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學史 · 第十七節 西歐漢學家對中國語言學的影響

西歐漢學家雖多,但是對中國語言學產生影響的不多。影響較大的只有一個高本漢(B. Karlgren)。因此,我們在本節里,主要只談一個高本漢,以及他對中國語言學的影響。和高本漢有過辯論的漢學家,如馬伯樂(H. Maspero)、西門(Walter Simon),也附帶談一談。 高本漢(1889—1978),瑞典人,哥德堡大學教授、校長,遠東考古博物館館長。主要著作有《中國音韻學研究》(1926) 〔26〕 、《藏語和漢語》(1931)、《詩經研究》(1932)、《漢語中的詞族》(Word Families in Chinese, 1934) 〔27〕 、《中日漢字形聲論》(Grammala Serica, Scripl and Phonelics in Chinese and Sino-Japanese, 1940)、《漢語》(1949)、《中古及上古漢語語音學簡論》(1954)等。 亨利·馬伯樂,法國人,所著有《越南語音史研究》(1912)、《唐代長安方言》(1920)等。伏爾特·西門,德國人,已入英國籍,所著有《關於上古漢語輔音韻尾的重建》(1928)等。 西歐漢學家研究漢語,跟中國傳統的漢語研究大不相同。他們都經過了普通語言學和比較語言學的訓練,懂得語言是一個系統,懂得古音可以「重建」等等。拿西洋的語言學理論來指導漢語的研究,是開闢了一個新園地。高本漢在敘述他的研究過程時說:「因此,我責成我自己追隨著這些顯赫的學者們(按:指清儒)的開路工作,而把現代西方語言學的方法應用到他們所搜集的材料上去,以便重建一個相當古的階段的漢語語音系統,作為有效地研究方言的必要基礎。」 〔28〕 可以概括成一句話:中國的材料加上西方語言學的觀點,就是西歐漢學家研究漢語的總出發點。 清儒對於古音,只講音系,不講音值。章太炎的《二十三部音準》雖然講了音值,但是沒有音標,講不清楚,而且也沒有足夠的論證 〔29〕 。只有運用西方語言學的重建方法,才能把古音構擬出來。 在高氏以前,已經有一些西洋人注意到漢語語音史的問題。最初有Edkins(艾約瑟),Volpicelli,Kcihuest都寫了文章,但是還都不能成為專門之學。到了1900年,沙昂克(Schaank)在巴黎《通報》上發表了一篇《古代漢語語音學》,才算比較有科學條理,比較有價值。其後伯希和(Pebliot)於1911—1914年在《通報》及《亞洲雜誌》發表了好幾篇論文,馬伯樂又於1912年在《遠東學院學報》發表了《越南語音史研究》,他們對《切韻》音系都有一些假設。高本漢就在這個基礎上,寫成了《中國音韻學研究》,於1915、1916、1917年陸續發表在《遠東學院學報》上。後來馬伯樂於1920年發表了《唐代長安方言》,高本漢採納了他的一部分意見,將《中國音韻學研究》加以修訂,印成單行本,1926年出版。 高本漢對漢語的中古音和上古音,都有一套音值構擬。這些構擬,不但對外國漢學家們影響很大,對中國語言學的影響也很大。現在就中古音與上古音的重建,分別加以敘述。 (一)關於中古音的重建 在進行重建中古漢語的時候,高本漢主要是運用了三方面的材料: (1)韻書和韻圖 韻書指的是《廣韻》。他研究了其中的韻部和反切,把它看成是《切韻》的系統。韻圖指的是《切韻指掌圖》和《經史正音切韻指南》。後者實際上只是《康熙字典》卷首的《等韻切音指南》。 (2)漢語方言 高本漢曾在山西、陝西、甘肅、河南等省旅行過,調查了太原、大同、太谷、興縣、文水、鳳台(按即今晉城)、西安、三水(按即今旬邑)、蘭州、平涼、開封、懷慶(按即今沁陽)等地的方言。其他如廣州、客家、汕頭、福州、上海、南京、四川等方言,則根據間接的材料。 (3)外語借詞 主要是四種借詞。第一是日譯「吳音」(第5—6世紀);第二是日譯的「漢音」(第7世紀);第三是朝鮮借詞(約在公元600年);第四是越南借詞(第9—10世紀)。 韻書和韻圖是音系的根據。上文第二章第七節說過,韻書和韻圖是有矛盾的。高本漢處理這個矛盾的方法是:韻書能分而韻圖不分的地方,應依韻書,例如元仙兩韻雖同在山攝三等,應該重建為不同的韻母。影系、見系、幫系一二四等與三等,照系二等與三等,在反切中是分立的,仍依韻書,例如韻書中仙韻開合口各只有一類 〔30〕 ,而它在韻圖中兼有二三四等,仍應重建開合各為一個韻母。 方言與外語借詞都作為重建的證據。例如二等餚韻應從廣州音獨立,既不混於一等的豪,也不混於三四等的宵蕭;喻母三等與四等應從越南借詞分立,因為在越南借詞中,喻三是v-,喻四是z- 〔31〕 。最難區別的是三等韻與四等韻的分立,如祭與齊,仙與先,宵與蕭,鹽與添,在漢語方言中都已混了。但是,在朝鮮借詞中,仙與先,鹽與添有明顯的分別(先添有韻頭i,仙鹽沒有),高氏就根據朝鮮的讀音把三、四等區別開來。 前人對於韻圖中的分等,是莫名其妙的。如果按照後代所謂四呼(開齊合撮)來了解,則開合各只有兩等,怎麼能有四等呢?當然,內轉各攝事實上只有兩等(一等自成一類,二三四等合成一類),自然不成問題。外轉的江攝只有二等字,假攝事實上也只有兩等(二等自成一類,三四等共為一類),也似乎不成問題。至於臻攝實際上有三個等(一等、二等、三等),梗攝實際上有四個等,就大成問題了。高本漢必須攻破這頭一關,才能研究下去。解決的辦法有三個:第一,是假定有四種不同的韻頭;第二,是假定有四種不同的主要元音;第三,是假定韻頭和主要元音基本上都不相同。高氏最初企圖用第三種辦法來解決。他假定蟹、山、效、咸四攝的一等主要元音是 二等是a,三等和四等都是 二等a前面有一個性質未明的i,寫作小 即 三等 前面有一個輔音性的i,寫作 四等 前面有一個元音性的i,即 合口呼照辦,一二三四等寫成 一眼就可以看出,這是非常機械的辦法,人為性是很明顯的。 高本漢還必須攻破第二關,那就是在《切韻指南》同圖同等,而《廣韻》里不同韻的擬音。例如:「真」與「欣」,「諄」與「文」,「仙」與「元」,「清」與「庚三」,「鹽」與「嚴」,「祭」與「廢」等。高氏以為也是韻頭i的強弱不同。於是他把欣韻擬成 文韻擬成jwan,元韻擬成 庚三擬成 嚴韻擬成 由此類推,凡韻擬成 廢韻擬成 等 〔32〕 。這是所謂第三種介音i,連同上述二等的性質不明的韻頭i,總共有四種i音。其機械硬湊,更難令人相信。高氏只要求把音系分得開,至於四種i音在具體語言中有無現實的可能性,完全不加考慮。 馬伯樂發表了他的《唐代長安方音》以後,高本漢接受了他的意見,對原案提出三點修正: (1)對於二等字除掉寄生的小i,例如「家」作ka,不作k a; (2)真(諄)韻作 不作 (3)元嚴凡廢庚改用 除了這三點以外,還有一點也算是修正吧。本來他只說輔音性 後面的元音是較開的,但是三四等的主要元音一律寫作ä,經過與馬伯樂一辯論,他索性把四等的主要元音擬成了e。表面上看來,改變不大,實際上是把主要的缺點都改了。拿真正具有四個等的韻攝來看,四個等的韻母的構擬原則如下: (1)主要元音由洪到細,四個等都不同,其音值是一等 二等a,三等 四等e; (2)只有三四兩等是有韻頭的,三等韻頭是輔音性的 (和齶化聲母配合),四等韻頭是元音性的i。 (3)在三等韻中,同圖同等不同韻,不用第三種介音i來表示,而用不同的主要元音來表示。如元改為 欣文改為 (真諄改為 )。 聲母方面,主要是齶化音的問題。陳澧《切韻考》已經證明了見系、曉系、幫系等三等字自成系統,其反切上字與一二四等不同,高本漢以為是由於三等字是齶化聲母的緣故,因而把見系三等擬為kj等,曉系三等擬為xj等,幫系三等擬為pj等。馬伯樂同意了齶化的看法。 還有濁母送氣和日母音值的問題。高本漢以為全濁聲母是送氣的,馬伯樂以為是不送氣的。高本漢以為日母是個 馬伯樂以為是個 高本漢對於聲母的意見始終如一,所以這裡不詳細敘述他的研究過程了。 (二)關於上古音的重建 早在1923年,高本漢寫他的《分析字典》的時候,就已經注意漢語上古音的問題。在他的《分析字典》的緒論中,有一節是討論諧聲原則的。他的最突出的論點有兩個: (1)喻母四等分為三類:(a)甬類,上古音為d,故甬聲有通;(b)勻類,上古音為g,故勻聲有鈞;(c)羊類,上古音為z(邪母上古音為dz)。 (2)上古有韻尾-g,-d和入聲韻尾-k,-t相當 〔33〕 。例如,「乍」的上古音是-g,故乍聲有「昨」-k;「敝」的上古音是-d,故敝聲有瞥-t。 西門在1928年寫了一篇《關於上古漢語輔音韻尾的重建》,他本來主張中古入聲收音於-g,-d,-b,所以他說上古漢語的陰聲韻尾應該是 高本漢在同年寫了一篇和西門辯論的文章,題為《上古漢語的一些問題》。在這一篇文章和《詩經研究》里,他修正了他的說法,認為入聲分兩類,不妨同樣收-k或同樣收-t,其中有一類是降調,後來就變了去聲。到了《漢語中的詞族》里,他又取消了他的修正案,回到《分析字典》的老路上去,主張去聲收-g,-d,-b,入聲收-k,-t,-p。 關於上古漢語陰聲韻的平聲和上聲字,高氏在《分析字典》中,一般還沒有加上輔音韻尾,到了《上古漢語的一些問題》《詩經研究》和《漢語中的詞族》里,除了歌、魚、侯三部基本上還擬成開口音節以外,上古陰聲韻的平上聲字都變成帶輔音韻尾的了。即: (1)之部、幽部、宵部、支部都收音於-g; (2)脂部(包括微部),以及小部分歌部字(鼉、瑞、邇等)收音於-r。 高氏沒有規定上古的韻應該分為多少部。如果勉強替他分一分,可以說是二十六部。拿章炳麟的二十三部相比,多出了鐸部、屋部和鼉部。鐸是魚之入,屋是侯之入,這又是與黃侃一致的;只有鼉部是高氏獨創的 〔34〕 。因此,我們可以說,高氏在古韻分部上沒有什麼發明,而在上古韻部的音值構擬上,則有許多大膽的假設。 (三)關於漢語語法 在漢語語法方面,高本漢的成績最差。看來他對於漢語並不熟練,對於現代漢語更是生疏。試看他在《漢語》61頁上所舉的幾個例子: 我蒙他的澤。 天不愛道。 我愛我錢。 又試看他在《漢語》5—6頁上所舉現代北京話的例子: 趙縣城外有一家兩口人,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婆跟他兒;她家很窮沒有飯吃;天天打柴賣錢得一點米肉度命。 這樣拿一些生造的句子來作為研究的材料,立足點已經不對頭了。而他在語法分析上也是不恰當的,例如他把上面例子「七十多歲的老婆」這個詞組割開來,認為助詞「的」是附著於「歲」的,並說「歲的」=yeary(英語)。 他在《漢語》一書中幾處強調漢語的難學,他說學習漢語要憑「猜的本領」,要認識「中國的靈魂」(62頁)。他實際上等於否認漢語有語法的存在。 比較有參考價值的是他對於上古漢語的人稱代詞的研究。他依照上古擬音列出了下列的一個表(見《漢語》75頁): 主格 領格   吾ngo 與格 對格   我 主格 領格   汝 與格 對格   爾 領格      其 與格 對格   之 「吾」與「我」是雙聲,「汝」與「爾」是雙聲,「吾」與「汝」是疊韻,「我」與「爾」是准疊韻。「其」與「之」也是疊韻。高本漢確是看出了一些規律來。至於是否應該解釋為「格」,尚待進一步的研究。 (四)關 於 詞 匯 在詞彙方面,高本漢提出了「漢語詞族」的問題,這是語源學上一個重要問題。高本漢的研究結果雖然不盡可信,但是這個研究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高氏關於詞族的研究,與章炳麟的《文始》的目的差不多,都是尋究詞與詞之間的意義關係與聲音關係,從而把二者結合起來看它們的親屬關係。但是,在研究方法上卻有很大的不同。先說,章氏是從初文出發的,高氏完全不理會初文;其次,章氏講雙聲疊韻,旁轉對轉,高氏則把字頭輔音和字尾輔音結合起來作為一個整體來觀察詞族。他把聲母分為四組: 韻母分為三組: (1)-ng,-k,-g; (2)-m,-p,-b; (3)-n,-t,-d,-r。 聲母與韻母配合,應該共得十二組,但是高氏把t-m,n-m,p-m合為一組,實際上只分為十組。 《漢語中的詞族》的研究還是很粗疏的。第一,各組的詞多得幾乎是無邊,從這樣大的範圍來觀察親屬,危險性很大;第二,不能認為凡聲近者必然義近,應該承認存在著很多聲近的詞(甚至是同音詞)是完全沒有親屬關係的;第三,陰聲韻的韻尾輔音不能作為定論,因此,-g與-ng同組,-r與-n同組等等也都失去了根據;第四,每組之後只將漢字釋出意義,不加討論,令人不明白為什麼這些詞是同族的。 高氏在《漢語》里談詞的轉化,就比《漢語中的詞族》切實得多,可靠得多了 〔35〕 。他所談的「國」與「域」,「官」與「宦」等,自然是可信的;「恭」與「恐」,「朝」與「耀」等,也可供參考的;只有「禱」和「討」等是靠不住的。然而最糟糕的是他把語源與現行意義混為一談。例如: 「我領教」,譯成I neck instruction(neck,「脖子」,這裡當動詞用)。 「我追想死父」 〔36〕 ,譯成my thoughts overtake my deceased father(overtake,追趕、追捕、趕上)。 「那個人糊塗」,譯成That piece ren (is) stickymuddy(piece,片、塊、幅、件;sticky,粘的,muddy,泥濘的)。 「孔子之裔」,譯成K'ung master's train(孔老師的衣裾)。 「他冒危險」,譯成He cap danger(他帽子危險,他戴上危險帽子)。 「他雪恥」,譯成He snow shame=He snows (his) shame(他把他的恥辱弄成雪白了)。 如果從語源上來解釋現代的句子,任何語言都會鬧同樣的笑話。問題在於我們應不應該這樣做。顯然,這樣做是反歷史主義的;現代漢族任何人說「我領教」的時候都不會意識到「領」有「脖子」的意義,為什麼糾纏在一起呢?「糊塗」是個疊韻連綿字,本來是寫作「鶻突」的,更與sticky muddy無關!西洋漢學家常常昧於訓詁,而高氏也是比較突出的。 (五)中國語言學所受的影響 漢語音韻學所受高本漢的影響最大。他的《古漢語的構擬》(譯文改題為《答馬斯貝羅論切韻之音》)、《諧聲字的原則》《上古漢語中的幾個問題》《漢語中的詞族》等,先後被譯成中文。王力《漢語音韻學》詳細地介紹了高氏的漢語音韻學說。1940年,趙元任、李方桂、羅常培合譯高氏的《中國音韻學研究》出版。這部書的翻譯工作是十分鄭重的。在翻譯過程中,遇見錯誤的地方,都徵求原著者同意予以更正,高氏自己的修正意見則按後來的文章翻譯插入,原先已經被修正了的意見則刪去不譯,這樣就大大便利了讀者。這一部譯本實際上包括了趙、李、羅三人的成績,反映出當時漢語音韻學的水平。 自從高本漢的《中國音韻學研究》和《上古漢語的一些問題》等書和論文出版後,中國的語言學者們也曾先後撰文提出一些修正的意見,其中包括李方桂的《切韻a的來源》《在上古漢語裡的中古漢語-ung,-uk,-uong,-uok等》《上古漢語的 》 〔37〕 ,趙元任的《中古漢語內部的語音區別》 〔38〕 ,羅常培的《知徹澄娘音值考》《唐五代西北方音》《切韻魚虞之音值及其所據方音考》《經典釋文及原本玉篇反切中的匣喻兩紐》 〔39〕 ,李榮的《切韻音系》 〔40〕 ,陸志韋的《古音說略》《詩韻譜》 〔41〕 ,董同龢的《上古音韻表稿》等 〔42〕 。其中個別的意見(例如李方桂的個別意見),被高氏吸收了,絕大部分意見都沒有被他接受。 這能不能說,中國音韻學沒有受高本漢的影響或只受極微弱的影響呢?我們不能這樣說,因為當時的中國學者一般都接受了高本漢的總原則,甚至接受了他的觀點、方法,然後從枝節的地方去糾正他,甚至比他更走得遠些。 現在提出最重要的兩點來討論:第一是《切韻》的性質問題,第二是上古漢語的輔音韻尾的問題。這兩點都關係到怎樣對待材料的問題:我們應該是形上學地對待材料呢?還是辯證地對待材料呢?我們認為應該辯證地對待材料,而高本漢卻是形上學地對待材料,當時中國學者們在這個總原則上多數是跟著他走的。 關於《切韻》的性質問題,儘管《切韻》作者自己認識是「我輩數人,定則定矣」的「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的著作,高本漢偏要把它看成是一種具體語言的實錄。本來,馬伯樂從《唐韻》的「同用」、「獨用」來考慮,認為某些韻實際讀音是相同的,這個意見值得重視,而高氏簡單地說馬氏的意見已經被他「擊敗」(combattu)了 〔43〕 。於是大家都相信了他。甚至在知道了敦煌寫本《切韻》有真無諄之後,仍然相信高氏把真韻少數合口字跟諄韻分開是合理的 〔44〕 。高氏對於一二等的重韻如咍與泰,佳與皆,刪與山,覃與談,咸與銜,硬分長短,沒有什麼可信的證據,他本人也缺乏信心。但是批評他的人並不說他不應該硬分,而只是說應該分為不同的元音 〔45〕 。高氏在三四等里不認為有重韻,而中國某些音韻學者卻也認為支脂祭真仙宵鹽諸韻也有重韻 〔46〕 。這樣越分越「細」,所構擬的音主觀成分很重,變成了紙上談兵。此外還要墨守歷史語言學上的一個原則:在同一條件下的同一音位,在同一時期和同一地點,只能發生同一的音變。於是中古不同音的字,上古只能擬成不同音,而中古同音的字,上古還有不同音的。這樣,勢必形成一個倒豎的金字塔,上古的語音極其繁多(依高本漢的構擬,上古漢語已經有二千多個音節,董同龢更多)。這就是迷信一部「我輩數人,定則定矣」的書的結果。其實,現代方言,外語借詞,以及歷代韻文,其可靠性都比一部主觀規定的韻書強得多。 關於上古漢語輔音韻尾的問題,中國傳統音韻學雖未能圓滿解決,至少比高本漢的學說合理得多。在高本漢、西門的漢語音韻學未傳到中國以前,中國從來沒有人設想過上古漢語竟然缺乏開口音節或者是開口音節少得可憐。依照西門,一個開口音節也沒有;依照高本漢,則僅有歌部、魚部、侯部,收音於a、o、u,字數不多,其他大部分的字不是收音於m、n、ng、r、b就是收音於b、d、g,p、t、k。陸志韋先生和董同龢比高本漢更進一步,認為上古漢語的字一律都以輔音收尾,不是收音於m、n、ng,就是收音於b、d、g,或p、t、k。這樣機械地構擬古音,是我們所不敢苟同的 〔47〕 。 為什麼中國人受高本漢的影響後會走上極端呢?這是高本漢的方法本身所決定的。他主張《切韻》代表一時一地之音,而他研究反切和韻圖都有漏洞,別人把漏洞補上了,不知不覺地就把《切韻》的音分得更「細」了。他主張凡是和中古入聲有關的字,在上古必收輔音,那麼,歌魚侯三部也不能說是與入聲絕緣的,別人為了依照這個原則,就不能不走極端了。 高本漢對漢語音韻學的影響,其積極方面是應該予以肯定的。例如清儒完全不講音變的條件,硬說「家」讀如「姑」、「下」讀如「戶」,等等。高本漢有了歷史語言學的訓練,就不至於這樣簡單化了。又如前人把四等與四呼混為一談 〔48〕 ,到了高本漢才開始弄清楚了等的概念,儘管不能完全作為定論,但總的原則可以決定下來了。但是,今天來看,高本漢的形上學觀點非常嚴重,而且還帶有實用主義觀點。他呆板地看音變,把音變看成是「盲目的需要」,而不容許有外因,西洋比較語言學在書面材料缺乏的情況下,古音的重建反而沒有麻煩,中國的書面材料多了,反而成了累贅。高本漢為材料所困,而不問材料所反映的真實情況是什麼。有時候,他卻任意選擇有利於自己的材料,而陷入了實用主義的泥坑。這樣,他給予中國語言學的影響是壞的。 在語法學方面和詞彙學方面,高本漢對中國學者們影響不大,這裡就不再敘述了。 其他漢學家對於中國語言學也有一定的影響。例如王力曾參考了馬伯樂的《越南歷史語言學》寫成了一篇《漢越語研究》 〔49〕 ,但為篇幅所限,這裡就不詳細加以敘述了。 參考資料 張世祿:《中國音韻學史》下冊,第345—363頁。 王立達編譯:《漢語研究小史》,第22—33頁。 高本漢:《中古漢語的重建》,原載《通報》第二十卷(1922年)。林語堂有譯文,題為《答馬斯貝羅論切韻之音》,載於他們所著的《語言學論叢》,第162—1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