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小史 · 七 荀子

先秦儒家最後之大師為荀子(西曆紀元前二九八?—前二三八?)。自孟子以後,儒家中無傑出之士。至荀子而儒家壁壘,始又一新。孟子、荀子俱尊孔子,而荀子對於孟子,則攻擊甚力。西人謂人或生而為柏拉圖,或生而為亞里士多德。詹姆士謂:哲學家,可依其氣質,分為硬心的及軟心的二派。柏拉圖即軟心派之代表,亞里士多德即硬心派之代表也。孟子乃軟心的哲學家,其哲學有唯心論的傾向。荀子為硬心的哲學家,其哲學有唯物論的傾向。孟子盡性則知天,及「萬物皆備於我」之言,由荀子之近於唯物論的觀點視之,誠為「僻遠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非十二子篇》)也。荀子攻孟子,蓋二人之氣質學說,本不同也。戰國時儒家中有孟荀二學派之爭,亦猶宋明時代道學家中有程朱、陸王,二學派之爭也。 孔子所言之天為主宰之天,孟子所言之天,有時為主宰之天,有時為運命之天,有時為義理之天。荀子所言之天,則為自然之天。此蓋亦由於老莊之影響也。《莊子·天運篇》謂天地日月之運行,「其有機緘而不得已」,「其運轉而不能自止」,即持自然主義的宇宙觀者之言也。荀子之宇宙觀,亦為自然主義的。「列星隨旋,日月遞照」,皆自然之運行;其所以然之故,聖人不求知之也。「不求知天」,(《天論》)即盡人力以「自求多福」也。 孟子言義理之天,以性為天之部分,此孟子言性善之形上學的根據也。荀子所言之天,是自然之天,其中並無道德的原理,與孟子異;其言性亦與孟子正相反對。《性惡篇》曰:「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所謂性及偽者,《性惡篇》曰:「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是性偽之分也。」「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正名篇》)性乃屬於天者。荀子所言之天,既為自然之天,其中無理想,無道德的原理,則性中亦不能有道德的原理。道德乃人為的,即所謂偽也。《性惡篇》曰:「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人性雖惡,而人人可以為善。《性惡篇》曰:「塗之人可以為禹,曷謂也?曰:凡禹之所以為禹者,以其為仁義法正也。然則仁義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今使塗之人,伏術為學,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懸久,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於天地矣。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矣。」陳澧曰:「戴東原曰:『此與性善之說,不惟不相悖,而且若相發明。』」(《孟子·字義疏證》)澧謂:「塗之人可以為禹,即孟子所謂人皆可以為堯舜,但改堯舜為禹耳。如此則何必自立一說乎?」(《東塾讀書記》卷三)然孟子所謂性善,乃謂人性中本有善端,人即此善端,「擴而充之」,即為堯舜。荀子謂人之性惡,乃謂人性中本無善端。但人性中雖無善端,人卻有相當之聰明才力。人有此才力,若告之以「父子之義」,「君臣之正」,則亦可學而能之。積學既久,成為習慣,聖即可積而致也。塗之人「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乃就人之聰明才力方面說,非謂人原有道德的性質也。人之積禮義而為君子,與其積耨耕而為農夫等同,(見《儒效篇》)蓋皆知識習慣方面事也。故荀子性惡之說,實與孟子性善之說不同也。 荀子曰:「人之欲善者,其性惡也。」黃百家駁之云:「如果性惡,安有欲為善之心乎?」(《宋元學案》卷一)觀以上所說,亦可知黃百家此駁,不足以難荀子。所謂善者,禮儀文理也,仁義法正也,人本不欲此,不過不得不欲此耳。荀子曰:「人倫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生也。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異也,知愚分。勢同而知異,行私而無禍。縱慾而不窮,則民心奮而不可說也。……無君以制臣,無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縱慾,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故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故知者為之分也。」(《富國篇》)此以功利主義說明社會國家之起源,而與一切禮教制度以理論的根據,與《墨子·尚同篇》所說同。蓋人有聰明才知,知人無群之不能生存,又知人無道德之不能為群,故知者制為道德制度,而人亦受之。「故知者為之分也」,「知者」二字極可注意。蓋人之為此,乃以其有知識之故,非以其性中本有道德之故也。 以同一理由,荀子論禮之起源云:「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能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禮論篇》)蓋荀子以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故不能不注重禮以矯人之性也。 禮之用除定分以節人之欲外,又為文以飾人之情。此方面荀子言之甚精。荀子亦重功利,與墨子有相同處。但荀子對於情感之態度,與墨子大不相同。墨子以其極端的功利主義之觀點,以人之許多情感為無用無意義而壓抑之,其結果為荀子所謂「蔽於用而不知文」。荀子雖亦主功利,然不如墨子之極端,故亦重視情感,重用亦重文。此可於荀子論喪祭禮中見之。荀子論喪禮云:「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據郝懿行校),終始一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荀子·禮論》) 衣衾棺槨,皆「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理智明知死者之已死,而情感仍望死者之猶生。於此際專依理智則不仁,專應情感則不智,故「大象其生以送其死」,則理智情感兼顧,仁而且智之道也。 荀子論祭禮云:「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荀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卜筮視日,齋戒修塗,几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嘗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荀子·禮論》)因主人主觀方面對死者有「志意思慕之情」,故祭之。然其所祭之對象,則「無形影」,只「如或饗之」、「如或嘗之」而已。一方面鄭重其事以祭祀,一方面又知其為「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喪祭禮之原始,皆起於人之迷信。荀子以其自然主義的哲學,與喪祭禮以新意義,此荀子之一大貢獻也。 荀子有《正名篇》。孔子言「正名」,欲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言:「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正人之名而排無父無君者於人之外,是亦孟子之正名主義也。不過孔孟之正名,僅從道德著想,故其正名主義,僅有倫理的興趣,而無邏輯的興趣。猶之蘇格拉底之「以歸納法求定義」,亦原只有倫理的興趣也。柏拉圖講概念,其倫理的興趣,亦較其邏輯的興趣為大。至亞里士多德始有純講邏輯之著作。荀子生當「辯者」正盛時代,故其所講正名,邏輯的興趣亦甚大。 上文謂《墨經》及《荀子·正名篇》皆擁護常識,駁辯者之說。《正名篇》所講之知識論與《墨經》大致相同,茲不具述。 荀子對於當時諸家學說,俱有辯駁。《正名篇》更就正名之觀點,將當時流行彼所認為誤謬之學說,分為三科。其第一科為惑於用名以亂名者,第二科為惑於用實以亂名者,第三科為惑於用名以亂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