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二千年史 · 兩晉及南北朝之社會

一 生活狀況 1.田賦 晉武帝平吳之後……制戶調之式。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夷人輸賨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外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為老小,不事。遠夷不課田者,輸義米,戶三斛。遠者五斗,極遠者輸算錢,人二十八文。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其官品第一至於第九,各以貴賤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頃。(每品減五頃以為差。)……第九品十頃。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蔭其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亦如之。而又得蔭人,以為衣食客及佃客(量給官品以為差降)。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晉之戶調式,實合田戶賦而為一,與兩漢不同。 按兩漢之制,三十而稅一者,田賦也。二十始傅,人出一算者,戶口之賦也。今晉法如此,則似合二賦而為一。然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丁男課田五十畝,則無無田之戶矣,此戶調所以可行歟。 (《通考》卷二《田賦考一一》) 自南遷而後,其制大壞。 自東晉寓居江左,百姓南奔者,並謂之僑人,往往散居,無有土著。而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土地卑濕,無有蓄積之貲。諸蠻陬俚洞,沾沐王化者,各隨輕重收財物,以裨國用。又嶺外酋帥,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饒,雄於鄉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收其利,歷宋、齊、梁、陳,皆因而不改。其軍國所須雜物,隨土所出,臨時折課市取,乃無恆法,定令列州郡縣制其任土所出,以為征賦。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者,為浮浪人,樂輸亦無定數,任量,唯所輸終優於正課焉。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北魏因大亂之後,地曠人稀,乃行均田之制,計口授田。 孝文太和九年,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諸桑田,皆為代業,身終不還,恆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 (《通典》卷一《食貨一》) 按……後魏孝文,始納李安世之言,行均田之法……觀其立法,所受者露田,諸桑田不在還受之限。意桑田必是人戶世業,是以栽植桑榆其上。而露田不栽樹,則似所種者皆荒閒無主之田,必諸遠流配謫無子孫及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則固非盡奪富者之田,以予貧人也。又令有盈者無受不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是令其從便買賣,以合均給之數,則又非強奪之以為公田,而授無田之人。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魏令,每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一石。人年十三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婦之調。奴任耕,婢任績者,八口當未娶者四。耕牛十頭,當奴婢八。其麻布之鄉,一夫一婦,布一匹,下至半,以此為降。大率十匹中,五匹為公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內外百官俸。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太和(孝文)八年,始准古班百官之祿,以品第各有差。先是天下戶以九品混通,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又人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至是戶增帛三匹,粟二石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後增調外帛,滿二匹,所調各隨其土所出。其司、冀……十九州,貢綿絹及絲,其餘郡縣少桑蠶處……皆以麻布充稅。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孝昌(孝明)二年冬,稅京師田租,畝五升。借賃公田者,畝一斗。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莊帝即位,因人貧富,為租輸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內納粟,千里外納米。上三品戶入京師,中三品入他州要倉,下三品入本州。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北齊、後周承之,亦行授田之制,而略變其制。 北齊給授田令,仍依魏朝。每年十月,普令轉授,成丁而授,老而退,不聽賣易。文宣天保八年,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謂之「樂遷」,於幽州寬鄉以處之。時始立九等之戶,富者稅其錢,貧者役其力。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河清三年定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京城四面諸坊之外,三十里內為公田。受公田者,三縣代遷……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四十畝,奴婢依良人……丁牛一頭,受田六十畝,限止四年。又每丁給永業二十畝為桑田……不在還受之限。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定令:「……率人一床,調絹一匹,綿八兩。凡十斤綿中,折一斤作絲;墾租二石,義租五斗。奴婢各准良人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斗,義租五升。墾租送台,義租納郡,以備水旱。墾租皆依貧富為三梟,其賦稅常調,則少者直出上戶,中者及中戶,多者及下戶。上梟輸遠處,中梟輸次遠,下梟輸當州倉,三年一校焉。租入台者,五百里內輸粟,五百里外輸米。入州鎮者輸粟,人慾輸錢者,准上絹收錢。」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創置六官,司均掌田裡之政令。凡人……有室者田百四十畝,丁者田百畝。 (《通考》卷二《田賦考二》) 後周……司賦,掌均賦之政令。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與輕癃者,皆賦之……有室者,歲不過絹一匹,綿八兩,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豐年則全賦,中年半之,下年三之,皆以時征焉。若艱凶札,則不征其賦。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至於田賦制度之變遷,與社會之生計狀況,極有關係,茲敘之如下: 按自秦廢井田之制……始舍地而稅人……漢時,官未嘗有授田限田之法……田稅隨占田多寡為之厚薄,而人稅則無分貧富,然所稅每歲不過十三錢有奇耳。至魏武初平袁紹,乃令田每畝輸粟四升,又每戶輸絹二匹,綿二斤,則戶口之賦始重矣。晉武帝又增而為絹三匹,綿三斤……然晉制,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及丁男丁女,占田皆有差,則出此戶賦者,亦皆有田之人……宜其重於漢也。自是相承,戶稅皆重。然至元魏而均田之法大行,齊、周、隋、唐因之,賦稅沿革,微有不同,史文簡略,不能詳知。然大概計畝而稅之令少,計戶而稅之令多,然其時戶戶授田,則雖不必履畝論稅,只逐戶賦之,則田稅在其中矣……授人以田而未嘗別有戶賦者,三代也。不授人以田,而輕其戶賦者,兩漢也。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戶賦,田之授否不常,而賦之重者,已不可復輕,遂至重為民病,則自魏至唐之中葉是也。自兩稅之法行,而此弊革矣。 (《通考》卷三《田賦考一二》) 2.職役 縣戶五百以上,皆置鄉:三千以上,置二鄉;五千以上,置三鄉;萬以上,置四鄉。鄉置嗇夫一人;鄉戶不滿千以下,置治書史一人;千以上,置史佐各一人,正一人;五千五百以上,置吏一人,佐二人。縣率百戶置里吏一人。其土廣人稀,聽隨宜置里吏,限不得減五十戶。戶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 (《晉書》卷二四《職官志》) 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巳下六十六巳上,為老小,不事。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宋孝武大明中,王敬弘上言:「舊制,人年十二半役,十六全役。當以十三以上,自能營私及公,故以充役。考之見事,猶或未盡,體有強弱,不皆稱耳。循吏恤隱,可無甚患,庸愚守宰,必有勤劇,況值苛政,豈可稱言。至今逃竄求免,胎孕不育,乃避罪憲,實亦由茲。今皇化維新,四方無事,役名之宜,應存消息。十五至十六,宜為半丁,十七為全丁。」帝從之。 (《通考》卷一○《戶口考一》) 上為兩晉及南朝之沿革,北朝則稍有違異。 後魏初,不立三長,唯立宗主督護,所以人多隱冒……孝文太和十年,納給事中李沖之說,遂立三長。(註:,謂五家一鄰長,謂里長;五里一黨長。) (《通考》卷一二《職役考一》) 北齊武成清河三年,乃令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為中丁;六十六以上為老;十五以下為小。 (《通考》卷二○《戶口考一》) 北齊令人居十家為鄰比,五十家為閭,百家為族黨。一黨之內,則有黨族一人,副黨一人,閭正二人,鄰長十人,合十有四人,共領百家而已。至於城邑,一坊僑舊或有千戶以上,唯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里吏不常置,隅老四人。非是官府,私充事力,坊事亦得取濟,若論外黨,便是煩多。 (《通考》卷一二《職役考一》) 周制: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五十九,皆任於役,豐年不過三旬,中年則二旬,下年則一旬。起徒役,無過家一人。有年八十者一子不從役,百年者家不從役,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役,若凶札亦無力征。 (《通考》卷一○《戶口考一》) 自中原分裂,人民避亂遷徙,僑寓各地。國家為立僑州郡縣,以系其人,不著土籍。因與賦役有關,而土斷之制遂行。 東晉哀帝隆和元年,三月庚戌,天下所在土斷。 (《通典》卷三《食貨三》) 興寧二年三月,庚戌朔,大閱戶人,嚴法禁,稱為庚戌制。 (《晉書》卷八《哀帝紀》) 孝武時,寧又陳時政曰:「……昔中原喪亂,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許其挾注本郡。自爾漸久,人安其業,邱壠墳柏,皆已成行,雖無本邦之名,而有安土之實。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斷人戶,明考課之科,修閭伍之法。」 (《晉書》卷七《五范寧傳》) 安帝義熙九年,宋公劉裕緣人居土,上表曰:「……自永嘉播越,爰托淮海。朝運匡復之算,人懷思本之心,經略之圖,日不暇給,是以寧人綏理,猶有未遑。及至大司馬桓溫,以人無定本,傷理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於時財阜國豐,實由於此,自茲迄今,彌歷年載,畫一之制,漸用頹弛,雜居流寓,閭伍不修……自非改調,無以濟理……請依庚戌土斷之科,庶存其本……」於是依界土斷……諸流寓郡縣多被並省。 (《通典》卷三《食貨三》) 當時徭役甚繁,人圖避免,率依附於世宦之家,以貴族不任鄙事故也。 齊自永元以後,魏每來伐,繼以內難,揚、徐二州人丁,三人取兩,以此為率。遠郡悉令上米……輸米既畢,就役如故。又先是諸郡役人,多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又東境役苦,百姓多注籍詐病,遣外醫巫,在所檢占諸屬名並取病身。凡屬名多不合役,往往所在並是復蔭之家。凡注病者,或以積年,皆攝充將役。又追責病者租布,隨其年歲多少,銜命之人,皆務貨賂,隨意從舍。 (《通考》卷一○《戶口考一》) 齊虞玩之上表曰:「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條取人……自孝建以來,入勛者眾。其中操干戈衛社稷者,三分殆無一焉……又有改注籍狀,詐入仕流,昔為人役者,今反役人。又生不長發,便謂道人。或抱子井居,竟不編戶,遷徙去來,公違土斷。」 (《通考》卷一二《職役考一》) 梁武帝……納尚書令沈約之言,詔改定《百家譜》……按魏晉以來,最重世族,公家以此定選舉,私門以此訂婚姻。寒門之視華族,如冠履之不侔,則夫徭役賤事,人之所憚,固宜其改竄冒偽,求自附流品,以為避免之計。然徭役當視物力,雖世族在必免之例,而官之占田有廣狹,澤之蔭後有久近,若於此立法以限之,不勞而定矣。不此之務,而方欲改定譜籍……然偽冒之久者滋多,非敢於任怨者,誰有澄汰?」 (《通考》卷一二《職役考一》) 3.徵稅 甲 鹽稅 陳文帝天嘉二年,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奐,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稅,遂從之。 (《通考》卷一五《征榷考二》) 後魏宣武時河東郡有鹽池,舊立官司,以收稅利,是時罷之。而民有富強者專擅其用,貧弱者不得資益。延興末,復立鹽司,量其貴賤,節其賦入,於是公私兼利。世宗即位……復罷其禁,與百姓共之。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至於永熙,自遷鄴後,於滄、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鹽。滄州置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置灶四百五十二,幽州置灶一百八十,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又於邯鄲置灶四,計終歲合收鹽……軍國所資,得以周贍矣。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齊神武霸政之初……於滄、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置鹽官以煮鹽。每歲收錢,軍國之資,得以周贍。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置掌鹽,掌四鹽之政令:一曰散鹽,煮海以成之;二曰監鹽,引池以化之;三曰形鹽,物地以出之;四曰飴鹽,於戎以取之。凡監鹽、形鹽,每地為之禁,百姓取之皆稅焉。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乙 榷酤 宋文帝時,揚州大水,主簿沈亮建議禁酒,從之。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陳文帝天嘉中,虞荔等以國用不足,奏請榷酤,從之。 (《通典》卷二《食貨志一一》) 後魏明帝正光後……國用不足……有司奏斷百官常給之酒,計一歲所省,合米五萬三千五十四斛九升,櫱谷六千九百六十斛,麴三十萬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時郊廟百神群禮,依式供營。遠蕃使客,不在斷限。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隋文帝開皇三年,先時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至是罷酒坊,與百姓共之。 (《通考》卷一七《征榷考四》) 丙 雜稅 晉自過江,至於梁、陳,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券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歷宋、齊、梁、陳,如此以為常。 (《通考》卷一四《征榷考一》) 後魏明帝孝昌二年……稅市入者人一錢。其店舍又為五等,收稅有差。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後周閔帝元年,初除市門稅。及宣帝即位,復興入市之稅(每人一錢)。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奏請立關市、邸店之稅,開府鄧長顒贊成之,後主大悅……稅僧尼令曰:「僧尼坐受供養,游食四方,損害不少,雖有薄斂,何足為也?」 (《通考》卷一四《征榷考一》) 宋孝武大明八年,詔:「東境去歲不稔,宜廣商賈,遠近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雜稅。」自東晉至陳,西有石頭津,東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直水五人,以檢察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魚薪之類。小津並十分稅一以入官。淮水北有大市百餘,小市十餘所,備置官司,稅斂既重,時甚苦之。 (《通考》卷一四《征榷考一》) 齊武帝時為……會稽太守……會土邊帶湖海,民丁無士庶,皆保塘役。敬則以功力有餘,悉評斂為錢,送台庫以為便宜,上許之。 (《南齊書》卷二六《王敬則傳》) 丁 苛斂 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魏師南侵,軍旅大起。用度不充,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用。下及富室小人,亦有獻私財數千萬者。揚、南徐、兗、江四州富有之家,貲滿五十萬,僧尼滿二十萬者,並四分借一,過此率計,事息即還。 (《通考》卷一九《征榷考六》) 魏自永安之後,政道陵夷,寇亂實繁,農商失業。官有徵代,皆榷調於人,猶不足以相資奉,乃令所在迭相糾發,百姓愁怨,無復聊生。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4.錢幣 漢錢舊用五銖,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光武中興,除莽貨泉。建武十六年……復鑄五銖錢,天下以為便。及章帝時,谷帛價貴……尚書張林言:「……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市買皆用之,封錢勿出。如此則錢少,物皆賤矣。」……及獻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鑄小錢,由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錢數百萬。至魏武為相,於是罷之,還用五銖。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更無增益,故谷賤無已。及黃初二年,魏文帝罷五銖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至明帝世,錢廢谷用既久,人間巧偽漸多,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魏明帝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孫權嘉平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赤烏元年,又鑄當千錢……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謂之比輸,中者謂之四文。吳興沈充又鑄小錢,謂之沈郎錢,錢既不多,由是稍貴。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元嘉中,鑄四銖錢,輪郭形制,與古五銖同價,無利,百姓不資盜鑄。孝武孝建初,鑄四銖,文曰孝建,一邊為四銖。其後稍去四銖,專為孝建。 (《通典》卷九《食貨九》) 廢帝景和二年,鑄二銖錢,文曰景和,形式轉細。官錢每出,人間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無輪郭不磨剪鑒者謂之「萊子」,尤薄輕者謂之「荇葉」,市井通用之。永光元年,沈慶之啟通私鑄,由是錢貨亂改,一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環錢」,入水不沉,隨手破碎。市井不復斷數,十萬錢不盈一掬,斗米一萬,商貨不行。 (《通典》卷九《食貨九》) 梁初,唯京師及三吳、荊、郢、江、湘、梁、益用錢。其餘州郡,則雜以谷帛交易。交、廣之域,全以金銀為貨。武帝乃鑄錢,肉好周郭,文曰五銖,重如其文。而又別鑄,除其肉郭,謂之女錢,二品並行。百姓或私以古錢交易,有直百五銖、五銖女錢、太平百錢、定平一百、五銖雉錢、五銖對文等號,輕重不一。天子頻下詔書,非新鑄二種之錢,並不許用,而趣利之徒,私用轉甚。至普通中,乃議盡罷銅錢,更鑄鐵錢,人以鐵賤易得,並皆私鑄。及大同已後,所在鐵錢,遂如丘山,物價騰貴。交易者以車載錢,不復計數,而唯論貫。商旅奸詐,因之以求利。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陳初,承梁喪亂之後,鐵錢不行。始梁末,又有兩柱錢及鵝眼錢,於時人雜用,其價同。但兩柱重而鵝眼輕,私家多鎔錢……兼以粟帛為貨。至文帝天嘉五年,改鑄五銖,初出,一當鵝眼之十。宣帝大建十一年,又鑄大貨六銖,以一當五銖之十,與五銖並行,後還當一,人皆不便……帝崩,遂廢六銖而行五銖,竟至陳亡。其嶺南諸州,多以鹽米布交易,俱不用錢。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北朝錢幣,初尚完好,並許民人鼓鑄。其後漸至濫惡,與南朝相同。 魏初至於太和,錢貨無所周流。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高祖(孝文帝)始詔天下用錢……十九年,冶鑄粗備,文曰太和五銖,詔京師及諸州鎮,皆通行之……在所遣錢工備爐冶。民有欲鑄,聽就鑄之,銅必精煉,無所和雜。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宣帝永平三年冬,又鑄五銖錢。京師及諸州鎮,或不用,或有止用古錢,不行新錢,致商貨不通,貿遷頗隔。 (《通考》卷八《錢幣考一》) 孝莊帝永安二年秋,詔更鑄,文曰永五銖錢,官自立爐,亦聽人就鑄……利之所在,盜鑄彌眾,巧偽既多,輕重非一。 (《通考》卷八《錢幣考一》) 齊神武霸政之初,承魏,猶用永安五銖。遷鄴已後,百姓私鑄,體制漸別,遂各以為名,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緊錢、吉錢、河陽生澀、天柱赤牽之稱。冀州之北,錢皆不行,交貿者皆絹布。神武帝乃收境內之銅及錢,仍依舊文更鑄,流之四境。未幾之間,漸復細薄,奸偽競起。文宣受禪,除永安之錢,改鑄常平五銖,重如其文,其錢甚貴,且製造甚精。至乾明、皇建之間,往往私鑄。鄴中用錢,有赤熟、青熟、細眉、赤生之異。河南所用,有青薄、鉛錫之別。青、齊、徐、兗、梁、豫州,輩類各殊。武平已後,私鑄轉甚,或以生鐵和銅,至於齊亡,卒不能禁。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後周之初,尚用魏錢。及武帝保定元年七月,乃更鑄「布泉」之錢,以一當五,與五銖並行。建德三年六月,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大收商估之利,與布泉錢並行……五年正月,以布泉漸賤而人不用,遂廢之……齊平已後,山東之人,猶雜用齊氏舊錢。至宣帝大象元年十一月,又鑄「永通萬國錢」,以一當十,與五行大布及五銖,凡三品並用。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北朝與西域諸部交通互市,外幣始輸入中原。 河西諸郡,或用西域金銀之錢,而官不禁。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西域諸部,多以金銀為錢。 罽賓國……以金銀為錢,文為騎馬,幕為人面。(註:張晏曰,錢文面作騎馬形,浸面作人面目也。如淳曰,幕音漫。師古曰,幕即漫耳。) (《前漢書》卷九六上《罽賓國傳》) 烏弋山離國……錢貨……之屬,皆與罽賓同。 (《前漢書》卷九六上《烏弋山離國傳》) 安息國……亦以銀為錢,文獨為王面,幕為夫人面。王死,輒更鑄錢。 (《前漢書》卷九六上《安息國傳》) 大月氏國……錢貨與安息同。 (《前漢書》卷九六上《大月氏國傳》) 大秦國……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一。 (《後漢書》卷一一八《大秦國傳》) 5.生業 甲 農 武帝……是時江南未平,朝廷厲精於稼穡。四年正月,帝親耕籍田。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苞奏州郡農桑,未有賞罰之制,宜遣掾屬循行,皆當均其土宜,舉其殿最,然後黜陟。 (《晉書》卷三三《石苞傳》) 元帝為晉王,課督農功,詔二千石長吏,以入谷多少為殿最。其非宿衛要任,皆宜赴農,使軍各自佃作,即以為廩。太興元年,詔曰:「徐、揚二州,土宜三麥。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種,至夏而熟。繼新故之交,於以周濟,所益甚大。」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國君注重農政,提倡於上,而臣下亦能實力奉行之。 周訪……既在襄陽,務農訓卒。 (《晉書》卷五八《周訪傳》) 劉弘……為鎮南將軍,都督荊州諸軍事……弘於是勸課農桑……歲用有年,百姓愛悅。 (《晉書》卷六六《劉弘傳》) 宣……平襄陽,侃使宣鎮之……宣招懷初附,勸課農桑……或載耒於軺軒,或親芸獲於隴畝。 (《晉書》卷八一《桓宣傳》) 穆帝昇平初,荀羨為北部都尉,鎮下邳,屯田於東陽之石鱉,公私利之。 (《通典》卷二《食貨二》) 自此以後,歷宋、齊、梁、陳,君臣上下,莫不注意農事,以裕國計。 宋孝武帝大明初……時山陰縣人多田少,孔靈符表請徙無貲之家,於餘姚、、鄞三縣,墾開湖田……帝違眾議徙人,並成良業。 (《通典》卷一《食貨一》) 天監十七年正月,詔曰:「……朕矜此庶氓……亟弘生聚之略,每布寬恤之恩,而編戶未滋,遷徙尚有……思俾黔黎,各安舊所,將使郡無曠土,邑靡遊民,雞犬相聞,桑柘交畛……其流寓過遠……不樂還者,即使著土籍為民……若流移之後,本鄉無復居宅者……詣縣告請,村內官地官宅,令相容受。」 (《梁書》卷二《武帝紀中》) 大同七年十一月……詔曰:「……凡是田桑、廢宅沒入者,公創之外,悉以分給貧民。皆使量其所能,以受田分。」 (《梁書》卷三《武帝紀下》) 天嘉元年三月,詔曰:「自喪亂以來,十有餘載,編戶凋亡,萬不遺一……且興師以來……府藏虛竭,杼軸歲空……思俾余黎,陶此寬賦。今……守宰明加勸課,務急農桑,庶鼓腹含哺,復在茲日。」 (《陳書》卷三《世祖紀》) 太建二年八月……詔曰:「……有能墾起荒田,不問頃畝少多,依舊蠲稅。」 (《陳書》卷五《宣帝紀》) 後主……即皇帝位……詔曰:「……今陽和在節……宜展春耨……其有新辟塍畎,進墾蒿萊,廣袤勿得度量,征租悉皆停免。私業久廢,咸許占作公田……倘良守教耕,淳民載酒,有茲督課,議以賞擢。」 (《陳書》卷六《後主紀》) 北朝亦頗重農業,不減於南朝。 太祖定中原……兵革並起,民廢農業……登國六年……徙……十餘萬家以充京都,各給耕牛,計口授田。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道武帝天興初,制定京邑,東至代郡,西及善無,南極陰館,北盡參合,為畿內之田。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後魏明帝永興中,頻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於是分簡尤貧者,就食山東,敕有司勸課田農……自是人皆力勤,歲數豐穰,畜牧滋息。太武帝初為太子監國,曾令有司課畿內之人……各列家別口數,所種頃畝,明立簿目。所種者,於地首標題姓名,以辨播殖之功。 (《通典》卷一《食貨一》) 北齊廢帝乾明中,尚書左丞蘇珍芝議修石鱉等屯,歲收數萬石。自是淮南軍防,糧廩充足。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孝昭皇建中,平州刺史稽曄建議,開幽州督亢舊陂,長城左右營屯,歲收稻粟數十萬石,北境得以周贍。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武成帝河清三年,詔每歲春月,各依鄉土早晚,課人農桑。自春及秋,男子十五以上,皆營蠶桑,孟冬布田畝。蠶桑之月,婦女十五以上,皆營蠶桑。孟冬,刺史聽審教之優劣,定殿最之科品。 (《通典》卷二《食貨二》) 水利有關於農業,其最著者,略舉如下: 預既還鎮(荊州),……又修召信臣遺蹟(召信臣所作鉗盧陂六門堰),激用滍、淯諸水以浸原田萬餘頃,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眾庶賴之,號曰杜父。舊水道,唯沔、漢達江陵,千數百里,北無通路。又巴丘湖沅湘之會,表里山川,實為險固……預乃開楊口,起夏水,達巴陵千餘里,內瀉長江之險,外通零桂之漕。 (《晉書》卷三四《杜預傳》) 張闓……補晉陵內史……時所部四縣,並以旱失田。闓乃立曲阿新豐塘,溉田八百餘頃,每歲豐稔。 (《晉書》卷七六《張闓傳》) 出為鎮軍將軍,會稽內史……句章縣有漢時舊陂,毀廢數百年。愉自巡行修復故堰,溉田二百餘頃,皆成良業。 (《晉書》卷七八《孔愉傳》) 宋文帝元嘉七年,劉義欣為荊河刺史,鎮壽陽……芍陂良田萬頃,堤堰久壞,秋夏常苦旱……因舊溝引渒水入陂,伐木開榛,水得通涇,由是遂豐稔。 (《通典》卷二《食貨二》) 後魏……裴延攜為幽州剌史。范陽郡有舊沈渠,徑五十里;漁陽燕郡有故戾諸堰,廣袤三十里,皆廢毀時多不復,水旱為害。延攜自度水形營造,未幾而就,溉田萬餘頃,為利十倍。 (《通考》卷六《田賦六》) 乙 商 商賈雖受惡稅影響,而南北貿易甚盛,常借互市以維持南北和局。 (祖逖在鎮)石勒……求通使交市,逖不報書,而聽互市,收利十倍,於是公私豐贍。 (《晉書》卷六二《祖逖傳》) 遷……武昌太守……立夷市於郡東,大收其利。 (《晉書》卷六六《陶侃傳》) 淮水北有大市百餘,小市十餘所。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魏……於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貨,羽毛、齒革之屬,無遠不至。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北魏之官吏,初因無俸,多兼營商業,仰機射利,最為稗政。 詔曰:「刺史牧民,為萬里之表。自頃每因發調,逼民假貸。大商富賈,要射時利,旬日之間,增贏十倍,上下通同,分為潤屋。故編戶之家,困於凍餒,豪富之門,日有兼積,為政之弊,莫過於此。其一切禁絕。」 (《魏書》卷五《高宗文成帝紀》) 滎陽鄭雲,諂事長秋卿劉騰,貨紫纈四百匹,得為安州刺史。除書旦出,晚往詣回,坐未定,問回安州興生,何事為便。回曰:「卿荷國寵靈,位至方伯,雖不能拔園葵,去織婦,宜思方略,以濟百姓。如何見造,問興生乎?封回不為商賈,何以相示?」雲慚失色。 (《北史》卷二四《封回傳》) 魏與西域交通,商業亦盛。 自蔥嶺已西,至於大秦,百國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販客,日奔塞下,所謂盡天地之區矣。樂中國土風,因而宅者,不可勝數。是以附化之民,萬有餘家,門巷修整,閶闔填列,青槐蔭陌,綠柳垂庭,天下難得之貨,咸悉在焉。別立市於洛水南,號曰四通市,民間謂永橋市,伊洛之魚,多於此賣,士庶須膾,皆詣取之,魚味甚美。京師語曰:「伊洛鯉魴,貴於牛羊。」 (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卷三》) 丙 礦冶 梁……諸王,皆假金獸符……鹽鐵金銀銅錫……皆不以屬國。 (《隋書》卷二六《百官志上》) 永明八年,悛啟世祖曰:「南廣郡界蒙山下,有城名蒙城,可二頃,地有燒爐四所,高一丈,廣一丈五尺。從蒙城渡水南百許步,平地掘土,深二尺,得銅。又有古掘銅坑,深二丈,並居宅處猶存。鄧通,南安人,漢文帝賜嚴道縣銅山鑄錢。今蒙山近青衣水,南青衣在側,並是故秦之嚴道地。青衣縣又改名漢嘉。且蒙山去南安二百里,案此必是通所鑄。近喚蒙山獠出雲,甚可經略,此議若立,潤利無極。」並獻蒙山銅一片,又銅石一片,平州鐵刀一口。上從之,遣使入蜀鑄錢,得千餘萬,功費多,乃止。 (《南齊書》卷三七《劉悛傳》) 世宗延昌三年春,有司奏長安驪山有銀礦,二石得銀七兩。其年秋,桓州又上言:「白登山有銀礦,八石得銀七兩,錫三百餘斤,其色潔白,有逾上品。」詔並置銀官,常令采鑄。又漢中舊有金戶千餘家,常於漢水沙淘金,年終總輸。後臨淮王彧為梁州刺史,奏罷之。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尚書崔亮奏:「恆農郡銅青谷有銅礦,計一斗銅得五兩四銖。葦池谷礦,計一斗得銅五兩。鸞帳山礦,計一斗得銅四兩。河內郡王屋山礦,計一斗得銅八兩。南青州苑燭山、齊州商山,並是往昔銅官,舊跡見在。謹按鑄錢方興,用銅處廣,既有冶利,並宜開鑄。」詔從之。 (《魏書》卷一一○《食貨志》) 二 學術思想 1.玄學 兩漢重儒學,其末也流於煩碎,不足以饜學者之望,而所謂玄學者,遂因之勃興。玄學之始倡者,為魏正始時王弼、何晏,以老莊、《周易》為宗。 弼(王弼)字輔嗣,何劭為其傳曰:「弼幼而察惠。年十餘,好老氏,通辯能言。父業為尚書郎,時裴徽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見而異之,問弼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也,然聖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無已者何?』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不說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恆言無所不足。』……於時何晏為吏部尚書,甚奇弼,嘆之曰:『仲尼稱後生可畏,若斯人者,可與言天人之際乎?』正始中……以弼補台郎……弼在台既淺,事功亦雅非所長,益不留意焉。淮南人劉陶,善論縱橫,為當時所稱,每與弼語,嘗屈弼。弼天才卓出,當其所得,莫能奪也。性和理,樂游宴,解音律,善投壺。其論道附會,文辭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得,多晏也……何晏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其論甚精……弼與不同,以為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同於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體沖和以通無;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然則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者也,今以其無累,便謂不復應物,失之多矣。弼注《易》……注《老子》,為之指略,致有理統。」 (《三國•魏志》卷二八《鍾會傳注》) 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莊,立論以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為本。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存者也,陰陽恃以化生,萬物恃以成形,賢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無之為用,無爵而貴矣。 (《晉書》卷四三《王衍傳》) 繼王、何而興者則為嵇、阮,玄學輪廓,始大具矣。 嵇康,字叔夜……早孤,有奇才,遠邁不群……美詞氣,有風儀,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飾……天質自然,恬靜寡慾……學不師受,博覽無不該通,長好老莊……拜中散大夫。常修養性服食之事,彈琴詠詩,自足於懷,以為神仙稟之自然,非積學所得,至於導養得理,則安期、彭祖之倫可及,乃著《養生論》。又以為君子無私,其論曰:「……君子行道,忘其為身,斯言是矣。君子之行,賢也不察於有度而後行也。任心無邪,不議於善而後正也。顯情無措,不論於是而後為也。是故傲然忘賢,而賢與度會;忽然任心,而心與善遇;倘然無措,而事與是俱也。」其略如此。 (《晉書》卷四九《嵇康傳》) 阮籍,字嗣宗……容貌瑰傑,志氣宏放,傲然獨得,任性不羈……博覽群籍,尤好莊老……著《達莊論》,敍無為之貴……著《大人先生傳》,其略曰:「世之所謂君子,惟法是修,惟禮是克;手執圭璧,足履繩墨,行欲為目前檢,言欲為無窮則;少稱鄉黨,長聞鄰國,上欲圖三公,下不失九州牧。獨不見群虱之處褌中,逃乎深縫,匿乎壞絮,自以為吉宅也。行不敢離縫際,動不敢出褌襠,自以為得繩墨也。然炎丘火流,焦邑滅都,群虱處於禈中而不能出也。君子之處域內。何異夫虱之處褌中乎?」此亦籍之胸懷本趣也。 (《晉書》卷四九《阮籍傳》) 向秀,字子期……清悟有遠識……雅好老莊之學。莊周著內外數十篇,歷世才士,雖有觀者,莫適論其旨統也。秀乃為之隱解,發明奇趣,振起玄風,讀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時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廣之,儒墨之跡見鄙,道家之言遂盛焉。 (《晉書》卷四九《向秀傳》) 學者探究老莊,推崇易理,多假為口舌之助,清談之風大盛。 樂廣……性沖約,有遠識,寡嗜欲,與物無競。尤善談論,每以約言析理,以厭人之心。其所不知,默如也……尚書令衛瓘,朝之耆舊,逮與魏正始中諸名士談論,見廣而奇之曰:「自昔諸賢既沒,常恐微言將絕,而今乃復聞斯言於君矣。」……王衍自言與人語甚簡至,及見廣,便覺已之煩。其為識者所嘆美如此……廣與王衍俱宅心事外,名重於時,故天下言風流者,謂王、樂為稱首焉。 (《晉書》卷四三《樂廣傳》) 衍字夷甫……有盛才美貌,明悟若神……聲名籍甚,傾動當世,妙善玄言,唯談老莊為事,每捉玉柄麈尾,與手同色。義理有所不安,隨即改更,世號口中雌黃。朝野翕然,謂之一世龍門矣。累居顯職,後進之士,莫不景慕放效,選舉登朝,皆以為稱首,矜高浮誕,遂成風俗焉。 (《晉書》卷四三《王衍傳》) 甚者以達莊為名,恣意而行,遂流於放蕩。 學者以老莊為宗,而黜六經;談者以虛盪為辨,而賤名檢;行身者以放濁為通,而狹節信;進仕者以苟得為貴,而鄙居正;當官者以望空為高,而笑勤恪……其倚杖虛曠,依阿無心者,皆名重海內。 (《晉書》卷五《懷愍帝紀論》) 母終,正與人圍碁,對者求止,籍留與決賭。既而飲酒二斗,舉聲一號……及將葬,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臨訣,直言窮矣,舉聲一號……裴楷往吊之,籍散發箕踞,醉而直視,楷弔唁畢便去。或問楷:「凡吊者主哭,客乃為禮。籍既不哭,君何為哭?」楷曰:「阮籍既方外之士,故不崇禮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軌儀自居。」時人嘆為兩得。 (《晉書》卷四九《阮籍傳》) 澄,字平子……衍有重名於世,時人許以人倫之鑑。尤重澄……澄由是顯名……時王敦、謝鯤、庾敳、阮修,皆為衍所親善,號為四友。而亦與澄狎。又有光逸、胡母輔之等,亦豫焉。酣縱誕,窮歡極娛。惠帝末……以澄為荊州刺史……將之鎮,送者傾朝。澄見樹上鵲巢,便脫衣上樹,探而弄之,神氣蕭然,傍若無人。 (《晉書》卷四三《王澄傳》) 光逸,字孟祖……輔之與謝鯤、阮放、畢卓、羊曼、桓彝、阮孚散發裸袒,閉室酣飲。已累日,逸將排戶入,守者不聽,逸便於戶外脫衣露頭,於狗竇中窺之而大叫。輔之大驚曰:「他人決不能爾,必我孟祖也。」遽呼入,遂與飲,不舍晝夜。時人謂之八達。 (《晉書》卷四九《光逸傳》) 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何為入我褌中?」 (劉義慶《世說新語》卷五《任誕篇》注) 當時亦有欲挽回頹俗,特著論糾正之者。 深患時俗放蕩,不遵儒術。何晏、阮籍素有高名於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尸祿耽寵,仕不事事。至王衍之徒,聲譽太重,位高勢重,不以物務自嬰,遂相放效,風教陵遲。乃著《崇有》之論,以釋其蔽曰:「……立言藉於虛無,謂之玄妙;處官不親所司,謂之雅遠;奉身散其廉操,謂之曠達。故砥礪之風,彌以陵遲。放者因斯,或悖吉凶之禮,而忽容止之表,瀆棄長幼之序,混漫貴賤之級。其甚者,至於裸裎言笑。」 (《晉書》卷三五《裴秀附裴傳》) 惇……以為君子立行,應依禮而動,雖隱顯殊途,未有不傍禮教者也。若乃放達不羈,以肆縱為貴者,非但動違禮法,亦道之所棄也。乃著《通道崇檢論》,世咸稱之。 (《晉書》卷五六《江惇傳》) 時以浮虛相扇,儒雅日替,寧以為其源始於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於桀紂。乃著論曰:「……王、何蔑棄典文,不遵禮度,游辭浮說,波盪後生。飾華言以翳實,騁繁文以惑世。搢紳之徒,翻然改轍;洙泗之風,緬焉將墜。遂令仁義幽淪,儒雅蒙塵,禮壞樂崩,中原傾覆。古之所謂言偽而辯,行僻而堅者,其斯人之徒歟……王、何叨海內之浮譽,資膏粱之傲誕,畫魑魅以為巧,扇無檢以為俗。鄭聲之亂樂,利口之覆邦,信矣哉!吾固以為一世之禍輕,歷代之罪重;自喪之釁小,迷眾之愆大也。」 (《晉書》卷七五《范寧傳》) 魏正始之間,蔚為文林;元康以來,賤輕尚道。以玄虛宏放為夷達,以儒術清儉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也。 (《晉書》卷七○《應詹傳》) 時貴遊子弟,多慕王澄、謝鯤為達。壼厲色於朝曰:「悖禮傷教,罪莫斯甚。中朝傾覆,實由於此。」 (《晉書》卷七○《汴壼傳》) 惟清談習尚已成,雖有諍論,卒莫之能挽也。 楷弟……綽子遐,善言玄理,音辭清暢,泠然若琴瑟。嘗與河南郭象談論,一坐嗟服。 (《晉書》卷三五《裴楷傳》) 玠……好言玄理……親友時請一言,無不咨嗟,以為入微。琅邪王澄有高名,少所推服,每聞玠言,輒嘆息絕倒……時大將軍王敦鎮豫章,長史謝鯤先雅重玠,相見欣然,言語彌日。敦謂鯤曰:「昔王輔嗣吐金聲於中朝,此子復玉振於江表,微言之緒,絕而復續。不意永嘉之末,復聞正始之音。」 (《晉書》卷三六《衛瓘附衛玠傳》) 桓溫嘗問惔:「會稽王談更進邪?」惔曰:「極進,然故第三流耳。」溫曰:「第一復誰?」惔曰:「故在我輩。」其高自標置如此。 (《晉書》卷七五《劉惔傳》) 梁武帝始崇經學,儒術稍振。然談玄之習已成,所謂經學者,只為談辯之資。五經之外,不廢老莊,並增佛義,晉人空虛之習,且加甚焉。 清談雅論,剖玄析微,賓主往復,娛心悅耳,非濟世成俗之要也。洎於梁世,茲風復闡,莊老、《周易》,總謂三玄。武皇簡文,躬自講論。周弘正奉贊大獻,化行都邑,學徒千餘,實為盛美。元帝在江荊間,復所愛習,召置學生,親為教授。廢寢忘食,以夜繼朝,至乃倦劇愁憤,輒以講自釋。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勉學篇》) 越……特善莊老,尤長論難……武帝嘗於重雲殿自講老子。僕射徐勉舉越論義,越抗首面請,音響若鍾,容止可觀,帝深讚美之。 (《南史》卷七一《顧越傳》) 簡文在東宮,召兗講論。又嘗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兗精采自若,領答如流,簡文深加嘆賞。 (《南史》卷七一《戚兗傳》) 梁邵陵王綸……自講《大品經》,令樞講《維摩》、《老子》、《周易》,同日發題,道俗聽者二千人……乃謂眾曰:「與馬學士論義,必使屈服,不得空立客主。」於是……各起問端,樞……轉變無窮,論者拱默聽受而已。 (《南史》卷七六《馬樞傳》) 專務清談,遺棄世務,社會上蒙受影響,所造成之人生觀,多為灰心絕望者。王羲之所記《蘭亭序》,即足以代表一般人之心理。 羲之,雅好服食養性,不樂在京師。初渡浙江,便有終焉之志。會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謝安未仕時,亦居焉。孫綽、李充、許詢、支遁等,皆以文義冠世,並築室東土,與羲之同好。嘗與同志宴集於會稽山陰之蘭亭,羲之自為之序,以申其志曰:「……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游目聘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後之視今,亦由今之視昔,悲夫!」 (《晉書》卷八○《王羲之傳》) 又自晉以後,佛學大興,然實與清談互相發明,皆欲了解人生。佛徒每假借清談,以與士流周旋,其教始盛。 又沙門支遁,以清談著名於時,風流勝貴,莫不崇敬,以為造微之功,足參諸正始。而遁常重超,以為一時之俊,甚相知賞。 (《晉書》卷六七《郗超傳》) 支遁,字道林……幼有神理,聰明秀徹。初至京師,太原王濛甚重之曰:「造微之功,不減輔嗣。」……家世事佛,早悟非常之理……每至講肆,善標宗會,而章句或有所遺,時為守文者所陋。謝安聞而善之曰:「此乃九方歅之相馬也,略其玄黃而取其駿逸。」王洽、劉恢、殷浩、許詢、郗超、孫綽、桓彥表、王敬仁、何次道、王文度、謝長遐、袁彥伯等並一代名流,皆著塵外之狎。遁常在白馬寺與劉系之等談《莊子•逍遙篇》,雲各適性以為逍遙。遁曰:「不然。夫桀跖以殘害為性,若適性為得者,彼亦逍遙矣。」於是退而注《逍遙篇》,群儒舊學,莫不嘆服……王羲之時在會稽,素聞遁名,未之信……王故往詣遁……謂遁曰:「《逍遙篇》可得聞乎?」遁乃作數千言,標揭新理,才藻驚絕。王遂披襟解帶,留連不能已。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四《晉剡沃洲山支遁》) 釋道安,姓衛氏……習鑿齒書與謝安,書云:「來此,見釋道安。」……其人理懷簡衷,多所博涉。內外群書,略皆遍睹;陰陽算數,亦皆能通;佛經妙義,故所遊刃……其為時賢所重,類皆然也。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五《晉長安五級寺釋道安》) 釋道淵……弟子慧琳……善諸經及莊老,俳諧好語笑。長於製作,故集有十卷,而為性傲誕,頗自矜伐。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七《宋京師彭城寺釋道淵》) 2.經學 東漢儒術,至鄭康成而集其大成。至魏王肅出,務非難鄭氏,鄭學始衰。 何休,木訥多智,三墳、五典,陰陽算術,河洛讖緯,及遠年古諺,歷代圖籍,莫不咸誦也。門徒有問者,則為註記,而口不能說。作《左氏膏肓》、《公羊廢疾》、《穀梁墨守》,謂之三闕,言理幽微,非知機藏往,不可通焉。及鄭康成,蜂起而攻之,求學者不遠千里,贏糧而至,如細流之赴巨海。京師謂康成為經神,何休為學海。 (王嘉《拾遺記》卷六) 初,肅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采會同異,為《尚書》、《詩》、《論語》、三禮、左氏解。 (《三國•魏志》卷一三《王肅傳》) 康成生炎漢之季,訓義優洽,一世孔門,褒成並軌。故老以為前修,後生未之敢異。而王肅依經辯理,與碩相非,爰興聖證,據用《家語》。外戚之尊(肅為晉武帝外祖),多行晉代,江左儒門,參差互出,雖於時不絕,而罕復專家。 (《南齊書》卷三九《劉璩傳論》) 王肅以帝室戚誼,其學盛行於晉,遂為經學南派宗主,一時禮制,俱黜鄭伸王。學者競求新知,乃有汲冢書及梅賾古文之發現。同時風行王弼、何晏之學,蓋儒家思想已與佛老混合矣。 元嘉建學之始,玄弼兩立。逮顏延之為祭酒,黜鄭置王,意在貴玄,事成敗儒。 (《南齊書》卷三九《陸澄傳》) 自兩漢登賢,咸資經術。洎魏正始以後,更尚玄虛。公卿士庶,罕通經業……自是中原橫潰,衣冠道盡。逮江左草創,日不暇給,以迄宋齊,國學時或開置,而勸課未博,建之不能十年,蓋取文具而已……至梁武創業,深愍其弊,天監四年,乃詔開五館,建立國學,總以五經教授,置五經博士各一人……於是懷經負笈者雲會矣……陳武創業,時經喪亂……敦獎之方,所未遑也。天嘉以後,稍置學官,雖博延生徒,成業蓋寡。其所采綴,蓋亦梁之遺儒。 (《南史》卷七一《儒林傳序》) 晉世以玄言方道,宋氏以文章間業,服膺典藝。斯風不純,二代以來,為教衰矣。 (《南齊書》卷三九《劉傳論》) 北朝風氣,變動稍遲,仍謹守鄭氏之學。至隋代統一,南北派經學,始有混合統一之盛,而鄭學實衰矣。 六朝人雖以詞藻相尚,然北朝治經者,尚多專門名家。蓋自漢末,鄭康成以經學教授門下,著錄者萬人,流風所被,士皆以通經績學為業。而上之舉孝廉、舉秀才,亦多於其中取之,故雖經劉石諸朝之亂,而士習相承,未盡變壞。大概元魏時,經學以徐遵明為大宗。周隋間,以劉炫、劉焯為大宗。按《北史•儒林傳》,遵明講鄭康成所著《易》,以傳盧景裕、崔瑾,是遵明深於易也。《尚書》之業,遵明所通者,鄭注之今文,後以授李周仁等,是遵明深於《尚書》也。三禮並出遵明之門,傳李鉉、祖俊、熊安生,是遵明深於禮也。館陶趙世業,家有服氏《春秋》,乃晉永嘉舊本。遵明讀之,手撰《春秋義章》三十卷。河北諸儒,能通服氏《春秋》者,並出徐生之門(遵明傳),是遵明又深於《春秋》也。至隋,劉焯於賈、王、馬、鄭章句,多所是非,著有《五經述議》行世,與劉炫齊名,時稱二劉。炫尤博學多識。韋世康問其所能,炫曰:「《周禮》、《禮記》、《毛詩》、《尚書》、《公羊》、《左傳》、《孝經》、《論語》,孔、鄭、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並堪講授。《周易》、《儀禮》、《穀梁》,用功差少。」在朝知名之士七十餘,皆謂炫所陳不謬,是炫之深於諸經也。其時治經者,各有師承。如李鉉從李周仁受《毛詩》,劉子猛受《禮記》,房虬受《周官》、《儀禮》,鮮于靈馥受《左氏春秋》,又受業徐遵明者五年。楊汪受《禮》於沈重,受《漢書》於劉臻。劉焯亦受詩於劉軌思,受《左氏傳》於郭懋,問《禮》於熊安生。又以劉智海家多墳籍,就之讀十年。此可見諸儒師資有自,非同後世稗耳販目之學也。其業既成,則各有所著,以開後學……此又可見當時治經者,各有心得,筆之於書,非如後世記問掇拾之學也。其所以多務實學者,固由於士習之古,亦上之人,有以作興之。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一五《北朝經學》) 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則王輔嗣,《尚書》則孔安國,《左傳》則杜元凱,河洛《左傳》則服子慎,《尚書》、《周易》則鄭康成,《詩》則並主於毛公,《禮》則同遵於鄭氏。 (《隋書》卷七五《儒林傳序》) 漢熹平石經、魏正始三體石經之相繼造作,實於經學上有正定文字之功。顧歷漢自唐,石經已毀,說者不一,隋唐三志著錄,各有差別。 太和四年二月……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於廟門之外。 (《三國•魏志》卷三《明帝紀》) 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永示來世。」 (《三國•魏志》卷四齊《王芳紀》注引《搜神記》) 黃初元年之後,新主乃復始掃除太學之灰炭,補舊石碑之缺壞。 (《三國•魏志》卷一三《王肅傳》注引《世語》) 漢魏以來,置太學於國子堂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立於太學講堂前,悉在東側。蔡邕以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太學門外,於是後儒晚學,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觀視及筆寫者,車乘日千餘輛,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銘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樹之於堂西。石長八尺,廣四尺,列石於其下,碑石四十八枚。 (酈道元《水經注》卷一六) 天保元年八月,詔郡國修立黌序……往者文襄皇帝所建蔡邕石經五十二枚,即宜移置學館,依次修立。 (《北齊書》卷四《文宣帝紀》) 大象元年二月……詔徙鄴城石經於洛陽。 (《周書》卷七《宣帝紀》) 六年,開皇運洛陽石經至京師,文字磨滅,莫能知者,奉敕與劉炫等考定。 (《隋書》卷七五《劉焯傳》) 後漢鐫刻七經,著於石碑,皆蔡邕所書。魏正始中,又立一字石經,相承以為七經正字。後魏之末,齊神武執政,自洛陽徙於鄴都。行至河陽,值岸崩,遂沒於水,其得至鄴者不盈大半。至隋開皇六年,又自鄴京載入長安,置於秘書內省,議欲補緝,立於國學。尋屬隋亂,事遂寢廢,營造之司因用為柱礎。貞觀初,秘書監臣魏徵始收聚之,十不存一。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此外於學術上大有貢獻,而屬於新發現者,則為汲冢之竹書。 咸寧五年十月……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於秘府。 (《晉書》卷三《武帝紀》) 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厘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厘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其中經傳大異,則雲夏年多殷。益干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王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國語》三篇,言楚晉事。《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論語師春》一篇,書《左傳》諸卜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瑣語》十一篇,諸國卜夢、妖怪、相書也。《梁丘藏》一篇,先敘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繳書》二篇,論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圖詩》一篇,畫贊之屬也。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漆書皆科斗字。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銓次。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時有人於嵩高山下得竹簡一枚,上兩行科斗書,傳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張華以問晳,晳曰:「此漢明帝顯節陵中策文也。」檢驗果然。 (《晉書》卷五一《束晳傳》) 時秘書丞衛恆,考正汲冢書,未訖而遭難。佐著作郎束晳述而成之,事多證異義。時東萊太守陳留王庭堅難之,亦有證據。晳又釋難,而庭堅已亡。散騎侍郎潘滔謂接曰:「卿才學理議,足解二子之紛,可試論之。」接遂詳其得失。摯虞、謝衡,皆博物多聞,咸以為允當。 (《晉書》卷五一《王接傳》) 續咸……著……《汲冢古文釋》……十卷行於世。 (《晉書》卷九一《續咸傳》) 3.史學 自魏晉迄於隋初,史學稱為發達,撰作甚眾,其成為一代之史者。 甲 後漢書 永平中,班固、陳宗、尹敏、孟異共撰世祖本紀。固又撰列傳、載紀二十八篇,而紀傳始立。安帝永初、永寧間,劉珍、、張衡、李尤等撰集為《漢記》,於是又有名臣列士傳焉。永壽中,則有崔寔、邊韶、延篤、朱穆、鄧嗣、伏無忌之著作。熹平中,則有盧植、馬日、蔡邕、韓說、楊彪之補續,又作靈紀,及補諸列傳四十二篇,而紀傳益備。唯書志缺,邕以十意足之。 (王應麟《玉海》卷四六《正史》) 按東觀集諸儒,奉詔修當代之史,是為後世官修國史所本。前後凡五修,乃成《東觀漢紀》一百四十三卷。伏無忌等曾作王子恩澤侯、單于、西羌、地理志,邊韶作皇后外戚傳、百官表,是體制已備,不得雲缺書志,豈後有散佚耶?今四庫輯本二十四卷,有天文志、地理志。 《後漢書》一百三十卷,(註:無帝紀,吳武陵太守謝承撰。)……今存姚之駰輯本四卷。 (章宗源《隋經籍志考證》卷一) 降及晉宋,著者先後輩出。姚輯薛瑩書一卷,司馬彪書一卷,謝沈書一卷,袁山松書一卷,合東觀紀、謝承書、華嶠書、劉義慶書,為八家《後漢書》。 嶠以《漢紀》煩穢,慨然有改作之意。會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觀秘籍。遂就其緒,起於光武,終於孝獻,一百九十五年,為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十典十卷,傳七十卷,及三譜、序傳、目錄,凡九十七卷。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易為皇后紀,以次帝紀。又改志為典,以有堯典故也,而改名《漢後書》……嶠性嗜酒,率常沉醉,所撰書《十典》,未成而終。秘書監何劭,奏嶠中子徹為佐著作郎,使踵成之,未竟而卒。後監繆徽,又奏嶠少子暢,為佐著作郎,克成《十典》……永嘉喪亂,經籍遺沒,嶠書存者五十餘卷。 (《晉書》卷四四《華嶠傳》) 漢氏中興,迄於建安……而時無良史,記述煩雜,譙周雖已刪除,然猶未盡。安順以下,亡缺者多。彪乃討論眾書,綴其所聞,起於世祖,終於孝獻,編年二百,錄世十二,通綜上下,旁貫庶事,為紀志傳,凡八十篇,號曰《續漢書》。 (《晉書》卷八二《司馬彪傳》) 何允、庾冰並稱沈有史才,遷著作郎……著《後漢書》百卷。 (《晉書》卷八二《謝沈傳》) 山松少有才名,博學有文章,著《後漢書》百篇。 (《晉書》卷八三《袁山松傳》) 宏有逸才,文章絕美……孝武太元初,卒於東陽……撰《後漢紀》三十卷。 (《晉書》卷九二《袁宏傳》) 《後漢記》六十五卷。(註:本一百卷,梁有,今殘缺。晉散騎常侍薛瑩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後漢南記》四十五卷。(註:本五十五卷,今殘缺。晉江州從事張瑩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至南宋范曄,乃刪取各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即今傳之《後漢書》也。 范曄,字蔚宗……博涉經史,善為文章……元嘉元年……左遷曄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曄《獄中與諸甥侄書》,以自序曰:「……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約其詞句。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嘗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舍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宋書》卷六九《范曄傳》) 惟曄著成十紀,九十列傳,十志,書未成即遇禍。後人以司馬彪《續漢書•志》補成之,共為一百二十篇。 劉昭,字宣卿……昭又集《後漢》同異,以注范曄書,世稱博悉。 (《梁書》卷四九《劉昭傳》) 初,曄令謝儼撰志,未成而曄伏誅,儼悉蠟以覆車。梁世劉昭得舊本,因補註三十卷……又曰,志三十卷,晉秘書監河內司馬彪紹統撰,梁剡令平原劉昭宣卿補註曄本書……劉昭所注,乃司馬彪《續漢書》之八志爾。序文固云:「范志今闕,乃借舊志注以補之。」 (《通考》卷一九一《經籍考一八》) 乙 三國志 魏正元中,遷散騎常侍中,典著作,與荀、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隋書•經籍志》:魏書四十八卷,晉司空王沈撰。) (《晉書》卷三九《王沈傳》) 右國史華核上疏曰:「……大皇帝末年,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項峻始撰《吳書》。孚、峻俱非史才,其所撰作不足紀錄。至少帝時,更差韋曜、周昭、薛瑩、梁廣及臣五人訪求往事,所共撰立,備有本末。昭、廣先亡,曜負恩蹈罪,瑩出為將,復以過徙。其書遂委滯,迄今未撰奏。(《隋書•經籍志》:《吳書》二十五卷,韋昭撰。本五十五卷,梁有,今殘缺。) (《三國•吳志》卷八《薛綜附薛瑩傳》) 晉陳壽撰《三國志》,稱為良史,流傳至今。計全書凡魏四紀,二十六列傳,蜀十五列傳,吳二十列傳,凡六十五篇。 陳壽,字承祚……除佐著作郎……撰魏吳蜀《三國志》,凡六十五篇。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元康七年病卒……梁州大中正尚書郎范等上表曰:「臣等按故治書侍御史陳壽作《三國志》,辭多勸誡,明乎得失,有益風化,雖文艷不若相如,而質直過之,願垂採錄。」於是詔下河南尹洛陽令,就家寫其書。 (《晉書》卷八二《陳壽傳》) 惟壽書過簡,宋文帝命裴松之注之。松之因兼采眾書,補其闕略。由是,世言《三國志》者以裴注為本。 裴松之,字世期……元嘉三年……轉中書侍郎……上使注陳壽《三國志》。松之鳩集傳記,增廣異聞,既成奏上。(元嘉六年)上善之曰:「此為不朽矣。」 (《宋書》卷六四《裴松之傳》) 臣前被詔,使采三國異同,以注陳壽國志。壽書銓敘可觀……近世之嘉史。然失在於略,時有所脫漏。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上搜舊聞,傍摭遺逸……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內,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自就撰集,已垂期月,寫校始訖,謹封上呈。 (斐松之《上三國志注表》) 丙 晉書 著《晉書》者,有十八家。至唐太宗時,撰成新《晉書》,名曰御撰,諸家之作,多半散亡矣。其屬於紀傳體者,列舉如下: 元帝以草創務殷,未遑史官,遂寢……太興初,典章稍備,乃召隱及郭璞,俱為著作郎,令撰《晉史》……時著作郎虞預,私撰《晉書》,而生長東南,不知中朝事,數訪於隱,並借隱所著書,竊寫之,所聞漸廣……隱竟以謗免,黜歸於家,貧無資用,書遂不就。乃依征西將軍庾亮於武昌,亮供其紙筆,書乃得成,詣闕上之。(《隋書•經籍志》:《晉書》八十六卷,本九十三卷,今殘缺。晉著作郎王隱撰。) (《晉書》卷八二《王隱傳》) 謝沈……撰《晉書》三十餘卷。 (《晉書》卷八二《謝沈傳》) 預雅好經史,憎疾玄虛……著《晉書》四十餘卷。 (《晉書》卷八二《虞預傳》) 晉書十卷。(註:未成本十四卷,今殘缺。晉中書郎朱鳳撰,訖元帝。)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晉中興書》七十八卷。(註:起東晉,宋湘東太守何法盛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太祖……征為秘書監……使整理秘閣書,補足闕文。以晉氏一代,自始至終,竟無一家之史,令靈運撰《晉書》。粗立條流,書竟不就。(《隋書•經籍志》:《晉書》三十六卷,宋臨川內史謝靈運撰。) (《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 臧榮緒……純篤好學,括東西晉為一書,紀錄志傳,百一十卷……建元中,司徒褚彥回啟高帝,稱述其美,以置秘閣。 (《南史》卷七六《臧榮緒傳》) 子云……以晉代竟無全書,弱冠便留心撰著。至年二十六,書成,表奏之……著《晉書》一百一十卷。 (《梁書》卷三五《蕭子云傳》) 《晉史草》三十卷。(註:梁蕭子顯撰。梁有鄭忠《晉書》七卷,沈約《晉書》一百一十一卷,庾銑《東晉新書》七卷,亡。)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其屬於編年體者: 《晉紀》四卷。(註:陸機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晉紀》十卷。(註:晉前軍諮議曹嘉之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鑿齒在郡,著《漢晉春秋》……起漢光武,終於晉愍帝。於三國之時,蜀以宗室為正,魏武雖受漢禪,晉尚為篡逆。至文帝平蜀,乃為漢亡,而晉始興焉……凡五十四卷。 (《晉書》卷八二《習鑿齒傳》) 粲以父騫有忠信言而世無知者,乃著《元明紀》十篇。(《隋書•經籍志》:《晉紀》十一卷,訖明帝,晉荊州別駕鄧粲撰。) (《晉書》卷八二《鄧粲傳》) 盛……著《魏氏春秋》、《晉陽秋》。(《通志》:凡三十二卷。)……《晉陽秋》詞直而理正,咸稱良史焉。既而桓溫見之,怒謂盛子曰:「枋頭誠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說?若此史遂行,自是關君門戶事。」其子遽拜謝,謂請刪改之。時盛年老還家,性方嚴……諸子乃共號泣稽顙,請為百口切計。盛大怒,諸子遂竊改之。盛寫兩定本,寄於慕容雋。太元中,孝武帝博求異聞,始於遼東得之,以相考校,多有不同,書遂兩存。 (《晉書》卷八二《孫盛傳》) 中興草創,未置史官。中書監王導上疏:「……宜備史官。勅佐著作郎干寶等,漸就撰集。」元帝納焉。寶於是始領國史……著《晉紀》,自宣帝迄於愍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其書簡略,直而能婉,咸稱良史。 (《晉書》卷八二《干寶傳》) 義熙初……尚書奏:「……宜敕著作郎徐廣撰成國史。」於是敕廣撰集焉……十二年,勒成《晉紀》,凡四十六卷,表上之。 (《晉書》卷八二《徐廣傳》) 王韶之……父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代佳史。 (《宋書》卷六○《王韶之傳》) 弟謙之,好學,撰《晉紀》二十卷。 (《南史》卷一七《劉康祖附劉簡之傳》) 超叔父道鸞,字萬安,位國子博士、永嘉太守。亦有文學,撰《續晉陽秋》二十卷。 (《南史》卷七二《檀超傳》) 《續晉紀》五卷。(註:宋新興太守郭李產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丁 宋書 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創國史。世祖初,又使奉朝請山謙之、南台御史蘇寶生踵成之。六年,又以爰領著作郎,使終其業。爰雖因前作,而專為一家之書。(《隋書•經籍志》:《宋書》六十五卷,宋中散大夫徐爰撰。) (《宋書》卷九四《徐爰傳》) 《宋書》六十五卷。(註:齊冠軍錄事參軍孫嚴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宋世史官,屢修國史,惟避諱甚多,究非實錄。至梁沈約,奉命著成《宋史》,起自義熙(晉安帝)肇號,終於升明(順帝)三年,凡紀十,志三十,列傳六十,合為百卷。 建元四年……被敕撰國史……永明五年春,又被敕撰《宋書》。六年二月,畢功,表上之曰:「……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書》,草立紀傳,止於武帝功臣,篇牘未廣。其所撰志,唯天文、律歷,自此外悉委奉朝請山謙之。謙之孝建初,又被詔撰述。尋值病亡,仍使南台侍御史蘇寶生續造諸傳,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寶生被誅,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蘇所述,勒為一史,起自義熙之初,訖大明之末。至於臧質、魯爽、王僧達諸傳,又皆孝武所造。自永光以來,至於禪讓,十餘年內,闕而不續,一代典文,始末未舉。且事屬當時,多非實錄……臣今謹更創立,製成新史,始自義熙肇號,終於升明三年……本紀、列傳繕寫已畢,合志表七十卷……所撰諸志須成續上。」 (《宋書》卷一○○《自序》) 是時裴子野,更刪為《宋略》。今裴略久亡,只存沈書。 子野曾祖松之,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宋史》,未及成而卒,子野常欲繼成先業。及齊永明末,沈約所撰《宋書》既行,子野更刪撰為《宋略》二十卷,其敘事評論多善,約見而嘆曰:「吾弗逮也。」 (《梁書》卷三○《裴子野傳》) 戊 南齊書 江淹……永明初,遷驃騎將軍,掌國史……淹少以文章顯……凡所著述百餘篇,自撰為前後集,並《齊史》十志,並行於世。 (《梁書》卷一四《江淹傳》) 沈約……所著……《齊紀》二十卷。 (《梁書》卷一三《沈約傳》) 梁代對於齊史,亦有撰者,及蕭子顯書成,遂為正史。其書起升明之年,盡永元(廢帝寶卷)之代,為紀八,志十一,傳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子顯……又啟撰《齊史》。書成表奏之,詔付秘閣。 (《梁書》卷三五《蕭子顯傳》) 同時吳均撰《齊春秋》三十篇。其書稱梁帝為齊明佐命,帝惡其實,詔燔之。然當時有私本,與蕭氏所撰並傳,今亦亡矣。 先是,均表求撰《齊春秋》。書成奏之,高祖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 (《梁書》卷四九《吳均傳》) 己 梁陳書 《梁書》四十九卷。(註:梁中書郎謝吳撰,本一百卷。)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梁史》五十三卷。(註:陳領軍大著作郎許亨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中書侍郎領著作杜之偉,與察深相眷遇,表用察佐著作,仍撰史……察所撰梁陳史,雖未畢功,隋文帝開皇之時,遣內史舍人虞世基索本且進上。 (《陳書》卷二七《姚察傳》) 父察……在陳嘗修梁、陳二史,未就……貞觀三年,又受詔與秘書監魏徵同撰梁、陳二史。思廉又采謝炅等諸家《梁史》,續成父書。並推究陳事,刪益傅、顧野王所修舊史,撰成《梁書》五十卷。 (《舊唐書》卷七三《姚思廉傳》) 按今《梁書》百五十六卷,察撰二十六篇,余稱史臣。《陳書》三十卷,二三兩卷題察撰。思廉父子,以散文述史,實開韓柳先河。 庚 魏書 太祖詔淵撰國記,淵造十餘卷,惟次年月起居行事而已,未有體例。 (《魏書》卷二四《鄧淵傳》) 世祖……乃詔浩曰:「……逮於神,始命史職,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自爾已來,戎旗仍舉……而史闕其職,篇籍不著,每懼斯事之墜焉……命公留台,綜理史務,述成此書,務從實錄。」浩於是監秘書事,以中書侍郎高允、散騎侍郎張偉參著作,續成前紀。至於損益褒貶,折中潤色,浩所總焉……真君十一年六月,誅浩……初,郄標等立石,銘刊國記,浩盡述國事,備而不典。而石銘顯在衢路,往來行者,咸以為言,事遂聞。發有司按驗……其秘書郎吏已下盡死。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 著作令史閔湛、郄標……為浩信待……湛有著述之才。既而勸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用垂不朽,欲以彰浩直筆之跡……未幾而難作……世祖怒甚,敕允為詔,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浩竟族滅,余皆身死。 (《魏書》卷四八《高允傳》) 自崔浩族誅後,魏廢史官。至文成帝始復其職,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國史,允仍鄧、崔之舊,為編年之體。 允……雖久典史事,然而不能專勤屬述,時與校書郎劉模有所緝綴。大較續崔浩故事,准春秋之體,而時有刊正。 (《魏書》卷四八《高允傳》) 至孝文帝太和中,李彪、崔光等修史,始分為紀傳之體。 自成帝以來,至於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國書,編年序錄,為春秋之體,遺落時事,三無一存。彪與秘書令高祐始奏從遷、固之體,創為紀、傳、表、志之目焉……彪在秘書歲余,史業竟未及就,然區分書體,皆彪之功。 (《魏書》卷六二《李彪傳》) 自後撰著雖眾,至北齊魏收,始勒成《魏書》。雖被謗毀,其佳處終不可沒,諸志尤見卓識。惜今本殘缺三十卷,宋人以《北史》及《修文御覽》、《高氏小史》等書補綴之,非收書之舊也。 《魏書》,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舊分為一百三十卷,北齊尚書右僕射魏收撰。初,魏史官鄧淵、崔浩、高允,皆作編年書,遺落時事,三不存一。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紀、傳、表、志之目。宣武時,邢巒撰高祖起居注,崔鴻、王遵業補續,下逮明帝。其後溫子升作《莊帝紀》三卷,濟陰王暉業撰《辨宗室錄》三十卷。魏末山偉,以代人諂附元天穆、爾朱世隆,與綦俊更主國書二十餘年,事跡蕩然,萬不記一。北齊文宣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博訪百家譜狀,搜采遺軼,包舉一代始終,頗為詳悉。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睦仲、刀柔、裴昂之、高孝幹,皆不工篡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咸出於收。五年表上之,悉焚崔、李舊書。收黨齊毀魏,褒貶肆情,時論以為不平。文宣命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訴訟者百餘人評論,收始亦辨答,後不能抗。范陽盧斐、頓丘李庶、太原王松年並坐謗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眾口沸騰,號為穢史。時僕射楊愔、高正德用事,收皆為其家作傳,二人深黨助之,抑塞訴辭,不復重論,亦未頒行。孝昭皇建中,命收更加審核。收請寫二本,一送並省,一付鄴下,欲傳錄者聽之。群臣競攻其失,武成復敕收更易刊正。收既以魏史招眾怨咎,齊亡之歲,盜發其冢,棄骨於外。隋文帝以收書不實,平繪中興書敘事不倫,命魏澹、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以西魏為正,東魏為偽,義例簡要,大矯收繪之失,文帝善之。煬帝以澹書猶未盡善,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陽詢別修《魏書》,未成而素卒。唐高祖武德五年,詔侍中陳叔達等十七人分撰後魏、北齊、周、隋、梁、陳六代史,歷年不成……《唐書•藝文志》又有張大素《後魏書》一百卷,裴安時《元魏書》三十卷,今皆不傳……惟以魏收書為主焉。 (《魏書•目錄》) 辛 十六國春秋 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以劉淵、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孑、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暠、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世宗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呈,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未訖,迄不奏聞。鴻後典起居,乃妄載其表曰:「……昔晉惠不競,華戎亂起……中原無主八十餘年……自晉永寧以後……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諸國舊史,屬遷京甫爾,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馳驅數歲……暨正始元年,寫乃向備。謹於吏按之暇,草構此書,區分時事,各系本錄。破彼異同,凡為一體,約損煩文,補其不足……考諸舊志,刪正差謬,定為實錄,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所以未及繕成,輟筆私求,七載於今。此書本江南撰錄,恐中國所無,非臣私力,所能終得。」 (《魏書》卷六七《崔光附崔鴻傳》) 按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稱,司馬光所考《十六國春秋》已非鴻全書,則鴻書到北宋已亡佚矣。今通行一百卷本,乃明萬曆中檇李屠喬孫、姚士粦取《晉書》載記、《北史》、《冊府元龜》等書偽為之。又十六卷本,亦非原文。 壬 通史 以上均為一代之史。梁武帝復有《通史》之制,為南北史之先河。此一時代中史學之盛,於焉可見。 又造《通史》,躬制贊序,凡六百卷。 (《梁書》卷三《武帝紀下》) 高祖雅愛子顯才,又嘉其容止吐納,每御筵侍坐,偏顧訪焉。嘗從容謂子顯曰:「我造《通史》,此書若成,眾史可廢。」子顯對曰:「仲尼贊易道,黜八索,述職方,除九丘。聖制符同,復在茲日。」時以為名對。 (《梁書》卷三五《蕭子顯傳》) 《通史》四百八十卷。(註:梁武帝撰,起三皇,訖梁。)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至梁武帝,又敕其群臣上自太初,下終齊室,撰成《通史》六百二十卷。其書自秦以上,皆以《史記》為本,而別采他說以廣異聞。到兩漢已還,則全錄當時紀傳,而上下通達,臭味相依。又吳蜀二主皆入世家,五胡及拓跋氏列於夷狄傳,大抵其體皆如《史記》。其所為異者,唯無表而已。 (劉知幾《史通》卷一《六家篇》) 癸 輿地 與史學最有關係之地理,撰著亦甚多。 裴秀……以職在地官,以禹貢山川地名,從來久遠,多有變易,後世說者,或強牽引,漸以暗昧。於是甄擿舊文,疑者則闕。古有名而今無者,皆隨事注列,作《禹貢地域圖》十八篇,奏之,藏於秘府。其序曰:「……今秘書……惟有漢氏輿地及括地諸雜圖,各不設分率,又不考正准望,亦不備載名山大川,雖有粗形,皆不精審,不可依據。或荒外迂誕之言,不合事實,於義無取。大晉龍興,混一六合……今上考禹貢山海、川流、原隰、陂澤,古之九州,及今之十六州,郡國縣邑疆界,鄉陬及古國,盟會舊名,水陸徑路,為《地圖十八篇》。製圖之體,有六焉:一曰分率,所以辨廣輸之度也。二曰准望,所以正彼此之體也。三曰道里,所以定所由之數也。四曰高下,五曰方邪,六曰迂直。此三者,各因地而制宜,所以校夷險之異也。有圖象而無分率,則無以審遠近之差。有分率而無准望,雖得之於一隅,必失之於他方。有準望而無道里,則施於山海絕隔之地,不能以相通。有道里而無高下方邪迂直之校,則徑路之數,必與遠近之實相違,失准望之正矣。故以此六者參而考之,然遠近之實,定於分率;彼此之實,定於道里;度數之實,定於高下方邪迂直之算。故雖有峻山巨海之隔,絕域殊方之迥,登降詭曲之因,皆可得舉而定者。准望之法既正,則曲直遠近,無所隱其形也。 (《晉書》卷三五《裴秀傳》) 制木方丈,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離之則州別郡殊,合之則寓內為一。 (《宋書》卷八五《謝莊傳》) 道元好學,歷覽奇書,撰注《水經》四十卷。 (《魏書》卷八九《酈道元傳》) 晉世摯虞,依《禹貢》、《周官》,作《畿服經》。其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靡不具悉,凡一百七十卷,今亡。而學者因其經歷,並有記載,然不能成一家之體。齊時陸澄,聚一百六十家之說,依其前後遠近,編而為部,謂之《地理書》。任昉又增陸澄之書八十四家。謂之《地記》。陳時顧野王抄撰眾家之言,作《輿地誌》。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4.文學 甲 文 自晉歷宋、梁、陳,駢體文盛行於世,承學之士,尚不純一。及昭明太子統與高齋十學士劉孝威、庾肩吾、徐防、江伯操、孔敬通、惠子忱、徐陵、王囿、孔爍、鮑至共集《文選》,以樹其準的;劉勰撰《文心雕龍》,以示其法則,而文章品格始歸雅正。 昭明太子統,字德施,高祖長子也……美姿貌,善舉止,讀書數行並下,過目皆憶……引納才學之士,賞獎無倦。恆自討論篇籍,或與學士商榷古今,間則繼以文章著述,率以為常。於時東宮有書幾三萬卷,名才並集,文學之盛,晉宋以來,未之有也。性愛山水,於玄圃穿築,更立亭館,與朝士名素者游其中……薨時,年三十一……諡曰昭明……所著文集二十卷,又撰古今典誥文言為《正序》十卷,五言詩之善者為《文章英華》二十卷,《文選》三十卷。 (《梁書》卷八《昭明太子傳》) 劉勰,字彥和,東莞莒人也……早孤,篤志好學。家貧不婚娶,依沙門僧祐居,遂博通經論,因區別部類,錄而序之……梁天監中,兼東宮通事舍人……深被昭明太子愛接。初,勰撰《文心雕龍》五十篇,論古今文體。其序略云:「……敷贊聖旨,莫若注經。而馬鄭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唯文章之用,實經典枝條,五禮資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於是搦筆和墨,乃始論文,其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既成,未為時流所稱。勰欲取定於沈約,無由自達,乃負書候約於車前,狀若貨鬻者。約取讀,大重之,謂得文理,常陳諸几案。」勰為文,長於佛理,都下寺塔,及名僧碑誌,必請勰制文。敕與慧震沙門於定林寺撰經,證功畢,遂求出家……敕許之,乃變服,改名慧地雲。 (《南史》卷七二《劉勰傳》) 《昭明文選》繼摯虞《文章流別》而作。虞書早亡,文選遂為分類集文之始,取捨之間,立有標準。據其自序云: 嘗試論之曰:……詩者,蓋志之所之也,情動於中,而形於言……頌者,所以游揚德業,褒讚成功……箴興於補闕,戒出於弼匡,論則析理精微,銘則序事清潤,美終則誄發,圖像則贊興。又詔誥、教令之流,表奏、箋記之列,書誓、符檄之品,弔祭悲哀之作,答客指事之制,三言八字之文,篇辭引序,碑碣志狀,眾制鋒起,源流間出。譬陶匏異器,並為入耳之娛;黼黻不同,俱為悅目之玩,作者之致,蓋雲備矣。余監撫餘閒,居多暇日,歷觀文囿,泛覽辭林,未嘗不心游目想,移晷忘倦。自姬漢以來,眇焉悠邈,時更七代,數逾千祀。詞人才子,則名溢於縹囊,飛文染翰,則卷盈乎緗帙。自非略其蕪穢,集其精英,蓋欲兼功,大半難矣。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孝敬之準式,人倫之師友,豈可重以芟夷,加之翦截?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蓋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諸。若賢人之美辭,忠臣之抗直,謀夫之話,辨士之端……乃事美一時,語流千載……雖傳之簡牘,而事異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於記事之史,系年之書,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雜而集之,遠自周室,迄於聖代,都為三十卷,名曰《文選》雲耳。 (蕭統《文選序》) 劉勰所著《文心雕龍》,論文章組織之工,為古今所不能外,其詞有云: 夫情動而言形,理髮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若總其歸塗,則數窮八體: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曰繁縟、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輕靡。典雅者,鎔式經誥,方軌儒門者也;遠奧者,馥采典文,經理玄宗者也;精約者,核字省句,剖析毫釐者也;顯附者,辭直義暢,切理厭心者也;繁縟者,博喻釀采,煒燁枝派者也;壯麗者,高論宏裁,卓爍異采者也;新奇者,擯古競今,危側趣詭者也;輕靡者,浮文弱植,縹緲附俗者也……夫才有天資,學慎始習,斲梓染絲,功在初化,器成采定,難可翻移。故童子雕琢,必先雅制,沿根討葉,思轉自圓。八體雖殊,會通合數,得其環中,則輻輳相成。故宜摹體以定習,因性以練才,文之司南,用此道也。 (劉勰《文心雕龍》卷六《體性篇》) 夫情致異區,文變殊術,莫不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也……然淵乎文者,並總群勢。奇正雖反,必兼解以俱通;剛柔雖殊,必乘時而適用。若愛典而惡華,則兼通之理偏……若雅鄭而共篇,則總一之勢離……是以括囊雜體,功在銓別;宮商朱紫,隨勢各配。章表奏議,則準的乎典雅;賦頌歌詩,則羽儀乎清麗;符檄書移,則楷式於明斷;史論序注,則師範於核要;箴銘碑誄,則體制於宏深;連珠七辭,則從事於巧艷,此循體而成勢,隨變而立功者也……然密會者以意新得巧,苟異者以失體成怪。舊練之才,則執正以馭奇;新學之銳,則逐奇而失正;勢流不反,則文體遂弊。秉茲情術,可無思邪。 (劉勰《文心雕龍》卷六《定勢篇》) 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聲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雜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發而為辭章。夫鉛黛所以飾容,而盼倩生於淑姿;文采所以飾言,而辯麗本於情性。故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 (劉勰《文心雕龍》卷七《情采篇》) 情理設位,文採行乎其中,剛柔以立本,變通以趨時。立本有體,意或偏長。趨時無方,辭或繁雜,蹊要所司,職在鎔裁……規範本體謂之鎔,翦截浮詞謂之裁,裁則蕪穢不生,鎔則綱領昭暢……是以草創鴻筆,先標三準:履端於始,則設情以位體;舉正於中,則酌事以取類;歸餘於終,則撮辭以舉要。然後舒華布實,獻替節文。繩墨以外,美才既斲,故能首尾圓合,條貫始序。 (劉勰《文心雕龍》卷七《鎔裁篇》) 故言語者,文章神明,樞機吐納,律呂唇吻而已……凡聲有飛沉,響有雙疊。(疊韻,二字同在一韻。雙聲,二字同一字母。)雙聲隔字而每舛,疊韻雜句而必暌。沉則響發而斷,飛則聲颺不還。並轆轤交往,逆鱗相比,迂其際會,則往蹇來連,其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是以聲畫妍媸,寄在吟詠。滋味流於字句,氣力窮於和韻。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韻氣一定,故餘聲易遣;和體抑揚,故遺響難契。屬筆易巧,選和至難;綴文難精,而作韻甚易。雖織意曲變,非不可縷言,然振其大綱,不出茲論。 (劉勰《文心雕龍》卷七《聲律篇》) 李斯刪籀而秦篆興,程邈造隸而古文廢。漢初章律,明著厥法。太史學童,教試六體……至孝武之世,則相如篇;及宣成二帝,征習小學,張敞以正讀傳業,揚雄以奇字纂訓。並貫練雅頌,總閱音義,鴻筆之徒,莫不洞曉,且多賦京苑,假借形聲。是以前漢小學,率多瑋字,非獨制異,乃共曉難也。暨乎後漢,小學轉疎,復文隱訓,臧否大半。及魏代綴藻,則字有常檢,追觀漢作,翻成阻奧。故陳思稱揚馬之作,趣幽旨深。讀者非師傳不能析其辭,非博學不能綜其理,豈真才懸,抑亦字隱。自晉來用字,率從簡易,時並習易,人誰取難。今一字詭異,則群句震驚;三人弗識,則將成字妖矣……是以綴字屬篇,必須練擇,一避詭異,二省聯邊,三權重出,四調單復。詭異者,字體瑰怪者也……聯邊者,半字同文者也。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單復者,字形肥瘠者也……凡此四條,雖文不必有,而體例不無,若值而莫悟,則非精解。 (劉勰《文心雕龍》卷八《練字篇》) 劉勰且對魏晉以來之文章家,各加以適當之批評。 嵇康師心以遣論,阮籍使氣以命詩,殊聲而合響,異翮而同飛。張華短章,奕奕清暢,其《鷦鷯》寓意,即韓非之《說難》也。左思奇才,業深覃思,盡銳於《三都》,拔萃於《詠史》,無遺力矣;潘岳敏給,辭自和暢,鍾美於《西征》,賈余於《哀誄》,非自外也。陸機才欲窺深,辭務索廣,故思能入巧而不制繁;士龍朗練,以識檢亂,故能布采鮮淨,敏於短篇。孫楚綴思,每直置以疏通;摯虞述懷,必循規以溫雅。其品藻流別,有條理焉。傅玄篇章,義多規鏡;長虞筆奏,世執剛中,並楨幹之實才,非群華之萼也。成公子安,選賦而辭美;夏侯孝若,具體而皆微。曹攄清靡於長篇,季鷹辨切於短韶,各其善也。孟陽、景陽,才綺而相埒,可謂魯衛之政,兄弟之文也。劉琨雅壯而多風,盧諶情發而理昭,亦遇之於時勢也。景純艷逸,足冠中興,郊賦既穆穆以大觀,仙詩亦飄飄而凌雲矣。元規之表奏,靡密以閒暢;溫太真之筆記,循理而清通,亦筆端之良工也。孫盛干寶,文勝為史,準的所擬,志乎典訓,戶牖雖異,而筆彩略同。袁宏發軫以高驤,故卓出而多偏;孫綽規旋以矩步,故倫序而寡狀。殷仲文之孤興,謝叔源之閒情,並解散辭體,縹緲浮音,雖滔滔風流,大澆文意。宋代逸才,辭翰鱗萃,世近易明,無勞甄序。觀夫後漢才林,可參西京;晉世文苑,足儷鄴都。然而魏時話言,必以元封為稱首;宋來美談,亦以建安為口實。 (劉勰《文心雕龍》卷一○《才略篇》) 逮晉宣始基,景文克構……至武帝惟新,承平受命,而膠序篇章,弗簡皇慮。降及懷愍,綴旒而已;然晉雖不文,人才實盛。茂先搖筆而散珠,太衝動墨而橫錦,岳湛曜聯璧之華,機雲標二後之采。應傅三張之徒,孫摯成公之屬,並結藻清英,流韻綺靡。前史以為運涉季世,人未盡才,誠哉斯談,可為嘆息。元皇中興,披文建學,劉刁禮吏而寵榮,景純文敏而優擢。逮明帝秉哲,雅好文會……以筆才逾親,溫以文思益厚……及成康促齡,穆哀短祚,簡文勃興……至孝武不嗣,安恭已矣。其文史則有袁殷之曹,孫於之輩,雖才或淺深,珪璋足用……自宋武愛文,文帝彬雅,秉文之德;孝武多才,英采雲構。自明帝以下,文理替矣……王袁聯宗以龍章,顏謝重葉以鳳采,何范張沈之徒,亦不可勝也……暨皇齊馭寶,運集休明,太祖以聖武膺籙,高祖以睿文纂業,文帝以貳離含章,中宗以上哲興運,並文明自天,緝遐景祚。 (劉勰《文心雕龍》卷九《時序篇》) 文體至於梁陳,牽拘聲韻,彌為縟麗。而徐陵、庾信輩,詞尚輕險,情多哀思。斯時北方文風已變,漸染輕浮,然南賦、北碑,徐庾、實為先導。 陵,字孝穆……博涉史籍,從橫有口辯……自陳創業,文檄軍書,及受禪詔策,皆陵所制,為一代文宗……其文頗變舊體,緝裁巧密,多有新意。每一文出,好事者已傳寫成誦,遂傳於周齊,家有其本。後逢喪亂,多散失,存者三十卷。 (《南史》卷六二《徐陵傳》) 庾信,字子山……博覽群書,尤善《春秋左氏傳》……父肩吾,為梁太子中庶子,掌管記。東海徐摛為右衛率,摛子陵及信,並為抄撰學士,父子東宮,出入禁闥,恩禮莫與比隆。既文並綺,艷故世號為徐庾體焉。當時後進,競相模範,每有一文,都下莫不傳誦。累遷通直散騎常侍,聘於東魏,文章辭令,盛為鄴下所稱……梁元帝承制……聘於西魏,屬大軍南討,遂留長安……明帝、武帝並雅好文學,信特蒙恩禮……群公碑,多相托焉。唯王褒頗與信埒,自余文人,莫有逮者……隋開皇元年卒,有文集二十卷。 (《北史》卷八三《庾信傳》) 北朝之文,初頗醇厚,後取法江左,風氣為之一變。 洎乎有魏,定鼎沙朔,南包河淮,西吞關隴。當時之士,有許謙、崔宏、宏子浩、高允、高閭、游雅等,先後之間,聲實俱茂,詞義典正,有永嘉之遺烈焉。及太和在運,銳情文學,固以頡頏漢徹,跨躡曹丕,氣韻高遠,艷藻獨構。衣冠仰止,咸慕新風,律調頗殊,曲度遂改。辭罕泉源,言多胸臆,潤古彫今,有所未遇。是故雅言麗則之奇,綺合繡聯之美……既而陳郡袁翻,河內常景,晚拔疇類,稍革其風。及明皇御歷,文雅大盛……於時陳郡袁翻、翻弟躍,河東裴敬憲、弟莊伯、莊伯族弟伯茂,范陽盧觀、弟仲宣,頓丘李諧,渤海高肅,河間邢臧,趙國李騫,雕琢瓊瑤,刻削杞梓,並為龍光,俱稱鴻翼。樂安孫彥舉,濟陰溫子升,並且孤寒,郁然特起,咸能綜采敏縟,興屬清華。 (《北史》卷八三文《苑傳序》) 邵,字子才……博覽墳籍,無不通曉。晚年尤以五經章句為意,窮其指要。吉凶禮儀,公私諮稟,質疑去惑,為世指南。每公卿會議,事關典故,邵援筆立成,證引該洽……當時與濟陰溫子升,為文士之冠,世論謂之溫邢。巨鹿魏收,雖天才艷發,而年事在二人之後。故子升死後,方稱邢魏焉……有集三十卷,見行於世。 (《北史》卷四三《邢邵傳》) 溫子升,字鵬舉……博覽百家,文章清婉……梁使張皋,寫子升文筆,傳於江外。梁武稱之曰:「曹植、陸機,復生於北土,恨我辭人,數窮百六。」……濟陰王暉業嘗云:「江左文人,宋有顏延之、謝靈運,梁有沈約、任昉。我子升足以陵顏轢謝,含任吐沈。」……集其文筆為三十五卷。 (《北史》卷八三《溫子升傳》) 魏收,字伯起……博洽經史……始,收比溫子升、邢邵,稍為後進。邵既被疏出,子升以罪死,收遂大被任用,獨步一時。議論更相訾毀,各有朋黨。收每議陋邢文,邵又云:「江南任昉,文體本疏,魏收非直模擬,亦大偷竊。」收聞,乃曰:「伊常於沈約集中作賊,何意道我偷任?」任沈俱有重名,邢魏各有所好……自武定二年以後,國家大事詔命,軍國文詞,皆收所作。每有警急,受詔立成。或時中使催促,收筆下有同宿構,敏速之工,邢溫所不逮也……有集七十卷……初,河間邢子才,子明,及季景,與收並以文章顯,世稱大邢、小魏,言尤俊也。 (《北史》卷五六《魏收傳》) 獨西魏宇文泰,以自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以成俗,乃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命蘇綽仿尚書體。綽作《大誥》,宣示群臣,依為體制。其詞曰: 惟中興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咸會於王庭。柱國泰,洎群公列將,罔不來朝,時乃大稽百憲,敷於庶邦,用綏我王度。皇帝若曰:「昔堯命羲和,允厘百工。舜命九官,庶績咸熙。武丁命說,克號高宗。時惟休哉,朕其飲若。格爾有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將丕命女以厥官。」……俾九域幽遐,咸昭奉元後之明訓,率遷於道,永膺無疆之休。帝曰:「欽哉。」 (《北史》卷六三《蘇綽傳》) 至於南北文體之得失,則實如下所述。 自漢魏以來,迄乎晉宋,其體屢變……暨永明天監之際,太和、天保之間,洛陽江左,文雅尤盛,彼此好尚,雅有異同。江左宮商發越,貴於清綺;河朔詞義貞剛,重乎氣質。氣質則理勝其詞,清綺則文過其意;理深者便於時用,文華者宜於詠歌,此南北詞人得失之大較也。若能掇彼清音,簡茲累句,各去所短,合其兩長,則文質彬彬,盡美盡善矣。 (《北史》卷八三《文苑傳序》) 文章當以理致為心腎,氣調為筋骨,事義為皮膚,華麗為冠冕。今世相承,趨末棄本,率多浮艷。辭與理競,辭勝而理伏;事與才爭,事繁而才損。放逸者流宕而忘歸,穿鑒者補綴而不足。時俗如此,安能獨違,但務去泰去甚耳……古人之文,宏材逸氣,體度風格,去今實遠。但緝綴疎朴,未為密緻耳。今世音律諧靡,章句偶對,諱避精詳,賢於往昔多矣。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文章篇》) 乙 詩 晉太康中,三張(張載,字孟陽。弟協,字景陽。協弟亢,字季陽),二陸(陸機,字士衡。弟雲,字士龍),兩潘(潘岳,字安仁。從子尼,字正叔),一左(左思,字太沖),勃爾復興,踵武前王,風流未沫,亦文章之中興也。永嘉時貴黃老,稍尚虛談,於時篇什,理過其辭,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傳,孫綽、許詢、桓庾諸公,詩皆平典,似《道德論》,建安風力盡矣……郭景純(璞)用俊上之才,變創其體;劉越石(琨)仗清剛之氣,贊成厥美。然彼眾我寡,未能動俗。逮義熙中,謝益壽斐然繼作。元嘉中有謝靈運,才高詞盛,富艷難蹤,固已含跨劉郭,陵轢潘左。故知陳思(曹植)為建安之傑,公幹、仲宣為輔;陸機為太康之英,安仁、景陽為輔;謝客(靈運)為元嘉之雄,顏延年(名延之)為輔。斯皆五言之冠冕,文詞之命世也。 (鍾嶸《詩品序》) 晉世群才,稍入輕綺。張、潘、左、陸,比肩詩衢,采縟於正始,力柔於建安;或析文以為妙,或流靡以自妍,此其大略也。江左篇制,溺乎玄風……袁孫已下,雖各有雕采,而辭趣一揆,莫與爭雄。所以景純仙篇,挺拔而為俊矣。宋初文詠,體有因革,莊老告退,而山水方滋。儷采百字之偶,爭價一句之奇……此近世之所競也……若夫四言正體,潤雅為本;五言流調,清麗居宗……故平子得其雅,叔度含其潤,茂先凝其清,景陽振其麗。 (劉勰《文心雕龍》卷二《明詩篇》) 有疑陶淵明詩,篇篇有酒。吾觀其意不在酒,亦寄酒為跡者也。其文章不群,辭彩精拔;跌宕昭彰,獨超眾類;抑揚爽郎,莫之與京。橫素波而傍流,干青雲而直上;語時事則指而可想,論懷抱則曠而且真。加以貞志不休,安道苦節,不以躬耕為恥,不以無財為病,自非大賢篤志,與道汙隆,孰能如此乎? (蕭統《陶淵明集序》) 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逮於晉世,則傅玄曉音,創定雅歌……張華新篇,亦克庭萬。 (劉勰《文心雕龍》卷三《樂府篇》) 爰逮晉氏,見稱潘陸,並黼藻相輝,宮商間起……永嘉已後,玄風既扇……降及江東,不勝其弊。宋齊之世,下逮梁初,靈運高致之奇,延年錯綜之美,謝玄暉之藻麗,沈休文之富溢,煥斌蔚,辭義可觀。梁簡文之在東宮,亦好篇什,清辭巧制,止乎衽席之間;雕琢蔓藻,思極閨闈之內。後生好事,遞相放習,朝野紛紛,號為宮體。流宕不已,訖於喪亡。陳氏因之,未能全變。 (《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 以上略舉詩體變遷,及詩人造詣。至梁時沈約諸人,提倡四聲八病之說,聲律漸諧,格調一變,而唐律始興。 沈約……又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 (《梁書》卷一三《沈約傳》) 厥少有風概,好屬文,五言詩體甚新奇……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脁、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沈約《宋書•謝靈運傳》後,又論宮商。厥與約書曰:「范詹事自序,性別宮商,識清濁,特能適輕重,濟艱難。古今文人,多全不了斯處。縱有會此者,不必從根本中來。」沈尚書亦云:「自靈均以來,此秘未睹。或與理合,匪由思至。張、蔡、曹、王,曾無先覺;潘、陸、顏、謝,去之彌遠。大旨鈞使宮羽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辭既美矣,理又善焉。但觀歷代眾賢,似不都闇此處。而雲此秘未睹,近於誣乎?」 (《南齊書》卷五二《陸厥傳》) 北朝詩學,初本不盛。自孝文帝崇尚文雅,斯道遂興。 雅好讀書,手不釋卷……才藻富贍,好為文章,詩賦銘頌,任興而作。有大文筆,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已後,詔冊皆帝文也。自余文章,百有餘篇,愛奇好士,情如饑渴……悠然玄邁,不以世務嬰心。 (《北史》卷三《魏孝文帝紀》) 其中原則兵亂積年,文章道盡。後魏文帝頗效屬辭,未能變俗,列皆淳古。齊宅漳濱,辭人間起,高言累句,紛紜絡繹,清辭雅致,是所未聞。後周草創,干戈不戢,君臣戮力,專事經營,風流文雅,我則未暇。其後南平漢沔,東定河朔,訖於有隋,四海一統。采荊南之杞梓,收會稽之箭竹,辭人才士,總萃京師。 (《隋書》卷三十五《經籍志四》) 魏孝武帝時,宮中婦人,皆能詠南方文士詩歌,足證此風之靡漫矣。 帝內宴,令諸婦人詠詩,或詠《鮑照樂府》。 (《北史》卷五《魏孝武帝紀》) 5.書畫 甲 書 晉之書法,師承漢魏。衛恆作《四體書勢》,於字體之變遷,書家之短長,論之綦詳。 恆,字巨山……善草隸書,為《四體書勢》曰:……倉頡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睹鳥跡以興思也,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一曰指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日月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老考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夫指事者,在上為上,在下為下。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轉注者,以老壽考也。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文意一也……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時人不以復知有古文,謂之『科斗』書。……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鄲淳。恆祖敬侯(衛覬)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別。古無別名,謂之『字勢』……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滅,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始皇善之,出以為御史,使定書。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秦時李斯,號為工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少異於斯,而亦稱善。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漢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精密閒理,不如淳也。邕作《篆勢》……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署用篆。隸書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至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討錢,足而滅之。每書,輒削而焚其柎。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鵠卒以書至選部尚書。宜官後為袁術將,今巨鹿宋子有耿球碑,是術所立,其書甚工,雲是宜官也。梁鵠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鵠……在秘書以勤書自效……今宮殿題署,多是鵠篆。鵠宜為大字,邯鄲淳宜為小字。鵠謂淳得次仲法,然鵠之用筆,盡其勢矣。鵠弟子毛弘,教於秘書,今八分,皆弘法也。漢末有左子邑,小與淳、鵠不同,然亦有名。魏初有鍾(繇)胡(昭)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升,而鍾氏小異,然亦有巧,今大行於世雲,作《隸勢》……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至章帝時,齊相杜度號《善作篇》。後有崔瑗、崔寔,亦皆稱工。杜氏結字甚安,而書體微瘦;崔氏甚得筆勢,而結字小疏。弘農張伯英者,因而轉精甚巧,凡家之衣帛,必書而後練之。臨池學書,池水盡黑,下筆必為楷則……今世尤寶其書,韋仲將謂之草聖。伯英弟文舒者,次伯英。又有姜孟穎、梁孔達、田彥和及韋仲將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於世,然殊不及文舒也。羅叔景、趙元嗣者,與伯英並時,見稱於西州,而矜巧自與,眾頗惑之。故伯英自稱:「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河間張超亦有名,然雖與崔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崔瑗作《草書勢》。 (《晉書》卷三六《衛瓘附衛恆傳》) 宋時羊欣撰《能書人名》,上自秦漢,下迄晉末,達七十餘人,各論其所長。 欣所撰《能書人名》,史以文繁不載,茲附記其略,以便省覽:李斯、趙高,善大篆。程邈善隸書。曹喜、蔡邕、陳道,善篆隸。王次仲作八分楷法。師宜官能為大字方一丈,小字方寸千言。梁鵠得師宜官法,邯鄲淳得次仲法。毛弘,鵠弟子,秘書八分。左子邑與淳小異。杜度始有草名,崔瑗善草書,瑗子實亦能草書。張芝善草書,芝弟昶亦能草。姜詡、梁宣、田彥和、韋誕,皆芝弟子,並書草,誕最優,亦善楷。誕子少季,亦有能稱。羅暉、趙礱,與伯英同時見稱。張超亦善草。劉德升善為行書。鍾繇書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二曰章程書傳秘書,三曰行押書。繇子會,能學父書。衛覬善草。覬子瓘,采張芝法,以覬法參之,更為草稿。瓘子恆,亦善書。索靖,芝姊之孫,善草書。皇象亦能草。陳暢善八分。楊肇善草隸。肇孫經,亦善草隸。杜畿、子恕、孫預,三世善草書。王攸善草行書。羊忱、羊固,並善行書。李式善寫隸草,弟定子公府,能名同式。李充母衛夫人善鍾法,王逸少之師。王廙能章楷,謹傳鍾法。廙從兄王導,善稿行。導子恬,善隸書。恬弟洽,眾書通善,尤能隸行。洽少子岷,善隸行。廙兄子羲之,博精群法,特善書隸。羲之弟七子獻之,善隸稿。獻之兄玄之、徽之,兄子淳之,並善草行。王舒子允之,亦善草行。王濛能草隸,子修善隸行。王綏善隸行。郄愔善章草,亦能隸;子超亦善草。庾亮善草行。庾翼善隸行,與羲之齊名。謝安善隸行。許靖民善隸草,羲之高足。晉穆帝時,有張翼善學人書。謝敦、康昕,並工隸草。張弘特善飛白。 (《南齊書》卷三三《殿本考證》) 自晉至宋,書家優劣,至齊時王僧虔嘗為之論評如下: 其論書曰:「宋文帝書,自雲可比王子敬。時議者云:天然勝羊欣,功夫少于欣。王平南廙,右軍叔,過江之前以為最。亡曾祖領軍書,右軍云:『弟書遂不減吾。變古制今唯右軍,領軍不爾,至今猶法鍾張。』亡從祖中書令書,子敬云:『弟書如騎騾駸駸,恆欲度驊騮前。』庾征西翼書,少時與右軍齊名。右軍後進,庾猶不分,在荊州與都下人書云:『小兒輩賤家雞,皆學逸少書。須吾下當比之張翼。』王右軍自書表,晉穆帝令翼寫題後答,右軍當時不別,久後方悟云:『小人幾欲亂真。』張芝、索靖、韋誕、鍾會、二衛,並得名前代,無以辨其優劣,唯見其筆力驚異耳。張澄當時,亦呼有意。郄愔章草,亞於右軍。郄嘉賓草,亞於二王,緊媚其父。桓玄自謂右軍之流,論者以比孔琳之。謝安亦入能書錄,亦自重,為子敬書嵇康詩。羊欣書見重一時,親受子敬,行書尤善,正乃不稱名。孔琳之書,天然放縱,極有筆力,規矩恐在羊欣後。丘道護與羊欣,俱面受子敬,故當在欣後。范曄與蕭思話,同師羊欣,後小叛,既失故步,為復小有意耳。蕭思話書,羊欣之影,風流趣好,殆當不減,筆力恨弱。謝綜書,其舅云:『緊生起是得賞也,恨少媚好。』謝靈運乃不倫,遇其合時,亦得入流。賀道力書亞丘道護。庾昕學右軍,亦欲亂真矣。」 (《南齊書》卷三三《王僧虔傳》) 自齊至陳,其善書者有: 王僧虔,琅邪臨沂人也。祖珣,晉司徒……僧虔弱冠弘厚,善隸書。宋文帝見其書索扇,嘆曰:「非唯跡逾子敬,方當器雅過之。」……孝武欲擅書名,僧虔不敢顯跡,大明世常用拙筆書,以此見容……泰始中,出為輔國將軍,吳興太守……王獻之善書,為吳興郡;及僧虔工書,又為郡,論者稱之……太祖善書,及即位,篤好不已。與僧虔賭書畢,謂僧虔曰:「誰為第一?」僧虔曰:「臣第一,陛下亦第一。」上笑曰:「卿可謂善自為謀矣。」示僧虔古蹟十一袠,就求能書人名。僧虔得民間所有,袠中所無者……十二卷奏之。又上羊欣所撰《能書人名》一卷。 (《南齊書》卷三三《王僧虔傳》) 周顒,字顏倫,汝南安城人……顒善尺牘。沈攸之送絕交書,太祖口授,令顒裁答……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家,得衛恆散隸書法,學之甚工。文惠太子使顒書玄圃茅齋壁,國子祭酒何胤以倒薤書求就顒換之。顒笑而答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南齊書》卷四一《周顒傳》) 融,字思光……善草書,常自美其能。帝曰:「卿書殊有骨力,但恨無二王法。」答曰:「非恨臣無二王法,亦恨二王無臣法。」 (《南史》卷三二《張融傳》) 劉休,字弘明……元嘉世,羊欣受子敬正隸法,世共宗之。右軍之體微古,不復見貴,休始好此法,至今此體大行。 (《南齊書》卷三四《劉休傳》) 子云,字景喬……善草隸,為時楷法。自云:「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其書跡雅為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並驅爭先。」其見賞如此……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錄。時人比之衛恆、衛瓘。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跡,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逼於父。」 (《南史》卷四二《蕭子云傳》) 顏協……博涉群書,工於草錄飛白。時吳人范懷約,能隸書,協學其書,殆過真也。荊楚碑碣,皆協所書。時又有會稽謝善勛,能為八體六文,方寸千言。京兆韋仲善飛白,並在湘東王府……府中以協優韋仲,而減於善勛。 (《南史》卷七二《顏協傳》) 志弟彬,字思文,好文章,習篆隸,與志齊名。時人為之語曰:「三真六草,以志等行次言也。為天下寶。」 (《南史》卷二二《王彬傳》) 引,字叔休……善隸書,為當時所重。高宗嘗披奏事,指引署名曰:「此字筆勢翩翩,似鳥之欲飛。」 (《陳書》卷二一《蕭引傳》) 釋智永,會稽人也,晉右軍將軍王羲之之裔。學書以羲之為師法,筆力縱橫,真草兼備,綽有祖風。初勵志書札,起樓於所居之側,因自誓曰:「書不成,不下此樓。」後果大進,為一時推重。而求其書者,縑素箋紙,堆案盈幾,先後積壓,塵為之生。又戶外之屨常滿,賓客造請,門閾穿穴,以鐵固其限,故人號曰鐵門限。 (《宣和書譜》卷一七) 北朝書法,別為一體,亦為後世所重。至魏、齊、周三代,以善書得名者,有: 玄伯自非朝廷文誥,四方書檄,初不染翰,故世無遺文。尤善草隸行押之書,為世摹楷。玄伯祖悅,與范陽、盧諶並以博藝著名。諶法鍾繇,悅法衛瓘,而俱習索靖之草,皆盡其妙。諶傳子偃,偃傳子邈。悅傳子潛,潛傳玄伯,世不替業,故魏初重崔、盧之書。又玄伯之行押,特盡精巧。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傳》) 崔浩,字伯淵……白馬公玄伯之長子……太祖以其工書,常置左右……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無憚勞,所書蓋以百數……浩書體勢及其先人,而妙巧不如也。世寶其跡,多裁割綴連,以為模楷。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 淵,字伯源……初諶父志,法鍾繇書,傳業累世有能名。至邈以上,兼善草跡。淵習家法,代京宮殿,多淵所題。白馬公崔玄伯亦善書,世傳衛瓘體。魏初工書者,崔、盧二門。 (《魏書》卷四七《盧淵傳》) 劉芳,字伯文……常為諸僧傭寫經論,筆跡稱善,卷直以一縑……芳從子懋,字仲華……聰敏好學,博綜經史,善草隸書,多識奇字。 (《魏書》卷五五《劉芳傳》) 初,宏父潛,為兄渾等誄,手筆本草。延昌初,著作佐郎王遵業買書於市,遇得之,年將二百,寶其書跡,深藏秘之。武定中,遵業子松年將以遺黃門郎崔季舒,人多摹搨之。左光祿大夫姚元標,以工書知名於時,見潛書,以為過於浩也。 (《北史》卷二一《崔浩傳》) 彥深有七子,仲將知名。仲將沉敏有父風……學涉群書,善草隸,雖與弟書,書字楷正,云:「草不可不解,若施之於人,即似相輕易。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共疑。所在宜爾,是以必須隸筆。」 (《北齊書》卷三八《趙彥深傳》) 張景仁者,濟北人也。幼孤家貧,以學書為業,遂工草隸。選補內書生,與魏郡姚元標、潁川韓毅、同郡袁買奴、滎陽李超等齊名,世宗並引為賓客。 (《北齊書》卷四四《張景仁傳》) 王褒,字子淵……梁國子祭酒蕭子云,褒之姑夫也,特善草隸。褒少以姻戚,去來其家,遂相模範。俄而名亞子云,並見重於世。 (《周書》卷四一《五褒傳》) 冀俊,字僧俊……性沉謹,善隸書……尋征教世宗及宋獻公等隸書。時俗入書學者,亦行束修之禮,謂之「謝章」。俊以書字所興起自倉頡,若同常俗,未為合禮。遂啟太祖,釋奠倉頡及先聖先師。 (《周書》卷四七《冀俊傳》) 趙文深,字德本……少學楷隸,年十一,獻書於魏帝。立義歸朝,除大丞相府法曹參軍。文深雅有鐘王之則,筆勢可觀,當時碑牓,唯文深及冀俊而已……太祖以隸書紕繆,命文深與黎季明、沈遐等,依《說文》及《字林》刊定六體,成一萬餘言,行於世。及平江陵之後,王褒入關,貴游等翕然並學褒書,文深之書遂被遐棄。文深慚恨,形於言色。後知好尚難反,亦攻習褒書,然竟無所成,轉被譏議,謂之學步邯鄲焉。至於碑牓,餘人猶莫之逮,王褒亦每推先之,宮殿樓閣,皆其跡也……世宗令至江陵,書景福寺碑,漢南人士亦以為工。梁主蕭詧觀而美之,賞遺甚厚。天和元年,露寢等初成,文深以題牓之功,增邑二百戶,除趙興郡守。文深雖外任,每須題牓,輒復追之。 (《周書》卷四七《趙文深傳》) 乙 畫 顧愷之,字長康,晉陵無錫人也……尤善丹青,圖寫特妙,謝安深重之,以為有蒼生以來,未之有也。愷之每畫人成,或數年不點目精。人問其故,答曰:「四體妍蚩,本無闕少,於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愷之每重嵇康四言詩,因為之圖,恆云:「手揮五弦易,目送歸鴻難。」每寫起人形,妙絕於時。嘗圖裴楷象,頰上加三毛,觀者覺神明殊勝。又為謝鯤象,在石岩里,云:「此子宜置丘壑中。」……愷之嘗以一廚畫,糊題其前,寄桓玄,皆其深所珍惜者。玄乃發其廚後,竊取畫,而緘閉如舊以還之。紿雲未開,愷之見封題如初,但失其畫,直雲「妙畫通靈,變化而去,亦猶人之登仙」,了無怪色……俗傳愷之有三絕:才絕、畫絕、痴絕。 (《晉書》卷九二《顧愷之傳》) 戴逵,字安道,譙國人也……工書畫。其餘巧藝,靡不畢綜……長子勃,有父風。 (《晉書》卷九四《戴逵傳》) 戴安道就範宣學,視范所為,范讀書亦讀書,范抄書亦抄書。唯獨好畫,范以為無用,不宜勞思於此。戴乃畫《南都賦圖》,范看畢咨嗟,甚以為有益,始重畫。 (劉義慶《世說新語》卷五《巧藝篇》) 戴顒,字仲若……父逵、兄勃,並隱遁,有高名……自漢世始有佛像,形制未工,逵特善其事,顒亦參焉。 (《宋書》卷九三《戴顒傳》) 上頗好畫扇,宋孝武賜戢蟬雀扇,善畫者顧景秀所畫。時陸探微、顧彥先皆能畫,嘆其巧絕。戢因王晏獻之,上令晏厚酬其意。 (《南齊書》卷三二《何戢傳》) 弟瑱,字士溫,好文章,飲酒奢逸,不吝財物。滎陽毛惠遠善畫馬,瑱善畫婦人,世並為第一。 (《南齊書》卷四八《劉繪傳》) 測善畫,自圖阮籍遇蘇門於行障上,坐臥對之。又畫永業佛影台,皆為妙作。 (《南齊書》卷五四《宗測傳》) 帝工書善畫,自圖宣尼像,為之贊而書之,時人謂之三絕。 (《南史》卷八《梁元帝紀》) 張僧繇,吳中人也。天監中,為武陵王國侍郎,直秘,知畫事……武帝崇飾佛寺,多命僧繇畫之。時諸王在外,武帝思之,遣僧繇乘傳寫貌,對之如面也。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七) 梁大同四年……宣城王為揚州刺史,野王及琅邪王褒,並為賓客,王甚愛其才。野王又善丹青,王於東府起齋,乃令野王畫古賢,命王褒書贊,時人稱為二絕。 (《陳書》卷三○《顧野王傳》) 顧野王……畫草蟲尤工,多識草木蟲魚之性,詩人之事。畫亦野王無聲詩也。 (《宣和畫譜》卷二○) 陳郡殷蒨,善寫人面,與真不別。 (《南史》卷三九《劉瑱傳》) 昭胄子同……同弟賁,能書善畫,於扇上圖山水,咫尺之內,便覺萬里為遙。矜慎不傳,自娛而已。 (《南史》卷四四《齊竟陵王子良附子昭胄傳》) 北朝工畫者,首推曹仲達。 曹吳二體,學者所宗。按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稱北齊曹仲達者,本曹國人,最推工畫梵像,是為曹。謂唐吳道子曰吳,吳之筆,其勢圜轉,而衣服飄舉。曹之筆,其體稠疊,而衣服緊窄。故後輩稱之曰:「吳帶當風,曹衣出水。」 (郭若《虛圖畫見聞》卷一) 6.聲韻學 聲韻出於自然,與律相協,其來甚古,特漢以後分析愈精,其用更繁。世謂切音之法,源於印度佛法入中國以後,隋唐人皆具此見解。然觀六經韻語,皆有諧節,高下斂侈,各得其宜。未必邃古之人,不明聲音之變也。 自後漢佛法行於中國,又得西域胡書,能以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義廣,謂之婆羅門書。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世皆謂翻切始於孫炎,特初標此名,因而明其用耳。 (炎字叔言,生漢魏間,受學鄭玄之門。) 夫九州之人,言語不同,生民已來,固常然矣。自《春秋》標齊言之傳,《離騷》目楚詞之經,此蓋其較明之初也。後有揚雄著《方言》,其書大備。然皆考名物之同異,不顯聲讀之是非也。逮鄭玄注六經,高誘解《呂覽》、《淮南》,許慎造《說文》,劉熹制《釋名》,始有譬況假借,以證音字耳。而古語與今殊別,其間輕重、清濁,猶未可曉。加以外言、內言、急言、徐言、讀若之類,益使人疑。(高誘有急氣、緩氣,當即急言、徐言,又有閉口、籠口之法。晉灼《漢書音》,亦云內言、外言。)孫叔言(炎)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為怪異。自茲厥後,音韻鋒出。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下《音辭篇》) 古人音書,上為譬況之說,孫炎始為反語,魏朝以降漸繁。 (陸德明《經典釋文•敘錄》) 先儒音字,比方為音。至魏秘書孫炎,始作反音,又未甚切。今並依孫反音,以傳後學。 (張守節《史記•正義論例》) 自後音聲之辨愈嚴。五音之分配,始於李登、呂靜,所謂始判清濁,才分宮羽是也。 《聲類》十卷。(註:魏左校令李登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韻集》六卷。(註:晉安復令呂靜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 (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二) 延昌三年,三月,式上表曰:「……晉世義陽王典祠令任城呂忱,表上《字林》六卷……忱弟靜別放故左校令李登《聲類》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 (《魏書》卷九一《江式傳》) 秦孝王俊聞其名,召為學士……並遣撰集字書,名為《韻纂》。徽為序曰:「……乃討論群藝,商略眾書,以為小學之家,尤多舛雜……且文訛篆隸,音謬楚夏,《三蒼》、《急就》之流,微存章句;《說文》、《字林》之屬,唯別體形。至於尋聲推韻,良為疑混;酌古會今,未臻功要。末有李登《聲類》、呂靜《韻集》,始判清濁,才分宮羽。」 (《隋書》卷七六《潘徽傳》) 五音既正,四聲遂起,其書見於著錄者: 《四聲韻林》二十八卷。(註:張諒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四聲指歸》一卷。(註:劉善經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四聲》一卷。(註:梁太子少傅沈約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四聲韻略》十三卷。(註:夏侯詠撰。)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 至梁沈約輩精於聲韻,用於詩文,自成體制,其學愈益進步,遂為後世所宗。然約為繼述,非由其創造也。 顒,字彥倫……音辭辯麗,長於佛理……太學諸生慕其風,爭事華辯,始著《四聲切韻》,行於時。 (《南史》卷三四《周顒傳》) 沈約,字休文,吳興武康人也……又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武帝雅不好焉,嘗問周舍曰:「何謂四聲?」舍曰:「天子聖哲是也。」然帝竟不甚遵用約也。 (《南史》卷五七《沈約傳》) 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邪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沈約《宋書•謝靈運傳》後,又論宮商。厥與約書曰:「范詹事自序:『性別宮商,識清濁,特能適輕重,濟艱難,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斯處。縱有會此者,不必從根本中來。』沈尚書亦云:『自靈均以來,此秘未睹。或暗與理合,匪由思至。張蔡曹王,曾無先覺;潘陸顏謝,去之彌遠。大旨鈞使宮羽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辭既美矣,理又善焉。』但觀歷代眾賢,似不都暗此處,而雲此秘未睹,近於誣乎?」……約答曰:「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別累萬。以累萬之繁,配五聲之約,高下低昂,非思力所舉,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十字之文,顛倒相配,字不過十,巧曆已不能盡,何況復過於此者乎?靈均以來,未經用之於懷抱,固無從得其仿佛矣。若斯之妙,而聖人不尚,何邪?此蓋曲折聲韻之巧,無當於訓義,非聖哲立言之所急也。是以子云譬之雕蟲篆刻,雲壯夫不為。自古辭人,豈不知宮羽之殊,商征之別?雖知五音之異,而其中參差變動,所昧實多,故鄙意所謂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則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處。若以文章之音韻,同弦管之聲曲,則美惡妍蚩,不得頓相乖反。譬猶子野操曲,安得忽有闡緩失調之聲?以洛神比陳思他賦,有似異手之作,故知天機啟則律呂自調,六情滯則音律頓舛也。士衡雖雲炳若縟錦,寧有濯色江波,其中復有一片是衛文之服。此則陸生之言,即復不盡者矣。韻與不韻,復有精粗,輪扁不能言,老夫亦不盡辨此。」 (《南齊書》卷五二《陸厥傳》) 周顒好為體語,因此切字皆有紐。紐有平上去入之異……沈約文詞精拔,盛解音律,遂撰《四聲譜》……王融、劉繪、范雲之徒……慕而扇之。由是遠近文學,轉相祖述,而聲韻之道大行。 (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二) 漢以前不知四聲,但曰某字讀如某字而已。四聲起於江左,李登有《聲類》,周顒有《四聲切韻譜》,沈約有《四聲》,皆今韻書之權輿。以詩韻讀之,實有其聲,此後人補前人未修之一端。前人以宮、商、角、徵羽五字,狀五音之大小高下;後人以平、上、去、入四字,狀四聲之陰陽流轉,皆隨類偶舉一字。知其意者,易以他字,各依四聲之次,未嘗不可。梁武帝問周舍曰:「何為平上去入?」對曰:「天子聖哲是也。」可謂敏捷而切當矣。「天子聖哲」又可曰「王道正直」,學者從此隅反。 (江永《音學辨微》) 江左之文,自梁天監以前,多以去入二聲同用。以後則若有界限,絕不相通。是知四聲之論,起於永明,而定於梁陳之間也。 (顧炎武《音論中》) 劉勰《文心雕龍》,亦以聲韻為主。 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含宮商,肇自血氣,先王因之以制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者也。故言語者,文章神明,樞機吐納,律呂唇吻而已。古之教歌,先揆以法,使疾呼中宮,徐呼中徵。夫商徵響高,宮羽聲下,抗喉矯舌之差,攢唇激齒之異,廉肉相准,皎然可分……凡聲有飛沉,響有雙疊,雙聲隔字而每舛,疊韻雜句而必睽。(疊韻,二字同在一韻。雙聲,二字同一字母。)沉則響發而斷,飛則聲颺不還,並轆轤交往,逆鱗相比。迂其際會,則往蹇來運,其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夫吃文為患,生於好詭,逐新趣異,故喉唇糾紛,將欲解結,務在剛斷。左礙而尋右,末滯而討前,則聲轉於吻,玲玲如振玉;辭靡於耳,累累如貫珠矣。是以聲畫妍媸,寄在吟詠,滋味流於字句,氣力窮於和韻。異音相從為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韻氣一定,故餘聲易遣;和體抑揚,故遺響難契。屬筆易巧,選和至難;輟文難精,而作韻甚易……凡切韻之動,勢若轉圜;訛音之作,甚於枘方。免乎枘方,則無大過矣。 (劉勰《文心雕龍》卷七《聲律篇》) 至隋時陸法言等,斟酌古今南北,撰為《切韻》,可謂集其大成。後代屢加增補,定為官韻,今傳世《廣韻》,卽其始制也。 昔開皇初,有儀同劉臻(外史顏之推、著作郎魏淵、武陽太守盧思道、散騎常侍李若、國子博士蕭該、蜀王諮議參軍辛德源、吏部侍郎薛道衡)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旣自有別,諸家取捨,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章切移)脂(旨夷切)魚(語居切)虞(遇俱切)共為一韻,先(蘇前切)仙(相然切)尤(於求切)侯(胡溝切)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呂靜《韻集》、夏侯該《韻略》、陽休之《韻略》、周思言《音韻》、李季節《音譜》、杜台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蕭顏多所決定。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博問英辯,殆得精華。於是更涉余學,兼從薄宦,十數年間,不遑修集。今返初服,私訓諸弟子,凡有文藻,卽須明聲韻。屏居山野,交遊阻絕,疑惑之所,質問無從。亡者則生死路殊,空懷可作之嘆;存者貴賤禮隔,以報絕交之旨。遂取諸家音韻,古今字書,以前所記者,定之為《切韻》五卷,剖析豪厘,分別黍累……於時歲次辛酉,大隋仁壽元年。 (陸法言《廣韻序》) 隋朝陸法言,與顏魏諸公,定南北音,撰為《切韻》,凡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為文楷式。 (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二) 聲韻之學,盛於六代。周舍以「天子聖哲」分為四聲。而學者言韻,悉本沈約,顧其書終莫有傳者。今之《廣韻》,源於陸法言《切韻》,而長孫納言為之箋注者也。其後諸家,各有增加,已非《廣韻》之舊。然分韻二百有六部,未之紊焉。 (朱彝尊《重刊廣韻序》) 翻切須依字母,始能成聲。今所傳三十六字母,創自何時何人,學者不一其說。江慎修(永)始於隋唐間之說,較可取信。 張守節謂孫炎始作反切,反切即與字母相為表里,而孫炎不言字母。至六朝僧神珙,始作三十字母。珙有《反紐圖》,在唐憲宗元和以後。呂新吾則云:「唐初僧舍利,作三十字母。後有僧守溫者,時人呼溫首坐,益以六字,於是始為三十六字母,謂見、溪、群、疑、端、透、定、泥、知、徹、澄、孃、幫、滂、並、明、非、敷、奉、微、精、清、從、心、邪、照、穿、床、審、禪、曉、匣、影、喻、來、日也。」 (王鳴盛《蛾術編》卷三四) 至晉魏六朝以迄隋唐,音學大暢,立四聲以綜萬字之音,區二百六部,以別四聲之韻。複審其音,呼出諸牙、舌、唇、齒、喉,與半舌、半齒,實有七音。分陰陽,辨清濁,異鴻殺,殊等列,括以三十六母,命曰等韻。 (江永《音學辨微•引言》) 等韻三十六母,未知傳自何人。大約六朝之後,隋唐之間,精於音學者為之。自孫炎撰《爾雅音義》,反切之學,行於南北,已寓三十六母之理傳。字母為之比類詮次,標出三十六字,為反切之總持,不可增,不可減,不可移動。學者既識四聲,卽當精研字母,不但為切字之本原,凡五方之音,孰正孰否,皆能辨之。三十六位,雜取四聲四等之字,位有定而字無定,能知其意,既盡易以他字,未嘗不可。今即三十六字,註明音切、聲韻、音呼、等第如下: 見 古電切,去聲,霰韻,開口呼,四等第一位。 溪 苦矣切,平聲,齊韻,開口呼,四等第二位。 群 渠雲切,平聲,文韻,合口呼,三等第三位。 疑 牛其切,平聲,之韻,開口呼,三等第四位。(之韻,今並支。) 端 多官切,平聲,桓韻,合口呼,一等第五位。(桓韻,今並寒。) 透 他候切,去聲,候韻,開口呼,一等第六位。(候韻,今並宥。) 定 徒徑切,去聲,徑韻,開口呼,四等第七位。 泥 奴低切,平聲,齊韻,開口呼,四等第八位。 知 陟離切,平聲,支韻,開口呼,三等第九位。 徹 丑列切,入聲,薛韻,開口呼,三等第十位。(薛韻,今並屑。) 澄 直陵切,平聲,蒸韻,開口呼,三等第十一位。 孃 女良切,平聲,陽韻,開口呼,三等第十二位。 邦 博江切,平聲,江韻,開口呼,二等第十三位。 滂 普郎切,平聲,庚韻,開口呼,一等第十四位。(庚韻,今並陽。) 並 蒲頂切,上聲,迥韻,開口呼,四等第十五位。 明 眉兵切,平聲,庚韻,開口呼,三等第十六位。 非 甫微切,平聲,微韻,合口呼,三等第十七位。 敷 芳無切,平聲,虞韻,合口呼,三等第十八位。 奉 扶隴切,上聲,腫韻,合口呼,三等第十九位。 微 無非切,平聲,微韻,合口呼,三等第二十位。 精 子盈切,平聲,清韻,開口呼,四等第二十一位。(清韻,今並庚。) 清 七情切,平聲,清韻,開口呼,四等第二十二位。 從 疾容切,平聲,鍾韻,合口呼,四等第二十三位。(鍾韻,今並冬。) 心 息林切,平聲,侵韻,開口呼,四等第二十四位。 邪 似嗟切,平聲,麻韻,開口呼,四等第二十五位。 照 之笑切,去聲,笑韻,開口呼,三等第二十六位。(笑韻,今並嘯。) 穿 昌緣切,平聲,仙韻,合口呼,三等第十二七位。(仙韻,今並先。) 床 仕莊切,平聲,陽韻,合口呼,二等第二十八位。 審 式荏切,上聲,寢韻,開口呼,三等第二十九位。 禪 市連切,平聲,仙韻,開口呼,三等第三十位。 曉 馨了切,上聲,筱韻,開口呼,四等第三十一位。 匣 胡甲切,入聲,狎韻,開口呼,二等第三十二位。(狎韻,今並洽。) 影 於丙切,上聲,梗韻,開口呼,三等第三十三位。 喻 羊戍切,去聲,遇韻,合口呼,四等第三十四位。 來 落哀切,平聲,咍韻,開口呼,一等第三十五位。(咍韻,今並灰。) 日 人質切,入聲,質韻,開口呼,三等第三十六位。 三十六母,各有定位,如度上分寸,衡上銖兩,不可毫釐僭差。學者知有字母,且勿輕讀。一一考其音,明其切,調其清濁輕重,俟有定呼,乃熟讀牢記,以為字音之準則,切法之根源。 (江永《音學辨微》) 音韻有四等,一等洪大,二等次大,三四等皆細。 (江永《音學辨微》) 音學不止為切字,而切字為讀書之一事。切字者,兩合音也。字或無同音之字,以兩音合之,則無同音者亦有音,法之至善者也。漢以前注書者,但曰某字讀如某音,或不甚的。孫炎《爾雅音義》,始有反切之法。古曰反,或曰翻,後改曰切,其實一也。上一字取同類同位(七音同類,清濁同位),下一字取同韻(韻窄字少者,或借相近之韻)。取同位同類者,不論四聲(平上去入,任取一字);取同韻者,不論清濁(清濁定於上一字,不論一字也)。 (江永《音學辨微》) 三 宗教 1.佛教 佛教傳入中國,至漢與西域交通,其事始顯著。中國之有佛經,則始於東漢明帝時。 案漢武元狩中,遣霍去病討匈奴,至皋蘭,過居延,斬首大獲。昆邪王殺休屠王,將其眾五萬來降,獲其金人。帝以為大神,列於甘泉宮。金人率長丈余,不祭祀,但燒香禮拜而已。此則佛道流通之漸也。及開西域,遣張鶱使大夏還,傳其旁有身毒國,一名天竺,始聞有浮屠之教。哀帝元壽元年,博士弟子秦景憲,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經,中土聞之,未之信了也。後孝明帝夜夢金人,頂有白光,飛行殿庭,乃訪群臣,傅毅始以佛對。帝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於天竺,寫浮屠遺範。愔仍與沙門攝摩騰、竺法蘭,東還洛陽,中國有沙門及跪拜之法,自此始也。愔又得佛經四十二章,及釋迦立像。明帝令畫工圖佛像,置清涼台,及顯節陵上,經緘於蘭台石室。愔之還也,以白馬負經而至,漢因立白馬寺於洛城雍關西。摩騰、法蘭,咸卒於此寺。浮屠正號曰佛陁。佛陁與浮圖聲相近,皆西方言,其來轉為二音。華言譯之,則謂淨覺,言滅穢成明,道為聖悟。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蔡愔既至彼國,蘭與摩騰……遂相隨而來……既逹洛陽,與騰同止。少時便善漢言,愔於西域獲經,即為翻譯,所謂《十地斷結》、《佛本生》、《法海藏》、《佛本行》,《四十二章》等五部。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一《漢洛陽白馬寺竺法蘭》) 其時佛法雖傳,尚未通行於社會,至桓帝以君主之力,提倡於上,其教始漸盛。但當時對於佛老並尊,似未了澈佛教本旨。 世傳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頂有光明,以問群臣。或曰:「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長丈六尺,而黃金色。」帝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遂於中國圖畫形像焉。楚王英始信其術,中國因此頗有奉其道者。後桓帝好神,數祀浮圖、老子,百姓稍有奉者,後遂轉盛。 (《後漢書》卷一一八《天竺國傳》) 英……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八年,永平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註:伊蒲塞,即優婆塞也。桑門,即沙門。) (《後漢書》卷七二《楚王英傳》) 自永平以來,臣民雖有習浮圖者,天子未之好。至桓帝始篤好之,于禁中鑄黃金浮圖、老子像,親於濯龍宮設華蓋之座,用郊天之樂。 (志磐《佛祖統記》卷三五《法運通塞志》) 佛法傳布,信奉者漸眾。漢時僧侶皆來自西域,至三國魏文帝時,始許人民受戒為僧。 魏黃初中,中國人始依佛戒,剃髮為僧。 (《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 奉佛者旣眾,戒律產生,規模益具。 曇柯迦羅,此雲法時,本中天竺人……以魏嘉平中,來至洛陽。於時魏境雖有佛法,而道風訛替……未稟歸戒,正以翦落殊俗耳。設復齋懺,事法祠祀,迦羅既至,大行佛法。時諸僧共請迦羅譯出戒律……乃譯出僧祇戒心,止備朝夕,更請梵僧立羯磨法,中夏戒律,始自乎此。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一《魏洛陽曇柯迦羅》) 佛法行於南方,始自孫權。權以康僧會、支謙為博士,復好神仙之說。是其時佛法雖行,尚未成立宗教面目也。 康僧會,其先康居人,世居天竺……時孫權已制江左,而佛教未行。先有優婆塞支謙……本月支人,來遊漢境。初,漢桓靈之世,有支讖,譯出眾經。有支亮……資學於讖。謙又受業於亮,博覽經籍,莫不精究……漢獻末亂,避地於吳。孫權聞其才慧,召見悅之,拜為博士,使輔導東宮,與韋曜諸人,共盡匡益……謙以大教雖行,而經多梵文,未盡翻譯,已妙善方言,乃收集眾本,譯為漢語……皆行於世。時吳地初染大法,風化未全。僧會欲使道振江左,興立圖寺,乃杖錫東遊。以吳赤烏十年,初達建業,營立茅茨,設像行道……權大嗟服,即為建塔,以始有佛寺,故號建初寺,因名其地為佛陀里。由是江左大法遂興。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一《吳建業建初寺康僧會》) 自此以降,西域僧侶來者益眾。在東晉初,最著名者則為佛圖澄,然其術怪誕,專鶩人主之尊信,及圖讖先知之說,時復代決軍國之事。 竺佛圖澄者,西域人也。本姓帛氏,少出家,清真務學,誦經數百萬言……以晉懷帝永嘉四年,來適洛陽,志弘大法,善誦神咒……欲於洛陽立寺。值劉曜寇斥洛陽台,帝京擾亂,澄立寺之志遂不果。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一○《晉鄴中竺佛圖澄》) 石勒時,有天竺沙門浮圖澄,少於烏萇國就羅漢入道,劉曜時到襄國。後為石勒所崇信,號為大和尚,軍國規模頗訪之,所言多驗。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佛教初盛,沙門專意譯經,傳教則自澄弟子道安始。 釋道安,姓衛氏,常山扶柳人也。家世英儒,早失覆蔭,為外兄孔氏所養……至年十二出家……篤性精進,齋戒無闕……師大驚嗟而敬異之。後為受具戒,恣其遊學。至鄴,入中寺,遇佛圖澄……因事澄為師……冉閔之亂,人情蕭索……遂復率眾入王屋女林山。頃之,復渡河依陸渾……俄而慕容俊逼陸渾,遂南投襄陽。行至新野,謂徒眾曰:「今遭凶年,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又教化之體,宜令廣布。」咸曰:「隨法師教。」乃令法汰詣揚州,曰:「彼多君子,好尚風流。法和入蜀,山水可以修閒。」安與弟子慧遠等四百餘人渡河……既達襄陽,復宣佛法……安在樊沔十五載,每歲常再講《放光般若》,未嘗廢闕……後……苻丕南攻襄陽,安與朱序,俱獲于堅……既至,住長安五重寺,僧眾數千人,大弘法化。初,魏晉沙門,依師為姓,故姓各不同。安以為大師之本,莫尊釋迦,乃以釋命氏。後獲增一阿含果,稱四河入海,無復河名,四姓為沙門,皆稱釋種。既懸與經符,遂為永式。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五《晉長安五級寺釋道安》) 以前所傳者,多為小乘經典。至後秦姚興時,鳩摩羅什入長安,始傳譯大乘經典。且斠舊譯之誤,為六代譯經最盛之時。於是佛教始成宗教,學者信向之,中國學術思想界,乃生一大變化。 鳩摩羅什,天竺人也……年七歲,母遂與俱出家。年十二,其母攜到沙勒國,王甚重之……博覽五明諸論,及陰陽星算,莫不必盡,妙達吉凶,言若符契……專以大乘為化,諸學者皆共師焉。年二十,龜茲王迎之還國,廣說諸經,四遠學徒,莫之能抗……苻堅聞之,密有迎羅什之意……呂光等率兵七萬,西伐龜茲……乃獲羅什……光還至涼州,聞苻堅已為姚萇所害,於是竊號河右……羅什之在涼州積年,呂光父子,既不弘道,故蘊其深解,無所宣化。姚興遣姚碩德西伐,破呂隆,乃迎羅什,待以國師之禮。乃使入西明,及逍遙園,譯出眾經。羅什多所暗誦,無不究其義旨。既覽舊經,多有紕繆,於是興使沙門僧睿,僧肇等八百餘人傳受其旨,更出經論,凡三百餘卷。沙門慧睿,才識高明,常隨羅什傳寫,羅什每為慧睿論西方辭體,商略同異……羅什雅好大乘,志在敷演,常嘆曰:「吾若著筆,作《大乘阿毗曇》,非迦旃子比也。今深識者既寡,將何所論?」惟為姚興著《實相論》二卷,興奉之若神。嘗講經於草堂寺,興及朝臣大德沙門千有餘人,肅容觀聽。 (《晉書》卷九五《鳩摩羅什傳》) 同時南方有釋慧遠,為一時士大夫所宗,佛教始風靡於南北。 釋慧遠,本姓賈氏,雁門樓煩人也……博綜六經,尤善莊老……年二十一,欲度江東……中原寇亂,南路阻塞,志不獲從。時沙門釋道安,立寺於太行恆山,弘贊佛法,聲甚著聞。遠遂往歸之,一面盡敬,以為真吾師也。後聞安講《般若經》,豁然而悟……便與弟慧持,投簪落髮,委命受業……後隨安公南遊樊沔。偽秦建元九年,秦將苻丕寇並襄陽,道安為朱序所拘,不能得去,乃分張徒眾,各隨所之……遠於是與弟子數十人,南適荊州,住上明寺。後欲往羅浮山,及屆潯陽,見廬峰清靜,足以息心,始住龍泉精舍……因號精舍為龍泉寺焉……於是率眾行道,昏曉不絕,釋迦余化,於斯復興。既而謹律息心之士,絕塵清信之賓,並不期而至,望風遙集。彭城劉遺民,豫章雷次宗,雁門周續之,新蔡畢穎之,南陽宗炳、張萊民、張季碩等,並棄世遺榮,依遠遊止……陳郡謝靈運,負才傲俗,少所推崇,及一相見,肅然心服。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六《晉廬山釋慧遠》) 中國僧侶始入印度求經者,則為法顯。 釋法顯,姓龔,平陽武陽人……常慨經律舛闕,誓志尋求。以晉(安帝)隆安三年(399年)與同學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發自長安,西渡流沙……凡所經歷三十餘國……後至中天竺,於摩竭提波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得《摩訶僧祗律》,又得《薩婆多律》,抄《雜阿毗曇心線經》、《方等泥洹經》等。顯留三年,學梵語、梵書,方躬自書寫……既而附商人大舶,循海而還……經十餘日,達耶婆提國,停五月。復隨他商,東適廣州,舉帆二十餘日,夜忽大風……任隨流,忽至岸,見藜藿菜依然,知是漢地,但未測何方。即乘船入浦尋村,見獵者二人,顯問:「此是何地耶?」獵者曰:「此是青州長廣郡牢山南岸。」……遂南造京師,就外國禪師佛馱跋陀……後至荊州,卒於辛寺。 (慧皎《高僧•傳初集》卷三《宋江陵辛寺釋法顯》) 又沙門法顯,慨律藏不具,自長安游天竺,歷三十餘國,隨有經律之處,學其書語,譯而寫之。十年,乃於南海師子國隨商人泛舟東下,晝夜昏迷。將二百日,乃至青州長廣郡不其勞山南下,乃出海焉。是歲神瑞(魏明元帝)二年也(晉安帝義熙十一年,415年)。法顯所逕諸國傳記之,今行於世。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佛國記》一卷。(註:沙門釋法顯撰。) (《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 自佛教傳入中國,奉之者多不曉其義,惟頂禮膜拜以祈福而已。至晉支遁、道安等,又以老莊之說,鋪張其道。及達摩東來,辟除因果之說,主張人心至善,開禪宗之鼻祖,為理學之先導。 東土初祖菩提達磨尊者,南天竺國香至王第三子,名剎帝利,本名菩提多羅。二十七祖般若多羅至其國,受其王供養,得所施珠,試其所言。祖謂之曰:「汝於諸法已得通量。夫達磨者,通大之義也。宜名菩提達磨。」磨咨之曰:「我既得法,當往何國而作佛事?」祖曰:「汝雖得法,未可遠遊,且止南天。待吾滅後六十七載,當往震旦,設大法樂,護菩提者不可勝數。」磨於是恭稟教義,服勤左右,垂四十年。迨祖順世,演化本國。時有二師,一名佛大先,一名佛大勝多,俱同學於佛陀跋陀小乘禪觀。佛大先既遇般若多羅尊者,舍小趣大,與達磨並化,號二甘露門……時國王名異見,磨之侄也,初信舛道,達磨化之歸正。既而念震旦緣熟,行化時至,辭於侄王。王為具大舟,實以珍寶,泛重溟,三周寒暑,達於南海,當梁普通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也。(《傳燈》曰七年,今從《正宗記》。)廣州刺史蕭昂迎禮,表聞。武帝覽奏,遣使迎請。次年十月一日,至建康。帝問曰:「朕即位以來,造寺寫經,度僧不可勝紀,有何功德?」祖曰:「此但人天小果,如影隨形,雖有非實。」帝曰:「如何是真功德?」祖曰:「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帝曰:「如何是聖諦第一義?」祖曰:「廓然無聖。」帝曰:「對朕者誰?」祖曰:「不識。」帝不領悟。祖知機不契,是月十九日,潛之江北。十一月二十三日,屆洛陽,當魏孝明帝正元二年也。寓止嵩山少林寺,面壁而坐,魏明帝三詔之,祖終不起……太守楊銜之問祖曰:「西天五印師承為祖,其道如何?」祖曰:「明佛心宗,行解相應,名之曰祖。」又問:「此外如何?」祖曰:「須明他心,知其今古。不厭有無,於法無取,不賢不愚,無迷無悟。若能如是,故稱為祖。」……即說偈曰:「亦不睹惡而生嫌,亦不觀善而勤措,亦不舍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超然名之曰祖。」……祖於是奄然長逝,魏幼主釗與孝莊帝廢立之際,當梁大通之二年十月十五日也。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葬於洛陽嵩州之熊耳山,起塔於定林寺。魏遂以其喪告梁,梁武皇帝即賜寶帛,悉詔宗子諸王,以祭禮而供養之。 (《釋氏稽古略》卷二引《正宗記》) 綜之南朝崇尚清談,老、易雖為高深之哲學,人生真相,終有不能解決之感,佛學乃乘之而起。北方襲前後二秦之跡,歷世奉佛,經二武之厄,終遜南朝之盛,道教因得以成立焉。 世祖即位……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深求緣報之意。及得寇謙之道,帝……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辯博,頗信之。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446)。恭宗言雖不用,然猶緩宣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而土木宮塔……莫不畢毀矣。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建德二年十二月,集群官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次之,佛教為後……三年五月……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俗。並禁諸淫祀,非祀典所載者,盡除之。 (《北史》卷一○《周武帝紀》) 因信佛之結果,建築雕刻之技術,遂以精進。像祀之盛,似始於南方。迨元魏崛起,屢世營建,窮極物力,其藝術傳自師子國,遠非南朝所能企及。大同及龍門石佛,至今成為舉世研究六朝雕刻之中心。 自洛中構白馬寺,盛飾佛圖,畫跡甚妙,為四方式。凡宮塔制度,猶依天竺舊狀而重構之,從一級至三、五、七、九。世人相承謂之浮圖,或雲佛圖。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笮融……督廣陵,彭城……大起浮圖祠,以銅為人,黃金塗身,衣以錦采。垂銅槃九重,下為重樓閣道,可容三千餘人。 (《三國•吳志》卷四《劉繇傳》) 晉義熙初,始遣獻玉像,經十載乃至。像高四尺二寸,玉色潔潤,形制殊特,殆非人工。此像歷晉宋,世在瓦官寺。寺先有徵士載安道手制佛像五軀,及顧長康維摩畫圖,世人謂為三絕。至齊東昏,遂毀玉像。 (《梁書》卷五四《師子國傳》) 宋世子鑄丈六銅像於瓦官寺。既成,面恨瘦,工人不能治,乃迎顒看之。顒曰:「非面瘦,乃臂胛肥耳。」既錯減臂胛,瘦患即除,無不嘆服焉。 (《宋書》卷九三《戴顒傳》) 高宗踐極……詔有司為石像,令如帝身……興光元年秋,敕有司於五緞大寺內,為太祖已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一丈六尺,都用赤金二萬五千斤。太安初,有師子國胡沙門邪奢,遣多浮陁難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皆雲備歷西域諸國,見佛影跡及肉髻,外國諸王相承,咸遣工匠摹寫其容,莫能及難提所造者。去十餘步,視之炳然,轉近轉微。又沙勒胡沙門赴京師,致佛缽,並畫像跡。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初,曇曜……被命赴京……帝後奉以師禮。曇曜白帝,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凋飾奇偉,冠於一世……景明初,世宗詔大長秋卿白整准代京靈岩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中尹劉騰奏為世宗復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已前,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肅宗熙平中,於城內太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寮,表基立剎。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景明寺佛圖,亦其亞也。至於官私寺塔,其數甚眾。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自晉以還,寺廟之建立,遍於南北。尤以南朝為盛,則私人舍宅為寺,成為風俗故也。 高祖以三橋舊宅為光宅寺,敕興嗣與陸倕各制寺碑。及成俱奏,高祖用興嗣所制者。 (《梁書》卷四九《周興嗣傳》) 舉尤長玄理,及釋氏義……舉宅內山齋,舍以為寺,泉石之美,殆若自然。 (《南史》卷二○《謝弘微附謝舉傳》) 何氏自晉司空充、宋司空尚之,世奉佛法,並建立塔寺。至敬容舍宅東為伽藍,趨勢者因助財造構,敬容並不拒。故此寺堂宇校飾,頗為宏麗,時輕薄者,因呼為眾造寺焉。 (《梁書》卷三七《何敬容傳》) 永平二年,澄(任城王)……啟云:「……比日私造,動盈百數。或乘請公地,輒樹私福。或啟得造寺,限外廣制……都城之中,及郭邑之內,檢括寺舍,數乘五百。空地表剎,未立塔宇,不在其數……自遷都已來,年逾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如臣愚意,都城之中,雖有標榜營造粗功,事可改立者,請依先制。在於郭外,任擇所便,其地若買得,券證分明者,聽其轉之。若官地盜作,即令還官」……奏可。未幾天下喪亂,加以河陰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舍居宅以施僧尼,京邑第舍,略為寺矣。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2.道教 鬼神之說,倡自方士。在西漢時,方士儕於儒生,復由儒分而為方術,於是天文、風角、河洛、風星之說,乃特立於六藝之外,自成一家。符籙丹鼎,復分派別。及張道陵出,集眾說於一身,為道教成立之原始。 張陵受道於鶴鳴,因傳天官章本,千有二百,弟子相授,其事大行,齋祠跪拜,各成法道。有三元、九府、百二十官、一切諸神,咸所統攝。又稱劫數,頗類佛經,其延康、龍漢、赤明、開皇之屬,皆其名也。及其劫終,稱天地俱壞。其書多有禁秘,非其徒也不得輒觀。至於化金銷玉,行符敕水,奇方妙術,萬等千條,上雲羽化飛天,次稱消災滅禍。故好異者,往往而尊事之。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張道陵著道書二十四篇。及卒,以經籙印劍傳其子衡,衡傳其子魯,是時其道大行。靈帝時,張角、張魯皆聚眾起兵。 初,鉅鹿張角,自稱大賢良師,奉事黃老道,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向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於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轉相誑惑。十餘年間,眾徒數十萬……遂置三十六方,方猶將軍號也,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帥。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約以三月五日,內外俱起。未及作亂,而張角弟子濟南唐周上書告之……推考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皆著黃巾為標識,時人謂之黃巾,亦名為蛾賊。 (《後漢書》卷一○一《皇甫嵩傳》) 張魯……字公旗。初,祖父陵,順帝時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輒出米五斗,故謂之米賊。陵傳子衡,衡傳於魯,魯遂自號師君。其來學者,初名為鬼卒,後號祭酒,祭酒各領部眾,眾多者名曰理頭,皆校以誠信,不聽其妄。有病,但令首過而已。諸祭酒各起義舍於路,同之亭傳,懸置米肉,以給行旅,食者量腹取足,過多則鬼能病之,犯法者先加三原,然後行刑。不置長吏,以祭酒為理,民夷信向。 (《後漢書》卷一○五《劉焉傳》) 初,熹平中,妖賊大起。漢中有張修為太平道,張角為五斗米道。太平道師持九節杖為符祝,教病人叩頭思過,因以符水飲之。病或自愈者,則雲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則雲不信道。修法略與角同,加施淨室,使病人處其中思過。又使人為奸令、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奸令為鬼吏,主為病者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字,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謂之三官手書。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為常,故號五斗米師,實無益於療病,小人昏愚,競供事之。后角被誅,修亦亡。及魯自在漢中,因其人信行修業,遂增飾之,教使起義舍,以米置其中,以止行人。又使自隱其小過者,當循道百步則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殺。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也。 (《後漢書》卷一○五《劉焉傳》注引《典略》) 自魏晉之時,天師道盛行於上流社會。時玄學正盛,而所謂道家者,竊取《易》、《老》之義,以自文其教,實已漸入於哲學化。至葛洪詰鮑,陶弘景預知清談足致侯景之難,明與玄學立異,樹立道教面目,實為道教成立之功臣。 葛洪,字稚川,丹陽句容人也……少好學。家貧,躬自伐薪,以貿紙筆,夜輒寫書誦習。以儒學知名,性寡慾,無所愛玩……為人木訥,不好榮利,閉門卻掃,未嘗交遊……究覽典籍,尤好神仙導養之法。從祖玄,吳時學道得仙,號曰葛仙公,以其煉丹秘術,授弟子鄭隱。洪就隱學,悉得其法焉。後師事南海太守上黨鮑玄,亦內學,逆占將來,見洪深重之……洪傳玄業,兼綜練醫術,凡所著撰,皆精核是非……以年老,欲煉丹以祈遐壽。……遂將子侄俱行至廣州……乃止羅浮山煉丹……在山積年,優遊閒養,著述不輟。其自序曰:「……予所著子,言黃白之事,名曰內篇。其餘駁難通釋,名曰外篇。大凡內外一百一十六篇。」……自號抱朴子,因以名書……洪博聞深洽,江左絕倫……又精辯玄賾,析理入微。 (《晉書》卷七二《葛洪傳》) 陶弘景,字通明,丹陽秣陵人也……年十歲,得葛洪《神仙傳》,晝夜研尋,便有養生之志……齊高帝作相,引為諸王侍讀,除奉朝請。雖在朱門,閉影不交外物,唯以披閱為務……永明十年,上表辭祿,詔許之……於是止於句容之句曲山,恆曰:「此山下是第八洞宮,名金壇華陽之天,周回一百五十里。昔漢有咸陽三茅君,得道來掌此山,故謂之茅山。」乃中山立館,自號華陽隱居。始從東陽孫游岳受符圖經法,遍歷名山,尋訪仙藥……永元初,更築三層樓,弘景處其上,弟子居其中,賓客至其下,與物遂絕,唯一家僮得侍其旁……性好著述……老而彌篤。尤明陰陽五行、風角星算、山川地理、方圖、產物、醫術、本草……高祖既早與之游,及即位後,恩禮逾篤,書問不絕……天監四年,移居積金東澗。善辟穀導引之法。大同二年卒……詔贈中散大夫,諡曰貞白先生。 (《梁書》卷五一《陶弘景傳》) 陶弘景者,隱於句容,好陰陽五行風角星算,修辟穀導引之法,受道經符籙。武帝素與之游,及禪代之際,弘景取圖讖之文,合成景梁字以獻之,由是恩遇甚厚。又撰《登真隱訣》,以證古有神仙之事。又言神丹可成,服之則能長生,與天地永畢。帝令弘景試合神丹,竟不能就,乃言中原隔絕,藥物不精故也。帝以為然,敬之尤甚。然武帝弱年好事,先受道法,及即位,猶自上章。朝士受道者眾,三吳及邊海之際,信之逾甚。陳武世居吳興,故亦奉焉。 (《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 北魏時,有寇謙之,為太武帝所崇信。其教盛行於北方,經典儀式,一取則於佛教,遂為國家所崇信,與佛教並立。唐宋因之,不啻國教矣。然其教所傳者,實不出符籙、丹鼎之範圍,不如佛法淵微,故時盛時衰,以至於今。 後魏之世,嵩山道士寇謙之自云:「嘗遇真人成公興,後遇太上老君。」授謙之為天師。而又賜之《雲中音誦科誡》二十卷。又使玉女授其服氣導引之法,遂得辟穀。氣盛體輕,顏色鮮麗。弟子十餘人,皆得其術。其後又遇神人李譜,雲是老君玄孫,授其《圖籙真經》、《劾召百神》六十餘卷,及銷煉金丹雲英、八石玉漿之法。太武始光之初,奉其書而獻之,帝使謁者奉玉帛牲牢祀嵩岳,迎致其餘弟子,於代都東南起壇宇,給道士百二十餘人,顯揚其法,宣布天下,太武親備法駕而受符籙焉。自是道業大行,每帝即位,必受符籙,以為故事,刻天尊及諸仙之象,而供養焉。遷洛已後,置道場於南郊之旁,方二百步。正月十月之十五日,並有道士哥人百六人,拜而祠焉。後齊武帝遷鄴,遂罷之。文襄之世,更置館宇,選其精至者使居焉。後周承魏,崇奉道法,每帝受籙,如魏之舊。尋與佛法俱滅。 (《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 四 風俗與習慣 1.門第 自魏行九品中正之制,其弊至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等級制度,因之益嚴。 六朝最重世族……其時有所謂舊門、次門、後門、勛門、役門之類,以士庶之別,為貴賤之分,積習相沿,遂成定製。陶侃微時,郎中令楊晫與之同乘,溫雅謂晫曰:「奈何與小人同載?」郗鑒陷陳午賊中,有同邑人張實先附賊。來見,竟卿鑒。鑒曰:「相與邦壤,義不及通,何可怙亂至此?」實慚而退。楊方在都,縉紳咸厚之。方自以地寒,不願留京,求補遠郡,乃出為高梁太守。王僧虔為吳興郡守,聽民何系先等一百十家為舊門,遂為阮佃夫所劾。張敬兒斬桂陽王休范,以功高當乞鎮襄陽。齊高輔政,以敬兒人位本輕,不欲便處以襄陽重鎮……即有出自寒微,奮立功業,官高位重,而其自視,猶不敢與世族較。陳顯達既貴,自以人微位重,每遷官,常有愧懼之色,誡諸子曰:「我本志不及此,汝等勿以富貴驕人。」又謂諸子曰:「麈尾是王謝家物,汝不須捉此。」王敬則與王儉同拜開府,褚淵戲儉以為連璧,儉曰:「老子遂與韓非同傳。」或以告敬則,敬則欣然曰:「我本南沙小吏,今得與王衛軍同拜三公,復何恨。」……且不特此也,齊高在宋,以平桂陽之功,加中領軍,猶固讓,與袁粲褚淵書,自稱「下官常人,志不及遠」。及即位後,臨崩,遺詔亦曰:「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可見當時門第之見,習為固然,雖帝王不能改易也。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一二《江左世族無功臣》) 士庶之區別,南朝士大夫主之,北方則天子主之。 中書舍人紀僧真幸於武帝,稍歷軍校,容表有士風,謂帝曰:「臣小人,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復所須。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 射 ,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 ,登榻坐定, 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時人重 風格,不為權倖降意。 (《南史》卷三六《江 傳》) 神麚四年,九月……詔曰:「……訪諸有司,咸稱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刑潁、勃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胄,冠冕州邦,有羽儀之用。」 (《魏書》卷四上《世祖太武帝紀上》) 六朝氏族,以郡望分甲、乙、丙、丁四等為貴族,謂之四姓。四姓者,吳姓、僑姓、郡姓、虜姓也。 綰……出為豫章內史,在郡述《制旨》、《禮記正言義》,四姓衣冠士子聽者常數百人。 (《南史》卷五六《張綰傳》) 庶族為求進身,往往附於士族而為門生。其時仕宦者許各募部曲,謂之義從,其在門下親侍者則謂之門生。門生之稱,漢已有之,六朝特更多耳。雖曰門生,亦如傔從之類而已。 內史諸葛恢見而奇之,待以門人之禮,由是始得周旋貴人間。 (《晉書》卷六八《楊方傳》) 周嵩嫁女,門生斷道,解廬斫傷二人。 (《晉書》卷六九《劉隗傳》) 坐輒殺門生,免官。 (《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 一時門生千餘人,皆三吳富人之子,資質端妍,衣服鮮麗,每出入行游,塗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後車載之。太祖嫌其侈縱,每以為言。 (《宋書》卷七一《徐湛之傳》) 凡所蒞任,皆闕政刑。輒開丹陽庫物貸借,吏下多假資禮,解為門生,充朝滿野,殆將千計。 (《宋書》卷七五《顏竣傳》) 尚書寺門有制,八座以下,門生隨入者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琛以宗人顧碩頭,寄尚書張茂度門名,而與碩頭同席坐。明年(元嘉八年),坐遣出,免中正。 (《宋書》卷八一《顧琛傳》) 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孝武大驚。 (《南齊書》卷二七《劉懷珍傳》) 中正選舉,必稽譜籍而定真偽,由是同姓通譜之風大行,為庶族依附高門辟一途徑。 同姓通族,見於史者,自晉以前未有。《晉書•石苞傳》:曾孫朴,沒於寇。石勒以與朴同姓,俱出河北,引朴為宗室,特加優寵,位至司徒。《南史•侯瑱傳》:侯景以瑱與己同姓,托為宗室,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國也。《晉書•孫旂傳》:旂子弼,及弟子髦、輔、剡,四人並有吏材,稱於當世,遂與孫秀合族。《南史•周宏正傳》:諂附王偉與周石珍。(註:建康之廝隸也,為梁制局監,降侯景。)合族……此以名門而附小人也。 (顧炎武《日知錄》卷二三《通譜》) 北朝亦有通譜之風,同族相處,則南北有厚薄之不同。 王懿,字仲德,太原祁人……北土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若不至者,以為不義,不為鄉里所容。仲德聞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 (《宋書》卷四六《王懿傳》) 初,寬之通款也,見司徒浩。浩與相齒次,厚存撫之。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附崔徽傳》) 初,密太后父豹喪在濮陽,太武欲令迎葬於鄴,謂司徒崔浩曰:「天下諸杜,何處望高?朕今方改葬外祖,意欲取杜中長老一人,以為宗正,令營護凶事。」浩曰:「京兆為美。中書博士杜銓,其家今在趙郡,是杜預後,於今為諸杜最密。」召見銓,器貌瑰雅。太武感悅,謂浩曰:「此真吾所欲也。」以為宗正,令與杜超子道生送豹喪柩,致葬鄴南。銓遂與超如親。超謂銓曰:「既是宗正,何緣僑居趙郡。」乃延引同屬魏郡。 (《北史》卷二六《杜銓傳》) 初,鼎之聘周也,嘗遇隋文帝……及陳亡,驛召入京……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貴。隋文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豈忘本也?」……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餘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乃還。 (《南史》卷五八《韋鼎傳》) 六朝最重譜學,唐柳芳論之最詳。 芳之言曰:「……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矣。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矣。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時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代北則為虜姓,元、長孫、宇文、於、陸、源、竇首之。虜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弟閥閱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大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又詔代人諸胄,初無族姓,其穆、陸、奚、於,下吏部勿充猥官,得視四姓。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屠曇剛《類例》,凡甲門為右姓。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系錄》,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不通曆代之說,不可與言譜也。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姓,蓋不經也。夫文之弊,至於尚官;官之弊,至於尚姓;姓之弊,至於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譜者,系之地望而不惑,質之姓氏而無疑,綴之婚姻而有別。山東之人質,故尚婚婭,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及其弊,則尚婚婭者,先外族後本宗;尚人物者,進庶孽退嫡長;尚冠冕者,略伉儷慕榮華;尚貴戚者,狥勢力亡禮教。四者俱敝,則失其所尚矣。人無所守則士族削,士族削則國從而衰。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強,三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倫。周漢之官人,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晉官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故強。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亂,宜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晉太元中,散騎常侍河東賈弼撰《姓簿狀》,十八州百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篇,甄析士庶無所遺。宋王弘、劉湛好其書。弘每日對千客,可不犯一人諱。湛為選曹,撰《百家譜》,以助銓序,文傷寡省。王儉又廣之。王僧孺演益為十八篇,東南諸族自為一篇,不入百家數。弼傳子匪之,匪傳子希鏡,希鏡撰《姓氏要狀》十五篇,尤所諳究。希鏡傳子執,執更作《姓氏英賢》一百篇,又著《百家譜》,廣兩王所記。執傳其孫冠,冠撰梁國親皇太子序要簿四篇。王氏之學,本於賈氏。唐興,言譜者以路敬淳為宗,柳沖、韋述次之。李守素亦明姓氏,時謂『肉譜者』。後有李公淹、蕭穎士、殷寅、孔至,為世所稱。初,漢有《鄧氏官譜》,應劭有《氏族》一篇,王符《潛夫論》亦有《姓氏》一篇。宋何承天有《姓苑》二篇,譜學大抵具此。魏太和時,詔諸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次第為選舉格,名曰『方司格』,人到於今稱之。」 (《唐書》卷一九九《柳沖傳》) 2.嫁娶 士庶界限既嚴,以致不通婚姻,偶有歧異者,往往為清議所不許。甚且見之彈章,如沈約奏彈王源是也。 楊佺期,弘農華陰人,漢太尉震之後也……自雲門戶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門地比王珣者,猶恚恨。而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排抑之。 (《晉書》卷八四《楊佺期傳》) 景……又請娶於王謝。帝曰:「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 (《南史》卷八○《侯景傳》) 初,巨倫有姊明惠,有才行,因惠眇一目,內外親類,莫有求者。其家議欲下嫁之。巨倫姑趙國李叔胤之妻……聞而悲感曰:「吾兄盛德……豈令此女屈事卑族。」乃為子翼納之,時人嘆其義。 (《魏書》卷五六《崔辯附崔武傳》) 當時庶人,攀緣高門而不得,至有幸得罪人之女以為榮者。 魏尚書僕射范陽盧道虞女,為右衛將軍郭瓊子婦。瓊以死罪沒官,高祖啟以賜元康為妻,元康乃棄故婦李氏。 (《北齊書》卷二四《陳元康傳》) 孫搴……高祖……大見賞重,賜妻韋氏。既士人子女,又兼色貌,時人榮之。 (《北齊書》卷二四《孫搴傳》) 魏太常劉芳孫女,中書郎崔肇師女,夫家坐事,帝並賜收為妻。時人比之賈充,置左右夫人。 (《北齊書》卷三七《魏收傳》) 其後高門亦與卑族為婚,必多索財貨,以至有賣女買婦之譏。雖遭時嚴禁,然風尚已成,不能改也。 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治家篇》) 和平四年,十有二月……詔曰:「夫婚姻者,人道之始……然中代以來,貴族之門,多不率法,或貪利財賄,或因緣私好,在於苟合,無所選擇。令貴賤不分,巨細同貫,塵穢清化,虧損人倫,將何以宣示典謨,垂之來裔?今制皇族師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魏書》卷五《高宗文成帝紀》) 前妻河內司馬氏一息,為娶隴西李士元女,大輸財娉。及將成禮,猶競懸違。述忽取供養像,對士元打像作誓。士元笑曰:「封公何處常得應急像?須誓便用。」一息娶范陽盧莊之女,述又徑府訴云:「送騾乃嫌腳跛,評田則雲鹵薄,銅器又嫌古廢。」皆為吝嗇所及,每致紛紜。 (《北齊書》卷四三《封述傳》) 貴族嫁娶,踵事增華,庶民效之,遂成頹俗。 永明七年,四月,詔曰:「婚禮下達,人倫攸始。《周官》設媒氏之職,《國風》興及時之詠……晚俗浮麗,歷茲永久,每思懲革,而民未知禁。乃聞同牢之費,華泰尤甚,膳羞方丈,有過王侯。富者扇其驕風,貧者恥躬不逮。或以供帳未具,動致推遷,年不再來,盛時忽往。宜為節文,頒之士庶,並可擬則公朝,方樏供設,合卺之禮無虧,寧儉之義斯在。如故有違,繩之以法。」 (《南齊書》卷三《武帝紀》) 建德二年,九月……詔曰:「政在節財,禮唯寧儉。而頃者婚嫁,競為奢靡,牢羞之費,罄竭資財,甚乖典訓之理。有司宜加宣勒,使咸遵禮制。」 (《周書》卷五《武帝紀上》) 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槃,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 (《北史》卷一六《臨淮王譚附孝友傳》) 因奢侈之故,貧者至不能娶妻,乃有斂錢助娶之事。 修居貧,年四十餘,未有室。王敦等斂錢為婚,皆名士也。時慕之者,求入錢而不得。 (《晉書》卷四九《阮修傳》) 其婚嫁之俗,有相沿至後代猶存者。 臨城公納夫人王氏,即太宗妃之侄女也。晉宋已來,初婚三日,婦見舅姑,眾賓皆列觀……太宗以問摛,摛曰:「《儀禮》云:『質明,贊見婦於舅姑。』《雜記》又云:『婦見舅姑,兄弟姊妹,皆立於堂下。』政言婦是外宗,未審嫻令,所以停坐三朝,觀其七德。舅延外客,姑率內賓,堂下之儀,以備盛禮。近代婦於舅姑,本有戚屬,不相瞻看。夫人乃妃侄女,有異他姻,覿見之儀,謂應可略。」 (《梁書》卷三○《徐摛傳》) 俗間有戲婦之法,於稠眾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以慢對。其為鄙黷,不可忍論。 (葛洪《抱朴子•外篇》卷二《疾謬篇》) 段昭儀,韶妹也。婚夕,韶妻元氏,為俗弄女婿法戲文宣,文宣銜之。後因發怒,謂韶曰:「我會殺爾婦。」元氏懼,匿婁太后家,終文宣世不敢出。 (《北史》卷一四《文宣皇后附段昭儀傳》) 北朝婚禮,青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於此交拜,迎婦……婿拜閣日,婦家親賓、婦女畢集,各以杖打聓為戲樂,至有大委頓者。 (段成式《酉陽雜俎》卷一) 繼娶納妾,南北風尚亦殊不同。 江右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虻,或示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後娶篇》) 3.喪祭 自晉以後,風俗奢靡,多以厚葬誇耀於人。賢者欲挽頹風,輒制遺命薄葬,蓋懲於亂世無不發之墓,雖曰遵禮,而世亂亦可知已。 苞豫為終制曰:「延陵薄葬,孔子以為達禮;華元厚葬,春秋以為不臣……自今死亡者,皆斂以時服,不得兼重,又不得飯含,為愚俗所為。又不得設床帳明器也。定窆之後,復土滿坎,一不得起墳種樹……」遺令,又斷親戚故吏設祭。 (《晉書》卷三三《石苞傳》) 永寧二年卒,遺命濯巾澣衣,榆棺雜磚,露車載屍,葦席瓦器而已。 (《晉書》卷九一《徐苗傳》) 又疾世浮華,不修名實,著論以非之……臨終,敕子珉,朝卒夕殯,幅巾布衣,葬勿擇日。 (《晉書》卷五○《庾峻傳》) 奢侈之俗愈甚,至勞時王禁斷,然終無益於俗也。 永明七年,十月,詔曰:「三季澆浮,舊章陵替,吉凶奢靡,動違矩則。或裂錦繡以競車服之飾,塗金鏤石以窮塋域之麗。至班白不婚,露棺累葉,苟相姱衒,罔顧大典。可明為條制,嚴勒所在,悉使畫一。如復違犯,依事糾奏。」 (《南齊書》卷三《武帝紀》) 和平四年,十有二月,詔曰:「……今喪葬……大禮未備。貴勢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有司可為之條格,使貴賤有章,上下咸序,著之於令。」 (《魏書》卷五《高宗文成帝紀》) 喪葬之禮,南北不同,習禮之家,頗以是為重。其時議禮諸作,率淵源古制,足存一代禮文,今皆見於《通典》歷代沿革禮。 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之,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有故及逍遙者,致書可也,無書亦如之。北俗則不爾。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識輕服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而吊,他日修名詣其家。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陰陽說雲,辰為水墓,又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論衡》雲,辰日不哭,哭則重喪。今無教者,辰日有喪,不問輕重,舉家清謐,不敢發聲,以辭弔客。道書又曰:「晦歌朔哭,皆當有罪。天奪之算,哭家朔望。哀感彌深,寧當惜壽。」又不哭也,亦不論。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偏傍之書,死有歸煞,子孫逃竄,莫肯在家。畫瓦書符,作諸厭勝。喪出之日,門前然火,戶外烈炭,祓送家鬼。章斷注連,凡如此比,不近有情。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其俗,以四月祠天。六月末,率大眾至陰山,謂之卻霜。陰山去平城六百里,深遠饒樹木,霜雪未嘗釋,蓋欲以暖氣卻寒也。死則潛埋,無墳壟處所。至於葬送,皆虛設棺柩,立冢槨;生時車馬器用,皆燒之以送亡者。 (《宋書》卷九五《索虜傳》) 期功之喪,晉代猶重之。自謝安期喪不廢樂,遂成風俗。 性好音樂,自弟萬喪,十年不聽音樂。及登台輔,期喪不廢樂,王坦之書喻之,不從。衣冠效之,遂以成俗。 (《晉書》卷七九《謝安傳》) 停喪改葬,亦肇始於斯時。 後為武康令,俗多厚葬,及有拘忌迴避歲月,停喪不葬者,循皆禁焉。 (《晉書》卷六八《賀循傳》) 除衡陽內史……土俗,山民有病,輒雲先人為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為除祟。 (《梁書》卷五二《顧憲之傳》) 墳墓必擇吉地,謂之相墓術。此術之流傳,世謂始於郭璞。 璞以母憂去職,卜葬地於暨陽,去水百步許,人以近水為言。璞曰:「當即為陸矣。」其後沙漲,去墓數十里,皆為桑田……璞嘗為人葬,帝(明帝)微服往觀之。因問主人:「何以葬龍角?此法當滅族。」主人曰:「郭璞雲,『此葬龍耳。不出三年,當致天子也。』」帝曰:「出天子邪?」答曰:「能致天子問耳。」帝甚異之。 (《晉書》卷七二《郭璞傳》) 自漢以來,人多於墓立碑,以褒揚先世。自晉以後,南朝屢禁而屢弛。北方尤以碑傳為重,故今世南碑流傳絕少,而北碑見於著錄者至多。 晉武帝咸寧四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於此。一禁斷之。其犯者,雖會赦令,皆當毀壞。」至元帝太興元年,有司奏故驃騎府主簿故恩營葬舊君顧榮求立碑,詔特聽立。自是後禁又漸頹,大臣長吏,人皆私立。義熙中,尚書祠部郎中裴松之又議禁斷,於是至今。 (《宋書》卷一五《禮志二》) 民間成為風俗,祭禮鬼神。其遺俗流傳者,即宗懍《荊楚歲時記》所載,後世猶有遵守奉行者。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帖畫雞戶上,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又以錢貫系杖腳,回以投糞掃上,雲令如願。 正月七日,為人日。(《北齊書》卷三七《魏收傳》:「晉議郎董勛答問禮俗雲,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以七種菜為羹。剪彩為人,或鏤金簿為人,以貼屏風,亦戴之頭髮。又造華勝以相遺。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先以楊枝插門,隨楊枝所指,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占眾事……正月夜多鬼鳥度,家家捶床打戶,捩狗耳,滅燈燭以禳之……正月未日夜,蘆苣火照井廁中,則百鬼走。 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 三月三日,士民並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曲水之飲……是日,取鼠麴汁蜜和粉,謂之龍舌絆,以厭時氣。 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曝床薦席,及忌蓋屋……五月五日,四民並蹋百草。又有鬥百草之戲。采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以五彩絲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又有條達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取鴝鵒教之語。 夏至節日,食粽,周處謂為角黍。人並以新竹為筒,粽練葉,插五彩系臂,謂為長命縷。 六月伏日,並作湯餅,名為辟惡。 七月七日,為牽牛織女會之夜……是夕,人家婦女,結彩縷,穿七孔針,或以金銀石為針。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 八月十四日,民並以朱水點兒頭額,名為天災,以厭疾。又以錦彩為眼明囊,遞相餉遺。 九月九日,四民並籍野飲宴……《續齊諧記》云:「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長房謂之曰:『九月九日,汝南當有大災厄。急令家人縫囊,盛茱萸,系臂上,登山飲菊花酒,此禍可消。』景如言,舉家登山,夕還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長房聞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日登高飲酒,婦人帶茱萸囊,蓋始於此。 十月朔日,黍臛,俗謂之奉歲首。 十二月八日,為臘日。諺語:「臘鼓鳴,春草生。」村人並擊細腰鼓,戴胡頭。及作金剛力士,逐疫……其日,並以豚酒祭灶神。 4.飲食 太官進御食,有「裹蒸」。帝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 (《南齊書》卷六《明帝紀》) 太祖為領軍,與戢來往,數置歡宴。上好「水引餅」,戢令婦女躬自執事,以設上焉。 (《南齊書》卷三二《何戢傳》) 於是設供食,具「大」、「薄餅」。 (《北史》卷八九《陸法和傳》) 宋初,吳郡人陳遺,少為郡吏。母好食「鍋底飯」,遺在役,恆帶一囊,每煮食,輒錄其焦以貽母。 (《南史》卷七三《潘綜附陳遺傳》) 世祖幸芳林園,就悰求「扁米粣」。悰獻粣及雜餚數十,太官鼎味不及也。 (《南齊書》卷三七《虞悰傳》) 崇為客作「豆粥」,咄嗟使辦。每冬得「韭虀」……愷……乃密貨崇帳下,問其所以。答云:「豆至難煮,豫作熟末。客來但作白粥以投之耳。韭虀,是搗韭根,雜以麥苗耳。」 (《晉書》卷三三《石苞附石崇傳》) 修之嘗為「羊羹」,以薦虜尚書。尚書以為絕味,獻之於燾,燾大喜,以修之為太官令。 (《宋書》卷四八《毛修之傳》) 羲之……年十三,嘗謁周,察而異之。時重「牛心炙」,坐客未噉,先割啖羲之,於是始知名。 (《晉書》卷八○《王羲之傳》) 當時嗜酒之風甚盛,而酒之釀造,亦有種種名稱。 胡人奢侈,厚於養生。家有「蒲桃酒」,或至千斛,經十年不敗。士卒淪沒,酒藏者相繼矣。 (《晉書》卷一二二《載記》第二二《呂光》) 又在任昉坐,有人餉昉酒,而作榐字。昉問杳:「此字是不?」杳對曰:「葛洪《字苑》作。」昉又曰:「酒有千日醉,當是虛言。」杳云:「桂陽程鄉有『千里酒』,飲之至家而醉,亦其例也。」 (《梁書》卷五○《劉杳傳》) 清河王懌,為元叉所害,悅了無仇恨之意也。乃以「桑落酒」候伺之,盡其私佞。 (《魏書》卷二二《汝南王悅傳》) 太宗……賜浩御「縹醪酒」十觚,水精戎鹽一兩,曰:「朕味卿言,若此鹽酒。故與卿同其旨也。」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 敕有司日給「河東酒」一斗,號之曰逍遙公。 (《周書》卷三一《韋夐傳》) 九月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令人長命。菊花舒時,並采莖葉,雜黍米釀之。至來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飲焉,故謂之菊花酒。 (干寶《搜神記》卷二) 河東郡……多……徙民。民有姓劉名墜者,宿擅工釀,采挹河流,醖成芳酎,懸食同枯枝之年,排於桑落之辰,故酒得其名矣。然香醑之色,清白若滫漿焉……最佳酌矣。自王公庶友,牽拂相招者,每雲索郎……索郎,反語為桑落也。 (酈道元《水經注》卷四) 糖於此時,尚無法制,多飲蜜。 明帝……素能食,尤好。以銀缽盛蜜漬之,一食數缽。 (《南齊書》卷五三《虞願傳》) 陶弘景……永明十年,脫朝服,掛神武門,上表辭祿。詔許之,賜以束帛,敕所在月給茯苓五斤,白蜜二升,以供服餌。 (《南史》卷七六《陶弘景傳》) 疾久口苦,索蜜不得,再曰荷荷,遂崩。 (《南史》卷七《梁武帝紀下》) 風俗奢華,精於飲饌者,頗有其人,茲略舉以示其概。 財產豐積,室宇宏麗……庖膳窮水陸之珍,與貴戚王愷、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 (《晉書》卷三三《石苞附石崇傳》) 曾……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每燕見,不食太官所設,帝輒命取其食。蒸餅上不拆作十字不食。食日萬錢,猶曰:「無下箸處。」 (《晉書》卷三三《何曾傳》) 又於土山營野,樓館林竹甚盛。每攜中外子侄,往來游集。肴饌亦屢費百金,世頗以此譏焉。 (《晉書》卷七九《謝安傳》) 夫食方丈於前,所甘一味,今之燕喜,相競夸豪。積果如山嶽,列餚同綺繡,露台之產,不周一燕之資。而賓主之間,裁取滿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 (《梁書》卷三八《賀琛傳》) 在御史台,恆於宅中送食,備盡珍羞,別室獨餐,處之自若。有一河東人士,姓裴,亦為御史,伺瞻食便往造焉。瞻不與交言,又不命匕箸,裴坐觀瞻食罷而退。明日,裴自攜匕箸,恣情飲啖。瞻方謂裴云:「我初不喚君食,亦不共君語,君遂能不拘小節。昔劉毅在京口,冒請鵝炙,豈亦異於是乎?君定名士。」於是每與之同食。 (《北齊書》卷二三《崔瞻傳》) 5.服飾 是時服飾,非詭奇矜異,即染被胡風,已非復秦漢之舊矣。 甲 冠 初,魏造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帢」,傳行之。至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 明帝初,司徒建安王休仁,統軍赭圻,制「烏紗帽」,反抽帽裙。民間謂之司徒狀,京邑翕然相尚。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太康中,天下又以氈為頭,及絡帶衿口。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於掖,著帽者以帶縛項。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晉末皆冠小冠,而衣裳博大,風流相仿,輿台成俗。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永元中……群小又造四種帽,帽因勢為名,一曰山鵲歸林……二曰兔子度坑……三曰反縛黃離嘍……四曰鳳皇度三橋。 (《南齊書》卷一九《五行志》) 齊制:宮內唯天子紗帽,臣下皆戎帽。特賜歸彥紗帽,以寵之。 (《北齊書》卷一四《平秦王歸彥傳》) 宣政元年,三月……初服「常冠」,以皂紗為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 (《周書》卷六《武帝紀下》) 漢魏已前,始戴幅巾。晉宋之世,方用冪。後周以三尺皂絹,向後幞發,名折上巾,通謂之「幞頭」。武帝時,裁成四腳。 (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卷一) 乙 服 好衣「刺文袴」,諸父責之,因而自改。 (《晉書》卷七九《謝尚傳》)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善制珍玩之物。織孔雀毛為裘,光彩金翠,過於雉頭矣。 (《南齊書》卷二一《文惠太子傳》) 詔天台侍衛之官,皆著五色及紅紫綠衣,以雜色為緣,名曰「品色衣」。有大事,與公服間服之。 (《周書》卷七《宣帝紀》) 元嘉二十七年……魏群臣初聞有宋師,言於魏主,請遣兵救緣河谷帛。魏主曰:「馬今未肥,天時尚熱,速出必無功。若兵來不止,且還陰山避之。國人本著「羊皮袴」,何用綿帛?展至十月,吾無憂矣。」 (《資治通鑑》卷一二五《宋紀七》) 丙 履 舊為屐者,齒皆達楄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徹,名曰「陰卯」。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 初作履者,婦人員頭,男子方頭……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與男無別也。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時王儉當朝,琛年少,未為儉所識。負其才氣,欲候儉,時儉宴於樂游苑,琛乃著「虎皮靴」,策桃枝杖,直造儉坐。儉與語,大悅。 (《梁書》卷二六《蕭琛傳》) 時政歸門下,世謂侍中黃門為小宰相,而遵業從容恬素,若處邱園。嘗著「穿角履」,好事者多毀新履以學之。 (《魏書》卷三八《王慧龍附王遵業傳》) 丁 佩 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多無學術……無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檐車,跟高齒屐,坐棋子方褥,憑班絲隱囊。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勉學篇》) 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刀……自晉代以來,始以木劍代刃劍。 (《宋書》卷一八《禮志五》) 尚書令僕射尚書,手板頭,復有白筆,以紫皮裹之,名「笏」。朝服肩上,有紫生袷囊,綴之朝服外,俗呼曰「紫荷」。或云:「漢代以盛奏事,負荷以行。」 (《宋書》卷一八《禮志五》) 戊 婦人裝飾 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瑇瑁之屬,為斧鉞戈戟以當笄……是時婦人結髮者,既成,以繒急束其環,名曰「擷子髻」,始自中宮,天下化之。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 太元中,公主婦女,必緩鬢傾髻,以為盛飾。用發既多,不可恆戴,乃先於木及籠上裝之,名曰「假髻」,或名「假頭」。至於貧家不能自辦,自號無頭,就人借頭。遂布天下。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間婦人結髮者,三分發,抽其鬟,直向上,謂之「飛天髻」。始自東府,流被民庶。 (《宋書》卷三○《五行志一》) 高祖……又引見王公卿士,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我徂東山,雖不三年,既離寒暑,卿等何為而違前詔?」 (《魏書》卷二一上《咸陽王禧傳》) 婦人皆剪剔以著假髻,而危邪之狀如飛鳥,至於南面則髻心正西。始自宮內為之,被於四遠。 (《北齊書》卷八《幼主紀》) 石崇常擇美容姿相類者十人,裝飾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視不相分別,常侍於側。使翔風(婢名)調玉以付工人,為「倒龍」之珮,縈金為「鳳冠」之釵,言刻玉為倒龍之勢,鑄金釵象鳳皇之冠。 (王嘉《拾遺記》卷九) 6.世風 甲 鄉議 晉承漢末遺風,猶重鄉評,一被清議,即遭廢棄。 陳壽……遭父喪,有疾,使婢丸藥,客往見之,鄉黨以為貶議。及蜀平,坐是沉滯者累年……以母憂去職,母遺言令葬洛陽,壽遵其志,又坐不以母歸葬,竟被貶議……至此,再致廢辱。 (《晉書》卷八二《陳壽傳》) 時淮南小中正王式繼母,前夫終,更適式父。式父終喪服訖,議還前夫家,前夫家亦有繼子,奉養至終,遂合葬於前夫。式自云:「父臨終,母求去,父許諾。」於是制出母齊衰期。壺奏曰:「……式……虧損世教,不可以居人倫銓正之任。」……疏奏,詔……式付鄉邑清議,廢棄終身。 (《晉書》卷七○《卞壺傳》) 中正主銓選之權,其有違反禮教者,則貶黜之。 梁州刺史楊欣,有姊喪,未經旬,車騎長史韓預強聘其女為妻。輔為中正,貶預以清風俗,論者稱之。 (《晉書》卷六○《張輔傳》) 初,恆為州大中正,鄉人任讓輕薄無行,為恆所黜。 (《晉書》卷四四《華恆傳》) 有遭鄉議被抑者,中正亦可為之昭雪。 攀居心平允,蒞官整肅,愛樂人物,敦儒貴才。為梁、益二州中正,引致遺滯。巴西陳壽、閻乂,犍為費立,皆西州名士,並被鄉閭所謗,清議十餘年。攀申明曲直,咸免冤濫。 (《晉書》卷四五《何攀傳》) 降及南北朝,其風不改。 惠連先愛幸會稽郡吏杜德靈。及居父憂,贈以五言詩十餘首,「乘流遵歸路」諸篇是也。坐廢,不豫榮位。 (《南史》卷一九《謝方明附謝惠連傳》) 率……父憂去職。有父時妓數十人,其善謳者有色貌,邑子儀曹郎顧珖之求娉,謳者不願,遂出家為尼。嘗因齋會率宅,珖之乃飛書言與率奸,南司以事奏聞。武帝惜其才,寢其奏,然猶致時論,服闋久之不仕。 (《南史》卷三一《張率傳》) 宣德右僕射劉朗之,游擊將軍劉璩之子。坐不贍給兄子,致使隨母他嫁,免官禁錮終身,付之鄉論。 (《南史》卷五《齊明帝紀》) 自宋以後,犯鄉論清議,有記注之目。故每次大赦,並有洗除先注之文。 建元元年,四月……大赦天下,有犯鄉論清議,贓污淫盜,一皆蕩滌,洗除先注,與之更始。 (《南齊書》卷二《高帝紀下》) 乙 避諱 家諱之重,自晉時始,而南北朝尤甚。 王羲之父諱正,故每書正月為初月,或作一月,余則以政字代之。 (周密《齊東野語》卷四) 桓南郡(玄)被召作太子洗馬,船泊荻渚。王大服散後已小醉,往看桓,桓為設酒,不能冷飲,頻語左右令溫酒來。桓乃流涕嗚咽,王便欲去,桓以手巾掩淚,因謂王曰:「犯我家諱,何預卿事?」王嘆曰:「靈寶(玄小字)故自達。」 (劉義慶《世說新語》卷五《任誕篇》) 帝每朝燕接,琛以舊恩,嘗犯武帝偏諱,帝斂容。琛從容曰:「名不偏諱,陛下不應諱順。」上曰:「各有家風。」琛曰:「其如禮何?」 (《南史》卷一八《蕭琛傳》) 好學有文辭,盛得名譽,選補新安王子鸞國常侍。王母殷淑儀卒,超宗作誄奏之。帝大嗟賞,謂謝莊曰:「超宗殊有鳳毛,靈運復出。」(超宗父名鳳。鳳,靈運之子也。)時右衛將軍劉道隆在御坐,出候超宗曰:「聞君有異物,可見乎?」超宗曰:「懸罄之室,復有異物邪?」道隆武人無識,正觸其父名曰:「旦侍宴至尊,說君有鳳毛。」超宗徒跣還內。道隆謂檢覓毛,至暗。待不得,乃去。 (《南史》卷一九《謝靈運附謝超宗傳》) 慈……少與從弟儉共書學。謝鳳子超宗,嘗候僧虔,仍往東齋詣慈。慈正學書,未即放筆,超宗曰:「卿書何如虔公?」慈曰:「慈書比大人,如雞之比鳳。」超宗狼狽而退。十歲時,與蔡興宗子約,入寺禮佛,正遇沙門懺。約戲慈曰:「眾僧今日,可謂虔虔。」慈應聲曰:「卿如此,何以興蔡氏之宗。」 (《南史》卷二二《王慈傳》) 累遷晉陵太守,在職清公,有美政。時有晉陵令沈巑之,性粗疏,好犯亮諱,亮不堪,遂啟代之。巑之怏怏,乃造坐云:「下官以犯諱被代。未知明府諱,若為攸字,當作無骹尊傍犬為犬傍無骹尊。若是有心攸,無心攸,乞告示。」亮不履下床,跣而走。巑之撫掌大笑而去。 (《南史》卷二三《王亮傳》) 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為世所譏。又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修行,不墜門風。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几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而還,此並過事也。近在楊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此,此非人情也。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梁武小名阿練,子孫皆呼練為絹,乃謂銷鏈物為銷絹物,恐乖其義。或有諱雲者,呼紛紜為紛煙。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江南至今不諱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尚書王元之兄弟,皆號名人,其父名雲,字羅漢,一皆諱之。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劉絛、緩、綏兄弟,並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為照字,唯依《爾雅》,火傍作召耳。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丙 家庭 南方大家族制度,至六朝時代已漸少。蓋宋齊屢次搜括進帳,不容合居也。 世祖(孝武帝)即位,除建平王宏中軍錄事參軍。時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曰:「……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饑寒不相恤。又嫉謗讒害其間,不可稱數。宜明其禁,以革其風。先有善於家者,即務其賞;自今不改,則沒其財。」 (《宋書》卷八二《周朗傳》) 北方素篤族誼,以同居為美,惟漸染南俗,亦日趨於薄。 植雖自州送祿奉母,及贍諸弟,而各別資財,同居異爨,一門數灶,蓋亦染江南之俗也。 (《魏書》卷七一《裴植傳》) 當時雖重門第,而一族之中,貧富貴賤各有不同。 咸與籍居道南,諸阮居道北,北阮富而南阮貧。七月七日,北阮盛曬衣服,皆錦綺粲目。咸以竿掛大布犢鼻於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復爾耳。」 (《晉書》卷四九《阮咸傳》) 遷御史中丞,領驍騎將軍。甲族由來多不居憲台,王氏分枝居烏衣者,位官微減。僧虔為此官,乃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可試為耳。」 (《南齊書》卷三三《王僧虔傳》) 納博陵崔顯妹,甚有色寵,欲以為妃。世宗初以崔氏世號東崔,地寒望劣難之,久乃聽許。 (《魏書》卷二一上《高陽王雍傳》) 家庭組織改革,已不容緩。而當局為維持風化,對於同居者,必加以褒獎。史家亦樂為之鋪張,且讚美之。 漢壽人邵榮興,六世同爨,表其門閭。 (《南齊書》卷三七《劉悛傳》) 西陽縣人董陽,三世同居,外無異門,內無異煙。詔榜門曰:「篤行董氏之閭。」蠲一門租布。 (《南史》卷七三《劉瑜傳》) 播家世純厚,並敦義讓,昆季相事,有如父子……一家之內,男女百口,緦服同爨,庭無閒言。魏世以來,唯有盧淵兄弟,及播昆季,當世莫逮焉。 (《魏書》卷五《八楊播附楊元讓傳》) 淵、昶等並循父風,遠親疏屬,敘為尊行長者,莫不畢拜致敬。閨門之禮,為世所推……同居共財,自祖至孫,家內百口,在洛時有飢年,無以自贍,然尊卑怡穆,豐儉同之。親從昆弟,常旦省謁諸父,出坐別室,至暮乃入。朝府之外,不妄交遊,其相勖以禮如此。 (《魏書》卷四七《盧玄附廬子濳傳》) 李幾,博陵安平人也。七世共居同財,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長幼濟濟,風禮著聞。至於作役,卑幼競進,鄉里嗟美,標其門閭。 (《魏書》卷八七《李幾傳》) 至於家事,率由婦人主持,其風在北,尤甚於南。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唯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姑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此乃恆代之遺風乎?南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齊整,家人妻子,不免饑寒。河北人事,多由內政,綺羅金翠,不可廢闕;羸馬悴奴,僅充而已;唱和之禮,或爾汝之。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治家篇》) 河北婦人,織紝組之事,黻黼錦繡羅綺之工,大優於江東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治家篇》)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則女子之行留,皆得罪於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治家篇》) 自晉人尚清談,流於放蕩,其風漸被閨中,內外防閒,疏於往昔。所謂名門婦女,亦得與士大夫接談。 王凝之妻謝氏,字道韞,安西將軍奕之女也,聰識有才辯……凝之弟獻之嘗與賓客談議,詞理將屈,道韞遣婢白獻之曰:「欲為小郎解圍。」乃施青綾步障自蔽,申獻之前議,客不能屈……嫠居會稽……太守劉柳聞其名,請與談議,道韞素知柳名,亦不自阻。乃簪髻素褥,坐於帳中,柳束修整帶,造於別榻,道韞風韻高邁,敘致清雅……徐酬問旨,詞理無滯……初,同郡張玄妹亦有才質,適於顧氏,玄每稱之,以敵道韞。有濟尼者,游於二家,或問之,濟尼答曰:「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風氣;顧家婦清心玉映,自是閨房之秀。」 (《晉書》卷九六《王凝之妻謝氏傳》) 淮陵內史虞珧子妻裴氏,有服食之術,常衣黃衣,狀如天師。道子甚悅之,令與賓客談論,時人皆為降節。恭抗言曰:「未聞宰相之坐,有失行婦人。」坐賓莫不反側。 (《晉書》卷八四《王恭傳》) 道虔又娶司馬氏,有子昌裕。後司馬氏見出,更娉元氏,甚聰悟,常升高座講《老子》。道虔從弟元曠,隔紗帷以聽焉。 (《北史》卷三○《盧思道附盧道虔傳》) 宋齊以來,諸公主率習於驕淫,不講禮法。 帝姊山陰公主,淫恣過度,謂帝曰:「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托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主以吏部郎褚淵貌美,就帝請以自侍。淵侍主十日,備見逼迫,誓死不回,遂得免。 (《宋書》卷七《前廢帝紀》) 宋世諸主,莫不嚴妒,太宗每疾之。湖孰令袁慆妻,以妒忌賜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婦記》。左光祿大夫江湛、孫當尚世祖女,上乃使人為作表讓婚……太宗以此表遍示諸主。 (《宋書》卷四一《孝武文穆王皇后傳》) 梁武帝與叡(鈞父)少故舊,以女永興公主妻鈞,拜駙馬都尉……自宋齊以來,公主多驕淫無行,永興主加以險虐。鈞形貌短小,為主所憎,每被召入,先滿壁為殷睿字,鈞輒流涕以出,主命婢束而反之。鈞不勝怒而言於帝,帝以犀如意擊主,碎於背,然猶恨鈞。 (《南史》卷六○《殷鈞傳》) 北齊之人,多不蓄媵妾,妒忌之風,成為家教。是知隋獨孤後妒及臣子,蓋有所本也。 嘗奏表曰:「……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凡今之人……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 (《北齊書》卷二八《元孝友傳》) 家人稱謂,南北攸殊,士庶之間,亦各沿其風習。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雲家者,田裡猥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次第稱之。不雲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經略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女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兄弟之子……北土多呼為侄……侄名雖通男女,並是對姑之稱。晉世已來,始呼叔侄,今呼為侄,於理為勝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父母之世叔父,皆當加其次第以別之。父母之世叔母,皆當加其姓以別之。父母之群從世叔父母,及從祖父母,皆當加其爵位若姓以別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田裡,間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識。凡家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若對他人稱之,皆雲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吾嘗問周弘讓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稱之?」周曰:「亦呼為丈人。」自古未見丈人之稱,施於婦人也。吾親表所行,若父屬者,為某姓姑。母屬者,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婦,猥俗呼為丈母,士大夫謂之王母、謝母雲。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丁 仕宦 風俗浮薄,人慕虛榮,每以得官為能,不以奔競為恥。 多見士大夫恥涉農商,羞務工伎,射既不能穿札,筆則才記姓名。飽食醉酒,忽忽無事,以此銷日,以此終年。或因世家餘緒,得一階半級,便謂為足,安能自苦。及有吉凶大事,議論得失,蒙然張口,如坐雲霧。公私宴集,談古賦詩,塞默低頭,欠伸而已……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多無學術,至於諺云:「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何如則秘書。」無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檐車,跟高齒履,坐棋子方褥,憑班絲隱囊,列器玩於左右,從容出入,望若神仙。明經求第,則顧人答策;三九公燕,則假手賦詩。當爾之時,亦快士也。及離亂之後,朝士遷革,銓衡選舉,非復曩者之親;當路秉權,不見昔時之黨。求諸身而無所得,施之世而無所用。被褐而喪珠,失皮而露質,兀若枯木,泊若窮流,孤獨戎馬之間,轉死溝壑之際。當爾之時,誠駑材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勉學篇》) 江南朝士,因晉中興南渡江,卒為羈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資俸祿而食耳。假令有者,皆信僮僕為之,未嘗目觀起一撥土,耘一株苗,不知幾月當下,幾月當收,安識世間余務乎?故治官則不了,營家則不辦,皆優閒之過也。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下《涉務篇》)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教子篇》) 戊 賭博 自晉以來,特多嗜賭,人主摴蒱於上,臣庶風靡於下,竟成風俗。 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於江,吏將則加鞭朴,曰:「摴蒱者,牧豬奴戲耳。」 (《晉書》卷六六《陶侃傳》) 後在東府聚摴蒱大擲,一判應至數百萬,餘人並黑犢以還,唯劉裕及毅在後。毅次擲,得雉大喜,褰衣繞床,叫謂同坐曰:「非不能盧,不事此耳。」裕惡之,因挼五木,久之曰:「老兄試為卿答。」既而四子俱黑,其一子轉躍未定,裕厲聲喝之,即成盧焉。毅意殊不快。 (《晉書》卷八五《劉毅傳》) 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聞弘微不取財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性不堪其非,謂弘微曰:「天下事宜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譏之曰:「謝氏累世財產,充殷君一朝戲責。理之不允,莫此為大。卿親而不言,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設使立清名,而令家內不足,亦吾所不取也。」 (《宋書》卷五八《謝弘微傳》) 梁主蕭詧,曾獻瑪瑙鍾,周文帝執之顧丞郎曰:「能擲摴蒱頭得盧者,便與鍾。」已經數人,不得。頃至端,乃執摴蒱頭而言曰:「非為此鍾可貴,但思露其誠耳。」便擲之,五子皆黑,文帝大悅,即以賜之。 (《北史》卷三六《薛端傳》) 周文帝曾在同州,與郡公宴集,出錦罽及雜綾絹數千段,令諸將摴蒱取之。物盡,周文又解所服金帶,令諸人遍擲曰:「先得盧者即與之。」群公擲將遍,莫有得者,次至思政……攬摴蒱……擲之……已擲為盧矣,徐乃拜而受帶。 (《北史》卷六二《王思政傳》) 其時博具所謂五木之戲,其法如次: 洛陽令崔師本,又好為古之摴蒱,其法:三分其子,三百六十限以二關,人執六馬。其骰五枚,分上為黑,下為白,黑者刻二為犢,白者刻二為雉。擲之全黑者為盧,其采十六。二雉三黑為雉,其采十四。三犢三白為犢,其采十。全白為白,其采八。四者「貴采」也。開為十二,塞為十一,塔為五,禿為四,撅為三,梟為二,六者「雜采」也。貴採得連擲,得打馬,得過關,余采則否。新加「進九」、「退六」兩采。 (李肇《國史補》卷下) 摴蒱五木玄白判。厥二作雉,背雉作牛,王采四。盧白雉犢,采六。開塞塔禿撅搗,全為王。駁為。皆玄曰(盧),厥十六。皆白曰(白),厥八。雉二玄三曰「雉」,厥十四。牛三白三曰「犢」,厥十。雉一牛二白三曰「開」,厥十二。雉如開,厥余皆玄曰「塞」,厥十一。雉白各二玄一曰「塔」,厥五。牛玄各二白一曰「禿」,厥四。白三玄二曰「撅」,厥三。白二玄三曰「搗」,厥二。矢百有二十,設關二,間矢為三,馬二十,厥色五。凡擊馬及王采皆又投,馬出初關疊行,非王采不出關,不越坑,入坑有謫。行不擇馬,一矢為坑。 (李翱《五木經》) 己 弈棋 弈棋亦為當時上下所同嗜,能者並列為品第。 當時能棋人,琅邪王抗第一品。吳郡褚思莊、會稽夏赤松第二品。赤松思速,善於大行。思莊戲遲,巧於斗棋。宋文帝時,羊玄保為會稽,帝遣思莊入東,與玄保戲。因置局圖,還於帝前覆之。齊高帝使思莊與王抗交賭,自食時至日暮,一局始竟。上倦,遣還省,至五更方決,抗睡於局後寢,思莊達旦不寐。時或云:「思莊所以品第致高,緣其用思深久,人不能及。」 (《南史》卷一八《蕭思話附蕭惠基傳》) 甚者定立官名,博求能手。 明帝好圍棋,置圍棋州邑,以建安王休仁為圍棋州都大中正,諶與太子右率沈勃、尚書水部郎庾珪之、彭城丞王抗四人為小中正,朝請褚思莊、傅楚之為清定訪問。 (《南齊書》卷三四《王諶傳》) 更有以物品賭勝負者。 溉素謹厚,特被高祖賞接,每與對棋,從夕達旦。溉第山池有奇石,高祖戲與賭之,並《禮記》一部,溉並輸焉。 (《梁書》卷四○《到溉傳》) 天子優遇大臣,或以局子為賜賚品。 承天素好弈棋,頗用廢事。太祖賜以局子,承天奉表陳謝,上答:「局子之賜,何必非張武之金邪?」 (《宋書》卷六四《何承天傳》) 因嗜弈而成笑柄,足證沉溺之深。 帝好圍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與第一品王抗圍棋,依品賭戲,抗每饒借之曰:「皇帝飛棋,臣抗不能斷。」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篤。願又曰:「堯以此教丹朱,非人主所宜好也。」 (《南齊書》卷五三《虞願傳》) 弘微性寬博,無喜慍。末年嘗與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勢,復一客曰:「西南風急,或有覆舟者。」友悟,乃救之,弘微大怒,投局於地。議者知其暮年之事。 (《南史》卷二○《謝弘微傳》) 舉秀才,入都積歲,頗以弈棋棄日。至乃通夜不止,手下蒼頭常令秉燭,或時睡頓,大加其杖,如此非一。奴後不勝楚痛,乃白琛曰:「郎君辭父母仕宦京師,若為讀書執燭,奴不敢辭罪。乃以圍棋日夜不息,豈是向京之意?而賜加杖罰,不亦非理?」琛惕然慚感,遂從許睿、李彪假書研習,聞見益優。 (《魏書》卷六八《甄琛傳》) 弈棋之著作,梁武帝時,有柳惲之《棋譜》。 惲善弈棋,梁武帝每敕侍坐。仍令定《棋譜》,第其優劣。 (《梁書》卷二一《柳惲傳》) 梁武帝好弈棋,使惲品定《棋譜》。登格者二百七十八人,第其優劣,為《棋品》三卷,惲為第二焉。 (《南史》卷三八《柳元景附柳惲傳》) 北周武帝,親撰《象經》,集群臣而講說之。 天和四年,五月,帝制《象經》成,集百僚講說。 (《周書》卷五《武帝紀上》) 世傳象棋為周武帝制。按《後周書》,天和四年,帝制《象經》成,殿上集百寮講說。《隋•經籍志》:象經一卷,周武帝撰。有王褒注、王裕注、何妥注,又有《象經發題義》。又據小說,周武帝《象經》有日月星辰之象。意者以兵機孤虛衝破,寓於局間,決非今之象戲車馬之類也。 (楊慎《丹鉛總錄》卷八) 庚 宴會 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親表聚集致 享。自茲以後,二親若在,每至此日,嘗有酒食之事耳……雖已孤露,其日皆為供頓,酣暢聲樂。 (顏之推《顏氏家訓》卷上《風操篇》) 按此為後代作壽之濫觴。其宴集關於時令,相沿久遠者,特舉如下: 漢儀,季春上巳……禊於東流水上……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巳也。 (《晉書》卷二一《禮志下》)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 (《晉書》卷八○《王羲之傳》) 統乃詣洛市藥。會三月上巳,洛中王公巳下,並至浮橋,士女駢填,車服燭路,統時在船中曝所市藥……太尉賈充怪而問之……答曰:「會稽夏仲御也。」充……問:「卿居海濱,頗能隨水戲乎?」答曰:「可。」統乃操柂正櫓,折旋中流,初作鯔躍,後作引,飛鷁首掇獸尾,奮長梢而船直逝者三焉。 (《晉書》卷九四《夏統傳》) 九月九日,桓溫燕龍山,寮佐畢集。時佐吏並著戎服,有風至,吹嘉帽墜落,嘉不之覺……溫……命孫盛作文嘲嘉……嘉還見,即答之,其文甚美。 (《晉書》卷九八《孟嘉傳》) 永明五年,九月己丑,詔曰:「九日出商飆館登高,宴群臣。」辛卯,車駕幸商飆館。館上所立,在孫陵崗,世呼為九日台者也。 (《南齊書》卷三《武帝紀》) 南兗州,廣陵……為州鎮,土甚平曠。刺史每以秋月,多出海陵觀濤,與京口對岸,江之壯闊處也。 (《南齊書》卷一四《州郡志上》) 歲暮,家家具餚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 (宗懍《荊楚歲時記》) 7.音樂 甲 雅樂 魏武挾天子而令諸侯,思一戎而匡九服,時逢吞滅,憲章咸盪。及削平劉表,始獲杜夔,揚鼙總干,式遵前記。三祖紛綸,咸工篇什,聲歌雖有損益,愛玩在乎雕章。是以王粲等各造新詩,抽其藻思……武皇帝采漢魏之遺範,覽景文之垂則,鼎鼐唯新,前音不改。泰始九年,光祿大夫荀勖,始作古尺,以調聲韻。仍以張華等所制高文,陳諸下管。永嘉之亂,伶官既減,曲台宣榭,咸變污萊。雖復象舞歌工,自胡歸晉……其能備者,百不一焉。 (《晉書》卷二二《樂志序》) 永嘉之亂,海內分崩,伶官樂器,皆沒於劉石。江左初立宗廟……於時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大樂並鼓吹令。是後頗得登歌舉食之樂,猶有未備。太寧末,明帝又訪阮孚等增益之。咸和中,成帝乃復置太樂官,鳩集遺逸,而尚未有金石也。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復修雅樂,未具而亮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及慕容俊平冉閔,兵戈之際,而鄴下樂人,亦頗有來者。永和十一年,謝尚鎮壽陽,於是採拾樂人,以備大樂,並制石磬,雅樂始頗具。而王猛平鄴,慕容氏所得樂聲,又入關右。太元中,破苻堅,又獲其樂工揚蜀等,閒習舊樂,於是四廂金石始備焉。 (《晉書》卷二三《樂志下》) 自晉而後,宋、齊、梁、陳迭相承襲。而聲務求新,詞皆尚巧,亦當時風氣使然。 順帝昇明二年,尚書令王僧虔上表言之……曰:「……今之清商,實猶銅雀。魏氏三祖,風流可懷。京洛相高,江左彌重。諒以金縣干戚,事絕於斯;而情變聽改,稍復零落。十數年間,亡者將半。自頃家競新哇,人尚謠俗,務在噍危,不顧律紀。流宕無涯,未知所極;排斥典正,崇長煩淫。士有等差,無故不可以去禮;樂有攸序,長幼不可以共聞。故喧丑之制,日盛於廛里;風味之韻,獨盡於衣冠……臣以為宜命典司,務勤課習,緝理舊聲,迭相開曉……反本還源,庶可跂踵。」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梁氏之初,樂緣齊舊,武帝思弘古樂。天監元年,遂下詔訪百寮曰:「夫聲音之道,與政通矣。所以移風易俗,明貴辨賤,而《韶》、《濩》之稱空傳,咸英之實靡托。魏晉以來,陵替滋甚,遂使雅鄭混淆,鍾石斯謬……朕昧旦坐朝,思求厥旨,而舊事匪存,未獲釐正。卿等學術通明,可陳其所見。」 (《隋書》卷一三《音樂志上》) 魏氏興自北方,雖得中原樂器,然以俗尚,仍雜胡樂。 永嘉已下,海內分崩,伶官樂器,皆為劉聰、石勒所獲。慕容俊平冉閔,遂克之。王猛平鄴,入於關右。苻堅既敗,長安紛擾。慕容永之東也,禮樂器用,多歸長子。及垂平永,併入中山。自始祖內和,魏晉二代,更致音伎。穆帝為代王,愍帝又進以樂物,金石之器,雖有未周,而弦管具矣。逮太祖定中山,獲其樂縣,既初撥亂,未遑創改,因時所行而用之。世歷分崩,頗有遺失。 (《魏書》卷一○九《樂志五》) 太祖初……正月上日,饗群臣,宣布政教,備列宮懸正樂,兼奏燕趙泰吳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時饗會亦用焉。凡樂者,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敘祖宗開基所由,下及君臣廢興之跡,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時與絲竹合奏,郊廟宴饗亦用之。 (《魏書》卷一○九《樂志五》) 魏樂府始有北歌,即魏史所謂真人代歌是也,代都時命掖庭宮女晨夕歌之。 (《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二》) 至孝文帝深慕華風,力求復古,於是魏之雅樂,始得粗具。 高宗顯祖,無所改作,諸帝意在經營,不以聲律為務。古樂音制,罕復傳習,舊工更盡,聲曲多亡。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務正音聲。時司樂上書:「典章有闕,求集中秘群官,議定其事。並訪吏民有能體解古樂者,與之修廣器數,甄立名品,以諧八音。」詔可。雖經眾議,於時卒無洞曉聲律者,樂部不能立,其事彌缺。然方樂之制,及四夷歌舞,稍增列於太樂;金石羽旄之飾,為壯麗於往時矣。 (《魏書》卷一○九《樂志五》) 太和十五年冬,高祖詔曰:「……逮乎末俗陵遲,正聲頓廢,多好鄭衛之音,以悅耳目,故使樂章散缺,伶官失守。今方釐革時弊,稽古復禮,庶令樂正雅頌,各得其宜。今置樂官,實須任職,不得仍令濫吹也。」遂簡置焉。 (《魏書》卷一○九《樂志五》) 乙 俗樂 自宋大明以來,聲伎所尚,多鄭衛淫俗,雅樂正聲,鮮有好者。 (《南齊書》卷四六《蕭惠基傳》) 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採蓮棹歌》兩曲,甚有新致。姬妾侍列,窮極奢靡。 (《梁書》卷三九《羊侃傳》) 以宮人有文學者袁大舍等為女學士,後主每引賓客,對貴妃等游宴,則使諸貴人及女學士與狎客共賦新詩,互相贈答。采其尤艷麗者以為曲詞,被以新聲。選宮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數,令習而歌之,分部迭進,持以相樂。其曲有《玉樹後庭花》、《臨春樂》等,大指所歸,皆美張貴妃、孔貴嬪之容色也。 (《陳書》卷七《後主張貴妃傳》) 後主嗣位,耽荒於酒,視朝之外,多在宴筵,尤重聲樂。遣宮女習北方簫鼓,謂之代北,酒酣則奏之。又於清樂中造《黃鸝留》、及《玉樹後庭花》、《金釵兩臂垂》等曲,與幸臣等制其歌詞,綺艷相高,極於輕薄,男女唱和,其音甚哀。 (《隋書》卷一三《音樂志上》) 同時北朝,亦競尚淫靡之音。 雜樂有西涼、鼙舞、清樂、龜茲等。然吹笛,彈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自文襄以來,皆所愛好。至河清以後,傳習尤盛。後主唯賞胡戎樂,耽愛無已。於是繁手淫聲,爭新哀怨,故曹妙達、安末弱、安馬駒之徒,至有封王開府者,遂服簪纓,而為伶人之事。後主亦自能度曲,親執樂器,悅玩無倦,倚弦而歌。別采新聲為《無愁曲》,音韻窈窕,極於哀思,使胡兒、閹官之輩,齊唱和之,曲終樂闋,莫不隕涕。雖行幸道路,或時馬上奏之。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周宣帝即位……好令城市少年有容貌者,婦人服,而歌舞相隨,引入後庭,與宮人觀聽。戲樂過度,游幸無節焉。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晉以後,崇尚清談。其解音律者,多以彈琴名,尚為不廢古樂。 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康顧視日影,索琴彈之曰:「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絕矣。」……初康嘗游乎洛西,暮宿華陽亭,引琴而彈。夜分,忽有客詣之,稱是古人,與康共談音律,辭致清辯。因索琴彈之,而為《廣陵散》,聲調絕倫。遂以授康,仍誓不傳人,亦不言其姓字。 (《晉書》卷四九《嵇康傳》) 父善琴書,顒並傳之……會稽剡縣多名山,故世居剡下。顒及兄勃,並受琴於父。父沒,所傳之聲,不忍復奏,各造新弄,勃五部,顒十五部。顒又制長弄一部,並傳於世。 (《宋書》卷九三《戴顒傳》) 仲雄善彈琴,當時新絕。江左有蔡邕焦尾琴,在主衣庫,上敕五日一給仲雄。 (《南齊書》卷二六《王敬則傳》) 初,宋世有嵇元榮、羊蓋,並善彈琴,雲傳戴安道之法,惲幼從之學,特窮其妙。齊竟陵王聞而引之,以為法曹行參軍,雅被賞狎。王嘗置酒後園,有晉相謝安鳴琴在側,以授惲,惲彈為雅弄。子良曰:「卿巧越嵇心,妙臻羊體,良質美手,信在今辰。豈止當世稱奇,足可追蹤古烈。」 (《梁書》卷二一《柳惲傳》) 嘗賦詩未就,以筆捶琴。坐客過,以箸扣之,惲驚其哀韻,乃制為雅音。後傳擊琴,自於此。 (《南史》卷三八《柳元景附柳惲傳》) 述祖能鼓琴,自造《龍吟十弄》。雲嘗夢人彈琴,寤而寫得,當時以為絕妙。 (《北齊書》卷二九《鄭述祖傳》) 惟胡樂,如羌笛、琵琶已遍於民間矣。 琵琶,傅玄《琵琶賦》曰:「漢遣烏孫公主嫁昆彌。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箏築為馬上之樂。欲從方俗語,故名曰琵琶,取其易傳於外國也。」《風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為名。」杜摯云:「長城之役,弦鞀而鼓之。」並未詳孰實。其器不列四廂。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笛,案馬融《長笛賦》,此器起近世,出於羌中,京房備其五音。又稱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風俗通》則曰:「丘仲造笛,武帝時人。」其後更有羌笛爾。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笳,杜摯《笳賦》雲,李伯陽入西戎所造。漢舊注曰箛,號曰吹鞭。晉先蠶註:「車駕住,吹小箛。發,吹大箛。」箛即笳也。又有胡笳,漢《舊箏笛錄》有其曲,不記所出本末。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其能者甚眾,略舉如下: 魏晉之世,有孫氏善弘舊曲,宋識善擊節倡和,陳左善清哥,列和善吹笛,郝索善彈箏,朱生善琵琶,尤發新聲。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曄長不滿七尺,肥黑,禿眉須,善彈琵琶,能為新聲。上欲聞之,屢諷以微旨,曄偽若不曉,終不肯為上彈。上嘗宴飲歡適,謂曄曰:「我欲歌,卿可彈。」曄乃奉旨,上歌既畢,曄亦止弦。 (《宋書》卷六九《范曄傳》) 淵涉獵談議,善彈琵琶。世祖在東宮,賜淵金縷柄銀柱琵琶。 (《南齊書》卷二三《褚淵傳》) 高祖龍潛時,頗好音樂。常倚琵琶作歌二首,名曰《地厚》、《天高》,託言夫妻之義。因即取之為房內曲,命婦人並登歌上壽並用之。職在宮內,女人教習之。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丙 技樂 魏晉訖江左,猶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龜抃舞、背負靈岳、桂樹白雪、畫地成川之樂焉。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於是除高、紫鹿、跂行、鱉食,及齊王卷衣、笮兒等樂……其後復高、紫鹿焉。 (《宋書》卷一九《樂志一》) 元帝又詔罷三日(三月)弄具。今相承為百戲之具,雕弄技巧,增損無常。 (《南齊書》卷九《禮志上》) 史臣曰:「案晉中朝元會,設臥騎、倒騎、顛騎,自東華門馳往神虎門。此亦角牴、雜戲之流也。」 (《南齊書》卷九《禮志•上論》) 有彈箏人陸太,喜著鹿角,爪長七寸;舞人張淨琬腰圍一尺六寸,時人咸推能掌中舞。又有孫荊玉,能反腰帖地,銜得席上玉簪。 (《梁書》卷三九《羊侃傳》) 天興六年冬,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造五兵、角觝、麒麟、鳳皇、仙人、長蛇、白象、白虎,及諸畏獸,魚龍、避邪、鹿馬、仙車、高、百尺、長、緣橦、跳丸、五案,以備百戲,大饗設之於殿庭。 (《魏書》卷一○九《樂志五》) 大象元年,十二月,御正武殿,集百官及宮人,內外命婦,大列妓樂。又縱胡人「乞寒」,用水澆沃為戲樂。 (《周書》卷七《宣帝紀》) 明帝武成二年,正月朔旦,會群臣於紫極殿,始用百戲。武帝保定元年,詔罷之。及宣帝即位,而廣召雜伎,增修百戲,魚龍漫衍之伎,常陳殿前,累日繼夜,不知休息。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始,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侏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周時鄭譯,有寵於宣帝,奏征齊散樂人,並會京師為之,蓋秦角牴之流者也。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五 製造 1.舟車 武帝謀伐吳,詔濬修舟艦。濬乃作大船連舫,方百二十多步,受二千餘人。以木為城,起樓櫓,開四出門,其上皆得馳馬來往。又畫鷁首、怪獸於船首,以懼江神,舟棹之盛,自古未有。 (《晉書》卷四二《王濬傳》) 垂引師伐釗(翟釗)於滑台,次於黎陽津。釗於南岸距守。諸將惡其兵精,咸諫不宜濟河。垂笑曰:「豎子何能為?吾今為卿等殺之。」遂徙營就西津,為「牛皮船」百餘艘,載疑兵列仗,溯流而上。 (《晉書》卷一二三《載記》第二三《慕容垂》) 晉代又有「指南舟」。 (《宋書》卷一八《禮志五》) 敬兒乘「舴猛」(小舟也)過江,詣晉熙王燮。 (《南齊書》卷二五《張敬兒傳》) 王師次於南洲。賊帥侯子鑒等,率步騎萬餘人,於岸挑戰。又以「鵃」(戰船長而小者)千艘,並載士兩邊,悉八十棹。棹手皆越人,去來趣襲,捷過風電。 (《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 琳將張平宅乘一艦,每將戰勝,艦則有聲如野豬。故琳戰艦以千數,以野豬為名。 (《南史》卷六四《王琳傳》) 太平真君十一年,十有二月,東駕至淮,詔刈萑葦作筏數萬而濟。 (《魏書》卷四下《世祖太武帝紀下》) 南朝以馬少之故,多用牛駕車。而車之製造,亦有種種名稱。 犢車,車之流也,漢諸侯貧者乃乘之,其後轉見貴。孫權云:「車中八牛。」即「犢車」也。江左御出,又載儲峙之物。漢代賤軺車而貴輜,魏晉賤輜而貴軺車。又有「追鋒車」,去小車蓋,加通幔如軺車而駕馬。又以雲母飾犢車,謂之雲母車,臣下不得乘,時以賜王公。晉氏又有「四望車」(四面皆通),今制亦存。又漢制,唯賈人不得乘馬車,其餘皆乘之矣。除吏赤蓋槓,余則青蓋槓雲。 (《宋書》卷一八《禮志五》) 羊車,一名輦,其上如軺,小兒衣青布袴褶,五瓣髻,數人引之,時名羊車小史。漢氏或以人牽,或駕果下馬。梁貴賤通得乘之,名曰「牽子」。 (《隋書》卷一○《禮儀志五》) 其有因求自便,而另造車輿者。 萬嘗衣白綸巾,乘「平肩輿」。 (《晉書》卷七九《謝萬傳》) 性好畋游,以體大不堪乘馬,又作「徘徊輿」,施轉關,令迴動無滯。 (《晉書》卷九九《桓玄傳》) 在州不知政事,日出田獵。或乘「眠輿」至於草間,輒呼民下從游,動至旬日。所捕麞鹿,多使生致。 (《陳書》卷三六《新安王伯固傳》) 指南車辨別方位,其制亦更精進。 指南車……至於秦漢,其制無聞。後漢張衡,始復創造,漢末喪亂,其器不存。魏……明帝青龍中,令博士馬鈞更造之,而車成晉亂復亡。石虎使解飛、姚興使令狐生又造焉。安帝義熙十三年,宋武帝平長安,始得此車。其制如鼓車,設木人於車上,舉手指南,車雖迴轉,所指不移,大駕鹵簿,最先啟行。此車戎狄所制,機數不精,雖曰指南,多不審正,回曲步驟,猶須人功正之。范陽人祖沖之,有巧思,常謂宜更構造。宋順帝升明末,齊王為相,命造之焉。車成,使撫軍丹陽尹王僧虔、御史中丞劉休試之,其制甚精,百屈千回,未嘗移變。 (《宋書》卷一八《禮志五》) 2.器物 杜預元凱,作「連機水碓」。 (傅暢《晉諸公贊》,引《白貼舂》) 尚書杜預欲為「平底釜」,謂於薪火為省。 (傅暢《晉諸公贊》,引《御覽》七五七) 於樂游苑造「水碓磨」,世祖親自臨視。 (《南齊書》卷五二《祖沖之傳》) 馳騁渴乏,輒下馬解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復上馬馳去。 (《南齊書》卷七《東昏侯紀》) 獻……「瑇瑁檳榔柈」一枚。 (《南齊書》卷五八《扶南國傳》) 以繩相交,絡紐木枝棖,覆以青繒,形制平圓。下容百人坐,謂之為傘,一雲「百子帳」也。 (《南齊書》卷五七《魏虜傳》) 所居室,唯有一「鹿床」,竹樹環繞。 (《梁書》卷五一《阮孝緒傳》) 魚弘……有眠床一張,皆是蹙柏,四面周匝,無一有異。通用銀縷金花,壽福兩重為腳。 (《南史》卷五五《夏侯魚弘傳》) 安西長史袁彖,欽其風,通書致遺。易以「連理機」,竹翹書格報之。 (《南齊書》卷五《庾易傳》) 齊世青溪宮,改為方林苑。天監初,賜偉為第,又加穿築,果木珍奇,窮極雕靡,有侔造化。立遊客省,寒暑得宜,冬有「籠爐」,夏設「飲扇」,每與賓客游其中。 (《南史》卷五二《梁南平元襄王偉傳》) 梁雍州刺史岳陽王蕭詧,欽其節儉,乃以「竹屏風」,綌之屬,及以經史贈之。 (《周書》卷二○《賀蘭祥傳》) 元康中,天下始相效為「烏杖」,以柱掖。其後稍施其鐓,住則植之。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 世祖御物「甘草杖」,宮人寸斷用之。 (《南齊書》卷四鬱林王紀) 六朝人清談,必用麈尾,遂為士流必攜之具。 妙善玄言,唯談老莊為事。每捉玉柄麈尾,與手同色。 (《晉書》卷四三《王衍傳》) 盛嘗詣浩,談論對食,奮擲麈尾,毛悉落飯中。 (《晉書》卷八二《孫盛傳》) 僧虔宋世,嘗有書誡子曰:「……便盛於麈尾,自呼談士,此最險事。」 (《南齊書》卷三三《王僧虔傳》) 舉造坐,屢折廣(盧廣),辭理通邁,廣深嘆服。仍以所執麈尾薦之,以況重席焉。 (《梁書》卷三七《謝舉傳》) 孝秀性通率,不好浮華,常冠穀皮巾,躡蒲履,手執並櫚皮麈尾,服寒食散。盛冬能臥於石,博涉群書,專精釋典。 (《梁書》卷五一《張孝秀傳》) 晉陸機《羽扇賦》曰:「……諸侯掩麈尾而笑……武王玄覽造扇於前,而五明安眾世繁於後。名有托於方圓,蓋受則於箑甫……」晉王導《麈尾銘》曰:「……勿謂質卑,御於君子。拂穢清暑,虛心以俟。」……陳徐陵《麈尾銘》曰:「爰有妙物,窮茲巧制。員上天形,平下地勢。靡靡絲垂,綿綿縷細。入貢宜吳,出先陪楚。壁懸石拜,帳中玉舉。既落天花,亦通神語。用動舍默,出處隨時。揚斯雅論,釋此繁疑。拂靜塵暑,引飾妙詞。誰雲質賤,左右宜之。」 (歐陽詢《藝文類聚》卷六九) 後主嘗幸鐘山開善寺……敕召譏豎義……後主勅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麈尾。」 (《陳書》卷三三《張譏傳》) 3.文具 「蜜香紙」,以蜜香樹皮作之……極香而堅韌,水漬之不潰爛。太康晉五年,大秦國獻三萬幅,帝以萬幅賜……杜預,令寫所撰《春秋釋例》及《經傳集解》以進。 (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上) 華……造《博物志》四百卷,奏於武帝。帝詔……更芟截浮疑,分為十卷。即於御前賜「青鐵硯」,此鐵是于闐國所出,獻而鑄為硯也。賜「麟角筆」,以麟角為筆管,此遼西國所獻。「側理紙」萬番,此南越所獻。後人言陟里與側理相亂,南人以海苔為紙,其理縱橫邪側,因以為名。 (王嘉《拾遺記》卷九) 《東宮舊事》曰:「皇太子初拜,給赤紙、縹紅紙、麻紙、敕紙、法紙,各一百。」 (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五八) 范寧教曰:「土紙不可以作文書,皆令用藤角紙。」……晉虞預請秘府紙表曰:「秘府中有布紙三萬餘枚。」 (徐堅《初學記》卷二一) 晉王隱筆銘曰:「豈其作筆,必兔之毫?調利難禿,亦有鹿毛。」 (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五八) 聰假懷帝儀同三司,封會稽郡公……聰引帝入,請帝曰:「……卿贈朕柘弓「銀研」,卿頗憶否?」 (《晉書》卷一○二《載記》第二《劉聰》) 韋仲將墨方曰:「合墨法:以真朱一兩,麝香半兩,皆搗細後,都合下鐵臼中,搗三萬杵,杵多愈益。不得過二月九月。」 (徐堅《初學記》卷二一) 曹植樂府詩曰:「墨出青松煙。」 (徐堅《初學記》卷二一) 上古無墨,竹挺點漆而書。中古以石磨汁,或雲是延安石液。魏晉時,始有「墨丸」,乃漆煙、松煤為之。晉人用「凹心硯」者,欲磨墨貯沉耳。自後有「螺子墨」,亦墨丸遺制。 (趙希鵠《洞天清錄》) 古用「松煙」、「石墨」二種。石墨自晉魏以後無聞,松煙之制尚矣。漢貴扶風隃糜終南山之松……晉貴九江廬山之松。 (晁氏《墨經》) 永……又有巧思,益為太祖所知。紙及墨,皆自營造。上每得永表啟,輒執玩咨嗟,自嘆供御者,了不及也。 (《宋書》卷五三《張永傳》) 4.紡織 出……吉貝,沉木香。吉貝者,樹名也,其華成時如鵝毳,抽其緒紡之以作布,潔白與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織為「斑布」也。 (《梁書》卷五四《林邑國傳》) 多草木,草實如璽,璽中系如細,名為「白疊子」。國人多取織以為布,布甚軟白,交市用焉。 (《梁書》卷五四《高昌國傳》) 普通元年,又遺使獻黃師子、白貂裘、「波斯錦」等物。 (《梁書》卷五《四滑國傳》) 嘗有私門生……送「南布」一端、「花練」一匹。察謂之曰:「吾所衣著,止是麻布、蒲練,此物於吾無用。」 (《陳書》卷二七《姚察傳》) 廣州嘗獻「入筒細布」,一端八丈。帝惡其精麗勞人,即付有司彈太守,以布還之,並制嶺南禁作此布。 (《南史》卷一《宋武帝紀》) 榮陽鄭雲,諂事長秋卿劉騰,貨騰「紫纈」四百匹,得為安州刺史。 (《魏書》卷三二《封回傳》) 獻……「仙人文綾」一百匹。 (《魏書》卷六一《畢眾敬傳》) 曾貢世宗蒲桃酒一盤,世宗報以「百練縑」。 (《北齊書》卷二二《李元忠傳》) 諸人嘗就珽宿,出「山東大文綾」並「連珠孔雀羅」等百餘匹,令諸嫗擲摴蒱賭之,以為上戲樂。 (《北齊書》卷三九《祖珽傳》) 5.琉璃 六朝崇信佛法,大修廟宇,務求宏壯,建築事業因以進步。琉璃之製法,遂由西方傳入中土。 世祖時,其國人商販京師,自云:「能鑄石為『五色琉璃』。」於是採礦山中,於京師鑄之。既成,光澤乃美於西方來者。乃詔為行殿,容百餘人,光色映徹。觀者見之,莫不驚駭,以為神明所作。自此國中琉璃遂賤,人不復珍之。 (《魏書》卷一○二《大月氏國傳》) 六 域外交通 1.西域 漢通西域,後為羌所阻,苻堅遣呂光征西域。魏太武時,蔥嶺以西再通中國,西域高僧相繼而至,遂開隋唐之盛。 漢氏初開西域,有三十六國,其後分立五十五王……後漢班超所通者,五十餘國……魏晉之後,互相吞滅,不可復詳記焉。太祖(道武帝)初,經營中原,未暇及於四表。既而西戎之貢不至,有司奏依漢氏故事,請通西域,可以振威德於荒外,又可致奇貨於天府……不從……太延(太武帝)中,魏德益以遠聞,西域龜茲、疏勒、烏孫、悅般、渴槃陁、鄯善、焉耆、車師、粟特諸國王,始遣使來獻。世祖(太武帝)……於是始遣行人王恩生、許綱等西使。恩生出流沙,為蠕蠕所執,竟不果達。又遣散騎侍郎董琬、高明等,多齎錦帛,出鄯善,招撫九國,厚賜之。初,琬等受詔便道之國,可往赴之。琬過九國,北行至烏孫……琬於是自向破落那……已而琬、明東還,烏孫、破落那之屬遣使與琬俱來貢獻者,十有六國。自後相繼而來,不間於歲,國使亦數十輩矣。初,世祖每遣使西域,常詔河西王沮渠牧犍,令護送至姑臧……牧犍事主稍以慢惰,使還,具以狀聞,世祖遂議討牧犍。涼州既平,鄯善國以為唇亡齒寒……乃斷塞行路,西域貢獻歷年不入。後平鄯善,行人復通。始琬等使還京師,具言凡所經見,及傳聞傍國云:「西域自漢武時,五十餘國,後稍相併。至太延中,為十六國,分其地為四域:自蔥嶺以東,流沙以西為一域;蔥嶺以西,海曲以東為一域(即今伊朗高原);者舌以南(今蘇聯哈薩克共和國),月氏以北為一域;兩海之間,水澤以南為一域(今蘇聯烏孜別克共和國)。內諸小渠長,蓋以百數。其出西域,本有二道,後更為四。出自玉門,渡流沙,西行二千里,至鄯善為一道;自玉門渡流沙,北行一千二百里,至車師為一道;從莎車西行百里至蔥嶺,蔥嶺西一千三百里至伽倍為一道;自莎車西南五百里,蔥嶺西南一千三百里至波路為一道焉。」 (《魏書》卷一○二《西域傳序》) 魏當全盛時,四裔往還極盛,洛陽實為之綰轂。 永橋以南,園丘以北,伊洛之間,夾御道有四夷館。道東有西館:一名金陵,二名燕然,三名扶桑,四名崦嵫。道西有四館:一曰歸正,二曰歸德,三曰慕化,四曰慕義。吳人投國者,處金陵館,三年已後,賜宅歸正里……北夷來附者,處燕然館,三年已後,賜宅歸德里……北夷酋長,遣子入侍者,常秋來春去,避中國之熱,時人謂之雁臣。東夷來附者,處扶桑館,賜宅慕化里。西夷來附者,處崦嵫館,賜宅慕義里。自蔥嶺已西,至於大秦,百國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販客,日奔塞下,所謂盡天地之區矣。樂中國土風,因而宅者,不可勝數。是以附化之民,萬有餘家,門巷修整,閶闔填列,青槐蔭柏,綠柳垂庭。天下難得之貨,咸悉在焉,別立市於洛水南,號曰四通市。 (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卷三) 東漢而後,蔥嶺以東諸國,各成吞併之局。率為柔然、突厥所役屬。其在蔥嶺以西,則有月氏與噠,相繼稱雄長。東方突厥族,侵入中央亞細亞,實始於是時。 大月氏國,都監氏城,在弗敵沙西,去代一萬四千五百里。北與蠕蠕接,數為所侵,遂西徙都薄羅城,去弗敵沙二千一百里。其王寄多羅勇武,遂興師越大山,南侵北天竺,自乾陁羅以北五國,盡役屬之。 (《北史》卷九七《大月氏國傳》) 梁簡文帝大寶二年(551年)月氏為噠所破。其支庶仍分王於西域,即後來所謂昭武九姓是也。 康國者,康居之後也……其王本姓溫,月氏人也,舊居祁連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蔥嶺,遂有國。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並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 (《北史》卷九七《康國傳》) 康國……君姓溫,本月氏人,始居祁連山北昭武城。為突厥所破,稍南依蔥嶺,即有其地。支庶分王,曰安、曰曹、曰石、曰米、曰何、曰火尋、曰戊地、曰史,世謂九姓,皆氏昭武。 (《唐書》卷二二一下《康國傳》) 噠攻滅月氏,國勢驟盛,虎踞一方。後為突厥所破,部落始分散。 噠國(西史稱為白匈奴),大月氏之種類也,亦曰高車之別種。其原出於塞北,自金山而南,在於闐之西,都馬許水南二百餘里,去長安一萬一百里。其王都拔底延城,蓋王舍城也。其城方十里余,多寺塔,皆飾以金,風俗與突厥略同。其俗,兄弟共一妻。夫無兄弟者,其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更加角焉。衣服類加以纓絡,頭皆剪髮。其語與蠕蠕、高車及諸胡不同。眾可十萬,無城邑,依隨水草,以氈為屋,夏遷涼土,冬逐暖處……王位不必傳子,子弟堪任,便授之。其國無車有輿,多駝馬。用刑嚴急,偷盜無多少,皆腰斬,盜一責十。死者富者累石為藏,貧者掘地而埋,隨身諸物,皆置塚內。其人兇悍能鬥戰,西域康居、于闐、沙勒、安息及諸小國三十許,皆役屬之,號為大國。與蠕蠕婚姻,自安(魏文成帝年號,太安元年,即455年)以後,每遣使朝貢……永熙(孝武年號,永熙元年,即532年)以後,朝獻遂絕。初,熙平(孝明帝年號,熙平元年,即516年)中,肅宗(孝明帝)遣王伏子統、宋雲、沙門法力等,使西域,訪求佛經。時有沙門慧生者,亦與俱行。正光(孝明帝年號,正光元年,即520年)中還,慧生所經諸國,不能知其本末及山川里數,蓋舉其略雲。 (《魏書》卷一○二《噠國傳》) 敦煌人宋雲……與惠生向西域取經……十月初旬,入噠國,土田庶衍,山澤彌望,居無城郭,游車而治。以氈為衣,隨逐水草,夏則隨涼,冬則就溫。鄉土不識文字,禮教俱闕,陰陽運轉,莫知其度。年無盈閏,月無大小,用十二月一歲。受諸國貢獻,南至牒羅,北盡敕勒,東被于闐,西及波斯,四十餘國,皆來朝貢……四夷之中,最為強大。不信佛法,多事外神……按噠國,去京二萬餘里。 (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卷五) 噠國……大統十二年,遣使獻其方物。魏廢帝二年、明帝二年,並遣使來獻。後為突厥所破,(周武帝天和五年,陳宣帝太建二年,570年)部落分散,職貢遂絕。 (《周書》卷五○《噠國傳》) 2.海外 海上交通,兩漢已萌其端,然東通倭、南通日南而已。東晉建國,海上商舶日盛,東西交通,始有異常進步。 海南諸國,大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大海洲上,相去或四五千里,遠者二三萬里,其西與西域諸國接。漢元鼎中,遣伏波將軍路博德開百越,置日南郡,其徼外諸國,自武帝以來皆朝貢。後漢桓帝世,大秦、天竺皆由此道遣使貢獻。及吳孫權時,遣宣化後事朱應、中郎康泰通焉,其所經過及傳聞,則有百數十國,因立記傳。晉代通中國者蓋鮮,故不載史官。及宋、齊至梁,其奉正朔修貢職,航海往往至矣。 (《南史》卷七八《夷貊傳序》) 交通既繁,佛教徒因之往來愈眾。故此時對於印度之紀述,亦較詳確矣。 天竺國,即漢之身毒國,或雲婆羅門地也。(《西域記》卷二:「印度四姓,一曰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貧,潔白其操。二曰剎帝利,王種也,奕世君臨,仁怒為志。三曰吠奢,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四曰戌陁羅,農人也,肆力疇壠,勤身稼穡。)在蔥嶺西北,(印度在蔥嶺東南,而此言西北,誤也。)周三萬餘里,其中分為五天竺:其一曰中天竺,二曰東天竺,三曰南天竺,四曰西天竺,五曰北天竺。地各數千里,城邑數百。南天竺際大海,北天竺拒雪山……東天竺東際大海,與扶南(暹羅灣)、林邑(越南中部)鄰接,西天竺與罽賓、波斯相接,中天竺據四天竺之會……中天竺王,姓乞利咥氏,或雲剎利氏……厥土卑濕暑熱,稻歲四熟。有金剛似紫石英,百鍊不銷,可以切玉。又有旃檀、鬱金諸香,通於大秦。故其寶物,或至扶南交阯貿易焉。百姓殷樂,俗無簿籍,耕王地者輸地利,以齒貝為貨。人皆深目長鼻,致敬極者,舐足摩踵,家有奇樂倡伎。其王與大臣多服錦罽,上為螺髻於頂,余發翦之使拳。俗皆徒跣,衣重白色。唯梵志種姓,披白疊以為異。死者或焚屍取灰,以為浮圖;或委之中野,以施禽獸;或流之於河,以飼魚鱉,無喪紀之文……有文字,善天文、算曆之術。其人皆學悉曇章,雲是梵天法。書於貝多樹葉以紀事,不殺生飲酒。國中往往有舊佛跡……五天竺所屬之國數十,風俗物產略同。 (《舊唐書》卷一九八《天竺國傳》) 是時交通達於扶桑,為今何地,尚不可悉。或謂為樺太,或謂即墨西哥。舉出土中國古錢,偶像及十二相屬為證,殊嫌強合,然還航二萬餘里,則無可疑。海東諸國,往來必盛,則可斷言也。 扶桑國者,齊東昏侯永元元年(499年)其國有沙門慧深來至荊州,說云:扶桑在大漢國東二萬餘里。(文身國,在倭東北七十餘里。大漢國,在文身國東五千餘里。)地在中國之東……名國王為乙祁。貴人第一者為對盧(高句麗),第二者為小對盧,第三者為納咄沙……其衣色,隨年改易,甲乙年青,丙丁年赤,戊己年黃,庚辛年白,壬癸年黑……其昏姻法,則婿往女家門外作屋(與新羅俗同)。晨夕灑掃。經年而女不悅,即驅之;相悅乃成昏。昏禮大抵與中國同。親喪,七日不食。祖父母喪,五日不食。兄弟、伯叔、姑、姊妹,三日不食。設坐為神像,朝夕拜奠,不制衰絰。嗣王立,三年不親國事。 (《南史》卷七九《扶桑國傳》) 是時有所謂崑奴者。崑二字之義,見於《晉書》,意謂黑色之人。奴者或掠賣而至也,依尋書史所載甚多,其人必不甚少。 時後為宮人,在織坊中,形長而色黑,宮人皆謂之崑。 (《晉書》卷三二《孝武文李太后傳》) 宋孝武……又寵一崑奴子,名曰主,常在左右,令以杖擊群臣。自柳元景以下,皆罹其毒。 (《宋書》卷七六《王玄謨傳》) 又有崑舶,足征是時海上貿易,多操自崑人。 張景真於南澗寺捨身齋,有元徽紫皮袴褶,余物稱是。於樂游設會,伎人皆著御衣。又度絲錦,與「崑舶」營貨,輒使傳令防送過南州津。 (《南齊書》卷三《荀伯玉傳》) 又以託附陳使封孝琰牒,令其門客與行。遇「崑舶」至,得奇貨猓然褥表、美玉盈尺等數十件,罪當流,以贖論。 (《北齊書》卷三七《魏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