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思想史 · 第十九章 王夫之
第一節 制度論
王夫之,字而農,號薑齋。因隱居石船山,學者稱船山先生。生於萬曆四十七年,卒於康熙三十一年(1619—1692)。崇禎十五年年二十四舉於鄉。次年張獻忠陷衡州,其父為偽吏所執,召之往。船山乃自刺其身作重創。舁至賊所。父子俱得釋。甲申,聞北京陷,絕食數日,作《悲憤詩》一百韻,吟已輒哭。丁亥,桂王稱帝。船山以大學士瞿式耜薦,起為行人司行人。及瞿殉難,知事無可為,乃漫遊湘桂間,而卒歸隱於衡之石船山,晨夕著書,凡四十年。自署其堂曰:「六經責我開生面,七尺從天乞活埋。」自題其墓曰:「明遺臣王夫之之墓」。又銘之曰:「抱劉越石之孤忠而命無從致,希張橫渠之正學而力不能企。幸全歸於茲邱,固銜恤以永世。」 [1] 所著書甚富,已刊者三百餘卷,收入《船山遺書》中 [2] 。
船山思想上最大之貢獻,為其毫不妥協之民族觀。其論政治制度,純以歷史眼光為判斷,亦多精闢之處,不可不於茲略加敘述。船山所提出制度之原理有二:一曰法制隨時代以演變,二曰一代之法制自成一整個之體系。
傳統儒家每喜言法古。宋明理學亦動輒稱美三代之治,以封建井田諸制為後世之楷模。船山深觀史實,一反其說,認定勢理相隨,變而益進,乃人類社會生活之必然趨勢。蓋當上古文化未興之時,「衣冠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別,喪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異於禽獸無幾也」 [3] 。二帝三王加以開化,然後文物漸備,政教漸興,故漢唐以後之民實較三代以前為易治。俗儒不知此理,誤認自古及今為黃金時代之逐漸退化。吾人若信其言,「謂古人淳樸,漸至澆偽,則至於今日,當悉化為鬼魅矣」。 [4] 其舛謬誠無待深辨。
試就封建郡縣一事觀之,吾人當可灼見此政治進化之原理。船山認定當秦漢一統之前,封建之制雖聖王莫之能廢。值始皇混一之後,郡縣之制雖聖人莫之能改。世儒每以破壞三代古法之罪歸之秦政。不知封建之終究演變而為郡縣,乃勢理之必然,而亦政治之進步。始皇固不得貪天之功,亦豈當受人之過乎?船山明之曰:「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為而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長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為天子。人非不欲自貴,而必有奉以為尊,人之公也。安於其位者習於其道,因而有世及之體。雖愚且暴,猶賢於草野之罔據者。如是者數千年而安之矣。強弱相噬而盡失其故。至於戰國僅存者無幾。豈能役九州而聽命於此數侯王哉!於是分國而為郡縣,擇人以尹之。郡縣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滅者七國耳,非盡滅三代之所封也。則分之為郡,分之為縣,俾才可長民者皆居民上,以盡其才而治民之紀,亦何為而非天下之公乎?古者諸侯世國而後大夫世官。勢所必濫也。士之子恆為士,農之子恆為農。而天之生才也無擇,則士有頑而農有秀。秀不能終屈於頑而相乘以興,又勢所必激也。封建毀而選舉行。守令席諸侯之權,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雖有元德顯功而無所庇其不令之子孫。勢相激而理隨以易。意者其天乎?陰陽不能偏用而仁義相資以為亨利,雖聖人其能違哉?選舉之不慎而守令殘民,世德之不終而諸侯亂紀。兩俱有害,而民於守令之貪殘有所藉於黜陟以蘇其困。故秦漢以降,天子孤立無輔,祚不永於商周。而若東遷以後,交兵毒民,異政殊俗,橫斂繁刑,艾削其民,迄之數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則生民之禍亦輕矣。郡縣者非天子之利也。國祚所以不長也。而為天下計利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嗚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守乎神者之不測,有如是乎?」 [5]
船山此論明快透闢,得未曾有,不徒一掃秦漢以後「兩端爭勝」之說,即黃、顧所言亦當在攻排之列。梨洲欲複方鎮,亭林欲寓封建於郡縣之中。雖明知封建不能復行,而均主張修改郡縣之制,使與封建相近。船山獨認郡縣為中國政治演變之必然結果,不容後人為任意之取捨。三家生同世,年相及,而觀點不同,態度有異,其結論遂不免相與背馳。黃、顧深懲宋明專制之弊,故欲以封建分權之遺意矯正集權。船山立論則不專對一時一代之得失而著眼於政治進化之客觀事實。前者乃改造家之主張,後者則近乎科學家或歷史家之案語。吾國往昔不乏改造之思想家而較少純粹之學者。准此而論,船山學術,似尤在黃、顧之上。 [6]
抑吾人又當注意,船山雖反對一切守舊復古之政策,認為制度宜適時應世,而大體傾向於重視歷史之演變,反對人為之因革。船山嘗謂「漢以後之天下,以漢以後之法治之」 [7] 。「為政之患,聞古人之效而悅之,不察其精意,不揆其時會,欲姑試之而不合,則又為法以制之。於是法亂弊滋,而古道遂絕於天下。」 [8] 夫古之所以不可效者,乃由時世已殊,「勢相激而理隨以易」。蓋人類社會政治生活之中實有必然之趨勢。「凡言勢者皆順而不逆之謂也。從高趨卑,從小包大,不容違阻之謂也。」 [9] 勢之成於一時也,初若混蒙,缺乏意義。然而吾人試加深研,則知勢既出於必然而不可違,即謂勢為當然之理亦未嘗不可。故就一方面言之,「勢之順者即理之當然」;就另一方面言之,「理而當然則成乎勢」 [10] 。勢也理也皆出乎天,而非人類所能任意操縱。 [11] 准此二者以衡量古今之制度,其盛衰之故,得失之情,皆可為客觀之判斷。據此以論古今之治術,則一切因循墨守,躁進紛更之政策,皆當同與摒棄。試仍以封建郡縣之事明之。春秋以前,勢理未變。故列國之弊雖極,而二帝三王,莫之能改。 [12] 戰國以後,勢理已變。故七國不能自存,而始皇得私天下。 [13] 秦漢之際,郡縣之理初具而未全,封建之勢已衰而未盡。故始皇「暴裂之」而國祚不長,景帝侵削七國而卒召叛亂。由此觀之,躁進之為患洵不亞於因循也。 [14] 船山為之說曰:「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必之後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會、征伐、建官、頒祿之制,《尚書》不言,孔子不言。豈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記誦所得者斷萬世之大經乎?」 [15] 又為之說曰:「夫天,有貞一之理焉,有相乘之幾焉。知天之理者善動以化物。知天之幾者居靜以不傷物亦不能傷之。以理司化者君子之德也。以幾遠害者黃老之道也。庸人不測,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動,激之以動,而自詫為先覺。動不可止,毒遂中於天下。」 [16] 如此者何足以為治乎?
船山論制度之第二要義為一代之法自成系統,不容割取片段而能施行見效。其言曰:「一代之治各因其時,建一代之規模,以相扶而成治。」「禮樂刑政,均四海,齊萬民,通百為者也。以一成純,而互相制裁。舉其百,廢其一,而百者皆病。廢其百,舉其一,而一可行乎?浮慕前人之一得,夾糅於時政之中而自矜復古。」其結果必至於「王不成王,霸不成霸」,未有不招致僨亂者。譬如「庸醫雜表里,兼溫涼以飲人,強者篤,弱者死,不亦傷乎?」 [17]
本此原則以論歷代政制,船山每得迥不猶人之卓見。姑舉選舉、井田、兵農三事以概其餘。自魏晉立中正,後世因襲其意,天下之官均歸吏部詮除。論者或以為不如三代、兩漢鄉舉里選之能得人。船山辟之,以為法無有不得,亦無有不失。選舉乃封建天下政治體系中不可分之一體,斷不能行於郡縣天下。蓋「郡縣之與封建殊,猶裘與葛之不相沿矣。古之鄉三年而賓興貢士,惟鄉大夫之所擇,封建之時會然也。成周之制,六卿之長,非諸侯入相則周召畢榮毛劉尹單也。所貢之士位止於下大夫,則雖賓興而側陋顯者無有。且王畿千里,侯國抑愈狹矣。地邇勢親,鄉黨之得失是非旦夕而與朝右相聞。以易知易見之人材,供庶事庶官之冗職,臧否顯而功罪微。賓興者聊以示王者之無棄材耳。非舉社稷生民之安危生死而責之賓興之士也。郡縣之天下,統中夏於一王。郡國之遠者去京師數千里。郡守之治郡,三載而遷。地遠則賄賂行而無所憚,數遷則雖賢者亦僅采流俗之論,識晉謁之士,而孤幽卓越者不能遽進於其前。且國無世卿,廷無定位。士苟聞名於天下,日陟月遷而股肱心膂之任屬焉。希一薦以徼非望之福,矯偽之士何憚不百欺百仇以迎郡守一日之知。其誠偽淆亂甚矣」。「故封建選舉之法不可行於郡縣」也。 [18]
三代井田賦稅之制為後儒所稱頌,船山亦以為不可復行於封建既廢之郡縣天下。孟子謂仁政必自經界始。船山論之曰:「夫三代之制見於典籍者既已略矣。若其劃地域民而俾任土作貢者則有以也。古之人民去茹毛飲血者未遠也。聖人教之以耕而民皆擇地而治,惟力是營。其耕其蕪,任其去就。田無定主而國無恆賦。且九州之土析為萬國。迨周並省猶千有八百諸侯。自擅其土,以取其民,輕重法殊,民不堪命。故三代之王者不容不畫井分疆,定取民之則,使不得捐益焉。民不自為經界而上代為之。非此則擇肥壤,棄瘠原,爭亂且日以興,蕪萊且日以廣。故屈天子之尊,下為編氓作主伯之政,誠有不得已也。」封建既改為郡縣,則經界亦無所用。「及漢以後,天下統於一王。上無分土逾額之徵,下有世業相因之土。民自有其經界而無煩上之區分。」 [19] 然則欲行封建井田於秦漢之後者,皆不明三代法度之精意者也。至於均田、限田之不可行,其理亦與此同。「封建之天下,天子僅有其千里之畿,且縣內之卿大夫分以為祿田也。諸侯僅有其國也,且大夫分以為祿田也。大夫僅有其采邑,且家臣遷食其中也。士僅有代耕之祿也,則農民亦有其百畝也。皆相若也。天子不獨富,農民不獨貧。相仿相差而各守其疇。」先秦之制如此,故田不待限而自均。「上以各足之道導天下而天下安之。降及於秦,封建廢而富貴擅於一人。其擅之也,以智力屈天下也。智力屈天下而擅天下,智力屈一郡而擅一郡,智力屈一鄉而擅一鄉。莫之教而心自生,習自成。乃欲芟夷天下之智力,均之於柔愚,而獨自擅於九州之上。雖日殺戮而只以益怨豪強。」 [20] 蓋世之欲行限田者徒知民間貧富懸殊,或地無立錐,或田連阡陌,為不公之大患,而不知郡縣天下法度之根本精神為自私,為不平等。限田以均公為目的,斷然不能與之相合。勉強行之,且為民害。「天子無大公之德以立於人上,獨滅裂小民而使之公,是仁義中正為帝王桎梏天下之具」 [21] 也。船山認定自謀其生為人類之本能。三代之後,井田既廢,為政者莫如任人各遂其私,而民之生理自得。《讀通鑑論》曰:「人則未有不自謀其生者也。上之謀之,不如其自謀。上為謀之,且弛其自謀之心而後生計愈蹙。」 [22] 均田倘行,不免奪人以與人,甚至為聚斂之藉口,公道未必能行,而天下已紛擾亂亡矣。抑又有進者,儒家素認三代以前田土悉為公有,百畝出於君授。故詩人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言。王莽王田之制即據此理想以成立。船山獨否認之。以為天下之田,本屬天下之民。其所有權不在帝王之手。蓋「天無可分,地無可割。王者雖天之子,天地豈得而私之,而敢貪天地固然之博厚以割裂為己土乎?」 [23] 王者受命,治天下而非有天下。故「王者能臣天下之人,不能擅天下之土。人者以時生者也。生當王者之世,而生之厚,用之利,德之正,待王者之治而乃遂,則率其力以事王者,而王者受之以不疑。若夫土則天地之固有矣。王者代興代廢,而山川原隰不改其舊。其生百穀卉木金石以養人,王者亦待養焉。無所待於王者也,而王者固不得而擅之。故井田之法,私八家而公一。君與卿大夫士共食之而君不敢私。惟役民以助耕,而民所治之地君弗得而侵焉。民之力上所得而用,民之田非上所得而有也」 [24] 。准此以論,則「孟子言井田之略,皆取民之制,非授民也」。有田之制,原於力耕。「天地之間,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資以養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之有其恆疇,不待王者之授之」也。 [25]
制度不可糅雜之理,又可於兵農一事見之。三代寓兵於農,文武合一,大為後儒所稱許。船山論之曰:「古之用兵與後之用兵,勢殊而道異。則以三代之軍制驅束後世以模仿者,只以病國,而毒民必矣。言三代之軍制者,其大端曰寓兵於農。考其實際,戰術未精,殺伐未烈,所謂兵者,固猶農也。」「蓋古之用兵者以中國戰中國,以友邦戰友邦,以士大夫戰士大夫,即以農人戰農人,壤相接,人相往來,特從其國君之令以戰,而實其友朋姻婭也。故其戰也,亦農人之爭町畦而相詬,競雞犬而揮拳已耳。無一與一相當,生死不兩立之情也。馳驟控弦以決軍事之利鈍者車中之甲士耳。步卒之屬每乘七十二人勇怯無擇,備什伍以防衝突,護車牛以供芻粟,治井灶以安壁壘而已矣。固農民服役之勞,非壯士折項陷胸之選也。」三代迄春秋之戰事如此,故兵農可以不分。「乃流及戰國,原邱甸以起甲兵,既無不兵之農。吳起、暴鳶、白起、尉繚之屬以兵為教,以戰為學,以級為賞,以俘為功。一戰之捷,駢死者數十萬。蓋寓兵之制未改而淫殺之習已成。自列國交爭以迄秦漢之際,千載以下遙聞而心悸,況自漢以降,以除大盜,以御強虜者乎?」 [26] 戰術已精,殺伐漸烈,為兵者須具有專門之訓練與特殊之性格,斷非一般農民所能勝任。於是兵農兩分,不可複合。「自後世言之,兵固不可為農,農固不可為兵也。兵而使為農,則愛惜情深,而兵之氣餒。故屯田而兵如無兵。農而使為兵,則坐食習成而農之氣狂,故汰兵而必起為盜。」 [27] 「農之不可兵也,厲農而只以弱其國也。兵之不可農也,弱兵而只以蕪其土也。」 [28] 「宰天下者因其可兵而兵之,因其可農而農之,民不困,兵不枵。」 [29] 如此則勢順理得,又何必浮慕三代之美名乎。 [30]
船山論制度之言,散見其著作中者極為繁備。僅就上述諸端觀之,已足見其卓絕精闢,不蹈襲,不鑿空,就事實以立原理,通古今而權得失。雖其所據不必果為信史,所斷不必盡屬確論,而其態度之謹嚴,眼光之敏銳,二千年中,殆鮮有其匹。即使船山立言,僅止於此,已足自成一家而絲毫無愧矣。
第二節 民族思想
船山論制度已不乏獨到之見,其論種族,尤為透闢精警,直可前無古人。船山認定種族之自存自固,乃自然界之普遍規律。下至於微蟲,上達於人類,無不受此規律之支配。政治組織之基本作用,即在於保類而衛群。「今夫玄駒之有君也,長其穴壤,而赤蚍飛螱之窺其門者必部其族以噬殺之,終遠其垤,無相干雜,則役眾蠢者必有以護之也。」 [31] 蟻類如此,人類亦然。「民之初生,自紀其群。遠其沴害,擯其夷狄,建統惟君。故仁以自愛其類,義以自制其倫。強幹自輔,所以凝黃中之 縕也。」 [32] 吾人既知紀群為人類之天性,立君所以衛群,則當堅持一族之政權,必由本族之君自掌,而斷不容異族之侵僭。易詞言之,一切國家,皆當為民族國家,一切異族之政權皆大背紀群之義。船山明之曰:「智小一身,力舉天下,保其類者為之長,衛其群者為之君。故聖人先號萬姓而示之以獨貴。保其所貴,匡其終亂,施於孫子,須於後聖,可禪可繼可革,而不可使異類間之。」 [33] 民族之大義既立,「然後植其弱,掖其強,揚其潔,傾其滓,冠昏飲射以文之。哭踴虞祔以哀之,堂廉級次以序之,刑殺征伐以整之」 [34] ,以樹立民族之政治與道德。此義不立,則一切作為皆失其根本之價值。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族類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義之云云也哉!」 [35]
持此大義以論往史,得失昭然,是非可睹。自黃帝建國迄於兩漢,皆為民族自主之政權,合乎衛群保類之宗旨。凡此古代之帝王,皆以「神明之胄,駢武以登天位」。「是豈有私神器以貽曾玄之心哉!而天貺不舍,靈光夾集者,蓋建美意以垂家法,傳留雲昆,不喪初旨,必以得此而後足於憑依。故屢濱播棄而卒不能捨去以外求宗主。跡其所以燾冒天下者,樹屏中區,閒擯殊類而止。若乃天命去留,即彼舍此之,無庸置心。要以衣冠舄帶之倫,自相統役,奠維措命,長遠丑孽者寶以為符,得人而授之。」 [36] 故兩漢以前之君主,雖或家天下而私一姓,而就民族大義之標準以衡之,則實天下為公也。然而中夏衰微之因,實已肇端於秦。嬴氏大肆私心,盡忘保衛種類之責任,「詹詹鑿陋,未嘗迥軫神區而援立靈族」 [37] 。二世早亡,劉氏代興,沉淪之禍,始得暫免。遷延至宋而自私忘種之弊政,遂收其最後之惡果。「宋以藩臣,暴興鼎祚。」「改易武藩,建置文弱。收總禁軍,衰老填籍,孤立於強虜之側,亭亭然無十世之謀。」「卒使中區趨靡,形勢解散。一折而入於女真,再折而入於韃靼。以三五漢唐之區宇,盡辮髮負笠,澌喪殘剮,以潰無窮之防。生民以來未有之禍,秦開之而宋成之也。」 [38] 考秦宋之所以致禍,純由其缺乏遠大之民族眼光,而只圖一家一人之享受。為君者「無百祀之憂,鮮九垓之辨,尊以其身於天下,憤盈儔侶,畛畔同氣,猜割牽役,弱靡中區。乃霍霍然保尊貴,偷豫屍功。患至而無以御,物逼而無以固。子孫之所不能私,種族之所不能覆。蓋王道泯絕而《春秋》之所大慭也」 [39] 。
船山民族本位之政治觀與歷史觀已多獨到之論。至其拋棄傳統思想中以文化為標準之民族觀 [40] 而注重種族之界限,尤為前人所罕發,足與近代民族主義相印證。《春秋》公羊家有「夷狄進至於爵」 [41] 及「中國亦新夷狄」 [42] 諸說。蓋以夷夏之區分,繫於行動之文野。推之至極,則民族既依文化之高低以劃界,種姓亦隨文化之混同而相融。種界失其謹嚴,許衡之流遂得援用夏變夷之旨以屈膝於蒙古 [43] 。船山乃就地理環境以解釋種類之差別,而認文化上之差別生於種類上之差別。既非出武斷之區分,則亦不容任意混合。其言有曰:「夷狄之與華夏所生異地。其地異,其氣異矣。氣異而習異,習異而所知所行蔑不異焉。」 [44] 「是故山禽趾疏,澤禽趾冪。乘禽力橫,耕禽力縱。水耕宜南,霜耕宜北。是非忍於其泮散而使析其大宗也。亦勢之不能相捄而絕其禍也。是故聖人審物之皆然而自畛其類,屍天下而為之君長,區其靈冥,湔其疑似,乘其蠱壞,峻其墉廓,所以絕其禍而使之相捄。」 [45] 否則大防自裂,禍亂隨生矣。
中國不容夷狄之侵犯。約而言之,其義有二:一曰中國疆土之不可侵犯。船山本地理區分民族之旨以明之曰:「天以洪鈞一氣生長萬類而地限之以其域。天氣亦隨之而變,天命亦隨之而殊。中國之形如箕,坤維其膺也。山兩分而兩迤,北自賀蘭,東垂於碣石,南自岷山,東垂於五嶺,而中為奧區,為神皋焉。故裔夷者如衣之裔垂於邊幅,而因山阻漠以自立。地形之異即天氣之分,為其性情之所便即其生理之所存。濫而進宅乎神皋焉,非不歆其美利也。地之所不宜,天之所不祐,性之所不順,命之所不安。是故拓跋氏遷雒而敗,完顏氏遷蔡而亡。游麟於沙渚,嘯狐於平原,將安歸哉!」 [46] 船山解釋夷狄遷地不良之故曰:「夫夷狄所恃以勝中國者,朔漠荒遠之鄉,耐饑寒,勤牧畜,習射獵,以與禽獸爭生死。故粗獷悍厲,足以奪中國膏粱豢養之氣。而既入中國,沉迷於膏粱豢養以棄其故,則乘其虛以居其地者又且粗獷悍厲以奪之。」 [47] 所謂胡虜無百年之運者,此誠一甚確之解釋。 [48] 二曰中國文化之不容侵犯。石勒起明堂,建辟雍。拓跋弘立明堂,修禮樂。慕容寶定士族舊籍,罷軍營封蔭。此皆以異族而仿行中國制度。船山深加斥責,以為自取滅亡之道。其斥慕容寶曰:「夷狄而效先王之法,未有不亡者也。以德仁興者以德仁繼其業,以威力興者以威力延其命。沐猴而冠,為時大妖。先王之道不可竊,亦嚴矣哉!以威力起者始終乎威力,猶一致也。絀其威力,則威力既替矣。竊其德仁,固未足以為德仁也。父驢母馬,其生為騾,騾則生絕矣。相雜而類不延,天之道物之理也。」 [49] 其論石勒與拓跋弘曰:「天下所極重而不可竊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謂治統。聖人之教也,是謂道統。」「道統之竊,沐猴而冠,教猱而升木,屍名以徼利。為夷狄盜賊之羽翼,以文致之為聖賢而恣為妖妄。方且施施然謂守先生之道以化成天下,而受罰於天,不旋踵而亡。嗚呼!至於竊聖人之教以寵夷狄而禍亂極矣。」「故勒之子姓駢戮於冉閔,元氏之苗裔至高齊而無噍類。天之不可欺也,如是其赫赫哉。」 [50] 船山此言嚴正深刻,直可斷絕文化漢奸之門路,使范文程、金之俊、徐乾學、李光地輩聞之,得無汗顏而動心否。
船山雖不以文化區分種姓之界限,然其論華夷畛域則隨處明示貴華賤夷之態度。此不僅本諸群類自保之義,而亦緣船山認定中國之文化高尚優美,遠非外族之所能及。華族既為天縱「神明之胄」,則當為控御四裔之主人。欲求達此目的,雖力爭詐取,亦船山之所許可。故漢武帝討胡開邊,世儒讒其黷武。船山獨加寬恕而為之說曰:「遐荒之地有可收為冠帶之倫,則以廣天地之德而立人極也。非道之所可廢,且抑以抒邊民之寇攘而使之安。雖然,此天也,非人之所可強也。天欲開之,聖人成之。聖人不作,則假手於時君及智力之士以啟其漸。以一時之利害言之,則病天下,通古今而計之,則利大而聖道宏。」 [51] 此雖原則上與古人用夏變夷之言相合,而透闢過之。至於船山論漢傅介子誘斬樓蘭王之事,謂:「夷狄者殲之不為不仁,奪之不為不義,誘之不為不信。」又謂「信義者人與人相於之道,非以施之夷狄」 [52] 。則尤為偏激痛快,真不顧腐儒之口張而不翕矣。
雖然,船山更有一石破天驚之論焉,則其謂文化有興亡起伏之跡是也。船山以為今日中國之文化雖美,然推原邃古之時,逆想摧殘之後,亦有淪澌隱滅可能。吾人殊不可過度自信或樂觀。《思問錄》曰:「中國之天下,軒轅以前其猶夷狄乎?太昊以前猶禽獸乎?禽獸不能全其質,夷狄不能備其文。文之不備,漸至於無文,則前無與識,後無與傳,是非無恆,取捨無據。所謂飢則呴呴,飽則棄余者,亦植立之獸而已。魏晉以降,劉石之濫觴,中國之文乍明乍滅。他日者必且凌蔑之以至於無文,而人之返乎軒轅以前,蔑不夷矣。文去而質不足以留,且將食非其食,衣非其衣。食異而血氣殊, [53] 衣異而形儀殊,又返乎太昊以前而蔑不獸矣。至是而文字不行,聞見不征。雖有億萬年之耳目,亦無與征之矣!此為混沌而已矣。」 [54] 惟吾人宜注意,混沌之重來,乃中華民族一族之惡運,而非全世界人類之文化同歸於澌滅。蓋「天地之氣衰旺,彼此迭相易也。太昊以前,中國之人若麇聚鳥集。非必日照月臨之下而皆然也。必有一方焉,如唐、虞、三代之中國也。既人力所不通,而方彼之盛,此之衰而不能征之。迨此之盛,彼之衰而弗能述以授人,故亦蔑從知之也。以其近且小者推之,吳楚浙閩,漢以前夷也,而今為文教之藪。齊晉燕趙,隋唐以前之中夏也,而今之椎鈍 戾者十九而抱禽心矣。宋之去今,五百年耳。邵子謂南人作相,亂自此始,則南人猶劣於北也。洪永以來, [55] 學術節義事功文章皆出荊揚之產,而貪忍無良,弒君賣國,結宮禁,附宦寺,事仇讎者,北人為尤酷焉。則邵子之言驗於宋而移於今矣。今且兩粵滇黔漸向文明,而徐豫以北風俗人心益不忍問。地氣南徙,在近小間有如此者。推之荒遠,此混沌而彼文明,又何怪乎!」 [56] 夫文明不必永存於一地,中國亦有退為夷狄禽獸之可能,則為神明之胄者當取何種態度乎?船山於此雖無明文之解答,然就其思想之大體觀之,船山迨不欲作消極之悲觀,而希望君臣上下共本保類衛群之宗旨,兢兢業業,以維持神區之家法於勿墜。吾人之所見如尚不誤,則船山所揭櫫者不僅為二千年中最徹底之民族思想,亦為空前未有最積極之民族思想也。
第三節 呂留良與曾靜
黃梨洲、顧亭林、王船山等所參加之覆清運動及所鼓吹之民族思想雖暫時歸於失敗,然其潛伏之影響則頗為深遠。其及於平民者發為各地之秘密結社, [57] 醞釀推移,至太平天國而產生大規模之實際行動。其寄於士大夫者則大體上仍為文字宣傳,呂留良、曾靜等其尤著者也。
呂留良字用晦,號晚村。生於崇禎二年,卒於康熙二十二年。 [58] 順治間為諸生,聲名籍甚。三十五歲時嘗與黃梨洲等作詩唱和。《晚村詩》曰:「誰教失足下漁磯,心跡年年處處違。雅集圖中衣帽改,黨人碑里姓名非。苟全始識譚何易,餓死今知事最微。醒便行吟埋亦可,無慚尺布裹頭歸。」 [59] 蓋與梨洲等交遊已久,已服膺華夷大防之義。故康熙五年避不應試,復作詩有「甑要不全行莫顧,簀如當易死何妨」之句。又曰:「自此老子擔頭更重矣」 [60] 。「於是歸臥南陽村,向時詩文友皆散去。乃摒擋一切,與桐鄉張考夫、鹽官何商隱、吳江張佩蔥諸先生髮明洛閩之學,編輯朱子書,以嘉惠學者,其議論無所發泄,以寄之於時文評語。大聲疾呼,不顧世所諱忌。窮鄉晚進有志之士,聞而興起者甚眾。」 [61] 此所謂大聲疾呼者即以民族思想鼓動人心也。康熙十九年,嘉興郡守欲以晚村應清廷山林隱逸之徵,乃剪髮,襲僧服。晚村與友人書自述其意曰:「有人行於途,賣餳者隨其後,唱曰:破帽換糖。其人急除匿。已而唱曰:破網子換糖。復匿之。又唱曰:亂頭髮換糖。乃皇遽無措,回顧其人曰:何太相逼生。弟之薙髮,亦正怕換糖者相逼耳。」 [62] 年五十五,以咯血痔瘺死。前三日猶憑几改訂書稿。 [63] 遺囑入殮以皂帛裹頭,殆取尺布裹頭歸之意。所著述評選之書已成者幾五十種,大半列入清代禁書總目, [64] 今所存者不過數種而已。 [65]
晚村鼓吹民族思想之議論著作,聞而興起者甚眾。至雍正時遂有曾靜及其門徒欲利用岳鍾琪之兵力乘清室之內爭以傾覆滿洲之政權。曾靜號蒲潭,湖南人。應試州城,見晚村評時文內有論夷夏之防及井田封建等語,大好之。因遣其徒張熙赴浙江呂氏求遺書,得盡觀晚村所著。又往訪晚村弟子嚴鴻逵,再傳弟子沈在寬等,深相投契。雍正六年,曾靜遣張熙投書說川陝總督岳鍾琪。鍾琪舉發之。世宗命搜查呂、嚴等所著書,研訊曾、嚴等人。其結果為晚村及其子葆中戮屍,毅中斬立決,孫輩發寧古塔為奴。嚴鴻逵、沈在寬等或戮屍,或凌遲,均誅及九族,曾靜、張熙雖蒙特赦,而高宗甫即位即加殺害。一切書籍悉與毀禁。 [66] 震動一時之民族運動遂全歸於失敗。
呂、曾諸人之書多已焚絕,不可復見。晚村思想僅於《文集》、《四書講義》,《東華錄》所載世宗諭旨及曾靜供詞,《大義覺迷錄》 [67] 中存其片段。世宗諭內閣九卿等謂呂氏「敢於聖祖仁皇帝任意指斥」,「其悖逆狂噬之詞,凡為臣子者所不忍寓之於目,不忍出之於口,不忍述之於紙筆者也」。又謂呂氏「日記所載,稱我朝或曰清,或曰北,或曰燕,或曰彼中。至致逆藩吳三桂書亦曰清,曰往講。若本朝與逆藩為鄰敵者然。何其悖亂之甚乎?且吳三桂、耿精忠乃叛逆之賊奴,人人得而誅之。呂留良於其稱兵犯順則欣然有喜,惟恐其不成。於本朝疆宇之恢復則悵然若失,轉形於嗟嘆。於忠臣之殉難則污以過失,且聞其死而快意。不顧綱常之倒置,惟以助虐迎寇為心。不顧生民之塗炭,惟以兵連禍結為幸。何呂留良處心積慮殘忍凶暴至此極也」 [68] 。世宗於茲所痛斥「悖亂」諸說,以今語括之,即不承認滿洲之政權而望其顛覆而已。
抑晚村之議論非僅含有排滿之情感,而實基於一貫之民族觀念。《大義覺迷錄》謂呂氏「借明代為言,肆其分別華夷之邪說,冀遂其叛逆之志」。實能道破晚村思想之主旨。昔孔子許管仲不死子糾之難而稱之,謂「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晚村釋之曰:「君臣之義,域中第一事,人倫之至大。若此節一失,雖有勳業作為,無足以贖其罪者。」然而又有更大者焉。「看微管仲句,一部《春秋》大義,尤有大於君臣之倫,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論節義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 [69] 《春秋》之義如此,何以後世多不能明乎?晚村以為制之弊政與陋儒之曲學皆足以害之。蓋「三代以上聖人制產明倫以及封建兵刑許多布置」,「都只為天下後世區處」,「不曾有一事一法從自己富貴及子孫世業上起一點永遠占定,怕人奪取之心」。「自秦漢以後許多制度」,其「本心卻絕是一個自私自利,惟恐失卻此家當」 [70] 。故「封建井田之廢,勢也,非理也。 [71] 亂也,非治也。後世君相因循苟且以養成其私利之心,故不能復三代。孔孟程朱之所以憂而必爭者正為此耳。雖終古必不能行,儒者不可不存此理以望聖王之復作。」 [72] 所可深惜者後世之儒不但不能堅守三代公天下之大義,反為專制政治所薰染而淪於干祿之小人儒。三代之世,君臣以義合。列國並存,為臣者得有擇君之自由。志同道合,則就君以輔成其養民之公,志不同道不合,則去之以自全其獨善之志。「只為後世封建廢為郡縣,天下統一於君,遂但有進退而無去就。嬴秦無道,創為尊君卑臣之禮,上下相隔懸絕,並進退亦制於君而無所逃。而千古君臣之義為之一變。」 [73] 儒者沉溺於功利自私之專制政治中,遂亦一變孔孟家法而惟利是圖。「後世事君,其初應舉時原為門戶溫飽起見。一片美田宅,長子孫無窮嗜欲之私先據其中,而後講如何事君。便講到敬事,也只成一種固寵患失學問。」 [74] 或迎合揣擬時君自私不仁之心事 [75] 而為之飾非遂過。人君「只多與十萬緡塞破屋子, [76] 便稱身荷國恩矣。諫行言聽,膏澤下民,與彼卻無干涉。」 [77] 叔孫通、馮道、趙普 [78] 之流何嘗有惻隱羞惡之心乎?
專制政治敗壞君臣之義,其禍害及於生民者固已甚大。而其流惡之極更至於泯滅夷夏之防,使中國之儒者自陷於被髮左衽而不覺。蓋孔子言君臣之義不可廢。後儒不明《春秋》,不述《孟子》,尊君好利過甚,竟至並異族之君而奴顏婢膝以事之。彼絕不自羞,而假借程朱之道統以為掩飾,遂資陸王攻擊之口實。雖然,魚目豈終可以混珠哉!亦在學者之善辯而已。晚村論之曰:「從來尊信朱子者徒以其名而未得其真。」「所謂朱子之徒,如平仲幼清, [79] 辱身枉己,而猶哆然以道自任,天下不以為非。此道不明,使德枯以迄洪武, [80] 其間諸儒失足不少。」夷夏之防既潰,仁義之本不立。此非朱子之本來面目,乃元代儒家之厚誣前人。「故紫陽之學,自吳許以下已失其傳,不足為法。」然則居滿洲專制政府之下而泛尊朱子,恐不免播揚吳、許之濁塵以貽誤後來矣。「今示學者似當從出處去就,辭受交接處畫定界限,扎定腳跟,而後講致知主敬工夫,乃足破良知之黠術,窮陸派之狐禪。蓋緣德祐以後天地一變,亘古所未經,先儒不曾講究到此。時中之義,別須嚴辨,方好下手入德耳。」 [81] 晚村此論,義正詞嚴,足與船山道統不可僭竊之說一時媲美。 [82] 雖然,猶有疑焉。明末清初之政論家,如黃梨洲源出王陽明,王船山私淑張橫渠,顧亭林不守理學藩籬,而晚村獨欲保全朱子,斤斤為之申辯何也?吾人推想其原因,似可有二:一曰由於門戶之見,二曰以塞假借之門。晚村弟子陳 謂其「於朱子之書信之最篤,好之最深」 [83] 。其子呂葆中則傳其歸隱後與清初程朱派儒者張履祥等編朱子書以惠後學。 [84] 凡此均足見晚村尊朱殆由於師友之傳授陶鎔,而發自衷心之至誠。然而此似非其惟一之原因也。清聖祖于海內定後,提創學術,表章程朱。朱注奉為正宗,紫陽配祀十哲。 [85] 《朱子全書》 [86] 、《性理精義》 [87] 等之編纂刊行,顯欲藉以收學術一尊之效。聖祖是否心誠好學,或意在利用朱學以愚弄士大夫,今日固無法斷定。 [88] 然陸隴其、李光地輩竊中國之道統以粉飾滿洲,揆以《春秋》之義,其可恥實不下於許平仲、吳幼清。晚村與之並世,豈無聞見。於是嚴朱學真偽之辨以隱斥之,使竊道統者無所施其伎倆,此則情理中可能而應有之事也。
晚村思想可考見者大較如此。曾靜、嚴鴻逵、沈在寬等所言就今存文獻觀之,殆不能越出其範圍。曾靜謂「人與夷狄無君臣之分」。「封建是聖人治天下之大道,亦即是御戎狄之大法。」 [89] 嚴鴻逵列舉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六年間之災異,又謂當以死拒修史之薦。 [90] 沈在寬詩謂:「陸沉不必由洪水,誰為神州理舊疆。」 [91] 凡此皆與民族思想之精神一貫。雖激越有加,而宗旨無改者也。
清世宗似深悟以思想戰勝思想為有效之策略,故特赦曾靜、張熙之罪而刊行《大義覺迷錄》以駁斥呂留良等之議論,令曾靜撰《歸仁說》 [92] 以自表其民族思想之錯誤,又命大學士朱軾刊行駁《四書講義》、《語錄》等書,頒發學宮 [93] 以影響學子之觀聽。雍正七年九月上諭, [94] 最可為清廷反民族論之代表。析其要旨,共有四端。一曰立君在德,不應有地域之歧視。「蓋生民之道,惟有德者可以為天下之君。」「《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德足以君天下者天錫佑之。未聞有天下之君不以德感孚,惟擇何地之人輔之之理。《書》又曰:撫我則後,虐我則讎。此民心向背之至情。未聞億兆不歸心而但擇地之理。」就世宗觀之,清之開國,正合有德受命之標準,則凡蒙其撫育者「何得以華夷殊視」。且流寇亡明,生民塗炭。清人定亂安民,「有造於中國大且至矣」。「若撫之仍不為後,殆非順天合理之人情」也。二曰文化有高下之分,道德無種族之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聖德。 [95] 《詩》云: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以其僭王滑夏,不知君臣之大義,故聲其罪而懲義之,非為其戎狄而外之。」若蠻荒之人,能為禮義,則向之斥為戎狄者亦儼然中國矣。「三代以上之有苗荊楚獫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在今日可目為夷狄否?」韓愈有言:「中國而夷狄則夷狄之,夷狄而中國則中國之。」然則欲為華夷中外之區分,非可襲刻舟膠柱之故智明矣。三曰君臣之義不可悖亂。「從來君上之道當視民如赤子,臣下之道當奉君如父母。若為子之人,其父母雖待之以不慈,尚不可疾怨忤逆,況我朝之君實盡父母斯民之道乎。」「孔子曰:君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況其君乎?」又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夫春秋之時以百里之國猶不非其大夫,況我朝為奉天承運大一統太平盛世,而君上尚可謗議乎?且聖人之在諸夏猶稱夷狄有君,況在我朝之人親被教澤,食德服疇,而為無父無君之論,可乎?」「夫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以有此倫常之理。故五倫之所謂人倫者,非因華夷以區別人禽也。」然則徒辨華夷而悖亂君臣,恐不免自陷於禽獸矣。四曰覆滿復明之運動缺乏根據。蓋「明之太祖即元之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逆之名?至於我朝之於明,則僅鄰國耳。且明之天下喪於流寇之手」。「我朝統一萬方,削平群寇。」其得天下之情形,與明代以子民而取位者迥不相同。「呂留良輩借明代為言,肆其分別華夷之新說,冀遂其叛逆之志,此不但本朝之賊,實明代之仇讎也。」世宗駁斥呂、曾等民族思想之言,大約如此。稽其主要論據,不過牽附中國古代以文野分華夷之舊說與乎宋明理學家君臣綱常之牙慧。 [96] 不特對春秋內外之義避而不談,不足以折船山、晚村之所號召揭櫫,即其所論諸端,亦多牴牾含混,不能自圓其說。 [97] 高宗甫立,未及改元,即殺害曾靜、張熙,禁止《大義覺迷錄》之流播。 [98] 推其用意,殆亦知世宗理屈詞窮,不欲其久布世間,授人口實。由其論之,彼固未嘗無所見也。
* * *
[1] 王敔(船山次子)《薑齋公行述》,潘宗洛《船山先生傳》,《清史稿·儒林傳》。述船山思想梗概者有嵇文甫《船山哲學》(開明書店)及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三章。
[2] 今有兩本。一為同治四年曾國藩刻本,凡三百二十卷。一為民國二十二年上海排印本,凡三百五十八卷。其中最有關於政治思想者為《黃書》、《噩夢》、《讀通鑑論》、《宋論》等。後兩種有單行本。
[3] 《讀通鑑論》卷一一。《思問錄外篇》曰:「中國之天下,軒轅以前其猶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猶禽獸乎!」
[4] 《讀通鑑論》卷一一引魏徵「折封德懿語」。
[5] 《讀通鑑論》卷一。
[6] 船山亦反對過度之集權。故曰:「天下之治統於天子者也。以天子下統乎天下則天下亂。故封建之天下分其統於國,郡縣之天下分其統於州。」
[7] 《讀通鑑論》卷五。
[8] 同書卷六。
[9] 《讀四書大全說》卷九。按此略近孟德斯鳩《法意》一卷一章「法」之定義。
[10] 《讀四書大全說》卷九。
[11] 《宋論》卷七:「順必然之勢者理也。理之自然者天也。」
[12] 《讀通鑑論》卷一一:「古之天下,人自為君,君自為國。百里而外,若異域焉。治異政,教異尚,刑異法。賦斂惟其輕重,人民惟其刑殺,好則相昵,惡則相攻。萬其國者萬其心,而生民之困極矣。堯、舜、禹、湯弗能易也。至殷之末,殆窮則必變之時,而猶未可驟革於一朝。故周大封同姓而益展其疆域,割天下之半而歸之姬姓之子孫,而漸有合一之勢。而後世郡縣一王亦緣此以漸統一於大同。然後風教日趨於畫一,而生民之困亦以少衰。」
[13] 同書卷一。
[14] 同書卷二。
[15] 同書卷末。
[16] 同書卷一。
[17] 《讀通鑑論》卷一一。
[18] 《讀通鑑論》卷二。唐魏玄同上言高宗欲復周漢長官辟屬之法。船山亦認為不可。本書此處注[17] 所引即為此而發。又卷一一「辨孟子」「得乎邱民而為天子」之說,以為只可行於三代。後世風俗既薄,頌德勸進,徒為篡奪者藉口。庶人議政,每為亂階。
[19] 《宋論》卷二。《讀通鑑論》卷十「論隋開皇十年詔公卿以下給職田之不可行」曰:「三代之國,幅員之狹,直今一縣耳。仕者不出於百里之中,而卿大夫之子恆為士。故有世祿者有世田,即其所營之世業也。名為卿大夫,實則今鄉里之豪族而已。世居其土,世勤其疇,世修其陂池,世治其助耕之氓。故官不侵民,民不欺官,而田亦不至於污萊。郡縣之天下,合四海九州之人以相錯為吏,官無定分,職無常守。升降調除,中外南北,月異而歲不同。給以田而使營農,將人給之乎?貴賤無差,予奪無恆,而且不勝給矣。將因職而給之乎?有此耕而彼獲者矣。而且官不習于田,一授其田於胥吏,胥吏橫於阡陌,務漁獵而不恤其荒瘠。閱數十年而農非其農,田非其田。徒取沃土而滅裂之,不足以養士而徒重困乎民也。故職田者三代以下必不可行之法也。」可與此同看。
[20] 《讀通鑑論》卷二。
[21] 同上。
[22] 同書卷十。
[23] 《讀通鑑論》卷七。
[24] 同上。
[25] 《噩夢》。船山以同一眼光「論封建什一之稅不能行於郡縣天下」曰:「什一之賦,三代之制也。(中略)有疆場之守,有甲兵之役,有幣帛饗飧牢餼之禮,有宗廟社稷牲幣之典,有百官有司府史胥徒祿食之眾,其制不可勝舉。(中略)故二十取一而不足。(中略)自秦而降,罷侯置守矣。漢初封建,其提封之廣蓋有倍蓰於古王畿者。而其官屬典禮又極簡略。率天下以守邊而中邦無盟會侵伐之事。若郡有守,縣有令,非其伯叔甥舅之交而饋問各以其私。社稷初立而祀典不繁。一郡之地廣於公侯之國,而掾吏郵徼曾不足以當一鄉一遂之長。合天下以贍九卿群司之內臣而不逮《周禮》六官之半。是古取之一坼而用豐,今取之九州而用儉。其他國家之經費,百不得一也。什一而征,將以厚藏而導人主之宣欲乎?不然,亦奚用此厚斂為也。(中略)封建不可復行於後世,民力不堪而勢在必革也。」(《讀通鑑論》卷一)
[26] 《尚書引義》「費誓」。參《春秋世論》卷三。
[27] 同上。
[28] 《讀通鑑論》卷九。
[29] 同書卷一二。
[30] 船山又論與此有關之文武合一制曰:「三代寓兵於農,兵不悍而治民之吏即可以治兵。其折衝而敵愾者,一彼一此,疆場之事,甲未釋而幣玉通。非有獷夷大盜爭存亡於鋒刃之下者也。而秦漢以下不然。則欲以三公制封疆原野之生死,孰勝其任而國不為之弊哉。則漢初之分丞相將軍為兩途,事隨勢遷而法必變。」故三代以後文與武不可合,「猶田之不可復井,刑之不可復肉矣。」(《讀通鑑論》卷五)又論保甲曰:「言治術者有美名而實不然,則鄉約保甲是已。其說摹仿周禮,而所師者管仲軌甲連鄉制爾。自周以前,列國各自立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一國之隘,無從別得勇武之士而用之,則就農民而盡用其壯丁,亦如今土司之派其猓以為兵。蓋以防鄰國之兼併而或因以兼併鄰國。其事本不道,而毒民深矣。封建既廢,天下安堵。農工商賈各從其業,而可免於荷戈致死之苦。此天地窮則變而可久者也。奈何更欲爭鬥其民哉。」(《噩夢》)若就今日施行之利害論,則「民疲而瘠則五家之累專於一家,民悍而頑則是五家而置一豺虎以臨之也」(《讀通鑑論》卷九)。
[31] 《黃書·原極》。玄駒,黑蟻也。
[32] 同書「後序」。沴音戾,害也。 縕,元氣也。
[33] 「原極」。
[34] 同上。虞祔皆祭名。
[35] 「後序」。
[36] 《黃書·古儀》。
[37] 「古儀」。軫,懷念也。
[38] 《黃書·古儀》。
[39] 「原極」。慭音印,傷也。
[40] 本書第二章第六節末段。
[41] 《春秋公羊解詁》昭公十三年。
[42] 同書昭公二十三年。
[43] 本書第十六章第二節此處注[71]至[75] 。
[44] 《讀通鑑論》卷七。
[45] 「原極」。
[46] 《讀通鑑論》卷七。
[47] 《讀通鑑論》卷六。
[48] 船山此論又不啻滿洲衰微之預言。清初滿人尚守塞外悍厲之風,以騎射為事。乾隆以後歷染漢族文弱之習,至清末則八旗多無用之人而生計蹙矣。皇太極崇德元年(1636)以金世宗事諭諸王貝勒大臣,略謂世宗戒子孫,勿效漢俗。後君不尊,遂至滅亡。又謂其發此言「實為子孫萬世計」。「我國士卒,初有幾何。因嫻於騎射,所以野戰則克,攻城則取。(中略)此番征燕京出邊,我軍威竟為爾大臣所累矣。」(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頁220)雍正二年吉林官吏請建太廟、立學校、教滿漢子弟讀書應考。世宗諭曰:「我滿洲人等自居漢地,不得已而與本國之習俗日相遠。惟烏喇(吉林)寧古塔等處兵丁不改易滿洲本習。(中略)本朝龍興,混一區宇,惟恃實行與武備。並未嘗博虛文,事粉飾。然則我滿洲之實行不優於漢人之文藝,蒙古之經典哉!」(稻葉君山《清朝全史》上四中譯本冊二頁48引)已可窺見消息。
[49] 《讀通鑑論》卷七。
[50] 《讀通鑑論》卷七。
[51] 同書卷二。
[52] 同書卷四。
[53] 船山認為飲食影響人類文化。《詩廣傳》卷五曰:「食也者氣之充也。氣也者神之緒也。神也者性之函也。(中略)天育之,聖人粒之,凡民樂利之。不粒不火之禽心,其免矣乎!天運替,人紀亂,射生飲血之習且有開之先者,吾不忍知其終也。」
[54] 《外篇》。參閱本章此處注[3] 。
[55] 洪永當指洪武(1368—1398)及永樂(1403—1424)或永曆(1646—1661)。
[56] 《思問錄外篇》。
[57] 可閱平山周《中國秘密社會史》(商務印書館「史地小叢書」),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一百十六節。
[58] 當1629—1683年。
[59] 包賚《呂留良年譜》頁47引呂葆中《行略》。
[60] 《年譜》頁51引「行略」。
[61] 同書頁53引「行略」。
[62] 《呂晚村文集》卷四「答徐方虎書」。按順治二年清廷厲行薙髮令於江南。
[63] 《年譜》頁155引「行略」。
[64] 目錄見同書,頁118—123。
[65] 有《呂晚村文集》八卷,《呂晚村續集》四卷,《四書講義》四十三卷(門人陳 編),均北平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藏。
[66] 《東華錄》雍正七至十三年各處。但譯稻葉君山《清朝全史》上四,頁35—45。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第一一八節。《年譜》四文字獄中呂案的始末。
[67] 雍正七年原刻本,北平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藏。此書包括世宗駁斥民族思想之諭旨,曾靜等供詞,及曾之《歸仁說》。
[68] 《東華錄》,雍正七年五月。
[69] 《四書講義》卷一七。
[70] 同書卷二九。又同書卷六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君臣皆為生民也。」卷三七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必足以濟斯民而後享斯民之養。故自天子以至於一命之奉,皆謂之天祿。」此與黃梨洲「原君」、「原法」之說相似。見本書第十八章。
[71] 此似駁王船山「勢之順者即理之當然」之說。見本章此處注[10] 。
[72] 《講義》卷三四。
[73] 《講義》卷三七。此與黃梨洲「原臣」之說相近。
[74] 同書卷一八。
[75] 同書卷二九。
[76] 此宋太祖與趙普語。
[77] 《講義》卷三七。
[78] 同書卷三四。
[79] 許衡、吳澄皆宋末程朱派理學家屈事蒙古者。
[80] 宋亡於恭帝德祐二年(1276)。
[81] 《文集》卷一「復高匯㫋書」。
[82] 見本章此處注[49] 至此處注[50] 。
[83] 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頁78引。
[84] 《行略》。
[85] 康熙五十一年(1712)。
[86] 康熙五十二年。
[87] 康熙五十六年。
[88] 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頁634,疑其非出誠意。
[89] 《大義覺迷錄》引。
[90] 《東華錄》雍正七年五月丙戌諭內閣。
[91] 同上五月戊子。
[92] 附《大義覺迷錄》後。
[93] 《東華錄》雍正九年十二月乙巳諭內閣。
[94] 《大義覺迷錄》弁首。茲從稻葉君山《全史》上四,頁38—43引。
[95] 曾靜《歸仁說》曰:「聖人非常生,故其生亦無常地。」「孟子曰:舜生於諸馮,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西夷之人也。是唐虞三代之聖人已不盡生中土。」與此相近。
[96] 此外世宗於黃、顧、呂、曾等所同情或提倡之封建亦加攻擊。雍正七年上諭曰:「大凡叛逆之人呂留良、曾靜、陸生柟輩皆以宜復封建為言。蓋此種悖亂之人自知奸惡傾邪,不見容於鄉國,欲效策士遊說之風,意謂不見容於此國,則去而之他國。」此語顯然曲解呂氏等之用意,閱本章此處注[89] 。(同年秋承順郡王錫保告發廣西人陸生柟書《通鑑論》第十七篇,論封建之利,非議朝政。上諭為此而發。)世宗又為駁封建論極言一統之利,分割之害,殆針對諸王而發(見稻葉君山《全史》上四頁22)。
[97] 稻葉君山《全史》上四,頁43—44,及《包賚年譜》頁166—178均有批評,可參閱。
[98] 《東華錄》雍正十三年十月至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