陰,渴喜冷飲為陽。身熱為陽,身涼為陰。 切診:脈診中,以部位分,寸脈為陽,尺脈為陰。以脈象分,浮、數、滑、洪、大、弦、實等為陽;沉、遲、澀、微、小、芤、結等為陰。 以陰陽為綱,分析、歸納四診資料,是正確認識疾病本質和辨證的基礎。所以陰陽學說的理論原則,對臨床診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正如張景岳所說:「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敝之者,曰陰陽而已」(《景岳全書·傳忠錄》)。 2.陰陽為八綱辨證的總綱,亦是諸證的總綱 臨床上無論是外感或內傷所引起的疾病,都可以用陰陽、表里、虛實、寒熱八證(即八綱)加以概括歸類。而表里、虛實、寒熱又可以按陰陽的基本屬性統於陰陽兩證之下,即表、實、熱為陽,里、虛、寒為陰。所以,陰陽又是八綱辨證的總綱,即陰陽統帥諸證。因此,臨床上的病證儘管多種多樣(或外感、或內傷;或臟腑經絡,或氣血津液等),概括起來,不過陰陽兩大類。同時,陰陽還用於病證命名,如傷寒六經病證的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三陽證),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三陰病)等。它即是對病證的命名,又是病證屬性的概括。 總之,陰陽在分析歸納四診資料的性質,概括病證屬性方面,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分析和認識疾病的綱領。 3.確立論治原則 中醫學認為陰陽二氣的協調平衡,是維持人體正常生命活動的根本因素。儘管臨床具體治療原則種種不一,方藥變化多端,其根本目的在於調整、恢復陰陽的平衡。即所謂:「謹察陰陽而調之,以平為期」(《素問·至真要大論》)。 陰陽的失調,不外乎陰陽偏盛或偏衰。偏盛即為有餘,偏衰即為不足。有餘者去之,不足者補之。根據陰陽相互對立制約的規律,對於陰盛者(陰盛則寒),則以陽制陰,如陰寒證,用陽熱類藥物,以祛除陰寒之氣;對於陽偏盛者(陽盛則熱),則以陰制陽,即以陰寒(寒涼)類藥物,祛除其陽熱之氣。這就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的治療原則。然而,由於陰陽盛衰有相對的一面,所以陰盛則陽病,陽盛則陰病。如果臨床上遇有陰陽偏盛(邪)之證時,要考慮與辨別是否同時存在陰陽相對偏衰(正)的一方。假若陰陽偏勝偏衰同時存在,治療時應據情兼顧。如陽盛則熱,熱勝則傷陰,因此,陽熱亢盛之證,每有傷陰兼證,治療時,一方面以瀉火為主,另一方面,亦須適當補陰。 陰陽偏衰者,屬於不足之證,包括陽虛,陰虛,陰陽兩虛。不足者補之,相應的治療原則即:補陽、補陰、或陰陽兩補。在陰或陽偏衰(正氣)的證候中,又當考慮病人是否存在陰陽相對偏盛(邪氣)的一面,如陰虛不能制陽而致陽亢者,屬虛熱證,須補(養)陰以制陽,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素問·至真要大論》王冰注)。又如溫病中之暑證或雜病中之虛損病等的氣陰兩傷,陰陽兩虧,又當陰陽兼補。 總之,中醫對疾病治療的根本原則是有餘者,損之,瀉之;不足者,益之,補之。陰陽偏盛則瀉其有餘,陰陽偏衰則補其不足。 (五) 概括歸納病因 中醫學對致病邪氣的陰陽歸類,基本上反映了該致病邪氣的某些方面的特點,有的可直接反映出該致病邪氣所引起病證的本質屬性。因此,對疾病邪氣的陰陽歸類法,是有其實際意義的。如《內經》曾將邪氣從其來源而分為陰陽兩大類:「夫邪之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素問·調經論》)。《內經》中的「生於陰」、「生於陽」中之陰陽,指天地而言,即是說邪氣或來源於天之「風雨寒暑」,或來源於地之「飲食居處,陰陽(此處指男女房事)喜怒(指情志)」。這是從邪氣來源於天地之不同而分陰陽兩大類。隨著醫學的進步,人們對致病邪氣認識逐漸深化,又將天之六淫邪氣(風、寒、暑、濕、燥、火)及人體內生之六邪(即內風、內寒、內濕、內燥、內火、內熱)根據它們的致病特點,又進一步用陰陽加以歸類。即風、火、燥、熱、暑為陽邪;寒、濕為陰邪。從這種陰陽歸類法,大體可以反映出這兩類邪氣的不同致病特點:陽邪致病多為熱證,易於傷及陰津;陰邪致病多見寒證,易傷陽氣。這裡僅就一般而言,不是完全如此。如內傷之寒邪,為寒證,而外感之寒邪可為熱證。又暑邪,即可傷陰,又可傷陽。燥邪,又有溫燥,涼燥之分(詳見本書「病因與病機」一章)。 (六) 用於經絡命名與歸類 經絡學根據經絡循行部位和所連屬臟腑等不同,將經絡分為陰經、陽經、陰絡、陽絡,並以陰陽命名。如循行於四肢內側,並連屬於五臟者,稱為陰經(手太陰肺經、手少陰心經、手厥陰心包經、足太陰脾經、足少陰腎經、足厥陰肝經);循行於四肢外側,並與六腑相連屬者,稱為陽經(手太陽小腸經、手少陽三焦經、手陽明大腸經、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足陽明胃經)。其他,任脈行於身之前,屬陰經;督脈行於身背,屬陽經。以陰陽命名的還有陰蹻、陽蹻、陰維、陽維、以及根據分布深淺,將全身絡脈分為陰絡、陽絡。 (七)概括藥物性味功能特點 中藥學根據藥物有四氣(性)一一寒、熱、溫、涼,五味——酸、苦、甘、辛、咸,以及升、降、浮、沉的不同作用特點,按陰陽基本屬性,分別將藥物歸為陰陽兩大類。以四氣言,寒涼性藥物屬陰,而多用於陽證、熱證;溫熱性藥物屬陽,而多用於陰證、寒證。以五味言,具有辛、甘、淡味藥物屬陽,具有酸、苦、鹹味藥物屬陰。《素問·至真要大論》對五味(實為六味)及其作用,以陰陽屬性做了概括:「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以升、降、浮、沉言,具有升浮作用的藥物屬陽,具有沉降作用的藥物屬陰。升、浮是指藥物具有上行、升提和向外發散作用;沉、降是指藥物具有下行、向內的作用(如潛鎮、降逆、收斂、滲瀉等)。因此,了解了藥物的陰陽分類,就基本上能掌握藥物的總的作用特點。 (八) 確立養生保健原則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和人都是由陰陽二氣所構成。同時,人體和自然界是一個統一整體(即天人一體觀)。《內經》認為宇宙是一個大天地,人體是一個「小天地」,而且人與天地相參應。《靈樞·邪客》說:「天有日月,人有兩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等等。儘管這種聯繫,從表面上看是缺乏科學依據的,但我們應從其反映的精神實質去研究分析。即古人是採用取類比象的方法,把人體置於與自然界息息相關的地位,認為人體與自然界是一個統一的整體。這一認識是完全正確的。所以,自然界的陰陽變化,必將影響到人體陰陽的運動變化,從而對人體的健康與否發生影響。因此,中醫學在養生保健方面十分重視如何適應自然界陰陽的變化規律。《內經》認為:「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並進一步指出人類應當「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就是說,人在春夏要養護陽氣,秋冬要養護陰氣,以符合於陰陽自身所固有的運動變化規律。《內經》還指出,凡是健康長壽的人,都善於「和於陰陽」、「法於陰陽」、「把握陰陽」(《素問·上古天真論》)。即按陰陽運動規律,調整自己的生活起居。不僅如此,其他如情志等過極,如:「暴怒傷陰,暴喜傷陽」(《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都會直接影響人體陰陽平衡。中醫學是把人體如何適應自然界陰陽運動規律和維護、調整人體自身陰陽平衡,做為指導養生保健的最高原則。 (九) 概括體質稟賦 人體在正常生理狀態下,雖然陰陽二氣保持著相對的平衡狀態,但這種平衡不是陰陽二氣之間一對一的對等關係,而是有或偏於陽,或偏於陰的差別。這一點中醫學早就有明確的論述,並將其用於指導臨床辨證和治療。 《內經》時代,就已將人群分為陰陽兩大類,「黃帝問於少師曰:余嘗聞人有陰陽,何謂陰人,何謂陽人」(《靈樞·通天》)?在這篇論述中,不僅把人群按體質稟賦差別分為陰陽二類,而且具體區別為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五種,並指出這五種人在生理、病理和治療上的不同之處。「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澀,陰陽不和,緩筋而厚皮,不之疾瀉,不能移之。少陰之人,多陰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必審而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也。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陽重脫者,易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少陽之人,多陽而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不足,病不起也。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宜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其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者也」(《靈樞·通天》)。此外,《內經》還提出「重陽之人,其神易動,其氣易往也」,並且「陽氣滑盛而揚,故神動而氣先行」,「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靈樞·行針》)等,以及不同陰陽稟賦的人,對針刺反映也不同。 後世醫家對人體稟賦陰陽的不同,在病機轉化趨向,以及在辨證和治療上的意義都有一定的認識。張景岳早已提出不同陰陽體質的人,所患病證性質有個基本趨向。他說:「陽髒之人多熱,陰髒之人多寒。陽髒者必平生喜冷畏熱,即朝夕食冷一無所病,此陽之有餘也;陰髒者一犯寒涼,脾腎必傷,此其陽之不足也」。這裡所說的陰髒陽髒,說的是平素臟腑偏陰、偏陽,即指體質而言。後世如葉天士、華雲岫等都十分重視人的體質陰陽的不同,在致病和治療上的意義。清·葉天士說:「平素體質不可不論」。同樣感受濕邪,陽性體質之人,則化熱;陰性體質之人,則化寒。所以,中醫學素有「從陽化熱,從陰化寒」之說。在治療上,對於不同陰陽體質的人,用藥也須斟酌,寒熱之藥,應用時要有尺度,不可太過。如陰性體質的病人和陽性體質的病人,若是同樣的熱證,用寒涼藥的藥物、劑量、療程也不同,若陰性體質的病人服寒涼藥過量,就會產生熱邪剛去又生寒證的後果。 第二節 五行學說 五行最早的概念,是指五方,殷商時代的甲骨文記載「東、西、南、北、中」五方的文字即可為佐證。「仰觀天象,俯察地理,中知人事」和取類比象的方法,是當時人類認識世界的基本方法。因此,人們對自然界的認識,首先是將天象的變化和地理(即物候)的變化相聯繫,進而認識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繫。五方和四季就是通過對北斗星斗柄位置變動與物候變化的相應關係的觀察而總結產生的。《鶡冠子•環流》說:「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在這裡,為什麼四方四季稱作東春、南夏、西秋、北冬呢?這是古人在長期的觀察中,對斗柄指向一方與物候變化狀態之間相互聯繫的概括。如東與春,「東,動也,從木」(《說文》),「東方木,主春」(《史記•天官書》),「春,蠢也,物蠢生乃動運」(《漢書•律曆志》),說明東、春在物候變化狀態上的聯繫。如南與夏,「南方為夏,夏,興也;南,任也。興謂萬物方興也,任謂順生物之性」(《尸子•君治》),說明南、夏在物候變化狀態上的聯繫。如西與秋,「西方為秋,秋,肅也」(《尸子•君治》),「秋,禾穀熟也」(《說文》),說明西、秋在物候變化狀態上的聯繫。如北與冬,「北方者,物之伏方也」(《尚書•大傳》),「冬,四時盡也」(《說文》),說明北、冬在物候變化狀態上的聯繫。今據「五方之民」(《禮•王制》)、「五方雜厝」(《漢書•地理志》)的記載,對《易•繫辭》「河出圖」圖例的推演,又據胡厚宣氏《論殷代五方觀念及「中國」稱謂之起源》一書對甲骨文的考證,殷代已有中、東、南、西、北五方的概念。這就是五行概念早期的五方說。 在殷商之後的西周末年,五行概念又出現了五材說,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尚書·洪範》孔穎達疏云:「書傳云:水火者,百姓之求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也,是為人用」。《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云:「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這正是五材與人類生活密切關係地描述,也說明五材說來源於生活實踐。古人將生活物質提煉為五材,同時認為世界是物質的,世界上的「百物」是五材相互作用的產物。《國語·鄭語》明確指出:「百物」是「土與金、木、水、火」雜合而成。 五材說之後,《尚書·洪範》對五行的基本屬性作了部分概括:「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同時,把五行與五味相聯繫:「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 稼穡作甘」。從這裡可以看出,這時的五行的概念、含義,已超出了五種材料本身的範圍了,它們所代表的已是五種抽象的功能屬性了,並以此說明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內經》一書,不僅充實和發展了五行內容,還明確指出了五行和陰陽一樣,是天地間的普遍規律:「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素問·天元紀大論》)五運即五行。這樣,《內經》就把五行和陰陽一樣看作是世界發展變化的根源了。同時,《內經》又把五行與陰陽的理論,十分具體地引入到論述人體臟腑之間的生克關係,用以闡述人體生理和疾病變化的規律。 一、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 五行的基本屬性 關於五行的基本屬性,《尚書·洪範》已做了一定概括,隨著五行學說的發展,後世對五行的基本屬性,做了許多充實、引申和發揮,現簡要予以介紹。 1.木 木屬陽,性溫,能屈曲、伸展、升發、敷散、發生、振動,氣旺於春,化風、化酸、色青,克土生火等。具有這些作用和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如日從東方升起,逐漸升高,且陽光溫和,萬物由夜之安靜轉為活躍,故東方屬木。草木的果實,大多具有酸味,特別是木的果實,所以酸屬木性。生長中的草木,以青綠色為主,所以青色屬木。草木在風吹中,最易動搖,日常生活中想知道有風無風,首先看看草葉和樹梢是否搖動,所以風也屬木,同時動搖也屬木。對於木性之「曲直」(屈曲、伸展),《尚書·洪範》孔穎達疏:「揉曲直者,為器有須曲直也」。意思是說,「曲直」之性是從草木做成器具過程中,發現其能彎曲、能伸展;同時,草木生長時也是有曲、有直,如樹木發條,有的呈伸直狀態,有的呈彎曲狀態。在人體中,肝主筋,筋主司肢體的屈伸運動,肝有木之性,故肝屬木,疾病中的眩暈屬木,是因為眩暈時,站立不穩,有天旋地轉之感,故屬木病。 2.火 火屬陽,性熱,炎上,運動急速,燔灼,躁動、化熱、化暑、化苦、色赤,氣旺於夏,克金生土等。具有這些作用和性質的事物屬於火的範疇。如夏季炎熱,萬物生長發育昌盛(躁動),故夏季屬火。心主血,血色赤,故心屬火。病理上的發熱、口乾唇焦、尿赤等屬火病。陽熱亢極而產生的眩暈、抽搐(動)亦屬火證。 3.土 土屬陰,性蒸熱,能生化、承載、受納(土為萬物之母)、化濕、化甘、色黃、安靜,氣旺於長夏,生金克水等。萬物均生化並受納於土,故土又為其它四行之母。如長夏,自然界萬物生長茂盛,但都受載於土,依土而生而長,故季節中長夏屬土。又如脾胃,有受納水谷並消化水谷而轉化為營養精微,以充養全身,為人體精微來源,具有土的屬性,故脾胃屬土。病理上的部分水濕停留病證,屬土病,因為土能生濕。 4.金 金屬陰,性涼,清肅、堅斂、收殺,化燥、化辛(味)、色白,氣旺於秋,生水克木等。四季中秋天萬物成實凋零,為收割季節,涼爽氣燥,一派收斂之象,故秋季歸屬於金的範疇。肺氣以清肅、下降為正常生理狀態,故肺歸屬於金。又如腸胃陰津乾枯,大便燥結,皮膚粗糙而乾等,均為燥證而屬金氣為病。 5.水 水屬陰,性寒,滋潤下行,主閉藏,化寒、化咸、色黑、流溢,氣旺於冬,生木克火等。四季中,冬季寒冷,萬物閉藏於內,故冬季屬水的範疇。又腎藏精,封固而不妄泄,又腎主水之轉輸,類於水之性,故腎屬水。水流溢於肌膚的腫脹屬於水證。 五行的基本屬性,是由原始的五種具體物質的屬性引伸並高度抽象、概括而成。因此,它又不完全局限於原始五種具體物質的範疇,而是概括了自然界五大類事物的屬性。人體的生理和病理變化,同樣能用五行加以分析和概括。 (二)五行的相互關係 五行不是各自孤立、靜止的,而是相互聯繫的統一的整體。在五行之間的相互關係中,最基本的原則是相生與相剋。正是這種相生與相剋,才維持了五行這一整體的相對協調平衡狀態。無論是缺少相生或相剋(即依存,制約),還是這種相生相剋不能維持正常水平(太過或不及),五者之間的協調平衡都將遭到破壞,在自然界就要發生災害,在人體就要發生疾病。而生克的太過與不及,則稱之為乘侮勝復,正如張景岳所說:「造化之幾(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生克循環,運行不息,而天地之道,斯無窮已」(《類經圖翼·運氣》)。 1.相生相剋 相生,就是相互孳生資助,相互促進。五行之中這種相互資生、相互促進的關係,稱為相生關係。五行的相生關係依次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見圖1)。 相剋,就是制約。五行之中這種相互制約的關係,稱為相剋關係。五行相剋關係依次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見圖2)。這種相生相剋是五行正常的運動變化,是維持自然界和人體協調平衡的不可缺少的兩個條件。有生有克,事物才能正常地、不斷地發展變化。因而,對於人體來說,生克是屬於生理過程。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關係,所以五行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四方面關係。五行相生關係,又稱「母子」關係,即「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如木生火,則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而火又生土,故火又為土之母。所以,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同時具有「我生」、「生我」的母與子的雙重關係。五行相剋關係,又稱為「所勝」、「所不勝」。「我克」即是我「所勝」,「克我」即是我所不勝。如土克水,則土所勝者為水;木克土,則土所不勝者為木。因此,每一行又同時具有「所勝」(我克)和「所不勝」(克我)兩方面關係。 由於五行中,每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個方面,所以,每一行都與其他四行存在相生或相剋關係。以木為例,木與火、水為相生關係,木與金、土為相剋關係;又如土,土與金、火為相生關係,土與木、水為相剋關係。五行缺一不可,無木則不能生火、制土,無水則不能生木、制火等等。五行中缺少任何一行,都會引起五行運動整體的破壞。所以,五行是一個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運動整體,而這一整體正是在相生與相剋的作用下,處於相對平衡狀態,從而決定著事物正常地發生、發展、變化,即所謂「生克制化」(見圖3)。 2.乘侮勝復 前面所講的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剋,是五行運動的正常變化,而五行的「乘侮、勝復」,則是五行運動的異常變化,在人體即可發生疾病,在自然界即發生災害。五行運動過程中出現「乘侮、勝復」的異常變化,是由於某些原因導致五行中某一行偏亢(太過)或偏衰(不及)所引起的。 乘侮,即相乘,相侮。相乘是以強制弱,以盛制衰,是五行中某一行太過,從而產生對所克一行克制過度的過程。出現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兩個方面:①絕對偏亢。某一行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其絕對偏盛,因而出現對其所克者克制過度,使被克者衰弱。如大怒之後,出現不思飲食,甚至腹脹便溏等。肝屬木,脾屬土,肝木過亢,則克制脾土過度,從而引起脾土虛衰,不能運化水谷,故出現上述症狀。這時的土衰是由於木過亢而克制土的結果,木屬於絕對偏亢(太過)。這種木盛克土太過的現象即稱為「木乘土」。為區別於「土虛木乘」,一般又稱為「木盛乘土」。② 相對偏亢。即某一行本來處於正常水平,但其所克的一行因其他原因偏衰,從而使克者相對偏盛,導致對所克一行的過度克制。如:木本來不亢,其對土的克制是正常水平的,但由於土本身衰弱(不及),則木即相對亢盛,從而產生對土的過度克制,使已處於衰弱狀態的土,進一步衰弱。這種情況也屬「木乘土」,但為區別於「木盛乘土」,又稱為「土虛木乘」。前者「木盛」是相乘的原因,後者「土虛」是相乘的原因。五行相乘,實質是一個相剋過程,區別在於是否超過一定水平和限度。在一定限度之內即為相剋,屬正常變化;超過一定限度即為相乘,屬異常變化。 相侮,即是反克,又稱反侮,是五行中某一行過亢,從而對原來「克我」者產生的反方向的對抗制約的過程。這種偏亢,或為絕對偏亢,或因另一方的虛衰而相對偏亢。如:水克火,但當火過亢,超過了水對火的制約能力時,水不僅失去對火的制約,反而出現火對水的反方向的對抗和制約,這就是反侮(反克),稱為「火侮水」或「火盛侮水」。至於因水之偏衰,使火相對偏亢,致使火來侮水,則稱為「水虛火侮」。 相乘與相侮在五行運動的異常變化中,常常是同時出現。在五行出現相乘情況時,盛者即可反侮於「克己」者。如木盛乘土,土氣必衰,土衰不能生金,則金衰,金衰不能制木,一方面致使木氣更盛,另一方面亢盛之木即可反侮於金(木乘土侮金)。在五行出現相侮時也一樣,盛者即可乘己之所勝(我克者)。火盛侮水,水不制火,則火無所制,必乘己之所勝者一金(火侮水乘金)。因此,相乘相侮是密切相關的。《素問·五運行大論》對此做了明確地闡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五行勝復。勝、復又稱勝氣、復氣。勝復實質就是亢與制,但其中包含著兩個制約的過程。勝是五行運動的異常變化,而復則是五行自身對異常變化的自我調節(制其勝),以達到五行的總體平衡,如朱震亨所說:「氣之來也,既以極而成災,則氣之乘也,必也復而得平」(《丹溪心法·亢則害承乃制》)。對勝復,張景岳解釋說:「彼來勝我,故子必起而報之,故謂之復」「因勝而報者謂之復,勝復相仍,本無罅隙」(《類經·運氣》)。因為「凡有所勝,必有所敗,有所敗,必有所復,母之敗也,子必救之」(《類經圖翼·運氣上》)。如水太過,則必乘(勝)於所克之火,使火衰弱,而火之子土,即起來對水加以制約。其中土(子)制水的過程就是復。所以張景岳說:「復者,報復之義」(《類經·運氣》),即「子報母仇」。從中可以看出,勝復包含著兩個制約的過程,一個是「彼來勝我」,一個是「子必起而報之」。 五行勝復在自然界氣候變化中尤為明顯,如大寒(涼)之後,必出現大熱(溫);大熱之後,必有大寒。悶熱天氣經過一定時間後,必隨之而出現冷雨涼風。五行勝復程度是彼此相應的。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無復,勝甚則復甚,勝微則復微。 3.五行的本化與兼化 五行的本化,是指五行中每一行自身基本屬性所應出現的徵象,為其本身所固有的表象。如,動搖不定即是木的變化。又如,濕盛身體重著不移,臃腫脹滿為土的變化,等等。而兼化是指五行中出現二行以上的氣化表現稱為兼化。如高熱(火)病人,同時出現惡寒戰慄(水)之象,即為兼化。劉完素說:「所謂五行之理,過極則勝己者反來制之。故火熱過極,則反兼於水化」(《素問玄機原病式·五運主病》)。劉氏又說:「夫五行之理,微則當其本化,甚則兼有鬼賊」(《素問玄機原病式·六氣為病》)。總之,五行之理,亢而不極則表現為本化,亢極則出現兼化。簡言之:微者本化,甚者兼化。 兼化的出現,大致有兩種情形:①兼其相生者即同氣之化;②兼其相剋者即異氣之化。如:熱(火)極生風(木),即是火極而兼木化。又如「諸熱瞀瘈,……疼痠……」(《素問玄機原病式·六氣為病》),「諸熱瞀瘈」為火病,而疼痠為木病,木即為兼化,此由於火亢極則制金,金衰則不能制木,致使木旺而為兼化(火與木為相生關係)。火極似水,以及木極似金,金極似火等,即屬「己亢過極,則反似勝己之化」(《素問玄機原病式·自序》),屬相剋及異氣兼化。火極兼木化,則屬於相生及同氣兼化。一般說,同氣兼化多見,異氣兼化少見,二者有著本質區別,即異氣兼化中之兼化徵象均為假象,如水極似火,則火為假象,實非真火;而同氣兼化則本化與兼化,實為兩行本化相兼,如木、火多兼化,水、土多兼化。以五行化生之六氣言,則風、火、暑、燥(溫)多兼化,寒濕多兼化。 總之,五行生剋及互生互克是維持五行正常運動變化的決定因素,而乘侮勝復則是五行運動變化的異常狀態,及在異常狀態下的自我調節過程。而五行的本化與兼化則是五行自身的基本功能和屬性在運動過程中表現出的徵象。 二、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主要用於闡述人與自然界的整體關係,臟腑功能及其整體關係,五臟病理及其相互影響,用於指導辨證,確定治法等,茲分述如下: (一)論證人與自然界是一個統一整體 五行學說認為,自然界中的萬物均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構成,而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是在五行運動變化支配下出現的。人做為自然界中的一員,當然也不例外地受五行的支配。所以,既可用五行的基本屬性去歸類自然界萬物,也可用五行的基本屬性歸類人體。儘管自然界的事物和人體臟腑器官彼此之間是毫不相干的,但按不同的五行基本屬性,都可以歸納於五行之內(見下表)。這樣,就建立了自然界內部和人體內部以五行為樞紐(中心)的整體聯繫,如五行中「木」,將自然界的東、風、青、春、酸等與人體的肝膽……統一為一個整體等等。這是中醫學天人一體觀的理論依據之一。從這一思想出發,中醫學認為,自然界的正常或異常的發展變化,都直接地對人體的健康與疾病發生影響。如五行化生的五氣(風、火、濕、燥、寒)就是直接地影響著人體的健康和疾病的發生。 (二)概括五臟的氣化功能及其整體關係 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分屬於五行,以五行的基本屬性和相互關係,概括五臟的部分生理功能和五臟之間的相互聯繫,並說明五臟是一個統一整體。 1.概括五臟的氣化功能 按五行基本屬性,五臟中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木性伸展、通達、敷散,肝屬木,所以肝有喜條達、惡抑鬱的特點,具有疏泄氣機的功能。火性炎熱、紅亮、色赤,而主上升,心屬火,所以心有上升、潤澤面容的特點,具有主血脈的功能。土性受納、生化,為萬物之母,脾屬土,所以脾有受納、運化水谷(倉廩之官)和生化營養精微的特點,具有生化氣血的生理功能。金性清肅斂降,肺屬金,所以肺有以清宣下降為順、壅滯失降為逆的特點。水性寒,主下行、閉藏,腎屬水,所以腎有藏五臟六腑之精的特點,具有氣化的功能。 2.概括五臟氣化的相互關係 按照五行生剋制化的觀點,五臟之間是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並以此維持五臟氣化功能的協調平衡。 按五行木、火、土、金、水、木的相生順序:木生火,肝 (木)對維持心(火)的正常功能,有資助作用,肝藏血,心藏神,神賴血養,血藏於肝而養心神。火生土,則心對脾有資助作用,心主血,脾統血,二者相輔相成,才能血行正常。土生金,肺金惡燥,必得陰精以滋潤,而脾能「散精,上歸於肺」,即是補脾益肺治法(即培土生金)的道理之所在。金生水,是指肺(金)有資助腎(水)的作用,腎主水的氣化,而肺有「通調水道」的作用,「通調水道」,以助水的氣化,所以,肺即有生腎之義。水生木,腎藏陰精以滋養肝木,腎水不足,則肝陽(或火)即偏亢,或上炎,或化風內動,補腎陰(水)即可平肝木之亢。以上是以五行相生關係闡述五臟在氣化(生理)方面的相互資助的整體關係。 按五行相剋順序:金、木、土、水、火、金,則肺制肝,肝制脾,脾制腎,腎制心,心制肺。肺的肅降,可以抑制肝的升發太過(如不使肝陽上亢)。肝的疏泄條達,可以抑制脾氣的壅滯,使脾維持正常運化水谷的功能而不致停飲停食。脾主運化水濕,可以制止腎封藏過度而造成水飲停聚與泛溢。腎水上濟心火,不使心火亢盛上炎。心火之溫煦,可以抑制肺金的清肅太過。五臟就是在相互資助、相互制約的運動變化中,維持著正常的氣化功能和整體平衡。 (三)概括五臟病變及其相互影響 1.用五行基本屬性概括五臟病變 木性升發、化風、動搖,故肝的病變可出現肝火(陽)上沖,內風,眩暈振掉等症,所以《素問·至真要大論》說:「諸風掉眩,皆屬於肝」。火性炎熱、上行,故心的病變可出現紅腫熱痛的瘡瘍,口舌生瘡,咽喉腫痛及血熱妄行的吐血、衄血等。土性主靜,主化生,故脾的病變可出現水濕停留,脾氣壅滯的痞滿,及水谷不化之泄瀉等。金性燥,主收斂、清肅,故肺的病變可出現肺燥咳嗽,氣上逆之喘促,肺氣壅遏之喘滿等。水性寒,滋潤而下行,主靜主藏,故腎的病變可見水腫(下肢),腎陽不足之寒證,及腎虛封藏失司的遺精早泄小便頻數等。 2.用五行概括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傳受) 由於五臟之間是一個統一整體,所以任何一髒的病變,都可能影響其他一髒,即一髒病可以傳至他髒。五臟病變相互傳變有一定規律,按五行學說予以概括則分為相生關係的傳變和相剋(乘、侮、復)關係的傳變。 (1)相生關係的傳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這兩個方面:①母病及子是指五臟病變,從母髒傳及子髒。如脾(土)病傳肺(金),脾為母髒,肺為子髒(土生金),為脾病而及於肺。如脾虛不能運化水濕,聚而為飲,飲邪犯肺,發為咳嗽,喘促等,即為母病及子。以此類推(見圖1)。②子病犯母(又稱子盜母氣),是指五臟病變由子髒傳及母髒。如:心(火)病傳肝(木),木生火,肝為心之母;心病及肝,即為子病犯母。如:心血不足,不能養肝,致使肝陽偏亢為病,即為子病犯母。余者類推(見圖1)。 (2)相剋關係的傳變包括乘、侮、勝、復。乘、勝、復實質是一個,即克制太過。按五行相剋順序傳變,肝乘脾,脾乘腎,腎乘心等,即肝病傳脾,脾病傳腎,腎病傳心等(見圖2)。侮則是反克,按五行相剋順序的反方向傳變。如金克木,木氣過亢則反克於金,中醫學中的肝火(木)犯肺(木火刑金),即為木侮金,是肝先病而後傳之於肺(見圖2)。 五臟病在生克關係的傳變中,五臟相生傳變的母病及子,一般為病較輕淺易愈;子病犯母,一般為病深重難愈。五臟相剋傳變中,相乘傳變為病多深重,相侮傳變為病多輕淺。 應當指出,以五行學說概括五臟的生理、病理及其相互影響,只能說明五臟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生理功能和病理變化。 (四) 用於指導辨證 1.以五行歸屬四診資料、確定病變所屬臟腑 人體是一個統一的整體,體內的五臟病變必然反映到體表,而出現一系列證候表現。因此,可以通過在外的證候表現,推斷五臟的病變。即「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則知所病矣」(《靈樞·本髒》)。臨床上通過四診可以獲得內臟病變的「外應」,即病情資料,通過五行歸類,初步推測病變所屬臟腑。如病人面見青色,脈見弦象,即可初步確定屬肝病,因為青屬木色,弦亦屬木,肝屬木,所以屬肝病。如果面赤、口苦、脈洪等,即可知為心火病證,因為赤屬火,苦屬火,洪脈亦屬火,所以屬心病。面黃、口甘等,為脾病,因為黃屬土,甘亦屬土,脾屬土,所以為脾病。 2.以五行生剋分析四診資料,判斷病證順逆 臨床上應用五行生剋來歸納分析四診資料,從而判斷病證預後順逆,主要是分析望診與脈診所得的資料。一般來說,色脈相合者,病情平穩。所謂色脈相合,即指色和脈應屬五行之中同一行。如肝病,肝屬木,則應見青色(木)和弦脈(木)。腎病,腎屬水,應見黑色(水)和沉脈(水)。心病,心屬火,應見赤色(火)和洪脈(火)。色脈相合,主病順。 病證與色脈相生者,主病向愈為順。如肝(木)病,水生木,若得沉脈(水),為相生之脈,為順,病證一般預後良好。若心病得腎(水)之沉脈,為相剋之脈(水克火),為病逆。脾病而面見青灰色,為木克土,為病逆。即髒與色、脈相剋者,一般預後多不良。總之,從臟腑病證與所現之色脈的相合、相生、相剋與否,可以初步推斷病證預後的善惡順逆。 3.以五行生剋概括五臟病機 以五行學說來分析概括臟腑病變機理,亦是中醫學常用的病證分析方法。有關這方面內容在前面已經陸續涉及到了,這裡簡單介紹一下。用五行歸納臟腑病機,有如肝木乘脾、水(腎)不涵木(肝)、肝氣犯胃(木克土)、肝氣犯肺(木侮金)、土不生金(脾肺兩虛),水虧火旺(腎水不足,不能上濟心火)等等,都是中醫學常用的分析病機和辨證方法。 (五)用於確定治療法則 1.用五行相生關係確定治療原則 用五行相生關係確定治療原則,主要是指母子補瀉法,即《難經·六十九難》所說:「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的原則,所謂「虛則補其母」,即補本髒之母,用於本髒虛證,如肝木陰虛,不直接補肝,而是補其母——腎水,水能生木,從而達到補肝的目的。肺金不足,可補其母——脾土,土能生金,從而達到補肺的目的。所謂「實則瀉其子」,即瀉本髒之子,用於實證。如肝木氣盛(陽亢等),可不直接瀉肝,而是瀉其子髒——心火,以達到瀉肝之目的,因為子能令母虛,子奪母氣,從而使其母髒之盛氣得以平復。運用中,可根據實際病情,或單純補母、泄子,或母子兼顧。在針灸學中,「虛則補其母」,則凡是某經虛證,即可單補其母經或本經母穴,如肝經虛證,則或補其母經——腎經合穴(水穴)陰谷,或補其本經合穴(水穴)曲泉。「實則泄其子」,則凡是某經實證,即可單瀉其子經或子穴。如肝經實證,可取其子經——心經滎穴(火穴)少府,或本經滎穴(火穴)行間。 除「母子補瀉法」外,還有滋水涵木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等。滋水涵木是滋養腎水,以養肝木,又稱滋腎養肝,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或肝陽偏亢之證。培土生金是補脾氣以益肺氣,即補脾益肺,用於脾虛肺虛之證。金水相生是補肺滋腎,用於肺腎陰虛之證。「金能生水,水能潤金」(《時病論》卷四),金水相生,肺腎同治。 2.用五行相剋關係確定治療原則 用五行相剋關係確定的治療原則,主要是指抑強和扶弱兩方面,即亢則平之,衰則益之。如抑木扶土;培土製水;佐金平木;瀉南補北等。抑木扶土是疏理肝木,補益脾土,即調理肝脾,用於木盛乘土,木郁土壅之證。培土製水,是溫補脾土,以制腎水,用於脾腎陽虛,不能化氣行水之證,治當脾腎兼顧。佐金平木,是清肅肺金以平抑肝木,用於肝火亢盛,肺失清肅之證。瀉南補北,即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心屬火,火在五方為南,水為北,腎屬水,即滋陰降火法,用於腎水不足,心火亢盛之證。 五行學說在治療中除上述應用外,還用於情志疾病的治療,如悲能勝怒(金克木),怒能勝思(木克土),思能勝恐(土克水)等,就是用情志的五行所屬和相剋關係,以情志治療情志疾病。 (六)五行學說在醫學其他領域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還用於對十二經脈及其井、滎、俞、經、合穴的五行歸類。即手太陰經和手陽明經屬金,足少陰經和足太陽經屬水,足厥陰經和足少陽經屬木,手少陰經和手太陽經屬火,足太陰經和足陽明經屬土,手厥陰經和手少陽經屬火(相火)。井、滎、俞、經、合穴分別屬於木、火、土、金、水五行。 五行學說,還將人按其不同屬性歸為木形人,火形人,土形人,金形人,水形人五種,並指出各自不同的生理、病理方面特點(參見《靈樞·陰陽二十五人》)。這種對人群的五行歸類,在中醫學中的意義,尚待進一步研究。 第三節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的關係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都屬於中國古代樸素的唯物主義哲學的範疇。二者即各有自己的研究對象,又有不可分割的聯繫。陰陽學說研究的是事物的一般屬性和運動規律,是把世界劃分為陰陽兩大部分進行分析研究的。五行學說研究的是事物的特殊的具體屬性,並把世界劃分為五大部分進行研究的。 雖然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各有自身的特點,但二者又是相互交叉聯繫的,陰陽中有五行,五行中有陰陽。由陰陽所概括的兩大類事物,亦包含著五行歸類,如一年四季:以陰陽言,則春夏屬陽,秋冬屬陰。而陽中之春夏,以五行言,則春屬木,夏屬火;陰中之秋冬,以五行言,則秋屬金,冬屬水等等。又如:五行中木有陰木、陽木,火有陰火、陽火,土有陰土、陽土,金有陰金、陽金,水有陰水、陽水等。因此,陰陽與五行是相互包含的、密切聯繫的,其本源都是「氣」,因此《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對此做了比較恰當的概括,即「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明·張景岳認為陰陽與五行是「氣」與「質」的關係,是相互依存的:「五行即陰陽之質,陰陽即五行之氣。氣非質不立,質非氣不行。行也者,所以行陰陽之氣也」《類經圖翼·運氣上》。這是對陰陽和五行關係的更明確的認識。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作為樸素的唯物主義和自發的辯證法的中國古代哲學,被引進中醫學這門自然科學領域後,對中醫學理論系統的形成和發展無疑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至今仍為中醫學所廣泛應用。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都認為世界是物質的,並在對立統一中運動變化。陰陽五行學說,是中醫學天人一體、臟腑及其所屬器官組織一體的整體觀的理論基礎;也是人與自然界(天)形成有機整體聯繫的樞紐。 陰陽五行學說做為中國古代唯物主義哲學,由於受當時自然科學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所以,我們在應用陰陽五行學說時,不應僅僅停留於陰陽五行的抽象概念,公式化地機械搬用,要從臨床實際出發靈活運用,從而進一步豐富中醫的臨床實踐,並逐漸將其上升為理性認識,為中醫學理論上的發展做出貢獻。 複習思考題 1.簡述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2.簡述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3.簡述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4.簡述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5.試述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