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三冊) · 第三十章《鹽鐵論》與"義利之辨"

第一節地主階級打擊商人的鬥爭 漢武帝為中國封建社會做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抗擊匈奴的南下;第二件是制定一套適合於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第三件是打擊商人。武帝成功地抗拒了匈奴的南下,這就保衛了中原巳經建設的封建社會,使之免於在當時比較落後社會的破壞。關於這件事的經過,這裡就不談了,因為這是屬於通史範圍。關於第二件事,上面第二十七章至二十八章中巳經講過。關於第三件事主要是屬於經濟政策的,本章的內容是談漢朝的經濟政策及其社會作用和哲學意義。 在封建社會中,地主階級的主要對立面是農民階級;地主階級和農民之間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這兩個階級之間的鬥爭是主要的鬥爭。但是這兩個階級又是互相依存的。這兩個階級是一個矛盾統一體的兩個對立面。農民階級是地主階級的對立面,但不是封建社會的掘墓人。這是因為農民階級不是一個新的生產力的代表,它不代表一種新的生產關係,因此也不能改變舊的生產關係。舊的經濟基礎沒有改變,社會性質也不會改變。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好幾次農民大起義,都成功地推翻了當時的皇帝。但其結果只是一個改朝換帝的變革,並不能改變中國社會的性質,由封建社會進人另一種社會。《水滸傳》裡邊的最激進的人物李逵,也只能希望打到東京,推倒"趙官家",由"宋公明哥哥"當皇帝。當然這是小說,但是小說也是歷史的反映。就歷史說,黃巢、朱元璋、李自成不就是這樣麼?這並不是由於當時農民的階級覺悟不高,政治水平太低,這是因為歷史的發展就是如此。 封建社會的掘墓人是商人。在封建社會中它也許不能稱為階級,但它是資產階級的前身,它是潛在的資本家。資產階級取代了地主階級而成為社會的統治階級,社會的性質就改變了,它就不是封建社會而是資本主義社會了。漢朝的地主階級,對於社會發展的規律當然不會有所認識;但是,也許由於階級本能吧,它對於農民和商人的態度是不同的,它對於農民採取仿佛矛盾的態度,對於商人採取打擊的態度。 就漢朝的歷史說,地主階級打擊商人的政策分為三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貴粟";第二個步驟是"均輸";第三個步驟是"算婚"。這並不是說當時的地主階級有一個預定的計劃或策略,有步驟地分段進行。這只是說,當時打擊商人的政策有這樣的經過。歷史中重大事情的發展都有它自己的邏輯。 漢朝一開始就繼承了秦朝打擊商人的政策。"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史記,平準書》)漢高祖與商人作鬥爭的辦法,主要是從政治上打擊商人。漢惠帝和呂后的時候,因為黃老之學盛行,黃老之學的"無為"主張在經濟上放任,所以政治上打擊商賈的辦法也鬆弛了。雖然那種法令仍然存在,對於商人還有相當的壓力,商人的勢力還是很大。晁錯向景帝說:"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他指出,在當時商人所得的利最大,他說:"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巳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漢書,食貨志》)晃錯指出,在當時的情況下,在商人與農民的競爭中,商人處在有利的地位,農民的地位非常不利。晁錯就這個問題作了一個對比,他說:一個五口之家的農民,有兩個勞動力,能夠種的地,至多不過一百畝。一百畝的收入,至多不過一百石糧食。他們的一切開支,都靠這一點糧食。一年之間,沒有一天可以休息,非常勤苦。此外還有水旱之災,官府的橫徵暴斂,當急於用錢的時候,只得把所有的東西半價出賣,或者是借髙利貸,以致傾家蕩產,賣兒賣女。可是商人呢?男的不種地,女的不織布,可是吃好的,穿好的。所以商人是"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況且他們可以利用他們的財富結交官府,壓迫農民。晁錯得出結論說:"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漢書'食貨志》)晃錯所說的,商人對於農民的壓迫,實際上就是對於地主階級的威脅。他所說的要有很多的人務農,就是說地主階級要有很多的佃戶,如果很多的人都棄農經商,它的佃戶就減少了。怎樣對付商人的威脅呢?晁錯認為,地主階級所掌握的財富是糧食,要提高地主階級的財富,最好是提高糧食的使用價值。所謂"貴粟"就是提高糧食的使用價值。怎樣提高呢?晁錯的具體辦法是,地主階級的國家准許人們用糧食買爵贖罪。爵是一種區別人們的政治地位的等級。有糧食的人可以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量的糧食,買一定的政治待遇。犯了罪的人可以用一定數量的糧食贖罪免刑。這樣,地主階級的國家,就可以不費一點資本而把糧食的價值提高了。晁錯認為,這樣可以使農民對於商人處於有利的地位,而其實是使地主階級對於商人處於有利的地位。因為在封建社會中,掌握糧食最多的是地主階級。農民固然也有糧食,但是他們的糧食連吃還不夠,哪裡還有剩餘去買爵贖罪呢? 晁錯的辦法實行了。對於打擊商人,究竟發生了多大的作用,這就不很清楚。到武帝的時候,桑弘羊建議用"平準"的辦法打擊商人。據說,這種辦法是管仲在齊國曾經實行的。 《漢書?食貨志下》說:"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谷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並也。"就是說,市上的貨物,特別是糧食,價錢隨時不同。商人就利用這種不同,投機倒把,囤積居奇,把糧食掌握在他們手裡。用這種辦法獲得百倍於本錢的暴利。這裡稱商人為"畜(蓄)賈",因為他們是靠囤積得到暴利的。這裡所說的"民"不一定就是農民,凡是有糧食的人都要受商人的這種剝削。 管仲建議"人君"可以用與商人相同的辦法把糧食掌握起來。"民有餘則輕之(價低),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價高),故人君散之以重。"這樣"人君"就把"輕重之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這種辦法叫做"平準"。在糧食賤的時候"人君"就用賤價收買糧食;在糧食貴的時候,人君就用貴价把糧食賣出。"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臧,臧鏹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臧,臧鏹百萬。……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桓公遂用區區之齊合諸侯,顯伯名。"地主階級的國家從開始就同商人展開了爭奪糧食的鬥爭。這種政策就是這種鬥爭的體現。齊國用這種辦法,掌握了經濟上的主動權("通輕重之權"),為齊桓公的霸業,創造了經濟上的條件。 桑弘羊建議用"平準均輸"的辦法,使大司農諸官(國家的財政機關)"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漢書'食貨志下》)。這是用管仲"平準"的辦法,而其範圍更廣,不僅對於糧食"通輕重之權",而且"盡籠天下之物"。這種辦法,可能也有調劑物價的用處,但得到大利的是地主階級國家。漢武帝用了桑弘羊的這種辦法,徹底到什麼程度,不得而知,但164:!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國哲學t新編(第三冊)是武帝往山西、山東巡行一次僅賞賜就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自大農(中央財政部)。(見《漢書?食貨志下》)漢武帝又把鹽、鐵、酒都定為國家的專營,用以擴大財政收人並以此與商人作鬥爭,這更是直接用經濟上的辦法,打擊商人。 桑弘羊的"平準"和《管子》中所說的"平準",在理論上和實踐上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管子》中所說的"平準"其範圍僅及於糧食,桑弘羊所說的"平準"其範圍包括所有的貨物。他的計劃是,把全國的貨物都掌握在地主階級國家的手中,由國家統一調配,使商人不能在貨物的流通中牟取暴利。這個計劃的要點是用國家資本對付商人的私人資本,用國家的經濟力量對付私人的經濟力量。 桑弘羊的辦法和管仲的辦法,何其相似乃爾。可能是管仲在齊國真實行過這種辦法,桑弘羊把它搬過來。這是傳統的說法。也可能是《管子》中講"輕、重"的那幾篇,本來就是桑弘羊一派的人所作的,托於管仲,在這裡就不必深考了。 武帝又實行了鹽、鐵、酒由國家專賣的制度,由國家壟斷這種生活日用品。這亦是用國家資本對付私人資本的辦法的一部分。這就使地主階級的國家同時成為一個經營五金百貨的大公司。政府的財政部長("大司農")同時成為這個大公司的總經理。政治和商業合二而一了。經營商業也不是容易的,也需要一些懂行的人。武帝用桑弘羊為大司農。他本來是洛陽一個商人的兒子,對於經商可算是門裡出身。又兼用了一個大鹽商孔僅和一個大鐵商東郭咸陽為大農丞(財政部副部長),專管鹽鐵專賣的事。原來經營鹽鐵的大小商人都成了鹽鐵專賣的大小官吏。 就打擊商人這一方面說,武帝沒有成功,反而可以說是失敗了。他本來的意思是用國家的資本打擊商人的私人資本,其結果是商人打進了國家的政權機構。漢高祖的法律,本來是禁止商人做官,可是武帝的辦法反而使商人做到大官。商人可能在經濟上有點損失,但是在政治上可能得到更多的補償。 武帝用經濟的辦法打擊商人沒有成功,又加上政治的辦法,這就是"算緡"。"算"就是抽稅,"婚"就是商人的本錢,"算緡"就是抽資本稅。凡是在城市中放債、買賣、屯積貨物的商人都必須自報本錢,由國家抽稅。"率婚錢二千而算一。""一算"是一百二十個錢,就是說每二千錢的本錢抽一百二十個錢。商人的車每輛二算,船一隻一算。大概因為商人的車船也是一種運輸的工具。這些資本都由商人自報。如不自報或自報不確實的,別人可以揭發,稱為"告婚"。被告的人其資本全部沒收,分一半給告婚的人,"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 這些辦法的顯著效果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武帝是一個能辦事的人,也是一個能花錢的人。因為平準法,全國各地都有國家的資本,國家的貨物,武帝到處都可以隨便使用。因為算婚法,國家"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以上見《漢書?食貨志下》)。這些打擊商人的辦法,本來是由於地主階級和商人之間的矛盾,後來轉化為政府和民間的矛盾,地主階級不當權派和當權派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就是鹽鐵會議的主題。 第二節《鹽鐵論》的主要內容 漢武帝在經濟上與商人作鬥爭的措施受到一部分地主階級的反對和批評。特別是鹽鐵官賣,直接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利益,所受的批評和反對也更厲害。在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舉行了一個關於鹽鐵官營的政策的會議。參加這個會議的有政府的桑弘羊等人,有當時郡國所舉的"賢良文學"。宣帝時候的桓寬,根據這兩方面的辯論,寫成《鹽鐵論》這一部書。桓寬是站在"賢良文學"這一邊的,可能對於這方面的論辯,有所增飾發揮,他並不是要作一個會議的記錄。他見過參加會議的人,聽說過辯論的經過,他的記載可能基本上是合乎當時會議的情況的。(參看《鹽鐵論*雜論》)《鹽鐵論》說:"惟始元六年,有詔書,使丞相御史與所舉賢良文學,語問民間所疾苦。"(《本議》)這幾句話說明了當時參加會議的兩方面的人所處的地位。丞相、御史(書中統稱為"大夫")是代表政府的,是在朝的當權派;"文學賢良"是在野的反對派。《鹽鐵論》結尾說:"余睹鹽鐵之義,觀乎公卿、文學賢良之論,意指殊路,各有所出。或上仁義,或務權利。"(《雜論》)這幾句話說明了當權派和反對派的主要辯論之點。這個辯論雖說是圍繞著鹽鐵官營這個問題進行的,但其根本的分歧是當權的公卿"務權利",反對派"上仁義"。 當權派("大夫")對於鹽鐵官營的政策提出的說明,總起來說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是就國家財政這方面說的。他們說:當時匈奴侵犯中國,中國不能不抵抗,連年用兵,引起財政上的困難。所以要"興鹽鐵,設酒榷,置均輸,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所以"罷之不便也"(《本議》)。 第二層意思是從經濟方面說。他們說:"古之立國家者,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故工不出則農用乖;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谷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故鹽鐵均輸,所以通委財而調緩急,罷之不便也。"(《本議》)意思就是說,農、工、商各有作用,不可偏廢。這一層意思,其實不是辯論的要點,因為"文學"並不主張廢商,只是反對官營商業。 第三層意思是從打擊商人,抑制豪強這方面說。他們說:"夫權利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異時,鹽鐵未籠,布衣有朐邴,皆鹽鐵初議也。君有吳王,(此兩句各本有異文)專山澤之饒,薄賦其民,賑贍窮小,以成私威。私威積,而逆節之心作。……今放民於權利,罷鹽鐵以資暴強,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則強御日以不制而併兼之徒奸形成也。"(《禁耕》)朐邴是朐那個地方的一個大富豪,邴是他的姓。據說:"朐山居魯之東。魯人有邴氏者,以鐵冶致富,積至巨萬,貰貸行賈,遍諸郡國。其父兄子孫相約:俯必有拾,仰必有取,不稍縱也。""俯必有拾,仰必有取",即一彎腰總要拾一點東西,一抬頭總要取一點東西,就是說,一舉一動都要得點利益。這是邴家的家訓,也就是一個商人的心理,他們一舉一動都不忘記惟利是圖。 吳王濞是漢朝初年分封的一個侯王。他煮海水為鹽,開銅礦鑄錢,嗛了大錢,據說他不向老百姓收稅,就能維持他的國家的開支。他有了這種經濟基礎,所以才鬧獨立,反對漢朝中央政權。 "大夫"這一段話里的意思就是以朐邴和吳王濞為例以說明鹽鐵專賣的重要。朐邴是一個開礦煉鐵的商人。掌握了鐵就能成為一個實行兼併的大奸商。吳王濞掌握了鹽鐵,就能夠破壞漢朝的統一,向中央奪權。參加會議的當權派說,政府行專賣,就是要掌握這些重要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從經濟上保護統一。 "大夫"又引扇水都尉彭祖的話,說:"今意總一鹽錢,非獨為利人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兼併之路也。"(《復古》)這幾句話,總括了上邊所說的三層意思。他認為鹽鐵官賣也有打擊商人的一面,所以也是"建本抑末"。 文學說:"扇水都尉所言,當時之利權,一切(切字疑有誤)之術也,不可以久行而傳世。……陛下宣聖德,昭明光,令郡國賢良文學之士,乘傳詣公車;議五帝三王之道,六藝之風,冊陳安危利害之分,指意粲然。今公卿辯議未有所定,此所謂守小節而遺大體,抱小利而忘大利者也。"(《復古》)意思就是說,扇水都尉所說的那些話,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只是考慮到一時的利益。並不是統治老百姓普遍的,永久可用的辦法。現在皇帝召集這個會議,主要的是要討論統治老百姓的最根本辦法,從根本上討論"安危利害之分"。會議的目的是很明確的。可是執政的公卿們對於這個根本問題沒有什麼決定,這就是只看見目前的小利,而忘記了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 什麼是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呢! "文學"說:"竊聞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廣教道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毋示以利,然後教化可興,風俗可移也。今郡國有鹽鐵、酒榷、均輸,與民爭利。散敦厚之朴,成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趨末者眾。夫文繁則質衰;末盛則本虧。末修則民淫;本修則民愨。民慇則財用足;民侈則饑寒生。顧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便也。"(《本議》)這就是說:要統治老百姓,統治者不可以表示出來自己好利,"毋示之以利",更不可"與民爭利"。"示利"和"爭利"的結果,在經濟上就成為重末抑本,使老百姓趨商離農。由此而產生的政治上的結果就是老百姓都不老實,難於統治。鹽鐵專賣均輸,不但是"示民以利",而且與民"爭利"。 "大夫"倒是說出了地主階級所以要打擊商人的一個主要原因,那就是怕他們"造反"。那些鹽鐵商人在荒山偏僻的,方,聚集了成千上萬的人,冶鐵煮鹽。這些人都聽一個人的指揮。這就是"大夫"所說的"朋黨"和"私威"的涵義。成千上萬的人結成一個組織,共同工作,這就是"大夫"所說的"朋黨";這個組織歸一個人指揮,這就是"大夫"所說的"私威"。 "大夫"更具體地描繪這種情況,說:"鐵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眾庶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採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為非亦大矣。"(《復古》)"朋黨"和"私威"簡明扼要地說明了資本家的勢力之所在。資本家以所掌握的財富為資本,僱傭了成千上萬的人,把他們組織起來,大規模地為他們生產更多的財富。他們掌握了社會的經濟,支配社會的經濟。他們用這種勢力對抗地主階級的統治,終於取而代之。這種人就是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取代了地主階級,成了社會的統治者,社會就由封建社會轉化為資本主義社會了。商人還不是工業資本家,是工業資本家的前身。他們的"朋黨"和"私威"是封建社會的潛在危險,他們是封建社會潛在的掘墓人。這種深遠的後果,當然是"大夫"所不可能看到的。他們所看到的是眼前的後果,那就是對於當時統治者的"造反"。其具體的例子,就是朐邴、吳王濞。 "文學"沒有對於這個問題提出針鋒相對的辯論。他們所注意的是武帝的"平準"政策所引起的社會現象。上面說過,漢初打擊商人,禁止商人做官。武帝打擊商人,反而使商人打進了國家政權機構。這就鼓勵了商人,使商人的世界觀流行於社會。商人的世界觀的要點就是"言利"。其具體表現,即上面所說的朐邴家族的家教,"惟利是圖"。"文學"認為這種世界觀流行於社會成為風俗,這才是社會的真正的危險。"大夫"們所舉的例就是平準。桑弘羊等指出平準的好處,他們說:"開委府於京師以籠貨物,賤即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牟利,故曰平準。"這是說,"平準"是打擊商人的。"文學"駁斥他們說:"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萬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牟利自市。牟利自市,則吏容奸豪,而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准之平也。"(《本議》)這是說,"平準"不但不能打擊商人,而且幫助了商人。原來在商人掌握國家財權的情況下,商人與官吏成為一體。在政府的平準機構要收買某種貨物的時候,他們就先"收賤以取貴"了。漢武帝說:"吾所為,賈人輒知,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漢書,張湯傳》)所說正是這種情況。 在商人掌握經濟大權以後,商人思想也傳開了。"大夫"們誇張都市的富饒,由此得出結論說:"富國何必用本,足民何必井田。"(《力耕〉〉)又說:"富在術數(計算),不在勞身;利在勢居(居於政治上的重要地位),不在力耕。"(《通有》)又說:"分土若一,賢者能守之;分財若一,智者能籌之。夫白圭之廢著,子貢之三致千金,豈必賴之民哉?運之六寸,轉之息耗,取之貴賤之間耳。"(《貧富》)這就是說,致富不靠勞動,只靠運用資金、算籌("六寸")在貨物的多寡("息耗")與物價的貴賤之間,贏取暴利。 商人本來是在交易中賺錢,並不為社會增加財富,但他們認為他們自己發財就是社會增加財富。而鹽鐵生產,是另外一回事,不過他們都混為一談。 "文學"批判這種思想說:"耕不強者,無以充虛。織不強者,無以掩形。雖有湊會之要(即上所說"勢居"),陶室之數(即上所說"術數"),無所施其巧。自古及今不施而得報,不勞而有功者,未之有也。"(《力耕》)這就是說,財富總是從農業生產出來的,如果沒有農業,商人也"無所施其巧"。沒有"不勞而有功"的事情。"文學"雖是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但是對於商人思想的這種批判,是正確的。 鹽鐵官營沒有打擊了商人,但給勞動人民很大的痛苦。照《漢書?食貨志》所記載的,由國家準備生產工具,招募老百姓,自備費用("自給費"),為國家生產鹽鐵。在《鹽鐵論》中,"文學"反映說:"故鹽冶之處,大傲(楊樹達云:當作較)皆依山川,近鐵炭。其勢咸遠而作劇。郡中卒踐更者,多不勘(楊樹達云:與堪同)責取庸代。縣邑或以戶口賦鐵,而賤平其准。良家以道次發僦,運鹽鐵煩費,邑或以戶,百姓病苦之。"(《禁耕》)照漢朝的制度,勞動人民在二十三歲至五十五歲之間,每年要為國家服役一個月。服役的人一個月換一次,稱為卒更,應該服役的人可以僱人代替,每月付錢兩千,這就叫踐更,在鹽鐵的官營制度下,所用的勞力實際上是徵發勞動人民輪番為官家無償服役,費用自給。這就是說,地主階級徵發勞動人民無償地去為它生產鹽鐵。這就大大地增加了對於勞動人民的剝削。 "文學"也是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同商人作鬥爭的,也是主張打擊商人的。當時他們認為,對於商人可以用"禮"制裁,就是說,用一種制度制裁他們。漢高祖所行的那一種"困辱"商人的辦法,"文學"是贊成的。這就是說,他們贊成用政治的方法和商人作鬥爭,但反對用經濟的辦法。他們認為用經濟的辦法,像鹽鐵官營、平準、均輸那種辦法,那就是統治者把自己降低到商人的地位,不成體統。更重要的是"示民以利",其結果會使勞動人民以及社會各階層都只講究怎樣可以得到自己的利。這樣封建社會秩序就不能維持了。如果封建社會的秩序遭到破壞,封建的生產關係也就不能維持了。地主階級在處於守勢的時候,所要首先注意的,就是保護封建生產關係,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這是"文學"的根本思想。 鹽鐵會議的雙方,在批評對方的時候,都說對方的政策的"不便"。可注意的是他們用便不便的這種字眼,因為他們雙方所擁護的政策都是為地主階級的利益著想。他們在這個根本問題上並沒有什麼不同,不過是從維護地主階級根本利益出發,什麼樣政策比較方便,這就是他們所說的便不便這些字眼的實際內容。 "文學"和"大夫"的辯論也是一種思想鬥爭。但是,這個鬥爭並不是兩個階級的鬥爭,而是地主階級內部在怎樣統治老百姓這個問題上的鬥爭,在怎樣打擊商人這個問題上的鬥爭。地主階級都是要打擊商人的。但是怎樣打擊,用什麼方法打擊,在這個問題上可以有不同的見解。《鹽鐵論》所記錄的,實質上就是關於這個問題的鬥爭和辯論。 第三節"義利之辨" 在這個辯論中,"文學"含蓄地用了一個中國哲學中的傳統理論作為武器,以反對"大夫"。"文學"指出,商人的特點是"為利",統治者"示民以利"、"與民爭利"的政策也是"為利"。與"利"相對立的範疇是"義"。劃清這個對立的界限,就叫"義利之辨"。"文學"含蓄地指出,"大夫"的根本錯誤,就是不知道什麼是"義利之辨"。 "義利之辨"的問題,從孔丘就開始了。可以說,就是由他提出來的。一直到宋明道學,它仍然是一個引人注意、引起爭論的問題。表面上好像是,討論者的雙方,都在重複他們的前人所已經提出的論點,陳陳相因。其實,這個討論也是發展的。歷代的討論,並非都是陳詞濫調,而是各有重點的。這些不同重點的提出,就是這個問題的發展的過程,也就是中國哲學史在這一方面發展的過程。 孔丘在提出這個問題時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孔丘的話,是奴隸主階級鄙視勞動,鄙視生產,鄙視勞動人民的思想的表現。這裡所說君子、小人是有階級內容的。所謂君子就是奴隸主階級,特別是奴隸主貴族;所謂小人就是奴隸和其他勞動人民。孔丘的一個學生樊遲說他想要學種地、種菜,孔丘罵他是"小人",說君子所做的事是統治老百姓的,為什麼不學君子所要做的事,而偏要做老百姓(小人)所要做的事呢?(見《論語*子路》)孔丘認為,體力勞動,生產上的事,如種莊稼、種菜之類,都是小人之事;君子要做這種事情就是有失身份,丟了架子,這是最沒有出息的事。孔丘的話的意思就是說,只有"君子"才可以懂得什麼是"義";"小人"只能懂得穿衣吃飯,柴米油鹽的事,這些都是"利"。孔丘的這兩句話的重點是階級上的分別。 孟軻也強調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分別,但講到義利之辨時,他就不用這個分別了。他說:"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孟子-盡心上》)舜和跖是孟軻常說的道德上的兩個極端的代表。舜是好人的代表,跖是壞人的代表。為善者不一定就是舜,但他是"舜之徒",為利者不一定就是跖,但他是"跖之徒",就是說可以發展成為舜或跖。孟子的這兩段話,重點是道德上的分別。 《孟子》的第一章開頭就講"義利之辨"。孟軻向梁惠王說:"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萬乘之國,千乘之國,說的是當時的諸侯國的國君,千乘之家、百乘之家,說的是國君之下的大臣貴族。萬乘之國中有千乘之家,這個千乘之家就是"萬取千焉",千乘之國中有百乘之家,這個百乘之家就是"千取百焉",他們所取的也不能算不多,但是,好利的人總嫌他所取的少,總要取得更多。所以把"利"放在第一位,千乘之家必然要篡奪萬乘之國,百乘之家必然要篡奪千乘之國。至於一般的平民也都想著什麼事對於他自身有利,這就叫"上下交征利"。在這種情況下,必然"天下大亂"。因為,如果人人都把"利"放在第一位("先利"),那就"不奪不饜",非把別人所有的奪過來,他不會滿足。 孟軻向梁惠王說,統治者只有把義放在第一位(先義),這才是符合他的根本利益。孟軻的這一段話的重點是兩種政治(王和霸)的分別。這種進一步的討論,孟軻在這裡沒有作。 董仲舒說:"正其誼(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的這兩句話的重點,也是兩種政治的分別。 在鹽鐵會議中,"文學"反對"利"。"文學"辯論的重點是打擊商人,反對統治者用經濟的辦法打擊商人。他們說:"傳曰:'諸侯好利,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士貪;士貪,則庶人盜。'是開利孔為罪梯也。"(《本議》)這一段話好像只是把孟軻的那一段話作了一個概括。所謂"大夫鄙"就是說國君下的大臣貴族也好利。所謂"士貪",就是說小官也好利。所謂"庶人盜",就是說庶人也好利,其結果必是"造反"。"文學"認為,鹽鐵專賣就是為好利開放綠燈,實際上是為老百姓犯罪搭了一個梯子。"文學"說:"排困市井,防塞利門,而民猶為非也,況上之為利乎?"(《本議》)這裡所說的"排困市井,防塞利門"就是打擊商人。因為商人專講利,打擊商人也是"先義而後利"的一種方式。 在"文學"與"大夫"的辯論中,"義利之辨"帶上了一些群眾性的色彩,成為一種社會上廣泛討論的問題了。這在中國還是第一次,以後還有第二次。 第四節鹽鐵會議與《大學》 《大學》有一段說:"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這一段話如果不與當時的實際政治聯繫起來,好像只是一種誇誇其談的泛論。如果同《鹽鐵論》對照起來,就可以看出來,這一段的思想正是鹽鐵會議中"文學"們所講的思想。也許作《大學》的人就是參加鹽鐵會議的許多"文學"之一。這裡所說的聚斂之臣,是確有所指的,那就是桑弘羊和他那一個集團。 漢武帝用桑弘羊所推行的那一套政策,其最顯著的效果,就是政府的財政收入大大增加,所以桑弘羊的形象就是一個"聚斂之臣"。 《大學》的作者和參加鹽鐵會議的"文學"們,都指出要增加財富,就要提高生產,生產提高了,財富自然就增加了。這是一個自明的真理,所以稱為"大道"。商人不能生產財富,而只是在社會財富的流通之中,玩些手段,謀取利潤,社會財富還只是那麼些。社會中這一部分人得的多了,那一部分人就得的少了,所謂平準也無非是在社會財富的流通中,謀取利潤。平準即使成功,也無非是使政府多得到一點財政收人。社會的財富就是那麼些,政府得的多了,民間就得的少了,這就叫"與民爭利"。而辦這種事的人就是"聚斂之臣"。 "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就是說一個皇帝統治著全國,在全國之中無論哪一個府庫里的財,都是他的財。何必把全國的財都聚在"大司農"的手裡,由他自己支配才算是他的財呢?這是專對於"聚斂之臣"而說的。 漢武帝辦了許多大事,也亂花了許多錢。他把文景兩代所積蓄的'財富都用盡了,又把那些聚斂之臣所搞來的財政收人都花光了,以致在他的晚年出現了"民窮財盡"之勢,所以《大學》的作者感慨地說:"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由此得出結論說:"此謂國家不以利為利,而以義為利也。"《大學》的作者,由當時的實際政治中得出了義利之辨的結論。. 《大學》對於"聚斂之臣"特別痛恨。在桑弘羊以前就漢朝而論還沒有一個像他這樣突出的"聚斂之臣"。所以我推測《大學》所說的"聚斂之臣"指的就是桑弘羊。又推測《大學》的作者可能是漢昭帝時候的人。這就把《大學》的時代拉後了一些年。這不過是一種推測,也沒有別的證據,以備一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