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 · 第十二章 張橫渠及二程

馮友蘭 《中國哲學史》
一 【張橫渠】 與周邵同時而略後者,有張橫渠及程明道程伊川兄弟。《宋史·道學傳》曰: 張載,字子厚,長安人。少喜談兵。……年二十一,以書謁范仲淹,一見知其遠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樂,何事於兵?因勸讀《中庸》。載讀其書,猶以為未足。又訪諸釋老,累年究極其說,知無所得,反而求之六經。……與二程語道學之要,渙然自信。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於是盡棄異學,淳如也。……載古學力行,為關中士人宗師,世稱為橫渠先生。(《宋史》卷四百二十七,同文影殿刊本,頁十四至十六) 呂大臨所作行狀謂橫渠卒於宋神宗熙寧十年(西曆一零七七年)。著有《正蒙》,《經學理窟》及《易說》;其中以《正蒙》為最重要。行狀謂:「熙寧九年秋,先生感異夢,忽以書屬門人,乃集所立言,謂之《正蒙》。出示門人曰:『此書予歷年致思之所得,其言殆與前聖合。』」(見《伊洛淵源錄》卷六)《正蒙》即橫渠一生思想之結晶也。 (一)氣 橫渠之學,亦系從《易》推衍而來。《繫辭》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橫渠亦曰: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正誼堂全書》本,頁九) 此「一」即太極。橫渠云: 有兩則有一,是太極也。……一物而兩體,其太極之謂歟?(《易說》卷三,《通志堂經解》本,頁十一) 此「一」橫渠又謂之為「太和」。橫渠云: 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縕相盪勝負屈伸之始。……不如野馬絪縕,不足謂之太和。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二至三) 《莊子·逍遙遊》云:「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司馬云:「野馬春日澤中游氣也。」橫渠所謂太和,蓋指此等「氣」之全體而言。在其散而未聚之狀態中,此氣即所謂太虛。故橫渠謂:「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同上頁三)又云: 氣之聚散於太虛,猶冰凝釋於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同上頁六至七) 吾人所見空若無物之太虛,實非無物,不過氣散而未聚耳,無所謂無也。故曰:「知太虛即氣則無無。」 氣中所「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簡言之,即陰陽二性也。一氣之中,有此二性,故橫渠云: 一物兩體,氣也。一故神,兩故化。(《正蒙·參兩篇》,《全集》卷二頁十一) 一氣之中,有陰陽二性,故為「一物兩體」。當其為「一」之時,則「清通而不可象為神」。(《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二至三)所謂「一故神」也。因其中有陰陽二性,故「生絪縕相盪,勝負屈伸之始」。絪縕相盪,即二性之表現也。氣有二性,故絪縕相盪,聚而為萬物。所謂「兩故化」也。橫渠又云: 氣坱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縕,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歟?此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散,為風雨,為雪霜。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同上,《全集》卷二頁五) 氣中有可相感之陰陽二性,故氣即不能停於太虛之狀態中,而「升降飛揚,未嘗止息」。其涵有二性之氣,「絪縕相盪」,或勝或負,或屈或伸。如其聚合,則即能為吾人所見而為物。氣聚即物成,氣散即物毀。橫渠云: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故聖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雲知有無之故。(同上,《全集》卷二頁六) 離為目,離明得施者,即吾人目之明所能見者。氣聚則能為吾人所見而為有形;氣散則不能為吾人所見而為無形。氣聚為萬物,萬物乃氣聚之現象。以氣聚散不定,故謂之為「客形」。所謂「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同上,《全集》卷二頁三) (二)宇宙間事物所遵循之規律 氣聚而生物;物之生系遵循一定的規律。橫渠云: 生有先後,所以為天序。小大高下,相併而相形焉,是為天秩。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二) 橫渠又云: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三) 氣之「聚散攻取」,雖百塗不同,然皆遵循一定的規律。故物之生有一定的次序;一物之成,有一定的結構組織。此所謂「天序」「天秩」也。此即所謂「理」。氣之聚散攻取,皆順是理而不妄。如此說法,則於氣之外,尚須有理。以希臘哲學中之術語說之,則物為質(Matter)而理為式(Form)。質入於式,乃為一個具體的物。不過橫渠於此點,僅略發其端,至於大成,則有待於後起之朱子。 (三)宇宙間之幾種普遍的現象 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皆遵循一定的規律。故宇宙間有幾種普遍的現象。橫渠云: 氣本之虛,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所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故愛惡之情,同出於太虛,而卒歸於物慾。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髮之間,其神矣夫!(《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十) 陰陽交感,則氣升降飛揚,聚而有象而成為物。有一物必有與之相反者以對之。此與之相反者,與之立於仇敵之敵位。然相反之物,亦能相成;及氣散則相反相仇之物,又復同歸於太虛,此所謂「和而解」者也。物相反相仇,則有惡之情;相和相成,則有愛之情;此所謂「物慾」也。然此等物慾,亦同出於太虛,終亦復歸於太虛。此為宇宙間之一種普遍的現象。 橫渠又云: 物無孤立之理。非同異屈伸終始以發明之,則雖物非物也。得有始卒乃成,非同異有無相感,則不見其成。不見其成,則雖物非物,故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二) 有一物必有與之相反者。若僅有一孤立的物,則此物即不成其為物。蓋一物之所以為一物,一部分即其對於宇宙間他事物之關係也。此諸關係即構成此物之一部分,使之成為此物,所謂「以發明之」也。物無孤立者;此又為宇宙間之一種普遍的現象。 橫渠又云: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十)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此亦宇宙間之一種普遍的現象。橫渠又云:「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同上頁九)氣本涵有陰陽之性,故其聚而成之物,無無陰陽者。但萬物皆氣聚而成,皆「游氣紛擾」所合而成質者,何以無一物相肖者,此點橫渠未明言。 橫渠又云: 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同上)氣散則復聚;聚則復散。氣聚則物成;氣散則物毀。如是循環不息。是亦宇宙間一普遍的現象也。 (四)橫渠所說之天文地理 橫渠《正蒙》中對於天文地理及宇宙間各方面之事物,多有更詳細的討論。茲舉數端,以見《正蒙》所討論範圍之廣大。橫渠云: 地純陰,凝聚於中;天浮陽,運旋於外;此天地之常體也。恆星不動,純系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也。日月五星,逆天而行,並包乎地者也。(《正蒙·參兩篇》,《全集》卷二頁十) 又云: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間,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至於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然間有小大之差,則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正蒙·參兩篇》,《全集》卷二頁十四) 觀此可見橫渠對於天文地理討論之一斑。歲之所以暑者,即因陽下降,地上升,地面陽氣多,故暑。其所以寒者,即因陽上升,地下降,地面陽氣少,故寒。地在一年之中,有上升時,有下降時;在一晝夜之中,亦有上升時,有下降時。可以潮汐驗之。地升則潮落;地降則潮升。 橫渠又云: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小大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正蒙·參兩篇》,《全集》卷二頁十九) 又云: 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習之而不察者爾。(《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三) 此可謂為橫渠之物理學。 橫渠又云: 動物本諸天,以呼吸為聚散之漸。植物本諸地,以陰陽升降為聚散之漸。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游散。至之謂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一) 又云: 有息者根於天,不息者根於地。根於天者不滯於用,根於地者滯於方。此動植之分也。(《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一) 此可謂為橫渠之生物學。 (五)性說 橫渠又云: 人之有息,蓋剛柔相摩,乾坤闔辟之象也。寤形開而志交諸外也;夢形閉而氣專乎內也。寤所以知新於耳目;夢所以緣舊於習心。(《正蒙·動物篇》,《全集》卷三頁三) 又云: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七) 又云: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八) 朱子曰:「氣質之說,起於張程,極有功於聖門,有補於後學。前此未曾有人說到。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朱子之宇宙論中,有理與氣,故其心理學及倫理學中,可謂人有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所謂:「論天地之性,則專指理而言;論氣質之性,則以理與氣雜而言之。」橫渠對於「理」既未多言,而曰:「合虛與氣」,有性之名。既云:「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則所謂合虛與氣者,豈非即等於謂「合氣與氣」乎?橫渠云: 天所性者,通極於道,氣之昏明,不足以盡之。(同上,《全集》卷三頁五) 既謂「由太虛有天之名」,則天者即太虛耳。太虛即氣之本體,何能於氣之外有天?蓋橫渠之宇宙論,本為一元論。至講性時,則有時不自覺的轉入二元論。「氣質之性」之說,雖為以後道學家所採用,而由上所說,則在橫渠之系統中,頗難與其系統之別方面相融洽。 但就橫渠別一部分之言論觀之,則橫渠可維持其「氣質之性」之說,而同時亦不至與其系統之別方面相衝突。橫渠云: 凡可狀,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氣也。氣之性本虛而神,則神與性乃氣所固有。(《正蒙·乾稱篇》,《全集》卷四頁二十三) 依此則氣亦有其性。氣聚而為人,人亦得其性之部分。橫渠云: 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六) 天性即氣之性。橫渠又云: 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耳。(同上,《全集》卷三頁六) 橫渠又云: 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口腹於飲食,鼻舌於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耳。(《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七) 氣聚而為個體的人。個體的人,以其自己為我,其餘為非我。因此將其自己與天或氣之全體分開。其專為維持此個體之要求,如「口腹於飲食,鼻舌於臭味」,即「攻取之性」,亦即氣質之性也。若橫渠以此為「氣質之性」,則似可與其系統之別方面,不相衝突。然氣之聚而為物時,何不能得氣之性如人然?橫渠於此,亦無解釋。 (六)天人合一 橫渠所謂「氣質之性」,是否可如此解釋,雖尚為一問題;但橫渠之倫理學,或其所講修養之方法,則確注重於除我與非我之界限而使個體與宇宙合一。橫渠云: 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世人之心,止於聞見之狹。聖人盡性,不以聞見牿其心。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以此。天大無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於見聞。(《正蒙·大心篇》,《全集》卷三頁十一) 以個體之我為我,其餘為非我,即以「聞見牿其心」者也。聖人破除此牿,以天下之物與己為一體,即「能體天下之物」者也。「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即破除我與非我之界限,以我及其餘之非我為一,亦即以全宇宙為一大我。天大無外;我之修養若至此境界,則我與天合而為一矣。橫渠又云: 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為能盡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順吾理者,則亦未如之何矣。(《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四) 此以「愛之事業」之工夫,破除「我」之蔽塞,而達到萬物一體之境界。蓋就孟子哲學中神秘主義之傾向,加以推衍也。(參看第一篇第六章第六節) 就知識方面言,人亦必至此境界後,所有之知識,方為真知,以其不「止於聞見之狹」,非「物交而知」之知識也。橫渠云: 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三) 所謂誠明者,橫渠云: 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所謂誠明者,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別也。(同上) 由斯而言,則誠即天人合一之境界;明即人在此境界中所有之知識也。此知非「聞見小知」,乃真知也。 《正蒙·乾稱篇》中有一段,後人所稱為《西銘》者,云: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聖其合德,賢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殘疾,煢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於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穎封人之錫類。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勇於從而順令者,伯奇也。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女於成也。存吾順事,沒吾寧也。(《全集》卷一頁一至五) 此明示吾人以對於宇宙及其間萬物之態度。吾人之體,即宇宙之體;吾人之性,即宇宙之性。吾人應視宇宙為父母,亦應以事父母之道事之。應視天下之人,皆如兄弟,天下之物,皆如同類,亦應以待兄弟,待同類之道待之。程子弟子中有謂橫渠《西銘》所主張,與墨子兼愛之說無異。程子謂《西銘》主張「理一分殊,故與墨子兼愛之說不同」。朱子更申言曰: 蓋以乾為父,以坤為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統而萬殊,則雖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而不流於兼愛之弊。萬殊而一貫,則雖親疏異情,貴賤異等,而不牿於為我之私。此《西銘》之大指也。觀其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因事親之誠,以明事天之道。蓋無適而非所謂分殊而推理一也。(《西銘注》,《橫渠全集》卷一頁五) 此仍就所謂愛有差等及愛無差等之異點立論。然橫渠立論,系就孟子哲學中之神秘主義的傾向,加以推衍,與墨子功利主義的兼愛說,固完全不同,不止僅有上述之差異也。 (七)對於「二氏」之批評 「存吾順事,沒吾寧也」一語,表出道學家之儒家的人生態度,所以與佛家及道教所提倡者不同。橫渠云: 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語寂滅者,往而不反;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二者雖有間矣,以言乎失道則均焉。……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正蒙·太和篇》,《全集》卷二頁三至四) 又云: 盡性然後知生無所得;則死無所喪。(《正蒙·誠明篇》,《全集》卷三頁四) 佛教求無生,是所謂「語寂滅者,往而不返」者也。道教求長生,是所謂「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者也。若知氣之「聚亦吾體,散亦吾體」;則「生無所得」,何必求無生?「死無所喪」,何必求長生?吾人不求無生,亦不求長生;生活一日,則作一日人所應作之事;一日死至,複合太虛。此所謂:「存吾順事;沒吾寧也。」此儒家之人生態度;道學家仍持之。故道學家雖受佛道之影響,而仍排佛道,仍自命為儒家,其理由在於此。 二 【程明道與程伊川】 濂溪,康節,橫渠,雖俱為道學家中之有力分子,然宋明道學之確定成立,則當斷自程氏兄弟。《宋史·道學傳》曰: (周敦頤)掾南安時,程珦通判軍事,視其氣貌非常人。與語,知其為學知道。因與為友,使二子顥頤往受業焉。敦頤每令尋孔顏樂處,所樂何事。二程之學,源流乎此矣。(《宋史》卷四百二十七頁四) 又曰: 程顥,字伯淳,世居中山,後從開封徙河南。……顥資性過人,充養有道,和粹之氣,盎於面背。……自十五六時,與弟頤聞汝南周敦頤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顥之死,士大夫識與不識,莫不哀傷焉。文彥博採眾論題其墓曰:明道先生。(同上頁四至九) 又曰: 程頤,字正叔。……頤於書無所不讀。其學本於誠;以《大學》、《語》、《孟》、《中庸》為標指,而達於六經。動止語默,一以聖人為師,其不至乎聖人不止也。……於是著《易》《春秋》傳,以傳於世。……世稱為伊川先生。(同上頁九至十四) 明道卒於宋神宗元豐八年(西曆一零八六年)年五十四。(見伊川所作明道行狀)伊川卒於徽宗大觀二年(西曆一一零八年)年七十五。(見《伊洛淵源錄》卷四所載年譜)明道、伊川兄弟二人,俱以濂溪為師,以康節為友,又與橫渠為戚屬。兄弟二人之學說,舊日多視為一家之學,故《二程遺書》中所載二人語錄,有一部分俱未註明為二人中何人之語。但二人之學,開此後宋明道學中所謂程朱陸王之二派,亦可稱為理學心學之二派。程伊川為程朱,即理學,一派之先驅,而程明道則陸王,即心學一派之先驅也。然二人之主張雖異,而其所討論之問題,則大致相同。故今於每問題下,分敘二人之說,比較論之。 (一)天理 上文謂理氣二觀念,在道學中占甚重要之地位。(見上第十一章第二節)在道學家中,確立氣在道學中之地位者,為張橫渠,如上所述。至於理,則濂溪《通書·理性命章》已提出。康節《觀物篇》亦言物之理。橫渠《正蒙》亦言:「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不過此諸家雖已言及理,而在道學家中確立理在道學中之地位者,為程氏兄弟。不過程氏兄弟,雖常言天理或理,然對於天理或理之確切意義,則未明言。語錄中關於理諸條云: 天理雲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佗元無少欠,百理俱備。(《二程遺書》卷二上,呂氏天蓋樓刊本,頁十八) 又云: 「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天理雲者,百理俱備,元無少欠;故反身而誠。(同上頁二十) 又云: 「萬物皆備於我。」不獨人爾,物皆然,都自這裡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則能推之。雖能推之,幾時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幾時減得一分。百理俱在平鋪放著。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來依舊。(同上頁二十二) 又云: 理在天下只是一個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同上頁二十六) 又云: 這個義理,仁者又看做仁了也,知者又看做知了也,百姓又日用而不知,此所以君子之道鮮矣。此個亦不少亦不剩,只是人看他不見。(同上頁三十一) 又云: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備,元無少欠。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動來。因不動,故言寂然。雖不動,感便通,感非自外也。(同上頁三十一) 以上為《遺書》中「二先生語」,未知果為二先生中何人所說。其註明為伊川語者,則有云: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此已言人分上事。若論道則萬理皆具,更不說感與未感。(《遺書》卷十五頁十九) 又云: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遺書》卷十八頁十二) 又云: 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道上面一段事無形無兆,卻待人旋安排,引入來教入塗轍。既是塗轍,卻只是一個塗轍。(《遺書》卷十五頁十一) 又云: 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萬物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惟止之各於其所而已。(《易傳》卷四《艮彖辭傳》,明道亦有類此之語,見《遺書》卷十一頁十五) 由上所引觀之,則所謂理者,永久為有,不增不減。人知之與不知之,與其為有無無關。事實上有其實例與否,亦與其為有無無關。堯盡君道,為為君之理添一實例;然為君之理不因此增。即無堯盡君道,為君之理亦絲毫不減,不過「人看他不見耳」。此所謂「百理俱在平鋪放著」也。理又為不變的,故云:「理則天下只是一個理,故推之四海而准。」如堯所盡之君道,「天下只是一個」;舜所盡之子道,亦「天下只是一個」;故皆「推之四海而准」也。百理皆具備於吾人之心中,故云:「百理具備,元無少欠,故反身而誠」也。所謂「萬物皆備於我」,亦謂萬物之理皆備於我也。不獨人具有萬物之理,即物亦然。不過人能應用之,物不能應用之耳。理不增不減,不變亦不動,所謂「寂然不動」也。人心具眾理而應萬事,所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也。然「此已言人分上事」,若就宇宙言之,則眾理之未有實例不為先,已有實例不為後。自一理至其實例,「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道上面一段事無形無兆,卻待人安排,引入來教入塗轍」。一切不「待人安排」,所以理又稱為天理也。一物之理,又即一物之所應該。聖人「止之各於其所」,即使事物各如其所應該也。伊川對於理之見解系如此,因上所引標明為伊川所說者,皆可如此解釋也。至於明道對於理之見解,是如此否,則不能斷定,因上所引未標明二先生中何人所說者,亦或仍即伊川所說也。 若專就《遺書》中已標明為明道之語者觀之,則明道對於理之見解,與此不同。如明道云: 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遺書》卷十一頁四) 又云: 《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萬物皆有理,順之則易,逆之則難。各循其理,何勞於己力哉?(同上頁六) 又云: 夫天之生物也,有長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豈可逆哉?(同上頁八) 又云: 服牛乘馬,皆因其性而為之。胡不乘牛而服馬乎?理之所不可。(同上頁十) 就上所引觀之,則明道所謂理,似指一種自然的趨勢。一物之理,即一物之自然趨勢。天地萬物之理,即天地萬物之自然趨勢。程門高弟謝良佐云: 所謂格物窮理,須是認得天理始得。所謂天理者,自然底道理,無毫髮杜撰。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方乍見時,其心怵惕,即所謂天理也。要譽於鄉黨朋友,內交於孺子父母,惡其聲而然,即人慾耳。……任私用意,杜撰用事,所謂人慾肆矣。……所謂天者,理而已。只如視聽動作,一切是天。天命有德,便五服五章;天討有罪,便五刑五用。渾不是杜撰做作來。學者只須明天理是自然的道理,移易不得……明道嘗曰:「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拈出來。」(《上蔡語錄》卷上,《正誼堂全書》本,頁五) 此所謂天理者,即指一種自然趨勢而言。此段末引明道,似可認系講述明道之意。其所說之大意,與上引明道之言,意亦相合。其以「任私用意,杜撰用事」為人慾,亦與明道《定性書》意同。(詳下)在《遺書》中明道亦言:「天者,理也。」(《遺書》卷十一頁十四)《遺書》中又有一條云: 萬物只是一個天理,己何與焉?至如言:「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此都只是天理自然當如此,人幾時與;與則便是私意。有善有惡,善則理當喜,如五服自有一個次第,以章顯之。惡則理當怒,彼自絕於理,故五刑五用,曷嘗容心喜怒於其間哉?(《遺書》卷二上頁十八) 此條未標明為二先生中何人所說。但其大意,則與上引謝良佐所說意同,與明道《定性書》意亦同,(詳下)故似為明道所說也。 至少有一點可確定者,即《遺書》中言及天理或理諸條,其標明為明道所說者,不言理離物而獨存;其標明為伊川所說者,則頗注重此點。伊川所謂之理,略如希臘哲學中之概念或形式。以後道學中之理學一派,皆如此主張。此派如此主張,似受所謂象數之學之影響。在希臘哲學中,柏拉圖受畢達哥拉學派之影響,立其概念說。蓋數為抽象的,離具體的事物而有獨立的性質。柏拉圖受此暗示,以概念亦有其獨立性質。除具體的世界外,尚有概念之世界,離時空而永存。道學中之理學一派亦受所謂象數之學之影響,立「理」與「氣」之分;氣為質而理為式;上文已言。質在時空之內,為具體的事物之原質,可以有變化成毀。式則不在時空之內,無變化而永存。以道學家之術語言之,則氣及一切具體的事物為形而下者;理則為形而上者也。 至於明道所謂之天理或理,則即具體的事物之自然趨勢,非離事物而有者。以後道學中之心學一派,皆不以為理乃離物而有者。故本書謂明道乃以後心學之先驅,而伊川乃以後理學之先驅也。兄弟二人,開一代思想之二大派,亦可謂罕有者矣。 (二)對於佛氏之批評 吾人既知天理,則應即順之而行。若佛氏者,即不順天理而別有私意造作者也。明道云: 聖人致公心,盡天地萬物之理,各當其分。佛氏總為一己之私,是安得同乎?聖人循理,故平直而易行。異端造作,大小大費力,非自然也,故失之遠。(《遺書》卷十四頁二) 伊川云: 釋氏之學,又不可道他不知,亦盡極乎高深。然要之卒歸乎自私自利之規模。何以言之?天地之間,有生便有死,有樂便有哀。釋氏所在,便須覓一個纖奸打訛處。言免生死,齊煩惱,卒歸乎自私。(《遺書》卷十五頁十) 又云: 釋氏要屏事不問。這事是合有耶?合無耶?若是合有,又安可屏?若是合無,自然無了,更屏什麼?彼方外者,苟且務靜,乃遠跡山林之間,蓋非理明者也。(《遺書》卷十八頁十四) 釋氏不明「理」,故其教亦不合「理」也。 (三)形上、形下 明道、伊川對於理之見解之不同,又可於二人對於形上形下之見解之不同中見之。明道不以理為離物而有,故對於形上形下之分不十分注重。明道云: 《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遺書》卷十一頁二) 又《遺書》云: 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於人則謂之性,率性則謂之道,修道則謂之教。孟子在其中,又發揮出浩然之氣,可謂盡矣。故說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大小疑事而只曰「誠之不可揜如此夫。」徹上徹下,不過如此。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系今與後,己與人。(《遺書》卷一頁五) 此第二條未註明為二先生中何人所說。但似可視為系明道所說,因其與第一條意相同也。陰陽為有盛衰消長之氣,故亦為形而下者。而云:「元來只此是道。」「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須著如此說。」「須著如此說」者,言只可如此說耳;實在「器亦道,道亦器」也。後來心學一派,即不為形上形下之分,與理學一派大異。 伊川則對於形上形下之分,極為注重。伊川云: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遺書》卷三頁八) 又云: 離了陰陽便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則是密也。(《遺書》卷十五頁二十) 「形而上者」,「形而下者」,本《易·繫辭》中二語,依理學家所與之意義,則形而下者之器,即在時空中之具體的事物;形而上者之道,即超時空而永存之抽象的理也。形上見於形下;無形下之器,則形上之道不可見。故曰:「離了陰陽便無道。」然道乃「所以一陰一陽者」;「所以一陰一陽者」非陰陽,故云「道非陰陽」也。此注重形上形下之分,理學一派皆如此。上述理學家所與形上形下之意義,亦至朱子始完備。 《遺書》又云: 今日須是自家言下照得理分明,則不走作。形而上形而下者,亦須更分明須得。(《遺書》卷二上,頁二十五) 此未註明為二先生中何人所說,似亦伊川之言也。 (四)氣 明道未多言氣;伊川則多言之。伊川以為物之始有,皆由氣化。伊川云: 隕石無種,種於氣。麟亦無種,亦氣化。厥初生民亦如是。至如海濱露出沙灘,便有百種禽獸草木,無種而生。……若已有人類,則必無氣化之人。(《遺書》卷十五頁十九) 具體的物之成毀,由於氣之聚散。橫渠此意,伊川雖未明言,但似亦用之。不過伊川以為已散之氣,已散即歸無有,其再聚之氣,乃新生者。伊川云: 若謂既返之氣,復將為方伸之氣,必資於此,則殊與天地之化不相似。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窮,更何復資於既斃之形,既返之氣,以為造化。近取諸身,其開闔往來見之鼻息。然不必須假吸復入以為呼。氣則自然生。人氣之生,生於真元。天之氣亦自然生生不窮。(《遺書》卷十五頁六) 又云: 凡物之散,其氣遂盡,無復歸本元之理。天地如洪爐,雖生物銷鑠亦盡。況既散之氣,豈有復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氣?其造化者,自是生氣。(同上頁二十一) 所謂「真元」亦是氣。伊川云: 真元之氣,氣之所由生。不與外氣相雜,但以外氣涵養而已。……人居天地氣中,與魚在水無異。(同上頁二十四) 人居天地氣中,所呼吸之氣,乃外氣也。人呼出之氣,乃真元所新生者,非其所吸入之氣也。此真元之氣,性質如何,伊川未明言。 (五)性 關於性,明道亦所言甚少。明道云: 言天之自然者,謂之天道。言天之付與萬物者,謂之天命。(《遺書》卷十一頁八) 又云: 一陰一陽之謂道,自然之道也。繼之者善也。出道則有用,元者善之長也。成之者卻只是性,各正性命者也。(《遺書》卷十二頁一) 明道此意,即以為性即人所得於道,即自道所出者,亦可謂天所賦與者。就其為天所賦與者而言,則謂之曰命;就其為人所得於天而得以生而言,則謂之曰性。 《遺書》中又云: 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是氣稟自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終無所污,此何煩人力之為也。有流而未遠,固已漸濁;有出而甚遠,方有所濁;有濁之多者,有濁之少者;清濁雖不同,然不可以濁者不為水也。如此,則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則疾清,用力怠緩則遲清。及其清也,則卻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也。(《遺書》卷一頁十至十一) 此一條未註明為二先生中何人所說;[1]其意以為人為一具體的物,其生必依乎氣;其所依之氣,即其氣稟也。既須依氣,則其所得於道者,在其生時,即已混入氣稟。「成之者卻只是性」,言必就已成之具體的物,方可言性。故人之性,就其本體而言,固為至善;但人之生,既已依於氣,故言人性時,即已帶氣稟言之。故云:「性即氣,氣即性。」《禮記·樂記》云:「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易·繫辭》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凡說性善時,乃就「成之者性也」以前說。故云:「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人之氣稟,理有善惡,猶水有清濁,故須加以澄治之功,使性復於「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之境界。 伊川云: 在天為命,在義為理,在人為性,主於身為心,其實一也。心本善;發于思慮,則有善有不善。若既發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遺書》卷十八頁二十四) 又云: 孟子言人性善是也;雖荀揚亦不知性也。孟子所以獨出諸儒者,以能明性也,性無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性即是理,理則自堯舜至於塗人一也。才稟於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賢,稟其濁者為愚。(《遺書》卷十八頁二十四至二十五) 又云: 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濁。……譬猶木焉,曲直者,性也。可以為輪轅,可以為梁棟,可以為榱桷者,才也。才則有善與不善;性則無不善。(《遺書》卷十九頁六) 性即人所得於理,「性即是理」。理無不善。但因一具體的人既為一具體的人,則須依乎氣。氣有清濁,故人有賢愚之不齊。此人之氣稟一方面,伊川謂之為才。才即材料之意。既發則謂之情。如仁為性,「惻隱則屬愛,乃情也,非性也。因其惻隱之心,知其有仁」。(《遺書》卷十五頁二十七)蓋性不可見,可見者惟其發於情者耳。此點朱子後更加發揮。 (六)陰陽、善惡之消長 明道未多言及氣稟。其論惡之來源云: 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非本惡;但或過或不及便如此,如楊墨之類。(《遺書》卷二上頁二) 明道伊川皆以為惡亦世界中所必有者,明道云: 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須有美惡。蓋物之不齊,物之情也。但當察之,不可自入於惡,流於一物。(《遺書》卷二上頁四) 又云: 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斯理也,推之其遠乎?人只要知此耳。(《遺書》卷十一頁六) 伊川云: 天地之間皆有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君子小人之氣常停,不可都生君子。但六分君子則治,六分小人則亂。七分君子則大治,七分小人則大亂。……雖堯、舜之世,然於其家,乖戾之氣,亦生朱、均。在朝則有四凶,久而不去。(《遺書》卷十五頁二十) 具體的事物,有成即有壞;有盛即有衰,亦因理本如此。《遺書》云: 理之盛衰之說,與釋氏初劫之言如何?……彼其言成住壞空。曰:成壞則可,住與空則非也。如小兒既生,亦日日長行,元不會住。佗本理只是一個消長盈虧耳,更沒別事。(《卷二上頁二十三。此卷為二先生語,未註明二人中何人所說) 伊川云: 且以歷代言之,二帝三王為盛,後世為衰。一代言之,文武成康為盛,幽厲平桓為衰。以一君言之,開元為盛,天寶為衰。以一歲則春夏為盛,秋冬為衰。以一月則上旬為盛,下旬為衰。以一日則寅卯為盛,戌亥為衰。一時亦然。如人生百年,五十以前為盛,五十以後為衰。然有衰而復盛者,有衰而不復反者。……若論天地大運,舉其大體而言,則有日衰削之理。(《遺書》卷十八頁十九) 此所說與康節之說同,(參看上章第二節第五目)或二程本述康節之說也。 (七)明道所說之修養方法 明道以為吾人實本來與天地萬物為一體,不過吾人多執個體以為我,遂將我與世界分開。吾人修養之目的,即在於破除此界限而回復於萬物一體之境界。明道云: 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生之謂性。萬物之生意最可觀,此元者善之長也,斯所謂仁也。仁與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哉?(《遺書》卷十一頁四) 又云: 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眾,乃聖人之功用。(《遺書》卷二上頁二至三) 宇宙乃一生之大流,乃一大仁。人之有仁之德者,即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至所以達此境界之方法,明道云: 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意思(橫渠《西銘》,舊名《訂頑》)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遺書》卷二上頁四) 又云: 學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只明天理,敬而已矣,便是約處。……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別。浩然之氣,乃吾氣也。養而不害,則塞乎天地。一為私心所蔽,則欿然而餒,知其小也。思無邪,無不敬,只此二句,循而行之,安得有差。有差者皆由不敬不正也。(《遺書》卷二上頁七) 吾人但知天地萬物,本與我為一體,「識得此理」之後,即常記而不忘。一切行事,皆本此心作之。此即所謂以「誠敬存之」,亦即所謂「必有事焉」。只此久而久之,自可達到萬物一體之境界。此外更不必防檢,不必窮索。再有防檢窮索,即是「助長」。《遺書》中有一條云: 學者須敬守此心,不可急迫。當栽培深厚,涵泳於其間,然後可以自得。但急迫求之,只是私己,終不足以達道。(《遺書》卷二上頁二) 有心求速效之心,仍是私心,仍須除之。只「必有事焉」,勿忘之,亦勿助之。此外不致纖毫之力,久之自能達到萬物一體之境界。此實「至約」之方法也。「學者須敬守此心」云云,雖未標明為明道之言,然明道實可如此說。 吾人若能一任天理之自然,不雜私意於其間,則吾人之心空如明鏡。一物之來,其形容狀態,鏡中之影,各如其狀。鏡雖不廢照物,而其本身不動。明道《答張橫渠書》云: 承教諭以定性未能不動,猶累於外物。此賢者慮之熟矣,尚何俟小子之言。然嘗思之矣,敢貢其說於左右。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苟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也。且以己性為隨物於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內?是有意於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內外也。既以內外為二本,則又烏可遽語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易》曰:「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苟規規於外誘之除,將見滅於東,而生於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適道,大率患在於自私而用智。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跡;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今以惡外物之心,而求照無物之地,是反鑒而索照也。《易》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孟氏亦曰:「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也。兩忘則澄然無事矣。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聖人之喜怒,不繫於心,而繫於物也。是則聖人豈不應於物哉?烏得以從外者為非,而更求在內者為是也。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視聖人喜怒之正,為何如哉?夫人之情,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能於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道亦思過半矣。(《明道文集》卷三頁一) 伊川有論顏回不遷怒之語,可與明道此書相發明。伊川云: 須是理會得因何不遷怒。如舜之誅四凶,怒在四凶,舜何與焉。蓋因是人有可怒之事而怒之,聖人之心,本無怒也。譬如明鏡,好物來時,便見是好;惡物來時,便見是惡;鏡何嘗有好惡也。世之人固有怒於室而色於市。……若聖人因物而未嘗有怒。……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今人見有可喜可怒之事,自家著一分陪奉他,此亦勞矣。聖人心如止水。(《遺書》卷十八頁三十一) 莊子謂:「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莊子·應帝王》)道學家亦謂吾人之「用心」應如此。不過道家心所應之物,不包情感在內。道家應付情感之方法,乃以理化情;(參看第一篇第十章第五節)能以理化情者,自無情感。道學家主張情感可有,但吾人有情感之時,應以情感為非我有。見可喜可惡之事,聖人亦有喜怒之情感。但非聖人喜怒,乃其事可喜可怒也。惟其如此,故其事既過去,聖人喜怒之情感亦亡。此顏回所以能不遷怒也。若常人則自有其怒,故可怒之事既去,而仍有怒心,見不可怒者亦怒之。此所謂遷怒也。「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康節所謂「以物喜物,以物悲物」,與此意同。其所以如此之方法,則在於不自私,不用智。不自私則「廓然而大公」;不用智則「物來而順應」。能如此則吾人之心,即可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矣。 能修養至與萬物為一體之最高境界,則吾人之性,即得其至大之發展。是謂盡性。明道云: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三事一時並了,元無次序。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若實窮得理,則性命亦可了。(《遺書》卷二上頁三) 「若實窮得理,則性命亦可了」者,明道謂:「學者須先識仁。」「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存之不已,而達到與萬物為一體之境界。此即所謂窮理,亦即所謂盡性,至命。故「若實窮得理,則性命亦可了」也。故「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也。 (八)伊川所說之修養方法 伊川所說之修養法,注重窮理;而其所講窮理,則近於「知之事」。伊川云: 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遺書》卷十八頁七) 伊川言用敬之功效云: 敬以直內,有主於內則虛,自然無非僻之心,如是則安得不虛。必有事焉,須把敬來做件事著。此道最是簡,最是易,又省工夫,為此語雖近似常人所論,然持之久必別。(《遺書》卷十五頁七) 又云: (呂與叔嘗問為思慮紛擾,某答以)但為心無主。若主於敬,則自然不紛擾。譬如以一壺水,投於水中。壺中既實,雖江湖之水,不能入矣。(《遺書》卷十八頁十) 敬則心中虛,亦可謂心中實。總之,敬即孟子所謂「必有事焉」之工夫也。 濂溪主靜,二程主敬;敬與靜不同。伊川云: 敬則自虛靜,不可把虛靜喚做敬。(《遺書》卷十五頁十五) 又云: 才說靜,便入於釋氏之說也。不用靜字,只用敬字。才說著靜字,便是忘也。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必有事焉」便是「心勿忘」,「勿正」便是「勿助長」。(《遺書》卷十八頁八) 明道《定性書》亦言定不言靜。蓋定可統動靜而言,而靜則不能也。 伊川又論致知之義云: (或問進修之術何先?曰:)莫先於正心誠意。誠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格,至也,如祖考來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窮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事接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或問格物須物物格之,還只格一物而萬理皆知?曰:怎生便會該通。若只格一物,便通眾理,雖顏子亦不敢如此道。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既久,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遺書》卷十八頁七) 格物之工夫,使吾人對於事物真知其理。有真知者必能行。伊川云: 實理者,實見得是,實見非。凡實理得之於心自別。若耳聞口道者,心實不見。若見得,必不肯安於所不安。……蹈水火則人皆避之,是實見得。須有近不善如探湯之心,則自然別。昔若經傷於虎者,他人語虎,則雖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終不似曾經傷者,神色懾懼,至誠畏之,是實見得也。(《遺書》卷十五頁五) 格物之工夫,即所以使吾人見事物之實理也。伊川又云: 知至則當至之,知終則當遂終之。須以知為本。知之深則行之必至。無有知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淺。飢而不食烏喙,人而不蹈水火,只是知。人為不善,只為不知。(同上頁二十二) 此伊川知行合一之說也。 格物既久,所以能「脫然自有貫通處」者,因吾人之心中,本具眾理。故窮理者,窮物之理,亦即窮吾人心中之理也。伊川云: (問觀物察己,還因見物反求諸身否?曰:)不必如此說,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曉此,合內外之道也。(《遺書》卷十八頁十二) 惟其如此,故能窮理者,工夫之極,亦可脫然而悟吾心之全體也。吾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伊川云: 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一日之運即一歲之運。(《遺書》卷二上頁一) 故伊川亦云: 窮理盡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窮理便盡性;才盡性便至命。(《遺書》卷十八頁十二) 此言與明道同,但其含義則異,因明道所謂窮理,與伊川不同也。 由上可知,就修養方法言,程氏兄弟亦為以後理學心學二派之前驅。涵養須用敬,明道亦如此說。但明道須先「識得此理」,然後以誠敬存之。此即後來心學一派所說「先立乎其大者」者也。伊川則一方面用敬涵養,勿使非僻之心生,一方面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以求「脫然自有貫通處」。此說朱子發揮之。當於下章更加詳論。 * * * [1] 朱子《文集》卷六十七有《明道論性說》,以此為明道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