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度史研究 · 從經濟上為花費辯護——傳統中國的一種罕見觀念
二十三年以來,塞基·埃利塞夫教授(Prof.Serge Elisséeff)作為哈佛燕京學社的社長,對亞洲的高等教育做出了很多貢獻。而且,作為哈佛大學遠東語言系系主任,他以遠見和領導才能指導了哈佛遠東研究的發展。在該系學生的培養中,埃利塞夫教授所一直堅持的一個要求,就是要閱讀中文和日文的文獻。這是對於學習中國歷史的任何一個嚴肅認真的學生而言都尤為重要的要求,或許可以由即使是像我所樂於獻給他的此文這麼相對狹窄的主題,以一種有限的方式來加以說明。
在有關消費和生活標準的問題上,傳統的中國思想總的來說是贊同積蓄和儉省而反對花費和奢靡的。人的欲望被看成是永遠不能完全滿足的某種東西,因而或多或少地是被當做一種必要的惡而加以控制和管制的。積蓄受到鼓勵,以防備饑饉、疾病和不尋常的花費如婚禮和葬禮,而節約或儉樸則因為本身就是一種美德而受到鼓勵。生活水平上的不同常常被解說為對於政治或社會差別而言乃屬必要的標誌。而且,在理論上,道德高尚的人和有才智的人應該享受得更多。不過,由於實際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從古代起就有了基於像「命」(以及後來的「因果報應」)這樣的概念的解釋。心理學上的例證也被用來貶斥花費和奢靡。例如,一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很容易的,但要降下來則非常痛苦——因而在吃甘蔗時從滋味較差的部分開始就更為可取,尤其是假如那根甘蔗就是一個人畢生所能享有的一切的話。[1]
總之,上面這些代表了從政治、社會、倫理和宗教的角度出發的主導性看法。在經濟思想的領域,極少有人注意到積蓄和投資尤其是純粹經濟性的投資之間的關係。更少有人注意到在花費和經濟增長之間所可能有的關係。這也許不足為奇,因為即使在西方,像是「為了繁榮而花費」和「節儉的悖謬」一類的概念也是相對新穎的。[2]但另一方面應該指出,在中國歷史上的某些時期,人們卻能找到關於花費在全部流通過程或經濟流動中的重要性認識的思想片段。本文主旨在於追溯這一在傳統中國雖屬罕見但卻饒有興味的觀念。
從經濟上為花費辯護,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那一時期是以經濟活動的高水平、思想的騷動以及其他一些東西為標誌的。已經有好幾位學者注意到,對商人的貶抑——從漢代開始成為主導性的——在這一時期並不很明顯。[3]郭沫若在他的最近的一篇論文中,讓人們注意到了在《管子·侈靡篇》中的贊同花費的觀念,他稱之為「石化的觀念」[4]。
《管子》中的這一篇被嚴重篡改過,有許多地方幾乎無法理解。注釋者們接受了這一挑戰,並提出了許多經常是彼此相左的校勘和改動。對於包含著經濟思想的段落,幾位清代和民國時期的學者順著鼓勵花費以促進財富流通和創造工作機會的路向,把解釋推進了。[5]但郭沫若仍當之無愧地是以整篇文章來研究侈靡篇的首位學者。為著方便,我將首先回顧郭的文章,然後接著討論這一篇和其他有關原文中的相關段落。我將引用並討論對於「工賑」的一些說明,並以日本的材料來結束本文。
郭指出,此篇最重大的意義在於它的經濟觀點。郭的原話是:
他(此篇作者)是肯定享樂而反對節約的,他是重視流通而反對輕視商業的,他是主張全面就業而反對消極賑濟的。為了能夠實現全面就業,他主張大量消費,甚至主張厚葬。他的重點是放在大量消費可以促進大量生產這一面,因而在生產方面該如何進行,如何改進技術之類的話,他說得很少,幾乎可以說沒有。他在原則上是把農業生產作為本業,他雖然重商,但不敢輕農。……然而,作者儘管主張大量消費,極力奢侈,但他卻是有一層不可忽略的限制的,那就是最上層的統治者不好馬馬虎虎地跟著一道奢侈。這是一層很重要的限制,我們不能把它輕略看過,也不能看作是作者的自相矛盾。……他的主要目的是想使下層的民眾富庶,而使中層的士大夫之家(也就是地主)不能積累資金,以從事兼併,但對於商賈則不加以限制。[6]
整體上看來,上述總結基於經過某些校訂的原文片段的合理解釋。郭通過毫無必要地使用技術性名詞「全面就業」,無疑將原文過分現代化了。但是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是:人們能否肯定冠以「侈靡」之名的這一整篇,或者甚至是其中有關經濟的段落是出自一人之手?眾所周知,《管子》一書是高度混雜的和百科全書式的,其中包括了儒家、道家、法家和陰陽家以及農家和兵家等學派的觀點。[7]尤其是在包含了歸之於齊桓公和管仲名下的對話的各篇中(《侈靡》是其中的一篇),別人的觀點和理論常常被引用和批評。重要的是區分開批評和批評的對象,以及注意到刪改和添加之處。在像《侈靡》這樣被嚴重篡改過的一篇中,要把零碎的觀點重新構築成一個體系,在最好的情況下也只是嘗試性的。郭的上述總結實際上就包含了歧異的觀點。比如說,通過指出花費和就業之間可能存在的聯繫而為侈靡辯護是一回事,但強調商業而又不蔑視農業卻是另一回事。進一步說,把值得侈靡限制於中等富裕集團而排除大眾和統治者本人又是另一回事。更進一步說,把君子——官員和地主區分為一方,而把商人區分為另一方(儘管兩個集團同樣的可以富裕),又是另一回事。這些觀點並不一定要構成一個令人信服的體系,作為一種態度或政策,可以採納其中的一種而並不確認另外一種。因此,郭看來是太沉溺於過分的體系化了。而就本文的目的而言,我最感興趣的部分是將消費與就業聯繫起來的經濟上的論證。
在假定全篇都出自同一作者之後,郭接著討論涉及到政府、法律、宗教和軍事事務方面的政策的該篇的其他段落,將它們比作法家和荀子的思想。郭甚至推斷出此篇的時間和作者,結論是它寫於公元前190年前後,可能出自荀子的門徒、秦國宰相李斯[8]的一位門徒或門客之手。郭把此篇視為一個整體,反映了大約在公元前3世紀和公元前2世紀前期商人階級爭奪政治領導權並把他們自己凌駕於地主之上的失敗了的努力。據郭所說,這種努力從一開始就註定了要失敗,因為中國是一個內陸農業國,在科學技術達到一定水平之前,這個國家只能倚重農業為根本之業,因而政治領導權只能由地主階級掌握。用他的話來說:「商人投降了,侈靡說自然也就石化了。」[9]
在我看來,商人和地主在這一時期中的對立被誇大了。另一個問題是:人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採納對思想史的唯物主義解釋?就消費和就業的關聯而言,任何一個對這一問題足夠深入的觀察者都能發現它,而且它絕不會僅限於代表了商人階級的思想家。另一方面,高水平的商業活動顯然能夠為這樣一種觀念的發現和傳播提供一個有利的環境。
在對此篇作者的探討中,郭沫若從7世紀百科全書式的《藝文類聚》中引用了如下一段話:
周容子夏以侈靡見桓公。桓公曰:「侈靡可以為天下乎?」子夏曰:「可。夫雕橑然後炊之,雕卵然後淪之,所發積藏,散萬物也。」[10]
在《侈靡》篇中,人們可以找到幾乎雷同的句子——「雕卵然後淪之,雕橑然後爨之」,儘管這句話被歸於管仲和齊桓公的一次談話。有人指出,《藝文類聚》中的這一段落可能出自於《管子》中的此篇。郭沫若認為,這一段是關於此篇的一個故事,而出自另一本今天已經佚失的書。他斷定,《侈靡》篇的真實作者就是周容子夏(周是姓,容是名,子夏是字)。據郭所說,他不可能生活於齊桓公的時代。正如上面所提到過的,郭認為此篇寫作於公元前190年左右。這主要是因為該篇提及了「婦人為政,鐵之重反於金」,還提及了五行中由水德到土德的即將來臨的轉變。郭分別把這些解釋為指在高祖死後統治漢帝國的呂后、在漢代早期實際完成的青銅器時代之被鐵器時代所取代、聲稱其統治根基於水德的秦朝的崩潰。[11]雖然這些看法似乎獨闢蹊徑,但考慮到上面所談到的原文的複雜情況,卻必須對它們保持謹慎而有所保留的態度。
在由劉易斯·馬維瑞克(Lewis Maverick)教授所編輯的《中國古代的經濟對話錄——》中,《侈靡》篇被部分地譯成了英語。篇名譯成了「Generous Rewards」(大度的獎賞)而不是「Lavishness」(奢華[12])。篇名和正文的翻譯,主要根據被歸於房玄齡(578-648)名下的註解(實際上可能是出自於8世紀早期的尹知章)。當用於像是「通於侈靡而士可戚」(82頁)這樣的句子時,這個意思當然很對。另一方面,這一狹隘的譯法在下述段落中就很不恰當了。
傷心的人不可以指望成就功績。(而另一方面)那些財源滾滾,吃著最精緻的食物,吃飯時享受著最美妙的樂曲,在雕琢過的木柴生的火上煮著描畫過的雞蛋的人——這都是些商賈——要到他們的投機生意被阻斷,才會得到節制。富人們活得舒適,是因為窮人使之成為可能;實際上,富人們過上奢侈的生活,並不全靠他們自己……(83頁)
如果把這段話理解為對侈靡的提倡而不是批評的話,可以把譯文校改如下:
傷心的人不可以指望成就功績。這就是為什麼要允許人們吃最精緻的食物,享受最美妙的音樂,在雕琢過的木柴生的火上煮食描畫過的雞蛋(或者,更忠實於字面來譯:雞蛋要描畫過以後才煮,木柴要雕琢過以後才用來生火)的緣由。朱紅色的礦井不關閉,商人就不會呆在家中(而要四處奔波)。要讓富人們過得舒適(好讓)窮人們有活干。老百姓就是這樣自謀生計而不依靠賑濟的。他們不是只靠自己就能幹活的。他們要有人給錢。[13]
依我所見,《藝文類聚》那些引文的重要意義不在於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提倡侈靡政策的人的名字,而在於它有助於我們理解上面這一段極其有趣的文字。
此篇中另一段有趣的文字[14]在馬維瑞克那本書中沒有譯出。這段文字是為厚葬辯護的:
長喪以毀其時,重送葬以起其財,一親往,一親來,所以合親也。……巨瘞窨,所以使貧民也;美壟墓,所以使文萌也;巨棺槨,所以起木工也;多衣衾,所以起女工也。
人們在這裡會注意到,《荀子》中名為《禮論》的一章中也有類似的從經濟上對花費的辯護,而《史記》中的《禮書》也引用了它。《荀子》和《史記》在反對墨家強調節用、提倡節葬時,有一系列精彩論述,其中前面的兩句可以譯為:「誰懂得為了一個原則而願意去死是養(也即維持和發揚)生(的辦法),誰懂得隨意花錢是養財(的辦法)!」(「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輕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無疑是因為受到了舊的註解的太大影響,沙畹(Chavannes)和德效騫(Dubs)在他們所譯的《史記》[15]和《荀子》[16]中,都未能把握好這一看似悖謬的論斷的第二句。
回到馬維瑞克關於《管子》的那部書上,我還想指出,它包含了好幾處涉及到從經濟上為花費辯護的譯文和評論。在第五章中我們看到(49頁):「過分的儉省會限制商業,過分的奢侈則會浪費物品。」在第七章中我們看到:「如果統治者不重賞當賞的人,人民(軍官)會變得畏縮不前,而且他(統治者)會發現(這樣吝嗇)得不償失。」同樣的字眼「用財嗇則費」在267頁上更寬泛也更準確地譯為:「過度節省導致完全的浪費。」
在第330頁,評論了「失業賑濟」,還有從第六十九章譯出的、歸於管仲名下的如下段落:
在國家遭逢旱災或澇災,人民失去了一年收成的年景,就要修建宮室台榭(以給人民就業機會)。要首先雇用那些前(院)沒有狗、後(院)沒有豬的人(那些人窮得養不起狗和豬)。修建宮室台榭,不只是為了讓統治者享樂,而且是為了穩定國家的經濟。[17]
在《晏子春秋》[18]中,有著歸於另一位齊國政治家晏嬰名下的一個類似的故事:
景公之時飢,晏子請為民發粟,公不許。當為路寢之台,晏子令吏重其賃,遠其兆,徐其日而不趨。三年,台成而民振。
很難說這些歸於齊國政治家名下的東西,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晚周時齊國相對而言高度發達的經濟。另一方面,應該注意到,儘管這兩位政治家都享有崇高的聲譽,但是據說他們個人的生活方式卻是迥異的。傳統上把晏嬰描繪為一個極其儉樸的人,一件皮衣他穿了30年。當他向先祖供奉祭品時,所供奉的火腿甚至不能裝滿碟子。相反,管仲據說則過著放縱奢侈的生活。[19]
為了使對中國古代的上述討論更加完備,我要從《鹽鐵論》中摘引一段話。這部書傳統上認為是對公元前81年一些政府官員和一群文學之士之間就財政政策展開的爭論的逐字逐句的記錄。這段話是蓋爾(Esson M.Gale)所翻譯的[20]:
大夫曰:故者宮室有度,輿服以庸。采椽茅茨,非先王之制也。君子節奢刺儉,儉則固。昔孫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儉及下,此《蟋蟀》所為作也。管子曰:不飾宮室,則林木不可勝用。不充庖廚,則禽獸不損其壽。無味利則本業所出,無黼黻則女工不施。
現存本中所找不到的這段《管子》引文,顯然應該根據上面的討論來理解。「味利」,有人認為是指「次要的利」,因為正如盧文招(1717-1796)所指出的,原文中的「未利」應為「末利」。[21]
從漢代的某一時候開始,工賑的觀念蟄伏起來了。而到了又一個經濟大發展的時期——宋代,它又活躍起來了。[22]政治家范仲淹(989-1052)的事例最為典型:
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吳中大飢,殍殣枕路。是時範文正領浙西,發粟及募民存餉,為術甚備。吳人喜競渡,好為佛事,希文乃縱民競渡,太守日出宴於湖上[23],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遊。又召諸佛寺主首,諭之曰:「飢歲工價至賤,可以大興土木之役。」於是諸寺工作鼎興。又新敖倉吏舍,日役千夫。監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遊不節,及公私興造,傷耗民力。文正乃自條敘所以宴遊及興造,皆欲以發有餘之財,以惠貧者。貿易飲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於公私者,日無慮數萬人。荒政之施,莫此為大。是歲,兩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文正之惠也。歲飢發司農之粟,募民興利,近歲遂著為令。既已恤飢,因之以成就名利,此先王之美澤也。
上面這則故事出自沈括(1031—1095)的《夢溪筆談》。[24]李約瑟博士認為,這位作者「或許是全部中國科學史上最有趣味的人物」,這本書是「中國科學史上的一個里程碑」[25]。沈特別地注意到范的別出心裁的政策,也許並非出於偶然,因為沈本人對於經濟事務有著非凡的洞察力。當他1077年做財政大臣的時候,對皇帝作了如下的進言:
錢利於流借,十室之邑,有錢十萬,而聚於一人之家,雖百歲故十萬也。貿而遷之,使人鄉十萬之利遍於十室,則利百萬矣。遷而不已,錢不可勝計。[26]
這一對於流通周轉率的卓越領會,被一位現代中國學者注意到了,他自豪地指出,這沈比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早了約600年。[27]
賑濟饑荒的指導書籍,[28]從宋代開始就有一個規矩,要用一部分來討論「工賑」(叫做「以工代賑」或「即工寓賑」),並以像晏子、范仲淹和別的人的例子來加以說明。政府的法令提到了大概是1073年的范的那一個故事,並定下規矩——在荒年用常備倉的穀物和基金來興辦蓄水工程以賑濟貧民。[29]後來各朝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1073年的命令要求此類先進的計劃要把所需的勞力和資金仔細列出來,注意到這一點是很有趣的。在清代,1737年的一道指令要求各省所需修繕城牆的詳細預算,並要求優先照顧到不同的工程,以使得一有必要就能夠毫不延遲地進行工賑。[30]
中國的這一傳統可以讓讀者聯想到現代西方相似的實踐。中國很早就提出這樣的觀念,當然是值得注意的。但另一方面,在中國古代的「工賑」和現代國家的「為繁榮而花費」之間,又有著根本性的差別。中國的這一措施主要來自於處理緊急情況時的創造才能,並因而一直是特殊性的,而現代的政策則以遠為完備的經濟學分析為基礎,並以最佳狀態的消費為指歸。[31]換句話說,後者表示著把從經濟上的辯護推到了它的邏輯結論。我在相對晚近的中國文獻中所能找到的,與經濟分析最為相近的東西,是一篇寫於16世紀的值得注意但並不廣為人知的贊同花費的文章。本文的附錄就是這篇文章的譯文。
在結論中應該提到,從語言學的角度正確地理解了《侈靡》篇的註解者,有豬飼彥博(敬所,1761—1845),他的《管子補正》出版於1798年,得到了郭沫若的高度讚揚。[32]《史記·禮書》中困難的段落,被日本學者中井積德(履軒,1732—1817或1816)正確地理解了,瀧川龜太郎[33]著名的《史記會注考證》中引用了它。對於比較制度史,可以舉出1783年松平定信(1758—1829)著名的工賑實例,他下令沿著大隈河修築堤壩,以為貧民提供就業機會。[34]另一方面,也絕不能把松平對大肆花費的贊同視為一種普遍性的政策。實際情況正好相反,就他的《物價論》(1789—1790)和他的同僚們來說,正是他的同僚本多忠籌認為,禁止奢靡會阻礙商業的發展,而松平本人則力倡節儉。這又再一次地證明了在政府政策和經濟思想之間所可能有的、甚至是經常出現的脫節。[35]
附錄
16世紀一篇贊同花費的文獻
簡評
由上海的陸楫(他的盛年當在1540年左右)所寫的下面這篇文章,是從他的《蒹葭堂雜著摘抄》(「紀錄匯編」204.2b~4a)中很靈活地譯出的。這篇文章值得注意之處,在於它區分了一人或一家的經濟利益與全天下的經濟利益。很顯然,作者有點認識到了邏輯學上所謂的「組合謬誤」,亦即:對於每一部分而言是對的東西,對於整體而言並不必定就對;反過來,對於整體而言是對的東西,對於每一部分而言並不必定就對。
另一個有趣之處,是作者提到了孟子的一句話(理雅各譯本,269~270頁),那位宗師在那裡為自己華貴的生活風格而辯護,「子不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得食於子。」[36]當然,孟子很快就補充說,這樣的生活風格只有對於像他自己這樣的高貴之士才是合適的。
《孟子》這段話中包含的「羨」和「不足」兩詞,在其他古代著作中也出現過,在《管子》中也引人注目地出現過。[37]在《鹽鐵論》[38]中,我們可以看到「前不足」、「散不足」和「聚不足」的令人困惑的講法。日本現代學者宮崎市定,在他的論文《羨不足論》( SZ51.1(1940)。27~56)中,指出這些詞語都是「羨不足」的轉訛,指財富的不公平分配,我傾向於同意他的看法。
原文[39]
論治者數欲禁奢,以為財節則民可與富也。噫,先正有言[40]:「天地生財,止有此數。」彼有所損,則此有所益。吾未見奢之足以貧天下也。自一人言之,一人儉則一人或可免於貧,自一家言之,一家儉則一家或可免於貧。至於總論天下之勢則不然。治天下者,將欲使一家一人富乎?抑亦欲均天下而富之乎?
予每博觀天下之勢,大抵其地奢則其民必易為生,其地儉則其民必不易為生者也,何者?勢使然也。
今天下之財富在吳越。吳俗之奢,莫盛於蘇杭之民。有不耕寸土而口食膏粱,不操一杼而身衣文繡者,不知其幾何也。蓋俗奢而逐末者眾也。只以蘇杭之湖山言之,其居人按時而游,游必畫舫肩輿,琛羞良醖,歌舞而行,可謂奢矣。而不知輿夫、舟子、歌童、舞妓,仰湖山而待爨者,不知其幾。故曰,彼有所損,則此有所益。
若使傾財而委之溝壑,則奢可禁。不知所謂奢者,不過富商大賈,豪家巨族自侵其宮室車馬,飲食衣服之奉而已。彼以粱肉奢,則耕者庖者分其利。彼以紈綺奢,則鬻者織者分其利。正孟子所謂「通功易事,羨補不足」者也。上之人胡為而禁之?
若今寧、紹、金、衢之俗,最號為儉,儉則宜其民之富也。而彼諸郡之民,至不能自給,半游食於四方。凡以其俗儉,而民不能以相濟也。要之先富而後奢,先貧而後儉。奢儉之風起於俗之貧富,雖聖王復起,欲禁吳越之奢,難矣。
或曰:「不然,蘇杭之境,為天下南北之要衝,四方輻輳,百貨畢集,故其民賴以市易為生,非其俗之奢故也。」噫,是有見於市易之利,而不知所以市易者,正起於奢。使其相率而為儉,則逐末者歸農矣,寧復以市易相高耶?
且自吾海邑言之,吾邑僻處海濱,四方之舟車不一經其地,諺號為「小蘇州」,游賈之仰給於邑中者,無慮數十萬人。特以俗尚甚奢,其民頗易為生爾。
然則吳越之易為生者,其大要在俗奢,市易之利特因而濟之耳,固不專恃乎此也。長民者因俗以為治,則上不勞而下不擾,欲徒禁奢可乎?嗚呼!此可與智者道也。
* * *
【注釋】
[1] 吃甘蔗的借喻是從《世說新語·排調》11b和《晉書》92.21a,有關著名的藝術家顧愷之的故事中得來的:愷之吃甘蔗時,常常是從根部嚼到中間。當有人問他為什麼這樣時,他就說「漸入佳境」(《顧愷之傳》,陳世祥(音)譯註,1953,14頁)。我希望在別的時候討論生活中定命的概念,以及改變它們的可能性。同時要注意到這一事實:好幾本講算命的書(例如《演禽斗數三世相》,1933,晚宋版的日本重印本)詳細描述了「滿祿」(「完全的好福氣和好運道,九缸酒,十二串錢,擔又三桶米,十斤肉,一身衣,一生悠閒又顯貴」)到「破祿」(「難喝的酒,一擔米,四竄又九個錢,三斤肉,一把姜,三碗黃豆兩件衣」)的十二種「祿」(字面上是「薪水」的意思,但也有「命」的含義)。
[2] 關於西方相關觀點的綜合性考察,參見茲美爾曼(Carle C.Zim merman)《消費與生活水準》,1936,479~536頁。關於「節儉的悖謬」,參看薩繆爾森(Panl A.Samuelson)《經濟學:導論性的分析》,1948,269~272頁。
[3] 岡崎文夫教授和胡適博士的觀點,在我的《斯紈博士註解》中提及過。(HJAS13,1950,525~527頁)。參見羅根澤的有趣的文章,《管子探源》,1931,附錄2《古代經濟學中之本農末商學說》,以及谷霽光《戰國秦漢間重農抑商之理論與實際》,載《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7(1944),1~22頁。還可比較王毓銓《中國早期的貨幣》,1951,22~53頁,這是一份小國古代商業發展的精闢提要。
[4] 郭沫若:《侈靡篇的研究》,載《歷史研究》1954,3,27~62頁(見《郭沫若全集》,歷史編,3。——譯者)。
[5] 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管子集校》,1955,A.538~631。
[6] 《歷史研究》1954,3.37~38。
[7] 羅根澤:《管子探源》1931;魯恩(P.Van der Loon):「論《管子》的傳承」,TP41.4~5(1952),357~393頁。
[8] 關於李斯,參見卜德《中國的第一個統一者,從李斯一生所看到的秦朝研究》,1938。
[9] 《歷史研究》1954,3.62。
[10] 《藝文類聚》80.23a。
[11] 《歷史研究》1954,3.27~32.58~59。
[12] 《中國古代的經濟對話錄——可能寫於公元前3世紀的一書的選本》,譯者譚伯甫(音)和文昆聞(音),審訂者蕭公權,劉易斯·馬維瑞克總其事並編輯出版了該書,1954,81~85頁。對此書的評論,參見楊聯陞HJAS18(1955),284~288頁。
[13] 對於最末幾句的確切含義,我不能確定。各種不同的註解可參見《管子集校》, A560。兩段譯文所本的《管子》原文為:「傷心者不可以致功。故嘗至味而罷至樂。而雕卵然後瀹之,雕橑然後爨之。丹沙之穴不塞,則商賈不處。富者靡之,貧者為之。此百姓之怠生百振而食,非獨自為也,為之畜化用。」——譯者
[14] 《管子》(「四部叢刊」本)12.7a~b。註解可參見《管子集校》A.582~585。
[15] 沙畹:《司馬遷的歷史記錄》3.214~215:「有誰知道有的人挺身而出,面臨死亡的危險而堅持自己的義務,就是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有誰知道有的人花費極小。就是為了保全自己的財富?」這裡對此句結構的理解是正確的。
[16] 德效騫:《荀子的著作》,215頁:「他有情願效死的才智卓越的勇士,為了保全他的生命而寧願節制。小心謹慎的人花他的錢,用它來保全他的財富。」這裡的「他」被誤以為是指皇帝,而不是泛指君子。
[17] 郭沫若在他的文章中未能涉及《荀子》和《史記》中的這一段落。此段原文為:「若歲凶旱水泆,民失本,則修宮室台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故修宮室台榭,非麗其樂也。以平閨也。」——譯者
[18] 《晏子春秋》(「四部叢刊」本)5.8b。關於此書時期,參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商務印書館)12.1255~1256;沃克(Richard L.Walker)《對的一些註解》,JAOS73.3(1953,156~163頁。
[19] 《禮記正義》(「十三經註疏」本)23,「禮器」7b~8a,43「雜記下」2b;理雅各《禮記》(SBE27)402.(SBE28)165。理雅各《孔子論語》162~163。
[20] 《鹽鐵論》1931,22頁。此處所用的是《鹽鐵論·通有》中的原文。——譯者
[21] 前引出處。但是這個字錯訛成了「未」字。
[22] 參見谷霽光「唐末至清初間抑商問題之商榷」,載《文史雜誌》1.11(1941),1~12頁。
[23] 這顯然就是梅堯臣(1002—1060)為紀念范的去世而寫的詩句「一出屢更郡,人皆望酒壺」之所指。見《宛陵先生文集》(「四部備要」本)15.3b。我要感謝劉若愚教授讓我注意到這些有趣的詩句。
[24] 「四部叢刊」本,11.6b~7 d。胡道靜《夢溪筆談校證》(1955,兩冊)是一個較近便的校點註解本。胡認為,沈的生年是1031年而非1030年。
[25] 《中國的科學與文明》(中譯本名為《中國科技史》——譯者)1,1954,135~137頁。
[26] 《續資治通鑑長編》283.7b。
[27]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1953,2.342~343。
[28] 1690年俞森編的「荒政叢書」中有幾本這一類的書。
[29] 《文獻通考》(「十通」本)26.254 c。
[30] 楊景仁:《籌濟篇》(作者序言所標日期為1824年)(1883)13.6a~b。
[31] 參見蘭格(Oscar Lange)「利率與最佳消費傾向」,《經濟學》(新刊)5.7(1938),12~32頁。感謝洪博士(Dr.Fred C.Hung)向我提及這一資料,他還提出了以下見解:在西方的經驗中,主張增加消費以改善經濟環境的消費不足理論,常常在蕭條期或經濟困難期受到歡迎。中國歷史上更常發生饑饉和其他自然災害,因而就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國學者很早就發現了消費的慈善的一面。這一補充,與從經濟上為花費辯護常常在社會正在經歷或者已經經歷了相對高水平的經濟發展時出現的論點並不衝突。積蓄好還是消費好,當然要取決於諸多因素,包括社會和經濟的結構、發展的階段、積蓄與投資之間的關係以及其他的環境。我還要感謝埃克斯坦(Alex and er Eckstein)博士對這些觀點的討論。
[32] 《管子集校》A.7,18~19。
[33] 《史記會注考證》4.10~11。梁啟雄《荀子簡釋》,1936,285~289頁,也正確地解釋了這段文字。
[34] 《大日本農政史》(又名《大日本農政類編》),1932,811~812頁。
[35] 德富豬一郎:《近世日本國民史,松平定信時代》,1936,222~226頁,255~256頁。
[36] 《管子》52.78.81章,「四部叢刊」本17.2b,22.4b及24.1b。52章(17.2b)中的「義不足」,據豬飼彥博的校訂,應作「羨不足」。還可參看馬維瑞克《中國古代的經濟對話錄:》,97~98頁,117頁,181頁。
[37] 第28、29、30章。「四部叢刊」本5.15a,6.1a~1b,6.10a~10b。第28章是布德伯格( P.A.Boodberg)和林( T.C.Lin)所譯《鹽鐵論》(載JN( BRAS65(1934),73~110頁)的最末一章,該譯文第110頁將「前不足」解釋為「以前[當作)不足」。
[38] 此處採用陸楫原文,由譯者標點,見「紀錄匯編」第七十一冊,《蒹葭堂雜著摘抄》卷二百四。——譯者
[39] 這段話出自《孟子·滕文公下》。——譯者
[40] 這個說法似乎是由司馬光第一個提出來的(《文獻通考》23,226b),儘管用不同的話所表達的類似觀點在更早的文獻中也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