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三冊) · 第二十八章《禮記》與中國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

第一節《禮記》其書 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學以"托古改制"的精神為建設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制定了一個理論性的綱領。其他儒家的人(可能是公羊學派也可能不是)為上層建築各個領域內的具體節目、條文做了具體的工作。這種工作大部分是取材於他們所掌握的文獻資料而予以新的解釋,使之有新的內容、新的意義,以為新社會服務。這種解釋他們稱為"義"。"義"有原理、原則和意義的意思。例如有婚禮,就有婚義為其原理、原則或理論的根據。這些儒家的貢獻,不在於重提舊社會的婚禮,而在其賦予新"義"。這也是"托古改制"的一種形式。 用當時的話說,上層建築可以籠統地稱為"禮樂",更籠統一點可以簡稱為"禮"。漢朝的這一類講上層建築的著作,統稱為講"禮"的著作。這些著作的總集就是《漢書*藝文志》禮類所著錄的《禮記》一百三十篇。《藝文志》還著錄有《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這五種合起來共有二百一十四篇。現在傳下來的有漢朝的兩個選本:一本戴德的選本,稱為《大戴禮記》;一是戴聖的選本,稱為《小戴禮記》。《小戴禮記》似乎是《大戴禮記》的選本,所以兩個選本沒有重複的篇。現有的《大戴禮記》是《小戴禮記》選剩下來的那些著作。一般所說的《禮記》就是《小戴禮記》。 第二節關於冠禮和婚禮的"義" 《禮記》中以"義"為題者七篇:《祭義》,《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除《祭義》外,其餘六篇,都排在一起(第四十三至四十八篇)。這七篇似乎是成為一組,《祭義》所以排在第二十四,因為要同《祭法》(第二十三)和《祭統》(第二十五)排在一起。這一組可能是一個人或一派作的。 這位作者有一個關於禮的概論。他說:"夫禮者,始於冠,本於婚,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昏義》)這個概論,簡明扼要地說明了禮在人生和社會中的作用,特別是冠、婚、喪、祭這四種禮在人生中的作用。 一個人的一生之中有兩件大事,一件是生,一件是死。死是生的終結,但卻是人生中的大事。關於一個人的一生中的這件大事,這個人是無法處理的,因為他已經死了。他雖沒有權利處理他自己的這件大事,但有義務處理他的先人的這件大事。他處理他的先人的這件大事;他的後人也要處理他的這件大事。這件大事的節文、儀式就是喪、祭禮。喪、祭禮之所以重要,因為它所處理的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人的生是從他的生日就開始了。從生物學的意義上說是如此。但從社會的意義說,這還不是正式的開始,因為在他還是嬰兒或孩子的時候,他還不能作為社會的一個正式成員。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也明文規定,一個人到了滿十八周歲,才能成為一個國家公民,才能享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才能結婚。當一個人成年,開始成為社會正式成員的時候,社會或家庭是否應以一種儀式,以表示承認和慶祝呢?古代有這種儀式,這就是冠禮。所以說"禮始於冠"。 古代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齡,他的家庭就為他舉行一種儀式,給他戴上表示一定身份的帽子,好像歐洲封建社會的國君即位,舉行"加冕"儀式那樣,這就是冠禮。 《冠義》對於冠禮的一個節目解釋說:"故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阼"是一個房子中的主人的位。在給被加冠的人加冠的時候,讓他站在主人的地位,這表示他已經有了做接班人的資格了,"代"就是接班的意思。以後又讓他站在客位,向他敬酒,再加帽子。這表示他已經取得了和社會上別的家庭成員對等的地位,所以待以賓客之禮。以後還給起一個"字",以表示他的名字已成為"諱",人們不敢隨便叫他的名,這表示他已經"成人"了。 巳經"成人","見於母,母拜之,見於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與為禮也"。被加冠的人於禮成之後,去見他母親,他母親也要對他回拜。去見他的弟兄,他的弟兄也要向他下拜,以表示祝賀和敬意,然後他就以"成人"的資格出去拜客。先見國君,以及鄰居父老。他們見了他當然也要有一番祝賀。 《冠義》接著說:"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責成人禮焉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就是說,社會或家庭承認他為正式成員,就要求他盡社會或家庭的正式成員的義務,負起正式成員的責任,這才是他的"生"的正式開始。 《禮記》中的《昏義》說:"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就是說,男女結婚的作用,是上以繼承對於祖先的祭祀("事宗廟"),下以傳種接代("繼後世"),前者的作用是社會的,後者的作用是生物的,後者的作用是主要的,因為"繼後世",所繼者不僅是結婚者自己的"後世",也是祖先的後世。繼祖先的後世也是"事宗廟"的主要任務。這是從維護封建的家族制度來說明婚姻的意義。這個意思,在《禮記》別篇中也有發揮。 《哀公問》說:"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昏,萬世之嗣也,君何謂已重焉?"《昏義》說:"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也。"《郊特牲》說:"昏禮不賀,人之序也。"《曾子問》說:"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當時婚禮中的這些習慣儀式都有其社會的根源。但照《禮記》諸篇的解釋,這些習慣、儀式都與傳種接代有關係。"舅姑"是新婦的公婆;西階是賓客走的台階,阼階是主人走的台階。新婦人門升堂以後,公婆從西階走下來,這表示公婆把家傳給他們的接班人了。婚禮有老一輩向晚一輩"辦交代"("以著代")的意義。從家族的觀點看是如此,從生物學的觀點看,人結婚是為的生子生孫以繼後嗣。從這些方面看,結婚並不是可賀的事。它是人"預備後事"中的主要的一項。它是跟預備棺材同樣可悲。所以"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昏禮不賀"。 《禮記》從生物學的觀點以解釋當時的婚禮;但是它們同時也強調結婚在封建家庭中建立夫權的意義。《郊特牲》說:"天地合而後萬物興焉。夫昏禮,萬世之始也。……信,婦德也,壹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男子親迎,男先於女,剛柔之義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義一也。……出乎大門而先,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由此始也。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帥人者也。"婚禮是"萬世之嗣",也是"萬世之始"。這都是說,結婚是為的傳種接代;這兩句話中的一字之差,也各有其意義。"萬世之嗣"是就過去祖先的生命說的;"萬世之始"是就將來自己的生命說的,從生物學的觀點看,一個人的生命,是一個千萬年生命的一個環節。結婚生子就是要繼續千萬年以來的生命("萬世之嗣"),也是要使自己的生命延長至千萬年("萬世之始")。這真正可以說是"繼往開來"的任務。以這種生物學的意義為基礎,婚禮的習慣、儀式,又給結婚加上了很多的社會的意義。舊日結婚的一種習慣、儀式,是新郎親自到女家迎接新婦;這就是所謂"親迎"。照一種的解釋,"親迎"是表示新郎對於新婦的尊敬。《易經》的咸卦H,艮下兌上。艮為少男;兌為少女。少男居少女之下,是"取女吉"(卦辭)之象。《彖》辭說:"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婚禮中的"親迎"就是表示"男下女"之義。照這個解釋,在夫婦關係的長期過程中,至少在開始時,男有象徵性的"下女"的一段。但是《郊特牲》的解舞不同。它所說的"男先於女"是說,男掌握主動;女處於被動的地位。"親迎"是表示男的主動權。男到女家,接了女,出了女家的大門以後,這就是正式地"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也就從此開始了。夫婦的關係是統治與屬從的關係。《郊特牲》所說的夫婦的關係,《大戴禮記?本命》篇有更詳細的發揮。 《本命》篇說:"男者,任也;子者,孳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而)長萬物之義也。故謂之丈夫。丈者,長也;夫者,扶也。言長萬物也。知可為者,知不可為者。知可言者,知不可言者。知可行者,知不可行者。是故審論而明其別謂之知。所以正夫德也(原作者,依戴震校改)。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長其義理者也。故謂之婦人,婦人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在家從父,適人從夫,夫死從子,無所敢自遂也。故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間而已矣。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犇喪,事無獨為,行無獨成之道。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宵夜行燭,宮事必量。六畜蕃於宮中,謂之信也。所以正婦德也。"在結婚以後,男女成為夫婦。夫有"夫德";婦有"婦德"。為夫者能有獨立的判斷,能"長萬物",能"扶"他的婦。為婦者,只能"伏"於她的夫。做"饋食之間"的事,就是說."圍著鍋台轉"。這種理論是封建社會束縛婦女的繩索。她們於政權、神權和族權以外,還受夫權的壓迫和統治。 《昏義》說:"禮本於婚。"這個"本"字又如何解釋呢?在儒家的典籍中,有許多地方都說,夫婦是人倫之本。這就是說:在"五倫"中,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君臣、父子這兩倫最重要,但它們還不是"五倫"的原始和根本。《昏義》自己說:"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易傳中的《序卦》說:"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上下禮義有所措。"《禮記》中的《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為什麼是如此呢?它們所舉的理由,都未必充分。最根本的理由,還是在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上。上面講過,封建經濟主要是以個體農民為生產單位的個體經濟。其基礎是農民個體戶。在這樣的一戶中,一個農民是主要勞動力,率領他的妻子兒女進行生產。如果他不結婚,妻子兒女從何而來?沒有妻子兒女,他就沒有家,沒有家,封建經濟的生產單位就組織不起來,組織不起來,生產就不能進行。一直到現在,中國有許多地方,還都說結婚是"成家"。夫婦是人倫之始,就是因為它是個體農民的一家一戶,是社會生產的最基層單位,是生產關係中最先有的生產關係。所以也是社會關係中最先有的社會關係。其他的生產關係和社會關係都以它為先決條件。這就是"本於昏"的那個"本"字的確切意義。 這是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的重要環節,所以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就要鞏固這個環節。例如"壹與之齊,終身不改"就是鞏固夫婦關係的一種理論和措施。它是鞏固封建社會的家庭和社會的一種紐帶。當然,在封建社會的生產基礎崩潰的時候,紐帶就變成繩索。 第三節關於喪、祭禮的"義" 《禮記》中沒有以喪義為題的篇,但講喪義的地方很多。也有些地方講生、死的性質,講生、死是怎麼一回事,以作為喪禮的理論基礎。《禮運》說:"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說:"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天地之德"和"天地之心"意思相同;"五行之秀氣"和"五行之端"意思相同。總而言之,就是"人為萬物之靈"的意思。 人是"陰陽之交","五行之秀氣","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這就是說,人是物質的產物,靠物質的東西的營養,才可以生存。人又是"鬼神之會"。《禮運》在上文說到,人死了以後,"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故天望而地藏也"。照這個說法,人之死是"體魄"和"知氣"的分離;人死,"體魄"歸於地,"知氣"歸於天。人之生是"體魄"與"知氣"的結合。"體魄"為"鬼";"知氣"為"神";二者的結合就是"鬼神之會"。《禮運》所說的這個意思,在《禮記》別篇中,有更詳細的說明。《檀弓》說:延陵季子於葬其子的時候說:"骨肉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郊特牲》說:"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魂氣"就是《禮運》所說的"知氣";"形魄"就是《禮運》所說的"體魄",也就是《檀弓》所說的"骨肉"。《祭義》說:"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熏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照這裡所說的,所謂"體魄"、"形魄"就是人的肉體。人死,肉體歸土。所謂"鬼"就是"歸"的意思。所謂"知氣"、"魄氣"是一種氣;這種氣是"百物之精",如稷下黃老學派所說的"精氣"。這就是所謂"神"。人活著的時候,"精氣"與"形魄"相結合,這就是所謂"鬼神之會"。人死的時候,"精氣"與"形魄"分離,精氣升於天,形魄歸於地,形成了"鬼神之會"的分離。 《郊特牲》又說:"鬼、神,陰、陽也。"這是說,"魂氣"是由陽氣構成的,"形魄"是由陰氣構成的。二者結合,形成了人的生命,所以說是"陰陽之交"。人死以後,又還原於陰陽二氣,稱為鬼神。 以上是《禮記》對人的生死以及鬼神所作的基本的解釋。這些解釋顯然是受了稷下黃老學派的影響。但也可以看出,因為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形、神二元論,也可說是一種物活論。他們又誇大了稷下黃老學派的缺點。這裡有一個問題,人死以後的魂氣,是還原為一般陽氣呢?或者是仍然保留張三或李四的個性,成為張三或李四的"靈魂"呢?這就牽涉到,人死後有知或是無知的問題。世俗所謂鬼,就是指張三或李四死後有知的靈魂。《禮記》所謂鬼,顯然不是這個意思。照它所說,一個人死後,他的魂氣還原為一般的陽氣;這就肯定人死後是無知的。《祭法》說:"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這就是說,鬼只是人死的名稱,猶如"折"是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死的名稱。並不是人死以後還'有一種如世俗所謂靈魂的存在叫做"鬼",正如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死以後不能還有一種存在叫做"折"。人和其他生物生存的時候,都叫"命"。《大戴禮記?本命》說:"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化於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終也;有始則必有終矣。"(原作"命者,性之終也,則必有終矣"。依王念孫校改)下文說:"一陰一陽然後成道。"這裡所謂道就是陰陽,這裡所說的"道"、"命"、"性"等概念,都有一定的唯物主義的內容,可以同《祭法》所說,互相參考。 墨翟批評懦家說:"執無鬼而學祭祀,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墨子*公孟》)對於墨家的這種批評,荀況和《禮記》各篇的作者們作了詳細的解答。他們提出了一種理論,給原來關於喪、葬的一些宗教儀式以新的解釋。但是《禮記》各篇的作者們和荀況還有不同。 荀況明確地認為人死後無知,但還是需要喪、祭祀。喪、祭祀的目的,是使生者的情感得到安慰,並不是認為死者有知還能享受。荀況總論喪禮說:"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據郝懿行校改),終始一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子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殺生而送死謂之賊。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終始,莫不稱宜而好善,是禮義之法式也,儒者是矣。"(《荀子,禮論》)荀況關於喪禮的理論,也是《禮記》的作者們所主張的。《禮記》中《問喪》更加以肯定說:"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荀況一方面堅持無鬼論,一方面又主張厚葬和祭祀.認為這樣可使生者的情感得到安慰。《禮記》繼承荀況的說法,但是強調生者情感上的安慰。因此,對於人死後有知或無知的問題,採取了兩可的說法。 古來用人殉葬,並為死者預備生活用的器具,其意以為,死者靈魂繼續存在,還要繼續"生活"。但後來這些器具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東西,稱為明器。《檀弓》解釋說:"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鐘磬而無簧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又說:"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這是從人的理智和情感兩方面說明"明器"的意義。專從理智的觀點以待死者,斷定其無知,這是"不仁";專從情感的觀點以待死者,斷定其有知,這是"不智"。折衷於二者,為死者"備物而不可用"。為之"備物",希望死者還能用之,這是生者情感的期望;但是這些物又"不可用",因為生者的理智明知死者不能用之。 《檀弓》又說:"仲憲言於曾子曰:'夏後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而死其親乎。'"曾子不贊成仲憲的說法。他認為,並不是在理智上對於死後有知或無知的問題,有所懷疑,而是從情感上不忍認為其親巳死。這是說,人死後有知或無知,可以不必簡單地肯定,只要情感需要,就應祭祀。劉向《說苑》記載說:"子貢問孔子:'死人有知無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順孫妨生以送死也。欲言無知,恐不孝子孫棄不葬也。'"(《辨物》)這是漢朝儒家流行的說法,與《禮記》的觀點是一致的。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幫助了有鬼論。因此,後來遭到了無神論者王充的批評。王充指出,儒家的錯誤,在於為了推行孝道,而"不明死人無知之義"(《論衡,薄葬》)。 《昏義》說:"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朝聘"指諸侯向天子朝拜,天子向諸侯送禮,以及各諸侯之間互助送禮訪問。在這種場合下所行的禮,就是朝聘之禮。在民間,一鄉的人按時舉行宴會,宴會之後舉行射箭比賽。在這種場合下所行的叫"鄉飲酒禮"和"射禮"。《昏義》的作者用"尊"、"和"兩個字說明這些禮的意義。"尊"指封建社會裡的等級制度,在封建社會裡有尊、卑、貴、賤各種等級,"尊"就是強調這些等級的分別。有了這些等級的分別,就有由等級分別所發生的矛盾。如果矛盾激化,封建社會就不能鞏固。所以封建統治者又要調和矛盾,"和"就是調和矛盾。封建統治階級既要維持封建等級又要調和由此而發生的矛盾。這就是《昏義》的作者所說的"尊"與"和"的意義。其實朝聘之禮和鄉射之禮都有這兩方面的意義。《禮記》中的《鄉飲酒義》,《射義》,《聘義》,都是這樣說的。《昏義》的作者,把"尊"與"和"分開來說,這是"互文見義"。 《昏義》說,"重於喪祭"就是說:禮以喪祭為重點。為什麼喪祭是重點呢?因為這兩項禮都是關於人死的事。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個人在一生中只能死一次,所以特別重要。這就是荀況所說的"一而不可再復也,故君子重之"。 這裡反映出一個真正的哲學問題,那就是不死的問題。人都是要死的,可是又都不願意死,希望不死,特別是個體的不死。究竟有沒有不死呢?在西方哲學中,這是一個被廣泛討論的問題。康德把"上帝存在","靈魂不死","意志自由",作為三大哲學命題。 其實,這又何必討論呢。自然本來已經替一切的生物解決了這個問題;自然本來已經為一切生物安排了不死的辦法。植物的開花結果,動物的繁殖生育,都是傳種接代的辦法。有了這種辦法,各種生物都是不死的,而且是個體的不死。一個人所生的子女,確切就是他自己身體的延伸。人的結婚,就是實行這種辦法,《昏義》說:"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這就是老老實實地承認,照著自然^規定的辦法,人就可以不死。 或者可以說,個體的不死,不但需要肉體的延伸,還需要意識的繼續。照《禮記》中所說的,喪、祭禮的意義就在於此。喪、祭禮的主要意義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中庸》)。死者雖然死了,但又活在他子孫的心中。本來有奇才異能、豐功偉績的人,都是社會所不能遺忘的。他們都活在人們的心中。可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奇才異能、豐功偉績,他們不能活在人們的心中。如果他們的子孫對他們行喪祭禮,他們也活在他們子孫的心中。 由男女結婚所得的不死,是一切生物所同的。但人以外的其它生物,對於這點並沒有自覺和理解。人有自覺和理解。《昏義》就表示這種自覺和理解,而且是更明確地說明這種自覺和理解。人為萬物之靈,其靈就靈在這些地方。 第四節關於孝的理論 儒家認為,結婚的功用,主要的是生子生孫,以繼承祖先的生命和事業,為其"萬世之嗣"。子孫若能完成這樣的任務,就是能"嗣親",即為孝子賢孫。孝子"嗣親"之道,謂之孝道。照儒家的說法,孝子"嗣親"之道,可分為兩方面:一為肉體方面,一為精神方面。其肉體方面,又可分為三方面。一方面是養父母的身體。另一方面鬚生子生孫以續傳父母的生命,這一方面特別重要,孟軻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離婁上》)再一方面是慎重保護自己的身體,因為這是父母的遺體。《祭義》說:"夭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專從這方面說,為了保護父母之遺體,什麼危險一點的事都不可做了。這也不然,因為還有精神方面的孝。 精神方面的孝包括"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祭義》)。就是說,要能順從父母的意志,但於其有錯誤的時候,也要盡力規勸。更主要的是繼承發展祖先的事業。《中庸》說:"舜其大孝也歟!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又說:"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故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這幾個"其"字都是指祖先父母。當春秋祭祀的時候,子孫們把祖先的廟堂收拾一新,擺開祭祀用的器皿,把祖先父母穿過的衣服都陳列出來,獻上合乎時令的食品。子孫們站在從前祖先父母站過的位置上,行他們所行的禮,奏他們所奏的樂,尊敬他們所尊敬的人,親愛他們所親愛的人。他們已經不在了,但是子孫們仍然像他們在世一樣,侍奉他們。這就使他們仍然活在子孫們的心中。 這種精神方面的孝是"大孝"、"達孝",較肉體方面的孝更為重要。《祭義》說:"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這就是說,大孝的人,能使父母因自己而受到人們的尊敬;其次是不使父母因自己而受人們的辱罵;再其次是能養活父母的身體。前二者是精神方面的孝,這是首要的。後者是肉體方面的孝,這是次要的。 封建社會的國,是家的放大。人們對於國家的道德是忠。忠是孝的放大,是以孝為基礎的。 《大戴禮記?本命》篇說:"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無二日,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治之也。"《孝經》說:"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這就是說,"父"是家庭的最高主宰,"子"對之只有服從。"君"是國家的最高主宰,"臣"對之只有服從。《禮記》和《孝經》用這樣的理論,把"孝"和"忠"聯繫起來,也就是把族權和政權聯繫起來。 孝道雖然也反映了人生的一些普遍的問題,表現了人生中的一些普遍的願望,但是,作為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是以"家"為出發點的。封建社會的經!^基礎,以個體農民生產戶為基本生產單位。這些戶是封建社會生產的基層組織,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都以鞏固這種組織為目的。孝是其中的一個主要部分,孝是以家為基礎的。沒有封建社會中的家,也就沒有封建社會中的孝。孝,真正是一種封建道德。 但在'中國哲學中,這個家的內容也逐漸擴大。如《禮記?禮運》篇說:"聖人以天下為一家,以中國為一人。"到了宋明道學,張載的《西銘》就以宇宙為一家,以乾坤為父母,人的一切道德行為,都是向乾坤盡孝。這就把孝道的範圍擴充到最大的限度。但這並不說明這些哲學家們已經打破了家的範圍,只是說明他們還是用封建社會的家的觀念來理解世界和宇宙。只有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變了,人們才可以完全不需要以家為基礎的上層建築。 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隨著封建社會一去不復返了,但是傳種接代和繼志述事仍然是人生的大事。沒有傳種接代,人類就要滅亡;沒有繼志述事,社會就不會發展。每一個個人總是社會的一個成員,人類的一個成員,再擴大一點說,是宇宙的一個成員。這樣,他就承繼為個人、為社會、為人類傳種接代的義務,擔負繼志述事的責任。不過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中,這些義務和責任將以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 第五節禮是變動的 《禮記》中有一篇題名為《禮運》。"運"就是運動變化的意思,這篇一開始就用孔丘的話說:"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這就是說,有二種社會:一種叫"大同",一種叫"小康"。照它所描寫的大同社會就是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在這種社會中,人們還沒有私有財產,還沒有家庭,還沒有階級的對立,還沒有道德,也還沒有戰爭。在小康的社會中,有私有財產,有家庭,有階級的對立,有戰爭。當時的"聖人"能用"禮"加以制約調和,也能使這種社會繼續存在。 也可以說,按狹義的禮說,大同社會是"無禮"的社會。小康社會是"有禮"的社會。但就廣義的禮說,天禮也是一種禮。所謂大同社會也是一種社會,也有它的社會秩序,像《禮運》所描寫的那樣。從無禮的社會到有禮的社會,這就是"禮運"。 《禮運》所描寫的大同那一段,在中國近代史中經常為當時的先進人物所引用,認為是社會進步的理想。康有為引用它,孫中山也引用它,其實,他們所理想的和《禮運》所描寫的並不是一回事。他們所理想的是經過社會主義革命才能實現的共產主義社會。《禮運》所描寫的是原始共產主義社會。一個是對於未來的嚮往,一個是對於過去的回憶,真正的共產主義社會和原始共產主義社會表面上有類似之處,但本質上是不同的。原始共產主義社會是還沒有私有財產,還沒有階級,沒有戰爭的社會。真正共產主義社會是已經消滅了私有財產,消滅了階級,消滅了戰爭的社會。從"尚未有"到"已有"這中間要經過許多階段,許多環節。這就叫"發展"。"發展"有進步、進化的意思。《禮運》把原始共產主義社會作為理想的社會,稱為"大同",把封建社會的"小康"看做是退步、退化。所以不能說它認識到禮是發展的。它認識到禮是變動的,但沒有認識到這個變動是發展的。 能夠認識到禮是變動的,能夠以"禮運"作為它的標題,這就是很了不起的了。在儒家的傳統中,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等,都是聖人,他們的政治都'是最完善的,稱謂"至治"。而《禮運》認為他們的時代卻是"大道既隱"的時代,這也是很不容易的。 《禮運》於最初二段以下就專講"小康"社會的禮了。它大概認為,"大同"是一去不復返了,那就只好專講"小康"了。它所講的是它所認為貫穿各種禮之中的根本原則,《禮運》這一篇是關於禮的通論,如果用《昏義》、《祭義》等題目為例,這一篇可以稱為《禮義》。 《禮運》說:"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又說:"聖人作則……人情以為田。"又說:"故禮義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達天道,順人情之大竇也。"又說:"故聖王脩義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聖王之田也。"《禮運》認為,禮是"順人情"的,也是"治人情"的。這就是說,人情是禮的基礎,也是禮的教育的對象。好比一塊農田,農民種植農作物必須以農田為基礎,但管理農作物又必須以農田為管理的對象。 什麼是人情?《禮運》說:"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去聲,下同)、欲,七者弗學而能。"下文又把這七情歸結為二種,一種是"欲",一種是"惡"。《禮運》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禮運》認為,禮必須順人情,就是說,必須順從人的欲惡。禮又治人情,就是說必須管理人情,使之有一定的節制。 《禮運》認為,治人情必須有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人義。它說:"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這裡所說的是人與人的關係,就是所謂"人倫"。在人倫之中,每個人都有他的一定的地位,一定的責任。這一定責任的完成就叫"義"。《禮運》說:"故聖王脩義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義"是道德的原則;禮是道德原則的節目和秩序。"聖王"把道德的原則作為一個把柄,以制定表現這個原則的節目或秩序,用以"治人情"。 《禮運》認為義是禮的基礎,禮是義的表現。它說:"故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就是說,禮是以義為根據的,"聖王"可以根據義來制定新的禮,也可以根據義改變舊的禮。在這後半句它沒有明說,但是它有這個意思,因為它在上文說,禮是"變而從時,協於分藝"。義的一個意思就是宜。"變而從時",就是說它宜於一個時代,時代變了它也要跟著變。"協於分藝",就是說它必須和"分藝"相合。這八個字,就是"禮運"的基本內容。 什麼是"分藝"?向來的註解都不能解決問題,可以說都不得其解。照字面上講,"藝"就是技藝或技術,"分"就是範圍、程度。下文說:"義者,藝之分,仁之節也。""協於分藝"就是"變而從時"的註解。就是說,禮要宜於時。時是一個空泛的名詞,更確切一點說,就是宜於當時的技藝、技術,下文接著說:"其居人也曰養。其行之以貨力辭讓飲食,冠昏喪祭射御朝聘。"這裡所說的技藝、技術,都是與"養"有關係的。如"貨力"、"飲食"之類。可見,如果沒有"貨力"、"飲食","冠昏"等禮都是不能行的。 《禮運》在開始的幾段中說:"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槽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脩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這裡所說的,是人類社會在經濟方面發展的過程。禮亦表現這個過程,這就是所謂"皆從其朔","朔"就是"初"的意思、0 照這樣的解釋,《禮運》認為,禮是隨時代的變動而變動的。時代的變動以經濟的發展為其主要內容,經濟的發展,是隨著生產技術發展而發展的。這就把"禮運"的原則建立在一個堅定的基礎之上。這個道理是太好了,對於漢朝人說是太高了,我不相信漢朝的"禮運"能達到這樣的高度。這個解釋未必正確,但很新奇,所以也寫在這裡,以備一說。 《禮記》的別篇中,也有認為"中"是禮的標準。《孔子閒居》中說:"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禮為人情定下一個中道。就個人說,感情的發泄,必須恰到好處,這就是"中";超過"中"就是太過,壓制感情使之不能發泄,這就是不及。太過是不對的,不及也是不對的。就社會說,有些人的感情發泄太過,有些人的感情不能發泄,制禮的人,定出一個平均數,這個平均數就是"中"。《禮記》中的《三年問》說,照喪禮的規定,一個人要為他的父母服喪三年。為什麼是三年呢?這是一個平均數,有些不孝的子孫,他們的父母剛死就被忘記,這是不對的。有些孝子賢孫,終生悲痛,這也是不對的。制禮的人以三年作為一個平均數,這個平均數就是三年,實際上是二十五個月,是過了三個年頭。 《三年問》和《荀子》中的《禮論篇》的一段,字句完全相同,可能是從《荀子》中抄過來的。 第六節《樂記》 儒家重視藝術的政治作用,特別是音樂的政治作用。孔丘認為樂和禮同樣重要。關於樂,他曾評論說:"《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這是說,好的音樂,不僅要有藝術性(美),而且要有政治性(善)。但是他還沒有提出一套關於樂的一般原則的理論。荀況於《禮論》之外又作《樂論》,論樂的起源、性質及其在政治上的作用,用以反駁墨家的"非樂"。到漢武帝的時候,"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漢書*藝文志》)。《藝文志》著錄《樂記》二十三篇。小戴《禮記》中的《樂記》就是從這二十三篇中選出來的;原來是十一篇,合為一篇(孔穎達疏引鄭玄說)。這十一篇原來有"樂本"、"樂論"、"樂情"等題目。《樂記》所講關於樂的理論,又見於《史記》中的《樂書》和劉向《說苑》中的《修文》篇。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先秦時代講樂的思想材料,但基本上是秦到漢初的儒家的作'品。 《樂記》開始說:"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於戚羽旄,謂之樂。"這是關於樂的起源("樂本")的理論。《樂記》認為,人心受了外物的感動,就有對於外物的知覺。《樂記》說:"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此句中上一個知字指人的能知的官能,下一個知字指認識的活動。由對於外物的認識而有對於外物喜好和厭惡。好惡引起喜怒等情感;人有不同的情感,即發出不同的聲。《樂記》說:"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啤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後動。"這些聲,有高、下、清、濁的不同。不同的聲的配合變化,合乎一定的規律("變成方")就成為音。用樂器奏出音,並且配上舞,就成為樂。 照《樂記》這裡所說,"聲"、"音"、"樂"三個不同的概念,指三種不同的東西。感於外物而發出不同的聲,這是人和禽獸所並同的。'音是人所特有的。樂是文化更進一步的產物。《樂記》說:"是故知聲而不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唯君子為能知樂。"它所謂樂包括與音樂相配的跳舞。 《樂記》認為,人的音、聲,是外物的反映,特別是政治生活的反映,因為政治對於人的影響是直接的,普遍的,深刻的。《樂記》說:"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g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這就是說,一個時代或一個國家的人的聲音是其時或其國的政治的反映。. 《樂記》認~為,人心受外物的刺激而有一定的情感,由一定的情感而發出一定的音、聲,反過來也可以用一定的音、聲使人有一定的情感。這就是樂的教育的功用,也就是其政治作用。 《樂記》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樂記》所說的"人道之正",這個"正",就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政治標準。"禮"、"樂"都是鞏固封建統治和封建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二者配合起來,就能發生更有效的作用。禮的作用是分別封建社會中的等級差別。封建統治階級的思想家也顧慮到,專注重等級分別,會使階級的矛盾更加強化。他們認為樂注重和諧,有緩和106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三《)階級矛盾的作用,可以跟禮相輔而行。《樂記》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這一段話明確地說明,在鞏固封建統治這個總目的之下,禮、樂的作用是相反而又相成的。禮的作用是分別貴、賤的等級;樂的作用是緩和上、下的矛盾。一是"為異",一是"為同"。專講等級差別,會使階級矛盾強化("禮勝則離"),專講緩和矛盾,會使等級不分("樂勝則流")。所以必須樂以"合情",禮以"飾貌";二者相輔而行。《樂記》認為,"禮自外作",這是從荀況的觀點說的。孟軻認為,人的性本善,生來都有"辭讓之心",這就是"禮之端也"。從這個觀點出發,禮也是"由中出"。《樂記》認為,禮是"聖王"所制定以"節人之欲",所以是"自外作"。樂是人的情感的表現,所以是"由中出"。《樂記》也承認,統治總是統治,專靠禮樂還是不行,也要依靠暴力。"揖讓而治天下",不過是那麼說而已。為了鞏固封建統治,禮、樂之外,還要加上政、刑。《樂記》說:"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又說:"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歸結起來,封建統治階級統治老百姓,還是需要兩手。禮、樂是"文"的一手;政、刑是"武"的一手。 《樂記》又說:"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巳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大小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故聖人曰禮雲樂雲。"《樂記》關於自然界的秩序和運動的說法是從易傳取過來的。上所引的一段,有許多字句是直接從《繫辭》抄來的。照《樂記》說法,總起來說,禮是自然界("天地")秩序在社會生活中的體現,樂是自然界的運動在社會生活中的體現。分別地說,樂取法於天,禮取法於地("樂由天作,禮以地制"),因為照當時的科學知識,天動,地靜("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天地的動、靜,相反相成,封建社會中的禮、樂也是相反相成。 《樂記》認為,禮、樂是自然界的秩序和運動在社會生活中的體現,由此以證明,封建統治階級的這兩個工具是合理的,其存在是永恆的。他們企圖用自然現象說明社會生活。因此把自然現象社會化,甚至於神秘化了。《樂記》認為,既然禮、樂來源於天地的秩序及其化生萬物的作用,那末,禮、樂也可以翻過來感動天地萬物的變化。它說:"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這就是天人感應的神秘主義。 《樂記》所講的,主要的是音樂的政治標準及其政治作用。在這個中心思想上,它和荀況的《樂論》是相同的,但在《樂論》中,沒有天人感應一類的思想。這是荀況的唯物主義精神的表現。不過他在《禮論》中講到禮、樂的作用時也說"天地以合,日月以明"等。這是他的儒家思想的包袱。 《樂記》又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慾者也。於是有餑逆詐偽之心,有淫佚作亂之事。……此大亂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人為之節。"這一段為後來宋、明道學家所經常引用。"天理"、"人慾"兩個名詞並且成為道學中的重要術語。《樂記》在這裡所謂"天理"可能是指人的"天性",即未被外物感動的心理狀態。但這樣也就把"天性"和"外物"對立起來,把"理"和"欲"對立起來,所謂"天理",也有道德的意義,其內容也就是封建道德。 樂的本質是"和"。《樂記》中沒有明確的詞句,以說明這個正式的定義,它講得最多的是樂的起源和樂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後者。因為它不是講美學,而是講上層建築,所以它著重說明音樂是上層建築的一個主要部分。但是《樂記》講和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它說:"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又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又說:"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以著萬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終始象四時,周還象風雨,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奸,百度得數而有常,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迭相為經,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從這些話看起來,《樂記》認為樂的本質是"和",這是不成問題的。特別是"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濁清,迭相為經",這些話說明了樂的"和"是怎樣的一個"和"。樂是利用聲的大小清濁不同,互相調配,以構成一個"和"。這是一個比較純粹的"和"。作為一種上層建築,它可以使人"血氣和平,移風易俗",以達到"天下皆寧"的目的,這是樂的社會作用。 《樂記》認為禮樂的本源是人情,它說:"是故君子反(返)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惟樂不可以為偽。"又說:"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這是說,"禮""樂"都是本於人情,但"聲"是人情的直接表現,有什麼情才能發出什麼聲;沒有那種情,就不能發出那種聲。所以禮還可以作假,而樂卻不能作假("不可以為偽";)。 第七節《中庸》 《禮記》中的《中庸》,相傳為孔丘之孫子思所作。司馬遷說:"子思作《中庸》。"(《史記?孔子世家》)荀況以子思、孟軻為一派(見《荀子-非十二子》)。《中庸》的思想,也確近似孟軻的思想,但《中庸》所反映的社會情況,有些明顯地是秦朝統一以後的景象(見本冊第二十八章第一節)。《中庸》所論命、性、誠、明諸點,也都比孟軻所講的更為詳細,似乎是孟軻思想的發揮。《漢書*藝文志》於《諸子略》儒家著錄《子思》二十三篇;又於《六藝略》禮類著錄《中庸說》二篇。可能《子思》中有《中庸》一篇,但《禮記》中的《中庸》顯然是禮類中的《中庸說》。它可能是發揮《子思》中的《中庸》的思想,但並非一個人的著作,也不是一個時期的著作。 《中庸》也認為,"修身"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它說:"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中庸》也講"慎獨"。它說:"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它講的更多的是"誠"。這可見,《中庸》所討論的問題跟《大學》所討論的,有許多是相同的。但《中庸》發揮更多的是孟軻的觀點。它從孟軻的觀點提出了一些自然觀方面的看法,作為它的"修身"的理論根據。 《中庸》首段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是說明人性的來源,及其與"天"的關係。孟軻說:"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孟子,告子下》)心是天之所與,性亦是天之所與。心、性與天的關係如此,所以孟軻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中庸》所說,與孟軻所說意思相同。"率性"就是順性;順性而行,就是"道"。照這個說法,"性"是人生來就有的道德品質,而"天"也有道德的意義。《中庸》的這兩句"開宗明義"的話,簡要地肯定了孟軻的唯心主義觀點。照荀況的理論,人性是從"天"(自然)來的,但人性是惡的,所以人只能"化性起偽",而不能"率性"而行。 "修道之謂教"的"修"是修房修路之修。將道修立起來就是教。《中庸》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道既是不可須臾離的,又何待於修?《中庸》對於這個問題有兩點回答。 就第一點說,《中庸》認為,一般人不能須臾離道;他們時時都在行道;但他們並不自知其是如此。他們是"日用而不知"。他們是"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中庸》說:"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教"的功用,就在使人了解"道"是人所不可須臾離者,使人意識到他時時都在行道,就是在使人知味。《中庸》認為,道本來是人所不可須臾離的。人本來都時時在行道,就此方面說,道無須修,但就人的認識方面說,道則須修。 就第二點說,《中庸》認為一般人雖都時時在行道,但他們都不能盡-道。"率性之謂道",所以盡道就是盡性。《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這不是不學而能的。教的功用,就是使人能"盡性"。能盡性則能盡道。《中庸》說:"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盡性的人有至德;有至德就有至道;道或者無須修,但要有至道則須修。 "聖人"所知的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的道,不過是一般人由之而不知。"聖人"所得的至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的道,不過是將其行之至其極致。《中庸》說:"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認為,"造端乎夫婦",是一般人所本來行的,此無需乎修而至。"察乎天地",則須修而至。 《中庸》所說的"道",是有其具體內容的。《中庸》說:"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這裡所謂"達道",就是封建社會中的五種人與人的社會關係,即所謂"五倫"。這裡所謂"達德",就是封建社會中的個人的道德品質。《中庸》所說"率性之謂道"的"道",包括此二者。照"率性之謂道"的涵義就是認為,所謂"五達道"和"三達德",都是人性中所固有,也是人實際上或多或少都有的,但是人有之而不知,行之而不盡,所以需要"修"之。"修道"就是"教",這個"教"指教育和教化。 《中庸》認為,這個道是本於人性的,不照著這個道就是違反人性。在封建社會中,人確實都在"君臣"等"五倫"的關係之中,照著這些關係所要求的規範生活,這些都是平常的事。平常的事稱為"庸"。《中庸》就是要求封建社會中的人,都照著封建統治階級的標準,過這樣的日常生活。"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這裡所謂"求",都是照著封建統治階級的標準而辦的。這就是所謂"庸德之行,庸言之謹"。在這種標準和要求下,封建社會中的人都安於他們的現狀,"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人而不自得焉"。封建社會中的人,也都要安於他們的階級地位,"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這樣,封建社會就可以鞏固起來。 《中庸》說:"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在封建社會中,有些人還不能達到或者違反統治階級的道德標準。例如,父母死要服喪三年。也有人認為太短,而要超過三年,《中庸》不能不承認這些人是"知者"和"賢者",但是認為這些人是"太過",是"偏至"。《中庸》認為,"太過"和"不及"都是一樣地錯。它要求,不要"太過",也不要"不及"。無過,無不及,就是所謂"中"。 《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喜、怒、哀、樂未發的時候,心無所偏倚,也無過、不及,所以謂之中。這是指一種情形,以為中之例證,並不必是說,只此是中。"發而皆中節",亦是中。所以謂之和,因為照儒家的說法,和就是中的功用。孔丘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同與異是反對的;和則包含異。合眾異以成和。不過眾異若成為和,則必須眾異皆有一定的量度,各恰好如其量,無過亦無不及,此所謂得其中,亦即所謂中節。眾異各得其中,然後可成為和。所以說"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此亦是舉一種情形,以為和之例證。並不是說,只此是和。 《中庸》認為,這種社會中的"和"是跟自然界中的"和"相適應的。它說:"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它認為自然界也是一個大和。所以說:"致中和,夭地位焉,萬物育焉。"這個和並不是普通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和,所以,易傳稱之為"太和";乾卦《彖辭》說:"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貞"。易傳和《中庸》都以它們所謂自然界的"太和"作為它們所主張的和的根據。《中庸》和易傳的說法,有似於西方資產階級哲學家所說的預先ffl協論。 《中庸》又認為"修身"也須"知天"。它說:"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天"的特點是什麼呢?《中庸》說:"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天地之道"的特點是"不貳"和"悠久",總起來說,就是"誠"。"不貳"就是專一;專一是"誠"。"悠久"就是"無息","無息"也是誠。《中庸》說:"至誠無息。"《中庸》又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這是說,"誠"是"天道"的本然,所以"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聖人"也可以達此境界。但就一般人說,則需"勉"而後"中","思"而後"得";這 樣努力於為"誠",即所謂"誠之";這是"人道"。"擇善而固執之"下文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這樣一系列的工夫,都是"明"的過程。下文接著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照《中庸》的說法,"天命之謂性";性是自"天"而來,由這一方面說"明"的過程,也就是"性"的發展的過程;這是自"誠"而"明"。這也就是"率性之謂道";但又有"修道之謂教"的過程。從這一面說,"道"又需有"教"以"修"之;這是自"明"而"誠"。這不是兩個過程,而實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最後都達一個結果,所以說"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中庸》說:"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智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由成己而成物,就是孔丘所說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也就是孟軻所說的,"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盡心上》)。照《中庸》的說法,由此可以逐^消滅"人""己"的界限,最後達到"合內外之道"。就是說對於有這種修養的人,主觀和客觀的分別已不存在。這當然只是一種主觀的精神境界。 《中庸》認為,這是"性之德"。"教"不能於性外更有所加,不過助性使得儘量發展而已,性的儘量發展,即所謂盡性。《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照《中庸》的說法,人物之性都是由"天"之"所命",同出於一源。所以能儘自己的性的人,也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照《中庸》的邏輯,也可以說,人盡其性,也就是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因為它們都同出於一源。至誠的人,既無內外之分,人己之見,就達"萬物一體"的境界。所以《中庸》認為他能"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這和荀況的人與天地參的觀點根本不同。荀況的觀點是以"明於天人之分"為前提,區別"所以參"和"所參"兩個方面。他首先肯定"天有其時,地有其財"這些客觀條件,進而認為"人有其治",能與客觀世界相鬥爭,相配合,這是唯物主義的思想。上述《中庸》的觀點,其實質卻是以主觀包括客觀,這正是孟軻的主觀唯心主義的發揮。 "至誠"怎麼能"參天地之化育"?《中庸》又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中庸》說:"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又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此所謂"大經"、"大本",就是指此說。知天地之化育,就是贊天地之化育。"鳶飛戾天,魚躍於淵。"這都是天地之化育。人的生活中,一舉一動,亦都是天地之化育。人若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就都是贊天地之化育。能贊天地之化育,即可以與天地參。若不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都是為天地所化育。為天地所化育,即只是天地中之一物,不能與天地參。道家常說:"物物而不物於物。"(《莊子*山木》)《中庸》所說的"贊天地之化育",跟道家的意思有相同之處。為天地所化育者,就是"物於物"。贊天地之化育者,則能"物物而不物於物"。 所以照《中庸》的說法,至誠的人並不必須做與眾不同的事。就他的行為說,他可以只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但就他的主觀境界說,他可以自己覺得與宇宙同其廣大,同其悠久。他可以自己覺得,如《中庸》所說,"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中庸》的主題是"極高明而道中庸"。它的最後目的是要達到"合內外之道"的精神境界。在其中主觀、客觀的界限消失了,個體與天地合一了,萬物都一體了,這是"極高明"。但是這種極高明就在極平凡的生活之中。 人們的日常生活都是極平凡的,不離於冠、婚、喪、祭、飲食、男女之中,這些都是極平凡的事。因為極平凡,所以人們都不能離開它們;也正因為人們都不能離開它們,所以極平凡。所謂"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飲食是極平凡的事,誰能不飲食?問題在於你能不能夠知道飲食的味道。 《中庸》的目的就是要把飲食的味道講出來。人生日用的事,當你不知道它的真正味道的時候,它就是極平凡。當你真正知道它的味道的時候,它就是極高明。 某些人有奇才異能,某些人有奇節異行,這都是非常可貴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因為這都需要有特殊的主觀和客觀的條件。《中庸》說的"中庸之道",是人人都能行的,而且是人人已經或多或少地在行的。所以人人都能於其中得到一個"安身立命之地"。 照《中庸》所講的,要達到"極高明而道中庸",最需要的是"誠"。誠就是實實在在、老老實實,沒有虛假。《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自然的規律和現象都是實實在在、老老實實的,颳風就是實實在在、老老實實地颳風;下雨就是實實在在、老老實實地下雨。人不能這樣實實在在、老老實實,所以要"思誠",要"誠之"。你要飲食,也要想到別人也要飲食,還要努力使別人都能得到飲食。努力可能失敗,但是你要盡你所能,不能有一點虛假。是不是真正地沒有虛假,別人不能知道,只有你自己知道,因為這是你自己的精神境界。如果有虛假而裝作沒有虛假,這是欺人。如果有虛假而自以為沒有虛假,那就是自欺。誠需要不欺人也不自欺。不自欺比不欺人更難。所以《大學》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究竟自欺不自欺,只有你自己知道。就是在這些地方要特別注意,這就叫"慎獨"。 這些道理,後來的宋明道學,更加發揮。 《中庸》是封建時代的哲學著作,其中當然有些封建的雜質,剝去這些雜質可以看出來,它所講的中庸之道,既有不少的辯證法因素,也有不少的實踐價值。 《中庸》引用孔丘的話說:(舜)"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一般的講法,"兩端"就是"過"和"不及"。從辯證法的觀點看,還可以做廣泛一點的了解。 從辯證法說,一個統一體一分為二,分成兩個對立面。這兩個對立面互相排斥,而又互相關聯。就是說,它們是矛盾的統一。矛盾著的雙方互相依存又互相轉化。兩方面之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方面決定這個統一體的性質。但這種情形是不固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如果互相轉化了,這個統一體的性質,也就隨著變化。這兩個對立面經常變化。如果它們的量變還能保持著相對的平衡,這個統一體就能保持著原來的性質,保持著相對的穩定。暫時的平衡,即所謂常態,用《中庸》的名詞即所謂"庸"。當它們的量變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這個統一體的相對的平衡,所謂常態,就不能維持了。它就要改變性質,成為一個新的事物。合乎這個一定的限度,就是"中"。 他們的這個思想,在實踐中也有指導的意義。毛澤東同志說:"'過'的即是'左'的東西,'不及'的即是右的東西。依照現在我們的觀點說來,過與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當其發展到一定狀態時,應從量的關係上找出與確定其一定的質,這就是'中'或'中庸',或'時中'。說這個事物已經不是這種狀態而進到別種狀態了,這就是別一種質,就是'過'或'左'傾了。說這個事物還停止在原來狀態並無發展,這是老的事物,是概念停滯,是守舊頑固,是右傾,是'不及'。孔子的中庸觀念沒有這種發展的思想,乃是排斥異端樹立己說的意思為多,然而是從量上去找出與確定質而反對'左'右傾則是無疑的。這個思想的確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是哲學的重要範疇,值得很好地解釋一番。"(《毛澤東書信選集》一四六一一四七頁)"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這個"中"並不是兩端間的一個等距離的地方,孟軻說:"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如果靜止在兩端中間的等距離的地方,那就是無權。"中"是隨著空間、時間上的情況變化而變化的。它是變動的,不是死的,所以它又和"時"分不第二f八章(禮記》與中國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11T開,《中庸》引孔丘的話說:"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中庸》引孔丘的話說:"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愚者不及",'不肖者不及"。這是很容易理解的。"知者過之","賢者過之"這就不容易理解了。但是,必須理解這一點,才可以看出"中"和"庸"的關係。 曾看見報上說,有一位農民有急病,要往大城市進醫院。到了車站,沒有經過這個站停靠的列車,站長作出決定,把一列經過這個站不該停的車停下來,讓病人上車走了。報上大加讚揚,說這位站長真能急群眾之所急,為群眾創造方便,真是了不起。這件事可能是了不起,但是不足為訓,不足為法。在一條鐵路線上各列車的運行,都是互相制約的。一次列車誤了點,其餘的列車都要誤點,全鐵路的列車都不能正常運行,原來的列車時刻表都得打亂。這就耽誤了許多人的事,有的人可能耽誤了大事。如果每個站長,都可以隨意把列車停下來,列車的運行就不能正常進行,甚至成為不可能。這個站長為一個人創造了方便,可是為許多人創造了不方便。方便轉化成它的對立面,不方便。所以,這個站長的行為,不足為法,就是說,不能成為正常的規律,也就是說,不能成為"庸"。這就叫"賢者過之","之"是指中庸之道。這位站長,不能說不是一個賢者,他所做的決定,比對於站長的一般的要求,看起來還要高。但是,不能成為"庸",也就是不合乎"中"。把"中"和"庸"聯繫起來,二者的意義就都更清楚了。 任何東西,都不僅只包含一對對立面,就是說,都不僅是一對矛盾構成的。一個東西,如果能夠存在,能夠發展,它所包含的那些對立面,都必須各自保持一定的限度,不能多,也不能少。好像一位中醫開一服藥方,其中的藥味都有一定的分量,不能隨意加減。這才能分出君臣佐使,互相補充,互相配合,成為一股戰勝疾病的力量。一定的分量就叫"節",一服藥的藥味,都合乎一定的分量,就叫"中節"。由各味藥互相配合而形成的戰鬥力量就叫"和"。這個力量的作用是與疾病作鬥爭,是戰鬥,但一服藥的內部必須是一個"和"。未有內部不和,而能對外戰鬥者。"中"與"和"聯繫起來,二者的意義,才更明顯。 辯證法的中心是發展。一切事物都是流動的,變化的,這就是發展。這一點,《中庸》沒有完全認識到。也不是完全不認識,因為它也講"時中",認為"中"是隨著情況的變動而變動的。它講"時中",講"中庸",講"中和",從這些方面看起來,它對於對立面的對立和互相轉化,量變和質變,常態和變革,這些辯證法的要點,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雖不能說它所講的就是辯證法,但它對於辯證法有相當深的認識。在古代這就很難能可貴了。 以上講《中庸》完了。怎樣講《中庸》,還需要有幾點說明。 《中庸》在講到幾個要點的時候,都稱弓I"子H"。我不認為"子曰"下邊的那一句或幾句話,真是孔丘說的。在漢朝人的著作中,稱引"子曰"的地方太多了,大概都是依託。《中庸》所稱引的"子曰"也是依託。不過這個依託也不是完全沒有意義。它說明《中庸》對於這些要點特別重視,所以用"子曰"以加重語氣。 本書第一冊第四章講孔丘,完全以《論語》為根據,但是也引用了《中庸》的一些話。這是用以說明儒家思想的後來的發展,並不是說孔丘原來就有與《中庸》完全相同的思想。從春秋末到漢初經過二百多年的時間,儒家思想是有發展的。例如"過猶不及"這四個字,在《論語》中,不過是孔丘評論兩個學生的話,是就事論事。在《中庸》中,這四個字就上升為講一般規律的話了。《中庸》說:"道之不行也,吾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吾知之矣,智者過之,愚者不及也。"它把"過猶不及"作為"道"的說明,這四個字的應用的範圍,大得多了,意義也深得多了,這就是發展。 本書第一冊第四章說,孔丘講"中"是形上學反辯證法的觀點。本章又說《中庸》有辯證法的思想。兩種說法似乎有矛盾,其實不然。我是把孔丘和《中庸》分開講的,孔丘是孔丘,《中庸》是《中庸》,其間雖有關係,但不完全一致。這裡還有一個區別。對於客觀辯證法有所認識,這是一;怎樣應用這個認識,這是二。這其間也是有分別的。關於"中"的思想,包括有對於量變到質變的認識,這不能不說是對於客觀辯證法有所認識。怎樣應用這個認識呢?革命的人可以應用這個認識以加速質變,打破常態,他就反對"中"。保守的人也可以應用這個認識,以延緩質變,維持現狀。孔丘就是這樣保守的人。他認為"禮"就是"中"的具體規定。他所說的"禮"就是"周禮",就是奴隸社會的制度。孔丘用"中"作為"周禮"的根據,所以他的思想總起來說是形上學的思想。他的對於客觀辯證法的認識,為其形上學思想所掩蓋了。《中庸》是為封建社會"製法",它當然也主張維持封建社會的現狀。但是,它沒有像孔丘那樣的問題。 毛澤東同志是用傳統的說法,不分別孔丘和《中庸》,所以我可以把他評論孔丘的話,引以評論《中庸》。 第八節《大學》 《禮記》中《大學》、《中庸》兩篇,在以後宋明道學中,有很大的影響。(大學》,朱熹以為系曾參所作,王柏以為系子思所作。這都是推測之辭,在宋、元以前,沒有這樣的說法。《大學》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此段所說,是《大學》的主要思想,後來稱為《大學》的三綱領(明德、親民、止至善)、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是"齊家"、"治國"的根本;孟軻、荀況都是這樣主張(見《孟子?離婁》、《荀子?君道》)。但是《大學》把儒家思想中的這些先後次序,更明確地排出來,並肯定地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照《大學》的意思,也可以說,三綱領、八條目都是"修身"的內容。"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修身"的方法,也就是屬於"明德"的事。"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修身"的功用,也就是屬於"親民"的事。"修身"達到最完全的程度,就是"至善"。 《大學》的這些主要思想本來是很清楚的,它所說的"修身"的方法,首先是要"格物"。"物"怎樣"格"?所要"格"的是什麼"物"?這都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但是,《大學》沒有說明。宋明道學以《大學》為其基本經典之一,但是對"格物"的解釋,道學家中各有不同。道學中的程、朱和陸、王兩大派,都以對於"格物"的不同的解釋,作為他們的不同的哲學見解的根據。這些爭執和辯論,我們現在不討論。我們現在的任務,是說明《大學》三綱領、八條目的本來意義。 這是比較困難的任務,因為後來在這方面爭執、辯論很多。它們雖不同,但都自以為是《大學》本來的意義。我們不但要說明《大學》的本來意義,還需要證明這是《大學》的本來意義。 如果把《大學》和《荀子》比較,就看出其間不僅有些意思基本上相同,而且有些字句也是相同的。我認為照這個方向解釋《大學》,可能得到它的本來意義。 《大戴禮記》中的《勸學》篇,與《荀子?勸學》篇文同。《禮記》中的《學記》也是用荀況的觀點。《學記》說:"古之教者一…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夫然後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悅服而遠者懷之,此大學之道也。""強立而不反"即《荀子,不苟》篇所謂"長遷而不反其初,則化矣"的意思。這是跟荀況的性惡論有聯繫的。孟軻認為人性善,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教人"復其初"。荀況認為人性惡,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教人"不反其初",即不復返其初。《學記》講"大學之道",(大學》也講"大學之道"。二者所用的名詞是相同的。荀況說:"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荀子*致士》)"明其德"是發揚德的光輝。"明其德"相當於《大學》所說的"明明德";"天下歸之",相當於《大學》所說的"親民"。 荀況說:"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無所疑(俞樾云:"疑訓定")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也。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曷謂至足?曰,聖也。"(《荀子,解蔽》)《大學》也教人"學止之"。"惡乎止之"?荀況說:"止諸至足。"《大學》說:"止於至善。"《大學》說:"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荀況以聖為"至足";又說:"聖也者,盡倫者也。"《大學》所說"為人君止於仁"等,也是"盡倫"之義。 荀況說:"聞修身,未嘗聞為國也。君者,儀也;儀正而景(影)正。君者,槃也;槃圓而水圓。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則臣決。楚莊王好細腰,故朝有餓人。故曰,聞修身,未嘗聞為國也。"(《荀子*君道》)荀況認為,統治者是一國的儀表,所以在上者能修身,則國及天下的人皆修其身。《大學》說:"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這裡所說的"法",就是荀況所說的"儀"。 《大學》在這裡提出"恕";"恕"是推己及人。必須"恕"才可以"喻諸人";這也是荀況的思想。荀況說:"聖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荀子*非相》)這就是所謂"恕"。荀況又說:"五寸之矩,盡122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國哲學t新編(第三冊)天下之方也。"(《荀子*不苟》)《大學》也說:"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絜矩之道",即"操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之道。 荀況說:"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錯(措)而勿動,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則足以見鬚眉而察理矣。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本(原作大,依王校改)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故導之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荀子,解蔽》)《大學》說:"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心有所忿憶,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有所好樂等.就如"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不能"正錯(措)而勿動",就不能"定是非,決嫌疑"。《大學》所說的"正心",也就是荀況所說的"正心"。 荀況繼續說:"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傾,則不足以決庶理矣。故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好稼者眾矣,而后稷獨傳者,壹也。……自古及今,未嘗有兩而能精者也。"(同上)這是說,如果心不專一,就亂而不正。《大學》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這也是說心不專一的結果。要想避免這樣的結果,對於所求的東西,必需專一而真實求之。《大學》說:"《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慈母對於赤子,真實愛護之,這就是誠的具體的例。 《大學》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搶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荀況也說:"君子至德,默默而喻,未施而親,不怒而威。夫此順命以慎其獨者也。善之為道者,不誠則不獨,不獨則不形,不形則雖作於心,見於色,出於言,民猶若未從也,雖從必疑。"(《荀子,不苟》)荀況和《大學》都說"慎獨"。"獨"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專一之意。人若能對於一事物真實求之,自能對於其事物專一求之。另一方面是內外一致之意。"誠於中"自然"形於外";不誠於中,外雖有形也不能發生什麼作用。 《大學》認為,心必須有所誠求,方能不亂而正,,此所以"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意系由"知止"得來。這就是"知止而後有定"云云之義。所以"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致知"即知此。《大學》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知本"是"知之至",知修身為本,而專一真實以修身,即"知至而後意誠"。《大學》又說:"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知德為本而即專一真實,以"明明德於天下",也就是"知至而意誠"。 關於"格物",《大學》沒有明確的解釋。《爾雅?釋詁》說:"格者,至也。"鄭註:"格,來也;物,猶事也。"《爾雅》釋"格"、"來"都為"至"。"來"也有"至"的意思,"至物"或"來物",都是說與外在的事物相接觸。《大學》認為,這是"致知"的首要條件。這正是荀況的思想。《荀子》中沒有"格物"一詞,但荀況明確地認為,人要獲真知識不能離開外物。荀況說:"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吾嘗跤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荀子*勸學》)"假物"是說憑藉外物(古時假、格二字互通,"格物"也可以了解為"假物")。荀況又說:"凡觀物有疑,中心不定,則外物不清,吾慮不清,則未可定然否也。……水動而景搖,人不以定美惡;水勢玄也。……有人焉,以此時定物,則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決疑,決必不當。夫苟不當,安能無過乎?"(《荀子,解蔽》)這是說,要獲得知識,不能受感覺到的表面現象所迷惑,要用思維正確地反映外物,才能得到外物的真象。這裡提到"觀物"和"定物",也就是說,獲得正確的認識,不能離開外物。荀況又說,君主個人的耳目所知是有限的,要統治天下,必須以自己親近的人為門戶,所知才全面。"其知惠(慧)足使規物,其端誠足使定物。"(《荀子-君道》)這是說,求知的目的,在於確定事物的性質。《堯問》篇發揮這個思想說:"不聞即物少至,少至則淺。彼淺者,賤人之道也。"又說:"士至而後見物,見物然後知是非之所在。"這裡提到"至物"、"見物",也是說,必須和外物接觸,然後才知道正確和錯誤。荀況的這些話,綜合起來,就是《大學》所說的"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這樣用荀況的觀點解釋《大學》,可能近於其原來的意義。 《大學》雖然用了荀況的一些意思和字句作為思想資料,但它有自己的中心思想和獨立見解。正因為如此,所以它能在後來被宋明道學奉為基本經典,成為《四書》之一。 《大學》的中心思想的第一點,是把格物和修身結合起來。荀況所講的格物,完全是知識方面的事。為什麼要有知識?《大學》認為,知識為的是修身。它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依《禮記》原本,非朱熹章句本)《大學》認為,最重要的知識是"知本",知道"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所謂"知之至"不是說,能夠"知本"就箅有完備的知識,只是說"知本"是最重要的知識。有了這種知識,就知道一切知識都是為修身服務的。為修身而求知識,一切知識都有了一個目標,一個方向。 有了這個知識,就要認真地在這個"本"上下工夫,一切為了這個"本",這就叫"誠意"。《大學》在"此謂知之至也"這一句下面,緊接著就說:"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獨也。"(依《禮記》原本,非朱熹章句本)就是說,知道修身為本了,就要實心實意去修身,不能有一點假,好比一個人聞見惡臭,就真實地厭惡它,見了好色,就真實地喜歡它,沒有一點虛偽,也用不著造作。 他是否真是如此,只有他自己知道,這就叫"獨"。他就是要在這些地方注意,這就叫"慎獨"。 《大學》的中心思想的第二點,是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結合起來。《大學》自以為它所講的是"大學之道"。"大學"是對於"小學"而盲。小學所教的是生活的技術,如禮、樂、射、御、書、數之類。大學所講的是人生的道理,人怎樣可以成為一個道德上完全的人,"完人"。《大學》提出了"三綱領"、"八條目"而歸結為以"修身為本"。"修身"就是把自己修養成為一個"完人"。 從表面上看,好像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是屬於"明明德"的事,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屬於"親民"的事,把二者都做到最完全的地步,就是"止於至善"。所以,三綱領只是二綱領,只是兩件事。在這兩件事中,一件是對內,是對於主觀世界的修養;一件是對外,是對於客觀世界的治理。這樣的了解是把內、外隔絕,把主觀和客觀對立起來。這是不對的,也不是《大學》的意思。 《大學》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它說"明明德於天下",可見"明明德"不是一個人在書房裡瞑目靜坐就可以達到的,它說"修身為本",但是,繞了幾個彎子才說到修身。可見它是認為,人是不能離開家、國、天下而單獨成為"完人"的。他不但不能離開家、國、天下而單獨地修養,他甚至也不能離開家、國、天下而單獨存在。他必須生活於家、國、天下之中,投身於家、國、天下的事務之中,盡他的義務,盡他的責任。所謂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這些工夫也是不能離開家、國、天下的事務,單獨去做的。這些事務就是"物",首先需要接觸這種"物",然後致知、誠意、正心那些工夫才有著落。 所以,"明明德"和"親民"並不是兩回事,內、外是不能分開的,主觀和客觀是不能對立起來的。"止於至善"就是把這一件事做到最完全的地步。所以"三綱領"只是一綱領,表面上看起來是三件事,其實是一回事。做這件事,從何處下手呢?大概地說,無論從何處下手都可以。人總是在家、國、天下中生活的,他在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都可以對家、國、天下有關係,有影響。比如說一個人隨地吐一口痰,就可能成為一個地區的環境污染,可以表現一個地區的精神文明。更重要的是表現在人與人的關係上。道德問題,都是從人與人的關係中產生出來的,如果只有一個人,那就沒有什麼道德問題。人與人的關係,中國封建社會稱為"人倫"。《大學》講"止於至善"就是舉人倫中的事為例,它說:"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止"就是標準的意思。一個人總在人倫中占一種地位,在哪一種地位,就照著哪一種地位的標準去做,那就是"修身",也就是"齊家、治國、平天下"了。一個人不必是一個家長,也不必是一個國君,他至少是一個"國人",那他就要"止於信"。"止於信"就是"修身",就是"齊家、治國、平天下"。 《大學》的中心思想的這一點所講的,就是個人與社會的關係。說它把個人與社會結合起來,還不十分確切。因為社會和個人本來是一體的,沒有離開社會而單獨存在的個人,也不可能有。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學》中說,一隻手只有在一個人的身體上,才能成為手。如果離開了人的身體,它就不能發生手的作用,也就不成其為手了。《大學》所謂家、國、天下都是指社會而言,不過隨其範圍的大小,劃三個圈子,一圈包一圈。它是以個人為中心,向內延伸到他的主觀世界,向外延伸到他的客觀世界。這就是以修身為中心,向內延伸到正心、誠意、致知,向外延伸到齊家、治國、平天下。這都是修身。所以,"三綱領"、"八條目"雖然名目繁多,但歸根到底只是一回事。 再重說一遍,《大學》認識到一個真理,那就是,個人是不能單獨存在的,沒有單獨存在的個人。所以,也沒有隻管個人的那種修身。一個人要修身,他必須在家、國、天下中去修,那就是說,他必須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修身和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