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思想史 · 第十章 《呂氏春秋》至王充《論衡》

第一節 道家與雜家 秦漢儒家政治思想,由樂觀而轉入於悲觀,吾人於前章已述其梗概。道家思想於此期中亦有同樣之趨勢。惟先秦老莊之學,本屬消極,認天下已無可為,故立言主於為我。及秦漢統一,四海初定,老莊思想亦起變化。除神仙方士託名黃帝老子,以長生久視,逢迎時君,為道家旁門,可置不論外,漢初黃老之徒,欲用清靜無為之治術,以救六國嬴秦之煩苛,其宗旨已非保全小我而在安定天下。時帝後公卿,頗用其說以為「南面之術」 [1] 。故漢代黃老,淵源於先秦之老莊,而宗旨與之有異。不僅此也。道徒既求用世,則不能純恃無為之論。於是頗采他家,以應時變。故司馬談述六家要旨,稱道家「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2] ,則其內容亦與《莊子·天下》篇所舉老莊之道術有異。雖然,道家既雜采諸家,其門戶與漢人所謂「雜家」,應如何區別乎?按史公要旨,不及雜家。《漢志》始謂:「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似《漢書》所謂雜,即《史記》所謂道,近人或認兩者為一家二名,或謂雜家不包老莊, [3] 或謂「道家為百家所從出」,雜家「得道家之正傳」。 [4] 吾人慾定諸說之是非,當先明《漢志》雜家之界限。著錄二十家中除《呂氏春秋》「呂不韋輯智略士作」,及《淮南》內外前者「論道」後為雜說外,有《尸子》,注謂「秦相商君師之」;《尉繚》,「為商君學」;《博士臣賢對》,「漢世難韓子商君」;《子華子》,「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雜言》,「言伯王之道」;《荊軻論》,「司馬相如等論之」;《伯象先生》,隱者「無益世主之治」;《臣說》,「武帝時作賦」;觀此可見班固所謂雜家,其性質至為複雜。既非道家之異名,亦非道家之正統。其分類之標準,以書多佚亡,無從確斷。以《呂氏春秋》及《淮南鴻烈》推之,似述學不純,文章未美,不足列入諸子及「詩賦」各類者,悉以歸入雜家。故雜家之雜,殆含二義。一為一流之中門戶互殊,二為一書之中眾說兼采。 [5] 而兼采眾說,每有輕重。或以商韓為主幹,或以黃老為依歸。史公之道家,即指後列之一派。呂氏王安之書,為現存最重要之代表。吾人所論如尚不誤,則秦代漢初之「道家」,包含兩派:其一為變先秦老莊宗旨之「黃老」,其二則為變先秦老莊內容之「道家」。本章當分別述其大概。 第二節 漢代之黃老 吾人於前章中謂「無為」之政治思想盛行漢初,儒家亦不免受其影響。蓋老學流傳,經秦火而未絕。李耳之子孫雖不守家學,而樂毅後裔乃為秦漢間黃老之賢師。 [6] 此後則其術盛行於朝,幾有壓倒儒法,獨為國教之勢。歷六七十年而後漸趨衰微。皇室之中文帝竇後好之尤篤。「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禮儀。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故罷去之。」 [7] 其後竇氏更力求推廣之,儼然為其護法。於是竇嬰、田蚡等以崇儒罷官,轅固以譏道刺豕。 [8] 「景帝及太子諸竇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學其術。」 [9] 至公卿士大夫好之者,其風尤早,為數更眾。高祖惠帝時有陳平、曹參。 [10] 文帝、景帝時有鄧章、王生、田叔、直不疑、司馬談。 [11] 武帝時有汲黯、鄭當時。 [12] 此皆實行清靜之治,或以黃老顯名。然均無著述傳世,想亦未有理論上之貢獻。抑吾人當注意,景帝一朝殆為黃老極盛之期。此後儒學代起,「無為」不復為君人南面之術。史書所錄黃老之徒,不僅為數漸稀,且多以清靜為修己之道。由昭宣以迄於新莽,士大夫以黃老見稱者,不過一二。 [13] 東京二百年中,其人見於史傳者雖較西京晚世為眾,然每為「逸民」、「方術」之流, [14] 言行與政治無關。道家思想至此又恢復先秦老莊「為我」之宗旨,而為魏晉時代崇尚玄虛之先導。 漢代黃老所以由「養生」改為「治世」,復由「臨民」以返於「為我」者,其根本原因仍當於歷史背景求之。中國經六國及秦楚之長期爭亂,天下困窮,達於極點。「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 ,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致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 [15] 故魯兩儒生不肯附和叔孫通以興禮樂, [16] 文帝不納賈誼之言以改制度,可謂深合時代之需要。經惠文景三朝數十年之休養生息, [17] 至武帝初年遂大臻於富庶。國力既已充裕,政策自趨積極。又適值武帝為好大喜功之主,「內多欲而外施仁義」,於是黃老清靜之徒「功成身退」,儒家禮樂之術亦應運而興矣。昭宣以後,黃老漸歸隱微,至東京晚世而復成為在野之學術者, [18] 其最大之原因,似在於此。 第三節 《呂氏春秋》 兩京之黃老由「治世」而返於「為我」,秦漢之雜家則由樂觀而趨於悲觀。《呂氏春秋》開其端,《淮南鴻烈》承其流,王充《論衡》極其變。呂書之作雖在始皇混一以前, [19] 然其影響及於漢代,故述之於此。 呂不韋,陽翟大賈人,事莊襄王為丞相,封文信侯。始皇立,尊為相國,號稱「仲父」。十年以嫪毐事牽連免相,十二年徙蜀自殺。不韋招致賓客著書行世之目的,古今有不同之數說。《史記》謂當其相始皇時,「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嘗君,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強,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 [20] 。宋高似孫謂:「始皇不好士。不韋則徠英茂,聚畯豪。簪履充庭,至以千計。始皇甚惡書也。不韋乃極簡冊,攻筆墨,采精錄異,成一家言。吁,不韋何為若此者也。不亦異乎?春秋之言曰:十里之間耳不能聞,帷牆之外目不能見,三畝之間心不能知,而欲東至開晤,南撫多 ,西服壽靡,北懷儋耳,何以得哉!此所以譏始皇也。」 [21] 近人錢穆君曰:「余疑此乃呂家賓客藉此書以收攬眾譽,買天下之人心。儼以一家《春秋》托新王之法而歸諸呂氏,如昔日晉之魏,齊之田,為之賓客舍人者未嘗不有取秦而代之意。即觀其維秦八年之稱已顯無始皇地位。當時秦廷與不韋之間必有猜防衝突之情而為史籍所未詳者。始皇幸先發,因以牽連及於嫪毐之事。」 [22] 三說之中,此似最能發明呂氏之動機。而高氏譏斥始皇之說亦可相輔並行。蓋呂氏既欲代秦自帝,則勢必攻擊秦之傳統政策而別樹立國之道。故不韋相秦於二周已亡之後,絕不認秦為正統,仍謂:「周室既滅,而天子已絕。」「以兵相殘,不得休息。」 [23] 又謂:「當今之世濁甚矣。黔首之苦不可以加矣。天子既絕,賢者廢伏。世主恣行,與民相離。」是呂書不徒致譏於始皇,實儕秦於六國之列,並孝公以來所行富強兼併,任法尚功之政而根本否認之也。 吾人既知《呂氏春秋》為反秦之書,則其重己貴民道體儒用之政治思想,乃針對商韓而發,毫不足異。十二紀中持論每陰抑法家。先秦諸子如孔、墨、黃、老、莊、列、管、田、子華等均在稱引之列,而未嘗一及申商韓非。「序意」既在紀後,而十二紀又依四時為編次,略符「春秋」之號,則此殆為全書之主體,近乎後世所謂「內篇」。八覽、六論中雖間舉申商之言行, [24] 然其立言之大旨固與十二紀前後相合。一切慘刻督責之術,在所不取。故呂書之政治意義為立新王以反秦,其思想之內容則為申古學以排法。 [25] 呂書中之政治思想以先秦為我之人生觀為基礎。 [26] 楊子不肯損一毫而利天下。呂氏承其意發為貴生之論曰:「倕至巧也。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指。有之利故也。人不愛崑山之玉,江漢之珠,而愛己之蒼璧小璣。有之利故也。今吾之生為我有利我亦大矣。論其貴賤,爵為天子不足以比焉。論其輕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論其安危,一曙失之,終身不復得。」是以「聖人深慮天下,莫貴於生。」 [27] 雖然,貴生者非僅保存生命之謂。「貴生」篇引「子華子曰: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故所謂尊生者全生之謂。所謂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謂虧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所謂死者無有所以知,復其未生也。所謂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故曰:迫生不若死。奚以知其然也。耳聞所惡,不若無聞。目見所惡,不若無見。故雷則掩耳,電則掩目,此其比也。」 [28] 全生為生活之最高理想,亦為政治最後目的。故呂氏謂:「始生之者天也,養成之者人也。能養天之所生而勿攖,之謂天子。天子之動也,以全天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立也。立官者以全生也。」 [29] 《列子》引楊朱之言,謂人人不利天下則天下治。呂氏不主其說而認政治組織為個人美善生活之必要條件。蓋太古之中國與四方之夷狄,皆嘗無君。匪獨文化低陋,生活亦極困苦。「其民麋鹿禽獸,少者使長,長者畏壯。有力者賢,暴傲者尊。日夜相殘,無時休息,以盡其類。聖人深見此患也,故為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也,為一國長慮莫如置君也。」「君道立則利出於群而人備可完矣」。 [30] 吾人曩謂法家思想之特點在以君長為政治之主體。 [31] 呂氏雖重視君長之功能,然始終否認其為國家之目的,不憚再三宣示聲明。故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又曰:「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長非以阿官長也。德衰世亂,然後天子利天下,國君利國,官長利官。此國所以遞興遞廢也。」 [32] 呂氏既反對法家而同情於儒家之觀點,則勢必接受孟荀順民心、誅暴君之主張。易詞言之,即放棄戰國末年趨於完成之君主專制理論,而重申古代君治民本之學說。此雖不出創造,其歷史上之意義則頗堪注目。蓋漢初黃老家大明清靜之治術,賈誼等亦闡述仁義道德,以矯始皇任刑之失。而呂氏及其賓客在始皇混一之先,已對申韓學術及鞅斯政治作正面之攻擊,實不啻「過秦」思想之陳涉。雖事敗身死,其發難之功誠不可沒也。 呂氏反對專制,立論至為透闢,漢人中鮮足與之相擬者。其所鼓吹湯武弔民伐罪之義,吾人耳熟能詳,固無待論。 [33] 其最大之貢獻似在建議種種方法以限制君主,使其不得自恣。書中所言「順民」、「納諫」、「節慾」、「無為」諸端,尤屬重要。「順民」篇曰:「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 [34] 順民之根本在以愛民之心,行利民之政。然人君欲知民間疾苦,國家利病,當以廣聽直言為要務。厲王監謗,召公非之。「國郁」則敗,故卒不免於流放。 [35] 「亡國之主必自驕、必自智、必輕物。自驕則簡士,自智則專獨,輕物則無備。無備召禍,專獨位危,簡士壅塞。」 [36] 抑人主不僅不當自智,亦不當自恣。呂氏引「黃帝言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37] 。「世之人主貴人,無賢不肖,莫不欲長生久視。」然不能守黃帝之誡,節慾養性,則「欲之何益」。 [38] 三術若行,人主於精神上及物質上均受限制,不復能任意孤行,如二世所謂「肆志廣欲」,李斯所謂專以天下自適。呂氏尚以此為未足,又利用申韓君上無為之說,欲於政權之行使上加以限制,《審分覽》中八篇之五皆揮發此意。 [39] 如謂:「得道者必靜,靜者無知。知乃無知,可以言君道也。」又謂:「君也者,以無當為當,以無得為得者也。當與得不在於君而在於臣。」 [40] 蓋一人之「耳目心智,其所以知識甚闕,其所以聞見甚淺。以淺闕博居天下安殊俗,治萬民,其說固不行」 [41] 。且「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若此則愚拙者請矣,巧智者詔矣。詔多則請者愈多矣。請者愈多,且無不請也。主雖巧智,未無不知也。以未無不知,應無不請,其道固窮。為人主而數窮於其下,將何以君人乎?窮而不知其窮,其患又將反以自多。是之謂重塞之主,無存國矣」 [42] 。故君人之道在委政以「托於賢」 [43] ,「正名審分以治吏,無為成身而天下自治矣」 [44] 。按君上無為乃申不害言術要義之一,其作用在防臣下之奸而督其功,以保障專制君主之權位。呂書之用意與此相異。吾人以無為與順民納諫諸事合觀,即知其隱寓提倡「虛君制度」 [45] 之意,與李斯所謂獨行恣睢之心者精神更相反背。 [46] 呂氏不僅反對秦之專制政體,亦且反對其治術。其最顯著者為重申德治之理想以矯正商鞅嚴刑黷武之失。「昔上世之亡主,以罪為在人,故日殺僇而不止,以至於亡而不悟。」 [47] 「五帝先道而後德,故德莫盛焉。三王先教而後殺,故事莫功焉。五伯先事而後兵,故兵莫強焉。當今之世,巧謀並行,詐術遞用,攻戰不休,亡國辱主愈眾,所事者末也。」 [48] 賈誼《過秦論》態度之嚴厲,殆亦無以逾此。賈生不滿於「秦俗日敗」,家族倫理崩壞之事實。呂氏殆亦有同感。故書中頗致意於忠孝之教,甚至認孝為政事之本, [49] 與商韓大異其趣。至其主張封建更與李斯之論相反。呂謂「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天子之地方千里以為國,所以極治任也。眾封建,非以私賢也。所以便勢全威,所以博義。義博利博則無敵。無敵者安。故觀於上世,其封建眾者其福長,其名彰。神農七十世有天下,與天下同之也。」 [50] 其言與始皇博士淳于越如出一轍。 [51] 自李斯視之,恐當負「以古非今」之罪矣。 然呂氏書中有一端非為秦發,而旋為始皇所採用者,則五德終始之說是也。《史記·始皇本紀》及「封禪書」謂秦自以得水德而王,且以文公獲黑龍為其征應。此實與呂氏「應同」篇之言相合,而或即本之呂氏。呂氏以黃帝、禹、湯、文王分當土、木、金、火四德,而以大螾大蟻,草木秋冬不殺,金刃見水,赤烏銜丹書各為其應。然呂氏不以秦當水德,但謂「代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其事則水」。推原其意,殆猶「序意」之稱「維秦八年」。乃不韋身死,賓客星散二十年後,反為始皇所利用以作其政權之理論根據。此則非著書者所及料矣。 呂氏五德終始實襲自鄒衍。其治亂天遇之論則略似孟子言天命。呂氏以為禍福雖由人召,成敗則每出偶然。「凡治亂存亡安危強弱必有其遇,然後可成。各一則不設。故桀紂雖不肖,其亡,遇湯武也。遇湯武,天也,非桀紂之不肖也。湯武雖賢,其王,遇桀紂也。遇桀紂,天也,非湯武之賢也。若桀紂不遇湯武,未必亡也。桀紂不亡,雖不肖,辱未至於此。若使湯武不遇桀紂,未必王也。湯武不王,雖賢,顯未至於此。」「譬之若良農,辨土地之宜,謹耕耨之事,未必收也。然而收者必此人也。始在於遇時雨。遇時雨,天也,非良農所能為也。」 [52] 如呂氏之言,則人定不能勝天,君子盡其在己。所謂「是法天地」,「為民父母」者,不過教人行道以俟可然之治,非以成功為必然之事。孟子謂成功在天,求治者「強為善而已」。與呂氏大旨相符。然孟子深信天下一治一亂,五百年必有王者興,故切盼新王,頗為樂觀。呂氏則傾向於視政治之興衰為機緣之偶合。雖猶堅持居易俟命之態度,而實已不逮孟子之樂觀。王充承之,更進一步,遂成極度悲觀之治期論。人多震於《論衡》之為「異書」,不知其亦非絕無師承,盡由心創也。 抑吾人當注意,呂氏書深受道家之影響,其所含消極之成分尚不只此。貴生重己既為全書之宗旨,擴充引申之,則逃世為我之人生觀乃不容避免之結論。「貴生」篇稱堯以天下讓於子州支父,越人強迎王子搜以為君,魯君致弊於顏闔。此三人者皆不願以外物害生,辭謝逃隱而不肯受。「故曰:道之真以持身,其餘緒以為國家,其土苴以為天下。由此觀之,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也。非所以完身養生之道也。」其意上承莊子神龜曳尾之寓言,與漢初用世之黃老大異其趣。此則猶存先秦為我思想之本來面目,為呂氏祖述古學之又一例。 第四節 《淮南鴻烈》 吾人如謂《呂氏春秋》為漢代雜家之先河,則《淮南鴻烈》(約前130)足當「道家」之正統。淮南王安乃厲王長之長子。長以罪徙蜀,中途不食死。文帝憐之,封其四子。安於八年封阜陵侯,十六年封淮南王。「時時怨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 [53] 「為人好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名譽。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眾。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 [54] 武帝元狩元年,謀反事覺,自剄死。 [55] 《鴻烈》自道其內容,謂「言道而不言事則無以與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則無以與化游息」。故「觀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以統天下、理萬物、應變化、通殊類。非循一跡之路,守一隅之指。」 [56] 高誘序之則謂:「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出入經道。」雖「物事之類無所不載,然其大較歸之於道」。今觀「要略」篇列舉太公孔子以及申子、商鞅等八家學術,而不及黃老,二十篇中於儒、墨、名、法、神仙諸家言各有所駁正 [57] 而不及道家,則作者殆陰奉黃老為正統,復「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以極其用。高氏之論洵屬至當。昔秦用鞅、斯之術,呂不韋欲傾始皇,故力反法家,而別開門戶,以貴生順民為群言之宗旨。劉安著書之用意亦在顛覆時君,其所采之體例亦為兼收眾說。然其宗旨獨重黃老而與呂氏相殊者,殆以《鴻烈》成書適當漢代黃老驟盛轉衰,儒家初受朝廷尊崇之際, [58] 故偏重虛靜,圖與「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者相抗,藉以收取士民之心歟?惜文獻不足,吾人不能詳考矣。 《鴻烈》襲老子之意,認宇宙之本體為道,凡有形者皆由之生。 [59] 人為有形之一,亦即道之所在。「身者道之所託,身得則道得矣。」 [60] 欲身之得,在乎行無為之教,以合於道德。「率性而行謂之道,得其天性謂之德。」(同此處注[61] )故一切矯揉造作之禮俗皆有害於道而不足取。蓋率性乃人類生活之本來面目。古者民童蒙,「鑿井而飲,耕田而食」。「親戚不相毀譽,朋友不相怨德。及至禮義之生,貨財之貴,而詐偽萌興,非譽相紛,怨德並行。於是乃有曾參孝己之美而生盜跖莊 之邪。故有大路龍旂,羽蓋垂綏,結駟連騎,則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備之奸。有詭文繁繡,弱 羅紈,必有菅 跐踦短褐不完者」(同[61] ),然則「達於道者反於清淨」 [61] ,誠不易之理矣。 「人生而靜」,則政治社會亦為後起之事。天生萬物,「固以自然」(同此處注[62] )。「古之人有處混冥之中,神氣不盪於外,萬物恬漠以靜。」「當此之時,萬民猖狂,不知東西。含哺而游,鼓腹而嬉。交被天合,食於地德。不以曲故是非相尤。茫茫沉沉,是謂大治。」「孰肯解構人間之事以物煩其性命乎?」故「至德之世,甘瞑於溷 之域而徙倚於汗漫之宇」。「莫之領理,決離隱密而自成。混混蒼蒼,純樸未散,旁薄為一,而萬物大優。」 [62] 所可惜者,「太清之始」,不能久維。「逮至衰世」,欲愈多,事愈繁。「人眾財寡,事力勞而養不足,於是忿爭生。是以貴仁。仁鄙不齊,比周朋黨,設詐諝,懷機械,巧故之心生而性失矣。是以貴義。陰陽之情莫不有血氣之感,男女群居雜處而無別,是以貴禮。性命之情淫而相脅以不得已,則不和。是以貴樂。」「及至分山川溪谷使有壤界,計人多少眾寡使有分數,築城掘池,設機械險阻以為備,飾職事,制服等,異貴賤,差賢不肖,經誹譽,行賞罰,則兵革興而分爭,生民之滅抑天隱,虐殺不辜而刑誅無罪,於是生矣。」 [63] 政治之起,在於衰世。然設君立長又非毫無利用。道散德失之後,天人之禍交迫,聖人出而救之,君道遂以成立。「昔容成氏之時,道路雁行列處,托嬰兒於巢上,置餘糧於畮首,虎豹可尾,虺蛇可蹍,而不知其所由然。逮至堯之時,十日並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貐鑿齒,九嬰大風,封 修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於凶水之上,繳大風於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於洞庭,禽封豨於桑林。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於是天下廣狹險易遠近始有道里。」 [64] 此救天災而立君之例也。「凡有血氣之蟲,含牙帶角,前爪後距,有角者觸,有齒者噬,有毒者螫,有蹄者趹。喜而相戲,怒而相害,天之性也。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雜處。分不均,求不澹則爭。爭則強脅弱而勇侵怯。人無筋骨之強,爪牙之利,故割革而為甲,鑠鐵而為刃。貪昧饕餮之人殘賊天下。萬人騷動,莫寧其所。有聖人勃然而起,乃討強暴,平亂世,夷險除穢,以濁為清,以危為寧。」 [65] 故「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養其欲也。聖人踐位者,非以逸樂其身也。為天下強掩弱,眾暴寡,詐欺愚,勇侵怯,懷智而不以相教,積財而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齊一之。為一人聰明而不足以遍照海內,故立三公九卿以輔翼之。絕國殊俗僻遠幽間之處,不能被德承澤,故立諸侯以教誨之」 [66] 。此弭人禍而立君之說也。 《老子》曰:「朴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 [67] 《鴻烈》稱美「太清」之理想而承認君長之需要。其意實本於《老子》。就最高之理想言,我不治人,人亦不待我之治。許由不受天下,「因天下而為天下也」。「夫天下者示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與我豈有間哉?夫有天下者豈必攝權持勢,操殺生之柄,而以行其號令邪?吾所謂有天下者非此謂也。自得而已。自得則天下亦得我矣。」「所謂自得者全其身者也。全其身則與道為一矣。」 [68] 然而就實際上之需要言,則道失世衰,禍亂相迫。體道者有繫於世,「世亂則智者不能獨治」 [69] 。帝王南面之術,又為當務之急。由此觀之,《鴻烈》一書之體例為兼采眾說之雜家,其宗旨則治世之黃老。漢代「道家」斷應推為大宗,亦猶董子為儒家之正統也。 《鴻烈》論治術以無為自然為本,與黃老相契。其參取明法修身之言,則又為「道家」之本色。此皆吾人所習知,姑舉要以見其大概。無為者清靜之謂。「齊俗訓」曰:「治國之道,上無苛令,官無煩治。」「故亂國若盛,治國若虛。亡國若不足,存國若有餘。」「泰族訓」亦曰:「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也,事省易治也,求寡易澹也。」 [70] 雖然「損之又損」,尚不足以盡無為之精義。「或曰:無為者,寂然無聲,漠然不動。引之不來,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象。吾以為不然。」蓋神農、堯、舜、禹、湯皆為民興利除害。「自天子以下至於庶人,四肢不動,思慮不用,事治求澹者未之聞也。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穀得遂長。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則鯀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若吾所謂無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權。自然之勢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謂其感而不應,攻而不動者。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已而背自然,故謂之有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鳩,泥之用虆。夏瀆而冬陂,因高為田,因下為池。此非吾所謂為之。」 [71] 無為之義既為因物之自為,順性之自然, [72] 則專制政府之高壓統制政策,在所摒棄。蓋物情互殊,率性為道。治國者當因任自然,使各得其宜。「故堯之治天下也,舜為司徒,契為司馬,禹為司空,后稷為大田師,奚仲為工。其道萬民也,水處者漁,山處者木,谷處者牧,陸處者農。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如此則「各用之於其所適,施之於其所宜,即萬物一齊而無由相過」。至於執一以齊萬,強人以合己,斯大反於治道,不免治絲愈棼。且世之欲別黑白,定一尊,推崇正學,罷黜異端者,由於誤信是非有明確之標準。彼不知「天下是非無所定。世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所謂是與非各異,皆自是而非人」。「夫一是非,宇宙也。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謂是非者孰是孰非。老子曰:治大國若烹小鮮。為寬裕者曰勿數撓,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矣。」 [73] 無為乃治術之大綱。其重要之條目則不外用人、明法、行化、足食諸端。《鴻烈》於此充分表現道家因陰陽、采儒墨、撮名法之技倆。故論用人則采申韓君逸臣勞、分任責成之說, [74] 論明法則取管商君臣共守、賞罰無私、因時改制之說, [75] 論行化則從儒家修身正己、仁義為本、刑政為末之說, [76] 論足食亦奉孔孟民本食天、薄斂節慾之說。 [77] 此皆毫無新義,無待贅述。至其雜采五行陰陽以與老莊之自然主義調和,雖立說之內容與董子無多差異, [78] 其門戶固與《春秋繁露》之宗儒者不同也。 第五節 王充《論衡》 王充,字仲任,光武建武三年生。幼聰慧,不好嬉弄。旋游京師受業太學,師事班彪。仕至刺史治中。章帝章和二年罷州家居。特詔公車征之,以老病不就。和帝永元中卒。充「自紀」曰:「貧無一畝庇身,志佚於王公。賤無斗石之秩,意若食萬鍾。得官不欣,失位不恨,處逸樂而欲不放,居貧苦而志不倦。淫讀古文,甘聞異言。世書俗說,多所不安。幽居獨處,考論實虛。」「俗性貪進忽退,收成棄敗。充升擢在位之時,眾人蟻附。廢退窮居,舊故叛去。志俗人之寡恩,故閒居作《譏俗》、《節義》十二篇。」「又閔人君之政徒欲治人,不得其宜,不曉其務,愁精苦思,不睹所趨,故作《政務》之書。又傷偽書俗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約公元80年)之書。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罷州後年漸七十,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79] 「今惟《論衡》尚存」 [80] 。 王充自謂《論衡》之宗旨可一言以蔽之,曰「疾虛妄」 [81] 。八十餘篇之文,泰半致力於肅清古今思想習俗之謬誤。 [82] 然《論衡》最大之特點為其以自然主義為根據之宿命論。昔《墨子》嘗以作命攻儒,以為此乃喪天下之一道。然此由誤會孔孟言命之真意,不足以為定評。 [83] 蓋孟子雖信天命,其意在表明天為政治上最高之權力。天意好善惡惡,故無道者或及身覆滅,苟為善則子孫必王。然與奪之命由天,善惡之行在人。報應之遲早不一,而人力可以回天下。至董仲舒輩極言災異,亦欲使君人者知政事之得失可以轉移天命,其說足與孟氏相表里,荀子謂「強本節用則天不能貧」,完全否認天人之關係。態度尤為積極。王充乃取儒家人定勝天之樂觀一舉而摧毀之,以人事窮通與國家治亂委諸無可奈何之命運。 王充思想有貌似荀子之處。荀子認「天行有常」,不為人變易其節。《論衡》更進一步,駁斥天生人,復為人類主宰之舊說。「物勢」篇謂:「儒者論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氣,人偶自生也。猶夫婦合氣,子則自生也。夫婦合氣,非當時欲將生子。情慾動而合,合而生子矣。」「然則人生於天地也,猶魚之於淵蟣虱之於人也。」儒家又謂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王充雖未加以直接之駁斥,然就其思想之大體推之,勢亦難於承認。充謂天生萬物,悉出自然。未嘗有意為人類生衣食之資。「含血之類知飢知寒。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 [84] 衣食既不由天生,則君師亦非天所立。上古天權之思想,自充視之,洵屬無稽之談,而天人感應、災異譴告、五行生剋諸說,其虛妄更無待論。蓋「天無口目」,「恬澹無欲」。「自然無為」,「而物自為」。雨暘時若,固出無心,而「災變時至,氣自為之,夫天地不能為,亦不能知也」 [85] 。充又依據當時天文學之知識而說明災變之理曰:「在天之變,日月薄蝕。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十六月月亦一蝕。食有常數,不在政治。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致。」 [86] 此理既明,則可知董子所謂天人相與者,純為人心推況之言。「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猶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充自信所論「從道不隨事,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 [87] 。 吾人如尚欲堅持感應之說,則充用以矛攻盾之巧辯,反覆示其自相違忤,不能成立。湯遭旱以五過自責之事,為言天人者所樂道。充辯之曰:「聖人純完,行無缺失矣。何自責有五過。然如書曰:湯自責,天應以雨。湯本無過,以五過自責,天何故雨?以無過致旱,亦知自責不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然而前旱後雨者,自然之氣也。」且「湯遭旱七年。以五過自責,謂何時也。夫遭旱一時輒自責乎?旱至七年乃自責也。謂一時輒自責,七年乃雨,天應之誠何其留也。謂七年乃始自責,憂念百姓何其遲也?」充又辯《周書·金縢》成王信讒言,疑周公,雷雨反風之事曰:「雷為天怒,雨為恩施。使天為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雨俱至,天怒且喜乎?」 [88] 不寧惟是。天既不譴告人,人亦不能動天。說者謂:「災異之至,殆人君以政動天,天動氣以應之。」充斥之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動物,物焉能動天?」「人在天地之間猶蚤虱之在衣裳之內,螻蟻之在穴隙之中。蚤虱為逆順橫從,能令衣裳穴隙之間氣變動乎?」 [89] 且天人懸絕,緣何相動。「使天體乎?耳高不能聞人言。使天氣乎?氣若雲煙,安能聽人辭。」 [90] 如謂至誠可以感召,不必憑有形之耳目,驗諸物理,則又不然。「夫至誠,猶以心意之好惡也。有果蓏之物,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氣吸之不能也。手掇送口,然後得之。夫以果蓏之細,員耑易轉,去口不遠,至誠欲之,不能得也。況天去人高遠,其氣莽蒼無端末乎?」 [91] 感變之言如此難信。然而興起甚早,流傳甚廣者,其故有二:一曰神道設教。「六經之文,聖人之語動言天者,欲化無道,懼愚者之言,非獨吾意,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猶以人心。非謂上天蒼蒼之體也。變復之家見誣言天,災異時至,則生譴告之言矣。」二曰以人況天。「三皇之時,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乍自以為牛。純聽行而民瞳矇,曉惠之心未形生也。當時亦無災異。如有災異,不名曰異譴告。何則?時人愚蠢,不知相繩責也。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以心准況之也。」 [92] 天人之論既破,則五行、妖異、符瑞亦迎刃可解。世俗以四方、五色、十二禽明五色之勝克。充斥之曰:「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於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筋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適,力不均等,自相勝服,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孔子畏陽虎,卻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雁,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雁產於西方也。」 [93] 妖異之不足信,亦至顯然。「變復之家謂蟲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貪賊侵漁,故蟲食谷,身黑頭赤則謂武官,頭黑身赤則謂文官。使加罪於所象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充辯曰:食谷之蟲,「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且「倮蟲三百,人為之長。由此言之,人亦蟲也。人食蟲所食,蟲亦食人所食。俱為蟲而相食物,何為怪之。設蟲有知,亦將非人曰:汝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設蟲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 [94] 符瑞之見稱於俗者,以鳳凰、麒麟、景星、甘露諸事為最著。充備言古今所說麟鳳,其毛羽骨角皆不合同。故真者未為易知,見者未必真是。 [95] 「《尚書中候》曰:堯時景星見於軫。夫景星或時五星也。太者歲星太白也。彼或時歲星太白見於軫度,古質不能推步五星,不知歲星太白何如狀,見大星則謂景星矣。」《爾雅》言甘露時降,謂之醴泉。「今儒者說之,謂泉從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二說相遠,實未可知。」 [96] 夫符瑞之不能確按如此,而欲以為善政之應,誠近愚誣矣。 雖然,吾人宜注意,荀子破除天人感應之迷信,意在建立一人本主義之積極政治觀。王充破除感應,其目的在闡明悲觀之宿命論。充認宇宙間一切事物之發生,悉由偶然之際會。此偶然之際會充號之為「命」,故曰:「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適偶之數,非有他氣旁物厭勝感動使之然也。」 [97] 然所謂偶然者,就宇宙全體言之也。天運自然,事物自生,既非有意,更無目標。故得謂之偶然。若就各個之事物言,則偶然之會,絕不由己,而一經具體,改造無方。偶然者遂有必然之勢, [98] 就人類言之,稟生之初,即以定命。「有死生壽夭之命,亦有貴賤貧富之命。」 [99] 此後一生遭際,皆受二命之支配。「命當夭折,雖稟異行,終不得長。祿當貧賤,雖有善行,終不得遂。」 [100] 夫行善不足以易貧夭之命,為惡亦不必損富壽之命。「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何如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遵何哉?」 [101] 善行不能造命,而神仙方術,亦並無回天之力。「形不可變化,命不可減加。」 [102] 「天無上升之路」,海無「不死之藥」。 [103] 行善於身何益?求仙更為徒勞。然則人類生活之中殆不復有希望之餘地矣。 充又以此宿命之人生觀解釋政治上之治亂。「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頓廢則功敗治亂。古今論者莫不謂然。何則?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世論傳稱使之然也。」如實論之,治亂安危出於「命期自然」,與政治之得失無關。「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不能化當亂之世。良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驗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如命窮病困,則雖扁鵲末如之何。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104] 時數已屆,則諸緣遇合,治亂形成,無可改變。「堯命當禪舜,丹朱為無道。虞統當傳夏,商均行不軌。」「夏殷之朝適窮,桀紂之惡適稔。商周之數適起,湯武之德適豐。」 [105] 成敗興亡絕非由於人力也。 國家與個人均受宿命之支配。個人之命見於骨相,國家之命則決於天時,而災祥為之表征。充論天時曰:「夫世之所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並起,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若此者由穀食乏絕,不能忍饑寒。夫饑寒並至而能無為非者寡,然則溫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谷足也。案谷成敗,自有年歲,年歲水旱,五穀不成。」 [106] 「水旱之至,自有期節。」 [107] 吾人雖未能預知水旱來臨之確期,然於國家之盛衰則可於災祥覘之。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而「天命當興,聖王當出,前後氣驗,照察明著」。例如芒碭舂陵,各有雲氣之異。「若高祖光武者曷嘗無天人神怪光顯之驗乎?」 [108] 充前已盡斥天人召應之說,茲又認災祥為治亂之徵,非自相違忤也。蓋災祥之與治亂,同出偶然之遇合。變復家之誤不在承認災祥之出現,而在誤認政治得失與之有因果關係。充以為:「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佑並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世皆謂之為惡所致。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禍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證不在禍福。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所改更,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何故哉?長吏秩貴,當階平安以升遷,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安危存亡可得論也。」 [109] 災祥與善惡雖無因果之關係,然盛衰與災祥均為宿命所安排,而同有不得不然之勢。當興之王,行動自然合於期數。「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來。黯然皆合,若或使之。」赤雀白魚諸瑞,皆當作如是觀。適衰之國,災異迭見。亂期已屆,無可挽回。災異必與衰政相值,其理正如祥瑞之必與盛世相偶。 [110] 災祥之足為治亂之徵驗者,其故在此。 吾人既知治亂決於時數,則不徒祥瑞不足慕,政教亦不足為。「以不治治之」,乃惟一合理之治術。「黃老之操,身中恬澹,其治無為。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111] 此外儒之仁義,鞅、斯之刑法,皆如庸人自擾,無補於事而反有害,非充之所能讚許。抑吾人宜注意,充之主用黃老,與漢初黃老家之態度有異。曹參、汲黯輩雖反對有為之積極政策,然猶認政治可以轉移盛衰,其態度尚近樂觀。充之無為主張獨以宿命論為基礎。從充之說,天下本無可以致治戡亂之政術。能無為者,逢當治之期,則端拱享太平,值當亡之會,則束手以待斃。雖遭際有幸不幸之分,而得免於揠苗之舉則一。且政教既屬無用,君長亦成贅旒,王充雖未發無君之結論,而此實為宿命論邏輯上必然之歸宿。此亦漢代黃老及道家思想中所未嘗有。 《論衡》書中尚有一可異之點,不可不加以論述。儒家認唐虞三代為極美滿之政治社會。老莊之徒亦以太清至德之世為理想。王充不否認「黃金時代」之存在,而否認其只存在於已往上古之世。「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又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下世之君功德漸衰,君趨於苟簡。充並加駁斥,以為妄言。蓋就人君本身之德以論,則「上世治者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就治亂之理言,「則天地氣和即生聖人,聖人之治即立大功。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就人類本身之性言,則「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俱懷五常之道,共稟一氣而生,上世何以樸質,下世何以文薄」。「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見而多所聞。」 [112] 致誤之由,端在於此。 王充又進而論漢之功德,以為自高祖至章帝三百年中「十帝耀德」,定亂致平,迭見符瑞。淺而言之,「漢之高祖光武,周之文武也。文帝武帝宣帝孝明今上(章帝),過周之成康宣王」 [113] 。「恢而極之」,漢之治績,邁越今古,「以危為寧,以困為通。五帝三王,孰能堪斯」 [114] 。若舍政治而論符瑞,則亦「漢盛於周」。 [115] 「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堯舜之德明也。孝宣比堯舜,天下太平,萬里慕化,仁道施行。鳥獸仁者感動而來。」「以政治之得失,准況眾瑞,無非真者。」至於永平章和間甘露諸瑞,亦無不一一皆真,足為太平之確驗。 [116] 夫以王充之務「實知」,疾虛妄,而發為如此之論,今吾人誠不免有意外之感。推其可能之原因,不外三端。一曰媚漢,二曰諷漢,三曰矯俗。夫充「身生漢世」而極言其美,誠不免「褒增頌嘆,以求媚稱」之嫌疑。 [117] 然觀充賦性恬澹,為人清重,殊無諂佞干祿之行跡。若科以媚漢之罪,恐成「莫須有」之疑獄。諷漢之嫌疑,較為重大。充所稱武、宣、明、章之世,距「太平」之理想,實尚遼遠。觀充有《譏俗》、《政務》之作,可知充亦承認其所值者非上下明良,比屋可封之盛世。況武帝之好大喜功,明帝之「察察為明」,與充所推崇無為之治道皆相背馳。充乃列舉漢室立業開疆諸績,以證其德過文武,如非立論自悖,則必為反言致譏。充又謂章帝之世,頗有災荒。振救得宜,雖危不亂。「民飢於谷,飽於道德。」 [118] 此亦與「治期」篇之論相牾。雖然,凡此足令吾人致疑於充「宣漢」之誠意,亦殊無確據以坐實其為惡意之諷刺也。 [119] 至於矯俗之用意,則甚為明顯,充謂「《春秋》為漢製法,《論衡》為漢平說」 [120] 。此為真意所在,殆可毫無疑義。 雖然,充之用意似尚不止此。「齊世宣漢」表面尊今,而隱寓卑古之實。蓋漢治美惡間雜,安危交錯,此必充所深知,亦眾人所共喻也。三代之治,不能過漢。「書虛,語增」,遂稱純美。此則充之獨見而眾所未曉。充乃大鬯「齊世」之說,以事實上不完美之兩漢,上齊於理想中完美之三王。事實不容抹殺,則「宣漢」云云,直無異取「黃金時代」之幻夢一舉而摧毀無餘。充謂治亂不關人事,是現在之努力為徒勞也。又謂盛世必還為衰亂,是未來之希冀為虛妄也。茲復證上世與漢同德,是過去亦無足留戀也。於是茫茫宇宙之中更無足以企慕追求之境界,而人類歷史不過一無目的、無意義、無歸宿之治亂循環而已。 [121] 吾人之詮釋如尚不誤,則王充之思想乃秦漢人士對於政治生活最嚴重之失望呼聲,不徒暗示秦漢之政策為庸人自擾,即專制政體之本身亦受無條件之譴責。《論衡》「無誹謗之辭」,而實古今罕有之謗書。充本人或未自覺,其思想之含義則極顯明也。 考充所以有此極度悲觀之結論者,殆由老莊思想內容及秦漢時代環境之影響。先秦老莊之學本為傾向消極之政治思想。漢世「黃老」變為我以治世,「道家」(或雜家)復參取諸家以廣其應事之術。於是消極之老莊學派遂趨於相對之積極。秦任法而早亡,漢人鑒之,遂欲矯之以黃老。及武帝之世,物阜民康。人漸樂觀,則政尚有為。儒家思想乘時遭會,乃躋於「獨尊」之地位。治黃老者不能逃此潮流之激盪,亦兼采仁義之輔道德,而黃老復變為道家,以與儒家相抗。主張相對有為及主張相對無為之兩派,遂為兩漢政治思想之主潮。然而數百年中試行其術,小有效驗,而卒無救於亂亡。深思之士自不免致疑於此相對有為與相對無為之治道。夫墨學中絕,法遭摒棄,今孔老之信仰復失,則先秦所遺治國安民之學說,幾有悉趨消亡之勢。絕對無為之悲觀思想遂一時盛行。 [122] 王充開其端,魏晉暢其流。 [123] 由戰國至晉代,一千年中無為思想自「老莊」歷「黃老」而還為「老莊」,恰成一循環之運動。 * * * [1] 《漢書》卷三〇「藝文志」曰:「道家者流蓋出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2] 《史記》卷一三〇「自敘」。 [3]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頁211註:「胡適之先生謂此道家乃漢初之道家,即《漢書·藝文志》所謂雜家,非謂老莊。然《漢書·藝文志》於雜家外另無道家,故雜家不包老莊。司馬談所謂道家則包老莊。」 [4] 江瑔《讀子卮言》論道家為百家所從出。此說殊無據,馮氏《中國哲學史》頁211已辨之。 [5] 前義略近英文之miscellaneous或unclassified,後義略近eclectic。 [6] 《史記》卷六三「老莊申韓傳」:「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宗子注,注子宮,宮玄孫假。假仕於漢孝文帝,而假子解為膠西王卬太傅,因家於齊焉。」卷八〇「樂毅傳贊」:「樂臣公(卷一〇四「田叔傳」作臣公)學黃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為曹相國師。」 [7] 《史記》卷二三「禮書」。 [8] 《史記》卷一〇七「田蚡傳」。事在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趙綰、郎中令王臧且下獄自殺。轅固事見卷一二一「儒林傳」。 [9] 《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廣弘明集》卷一吳主敘佛道三宗引《吳書》孫權赤烏四年闞澤謂:「漢景帝以《黃子》、《老子》義體尤深,改子為經,始立道學,教令朝野,悉諷誦之。」此不知何據,其語亦不見《三國志·吳書·闞澤傳》。 [10] 《漢書》卷四〇「陳平傳」,平「治黃帝老子之術」。卷三九「曹參傳」,參為齊相,「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參用其說,此後「其治要用黃老術」。參《史記》卷五五及卷五六。 [11] 《漢書》卷四九「晁錯傳」,章以修黃老言顯諸公間。《史記》卷一〇二「張釋之傳」:「王生者善為黃老言,處士也。嘗召居廷中,三公九卿盡會立。王生老人曰:吾襪解,顧謂張廷尉為我結襪。釋之跪而結之。」人或讓王生,生曰:「張廷尉方今天下名臣,吾故聊辱廷尉,欲以重之。」卷一〇四「田叔傳」,「叔學黃老術於樂臣公所」。卷一〇三「直不疑傳」,「不疑學老子言」。卷一三〇「自序」,「談習道論於黃子」。 [12] 《史記》卷一二〇「汲鄭傳」:「黯學黃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靜。」「莊好黃老之言」。武帝時諸王好黃老者有劉德。《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傳」。 [13] 平帝時有蔡勛,見《後漢書》卷九〇下「蔡邕傳」。 [14] 如《後漢書》卷七二「方術傳上」,折像「好黃老言」;卷一〇七「酷吏傳」,明帝時人樊融「好黃老不肯為吏」;卷一一三「逸民傳」,章帝時人高恢「少學黃老」,及馬融同時之矯慎「少好老子」。其不遁世者,如桓譚《新論·祛蔽第八》有杜房「讀老子書,言老子用」;明帝章帝時有任隗,「少好黃老,清靜寡慾」(《後漢書》卷五一本傳);安帝時有成翊,「深明道術」(卷八七本傳)。 [15] 《史記》卷三〇「平準書」。《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文小異。 [16] 《史記》卷九九「叔孫通傳」。《漢書》卷四三略同。 [17] 惠帝高后已行「無為」政策,見《史記》卷九「呂后本紀」。 [18] 桓帝信道教,如延熹八年遣中常侍左倌之苦縣祠老子。九年又親祀之(分見《後漢書》卷七「本紀」及卷一八「祭祀志」)。然此由桓帝「好神仙事」,非用黃老治國。 [19] 《呂氏春秋》「序意」曰:「維秦八年,歲在涒灘。」註:歲在申曰涒灘。錢穆據姚文田《邃雅堂集》「呂覽」維秦八年歲在涒灘考,以東周亡之次年為秦元年,歲在癸丑。下推八年為庚申(前241)。距始皇置三十六郡尚有二十年。按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最善。 [20] 《史記》卷八五本傳。 [21] 《子略》、《春秋》「序意」附考引。文中春秋云云,出「任數」篇。明方孝孺引申高說謂:「其《節喪》、《安死》篇譏厚葬之弊,共《勿窮》篇言人君之要在任人,《用民》篇言刑罰不如德禮,《達爵》、《分職》篇皆盡君人之道,切中始皇之病。」(同上引) [22] 《考辨》,頁450。按《史記》卷六,始皇十年不韋免相,即有逐客之令。 [23] 《春秋》卷一三「謹聽」(卷一六「觀世」文略同)。 [24] 卷七「振亂」。 [25] 全書中引孔子次數最多,超過道家諸子之總數。八覽中卷一七「任數」引申不害、「慎勢」引慎子,卷一八「離謂」舉鄧析亂治,卷一九「用民」舉管商立治。中卷二二「無義」以商鞅為例。 [26] 參《胡適文存》三集「讀《呂氏春秋》」。 [27] 分卷一「重己」,卷二「貴生」。參卷二一「審為」。 [28] 全生非縱慾。「重己」曰:「凡生之長也順之也。使生不順者欲也。故聖人必先適欲。」高註:「適猶節也。」此與它囂、魏牟之學迥異。 [29] 卷一「本生」。 [30] 卷二〇「恃君覽」。卷七「盪兵」曰:「未有蚩尤之時,民固剝林木以戰矣。勝者為長。長者猶不足治之,故立君。君又不足以治之,故立天子。天子之立也,出於君。君之立也,出於長。長之立也,出於爭。」說與此異,然不必相衝突。 [31] 本書六章二節首段。 [32] 分見《春秋》卷一「貴公」及卷二〇「恃君」。 [33] 卷七「禁塞」破非攻之說,以為足以鼓勵暴君。「若令桀紂知必亡國身死,殄無後類,吾未知其厲為無道之至於此也。」「懷寵」稱許誅暴君之義兵,並主張發令申討,其意與儒家所說牧野之事相似。 [34] 卷九。卷一七「不二」曰:「聽群眾人議以治國,國危無日矣。」此反對處士橫議,與順民之說不相背。 [35] 卷二〇「達郁」。卷二三「貴直論」以下六篇皆述納諫之旨。 [36] 卷二〇「驕恣」。 [37] 卷一「去私」。 [38] 卷一「重己」。 [39] 卷一七「審分覽」、「君守」、「任數」、「勿躬」、「知度」。 [40] 「君守」。 [41] 「任數」。 [42] 「知度」。 [43] 「審分覽」。 [44] 卷三「先己」。 [45] 《胡適文存》三集卷三「讀《呂氏春秋》」。然胡君謂法家之法治亦為限制君權之理論則可商。 [46] 參本書八章二節「四曰行督責」一段。 [47] 卷三「論人」。 [48] 卷三「先己」。參卷一九「適威」。卷二「功名」曰:「強令之笑不樂,強令之哭不悲。強令之為道也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 [49] 卷四「勸學」及一四「孝行覽」。 [50] 卷一七「慎勢」。文小有脫誤,從許氏《集釋》本校改。 [51] 越言見《史記》卷八七「李傳」。 [52] 卷一四「長攻」。參「慎人」、「遇合」。 [53] 《史記》卷一一八本傳。 [54] 《漢書》卷四四本傳。「藝文志」載《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淮南王賦》八十二篇、《淮南王群臣賦》四十四篇、《淮南雜子星》十九卷。「要略」篇自稱「劉氏之書」,又曰「此鴻烈之泰族也」。高誘序及《西京雜記》並稱內篇為《鴻烈》(「鴻大也,烈明也」)。劉向易名曰《淮南內篇》。《隋書·經籍志》始曰《淮南子》。其參預著述者有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安本人亦「善為文辭」,或竟有一部分出其手。《鴻烈》今以劉文典《集解》為最善。 [55] 按史傳言孝文八年厲王子皆七八歲。《漢書》卷一四「諸侯王表」安在位四十二年。由此推知死時殆五十八歲,而當生於文帝元年(前179?)。 [56] 卷二一「要略」。 [57] 「攻儒」如卷七「本經訓」,「攻墨」如卷一三「氾論訓」,「攻名」如卷一一「齊俗訓」,「攻法」如卷六「覽冥訓」,及卷九「主術訓」,「攻神仙」如卷七「精神訓」。 [58] 《鴻烈》成書之年,史無明文。《漢書》本傳云:「初安入朝,獻所作內篇。」又謂安建元二年入朝,動於武安侯之說,歸而「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為畔逆事」。元朔二年賜几杖不朝。獻書必在此前。 [59] 卷二〇「泰族訓」,「夫道有形者皆生焉」。卷三「天文訓」:「道曰規,始於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為陰陽。陰陽合和而萬物生。」 [60] 卷一一「齊俗訓」。 [61] 卷一「原道訓」。 [62] 卷二「俶真訓」。 [63] 卷八「本經訓」。 [64] 同上。 [65] 卷一五「兵略訓」。 [66] 卷一九「修務訓」。 [67] 二十八章。 [68] 卷一「原道訓」。 [69] 卷二「俶真訓」。 [70] 卷九「主術訓」曰:「水濁則魚 ,政苛則民亂。」「是以上多故則下多詐,上多事則下多態,上煩擾則下不定,上多求則下交爭。」「故聖人事省而易治,求寡而易澹。」 [71] 卷一九「修務訓」。 [72] 卷一「原道訓」曰,聖人「漠然無為而無不為也,澹然無治而無不治也。所謂無為者不先物為也。所謂無不為者因物之所為。所謂無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謂無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 [73] 卷一一「齊俗訓」。 [74] 卷九「主術訓」多明此旨。參卷六「覽冥訓」及卷一四「詮言訓」,「主術訓」曰:「人主之術,處無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靜而不動,一度而不搖。因循而任下,責成而不勞。」「是故慮無失策,謀無過事。言為文章,行為儀表於天下。進退應時,動靜循理。不為丑美好憎,不為賞罰喜怒。名各自名,類各自類。事猶自然,莫出於己。」 [75] 「主術訓」曰:「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準繩也。」「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故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無專行也。法籍禮義者所以禁君使無專擅也。人莫得自恣則道勝,道勝而理達矣。故反於無為。」卷一〇「繆稱訓」曰:「明主之賞罰非以為己也;以為國也。適於己而無功於國者不施賞焉。逆於己而便於國者不加罰焉。」卷一三「氾論訓」曰:「天下豈有常法哉?當於世事,得於人理,順於天地,祥於鬼神,則可以正治矣。」「昔者神農無制令而民從。」「當今之世,忍詢(同詬)而輕辱,貪得而寡羞,欲以神農之道治之,則其亂必矣。」 [76] 卷二〇「泰族訓」曰:「法雖在必待聖而後治,律雖具必待耳而後聽。故國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賢人也。」又曰:「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故仁義者治之本也。」又曰:「民無廉恥不可治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無法不可以為治也,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卷一二「道應訓」曰:「未嘗聞身治而國亂者也。未嘗聞身亂而國治者也。」 [77] 「主術訓」曰:「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本也,國者君之本也。」「齊俗訓」曰:「夫民有餘即讓,不足則爭。」「詮言訓」曰:「為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慾,節慾之本在於反性,反性之本在於去載。」 [78] 卷三「天文訓」,卷五「時則訓」,卷六「覽冥訓」,卷七「精神訓」。所發天人相通之旨與董合。 [79] 參據《論衡》卷三〇「自紀」篇及《後漢書》卷七九本傳。建武三年當公元27年。永元凡十六年,當89—104年。章和二年充「年漸七十」,則卒時七十餘歲。 [80] 「自紀」篇謂「吾書亦才出百」。《四庫提要》因疑《論衡》在漢時已有佚亡。按此語在充列舉《譏俗》、《政務》、《論衡》三書之後。或充以八十五篇與《譏俗》(十二篇)、《政務》(未詳)合計,未必專以《論衡》當「吾書」也。史傳所記殆即原書篇數。今本八十四篇(佚「盛褒」,篇名見「對作」篇末),有「四部叢刊」、「抱經堂校」、漢魏叢書、「百子全書」、「子書百家」、「湖北局刻」諸本。政勝之內容為:「為郡國守相,縣邑令長,陳通政事所當尚務。欲令全民立化,奉稱國恩。」(卷二九「對作」) [81] 卷二〇「佚文」篇。 [82] 諸篇駁記載偽妄者有「語增」、「儒增」、「藝增」。破迷信者有「九虛」(「書虛」至「道虛」九篇)。「寒溫」至「是應」十一篇,「四諱」至「祀義」九篇。正學術謬誤者有「問孔非韓」、「刺孟談天」、「說日」、「正說」、「案書」等篇。斥厚葬,明無鬼者有「論死」、「死偽」、「薄葬」等篇。 [83] 萬物之生,亦出自然。「因氣而生,種類相產,萬物生天地之間,皆一實也。」(卷三「物勢」篇) [84] 卷一八「自然」篇。 [85] 同上。 [86] 卷一七「治期」。 [87] 「自然」篇。 [88] 卷一八「感類」篇。參卷五「感虛」篇,卷六「雷虛」篇,卷一四「寒溫」篇、「譴告」篇,卷一五「變動」、「明雩」、「鼓順」等。 [89] 卷一五「變動」篇。 [90] 卷四「變虛」篇。 [91] 「變動」篇。 [92] 「自然」篇。 [93] 「物勢」篇。然卷二三「言毒」以陰陽五行說人事似與此違忤。 [94] 卷一六「商蟲」篇。 [95] 「講瑞」篇。 [96] 卷一七「是應」篇。 [97] 卷三「偶會」篇。 [98] 就各個事務言,受命必然之理不必隨時可見,則遭際似出偶然。卷一「逢遇」、「累害」等篇均就此立論。 [99] 卷一「命祿」篇。 [100] 卷二「命義」篇。按卷三「骨相」篇謂由骨體可以知命。「人命稟於天則有表候於體」,「表候者骨法之謂也」,此與荀子非相相反。 [101] 卷六「禍虛」篇。 [102] 卷二「無形」篇。 [103] 卷七「道虛」篇。 [104] 卷一七「治期」篇。卷五「異虛」曰:「人之生死在命之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政之得失。」 [105] 卷三「偶會」篇。此即《呂氏春秋》長攻之說加以較深之解釋。見本章此處注[52] 所引。 [106] 卷一七「治期」篇。 [107] 卷一四「寒溫」篇。但充未示推算之法。 [108] 卷二「吉驗」篇。 [109] 卷一七「治期」篇。 [110] 然亦有例外。卷一七「指瑞」篇曰「衰世亦有和氣」,「聖人生於衰世」。「衰世聖王遭見聖物,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此個人之徵,不關世運。 [111] 卷一八「自然」篇。 [112] 卷一八「齊世」篇。 [113] 卷一九「宣漢」篇。 [114] 「恢國」篇。 [115] 「宣漢」篇。 [116] 卷一六「講瑞」篇。按宣帝時屢見「祥瑞」,因有神爵、五鳳、甘露、黃龍諸年號。 [117] 「宣漢」篇。 [118] 「恢國」篇。 [119] 卷二〇「對作」篇謂《論衡》「無誹謗之辭」,「可以免於罪矣」。自明其意不在諷刺。 [120] 卷二「須頌」篇。 [121] 充尚承認個人道德及學術修養為可能。蓋貴賤由命,善惡在己。中人之性可教化以為善也。見卷二「率性」篇,卷三「本性」篇。 [122] 王充否認「道家」之相對無為足以為治而傾向於絕對無為。其思想之觀點及內容與漢代「黃老」有異。 [123] 雷海宗《中國通史選讀》第三冊頁406謂王充代表「古代思想之總結束」,《論衡》一書為古代文化價值之否定。姚舜欽《秦漢哲學史》頁385謂《論衡》為魏晉玄學之先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