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小史 · 三 孟子

孔子開以講學為職業之風氣,其弟子及以後儒者,多以講學為職業,所謂「大者為卿相師傅,小者友教士大夫」也。然能「以學顯於當世」者,則推孟子(西曆紀元前三七一?—前二八九?)、荀卿。二人實孔子後儒家二大師也。孔子在中國歷史中之地位,如蘇格拉底之在西洋歷史。孟子在中國歷史中之地位,如柏拉圖之在西洋歷史,其氣象之高明亢爽亦似之。荀子在中國歷史之地位,如亞里士多德之在西洋歷史,其氣象之篤實沉博亦似之。 就一面言,孟子對於周制仍持擁護態度;自又一方面言之,則孟子自有其新的政治哲學。孟子之理想的政治制度中仍有天子、諸侯等階級,但以為政治上之高位,必以有德者居之。其理想的政治制度,為以有聖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此聖人既老,則在其死以前預選一年較少之聖人,先使為相以試之。及其成效卓著,則薦之於天,以為其自己之替代者。及老聖人既死,此少聖人即代之而為天子。然天之意不可知,可知者民意而已。民果歸之,即天以天下與之,故薦之於天,即薦之於民也。「匹夫有天下,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蓋無天子薦之,則不能先為相以自試,不能施澤於民,民不歸之也。此理想與柏拉圖《共和國》之主張極相似。 孟子之理想的經濟制度即所講井田制度是也,其所講井田制度,即就原有之井田制度,轉移觀點,將其變為含有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制度也。所謂轉移觀點者,蓋古代土地為國君及貴族所私有,農民受土地於貴族,為之做「助耕之氓」,為之做農奴。故原有之井田制度,乃為貴族之利益。依孟子之理想,乃土地為國家所公有,人民受土地於國家而自由耕種之。其每井中公田之出產,雖仍可為國君、卿大夫之祿,「以代其耕」,但農民之助耕公田,乃如納稅於國家之性質,非如農奴為地主服役之性質。此理想中之制度,乃使民「養生送死無憾」,乃為人民之利益。故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即古代所實行者,非也。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純乎為理想,為創造,亦非也。二者均有焉。 以上所述之各種理想的制度,即孟子所謂王道、王政,或仁政也。仁政何以必須行,仁政何以能行?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丑上》)「不忍人之政」,即仁政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忍見人之困苦,此即仁政之所以必須行也。人既皆有此心為仁政之根據,此即仁政之所以能行也。孟子因齊宣王不忍一牛之「觳觫而就死地」,斷其必能行王政。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云:『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齊宣王謂己好貨好色,不能行王政。孟子言:「王如好貨」,「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梁惠王下》)因己之好貨好色,即推而與百姓同之,即「舉斯心加諸彼」也。若實現此心於政事,則其政事即仁政矣。「善推其所為」,即仁也,即忠恕也。孔子講仁及忠恕,多限於個人之修養方面。孟子則應用之於政治及社會哲學。孔子講仁及忠恕,只及於「內聖」,孟子則更及於「外王」。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所謂人性皆善也。陳澧曰:「孟子所謂性善者,謂人人之性皆有善也,非謂人人之性,皆純乎善也。」(《東塾讀書記》卷三)孟子所謂性善,只謂人皆有仁義禮智之四「端」,此四「端」若能擴而充之,則為聖人。人之不善,皆不能即此四「端」擴而充之,非其性本與善人殊也。故曰:「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告子上》) 人何以必須擴充此善端?此亦一問題也。若依功利主義說,則人之擴充善端於社會有利,否則有害,此即墨子主張兼愛之理由也。惟依孟子之意:則人之必須擴充此善端者,因此乃人之所以為人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為人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人之所以為人,即人之要素,人之名之定義,亦即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也。人之所以為人者,即人之有人心。《孟子》云:「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下》)亞力士多德《倫理學》謂飲食及情慾乃人與禽獸所共有,人之所以別於禽獸者,惟在其有理性耳。「心之官則思」,能思即有理性也。能思之心為人所特有,乃「天之所以與我」者,所以為大體也。耳目之官,乃人與禽獸所同有,所以為小體也。若只「從其小體」,則不惟為小人,且為禽獸矣。「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若聽其自然,則能「陷溺其心」(《告子》),人之所以有不善者,即以此也。能思之心,所好者為禮義。故人必有禮義,乃為「從其大體」。從其大體,乃得保人之所以為人,乃合乎人之定義。否則人即失其所以為人,而與禽獸同。「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告子上》) 人性中皆有善端,如擴而充之,則人人皆可以為聖人,此人所皆可以自期許者也。至於人生中他方面之成敗利鈍,則不能計,亦不必計。孟子曰:「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強為善而已矣。」(《梁惠王下》)又曰:「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盡心下》)此所謂天所謂命,皆指人力所無奈何之事,所謂「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 於此亦可知孟子所以反對利之故矣。孟子以為人皆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四端。擴而充之,則為仁、義、禮、智之四德。四德為人性發展之自然結果,而人之所以鬚髮展人性,因必如此方為盡「人之所以為人者」,非因四德為有利而始行之也。四德之行,當然可生於社會有利之結果,此結果雖極可貴,然亦系附帶結果。猶之藝術家之作品,固可使人愉悅,然此乃附帶的結果,彼藝術家之創作,則所以表現其理想與情感,非為求人悅樂愉快也。 不過孟子雖主張義,反對利,然對於義利之辨,未有詳細說明,故頗受後人之駁詰。惟孟子與墨者夷之辯薄葬之說,頗可顯其非功利主義之態度。彼云:「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滕文公上》)又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棺美也,然後盡於人心。」(《公孫丑下》)墨家之攻擊儒家厚葬久喪,主節葬短喪,純從功利主義立論。而孟子則不純從功利主義立論。厚葬久喪,對社會固亦有利。「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此從功利主義立論以主張厚葬久喪者也。然孟子則但謂厚葬為「盡於人心」,此儒家之精神也。 孟子之所謂天,有時似指主宰之天,如「堯薦舜於天」之天。有時似指運命之天,如上所說者。有時則指義理之天。孟子因人皆有仁、義、禮、智之四端而言性善。人之所以有此四端,性之所以善,正因性乃「天之所與我者」,人之所得於天者。此性善說之形上學的根據也。孟子云:「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心上》)心為人之「大體」,故「盡其心者」,「知其性」。此乃「天之所與我者」,故「盡其心」、「知其性」,亦「知天」矣。孟子又云:「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盡心上》)又云:「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盡心上》)「萬物皆備於我」,「上下與天地同流」等語,頗有神秘主義之傾向。其本意如何,孟子所言簡略,不能詳也。 (注)神秘主義一名,有種種不同的意義。此所謂神秘主義,乃專指一種哲學,承認有所謂「萬物一體」之境界。在此境界中,個人與「全」(宇宙之全)合而為一,所謂人我內外之分,俱已不存。普通多謂此神秘主義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關連。宇宙必為唯心論的,宇宙之全體,與個人之心靈,有內部的關係;個人之精神,與宇宙之大精神,本為一體,特以有後起的隔閡,以致人與宇宙,似乎分離。佛家所說之無明,宋儒所說之私慾,皆指此後起的隔閡也。若去此隔閡,則個人與宇宙複合而為一。佛教所說之證真如,宋儒所說「人慾淨盡,天理流行」,皆指此境界也。不過此神秘主義,亦不必與唯心論的宇宙論相連。如莊子之哲學,其宇宙論非必為唯心論的,然亦注重神秘主義也。中國哲學中,孟子派之儒家,及莊子派之道家,皆以神秘境界為最高境界,以神秘經驗為個人修養之最高成就。但兩家之所用以達此最高境界、最高目的之方法不同。道家所用之方法,乃以純粹經驗忘我;儒家所用之方法,乃以「愛之事業」(叔本華所用名詞)去私。無我無私,而個人乃與宇宙合一。如孟子哲學果有神秘主義在內,則萬物皆備於我,即我與萬物本為一體也。我與萬物本為一體,而乃以有隔閡之故。我與萬物,似乎分離,此即不「誠」。若「反身而誠」,回復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則「樂莫大焉」。如欲回復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則用「愛之事業」之方法。所謂「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以恕求仁,以仁來誠。蓋恕與仁皆注重在取消人我之界限;人我之界限消,則我與萬物為一體矣。此解釋果合孟子之本意否不可知,要之宋儒之哲學,則皆推衍此意也。 如孟子哲學中果有神秘主義,則孟子所謂浩然之氣,即個人在最高境界中之精神狀態。故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公孫丑上》)至於養此氣之方法,孟子云:「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孟子·公孫丑上》) 此所謂義,大概包括吾人性中所有善「端」。是在內本有,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此諸善「端」皆傾向於取消人我界限。即將此逐漸推擴,亦勿急躁求速,亦勿停止不進(「而勿正」,焦循《孟子正義》引《〈詩(終風)序〉箋》及《莊子(應帝王篇)釋文》謂「正之義通於止」)。「集義」既久,則行無「不慊於心」,而「塞乎天地之間」之精神狀態,可得到矣。至此境界,則「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