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二千年史 · 五代十國

梁、唐、晉、漢、周,稱為五代,共八姓,十三主,五十四年(自907年至960年)。曰五代者,唐宋傳統所系,唯重此中原代易而已。實則十國紛紜,遍於南北,何有正媵之分。故兼述其事,示無軒輊。 梁世系 自朱全忠代唐稱帝(907年),至末帝滅於後唐(922年),凡二主,共十六年。 太祖 姓朱,名溫,宋州碭山午溝里人,僖宗賜名全忠。代唐即帝位,國號曰梁,更名晃。改元開平(四年)、乾化(二年),在位凡六年,為其子郢王友珪所弒。 末帝 初名友貞,太祖第三子,封均王。友珪弒逆,討誅之,嗣立。更名鍠,又更名瑱。建元乾化(二年)、貞明(六年)、龍德(二年)。唐兵入汴,為其下所殺,在位凡十年。 唐世系 自李存勗滅梁稱帝(923年),至廢帝滅於後晉(936年),凡三姓,四主,共十四年。 莊宗 其先沙陀人,唐賜姓李氏,名存勗,太祖(克用)之子。即皇帝位,國號曰唐,滅梁,建元同光(三年)。丙戌兵亂,中流矢崩,在位凡三年。 明宗 世本夷狄,無姓氏,父電為雁門部將,太祖賜名嗣源。繼莊宗而立,改元天成(四年)、長興(四年),在位凡八年。 愍帝 名從厚,明宗第三子。嗣立,改元應順。潞王從珂反,兵入汴,廢之,在位凡四月。 廢帝 名從珂,本姓王,明宗養為子,封潞王。廢愍帝而即位,改元清泰(三年)。石敬瑭犯闕,帝兵敗自焚死,在位凡三年。 晉世系 自石敬瑭滅唐稱帝(936年),至出帝為契丹所執(946年),凡二主,共十一年。 高祖姓石,名敬瑭,太原汾陽里人。仕唐為北京留守,舉兵入洛滅唐,即皇帝位。國號曰晉,建元天福(七年),在位凡七年。 出帝 名重貴,高祖從子,封齊王。嗣位,仍用天福(一年)、開運(三年)。契丹入汴,北遷,卒於黃龍府,在位凡四年。 漢世系 自劉知遠繼晉稱帝(947年),至隱帝滅於後周(950年),凡二主,共四年。 高祖 姓劉,初名知遠,其先沙陀部人,仕晉,封北平王。出帝北遷契丹,議建國,河東行軍司馬張彥威等上箋勸進,遂即皇帝位。改國號曰漢,仍用晉高祖天福年號,在位凡一年。 隱帝 名承祐,高祖第二子,封周王。嗣立,改元乾祐(三年)。郭威擁兵犯闕被殺,在位凡三年。 周世系 自郭威滅漢稱帝(951年),至恭帝禪位於趙匡胤(960年),凡二姓,三主,共十年。 太祖 姓郭,名威,邢州堯山人。仕漢,以鄴都留守入汴。滅漢,即皇帝位,國號曰周,建元廣順(三年),在位凡三年。 世宗 本姓柴,名榮,邢州龍岡人。柴氏女適太祖為後,世宗為後侄,太祖愛之,養為己子,封晉王。嗣立,改元顯德(六年),在位凡六年。 恭帝 名宗訓,世宗第四子,封梁王。嗣立,仍用顯德年號,在位凡六月,陳橋兵變,禪位於趙匡胤。 前蜀 自王建入據成都(唐昭宗大順二年,891年),至後主衍滅於後唐(925年),凡二主,共三十五年。 高祖 姓王,名建,許州舞陽人,為忠武軍將。唐僖宗在蜀,以兵隨駕扈從有功,遷壁州刺史,逐西川節度使韋昭度而代之。旋並有兩川、三峽、山南西道之地,封蜀王,沿用天復七年。梁氏篡唐,建自帝於成都,國號曰蜀,改元武成(三年)、永平(五年)、通正(一年)、天漢(一年)、光天(一年),在帝位凡十一年。 後主 名衍,建之幼子。建卒,嗣立,改元乾德(六年)、咸康(一年)。唐莊宗滅梁後,於同光三年遣兵伐蜀取之。衍降,後見殺,在位凡七年。 後蜀 自孟知祥為節度使(後唐同光三年,925年),至後主昶滅於宋(965年),凡二主,共四十年。 高祖姓孟,名知祥,邢州龍岡人,仕後唐。莊宗既滅蜀,乃以知祥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副大使。明宗立,知祥背叛,明宗撫慰之,封蜀王。明宗崩,知祥於長興四年(933年)即皇帝位,國號曰蜀,建元明德(一年)。是年卒,在位凡一年。 後主名昶,知祥第三子。嗣立,襲用明德年號(三年),改元廣政(二十七年)。宋太祖乾德三年遣師伐蜀,取之,昶降,封秦國公,在位凡三十年。 吳 自楊行密據揚州(唐昭宗景福元年,892年),至睿帝禪位於李昪(937年),凡四主,共四十六年。 太祖 姓楊,名行密,廬州合淝人。初應募為州兵,遷隊長,唐僖宗光啟初逐廬州刺史,據其地,詔就拜刺史。淮南節度使高駢為畢師鐸所攻,行密擊師鐸,大敗之,取揚州,唐又拜行密為淮南節度使。行密遣兵略地,自淮以南、江以東諸州皆下之。天復二年進爵吳王,天祐二年卒,在位凡十四年。 烈祖 名渥,行密長子。嗣立,封弘農王,梁太祖開平三年(909年)為徐溫、張顥等所殺,在位凡三年。 高祖 名隆演,渥弟。渥被害,徐溫擁立之。梁末帝貞明五年(919年)即吳王位,改元武義(二年),在位共十二年。 睿帝 名溥,行密第四子。初封丹陽郡公,繼隆演而立,改元順義(六年)。唐明宗天成二年(927年)稱皇帝,國號曰吳。又改元乾貞(二年)、太和(六年)、天祚(三年)。徐溫養子李昪秉政,位至齊王。晉高祖天福二年溥為昪所逼,遂禪位,在位凡十七年。 南唐 自李昪代吳稱帝(晉天福二年,937年),至後主降於宋(975年),凡三主,共三十九年。 烈祖 姓李,名昪,徐州人,為徐溫養子,冒姓徐氏,名知誥。既專政,受吳禪,複姓李氏,改名昪。自言為唐憲宗子建王恪四世孫,故建國號曰唐,建元升元(六年),在位凡六年。 元宗 名璟,初名景,昪之長子。嗣立,改元保大(五年),中興、交泰(一年)。周世宗遣兵伐之,奉表乞為附庸之國,遂奉周年號。宋建隆二年卒,在位共十九年。 後主 名煜,璟第六子,嗣立。宋太祖遣使召煜赴闕,煜稱疾不行。開寶七年(974年),遣曹彬伐之。翌年,克金陵,俘煜至京師,太祖赦之,封為違命侯,在位凡十四年。 閩 自王潮據福州(唐昭宗景福二年,893年)至天德帝滅於南唐(945年),凡七主,共五十三年。 王潮光州固始人,初為縣佐史。壽州人王緒攻陷固始,以潮為軍校。緒為秦宗權所攻,率眾南奔,自南康入汀,陷漳浦。緒性急多殺,為下所害,推潮為主。唐僖宗光啟二年,授為泉州刺史,旋攻陷福州,盡有閩嶺五州之地。昭宗因建威武軍於福州,以潮為節度、福建管內觀察使,時景福二年也。乾寧四年(897年)潮卒,在位凡五年。 太祖 名審知,潮弟。潮卒,審知代立,唐拜為節度使,累遷封琅邪王。唐亡,梁太祖封為閩王。審知雖起自隴畝,而為人儉約,選任良吏,省刑惜費,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境內晏然。後唐莊宗同光三年卒,在位凡二十八年。 嗣王 名延翰,審知長子。嗣立,建國稱王,猶稟正朔。為弟延鈞所殺,在位凡一年。 惠宗 名延鈞,審知次子,殺延翰自立,改名。後唐明宗長興四年稱帝,國號曰大閩,改元龍啟(二年)、永和(一年)。子繼鵬作亂被殺,在位共九年。 康宗 名昶,鏻子。嗣位,改元通文(三年)。因不道,為閩人所殺,在位凡三年。 景宗 名延羲,審知少子。嗣位,更名曦,改元永隆(六年),以淫虐被殺,在位凡六年。 天德帝 名延政,審知子,曦弟也。延政數諫曦,曦怒,遣兵攻之,為延政所敗。延政乃以建州建國稱殷,改元天德(三年)。明年,曦被殺,延政將入福州,南唐主李璟聞閩亂,發兵攻之,遂取閩,遷延政之族於金陵。在位凡三年,時後晉出帝開運二年也。 楚 自馬殷據湖南(唐昭宗乾寧三年,896年),至希崇降於南唐(951年),凡六主,共五十六年。 武穆王姓馬,名殷,許州鄢陵人。初為孫儒(秦宗權部將)裨將,儒攻宣州敗死,殷與其下推劉建峰為主。轉攻豫章、虔、吉,入湖南取潭州。建峰自稱留後,唐僖宗因而授之。昭宗乾寧三年,建峰為其下所殺,推殷為主,遂有潭、衡七州之地。梁時封楚王。唐滅梁,殷入貢,仍封爵。後唐明宗長興元年(930年)卒,在位凡三十五年。 衡陽王 名希聲,殷次子,繼立,在位凡二年。 文昭王 名希范,殷第四子,繼立,開運四年卒,在位凡十五年。 廢王 名希廣,希范同母弟,繼立。為其兄希萼所攻,兵敗,縊死,在位凡三年。 恭孝王 名希萼,既殺希廣,遂自立,時漢乾祐三年也。希萼悉以軍政任其弟希崇,希崇與楚舊將徐威、陸孟俊、魯綰等作亂,被廢,在位凡一年。 希崇 遣彭師暠、廖偃囚希萼于衡山。師暠奉希萼為衡山王,臣於南唐李璟。希崇懼,亦請命於璟。璟遣邊鎬入楚,盡遷馬氏之族於金陵,時周太祖廣順元年也。 南漢 自劉隱為廣州節度(905年),至後主滅於宋(971年),凡五主,共六十七年。 烈祖 姓劉,名隱,其祖安仁,上蔡人。後徙閩中,商賈南海,因家焉。父謙為廣州牙將。唐僖宗乾符五年,黃巢攻破廣州,去略湖湘間,謙為封州刺史。謙卒,隱代之。昭宗乾寧中,為節度副使。節度徐彥若卒,軍中推隱為留後。天祐二年,拜節度使。梁開平三年,封南平王,乾化元年卒,在位凡七年。 高祖 名 ,初名岩,謙庶子。梁太祖乾化元年代立,初受梁封,貞明三年即皇帝位,國號大越,又改國號曰漢,改元乾亨(八年)、白龍(三年)、大有(十五年)。在位共三十一年。 殤帝 名玢, 第三子。嗣位,改元光天(一年),為弟晟所殺,在位凡一年。 中宗 名晟,既立,改元應乾,旋改乾和(十五年)。在位凡十五年。 後主 名 ,晟長子。嗣立,改元大寶(十三年)。宋太祖開寶四年,遣師伐南漢取之, 降,封為恩赦侯,在位凡十三年。 荊南(南平) 自高季興為荊南節度(907年),至繼沖降於宋(963年),凡五主,共五十七年。 武信王 姓高,名季興,陝州陝石人。梁太祖開平元年,拜荊南節度,梁末帝封渤海郡王。梁亡,臣於唐。唐兵伐蜀,乘機取夔、忠、萬、歸、峽等州。明宗攻之,取其夔、忠、萬三州。季興遂臣於吳,吳封為秦王。天成三年卒,在位凡二十二年。 文獻王 名從誨,季興長子。繼立,復臣於唐,封南平王。荊南地狹兵弱,介於吳越為小國,自吳稱帝,而南漢、閩、楚,皆奉梁正朔。蜀時貢奉,皆假道荊南,季興、從誨常邀留其使者,掠取其物。而諸道以書責誚,或發兵加討,即復還之而無愧。其後南漢與閩、蜀皆稱帝,從誨所向稱臣,蓋利其賜予。俚俗語謂「奪攘苟得無愧恥者為賴子」,猶言無賴也。故諸國皆目為高賴子。漢乾祐元年卒,在位凡二十年。 貞懿王 名保融,從誨第三子,繼立。周廣順元年,封渤海郡王。顯德元年,進封南平王。宋興,保融懼,一歲之間三入貢。建隆元年卒,在位凡十二年。 保勗 從誨第十子,繼立,建隆三年卒,在位凡二年。 繼沖 保融子,繼立。宋乾德元年,太祖詔慕容延釗討湖南張文表,假道荊南,入其郛。繼沖懼,以地內附,舉族入朝,在位凡一年。 吳越 自錢鏐為鎮海節度(893年),至俶獻地於宋(978年),凡五主,共八十六年。 武肅王錢鏐 杭州臨安人。始為石鏡鎮將董昌偏裨,擊黃巢有功,為都將。擊劉漢宏,破越州,昌徙居越,而以鏐為杭州刺史,擊取蘇、常、潤等州。唐昭宗景福二年,進鎮海節度使。乾寧二年,董昌稱帝,鏐討平之,盡有兩浙之地,後梁太祖封鏐為吳越王。後唐莊宗時,鏐入貢,長興三年卒,在位凡四十年。 文穆王 名元瓘,鏐第七子,繼立,天福六年卒,在位凡九年。 忠獻王 名佐,元瓘第六子,繼立,開運四年卒,在位凡六年。 忠遜王 名倧,佐弟,繼立。大將胡進思廢倧而立俶,在位凡一年。 忠懿王 名俶,佐弟,繼立。歷漢、周襲封吳越王。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俶入覲,盡獻其地,在位凡三十一年。 北漢 自劉旻稱帝(951年),至英武帝滅於宋(979年),凡三姓,四主,共二十九年。 世祖 姓劉,名旻,後漢高祖母弟。後周郭威代漢,旻時為河東節度使。遂稱帝於太原,國號曰漢,襲用乾祐年號,通好於契丹,以叔事之,稱侄皇帝。後為周世宗所敗,以憂卒,在位凡四年。 睿宗 名承鈞,旻次子。繼立,改元天會(十二年),在位共十四年。 少主 名繼恩,承鈞養子,本姓薛,繼立。宰相郭無為受遺詔輔政,繼恩與無為有隙,無為殺之,而立其弟繼元。 英武帝 名繼元,亦承鈞養子,本姓何。繼立,仍用天會,至十七年改元廣運(六年)。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征之,繼元以窮促降,宋封為彭城公,在位凡十一年。 五代諸國興亡分合簡表 一 五代諸國疆域 唐之盛時,雖名天下為十道,而其勢未分。既其衰也,置「軍」、「節度」,號為方鎮……兵驕則逐帥,帥強則叛上……天下之勢,自茲而分……自僖昭以來,日益割裂。梁初,天下別為十一,南有吳、浙、荊湖、閩、漢,西有岐、蜀,北有燕、晉,而朱氏所有七十八州以為梁。莊宗初起並、代,取幽、滄,有州三十五。其後又取梁、魏、博等十有六州,合五十一州以滅梁。岐王稱臣,又得其州七。同光破蜀,已而復失……而營、平二州陷於契丹……合一百二十三州以為唐。石氏入立,獻十有六州於契丹,而得蜀金州……合一百九州以為晉。劉氏之初,秦、鳳、階、成復入於蜀……合一百六州以為漢。郭氏代漢,十州入於劉旻。世宗取秦、鳳、階、成、瀛、漠及淮南十四州……合一百一十八州以為周。宋興因之。此中國之大略也。其餘外屬者,強弱相併,不常其得失。至於周末,閩已先亡,而在者七國。自江以下二十一州為南唐。自劍以南,及山南西道,四十六州為蜀。自湖南北十州為楚。自浙東西十三州為吳越。自嶺南北四十七州為南漢。自太原以北十州為東漢。而荊、歸、峽三州為南平。合中國所有二百六十八州,而軍不在焉。唐之封疆遠矣……而羈縻寄治虛名之州在其間。五代亂世,文字不完,而時有廢省,又或陷於夷狄,不可考究。 (《五代史》卷六○《職方考序》) 自唐失其政,天下乘時,黥髠盜販,兗冕峨巍。吳暨南唐,奸豪竊攘。蜀險而富,漢險而貧。貧能自強,富者先亡。閩陋荊蹙。楚開蠻服。剝剽弗堪,吳越其尤。牢牲視人,嶺蜑遭劉。百年之間,並起爭雄。 (《五代史》卷六一《世家序》) 五代諸國疆域簡表 二 五代之分爭 1.民生之痛苦 甲 賦稅之繁 田賦 及莊宗平定梁室,任吏人孔謙為租庸使,峻法以剝下,厚斂以奉上,民產雖竭,軍食尚虧。加之以兵革,因之以饑饉,不三四年,以致顛隕。其義無他,蓋賦役重,而寰區失望故也。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唐同光三年二月,敕魏府小菉豆稅,每畝減收三升。城內店肆園囿,比來無稅,頃因偽命,遂有配征……宜示矜蠲,令據緊慢去處,於見輸稅絲上,每兩作三等,酌量納錢,收市軍裝衣賜。其絲仍與除放。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明年(同光四年),以軍食不足,敕河南尹預借夏秋稅,民不聊生。 (《通考》卷三《田賦考三》) 明宗天成元年四月,敕應納夏秋稅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後止納正稅數,不量省耗。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長興三年十二月,三司奏請諸道上供稅物,充兵士衣賜不足。其天下所納斛斗及錢,除支贍外,請依時折納綾羅絹帛。從之。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漢隱帝時,三司使王章聚斂刻急。舊制:田稅每斛更輸二斗,謂之「雀鼠耗」。章始令更輸二斗,謂之「省耗」。舊錢出入皆以八十為陌,章始令入者八十,出者七十七,謂之「省陌」。 (《通考》卷四《田賦考四》) 吳徐知誥為淮南帥,以宋齊邱為謀主。先是,吳有丁口錢,又計畝輸錢,民甚病之。齊邱以為錢非耕桑所得,使民輸錢,是教之棄本逐末也。請蠲人口錢,自余稅悉收谷帛絹,疋直千錢者稅三十。 (《通考》卷三《田賦考三》) 兩浙錢氏偏霸一方,急征苛慘,科賦凡欠一斗者,多至徒罪。 (鄭文寶《江表志卷中》) 吳越舊式,民間盡算丁壯錢,以增賦輿。貧匱之家,父母不能保守,或棄於襁褓,或賣為僮妾,至有提攜寄於釋老者。真宗一切蠲放,吳俗始蘇。 (釋文瑩《湘山野錄》卷上) 希范乃立銅柱為表,命學士李皋銘之……希范作會春園、嘉宴堂,其費巨萬,始加賦於國中。 (《五代史》卷六六《楚世家》) 劉銖……移鎮青州……立法深峻,令行禁止……在任擅行賦斂,每秋苗一畝,率錢三千;夏苗一畝,錢二千。 (《舊五代史》卷一○七《劉銖傳》) 鹽酒稅 五季暴政所興,江東西釀酒,則有麴引錢;食鹽則輸鹽米;供軍須則有鞋錢;入倉庫則有廢錢。 (《通考》卷四《田賦考四》) 吳徐知誥用歙人汪台符之策,括定田賦,每正苗一斛,別輸三斗;官授鹽一斤,謂之鹽米;入倉則有廢米。 (《通考》卷四《田賦考四》) 凡鹽鐺戶,應納鹽利,每斗折納白米一斗五升。晉初始令折錢收納,灶戶所納如此,鹽價之貴可知也。海鹽界分,每年收錢一千七萬貫,以區區數十州之地,而收價如此,其價更可知也。每城坊官,自賣鹽鄉村,則案戶配食,依田稅輸錢。其私販之禁,十斤以上,即處死。刮鹼煎鹽者,不論斤兩皆死。凡告者十斤以上賞錢二十千,五十斤以上三十千,百斤以上五十千,其法令之嚴可知也。晉高祖知鹽貴之病民,乃詔計戶徵稅,每戶自一千至二百文,分五等,聽商人販鹽,民自買食,一時頗以為便。出帝時,又令諸州郡稅鹽,過稅斤七錢,住稅斤十錢。蓋已案戶征鹽錢,不便改法,乃又加征商稅,使利歸於官也。漢乾祐中,青鹽一石,抽稅一千文,鹽一斗,是又加重於出帝時矣。周廣順中,始詔青鹽一石抽八百文,鹽一斗;白鹽一石,抽五百文,鹽五升。然鹽價既因抽稅增貴,而案戶所征之鹽稅,又不放免,是一鹽而二稅,民益苦之。此鹽法之大概也。其酒麴之禁,孔循曾以麴法殺一家於洛陽。(註:私麴五斤以上皆死。)明宗乃詔鄉村人戶,於秋田苗上,每畝納錢五文,聽民自造麴釀酒。其城坊亦聽自造,而榷其稅。長興中,又減五文為三文。尋仍詔官自造麴,減舊價之半,賣民釀酒。漢乾祐中,私麴之禁,不論斤兩皆死。周廣順中,仍改為五斤以上。然五斤私麴,即處極刑,亦可見法令之酷矣。此麴法之大概也。(註:以上俱見薛史及《五代會要》。)即此二事,峻法專利,民已不堪命。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二《五代鹽麴之禁》) 商稅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詔省司及諸府,置稅茶場院,自湖南至京六七處納稅,以至商旅不通;及州使置雜稅務交下煩碎,宜定合稅物色名目。商旅即許收稅,不得邀難。二年,敕應三京諸道州府商稅等多不系屬州府,皆是省司差置場官,特議改更,貴除繁屑。自今已後,諸商稅並委逐處州府撲斷,依省司常年定額,勾當辦集。 (《續通典》卷一六《食貨一六》) 後周顯德五年,敕諸道州府,應有商賈與販牛畜者,不計黃牛水牛,凡經過處,並不得抽稅。如是貨賣處,只仰據賣價每一千抽稅錢三十,不得別有邀難。 (《通考》卷一四《征榷考一》) 申漸高嘗因曲宴,天久無雨。烈祖曰:「四郊之外皆言雨足,惟都城百里之地亢旱,何也?」漸高云:「雨怕抽稅,不敢入城。」翌日,市征之令得蠲除。 (鄭文寶《江表志》卷上) 冶鐵稅 後唐長興二年,敕今後不計農器、燒器、動使諸物,並許百姓逐便自鑄造。諸道監冶除依常年定數鑄辦供軍熟鐵並器物外,只管出生鐵,比已前價各隨逐處見定高低,每斤一例減十文。貨賣雜使熟鐵,亦任百姓自煉……鄉村百姓,只於夏秋苗畝上,納農器錢一文,五分足,隨夏秋二稅送納。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晉天福六年,赦節文……百姓農具破者,須於官場中賣鑄時,卻於官場中買鐵。今後許百姓取便,鑄造買賣,所在場院,不得禁止攪擾。 (《通考》卷一八《征榷考五》) 苛斂 潞王之發鳳翔也,許軍士以入洛人賞錢百緡。既至,閱府庫,實金帛不過三萬疋兩,而賞軍之費,應用五十萬緡。乃率京城民財,數日僅得數萬緡。執政請據屋為率,無問士庶自居及僦者,預借五月僦直。百方斂民財,僅得六萬。帝怒,下軍巡使獄,晝夜督責,囚系滿獄。貧者至自經死,而軍士游市肆,皆有驕色。 (《通考》卷二三《國用考一》) 周廣順二年,敕約每歲民間所收牛皮三分減二,計田十頃,稅取一皮。余聽民自用及買賣,惟禁賣於鄰國。先是,兵興以來,禁民私賣牛皮,悉令輸國受直。唐明宗之世,有司止償以鹽。晉天福中,並鹽不給。漢法,犯牛皮一寸抵死。然民間日用,實不可無。帝素知其弊,至是李谷建議,均于田畝,公私便之。 (《通考》卷四《田賦考四》) 乃即皇帝位……而閩地狹,國用不足,以中軍使薛文杰為國計使。文杰多察民間陰事,致富人以罪而籍沒其貲以佐用,閩人皆怨。 (《五代史》卷六八《閩世家》) 茂貞居岐,以寬仁愛物,民頗安之。嘗以地狹賦薄,下令榷油。因禁城門無內松薪,以其可為炬也。有優者誚之曰:「臣請並禁月明。」茂貞笑而不怒。 (《五代史》卷四○《李茂貞傳》) 在禮所至,邸店羅列,積貲巨萬……在宋州,人尤苦之。已而罷去,宋人喜而相謂曰:「眼中拔釘,豈不樂哉!」既而復受詔居職,乃籍管內口率錢一千,自號「拔釘錢」。 (《五代史》卷四六《趙在禮傳》) 張崇帥廬江,好為不法,士庶苦之。嘗入覲江都,廬人幸其改任,皆相謂曰:「渠伊必不復來矣。」崇歸聞之,計口征「渠伊錢」。 (鄭文寶《江表志》卷中) 李先主以國用不足,稅民間鵝卵出雙子者,柳花為絮者。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三《引天中記》) 乙 錢幣濫惡 唐莊宗同光二年三月,知唐州晏駢安奏:「市肆間點檢錢帛,內有錫鑞小錢,揀得不少。皆是江南綱商挾帶而來。」詔曰:「帛布之幣,雜以鉛錫,惟是江湖之外,盜鑄尤多。市肆之間,公行無畏,因是綱商挾帶,舟楫往來,換易好錢,藏貯富室,實為蠹弊,須有條流。宜令京城諸道,於坊市行使錢內,點檢雜惡鉛錫錢,並宜禁斷。沿江州縣,每有舟船到岸,嚴加覺察,不許將雜鉛錫惡錢往來,換易好錢。如有私載,並行收納。」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天成元年八月,中書門下奏:「訪聞近日諸道州府,所賣器價貴,多是銷鎔見錢,以邀厚利。」乃下詔曰:「……如原舊系銅器及碎銅,即許鑄造。仍令生銅器物,每斤價定二百文;熟銅器物,每斤四百文。如違省價,買賣之人,依盜鑄錢律文科斷。」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晉天福三年,詔曰:「國家所資,泉貨為重,銷蠹則甚,添鑄無聞。宜令三京諸道州府,無問公私,應有銅者,並許鑄錢。仍以天福元寶為文,左環讀之。每一錢重二銖四累,十錢重一兩。仍禁將鉛鐵雜鑄。諸道應有久廢銅冶,許百姓取便開煉,永遠為主,官中不取課利。除鑄錢外,不得接便別鑄銅器。」 (《通考》卷九《錢幣考二》) 周顯德二年,帝以縣官久不鑄錢,而民間多銷錢為器皿及佛像,錢益少,乃立監,采銅鑄錢。自非縣官法物軍器,及寺觀鐘磬鈸鐸之類聽留外,自余民間銅器佛像,五十日內悉令輸官,給其直。過期隱匿不輸,五斤以上罪死。 (《通考》卷九《錢幣考二》) 江南因唐舊制,饒州置永平監,歲鑄錢。池州永寧監,建州永豐監,並歲鑄錢。杭州置保興監鑄錢。 (《舊五代史》卷一四六《食貨志》) 李景表,盡獻江北諸州……困於用兵,鍾謨請鑄大錢,以一當十,文曰「永通泉貨」。謨嘗得罪而大錢廢。韓熙載又鑄鐵錢,以一當二。 (《五代史》卷六二《南唐世家》) 殷將高郁又諷殷鑄鉛鐵錢,以十當銅錢一。 (《五代史》卷六六《楚世家》) 錢有銅鐵二等,五代相承用唐錢。諸國割據者,江南曰唐國通寶,又別鑄如唐制而篆文。其後鑄鐵錢,每十錢,以鐵錢六權銅錢四而行。乾德後,只以鐵錢貿易,凡十當銅錢一。兩浙河東,自鑄銅錢,亦如唐制。四川、湖南、福建皆用鐵錢,與銅錢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寶」,徑寸,以一當十。福建如唐制。 (《通考》卷九《錢幣考二》) 丙 兵役繁擾 梁太祖開平元年,初帝在藩鎮,用法嚴,將校有戰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謂之「拔隊斬」。士卒失主將者,多亡逸不敢歸。帝乃命凡軍士皆文其面,以記軍號,軍士或思鄉里逃去,關津輒執之送所屬,無不死者。其鄉里亦不敢容。由是亡者皆聚山谷為盜,大為州縣之患。 (《通考》卷一五二《兵考四》) 天祐三年七月,梁祖自將兵攻滄州……仁恭……盡發部內男子十五已上,七十已下……並黥其面,文曰「定霸都」。士人黥其臂,文曰「一心事主」……得二十萬。 (《舊五代史》卷一三五《劉守光傳》) 晉初置鄉兵,號天威軍。教習歲余,村民不嫻軍旅,竟不可用,悉罷之。但令七戶輸錢十千,其鎧仗悉輸官。而無賴子弟,不復肯復農桑,多聚山林為盜。 (《通考》卷一五二《兵考四》) 開運元年,命諸道州府點集鄉兵。率以稅,戶七家,共出一卒,兵仗器械共力營之。 (《通考》卷一六一《兵考一三》) 開寶八年春,閱民為師徒。升元初,均量民田以定科賦,自二緡以上出一卒,號「義師」。中有別籍分居,又出一卒,號「新擬生軍」。民有新置物產者,亦出一卒,號「新擬軍」。又於客戶內,有三丁者抽一卒,謂之「園軍」,後改為「拔山軍」,使物力戶為帥以統之。保大中,許郡縣村社競渡,每歲端午,官給彩段,俾兩兩較其遲速,勝者加以銀碗,謂之打標舟子,皆籍其名。至是盡搜為卒,謂之「凌波軍」。又率民間傭奴贅婿,謂之「義勇軍」。又募豪民能自備緡帛兵器,招集無賴亡命,謂之「自在軍」。又括百姓自老弱外能被堅執銳者,謂之「排門軍」。並屯田白甲之類,凡一十三等,皆使扞敵守把。 (馬令南《唐書》卷五《後主》) 人民養馬,亦被搜括。 清泰三年,敕諸道州府縣鎮賓佐至錄事參軍都押衙教練使已上,各留馬一匹乘騎;及鄉村士庶有馬者,無問形勢,馬不以牝牡,盡皆抄借。但勝衣甲,並仰印記,差人管押送納,其小弱病患者印退字。 (《通考》卷一五九《兵考一一》) 晉天福九年,發使於諸道州府,括取公私馬。 (《通考》卷一五九《兵考一一》) 當時將帥,既擁兵自專,視兵為私有,往往別立名目。 天祐十二年,魏州軍亂,賀德倫以魏博二州叛於梁來附,王入魏州。行至永濟,誅其亂首張彥,以其兵五百自衛,號「帳前銀槍軍」。 (《五代史》卷五《唐莊宗紀下》) 太祖以嗣源所將騎五百,號「橫衝都」。 (《五代史》卷六《唐明宗紀》) 鄆州朱瑾,募其軍中驍勇者,黥雙雁於其頰,號「雁子都」。太祖聞之,乃更選勇士數百人,號「落雁都」,以漢賓為指揮使。及漢賓貴,人猶以為「朱落雁」。 (《五代史》卷四五《朱漢賓傳》) 徐瑤……從建入蜀,勇猛善格鬥。建初在韋昭度幕府,其兵皆文身黧黑,衣裝詭異,眾皆稱為「鬼兵」,稱瑤為「鬼魁」。 (張唐英《蜀檮杌》卷上) 丁 刑法嚴酷 五代用刑慘酷,據陸游《渭南文集》,凌遲之刑即始於是時。 唐(莊宗)同光三年六月,敕:「……罪多連累,翻慮滯淹。若或十人之中,止為一夫抵死,豈可以輕附重,禁錮逾時……其諸司囚徒,罪無輕重,並宜各委本司,據罪詳斷……即時疏理。」 (《舊五代史》卷一四七《刑法志》) 明宗天成二年……大理奏:「……近年以來,全不覆奏,或蒙赦宥,已被誅夷。」 (王溥《五代會要》卷一○) 天成三年正月……詔曰:「……據巡檢軍使渾公兒口奏,有百姓二人,以竹竿習戰鬥之事。朕初聞奏報……率爾傳宣,令付石敬瑭處置。今日安重誨敷奏,方知悉是幼童為戲……致人枉法而殂。」 (《舊五代史》卷三九《唐明宗紀五》) 高祖嘗以生日,遣逢吉疏理獄囚以祈福,謂之「靜獄」。逢吉入獄中閱囚,無輕重曲直,悉殺之以報曰:「獄靜矣。」 (《五代史》卷三○《蘇逢吉傳》) 魏王破蜀,王衍朝京師,行至秦川,而明宗軍變於魏。莊宗東征,慮衍有變,遣人馳詔魏王殺之。詔書已印畫,而居翰發視之,詔書言《誅衍一行》。居翰以謂殺降不祥,乃以詔傅柱,揩去「行」字,改為「一家」。時蜀降人,與衍俱東者千餘人,皆獲免。 (《五代史》卷三八《張居翰傳》) 晉天福十二年,敕應天下,凡關強盜捉獲,不計贓物多少,按驗不虛,並宜處死。 (《通考》卷一六六《刑考五》) 漢高祖時,四方多盜。乃敕天下,凡關賊盜捕獲,不計贓物多少,按驗不虛,並處死。仍分命使者捕逐。由是捕賊使者張令柔殺平陰十七村民,及三叛連兵,民間震動驚訛。史宏肇掌部禁兵,巡邏京城,得罪人不問情輕重,於法如何,皆專殺不請。或決口斷舌,斮筋挫脛無虛日,雖奸盜屏息,而冤死者甚眾。 (《續通志》卷一四四《刑法略一》) 漢法,竊盜一錢以上皆死。 (《續通志》卷一五○《刑法略七》) 晉(出帝)開運三年十一月,左拾遺竇儼上疏曰:「……淫刑所興,近聞數等。蓋緣外地不守通規,肆率情性,或以長釘貫人手足,或以短刀臠割人肌膚,乃至累朝半生半死。俾冤聲而上達……乞……嚴加禁斷。」敕曰:「……宜依。」 (《舊五代史》卷一四七《刑法志》) 戊 人口減少 晉高祖天福三年六月,金部郎中張鑄奏:「臣……竊見所在鄉村浮居人戶,方思墾闢,正切耕耘,種木未滿於十年,樹谷未臻於三頃,似成產業,微有生涯,便被縣司系名,定作鄉村色役。懼其重斂,畏以嚴刑,遂舍所居,卻思他適。睹茲阻隔,何以舒蘇,既乖撫恤之門,徒有招攜之令。」 (《續通典》卷一《食貨一•注》) 五代亂亡相繼,疆土分裂,中原戶口之數,梁、唐、晉、漢紀載莫詳。周廣順三年,敕天下州府及縣,除赤縣、畿縣、次赤、次畿外,其餘三千戶以上為望縣,二千戶以上為緊縣,一千戶以上為上縣,五百戶以上為中縣,不滿五百戶為中下縣……顯德六年,總簡戶,二百三十萬九千八百一十二。此周之戶數,略可考見者也。 (《續通典》卷一○《食貨一○》) 其減少之狀況,特立表以明之。 唐、五代、宋戶口比較簡表 按當時戶數,雖未必即確,然竟減去一百六十五萬餘之多,亦可見其衰耗之甚也。 2.契丹之侵擾 甲 契丹之起源 契丹自後魏以來,名見中國。或曰與庫莫奚同類而異種。其居曰梟羅個沒里。沒里者,河也。是謂黃水之南,黃龍之北,得鮮卑之故地,故又以為鮮卑之遺種。當唐之世,其地北接室韋,東鄰高麗,西界奚國,而南至營州。其部族之大者,曰大賀氏。後分為八部:其一曰但皆利部,二曰乙室活部,三曰實活部,四曰納尾部,五曰頻沒部,六曰內會雞部,七曰集解部,八曰奚嗢部,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其在隋世,依紇臣水而居,分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餘。順寒暑,逐水草畜牧。侵伐則十部相與議;興兵致役,合契而後動;獵則部得自行。至唐,大賀氏勝兵四萬三千人,分為八部。大賀氏中衰,僅存五部。有耶律雅里者,分五部為八,立二府以總之。析三耶律氏為七,二審密氏為五,凡二十部。 (《遼史》卷三四《兵衛志上》) 至唐,大賀氏蠶食扶餘、室韋、奚、靺鞨之區,地方二千餘里。貞觀三年,以其地置玄州,尋置松漠都督府,建八部為州,各置刺史。 (《遼史》卷三七《地理志序》) 貞觀中……置松漠都督府,拜都督,封無極男,賜姓李,仍分為八部。顯慶中,以辱和卓為刺史。酋長庫剋死,與奚叛。行軍總管阿實達樞賓出沙磚道,擒松漠都督鄂博庫,獻東都。庫克孫盡忠與敖曹曾孫萬榮為歸誠州刺史者,殺趙文翽以叛。武后遣曹仁師等伐之,屢敗唐兵。嗣盡忠死,萬榮復熾,尋為張九節所殺。達呼爾氏微,別部長果珍代之。果珍尋滅,德哷部長聶哷,立達年札里,為蘇爾威汗,更號約尼氏。天寶四年降唐,賜姓名李懷秀。尋叛,唐遣將珠勒格科里,拒安祿山兵於潢水,大敗之。唐更封且羅為恭仁王,而聶哷輔之,立制度,置官屬,勢益強。聶哷生必塔,必塔生海蘭,海蘭生努爾蘇,大度寡慾,令不嚴而人化,國勢復振,是為肅祖。生薩刺達,是為懿祖。懿祖生伊德實……是為元祖。元祖生色勒達……是為德祖,即太祖父也。 (李有棠《遼史紀事本末》卷一) 乙 阿保機之強盛 部之長,號大人。而常推一大人,建旗鼓以統八部。至其歲久,或其國有災疾而畜牧衰,則八部聚議,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被代者以為約本如此,不敢爭。某部大人遙輦次立,時劉仁恭據有幽州,數出兵摘星嶺攻之。每歲秋霜落,則燒其野草,契丹馬多飢死。即以良馬賂仁恭,求市牧地。請聽盟約甚謹,八部之人以為遙輦不任事,選於其眾,以阿保機代之……是時劉守光暴虐,幽涿之人多亡入契丹。阿保機乘間入塞,攻陷城邑,俘其人民,依唐州縣,置城以居之。漢人教阿保機曰:「中國之王,無代立者。」由是阿保機益以威制諸部,而不肯代。其立九年,諸部以其久不代,共責誚之。阿保機不得已,傳其旗鼓,而謂諸部曰:「吾立九年,所得漢人多矣。吾欲自為一部,以治漢城(今熱河圍場縣西南)可乎?」諸部許之……使人告諸部大人曰:「我有鹽池,諸部所食。然諸部知食鹽之利,而不知鹽有主人,可乎?當來犒我。」諸部……共以牛酒會鹽池。阿保機伏兵……盡殺諸部大人。遂立,不復代。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契丹疆土,自阿保機始大事開拓。 太祖即位五年,討西奚、東奚,悉平之,盡有奚、霫之眾……神冊元年,親征突厥、吐渾、常項、小蕃、沙陀諸部……攻振武,乘勝而東,攻蔚、新、武、媯、儒五州……盡有代北河曲陰山之眾,遂取山北八軍。四年,親征於骨里國……六年,出居庸關,分兵掠檀、順等州……天贊四年,又親征渤海。天顯元年,滅渤海國,地方五千里。 (《遼史》卷三四《兵衛志上》) 阿保機既並諸部,遂有侵凌中土之心。 梁將篡唐,晉王李克用,使人聘於契丹。阿保機以兵三十萬,會克用於雲州東城。置酒,酒酣,握手約為兄弟……期共舉兵擊梁。阿保機……既歸而背約……聘梁……莊宗天祐十三年,阿保機攻晉蔚州……時莊宗已得魏博,方南向與梁爭天下,遣李存矩發山北兵。存矩至祁溝關,兵叛,擁偏將盧文進,擊殺存矩,亡入契丹。契丹攻破新州……莊宗遣周德威擊劉殷,而文進引契丹數十萬大至。德威懼,引軍去,為契丹追及……德威走幽州……莊宗遣李嗣源……救之,契丹數為嗣源等所敗,乃解去……阿保機稍並服旁諸小國,而多用漢人。漢人教之以隸書之半增損之,作文字數千,以代刻木之約。又制婚嫁,置官號,乃僭稱皇帝,自號天皇王,以其所居橫帳地名為姓曰世里。世里,譯者謂之耶律。名年曰天贊。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阿保機招用漢人,為其強大之因。 初,唐末藩鎮驕橫,互相併吞,鄰藩燕人軍士,多亡歸契丹,契丹日益強大。又得燕人韓延徽,有智略,頗知屬文,與語,悅之,遂以為謀主,舉動訪焉。延徽始教契丹建牙開府,築城郭,立市里,以處漢人。使各有配偶,墾藝荒田。由是漢人各安生業,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諸國,於延徽有力焉。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一《太祖紀》) 阿保機僭號,以延徽為相,號政事令,契丹謂之崇文令公。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按以前北方民族,不過一時強勝,未脫遊牧之習。至契丹沐染漢族文化甚深,形勢所以不同。 丙 燕雲之割讓 敬瑭,其姓石氏……拜河東節度使……廢帝即位,疑敬瑭必反……徙鎮天平。敬瑭果不受命,謂其屬曰:「先帝授吾太原,使老焉。今無故而遷,是疑吾反也。且太原地險而粟多,吾當內檄諸鎮,外求援於契丹,可乎?」桑維翰、劉知遠等共以為然,乃上表論廢帝不當立……廢帝下詔,削奪敬瑭官爵,命張敬達等討之。 (《五代史》卷八《晉高祖紀》) 石敬瑭反,唐遣張敬達等討之,敬瑭遣使求救於德光(遼太宗)。德光……乃許……契丹出雁門……至太原……敬達大敗。敬瑭夜出北門,見德光,約為父子……乃築壇晉城南,立敬瑭為皇帝……契丹當莊宗、明宗時,攻陷營平二州。及已立晉,又得雁門以北幽州節度管內合一十六州,乃以幽州為燕京,改天顯十一年為會同元年,更其國號大遼。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按晉以燕雲十六州,割讓於契丹,茲將各州,表列於下。 燕雲十六州簡表 晉於割地外,尚竭全國之力以奉之,所以最為屈辱。 晉高祖每遣使聘問,奉表稱臣,歲輸絹三十萬匹。其餘寶玉珍異,下至中國飲食諸物,使者相屬於道無虛日。德光約高祖不稱臣,更表為書,稱兒皇帝,如家人禮……終其世,奉之甚謹。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丁 契丹之入汴 晉高祖崩,出帝即位。德光怒其不先以告,而又不奉表,不稱臣而稱孫,數遣使者責晉。晉大臣皆恐,而景延廣對契丹使者,語獨不遜,德光益怒。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高祖崩,出帝立,延廣有力,頗伐其功。初,出帝立,晉大臣議告契丹,致表稱臣,延廣獨不肯,但致書稱孫而已……契丹果怒,數以責晉。延廣謂契丹使者喬瑩曰:「先皇帝北朝所立,今天子中國自冊,可以為孫,而不可為臣。且晉有橫磨大劍十萬口。翁要戰則來,佗日不禁孫子,取笑天下。」……契丹益怒。 (《五代史》卷二九《景延廣傳》) 自開運元年,後晉與契丹兵釁遂開,戰爭連年。雖各有勝負,但晉以國力疲蔽,藩鎮各挾異心,終至不支。 開運三年七月,遣杜重威、李守貞、張彥澤等出兵……德光……入寇鎮州。重威西屯中渡,與德光夾水而軍。德光分兵並西山,出晉軍後,攻破欒城縣……重威等被圍,糧絕,遂舉軍降……德光至京師……封出帝負義侯,遷於黃龍府……改晉國為大遼國。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德光入汴,漢奸趙延壽實為之作倀,蓋欲求立為中國皇帝也。 趙德鈞,幽州人也,事劉守光、守文為軍校。莊宗伐燕得之,賜姓名曰李紹斌。其子延壽,本姓劉氏,常山人也。其父邧為蓨縣令。劉守文攻破蓨縣,德鈞得延壽……因以延壽為子……廢帝以德鈞為諸道行營都統,延壽為太原南面招討使……德鈞陰遣人聘德光,求立己為帝。德光指穹廬前巨石,謂德鈞使者曰:「吾已許石郎矣,石爛可改也。」……明年(天顯十年),德鈞死,德光以延壽為幽州節度使,封燕王……延壽見晉衰而天下亂,常有意窺中國,而德光亦嘗許延壽滅晉而立之……故契丹擊晉,延壽常為先鋒,虜掠所得,悉以奉德光,及其母述律。德光已滅晉,而無立延壽意……止以為中京留守、大丞相。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德光已滅晉,遣其部族酋豪及其通事為諸州鎮刺史節度使,括借天下錢帛以賞軍。胡兵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數千騎分出四野,劫掠人民,號為「打草谷」。東西二三千里之間,民被其毒,遠近怨嗟。漢高祖起太原,所在州鎮,多殺契丹守將歸漢。德光大懼,又時已熱,乃以蕭翰……守汴,乃北歸……至臨洺,見其井邑荒殘,笑謂晉人曰:「致中國至此,皆燕王為罪首。」又顧張礪曰:「爾亦有力焉。」德光行至欒城,得疾卒。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戊 周世宗恢復之計 太祖攻渤海,拔其夫余城,更命曰東丹國,命長子突欲鎮之,號人皇王(一曰東丹王)。以其次子德光守西樓自隨,號元帥太子。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一《太祖紀》) 阿保機死,長子東丹王突欲當立。其母述律遣其幼子安端少君之扶餘代之,將立以為嗣。然述律尤愛德光。德光有智勇,素已服其諸部。安端已去,而諸部希述律意,共立德光。突欲不得立,長興元年,自扶餘泛海,奔於唐。明宗因賜其姓為東丹,而更其名曰慕華。以其來自遼東,乃以瑞州為懷化軍,拜慕華懷化軍節度、瑞慎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其部曲五人,皆賜姓名。 (《五代史》卷七二四《夷附錄一》) 世宗……讓國皇帝(人皇王)長子……太宗愛之如子……從伐晉……封永康王……太宗崩於欒城……即皇帝位於柩前。 (《遼史》卷五《世宗紀》) 帝以領兵繼入,遼諸將密議奉帝為主,登鼓角樓,受叔兄拜……初,太祖崩於夫余城,述律殺酋長及諸將數百人,太宗復崩於境外,酋長諸將懼死,乃謀奉帝欲勒兵北歸……述律太后聞帝立,怒曰:「我兒南征東討,有大功業,其子在我側者當立。汝父棄我走,投外國,乃大逆人也,豈有立逆人之子為帝乎?」發兵拒之……太后兵敗,帝幽太后於太祖墓側,自稱天授皇帝……帝慕中華風俗,多用晉臣,而荒於酒色,侮諸宰執。由是國人不附,諸部數叛,興兵追討,故數年不暇南征……北漢主自團柏攻周,帝欲引兵會之,與酋長議於九十九泉。諸部皆不欲南,帝強之。行至新州之火神淀,燕王述軋及偉王之子大寧王漚僧等率兵作亂,弒帝,而述軋自立。齊王述律(太宗之子)逃於南山,諸大臣奉之以攻述軋、漚僧,殺之,並其族黨,立述律為帝(穆宗)。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四《世宗紀》) 帝(穆宗)年少好遊戲,不親國事,每夜酣飲,達旦乃寢,日中方起,國人謂之睡王。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五《穆宗紀》) 時遼之國勢中衰,而周世宗崛起,勵精圖治,簡練士卒,先服後蜀、南唐,遂欲恢復燕、雲。 顯德六年三月……詔以北境未復,取此月內幸滄州……車駕發京師,四月,車駕次滄州……至益津關。(《通鑑》:至益津關,契丹守將終廷暉以城降。)……至瓦橋關,偽守將姚內斌以城降,鄚州刺史劉楚信以州來降。五月……瀛州刺史高彥暉以本城歸順,關南平。凡得州三,縣十七,戶一萬八千三百六十……邊界城邑,皆望風而下……議攻幽州……帝不豫,乃止……以瓦橋關為雄州,以益津關為霸州……還京。 (《舊五代史》卷一一九《周世宗紀六》) 應歷九年(周顯德六年)四月,周帝自將攻遼。五月,周將韓通領兵大至,遼失瀛、莫、易、涿、雄、霸六州。其瓦橋關建為雄州,益津關建為霸州……周帝趨幽州,有疾,乃還。 (葉隆禮《契丹國志》卷五《穆宗紀》) 三 文化之進步 五季,百事俱廢,獨填詞及繪事為精。刻板術及瓷器之發明,尤徵文物之盛。孟蜀石經亦足繼踵開成。 1.石經 孟蜀石經,至宋繼刻三經,遂成十三經,頒行學宮。然蜀刻實本於開成,故先述唐石經。 甲 唐石經 開成石經,創議太和四年,始事於九年,成於開成元年。後遂為孟蜀、趙宋石經及五代雕印九經所本。其經文不從註疏者,皆有依據,實有功經學不淺。名曰《九經》,其實十二經也。 開成二年,十月癸卯,宰臣判國子祭酒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時上好文,鄭覃以經義啟導,稍折文章之士。遂奏置五經博士,依後漢蔡伯喈刊碑,列於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上又令翰林勒字官唐玄度復校字體。又乖師法,故石經立後數十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甚矣。 (《舊唐書》卷一七下《文宗紀下》) 寶曆四年四月,拜工部侍郎。覃長於經學,稽古守正,帝尤重之。覃從容奏曰:「經籍訛謬,博士相沿……請召宿儒奧學,校定六籍。准後漢故事,勒石於太學,永代作則,以正其闕。」從之……九年……時太學勒石經,覃奏起居郎周墀、水部員外郎崔球、監察御史張次宗、禮部員外郎孔溫業等校定九經文字,旋令上石……覃以宰相兼判國子祭酒,奏太學置五經博士各一人,緣無職田,請依王府官例賜祿粟。從之。又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 (《舊唐書》卷一七三《鄭覃傳》) 石刻十二經,並五經文字,九經字樣。《易》九石,《書》十石,《詩》十六石,《周禮》十七石,《儀禮》二十石,《禮記》三十三石,《春秋左傳》六十七石,《公羊傳》十七石,《榖梁傳》十六石,《孝經》一石,《論語》七石,《爾雅》五石,五經文字、九經字樣共十石。每石七八層,高七八尺,廣三四尺不等。正書,題首隸書,在西安府學……《周易》二萬四千四百三十七字,《尚書》二萬七千一百三十四字,《毛詩》四萬八百四十八字,《周禮》四萬九千五百一十六字,《儀禮》五萬七千一百一十一字,《禮記》九萬八千九百九十四字,《春秋左氏傳》一十九萬八千九百四十五字,《公羊傳》四萬四千七百四十八字,《榖梁傳》四萬二千八十九字,《孝經》二千□百□十三字,《論語》一萬六千五百九字,《爾雅》一萬七百九十一字。五經文字、九經字樣、九經並《孝經》、《論語》、《爾雅》字樣等,都計六十五萬二千五十二字。開成二年丁巳歲,月次於元,日惟丁亥。書石學生前四門館明經臣艾居晦,書石學生前四門館明經臣陳玠,書石學生前文學館明經臣□□□□。書石官將仕郎守潤州句容縣尉臣段絳。校勘兼看書上石官將仕郎守秘書省正字臣柏暠,校勘兼看書上石官將仕郎守四門助教臣陳莊士。覆定字體官翰林待詔朝議郎權知沔王友上柱國賜緋魚袋臣唐玄度。校勘官兼專知都勘定經書檢校刊勒上石朝議郎守國子毛詩博士上柱國臣章師道,朝散大夫守國子司業騎都尉賜緋魚袋臣楊敬之。都檢校官銀青光祿大夫□□□□□□□□□□,國子祭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使監修國史上柱國滎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臣覃。 (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九) 汲郡呂公龍圖領漕陝右之日,持適承乏雍學。一日謁公,公喟然謂持曰:「京兆闤闠間,有唐國子監存焉。其間石經,乃開成中鐫刻。唐史載文宗時,太學勒石經,而鄭覃與周墀等校定九經文字上石。及覃以宰相兼祭酒,於是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即今之石經是已。舊在務本坊,自天祐中韓建築新城,而六經石本委棄於野。至朱梁時,劉守長安,有幕吏尹玉羽者,白請輦入城。方備岐軍之侵軼,謂此非急務。」王羽紿之曰:「一旦敵兵臨城,碎為矢石,亦足以助賊為虐。」然之,乃遷置於此,即唐尚書省之西隅也。地雜民居,其處窪下,霖潦沖注,隨立輒仆,埋沒腐壞,歲久折缺,殆非所以尊經而重道。予欲徙置於學府之北牖。子且伻圖來視。厥既視圖,則命徒役其器用,平其溝塹而基之,築其浮虛而實之。凡石刻之偃者、仆者,悉輦置於其地,洗剔塵土,補錮殘缺,分為東西,次比而陳列焉。明皇注《孝經》及建學碑,則立之於中央。顏、褚、歐、陽、徐、柳之書,下迨偏旁字源之類,則分布於庭之左右……朝廷乃以五百千畀之,不費於公,不役於民,經始於元祐二年初秋,盡孟冬而落成……自周末至隋,千餘載之間,已遭五厄。汗簡以載,或焚或脫;縑楮魚蠹,易腐易裂。道雖無窮,而器則有敝。惟鑱之金石,庶可以久有。唐之君相,知物之終始,而憂百世之慮深,故石經之立,殆以此也。然以洛陽蔡邕石經四十六碑觀之,其始立也,觀視摹寫者,車乘日千餘兩,填塞街陌,可謂盛矣。及范蔚宗所見,其存者才十有二枚,余皆毀壞磨滅。然後知不得其人以護持,雖金石之固,亦難必其可久,此呂公所以為有功於聖人之經,而不可不書也。然持書此者,豈特紀其歲月而已哉。將使後之君子,知古人之用心而不廢前功,庶斯文之有寄云爾。元祐五年九月。 (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九引黎持新《移石經記》) 今西安府學石經,乃唐文宗時石經也。嘉靖乙卯,地震,石經倒損。西安府學生員王堯惠等,按舊文集其缺字,別刻小石立於碑傍,以便摹補。又按《唐書》,謂文宗朝石經違棄師法,不足觀。然其用筆雖出眾人,不離歐、虞、褚、薛法,恐非今人所及。惟王堯惠等補字,大為紕繆。今華下東生文豸家,有乙卯以前拓本,庶幾稱善焉。 (《金石萃編》卷一○九引《石墨鐫華》) 喬三石作《石經記》,恨獨無《孟子》,謂自開成至今七百年,無好事及此者。近賈中丞(漢復)始為補刻,以成完書。 (《金石萃編》卷一○九引《池北偶談》) 按石刻十二經,《周易》九卷,《尚書》十三卷,《毛詩》二十卷,《周禮》十二卷,《儀禮》十七卷,《禮記》二十卷,《春秋左氏傳》三十卷,《公羊傳》十二卷,《榖梁傳》十二卷,《孝經》一卷,《論語》十卷,《爾雅》三卷。文宗朝,從宰臣鄭覃議,刻石國子監,今尚在西安府學。考劉禹錫《新修五經壁記》,大曆中,名儒張參為國子司業始詳定五經,書於論堂東西廂之壁……《文宗紀》稱開成二年冬,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是書經之事昉於張參。覃因木本難於久遠,故奏請刻石。創議於大和四年,始事於九年,至開成元年方拓成而進之也。紀傳皆言九經凡一百六十卷,今以諸經卷數合周易略例計之,適得百六之數。惟驗石刻實十二經,與九經之名不合。《關中金石記》以為作史者總成數言之,是也……本朝賈三復巡撫陝西時,補刻《孟子》七篇,文字疏庸,固不待辨。且以廁入唐十二經,亦未考當時之制矣……近世考據家如萬氏斯同、杭氏世駿、嚴氏可均等,各有專書,論斷頗允。惟《金石文字記》掊擊石經甚至,而所言不皆確實,以是不為通人所取……若夫石經文字既多,卷帙孔富,且鐫勒時看書上石之人,更代不一,摹刻偶誤,或未能免。但當擇善而從,不可刻意吹求,亦毋庸曲為回護。而後人磨改鑿刻之字,仍復是非參半。至明人補字,則紕繆已極。收藏家往往於裝時順文羼入,考古者一時不察,遽仞以為原刻,轉生異議。崑山顧氏、秀水朱氏、正坐此失,最足疑誤後來。 (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一○) 乙 蜀石經 蜀石經全本開成,所刻者十經《公》、《谷》、《孟子》,宋人所補刻也,今俱亡。 毋昭裔……河中龍門人(蜀)……左僕射……以太子太師致仕……常按雍都舊本九經,命張德釗書之,刻石於成都學宮。 (吳任臣《十國春秋》卷五二《毋昭裔傳》) 孫逢吉,成都人,廣政時,累官國子毛詩博士。校定石經,分刻蜀中,逢吉與句中正之功為多。 (吳任臣《十國春秋》卷五六《孫逢吉傳》) 偽蜀,孟昶有國。其相毋昭裔刻《孝經》、《論語》、《爾雅》、《周易》、《尚書》、《周禮》、《毛詩》、《儀禮》、《禮記》、《左傳》凡十經於石。其書丹則張德釗、楊鈞、張紹文、孫逢吉、朋吉、周德貞也。石凡千數,盡依太和舊本,歷八年乃成。《公》、《榖》則有宋田元均所刻,古文《尚書》則晁公武所補也。胡元質(宗愈)作堂以貯之,名石經堂,在府學。 (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二二《引成都記》) 石室十三經,孟蜀所鐫,故《周易》後書廣政十四年,歲次辛亥,五月二十日。唯三傳……後書大宋皇祐元年,歲次己丑,九月辛卯朔,十五日乙巳工畢。 (王應麟《玉海》卷四三) 唐太和中,復刻十二經,立石國學。後唐長興中,詔國子博士田敏與其僚校諸經,鏤之板。故今世太學之傳,獨此二本爾。按趙清獻公《成都記》,偽蜀相毋昭裔捐俸金,取九經琢石於學宮。依太和舊本,令張德釗書。皇祐中,田元均補刻《公羊》、《榖梁》二傳,然後十二經始全。至宣和間,席升獻又刻《孟子》參焉。今考之《孝經》、《論語》、《爾雅》,廣政甲辰歲張德釗書;《周易》,辛亥歲楊鈞、孫逢吉書;《尚書》,周德貞書;《周禮》,孫朋吉書;《毛詩》、《禮記》、《儀禮》,張紹文書;《左氏傳》不志何人書,而祥字闕其畫,亦必為蜀人所書。然則蜀人之立石蓋十經。其書者不獨德釗,而能盡用太和本,固已可嘉。凡歷八年,其石千數,昭裔獨辦之,尤偉然也。公武異時守三營,嘗對國子監所摹長興板本讀之,其差誤蓋多矣。昔議者謂太和石本校寫非精,時人弗之許。而世以長興板本為便,國初遂頒布天下,收向日民間寫本不用。然有訛舛,無由參校判知其謬,猶以為官既刊定,難於獨改。由是而觀,石經固脫錯,而監本亦難盡從。公武至少城,寒暑一再易節,暇日因命學官讎校之。石本《周易•說卦》「乾健也」以下,有韓康伯注;略例有邢注。《禮記•月令》從唐李林甫改定者,監本皆不取。外《周易》經文不同者五科,《尚書》十科,《毛詩》四十七科,《周禮》四十二科,《儀禮》三十一科,《禮記》三十二科,《春秋左氏傳》四十六科,《公羊傳》二十一科,《榖梁傳》一十三科,《孝經》四科,《論語》八科,《爾雅》五科,《孟子》二十七科,其傳注不同者尤多,不可勝紀。獨計經文,猶三百二科。跡其文理,雖石本多誤,然如《尚書•禹貢》篇「夢土作乂」,《毛詩•日月》篇「以至困窮,而住是詩也」,《左氏傳•昭公十七年》「六物之占,在宋衛陳鄭乎」,《論語•述而》篇「舉一隅示之」,《衛靈公》篇「敬其事而後食其祿」之類,未知孰是。先儒有改《尚書》「無頗」為「無陂」,改《春秋》「郭公」為「郭亡」者,世皆譏之。此不取決之以臆,姑兩存焉。亦鐫諸樂石,附於經後,不誣方將,必有能考而正之者。 (晁公武《石經考異序》) 呂陶曰:「五代之亂,疆宇割裂。孟氏有劍南,百度草創,猶能取《易》、《書》、《詩》、《春秋》、《禮記》、《周禮》刻於石,以資學者。國朝皇祐中,樞密直學士京兆田公加意文治,附以《儀禮》、《公羊》、《榖梁傳》,所謂九經者備焉。」席益記略曰:「蜀儒文章冠天下。其學校之盛,漢稱石室禮殿,近世則石壁九經,今皆存焉。廣政七年,其相毋昭裔按雍都舊本九經,命平泉令張德釗書而刻諸石。本朝因禮殿以祀孔子,為宮其旁,置學官弟子,講習傳授。故蜀帥尚書右丞胡公宗愈作堂於殿之東南隅,以貯石經。蓋自東漢興平元年歲在甲戌,始作禮殿,逮我宋紹興六年丙辰,歷年六百七十有三。其間偽蜀刻石經之歲,是為晉開運甲辰,至是一百九十有三年。」趙希弁曰:「石經《毛詩》二十卷,經注一十四萬六千七百四十字,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張紹文書,蓋孟昶時所鐫。」曾宏父曰:「益郡石經,肇於孟蜀廣政,悉選士大夫善書者,模丹入石。七年甲辰,《孝經》、《論語》、《爾雅》先成,時晉出帝改元開運。至十四年辛亥,《周易》繼之,實周太祖廣順元年。《詩》、《書》、三禮,不書歲月。逮《春秋》三傳,則皇祐元年九月訖工,時我宋有天下已九十九年矣。通蜀廣政元年肇始之日,凡一百一十二祀,成之若是其艱。又七十五年宣和五年癸卯,益帥席貢始奏鐫《孟子》,運判彭慥繼其成,凡十二卷。乾道六年庚寅三月旦,東里晁公武又鐫古文《尚書》暨《諸經考略》。洪文敏公邁謂孟蜀所鐫字體精謹,有貞觀遺風,續補經傳,殊不逮前。 (朱彝尊《經義考》) 宋人所稱引,皆以蜀石經為證,並不及唐陝本石經。其故有二:一則唐石經無注,蜀石經有注,故從其詳者;一則南渡後唐石經阻於陝,不至江左,當是故學宮頒行之本,皆蜀石經。不知五百年以來,蜀石經何以澌滅殆盡。予留心搜訪二十餘年,仁和趙徵士谷林始得其《毛詩》二卷,自《周南》至《邶風耳》,如以《朝飢》為《輖飢》,蓋異文也。唐石經雖非故物,然近來顧先生亭林考證之至詳。世頗知留心者,而蜀本則絕無矣。程克齋譏蜀石經,謂其《春秋》以「甲午」為「申午」,以「癸卯」為「葵卯」,然其書既多,自不無舛錯,要之有足資考證者。惜乎,所見止此。 (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七) 按蜀石經始刻於廣政七年,迄南宋乾道年,經凡十三……此「二南」《邶風》只二卷(拓本正書)……卷末……小字雙行云:「經若干字、注若干字。」……洪氏《容齋隨筆》稱其書「淵」、「世」、「民」三字皆闕畫,為避唐高祖、太宗諱……孟蜀時,唐諱可不避,蓋皆從開成本之原文。 (王昶《金石萃編》卷一二二) 2.雕板 時以諸經舛繆,與同列李愚、委學官田敏等,取西京鄭覃所刊石經,雕為印版,流布天下,後進賴之。 (《舊五代史》卷一二六《馮道傳》) 長興三年二月……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從之。 (《舊五代史》卷四三《唐明宗紀九》) 乾祐元年五月,國子監奏,「《周禮》、《儀禮》、《公羊》、《榖梁》四經,未有印板,欲集學官考校雕造。」從之。 (《舊五代史》卷一○一《漢隱帝紀上》) 後唐長興三年二月,中書門下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敕令「國子監,集博士儒徒,將西京石經本各以所業本經句度,抄寫注出,仔細看讀。然後顧召能雕字匠人,各部隨帙刻印版,廣頒天下。如諸色人要寫經書,並須依所印敕本,不得更使雜本交錯。」其年四月,敕差太子賓客馬縞,太常丞陳觀,太常博士段顒、路航,尚書屯田員外郎田敏,充詳勘官,兼委國子監於諸色選人中,召能書人端楷寫出,旋付匠人雕刻。每日五紙,與減一選。如無選可減等第,據與改轉官資。 (王溥《五代會要》卷八) 通鑑:後唐長興三年,二月辛未,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印賣之。又云:自唐末以來,所在學校廢絕。蜀毋昭裔出私財百萬,營學館,且請刻板印九經。蜀主從之。由是蜀中文學復盛。又云:唐明宗之世,宰相馮道、李愚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定九經,刻板印賣。朝廷從之。後周廣順三年,六月丁巳,板成獻之。由是雖亂世,九經傳布甚廣。 (《愛日齋叢鈔》卷一) 孟昶嘗立石經於成都。又恐石經流傳不廣,易以木版。宋世書稱刻本始於蜀,今人求宋版,尚以蜀本為佳。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一《引邊州聞見錄》) 毋丘儉貧賤時,嘗借《文選》於交遊間,其人有難色。發憤,異日若貴,當板以鏤之遺學者。後仕王蜀為宰,遂踐其言刊之,印行書籍,創見於此。事載陶岳《五代史補》。後唐平蜀,明宗命太學博士李鍔書五經,仿其製作,刊板於國子監,監中印書之始。 (王明清《揮麈余話》卷二) 雕印文字,唐以前無之。唐末,益州始有墨版,後唐方鏤九經,悉收人間所收經史,以鏤版為正。見兩朝國史。 (朱翌猗《覺寮雜記》卷下) 當時刻板風行,私集亦流播一時。 平生為文章,長於短歌艷曲。尤好聲譽,有集百卷,自篆於版,模印數百帙,分惠於人焉。 (《舊五代史》卷一二七《和凝傳》) 《曇域後序》:「……遂尋檢稿草,及暗記憶者,約一千首。乃雕刻版部,題號禪月集……時大蜀乾德五年(王衍)。」 (貫休《禪月集》) 3.瓷器 瓷至五代,傅色始精,為用亦廣。上自宗廟,下迄民間,足以為銅之用,為瓷銅器用一大消長。其最著者為: 甲 秘色窯 今之秘色瓷器,世言錢氏有國,越州燒進。為供奉之物,不得臣庶用之,故云秘色。比見唐《陸龜蒙集•越器詩》云:「九秋風露越窯開,奪得千峰翠色來。好向中宵盛沆瀣,共嵇中散斗遺杯。」乃知唐時已有秘色,非自錢氏始。 (趙德麟《侯鯖錄》卷六) 乙 柴窯 柴窯出北地,世傳柴世宗時燒者,故謂之柴窯。天青色,滋潤細媚,有細紋,足多粗黃土,近世少見。 (陳元龍《格致鏡原》卷三六引《夷門廣牘》) 昔人論窯器者,必曰柴……有云:「青如天,明如鏡,薄如紙,聲如磬。」 (谷應泰《博物要覽》卷二) 陶器柴窯最古,今人得其碎片,亦與金翠同價矣。蓋色既鮮碧,而質復瑩薄,可以妝飾玩具。而成器者,杳不可復見矣。世傳柴世宗時燒造,所司請其色,御批云:「雨過青天雲破處,這般顏色做將來。」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一引《五雜俎》) 4.文藝 甲 詩 十國文物,首推南唐、西蜀。閩則韓、黃、翁、徐諸君子連茵接軫……楚風不競,而天策十八學士炳炳琅琅……吳越似稍亞,然有羅江東一人……孫光憲之於荊南也亦然。 (王士禎《五代詩話•例言》) 韓致光為玉溪之別子;韋端己乃香山之替人;羅昭諫感事傷時,激昂排奡,以追配杜紫微,庶幾無愧。 (王士禎《五代詩話•例言》) 韓偓,昭宗時為翰林學士承旨。頗與國論,為崔胤、朱全忠所不容,謫濮州司馬。其後復官,不敢入朝,挈其族依閩中王審知。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六引李忠定《梁溪集》) 吳融、韓偓同時,慨嘆兵戈之間,詩律精切,皆善用事。 (方回《瀛奎律髓》卷三二) 唐史偓傳,貶濮州後即不甚詳。吾家所得偓詩,皆以甲子歷歷自記……終身不食梁祿,大節與司空表聖略相等。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六引《石林集》) 韓偓……自號玉山樵人,所著歌詩頗多。其間綺麗得意者數百篇,往往膾炙人口。或樂工配入聲律,粉牆椒壁,竊詠者不可勝紀……行書亦復可喜。 (《宣和書譜》卷一○) 韋莊《浣花集》,弟藹編錄。《序略》云:「家兄自庚子亂離前,凡著歌詩、文章數十通。屬兵火迭興,簡編俱墜,惟余口誦者所存無幾。爾後流離漂泛,寓目緣情,迄於癸亥歲,又綴僅千餘首。辛酉春,應聘為蜀奏記。明年,浣花溪尋得杜工部舊址,結茅為室,思其人慾成其處。藹因錄兄稿,或默誦者,次為十卷,目之曰《浣花集》,亦杜陵所居之義也。後所制用繼於右。時癸亥六月九日。」 (《全唐詩錄》卷九四) 羅隱,字昭諫,新登縣人……本名橫。凡十上不中第,遂更名……謁(武肅)王……累官錢塘縣令……節度判官。 (錢儼《吳越備史》卷一注) 隱有《江東集》十卷,其詩自光啟以後,廣明以前,海內亂離,乘輿播遷,艱難險阻之事,多見之賦詠。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五) 韓熙載,字叔言(高密人),事江南三主……審音能舞,善八分及畫……每獻替,多嘉納。吉凶儀制不如式者,隨事稽正。制誥典雅,有元和之風。 (釋文瑩《湘山野錄》卷下) 徐……鉉事江南後主,為文院學士,隨煜納圖……卒於邠。 (釋文瑩《玉壺詩話》) 此時詩之足以表見當時情事者,以司空圖、杜荀鶴為最。 王禹偁《五代史闕文》云:「司空圖,字表聖,自言泗州人,有俊才。咸通中,登進士第……昭宗反正,以戶部侍郎召至京師……謝病復歸中條。與人書疏,不名官位,但稱知非子。」 (計有功《唐詩紀事》卷六三) 唐失河湟未久,司空圖詩云:「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劉克莊《後村居士詩話》卷上) 杜荀鶴,字彥之。遇知於朱溫,送名春官,於裴贄侍郎下第八人登科。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二引《洞微志》) 嘗讀杜荀鶴詩,其《亂後逢村叟》曰:「經亂衰翁居破村,村中何事不傷魂。因供寨木無桑柘,為著鄉兵絕子孫。還似平寧征賦稅,未嘗州縣略安存。至於雞犬皆星散,日落前山獨倚門。」《山中寡婦》曰:「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苧衣衫鬢髮焦。桑柘廢來猶納稅,田園荒後尚征苗。時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帶葉燒。任爾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旅泊遇郡中亂》曰:「握手相看誰敢言,軍家刀劍在要邊。遍搜寶貨無藏處。亂殺平人不怕天。古寺拆為修寨木,荒墳掘作甃城磚。郡侯逐去渾閒事,正是鑾輿幸蜀年。」然方之今日,始信其非寓言也。 (陶宗儀《輟畊錄》卷一三) 《後山詩話》云:「費氏,蜀之青城人。以才色入蜀,後主嬖之,號花蕊夫人,效王建作《宮詞百首》。國亡,入備後宮。太祖聞之,召使陳詩,誦其《國亡詩》曰:「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那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寧無一個是男兒。」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八引《漁隱叢話》) 乙 詞 詞者,詩之餘,五代人最擅場,本事纖穠,亦復感均頑艷。「小樓昨夜」,亡國之音哀以思乎?「試香縴手」,詞人之賦麗以淫乎?「疏星渡河漢」,長門搗素之遺;「鸞膠續斷弦」,《子夜》、《懊儂》之變。 (王士禎《五代詩話•例言》) 晉相和凝,少年時好為曲子詞,布於汴洛。洎入相,專托人收拾焚毀不暇。然相國厚重有德,終為艷詞玷之,契丹入夷門,號為曲子相公。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六) 孫光憲,蜀之資州人。事荊南高氏為從事,有文學名,著《北夢瑣言》,其詞見《花間集》。「一庭疏雨濕春愁」,秀句也,李後主之「細雨濕流光」本此。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七《引蜀中詩話》) 後主妙於音律,舊曲有《念家山》。王親演為《念家山破》,其聲焦殺而其名不祥。 (馬令南《唐書》卷五《後主書》) 馮延己……著樂章百餘闋……元宗樂府詞云:「小樓吹徹玉笙寒」,延己有「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之句,皆為警策。元宗嘗戲延己曰:「吹皺一池春水,干卿何事?」延己曰:「未如陛下『小樓吹徹玉笙寒』。」 (馬令南《唐書》卷二一《馮延己傳》) 後主,名衍……童年即能屬文,甚有才思。尤酷好靡麗之辭,嘗集艷體詩二百篇,號曰《煙花集》。 (吳任臣《十國春秋》卷三七《前蜀後主紀》) 昶好文,有功後學,誠未可以成敗論。嘗言不效王衍作輕薄小詞,而其詞自工。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一引《邊州聞見錄》) 五代時,吳越文物不及南唐、西蜀之盛,而武肅王寄妃書云:「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二語艷稱千古。 (王士禎《漁洋詩話》卷中) (吳越王錢俶)博覽經史……手不釋卷。平生好吟詠,在國中編三百餘篇。目曰《正本集》。 (錢儼《吳越備史》卷四) 吳越後王來朝……獻詞曰:「金鳳欲飛遭掣搦,情脈脈,看取玉樓雲雨隔。」太祖起拊其背曰:「誓不殺錢王。」 (陳師道《後山居士詩話》) 《花間集》十卷,陳氏曰:「蜀歐陽炯作序,稱衛尉少卿字弘基者所集。」未詳何人(按趙崇政所集也)。 其詞自溫飛卿而下十八人,凡五百首,此近世倚聲填詞之祖也。詩至晚唐、五季,氣格卑陋,千人一律。而長短句獨精巧高麗,後世莫及,此事之不可曉者。放翁陸務觀之言云爾。 (《通考》卷二四六《經籍考七三》) 《南唐二主詞》一卷,陳氏曰:「中主李璟、後主李煜撰。卷首四闋,《應天長》、《望遠行》各一,《浣溪沙》二,中主所作,重光嘗書之,墨跡在盱江晁氏。」趙云:「先皇御製歌詞,余嘗見之,於麥光紙上作撥鐙書。有晁景迂題字。今不知何在矣。」余詞皆重光作。 (《通考》卷二四《經籍考七三》) 丙 書畫 江南偽後主李煜……其作大字不事筆,卷帛而書之,皆能如意,世謂撮襟書。復喜作顫掣勢,人又目其狀為金錯刀。 (《宣和書譜》卷一二) 江南徐鉉善小篆,映日視之,畫之中心有一縷濃墨,正當其中。至於屈折處,亦當中無有偏側處。乃筆鋒直下不倒側,故鋒常在畫中,此用筆之法也。 (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七) 南唐後主李煜……畫山水、人物、禽鳥、墨竹,皆清爽不凡,別為一格。 (夏文彥《圖繪寶鑑》卷三) 梁荊浩,字浩然,河南沁水人。業儒,博通經史,善屬文。偶五季多故……乃隱於太行之洪谷,自號洪谷子。嘗畫山水樹石以自適……著《山水訣》一卷。 (劉道醇《五代名畫補遺》) 荊浩……博雅好古,以山水專門,頗得趣向。嘗謂吳道元有筆而無墨,項容有墨而無筆,浩兼二子所長而有之。蓋有筆無墨者,見落筆蹊徑而少自然;有墨而無筆者,去斧鑿痕而多變態。 (《宣和畫譜》卷一○) 梁關仝,長安人。畫山水,早年師荊浩……筆愈簡而氣愈壯,景愈少而意愈長也。而深造古淡,如詩中淵明,琴中賀若,非碌碌之畫工所能知……仝於人物非所長,于山間作人物,多求胡翼為之。 (《宣和畫譜》卷一○) 釋貫休,字德隱,姓姜,婺州蘭溪人。七歲出家,日誦書每過千字,不復遺忘。工為歌詩,多警句,膾炙人口,以至丹青之習,皆怪古不媚……作字尤奇崛。 (《宣和書譜》卷一九) 貫休,王氏建國時,來居蜀中龍華之精舍。因縱筆用水墨畫羅漢一十六身並一大士,巨石縈雲,枯松帶蔓,其諸古貌與他人畫不同。或曰夢中所睹,覺後圖之,謂之應夢羅漢……蜀主嘆其筆跡狂逸。 (《野人詩話》) (南唐)徐熙,鍾陵人,世……為江南名族。熙善畫花竹、林木、蟬蝶、草蟲之類……意出古人之外,自造於妙。評曰:「……精於畫者,不過薄其彩繪,以取形似。熙獨不然,必先以其墨定其枝葉蕊萼等,而後傅之以色。故其氣格前就,態度彌茂。」 (劉道醇《聖朝名畫評》卷三) (後蜀)黃筌者(字要叔),成都人也。幼有畫性……刁處士入蜀,授而教之竹石、花雀。又學孫位畫龍水、松石、墨竹,李升畫山水竹樹,皆曲盡其妙。 (黃休復《益州名畫錄》卷上) 丁 文具 南唐於饒置墨務,歙置硯務,蜀置紙務。各有官,歲貢有數。求墨工于海,求紙工於蜀中。主好蜀紙,既得蜀工,使行境內,而六合之水與蜀同。李本奚氏,以達賜國姓,世為墨官雲。 (陳師道《後山叢談》卷一) 李廷珪墨有數等,其「珪」字作下邽之「邽」者為上,作「圭潔」之「圭」者次之,作珪璧之「珪」者又次之,其雲「奚庭圭」者最下。 (陳元龍《格致鏡原》卷三七《引王氏談錄》) 南唐元宗時,歙守獻硯,薦工李少微擢硯官。 (陳元龍《格致鏡原》卷三八引《新安志》) 江南李後主造澄心堂紙,前輩甚貴重之。江南平後六十年,其紙猶有存者,歐公嘗得之,以二軸贈梅聖俞……紙制大佳,而幅度低狹,不能與麻紙相及……然一紙已值百錢,亦已珍矣。 (程大昌《演繁露》卷九) 余與丹徒高氏見楊行密節度淮南補將校牒紙,光潔如玉,膚如卵膜。今士大夫所有澄心堂紙不迨也。 (陳師道《後山叢談》卷二) 四 五代之風俗 1.廉恥喪亡 張全義,字國維,濮州臨濮人也。少以田家子役於縣,縣令數困辱之,全義因亡入黃巢賊中。巢陷長安,以全義為吏部尚書……巢敗去,事諸葛爽於河陽。爽死,事其子仲方。仲方為孫儒所逐,全義……附於梁……太祖猜忌,晚年尤甚,全義奉事益謹,卒以自免。自梁與晉戰河北……太祖兵敗蓨縣,道病還洛,幸全義會節園避暑。留旬日,全義妻女皆迫淫之。其子繼祚憤恥不自勝,欲剚刃太祖。全義止之曰:「吾為李罕之兵圍河陽……梁兵出之,得至今日,此恩不可忘也。」……全義事梁……封魏王……梁亡,莊宗入汴,全義自洛來朝,泥首待罪……厚賂劉皇后以自托。 (《五代史》卷四五《張全義傳》) 馮道,字可道,瀛州景城人也。事劉守光為參軍,守光敗去,事宦者張承業……莊宗即位,拜戶部侍郎,充翰林學士……明宗……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晉滅唐,道又事晉,晉高祖拜道守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魯國公……契丹滅晉,道又事契丹……漢高祖立,乃歸漢,以太師奉朝請。周滅漢,道又事周,周太祖拜道太師……道少能矯行以取稱於世,及為大臣,尤務持重以鎮物。事四姓十君,益以舊德自處。然當世之士無賢愚,皆仰道為元老,而喜為之稱譽……當是時天下大亂,戎夷交侵,生民之命,急於倒懸。道方自號長樂老,著書數百言,陳己更事四姓,及契丹所得階勛官爵以為榮。自謂孝於家,忠於國,為子,為弟,為人臣,為司長,為夫,為父,有子,有孫。時開一卷,時飲一杯,食味別聲被色,老安於當代。老而自樂,何樂如之?蓋其自述如此。 (《五代史》卷五四《馮道傳》) 鄭韜光,字龍府,洛京清河人也……自襁褓迄於懸車,凡事十一君,越七十載。所仕無官謗,無私過。 (《舊五代史》卷九二《鄭韜光傳》) 胤孫臨事多不能決,當時號為三不開,謂其不開口以論議,不開印以行事,不開門以延士大夫也。 (《五代史》卷五五《馬胤孫傳》) (孟昶)乃命李昊草表以降……初,昊事王衍,為翰林學士,衍之亡也,昊為草降表。至是又草焉。蜀人夜表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 (《五代史》卷六四《後蜀世家》) 韓熙載,本高密人。後主即位,頗疑北人,鴆死者多,而熙載且懼,愈肆情坦率,不遵禮法。破其財貨,售集妓樂迨數百人,日與荒樂,蔑家人之法。所受月俸,至即散為妓女所有,而熙載不能制之以為喜。而日不能給,遂敝衣屨作瞽者,持獨弦琴,俾舒雅執板挽之,隨房歌鼓求丐,以足日膳。旦暮亦不禁其出入,或竊與諸生糅雜而淫。熙載見之,趨過而笑曰:「不敢阻興而已。」及夜奔客寢者,其客詩云:「苦是五更留不住,向人頭畔著衣裳。」時人議謂北齊徐之才豁達,無以過之。 (王士禎《五代詩話》卷三《引緗素雜記》) 按唐末以來,干戈饑饉,暴斂橫徵,而民不聊生。武夫悍卒,逞其武力,嗜殺為雄,於是人人以苟得為榮,苟免為幸,貶氣節奪廉恥而不惜矣。 2.打破等級制度 中古時代,構成等級制度者,曰門第,曰奴婢。自唐以皇族冠氏族之首,魏晉以來士大夫風習,業已動搖。自科舉盛行,榜下擇婿,從來士大夫把持之婚宦制度,已打破無餘。惟時人尚自貴其所宗,以郡望、世系相高。自五季之亂,譜牒散亡,門第風尚,乃完全摧毀。奴婢昔有官奴,有私奴,有罪人籍沒為奴,有俘虜為奴。自五代分爭,後漢乾祐元年,李嶼僕夫葛延遇,上變告嶼謀反,遂族誅李崧兄弟。自是仆隸始稍吐平日怨氣,奴婢制度,亦遂根本動搖。 唐末天下亂,革避地之中山。唐亡……莊宗……建唐國,而故唐公卿之族,遭亂喪亡且盡。以革名家子,召為行台左丞相……唐梁之際,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選文書不完,因緣以為奸利。至有私鬻告敕,亂易昭穆,而季父、母舅反拜侄、甥者。 (《五代史》卷二八《豆盧革傳》) 3.服飾詭異 同光二年二月……(詔)「近年已來,婦女服飾異常寬博,倍費縑綾。有力之家,不計卑賤,悉衣錦繡。宜令所在糾察。」 (《舊五代史》卷三一《唐莊宗紀五》) 蜀人富而喜遨。當王氏晚年,俗競為小帽,僅覆其頂,俛首即墮,謂之「危腦帽」。衍以為不祥,禁之。而衍好戴大帽,每微服出遊民間,民間以大帽識之,因令國中皆戴大帽。又好裹尖巾,其狀如錐,而後宮皆戴金蓮花冠,衣道士服。酒酣免冠,其髻髽然,更施朱粉,號「醉妝」。國中之人皆效之。 (《五代史》卷六三《前蜀世家》) 南漢僭創小國,乃作平頂帽,自冠之。由是風俗一變,皆以安豐頂為尚。 (陶谷《清異錄》卷下) 後主昭惠國後周氏,小名娥皇,司徒宗之女,十九歲來歸。通書史,善歌舞,尤工琵琶。嘗為壽元宗前,元宗嘆其工,以燒槽琵琶賜之。至於采戲弈棋,靡不妙絕。後主嗣位,立為後,寵嬖專房。創為高髻纖裳,及首翹鬢朵之妝,人皆效之。 (陸游南《唐書》卷一六《后妃列傳》) 《道山新聞》云:「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組帶、纓絡,蓮中作五色瑞雲。令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曲有《凌雲之態》……人皆效之,以弓纖為妙。」 (周密《浩然齋雅談》卷中) 4.飲食好尚 廣順元年正月……詔曰:「……天下州府,舊貢滋味食饌之物,所宜除減。其兩浙進細酒、海味、姜瓜,湖南枕子茶、乳糖、白沙糖、橄欖子,鎮州高公米、水梨,易定栗子,河東白社梨、米粉、綠豆粉、玉屑籸子面,永興御田紅稉米、新大麥面,興平蘇栗子,華州麝香、羚羊角、熊膽、獺肝、朱杮、熊白,河中樹紅棗、五味子、輕錫,同州石鏊餅,晉絳蒲萄黃消梨,陝府鳳棲梨,襄州紫薑、新筍、橘子,安州折粳米、糟味,青州水梨,河陽諸雜果子,許州御李子,鄭州新筍、鵝梨,懷州寒食杏仁,申州蘘荷,亳州萆薢,沿淮州郡淮白魚……今後並不須進奉。」 (《舊五代史》卷一一○《周太祖紀一》) 晟事李昪父子二十餘年,官至司空,家益富驕。每食不設几案,使眾妓各執一器,環立而侍,號肉台盤。時人多效之。 (《五代史》卷三三《孫晟傳》) 魏王繼岌,每薦羹,以羊、兔、豬臠而參之。時盧澄為平章事,趨朝待漏堂,廚具小饌,澄惟進粥。其品曰栗粥、乳粥、豆沙加糖粥,三種並供,澄各取少許並和而食。廚官遂有「王羹亥卯未,相粥白玄黃」之語。 (陶谷《清異錄》卷下) 江南仰山,善作「道場羹」,脯面蔬筍,非一物也。 (陶谷《清異錄》卷下) 吳越有一種「玲瓏牡丹鮓」,以魚葉鬥成牡丹狀。既熟,出盎中,微紅如初開牡丹。 (陶谷《清異錄》卷下) 5.俳優 莊宗既好俳優,又知音,能度曲。至今汾晉之俗,往往能歌其聲,謂之御製者,皆是也。其小字亞子,當時人或謂之亞次。又別為優名,以自目曰「李天下」。 (《五代史》卷三七《伶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