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喉科學 · 第六章 辨證

辨證,是中醫根據祖國醫學理論,以各種診察方法為手段、以各種辨證方法為準繩來明辨各種不同的證候。從臟腑、經絡、舌診、脈象以及檢查所得的陽性體徵等,從整體觀念出發,分析病人的體質特點及其對疾病的反應,結合發病時令、地區、環境差異等因素,研究其致病原因與發病原理的普遍性與特殊性,於同中求異,異中求同,作出確切的診斷,作為論治的根據。 一、對症投藥與辨證論治 對症投藥,就是頭痛投止痛藥,嘔吐投止吐藥,泄瀉投止瀉藥,失眠投安眠藥。辨證論治則不然。辨證,祗要掌握了證,不管是什病,憑證來作為處理的依據。 舉例一,風熱型的流感、風熱型的咽炎、風熱型的肺炎、風熱型的血管神經性水腫、風熱型的腮腺炎、風熱型的鞏膜炎、風熱型的脂溢性脫髮,我們祇要掌握住「風熱」,就可以統用疏風清熱法來治療。不管它是什麼流感、咽炎、肺炎、血管神經性水腫、腮腺炎、鞏膜炎、脂溢性脫髮,這稱異病同治。 舉例二,咽炎,開始為風寒,即用辛溫解表法。之後化熱,即改用清熱利咽法。熱盛不退,里實便秘,則馬上改用通腑清熱法。之後轉成慢性干而不渴,可用參苓白朮散。如其干而奇渴,則用六味地黃湯。這稱為同病異治。 正通過這異病同治、同病異治,就體現出辨證論治的精神實質。 證的表現,有些是單純性、明顯的,但也有複雜的、隱晦的,甚至錯綜迷離、矛盾百出,更有甚者以假象出現(寒極似熱、熱極似寒,陽盛格陰、陰盛格陽),給認清證候增加了認識上的難度。 二、怎樣診察與辨證 診察與辨證的武器,當然是四診、八綱,但診察喉科疾病,要在望、聞、問、切四診基礎上,加上一個局部檢查法。 望、聞、問、切,基本上都是指全身的檢查。雖然聞診之一的嗅,如口腔病聞到焦臭味的屬熱、糞味的屬胃熱、抹布味的屬濕、屍臭味的屬壞疽性症炎及腫瘤。聞診之二的聽,喉科醫生憑病人發「咿」音時的聲音來辨別嘶啞的病種等等。但這個聞是屬局部的「查」診。此外對增殖體的捫、舌體上硬結的摸……,雖屬於切診,但可稱為局部檢查法。 此外,局部檢查法尚有特殊用途,如嘶啞症,如用四診方法診察不出來,就「無證可辨」只好以體質的強弱、病程的修短、舌苔的有無來納入「金破不鳴、金實不鳴」虛實兩個範疇中去。此症,可用喉頭鏡進行局部檢查。 至於具體的檢查方法,日新月異的發展,這裡無法介紹。但有一言至關重要,就是包括物理、生物、化學、光學、聲學、電子……在內所查出的陽性症狀,是不能為中醫所利用的。一定要用中醫理論作指導,把它溶解成中醫學能吸收的東西,然後納入綜合分析的「辨證」中去。 在各種辨證方法中,八綱辨證居其一,八綱中,寒熱、虛實、表里六綱,已為眾所周知,今從略。編者在數十年喉科臨床中,把標本、體用也提到辨證綱要的位置,我們常說的十綱,就是指寒熱、虛實、表里、標本、體用而言。 1.標本:它所指者,是多方面的,如主次、輕重、緩急……等等。用於醫學上的標本,以人體與疾病來言,人是本、病是標。以疾病言,病因病機是本、症狀是標。以新歸病言,原發病為本,繼發病為標。以三因言,內因是本、外因為標。以疾病危害性言,危害程大的為本、小的為標。以臟腑言,髒病為本、腑病為標。 標本為綱,古書也有記載。如《素問•至真要大論》:「六氣標本,所里不同」。《靈樞•師傳》:「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靈樞•病本》:「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病而後中滿者,治其標」。張仲深(元代人)在《子淵詩集》中謂:「欲探六脈致調和,曷審三因正標本」。李東垣《試效方》:「夫治病者,當知標本」。根據張、李氏的語氣,標本還是諸綱之首。何夢瑤的《醫碥》還把標本與表里、陰陽相提並論,而且更把標本置在表里、陰陽之上。 2.體用:體,《易•繫辭》:「故神無方而易無體」。其疏謂:「體,謂形質之稱」。用,《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用是作用。由此可知,凡是有形有質的,都可稱體。看不見而具有功能、作用、功用的,都是用。范縝在《神滅論》中解釋得很清楚,謂:「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是則形稱其質,神言其用。形之與神,不能相異」。李東垣《脾胃論•五臟之氣交變論》:「鼻乃肺之竅,此體也。其聞香臭者,用也」。我體會,病在體者,類似西醫所說的器質性病變,如中藥治療無效,可考慮手術;病在用者,類似西醫所說的功能性病變,則決不考慮手術而重賴藥治。 臨床辨證思維時,最好的方法,是「逐項分析,綜合取捨」一法。方便準確,易學易會,誤差度很小。具體是這樣: 首先在腦子裡擬訂這樣一份表格(表2)。 表2 逐項分析綜合取捨表 1.運用順序: (1)把診察中得到的信息,逐項填入症狀一格里(如表3〜8) 表 3 急性耳咽管阻塞——聾 表 4 神經性——聾 表 5 血熱妄行的鼻衄 表 6 脾不統血的鼻衄 表 7 急性咽炎 表 8 慢性咽炎 (2)選擇(特彆強調「選擇」兩字)適合的各種理論根據來解釋症狀的產生原因。這種理論根據的來源,包括《內經》、各家學說、常規定律以及個人心得見解。也逐症逐項的「填入」表內「現論根據」一格里。為什麼一定強調「選擇」?因為同樣一個症候,可由不同性質的「證」來造成的。例如同樣一個腹癰,《素問•舉痛論》中謂:「寒氣客於小腸,故後泄腹痛矣」。而《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則稱:「火郁之發,民病腹中暴痛」。再舉一個膿腫的例子,《靈樞》在同一篇的《癰疽》中,既謂:「寒氣客於經絡之中,則血泣,……故癰腫」。但同時又說:「大熱不止,熱勝則肉腐,肉腐則為膿」。你看,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寒和熱,同樣可以適用於一個病種或同一個症,不選擇怎行!就拿上面膿腫感染來說,凡是冷性膿腫——當然有它冷性的證——,那末應選擇前一句。一般感染如癤腫、癰——當然也有它熱證的證——,就選擇後一句了。這就是選擇,而且強調要選擇。 (3)對每一個症狀,憑「理論根據」來分析,作出單獨的(只管本項,不管其他各項)、片面的初步印象,就「填寫」在「印象」項中。 (4)然後把全部的「印象」匯集起來,用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方法來突出主證。 (5)許多印象,不可能清一色的趨於一致,也有自相矛盾的。那末再來一個「取本舍末」的手段來取其本質而去其現象。古人的「舍脈從證」「舍證取脈」,就是這個方法。且看錶6脾不統血的鼻衄中「舌苔」,我們就不睬它了。 (6)最後,作出總結性的判斷,是什麼「證」。 在這裡有兩點需要加以說明的: 其一,這裡的「表格」、羅列、「填寫」……並不是真正地採用實物,乃是在腦子裡想的,古人稱為腹稿。 其二,理論根據,不一定真正去找出典,可以取用常規的、常用的及自己的心得就夠了。當然,是一定要合乎中醫的理論,不能摻假、摻洋、摻彎曲的,這是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