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一冊) · 第二章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大轉變——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

東周的開始也就是春秋時代的開始。春秋(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及以後的戰國(公元前476年至公元前221年),是我國社會從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的過渡時期。在這個時期中,整個社會處於大變革之中,階級鬥爭十分劇烈。生產力的發展推動歷史前進,已經腐朽的奴隸社會開始走向全面崩潰。新興地主階級產生並且發展起來,他們要奪取奴隸主貴族的統治而代之。歷史的進程必然是由新興的封建製取代腐朽的奴隸制。與這種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大變革相適應,在這個時期思想戰線上也發生了大變革,從而使古代文化的發展達到了空前的繁榮。這個時期的哲學和社會政治思想,展開了"百家爭鳴"的局面,成為中國哲學史中內容十分豐富的一頁,對後來中國哲學的發展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第一節大轉變時期社會生產力的提高 馬克思說:"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活動的現存生產關係或財產關係(這只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八二至八三頁)春秋戰國就是這樣的一個革命時期。這個時期的大轉變,歸根到底,是生產方式的轉變。當時社會各方面的轉變,都是生產方式轉變在社會各方面的反映,是生產方式轉變的必然結果。 馬克思又說:"各種經濟時代的區別,不在於生產什麼,而在於怎樣生產,用什麼勞動資料生產。"(《資本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二〇四頁)從春秋到戰國,社會生產力有很大的發展。由於鐵的應用,生產工具有很大進步。鐵的應用大概是從春秋開始,到戰國初年就相當的普遍了。《國語?齊語》說:"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鋤夷斤榍,試諸壤土。"所謂"美金"即指青銅,所謂"惡金"即指鐵。從歷史文獻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一般農民都用鐵制的農具種地("以鐵耕"〔《孟子?滕文公上》〕)了。人類製造工具,首先是用石頭,後來用天然的金屬。在用金屬的時候,首先是用銅,後來用青銅,最後才用鐵。恩格斯說:"鐵使更大面積的農田耕作,開墾廣闊的森林地區,成為可能;它給手工業工人提供了一種其堅固和銳利非石頭或當時所知道的其他金屬所能抵擋的工具。"(《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一五九頁)人類的經濟史,隨著生產工具的發展,分為石器時代,銅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鐵器時代。在春秋戰囯之間,中國社會進人了一個新的時代,鐵器時代。鐵器的普遍使用,提高了農業生產,提高了社會生產力。中國使用鐵器比歐洲晚。使用鐵器在歐洲是奴隸制的標誌,而在中國則成為向封建制過渡的標誌。 在春秋末年,已開始用牛曳犁耕田。有了鐵制的農具,又用牛力,就可以深耕。在戰國的時候,人們都已經知道深耕是增產的一個重要條件。他們也深知水利灌溉對於農業生產的重要。很多的國家都修渠道引水灌溉。例如秦國修的很完善的灌溉系統"鄭國渠",對於促使農業增產,對於秦國富強起了很大作用。 農業生產技術,從春秋到戰國,有很大的發展。對於土壤的識別,戰國時人,已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周禮?草人》分土壤為九類,並用九種動物骨煮汁拌莊稼種子,種在一定的土壤上,稱為"糞種"。《管子'地員》篇把土壤分為上中下三級,每級之中,又分三十小級。某級土壤宜於某種農作物的種植,某級土壤的收穫在某種程度上不及上一級土壤的收穫,《地員》篇均有說明。 隨著農業方面的生產技術的提高,專講農業技術的專門的學問,也出現了。《呂氏春秋》有《任地》、《辯土》、《審時》三篇,所講的都是農業生產技術。《任地》篇指出,農業生產技術的功用是,能使"蕖數節而莖堅","穗大而堅均","粟圓而薄糠","米多沃而食之強"。《辯土》篇指出,種莊稼必須使苗"下得陰(墒),上得陽(陽光)",又要"正其行,通其風"。《審時》篇指出,種莊稼必須合乎時令;只有"得時之禾",才能"粟圃而薄糠,其米多沃,而食之強"。"先時""後時"都必然要使莊稼受到損失。它說:"量粟相若而舂之,得時者多米,量米相若而食之,得時者忍飢。是故得時之稼,其臭香,其味甘,其氣章(高誘注:氣,力也;章,盛也)。百日食之,耳目聰明,心意鷇智,四衛(高註:四肢也)變強;洶氣不人,身無苛殃。"這就是說,"得時"的莊稼,不但打糧食多,而且所打的糧食的營養價值也高。 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科學,在當時也都達到相當高的程度。從《呂氏春秋》的十二紀中,可以看出,人們對農業生產具有了豐富的經驗和知識。當時唯物主義哲學家荀況說:"所志於天者,已見其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於地者,巳見其宜之可以息者矣。"(《荀子,天論篇》)這就是說,在天文方面,對於天體運行的規律有相當高的認識,能夠對於日月的運行有所預期,由此訂出相當精確的曆法;對於土壤的性質也有所了解,知道什麼樣的土壤,適宜於生長什麼樣的農作物。現有的歷史資料證明,荀況對於當時科學的估價基本上是正確的。 農業生產的發展促進了這個時期經濟的高度繁榮。荀況描寫當時的經濟情況說:"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齒、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國得而財之。東海則有紫紘、魚、鹽焉,然而中國得而衣食之。西海則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國得而用之。故澤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魚;農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篇》)荀況這段話說明建立在西周以來奴隸主貴族土地占有制基礎上的分散割據的經濟體系被打破了。這段話也說明,當時的手工業尤其是商業也發展到相當的高度;農業、手工業和商業之間的分工,也達到相當完善的程度。 當然,荀況所說的是戰國末期的情況。可是,這些生產技術和知識是長時期經驗的總結。當時的經濟繁榮也是從比較早的時期就開始積累下來的。二者都是長時期發展的結果。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舊的生產關係日益成為束縛新的生產力的桎.梏,奴隸主階級殘酷的壓迫和剝削,促使奴隸大量逃亡和起義。在奴隸大眾的猛烈打擊下,最後終於衝破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推動了社會向封建制過渡。 第二節大轉變時期新的生產關係的出現 大轉變時期,各諸侯國政治經濟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它們向封建制的轉化也有遲早的不同。據現存的史料看,齊國比較早地出現了新的生產關係。管仲向齊桓公建議"相地而衰征"(《國語,齊語》)。這種措施又稱為"案畝而稅"(《管子,大匡》)。魯國於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稅畝"(《春秋》宣公十五年)。這都是新的生產關係出現的志0《春秋》用了一"初"字,^確地說明這是以前所沒有過的事情。這個事情就是"稅"。 在奴隸社會中,奴隸主階級不僅占有生產資料,而且占有勞動者(奴隸)本身。奴隸完全沒有人身自由,勞動的果實全部為奴隸主階級獨占。奴隸主只要像養活牲口一樣養活奴隸就行了。因此奴隸主向奴隸無所諝徵稅不徵稅,奴隸向奴隸主也不存在交稅不交稅的問題。只有在封建社會中,農民已經擺脫了奴隸地位,向地主租種土地的情況下,才會出現有徵稅交租的事。所以"初稅畝"這個"稅"字,是奴隸制生產關係向封建制生產關係的轉變的標誌。 "稅畝"這個稅字,從表面上看,似乎只是當時統治者的一種財政上的措施,其實是一種剝削形式。"初稅畝"表示一種新的剝削形式的出現。這種新的剝削形式的出現,可以說明新的生產關係的三個方面:所有制、人與人的關係、分配製度。新的生產關係的出現是春秋戰國時期各方面轉變的經濟基礎。 大轉變時期諸侯國都在先後不同的時期,陸續實行"履畝而稅"的剝削方式。實行這種剝削方式就標誌著這些諸侯國開始在經濟基礎即生產關係這方面,由奴隸制進入封建制。 關於"初稅畝"的問題,本書本冊《緒論》已有討論。本節不多重複。 第三節大轉變時期——奴隸反對奴隸主的鬥爭和奴隸身分的解放 春秋戰國時期經濟的發展,衝破了舊的生產關係,在整個社會大轉變中,社會階級矛盾日趨尖銳。這在政治上表現為奴隸反對奴隸主的鬥爭,新興地主階級反對沒落奴隸主階級的鬥爭。它們構成了當時社會的主要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這些鬥爭是推動社會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主要動力。 奴隸的鬥爭,僅就當時魯國的官方歷史《春秋》所記載,我們就可以舉出不少的事例。 公元前656年(魯僖公四年)《春秋》記載:"蔡潰。"《公羊傳》說:"潰者何?下叛上也。"公元前624年(魯文公六年),《春秋》記載:"沈潰。"《左傳》說:"凡民逃其上曰潰。"前641年(魯僖公十九年),《春秋》記載:"梁亡。"《左傳》說"梁伯好土功","民罷而弗堪","民懼而潰"。《公羊傳》說,梁是"魚爛而亡"。這些例子都說明奴隸和勞動人民對於奴隸主貴族的統治用"漬散"的辦法,進行抵抗。大批奴隸的潰散,正是奴隸制瓦解的表現。 前550年,陳國的貴族慶氏強迫奴隸替他修城。因為他殺了人,"役人相命,各殺其長",把慶寅、慶虎也都殺了(《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484年陳國的貴族轅固加重對於奴隸的剝削,為陳國國君的女兒作嫁妝,自己也中飽了一部分。人民把他趕出國外,"國人逐之"(《左傳》襄公十一年)。這些例子說明在公元前7世紀與.5世紀的時代,奴隸對於統治的貴族,巳實行暴動,反抗他們的統治,拒絕他們的剝削。奴隸力量強大,在貴族之間的矛盾中,也表現出來。 前563年,鄭國的貴族因爭土地而互相火併,一派貴族聚"群不逞之人"進攻當時執政的貴族。執政的貴族有一家集兵抵抗,但是"臣妾多逃,器用多喪"。其另一家則得到"國人"之助,因而打敗進攻的貴族(《左傳》襄公十年)。這個例子說明,奴隸和老百姓的力量,在貴族之間的鬥爭中,有舉足輕重之勢。 此所謂"不逞之人",大概是指逃亡的奴隸和擺脫奴隸身分的流氓無產者。所謂"國人",是指城市中的人,其中一部分是擺脫奴隸身分的工商業者。公元前502年,衛大夫王孫賈說:"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左傳》定公八年)可見這種情況是相當普遍的。 奴隸對於奴隸主階級的剝削與壓迫,也可以用"逃亡"的方式,表示抵抗。"臣妾多逃"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從舊奴隸主貴族統治下逃亡出來的奴隸,多半投靠於新興的統治勢力,或依附於新的土地占有者。新興的統治勢力或土地占有者也採取減輕剝削的措施或新的剝削方式,盡力爭取勞動人民擁護自己的統治。 《左傳》記載晉趙鞅的誓師辭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哀公二年)這說明在戰爭中立了軍功的奴隸,可以擺脫奴隸的身分,成為自由人或半自由人。到了戰國時代,秦國採取了商鞅的措施,其中規定說:"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史記,商鞅列傳》)這也說明,立了軍功和努力於農業生產的奴隸,可以改變自己身分,成為自由人。 這樣,勞動者的身分也就逐漸起了變化,一部分奴隸變成了半自由的或自由農民——農奴和佃農。奴隸身分的解放和社會主要生產者:"一農業勞動者地位的變化,意味著奴隸制的崩潰和向封建制的過渡。 奴隸反抗奴隸主階級更髙級的形式是組織大規模的暴動。《左傳》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記載"鄭國多盜,取(讀為聚字)人於萑苻之澤",鄭國的統治者動員了很多的兵才鎮壓下去。先秦的書中,常說到兩個有名的奴隸起義的領袖,一個是跖,當時的剝削階級誣衊他為"盜跖"。一個是莊嶠,《莊子》書中說:"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所過之邑,大國守城,小國人保"(《盜跖》)。《呂氏春秋》說:盜跖臨死,叫人於葬他的時候,在他手裡放一個"金椎"。他說:"下見六王五伯,將敲其頭。"(《當務》)"六王五伯"是當時統治階級所尊崇的"聖人"。跖的話,表示他的反抗的意志。《荀子》書中說:"盜跖吟口,名聲若曰月,與舜禹俱傳而不息。"(《不苟篇》)(詳見第十章)又說:"莊嬌起,楚分而為三四。"(《議兵篇》)《韓非子》書中說:"莊嶠為盜於(楚)境內而吏不能禁。"(《喻老》)《呂氏春秋》說,莊嶠打過楚國的京城("暴郢")。這都可見當時奴隸暴動的規模是很大的。奴隸的暴動,強有力地打擊了奴隸制統治,為封建制的形成開闢了道路。 第四節大轉變時期新興地主階級與沒落奴隸主貴族奪權與反奪權的鬥爭 在第一章中已經說過,在西周末期,已經出現了不貴而富的人。這種人的勢力越來越大,逐漸成為新興的土地占有者。到了戰國時代,新興的土地占有者的勢力就更大了。秦國政權公開宣布廢除奴隸主貴族的土地占有制,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土地私有制進一步得到了國家法律的保障。《漢書*食貨志》記載說:"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這說明新興的地主把土地分租給貧農而施行超經濟的剝削。《呂氏春秋》說:"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可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遲也。"(《審分》)這說明戰國時代土地占有者已經懂得,用奴隸制的集體耕種,奴隸們容易怠工,因而採取了分佃的剝削方式。 新興地主階級是在生產力的發展和封建生產關係的逐步形成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它的來源或前身有兩個:一部分是從奴隸主階級轉化過來的。他們逐漸改變了他們對奴隸們的剝削形式,採取了新的剝削形式,因而產生了新的生產關係,由此轉變成為地主。另一部分是從新興商人或手工業農業小生產者上升起來的。他們是比較急進的新興地主階級。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個時期也出現了新興的工商業者。他們對當時封建經濟的發展和地主階級的形成,也起了促進的作用。在奴隸制度下,奴隸主貴族也占有一些手工業和從事商業的奴隸;這就是當時所說的"工商食官"(《國語*晉語?四》)。後來隨著生產工具的進步,人們對於手工業的需要逐漸增長。隨著手工業種類的加多,品質的提高,分工的加細,獨立的手工業者逐漸加多。這些獨立的手工業者就是當時所謂"百工"。其中一部分是從貴族官府手工業脫離出來,一部分是從農業生產脫離出來。他們從事於簡單的商品生產,自製自賣,所謂"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論語*子張》)。他們多聚居於城市,成為"國人"的一部分。 農業與手工業的發展,促使商品交換日趨頻繁。農村與都市間需要商品交換;地域與地域間,或國與國間,都需要商品交換。隨著商品交換的需要,社會中逐漸產生出來了紳立的商人。他們一部分是脫離生產的農民或手工業者,一部分是"食官"的商人取得自由與獨立。 這些獨立的手工業者和商人,富有了以後,有的購買土地,變成了新興的地主階級。隨著農業生產的提高,農業小生產者發生了分化,許多下降為奴隸或農奴,也有一些農業小生產者富裕起來,又進而購買土地,進行剝削,自己不勞動,成為新興地主階級。 地主階級當時是一個新產生的階級,它是新的生產關係——封建生產關係的代表者,在反對奴隸主貴族的鬥爭中,處於領導的地位。新興地主階級利用了奴隸和勞動人民的反抗力量,擴大了自己的政治和經濟勢力,逐步地從奴隸主貴族手中奪取了政權,建立起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當時在反對沒落奴隸主貴族的鬥爭中,新興>主階級是一個進步的、朝氣蓬勃的階級。 一切階級鬥爭都是政治鬥爭,都是圍繞著政權而展開的。新興地主階級在當時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向沒落的奴隸主貴族奪權。魏國的李悝,楚國的吳起,秦國的商鞅,都是如此。秦國的商鞅變法尤為徹底。鬥爭是反覆的。最後,到了戰國末年,秦始皇統一全中國,建立了封建統一的秦王朝,標誌著新興封建制戰勝了腐朽的奴隸制,結束了奴隸制的統治局面,從此奠定了我國以後兩千多年的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地主階級的專政。 第五節春秋時期意識形態方面的鬥爭——無神論和唯物主義思想的初步發展,"法"與"禮"的鬥爭 上面所說的大分化、大變動、大改組的情況反映在哲學思想上,就是維護奴隸制度的神權思想的進一步動搖,和代表進步勢力要求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的思想的進一步發展。 在這個時期,在自然觀方面,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鬥爭,主要的是圍繞著"天"這個問題進行的。在社會思想方面,主要的是圍繞著"法"和"禮"這個問題進行的。 在中國文字中,"天"這個名詞,至少有五種意義。一個意義是"物質之天",就是指日常生活中所看見的蒼蒼者與地相對的天,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天空。一個意義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就是指宗教中所說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一個意義是"命運之天",就是指舊社會中所謂運氣。一個是"自然之天",就是指唯物主義哲學家所謂自然。一個是"義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就是指唯心主義哲學家所虛構的宇宙的道德法則。 在第一章中,我們已談到,商周的統治者都強調有"至上神"。這個"至上神"原先稱為"帝"或"上帝",後來就稱為"天"。唯物主義思想不承認有這樣的"天",也不承認有"義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唯物主義者所說的"天",是"物質之天"或"自然之天"。在這時期,也出現了這樣的唯物主義觀點,與"主宰之天"的宗教觀念對立起來。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生產關係的逐步變革,奴隸起義與奴隸身分的解放,新興地主階級與沒落奴隸主貴族鬥爭的激化,人們也就越來越對宗教天命論產生了懷疑和動搖。人的作用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神的權威也就逐漸地下降。這樣一些現實的情況,反映到思想戰線內,使一些進步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逐步地走上了無神論的道路,開展了反宗教天命論的鬥爭。這種鬥爭,同時也是反對維護奴隸制的"禮"的鬥爭。 上面所說奴隸對於奴隸主階級反抗的情況,巳經證明統治者如果得不到勞動人民的擁護,必然不能維持他們的地位。這一點,當時統治階級中的一些人也看清楚了。晉國的士^說:"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御我誰與?"(《左傳》莊公二十七年)周惠王十五年(魯莊公三十二年)周朝的內史過也斷言說:"虢必亡矣,不禋於神而求福焉,神必禍之。不親於民而求用焉,民必違之。"(《國語*周語上》)晉國的^武子要伐楚。韓獻子說:"無庸,使重其罪,民將叛之,無民孰戰?"(《左傳》成公十五年)勞動者身分的變化和勞動力在生產和兼併戰爭中所顯示出來的重要性,使一國的最高統治者國君的地位,也失掉了尊嚴。國君的地位,也被認為是隨時可以變動的。魯昭公被季氏驅逐出國,死在國外。晉國的趙簡子問史墨說:"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何也?"史墨說:"魯君世從其失,季民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後之姓,於今為庶,主所知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史墨認為,魯國的老百姓不同情昭公這件事是完全合理的。他並且指出沒有永恆不變的等級秩序。這在當時說是一種非常進步的言論,打擊了君權神授說,反映了維護奴隸制的等級制度,"禮"的沒落。 君臣之間的關係也有了變化。晉國的人把晉厲公殺了。魯成公問:"臣殺其君,誰之過也?"大夫里革說:"君之過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於殺,其過多矣。"(《國語*魯語上》)這就是說臣"弒"君的責任,應該由君來負。 君的變動不就是國的滅亡,國與君也不是一體,國應高於君,這一點也為當時進步的人所認識。齊國大夫崔杼殺了齊君,晏嬰不肯從齊君死。他說:"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為己亡,非其私昵,誰敢任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這是說,一個國的君與臣都是為國家辦事的,一國的公事應該與君的私事分開。只有君的私人,才為他辦私事。這種思想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也是當時社會思想的一個進步。 天上的上帝和神靈本來是人間的統治者的反映。奴隸主統治者的威權既已削弱和沒落,上帝和神靈的威權也必然隨之降低。在春秋時期,神權政治的觀念有進一步的動搖。 統治階級中的人也看出來,要維持他們的"國家","民"比神還重要。隨國的季梁說:"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而後致力於神。"(《左傳》桓公六年)虢國的史翳說:"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莊公三十二年)宋國的司馬子魚說:"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僖公十九年)"民"是"神之主",主是賓主之主,就是說,神還倚賴於人。神"依人而行",而不是人依神而行。這些材料表明,民和人被提到首要的地位,而鬼神降到了次要的地位,鬼神失去了自己的獨立意志,一切要依人的意志為轉移,這實質上是一種無神論的觀點。這是當時關於宗教的思想的一個大轉變。 在孔丘以前的魯國的展禽(柳下惠)給祭祀一個新的解釋。他認為,祭祀的對象都是有利於民的自然界的東西,或者是有功於民的歷史人物。前者如"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後者包括"法施於民"、"以死勤事"、"以勞定國"、"能御大災"、"能捍大患"的歷史人物(《國語,魯語上》)。祭祀這些對象,為的是"崇德報功"。古時的宗教迷信認為鬼神能賞善罰惡,支配人的命運,祭祀的目的在於祈求鬼神保佑自己。照展禽的解釋,祭祀的迷信成分就很少了。 由於宗教迷信的動搖,人們也逐漸了解到,人的吉凶禍福是人自己的事,與"天"沒有關係。公元前645年,宋國有隕石,又有"六鵒退飛"。這些不常見的現象,當時迷信的人認為與人事的吉凶有關。他們認為自然界的非常變化是由人事的好壞引起的,同時這些非常的變化又意味著人將要得到幸福或災難。這是一種"天人感應"的思想。周內史叔興說:"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左傳》僖公十六年)這是說,自然界的非常現象,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是由自然界的陰陽之氣的失調造成的,與人事的好壞沒有關係;人事的禍福是人自己造成的。這是一種無神論的觀點。魯國的閔子馬也說:"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左傳》又記載說,宋國和薛國關於營建周城的問題引起了爭論。宋國引證鬼神以辯護自己的觀點;薛國引證人事以辯護自己的觀點。彌牟評論說:"薛征於人,宋征於鬼,宋罪大矣。"(定公元年)他認為依賴鬼神是十分錯誤的。 鄭國的占星術者裨灶,因天象而預言鄭國將要大火。鄭國的子產說:"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左傳》昭公十八年)這裡所謂裨灶的"預言"的根據,是依據星辰的出沒而推測人事禍福的占星術。子產對這種占星術表示懷疑。從子產的談話中,可以看出宗教.的天道觀開始動搖和沒落。吉凶禍福在於人事的好壞,不在於鬼神的賞罰,也與自然界的某些非常現象無關。這也表明當時人的思想從宗教中得到一定的解放。 這些轉變正是當時社會生產力的提髙、生產關係開始逐步變革、奴隸身分的解放、生產者地位的提高、勞動人民的反抗以及新興地主階級的奪權鬥爭在哲學上的反映。 這種大變革情況反映在上層建築政治領域內,則可概括為"法"與"禮"的鬥爭。 先秦所謂"禮",包括的範圍很廣,並不是像現在所謂"禮",僅指人與人之間的交際儀式。這些儀式,先秦的人也認為是禮的一部分。但是他們認為,嚴格地說,這些只能稱為"儀"。魯君昭公被季氏驅逐,逃到晉國,晉國仍待以國君之禮。魯昭公也仍然擺著國君的派頭。晉國的國君稱讚他"善於禮"。有個大夫女叔齊不同意,說:"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他說:魯君不能保住他的國,不能行使政令,失了他的民。這算什麼"善於禮"?《左傳》評論說:"君子謂叔侯於是乎知禮。"(《左傳》昭公五年)《左傳》所謂"君子",照《左傳》的體例,一般指孔丘。先秦人所謂禮包搏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原則、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社會秩序以及他們的生活方式。概括地說,禮就是奴隸社會包括意識形態在內的整個上層建築。 第六節戰國時期知識分子的活躍和思想戰線上的"百家爭鳴" 在社會大轉變時期,階級鬥爭十分激烈,各個階級或階層都要起來表明自己的態度,企圖用自己的世界觀改造社會,以符合自己的要求和願望。思想戰線因此非常活躍。原有的知識分子隊伍發生了激烈的分化,在鬥爭中產生了各個階級或階層的思想代表和思想流派,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 知識分子舊日稱為"士"。在西周奴隸主貴族的等級制度中,士是貴族中的最低階層。他們都受過一些教育,通曉"禮、樂、射、御、書、數"等"六藝"。打仗時候,可以作下級軍官;和平時候可以作卿大夫高級貴族在政治上的助手。他們過著"食田"的剝削生活。他們的職守也是世襲的。這就是說,在貴族等級制度中,他們有固定的地位、固定的生活和固定的工作。 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這個階層起了分化。隨著奴隸主貴族等級制度的崩壞,士失去了原來的地位和職守,也無"田"可"食",只得自謀生活。在當時奪權的鬥爭中,還有許多原來高於士的貴族,甚至是原來的國君,都失去他們原來的地位,流亡到各地。這些大小貴族們,過去憑世襲的身分,過剝削的生活,現在靠他們對於"六藝"的知識,自謀生活。他們也成為沒有固定生活與固定工作的知識分子,在各地游來游去,尋找可以依附的主子,因此得到"游士"的稱號。其中長於禮、樂,熟悉古代典籍的,成為私學的老師,或在別人家有紅白喜事的時候,替人家指點怎樣行禮("相禮"),藉以恢復奴隸社會的禮樂。這個時期,從新興地主和小生產者階層中也湧現出一批知識分子,他們也擁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希望得到統治者的任用。士的社會來源是複雜的。士原來是貴族的最低階層,後來,照管仲所說的,成為"四民之首",有比農、工、商高一點的社會地位。 士的最大的希望還是投靠統治者,在政治上得到發言權,爬上統治階級的地位。他們"上說下教"。"上說",企圖得到統治者的信任,以推行他們的政治主張。"下教"可以招徠門徒,宣傳他們的政治主張,製造輿論。'奴隸制末翁的士,主要是一些專搞意識形態的人。由於當時意識形態領域鬥爭的激烈,國君與政治上的當權者都要"養士",以作為他們製造輿論的工具,例如齊國的王在齊國都城近郊"稷下"聚集"文學遊說之士",稱為"學士",有"千數百人"。其中地位高的有七十多個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史記*齊世家》)其他大貴族,如孟嘗君、信陵君、春申君等,都"養士"數千人。他們"養士"所用的生活資料,當然都是從加重對於勞動人民的剝削而來。《戰國策》記載,孟嘗君派他所"養"的"士"到鄉下去收高利貸的利息。大部分士的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是靠當時有政權的人的供給。因此,在這時候,士雖亦號為"四民之首",但基本上還是剝削階級內部的一個階層。 史達林說:"知識分子從來不是一個階級,而且也不能是一個階級,——它過去是、而且現在還是由社會各階級出身的人組成的一個階層。"(《關於蘇聯憲法草案》,《列寧主義問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六一九頁)他們必需依附於某一階級以為生活。戰國時候的士,對於某一國的統治者,可以"合則留,不合則去"。"游來游去",有相對的自由。但歸根到底,他們是依附於統治階級的。他們"上說下教",隨時從不同的階級或階層吸收本階層的補充隊伍。因此,他們在社會中的接觸面比較廣,也有各種不同的出身。他們因所投靠的統治階級和統治集團的不同,因出身不同,或者接觸面不同,在他們的思想言論中,就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不同階級的意識與要求。由於他們有較高的文化水平,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他們成了這個時期各階級在思想上的代言人。他們提出不同的政治主張和哲學思想。這些不同的政治主張和哲學思想,就是不同階級的意識與要求的表現。 他們是當時社會精神生活中的主要活動者,也是當時各種不同的政治主張的主要宣傳者。其中有些代表,在思想言論上建立了自己的學派。各派之間,有激烈的鬥爭。這種思想上的分化與鬥爭,是當時的階級分化與鬥爭的反映,反過來也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 馬克思在有一次論到小資產階級的時候說:"然而也不應該狹隘地認為,似乎小資產階級原則上只是力求實現其自私的階級利益。相反,它相信,保證它自身獲得解放的那些,,條件,同時也就是唯一能使現代社會得到挽救並使階級鬥爭消除的了攀條件。同樣,也不應該認為,所有的民主派代表人物都是小店主或/j、^主的崇拜人。按照他們所受的教育和個人的地位來說,他們可能和小店主相隔天壤。使他們成為小資產階級代表人物的是下面這樣一種情況:他們的思想不能越出小資產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們在理論上得出的任務和作出的決定,也就是他們的物質利益和社會地位在實際生活上引導他們得出的任務和作出的決定。一般說來,」個階級的寧,^寧和孝,卞f^^寧冬,同他們所代表的階級間的關係,都是S#。"(〈i路易??ii巴mk+八曰》,《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六三二頁)先秦各派的哲學家對於其所代表的階級的關係也正是如此。他們也都認為他們的哲學思想和社會政治理論是惟一正確的原則,企圖用以改變當時的社會,所謂"以其道易天下"。同時,他們的思想和理論也都越不出他們所代表的階級或階層所越不出的界限。他們在理論上所得出的任務和辦法,也就是他們所代表的階級或階層的物質利益和社會地位在實際上引導這些階級或階層得出來的任務和辦法。 馬克思又說:"我們在上面已經說明分工是先前歷史的主要力量之一,現在,分工也以精神勞動和物質勞動的分工的形式出現在統治階級中間,因為在這個階級內部,一部分人是作為該階級的思想家而出現的(他們是這一階級的積極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他們把編造這一階級關於自身的幻想當作謀生的主要泉源),而另一些人對於這些思想和幻想則採取比較消極的態度,他們準備接受這些思想和幻想,因為在實際中他們是該階級的積極成員,他們很少有時間來編造關於自身的幻想和思想。在這一階級內部,這種分裂甚至可以發展成為這兩部分人之間的某種程度上的對立和敵視,但是一旦發生任何實際衝突,當階級本身受到威脅,甚至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好象不是統治階級的思想這種假象、它們擁有的權力好象和這一階級的權力不同這種假象.也.趨於消失的時候,這種對立和敵視便會自行消失。"(《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五二至五三頁)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這段話,雖然是就統治階級及其理論家說的,但對於各個剝削階級及其理論家也都可以適用。一個階級的理論家的理論是這個階級的要求和願望的集中表現,是這個階級的問題及其自己的解決辦法的集中反映,因此具有更典型的性質。這些理論家的理論可能與這個階級中的個別人的見解有出入,但是他是這個階級的真正的代表。 在一個社會為一個階級所統治的時候,代表一個統治階級的思想就是當時統治的思想。跟它不同的思想就都被壓抑,不能有發展的機會。在一個社會從一種社會制度轉向另一種社會制度的過渡時期,原來的統治階級已經逐漸失去它的統治的權威;新的階級還沒有取得完全穩固的統治地位。在這個時期,舊的統治思想也已失去了統治的地位;新的統治思想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中的各個階級都或多或少地有機會提出他們的要求和願望。代表他們的或者接近他們的知識分子,也都或多或少地有機會把這些階級的要求和願望在一定程度上系統化,理論化。這就成為代表這一階級的哲學思想。春秋戰國時期在如上所說的複雜錯綜的階級分化和鬥爭的情況下,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這個時期的"百家爭鳴"是當時階級鬥爭在思想戰線上的反映,這一局面大大促進了當時學術思想的發展。在階級鬥爭和百家爭鳴中,出現了許多學術流派,代表各個不同階級的利益,對中國哲學的發展起了很大的影響。 這個時期的學術流派,漢人司馬談分為六家,BP,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陰陽家、道德家(道家)(《論六家之要指》,《史記,太史公自序》)。劉向和劉歆於六家之外,又加農家、縱橫家、雜家、小說家,共十家。這些都是傳統的分法。 這些分別和名稱,本來是哲學史家所立以說明客觀哲學史中的派別,但後來也成了客觀哲學史的一部分,因此我們還不能不沿用這些分別和名稱。但是,在客觀的哲學中,一個派別的內容,也是很複雜的,其中往往又分為小派,互相對立,不能對於它們作簡單化的分析,一刀齊的論斷。在以下各章中,將力求有合乎實際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