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思想史 · 第十五章 元祐黨人及理學家之政論
第一節 司馬光
徽宗崇寧元年蔡京立黨人碑於端禮門,以司馬光為首 [1] 。蓋元祐初年,光實主朝議。既「居政府,凡王安石呂惠卿所建新法,劃革略盡」 [2] 。吾人以光為「黨人」之主要代表,似非厚誣。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生於真宗天禧三年,卒於哲宗元祐元年(1019—1086)。寶元初登進士甲科,歷事仁、英、神、哲四朝,官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3] 所著有《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司馬文正公集》八十卷。 [4] 史稱光於學無所不通,然其政治思想大體蹈襲前人,缺乏系統。《潛虛》一卷摹擬《太玄》,以五行說宇宙人事之變,亦不脫象數之陳言。其條理之精密宏肆,尚不及邵雍之《皇極經世》。茲姑一述其尊君與立治之主張。
司馬氏生宋代專制政體發展近於完成之時,故「民為貴」之古義已非所能喻,而頗致意於闡明君臣之名分。光嘗謂:「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制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紀綱哉!」 [5] 且君臣之名分,又非出於矯作而有自然之依據。「文王序卦,以乾坤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 [6] 本此觀點以論孟子,則以德抗爵之言, [7] 實大違名分。「夫君臣之義,人之大倫也。孟子之德孰與周公。其齒之長,孰與周公之與成王。成王幼,周公負之以朝諸侯。及長而歸政,北面稽首畏事之,與事文武無異也。豈得雲彼有爵,我有德齒,可慢彼哉。」 [8] 至於孟子謂貴戚之卿可易君位, [9] 其謬誤尤有甚者。「為卿者無貴戚異姓,皆人臣也。人臣之義,諫於君而不聽,去之可也,死之可也。若之何其以貴戚之故,敢易位而處也。」 [10] 司馬氏又論君位傳授,謂「父之傳歸於子,自生民以來如是矣」 [11] 。則不啻否認孟子「天與賢則與賢」之理想。凡此種種,用意無不在推尊君主為專制政體張目。
光尊君之極,甚至以專制天下集權之眼光解釋封建天下分權之政治。《迂書·疑孟》並斥傳統王霸之辨,暗示霸者乃由王所命,而非相互對立之兩種政體。其言曰:「合天下而君之之謂王。王者必立三公。三公分天下而治之,曰二伯,一公處乎內,皆王官也。周衰,二伯之職廢。齊桓晉文糾合諸侯,以尊天子。天子因命之為侯伯,修舊職也。伯之語轉而為霸,霸之名自此興。自孟荀氏而下皆曰,由王道而王,由伯道而伯。道豈有二哉?得之有深淺,成功有大小耳!」 [12] 司馬此論貌似李覯 [13] 而實與之異。覯謂:「伯之為言伯也,所以長諸侯也。」又謂霸道者「尊京師也」。蓋其意猶認霸政為分權之政治,未嘗拘泥致胙之儀式,而遂謂伯者果為中央重臣,受天子之命以治王畿以外,如光之所示也。至於「疑孟」駁「五霸假之」之說,則大致與李氏《常語》相合。光謂:「仁義者所以治國家而服諸侯也。皇帝王霸皆用之,顧其所以殊者大小高下遠近多寡之間耳。假者文具而實不從之謂也。文具而實不從,其國家且不可保,況能霸乎?」 [14]
光既以仁義為治國必要之條件,故其論治術亦不出傳統儒家思想之範圍,宜其與王氏新法相水火。光以為:「自古聖賢所以治國者不過使百官各稱其職,委任而責成功也。其所以養民者不過輕租稅、薄賦斂、已逋責也。」 [15] 有為之政,在實際上必擾害百姓, [16] 在原則上更必背義而言利。 [17] 王氏欲興利以裕國,不知「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其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18] 。理財云云,不免奪民以入官。官未必富而民已先貧。遠不如節用以積余財,「養其本源而徐取之」。 [19] 此誠富國裕民之至計也。至於王氏輕變祖宗之法,為術亦屬至危。「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 [20]
抑又有進者,司馬氏不徒因襲儒家仁義之說,其思想實曾深受道家之影響。《潛虛》謂「萬物皆祖於虛,虛者物之府」。《迂書》亦反覆讚頌無為自然。「老釋」篇更言「釋取其空,老取其無為自然」。「空取其無利慾之心」,「無為取其因任」,此溫公學術根本精神之所在,熙寧二年「論風俗札子」之斥責老莊虛無,殆為裝點門面。三年「與王介甫書」謂介甫昔好老,則更近厚誣。以王氏之「儒而有為」,豈嘗有契於治國烹鮮之旨哉! [21]
第二節 蘇洵、蘇軾及蘇轍
蘇氏父子三人,軾、轍之名均入《元祐黨人碑》中,而洵不預。軾為「蜀黨」之首, [22] 洵亦不預。三人之思想復顯然不盡相同。本節一併述之,取其便利而已。
蘇洵字明允,眉州眉山人。生於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卒於英宗治平三年(1009—1066)。屢試不中,閉戶益讀書,遂通六經諸子之學。嘉祐中與其二子同至京師。歐陽修讀其文,以為賈誼、劉向不能過。或又以為近於荀卿。公卿傳頌,學者爭仿。著有《六經論》六篇,《權書》十篇,《衡論》十篇,《幾策》二篇,今存《老泉文集》 [23] 中。軾字子瞻,生於仁宗景祐四年,卒於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037—1101)。嘉祐二年進士。英宗夙聞其名,即位後召入直史館。熙寧中與王安石論新法不合,屢外貶。哲宗立,召入為翰林學士,遷侍讀學士禮部尚書。哲宗親政,出知定州。紹聖初,屢貶至瓊州別駕。徽宗立赦還,死道中。著有《文集》 [24] 。轍字子由。生於仁宗寶元二年,卒於徽宗政和二年(1039—1112)。年十九與兄同登進士第。元祐六年官至門下侍郎,紹聖中屢貶至化州別駕。徽宗朝以太中大夫致仕。著有《欒城集》 [25] 。
三蘇中以老蘇之思想較有精彩。洵著《六經論》六篇,就人類之心理以解釋政治之作用,雖不免偶有牽強之處,尚不失為創新之學說。洵假定人類有惜生、好逸、安常、知恥、畏神、慕色、憤怒諸情,而以儒家之禮樂詩易,為利用諸情以控制社會行為之工具。《易論》論制度之起曰:「生民之初,無貴賤、無尊卑、無長幼,不耕而不飢,不蠶而不寒,故其民逸。民之苦勞而樂逸也,若水之走下。」然而此自然縱逸之境不能久維於不弊。蓋「天下無貴賤、無尊卑、無長幼,是人之相殺無已也。不耕而食鳥獸之肉,不蠶而衣鳥獸之皮,是鳥獸與人相食無已也」。聖人乃利用惜生之情,設立禮制以矯自然之縱逸。於是「有貴賤、有尊卑、有長幼,則人不相殺。食吾之所耕,而衣吾之所蠶,則鳥獸不與人相食。人之好生也甚於逸,而惡死也甚於勞。聖人奪其逸死而與之勞生,此雖三尺豎子,知所趨避矣」。雖然,聖人果操何術,使蚩蚩之民能尊尊親親而極禮之用乎?曰:利用人類安常與知恥之天性而已。《禮論》釋之曰:「夫人之情安於其常為。無故而變其俗,則其勢必不從。」「故無故而使之事君,無故而使之事父,無故而使之事兄,彼其初非如今之人知君父兄之不事則不可也,而遂翻然以從我者,吾以恥厭服其心也。」具體言之,以恥服人之心者必先立德以取信。「古之聖人將欲以禮法天下之民,故先自治其身,使天下皆信其言,曰此人也,其言如是,是必不可不如是也,故聖人曰,天下有不拜其父兄者吾不與之齒,而使天下之人亦曰,彼將不與我齒也,於是相率以拜其君父兄以求齒於聖人。」 [26] 及敬拜君父之禮既行,內心之恭敬乃由跪拜之儀式以生。輕侮凌叛之心,遂無因得以發動。《禮論》又明之曰:「彼為吾君,彼為吾父,彼為吾兄,聖人之拜不用於世,吾與之皆坐於此,皆立於此,比肩而行於此,無以異也。吾一旦而怒,奮手舉梃而搏逐之,可也。何則?彼其心常以吾為儕也。何則?不見其異於吾也。聖人知人之安於逸而苦於勞,故貴者逸而賤者勞。且又知坐之為逸而立且拜者之為勞也。故舉其君父兄坐之於上,而使之立且拜於下。明日,彼將有怒作於心者,徐而自思之,必曰,此吾向之所坐而拜之,且立於其下者也。」「奮手舉梃以搏逐之,吾心不安焉。」
禮為控制人類行為,維持社會秩序之基本工具。然而「禮之始作也,難而易行,既行也易而難久」 [27] 。故必須用三術以輔助之。
一曰《易》 利用宗教以鞏固政治之力量。蓋「凡人之所以見信者,以其中無所不可測者也。人之所以獲尊者,以其中有所不見窺者也」。「聖人治身以取信,故禮為之明。」然「明則易達,易達則褻。褻則易廢。聖人懼其道之廢而天下復於亂也,然後作《易》。觀天地之象以為爻,通陰陽之變以為卦,考鬼神之情以為辭。探之茫茫,索之冥冥。童而習之,白首而不得其源。故天下視聖人如神之幽,如天之高。尊其人而其教亦隨而尊。故其道之所以尊於天下而不敢廢者,《易》為之幽也」。 [28]
二曰樂 頃言禮始作而易行,既行而難久,其故安在乎?洵釋之曰:「天下惡夫死也久矣。聖人招之曰:來,吾生爾。既而其法果可以生天下之人。天下之人視其向也如此之危,而今也如此之安,則宜何從?故當其時,雖難而易行。既行也,天下之人視君父兄如頭足之不待別白而後識,視拜起坐立如寢食之不待告語而後從事。雖然,百人從之,一人不從,則其勢不得遽至乎死,天下之人不知其初之無禮而死,而見其今之無禮而不至乎死也,則曰聖人欺我。故當其時,雖易而難久」 [29] 。考禮之所以能治人者,以天下信聖人之言耳。及不信其言,則聖人不能維禮之用而必求助於樂。蓋以「事有不必然者,則吾之理不足以折天下之口,此告語之所不及也。告語之所不及,必有以陰驅而潛率之。於是觀天地之間,得其至神之機而竊之以為樂」。「禮之所不及而樂及焉。正聲入乎耳而人皆有事君事父事兄之心,則禮者固吾心之所有也,而聖人之說又何從而不信乎?」 [30]
三曰《詩》 禮之制人也嚴。然人有天賦之情慾,遏抑而無所發泄,則必棄禮壞防以至於亂。《詩論》曰:「人之嗜欲,好之有甚於生,而憤憾怨怒,有不顧其死。於是禮之權又窮。禮之法曰:好色不可為也。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弟,不可使有怨於其君父兄也。使天下之人皆不好色,皆不怨其君父兄,夫豈不善?使人之情皆泊然而無思,和易而優柔,以從事於此,則天下固亦大治。而人之情又不能皆然。好色之心驅諸其中,是非不平之氣攻諸其外,炎炎而生,不顧利害,趨死而後已。噫!禮之權止於死生。」「死生之機去則禮為無權。區區舉無權之禮以強人之所不能,則亂益甚而禮益敗。」補救之術在就禮教範圍之中施詩教以順達人之情慾。「故聖人之道嚴於禮而通於《詩》。禮曰:必無好色,必無怨而君父兄。詩曰:好色而無至於淫,怨而君父兄而無至於叛。」「故天下觀之曰:聖人固許我以好色而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也。許我以好色,不淫可也。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則彼雖以虐遇我,我明譏而明怨之,使天下明知之,則吾之怨亦得當焉。不叛可也。夫背聖人之法而自棄於淫叛之地者非斷不能也。斷之始,生於不勝。人不自勝其忿然後忍棄其身。故詩之教不使人之情至於不勝也。」 [31]
禮制行而《易》、《樂》、《詩》三者輔之,此可以致人民於安定,而不能止風俗之變革。聖人知世道必變,故因其變以立治。於是制度文物,古今遞異,一往而不可復返。蓋「忠之變而入於質,質之變而入於文,其勢便也。及乎文之變而又欲反之於忠也,是猶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惡質與忠也,猶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彼其始未嘗文焉,故忠質而不辭。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復茹其菽哉!」 [32] 蘇氏此論頗似近世學者社會演化由簡趨繁之說。然蘇氏謂「風俗之變聖人為之也。聖人因風俗之變而用其權。聖人之權用於當世而風俗之變益甚,以至於不可復反。」此則重視人為之成分,與演化論者之觀點又不盡合矣。
蘇軾才名冠絕一時。然其政治思想則不逮其父之精彩,而較近於守舊。軾論制度之起曰:「昔者生民之初,不知所以養生之具。搏擊挽裂,與禽獸爭一旦之命。惴惴焉朝不謀夕,憂死之不給。是故巧詐不生而民無知。然聖人惡其無別而憂其無以生也,是以作為器用,耒耜弓矢舟車網罟之類,民始有以極其口腹耳目之欲。器利用便而巧詐生,求得欲從而心志廣。聖人又憂其桀猾變詐而難治也。是故制禮以反其初。禮者所以反本復始也。」 [33] 由此言之,制度儀文不起於初民之相殺,如老泉之所述,而起於製作已興,欲求既盛之後。蓋子瞻假定人性本善,道德乃本性之流露,政治矯後天之澆薄。道德與政治相輔以行,然後治道大備。故「韓非論」曰:「仁義之道起於夫婦父子兄弟相愛之間,而禮法刑政之原出於君臣上下相忌之際。相愛則有所不忍,相忌則有所不敢。不敢與不忍之心合,而後聖人之道得存乎其中。」 [34] 老莊主,無為而欲盡廢不忍不忌之心,申韓主任刑而欲摒棄仁義之德,自蘇氏觀之,皆不明聖人之大道。
子瞻論政之觀點既根本合於傳統儒家,故於李、王一派之功利思想亦每加駁斥。神宗變法,志在富強。蘇氏則反之,以培養道德風俗為國家之急務。熙寧四年「上神宗皇帝書」,極言新法之失而述治國之本曰:「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淺而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而不在乎富與貧。道德誠深,風俗誠厚,雖貧且弱,不害於長而存,道德誠淺,風俗誠薄,雖富且強,不救於短而亡。」 [35] 彼講富強者不惜嚴刑以求利,而不知其斫喪國本,為害甚烈。「今欲嚴刑以去盜,不若捐利以予民。衣食足而盜自止。夫興利以聚者人臣之利也,非社稷之福。省費以養財者社稷之福也,非人臣之利。何以言之?民者國之本,而利者民之賊。興利以聚財,必先煩刑以賊民。國本搖矣,而言利之臣先受其賞。」 [36] 「古之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顧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 [37] 商鞅以苛法治秦,桑弘羊以理財佐漢。二子所操皆「破國亡宗」之術。後世雖謬加稱道,而自君子視之,二子之名如「蛆蠅糞穢」,「言之則污口舌,書之則污簡牘」。 [38] 今日豈可輕效之乎?
軾言如此之憤激,似由針對時事,以致有失中和,其意未必果奉孟氏儒學之正統。故其攻擊法家,反對專制之言亦因人以施,不能先後一貫,如仁宗嘉祐八年軾作「思治論」曾謂:「天下之士不可以力勝。力不可勝則莫若從眾。從眾者非從其眾多之口,而從其所不言而同然者,是真從眾也。眾多之口,非果眾也。特聞於吾耳而接於吾前,未有非其私說者也。於吾為眾,於天下為寡。彼眾之所不言而同然者,眾多之口舉不樂也。以眾多之口所不樂而棄眾之所不言而同然,則樂者寡而不樂者眾矣。」 [39] 夫不從眾口而從其心,則春秋時代朝國人以詢國事,游鄉校以議執政之制, [40] 皆不合於道,而秦漢以後獨斷宸衷之仁惠專制理想為治術之極則矣。及熙寧四年上書神宗,則又棄孔子庶人不議之原則,而重申孟子聽民得心之說。 [41] 其言曰:「聚則為君臣,散則為仇讎。聚散之間,不容毫釐。故天下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之獨夫。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主欲得人心,必須採納輿論。「是以君子未論行事之是非,先觀眾心之向背。」 [42] 「眾之所是,我則與之。眾之所非,我則去之。夫眾未有不公,而人君者天下公議之主也。」 [43] 前後兩說,相距不過十年,而歧異如此者,殆由仁宗寬厚,朝議紛然。欲救君上之優柔,故以英斷為從眾,神宗倚任荊公,不聽非議,欲沮新法之施行,故以納言為諷諫歟!
蘇氏反對新法,甚為堅決,至謂「今日之政,小用則小敗,大用則大敗。若力行而不已,則亂亡隨之」 [44] 。新法諸端,除免役一事外, [45] 無不遭其排詆。吾人不必於茲贅述。其中惟論科舉之言,尚含真理,似可供後世之參考。軾以為社會紛亂之直接原因,在盜賊與小人之群起。然「人之所以為盜者衣食不足耳,農夫市人,焉保其不為盜。而衣食既足,盜豈有不能返農夫市人也哉?故善除盜者開其衣食之門,使復其業。善除小人者誘以富貴之道,使隳其黨。以力取威勝者,適未嘗不反為所噬也」 [46] 。抑又有進者,盜賊小人雖同可亂治,而才能出眾之小人尤為可畏。「夫智勇辯力,此四者天民之秀傑者也。類不能惡衣食以養人,皆役人以自養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貴,與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職,則民靖矣。四者雖異,先王因俗設法,使出於一。三代以上出於學,戰國至秦出於客,漢以後出於郡縣吏,魏晉以來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雖不盡然,取其多者論之。六國之君虐用其民,不減始皇二世。然當是時百姓無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傑者多以客養之,不失職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魯無能為者,雖欲怨叛而莫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並天下,則以客為無用。」「故墮名城,殺豪傑。民之秀異者散而歸田畝。向之食於四公子呂不韋之徒者皆安歸哉?不知其能槁項黃馘以老死於布褐乎,抑將輟耕太息以俟時也?秦之亂雖成於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所處之,使不失職,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縱百萬虎狼于山林而饑渴之,不知其將噬人,世以始皇為智,吾不信也。」 [47] 持此以論科舉,則進士之第不過人主籠絡英雄之一法。或試以策論,或取其詩賦,固無關於掄才之宏旨。王安石變宋制以經義試士,自軾觀之,殊近無謂。蓋以「自文章而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策論均為無用矣。雖知其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此也」 [48] 。又況征之往事,詩賦誠可得士,經義每致腐儒。「通經學古者莫如孫復、石介。使孫復、石介尚在,則迂闊矯誕之士也,又可施之於政事之間乎?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 [49] 雖然,軾所以為詩賦辯護者,不過以其為已用之成法,非謂取士用人不必注意實用。其譏斥理學家,玩侮程伊川, [50] 似亦嫌其迂遠無用。故謂「仕者莫不談王道,述禮樂,皆欲復三代,追堯舜。終於不可行,而世務因以不舉。學者莫不論天人,推性命,終於不可究,而世教因以不明。自許太高而措意太廣。太高則無用,太遠則無功」 [51] 。然則王氏廢詩賦而試經義,豈遂可以得有用之人乎? [52]
蘇轍之思想,視其兄尤乏統系,而其反對新法則大略相同。綜轍攻擊新法之論,要者似有四端。
一曰為政在順人心,不可強人所不欲:人徒見聖人立禮法以制人,而不知禮法皆緣人情以立。「昔生民之初,生而有饑寒牝牡之患。飲食男女之際,天下之所同欲也。而聖人不求絕其情,又從而為之節。教之炮燔烹飪,嫁娶生養之道,使皆得其志。是以天下安其法而不怨。後世有小丈夫,不達其意之本末,而以為禮義之教皆聖人之所作為以制天下之非僻。徒見天下邪教之民皆不便於禮義之法,乃欲務矯天下之情,置其所好而施其所惡,此何其不思之甚也。」 [53] 故「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之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 [54] 。聖人順民之極,不敢自是自專,而國有大事,必虛己以聽,謀及庶人。「夫三代之君惟不忍鄙其民而欺之,故天下有故,而其議及於百姓,以觀其意之所向。及其不可聽,則又反覆而諭之,以窮極其說而服其不然之心。是以其民親而愛之。嗚呼此王霸之所以為不同也哉!」 [55] 史傳稱王安石堅持己見,厲行新法,「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56] 。雖不必果為安石所發,然舊黨以專斷孤行謗安石,則為顯然之事實。子由立法強人之說,或亦隱指安石歟!
二曰為國者當任貧富之自然不均,不可加以干涉:新法中青苗、市易、均輸等法頗致意於遏止兼併、抑富紓貧。蘇轍一反其意,認國有富豪之民乃「理勢之所必至」,「非所當憂,亦非所當去」。其言曰:「聖人之御天下,非無大邦也。使大邦畏其力,小邦懷其德而已。非無巨室也,不得罪於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國慕之矣。」「祖宗承五代之亂,法制明具。州郡無藩鎮之強,公卿無世官之弊。古者大邦巨官之害,不見於今矣。惟州縣之間,隨其大小,皆有富民。此理勢之所必至。所謂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然州縣賴之以為強,國家恃之以為固。非所當憂,亦非所當去也。能使富民安其富而不橫,貧民安其貧而不匱。貧富相恃以為長久,而天下定矣。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貧民,不知其不可也。」 [57] 按孔子謂「不患貧而患不均」 [58] 。孟子謂「仁政必自經界始」 [59] 。孔孟以後之儒殆無不以均平為理想。 [60] 王安石兼併詩意實遠承孔孟遺教,上合儒家正統。蘇轍之論,則顯然為豪民之既得利益辯護,大違聖人之言,自陷於小人儒而不覺,乃以「小丈夫」斥人,誠可怪矣。
然而子由固以君子儒自命也。故其攻排新法之第三端曰重仁義,不求功利。轍以為:「聖人躬行仁義而利存,非為利也。惟不為利,故利存,小人以為不求則弗獲也,故求利而民爭。民爭則反以失之。」 [61] 昔堯之時,洪水為患,而君臣皆能致力於人倫道德之本,「無一言及於水者」。蓋以興利除害,無關治國之宏旨。「使五教不明,父子不親,兄弟相賊,雖無水患,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使五教既修,父子相安,兄弟相友,水雖未除,要必有能治之者。」轍於此又引孔子存信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之言而斷之曰:「世之君子凡有志於治,皆曰富國而強兵。患國之不富而侵奪細民,患兵之不強而陵虐鄰國。富強之利終不可得,而謂堯舜孔子為不切事情,於乎殆哉!」 [62] 准轍此論,則新法中農田、水利、青苗、保甲、保馬等事均不合聖人,求利必反失之。夫新法之利弊固未易知。然謂聖人不興利,則似不盡然。考孔孟二家每以衣食為德行之基礎。故孔子與冉有論政,謂既富而更教之。 [63] 孟子謂無恆產者無恆心,民飢則救死不暇,奚暇禮義。 [64] 子由欲折介甫,其情頗切,遂不恤曲解古人之言以自便,其不足為定論也明甚。
子由依傍堯舜孔子以立言,而又不主張追仿三代之制,以復古抗王氏之變法。蓋古今之風俗制度互異,用於古者未必能行於今。試以禮儀一端證之。三代之人用三代之器服以行三代之禮,故其禮自然而易為。「至於後世,風俗變易,更數千年以至於今,天下之事已大異矣。然天下之人尚皆紀錄三代禮樂之名,詳其節目而習其俯仰。冠古之冠,服古之服,而御古之器皿。傴僂拳曲,勞苦於宗廟朝廷之中,區區而莫得其紀,交錯紛亂而不中節。此無足怪也。其所用者非其所素習也。而強使焉,甚矣夫後世之好古也。」 [65] 吾人既知時遷世易,雖跪拜之末節猶不能復古人所嘗行,則經國治民之大端尤無可緣襲之理。舉其著者,如三代隱兵於農之制既廢則保甲不能行,《周官》泉府貨民之制既廢則青苗不能行,井田版籍之制既廢則方田手實諸法亦不能行矣。 [66] 安石有言:「古人之以是為禮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於古之禮也。」「事同於古人之跡而異於其實,則其為天下之害莫大矣。」 [67] 王氏生平於權時變法之旨,深知力勉,遠有逾於蘇氏。 [68] 其新法諸端,雖偶附於古制,推原其意殆不過假人所共喻之舊聞,以略明其政策之作用,非真欲藉口變法之名,以行復古之實,轍論云云,恐不免如無的之矢矣。
第三節 邵雍
宋代之理學家,就其淵源論,有援道入儒及援佛入儒之兩潮流。邵雍與周敦頤乃前者最重要之代表。邵雍字堯夫,生於大中祥符四年,卒於熙寧十年(1011—1077)。受圖書先天象數之學於陳摶三傳弟子李之才, [69] 隱於河南蘇門山百源之上。程顥稱其學為「內聖外王之道」。所著有《皇極經世》、《伊川擊壤集》、《漁樵問答》等。 [70]
邵氏象數之學近承道教,遠宗「緯書」,而「易緯」尤其主要之根據。 [71] 邵氏以「太極」、「動靜」、「陰陽」說明宇宙萬物生成變化盈虛循環之理。 [72] 而以六十四卦表示宇宙萬物演變之程序。 [73] 「復」卦之初爻為一陽始生,亦即宇宙萬物始生之象。由是陽盛陰微,至「乾」而極。此宇宙萬物盛壯之象也。陽極而一陰之「姤」又生,由是陰長陽消,至「坤」而極。 [74] 此宇宙萬物毀滅之象也。陰極而一陽之「復」又生,少壯衰死之循環遂周而復始,以運行於無窮。
《皇極經世》據此理論為人類所生之世界定一消長生滅之年譜。此年譜中用「元、會、運、世」計算時間。又以元當日,會當月,運當星,世當辰。三十年為一世,十二世為一運,三十運為一會,十二會為一元。以天地之終始為一元,共為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以一元之時間與六十四卦相配合,則天地始於復而終於坤,略如下表 [75] :
宇宙萬物即為象數所支配,則人類之政治生活亦依據象數而有一定之形式規律。邵氏分古今之政治為「皇、帝、王、霸」四種,而以之配合於天時、經書、道德、性情等事以成一神秘之政治哲學。邵氏述「三皇」之理想曰:「以道化民者民亦道歸之,故尚自然。夫自然者無為無有之謂也。無為者非不為也,不固為者也,故能廣。無有者非不有也,不固有者也,故能大。」「所以聖人有言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無事而民自富,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欲而民自朴。」 [76] 又述「五帝」之理想曰:「以德教行者民亦以德歸之,故尚讓。夫讓也者,先人後己之謂也。以天下授人而不為輕,若素無之也。受人之天下而不為重,若素有之也。」 [77] 又述「三王」之理想曰:「以功勸民者民亦以功歸之,故尚政。夫政也者正也。以正正夫不正之謂也。天下之正莫如利民焉,天下之不正莫如害民焉。能利民者正,則謂之曰王矣,能害民者不正,則謂之曰賊矣。」 [78] 又述「五伯」之理想曰:「以力率民者民亦以力歸之,故尚爭。夫爭也者爭夫利者也。取以利,不以義,然後謂之爭。小爭交以言,大爭交以兵,爭夫強弱者也。猶借夫名焉者謂之曲直。」「名不以仁,無以守業。利不以義,無以居功。」「五伯者借虛名以爭實利者也。」 [79] 皇帝王霸之政綱既明,邵氏乃以之與春夏秋冬、《易》、《書》、《詩》、《春秋》、仁禮義智、士農工商、正命受命改命攝命等配合,略如下表 [80] :
邵氏象數政治哲學之大概,如上所述者,貌似富有條理,而實牽強附會,甚至毫無意義。程頤譏為「空中樓閣」,決非苛論。舉其較著者言之。邵氏以皇帝王伯分當春夏秋冬,已嫌牽強矣。矧四時周而復始,終冬必再至於春。五伯之後,豈更有三皇繼之乎?其不可通者一也。又如邵氏以《易》、《書》、《詩》、《春秋》分當四政,而此四經之內容,與其所舉皇帝王伯之政綱多絕不相類。《易》與無為何干,《書》與禮讓何涉,《詩》與功利何預。四者之中,惟《春秋》與五伯力爭之政,可雲相近,而猶未必全合。自吾人視之,與其以四經當四政,尚不如以道儒墨法四家之思想配之,為較近也。至於邵氏按錯列變之法,推演四政及其相當之諸端,各為十六,則尤極盡牽強構虛之能事。所謂「皇之皇」,「皇之帝」,「皇之王」,「皇之伯」,「帝之皇」,「帝之帝」,「易之易」,「易之書」,「易之詩」,「士士之民」,「士農之民」,「士工之民」等等者, [81] 誠不知其意義何在矣。
雖然,吾人若置邵氏象數哲學之「空中樓閣」不論,而一察其思想之傾向,則其「元會運世」之宇宙消長論中,固具有特殊之意義。按唐宋以前之思想家論及治亂之周期運動者,以孟子、鄒衍、《呂氏春秋》及王充《論衡》為最著。孟子認定五百年為一治亂之循環。 [82] 鄒衍立五德主運之說 [83] 。呂氏兼承孟、鄒。 [84] 王充則辟鄒而亦不宗孟。 [85] 四者之中,孟、鄒信人力可回世運,為樂觀之歷史觀與政治觀。呂書用五德則傾向樂觀,而認治亂由於偶合,則又入於悲觀。至《論衡》乃大鬯此說,遂成空前未有之悲觀政論。今邵氏象數之世運觀,則視《論衡》更進一步,不啻為之建一哲學上之基礎,使其理論益趨完密。蓋依邵氏之說,宇宙萬物人事皆受定格定數之支配,可以推算而預知。一元既終,雖另有一元繼起,然在一元之中,至盛之世不過「月巳」之一會。此後則一陰潛起,盛極而衰,如江河日下,更無復盛之期。當「月午」之會,人類之歷史已由夏殷而衰退至於唐宋。自此以下,則陰消更甚,愈不足道。綜計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之中,治世不及十分之一。吾人生當堯舜之後,真如漫漫長夜,永無旦時,則豈尚有希望鼓舞之餘地乎?吾人姑舉邵氏之言以終此節。「觀物內篇」卷一一之下曰:「三皇,春也。五帝,夏也。三王,秋也。五伯,冬也。七國,冬之餘冽也。漢王而不足,晉伯而有餘。三國,伯之雄者也。十六國,伯之叢者也。南五代,伯之借乘也。北五代,伯之傳舍也。隋,晉之子也。唐,漢之弟也。隋季諸郡之伯,江漢之餘波也。唐季諸鎮之伯,日月之餘光也。後五代之伯,日未出之星也。自帝堯至於今,上下三千餘年,前後百有餘世,書傳可明紀者,四海之內,九州之間,或合或離,或治或隳,或強或羸,或唱或隨,未始有兼世而能一其風俗者。」夫以漢唐之盛猶僅至「王而不足」之政治,則後人於三代之下企望太平者,不啻守株待兔,愚妄可嗤。由此觀之,《皇極經世》之歷史哲學,誠《論衡》以後對於專制政體最徹底而最微婉之批評矣。
第四節 二程與朱陸
兩宋理學家之政治思想多零碎陳腐,邵雍以外其足供一述者當以程顥、程頤、朱熹與陸九淵諸人為最要。二程分別開創朱陸之兩派。朱集理學之大成,陸則心學之始祖。程顥,字伯淳,世稱明道先生。洛陽人。生於仁宗明道元年,卒於神宗元豐八年(1032—1085)。歷任主簿縣令,以教化導民,有治績,旋任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每以誠意格君,期為堯舜。顥弟頤,字正叔,世稱伊川先生。生於仁宗明道二年,卒於徽宗大觀元年(1033—1107)。初不欲仕,後以哲宗詔為崇政殿說書。一日講書有哲宗嫌名「容」字,中人以黃綾覆之。頤講畢進言曰:「人主之勢不患不尊,患臣下尊之過甚而驕心生耳。」蘇軾厭其拘謹,兩家徒從互相攻擊,遂成洛蜀黨爭。二程著作今收入《文集》中 [86]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生於建炎四年,卒於慶元六年(1130—1200)。年十八登進士第。授同安主簿,有治績。仕至寶文閣待制。其學集宋儒之成。有《文集》、《語類》各百餘卷。 [87] 陸九淵字子靜。學者稱象山先生。生於紹興九年,卒於紹熙四年(1139—1193)。幼讀書有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來曰宙。忽大省曰:「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乾道八年登進士第。仕至知荊門軍,治績甚著。有《文集》三十二卷,《語錄》二卷。 [88]
理學家哲學思想之內容互殊,而其政論則多相近。約言之,皆以仁道為政治之根本,而以正心誠意為治術之先圖。張載嘗謂「乾稱父,坤稱母」。「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89] 明道、象山均襲此「仁」之宇宙人生觀以論治。明道曰:「醫言手足痿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眾乃聖人之功用。」 [90] 吾人既知仁為天地大德,人與天地一體,則修身之要「須先識仁」 [91] 。一切行事皆本此為之。能以「誠敬」存仁,則吾心之仁即與先聖無間。明道釋之曰:「先聖后聖若合符節。非傳聖人之道,傳聖人之心也。非傳聖人之心也。傳己之心也。己之心無異聖人之心,廣大無垠萬物皆備。欲傳聖人之道擴充此心耳。」 [92] 象山認「塞天地惟一理」 [93] ,而吾人之「心即理也」 [94] 。故「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 [95] 。天理人心之見於行為而為其準則者,象山名之曰道。「故道者天下萬世之公理而斯人之所共由者也。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莫不有道。」 [96] 道雖人所共由,然人之聖愚不同,得道之偏全自異。「惟聖人惟能備道。常人固不能備道,亦豈能盡亡其道。然上無教,下無學,非獨不能推其所為以至於全備,物蔽欲汩,推移之極,則所謂不能盡亡者,殆亦有時而亡矣。」 [97] 「彝倫於是而 ,天命於是而悖。此君師之所以作,政事之所以立。」 [98] 由此足知政治之最高目的,為實現人類之道德生活。「開闢以來,羲皇而降,聖君賢相,名卿良大夫相與扶持者善也。其所防閒杜絕者惡也。」 [99]
立教為政治之主要功用,養生則君長無可避免之責任。象山曰:「民生不能無群,群不能無爭,爭則亂,亂則生不可以保。王者之作,蓋天生聰明,使之統理人群,息其爭,治其亂,而以保其生者也。」 [100] 「故君者所以為民也。《書》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行仁政者所以養民。」 [101] 世人徒知尊奉君上,甚至縱暴君以凌虐生民。此誠本末倒置,悖反義理之說。「民為大,社稷次之,君為輕。民為邦本。得乎丘民為天子。此大義正理也。」 [102]
伊川、紫陽論天理,與明道、象山顯不相同。伊川謂「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103] 。此理自然長存,人所不能影響增損。「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此已言分上事。若論道則萬理皆具,更不說感與未感。」 [104] 「天理雲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105] 朱子承程氏之學,於此作更進一步之說曰:「形而上者無形無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狀,是此器。」 [106] 然物不能離理而生,理則可先物而有。「無極而太極,不是說有個物事,光輝輝地在那裡。只是說當初皆無一物,只有此理而已。」「惟其理有許多,故物有許多。」 [107] 「做出那事便是這裡有那理。凡天地生出那物便是那裡有那理。」 [108] 太極之中,動靜往來,陰陽磨轉,天地萬物遂合氣以成形。 [109] 宇宙既成,久而又壞。「壞了後又恁地做起來」 [110] ,永無窮盡之時。
天地為人類修身之準則,亦為政治生活之準則。「每一事物皆有其理。國家社會之組織,亦必有其理。本此理以治國家則國家治。不本此理以治國家則國家亂。故此理即所謂治國平天下之道也。」 [111] 古先聖王得天理之全,故臻大治。此外之英主則只能得其部分而臻小康。政治之優劣,正可視得理之多寡偏全而判定。故朱子「答陳同甫書」論王霸曰:「常竊以為亘古亘今只是一理。順之者成,逆之者敗。固非古之聖賢所能獨然,而後世之所謂英雄豪傑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聖賢從根本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執其中,徹頭徹尾無不盡善。後來所謂英雄則未嘗有此功夫,但有利慾場中頭出頭沒。其資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隨其分數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盡善,則一而已。」 [112] 雖然,天理治道既亘古今而長存,則所謂道不行者,「道未嘗息而人自息之」。朱子曰「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於天地之間也。若論道之長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只是此個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滅之物。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 [113]
由上所述,足知人君求治,必先求此長存之道。伊川、考亭均以「窮理」為見道之方。伊川謂進修之術「莫先於正心誠意。誠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格至也,如祖考來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窮理亦多端,或讀書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事接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既久,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 [114] 則道之全體可明矣。朱子亦謂:「天下之事莫不有理。為君臣者有君臣之理,為父子者有父子之理。為夫婦,為兄弟,為朋友,以至於出入起居、應事接物之際,亦莫不各有理焉。有以窮之,則自君臣之大以至事物之微,莫不知其所以然與其所當然而無纖介之疑。善則從之,惡則去之,而無毫髮之累。」 [115] 又謂:「格物者窮理之謂也。蓋有是物必有是理,然理無形而難知,物有跡而易睹。故因是物而求之,使是理瞭然於心目之間而無毫髮之差,則應乎事者自無毫髮之謬。是以意誠心正而身修。至於家之齊、國之治、天下之平,亦舉而措之耳。」 [116] 蓋程朱之政治哲學大體上以《大學》一書為根據。 [117] 表面視之,固遠承先秦儒學之正統。然就歷史背景論,則程朱之言正心修身,又與孔孟之意義有異。孔孟思想以封建宗法為對象,世卿宗子既為統治階級之重心,君長之德行自可成為維繫人心、安定社會之重要力量。秦漢以後,歷史之環境大變。千五百年間「堯舜二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此乃歷史之邏輯使然,毫不足怪。宋儒不明此理而慾障川東流,期堯舜之心傳於專制政體發展垂成之際,其為不切實用之高談,無待深辨。蜀黨及功利家譏侮理學家為迂闊,誠非盡誣矣。
理學家之哲學思想,以受佛學之衝激與道教之影響,融會調和,遂成新穎嚴密之系統,開中國哲學史之新紀元。然其政治思想,則仍因襲陳說,無多創見。就上述程朱所立政本觀之,已足證明。吾人若更一究其所擬具體之治術,則理學家政論之為儒學餘波,其事尤顯而易睹。蓋兩宋諸子,如張載、二程、胡宏等均力主恢復三代之政治,而以井田封建為其主要之基礎。張載謂「《周禮》乃的當之書」 [118] ,「井田乃必行之法,但須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答一人而定。蓋人無敢據土者。又須使民悅從,其多有田者不失其為富。借如大臣有據土千比者,不過封與五十里之國,則已過其所有。其他隨土多少與一官使有租稅。人不失故物,治天下術必自此始」 [119] 。井田既行,再復封建。「所以要封建者,天下之事分得簡則治之精,不簡則不精。故聖人必以天下分之於人,則事無不治者。」 [120] 二程雖不甚堅持封建井田,然亦傾向於制度法古。明道謂:「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理之所不可易,人之所賴以生,先聖后聖未有不同條而共貫者。」 [121] 治國者固不可泥古而不通今,然亦不可誤信「今世人情已異於古,先王之跡必不可復於今」 [122] 。伊川則謂立政之本在於立治。君主當「至誠一心,以道自任。以聖人之訓為可信,先王之治為可行。不狃滯於近規,不遷惑於眾口,必期致天下於三代之世」 [123] 。其精神固與明道一貫也。
胡宏重視封建井田略似張載,而其用意則較為深切。五峰論井田曰:「均田,為政之本也。田裡不均,雖有仁心而民不被其澤矣。井田者聖人均田之要法也。」 [124] 蓋「井法行而後智愚可擇,學無濫士,野無濫農,人才各得其所而游手鮮矣。君臨卿,卿臨大夫,大夫臨士,士臨農與工商,所受有分制,多寡均而無貧苦者矣。人皆受地,世世守之。無交易之侵謀則無爭奪之獄訟,無爭奪之獄訟則刑罰省而民安,刑罰省而民安則禮樂修而和氣應矣」 [125] 。其論封建曰:「黃帝堯舜安天下,非封建一事也。然封建其大法也。夏禹成湯安天下,非封建一事也。然封建其大法也。齊桓晉文之不王,亦非一事也。然不能封建其大失也。秦二世而亡,非一事也。然掃滅封建,其大謬也。故封建也者帝王所以順天理、承人心、公天下之大端大本也。不封建也者霸世暴主所以縱人慾、悖大道、私一身之大孽大賊也。」 [126] 蓋郡縣制度,其弊甚多。「邦國廢而郡縣之製作矣。郡縣之製作而世襲之制亡矣。世襲之制亡而數易之弊生矣。數易之弊生而民無定。巡狩述職之禮廢而上下之情不通。考文案而不究事實,信文案而不信仁賢,其弊有不可勝言者矣。」 [127] 抑郡縣之弊不僅及於內政,亦足以招致外侮。「制侯國,所以制王畿也。王畿安強,萬國親附,所以保衛中夏,禁御四夷也。先王建萬國、親諸侯、高城深池遍天下。四夷雖虎猛狼貪,安得肆其欲而逞其志乎?此先王為萬世慮,御四夷之上策也。」及封建既廢,藩籬遂撤。人主欲抑四方以尊京師,其結果則弱中國以資異族。「自秦而降,郡縣天下,中原世有夷狄之禍矣。悲夫!」 [128]
就兩宋之歷史環境言,理學家主張,復行井田封建固有其實際上之意義。井田者欲救貧富不均之失, [129] 封建者欲矯中央集權之弊。 [130] 凡此皆與功利派不謀而偶合。胡氏隱以南渡責任歸之宋代郡縣集權之制,尤與後來王夫之孤秦陋宋之說相契。 [131] 然王安石、陳同甫等知宋弱之因,在無可用之人,可資之財,與可戰之兵,故欲棄傳統之仁義,專以富強救之。王船山認宋亡之因在君主只知專制集權以自私,而未嘗措意於固中國以御夷狄之大計。然王氏謂封建井田不可復行,漢以後天下當以漢以後之法治之, [132] 則亦放棄儒家正統之主張,不復奉三代制度為萬世可行之至道。二程、張、胡諸子怵於內憂外患之交迫,乃專欲以正心誠意、封建井田之古法救之。譬如醫師治疾,其診斷不誤,其處方則未必有效也。
雖然,宋之理學家非盡主張制度復古也。考亭朱氏即為最重要之例外。朱子雖信天下有不可泯滅之道而不主古今必循一定之制。《語類》中載制度因時之言談,不一而足。如論胡五峰之誤曰:「封建井田乃聖王之制,公天下之法,豈敢以為不然?但在今日恐難下手。設使強做得成,亦恐意外別生弊病,反不如前,則難收拾耳。」蓋古今之時世不同,「居今之世,若欲盡除今法,行古之政,則未見其利而徒有煩擾之弊」。故聖人雖無不可為之時,「若是時節變了,聖人又自處之不同」。 [133] 「世人徒知秦廢古法,三代自此不復,不知後世果生聖人,必須別有規模,不用前人硬本子。」 [134] 本此見解以論王安石新法之精神,朱子幾乎加以無條件之許可。《語類》曰:「熙寧更法亦是勢當如此。凡荊公所變者初時東坡亦欲為之。及見荊公做得紛擾狼狽,遂不復言,卻去攻他。其論固非持平。」「自荊公以改法致天下之亂,人遂以因循為當然。天下之弊所以不知所終也。」 [135] 朱子不僅同情於王氏變法,且深信變法必須徹底。故曰:「欲整頓一時之弊,譬如常洗浣,不濟事。須是善洗者一一拆洗,乃不枉了。庶幾有益。」 [136] 又曰:「譬之猶補鍋,謂之小補可也。若要做,須一番重鑄。今上自朝廷,下至百司庶府,外而州縣,其法無一不弊。」 [137] 亟待更張。就此觀之,朱子政論實與盱江、臨川相表里,與俗儒之空談性命者固不相同,雖二程亦有未逮。
朱子所擬改革之方案當以變科舉、均田產、振綱紀、罷和議數事為最要。朱子認宋法之弊,以學校科舉為尤甚。朝廷以經義詩賦課士取人,而不知其毀人才於無用。「商鞅論人不可多學為士人,廢了耕戰。此無道之言。然以今觀之,士人千人萬人,不知理會甚事,真所謂游手。只是恁的人一旦得高官厚祿,只是為害朝廷,何望其濟事。真是可憂。」 [138] 補救之道在令士人改習實用之學術,則學校科舉庶可為人才之淵藪矣。其次則田土衣食之不均。朱子謂:「土地者天下之大本也,《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封,大夫不得專地。今豪民占田或至數百千頃,富過王侯,是自專封也。買賣由己,是自專其地也。」井田雖不可行,「宜以口數占田,為立科限,民得耕種,不得買賣。以贍貧弱,以防兼併」 [139] 。田土既均,又須輔之以平賦稅、濟農急之兩項辦法。丈量田畝以定經界, [140] 就田計稅以均負擔, [141] 則州縣之賦稅平,而民間之貧富不至更趨懸絕。立社倉以斂散粟米,則農民有濟急之資,豪強無倍稱之貸, [142] 此王氏青苗之精神,後世常平之變相也。振肅綱紀之說,乃針對宋代法令弛廢之風而發。 [143] 《語類》云:「或問為政者當以寬為本而以嚴濟之。曰:某謂當以嚴為本而以寬濟之。蓋今人為寬至於事無統紀,緩急予奪之權皆不在我。下梢卻是奸豪得志,平民既不蒙其惠,又反受其殃矣。」 [144] 故三代之治縱不可行,為政者不可不嚴明賞罰,區別邪正, [145] 如「孔明之治蜀」 [146] 。雖非盡美盡善,尚不失為次等之治體,遠勝於宋政之頹靡不振矣。朱子論宋金關係,認和議有百害而無一利。蓋就義理言,金人有君父不共戴天之仇,豈可腆顏以事。就利害言,和議不廢則人存苟安之心,永無振作之望。就形勢言,我持求和之策,則彼操和戰之權。「少懦則以和要我而我不敢動,力足則大舉深入而我不及支。蓋彼以從容制和而操術常行乎和之外,是以利伸否蟠而進退皆得,而我方且仰首於人以聽和與不和之命。」「是以跋前疐後而進退皆失。」 [147] 欲免此弊,惟有定計復仇,修政攘夷,不可立開戰端, [148] 而必須放棄和議。如此主張,既異於儒生義憤之談,亦別於奸人委曲之論,朱子之政術不可與尋常理學家並論,此又其一例也。
第五節 《忠經》
吾人頃言專制政體之發展至宋近於完成,司馬光尊君之論最能表現時代精神。 [149] 此外尚有《忠經》一書殆足為專制天下最樂觀之理想,與理學家之責難於君,功利派之欲振貧弱者咸異其趣。此書舊題漢馬融撰,鄭玄注。其文擬《孝經》為十八章,經注如出一手。其名始見於《崇文總目》, [150] 前此未嘗著錄。近世學者一致斷為偽托,《玉海》引宋《兩朝志》有《海鵬忠經》,則此書自有撰人,其成或在北宋初年,未可以諉之馬氏矣。 [151] 附述於此,以終本章。
忠之觀念,在中國政治思想中出現頗早。如春秋時楚武王侵隨,季梁止隨侯勿追楚師,謂「上思利民忠也」 [152] 。又如魯莊公將拒齊師,曹劌問何以戰。「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 [153] 孔子嘗謂「孝慈則忠」 [154] 。曾子自省其身,亦謂:「為人謀而不忠乎?」 [155] 蓋忠之古義為竭誠盡己以與人,君臣父子之間皆可交互通行,初不限於下之事上, [156] 如漢唐以後人士之所誤解。《忠經》作者略本古義而引布推演之,忠遂成為宇宙之大道,人倫之通則。故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載,人之所履,莫大乎忠。忠者中也,至公無私。天無私,四時行。地無私,萬物生。人無私,大亨貞。忠也者,一其心之謂也。」「夫忠興於身,著於家,成於國,其行一焉,是故一於其身,忠之始也。一於其家,忠之中也。一於其國,忠之終也。」 [157] 若就人倫中每一分子言之,則上至天子,下逮百姓,無不依其地位職守而各有其忠。天子之忠在乎「上事於天,下事於地,中事於宗廟,以臨於人」。「兢兢戒慎。日增其明。祿賢官能,式敷大化。」 [158] 大臣之忠在乎「奉君忘身,徇國忘家,正隆直辭,臨難死節」。「沉謀潛運,正國安人。任賢以為理,端委而自化。」 [159] 百官之忠在乎「入則獻其謀,出則行其政,居則思其道。動則有儀,秉職不回,言事無憚。苟利社稷,不顧其身」 [160] 。守宰之忠在乎「在官惟明,蒞事惟平,立身惟清」 [161] 。「夫人莫不欲安,君子順而安之。莫不欲富,君子教而富之。篤之以仁義以固其心,導之以禮樂以和其氣。宣君德以弘大其化,明國法以至於無刑。視君之人如觀乎子,則人愛之如愛其親。」人民之忠在乎「只承君之法度,行孝悌於其家,服勤稼穡以供王賦」 [162] 。全國上下各盡其忠,則「淳化行」而天下治矣。 [163]
雖然,《忠經》言忠,與古義究非盡合,而有根本不同之處。古人言忠不專指臣下之竭誠奉上。《忠經》雖亦遍論君臣之忠,然其最後之歸宿為尊君,其中心之樞紐為君德。故謂君主能忠則「皇猷丕丕,行於四方,揚於後代,以保社稷,以光祖考」 [164] 。又謂「為臣事君,忠之本也」 [165] 。忠臣「尊其君有天地之大,日月之明」。「頌揚盛德,流滿天下。」又謂「君德聖明,忠臣以榮。君德不足,忠臣以辱」。 [166] 凡此所云皆不合交互通行之古義,事甚明顯,無待深辨。至於書中所舉實行忠道之治術,大抵不出修身化德之傳統理想, [167] 似亦不勞於茲贅述。
* * *
[1] 《宋史》卷四七二「奸臣傳二·蔡京傳」。卷一九「徽宗本紀一」,則首列文彥博。碑上人名見馮琦《宋史紀事本末》卷四九,崇寧元年。
[2] 馮《本末》卷四三,元祐元年。參閱《宋史》卷三三六「司馬光傳」。
[3] 《宋史》本傳。《文集》陳宏謀刻本附「年譜」。
[4] 《通鑑》有胡氏仿元本、武昌局刻(翻胡刻)本、商務印書館排印本等。《文集》或題《溫公文集》,有四部叢刊影宋本、劉氏百祿堂刻本、陳宏謀刻本等。
[5] 在《集》中。宋張敦實有《潛虛校微》。
[6] 《資治通鑑》卷一,威烈王二十三年命晉大夫魏斯等諸侯按語。
[7] 《孟子·公孫丑下》。見本書第三章此處注[50] 。
[8] 《集》卷六四「疑孟」,「孟子將朝王」條。
[9] 《孟子·萬章下》。
[10] 《迂書·疑孟》「齊宣王問卿」條。
[11] 《史剡·夏禹》。
[12] 《迂書·道同》。
[13] 本書第十四章第二節。
[14] 《迂書·疑孟》。
[15] 《集》卷七四「與王介甫書」。
[16] 同書卷二「元豐五年遺表」。又同書卷三一「乞去新法之病民傷國者疏」。
[17] 「與王介甫書」。
[18] 《集》卷二六「邇英奏對」。亦見《宋史》本傳。
[19] 《集》卷一〇「論財利疏」。
[20] 「邇英奏對」。
[21] 本書第十四章第三節此處注[57] [58] 至此處注[59] [60] 。
[22] 洛蜀黨爭事見馮琦《宋史紀事本末》卷四五。
[23] 《宋史》卷四四三本傳,《宋元學案》卷九九。《文集》原名《嘉祐集》,有四部叢刊影抄本、眉州祠堂本。
[24] 《宋史》卷三三八,王宗稷《蘇東坡年譜》,《學案》卷九九。《文集》百十七卷有四部叢刊影宋本、眉州祠堂本、江西明刻本(均題東坡七集)。又分體編《大全集》百三十卷。
[25] 《宋史》卷三三九,《學案》卷九九。《欒城集》五十卷,《後集》二十四卷,《三集》十卷,《應詔集》十二卷,有四部叢刊影明本。
[26] 《禮論》。
[27] 《樂論》。
[28] 《易論》。
[29] 《樂論》。
[30] 《樂論》。
[31] 《詩論》。
[32] 《書論》。
[33] 《應詔集》卷六「秦始皇帝論」。
[34] 同書卷九。
[35] 《續集》卷一一。
[36] 同書卷九「上初即位論治道刑政」。
[37] 同書卷一一「上神宗皇帝書」。
[38] 《後集》卷一一,「志林」商鞅用於秦一則。
[39] 《集》卷二一「思治論」。
[40] 見本書第三章此處注[42] 。
[41] 見本書第三章此處注[39] [40] [41] 。
[42] 「上神宗皇帝書」。
[43] 《續集》卷九「代呂申公論治道書」。
[44] 同書卷九「論時政狀」。
[45] 元祐二年「辯試館職策問札子」。
[46] 《續集》卷八「續歐陽子《朋黨論》」。
[47] 《後集》卷一一「志林」。
[48] 熙寧四年「議學校貢舉狀」。
[49] 《奏議集》卷一,熙寧四年「議學校貢舉狀」。
[50] 馮琦《宋史紀事本末》卷四五,元祐二年八月。
[51] 《集》卷二八「應制舉上兩制書」。
[52] 子瞻所陳具體治術見《策略》五篇、《策別》十七篇及《策斷》三篇。《策略》反對變,《策別》分論課百官、安萬民、厚貨財、訓兵旅四事。均無創見,從略。
[53] 《欒城應詔集》卷八「臣事策下」第四道。
[54] 《後集》卷七「歷代論。」
[55] 《欒城應詔集》卷四「書論」。
[56]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
[57] 《三集》卷八「詩病五事」。
[58] 《論語·季氏第十六》。
[59] 《孟子·滕文公上》。
[60] 其較著者如漢董仲舒之「限田說」(見《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揚雄主行「井田什一」(《法言·先知》)。何休申「井田均平財力之理想」(《春秋公羊解詁·宣公十五年》「初稅畝」條)皆是。均田之說,南宋尤盛。林勛議井田(《本政書》十三篇,大意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七)、李椿年「論經界」(《玉海》卷一七六)、苑如圭「復井田」(《宋史》卷三八一本傳)、程克俊「正經界」(《宋史》卷一七三「食貨志」)、趙善養「主限田」(《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八一紹興二十九年)、楊簡「主限田」(《宋史》卷四〇七本傳)、朱熹「論經界」(《朱子文集》卷一九「條陳經界狀」)、謝方叔「論經界」(《宋史》卷一七三「食貨志」)、賈似道「收買逾限田」(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皆其例也。政府實行平均政策者有新莽之「王田」(《漢書》卷九九上本傳)、北魏孝文帝之均田(《北史》卷三魏書卷七上本紀),太平天國之田制則或暗襲基督教義,非純受儒家影響(蕭一山:「太平天國叢書」第一輯《天朝田畝制度》)。
[61] 《論語·顏淵第十二》。
[62] 《欒城後集》卷七「歷代論堯舜第一」。
[63] 《論語·子路第十三》。
[64] 《孟子》「滕文公上」及「梁惠王上」。
[65] 《應詔集》卷四「禮論」。
[66] 《後集》卷一五「民賦敘」。
[67] 《臨川集》卷六七「非禮之禮」。
[68] 《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安石於熙寧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神宗問所設施以何為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
[69] 同書卷四三五「儒林·朱震傳」,震有《漢上易傳》謂:「陳摶以先天圖傳种放,放傳穆修,修傳李之才,之才傳邵雍。」又卷四二七「道學邵傳」亦謂雍「事之才受河圖洛書,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圖象」。
[70] 事跡見《宋史》本傳、朱熹《歷代名臣言行錄》、《宋元學案·百源學案》、《理學宗傳》卷五。著作今有《邵子全書》二十四卷(明徐必達刊本)、《伊川擊壤集》二十四卷(四部叢刊影明本)、《皇極經世》十二卷單行(明刊本,道藏太玄部)、《漁樵問答》一卷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疑非雍撰,內容無足重視。
[71]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二篇十章頁813:「西漢之際陰陽家之言混入儒家。此混合產品即董仲舒等今文經學家之學說。及古文經學家及玄學家起,陰陽家之言一時為所壓倒。但同時陰陽家言又挾儒家一部分之經典,附會入道家之學說而成所謂道教。」頁814:「道教中經典多有自謂系根據於《周易》者。如《周易參同契》,道教中稱為『丹經王』者,乃其尤著者。」象數者,「形由象生,象由數設」(《通志堂經解》本劉牧《易數鉤隱圖·序》)。
[72] 參閱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十一章,頁830—845。
[73] 《宋元學案》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頁839引「六十四卦圓圖方位周」。
[74] 復卦為 ,乾卦為 ,姤卦為 ,坤卦為 。
[75] 《皇極經世》原表甚繁,此表據邵伯溫之「一元消長圖」略加修改(見《性理大全》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馮又照此表推算知神宗熙寧元年當元之第七會,第一百九十運,第二千二百七十世,民國三十年則第二千二百九十九世也。
[76] 《皇極經世·觀物內篇四》。按宋儒稱老子為聖者此為僅見。其直傳道家思想者,有神宗時人偽作之《子華子》以反新法之有為,及南宋理宗時(?)道士杜道堅所作之《文子纘義》。
[77] 「觀物內篇四」。
[78] 同上。
[79] 同上。
[80] 據「觀物內篇」三至十。
[81] 「內篇」十至十二。
[82] 《孟子·滕文公下》。閱本書第三章第四節。
[83] 本書第一章第二節末段。
[84] 《呂氏春秋·應同》。本書第十章第二節。
[85] 《論衡·治期》。本書第十章第五節。歐洲亦有近似之循環宇宙觀如Machiavelli,Discourses on Livy(Detmold trans.),閱Murray,History of Political Science ,pp.118-119。
[86] 《宋史》卷四二七「道學傳」,《宋元學案》卷一三至一六「明道」、「伊川學案」,《理學宗傳》卷三,伊川著《明道先生行狀》(遺書附),《伊川先生年譜》(河南程氏遺書附)。《二程全書》六十五卷(明康紹學重編,明弘治,清康熙,光緒刊本),《二程遺書》二十五卷,附錄一卷,《二程外書》十五卷(呂氏天蓋樓,河南祠堂刊本)。
[87] 《宋史》卷四二九「道學傳」,王懋竑《朱子年譜》四卷,《考異》四卷,附錄二卷(粵雅堂叢書)。《朱文公集》百卷,《續集》十一卷,《別集》十卷(四部叢刊影明本)。《朱子語類大全》百四十卷(宋黎靖德編,呂氏刻本),《朱子語類輯略》八卷(張伯行輯,正誼堂本),《朱子議政錄》(清邢廷策編,光緒己亥刊本),《朱子全書》六十六卷(李光地等編,康熙殿本,古香齋本)。
[88] 《宋史》卷四二四「道學傳」,《宋元學案》卷五七—五八,年譜(附集)。《象山集》三十二卷,《語錄》二卷(四部叢刊影明本)。
[89] 《張子全書》卷一(明徐必達校刊本)。《正蒙·乾稱》(後人稱為西銘)。載字子厚,世稱橫渠先生,生於天禧四年,卒於熙寧十年(1020—1077)。朱熹註:塞,猶氣也。帥,志也。
[90] 《語錄》卷七。
[91] 《二程遺書》卷二「識仁」。
[92] 《二程全書·文集》卷二「論十事札子」。
[93] 《象山集》卷一二「與趙詠書」。
[94] 同書卷一一「與李宰書」。
[95] 同書卷三六「年譜引。」
[96] 同書卷二一「論語說」。
[97] 同上。
[98] 同書卷一九「武陵縣學記」。
[99] 同書卷九「與楊守書」。
[100] 《象山集》卷三二「保民而王」。
[101] 同書卷二二「雜說」。
[102] 同書卷五「與徐子宜書二」。
[103] 《二程遺書》卷一八「語錄」。
[104] 同書卷一五「語錄」。
[105] 同書卷二。此條未註明二程中何人所說。
[106] 《朱子語類》卷九五。
[107] 《語類》卷九四。
[108] 同書卷一〇一。
[109] 同書卷九四。
[110] 《語類》卷九四。
[111]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頁920。本節述朱子天理學說,據馮友蘭《中國哲學史》,頁896—916。
[112] 《文集》卷三六。
[113] 《朱文公集》卷三六「答陳同甫書」。
[114] 《遺書》卷一八。
[115] 《朱子全書》卷一四「光宗紹熙五年甲寅行宮便殿奏札二」。
[116] 同書卷一三「孝宗隆興元年癸未垂拱奏札」。
[117] 閱《朱子全書》卷一一紹興三十一年「上孝宗封事」,淳熙七年「庚子應詔封事」,十五年「戊申封事」,《朱子全書》卷一二淳熙十六年己酉「擬上封事」,《朱子全書》卷一五「經筵講義大學」。又《朱子全書》卷一三淳熙八年「辛丑延和奏札二」謂:「臣聞人主所以制天下之事者本乎一心,而心之所主又有天理人慾之異。(中略)蓋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則其心公而正。人慾者此心之疾疢,循之則其心私而邪。(中略)舜禹相傳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正謂此也。」
[118] 《張子全書》(明萬曆徐必達校本),《經學理窟·周禮》篇。
[119] 同上。
[120] 同上。
[121] 《文集》卷二「論十事札子」,其所舉十事為:(1)師傅;(2)六官;(3)經界;(4)鄉黨;(5)貢士;(6)兵役;(7)民食;(8)四民;(9)川澤;(10)禮制。胡敬齋嘗謂「依他做,三代之治可運之掌」(《宋元學案》卷一四)。
[122] 《文集》卷二「論十事札子」。
[123] 《文集》卷一皇祐二年「上仁宗皇帝書」。
[124] 《知言》(子書百家本)卷三「文王」。胡字仁宗,安國之季子,當生於紹聖元年(1094)以後。閱《宋史》卷四三五,《宋元學案·五峰學案》。
[125] 《知言》卷一「陰陽」。
[126] 同書卷六「中原」。
[127] 同上。
[128] 《知言》卷五「漢文」。
[129] 參本章此處注[60]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七「鐘相之亂」,賊焚官府及豪右之家,謂劫財為均平。足見不平之害。
[130] 參本書第十四章此處注[113]至[115] 。
[131] 《船山遺書》(上海太平洋書店鉛印本)《黃書·古儀》,《宋論》卷一五。
[132] 《讀通鑑論》卷一、卷五。
[133] 《語類》卷一〇八。
[134] 同書卷一三四。
[135] 同書卷一三〇。
[136] 同書卷一〇八。
[137] 同書卷一〇二。
[138] 《語類》卷一〇九。參《陸象山集》卷五「與趙子直書」,卷七「與陳倅書」,卷八「與張壽卿、宋漕、陳教授、趙推、蘇宰等書」。
[139] 《井田類說》。
[140] 光宗紹熙元年「條陳經界狀」(《朱文公集》卷一九)。
[141] 「答張敬夫書」。
[142] 「建寧府崇安縣社倉記」。
[143] 王夫之《宋論》卷六。
[144] 《語類》卷一〇八。
[145] 《朱文公集》卷一一「戊申封事」,卷一二「己酉擬上封事」,卷一四「戊申延和奏札一」。
[146] 《語類》卷一〇八。
[147] 《文集》卷一一紹興三十二年「上孝宗封事」。
[148] 《語類》卷一三二謂金人「卒急倒他不得,被他做得勢大」。
[149] 本章第一節。
[150] 《崇文總目》仁宗景祐中(1034—1037)王堯臣等奉敕纂。今有錢東垣等輯釋本五卷、補遺一卷,粵雅堂重刻。
[151] 姚際恆《古今偽書考》謂託名馬融,其偽無疑。惠棟《古今尚書考》注謂其書間引梅氏古文。馬季長東漢人。安知晉以後書。此皆不知而妄作者。王謨《漢魏叢書》本《忠經·跋》謂《玉海》始於《孝經》後附漢《忠經》。必偽托馬氏。《四庫書目提要》謂融所著見《後漢書》本傳,玄所注見鄭樵《通志》,均無此書。《海鵬忠經》後人改題馬鄭,轉使真書變偽。張心澂《偽書通考》頁640—641並引諸說,惟未詳盡。
[152] 見《左傳·桓公六年》(前706)。
[153] 同書「莊公十年」(前684)。
[154] 《論語·為政第二》。此答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之方法。
[155] 同書「學而第一」。
[156] 其義略似西文中之Loyalty,la fidélité,die Treue。
[157] 《忠經》(學津討原本)「天地神明章第一」。
[158] 「聖君章第二」。
[159] 「冢臣章第三」。
[160] 「百官章第四」。
[161] 「守宰章第五」。
[162] 「兆人章第六」。
[163] 「盡忠章第十八」。
[164] 「聖君章第二」。
[165] 「冢臣章第三」。
[166] 「揚聖章第十三」。
[167] 「政理章第七」,「廣至理章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