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章回小說考證 · 七 餘論

我在四五年前提出的一個大膽的假設,說《醒世姻緣》的作者也許就是蒲松齡,也許是他的朋友。幾年來的證據都幫助我證明這書是蒲松齡作的。這些證據是: (1)《醒世姻緣》寫的悍婦和《聊齋志異》寫的一些悍婦故事都很像有關係。尤其是《江城》篇的命意與布局都和《醒世姻緣》相符合。 (2)《骨董瑣記》引鮑廷博(生一七二八,死一八一四)的話,說蒲留仙「尚有《醒世姻緣》小說,實有所指」。 (3)孫楷第先生用《濟南府志》及淄川、章邱兩縣的縣誌來研究《醒世姻緣》的地理和災荒,證明這部小說的作者必是淄川或章邱人,他的時代在崇禎與康熙之間。蒲松齡最合這些條件,他用章邱來寫淄川,和吳敬梓在《儒林外史》里用天長、五河來寫全椒是同樣的心理。 (4)新發現的聊齋白話曲本證明蒲松齡是能做寫實的土話文學的作家。 (5)胡鑒初先生用聊齋的十幾種曲本的特別土話來比較《醒世姻緣》里的特別土話,使我們能從文字學上斷定《醒世姻緣》的作者必是蒲松齡。 這些證據,我認為很夠的了。我們現在可以嘗試推測蒲松齡著書的用意。 蒲松齡那樣注意怕老婆的故事,那樣賣力氣敘述悍婦的故事,免不得叫人疑心他自己的結婚生活也許很不快樂,也許他自己就是吃過悍婦的苦痛的人。但我們現在讀了他的妻子《劉孺人行實》,才知道她是一個賢惠婦人,他們的結婚生活是同甘苦的互助生活,他們結婚五十六年,她先死兩年(一七一三),聊齋先生不但給她作佳傳,還作了許多很悲慟的悼亡詩。詩中有云: ……分明荊布搴幃出,仿佛頻呻入耳聞。 五十六年琴瑟好,不圖此夕頓離分。 又云: 燭影昏黃照舊幃,衰殘病痛復誰知? 傷心把盞澆愁夜,苦憶連床說夢時。 無可奈何人似槿,不能自己淚如絲。 生平曾未開君篋,此日開來不忍窺。 又云: 邇來倍覺無生趣,死者方為快活人。 又有《過墓作》云: ……欲喚墓中人,班荊訴煩冤。百叩不一應,淚下如流泉。 汝墳即我墳,胡乃先著鞭?只此眼前別,沉痛摧心肝。 又有詩云: 午睡初就枕,忽荊人入,見余而笑。急張目,則夢也。 一自長離歸夜台,何曾一夜夢君來。 忽然含笑搴幃入,賺我朦朧睡眼開。 這種老年的哀悼可以使我們相信他們夫妻之間的感情和好。 但《劉孺人行實》一篇也可以使我們知道蒲家門裡確有一兩位不賢的婦人,是聊齋先生少年時代親自領略過的。《行實》說: 孺人]入門最溫謹,樸訥寡言,不及諸宛若慧黠,亦不似他者與姑勃溪也。太孺人謂其有赤子之心,頗加憐愛,到處逢人稱道之。冢婦益恚,率娣姒若為黨,疑姑有偏私,頻偵察之。而太孺人素坦白,即庶子亦撫愛如一,無瑕可蹈也。然時以虛舟之觸為姑罪,呶呶者競長舌無已時。處士公日,「此烏可久居哉!」乃析著授田二十畝;時歲歉,荍五斗粟三斗。雜器具,皆棄朽敗,爭完好者,而孺人嘿若痴。兄弟皆得夏屋,羹舍閒房皆具,松齡獨異居,惟農場老屋三間,曠無四壁,小樹叢叢,蓬篙滿之。孺人薙荊榛,覓傭作堵,假伯兄一白板扉,聊分外內;出逢入者,則避扉後,俟入之乃出。…… 這段文章寫劉孺人的賢勞,同時也寫出了聊齋先生的大嫂(冢婦)的可怕。這位大嫂大概已被她的小叔子搜進《醒世姻緣》里配享去了。 但蒲家的冢婦決不是江城和素姐的真身,因為聊齋先生曾留下一封書札,使我們知道素姐的真身是一位王家的太太。去年我得讀三種本子的《聊齋文集》,一種是坊間的石印本,一種是清華大學藏的舊抄本,一種是馬立勛先生抄本。清華本有一篇《與王鹿瞻》的書札,是很嚴厲的責備的話,全文如下: 客有傳尊大人彌留旅邸者,兄未之聞耶!其人奔走相告,則親兄愛兄之至者矣。謂兄必泫然而起,匍匐而行,信聞於帷房之中,履及於寢門之外。即屬訛傳,亦不敢必其為妄。何漠然而置之也!兄不能禁獅吼之逐翁,又不能如孤犢之從母,以致雲水茫茫,莫可問訊,此千人之所共指,而所遭不淑,同人猶或諒之。若聞親訃,猶俟棋終,則至愛者不能為兄諱矣。請速備材木之資,戴星而往,扶櫬來歸,雖已不可以對衾影,尚冀可以掩耳目。不然,遲之又久,則骸骨無存,肉虎狼,魂迷鄉井,興思及此,俯仰何以為人!聞君諸舅將有問罪之師,故敢漏言於君,乞早自圖之。若俟公函一到,則惡名彰聞,永不齒於人世矣。涕泣相道,惟祈原宥不一。 這封信里可以看出王鹿瞻的妻子是一個很可怕的悍婦,鬧的把他的父親趕出門去,「雲水茫茫,莫可問訊」,使他成為「千人之所共指」;有人來報說他父親死在客中,他還不敢去奔喪!所以蒲松齡寫這封極嚴厲的責問書,警告他將有「惡名彰聞,永不齒於人世」的危險。這位王鹿瞻明明是《馬介甫》篇的楊萬石的真身,也就是高蕃、狄希陳的影子。 王鹿瞻的事實已不可考了,但我們知道他是蒲松齡的好朋友,他們都是郢中詩社的創始社員。《聊齋文集》(清華藏本與馬氏抄本)有《郢中社序》云: 余與李子希梅寓居東郭,與王子鹿瞻,張子歷友諸昆仲一埤堄之隔,故不時得相晤,晤時瀹茗傾談,移晷乃散。因思良朋聚首,不可以清談了之,約以晏集之餘晷作寄興之生涯。聚固不以時限,詩亦不以格拘,成時共載一卷。遂以郢中名社。…… 這樣看來,王鹿瞻也是一個能作詩的文人,能和李堯臣(希梅)張篤慶(歷友)蒲松齡一班名士往來倡和,決不像狄希陳那樣不通的假秀才。大概他的文學地位近於《江城》篇的高蕃,逐父近於《馬介甫》篇的楊萬石,而怕老婆的秀才相公則是兼有高蕃、楊萬石、狄希陳三位的共同資格了。 大概蒲松齡早年在自己家庭里已看飽了他家大嫂的悍樣,已受夠了她的惡氣;後來又見了他的同社朋友王鹿瞻的夫人的奇悍情形,實在忍不住了,所以他發憤要替這幾位奇悍的太太和她們壓的不成人樣的幾個丈夫留下一點文學的記錄。他主意已定,於是先打下了幾幅炭畫草稿,在他的古文《誌異》里試寫了一篇,又試一篇;虛寫了幾位,又實寫了幾位。他寫下去,越寫越進步了;不光是描寫悍婦了,還想出一種理論上的解釋來了。 我們試取《馬介甫》、《邵女》、《江城》三篇來作比較。《馬介甫》篇大概是為王鹿瞻的家事做的;一班淄川名士看著王鹿瞻怕老婆怕的把老子也趕跑了,他們氣憤不過,紛紛議論這人家的怪事。於是蒲松齡想出這篇文章來,造出一個狐仙馬介甫來做些大快人心的俠義行為,又把那悍婦改嫁給一個殺豬的,叫她受種種虐待。這班秀才先生看了這篇,都拍手叫痛快。但一位名士畢世持還不滿足,說這篇文章太便宜了那位楊萬石了,所以他又在末尾添上幾行,把那位怕老婆的丈夫寫的更不成個人樣。這樣一來,這班秀才相公們對於王鹿瞻家的「公憤」總算發泄了。 但蒲松齡先生還不滿足,他想把這種事件當作一個社會問題看,想尋出一個意義來:為什麼一個女人會變成這樣窮凶極惡呢?為什麼做丈夫的會忍受這樣兇悍的待遇呢?這種怪現狀有什麼道理可解釋呢?這種苦痛有什麼法子可救濟呢? 《邵女》一篇就是小試的解釋。在這一篇里,聊齋認定悍妒是命定的,是由於「宿報」的,是一點一滴都有報應的。如金氏虐殺兩妾,都是「宿報」;她又虐待邵女,邵女無罪,故一切鞭撻之刑,以及一烙二十三針,都得一一抵償。在邵女的方面,她懂得看相,自己知道「命薄」,所以情願作妾,情願受金氏的折磨,「聊以泄造化之怒耳」。這都是用命定和宿報之說來解釋這個問題。 但《邵女》一篇的解釋還不能叫讀者滿意。金氏殺兩妾是「宿報」,宿報就不算犯罪了嗎?邵女自知「命薄」,這是命定的;她卻能用自由意志去受折磨,讓金氏「烙斷晦紋」,薄命就成了福相了。究竟人生福祿是在「命」呢?還是在「相」呢?邵女能不能自己烙斷自己的晦紋呢?邵女命薄該受罪,那麼,金氏虐待她有何罪過呢?豈不是替天行「命」嗎?金氏替邵女烙斷了晦紋,把薄命變成福命,又豈不是有功於她嗎?為什麼還得抵償種種虐待呢? 《江城》一篇,就大不同了。作者似乎把這個問題想通徹了,索性只承認「宿報」一種解釋。故《江城》的解釋只是「此是前世因,今作惡報,不可以人力為也。」篇末結論云: 人生業果,飲啄必報。而惟果報之在房中者,如附骨之疽,其毒尤慘。 每見天下賢婦十之一,悍婦十之九,亦以見人世之能修善業者少也。 這竟是定下了一條普遍的原則,把人世一切夫婦的關係都歸到了「果報」一個簡單原則之內。這竟成了一種婚姻哲學了! 這個解釋,姑且不論確不確,總算是最簡單、最徹底、最容易叫人了解,所以可說是最滿意的解釋。蒲松齡自己也覺得很得意,所以他到了中年,又把那篇不滿三千字的《江城》故事放大了二十四倍,演成了一部七萬字的戲曲,題作《禳妒咒》。他到了晚年,閱歷深了,經驗多了,更感覺這個夫婦問題的重要,同時又更相信他的簡單解釋是唯一可能的解釋,於是又把這個《江城》故事更放大了,在那絕大的人生畫布上,用老練的大筆,大膽的勾勒,細緻的描摹,寫成了一部百萬字的小說,題作《醒世姻緣傳》,比那原來的古文短篇放大了三百三十倍! 他作《禳妒咒》時,還完全沿用《江城》故事,連故事裡的人物姓名都完全不曾改動。但他改作《醒世姻緣》小說時,他因為書中有些地方的描寫未免太細膩了,未免太窮形盡相了,所以他決心不用他的真姓名。他用了「西周生」的筆名,所以他不能不隱諱此書與《聊齋志異》的關係了。況且這書中把前後兩世的故事都完全改作過了,也有重換人物姓名的必要。所以《江城》故事裡的人物姓名一個也不存留了。 然而《江城》的故事,經過一番古文的寫法,又經過一番白話戲曲的寫法,和作者的關係太深了,作者就要忘了他,也忘不了。所以他把《江城》故事的人物改換姓名時,處處都留下一點彼此因襲的痕跡。試看: 江城姓樊,而《醒世姻緣》的主角是薛素姐,豈不是暗拆「樊素」的姓名?江城的丈夫名高蕃,而素姐的丈夫名狄希陳。狄希陳字友蘇,固然是暗指蘇東坡的朋友,那位怕老婆的陳季常;但「希陳」也許原來是因高蕃而想到陳蕃哩。 高蕃的父親名高仲鴻。而狄希陳的父親名狄賓梁,豈不是暗拆「梁鴻」的姓名呢? 高蕃戀一妓女,名謝芳蘭,而狄希陳最初戀愛的妓女名孫蘭姬,似乎也不無關係。 《江城》故事裡的人物,有姓名的只有五個(其一為王子雅),而四個都像和《醒世姻緣》里相當的人物有因襲演變的關係,這也許不全是偶然的巧合,也許都是由於心理上一種很自然的聯想吧? 《醒世姻緣》的人物雖然改了姓名,換了籍貫,然而這部大書的全部結構仍舊和那短篇的《江城》故事是一樣的,也完全建築在同樣一個理論之上。江城的奇悍是由於前世因,素姐的奇悍也是由於前世因。在兩書里,這種前世冤業同是無法躲避的,是不能挽救的,只有祈求佛力可以解除。《醒世姻緣》的引起里說: 這都儘是前生前世的事,冥冥中暗暗造就,定盤星半點不差(參看本文第一節)。 這是多麼簡單的一個宗教信仰!然而這位偉大的蒲松齡,從中年到晚年,終不能拋棄這個迷信,始終認定這個簡單的信仰可以滿意地解答一切美滿的姻緣和怨毒的家庭。那些和好的夫妻都是 前世中或是同心合意的朋友,或是恩愛相合的知己,或是義俠來報我之恩,或是負逋來償我之債,或前生原是夫妻,或異世本來兄弟。 那些仇恨的夫妻都是因為 前世中以強欺弱,弱者飲恨吞聲;以眾暴寡,寡者莫敢誰何;或設計以圖財,或使奸而陷命;大怨大仇,勢不能報,今世皆配為夫婦。 這個根本見解,我們生在二百多年後的人不應該訕笑他,也不應該責怪他。我們應該保持歷史演化的眼光,認清時代思潮的絕大勢力;無論多麼偉大的人物,總不能完全跳出他那時代的思想信仰的影響。何況蒲松齡本來不是一個有特別見識的思想家呢? 蒲松齡(生於一六四〇,死於一七一五)雖有絕高的文學天才,只是一個很平凡的思想家。他的《聊齋志異·自序》里曾說他自己「三生石上,頗悟前因」,因為,他說: 松懸弧時,先大人夢一病瘠瞿曇偏袒入室,藥膏如錢,圓貼乳際。寤而松生,果符墨志。且也少羸多病,長命不猶;門庭之棲止則冷淡如僧,筆墨之耕耘則蕭條似缽。每搔首自念,毋亦面壁人果是吾前生耶? 他自信是一個和尚來投生的,所以他雖是儒生,卻深信佛法,尤其相信業報之說,和念佛解除災怨之說。一部《聊齋志異》里,說鬼談狐,說仙談佛,無非是要證明業報為實有,佛力為無邊而已。難怪他對於夫婦問題也用果報來解釋了。 其實《醒世姻緣》的最大弱點正在這個果報的解釋。這一部大規模的小說,在結構上全靠這個兩世業報的觀念做線索,把兩個很可以獨立的故事硬拉成一塊,結果是兩敗俱傷。其實晁、狄兩家的故事都可以用極平常的、人事的、自然的事實來作解釋。因為作者的心思專注在果報的迷信,所以他把這些自然的事實都忽略過了;有時候,他還犯了一樁更大的毛病:他不顧事實上的矛盾,只顧果報的靈驗。例如晁源的父親是一個貪官,是一個小人,他容縱一個晚年得來的兒子,養成他的種種下流習性,這是一件自然的事實。晁源的母親,在這小說的開端部分,並不見得是一個怎樣賢明的婦人;如第一回說「其母溺愛」;又說晁源小時不學好,「晁秀才夫婦不以為非」;第七回竟是大書「老夫人愛子納娼」了。這也是很自然的事實。但作者到了後來,漸漸把這位晁夫人寫成了一個女中聖賢,做了多少好事,得著種種福報。這樣一個女聖人怎麼會養成晁源那樣壞兒子呢?這就成了一件不自然的怪事了。 關於狄家的故事,作者也給了我們無數的自然事實,盡夠說明這家人家的歷史了。狄希陳本來就是一個不能叫人敬重的男人:家庭教育不高明,學堂教育又撞在汪為露一流的先生的手裡,他的資質最配做個無賴,他的命運偏要他做個秀才,還要他做官!他的秀才,誰不知道是別人替他中的?偏不湊巧,他的槍手正是他的未婚夫人的兄弟。這樣一隻笨牛,學堂里的笑柄,考棚里的可憐蟲,偏偏娶了一位美貌的,恃強好勝的,敢作敢為的夫人。他還想受她的敬重嗎?他還想過舒服日子嗎?素姐說: 我只見了他,那氣不知從那裡來! 她若是知道了一點「心理分析」,她就會明白那氣是從那裡來的了。氣是從她許配狄家「這們個杭杭子」起的。狄婆子不曾說嗎? 守著你兩個舅子,又是妹夫,學給你丈人,叫丈人丈母惱不死麼? 兩個舅子也許不敢學給薛教授聽,可是他們一定不肯放過他們的姐姐,天天學他們姐夫的尊樣給她聽,取笑她,奚落她,叫她哭不得,笑不得,回嘴不得,只好把氣往自己胸脯里咽。她不咽,有什麼法子呢?她好向爹娘提議退親嗎?咽住罷,總有出這口氣的一天! 其實連心理分析都用不著,只消一點點「遺傳」的道理就夠了。薛素姐自己罵她婆婆道: 「槽頭買馬看母子」,這們娘母子也生的出好東西來哩?(五二回,頁十) 這就是遺傳的道理。素姐自己的生母龍氏是一個下賤的丫頭,她的女婿這樣形容她: 我見那姓龍的撒拉著半片鞋,歪拉著兩隻蹄膀,倒是沒後跟的哩!要說那姓龍的根基,笑吊人大牙罷了!(四八回,頁十二) 她生的兩個大兒子,稟受母性的遺傳還少,又有賢父明師的教育,所以都成了好人。素姐是個女兒,受不著教育的好處,又因長在家門裡,免不了日夜受她那沒根基的生母的薰陶。遺傳之上加了早年的惡劣薰染,造成了一個暴戾的薛素姐:這是最自然的解釋。 薛教授說的最中肯: 叫我每日心昏,這孩子可是怎麼變得這們等的?原來是這奴才(龍氏)把著口教的!你說這不教他害殺人麼!要是小素姐罵婆婆打女婿問了凌遲,他在外頭剮,我在家裡剮你這奴才!(四八回,18) 這個自然的解釋,比蒲松齡的果報論高明多了。作者在這書里曾經好幾次用氣力描寫龍氏的怪相。(四八回,17—18;五二回,14,又21;五六回,7—9;五九回,10,又22;六十回,9—12;六三回,10—11,又13;六八回,18;七三回—七四回。)我們若要懂得薛素姐,必須先認識這位龍姨。我們看她的盛妝: 龍氏穿著油綠縐紗衫,月白湖羅裙,紗白花膝褲,沙藍納扣的滿面花彎弓似的鞋,從裡邊羞羞澀澀的走出來。(五九,10) 我們聽她的嬌聲: 「賊老強人割的!賊老強人吃的!賊老天殺的!怎麼得天爺有眼死那老砍頭的!我要吊眼淚,滴了雙眼!從今以後,再休指望我替你做活!我拋你家的米,撒你家的面,我要不豁鄧的你七零八落的,我也不是龍家的丫頭!」(四八,18) 我們聽狄員外對她說: 你家去罷!你算不得人呀。(七三,21) 這還不夠解釋狄希陳的令正嗎?還用得著那前世業報的理論嗎? 童寄姐的為人,更容易解釋了。她也正是那黑心的童銀匠和那精明能幹的童奶奶的閨女,碰著了狄希陳那樣顢預的男子,她不欺負他,待欺負誰!這還用得著前世的冤孽嗎? 話雖如此說,我們終不免犯了「時代倒置」的大毛病。我們錯怪蒲松齡了。這部書是一部十七世紀的寫實小說,我們不可用二十世紀的眼光去批評他。徐志摩說的最好: 這書是一個時代(那時代至少有幾百年)的社會寫生。……我們的蒲公才是一等寫實的大手筆! 他要是談遺傳,談心理分析,就算不得那個時代的寫生了。那因果的理論的本身也就是那個時代的社會生活的最重要部分。我們的蒲公是最能了解這個夫妻問題的重要的;他在「引起」里告訴我們,孟夫子說君子有三件至樂之事,比做皇帝還快樂;可是孟老先生忽略一個更基本的一樂:依作者的意見, 還得再添一樂,居於那三樂之前,方可成就那三樂之事。若不添此一樂,總然父母俱存,攪亂的那父母生不如死;總然兄弟無故,將來必竟成了仇讎;也做不得那仰不愧天俯不怍人的品格,也教育不得那天下的英才。——你道再添那一件?第一要緊再添一個賢德妻房,可才成就那三件樂事。 這樣承認賢德妻房的「第一要緊」,不能不說是我們的蒲公的高見。然而這位高見的蒲公把這個夫妻問題提出來研究了一世的功夫,總覺得這個問題太複雜了,太奇怪了,太沒有辦法了;人情說不通,法律管不了,聖賢經傳也幫不得什麼忙。他想了一世,想不出一個滿意的解釋來,只好說是前世的因果;他寫了一百多萬字的兩部書,尋不出一個滿意的救濟方案來,只好勸人忍受,只好勸人念佛誦經。 這樣不成解釋的解釋,和這樣不能救濟的救濟方案,都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料、文化史料。我們生在二百多年後,讀了這部專講怕老婆的寫實小說,都忍不住要問:為什麼作者想不到離婚呢?是呀!為什麼狄希陳不離婚呢?為什麼楊萬石不離婚呢?為什麼高蕃休了江城之後不久又復收她回來,為什麼她回來之後就無人提議再休她呢?為什麼《聊齋志異》和《醒世姻緣》里的痛苦丈夫都只好「逃婦難」而遠遊,為什麼想不到離婚呢?現今人人都想得到的簡單辦法,為什麼那時代的人們都想不到,或不敢做,或不肯做呢? 《醒世姻緣》里有幾處地方提到「休妻」的問題,都是社會史料。第一是晁源要休計氏(八回),理由是說她「養和尚道士」。晁源對他丈人說: 你女諸凡不賢惠,這是人間老婆的常事,我捏著鼻子受。你的女兒越發乾起這事(養和尚道士)來了。……請了你來商議,當官斷己(給)你也在你,你悄悄領了他去也在你。 這一番話很可注意。依明朝的法律: 凡妻無應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杖八十。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減二等(杖六十),追還完聚。 又有條例說: 妻犯七出之狀,有三不出之理,不得輒絕。犯奸者不在此限。 清朝初年修《大清律例》,全依此文。七出之條雖然很像容易出妻,但是有了「三不去」的消極條件,(一,曾經夫家父母之喪;二,夫家先貧賤,後富貴;三,女人嫁時有家,出時已無家可歸。)那七出之條就成了空文了。晁源家正犯了三不去的第二條,所以不能休妻,只有「犯奸」一項罪名可以提出,想不到計氏是個有性氣的婦人,不甘冒這惡名,所以寧可自殺,不肯被休。 第二件是薛素姐在通仙橋上受了一班光棍的欺辱,又把狄希陳的胳膊咬去了一大塊肉,狄員外氣極了,要他兒子休妻。(七三回)可是後來狄員外又對龍氏說: 要我說你閨女該休的罪過,說不盡!說不盡!如今說到天明,從天明再說到黑,也是說不了的。從今日休了,也是遲的!只是看那去世的兩位親家情分,動不的這事。剛才也只是氣上來,說說罷了。 素姐並沒有三不去的保障,然而狄員外顧念死友的「情分」,終不肯走這一條路。 第三是龍氏要她兒子薛如兼休妻(七三回),她兒子回答道: 休不休也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這是俺爹娘與我娶的,他替爹合娘(嫡母)持了六年服,送的兩個老人家入了土,又不打漢子,降妯娌,有功無罪的人,休不得了! 這是說他媳婦「無應出及義絕之狀」,所以是「休不的了」。 第四是更可注意的一件事。素姐打了狄希陳六七百棒槌,又用火燒他的背脊,兩次都幾乎送了他的性命。成都府太尊知道了,叫狄希陳來,逼他補一張呈子,由官斷離,遞解回籍。(九八回)這真是狄友蘇先生脫離火坑的絕好機會了。然而他回到衙門裡,托幕賓周相公起呈稿,周相公是每日親自看見狄家的慘劇的,偏偏堅決的不肯起稿,說: 這是斷離的呈稿,我是必然不肯做的。天下第一件傷天害理的事是與人寫休書,寫退婚文約,合那拆散人家的事情。 他說出了一大串不該休妻不該替人寫休書的理由,最後的結論是: 如此看來,這妻是不可休的,休書也是不可輕易與人寫的。這呈稿我斷然不敢奉命。 按《大明律》(《大清律》同),離婚不是不可能的,並且法律有強迫離婚的條文: 若犯義絕應離而不離者,亦杖八十。若夫妻不相和諧,而兩願離者,不坐。 從表面上看來,這條文可算是鼓勵離婚了。但這條文細看實在很有漏洞。「不相和諧」即可以離婚,豈非文明之至?然而必須「兩願離」方才不犯法。在那個女子無繼承財產權又無經濟能力的時代,棄婦在母家是沒有地位的,在社會是不齒於人類的,所以「兩願離」是絕對不可能的事,除非女家父母有錢並且願意接她回家過活。兩願離既不可能,只好一方請求離婚,由官斷離了。然而怎樣才算是「義絕」呢?律文並無明文,只有注家曾說: 義絕而可離可不離者,如妻毆夫,及夫毆妻至折傷之類。義絕而不許不離者,如縱容抑勒與人通姦,及典雇與人之類。(《大清律例輯注》) 夫毆妻「非折傷,勿論」,所以此條必須說「夫毆妻至折傷」。至於「妻毆夫」,一毆就犯大罪了。律文說: 凡妻妾毆夫者,杖一百。夫願離者,聽。至折傷以上,各加凡斗傷三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 依此律文,素姐不但應該斷離,還可以判定很重的刑罰。所以周相公對她說: 太尊曉得,……差了人逼住狄友蘇,叫他補呈要拿出你去,加你的極刑,也要叫你生受,當官斷離,解你回去。 這並不是僅僅嚇騙她的話。所以素姐也有點著慌了,她只好說好話,賭下咒誓,望著狄希陳拜了二十多年不曾有過的兩拜,認了「一向我的不是」。居然這件斷離案子就這樣打消了。 這件案子的打消,第一是因為周相公的根本反對休妻,第二是因為素姐自認改悔,但還有第三個原因,就是童寄姐說的: 你見做著官,把個老婆拿出官去當官斷離,體面也大不好看。 其實這才是真正重要的原因。痛苦是小事,體面才是大事!豈但狄經歷一個人這樣想?天下多少丈夫不是這樣想的嗎? 所以《醒世姻緣》真是一部最有價值的社會史料。他的最不近情理處,他的最沒有辦法處,他的最可笑處,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實。蒲松齡相信狐仙,那是真相信;他相信鬼,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前生業報,那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妻是休不得的」,那也是真相信;他相信家庭的苦痛除了忍受和念佛以外是沒有救濟方法的,那也是真相信。這些都是那個時代的最普遍的信仰,都是最可信的歷史。 讀這部大書的人,應該這樣讀,才可算是用歷史眼光去讀古書。有了歷史的眼光,我們自然會承認這部百萬字的小說不但是志摩說的中國「五名內的一部大小說」,並且是一部最豐富又最詳細的文化史料。我可以預言: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社會風俗史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教育史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經濟史(如糧食價格、如災荒、如捐官價格等等。)的學者,必定要研究這部書;將來研究十七世紀中國政治腐敗、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學者,也必定要研究這部書。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