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四冊) · 第三十八章王弼、何晏的貴無論——玄學的建立及其發展的第一階段
第一節王弼、何晏的生平與著作
王弼字輔嗣,魏國山陽(今河南焦作)人;何晏字平叔,南陽宛縣(今河南南陽)人;二人是魏晉時期新經學和新哲學的主要創始人。在曹爽和司馬懿爭奪政權的時候,何晏是曹爽這一邊的一個當權派。魏正始十年(公元249年)曹爽失敗,何晏為司馬懿所殺。在政治上王弼是同何晏在一起的。因為他的政治上的位置不很高,後來被免職,在同年也病死了,僅活了二十四歲。他們都是所謂"正始(魏齊王芳年號,240—249年)玄風"的主要人物。
何晏的著作有《論語集解》。《世說新語?文學》篇有兩條關於何晏注《老子》的故事。一條說,何晏注《老子》已完成,見王弼的《老子注》,自以為不及,乃以所注改為"道德二論"。另一條說何晏本來也要作《老子注》,還沒有完成。一次,聽王弼談他自己的《老子注》的大意。何晏覺得王弼的見解比他自己高明,所以就放棄了自己原來的計劃,只作了一篇《道德論》。我認為何晏的關於《老子》的著作,應是"道德二論"即《道論》和《德論》。《世說新語》所說的《道德論》當即《道論》、《德論》的統稱。《列子?天瑞》篇張湛注所引的《道論》,就是《世說新語》所說的《道論》。《仲尼》篇所引的《無名論》,可能就是《世說新語》所說的《德論》。
王弼的著作有《周易注》、《周易略例》、《周易大演論》(已佚)、《老子注》、《老子指略》、《論語釋疑》(已佚)。《老子注》和《周易注》是隨文註解的。《老子指略》和《周易略例》是王弼所認為是《老子》和《周易》的主要思想的通論。《魏氏春秋》說:"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於時,司馬景王亦預焉。晏嘗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太初是也。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司馬子元是也。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聞其語,未見其人。'蓋欲以神況諸己也。"(《三國志?魏書》卷九《曹爽傳》注引)夏侯太初是夏侯玄,司馬子元是司馬師,也就是司馬景王,司馬懿的兒子。司馬懿死後,司馬師做了他的繼承人,從而是魏朝的實際統治者。他在政治上是何晏、王弼的敵人,但也參加了何晏和王弼的"玄談"。何劭《王弼傳》說:"弼之卒也,晉景王聞之,嗟嘆者累日。"(《三國志?魏書》卷二八《鍾會傳》注引)何晏的這幾句評論,是根據《周易-繫辭》的幾句話。《繫辭》說:"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何晏認為繫辭的這三句話,可以用來形容三種人物。他所說的"唯深也"那一種人物,就是劉劭《人物誌》所說的"玄慮之人"。他所說的"唯幾也"那種人物,就是劉劭《人物誌》所說的"明白之士"。他所說的"唯神也"那種人物,就是劉劭《人物誌》所說的"能兼二美"的聖人。再用劉劭的話說,何晏認為夏侯玄是英而不雄,司馬師是雄而不英,而他自己是又英又雄的最大人物。何晏這些話也可以說明,何晏對於《周易》也是很有斬究的。《管輅別傳》說何晏與管輅談《周易》中的九個問題("九事")(《三國志?魏書》卷二九《管輅傳》注引),《魏氏春秋》說"晏少有異才,善談《易》、《老》"(《世說新語?文學》劉注引:),這是有根據的。
由此可見,何晏和王弼所研究的經典,都是《論語》、《周易》和《老子》。他們研究這些經典,都是藉以發揮他們自己的哲學思想,建立他們自己的哲學體系,同時也就是給這些經典以新的內容,他們的工作也好像是互相配合的。何晏已經有了《論語集解》,王弼對於《論語》的解釋就不是"注"而是"釋疑",就是說,有可疑的問題,才再作進一步的解釋。何晏認為王弼對於《老子》的見解比他高明,他就放棄了自己的"注"。他對於《周易》很有研究,但是他沒有作《周易注》。這可能也是因為王弼已經作了《周易注》,所以他就不必再作了。這是我的猜想。
何晏《論語集解》是一部官書,是當時的四個"大臣"和何晏一起作的。可見當時的統治者是有意識地要改造漢朝的經學,以適應農民大起義後的新形勢。
何晏的《論語集解》和王弼的《周易注》是魏晉時期的"新經學"的主要著作。唐朝把這兩部著作定為《論語》和《周易》的官方標準註解。在形式上,"新經學"是廢除了朝漢"經學"的文字上的繁瑣考證,在內容上,是廢除讖緯的荒唐迷信,把孔丘的經典《老子》化。在這兩個方面',王弼的《周易注》可以算是"新經學"的典型作品。"新經學"的哲學內容,就是玄學。
第二節何晏的《道論》
"玄"這個字,出於《老子》:"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第一章)從戰國時代起老子與黃帝並稱,即所謂"黃老之言"。在漢朝初年"黃老之言"很盛行。在東漢,王充也用"黃老之言"批判董仲舒。東漢末年農民大起義也是以"黃老道"為組織形式和思想鬥爭的工具。當時的農民政權,如張魯在漢中號召群眾讀《老子》,宣傳《老子》為其文化綱領的一部分。《老子》的影響越來越大。王弼、何晏都注《老子》,講《老子》,把《老子》作為與《周易》、《論語》並重的經典。
《三國志》說:"何晏好老莊言。"(《三國志?魏書》卷九《曹爽傳》)《晉書》說:"何晏、王弼等祖述老莊,立論以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依下句,第二個為字當是衍文)為本。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成者也。陰陽恃以化生,萬物恃以成形,賢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無之為用,無爵而貴矣'。"(《王衍傳》)照這裡所說的,何晏、王弼也祖述老莊,這是不確切的。他們二人並不講《莊子》,嵇康、阮籍才開始講《莊子》。向秀、郭象更擴大了《莊子》的影響。從此以後人們才把《莊子》和《老子》並稱為"老莊"。在此以前,人們只說"黃老",不說"老莊"。從"黃老"到"老莊",這是當時思想界上的一個不小的變化。
《三國志》和《晉書》把何晏、王弼同"老莊"拉在一起,這是不確切的。但《晉書'王衍傳》所說的何晏、王弼那幾句話,卻是很確切扼要。最後那一句明確地提出"貴無",尤可見這幾句話是"貴無"論的要點。王弼、何晏可能有一些文章,題目就是《貴無論》。在上邊的引文下,《王衍傳》緊接著說:"衍甚重之,惟裴頗以為非,著論以譏之。"裴頗所著的論,題目是《崇有論》。這個題目是針對著《貴無論》說的。
何晏的《道論》說:"有之為有,恃無以生。事而為事,由無以成。夫道之而無語,名之而無名,視之而無形,聽之而無聲,則道之全焉。故能昭音響而出氣物,色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規以之圓,圓方得形,而此無形,白黑得名,而此無名也。"(《列子*天瑞》篇,張湛注引)何晏的這段話的頭十六個字就是對"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存者也"那句話的註解。"有之為有,恃無以生"就是"開物"。"事而為事,由無以成"就是"成務"。下邊的話雖然相當長,但意思卻很簡單。意思就是說"無"什麼都不是,正因為它什麼都不是,所以它才能什麼都是。
這個道理,王弼說的更清楚。王弼說:"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無形,由乎無名。無形無名者,萬物之宗也。不溫不涼,不宮不商,聽之不可得而聞,視之不可得而彰,體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嘗。……故能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經也。若溫也則不能涼矣,宮也則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聲必有所屬。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聲者,非大音也。然則四象不形,則大象無以暢。五音不聲,則大音無以至。四象形而物無所主焉,則大象暢矣;五音聲而心無所適焉,則大音至矣。"(《老子指略》)王弼又進一步說明,他所謂道必須是無形無名的。他說:"夫不能辯名,則不可與言理;不能定名,則不可與論實也。凡名生於形,未有形生於名者也。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仁不得謂之聖,智不得謂之仁,則各有其實矣。"(同上)這個實就是個體。王弼所說的"萬物",包括一切的"實"。王弼認為有萬物就必須有一個"萬物之宗"。這個萬物之宗,既然是萬物之宗,它就不能是萬物中之一物。如果它僅是萬物中之一物,它就不能是萬物之宗。"萬物之宗"的定義就把它從萬物中排斥出去了。它必須是無形,因為"形必有所分",就是說,形意味著一種範圍,有某種形的東西,這種形就把它限制在這種形的範圍之內。有了某種一定的形,它就不能有別的形了,這就是對它的限制。有了某一種的形,它就有一定的名,名是因形而起的。所謂"萬物之宗",既然是無形,它當然也是無名。
王弼說:"名必有所分,稱必有所由,有分則有不兼,有由則有不盡,不兼則大殊其真,不盡則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老子指略》)意思就是說,形是一種限制,名是由形而起,所以名也是一種限制。受了限制,它是這就不能是那,這就是"不兼"。給事物一個名稱,必定有所根據。這個根據,只能說到一個方面,不能包括一切方面,必有不盡之處。
所以說"有分則有不兼,有由則有不盡"。王弼說:"此可演而明也。"就是說這個道理,是可用一種演繹推論的方法來說明的,他的演繹推論就是上面所講的。王弼所用的,就是"辯名析理"的名理方法。
《老子》說:"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四十一章)可是這個無形、無象,就是"大象"。譬如一個聲音,如果它是這種聲音,它就不能是那種聲音,所以"大音"必須是"希聲",就是說沒有聲音。正因為如此,所以它才有可能是這種聲音,也可以是那種聲音。
王弼又認為,如果"萬物之宗"僅僅是無形無名,還不足以表示其為"萬物之宗"。"萬物之宗"之所以為"萬物之宗",正是因為有萬物。如果根本上沒有萬物,萬物之宗就不成其為"萬物之宗"了。反過來當然也可以說,正是有萬物的存在,所以推演出來"萬物之宗",如果根本沒有萬物,那也無從推演出來"萬物之宗"。所以"萬物之宗"必須表現為萬物。王弼認為"萬物之宗"的"大象"必須通過有形、有象的東西,才能顯現出來。大音的聲音,必須通過某種聲音,才能表現出來。但是"大象"雖然必須通過某種象才能表現出來,但它自己不把它自己限於某種象,所以它還是"大象"。"大音"雖然必須通過某種聲音才能把它自己表現出來。但是它卻不把它自己限制於某種聲音,所以它還是"大音"。一個人所接觸的,實際上總是有形的東西。但是他若是能夠在接觸有形的東西的時候,不專注意於某種形,他就是在有形的東西中看見無形的"大象"了。好比一個聽音樂的人,雖然他所聽的總是某種聲音,但是他若能夠不專於某種聲音,那就是超過某種聲音的限制而聽見"大音"了。
王弼所講的"大象"、"大音",顯然就是象的一般和音的一般。"大象"和特殊形的關係,"大音"和特殊聲的關係,顯然就是一般和個別的關係,共相和殊相的關係。"大象"可以成為眾形之宗,"大音"可以成為眾聲之宗。道是萬物之宗,可以稱為"大有"。可是,"大有"和"大象"、"大音"有所不同,因為"大象"、"大音"有規定性,而"大有"不可能有規定性。套用《老子》的話說,就是"大有"無有。從眾有(萬物)到"大有",從"大有"到無有,這個認識過程在本書三十七章中已經講了。貴無派的玄學家雖然沒有講得那樣清楚,但能夠知道"大有"就是無,這就很不容易了。他們的錯誤,在於把這個認識過程弄顛倒了,把認識上的一個最後的觀點當成宇宙發生的最高實體,這是由於他們沒有劃清本體論與宇宙形成論的界限。這在本書三十七章中也講過了。《老子》在這一點上也沒有分別清楚。所以它一方面說,有無"異名同謂"(第一章,據帛書本);一方面又說"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四十章)。
第三節王弼、何晏關於"無名"的辯論
在這裡,有一個很微妙的問題。既然說道是無名,這個無名豈不就是它的名嗎?說它是無名,就是把它變成有名了。為了解答這個問題,何晏作了一篇《無名論》,說:"謂無名為道,無譽為大,則夫無名者可以言有名矣,無譽者可以言有譽矣。然與夫可譽可名者.豈同用哉?"(《列子-仲尼》篇,張湛注引)意思就是說,在表面上看,說到無名無譽就是說它是有名有譽。但是,這個無名無譽和原來的無名無譽作用不同。怎麼樣不同,何晏回答說:"此比於無所有.故皆有所有矣。而於有所有之中,當與無所有相從,而與夫有所有者不同,"(同上)何晏在這裡創造了兩個新名詞"有所有"和"無所有"。"有所有"指個體事物所有的那些性質;"無所有"指個體事物所沒有的那些性質,何晏用這兩個名詞表明個別和一般的區別。說"道"是無名,似乎是說"道"也是有所有,但是,這個有所有和個體事物的有所有不是一類的東西。這個有所有和無所有是一類的。照何晏說,凡是同類的東西,無論相隔得多麼遠,還是互相呼應的。不同的東西無論相隔得多麼近,還是互相排斥的。他舉例說,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各自尋找它們的同類。譬如,夏天是陽,但是夏天的一早一晚還是和冬天的陰相呼應;冬天是陰,但冬天的正午還是和夏天的陽相呼應。他說:"夫道者,惟無所有者也。自天地以來,皆有所有矣,然猶謂之道者,以其能復用無所有也。故雖處有名之域,而沒(當作不沒)其無名之象,由以在陽之遠體,而忘(當作不忘)其自有陰之遠類也。"(同上)意思就是說,從有天地以來,所有的萬物都是"有所有",但還說萬物和道有關係,就是因為"無所有"還在發揮作用。他說:"夫惟無名,故可得遍以天下之名名之。然豈其名也哉?唯此足喻而終莫悟,是觀泰山崇崛,而謂元氣不浩芒者也。"(同上)意思就是說,道本來是無名,因為它無名,所以可用遍天下之名名之。雖然可以用遍天下之名名之,但那些名都不是它的名。
何晏的這個意思,王弼也有。《老子》第一章"玄之又玄",王弼注說:"玄者,冥也,默然無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同謂之玄者,取於不可得而謂之然也。不可得而謂之然,則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巳。若定乎一玄,則是名,失之遠矣。故曰玄之又玄也。"(這段注的原文,抄寫顛倒錯誤,幾不可讀。茲參考陶鴻慶校改寫。)王弼的意思是說,《老子》不說同名曰玄,而說同謂之玄,這是有講究的。他把"此兩者"解釋為"始"和"母","始"和"母","有"和"無",意思是一樣的。玄的意思是"默然無有"。既然"默然無有",所以不可得而名。既然不可得而名,那就是無名。可是說它是無名,那它就是有名了。為了避免這個矛盾,所以《老子》不說"同名曰玄"而說"同謂之玄"。這是表示不得已謂之。照王弼的說法,有兩層的玄,一玄,二玄。原來的"默然無有"是一玄,這是本來的無名。說它是無名而又知道無名不是它的名,這是二玄。一玄加二玄就是"玄之又玄"。如果認為無名就是本來無名的名,那就是"定乎一玄,失之遠矣"。
用何晏的名詞說,一玄是"無所有",二玄是經過"有所有"而又知道它是"無所有"。王弼和何晏都沒有見過帛書本《老子》。如果他們見過帛書本,他們就知道《老子》本來就是說"異名同謂"。對於這四個字的了解可以深,也可以淺。淺的了解就是一玄,深的了解就是二玄。帛書本也說"玄之又玄"。如果照王弼的解釋,那就非做深的了解不可了。
照上邊所講的,王弼、何晏也認為,"有"不能離開"無","無"也不能離開"有"。王弼在講"大音"、"大象"的時候也承認"大音"固然不是宮商角徵羽中的任何一種聲,但如果沒有任何一種聲,"大音"也就沒有了。"大象"固然不是長短方圓中的任何一種形,但如果沒有任何一種形,"大象"也就沒有了。何晏也說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如果玄學順著這個方向發展下去,那就可以得到"一般寓於特殊之中"的結論。這是關於一般和特殊關係問題的正確解決。
可是玄學沒有順著這個方向發展。在玄學中本體論的方法和宇宙形成論的方法混亂了,玄學家們也講"有生於無"的問題,糾纏在一個"生"字上。張湛所編輯的《列子》和他的《列子注》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本體論和宇宙形成論所用的方法不同,所要解決的問題也不同。本體論的方法是對於宇宙事物做邏輯的分析,看它們是怎樣構成的。宇宙形成論的方法是對於宇宙事物做具體的觀察,看它們是怎樣發生的。本體論不講宇宙事物是怎樣發生的,宇宙形成論把主要問題糾纏在一個"生"字上,這就糾纏不清了。
第四節王弼關於一般和特殊的關係的幾種說法
因為糾纏不清,王弼對於一般和特殊的關係有幾種不同的說法。王弼有的時候說,這是一種母、子關係。他說:"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為萬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時,則長之,亭之,毒之,為其母也。"(《老子》一章注)就是說,在還沒有萬物的時候,萬物開始於道。萬物已經有了以後,道還經常保護,養育它們,如同一個母親,在她的子女生出後,她還是經常關心她的子女。
王弼又用本、末的關係說明道和萬物、無和有的關係。他說:"母,本也;子,末也。"(《老子》五十二章注)這兩種說法是不一致的。母和子的關係,與本和末的關係,還不一樣。母和子雖然息息相關,但在子生出以後,母、子畢竟是兩個身體。一棵樹的根是本,它的枝葉是末。根和枝葉雖然是有所不同,但畢竟是一棵樹的兩個部分。
王弼還用"體"和"用"的關係,說明道和萬物、無和有的關係。他說:"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足尊哉?故雖德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以無為用,德(得)其母,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老子》三十八章注)"體"、"用"是中國哲學史中的一對範疇。王弼可以說是首先講到這對範疇的。照以後中國哲學史中所講的,"體"是事物的本質,"用"是這個本質所發生的作用。比如說,一個電燈泡,有它一定的結構,這就是它的"體"。它有這種結構,它就能發光,這就是它的用。王弼在這裡說"不能舍無以為體",那就是說,道是體,萬物是道的體所發生的作用。這就是說,無是體,有是用。照王弼的唯心主義的體系看,他本來應該是這樣說的。照字面上看,他說:"以無為用。"又說:"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老子》十一章注)"有"和"無"究竟哪個是體,哪個是用,有點分別不清。但是他說,"以無為用,得其母","失用之母",他認為"無"是"用"之母。這樣說,就是認為"無"是體,"有"是用。
嚴格地說,體和用的關係,同母和子、本和末的關係又有不同。母和子還是兩個身體。一棵樹的根和它的枝葉,畢竟還是兩部分。"體"和"用"不是一個東西的兩部分,而是一個東西的兩個方面。有什麼樣的體,就必然要發生什麼樣的作用;有什麼樣的作用,就說明必然有什3(4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國哲學史新編(第四冊)麼樣的體。
王弼、何晏這裡所討論的,牽涉到哲學中的一個中心問題,物質和精神,究竟哪個是第一性的,哪個是第二性的。中國哲學史中的"體"和"用"這一對範疇,就是用以說明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問題。說哪個是體,哪個是用,就是說,哪個是第一性的,哪個是第二性的。辯證唯物主義所闡明的物質與精神的關係,用中國哲學史中的話講,就是,物質是體,精神是用。本和末也是中國哲學史的一對範疇,是說明"派生"的關係,說哪一個東西是本,哪一個東西是末,就是說,後者是從前者派生出來的。王弼所說的母和子的比喻,也是說明"派生"的關係。
第五節王弼關於"一"和"多"的理論
關於一般和特殊的問題,王弼在《周易略例》中講得比較清楚。王弼認為,《周易》的六十四卦,每一卦都代表一類事物,每一類事物都有這一類事物的規定性。《周易》的每一卦都有一個彖辭。王弼說:"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一卦之體"就是那一卦所代表的那一類事物。"其所由之主"就是那一類事物的規定性。例如,方的東西是一類,這一類東西的規定性就是"方"。這個"方"並不是方的東西中的某一個方的東西,而是所有方的東西所由來的"主"。這個"方"是個抽象的方,是方的一般,那些具體的方都是這個"方"的具體的例子,用《周易》的話說都是它的"象"。
王弼接著說:"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無二也。"(《周易略例?明彖》)就是說一般是一,特殊是多,一般是不變動的,特殊是變動的,一能統多,靜能制動。在西方哲學史中,這個一和多,變和不變,動或靜的問題,是從古希臘以來就討論的問題。在中國哲學史中,王弼把它明確起來。
王弼下面接著說:"物無妄然,必由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眾而不惑。"就是說,某一類東西之所以為某一類的東西,並不是出於偶然,也不是由於人們的隨意安排,而是由於客觀的理,這個理就是一般。如方的一般,就是方之所以為方之理。這個理就是幾何學所講的方的定義,這個定義就是方的一類東西的標準。人們根據這個標準製造出方的東西,也根據這個標準批評已有的方的東西,說這個方的東西很方,那個方的東西不很方,或者很不方。這就叫"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有了這個標準,所以能在眾多的方的東西之中"繁而不亂,眾而不惑"。
王弼總括說:"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以規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處璇璣以觀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合輻輳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就是說,如果懂得了一般就可以了解特殊,控制特殊。好比天文雖然複雜,但是有了天文學的儀器,也是可以觀測的。社會上的現象,雖然混亂,但是如果抓住幾個關鍵,也是可以控制的。《周易》中每一卦的彖辭,講的就是這種關鍵性的東西,對於人可以有望遠鏡和顯微鏡的作用。《周易》的彖辭未必有這麼大的作用,但是王弼在這裡所說的關於一般和特殊的理論是相當簡明扼要的,特別是"物無妄然,必有其理",把一般說成是理,這在中國哲學史中是很有影響的。
《周易》六十四卦的首兩卦是乾坤。王弼認為,乾所代表的是天這一類的東西,其規定性是"健"。坤所代表的是地這一類的東西,其規定性是"順"。《周易》乾坤二卦的彖辭中,沒有這樣明確地說,王弼的註明確地這樣說了。他認為,"健"、"順"這兩個一般是乾坤兩卦所代表的東西的所由之主。天是健的,但是健的不一定是天,也可以是馬或別的東西。地是順的,但是順的不一定是地,也可以是牛或別的東西。王弼說:"是故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周易略例?明象》)這樣一講就把《周易》講活了。王弼把《周易》恢復到宇宙代數學的地位,代數學講的是一些公式,公式中沒有任何數目字,而任何數目字都可代人其中。自從《易繫辭》出來以後,漢朝的人大概都不懂得《周易》是宇宙代數學。他們都是用《周易》的公式講某一種自然或社會現象。例如"卦氣"就是利用《周易》的公式講氣象學。這樣一講就把《周易》講成氣象學,把《周易》講死了。王弼緊接著批判說:"而或者定馬於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則偽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決其原,巧愈彌甚。從復或值,而義無所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周易略例?明象》)王弼把漢朝的死《周易》又講活了,這是王弼在易學中的一次大革命。
在《周易略例》中,王弼用了許多名詞,看起來很複雜,其實所講的只是一個問題,一般和特殊的問題。一般,就其在客觀世界中的地位說叫"理",就其在卦里的關係說叫"義",就其在人的認識中的地位說叫"意"(概念),就其對於名的關係說,是一個名的內涵。就一個類的名字說,一般,是它的內涵,特殊,是它的外延。它的內涵也就是理。所以說玄學講"辯名析理"。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王弼認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主"。他不說一般是特殊所由以生之主。這說明他沒有糾纏在生字上。用上邊所舉的比喻說,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東西的標準,是方之所以為方者,這就是說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東西的"所由之主"。如果說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東西所由以生之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由此可見,王弼說,道是萬物"所由之宗"。這個"宗"也是"主"的意思,不是祖宗之宗。
《周易繫辭》:"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解釋說:"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韓康伯注引)'《繫辭》說"大衍",王弼說"演天地之數"。可見王弼認為"衍"、"演"兩個字的意思是相同的。王弼的《周易大演論》應該就是發揮《繫辭》這一段的,可惜巳佚了。韓康伯在《繫辭》注中把王弼那一卷書的意思簡明扼要地總括為上邊所引的那一段話。稱為王弼大衍義。這個義很重要,因為它概括了王弼對於一般和特殊的關係的理論。《繫辭》的這一段,本來是講筮法的,王弼借用它講"數"。他把五十作為所有的數的代表。在這許多數之中,有一個數不用,"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這個一"非數",就是說它不是和其餘四十九個具體的數並列的,所以不用。雖然如此,其餘四十九個具體的數都要靠它才能成為數,這就是數之所以為數者,數之理,這就是數的"極"。在這裡"極"是標準的意思,數之理就是數的標準。
"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在這裡"極"是極限的意思。統共五十個數,去其一,四十九就是極限。"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那個"非數"的"一"實際上是沒有的,所以也就是無。它要成為有,必須依靠具體的數目。可是這個數之理就是數"所由之宗"。所以在講到數的極限的時候,必須把它講出來。
王弼實際上是認為不僅作為道的那個無是無,凡是可為一類東西的所由之宗,都是無。譬如"大音"、"大象"都是無。總而言之凡是抽象的都是無,具體的才是有。抽象的必須依靠具體的,一般的必須依靠特殊的,才能顯現出來。這就是他所說的"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就是說無不能離開有。
但是,他又說:"將欲全有,必反於無也。"(《老子》四十章注)意思就是說,如果要對於"有"有全面的了解,那就要回到無去。例如:如果要對方的東西有全面的了解,那就要充分了解方之所以為方的方之理。
在一般和特殊的關係上,王弼認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宗",或"所由之主",可見他並不認為母子關係的那種比喻是恰當的。他用這種關係比喻是他的思想中宇宙形成論的影響。但他畢竟認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宗",可見他認為一般是第一性的,特殊是第二性的。這就是貴無論之所以為貴無論,也就是貴無論之所以為唯心主義。
第六節王弼關於常、變、動、靜的理論
王弼說:"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偽之所為也。夫情偽之動,非數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巧曆不能定其算數,聖明不能為之典要。法制所不能齊,度量所不能均也。"(《周易略例-明爻通變》)《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有六畫,一畫叫一爻。照王弼講,每一卦的爻,表示這一卦所代表的那一類事物的變化。為什麼要變化?王弼說:是由於事物的"情偽",什麼叫情偽?這個名詞,相當重要,需要考證一下。《周易?咸卦》的彖辭說:"咸,感也。……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王弼注說:"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感也。凡感之為道,不能感非類者也。"《恆卦》的彖辭說:"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王弼注說:"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恆也。"《大壯卦》的彖辭說:"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照王弼這些話看,情就是事物的真實情況和表現,偽是情的反面,就是不是事物的真實的情況和表現。"情偽"兩個字連起來用,就好像"長短"、"大小"那樣。說一個東西的"長短",就是說它的長度,說一個東西的"大小",就是說它的體積。說事物的"情偽",就是說事物的情況和表現,就是王弼所說的"合、散、屈、伸"。王弼認為,事物的變化就是事物的表現有不同的情況。
王弼認為,事物的變化是很複雜的,沒有死的框框。任何算學家也不能預算出將來的任何事變,任何聰明的人也不能定出一成不變的規範。但是大致說起來,萬物之情,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個方面是"觀其所恆",另一方面是"觀其所感"。《恆卦》的卦辭說:"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王弼注說:"各得所恆,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也。"照王弼的了解,恆就是常道,就是一類事物的理。一類事物照它的理去做,這就叫"修其常道",也就是"得其所恆"。王弼認為,事物的變化是循環的,一個循環完了,底下就跟著另一個循環。這就是"終則有始"。無論怎樣循環,一類的事物都應該"修其常道",不能違背它的理。這就是"往而無違"。如果一個人能這樣,他無論做什麼事都是成功的。這就是"利有攸往"。王弼又說:"得其常道,故終則復始,往無窮極。"(《恆卦彖辭》注)就是說,事物的變化就是這樣循環下去,以至於無窮。
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感"。這個感字的意義,相當寬泛,包括事物間的互相聯繫,互相刺激。在這些過程中,主動的方-面叫做"感",被動的方面叫做"應"。兩方面聯繫起來,整個的過程,叫做"感應"。《咸卦》卦辭說:"咸,亨,利,貞,取女吉。"《彖辭》說:"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悅),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王弼注說:"凡感之為道,不能感非類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類之義也。同類而不相感應,以其各亢所處也。故女雖應男之物,必下之而後取女乃吉也。"一個事物刺激另外一個事物叫感。《彖辭》和王弼注,都是就咸卦的卦象說的。就卦象說,S艮下兌上。他們認為,就這個卦象說,艮是少男,是陽剛,兌是少女,是陰柔。這個卦象所表示的,是柔上剛下。他們認為咸卦所代表的事物,就自然界說,就是陰陽二氣的感應,以化成萬物。就社會說,就是男女結合,生男育女。在男女結合的時候,男去感女,女來應男,女是"應男之物"。在古代的婚禮中,男要親自去迎接女,叫做親迎。這就是"男下女"。王弼說,一類的東西,只能感同類的東西,不能感不同類的東西。男、女有不同,但都是人類。男人和女人,都是人。但是如果男或女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很高,那也不能互相感應。所以在舉行婚禮的時候,男必須把自己的地位降低,親自去迎接女,親自去感她。可是等到娶來以後,男使用夫權,男的地位就絕對的高,女的地位就絕對的低了。
概括地說,王弼認為《周易》的一個根本的原則,就是每一卦的各爻之間互相感應,也就是說,事物之間的一個根本原理,就是事物之間的互相感應。當時有些人也是這樣說的。《世說新語》說,殷浩問當時一個有名的和尚慧遠:"易以何為體?"回答說:"易以感為體。"殷說:"銅山西崩,靈鍾東應,便是易耶?"慧遠笑而不答。(《文學》)慧遠不答,因為殷浩所說的,恰好就是"同聲相應"的例子。
王弼明確地說,不同類的事物不能互相感應。可是在有些情況下不同類的事物又似乎是可以互相感應。他說:"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近不必比,遠不必乖。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同氣相求,體質不必齊也。召雲者龍,命呂者律。故二女相違,而剛柔合體,隆墀永嘆,遠壑必盈。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同舟而濟,則吳、越何患乎異心。"(《周易略例?明爻通變》)王弼在這裡所說的,就是列舉了一些複雜的情況,好像是不同類的東西,也可以互相感應,而同類的東西,反而不能互相感應。譬如說:陰陽異類,陽主動,陰主靜,陰陽又是"相求之物"(邢鑄《周易略例?明彖》注引王弼),這就是形躁好靜,質柔愛剛。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它們的體質和它們的願望是相違反的。相近的東西,不一定就能聯合起來,隔離很遠的東西,不一定就不能聯合。兩個女的在一起,就要互相嫉妒,而一女一男在一起,倒是可以結合起來。在高山上發出聲音,而遠處的深溝里倒有迴響。在兵荒馬亂的時候,一家的親屬也要分散。在一個船上的人,雖然素不相識,也要同心協力去維護那個船的安全。
王弼認為,這些都是些現象。在這些現象中,雖然很多問題好像不好解釋,但是如果在道理上弄通了,這些問題還是可以解決的。他說:"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同氣相求,體質不必齊也。……苟識其情,不憂乖遠。苟明其趣,不煩強武。能說(悅)諸心,能研諸慮,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周易略例?明爻通變》)意思就是說,雖然有這複雜的情況,但基本的道理還是一個,那就是《乾卦?文言》中所說的,"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則各從其類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一類的東西,就各個的個體說,那是千差萬別的,但是它們既然歸為一類,它們必然有一個共同之點。只要抓住這共同之點就可以看出來,它們雖然有千差萬別,可是在這一點上他們是相同的。這就是"睽而知其類,異而知其通"。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必須有考慮研究的工夫,就是說"能說諸心,能研諸慮"方可以做到。能做到這一點,表面上很複雜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這就是"苟識其情,不憂乖遠。苟明其趣,不煩強武"。王弼認為,一個卦中各爻的作用,就是表示事物的這些複雜情況。所以必須"明爻"才能夠認識這些複雜的情況。從這些複雜的情況中,找出事物的類,認識事物的變化,雖然複雜,但是有一個道理可以把它們貫通起來。
王弼在《周易略例》中,另有一篇題目是《明卦適變通爻》。在這一篇中,王弼繼續講卦和爻的作用。他說:"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一時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就是說,一個卦代表一類事物,也代表一種形勢。卦的一個爻,就表示適合這種形勢而應該採取的行動。形勢是經常變動的,適合一個時候的形勢的行動,在另一個時候的形勢下,就可以起相反的作用。一種形勢下的吉,在另一種形勢下,就可變為凶。相反的卦表示相反的形勢,所以在相反對的卦中,它們的爻也就跟著變了。
在上邊所引的王弼的話中,他提出了兩個重要範疇,一個是"類",一個是"時"。一般和特殊這一對範疇,都是從"類"這個範疇來的。一般是一個類的一般,特殊是一個類的特殊。王弼認為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代表典型情況,這個典型就是那一類的一般。這個類可以是空間中的一現,也可以是時間中的一段。王弼說:"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六十四卦象辭往往說某一卦之"時義大矣哉",就是說某一卦的意義,在於它代表的那一段時間。《周易》認為,宇宙就是一個大流行,一個變化的過程,過程中的每一段都有它的意義,這就叫"時義"。王弼對於《周易》的變的原則有所認識,但對於宇宙的變的原則認識不清。
《老子》說:"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十六章)《周易》也有復卦。王弼認為,"復"是事物變化的一個根本原則。王弼《老子》十六章注說:"以虛靜觀其反覆。凡有起於虛,動起於靜。故萬物雖並動作,卒復歸於虛靜。"《周易*復卦》,王弼注說:"復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冬至,陰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故為復則至於寂然大靜。……動復則靜,行復則止,事復則無事也。"就是說,一個運動如果恢復了它還沒有動時候的原狀,那就是靜了,一個行為,如果恢復了還沒有這個行為的時候的原狀,這個行為就停止了。一件事,如果恢復了還沒有這件事的時候的原狀,就是無事。
就一個特殊的、個體的運動說,這是可以說的。一個特殊的、個體的運動,是有開始、有終結的。比如說,放一個人造衛星上天,在沒有放的時候,沒有這個衛星的運動。它開始上天以後,過了若干年,它還是要墜落到地球上,結束了它的運動。專就這個人造衛星說,它運動的時候,總比它不運動的時間短。就算它運動幾百年,但是比較它不運動時候的億億萬萬年短得多。就王弼所舉的例說,無論一個人怎樣健談,他說話總有個開始,有個終結。他說話的時候.總沒有他不說話的時候多。因此王弼認為,動和靜,語和默,不能相提並論。動不過是靜中的一個插曲,語不過是默中的一個插曲,都是暫時的現象。這就是說,默是絕對的,語是相對的;靜是絕對的,動是相對的。
王弼由此作出推論說,天地雖然運化萬變,但其根本是"寂然至無"。這就是說,包括一切動的總的動,如果恢復了還沒有這個總的動的時候的原狀,那就是"寂然大靜"?王弼的這個推論,是錯的,因為他說的那些話對於某一特殊的、個體的、有始有終的運動,是可以說的,但對於包括一切動的總的動,那就不可說了,因為這個動是無始無終的。
王弼在這裡,談到了哲學的一個根本的問題,運動和靜止的問題。辯證法認為,動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經常的;靜是相對的,有條件的,暫時的。王弼的見解,正是相反。他認為,靜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經常的;動是相對的,有條件的.暫時的。王弼用簡明的辭句,確切地表達出了這種形上學思想。
王弼的形上學思想,還表現在他認為運動總是循環的。比如說,就一年的變化說,冬至是陰氣"復"的時候,"復"就是"反本",就是停止活動。冬至以後,陰氣就逐漸停止活動,陽氣逐漸活動起來。夏至是陽氣"復"的時候,陽氣"反本",就是停止活動。夏至以後,陽氣就逐漸停止活動,陰氣就逐漸活動起來了。如此循環下去,這就叫"反覆"。王弼說:"以虛靜觀其反覆。"(《老子》十六章注)"反覆"就是循環。
辯證法並不簡單地否認事物運動有循環往復的情況,但認為,事物運動的每一循環的內容,都比較地進行到了高一級的程度。社會方面的變化,特別是如此。這一點是王弼所不知道,也是不可能知道的。
第七節王弼關於社會人生方面的理論
王弼認為,關於社會人生方面的問題,也是一般與特殊關係的問題。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特殊的個體,這個個體是人類這個類中的特殊,也是天地萬物這個大類中的一個特殊。這樣的兩個類,都有它們的"所由之宗"。天地萬物的"所由之宗",就是"萬物之宗",就是"道"。人類也有它的"所由之宗",稱為"德"。也可以說,"德"是天地萬物這一大類中所有的每一個體之所得於道者。這可能是道家所說的道和德兩個概念的根本內容。所謂社會人生中的問題,從其根本上說,也是人這個特殊,怎樣處理他和他的一般的關係問題。
《老子》三十八章所講的,相傳是老子的"德經"之首,王弼在這一章有一段很長的注,這是王弼在這一方面的比較有系統的長篇文章。《老子》三十八章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得);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得)。上德無為而無以(當作不)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當作不)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王弼注說:"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為用。以無為用則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心;聖王雖大,以虛為主。……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不字疑衍)為。不求而得,不為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這是說,一個人是天地萬物這個大類中的一個特殊,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雖然有這個事實,但人不可以把這個特殊作為他自己的私有,應該如實地承認,他這個特殊不過是天地萬物中的一物,這就叫"以無為用"。所有的特殊都能夠以無為用,那就各能得其所得,這就是他所說的"以無為用則莫不載也"。主要的是"滅其私而無其身",這並不是說,要消滅自己這個特殊,而是說人要有一種精神境界,在其中人不把自己特殊看待,而只是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中之一物。如果不能這樣子,把自己個人特殊看成自己的私有,私字當頭,那就是"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如果把這個說法推至其邏輯的結論,那就要說,真正的無私,必須無分別,無分別就是渾沌,渾沌就是"體無",這是"以無為用"的極限。
王弼接著說:"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下德和上德的主要分別,在於上德"無為",下德"為之"。一個特殊從自己的立場努力要做某種事情,這就是"為之","為之"就是不能"以無為用"的表現。上仁、上義都是為之,其區別在於"有以為"和"無以為"。上仁講愛,"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上義"忿枉佑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為矣(疑有誤,或當作"有心以為"),故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上仁和上義的分別,在於有沒有偏私,這就是"無以為"和"有以為"的分別。
王弼在《老子指略》中說:"然則,四象不形,則大象無以暢,五音不聲,則大音無以至。四象形而物無所主焉,則大象暢矣;五音聲而心無所適焉,則大音至矣。"這所說的也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的問題。如果完全沒有特殊,一般也就沒有了。有了特殊,而特殊又不以自己為主有所偏愛,一般在這個特殊中就顯現出來了。上邊所講的"有以為"和"無以為"的分別也就在這裡。王弼說:"無以為者,無所偏為也。""上仁"和"上義"的分別,在於"有以為"和"無以為"。至於禮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王弼說:"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陽,責備於表,機微爭制。夫仁義發於內,為之猶偽,況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這是說,禮的特點是,它是一種外表,是從外邊加上來的,不像仁義是從內部發出來的。王弼認為,禮是一種清規戒律,條條框框,是一種偽。偽是人為,也是虛偽。人越是注意於遵守這些人為的條條框框,他就越是虛偽。所以禮是"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忠信還是從人的內心發出的感情,禮是一種外表的裝飾。禮的發生,表示人的忠信之薄,它又助長虛偽,所以是"亂之首"。
王弼說:"何以盡德,以無為用。"從字面上看起來,好像是一句空話,無既然是無,還有什麼用不用可說呢?照上邊所分析的,他在這些地方所謂的"無",其內容就是無私和無偽。所謂"無偽",就是一個特殊照它所得於一般的那種樣子而活動。所以"以無為用"還是確有其內容的。
這些"無私"和"無偽"的內容,宋明道學倒是確切地說出來了。宋明道學,嚴格分別所謂"義利之辨",認為這是一切道德的根本。道學家們說,義利之辨就是公私之別,不論什麼行為,只要是為"公"的,就是"義";只要是為"私"的,就是"利"。為義的是君子,為利的是小人。《孟子》和《中庸》都以"誠"為最高的範疇,甚至認為"不誠無物",宋明道學家更發揮了這個意思。玄學家們用的思想方法是"名理",不習慣於那種方法的人覺得他們所講的很玄虛,實際上他們所講的也是很實際的。
王弼也不是從根本上反對禮,他所反對的只是漢末所流行的虛偽的名教教條。他認為不僅禮必須"以無為用",就是仁義也必須"以無為用"。他說:"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功在為之,豈足處也。"(《老子》三十八章注)這一大段話,都是講"以無為用"。如果不能"以無為用",不但禮是壞事,仁義也不可行。如果能"以無為用",不但仁義是好事,禮也不是壞事了。
在《老子指略》中也有類似的話。在那裡,王弼說:"後其身而身先,身先非先身之所能也;外其身而身存,身存非存身之所為也。功不可取,美不可用。故必取其為功之母而已矣。篇云:'既知其子',而必'復守其母'。尋斯理也,何往而不暢哉!"王弼的這種思想,可以說是不廢特殊而先一般。用王弼所了解的"玄之又玄"(《老子》一章注),廢特殊而先一般是一玄,不廢特殊而先一般是二玄。合起來就是"玄之又玄"。
第八節王弼、何晏關於"聖人"有情、無情的辯論
據何劭的《王弼傳》說:"何晏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其論甚精,鍾會等述之。弼與不同。"(《三國志?魏書》卷二八《鍾會傳》注引)何晏的論是怎麼說的呢?難以詳細知道。不過可以從他的《論語集解》中找一點線索。孔丘說:"回也其庶乎,屢空。"(《論語*先進》)何晏的《集解》說:"一曰:屢猶每也,空猶虛中也。"回就是孔丘所最喜歡的學生顏回。"虛中"就是說中心是空虛的。顏回"屢空",就是說,他還不能經常地空,只能屢次地空。後來的玄學家,就這一點上發揮。顧歡說:"夫無欲於無欲者,聖人之常也。有欲於無欲者,賢人之分也。二欲同無,故全空以目聖;一有一無,故每虛以稱賢。賢人自有觀之,則無欲於有欲,自無觀之,則有欲於無欲。虛而未盡,非屢如何?"(皇侃《論語義疏》卷六引)顧歡認為,空就是無欲,心中沒有任何欲望。賢人要求心中沒有任何欲望,但是這個要求就是一種欲望,所以他心中還有欲望。聖人連這種欲望都沒有,所以心中真是沒有任何欲望。顧歡認為,聖人和賢人的區別就在這裡。所以聖人"常空",而賢人則是"屢空"。
太史叔明說:"按其遺仁義,忘禮樂,隳支體,黜聰明,坐忘大通,此忘有之義也。忘有頓盡,非空如何?若以聖人驗之。聖人忘忘,大賢不能忘忘。不能忘忘,心復為未盡。一未、一空,故屢名生也焉。"(同上)太史叔明認為,空就是忘有。賢人也能忘有,但是他還在想著忘有。他還沒有忘掉那個忘字。所以他心裡還不是真正的空。聖人不但忘有,而且把那個忘字也忘掉了。他心裡才是真正的空。而賢人則只是"屢空"。這裡所謂賢人是指顏回,聖人是指孔丘。
漢朝的讖緯經學家,把孔丘吹捧為"神",是跟人完全不同的。所以"孔子之道",就是一種宗教,孔丘就是一個教主。玄學家們提出了不同的說法,認為孔丘也是人。但是,孔丘這個人是"聖人",超乎一般人之上,跟一般人迥然不同的。其不同在於聖人無情,無喜、怒、哀、樂等感情。
聖人有情或無情,是魏晉時期的名士們所經常討論的一個問題。
《世說新語》說:王戎的小兒子死了他很悲痛,說:"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傷逝》)又說:顧和領他孫子和他的外孫子到一個廟裡,看釋迦牟尼臨死時的像。在這個像中,釋迦牟尼的弟子,有的哭,有的不哭。顧和問,為什麼有的哭,有的不哭。他的外孫子說:"被親故泣,不被親故不泣。"他的孫子回答說:"不然,當由忘情故不泣,不能忘情故泣。"(《言語》)顧歡說"空"是"無欲",這個"無欲"當然也包括無情。太史叔明說"空"是"忘有",這個忘有,當然也包括忘情。王戎說"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他所說的"忘情",就是無喜怒哀樂。
照當時一般"名士"們的說法,無情比有情高。一般的玄學家們也是這樣說。他們認為聖人"與無同體",所以一切欲望感情,也都"無"了。這就是"虛中",也就是"空"。
何晏以為"聖人無喜怒哀樂",他也認為,賢人還是有喜怒哀樂的。《論語》上說,顏淵"不遷怒,不貳過"。何晏注說:"凡人任情,喜怒違理,顏回任道,怒不過分。遷者移也,怒其當理,不移易也。"(《論語集解-雍也》注)照何晏的解釋,顏回同一般人不同之處,並不在於他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怒,而是在於,他能"怒當其理","怒不過分",就是說,"理"應該怒的時候,他才怒,怒應該恰如其分,"當理"就是恰如其分,怒得過分就是不"當理"了。
何晏也是認為賢人與聖人不同,他的說法大概跟顧歡、太史叔明是一類的,是支持當時一般"名士"的說法。照這個說法,聖人的心,就同一塊磚瓦、石頭一樣,這樣說,可以嗎?當時就有人提出這個問題。
《世說新語》有一條說:僧意問王脩,"聖人有情不?"王答說"無"。僧意又問:"聖人如柱耶?"王答:"如籌算,雖無情,運之者有情。"僧意又問:"誰運聖人耶?"王脩不能答。(《文學》)王脩認為聖人無情,大概是用何晏的那種說法。僧意跟著問:聖人就像根柱子嗎?王說:像算學上用的籌碼,籌碼無情,但是運用籌碼的人有情。但是,如果聖人只是像籌碼,誰運用這個籌碼呢?王脩沒有回答這個問題,這是不容易回答的。王弼大概是企圖回答這一類的問題,他企圖把"有情"和"無情"統一起來。
何劭的《王弼傳》說,王弼"以為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同於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體沖和以通無;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然則聖人之情,應物而無累於物者也。今以其無累,便謂不復應物,失之多矣。"王弼又說:"夫明足以尋極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顏子之量,孔父之所預在,然遇之不能無樂,喪之不能無哀。又常狹斯人,以為未能以情從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三國志?魏書》卷二八《鍾會傳》注引)王弼的意思是說聖人所以出於常人之上的是他的智慧,但是在情感方面,他還是本來與一般人相同的。在情感方面,在與外物接觸的時候,聖人也還是有所反映的。雖然有所反映,但是不受情感的干擾。就是說,他的精神境界,還是平靜的,還是跟"無"相同的。這就叫"應物而無累於物"。王弼說,因為聖人也有情感,就認為他仍然是為情感所累,精神境界不得平靜,這是不對的。因為聖人精神境界總是平靜,就認為他與外物接觸的時候,在情感上也完全沒有反映,這也是不對的。
王弼說"以情從理"。比如說,人有生有死,這是自然的程序。生的時候用不著喜歡,死的時候也用不著悲哀,認為是理所當然。可以設想,如果懂得這個"理",人對於死就沒有悲哀了,這就是"以情從理"。
王弼說:他自己原來也是認為聖人無喜怒哀樂。他說,孔丘遇到顏淵,他也喜歡,在顏淵死的時候,他也悲哀。王弼說,他原來認為孔丘的見解太狹隘了,為什麼不能"以情從理"呢?以後他才認識到,人對於事物的理解,盡可極細微深刻,但是,喜怒哀樂是人的"自然之性",聖人也是人,他也有"自然之性",這是不能改變的。在這裡,王弼講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思想變化。
關於聖人有情和無情,是當時玄學家們普遍討論的一個問題。其所以能夠成為一個普遍討論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也是一般和特殊關係問題的一個反映,一個人也是一個特殊,聖人也是一個特殊。既然是一個特殊,他就有一定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構造,在這一點上,聖人和一般的人是相同的。這就是王弼所說的"聖人同於人者,五情也。……五情同,故不能無哀樂以應物",但是他又說:"聖人茂於人者,神明也。……神明茂,故能體沖和以通無。"這就是說,聖人雖和一般的人同是特殊,但他卻能"通無",這就是他所講的"守母知子"的道理。"通無",就是他所說的"以無為用"。所謂"無"的實際內容,就是"無私"和"無偽"。他說,聖人的喜怒當理不過分,人們只有在完全無私的精神狀態中,他的喜怒才能當理不過分。如果有私,他的喜怒就要不當理而過分,那就不是對於外物的自然反映,而是"偽"了。
王弼所講的這個道理,宋明道學家也見到了。程顥寫給張載的《定性書》,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書中說:"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又說:"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以聖人之喜怒,不繫於己,而繫於物也。"照他所說的,定性的大前提,是"廓然而大公",就能"物來而順應"。所謂"順應",就是遇見當喜的事就喜,當怒的事就怒。所謂"當"就是"當理",當理就不過分。
這並不是說,程顥抄王弼,這是說有那麼一個客觀的道理,玄學和道學都看到一些。這也不足為奇。因為客觀的道理在一定的範圍內就是那麼些,在一定範圍內,對於某些問題認真思考的人,都能看到一些。道學家們都是批判玄學的,但他們之間的共同之處也還是不少。其共同處是他們都講到了人的最高的精神境界,即天地境界。貴無論的缺點是它把這種精神境界和社會倫常日用對立起來了,用我在《新原道》的話說,玄學是極高明而不道中庸。宋明道學是教人在社會的倫常日用中達到天地境界,這就糾正了貴無論的缺點,把中國哲學的發展又提高了一步。
在當時對貴無論的缺點的批判,見於裴頗的《崇有論》等,詳見第四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