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眼科學 · 第七章 外傷疾患

〔自學時數〕2學時 〔面授時數〕2學時 〔目的要求〕 1.掌握異物入目的處理原則。 2.掌握撞擊傷目的證候和治療。 3.掌握真睛破損初發的處理方法及辨治。 4.了解紫外線、紅外線灼傷的臨床表現。 5.掌握酸、鹼燒傷的急救措施。 眼的外傷疾患是指眼部組織因意外引起的傷害而言,臨床統稱眼外傷。常見的致傷因素,有機械性與非機械性兩大類:前者如撞擊傷目、真睛破損等;後者如強光傷目、酸鹼燒傷等。眼外傷是臨床常見病,其臨床表現及預後與致傷因素、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及時合理處理與否有關。眼部外傷疾患的特點可概括為五: 1.眼居高位,前部暴露於外,做工時往往注視被敲打處高速、旋轉的物體,故而易被此類物體損傷。 2.眼珠構造精細,組織脆嫩,功能複雜,受傷後不易修復,有些組織修復後也不能恢復原來的形態和功能。如黑睛、瞳神、睛珠等組織受傷,輕者影響視力,重者可致失明。 3.眼珠內脈道幽深細微,內含真氣、真血,即使輕微損傷,也可傷氣傷血,使氣滯血瘀而阻隔神光。 4.致傷物體大多污穢,受傷處易被污染,特別是黑睛、神膏,因無血絡分布,抗邪能力較低,易被風毒侵襲,而出現嚴重證候。 5.因兩眼氣血經脈相通,一眼受傷,特別是真睛破損,有時尚可影響健眼。若治不及時,可致雙目失明。 外傷的原因十分複雜,損傷部位及症狀輕重亦無一定,五輪皆可受傷,或一輪獨重,或連及兩輪三輪,甚至有五輪俱傷的。一般以水輪、風輪損傷最重,氣輪次之,血輪再次之,肉輪最輕。就損傷程度而言,眼珠無穿破者較輕,穿破或有突出者較重。其預後,輕者易治而預後多良,重者難治且易生惡變,甚或導致失明。 眼外傷是致盲的主要病因之一。因此預防和正確處理眼外傷,在防盲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臨證處理眼外傷病人,要詳細詢問病史、自覺症狀,了解致傷物的性質、形態,然後進行詳細檢查。檢查應注意受傷部位,有無穿孔和異物等,然後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異物入目 凡細小異物隨風飛揚,進入眼內,或飛濺入目,均稱異物入本病名見於《中醫臨證備要》。古代醫著《 秘傳眼科龍木論 》所載的眯目飛塵外障,及《 銀海精微 》的飛塵入眼、《 世醫得效方 》的眯目飛塵飛絲、《 目經大成 》的飛塵眯目等,均屬本病之範疇。《 證治準繩 》則依入目異物的不同,分別稱之為飛絲入目證(空中遊絲偶然入目)、物偶入眼證(細小之物偶入眼中)、眯目飛揚證(空中砂塵被風吹入眼內)等三種。某些異物具有毒性,如不及時取出,可導致嚴重眼疾,危害視力。今將三者合併討論如下: 〔病因病機〕 1.砂土塵埃、煤灰炭渣、碎葉毛刺、空中遊絲等隨風吹入眼內。 2.昆蟲之類,迎風撲目,飛入眼內。 3.防護不慎或意所不測,迴避不及,以致金屬碎屑、玻璃細顆、麥芒穀殼等濺入眼內。 由於眼受異物之傷害,每致局部瘀血,而發生紅赤刺痛,甚或擦傷黑睛水膜,起星生翳。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領 本病起於不測,發病急驟。異物入目後,患眼即刻沙澀刺痛,流淚難睜,因異物性質及所在部位不同而證候略異。異物鈍圓,部位表淺者,症狀較輕;異物有棱刺,嵌在眼珠表面,特別是水膜表面,或傷後亂施揉擦挑剔者,可致眼珠損傷,而引起嚴重後果。如為鐵屑入目,局部可見棕色銹環。若系空中飛盪之金蟬、蜘蛛等蟲類之遊絲入於目內,多見倏然而痛,眼澀難開,眼腫目赤等。異物較久而未取出,可致白睛混赤,畏光流淚,眵多如膿,異物周圍發生邊界不清的灰白色翳障。或風毒乘機侵入,導致暴赤腫痛或變生凝脂翳等證。對難於發現的細微異物,可藉助裂隙燈顯微鏡,檢查確定。 (二)論治要點 處理異物入目,關鍵在於取出異物。若異物入目不久,取出後眼部證候頓消,給外點藥即可,症狀輕微者不用藥亦可;若異物入目稍久,或異物有毒,可引起胞瞼紅腫,白睛紅赤,沙澀疼痛,羞明眵淚,甚或黑睛生翳,則須配合清熱、解毒、疏風之藥內服。 (三)常見證治 1.外治:異物入目後,應及時取出,不可亂施揉擦,或以不潔之物挑撥。須輕提胞瞼,待淚水滿盈,將異物自行衝去。若不能自出,可採取以下措施: (1)異物粘附在眼瞼內面、白睛或黑睛表面,可用生理鹽水沖洗,或用濕棉簽輕輕拭出。 (2)異物嵌於白睛外膜,或黑睛水膜表面,沖洗不去者,可用1%的卡因滴眼作表面麻醉,再用小針輕輕挑除。挑後滴用黃連眼藥水〔214〕或五膽膏〔30〕。 2.內治:異物取出後,仍有畏光流淚,目赤疼痛等證者,可用石決明散〔48〕內服治之,本方有瀉火平肝,散風消瘀之效。 (四)臨證權變 對異物取出後,眼仍紅赤腫痛、羞明流淚者,應根據病情,在石決明散的基礎上靈活加減。若紅赤腫痛較甚而眵少者,屬瘀血化熱,可加丹參、丹皮、紅花、三七之類;若淚多羞明,眵多如膿者,屬熱毒攻目,可重加銀花、連翹、蒲公英、野菊花等清熱解毒之類;若疼痛較劇者,可加乳香、沒藥、三七之屬,若傷及黑睛導致凝脂翳等變證,或遺留宿翳,可參照有關章節處理。 〔調護〕 1.異物進入眼內,切不可用髒手揉擦,以免異物擦傷黑睛或嵌入白睛、黑睛表面,或致風毒侵入眼內,引起嚴重後果。 2.為避免異物入目,生產時應注意安全並應戴上防護眼鏡。 〔文獻摘錄〕 《證治準繩•物偶入睛證》:「凡人被物入目,不可乘躁便擦,須按住性,待淚來滿而擦,則物潤而易出。如物性重及有芒刺不能出者,急令人取出,不可揉擦,擦則物愈深入而難取。若入深,須翻上睥取之,不取則轉運,阻礙氣滯而病變。芒刺金石稜角之物,失取礙久及擦重者,則壞損輪膏,如痕擫、凝脂等病,輕則血瘀水滯為痛為障等病,有終不得出而結於睥內者,必須翻而尋看,因其證而治之。」 撞擊傷目 眼部受鈍力撞擊而眼珠無穿破傷口者,稱撞擊傷目。本病在《世醫得效方》和《 普濟方 》中均稱「被物撞打」,《中醫眼科學講義》(1964年版)以來均習稱「撞擊傷目」。 臨床上,因外傷的輕重和部位的不同、撞擊傷目可表現為振胞瘀痛、白睛溢血、撞刺生翳、瞳神縮小、散大或欹側、血灌瞳神、驚震內障、側目斜視、暴盲、觸傷真氣等證,宜根據病情作出細緻的診斷。 〔病因病機〕 多因鈍性物體如球類、拳腳、棍棒、鐵塊、磚石等擊傷或因跌仆而傷及眼部所致。眼珠鄰近組織或頭部受強烈震擊,亦可以傷及眼珠。氣血受傷,脈絡受損,以致瘀血停留,是本病的主要病理機制。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領 本病因撞擊部位不同,表現各異。臨證一般須先查視力,以大約估計損傷程度,再從外向內對眼的各個部位進行望診,認真地判斷病情,正確的予以治療。 1.眼瞼受傷:可見胞瞼色呈青紫,脹如杯覆,疼痛難睜。重者可引起胞瞼撕裂,或瘀血越過鼻樑,使對側胞瞼亦青紫腫脹。若視力正常,眼珠完好者,可診為振胞瘀痛證。 2.白睛受傷:可見白珠外膜下積血,量少者多呈局限性,色如胭脂;量多者可布滿整個白睛,使白睛變呈一片鮮紅或紫紅。此證可稱為白睛溢血。然此白睛溢血僅為撞擊傷目的一個證型,與第三章所述的白睛溢血不同。 3.黑睛受傷:可見水膜的深層呈條狀、片狀混濁,或在相應的表層有擦傷之痕跡,伴有抱輪紅赤,畏光流淚,疼痛難睜等證。若邪毒乘傷侵襲,可變生凝脂翳等。此證《 審視瑤函 》稱之為「驚震外障」,乃因瘀血阻滯,兼受風熱毒邪所致。 4.瞳神受傷:初受撞擊可表現為短暫性的瞳神縮小,繼之瞳神散大或欹側變形,此均為瘀血阻滯經絡,黃仁失卻展縮功能而致。如其血絡受損,可發生血灌瞳神證。血量多少不等,少則沉積於瞳神以下,多則漫過瞳神,若日久不散,可使黑睛混濁,亦可淤塞竅道,致神水瘀滯,眼脹欲脫,頭痛如劈而發生種種變證。 5.睛珠受傷:可致睛珠半脫位或全脫位,可脫於黃仁後,或脫於黃仁前,或無脫位而逐漸混濁,成為驚震內障。 6.損傷眼內脈絡:可致目內氣血逆亂而神光被阻,迅速失明。此證雖表現有暴盲之症狀,但明顯有撞擊之病史,與暴盲證不同,不可混診為暴盲,而應以撞擊傷目稱之;眼內脈絡受傷較輕,可表現為眼珠疼痛之後,視力如常,但日漸昏矇,終可完全失明。此乃目中真氣受傷,脈絡滯澀,精血不得上榮而致。臨床遇此不應診為青盲,而應據撞擊傷目之病史診之為觸傷真氣。 7.眼帶受傷:眼帶因撞擊而傷損,或血瘀眶內,阻滯眼帶之脈絡,可致眼帶廢用,而生側目斜視之證。 撞擊傷目的辨證宜分辨受傷之部位、輕重及新久,大抵傷輕及新傷者易治,重傷及傷久者難治,傷及珠內者預後較差。本證傷情雖然複雜,但一般可以歸納為絡傷出血與氣滯血瘀兩大證型論治,並宜結合外治法綜合處理。 (二)論治要點 撞擊傷目傷在氣血,所以治療的要點在於調理氣血。因本證內無邪氣,故傷後若有出血,一般多能自止。所以本證需要止血的病例不多,需要止血者,服止血藥的時間不宜太長。重證內治和外治的要點,均在活血化瘀,瘀血去則經脈通,目竅得養而復精明。否則,神光被瘀血隔阻,終難復明。 氣為血帥,活血化瘀方中必須配加理氣之品,才能有較好的效果。病久氣傷者,尚需加用益氣藥以助瘀血消散。 臨床經驗證明,如能較長期地堅持按辨證服用活血祛瘀藥,並適當配合溫通藥物,能取得較好療效。 (三)常見證治 1.內治: (1)絡傷出血: 證候:胞瞼、白睛外膜或有裂傷,出血較多,或有血灌瞳神,或經檢眼鏡檢查而眼內有新鮮出血,導致視力障礙。 治法:先止血,後活血。 方例:止血用十灰散〔4〕,活血用桃紅四物湯〔185〕。 (2)氣滯血瘀: 證候:或為振胞瘀痛;或為白睛溢血;或為驚震外障;或眼內出血已止,久不復明;或為觸傷真氣;或為側目斜視;或眼珠刺痛或脹痛。 治法:行氣活血,化瘀止痛。 方例:桃紅四物湯〔185〕或破血湯〔189〕。 2.外治: (1)振胞瘀痛證的眼瞼瘀血,一般可自行吸收,預後良好。早期可用鮮生地或大黃粉搗爛外敷以止血散血。 (2)受傷一至二日後使用熱敷,或用酒調七厘散〔9〕外敷,但勿使之進入眼內。 (3)血灌瞳神可選用三七、丹參、紅花、川芎液局部電離子導入。 (4)驚振外障,可外點黃連眼藥水〔214〕。 (5)眶內出血,眼珠突出者,可加壓包紮或結合冷敷。 (6)胞瞼赤腫疼痛,或眼珠刺疼者,可選用一綠散〔1〕隔紗布墊敷患眼,有消瘀止痛之功。 3.手術: (1)胞瞼皮膚或白珠外膜若有撕裂,傷口小者可自行癒合,較大裂口可加以縫合。 (2)驚震內障或睛珠脫位,可施以手術治療。 (四)臨證權變 本證證情比較複雜,宜在行氣活血的基礎上靈活加減。如疼痛較甚,可加用止痛沒藥散〔36〕;若胞瞼因血瘀化熱而紅腫灼熱,或兼脹痛多淚,可改用涼血散瘀的生地黃散〔72〕治療;若紅腫焮痛消退,遺留星翳或雲翳者,可按有關章節辨證治療;若因氣滯致瞳神散大,眼珠脹痛者,應行氣活血,可服調氣湯〔179〕治之;若屬血灌瞳神或眼底出血日久未散者,可適當加用溫通行竄之品,如川芎,當歸,桂枝,炮姜等。眼帶受傷而致側目斜視者,可依側目斜視證予以處理;視力障礙日久,證情由實轉虛者,又當參考視瞻昏渺一節辨證論治。 〔調護〕 1.對胞瞼瘀血,初起可行冷敷,24小時以後改行熱敷,以促進瘀血吸收; 2.血灌瞳神必須靜臥,採取半臥位較好,可使血液下沉,以免遮蔽瞳神。 3.眼珠脫位者,可點縮瞳藥,以避免睛珠脫入黃仁之前。全脫位進入神膏者可適當配鏡。 4.受傷後宜神情安定;忌食辛辣,以免生熱助火,加重病情。 真睛破損 外物傷目而眼珠有穿破傷口者,稱為真睛破損。本病在《秘傳眼科龍木論》中稱「偶被物撞破外障」,《證治準繩》和《審視瑤函》稱為「物損真睛」,《中醫眼科學講義》(1964年版)以來習稱「真睛破損」。其為嚴重的外傷性眼疾,病情與損傷的部位、原因、程度、有無異物存留或是否感染風毒有關,預後多不良。更有一眼真睛破損,導致另一眼視力漸降而盲者。 〔病因病機〕 多因銳利物體刺破,或高速度之金石碎片、碎屑飛濺而穿破眼珠;也有受猛烈的鈍力撞擊,使眼珠破裂者。致傷物體多較污穢,破損處易被邪毒侵襲。因此,這類外傷不僅使經絡、氣血、組織損傷,而且又常兼邪毒為患之候。有的還可因瘀血、邪毒交侵,影響健眼而致視力障礙。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領 本病的診斷,首先當依據外傷史,檢查傷眼有穿透之傷口,伴有劇烈疼痛,畏光流淚,視力劇降等症,即可確診。然後須辨傷勢的深淺,損傷的部位,異物的有無,邪毒的輕重,而後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如傷在白睛,傷口小者需細心診察,方可發現;傷口大者,可見神膏外溢,嵌在傷口,狀若稠痰,欲流不流。神膏脫出多者,眼珠立即塌陷變軟。 如傷在黑睛,因水膜穿破,故神水立即外溢。若黃仁脫出,則狀如蟹睛。黃仁被傷,亦可見裂口,或伴血灌瞳神。 睛珠受傷,可致脫位或半脫位,或逐漸變生驚震內障。甚者睛珠破碎,在黑睛後方或水輪內泛起白漿,狀如稠痰白脂。更甚者,睛珠因眼珠破裂較大而隨神膏黃仁一起脫出珠外,傷口黑白混雜,眼珠塌陷變軟,終至珠陷失明。 穿破傷應辨別是否有眼內異物,具體可根據病史、臨床檢查、自覺症狀等綜合分析。X線攝片是常用的診斷方法。 對傷眼還應辨別有無邪毒入侵。邪毒若隨異物進入珠內,一至二日可致胞瞼腫脹,畏光流淚,疼痛劇烈,創口污濁浮腫,白睛紅赤腫脹,神水不清,黃液上沖,瞳神不辨。若病情嚴重,邪毒蔓延,上述諸證加重,眼珠突出,不能轉動,並可伴有頭痛,惡寒發熱等證。 健眼牽損是真睛破損的嚴重並發證,其發病機會雖然不多,但若發生,即可造成嚴重後果,必須高度重視。一般說來,如穿破在黑睛邊際,眼內有異物存留,或傷口長期癒合不良,或紅赤疼痛持續不退,或反覆出現等,較易影響健眼。健眼被牽後,可出現瞳神緊小、抱輪紅赤、雲霧移睛、視瞻昏渺、青盲等證。 本證的治療,在受傷早期,穿孔淺小者,易治;傷在黑睛者愈後必有疤痕遺留,或形成斑脂翳、瞳神欹側等。若傷大而深,損及睛珠神膏者,縱能早期治療,得免枯凸,然失明亦每難倖免。更甚而健眼牽損者,預後更差。 (二)論治要點 本證初起,傷口的處理至為重要。應注意消毒,輕輕清潔患部,忌用重力或草率從事,以免將神膏,睛珠等壓出。 傷眼化膿,一般發生在1〜7天之內,應予嚴密觀察。健眼牽損,一般發生在3〜8周之間,也有在10日內或遲至多年後發生者。預防的關鍵在於妥善處理傷口,如儘快封閉創口,清除脫出之組織以預防感受邪毒;眼內容物脫岀較多,眼珠已不成形,或視力恢復無望者應及早摘除。對健眼雖已受累,而傷眼尚存一定視力者,又不可輕易摘除傷眼,當挽救視力於萬一。 內服藥物應分清有無感受毒邪。傷口清潔,就診較早,傷勢較輕,無化膿趨勢者,服用養血活血,清熱化瘀之品即可;對傷口污穢,傷勢較重,傷後處理不當,有化膿趨勢或已經化膿者,當服用清熱解毒重劑。 (三)常見證治 1.內治: (1)眼珠破損,風邪乘襲: 證候:白睛或黑睛破裂,或伴珠內組織脫出,疼痛劇裂,畏光流淚,視力劇降。 治法:除風益損。 方例:除風益損湯〔170〕。 (2)外邪侵入,熱毒熾盛: 證候:創口污穢浮腫,白睛紅赤,神水不清,黃液上沖,甚則膿攻全珠,寒熱頭疼,或珠軟如綿,視力全喪。 治法:清熱解毒,涼血化瘀。 方例:犀角地黃湯〔240〕合五味消毒飲〔29〕。 2.外治: (1)受傷早期,重在處理傷口;可用生理鹽水輕輕沖洗患眼,清除一切污物。創口表面如有異物存在,宜滴用局部麻醉劑(1%的卡因溶液)後細心除去。如創口小,對合良好,又無眼內組織脫出者,可不必縫合,如傷口較大宜仔細分層縫合;如神膏脫出傷口之外,應予剪除;若睛珠嵌於傷口,應充分清除。 (2)術前術後均可滴用黃連眼藥水〔5〕。 (3)必要時滴用擴瞳劑。 (4)根據傷情需要,注射破傷風抗毒素1500國際單位,以防破傷風。 (5)傷眼宜行包紮。 3.手術:眼珠嚴重損壞,眼內容物脫出較多,視力完全喪失,或珠內灌膿,眼珠赤痛或珠軟如綿,無治癒希望者,可考慮手術摘除傷眼;如眼內有異物存留,特別是金屬異物,應及早手術取出。 (四)臨證權變 受傷早期,出血不多者,服用清熱平肝、祛風散邪的石決明散〔48〕亦可。疼痛較劇者可加用七厘散〔9〕沖服。 傷眼有化膿趨勢或已經化膿者,若伴發熱惡寒等全身證候,病情較重者,可改服普濟消毒飲〔227〕;若伴小便黃赤,大便乾結之證,當服用眼珠灌膿方〔220〕。 患眼牽損者,可參考瞳神緊小、雲霧移睛視瞻昏渺、青盲等證辨證論治。 〔調護〕 1.安靜臥床休息,避免頭部強烈震動。 2.每日更換敷料,細心觀察傷口情況,直至癒合。 3.忌辛辣菸酒,以免生熱助火,加重病情。 〔文獻摘錄〕 《目經大成•物損真睛》:「此泛言目忽被金木、打傷、跌傷,迫在輪廓之甚者,初患必赤腫疼澀,……稍瘥,始現傷痕,或黃或白。白者害遲,黃者速而險,有赤障頭疼,症必變。……其為尖細之物所觸,淺小可治,若傷大而深,及內損神膏,外破神珠者,縱然急治免得枯凸,明終喪爾」。 強光傷目 由強光照射引起的目赤疼痛、羞明流淚和視力障礙的病證,稱為強光傷目。早在北魏高僧宋雲的《行紀》中已載因雪光盲眼之事,謂:「雪有白光,照耀人眼,令人閉目,茫然無見。」《 外台秘要 》卷二十一亦將「雪山巨睛視日」列為喪明原因之一,告誡應預防強光導致目病。 傷目的強光主要有紫外線、紅外線等。凡對環境中的紫外線、紅外線防護不夠,或直視強光,如太陽光、電弧光、乙炔焰及熔化的玻璃、鋼鐵等,均可傷人眼目。所以在現代從事電焊、氣焊及玻璃廠、鋼鐵廠的工人和旁觀者;直接觀看日蝕,或長期暴露接觸冰川、雪地、沙漠、海面等眩目耀眼環境的人,發生本病較多。後者又稱雪盲。 〔病因病機〕 1.直接觀看日蝕,或無日蝕而仰視太陽; 2.長期暴露在高山、冰川、雪地、沙漠、海面等反射陽光較強的環境中; 3.從事或觀看電焊、氣焊、煉鋼、熔制玻璃等工作而防損不夠; 4.水銀燈下拍攝電影及從事光療的醫務人員防護不夠。 上述諸種情況均含過強的紫外線和紅外線。因光屬陽屬火,過強則能灼傷眼目,使暴露於外的眼瞼、白睛、黑睛甚至瞳神發生損害。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領 強光傷目的診斷和辨證,應根據病史和臨床證候進行分析。被電焊、氣焊等白色強光灼傷者,損傷多在外眼。一般在4〜8小時發病。被光照後,患者初感眩耀眼花,個別患者出現澀磨不適,羞明視昏。4〜8小時後證候加劇,出現目暈,羞明流淚,磣澀疼痛,胞瞼紅腫,緊閉難睜,每於夜半及凌晨因劇痛而就診。此時檢查患眼,可見瞼內紅赤,氣輪赤絲滿布,或兼抱輪紅赤,白睛外膜浮壅,風輪似有雲霧隱隱。此為紫外線灼傷所致。若長期反覆照射,目外神水被鑠,可致胞瞼赤爛,白睛澀痛,黑睛混濁等,以致造成視力障礙。 被熔化的玻璃、鋼鐵等紅色光線灼傷者,病變多在內眼。患者先有耀眼感覺,接著出現雲霧移睛、視物易色、或岀現眼前閃光。發病24小時以後上述症狀消失,但可遺留眼前正中的陰影,導致視力障礙。長期反覆被傷,睛珠被灼,亦可混濁而變生如銀內障。此為紅外線灼傷,目內脈絡瘀滯,真精被耗而然。 太陽光所含紫外線和紅外線均強,所以目竅被日光灼傷,前述兩類證候均可發生。一般被高山、冰川、雪地、沙漠、海面等環境中反射的太陽光灼傷者,多為紫外線傷;瞻視太陽而被灼傷者,多為紅外線傷。 (二)論治要點 急則治標,疼痛劇烈者以止痛為主。痛止後則著重清熱養陰、活血散瘀,以恢復視力為主。 (三)常見證治 (1)紫外線灼傷: 證候:眼痛劇烈,牽連頭部亦痛,胞瞼紅腫緊閉,強睜則熱淚如湯,瞼內紅赤,白睛混赤,或白珠外膜水腫浮壅,或兼黑睛混濁。 治法:止痛、清熱、潤燥。 處理:局部滴用0.5〜1%的卡因眼液1〜3次(注意不可多滴,以免影響組織修復),再改用新鮮人乳或牛奶滴眼,均有緩解紅赤疼痛之功。此外,針刺治療亦有卓效,可選用局部按揉匹白穴,或針刺合谷、睛明、風池、瞳子髎、攢竹、翳明、絲竹空等穴,每可於1〜2分鐘內痛止瞼開。病情重者,也可結合服用1〜2劑祛風清熱湯劑,如銀翹散〔222〕、驅風散熱飲子〔125〕之類。 (2)紅外線灼傷: 證候:羞明,視物易色,眼前閃光,雲霧移睛,視物昏渺,或有小片狀陰影遮隔神光。 治法:清熱養陰,活血散瘀。 方例:加減四物湯〔81〕疏散瘀邪,清利頭目。全方有養陰血、清邪熱、活血散瘀之功,紅外線灼傷者,耐心服用,可有較好療效。 (四)臨證權變 紫外線灼傷在疼痛緩解後,一般紅退腫消,無後遺證。個別損傷嚴重者,可遺留黑睛翳障,當參照聚星障、花翳白陷辨證論治;反覆被傷而形成瞼弦赤爛、白澀證、赤絲虬脈等證者,又當參照有關章節予以治療。 紅外線灼傷形成的如銀內障,可參照前「如銀內障」的內容辨證論治。 〔調護〕 1.電氣焊、玻璃、鋼鐵工人及在雪地、冰川、高山、沙漠、海上工作的人員,應戴適當的防護眼罩。 2.勿無端視日,觀察日蝕應戴防護鏡。 酸鹼燒傷 酸鹼對眼部組織的燒傷是最常見的化學物質腐蝕傷。受傷的程度與預後,取決於酸鹼的性狀、濃度、量的多少、接觸時間的長短,以及受傷後緊急處理的措施是否合理等因素。如果酸鹼的濃度高,入眼量多,接觸時間長,每易出現嚴重後果,導致不同程度的視力障礙,甚至毀壞整個眼珠。 〔病因病機〕 1.常見的酸性傷主要是由硫酸、鹽酸、硝酸以及某些有機酸所引起。酸溶於水,接觸眼組織後,低度的酸溶液僅引起局部刺激;而高濃度者與眼組織接觸後,即與表面組織結合而凝固,不向縱深滲入。因此,酸燒傷比鹼造成的損害相對較輕;但若濃度甚高,接觸時間長,同樣可造成嚴重損害,甚至毀壞眼珠。 2.常見的鹼性傷主要有石灰、氨水和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溶液等。鹼性物質既溶於水,又溶於脂肪,接觸眼組織後,除與組織蛋白結合生成可溶性化合物之外,還可使組織脂肪溶解,以致鹼性物質能繼續向組織深部滲透和擴散,進一步發生破壞作用,造成比酸性傷更為嚴重的後果。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領 酸鹼進入眼內,輕微者僅見灼熱刺痛,畏光流淚,白睛紅赤,黑睛混濁等。重者則傷眼劇烈疼痛,強烈畏光,熱淚如泉,白睛外膜紅赤壅腫甚至壞死,黑睛廣泛混濁壞死,甚至風輪穿破,傷及深部組織(特別是鹼性傷),可出現黃液上沖,瞳神緊小、幹缺,睛珠混濁,甚至眼珠萎陷。 (二)辨證要領 本病的辨證,關鍵是根據病史,辨明傷眼物質的性質。酸、鹼燒傷的臨床區別是:酸性傷創面較淺,邊界清楚,不擴大加深,傷後數日與受傷當時無明顯差別,壞死組織容易分離脫落,眼內組織反應較少、較輕;鹼性傷創面較深,邊界不清,且易繼續擴大加深,傷後二三日與受傷當時比較,明顯加深擴大,壞死組織不易分離,眼內反應較多且較重。 (三)常見證治 (1)不論酸鹼,在受傷當時,均應爭分奪秒,就地取大量清水進行急救沖洗,如自來水、井水、河水等均可。沖洗越早、越徹底、預後越好。最好的方法是將眼部浸泡在缸水中,睜開或拉開眼瞼,頭部左右擺動,眼睛不斷開閉及轉動,浸洗約10分鐘。切忌用小量水沖洗,以免擴大燒傷範圍。眼內殘存的固體物質,應徹底清除。急救處理後,再進行中和沖洗,具體如下: (2)酸性燒傷,可用2〜3%小蘇打溶液作中和沖洗。病情重者可用20%磺胺嘧啶鈉溶液1ml(即2ml、0.4g磺胺嘧啶鈉注射液半支射)注於白珠外膜之下。 (3)鹼性燒傷,可用2〜3%硼酸液作中和沖洗。病情重者可再用抗壞血酸注射液50〜100毫克注射於白珠外膜之下,每天1〜3次。 (4)石灰傷不可作上述中和沖洗和注射。應先予0.37%依地酸二鈉溶液沖洗,接著用1〜2%濃度的依地酸二鈉滴眼。 (5)局部均需頻點人乳泡黃連溶液或鮮牛奶,或用鮮雞蛋清頻頻點眼。 (6)內服藥物,初期以清熱解毒,涼血散瘀,祛風止痛為主。可選黃連解毒湯〔212〕,犀角地黃湯〔240〕加減。後期以退翳明目為主,內服消翳湯〔176〕加玄參、麥冬、丹參、紅花、石決明等。 後期還可外點八寶眼藥〔12〕。 〔調護〕 1.患眼應以眼墊包封,以防感受邪毒; 2.忌食辛辣以免加重病情。 複習思考題 1.簡述異物入目的處理原則。 2.簡述撞擊傷目的臨床表現和辨證論治要點。 3.試述撞擊傷目的外治法。 4.詳述真睛破損初發的傷眼處理方法。 5.真睛破損如何辨證論治? 6.紫外線。紅外線灼傷的臨床表現如何? 7.試述酸鹼燒傷後的急救措施。 8.詳述中和沖洗的方法和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