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二千年史 · 宋世系 中

六 黨爭之誤國 1.新舊黨之分張 初安石入相,舉朝皆非之。 神宗曰:「卿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琦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上不答。 (《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 帝欲用安石,曾公亮因薦之,介言其難大任。帝曰:「文學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經術不可任耶?」對曰:「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退謂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 (《宋史》卷三一六《唐介傳》) 神宗問王安石可相否,對曰:「安石文行甚高,處侍從獻納之職可矣。宰相自有其度,安石狷狹少容。」 (《宋史》卷三四一《孫固傳》) 誨曰:「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輕信奸回,喜人佞己。聽其言則美,施於用則疏,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 (《宋史》卷三二一《呂誨傳》) 安石未執政,已中舉朝之忌。後來一切施設,不論是非,動遭抨擊,不與為伍。安石自不得不引用新進者,以為己助。 陳昇之……王安石用事,患正論盈庭,引升之自助。升之……竭力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為相。 (《宋史》卷三一二《陳昇之傳》) 呂惠卿……熙寧初,安石為政,惠卿方編校集賢書籍。安石言於帝曰:「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及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以為檢詳文字,事無大小必謀之,凡所建請章奏皆其筆……惠卿為之謀主,而安石力行之。 (《宋史》卷四七一《呂惠卿傳》) 章惇……熙寧初,王安石秉政,悅其才,用為編修三司條例官,加集賢校理中書檢正……擢知制誥,直學土院判軍器監。 (《宋史》卷四七一《章惇傳》) 曾布……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布疏言:「陛下……思大有為於天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譁眾罔上……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布欲堅神宗意,使專任安石以威脅眾,使毋敢言政。 (《宋史》卷四七一《曾布傳》) 安石為實行政見,凡詆毀新政者皆斥逐之,而新舊黨派之爭愈烈。 呂公著……亦以請罷新法,出潁州刺史。劉述、劉琦、錢、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虁、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皆罷逐。翰林學士范鎮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歐陽修乞致仕……乃聽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彥博言市易與下爭利……出彥博守魏……富弼、韓琦……司馬光……悉排斥不遺力。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 新黨得政,舊派借端攻擊,其爭愈甚。會新黨內江,安石不安於位,乃辭職以去。 熙寧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於色,對朝嗟嘆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不言其害……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俠又坐竄嶺南。慈聖、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陵府……呂惠卿服闋,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絳代己,二人守其成謨不少失。時號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 安石求去,惠卿使其黨變姓名,日投匭上書留之。安石力薦惠卿為參知政事。惠卿懼安石去,新法必搖,作書遍遺監司郡守,使陳利害。又從容白帝下詔,言終不以吏違法之故,為之廢法。故安石之政,守之益堅……已而安石弟安國惡惠卿奸諂,面辱之,於是乘勢並陷,三人皆獲罪。安石以安國之故,始有隙。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無不為,韓絳為相不能制,請復用安石。 (《宋史》卷四七一《呂惠卿傳》) 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復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絳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熙寧八年二月,復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 初呂惠卿迎合安石,建立新法,安石故力援引,驟至執政。惠卿既得志,有射羿之意,忌安石復用,遂欲逆閉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用其志。一時朝士見惠卿得君,謂可傾安石以媚惠卿,遂更朋附之。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三七) 雱……取鄧綰所列惠卿事雜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於是惠卿以狀聞,且訟安石……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憤,患疽發背死……上頗厭安石……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幾務。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 2.新舊黨之傾軋 甲 元祐之政 神宗崩,哲宗繼位,時年十歲。太皇太后高氏(宣仁太后)臨朝,同聽政。已而以司馬光為相。光素詆新法,既執政,用舊人,復舊制,安石新法,一切俱罷矣。 元豐八年七月……詔罷保甲法……十一月,罷方田……十二月,罷市易法……罷保馬法。哲宗元祐元年三月……詔修定役書……八月,詔復常平舊法,罷青苗錢。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四三) 宣仁後臨朝,用司馬光、呂公著,欲革弊事。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密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轍皆論去之。呂惠卿……自知不免,乞宮觀以避貶竄。轍具疏其奸,以散官安置建州。 (《宋史》卷三三九《蘇轍傳》) 光等措置過急,不免報復,即舊人亦有非難之者。 宣仁後垂簾,司馬光為政,將盡改熙寧元豐法度。純仁謂光:「去其太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願公虛心以延眾論,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光不從,持之益堅。純仁曰:「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純仁慮朋黨將熾,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未解。純仁曰:「……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柄任,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知漢陽軍吳處厚,傅致蔡確《安州車蓋亭詩》以為謗宣仁後,上之。諫官欲寘於典憲,執政右其說。惟純仁與左丞王存以為不可,爭之……及確新州命下,純仁於宣仁後簾前言:「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舉動宜與將來為法,此事甚不可開端也。」……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遂上疏曰:「朋黨之起,蓋因趣向異同,同我者謂之正人,異我者疑為邪黨。既惡其異我,則逆耳之言難至;既喜其同我,則迎合之佞日親。以至真偽莫知,賢愚倒置,國家之患,率由此也。」 (《宋史》卷三一四《范純仁傳》) 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所建為害天下者,改之當如捄焚拯溺。」……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無此事。」 (《宋史》卷三三六《司馬光傳》) 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復差役,差官置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則事易成,事有漸則民不驚……自爾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谷帛以養兵,兵出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光不以為然。 (《宋史》卷三三八《蘇軾傳》) 舊人意氣相爭,不久遂有「蜀」、「洛」、「朔」黨之分立。 哲宗即位,宣仁後垂簾同聽政。群賢畢集於朝,專以忠厚不擾為治,和戎偃武,愛民重谷,庶幾嘉祐之風矣。雖然,賢者不免以類相從,故當時有洛黨、川黨、朔黨之語。洛黨者,以程正叔侍講為領袖,朱光庭、賈易等為羽翼。川黨者,以蘇子瞻為領袖,呂陶等為羽翼。朔黨者,以劉摯、梁燾、王岩臾、劉安世為領袖,羽翼尤眾。諸黨相攻擊不已。正叔多用古禮,子瞻謂其不近人情如王介甫,深疾之,或加玩侮。故朱光庭、賈易不平,皆以謗訕誣子瞻,執政兩平之。是時既退元豐大臣於散地,皆銜怨刺骨,陰伺間隙,而諸賢者不悟,自分黨相毀。至紹聖初,章惇為相,同以為元祐黨,盡竄嶺海之外,可哀也。呂微仲秦人,戇直無黨;范醇夫蜀人,師溫公不立黨,亦不免竄逐以死,尤可哀也。 (邵伯溫《河南邵氏聞見前錄》卷一三) 同黨相爭,而調停新舊之說起。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人心已定。惟元豐舊黨,分布中外,多起邪說,以搖撼在位。呂大防、劉摯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夙怨,謂之調停。 (《宋史》卷三三九《蘇轍傳》) 乙 紹聖之政 哲宗年幼,諸臣言事,紛紜不已,但取決於太后。帝有言,或無對者,帝積不能平。元祐八年,太后崩,哲宗親政,復行新法,政局復變。 畏首背大防,稱述熙寧、元豐政事,與王安石學術,哲宗信之。遂薦章惇、呂惠卿可大任……惇入相……引以自助。 (《宋史》卷三五五《楊畏傳》) 哲宗親政,有復熙寧、元豐之意,首起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於是專以紹述為國是,凡元祐所革,一切復之。引蔡卞、林希、黃履、來之邵、張商英、周秩、翟思、上官均居要地,任言責,協謀朋奸,報復仇怨,小大之臣,無一得免。死者禍及其孥,甚至詆宣仁後,謂元祐之初,老奸擅國。又請發司馬光、呂公著冢,斫其棺。哲宗不聽。 (《宋史》卷四七一《章惇傳》) 布贊惇紹述甚力……惇遂興大獄,陷正人,流貶鐫廢,略無虛日。 (《宋史》卷四七一《曾布傳》) 中書舍人蹇序辰上疏,言「朝廷前日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惟變亂典型,改廢法度,訕瀆宗廟,睥睨兩宮,觀事考言,實狀章著。其章疏案牘,散在有司,若不匯集而藏之,藏久必至淪棄。願悉討奸臣所言所行,選官編類,人為一帙,置之二府,以示天下後世之大戒」。章惇、蔡卞請即命序辰及直學士院徐鐸編類,凡司馬光等一時施行文書,攟拾附著,纖悉不遺,凡一百四十三帙上之。由是縉紳之士,無得脫禍者矣。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四六) 又奏元祐初置訴理所,將熙豐以來斷過刑名,輒行奏雪。訕謗先朝,歸怨君父,其元看詳官劉摯、孫覺、胡宗愈、傅堯俞等,乞加罪。悉皆坐謫。 (王偁《東都事略》卷九七《安惇傳》) 踵蹇序辰初議,閱訴理書牘,被禍者七八百人。天下怨疾,為二蔡、二惇之謠。 (《宋史》卷四七一《安惇傳》) 丙 建中、崇寧之政 初,章惇為相,布草制,極其稱美,冀惇引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荐居樞府,故稍不相能……又奏「人主操柄不可倒持,今自丞弼以至言者,知畏宰相,不知胃陛下。臣如不言,孰敢言者」。其意蓋欲傾惇而未能。會哲宗崩,皇太后向氏召宰執問誰可立,惇有異議。布叱惇,使從皇太后命。徽宗立,惇得罪罷,遣中使召蔡京,鎖院拜韓忠彥左僕射……拜布右僕射……忠彥雖居上,然柔懦,事多決於布。布猶不能容。時議以元祐、紹聖,均為有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明年,乃改元建中靖國,邪正雜用。 (《宋史》卷四七一《曾布傳》) 向太后權同聽政,起用陳瓘、鄒浩等,而貶蔡卞、蔡京等。又追復文彥博等三十三人官。太后聽政僅七月,而徽宗親政,言紹述者復起。 近時學士大夫,相領競進,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以忠厚為重遲,以靜退為卑弱,相師成風,莫之或止。正而救之,實在今日……元祐之際,悉肆紛更;紹聖以來,又皆稱頌。夫善續前人者,不必因所為,否者賡之,善者揚焉。元祐紛更,是知賡之而不知揚之之罪也;紹聖稱頌,是知揚之而不知賡之之過也。願咨謀人賢,詢考政事,惟其當之為貴,大中之期,亦在今日也。 (《宋史》卷三四三《陸佃傳》) 陸佃既為嘗試之詞,時曾布為相,乃進紹述之說。改元崇寧,舊人盡斥逐矣。 京亦出知江寧,頗怏怏,遷延不之官。御史陳次升、龔夬、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居杭州……韓忠彥與曾布交惡,謀引京自助,復用為學士承旨。徽宗有意修熙豐政事……遂決意用京。 (《宋史》卷四七二《蔡京傳》) 時韓忠彥、曾布為相,洵武因對言:「陛下乃先帝子。今相忠彥乃琦之子,先帝行新法以利民,琦嘗論其非。今忠彥為相,更先帝之法,是忠彥能繼父志,陛下為不能也。必欲繼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京出居外鎮,帝未有意復用也。洵武為帝言:「陛下方紹述先志,群臣無助者。」乃作《愛莫助之圖》以獻。其圖如《史記•年表》,列旁行七重,別者左右,左曰元豐,右曰元祐。自宰相、執政、侍從、台諫、郎官、館閣、學校各為一重,左序助紹述者,執政中惟溫益一人,余不過三四……右序舉朝輔相、公卿、百執事咸在,以百數。帝出示曾布,而揭去左方一姓名。布請之,帝曰:「蔡京也。洵武謂非相此人不可,以與卿不同,故去之。」 (《宋史》卷三二九《鄧洵武傳》) 忠彥罷,京拜尚書左丞。俄代曾布為右僕射。制下之日,賜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創法立制,先帝繼之,兩遭變更,國是未定。朕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頓首謝:「願盡死。」 (《宋史》卷四七二《蔡京傳》) 曾布初擠蔡京,繼排韓忠彥,引京自助。京欲獨當國,終逐布去。 京與布異。曾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京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奈何使宰相私其親?」布婿陳迪,佑甫子也。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溫益叱布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徽宗不悅而罷。御史遂攻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宋史》卷四七一《曾布傳》) 蔡京獨專大政,一意排斥舊黨,黨錮之禍遂成。 崇寧元年八月……詔司馬光等二十一人子弟,毋得官京師……九月……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為正上、正中、正下三等,邪上、邪中、邪下三等,治臣僚議復元祐皇后及謀廢元符皇后者罪,降韓忠彥、曾布官……竄曾肇以下十七人,籍元祐及元符末宰相文彥博等,侍從蘇軾等,余官秦觀等,內臣張士良等,武臣王獻可等,凡百有二十人。御書刻石端禮門,以元符末上書人鍾世美以下四十一人為正等,悉加旌擢;范柔中以下五百餘人為邪等,降責有差……十月……詔責降宮觀人,不得同一州居住。 (《宋史》卷一九《徽宗紀一》) 時元祐群臣,貶竄死徙略盡。京猶未愜意,命等其罪狀,首以司馬光,目曰奸黨,刻石文德殿門。又自書為大碑,遍班郡國。初,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寧、紹聖之政,則又籍范柔中以下為邪等,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皆錮其子孫不得官京師。 (《宋史》卷四七二《蔡京傳》) 崇寧二年九月,詔宗室不得與元祐奸黨子孫為婚姻……詔上書邪等人知縣以上資序,並與外祠選人,不得改官及為縣令……十一月,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三年六月,……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余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 (《宋史》卷一九《徽宗紀一》) 2.宣和之衰敗 新舊黨相爭之結果,僉壬悉夤緣登用。靖康初,陳東伏闕上書,論今日之事,蔡京壞亂於前,梁師成陰謀於後,李彥結怨於西北,朱勔結怨於東南,王黼、童貫又結怨於遼金,並開邊釁。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欽宗雖並予竄戮,竟無救於北宋之亡。 甲 蔡京 時承平既久,帑庾盈溢。京倡為豐亨豫大之說,視官爵財物如糞土,累朝所儲掃地矣……崇寧五年正月……帝以言者毀黨碑,凡其所建置一切罷之,京免為開府儀同三司……大觀元年,復拜左僕射,拜太尉……拜太師。三年,台諫交論其惡,遂致仕……政和二年,召還京師,復輔政……又更定官名,以僕射為太少宰,自稱公相,統治三省……省吏不復立額,至五品階以百數,有身兼十餘俸者……京每為帝言:「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於是鑄九鼎,建明堂,修方澤,立道觀,作大晟樂,制定命寶。任孟昌齡為都水使者,鑿大伾三山,創天成、聖功二橋,大興工役,無慮四十萬。兩河之民,愁困不聊生……又欲廣宮室,求上寵媚,召童貫輩五人,風以禁中逼側之狀。貫俱聽命,各視力所致,爭以侈麗高廣相夸尚,而延福宮、景龍江之役起,浸淫及於艮岳矣……然公論益不與,帝亦厭薄之。宣和二年,令致仕。六年,以朱勔為地,再起領三省。京至是四當國,目昏眊不能事事,悉決於季子絛……宰臣白時中、李邦彥,惟奉行文書而已,既不能堪,兄攸亦發其事。上怒……京亦致仕……京殊無去意。帝呼童貫使詣京,令上章謝事……京不得已,以章授貫……三表請去,乃降制從之。 (《宋史》卷四七二《蔡京傳》) 攸……京長子也……其後與京權勢日相軋,浮薄者復間之,父子各立門戶,遂為仇敵……帝留意道家者說,攸獨倡為異聞,謂有珠星璧月、跨鳳乘龍、天書雲篆之符。與方士林靈素之徒,爭證神變事,於是神霄、玉清之祠遍天下。 (《宋史》卷四七二《蔡攸傳》) 政和七年正月,召道士林靈素於溫州,築通真宮以處之。皇帝崇尚道教,號教主道君皇帝。二月,改天下天寧觀為神霄玉清萬壽宮,無觀者以寺充。仍設長生大帝君、青華大帝君像,建寶籙宮。 (王偁《東都事略》卷一一《徽宗二》) 靈素……曰:「天有九霄,而神霄為最高。其治曰府,神霄玉清王者,上帝之長子,主南方,號長生大帝君,陛下是也……」帝心獨喜其事……建上清寶籙宮,密連禁省。天下皆建神霄萬壽宮……令吏民詣宮受神霄秘錄。朝士之嗜進者,亦靡然趨之。每設大齋,輒費緡錢數萬,謂之千道會……其徒美衣玉食,幾二萬人。 (《宋史》卷四六二《林靈素傳》) 乙 王黼 黼……遷符寶郎左司諫。張商英在相位,寖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於杭。黼覘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京復相,德其助己。除……御史中丞……宣和元年,拜特進少宰……蔡京致仕,黼陽順人心,悉反其所為……四方翕然稱賢相……請置應奉局,自兼提領,中外名錢,皆許擅用,竭天下財力以供費。官吏承望風旨,凡四方水土珍異之物,悉苛取於民,進帝所者,不能什一,余皆入其家……童貫平臘歸,黼言於帝曰:「方臘之起,由茶鹽法也……」貫謀起蔡京以間黼,黼懼。是時朝廷已納趙良嗣之計,結女真共圖燕……以兵屬貫,命以保民觀釁為上策。黼復折簡通誠於貫曰:「太師若北行,願盡死力。」時帝方以睦寇故,悔其事,及黼一言,遂復治兵。黼於三省置經撫房,專治邊事,不關之樞密。括天下丁夫,計口出算,得錢六千二百萬緡,竟買空城五六而奏凱,率百僚稱賀……帝始悟其交結狀……尋命致仕。 (《宋史》卷四七○《王黼傳》) 丙 童貫 徽宗立,置明金局於杭,貫以供奉官主之,始與蔡京游。京進,貫力也。京既相,贊策取青唐。因言貫嘗十使陝右,審五路事宜,與諸將之能否為最悉,力薦之。合兵十萬……師竟出,復四州……未幾,為熙河蘭湟秦鳳路經略安撫制置使,累遷武康軍節度使,討溪哥藏,征復積石軍、洮州,加檢校司空。頗恃功驕恣,選置將吏,皆捷取中旨,不復關朝廷,寖拂京意。除開府儀同三司,京曰:「使相豈應授宦官。」不奉詔……廟謨兵柄皆屬焉……不三歲,領樞密院事……時人稱蔡京為公相,因稱貫為媼相。將秦晉銳師,深入河隴……大將劉法……遇伏而死。法,西州名將。既死,諸軍恟懼,貫隱其敗,以捷聞……關右既困,夏人亦不能支,乃因遼人進誓表納款……政和元年,副鄭久中使於遼,得燕人馬植……遂造平燕之謀……方臘雖平,而北伐之役遂起。 (《宋史》卷四六八《童貫傳》) 丁 朱勔 徽宗頗垂意花石,京諷勔語其父,密取浙中珍異以進。初致黃楊三本,帝嘉之。後歲歲增加,然歲率不過再三貢,貢物裁五七品。至政和中始極盛,舳艫相銜於淮汴,號「花石綱」。置應奉局於蘇,指取內帑如囊中物,每取以數十百萬計。延福宮、艮岳成,奇卉異植,充牣其中。勔擢至防禦使,東南部刺史、郡守,多出其門……竭縣官經常以為奉,所貢物豪奪漁取於民,毛髮不少償。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識。未即取,使護視之,微不謹,即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徹屋抉牆以出。人不幸有一物小異,共指為不祥,惟恐芟夷之不速。民預是役者,中家悉破產,或鬻賣子女以供其須。劚山輦石,程督峭慘,雖在江湖不測之淵,百計取之,必出乃止……流毒州郡者二十年。方臘起,以誅勔為名。童貫出師,承上旨,盡罷去花木進奉。 (《宋史》卷四七○《朱勔傳》) 戊 民變 蔡京等同惡相繼,在邊釁未開之先,已激成民變。 宋江之起兵 宣和三年二月……淮南盜宋江犯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入楚海州。 (王偁《東都事略》卷一一《徽宗紀二》) 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過人。今青溪盜起,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帝……命知東平府,未赴而卒。 (《宋史》卷三五一《侯蒙傳》) 叔夜……再知海州。宋江起河朔,轉掠十郡,官軍莫敢嬰其鋒,聲言將至。叔夜使間者覘所向,賊徑趨海瀕,劫鉅舟十餘載鹵獲。於是募死士得千人,設伏近城,而出輕兵距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賊。江乃降。 (《宋史》卷三五三《張叔夜傳》) 龔聖與作宋江三十六贊,並序曰:「宋江事見於街談巷語,不足采著。雖有高如李嵩輩傳寫,士大夫亦不見黜。餘年少時,壯其人慾存之畫贊,以未見信書載事實,不敢輕為。及異時見《東都事略》中,載侍郎《侯蒙傳》有書一篇,陳制賊之計云:『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京東,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材必有過人。不若赦過招降,使討方臘,以此自贖,或可平東南之亂。』余然後知江輩真有聞於時者。於是即三十六人人為一贊,而箴體在焉。蓋其本撥矣,將使一歸於正,義勇不相戾,此詩人忠厚之心也。余嘗以江之所為,雖不得自齒,然其識性超卓,有過人者。立號既不僭侈,名稱儼然,猶循軌轍,雖託之記載可也。古稱柳盜跖為盜賊之聖,以其守一至於極處,能出類而拔萃。若江者,其殆庶幾乎?雖然,彼跖與江,與之盜名而不辭,躬履盜跡而無諱者也。豈若世之亂臣賊子,畏影而自走,所為近在一身,而其禍未嘗不流四海。嗚呼,與其逢聖公之徒,孰若跖與江也。呼保義宋江不假稱王,而呼保義;豈若狂卓,專犯忌諱。智多星吳學究古人用智,義國安民;惜哉所予,酒色觕人。玉麒麟盧俊義白玉麒麟,見之可愛;風塵太行,皮毛終壞。大刀關勝大刀關勝,豈雲長孫;雲長義勇,汝其後昆。活閻羅阮小七地下閻羅,追魂攝魄;今其活矣,名喝太伯。尺八腿劉唐將軍下短,貴稱侯王;汝豈非夫,腿尺八長。沒羽箭張清箭以羽行,破敵無頗;七札難穿,如游斜何。浪子燕青平康巷陌,豈知汝名;太行春色,有一丈青。病尉遲孫立尉遲壯士,以病自名;端能去病,國功可成。浪裏白跳張順雪浪如山,汝能白跳;願隨忠魂,來駕怒潮。船火兒張橫太行好漢,三十有六;無此火兒,其數不足。短命二郎阮小二灌口少年,短命何益;曷不監之,清源廟食。花和尚魯智深有飛飛兒,出家尤好;與爾同袍,佛也被惱。行者武松汝優婆塞,五戒在身;酒色財氣,更要殺人。鐵鞭呼延綽尉遲彥章,去來一身;長鞭鐵鑄,汝豈其人。混江龍李俊垂龍混江,射之即濟;武皇雄爭,自惜神臂。九文龍史進龍數肖九,汝有九文;盍從東皇,駕五色雲。小李廣花榮中心慕漢,奪馬而歸;汝能慕廣,何憂數奇。霹靂火秦明霹靂有火,摧山破岳;天心無妄,汝孽自作。黑旋風李逵風有大小,不辨雌雄;山谷之中,遇爾亦凶。小旋風柴進風有大小,黑惡則懼;一噫之微,香滿太虛。插翅虎雷橫飛而食肉,有此雄奇;生入玉關,豈傷令姿。神行太保戴宗不疾而速,故神無方;汝行何之,敢離太行。急先鋒索超行軍出師,其鋒必先;汝勿銳進,天兵在前。立地太歲阮小五東家之西,即西家東;汝雖特立,何有吾宮。青面獸楊志聖人治世,四靈在郊;汝獸何名,走曠勞勞。賽關索楊雄關索之雄,超之亦賢;能持義勇,自命何全。一直撞董平昔樊將軍,鴻門直撞;斗酒炙肩,其言甚壯。兩頭蛇解珍左齧右噬,其毒可畏;逢陰德人,杖之亦斃。美髯公朱仝長髯郁然,美哉丰姿;忍使尺宅,而見赤眉。沒遮攔穆橫出沒太行,茫無畔岸;雖沒遮攔,難離火伴。拚命三郎石秀石秀拚命,志在金寶;大似河,腹果一飽。雙尾蠍解寶醫師用蠍,其體貴全;反其常性,雷公汝嫌。鐵天王晃蓋毗沙天人,證紫金軀;頑鐵鑄汝,亦出洪爐。金槍班徐寧金不可辱,亦忌在穢;蓋鑄長殳,羽林是衛。撲天雕李應鷙禽雄長,惟雕最狡。毋撲天飛,封狐在草。」 (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 方臘之起兵 方臘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縣堨村,託左道以惑眾(事魔食菜)。初,唐永徽中,睦州女子陳碩真反,自稱文佳皇帝,故其地相傳有天子基萬年樓,臘益得憑藉以自信。縣境梓桐幫源諸峒,皆落山谷幽險處,民物繁夥,有漆楮杉材之饒,富商巨賈多往來。時吳中困於朱勔花石之擾,比屋致怨,臘因民不忍,陰聚貧乏游手之徒。宣和二年十月,起為亂,自號聖公,建元永樂。置官吏將帥,以巾飾為別,自紅巾而上,凡六等……誘脅良民為兵。人安於太平,不識兵革,聞金鼓聲,即斂手聽命。不旬日,聚眾至數萬,破殺將官蔡遵於息坑。十一月,陷青溪。十二月,陷睦、歙二州。南陷衢,殺郡守彭汝方。北掠新城、桐廬、富陽諸縣,進逼杭州。郡守棄城走,州即陷……凡得官吏,必斷臠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鏑亂射,備盡楚毒,以償怨心。警奏至京師,王黼匿不以聞,於是凶焰日熾。蘭溪靈山賊朱言、吳邦,剡縣仇道人,仙居呂師囊,方岩山陳十四,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皆合黨應之,東南大震。發運使陳亨伯請調京畿兵,及鼎灃槍牌手,兼程以來,使不至滋蔓。徽宗始大驚,亟遣童貫、譚稹為宣撫制置使,率禁旅及秦晉蕃漢兵十五萬以東……三年正月,臘將方七佛,引眾六萬攻秀州……大軍至,合擊賊……賊還據杭。二月,貫、稹前鋒至青州堰,水陸並進。臘復焚宮舍、府庫、民居,乃宵遁……盡復所失城。四月,生擒臘及妻邵、子亳、二太子、偽相方肥等五十二人於梓桐石穴中,殺賊七萬。四年三月,餘黨悉平……臘之起,破六州,五十二縣,戕平民二百萬。所掠婦女自賊峒逃出,倮而縊於林中者,由湯岩椔嶺八十五裡間,九村山谷相望。王師自出至凱旋,四百五十日。 (《宋史》卷四六八《童貫傳》) 方臘謂其屬曰:「天下國家,本同一理。今有子弟耕織,終歲勞苦,少有粟帛。父兄悉取而糜盪之,稍不如意,則鞭笞酷虐,至死弗恤,於汝甘乎?……糜盪之餘,又悉舉而奉之仇讎。仇讎賴我之資,益以富實,反見侵侮,則使子弟應之。子弟力弗能支,則譴責無所不至。然歲奉仇讎之物,初不以侵侮廢也……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糜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二虜得此,益輕中國,歲歲侵擾不已。朝廷奉之不敢廢,宰相以為安邊之長策也。獨吾民終歲勤動,妻子凍餒,求一日飽食不可得。」 (方勺《青溪寇軌》) 七 宋之邊患 宋之兵力,遠不逮漢唐。北敝於遼,西困於夏,國勢為之消耗焉。 1 遼之建國 甲 遼之疆域 太祖以德哷勒部之眾,代約尼氏起臨潢,建皇都。東並渤海,得城邑之居百有三。太宗立晉,有……十六州……迨於五代,闢地東西三千里。約尼氏更八部……屬縣四十有一。每部設刺史,縣置令。太宗以皇都為上京,升幽州為南京,改南京為東京。聖宗城中京,興宗升雲州為西京,於是五京備焉。又以征伐俘戶建州,襟要之地,多因舊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總京五,府六,州軍城百五十有六,縣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屬國六十。東至於海,西至金山,暨於流沙,北至臚朐河(蒙古人民共和國之克魯倫河),南至白溝(河北新城縣之拒馬河),幅員萬里。 (《遼史》卷三七《地理志序》) 遼初國號契丹,不設都名,其所居曰西樓。西樓者,即上京也。國初設四樓,在木葉山者曰南樓,在龍化州者曰東樓,在唐州者曰北樓,與西樓而四,歲時遊獵,皆出入其間。至太祖始建皇都,太宗即皇都為上京,更置東京、南京,為三京。聖宗置中京,興宗置西京,而五京具焉。 (《續通志》卷一一○《都邑略》) 遼東西,燕秦漢唐已置郡縣,設宮職矣,高麗、渤海因之。至遼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為畿甸。二百餘年,城郭相望,田野益辟。冠以節度,承以觀察、防禦、團練等使,分以刺史、縣令,大略採用唐制。其間宗室、外戚、大臣之家,築城賜額,謂之頭下州軍。惟節度使朝廷命之,後往往皆歸王府。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 (《遼史》卷四八《百官志四》) 遼疆域簡表 乙 遼之制度 官制 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樸實,不以名亂之……太祖神冊六年,詔正班爵。至於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樸,漢制則沿名之風固存也。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遼史》卷四五《百官志序》) 遼太祖受位要尼,用其舊俗,職守名稱,與古迥異。迨世宗兼有燕代,始增置官班,漸仿唐制,自茲而降,日以浸繁。遼俗東向而尚左,故御帳東向,謂之橫帳。其宮則分北面、南面,北面治契丹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軍馬租賦之事。葉隆禮《契丹國志》謂北面在牙帳之北,以主番事;南面在牙帳之南,以主漢事是也。然北面官又自有北南二院,自宰相、樞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護衛,皆分北南。其實所治皆北面之事,以其牙帳居大內帳殿之北,則謂之北院,居南則謂之南院耳。今觀其制,北南樞密以下,略視六部,而以北南宰相總之。北府治兵,南府治民,各有專司,不相侵越……宮帳部族,禮統相承,屬國邊防,扼制有術。凡此北面之制,創自太祖……至世宗天祿之際,內設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監、諸衛、東宮之屬,外設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之任。始未嘗不欲備前代之制,以潤色乎大業,而位號張皇,掌寄紛雜,或暫置於一時,或偏設於一地,史家不得其詳,往往一官而僅舉一曾任其職者以實之。揆其所由,豈非北面官體制已備,南面第襲其名職,事簡而權勢輕,故不得與北面比也。 (《續通志》卷一三二《職宮略三》) 遼官制簡表 兵制 遼之兵類,表列於下。 遼兵制簡表 遼之國家正式軍隊為部族軍。 番居內地者,歲時田牧平莽間。邊防乣戶,生生之資,仰給畜牧……各安舊風,狃習勞事……家給人足,戎備整完。卒之虎視四方,強朝弱附……部族實為之爪牙雲。 (《遼史》卷三二《營衛志中》) 其徵調制度如下。 遼國兵制,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隸兵籍。每正軍一名,馬三匹,打草谷,守營鋪。家丁各一人,人鐵甲……皆自備。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谷騎四出抄掠以供之。鑄金魚符,調發軍馬……凡舉兵,帝率蕃漢文武臣僚,以青牛、白馬祭告天地日神……乃詔諸道徵兵。 (《遼史》卷三四《兵衛志上》) 刑法 其制刑之凡有四:曰死,曰流,曰徒,曰杖。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又有籍沒之法。流刑量罪輕重,實之邊城部族之地,遠則投諸境外,又遠則罰使絕域。徒刑,一曰終身,二曰五年,三曰一年半。終身者,決五百,其次遞減百……杖刑自五十至三百。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決之。(其制用熟皮合縫之,長六寸,廣二寸,柄一尺許。)又有木劍、大棒、鐵骨朵之法……太祖初年……治諸弟逆黨……親王從逆不罄諸甸持,或投高崖殺之。淫亂不軌者,五車轘殺之。逆父母者視此。訕詈犯上者,以熟鐵錐椿其口殺之……又為梟磔、生瘞、射鬼箭、炮擲、支解之刑。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遼初刑法嚴重,後屢修訂,始漸趨寬平。 太祖神冊六年(後梁末帝龍德元年,921年)……詔大臣定治契丹及諸夷之法。漢人則斷以律令。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太宗時,治渤海人一依漢法,余無改焉。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先是,契丹及漢人相毆致死,其法輕重不均……聖宗統和十二年(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詔契丹人犯十惡,亦斷以律。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聖宗太平六年(宋仁宗天聖四年,1026年),下詔曰:「朕以國家有契丹、漢人,故以南北二院分治之,蓋欲去貪枉,除煩擾也。若貴賤異法,則怨必生。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動有司以達於朝;惟內族外戚,多恃恩行賄,以圖苟免,如是則法廢矣。」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上》) 據此,知其初有意貴遼賤漢,經道宗修改,始歸於平。 道宗咸雍六年(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帝以契丹、漢人,風俗不同,國法不可異施。於是命……更定條制,凡合於律令者具載之,其不合者別存之。 (《遼史》卷六二《刑法志下》) 至天祚即位,用刑又涉嚴急。 由是投崖、炮擲、釘割、臠殺之刑復與焉。或有分屍五京,甚者至取其心以獻祖廟。 (《遼史》卷六二《刑法志下》) 雖由天祚,救患無策,流為殘忍,亦由祖宗有以啟之也。 (《遼史》卷六二《刑法志下》) 學校 遼上京國子監,太祖置祭酒、司業、監丞、主簿等官。聖宗統和十三年(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九月,以南京太學生員寖多,特賜水磑莊一區。道宗清寧元年(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詔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續通典》卷五三《禮九》) 按此為太學。 遼黃龍府、興中府,俱設府學。西京、上京、東京諸道,各立州學。 (《續通典》卷五三《禮九》) 按此為郡縣學。 科舉制 遼之科舉,專為漢人而設,殊不重視。 太祖龍興朔漠之區,倥傯干戈,未有科目。數世後,承平日久,始有開闢。制限以三歲,有鄉、府、省三試之設。鄉中曰鄉薦,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文分兩科,曰詩賦,曰經義,魁各分焉。三歲一試進士,貢院以二寸紙書及第者姓名給之,號「喜貼」。明日,舉接而出,樂作,及門擊鼓十二面,以法雷震。殿試臨期取旨,又將第一人特贈一官,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第二人、第三人止授從事郎,余並授從事郎。聖宗時,止以詞賦法律取士,詞賦為正科,法律為雜科。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二三) 遼初官職,多由帳院所選,不設科舉、保薦之法。至景宗保寧八年(宋太宗太平興國元年,976年),詔復南京禮部貢院。聖宗統和以後,用唐宋之製取士。六年(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年),詔開貢舉,一人及第……十二年,詔郡邑貢明經、茂才、異等。自是以後,放進士及第者每年有之,大約不過二三人。或間一二年舉行。開泰中,始廣進士之額。興宗景福以後,增至六十餘人……道宗壽隆後,進士及第多至百餘人,他如制科則。道宗咸雍六年,設賢良科……然終遼之世,僅三詔而已。 (《續通志》卷一四一《選舉略二》) 丙 宋遼之和戰 宋遼之戰 宋太祖時,專力平定中土,對於北方,則取守勢。 太祖常注意於謀帥,命李漢超屯關西(瓦橋關),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領常州,賀惟忠守易州,何繼勛領棣州(山東惠民縣),以拒北敵。又以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州(山西臨汾縣),李謙溥守隰州(山西隰縣),李繼勛鎮昭義,以御太原……其族在京師者,撫之甚厚。郡中筦榷之利,悉以與之,恣其貿易,免其所過徵稅。許其召募亡命以為爪牙,凡軍中事,皆得便宜。每來朝,必召對命坐,厚為飲食錫賚以遣之。由是邊臣富貲,能養死士,使為間諜,洞知敵情。及其入侵,設伏掩擊,多致克捷。二十年間,無西北之憂。 (《宋史》卷二七三《李進卿列傳論》) 開寶八年(遼景宗保寧七年,975年)三月……契丹遣使克沙骨慎思以書來講和……七月……遣門使郝崇信,太常丞呂端使契丹。 (《宋史》卷三《太祖紀三》) 太宗既平北漢,欲乘機恢復燕雲,始與遼連兵。 太原平時,上將有事幽薊。諸將以為晉陽之役,師罷餉匱,劉繼元降,賞賚且未給,遽有平燕之議,不敢言。翰獨奏曰:「所當乘者,勢也;不可失者,時也。取之易。」上謂然,定議北伐。 (《宋史》卷二六○《崔翰傳》) 其第一次出兵之失敗如下。 太平興國四年(遼景宗乾享元年,979年)六月,以將伐幽薊,遣發京東河北諸州軍儲,赴北面行營。帝復自將伐契丹。 (《宋史》卷四《太宗紀一》) 七月,契丹……知順州劉廷素來降,知薊州劉守恩來降。帝督諸軍及契丹大戰於高梁河,敗績。 (《宋史》卷四《太宗紀一》) 乾亨元年,宋侵燕,北院大王奚底、統軍使蕭討古等敗績,南京被圍。帝命休哥代奚底,將五院軍往救,遇大敵於高梁河。與耶律斜軫,分左右翼擊敗之,追殺三十餘里,斬首萬餘級。休哥被三創。明旦,宋主遁去,休哥以創不能騎,輕車追至涿州,不及而還。 (《遼史》卷八三《耶律休哥傳》) 其第二次出兵之失敗如下。 是年(亨咸元年)冬,上命韓匡嗣、耶律沙伐宋,以報圍城之役。休哥率本部兵從匡嗣等戰於滿城。翌日,將復戰,宋人請降,匡嗣信之。休哥曰:「彼眾整而銳,必不肯屈,乃誘我耳。宜嚴兵以待。」匡嗣不聽,休哥引兵憑高而視。須臾,南兵大至,鼓譟疾馳。匡嗣倉卒不知所為,士卒棄旗鼓而走,遂敗績。休哥整兵進擊,敵乃卻。詔總南面戍兵馬北院大王,車駕親征,圍瓦橋關。宋兵來救,守將張師突圍出,帝親督戰……休哥率精騎渡水擊敗之,追至莫州。 (《遼史》卷八三《耶律休哥傳》) 太平興國五年,十一月……以秦王廷美為東京留守,帝伐契丹,發京師……駐蹕大名府,諸軍及契丹大戰於莫州,敗績。 (《宋史》卷四《太宗紀一》) 雍熙三年(遼聖宗統和四年,986年),詔彬將幽州行營前軍馬步水陸之師,與潘美等北伐,分路進討……先是,賀令圖等言於上曰:「契丹主少,母后專政(聖宗立,太后蕭氏攝政),寵幸用事。請乘其釁以取幽薊。」遂遣彬與崔彥進、米信自雄州,田重進趣飛狐,潘美出雁門,約期齊舉……美之師先下寰、朔、雲、應等州。重進又取飛狐、靈邱、蔚州,多得山後要害地。彬亦連下州縣,勢大振……及彬次涿州旬日,食盡,因退師雄州以援餉饋……時彬部下諸將,聞美及重進累建功,而己握重兵,不能有所攻取,謀議蜂起。彬不得已,乃復裹糧再往攻涿州。契丹大眾當前,時方炎暑,軍士乏困,糧且盡。彬退軍,無復行伍,遂為所躡而敗。 (《宋史》卷二五八《曹彬傳》) 雍熙三年正月,命將北伐,分兵三路,詔彥進為幽州道行營馬步軍水陸副都部署,與曹彬、米信出雄州。大軍失利,彥進坐違彬節制,別道回軍,為敵所敗。 (《宋史》卷二五九《崔彥進傳》) 雍熙三年,詔美及曹彬、崔彥進等北伐,美獨拔寰、朔、雲、應等州……會遼兵奄至,戰於陳家谷口,不利,驍將楊業死之。 (《宋史》卷二五八《潘美傳》) 統和四年,宋復來侵。其將范密、楊繼業出雲州,曹彬、米信出雄、易,取岐溝、涿州,陷固安置屯。時北南院奚部兵未至,休哥力寡,不敢出戰。夜以輕騎出兩軍間,殺其單弱以脅餘眾;晝則以精銳張其勢,使彼勞於防禦以疲其力。又設伏林莽,絕其糧道。曹彬等以糧運不繼,退保白溝。月余復至,休哥以輕兵薄之,伺彼蓐食,擊其離伍。單者出,且戰且卻,由是南軍自救不暇,結方陣,塹地兩邊而行。軍渴乏井,漉淖而飲,凡四日,始達於涿。聞太后軍至,彬等冒雨而遁。太后益以銳卒追及之,彼力窮……餘眾悉潰,追至易州。 (《遼史》卷八三《耶律休哥傳》) 宋將曹彬、米信出雄、易,楊繼業出代州。太后親帥師救燕,以斜軫為山西路兵馬都統。繼業陷山西諸郡,各以兵守,自屯代州。斜軫至定安,遇賀令圖軍,擊破之,追至五台……至蔚州……令都監耶律題子夜伏兵險厄,俟敵至而發。城守者見救至,突出,斜軫擊其背,二軍俱潰,追至飛狐……遂取蔚州……斜軫聞繼業出兵,令蕭撻澟伏兵於路。明旦,繼業兵至,斜軫擁眾為戰勢。繼業麾幟而前,斜軫佯退,伏兵發,斜軫進攻,繼業敗走至狼牙村,全軍皆潰。繼業為流矢所中,被擒……繼業在宋,以驍勇聞,人號楊無敵,首建梗邊之策。至狼牙村,心惡之,欲避不可得。既擒,三日死。 (《遼史》卷八三《耶律斜軫傳》) 楊業,并州太原人……事劉崇……累遷至建雄軍節度使……勸其主繼元降……帝(太宗)以業老於邊事,復遷代州,兼三交駐泊兵馬都部署……遷雲州觀察使,仍判鄭州代州……雍熙三年,大兵北征……泣謂潘美曰:「此行必不利……今諸君責業以避敵,業當先死於敵……」業力戰,自午至暮,果至陳家谷口……身被數十創,士卒殆盡,業猶手刃數十百人。馬重傷不能進,遂為契丹所擒,其子延玉亦沒焉……業……不食,三日死……朝廷錄其子供奉官延朗(延昭本名延朗,官保州防禦使,徙高楊關副都部署。在邊防二十餘年,契丹憚之,目為楊六郎)為崇儀副使,次子殿直延浦、延訓並為供奉官,延環、延貴、延彬並為殿直。 (《宋史》卷二七二《楊業傳》) 長子淵平隨殉。次子延浦、三子延訓,官供奉。四子延環,初名延朗;五子延貴,並官殿直。六子延昭,從征朔州功,加保州刺史。真宗時,與七子延彬,初名延嗣者,屢有功,並授團練使。延昭子宗保(《宋史》,延昭子文廣,為定州路副都總管,遷步軍都虞候。遼人爭代州地界,文廣獻陣圖,並取幽燕策,未報而卒,贈同州觀察使)。官同州觀察,世稱楊家將。 (徐大焯《燼餘錄》甲編) 宋遼之和 自太宗以後,宋即不能進取。遼兵迭次南侵,至真宗始成澶淵之盟,定兄弟之稱,奉歲幣三十萬以和。 真宗景德元年(遼聖宗統和二十二年,1004年)……契丹內寇,縱游騎掠深祁間,小不利輒引去,徜徉無斗意。準曰:「是狃我也。請練師命將,簡驍銳,據要害以備之。」是冬,契丹果大入,急書一夕凡五至……明日,同列以聞。帝大駭,以問準。準曰:「陛下欲了此,不過五日爾。」因請帝幸澶州。同列懼,欲退,準止之,令候駕起。帝難之,欲還內。準曰:「陛下入,則臣不得見,大事去矣。請毋還而行。」帝乃議親征,召群臣問方略。既而契丹圍瀛州,直犯貝、魏,中外震駭。參知政事王欽若,江南人也,請幸金陵。陳堯叟,蜀人也,請幸成都。帝問凖,凖心知二人謀,乃陽若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誅也。今陛下……大駕親征,賊自當遁去,奈何……欲幸楚蜀遠地。所在人心崩潰,賊乘勢深入,天下可復保邪?」遂請帝幸澶州。及至南城,契丹兵方盛,眾請駐蹕,以戰軍勢……凖力爭之……帝遂渡河……相持十餘日。其統軍撻覽出督戰,時威虎軍頭張瓌守床子弩,弩撼機發,矢中撻覽額,撻覽死。 (《宋史》卷二八一《寇準傳》) 景德元年九月,契丹統軍撻覽引兵分掠威虜、順安、北平,侵保州,攻定武,數為諸軍所卻。益東駐陽城淀,遂攻高陽,不得逞。轉窺貝、冀、天雄,兵號二十萬。真宗坐便殿問策安出,士安與寇凖條所以御備狀,又合議請真宗幸澶淵。士安言澶淵之行,當在仲冬;準謂當亟往,不可緩。卒用士安議。初,咸平六年,雲州觀察使王繼忠戰陷契丹。至是,為契丹奏請議和,大臣莫敢如何,獨士安以為可信,力贊真宗當羈縻不絕,漸許其成。真宗謂「敵悍如此,恐不可保」。士安曰:「臣嘗得契丹降人,言其雖深入,屢挫,不甚得志。其陰欲引去,而恥無名……此請殆不妄。繼忠之奏,臣請任之。」真宗喜,手詔繼忠,許其請和……已而少間,追至澶淵,見於行在。時已聚兵數十萬,契丹大震。猶乘眾掠德清,至澶北鄙,為伏弩發射,撻覽死,眾潰遁去。會曹利用自契丹使還,具得要領,又與其使者姚東之俱來,講和之議遂定,歲遺契丹銀絹三十萬。 (《宋史》卷二八一《畢十安傳》) 乃密奉書請盟,準不從,而使者來請益堅。帝將許之,准欲邀使稱臣,且獻幽州地。帝厭兵,欲羈縻不絕而已。有譖準幸兵以自取重者,準不得已,許之。帝遣曹利用如軍中,議歲幣……以三十萬成約而還,河北罷兵。 (《宋史》卷二八一《寇準傳》) 統和二十二年十一月……宋遣人遺王繼忠弓矢,密請求和。詔繼忠與使會,許和……宋遣崇儀副使曹利用請和。即遣飛龍使韓杞持書報聘,十二月……宋復遣曹利用來,以無還地之意,遣監門衛大將軍姚東之持書往報。宋遣李繼昌請和,以太后為叔母,願歲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許之。即遣門使丁振持書報聘,詔諸軍解嚴,是月班師。 (《遼史》卷一四《聖宗紀五》) 自此以後,始免戰爭之禍。然後來仁宗增幣,神宗割地,皆不可謂非屈辱也。 重熙十年(宋仁宗慶曆元年,1041年)十二月……上聞宋設關河,治壕塹,恐為邊患,與南北樞密吳國王蕭孝穆、趙國王蕭貫寧謀取宋舊割關南十縣地。遂遣蕭英、劉六符使宋。 (《遼史》卷一九《興宗紀二》) 時天下無事,戶口蕃息,上富於春秋,每言及周取十縣,慨然有南伐之志。 (《遼史》卷八七《蕭孝穆傳》) 是時帝欲一天下,謀取三關,集群臣議。惠曰:「兩國強弱,聖慮所悉。宋人西征有年,師老民疲。陛下親率六軍臨之,其必勝矣。」蕭孝穆曰:「我先朝與宋和好,無罪伐之,其曲在我。況勝敗未可逆料,願陛下熟察。」帝從惠言。乃遣使索宋十城,會諸軍於燕,惠與太弟帥師壓宋境。宋人重失十城,增歲幣請和。 (《遼史》卷九三《蕭惠傳》) 慶曆二年(遼興宗重熙十一年)……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求關南地。朝廷擇報聘者,皆以其情叵測莫敢行。呂夷簡因是薦弼……先以為接伴。英等入境,中使迎勞之……弼開懷與語,英感悅,亦不復隱其情,遂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曰:「可從從之。不然,以一事塞之足矣。」弼具以聞。帝惟許增歲幣,仍以宗室女嫁其子。進弼樞密直學士……遂使為報聘。既至,六符來館客。弼見契丹主問故,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以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耳……今中國提封萬里,精兵百萬……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為?」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契丹主諭弼使歸曰:「……其遂以誓書來……」及至,契丹不復求婚,專欲增幣曰:「南朝遺我之辭當曰『獻』,否則曰『納』。」弼爭之……朝廷竟以『納』字與之。 (《宋史》卷三一三《富弼傳》) 重熙十一年閏月……宋歲增銀絹十萬兩匹,文書稱「貢」,送至白溝。 (《遼史》卷一九《興宗紀二》) 神宗熙寧七年(遼道宗咸雍十年,1074年)三月,遼主以河東路沿邊增修戍壘,起鋪舍,侵入蔚、應、朔三州界內。使林牙蕭禧來言:「乞行毀撤,別立界。」至禧歸,帝面諭以三州地界,俟遣官與北朝官即境上議之。遂遣太常少卿劉忱等如遼。遼遣樞密副使蕭素,會忱於代州境上……八年三月……劉忱等與蕭素會於大黃平,三議不能決。虜初指蔚、朔、應三州分水嶺土壟為界。及忱與之行視,無土壟,乃但云:「以分水嶺為界,凡山皆有分水。」虜意至時可以罔取也。相持久之……七月……遼使爭議,疆事不決。帝問於王安石,安石勸帝曰:「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於是詔分水嶺為界,蕭禧乃去。至是,遣天章閣待制韓縝如河東,割新疆與之,凡東西失地七百里,遂為異日興兵之端。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二一) 2.夏之興起 甲 夏之先世 李彝興,夏州人也,本姓拓跋氏(鮮卑種)。唐貞觀初,有拓跋赤辭者歸唐,太宗賜姓李,置靜邊等州以處之。其後析居夏州者,號平夏部。唐末,拓跋思恭鎮夏州,統銀、夏、綏、宥、靜五州地。討黃巢有功,復賜李姓。思恭卒,弟思諫代為定難軍節度使。思諫卒,思恭孫彝昌嗣。梁開平中,彝昌遇害,將士立其族子蕃部指揮仁福。仁福卒,子彝興嗣……彝興,彝超之弟也……宋初加太尉。北漢劉鈞結代北諸部,來寇麟州,彝興遣部將李彝玉,會諸鎮兵御之。鈞眾遂引去……太祖乾德五年(967年)卒……追封夏王,子克睿立……累加檢校太尉。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卒……子繼筠立……太平興國五年卒,弟繼捧立……以太平興國七年,率族人入朝。自上世以來,未嘗親覲者,繼捧至,太宗甚嘉之……繼捧陳其諸父昆弟多相怨,願留京師。乃遣使夏州,護緦麻以上親赴闕,授繼捧彰德軍節度使,並官其昆弟夏州蕃落指揮使克信等十二人有差……初,繼捧之入也,弟繼遷出奔。及是,數來為邊患。有言繼遷悉知朝廷事,蓋繼捧泄之,乃出為崇信軍節度使……屢發兵討繼遷,不克。用宰相趙普計,欲委繼捧以邊事,令圖之。因召赴闕,賜姓趙氏,更名保忠……充定難軍節度使。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保忠至鎮,即言繼遷悔過歸款,太宗以繼遷為銀州刺史。然繼遷實無降心,復為寇,保忠來乞師。太宗遣翟守素討之,繼遷惶懼,奉表歸順,以為銀州觀察使,賜姓名趙保吉。又以其弟繼忠為綏州團練使,賜姓名曰趙保寧……保忠為保吉所誘,陰與之合,來寇靈州。太宗命李繼隆討之……及王師壓境,保忠反為保吉所圖……開門迎王師,繼隆擒保忠以獻……太宗……削保吉所賜姓名,復為李繼遷,遣使齎詔諭旨,欲授以鄜州節度使,繼遷不奉詔……陝西轉運使鄭文寶……建議禁烏白池青鹽,以困繼遷,而戎人益以叛,俄馳其禁……太宗崩,繼遷乃遣使修貢,求領藩任。真宗許之,復賜以姓名,拜定難軍節度使。敕諸將勿加兵,以其子德明為行軍司馬。 (王偁《東都事略》卷一二七《西夏一》) 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三月,繼遷大集蕃部,攻陷靈州,以為西平府。六年春,遂都於靈州,詔遣張崇貴、王涉議和,割河西銀夏等五州與之。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吐蕃……唐末……其國亦自衰弱,族種分散,大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復統一矣。自儀(甘肅華亭縣)、渭(甘肅平涼縣)、涇(甘肅涇縣)、原(甘肅固原縣)、環(甘肅環縣)、慶(甘肅安化縣)及鎮戎(甘肅鎮原縣)、秦州(甘肅天水縣)暨於靈、夏,皆有之,各有首領。內屬者謂之熟戶,余謂之生戶。涼州雖為所隔,然其地自置牧守,或請命於中朝……咸平四年,知鎮戎軍李繼和言,西涼府六穀都首領潘羅支,願戮力討繼遷……乃以為鹽州防禦使,靈州西面都巡檢使……六年……羅支又遣蕃官……言感朝廷恩信,憤繼遷倔強,已集騎兵六萬,乞會王師收復靈州……其年十一月,繼遷攻西蕃,遂入西涼府,知州丁惟清陷沒,羅支偽降。未幾,集六穀諸豪及者龍族合擊繼遷,繼遷大敗,中流矢遁死。 (《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 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正月二日,繼遷卒……子德明立……三年,復遣牙將……奉誓表……進……西平王……遼亦遣使,冊德明為大夏國王……德明自歸順以來,每歲旦聖節冬至,皆遣牙校來獻不絕……德明卒……子曩霄立(時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乙 夏之強盛 元昊襲位,勵精圖治,勢始強大。 曩霄,本名元昊……性雄毅,多大略,善繪畫,能並制物……曉浮圖學,通蕃漢文字……既襲封,明號令,以兵法勒諸部。始衣白窄衫,氈冠紅裹,冠頂後垂紅結綬,自號嵬名吾祖。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疆域 夏之境土,方二萬餘里。其設官之制,多與宋同……河之內外州郡,凡二十有二。河南之州九:曰靈,曰洪,曰宥,曰銀,曰夏,曰石,曰鹽,曰南威,曰會。河西之州九:曰興,曰定,曰懷,曰永,曰涼,曰甘,曰蕭,曰瓜,曰沙。熙秦河外之州四:曰西寧,曰樂,曰廓,曰積石。其地饒五穀,尤宜稻麥。甘涼之間,則以諸河為溉。興靈則有古渠,曰唐涼,曰漢源,皆支引黃河,故灌溉之利,歲無旱澇之虞。 (《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下》) 官制 其官分文武班,曰中書,曰樞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開封府,曰翊衛司,曰官計司,曰受納司,曰農田司,曰群牧司,曰飛龍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學,曰漢學。自中書令、宰相、樞使、大夫、侍中、太尉已下,皆分命蕃漢人為之。文資則幞頭、靴、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貼起雲鏤冠、銀貼間金鏤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塗銀束帶,垂蹀躞,佩解結錐,短刀弓矢,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皂地,繡盤毬子花,旋襴束帶。民庶青緣,以別貴賤。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兵制 其民一家號一帳,男年登十五為丁,率二丁取正軍一人。每負擔一人為一抄,負擔者,隨軍雜役也。四丁為兩抄,余號空丁。願隸正軍者,得射他丁為負擔,無則許射正軍之疲弱者為之。故壯者皆習戰鬥,而得正軍為多。凡正軍,給長生馬駝各一。團練使以上,帳一弓一,箭五百,馬一,橐駝五,旗鼓槍劍棍棓粆袋披氈渾脫背索鍬钁斤斧箭牌鐵爪籬各一。刺史以下無帳,無旗鼓,人各橐駝一,箭三百,幕梁一。兵三人,同一幕梁。幕梁織毛為幕,而以木架。有炮手二百人,號潑喜,陡立旋風炮於櫜駝鞍,縱石如拳。得漢人勇者為前軍,號撞令郎;若脆怯無他伎者,遷河外耕作,或以守肅州。有左右廂十二監軍司,曰左廂神勇,曰石州祥祐,曰宥州嘉寧,曰韋州靜塞,曰西壽保泰,曰卓囉和南,曰右廂朝順,曰甘州甘肅,曰瓜州西平,曰黑水鎮燕,曰白馬強鎮,曰黑山威福。諸軍兵總計五十餘萬。別有擒生十萬,與靈之兵精練者又二萬五千,別副以兵七萬為資贍,號御圍。內六班分三番以宿衛。每有事於西,則自東點集而西,於東則自西點集而東,中路則東西皆集。用兵多立虛砦,設伏兵包敵。以鐵騎為前軍,乘善馬重甲,刺斫不入。用鉤索絞聯,雖死馬上不墜。遇戰,則先出鐵騎突陣,陣亂則衝擊之,步兵挾騎以進。 (《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下》) 文化 元昊自製蕃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字形體方整,類八分……教國人紀事用蕃書,而譯《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為蕃語。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其立國規模既具,又敗吐蕃、回紇,疆土大辟,國勢日強,邊備周密,遂不可侮。 阻河,依賀蘭山為固……自河北至午臘蒻山,七萬人以備契丹。河南洪州、白豹、安鹽州、羅洛、天都、惟精山等五萬人,以備環慶。鎮戎原州左廂宥州路五萬人,以備鄜延。麟府右廂甘州路三萬人,以備西蕃、回紇。賀蘭駐五萬,靈州五萬人,興州興慶府七萬人,為鎮守,總五十餘萬……發兵以銀牌,召部長面受約束。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丙 宋夏之和戰 宋寶元元年(1038年),元昊表遣使詣五台山供佛,實欲窺河東道路。與諸豪歃血,約先攻鄜延,欲自靖德、塞門砦、赤城路三道併入。遂築壇受冊,即皇帝位……國稱大夏,年號天授……詔削奪官爵互市,揭榜於邊,募人能擒元昊;若斬首獻者,即為定難軍節度使。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兩國既開釁,宋以夏竦、范雍往御之。 趙元昊反,拜奉寧軍節度使,知永興軍,聽便宜行事。徙忠武軍節度使知涇州,還判永興軍,兼陝西經略安撫招討……竦……及任以西事,頗依違顧避。又數請解兵柄,改判河中府,徙蔡州。 (《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 元昊反,拜振武軍節度使,知延州……元昊先遣人通款於雍。雍信之,不設備。一日,引兵數萬,破金明砦,乘勝至城下……雍召劉平於慶州,平帥師來援……與賊夜戰三川口,大敗……雍閉門堅守。會夜大雪,賊解去,城得不陷。 (《宋史》卷二八八《范雍傳》) 范雍敗,以夏守贇代之。亦以無功,改遣韓、范。 劉平……敗。守贇……自請將兵擊賊,換……陝西馬步軍都總管,兼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命勾當御藥院張德明、黎用信掌御劍以隨之。然守贇性庸怯,寡方略,不為士卒所服。 (《宋史》卷二九○《夏守贇傳》) 元昊反,琦適自蜀歸,論西師形勢甚悉。既命為陝西安撫使……副夏竦為經略安撫招討使,詔遣使督出兵。琦亦欲先發以制賊,而合府固爭。元昊遂寇鎮戎,琦畫攻守二策……執政者難之。琦言:「元昊雖傾國入寇,眾不過四五萬人。吾逐路重兵自為守,勢分力弱,遇敵輒不支。若並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賊驕惰,破之必矣。」乃詔鄜延涇原同出征……琦悉兵付大將任福,令自懷遠城趨德勝砦,出賊後。如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福竟為賊誘,沒於好水川(甘肅隆德縣東)……琦……奪一官,知秦州。 (《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 元昊反……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以副之……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兼知延州。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寇至御之,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御賊。時塞門承平,諸砦既廢,用種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沖……明年正月,詔諸路入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飢,勢易制也。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賊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不然情意阻絕,臣恐偃兵無期矣。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帝皆用其議……元昊……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會任福敗於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降……知耀州。 (《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傳》) 韓范既罷,代以陳執中,與夏竦共圖邊事。尋以元昊迭陷城砦,二人皆罷去。分陝西為路,以韓琦知秦州,王沿知渭州,范仲淹知慶州,龐籍知延州,各兼經略安撫招討使,是為四路置帥。 會四路置帥,以琦秦兼鳳經略招討安撫使。慶曆二年(夏元昊天授禮法延祚五年,1042年),與三帥皆換觀察使。范仲淹、龐籍、王沿不肯拜,琦獨受不辭……琦與范仲淹,在兵間久,名重一時。 (《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 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犄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一武臣足矣。」帝採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 (《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傳》) 宋與夏至是皆厭戰,而和議以成。 元昊雖數勝,然死亡創痍者相半,人困於點集,財力不給,國中為《十不如之謠》以怨之。元昊乃歸。塞門砦主高延德因乞和,知慶州范仲淹,為書陳禍福以喻之……知延州龐籍,言夏境鼠食稼且旱,元昊思納款。遂令知保安軍劉拯,諭親臣野利旺榮,言「公方特靈夏兵,倘內附,當以西平茅土分冊之」。知青澗城種世衡,又遣王嵩以棗及畫龜為書……遺旺榮,諭以早歸之意,欲元昊得之疑旺榮……元昊使……王嵩以其臣旺榮、其弟旺令、嵬名環臥譽諍三人書議和,然倔強不肯削僭號……猶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更名曩霄,而不稱臣……詔遣邵良佐……往議,且許封冊為夏國主……慶曆四年(夏天授禮法延祚七年,1044年),始上誓表……凡歲賜銀綺絹茶二十五萬五千。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自此和議後,邊境無事。至神宗時,戰爭再起,宋夏交敝,復歸於和。 元昊以慶曆八年(1048年)正月殂……子諒祚立……遣吳宗等來賀英宗即位……語不遜……遂詔諒祚懲約之……諒祚遷延弗受。已而……大舉攻大順城,分兵圍柔遠砦,燒屈乞村,柵段木嶺。州兵熟戶、蕃官趙明合擊退之。遣西京左藏庫副使……詰之……乃獻方物謝罪……神宗即位……種諤取綏州,因發兵夜掩嵬名山帳,脅降之。諒祚乃詐為會議,誘知保安軍楊定、都巡檢侍其臻等殺之……諒祚殂……子秉常立(時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 (《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 諤……以父任,累官左藏庫副使,延帥陸詵薦知青澗城……詵劾諤擅興,且不稟節制,欲捕治未果。而詵徙秦,言者交攻之,遂下吏……安置陳州。 (《宋史》卷三三五《種諤傳》) 既而夏人失綏州……請以安遠、塞門二砦易綏州,乃賜誓詔,而綏州待得二砦乃還。夏主受冊而二砦不歸,且欲先得綏州……知慶州李復圭,合蕃漢兵才三千,逼遣……出戰……遂大敗……而邊怨大起矣……夏人遂大舉入環慶,攻大順城。 (《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下》) 熙寧三年(夏秉常乾道二年)……夏人犯塞,絳請行邊……乃以為陝西宣撫使。既又兼河東,幾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開幕府於延安。絳素不習兵事,舉措乖方。選蕃兵為七軍,用知青澗城種諤策,欲取橫山,令諸將聽命於諤。 (《宋史》卷三一五《韓絳傳》) 韓絳宣撫陝西,用為鄜延鈐轄。絳城囉兀,規橫山,令諤將兵二萬出無定川,命諸將皆受節度。 (《宋史》卷三三五《種諤傳》) 熙寧四年正月,種諤謀取橫山,領兵先城囉兀。進築永樂川、賞逋嶺二砦……築撫寧故城,及分荒堆三泉、吐渾川、開光嶺、葭蘆川四砦。與河東路修築,各相去四十餘里。二月,夏人來攻……新築諸堡悉陷……元豐四年(夏秉常大安六年,1081年)……鄜延總管種諤乃疏秉常遇弒,國內亂,宜興師問罪,此千載一時之會。帝然之。 (《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下》) 於是宋以李憲(宦者)出熙河,種諤出鄜延,高遵裕出環慶,劉昌祚出涇原,王中正(宦者)出河東,分道並進。又詔吐蕃董氈集兵會伐。李憲總熙秦七軍,及董氈兵三萬,敗夏人於西市新城,復古蘭州城。種諤克米脂,高遵裕復通遠軍,王中正克宥州,劉昌祚薄靈州城,大舉討夏,志在滅夏後,再對遼用兵。不意永樂之敗,宋師氣沮,仍歸於和。初,夏人聞宋大舉,梁太后問策於廷,諸將少者盡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於靈夏,而遣輕騎抄絕其饋運。大兵無食,可不戰而困也。」梁後從之,宋師卒無功。知延州沈括請城古烏延城,以包橫山,使夏人不得絕沙漠。遂遣侍中徐禧、內侍押班李舜舉往議。禧復請於銀夏宥之界築永樂城……竟城之,賜名銀川砦……夏人來攻……城遂陷……自熙寧用兵以來……而靈州、永樂之役,官軍、熟羌義保死者六十萬人,錢粟銀絹以萬數者不可勝計……而夏人亦困弊。夏西南都統昂星嵬名濟,乃移書劉昌祚曰:「……使朝廷與夏國歡好如初,主民重見太平。」……遣使……貢表曰:「……自歷世以來,貢奉朝廷,無所虧怠。至於近歲,尤甚歡和。不意憸人誣間朝廷,特起大兵,侵奪疆土城砦,因茲構怨,歲致交兵。今乞朝廷示以大義,特還所侵,倘垂開納,別效忠勤。」乃賜詔曰:「……王師徂征,蓋討有罪。今遣使造庭,辭禮恭順,仍聞國政,悉復故常,益用嘉納。已戒邊吏毋輒出兵,爾亦其守先盟。」遂詔……夏之歲賜如舊。 (《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下》) 按宋夏復和,秉常死,子乾順立,年僅四歲。歸永樂之俘,朝臣亦以神宗所得米脂、葭蘆、浮圖、安畺四砦,還於夏。而畫界不定,侵寇仍不絕。於是知渭州章楶,請進城平復以逼之,諸路同時進兵拓地。而夏介遼人乞和。哲宗元符二年(夏乾順永安元年,遼道宗壽隆五年,1099年)和議再成,終北宋之世,不復用兵矣。 3.金之興起 甲 金之部族與先世 金之先,出靺鞨氏。靺鞨本號勿吉。勿吉,古肅慎地也。元魏時,勿吉有七部:曰粟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車骨部,曰拂湟部,曰號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隨稱靺鞨,而七部並同。唐初有黑水靺鞨、粟末靺鞨,其五部無聞。粟末靺鞨始附高麗,姓大氏。李破高麗,粟末靺鞨保東牟山。後為渤海稱王,傳十餘世,有文字、禮樂、官府制度……黑水靺鞨居肅慎地,東瀕海,南接高麗……其後渤海盛強,黑水役屬之……五代時,契丹盡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屬於契丹。其在南者,籍契丹,號熟女直。其在北者,不在契丹籍,號生女直。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長白山。混同江亦號黑龍江,所謂白山黑水是也。 (《金史》卷一《世紀》) 始祖諱哈富(亦曰函普),從高麗來,居完顏部布爾罕水之涯,部眾信服之。生子德帝烏嚕,德帝生子安帝巴哈,安帝生子獻祖綏赫。獻祖徙居海古勒水,耕墾樹藝,始築室,有棟宇之制。自此遂定居於安春水之側,生子昭祖舒嚕。昭祖始立條教,約束部眾,及耀武於青嶺白山,而勢乃寖強。遼主官以特哩袞,生子景祖烏古鼐,景祖稍役屬諸部,諸部多聽命來歸。遼主以為生女真節度使,稱都太師。自是有官屬,漸立紀綱。據其山川險要,以計謀不使遼兵入境,得知其道里。遼主嘗欲刻印與之,使系籍,不從。以厚貲易鄰鐵為甲冑,兵勢大振。時鄂敏水富察部、特克紳特布水完顏部、圖們水溫特赫部、舍音水完顏部,相繼來附。卒……子世祖和哩布,及肅宗頗拉淑,穆宗額嚕溫。世祖生康宗烏雅舒及太祖。自世祖、肅宗、穆宗、康宗相繼為節度使,削平諸部。康宗卒,太祖嗣節度使位。 (《續通志》卷四七《金太祖紀》) 乙 遼天祚荒淫與女真之興 道宗咸雍五年(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加守太帥,詔四方有軍旅,許以便宜從事,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斥竄,太康元年(熙寧八年),皇太子始預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謀以事誣皇后。後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時皇太子以母后之故,憂見顏色。乙辛黨欣躍相慶,讒謗沸騰,忠良之士,斥逐殆盡。乙辛因……謀構太子……帝疑……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監衛者皆其黨。尋遣……害太子。乙辛黨大喜,聚飲數日。 (《遼史》卷一一○《耶律乙辛傳》) 蕭奉先,天祚後族也……道宗朝,為內侍供奉,又為承旨,歷吏部尚書。緣恩宮掖,專尚謅諛,朋結中人,互為黨與。至天祚朝,毬獵聲色,日蠱其心。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一九《蕭奉先傳》) 李處溫……伯父儼……累官參知政事,封漆水郡王。雅與北樞密使蕭奉先友舊,執政十餘年,善逢迎取媚,天祚又寵任之。儼卒,奉先薦處溫為相。處溫因奉先有援己力,傾心阿附,以固權位。而貪污尤甚,凡所接引,類多小人。 (《遼史》卷一○二《李處溫傳》) 遼主好畋獵淫酗,怠於政事,四方奏事,往往不見省。 (《金史》卷二《太祖紀》) 遼之國勢,以聖宗時為強盛。興宗、明宗,尚可蒙業而安。至道宗遠賢親佞,遼政遂衰。天祚繼以荒淫,國事益壞,而女真乃乘間崛起。 初,遼每歲遣使市名鷹海東青於海上。道出境內,使者貪縱,征索無藝,公私厭苦之。康宗嘗以不遣阿疎為言,(顯水紇石烈阿疎,毛睹祿阻兵為難,穆宗自將伐阿疎。阿疎乃自訴於遼,遂留不敢歸。)稍拒其使者。太祖嗣節度,亦遣蒲家奴往索阿疎,故常以此二者為言……至是復遣宗室習古乃、完顏銀可往索阿疎。習古乃等還,具言遼主驕肆廢弛之狀。於是召官僚耆舊,以伐遼告之。使備衝要,建城堡,修戎器,以聽後命。遼統軍司聞之……遼人始為備,命統軍蕭撻不野調諸軍於寧江州……太祖……謂諸將佐曰:「遼人知我將舉兵,集諸路軍備我。我必先發制之,無為人制。」眾皆曰「善。」……太祖進軍寧江州……諸路兵皆會於來流水,得二千五百人,致遼之罪,申告於天地……至遼界……進軍寧江州。(時遼天祚天慶四年,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諸軍填塹攻城……克其城……遼都統……副都統……將步騎十萬,會於鴨子河北。太祖自將擊之……及河,遼兵方壞陵道。選壯士十輩擊走之,大軍繼進,遂登岸……與敵遇於出河店。會大風起,塵埃蔽天,乘風勢擊之,遼兵潰……獲……車馬甲兵珍玩,不可勝計……遼人嘗言:「女直兵若滿萬,則不可敵。」至是始滿萬雲……攻賓州,拔之……降……祥州……克咸州。 (《金史》卷二《太祖紀》) 天慶四年,十月,以守司空蕭嗣先為東北路都統,靜江軍節度使蕭撻不也為副……屯出河店,兩軍對壘。女直軍潛渡混同江,掩擊遼眾,蕭嗣先軍潰……蕭奉先懼其弟嗣先獲罪,輒奏東征潰軍,所至劫掠,若不肆赦,恐聚為患。上從之……諸軍相謂曰:「戰則有死而無功,退則有生而無罪。」故士無鬥志,望風奔潰……十二月,咸、賓、祥三州,及鐵驪、兀惹皆叛入女直……往援賓州……咸州並為女直所敗。 (《遼史》卷二七《天祚帝紀一》) 女真舉兵,連戰大捷,遂建號稱帝,與遼對峙。 收國元年(遼天祚天慶五年,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正月壬申朔,群臣奉上尊號,是日即皇帝位。上曰:「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賓鐵雖堅,終亦變壞。惟金不變不壞,金之色白。」完顏部色尚白。於是國號大金,改元收國。 (《金史》卷二《太祖紀》) 遼知金不可驟討,欲與金和。金恃強不允,天祚乃大舉攻之。 天慶五年正月,下詔親征,遣僧家奴持書約和,斥阿骨打名。阿骨打遣賽剌復書:「若歸叛人阿疎,遷黃龍府於別地,然後議之。」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八月,以圍場使阿不為中軍都統,耶律張家奴為都監,率番漢兵十萬。蕭奉先充御營都統諸行營都部署,耶律章奴為副,以精兵二萬為先鋒。余分五部為正軍,貴族子弟千人為硬軍,扈從百司為護衛軍,北出駱駝口。以都檢點蕭胡覩姑為都統,樞密直學士柴誼為副,將漢步騎三萬,南出寧江州,自長春州分道而進。發數月糧,期必滅女直。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天祚行軍至中途,內亂忽起,倉猝而歸。為金所躡,遂致潰敗。 耶律章奴反,奔上京,謀迎立魏國王淳……章奴知魏國王不聽,率麾下掠慶曉懷祖等州,結渤海群盜,眾至數萬,趨廣平淀,犯行宮。順國女直阿鶻產,以三百騎,一戰而勝……章奴詐為使者,欲奔女直,為邏者所獲,縛送行在,腰斬於市。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遼主以張奴叛,西還……諸將曰:「今遼主既還,可乘怠追擊之」……上復曰:「誠欲追敵,約齎以往,無事饋。若破敵,何求不得。」眾皆奮躍,追及遼主於護步答岡。是役也……遼師敗績……獲輿輦、帟幄、兵械、軍資、他寶物、馬牛不可勝計。 (《金史》卷二《太祖紀》) 天慶六年正月……裨將渤海高永昌僭號……五月……女直軍攻下瀋州,復陷東京,擒高永昌。東京州縣……皆降女直。七年正月……女直軍攻春州,東北面諸軍不戰自潰。女古皮室四部及渤海人皆降。復下泰州。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天祚帝自大敗歸,欲圖再舉,乃置怨軍。 天慶七年九月,上自燕至陰涼河,置怨軍八營。募自宜州者,曰前宜後宜。自錦州者,曰前錦後錦。自乾、自顯者,曰乾曰顯。又有乾顯大營、岩州營,凡二萬八千餘人,屯衛州蒺藜山。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金初因遼控制過嚴,欲脫羈絆,舉兵以抗。既連勝遼兵,據有東北諸地,已非始願所及,無復進取之心。遼遣求和,亦有允意。據《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天慶八年所復書,其條款如下: (1)遼主冊金主為皇帝。 (2)遼主以兄禮事金主。 (3)割讓上京、中京、興中府三路州縣。 (4)歲貢方物。 (5)以親王、公主、駙馬、大臣子孫為質。 遼金款議,終因文字關係不能成立。 金復遣胡突袞來,免取質子,及上京興中府所屬州郡,裁減歲幣之數。如能以兄事朕,冊用漢儀,可以如約。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天祚付群臣等議,蕭奉先大喜,以為自此無患,差靜江軍節度使蕭習烈……備天子袞冕玉冊金印車輅法駕之屬,冊立阿骨打為東懷國至聖至明皇帝……至金國,揚朴以儀物不全用天子之制;又東懷國,乃小邦懷其德之義,仍無冊為兄之文……阿骨打大怒……遣蕭習烈……回云:「冊文罵我,我都不曉。徽號國號、玉輅御寶,我都有之。須稱我大金國皇帝兄即已。能從我,今秋可至軍前。不然,我提兵取上京矣。」天祚惡聞女真事,蕭奉先揣其意,皆不以聞。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一○《天祚帝紀上》) 天慶九年(宋徽宗宣和元年,1219年)七月……金復遣烏林答贊謨來,責冊文無兄事之語,不言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及冊文有「渠材」二字,語涉輕侮,若「遙芬多戩」等語,皆非善意,殊乖體式。如依前書所定,然後可從。 (《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二》) 和議遷延,久不決,兵釁復開。 天輔四年(遼天祚帝天慶十年,宋徽宗宣和二年)三月,上謂群臣曰:「遼人屢敗,遣使求成,惟飾虛辭以為緩師之計,當議進討……」詔咸州路都統司……以余兵來會於渾河……四月,上自將伐遼……五月……趨上京……上親臨城,督將士諸軍鼓譟而進……克其外城。留守撻不野以城降。 (《金史》卷二《太祖紀》) 丙 遼之滅亡與西遼之建立 耶律余覩……國族之近者也……其妻,天祚文妃之妹。文妃生晉王,最賢,國人皆屬望。時蕭奉先之妹,亦為天祚元妃,生秦王。奉先恐秦王不得立,深忌余覩,將潛圖之……諷人誣余覩……謀立晉王,尊天祚為太上皇。事覺……賜文妃死。余覩在軍中聞之,懼不能自明被誅,即引兵千餘,併骨肉軍帳叛歸女直……余覩既入女直,為其國前鋒,引婁室孛革兵攻陷州郡。 (《遼史》卷一○二《耶律余覩傳》) 金太祖得耶律余覩,盡悉遼情,遂遣將南侵。 天輔五年(遼天祚保大元年,宋徽宗宣和三年)七月,詔咸州都統司曰:「自余覩來,灼見遼國事宜,已決議親征。其治軍以俟師期。」尋以連雨,罷親征,命吳勃極烈昱為都統,移賚勃極烈宗翰副之,帥師而西……六年正月……取中京。 (《金史》卷二《太祖紀》) 時天祚帝正獵於鴛鴦灤(河北赤城縣境),金兵追擊襲之。不及而還。 二月……知遼主獵鴛鴦灤……遂遣……都統杲進兵襲之。三月,都統杲出青嶺,宗翰出瓢嶺,追遼主於鴛鴦灤。遼主奔西京,宗翰復追至白水濼,不及,獲其貨寶。 (《金史》卷二《太祖紀》) 天祚西奔,南京大臣擁立燕王淳為帝。於是遼分為二。 遼主天祚震驚,率騎兵五千奔雲中,留宰相張琳、李處溫與燕王耶律淳守燕。天祚至雲中,遂取馬三千匹,奔入夾山(綏遠五原縣西北)。淳守燕二十年,得人心。天祚既奔夾山,李處溫與其弟處能及子奭、都興蕭干挾怨軍謀立淳,乃率燕京數萬人勸進。淳即位,改怨軍為常勝軍,自號天錫皇帝,改元建福,降天祚為湘陰王。淳主燕雲平上中京遼西六路;而沙漠以北諸番部,天祚主之,猶稱保大二年。遼國自此分矣。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二《太祖紀下》) 保大二年,天祚入夾山。奚王回離保、林牙耶律大石等……立淳……改保大二年為建福元年……以回離保知北院樞密使事。軍旅之事,悉委大石……淳病死……遺命遙立秦王定(天祚次子)……德妃為皇太后,稱制,改建福為德興元年。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金初與宋有夾擊之約,故金置燕京不取。但宋師進攻不利,遼得苟延。及金兵入關,燕京始陷。 天輔五年十二月……國王……遂分三道進兵,粘罕趨南暗口,撻懶駙馬趨北牛口,國王親趨居庸關,分三路入燕……抵居庸關。遼人棄關走……到燕,蕭後聞居庸失守,夜率蕭乾等出奔……遼相左企弓、虞仲文等迎降……大石林牙以蕭後歸遼主於夾山。天祚殺蕭後。蕭干以奚渤海人入奚。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二《太祖紀下》) 天祚收集散亡,圖復燕雲。與金兵遇,兵敗被擒,遼遂以亡。 天祚既得林牙耶律大石兵,歸,又得陰山室韋謨葛失兵,自謂得天助,再謀出兵,復收燕雲。大石林牙力諫……不從。大石遂殺乙薛及坡里括,置北南面官屬,自立為王,率所部西去。上遂率諸軍出夾山,下漁陽嶺,取天德東勝寧邊雲內等州,南下武州。遇金人戰……復潰,直趨陰山。 (《遼史》卷二九《天祚帝紀三》) 金師圍青塜寨,天祚子雅里在軍中,太保特母哥挾之出走,間道行至陰山。聞天祚失利,趨雲內。雅里馳赴時,扈從者千餘人,多於天祚……天祚渡河奔夏,隊帥耶律敵列等劫雅里北走,至沙嶺……群僚共立雅里為主,雅里遂即位,改元神歷……致疾卒。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帝幸天德,過沙漠,聞金兵至……趨党項……至應州新城東六十里,為金將完顏羅索所獲……至金,降封海濱王。 (李有棠《遼史紀事本末》卷三三) 遼亡之後,耶律大石建西遼於西域,復延八十四年,滅於乃蠻。 耶律大石……太祖八代孫也……登……進士第,擢翰林……遼以翰林為林牙,故稱大石林牙……天祚播越,與諸大臣立秦晉王淳為帝。淳死,立其妻蕭德妃為太后,以守燕。及金兵至,蕭德妃歸天祚,天祚怒誅德妃,而責大石……大石不自安……率鐵騎二百宵遁,北行……西至可敦城,駐北庭都護府。會……七州……十八部王眾,諭曰:「……金以臣屬,逼我國家……使我天祚皇帝,蒙塵於外……我今仗義而西,欲借力諸蕃,剪我仇敵,復我疆宇……遂得精兵萬餘,置官吏,立排甲,具器仗。明年(天保三年)二月甲午……整旅而西。」先遺書回鶻王畢勒哥曰:「……今我將西至大食,假道爾國,其勿致疑。」畢勒哥得書,即迎至邸……願質子孫為附庸,送至境外。所過,敵者勝之,降者安之,兵行萬里,歸者數國,獲駝馬牛羊財物,不可勝計,軍勢日盛,銳氣日倍。至尋思干(即撒馬兒罕),西域諸國,舉兵十萬,號忽兒珊來拒戰……三軍俱進,忽兒珊大敗……駐軍尋思干,凡九十日。回回國王來降,貢方物。又西至起兒漫(在撒馬兒罕與布哈拉之間),文武百官冊立大石為帝。以甲辰歲(宋徽宗宣和六年,金太宗天會二年,1124年)二月五日即位……號葛兒罕(《元史•太祖紀》作菊兒汗,《曷斯麥里傳》作闊兒罕,華言普遍汗也)。復上漢尊號曰天佑皇帝,改元延慶……延慶三年,班師東歸。馬行二十日,得善地,遂建都城,號虎思斡耳朵(斡耳朶,蒙古語,宮殿也)……在位二十年,廟號德宗。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子夷列年幼,遺命皇后權國。後名塔不煙,號感天皇后,稱制,改元咸清,在位七年。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子夷列即位,改元紹興。籍民十八歲以上,得八萬四千五百戶。在位十三年歿,廟號仁宗。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子幼,遺詔以妹普速完權國稱制,改元崇福,號承天太后。後與駙馬蕭朵魯不弟朴古只沙里通,出駙馬為東平王,羅織殺之。駙馬父斡里剌,以兵圍其宮,射殺普速完及朴古只沙里。普速完在位十四年。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仁宗次子直魯古即位,改元天禧,在位三十四年。時秋出獵,乃蠻王屈出律,以伏兵八千擒之而據其位。遂襲遼衣冠,尊直魯古為太上皇……朝夕問起居,以侍終焉。直魯古死(宋寧宗嘉定六年,金衛紹王至寧元年,1213年),遼絕。 (《遼史》卷三○《天祚帝紀四》) 八 北宋之滅亡 1.宋金之和戰 甲 海上之盟 趙良嗣,本燕人馬植,世為遼國大族,仕至光祿卿。行污而內亂,不齒於人。政和初,童貫出使,道盧溝,植夜見其侍史,自言有滅燕之策,因得謁。童貫與語,大奇之,載與歸,易姓名曰李良嗣,薦諸朝。即獻策曰:「女真恨遼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本朝若遣使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與之相約攻遼,其國可圖也……」徽宗召見……嘉納之,賜姓趙氏,以為秘書丞。圖燕之議自此始。 (《宋史》卷四七二《趙良嗣傳》) 天輔元年……先是,宋建隆以來,女真自其國之蘇州,泛海至登州賣馬,故道猶存。去夏有漢兒郭藥師者,泛海來,具言女真攻遼事。宋遣馬政,同藥師講買馬舊好,由海道入蘇州,至其國阿骨打所居阿芝州淶流河。問遣使之由,政對以貴朝在建隆時,講好已久,今聞貴朝攻破遼國五十餘城,欲復前好,共行吊伐。阿骨打……遣渤海人李善慶……齎國書,並北珠、生金……為贄……天輔二年(宋徽宗重和元年)……至宋……宋相蔡京、童貫見之……居十餘日,遣趙有開、馬政齎詔及禮物,與善慶等渡海聘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太祖紀上》) 宋使登州防禦使馬政,以國書來,其略曰:「日出之分,實生聖人,竊聞征遼,屢破勍敵。若克遼之後,五代時陷入契丹漢地,願畀下邑……」使散睹如宋報聘,書曰:「所請之地,今當與宋夾攻,得者有之。」 (《金史》卷二《太祖紀》) 天輔三年(宋徽宗宣和元年)正月……宋遣其使趙良嗣來……良嗣之來使也,大概議夾攻遼,使金人取中京,宋朝取燕京;許之歲幣,初許三十萬,而卒與契丹舊數。良嗣曰:「燕京一帶,則並西京是也,國主亦許之。」遂以手札付良嗣,約以本國兵自平地松林(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地)趨古口,南朝兵自白溝夾攻……馬政回使於金,國書略曰:「……共圖問罪之師,誠意不渝,義當如約。已差童貫勒兵相應,彼此兵不得過關。歲幣依與契丹舊數,仍約毋聽契丹講和。」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太祖紀上》) 乙 夾擊之始末 金兵攻破中京……遂引兵至松亭關。已有與宋朝有各不過關之約,止引兵由其西而過……天祚至雲中……奔入夾山……金兵追至雲中……追天祚,幾及。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二《太祖紀下》) 宣和四年(金太祖天輔六年)三月……遼人立燕王淳為帝。金人來約夾攻,命童貫為河北河東路宣撫使,屯兵於邊以應之,且招諭幽燕……五月……以蔡攸為河北河東宣撫副使,以常德軍節度使譚稹為太尉。童貫至雄州,令都統制种師道等分道進兵。遼人擊敗前軍統制楊可世於蘭溝甸……楊可世與遼將蕭干戰於白溝,敗績。辛興宗敗於范村。六月,种師道退保雄州,遼人追擊至城下。帝聞兵敗,懼甚,遂詔班師。以王黼為少師。是月,遼燕王淳死,蕭乾等立其妻蕭氏。七月……王黼以耶律淳死,復命童貫、蔡攸治兵,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劉延慶為都統制……九月……金人遣徒孤且烏歇等來議師期……遼將郭藥師等以涿易二州來降。十月……劉延慶與郭藥師等統兵出雄州……師次涿州。郭藥師與高世宣、楊可世等襲燕。蕭干以兵入援,戰於城中。藥師等屢敗,皆棄馬縋城而出,死傷過半。以蔡攸為少傅,判燕山府。劉延慶自盧溝河燒營夜遁,眾軍遂潰。蕭干追至涿水上,乃還。 (《宋史》卷二二《徽宗紀四》) 藥師擁所部八千人,奉涿易二州來歸,詔以為恩州觀察使。王師北討,劉延慶與干軍於盧溝。藥師曰:「干以全師抗我,燕城必虛,選勁騎襲之可得也。」延慶遣藥師與諸將帥兵六千,夜半渡河,倍道而進。質明,甄五臣領五千騎奪迎春門以入,大軍繼至……藥師遣人諭蕭後,使趣降。後密詔蕭干還,戰於三市。藥師失馬,幾為所擒,遂以敗還。 (《宋史》卷四七二《郭藥師傳》) 延慶營於盧溝南,干分兵斷饢道,擒護糧將王淵,得漢軍二人,蔽其目留帳中,夜半偽相語曰:「聞漢軍十萬壓吾境,吾師三倍,敵之有餘。當分左右翼,以精兵沖其中,左右翼為應,殲之無遺。」陰逸其一人歸報。明旦,延慶見火起,以為敵至,燒營而奔,相蹂踐死者百餘里。自熙豐以來所儲軍實殆盡,退保雄州。燕人作賦及歌誚之。 (《宋史》卷三五七《劉延慶傳》) 宋兵兩次圖燕,遭挫敗。迨燕京為金所下,以歸於宋,與原約不符,已伏後來敗盟之釁。 初,宋朝與金人約,但求石晉故地,初不思平營灤三州,乃劉仁恭以遺契丹,故不肯割。至是,趙良嗣、馬擴見國主於奉聖州,主令其弟國相蒲結與計事。蒲結以往歲不遣報使,今歲遣兵失期為言,云:「今更不論元約,特與燕京六州,二十四縣。六州謂冀、景、檀、順、涿、易也。」良嗣……辨論數四,卒不從。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太祖紀下》) 宋又遣良嗣索營平灤三州,金主不許,其詞甚峻: (1)若必欲取營平灤三州,並燕京而不與。 (2)燕京自我得之,則當歸我;燕租三百萬,止取一百萬。 (3)不然,還我涿易舊疆。 宋自知力不能抗,終以牽就成盟。 (1)歲輸銀絹各二十萬兩匹。又別輸燕京代稅錢一百萬緡。 (2)遣使賀金主生辰及正旦。 (3)置榷場貿易。 約定。始實行交割燕京。 童貫、蔡攸入燕,先曰交割,後曰撫定。凡燕之金帛、子女、職官、民戶,為金人席捲而東。宋朝捐歲幣數百萬,所得者空城而已。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二《太祖紀下》) 2.宋金之戰爭 甲 起釁原因 張覺(亦作瑴)……為遼興軍節度副使。鎮民殺其節度使蕭諦里,覺拊定亂者,州人推領州事。燕王淳死,覺知遼必亡,籍丁壯五萬人,馬千匹,練兵為備……金人入燕,訪覺情狀於遼故臣康公弼……請使焉而觀之,遂往見覺。覺曰:「契丹八路皆陷,今獨平州存,敢有異志。」……公弼道其語,粘罕信之,昇平州為南京,加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企弓、公弼與曹勇義、虞仲文皆東遷,時燕民盡徙,流離道路。或詣覺訴「公弼、企弓等不能守燕,致吾民如是。能免我者,非公而誰?」覺召僚屬議,皆曰:「近聞天祚復振於松漠,金人所以急趨山西者,畏契丹議其後也。公能仗大義,迎故主,以圖興復,責企弓等之罪而殺之,縱燕人歸燕,南朝宜無不納。儻金人西來,內用營平之兵,外藉南朝之援,何所懼乎?」覺又訪於翰林學士李石,亦以為然。乃殺企弓等四人,復稱保大三年……石更名安弼,偕故三司使高黨往燕山,說知燕山府王安中……安中深然之,具奏於朝……金人聞覺叛,遣闍母國王將三千騎來討,覺帥兵迎拒之於營州。闍母以兵少,不交鋒而退……覺遂妄以大捷聞,朝廷建平州為泰寧軍,拜覺節度使……犒以銀絹數萬。詔命至,覺喜,遠出迎。金人諜知舉兵來,覺不得返……奔燕……金人既平三州,始來索覺。王安中諱之,索愈急,乃斬一人貌類者去。金人曰:「此非覺也。覺匿於王宣撫甲仗庫,若不與我,我自以兵取之。」安中不得已,引覺出……使行刑……既死,函首送之。燕之降將……自是解體。 (《宋史》卷四七二《張覺傳》) 按此起釁之一因也。 天會二年(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三月……遣使往宋丐糧。先是,良嗣使金時,許金人糗糧二十萬斛。至是,詣宣撫司來索所許,譚稹曰:「二十萬斛豈易致邪?兼宣撫司未嘗有片紙隻字許糧之文。」金使曰:「去年四月間,趙良嗣已許矣。」稹曰:「口許豈足憑邪?」終不之與。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太宗紀一》) 按此起釁之又一因也。 乙 金兵南侵 先是,金人既獲天祚,連遣三使聘宋。初曰:「報謝通好也。」次曰:「告慶,得天祚也。」又次曰:「賀天寧節也。」使傳繼來,河朔至京,供億疲蔽。其實窺覘道路,使之不疑……時粘罕已蓄南侵之謀。會義勝軍三千畔奔之,具言中國虛實……由是劉彥宗、余睹、蕭慶力勸粘罕,言南朝可圖,仍不必眾,因糧就兵可也。粘罕遂決意入侵。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太宗紀一》) 天會三年(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斡離不、粘罕分道入侵宋。東路之軍,斡離不主之,建樞密院於燕山,以劉彥宗主院事。西路之軍,粘罕主之,建樞密院於雲中,以時立愛主院事……於是斡離不之軍,自燕山侵河北,粘罕之軍侵河東。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太宗紀一》) 西路軍之情況: 宜和七年……粘罕南侵。貫在太原,遣馬擴、辛興宗往聘以嘗金。金人以納張覺為責,且遣使告興兵……使者勸貫速割兩河以謝。貫氣褫不能應,謀遁歸。太原守張孝純誚之……貫奔入都。 (《宋史》卷四六八《童貫傳》) 童貫自太原遁歸京師。中山奏金人斡離不、粘罕……陷忻、代等州,圍太原。 (《宋史》卷二二《徽宗紀四》) 東路軍之情況: 斡離不軍至燕,破檀、薊州。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太宗紀一》) 初,王安中知燕山府,詹度與藥師同知。藥師自以節鉞,欲居度上;度稱御筆所書有序,藥師不從。加以常勝軍肆橫,藥師右之,度不能制,告於朝廷。慮其交惡,命度與河間蔡靖兩易。靖至,坦懷待之,藥師亦重靖,稍為抑損。安中但諂事之,朝廷亦曲徇其意,所請無不從……專制一路,增募兵,號三十萬,而不改左袵。朝論頗以為慮,亟拜太尉,召入朝,辭不至。帝令童貫行邊,陰察其去就,不然則挾之偕來。貫至燕,藥師迎……拜帳下……貫釋然……歸為帝言:「藥師必能抗虜。」蔡攸亦從中力主之……謂其可倚。故內地不復防制,屢有告變,及得其通金國書,輒不省……金兵已南下,破檀、薊,至玉田。蔡靖遣藥師、張令徽、劉舜仁帥師出御。其夕,令徽遁歸。靖與部使者詣藥師……悉鎖於家。斡離不及郊,藥師率軍官迎拜,遂從以南叛……斡離不至慶源,聞天子內禪,欲回軍。藥師曰:「南朝未必有備,不如姑行。」其後趑趄京城,詰索宮省,與邀取寶器、服玩,皆藥師導之也。 (《宋史》卷四七二《郭藥師傳》) 藥師既畔,金使詣宋國,具言擁兵來因,辭頗不順。徽宗引咎歸己,連下哀痛之詔……已而徽宗內禪……欲回,藥師曰:「南朝未必有備,不如姑行。」至信德府,不移時遂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太宗紀一》) 先是,內侍梁方平領軍在河北岸。鐵騎奄至,倉卒奔潰……方平既潰,何灌軍亦望風奔散。宋師在河南者無一人,金人遂取小舟以濟。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靖康元年(金太宗天會四年,1126年)正月……金人破相州,破濬州,威武軍節度使梁方平師潰。河北河東路制置副使何灌退保滑州。灌奔還,金人濟河……犯京師。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 斡離不圍宋京師。先是,藥師嘗打毬於牟駝岡,知天駟監有馬二萬匹,芻豆山積。至是,導斡離不,使奄而取之……尋攻通天景陽門甚急,宋李綱督將士拒之。又攻陳橋封邱衛州門,綱登城督戰,殺數千人,乃退。何灌出戰,敗績,死之。未幾,馬忠以京西兵敗金人於順天門外,宋師稍振,游騎不敢旁出。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汴京被圍,而朝臣主戰主和者,尚分兩派。 金將斡離不兵渡河。徽宗東幸,宰執議請上暫避敵鋒……上顧宰執曰:「策將安出?」綱進曰:「今日之計,當整軍馬,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上問:「誰可將者?」……綱曰:「陛下不以臣庸懦,倘使治兵,願以死報。」乃以綱為尚書右丞……命綱為親征行營使,以便宜從事。綱治守戰之具,不數日而畢。 (《宋史》卷三五八《李綱傳上》) 李綱主固守,以待勤王之師,然後與金決戰。而多數主和,不用綱策,遣使與金議款。 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种師道、姚平仲亦以涇原、秦鳳兵至。綱奏言:「金人貪婪無厭,凶悖已甚,其勢非用師不可。且敵兵號六萬,而吾勤王之師集城下者已二十餘萬,彼以孤軍入重地……當以計取之……若扼河津,絕饢道,分兵復畿北諸邑,而以重兵臨敵營,堅壁勿戰……俟其食盡力疲……縱其北歸,半渡而擊之,此必勝之計也。」……約日舉事。姚平仲勇而寡謀,急於要功,先期率步騎萬人……以襲敵營。不克,懼誅亡去。 (《宋史》卷三五八《李綱傳上》) 姚平仲夜襲金營不克,金人借為口實,益倔強。宋乃罷綱以謝金人,人情憤激,大學生陳東伏闕上書,力請用綱以竟戰功。 金使來,宰相李邦彥語之曰:「用兵乃李綱、姚平仲,非朝廷意。」遂罷綱,以蔡懋代之。 (《宋史》卷三五八《李綱傳上》) 李邦彥議和,惡李綱主戰,罷之。東率諸生伏宣德門上書曰:「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也……其忌嫉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柷之徒,社稷之賊也。」 (錢士升《南宋書》卷三○《陳東傳》) 太學諸生陳東等,及都民數萬人伏闕上書,請復用李綱及种師道。且言李邦彥等疾綱,恐其成功。罷綱,正墮金人之計。會邦彥入朝,眾數其罪而罵。吳敏傳宣,眾不退,遂撾登聞鼓,山呼動地。殿帥王宗濋恐生變,奏上勉從之,遣耿南仲號於眾曰:「已得旨宣綱矣。」內侍朱拱之宣綱後期,眾臠而磔之。並殺內侍數十人,乃復綱右丞,充京城防禦使。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 但勤王兵遇敵輒敗,終於不能不和。其所定約條如下: (1)宋朝輸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表段百萬匹,牛馬萬頭。 (2)尊金主為伯父。 (3)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 (4)親王、宰相為質。 於是括借都城金銀,及倡優家財,得金二十萬兩,銀四百萬兩。且以肅王樞為質,斡離不始解圍北還。 丙 徽欽被虜 粘罕之圍太原也,悉破諸縣,為鎖城法,以困太原。鎖城法者,於城外矢石不及之地,築城環繞,分人防守。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太原由張孝純固守,粘罕攻之不下,兵被牽制,未得與圍汴之役。及聞斡離不議和,飽載而去,跡遣使來索賂。宋卻之,於是兵釁又開。 先是,粘罕遣人來求賂。大臣以勤王兵大集,拘其使人,且約結餘睹以圖之。至是,粘罕怒。及攻太原不克,分兵趣京師,過南北關。權勝威軍李植以城降,陷隆德府。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 宋謂金敗盟,即詔三鎮固守,且遣兵往援之。 詔曰:「朕承道君皇帝付託之重,即位十有四日,金人之師,已及都城。大臣建言:『捐金帛,割土地,可以紓禍……』而金人要盟,終弗可保。今肅王渡河,北去未還;粘罕深入,南克隆德。又所過殘破……朕夙夜追咎,何痛如之。已詔元主和議李邦彥及奉使許地之人,悉行罷黜。又詔种師道、姚古、种師中往援三鎮……誓當固守……永保疆土。」 (王偁《東都事略》卷一二《欽宗紀》) 宋復用離間之策,欲使金人內變,徒為金人興兵口實。 粘罕……差蕭仲恭、趙倫等賚書報復……時宋勤王之師踵至。大臣有輕敵意,猥曰:「吾兵盛如此,當與金抗。且彼既領肅王過河,吾盍留其使,與之相當。」於是館其使,逾月不遣。有都管趙倫者,燕人,狡獪,懼不得歸,乃詐以情告伴使邢倞曰:「金國有餘睹者,領契丹精銳甚眾,貳於金人,願歸大國。可結之以圖粘罕、斡離不。」倞遂以聞。宋大臣信之,即以詔書授倫,納衣領中,仍賜倫等絹各千匹,白金千金。倫至粘罕所,首以其書獻之。粘罕大怒,以倫書奏聞其主……又麟府折可求來,獻言夏國之北,有大遼天祚梁王與林牙蕭太師……如能合擊金人,立我宗社,則當修好如初。吳敏以為然,乃奏上。令致書梁王,由河東入麟府,為粘罕游兵所得。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以上兩事彰露,金主乃遣粘罕、斡離不大舉分道南侵,以不守信約為名。 天會四年(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八月,詔左副元師宗翰(即粘罕)、右副元師宗望(即斡離不)伐宋。 (《宋史》卷三《太宗紀》) 於是粘罕發雲中,斡離不發保州。 金人既退,大臣不復顧慮,武備益弛。好問言:「金人得志,益輕中國,秋冬必傾國復來。禦敵之備,當速講求。今邊事經畫旬月,不見施設……此臣所深懼也。」及邊警急,大臣不知所出,遣使講解。金人佯許,而攻略自如。諸將以和議故,皆閉壁不出。好問言:「彼名和而實攻,朝廷不謀進兵遣將,何也?請亟集滄滑邢相之戍,以遏奔沖;而列勤王之師於畿邑,以衛京師。」疏上,不省。金人陷真定,攻中山,上下震駭。廷臣狐疑相顧,猶以和議為辭。好問率台屬,劾大臣畏懦誤國。出好問知袁州。 (《宋史》卷三六二《呂好問傳》) 粘罕攻下太原,斡離不克真定,宋師皆潰。 金人陷太原,召拜刑部尚書,再出使,許以三鎮賦入之數。雲至真定……還言……金人必欲得三鎮,不然,則進兵取汴都。中外震駭,詔集百官議。 (《宋史》卷三五七《王雲傳》) 宋師既潰,而廟堂和戰主張,仍不一致,毫無戰守之計。 金騎再來邀割三鎮。恪集廷臣議,以為當與者十九,恪從之。使者既行,於是諸道勤王兵大集,輒諭止……皆反旆而去。 (《宋史》卷三五二《唐恪傳》) 金人再舉向京師,請割三鎮。李綱等謂不可和,而南仲力沮之,為主和議。故戰守之備皆罷。 (《宋史》卷三五二《耿南仲傳》) 王雲使金帥斡離不軍還,言金人怒割三鎮緩,卻禮幣弗納,曰:「兼旬使不至,則再舉兵。」於是百官議從其請,曰:「……金人變詐罔測,安能保必信?割亦來,不割亦來。」宰相主割議,論辨不已……請建四道總管,使統兵入援,以胡直孺、王襄、趙野、張叔夜領之……而唐恪、耿南仲、聶昌信和議,相與謀曰:「方繼好息民,而調發不已,使金人聞之,奈何?」亟檄止之。解政事。 (《宋史》卷三五三《何傳》) 王雲……言:「金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京……」集百官議於延和殿,范宗尹等七十人請與之,檜等三十六人持不可。 (《宋史》卷四七三《秦檜傳》) 主戰者遭挫,仍復進行和議。使聶昌赴粘罕軍,耿南仲赴斡離不軍,皆不得要領。 會金人再議和,割兩河,須大臣報聘。詔耿南仲及昌往。昌……行次永安,與金將粘罕遇……往河東,至絳。絳人閉壁拒之。昌持詔抵城下,縋而登。州鈐轄趙子清麾眾害昌,抉其目而臠之。 (《宋史》卷三五三《聶昌傳》) 南仲偕金使王汭往衛州。鄉兵欲殺汭,汭脫去。南仲獨趣衛,衛人不納,走相州。 (《宋史》卷三五二《耿南仲傳》) 因是和議不成,金兵遂渡河圍汴。 粘罕留銀硃守太原,斡離不留韶合、韓慶和守真定,各率其眾南征。斡離不……由恩州王榆渡趨大名,由李固渡濟河……侵宋京師,屯劉家寺……粘罕克平陽府,又克西京及河陽府……克鄭州,克懷州……圍宋京師,屯青城。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京師守備空虛,終於不守。 時勤王兵不至,城中兵可用者,惟衛士三萬,然亦十失五六。金人攻城急……范瓊以千人出戰,渡河冰裂,沒者五百餘人。自是士氣益挫。妖人郭京用六甲法,盡令守御人下城,大啟宣化門,出攻金人。兵大敗。京託言下城作法,引余兵遁去。金兵登城,眾皆披靡。 (《宋史》卷二三《飲宗紀》) 命何及濟王栩使金軍,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驚憂而疾。必欲之出,朕當親往。」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 十二月,欽宗往青城與粘罕議和。索金一千萬鋌,銀二千萬鋌,縑帛如銀之數。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四《太宗紀二》) 金人遣使致書,欲欽宗再幸其軍……欽宗亦不欲出郊。而獨以謂必須出。欽宗信之……幸金營……遂留不遣。 (王偁《東都事略》卷一○八《何傳》) 時金人根括津搬,絡繹道路。上遣使歸云:「朕拘留在此,候金銀數足方可還。」於是再增侍從郎中二十四員,再行根括。又分遣搜掘戚里、宗室、內侍、僧道、伎術之家,凡八日,得金三十萬八千兩,銀六百萬兩,衣段一百萬。詔令權貯納。時根括已申了絕……軍前取過教坊人,及內侍藍折等言,各有窖藏金銀,乞搜出。二酋怒甚,於是開封府復立賞限,大行根括。凡十八日,城內復得金七萬,銀一百十四萬,並衣段四萬納軍前。二酋以金銀不足,殺提舉官梅執禮等四人,余各杖數百。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五七)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三十日……金已許和……十二月初四日,金人遣使命檢視府庫,拘收文籍,欲盡竭所有以犒諸軍。初五日,金使移文開封府,索良馬一萬匹……初六日……索軍器……初九日……索金帛……又取奸臣家屬凡二十家……二十三日,金人索監書藏經,如蘇黃文及《資治通鑑》之類……二十四日,金人持書入城,督責金帛……檢視府庫藏積絹……一千四百萬匹,於內准充犒賞所須一千萬匹……今來賞勞諸軍,議定合用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七日,金人索郊天儀物、法服、鹵簿、冠冕、乘輿種種等物,及台省寺監官吏、通事舍人、內官,數各有差,並取家屬。又索犀象、寶玉、藥石,彩色帽幞、書籍之屬……二十九日……開封府追捕內夫人倡優……又徵求戚里權貴女使……又押內官二十五人,及百工、伎藝千人……三十日,金人索八寶、九鼎、車輅等。又索將作監官吏,尚書省吏人,秘書監文籍,國子監印板,及陰陽傳神待詔等……二月初二日,金人索后妃服、琉璃玉器,再要雜工匠、伶人、醫官、內官等各家屬……十七日,又追取宮嬪以下一千五百人,親王二十五人,帝姬、駙馬四十九人……十八日,金人移文,索太學博通經術者三十人,如法以禮敦聘前來,師資之禮,不敢不厚。學中應募者三十人,大抵多閩人及兩河人。官司各給三百千以治裝,三十人忻然應聘……十九日,金人移文,索禪學通經口數僧行數十人……又索應千經板……二十二日,金人移文,宗室、南班官等,須管二十五日解發盡絕,並不得隱落一人……三月二十二日,金人移文,節次索金銀表段,並犒軍之物……但念楚國肇造……已議停止……二十九日,五鼓,太上皇帝主上北行。 (丁特起《靖康紀聞》) 靖康二年(高宗建炎元年,金太宗天會五年,1127年)二月……金人要上皇如青城。以內侍鄧述所具諸王孫名,盡取入軍中。金人逼上皇召皇后,皇太子入青城。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 粘罕遣二人持書,一詣太上皇,一詣欽宗,前曰:「今日北國皇帝,已有施行事件。請車駕詣軍前聽候。」……欽宗至金營,粘罕坐而言曰:「今北國皇帝不從汝請,別立異姓為主。」使人擁帝……至一室,以兵刀守之。天明,有人呼帝出曰:「太上至矣。」帝視之,見戎衣數十人,引太上……而去……皇族、后妃、諸王累累至軍中,日夜不止……粘罕坐帳中,使人擁二帝至階下,宣詔曰:「宜擇立異姓,以代宋後。仍令趙某父子前來燕京,令元帥府差人津遣前來。」是日,以青袍易二帝衣服,以常婦之服易二後之服。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五《太宗紀三》) 金人廢趙氏,代以異姓,張邦昌因得立為楚帝。楚者,指江以南言,蓋金人自揣能力,尚不足征服全中國,僅先據河北,而援立楚以治江南。後來以河南、山東與劉豫,立為齊帝,亦同此用意。 吳幵、莫儔自金營持文書來,令推異姓堪為人主者,從軍前備禮冊命。留守孫傅等不奉命,表請立趙氏。金人怒,復遣幵、儔促之。劫傅等召百官雜議,眾莫敢出聲,相視久之,計無所出……適尚書員外郎宋齊愈至自外,眾問金人意所主,齊愈書「張邦昌」三字示之。遂定議以邦昌治國事……王時雍時為留守,再集百官詣秘書省。至即閉省門,以兵環之,俾范瓊諭眾以立邦昌,眾意唯唯。有太學生難之,瓊恐沮眾,厲聲折之,遣歸學舍。時雍先署狀,以率百官。御史中丞秦檜不書,抗言……金人怒,執檜……金人奉冊寶至,邦昌北向拜舞受冊,即偽位,僭號大楚。 (《宋史》卷四七五《張邦昌傳》) 維天會五年,歲次丁未,三月辛亥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區夏,務安元元。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與萬國,同格於治。粵惟有宋,實乃通鄰,貢歲幣以交歡,馳星軺而講好,期於萬世,永保無窮,蓋我有大造於宋也。不圖變誓渝盟,以怨報德,構端怙亂,反義為仇,譎紿成俗,貪婪不已。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號令滋章,紀綱紊弛。況所退非其罪,所進非其功,賄賂公行,豺狼塞路,天厭其德,民不聊生。而又姑務責人,罔知省己,父既無道於前,子復無斷於後。以故征師命將,伐罪弔民。幸賴天高聽卑,神幽燭細,旌旗一舉,都邑立摧。且眷命攸矚,謂之大寶,苟歷數改卜,未獲偷安,故用黜廢,以昭元鑒。今者國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誠非貪土。遂命帥府,與眾推賢,僉曰:『太宰張邦昌,天毓疏通,神資睿哲。處位著忠良之譽,居家聞孝友之名。實天命之有歸,乃人情之所徯,擇其賢者,非子而誰。』是用遣使諸官都部署尚書左僕射權簽樞密院事韓某等,持節備禮,以璽冊命爾為皇帝,以援斯民,國號大楚,都於金陵。自黃河以外,除西夏新界,疆場仍舊,世輔王室,永作藩臣。貢禮時修,爾勿疲於述職;問音歲致,我無緩於忱誠。於戲,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臨之;君不能獨理,故樹官以教之。仍知民非後不治,後非賢不守,其於有位,可不慎與?予懋乃德,嘉乃丕績,日慎一日,雖休勿休。欽哉,其聽朕命!」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二) 張邦昌既立,金人挾徽欽二帝,及后妃、帝姬、宗室數千人北去。 天會六年(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八月……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見於乾元殿,封其父(徽宗)昏德公,子(欽宗)重昏侯。 (《金史》卷三《太宗紀》) 按世傳《南渡錄》等書,言二帝遷徙無常處。徽宗卒於五國城,欽宗則當金主亮時,以騎兵蹙斃之,其事無左證。但據《宋史》、《金史》及蔡絛《北狩行錄》,則徽、欽當尚同居,宗室故官,亦許相隨,族類甚蕃雲。 九 南宋之建國 1.宋金之戰爭 甲 金人第一次南侵(宋高宗建炎元年,金太宗天會五年),金人遂攻取河南、山東,進窺陝西。 靖康元年正月,金人犯京師,軍於城西北。遣使入城,邀親王宰臣議和……帝……請行……二月……斡離不……請更肅王……八月……金帥粘罕復引兵深入……十月,王雲從吏自金先還,言金人須帝再至,乃議和……十一月,詔帝使河北……至磁州,守臣宗澤請曰:「肅王去不返。金兵已迫,復去何益?」請留磁。磁人以雲將挾帝入金,遂殺雲。時粘罕、斡離不已率兵渡河,相繼圍京師。從者以磁不可留。知相州汪伯彥……請帝還相州。閏月……初,朝廷聞金兵渡河,欲拜帝為元帥,至是……至相,拜帝為河北兵馬大元帥……十二月,帝開大元帥府,有兵萬人,分為五軍……率兵離相州……次大名府。宗澤以二千人先諸軍至,知信德府梁揚祖以三千人繼至,張俊、苗傅、楊沂中、田師中皆在麾下,兵威稍振……汪伯彥等皆信和議,惟宗澤請直趨澶淵。帝遂遣澤以萬人進屯澶淵……自是澤不復預府中謀議……建炎元年四月,粘罕退師,欽宗北遷。邦昌尊元佑皇后(孟氏)為宋太后,遣人至濟州訪帝……耿南仲率幕僚勸進……邦昌遣……等持書詣帝,自言從權濟事,及將歸寶避位之意……鄜延副總管劉光世,自陝州來會……西道都統管王襄自襄陽來會,至應天府……群臣勸進者益眾……五月,即位於府治,改元建炎……元佑皇后在東京,是日徹簾。 (《宋史》卷二四《高宗紀一》) 呂好問謂邦昌曰:「人情歸公者,劫於金人之威耳。金人既去,能復有今日乎?康王居外久,眾所歸心,曷不推戴之。」又謂曰:「為今計者,當迎元佑皇后,請康王早正大位,庶猶保全。」監察御史馬伸亦請奉迎康王。邦昌從之……乃冊元佑皇后曰:「宋太后……請元佑皇后垂簾聽政,以俟復辟。」……邦昌以太宰退處。 (《宋史》卷四七五《張邦昌傳》) 高宗初立,以無可恃之兵,故李綱建議,借重民兵,資其捍禦。故南渡之初,多假民兵以官位。 入對奏曰:「今國勢不逮靖康間遠甚……非有規模而知先後緩急之序,則不能以成功。夫外御強敵,內銷盜賊,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財,寬民力,改弊法,省冗官……俟吾所以自治者政事已修,然後可以問罪金人……至於所當急而先者,則在於料理河北、河東。蓋河北、河東者,國之屏蔽也。料理稍就,然後中原可保,而東南可安。今河東所失者,恆、代、太原、澤、潞、汾、晉,余郡猶存也。河北所失者,不過真定、懷、衛、濬四州而已,其餘三十餘郡皆為朝廷守。兩路士民兵將……皆推豪傑以為首領,多者數萬,少者亦不下萬人。朝廷不因此時置司遣使以大慰撫之,分兵以援其危急,臣恐糧盡力疲……金人因得撫而用之,皆精兵也。莫若於河北置招撫司,河東置經制司……有能全一州,復一郡者,以為節度、防禦、團練使……非惟絕其從敵之心,又可資其禦敵之力,使朝廷永無北顧之憂,最今日之先務也。」 (《宋史》卷三五八《李綱傳上》) 高宗據相州形勢之地,金人為盡絕趙氏,故必欲除之。 康王遣王師正奉表,密以書招誘契丹、漢人。獲其書,奏之,太宗下詔伐康王。 (《金史》卷七四《宗翰傳》) 先是,粘沒喝等既北去,留萬戶銀術可屯太原,副統紹合屯真定。婁室圍河中,蒙哥進據磁相渤海,大撻不也圍河間。帝命……忻州觀察使張換……襲之……婁室以重兵壓河中……已而城陷。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六二) 高宗畏金之逼,決意走避東南。李綱請幸關中,宗澤請還東京,以系中原人心。 又奏臣章言車駕巡幸之所,關中為上,襄陽次之,建康為下。陛下縱未能行上策,猶當且適襄鄧,示不忘故都,以系天下之心。不然,中原非復我有……蓋天下精兵健馬,皆在西北,一旦委中原而棄之……金人將乘間以擾內地……第恐一失中原,則東南不能必其無事,雖欲退保一隅,不易得也。 (《宋史》卷三五八《李綱傳上》) 俄有詔,荊襄江淮悉備巡幸。澤上疏言:「開封物價市肆,漸同平時,莫不願陛下亟歸京師,以慰人心。」 (《宋史》卷三六○《宗澤傳》) 但帝皆不聽,竟南幸揚州。金人聞帝出走,分兵追襲,兩河從此淪陷。 宗翰趨汴州,使婁室等自平陽道先趨河南……撒剌答破天井關……降河陽。婁室軍至,既渡河,遂薄西京……西京降。婁室取偃師,永安軍、鞏縣降。撒剌答敗宋兵於氾水,於是滎陽、滎澤、鄭州、中牟相次皆降。 (《金史》卷七二《婁室傳》) 詔伐宋康王,宗輔發河北,宗弼(即兀朮)攻開德府。糧乏,轉攻濮州……遂克濮州,降旁近五縣。攻開德府,宗弼以其軍先登,奮擊破之。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建炎二年十一月……金人……陷德州,兵馬都監趙叔昄死之……金人陷淄州……十二月……金人犯東平府,京西路制置使權邦彥棄城去。又犯濟南府,守臣劉豫以城降。 (《宋史》卷二五《高宗紀二》) 山東東北各地,俱為金有。金復會兵攻大名。 天會六年(建炎二年)八月……粘罕既破澶濮,會窩裡嗢之眾,同攻北京,繼攻兗鄆。十二月,破襲慶府……天會七年(建炎三年)春,破徐州,守臣王復死之……破淮陽、泗、楚等州……由是粘罕亦渡黎陽,以攻澶濮。澶濮既下,時杜充守東京,慮敵西來,決大河阻之。金不能西,乃東會窩裡嗢,同下北京,繼攻兗鄆。故至是由徐泗以攻揚州。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五《太宗紀三》) 金兵進迫揚州,高宗復渡江以避之。 金人陷天長軍。內侍鄺詢報金兵至,帝被甲馳幸鎮江府。是日,金兵過楊子橋,游騎至瓜州。 (《宋史》卷二五《高宗紀二》) 金人攻揚州。帝倉卒渡江,淵與內侍康履從至鎮江……帝欲如鎮江,以援江北,群臣亦固請。淵獨言鎮江止可捍一面,若金人自通川渡,先據姑蘇,將若之何?不如錢塘有重江之險。議遂決,命淵守姑蘇。 (《宋史》卷三六九《王淵傳》) 金人焚揚州……去。 (《宋史》卷二五《高宗紀二》) 粘罕既會師東上,復別遣婁室攻陝窺蜀。 使婁室取陝西,敗宋將范致虛軍,下同、華二州。克京兆府,獲宋制置使傅亮。遂克鳳翔。 (《金史》卷七二《婁室傳》) 建炎元年十二月,婁室攻陝西。二年正月,入長安,鳳翔、關隴大震。二月,義兵起,金人自鞏東還。 (《宋史》卷三六九《曲端傳》) 按金人還兵,河北、河東州郡未下者,始盡為所克。 乙 金人第二次南侵(宋高宗建炎三年,金太宗天會七年),金人南越江淮,以追高宗;西取陝西,以窺蜀。 天會七年……兀朮請於粘罕及窩裡嗢,乞提兵侵淮,從之。以女真萬戶聶耳銀硃拔東,渤海萬戶大撻不也,漢軍萬戶王伯隆,大起燕雲河朔民兵附之。冬,兀朮率眾渡江,分路入攻……遂分兩道,一自滁、和攻江東,一自蘄黃攻江西。破滁州,破壽春府,官吏以城降。破廬州,帥臣李會降。以檄抵濠州,權守張宗望降。破和州,守臣李鑄降……破吉州,守臣楊淵遁。破撫州,守臣王仲山降。破袁州,守臣王仲薿降。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五《太宗紀三》) 金兵分渡江淮,以南侵。江東西皆陷,建康亦不守。高宗由浙入海。 宗澤……卒,充代為留守,兼開封尹。初,宗澤要結豪傑,圖迎二帝。澤卒,充短於撫御,人心疑沮,兩河忠義之士,往往皆引去。 (《宋史》卷四七五《杜充傳》) 杜充將還建康,飛曰:「中原地尺寸不可棄。今一舉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復取之,非數十萬眾不可。」充不聽,遂與俱歸……時命充守建康。金人與李成合寇烏江,充閉門不出……金人遂由馬家渡渡江。充遣飛等迎戰,王先遁,諸將皆潰。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高宗將幸西浙,命韓世忠屯太平,王屯常州,以充為江淮宣撫使,留建康,使盡護諸將。劉光世、韓世忠憚充嚴急,不樂屬充,詔移光世江州,世忠常州。時江浙倚充為重……金人……濟……登岸。充亟命統制官陳淬……邀擊於馬家渡……王……引兵遁,充軍潰,金人陷建康。充渡江保真州。充嘗痛繩諸將,諸將銜之,伺其敗,眾將甘心焉,充不敢歸……完顏宗弼復遣人說充曰:「若降,當封以中原,如張邦昌故事。」充遂叛降金。 (《宋史》卷四七五《杜充傳》) 駕至平江,聞杜充敗績,上曰:「事迫矣,若何?」頤浩遂進航海之策。 (《宋史》卷三六二《呂頤浩傳》) 高宗既南遁入海,兀朮追至明州不及,始焚掠而北。平江尤遭蹂躪之慘。 宗弼自江寧取廣德軍路,追襲宋主于越州。至湖州,取之。先使阿里蒲盧渾趨杭州,具舟於錢塘江。宗弼至杭州,官守巨室皆逃去。遂攻杭州,取之。宋主聞杭州不守,遂自越奔明州……阿里蒲盧渾以精兵四千襲之。訛魯補木列速降越州,大破宋周汪軍,阿里蒲盧渾破宋兵三千。遂渡曹娥江,去明州二十五里,大破宋兵,追至其城下。城中出兵戰,失利,宋主走入于海。宗弼中分麾下兵,會攻明州,克之。阿里蒲盧渾泛海至昌國縣,執宋明州守趙伯諤。伯諤言宋主奔溫州,將自溫州趨福州矣。遂行海,追三百餘里不及,阿里蒲盧渾乃還。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韓世忠方守江上,雖不能扼兀朮北歸之途,聽其從容北去,然中土士氣從此振作矣。 宗弼軍自杭州,遂取秀州。赤盞暉敗宋軍於平江,遂取平江。阿里率兵先趨鎮江。宋韓世忠以舟師扼江口,宗弼舟小,契丹漢軍沒者二百餘人。遂自鎮江泝流西上,世忠襲之,奪世忠大舟十艘。於是宗弼循南岸,世忠循北岸,且戰且行。世忠艨艟大艦,數倍宗弼軍,出宗弼軍前後數里,擊柝之聲,自夜達旦。世忠以輕舟來挑戰,一日數接。將至黃天盪,宗弼乃因老鸛河故道,開三十里通秦淮,一日一夜而成。宗弼乃得至江寧。撻懶使移剌古自天長趨江寧,援宗弼。烏林答泰欲亦以兵來會,連敗宋兵。宗弼發江寧,將渡江而北。宗弼軍渡自東,移剌古渡自西,與世忠戰於江渡。世忠分舟師絕江流上下,將左右掩擊之,世忠舟皆張五。宗弼選善射者,乘輕舟以火箭射世忠舟上五,五著火箭皆自焚,煙焰滿江。世忠不能軍,追北七十里,舟軍殘焉。世忠僅能自免,宗弼渡江北還。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兀朮自廣德破臨安,帝如浙東。世忠以前軍駐青龍鎮,中軍駐江灣,後軍駐海口,俟敵歸邀擊之……金兵至,則世忠軍已先屯焦山寺……兀朮遣使通問,約日大戰,許之。戰將十合,梁夫人親執桴鼓,金兵終不得渡……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趨淮東,以援兀朮。世忠與二酋相持黃天盪者四十八日。太一孛堇軍江北,兀朮軍江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預以織綆貫大鉤授驍健者。明旦,敵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縋一綆,則曳一舟沉之。兀朮窮蹙……謂諸將曰:「南軍使船如使馬,奈何?」募人獻破海舟策。閩人王某者,教其舟中載土,平版鋪之,穴船版以櫂槳。風息則出江,有風則勿出,海舟無風不可動也。又有獻謀者曰:「鑿大渠,接江口,則在世忠上流。」兀朮一夕潛鑿渠三十里……次日風止,我軍帆弱,不能運。金人以小舟縱火,矢下如雨……敵得絕江遁去。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一夜造火箭成。是日,引舟出江,其疾如飛。天霽無風,海舟皆不動。以火箭射海舟蒻蓬,世忠軍焚溺而死者,不可勝數。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六《太宗紀四》) 同時,別部金兵進攻陝西。張浚經略數年,終能保蜀。 宗翰會宗輔(即窩裡嗢)伐康王。命婁室、蒲察專事陝西,以婆盧火、繩果監戰。繩果等遇敵於蒲城及同州,皆破之。婁室、蒲察克丹州,破臨真,進克延安府。遂降綏德軍,及靜邊、懷遠等城寨十六,復破青澗城。宋安撫使折可求,以麟、府、豐三州及堡寨九降於婁室。晉寧所部九寨皆降,而晉寧軍久不下……城中無井,日取河水以為飲。乃決渠於東,泄其水,城中遂困。李位、石乙啟郭門降……遂降安定堡渭平寨,及鄜、坊二州。於是婁室、婆盧火守延安,折可求屯綏德,蒲察還守蒲州,延安、鄜、坊州皆殘破,人民存者無幾。婁室置官府輯安之,別將斡論降建昌軍……婁室……遂與阿盧補、謀里也至三原……攻斡州……州降。遂進兵克邠州,軍於京兆。陝西城邑已降定者,輒復叛。於是睿宗以右副元帥總陝西征伐。時婁室已有疾,睿宗與張浚戰於富平。宗弼左翼已卻,婁室以右翼力戰,軍勢復振,張浚軍遂敗。 (《金史》卷七二《婁室傳》) 宗弼渡江北還,遂從宗輔定陝西,與張浚戰於富平。宗弼陷重圍中,韓常……奮呼搏戰,遂解圍,與宗弼俱出。既敗張浚軍於富平,遂與阿盧補招降熙河、涇原兩路,及攻吳玠於和尚原。抵險不可進,乃退軍。伏兵起,且戰且走。行三十里,將至平地,宋軍陣于山口,宗弼大敗,將士多戰沒。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建炎三年……以承宣使張俊為秦鳳路總管。俊……將卸兵而西……浚謂中興,當自關陝始。慮金人或先入陝取蜀,則東南不可保,遂慷慨請行。詔以浚為川陝宣撫處置使,得便宜黜陟。將行……高宗問浚大計,浚請身任陝蜀之事,置幕府於秦川;別遣大臣與韓世忠鎮淮東,令呂頤浩扈蹕來武昌,復以張俊、劉光世與秦川相首尾。議既定,浚行。未及武昌,而頤浩變初議。浚既抵興元,金人已取鄜延,驍將婁室孛堇引大兵渡渭,攻永興,諸將莫肯相援。浚至,即出行關陝……以搜攬豪傑為先務,諸將惕息聽命。會諜報金人將攻東南,浚命諸將整軍向敵。已而金人大攻江淮,浚即治軍入衛。至房州,知金人北歸,復還關陝。時金帥兀朮猶在淮西,浚懼其復擾東南,謀牽制之。遂決策治兵,合五路之師以復永興。金人大恐,急調兀朮等由京西入援,大戰於富平。涇原帥劉錡,身率將士薄敵陣,殺獲頗眾。會環慶帥趙哲擅離所部……驚遁,諸軍皆潰。浚……退保興州,命吳玠聚兵扼險於鳳翔之和尚原、大散關,以斷敵來路。關師古等聚熙河兵於岷州大潭,孫渥、賈世方等聚涇原、鳳翔兵於階、成、鳳三州,以固蜀口……紹興元年,金將烏魯攻和尚原,吳玠乘險擊之,金人大敗走。兀朮複合兵至,玠及其弟璘,復邀擊大破之。兀朮僅以身免,亟鬄其須髯,遁歸……浚在關陝三年,訓新集之兵,當方張之敵,以劉子羽為上賓,任趙開為都轉運使,擢吳玠為大將,守鳳翔。子羽慷慨有才略,開善理財,而玠每戰輒勝,西北遺民,歸附日眾,故關陝雖失,而全蜀按堵。且以形勢牽制東南,江淮亦賴以安。 (《宋史》卷三六《張浚傳》) 丙 金人第三次南侵(宋高宗紹興四年,金太宗天會十二年)初,金人既得河南、山東地,慮漢人不易治,因立屏藩,介金宋之間,劉豫得立為齊帝。金兵南侵,即以助豫攻取。 劉豫……景州阜城人也……舉進士。政和二年,召拜殿中侍御史……宣和六年……除河北提刑。金人南侵,豫棄官,避亂儀真。豫善中書侍郎張懿。建炎二年正月,用懿薦除知濟南府……是冬,金人攻濟南……率百姓降金……三年三月,兀朮聞高宗渡江,乃徙豫知東平府,充京東西淮南等路安撫使……以子麟知濟南府,界舊河以南,俾豫統之。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天會八年(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雲中留守高慶裔獻議於粘罕曰:「吾君舉兵,止欲取兩河,故汴京既得,而復立張邦昌。後以邦昌廢逐,故再有河南之役。方今兩河州郡既下之後,而官制不易,風俗不改者,可見吾君意非貪土,亦欲循邦昌之故事也。元帥可首建此議,無以恩歸它人。」粘罕從之。於是令右監軍兀室,馳請於朝,國主從之。金師自破山東,撻懶久居濱濰,劉豫以相近,奉之尤善。撻懶嘗有許豫僭逆之意。慶裔,粘罕心腹也,恐為撻懶所先,遽建此議……高慶裔自河南歸至雲中,具陳諸州郡共戴劉豫之意。九月九日,立劉豫於大名府,國號大齊。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六《太宗紀四》) 豫遂僭立於大名,以李孝揚權左丞,張東權右丞兼吏部侍郎,以子麟提領諸路兵馬知濟南……遂起四郡強壯為雲從子弟,應募者六千人。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一《齊國劉豫錄》) 維天會八年,歲次庚戌,日月辛丑朔,二十七日丁卯。皇帝若曰:「朕聞公於御物,不以天位為己私;職在救民,乃知王者為道器。威罰既已殄罪,位號宜乎授能。乃者有遼,運屬顛危,數窮否塞,獲罪上帝,流毒下民。太祖武元皇帝,仗黃鉞而拯黔黎,舉白旄而誓師眾,妖氛既埽,區宇式寧。越有宋人,來從海道,願輸歲幣,祈復漢疆。太祖方務善鄰,即從來議,豈期天方肇亂,自啟釁階,陰結叛臣,賊虐宰輔,鳩集奸慝,擾亂邊陲。肆朕纂承,仰循先矩,姑存大體,式示涵容。乃復蔽匿逋逃,誇大疆域,肆其貪很,自起紛爭,擾吾外屬之藩鄰,取其受賜之鄉土。因彼告援,遂與解和,終無聽從,巧為辭拒。爰命將帥,敦諭盟言,許以自新,全然不改。偏師傅汴,首罪奔淮,嗣子哀鳴,請復歡好。地畫三鎮,誓卜萬年,凡有質委,悉同父約。既而官軍未退,夜集眾以犯營;誓墨未乾,密傳檄而堅壁,私結使人,陰起事端。以故再遣師徒,詰茲敗類,又起畫河之議,復成款戰之謀。既昧神明,乃昭元鑒,京城摧破,鼎祚淪亡。無並爾疆,以示不貪之德;止遷其主,用彰伐罪之心。建楚新封,守宋舊服,不料懦庸,難勝重任,妄為退讓,反陷誅鋤。奉命出和,已作潛身之計;提兵入衛,反為護己之資。忍視父兄,甘為俘虜,事務雖濟,人豈無情。方在殷憂,樂於僭號,心之幸禍,於此可知。乃遣重兵,連年討捕,始聞遠竄,越在島夷。重念斯民,亂於無主,久罹塗炭,未獲昭蘇,不委仁賢,孰能保庇。咨爾中奉大夫京東京西淮南等路安撫使兼諸路馬步軍都總管知東平府節制大名府開德府濮博濱棣德滄等州劉豫,夙擅敢言之譽,素懷濟世之才,居於亂邦,生不遇世,百里雖智,亦奚補於虞亡;三仁至高,或願從於周仕。當奸賊擾攘之際,愚民去就之間,舉郡來王,奮然獨斷,逮乎歷試,厥勛克成,委之安撫德化行,任之尹牧獄訟理,付之總戎盜賊息,專之節制郡國清。況又定衰救亂之謀,安變持危之策,使民無事則櫜弓力穡,有役則釋耒荷戈。罷無名之徵,廢不急之務,征隱逸,舉孝廉,振綱紀,修制度。省刑罰而出煩酷,發倉廩而息蟲螟,神人以和,上下協應。比下明詔,詢考輿情,列郡同辭,一心仰戴,宜即始歸之地,以昭建業之元。是用遣使留守西京特進檢校太保尚書右僕射大同尹兼山西兵馬都署上柱國廣陵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食實封二百戶高慶裔,副使金紫光祿大夫尚書禮部侍郎知制誥護軍南陽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食實封一百戶韓昉,備禮以璽綬寶命爾為皇帝,國號大齊,都於大名府,世修子禮,永貢虔誠。付爾封疆,並從楚舊,更須安集,自適攸居。爾其上體天心,下從民欲,忠以藩王室,信以保邦圻。惟天難諶,惟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爾其勉哉,勿忽朕命!」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三二) 劉豫不惜以漢人攻漢人,為金人前驅,乃與宋構兵。 天會十一年(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劉豫陷鄧、隨等州。李成本群盜,降偽齊,既得鄧州,知襄陽李橫、知隨州李道聞之,皆棄城而去。於是宋、郢、唐、信陽軍相繼陷沒……粘罕遣李永壽等使南宋,取回齊國之俘,及西北士民之在南者。且欲畫江以益劉豫……天會十二年(紹興四年)春,宋遣章誼來軍前,充奉表通問使。時國中所議事,南宋皆不從……劉豫得隨、郢、襄陽等州,宋岳飛復取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劉豫用兵不利,乞助於金,合兵攻宋。 天會十二年……劉豫遣人請於國主乞師。主命諸將議之。粘罕、兀室以為難,窩裡嗢以為可。於是窩裡嗢,撻懶權左右副元帥,調渤海漢兒軍五萬人以應豫。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乞師於金人。偽奉議郎羅誘上南征策,豫大喜。奪民舟五百載戰具,以徐文為前軍,聲言攻定海……遣子麟入寇,及誘金人宗輔、撻辣、兀朮分道南侵。步兵自楚承進,騎兵由泗趨徐……金主……以兀朮嘗渡江,習知險易,俾將前軍。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至是,宋始亟為戰備。蓋豫與金不同,對金始終不敢抗,對豫則下詔討之。一戰而捷於大儀,再戰而捷於鴉口,宋之士氣,至是始振,寖有恢復之望矣。 朝廷震恐,或勸帝他幸。趙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張浚曰:「避將安之?」遂決意親征。豫兵與金人分道渡淮,楚州守臣樊序棄城走。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詔張浚援世忠,劉光世移軍建康,世忠復還揚州……世忠戰於大儀,解元戰於承州,皆捷。豫露榜有窺江之言,帝發臨安……下詔討豫,始暴豫罪惡,士氣大振。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人與劉豫合兵,分道入侵……世忠……遂自鎮江濟師,俾統制解元守高郵,候金步卒,親提騎兵駐大儀,當敵騎,伐木為柵,自斷歸路。會遣魏良臣使金,世忠撤炊爨,給良臣。有詔移屯守江,良臣疾馳去。世忠度良臣已出境,即上馬令軍中曰:「視吾鞭所向。」於是引軍次大儀,勒五陣,設伏二十餘所,約聞鼓即起擊。良臣至金軍中,金人問王師動息,具以所見對。聶兒孛堇聞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儀五里。別將撻孛也,擁鐵騎過五陣東。世忠傳小麾鳴鼓,伏兵四起,旗色與金人旗雜出。金軍亂,我軍迭進,背嵬軍各持長斧,上揕人胸,下砍馬足,敵被甲陷泥淖。世忠麾勁騎四面蹂躪,人馬俱斃,遂擒撻孛也等……所遣董旼,亦擊金人於天長縣之鴉口……解元於高郵遇敵,設水軍夾河陣,日合戰十三,相拒未決。世忠遣成閔將騎士往援,復大戰。世忠復親追至淮,金人驚潰,相蹈藉溺死甚眾……時撻辣屯泗州,兀朮屯竹塾鎮,為世忠所扼。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是時雨雪乏糧,殺馬而食,死亡日多,兵皆嗟怨……又聞宋主親征,國主病篤,韓常勸兀朮曰:「士卒勞苦,俱無鬥志,強驅過江,恐自常之餘無不叛者。況今吾君病篤,內或有變,惟速歸為善。」兀朮然之,夜引還。大軍既去,乃遣人諭麟、猊,於是麟、猊等棄輜重亦遁,晝夜兼行三百餘里,至宿州方小憩。西北大恐。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金兵既退,張浚屯盱眙,韓世忠屯楚州,劉光世屯合肥,岳飛屯襄陽。戰儲已備,知劉豫不足為患,高宗始詔諭三軍,親征劉豫。 豫聞帝親征,告急於金主亶(熙宗)。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休息無期。」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實受弊,奈何許之。金主報豫自行,姑遣兀朮提兵黎陽,以觀釁。 (《宋史》卷四七五《劉豫傳》) 金知豫無能為,初則坐視不救,繼遂廢之。蓋知中原不難治,勿須假手於人,而偽齊之國運終矣。 豫於是籍民兵三十萬,分三道入寇:麟由壽春犯盧州,猊出渦口犯定遠,孔彥舟趨光州,寇六安……猊兵阻韓世忠不得前,還順昌。麟兵從淮西擊三淨橋以濟,次濠壽間。江東安撫使張浚拒戰,命湯沂中至泗州與張俊合。劉光世亦還廬州,與沂中相應。統制王德、酈瓊出安豐,遇麟,皆敗之。猊眾數萬,欲趨宣化,犯建康。沂中破之于越家城;又遇於藕塘,大破之,猊遁。麟聞,亦拔砦走。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劉豫傳》) 天會十五年(宋高宗紹興七年)……劉豫乞兵侵江,且言宋將酈瓊全軍新降……乞兵南征。主以廢之議已定,陽許其行……先是,主已定議廢豫。會豫乞師不已,乃建元帥府於太原,及屯兵河間,令齊國兵權聽元帥府節制,遂分戍於陳、蔡、汝、亳、許、潁之間。於是尚書省檄豫治國無狀,金主下詔數之,略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尚勤兵戍,安用國為?」遂令撻懶等以侵江南為名,伐汴京。先約劉麟單騎渡河計事,麟以二百騎至武城,與兀朮遇,為所擒。二將同葛王褒馳至汴京,入東華門,逼豫出見。兀朮以鞭麾命羸馬載之而去,廢為蜀王,是冬十一月也。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九《熙宗紀一》) 自此以後,高宗奠都臨安,南宋立國之基始固。 丁 宋之平定內地 自宣和之末,民軍蜂起,據有州郡。在南宋初,其最稱強勁者有: 李成 紹興元年,帝至會稽。時金人殘亂之餘,孔彥舟據武陵;張用據襄漢;李成尤悍強,據江淮湘十餘州,連兵數萬,有席捲東南意。多造符讖,蠱惑中外,圍江州……久未解,時方患之。范宗尹請遣將致討,俊慨然請行……成黨馬進在筠州,俊用楊沂中計……擊……賊駭亂,退走大敗。既復筠州……俊引兵渡江,至黃梅縣,親與成戰。成……憑山,以木石投人。俊先遣游卒進退若爭險狀,以誑賊。俊親冒矢石,帥眾攻險,賊眾數萬俱潰。馬進為追兵所殺,成北走降劉豫,諸郡悉平。 (《宋史》卷三六九《張俊傳》) 張用 張用寇江西。用亦相人,飛以書諭之曰:「吾與汝同里。南薰門鐵路步之戰,皆汝所悉。今吾在此,欲戰則出,不戰則降。」用得書……遂降。江淮平。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孔彥舟 孔彥舟,初名彥威,為東平府鈐轄。與一宗女私通,知州權邦彥欲按之,彥舟率眾走,至南京,眾漸盛。鐘相反於武陵,鼎州地守孤危,軍民迎彥舟入城……因而襲之,相敗……率眾移潭州……劉豫僭位……彥舟……畔附。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三《孔彥舟傳》) 曹成 曹成擁眾十餘萬,由江西曆湖湘,據道賀二州。命飛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招成。成聞飛將至……即分道而遁。飛至茶陵,奉詔招之,成不從。飛奏:「比年多命招安,故盜力強則肆暴,力屈則就招。苟不略加剿除,蜂起之眾,未可遽殄。」許之。飛入賀州境,得成諜者,縛之帳下。飛出帳調兵食,吏曰:「糧盡矣,奈何?」飛陽曰:「姑反茶陵。」已而顧諜,若失意狀,頓足而入,陰令逸之。諜歸告成,成大喜,期翌日來追。飛命士蓐食,潛趨繞嶺,未明已至太平場,破其砦。成據險拒飛,飛揮兵掩擊,賊大潰。成走據北藏嶺,上梧關,遣將迎戰。飛不陣而鼓,士爭奮,奪二隘據之……登嶺,破其眾。成奔連州,張憲……與飛會連州,進兵追成。成走宣撫司降……嶺表平。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劉忠 時劉忠有眾數萬,據白面山,營柵相望。世忠始至,欲急擊,宣撫使孟庾不可。世忠……遂與賊對壘……世忠先得賊軍號……夜伏精兵二千於白面山,與諸將拔營而進。賊兵方迎戰,所遣兵已馳入中軍,奪望樓,植旗蓋,傳呼如雷,賊回顧驚潰。麾將士夾擊,大破之,斬忠首,湖南遂平。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劉忠據白面山,憑險築壘。世忠討之,距賊營三十里而陣。元獨跨馬涉水薄賊砦,四顧周覽。賊因山設望樓,從高瞰下,以兵守之,屯壯銳於四山,視其指呼而出戰。元既得其形勢,歸告世忠曰:「易與爾。若奪據其望樓,則技窮矣。」世忠然之,遣元率兵五百,長戟居中,翼以弓矢,自下趨高,賊眾莫支。乃據望樓立赤幟,四面並進,賊遂平。 (《宋史》卷三六九《解元傳》) 范汝為 建安范汝為反,辛企宗等討捕未克,賊勢愈熾。以世忠為福建江西荊湖宣撫副使,世忠曰:「建居閩嶺上流,賊沿流而下,七郡皆血肉矣。」亟領步卒三萬,水陸並進,次劍潭。賊焚橋,世忠策馬先渡,師遂濟。賊盡塞要路,拒王師。世忠命諸軍偃旗仆鼓,徑抵鳳凰山,俯瞰城邑,設雲梯、火樓,連日夜並攻,賊震怖叵測。五日城破,汝為竄身自焚。斬其弟岳吉以徇,擒其謀主……及裨將……等五百餘人。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楊麼 湖寇楊么,亦與偽齊通,欲順流而下……帝命飛為之備。紹興四年,除兼荊南鄂岳州制置使……命招捕楊么……么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輒碎。飛伐君山木為巨筏,塞諸港。又以腐木乳草浮上流,而下擇水淺處,遣善罵者挑之,且行且罵。賊怒來追,則草木壅積,舟輪礙不行。飛亟遣兵擊之,賊奔港中,為筏所拒。官軍乘筏,張牛革以蔽矢石,舉巨木撞其舟盡壞。么投水,牛皋擒斬之。飛入賊壘,余酋驚曰:「何神也!」俱降。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江湖南北閩,既已咸定,張浚與諸將始請進兵,為規復中原之計。 張浚至江上,會諸大帥,獨稱飛與韓世忠可倚大事。命飛屯襄陽,以窺中原。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飛奏襄陽等六郡,為恢復中原基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與帝論恢復之略,因疏金人立劉豫,蓋以中國攻中國,粘罕休息觀釁耳。願假臣日月,提兵向洛,據潼關,號召五路叛將。彼將棄汴而走,京畿可以盡復。然後經略兩河,則豫成擒,金人可滅。 (錢士升《南宋書》卷一五《岳飛傳》) 時金熙宗新立,權臣覬覦大位,未遑南牧。在宋則秦檜執政,素主議和,不允張浚等恢復之請,兵爭稍息。 太宗以武元(太祖)之弟升居儲位,繼登大寶。然一時將相如粘罕、兀朮、兀室皆開國大功臣,桀黠難制。太宗居位,拱默而已。太宗病時,大兵相距江上,既崩,不敢發喪。至軍回,於次年春,方告諸路。方武元之立太宗也,元約互傳於子孫。太宗既立,即舍己之子宋王宋磐(本名蒲盧虎),而以武元之長孫梁王亶為諳版孛極烈(官之尊貴者),仍領都元帥之職。太宗既崩,宋王宗磐與武元之子涼王碖,及左副元帥粘罕皆爭立。而亶為嫡,遂立之。蓋粘罕為窩裡嗢(宗輔)所代,已失兵柄,故不得立。時窩裡嗢、撻辣諸帥自江上回,至燕山,悉赴太宗之喪……亶即皇帝位(熙宗)。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八《太宗紀六》) 粘罕有爭立之心。金熙宗即位,即削其兵權,代以宗輔。 初,金主……召尼瑪哈(粘罕)為相,以鄂爾多(宗輔)代守雲中……遂失兵柄。富勒呼(即宗磐,亦作蒲盧虎)欲挫尼瑪哈,因其所善高慶裔以贓敗,下獄。尼瑪哈乞免官為庶人,以贖其罪。金主不許。慶裔臨刑,尼瑪哈哭與之別,慶裔曰:「公早聽我言,豈有今日。」蓋慶裔嘗教之反,凡尼瑪哈之黨,連坐者甚眾。尼瑪哈恚悶絕食,縱飲而死。 (《續通鑑綱目》卷一三) 未幾,宗輔卒,老成唯余兀朮與撻懶二人。撻懶行輩最尊,獨得柄用,與左相宗雋(本名訛魯觀)、太師領三省事宗磐,各懷異志。會劉豫之廢,宋遣王倫使金,求河南故地。撻懶欲結宋為外援而許之。 乃廢劉豫。撻懶以左副元帥守汴京,於是倫適至。撻懶,太祖從父兄弟,於熙宗為祖行。太宗長子宗磐,以太師領三省事,位在宗干(太宗子,本名斡本)上。宗翰(粘罕)薨已久,宗翰不能與宗磐獨抗。明年,天眷元年,撻懶與東京留守宗雋俱入朝,熙宗以宗雋為左丞相。宗雋,太祖子也。撻懶、宗磐、宗雋三人皆跋扈嗜利,陰有異圖。遂合議,以齊地與宋。自宗干以下爭之,不能得。 (《金史》卷七九《王倫傳》) 豫為帝數年,無尺寸功,遂降豫為蜀王。撻懶與右副元帥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倫求河南、陝西地於撻懶。明年,撻懶朝京師,倡議以廢齊舊地與宋。熙宗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來朝,與撻懶合力,宗乾等爭之,不能得。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宗憲(本名阿懶)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若復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勿與便……」是時,太宗長子宗磐為宰相,位在宗幹上,撻懶、宗雋附之,竟執議以河南、陝西地與宋。張通古為詔諭江南使。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天眷二年(宋高宗紹興九年)……宋王倫來使,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金主下詔於河南,以陝西、河南故地,歸於南宋。略曰:「頃立劉豫以守南夏,累年於茲……倘能偃兵息民,我國家豈貪尺寸之地……所以去冬特廢劉豫,今自河之南,復以賜宋氏。」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宋不煩兵力,而得河南、陝西失地。會撻懶謀反被誅,兀朮執政,竟反前議。宋使王倫被囚於金,南北戰端再啟。 以倫為東京留守,兼開封尹。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兀朮,交割地界。兀朮還燕……初,兀朮還,密言於金主曰:「河南地,本撻懶、宗磐主謀,割之與宋,二人必陰結彼國。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遂命中山府拘倫。 (《宋史》卷三七一《王倫傳》) 天眷二年秋,郎君吳矢反。既而擒獲,下大理獄,事連宋國王宗磐,兗國王宗雋,虞國王宗英,滕國王宗偉,前左副點檢渾睹。時主與右相陳王兀室,謀誅諸父,因朝旦伏兵於內。宗磐入見,擒送大理獄,悉夷其族……除兀朮都元帥。兀朮既平宗磐之難,馳至燕山,以圖撻懶。下祁州府獄,伏誅。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熙宗紀二》) 宗磐跋扈尤甚,宗雋亦為丞相,撻懶持兵柄,謀反有狀。宗磐、宗雋皆伏誅,詔以撻懶屬尊,有大功,因釋不問,出為行台尚書左丞相,手詔慰遣。撻懶至燕京,愈驕肆不法,復與翼王鶻懶謀反。而朝議漸知其初與宋交通,而倡議割河南、陝西之地,宗弼請復取河南、陝西。會有上變告撻懶者,熙宗乃下詔誅之。撻懶自燕京南走,追而殺之於祁州。 (《金史》卷七七《撻懶傳》) 宗弼自軍中入朝,進拜都元帥。宗弼察撻懶與宋人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奏請誅撻懶,復舊疆。是時宗磐已誅,撻懶在行台,復與鶻懶謀反。會置行台於燕京,詔宗弼為太子,領行台尚書省,都元帥如故,往燕京誅撻懶……追至祁州殺之。詔諸州郡軍旅之事,決于帥府;民訟錢穀,行台尚書省治之。宗弼兼總其事,遂議南伐。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兀朮既得政,乃舉兵南下,時宋高宗紹興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年)也。 天眷三年……撻懶誅,兀朮始得政。以歸地非其本計,決欲渝盟。乃舉國中之兵,集於祁州元帥府大閱。遂分四道南征:命聶黎孛堇出山東,撤離曷侵陝右,李成侵河南,兀朮自將精兵十餘萬,與孔彥舟、酈瓊、趙榮抵汴。至是,攻宋東京。孟庾率官吏迎拜,兀朮入城……詔諭州縣,以撻懶擅割河南,且言宋朝不肯徇其所欲。詔詞略曰:「非予一人有食言。恩威弛張之間,蓋不得已。」遂命使持詔,遍詣諸郡,又分兵隨之。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宗弼由黎陽趨汴,右監軍撤離喝出河中,趨陝西。宋岳飛、韓世忠分據河南州郡要害。復出兵涉河,東駐嵐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宗弼遣孔彥舟下汴鄭兩州,王伯龍取陳州,李成取洛陽,自率眾取亳州,及順昌府嵩、汝等州,相次皆下。 (《金史》卷七七《宗弼傳》) 北師游騎,先至順昌城下。既而葛王褒及龍虎大王軍並至城下,凡三萬餘人,為宋劉錡所敗……兀朮至……見其城陋,謂諸將曰:「此可以靴尖趯倒耳。」即下令……平旦併力攻城……大敗……而去……至陳州,數諸將之罪,自將軍韓常以下皆鞭之。於是復以葛王褒守歸德府,韓常守許州,兀朮自擁其眾還汴京。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大軍在潁昌,諸將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兀朮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欲誘致其師,並力一戰……兀朮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官軍奮擊,遂大敗之……兀朮遁還汴京。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其入陝金兵,初戰尚利,後示挫敗。 紹興十年,金人敗盟,詔璘節制陝西諸路軍馬。撤離喝渡河,入長安,趨鳳翔。陝右諸軍,隔在敵後,遠近震恐……璘以書遺金將約戰,金鶻眼郎君以三千騎沖璘軍。璘使李師顏以驍騎擊走之,鶻眼入扶風,復攻拔之……撤離喝怒甚,自戰百通坊,列陣二十里。璘遣姚仲力戰破之……十一年,與金統軍胡盞戰剡家灣,敗之,復秦州及陝右諸郡。 (《宋史》卷三六六《吳璘傳》) 撤離曷自河中渡河,疾馳二百五十里,趨永興軍,宋權知軍事郝遠即開門納之。長安既克,陝西州縣,所至迎降。既而撤離曷至鳳翔西城外下寨,為李師顏姚仲所敗。又悉兵攻涇州,宋田晟因其壁壘未定擊之,金師敗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兩路金兵均不利,乃謀再舉。 皇統元年(宋高宗紹興十一年)春,兀朮自順昌失利,遂保汴京,留屯宋亳州,出入許鄭之間,簽兩河軍與番部凡十餘萬,以謀再舉。至是,果南侵,克壽春府、滁州、亳州、廬州、和州。至柘皋(安徽巢縣西北),與劉錡相遇,隔河相拒。錡會張俊、楊沂中軍迎敵,兀朮敗退,屯於紫金山。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紹興十一年,兀朮復簽兩河兵,謀再舉。帝亦測知敵情,必不一挫遂已,乃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金人攻廬、和二州,錡自太平渡江……與張俊、楊沂中會,而敵已大入。錡據東關之險,以遏其沖,引兵出清溪,兩戰皆勝。行至柘皋,與金人夾石樑河而陣。 (《宋史》卷三六六《劉錡傳》) 兀朮……至柘皋。其地坦平,金人自以為騎兵之利也,隔河相拒。會夜大雨,錡遣人會合張俊及沂中之軍……錡……率先迎敵,沂中軍繼至。兀朮鐵騎十餘萬,分為兩隅,夾道而陣。王德與田師中揮兵先薄其右隅,金陣動,乃以拐子馬兩翼而進。沂中令萬兵各持斧如堵而前,錡與諸軍合擊之。金兵……即退走。 (宇文懋昭《大金國志》卷一一《熙宗紀三》) 金師第四次南侵,勝利雖屬於宋,然順昌、郾城之役,乃兀朮輕敵致敗。至於陝西,亦不過成相持之局。 2.宋金之媾和 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言:「金人為患,今已五年。陛下以萬乘之尊,而悵然未知稅駕之所者,由將帥無人,而御之未得其術也。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王之徒,身為大將,論其官,則兼兩鎮之重,視執政之班,有韓琦、文彥博所不敢當者;論其家,則金帛充盈,錦衣肉食,輿台廝養,皆以功賞補官。至一軍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平時飛揚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驅虜,甚於夷狄,陛下不得而問,正以防秋之時,責其死力耳。張俊明州,僅能少抗,奈何敵未退數裡間,而引兵先遁?是殺明州一城生靈,而陛下再有館頭之行者,張俊使之也。陛下……以……杜充守建康,韓世忠守京口,劉光世守九江,而以王隸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而世忠八九月間,已掃鎮江所儲之資,盡裝海舶,焚其城郭,為逃遁之計。洎杜充力戰於前,世忠、王卒不為用;光世亦晏然坐視,不出一兵,方與韓朝夕飲宴,賊至數十裡間而不知。則朝廷失建康,虜犯兩浙,乘輿震驚者,韓世忠、王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宮流離者,劉光世使之也。嗚呼,諸將以負國家罪惡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溫,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世忠逗遛秀州,放軍四掠,至執縛縣宰,以取錢糧。雖陛下親御宸翰,召之三四而不來,元夕取民間子女,張鐙高會……自信入閩,所過要索千計,公然移文曰:『無使枉害生靈。』其意果安在哉?臣觀今日諸將,用古法皆當誅。」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今之賞功,全陣轉授,未聞有以不用命被戮者……自長行以上,皆以真官賞之,人挾券歷請厚俸。至於以官名隊……煮海榷酤之入,遇軍之所至,則奄而有之。闤闠什一之利,半為軍人所取。至於衣糧,則日仰於大農。器械則必取之武庫,賞設則盡出於縣官……總兵者,以兵為家,若不復肯舍者。曹操曰:『欲孤釋兵,則不可也。』無乃類此乎?……諸軍近者四五年,遠者八九年,未嘗落死損逃亡之數,豈皆不死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葉適……又論四屯駐大兵曰:「……諸將自誇雄豪。劉光世、張俊、吳玠兄弟、韓世忠、岳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內……廩餼惟其所賦,功勳惟其所奏。將版之祿,多於兵卒之數。朝廷以轉運使主饋餉,隨意誅剝,無復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按建炎中興之後,兵弱敵強,動輒敗北。以致王業偏安者,將驕卒惰,軍政不肅所致……張、韓、劉、岳之徒……究其勛庸,亦多是削平內寇,撫定東南耳。一遇女真,非敗則遁,縱有小勝,不能補過。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嘗論諸大將擁重兵,寖成外重之勢。且陳所以待將帥者三事,後十年,卒如其策。 (《宋史》卷四四五《汪藻傳》) 酈瓊……康王以為楚州安撫使,淮南東路兵馬鈐轄……未幾,率所領步騎十餘萬附於齊……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麾三軍,意氣自若……親冒鋒鏑,進不避難,將士視之,孰敢愛死乎?……江南諸帥,才能不及中人,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里外,謂之持重。或督召軍旅,易置將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諭之,謂之調發。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將士。縱或親臨,亦必先遁。而又國政不綱,才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 (《金史》卷七九《酈瓊傳》) 主和最力者秦檜,而為檜主持者則宋高宗。 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後,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故秦檜未登用之先,有識者固早已計及於和……紹興五年,將遣使至金通問二帝。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理。張浚謂「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於和,未可遽絕」。是浚未嘗不有意於和也。陳與義云:「和議成,豈不賢於用兵。不成,則用兵必不免。」是與義亦未嘗不有意於和也。高宗謂趙鼎曰:「今梓宮、太后、淵聖(欽宗)皆在彼,若不與和,則無可還之理。」此正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於此者……自胡銓一疏,以屈己求和為大辱,其議論既愷切動人,其文字又憤激作氣,天下之談義理者,遂群相附和,萬口一詞,牢不可破矣……故知身在局外者易為空言,身在局中者難措實事。秦檜謂「諸君爭取大名以去,如檜但欲了國家事耳」。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廢言也。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六《和議》) 和議成,特所訂條件,無不屈辱,其大要如下: (1)宋稱臣奉表於金,金冊宋主為皇帝。 (2)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 (3)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賀。 (4)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 (5)割唐、鄧二州,及商秦之半以畀金。 至高宗奉表之詞曰: 臣構言:「今來畫疆,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里,並南四十里為界屬鄧。四十里外並西南,盡屬光化軍,為敝邑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生辰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今臣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詔,庶使敝邑永為憑焉。」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七二) 金亦遣使冊高宗為帝。 皇統二年(宋高宗紹興十二年)三月……遣左宣徽使劉筈,以袞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 (《金史》卷四《熙宗紀》) 和議既成,秦檜於同時收回諸將兵柄。 檜再主和議,患諸將難制,同獻計於檜,請皆除樞府,罷其兵權。檜喜,乃密奏以柘皋之捷,召三大將赴行在,論功行賞……帝命……分草三制,世忠、俊樞密使,飛副使,並宣押赴樞府治事。張俊與檜意合,且覺朝廷欲罷兵權,即首納所統兵。 (《宋史》卷三八○《范同傳》) 秦檜之既主和,懼諸將不從命,於是詔三大將入覲……於是三樞密拜矣,三人累表辭謝。檜與上約,答詔視常時,率遲留一二日,凡諸禮例恩賜,各自倍多。檜別下詔,三大屯皆改隸御前矣。始,諸將苦鬥積職……然皆起卒伍,父事大將,常不得舉首,或溷其家室。岳師律尤嚴,將校有犯,大則誅殺,小亦鞭撻……命既下,諸校新免所隸,可自結和,人人便寬善,共命報應。已略定,三人擾擾未暇問也。稍從容見檜,始以置銜漏掛兵權為請。檜笑曰:「諸君知宣撫制置使乎?此邊官爾,諸公今為樞廷官,顧不役屬耶?」三人者悵悵而退,始悟失兵柄焉。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三) 當時諸大將極力主戰,力攻和議之非,形類久據兵柄,愈中君相之忌。 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台臣請班師。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輜重,疾走渡河,豪傑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檜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時和議既決,檜患飛異己,乃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已至,飛獨後。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金人廢劉豫,中原震動。世忠謂機不可失,請全師北討,招納歸附為恢復計。會秦檜主和議,命世忠徙屯鎮江。世忠言金人詭詐,恐以計緩我師,乞留此軍蔽遮江淮。又力陳和議之非,願效死節,率先迎敵,若不勝,從之未晚。 (《宋史》卷三六四《韓世忠傳》) 諸將復不能和衷共濟,自成嫌隙,尤予主和者以可乘之機。 初,飛在諸將中,年最少,以列校起拔,累立顯功。世忠、俊不能平。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教飛勿苦降意。金人攻淮西……飛……解廬州圍……俊反忌之……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餉為辭。至視世忠軍,俊知世忠忤檜,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義不肯,俊大不悅。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斯際四大屯兵,在江淮之間,張、韓、岳實為主要之人,而不相能如此。飛在諸將中,尤堅意主戰,故檜必欲殺之。 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 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 (《宋史》卷四七三《秦檜傳》) 葉適……論四屯駐大兵曰:「……秦檜慮不及遠,急於求和,以屈辱為安者,蓋憂諸將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贅,則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故約諸軍支遣之數,分天下之財,特命朝臣以總領之,以為喉舌出納之要。諸將之兵盡隸御前,將帥雖出於軍中,而易置皆由於人主,以示臂指相使之勢。向之大將,或殺或廢,惕息俟命,而後江左得以少安。」 (《通考》卷一五四《兵考六》) 檜之甘心屈辱,不過假借和議,以固權位,與金約無故不得易宰相,此所以遭百世之唾罵。葉適所言,未必確論也。 3.南宋初年之兵費 宋為籌兵費,加重人民擔負,江南一隅,歲計七千萬緡,人民困苦可知。其稅收可記者如下: 甲 川陝 茶引 建炎元年四月,成都路運判趙開言:「榷茶買馬五害……」朝廷遂擢開同主管川陝茶馬。二年十一月,開至成都,大更茶法,仿蔡京都茶場法,印給茶引,使商人即園戶市茶。百斤為一大引,除其十勿算,置合同場以譏其出入,重私商之禁,為茶市以通交易。每斤引錢,春七十,夏五十,市利頭子在外。所過征一錢五分,引與茶隨,違者抵罪。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於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茶所過每一斤征一錢,住征一錢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比及建炎四年冬,茶引收息,至一百七十餘萬緡。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榷酤 高宗建炎三年,張浚用趙開總領四川財賦,開言蜀民已困,惟榷酤尚有贏餘。遂大變酒法,自成都始,先罷公帑賣供給酒,即舊撲賣坊場所。置隔釀,設官主之,民以米赴官自釀,每斛輸錢三十,頭子錢二十二。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其釀之多寡,惟錢是視,不限數也。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錢引 於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買銀絹,聽民以錢引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民私用引為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直,惟不得減削。法既流通,民以為便。初,錢引兩科通行,才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鹽引 又變鹽法。其法……置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二十五;土產稅及增添等,共納九錢四分。所過每斤征錢七分,住征一錢五分。若以錢引折納,別輸稱提勘合錢共六十。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川陝稅收額,幾占江南之半。 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取辦於開。開悉知慮於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資若有餘。 (《宋史》卷三七四《趙開傳》) 乙 江淮 經制錢 宣和末,陳亨伯以發運兼經制使,因以為名。建炎二年,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以期至。戶部尚書呂頤浩,翰林學士葉夢得等言,亨伯以東南用兵,嘗設經制司,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稅錢、頭子、賣契等錢……於是以添酒錢,添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稅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兩浙江東西、荊湖南北、福建、二廣收充經制錢,以憲臣領之,通判斂之,季終輸送。紹興五年,參政孟庾提領措置財用,請以總制司為名。又因經制之額,增析而為總制錢,而總制錢自此始矣……諸路州縣出納系省錢,所收頭子錢,貫收錢二十三文……一十文……上供,餘一十三文,充本路郡縣並漕司用……諸路州縣雜稅,出納錢貫,收頭子錢……增作二十三文……漕司及州舊,合得一十三文,省余盡入經制……常平錢物舊法,貫收頭子錢五文……增作二十三文。足除五文,依舊法支用。余增到錢與經制司。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月樁錢 所謂月樁錢者,始於紹興之二年。時韓世忠駐軍建康,宰相呂頤浩、朱勝非議今江東漕臣,月樁發大軍錢十萬緡,以朝廷上供經制及漕司移用等錢供億。當時漕司不量州軍之力,一例均科……於是郡縣橫斂,銖積絲累,江東西之害尤甚。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板帳錢 所謂板帳錢者……如輸米則增收耗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賕而課其人,索盜贓則不償失主,檢財產則不及卑幼,亡僧絕戶,不俟核實而入官,逃產廢田,不與消除而抑納。他如此類,不可遍舉。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板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橫取於民,不可得已。 (《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 按和議成後,高宗雖漸免諸苛斂,據《宋史•高宗紀》所載者,如紹興十二年二月,蠲廣南東西路駱科殘擾州縣今年租。七月,蠲廣南湖北沿邊州軍免行錢。十三年二月,蠲雷化等十州免行錢。閏月,蠲諸路無名月樁錢。七月,蠲浙西貧民逋負丁鹽錢。九月,蠲淮南逋欠坊場錢及上供帛。十四年三月,蠲江浙京湖積欠上供錢米,蠲汀漳泉建四州經賊殘蹂民戶賦役一年。十五年七月,蠲廬光二州上供錢米一年,免汀漳二州秋稅,及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絹、鄂州舊額絹,各一年;蠲四川轉運司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緡。八月,蠲京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場務稅錢二年。十月,蠲安豐軍上供錢米二年。十六年四月,禁州縣預借民稅及和買錢。十一月,罷州縣新創稅場。十七年七月,減放四川重斂。九月,減四川科率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緡,蠲江南東西道諸州月樁錢,減江浙諸州折帛錢。然人民負擔,仍較前代為重。而南方開發,卻為從古未有之盛,此可注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