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學史 · 第十五節 訓 詁 學
文字本來只是語言的代用品。文字如果脫離了有聲語言的關係,那就失去了文字的性質。但是,古代的文字學家們並不懂得這個道理,仿佛文字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同一個概念必須有固定的寫法。意符似乎是很重要的東西;一個字如果不具備某種意符,仿佛就不能代表某種概念。這種重形不重音的觀點,控制著一千七百年的中國文字學(從許慎時代到段玉裁、王念孫的時代)。直到段玉裁、王念孫,才衝破了這個藩籬。文字既是代表有聲語言的,同音的字就有同義的可能:不但同聲符、不同意符的字可以同義;甚至意符、聲符都不同,只要音同或音近,也還可能是同義的。這樣,古代經史子集中許多難懂的字都講清楚了。這是訓詁學上的革命,段、王等人把訓詁學推進到嶄新的一個歷史階段,他們的貢獻是很大的。
最鮮明地表現這種革命精神的,是段玉裁的《廣雅疏證·序》、王念孫的《廣雅疏證·自序》和《說文解字注·序》。現在分別摘錄於下:
段玉裁《廣雅疏證·序》:
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義、有今義,六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五。……聖人之制字,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學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治經莫重於得義,得義莫切於得音。周官六書: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者,形也;轉注、假借二者,馭形者也,音與義也。三代小學之書不傳,今之存者,形書《說文》為之首,《玉篇》以下次之;音書《廣韻》為之首,《集韻》以下次之;義書《爾雅》為之首,《方言》《釋名》《廣雅》以下次之。《爾雅》《方言》《釋名》《廣雅》者,轉注、假借之條目也。義屬於形,是為轉注;義屬於聲,是為假借。稚讓為魏博士,作《廣雅》,蓋魏以前經傳謠俗之形音義匯粹於是。不孰於古形、古音、古義,則其說之存者,無由甄綜;其說之已亡者,無由比例推測,形失則謂《說文》之外字皆可廢,音失則惑於字母七音,猶治絲棼之;義失則梏於《說文》所說之本義而廢其假借,又或言假借而昧其古音。是皆無與於小學者也。懷祖氏能以三者互求,以六者互求,尤能以古音得經義。蓋天下一人而已矣!
王念孫《廣雅疏證·自序》:
竊以詁訓之旨,本於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譬如振裘必提其領,舉網必挈其綱。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此之不寤,則有字別為音,音別為義,或望文虛造而違古義,或墨守成訓而尟會通,易簡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則就古音以求古義,引伸觸類,不限形體。
王念孫《說文解字注·序》:
《說文》之為書,以文字而兼聲音訓詁者也。凡許氏形聲、讀若,皆與古音相准。或為古之正音,或為古之合音,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循而考之,各有條理。不得其遠近分合之故,則或執今音以疑古音,或執古之正音以疑古之合音,而聲音之學晦矣。《說文》之訓,首列制字之本意,而亦不廢假借。凡言「一曰」及所引經,類多有之。蓋以廣異聞,備多識,而不限於一隅也。不明乎假借之指,則或據《說文》本字以改書傳假借之字,或據《說文》引經假借之字以改經之本字,而訓詁之學晦矣。吾友段氏若膺,於古音之條理,察之精,剖之密。嘗為《六書音均表》,立十七部以綜核之,因是為《說文》注,形聲讀若,一以十七部之遠近分合求之,而聲音之道大明。於許氏之說正義、借義,知其典要,觀其會通,而引經與今本異者,不以本字廢借字,不以借字易本字,揆諸經義,例以本書,若合符節,而訓詁之道大明。訓詁聲音明而小學明,小學明而經學明,蓋千七百年來無此作矣!若夫辨點畫之正俗,察篆隸之繁省,沾沾自謂得之,而於轉注假借之通例,茫乎未之有聞,是知有文字而不知有聲音訓詁也。其視若膺之學,淺深相去為何如邪?
「治經莫重於得義,得義莫切於得音」,這是清代訓詁學的宣言。清儒就是根據這一個原則來進行訓詁工作的。關於段玉裁和朱駿聲(他們都是就古音以求古義的),前面已經敘述過了;在本節里,我們著重敘述五個人:(1)王念孫;(2)王引之;(3)郝懿行;(4)俞樾;(5)章炳麟。
(一)王 念 孫
王念孫在訓詁學方面的著作,以《廣雅疏證》為代表。《廣雅疏證》是他「殫精極慮」,花了十年的心血才寫成的 〔74〕 。大約書成於乾隆辛亥(公元1791,段氏寫序之年),刊於嘉慶元年(公元1796,王氏寫序之年)。王氏另有一部有名的著作《讀書雜誌》,雖然以校勘考證為主,其中也有涉及訓詁的地方。他的兒子王引之所著的《經義述聞》,其中也敘述了不少王念孫對於經義的見解。
《廣雅疏證》是為魏張揖的《廣雅》作註解。全書的體例是:
1.校正了許多訛脫錯亂之處。如卷二下:「『嘽咺,懼也』。嘽各本訛作『蟬』,今訂正。」
2.凡字義之脫漏者,特別標出。如卷一下:「沮、潤、湆、浥、漸、洳,溽,淖,濕也。」王氏在下面標一「沃」字,注云:「《眾經音義》卷十三引《廣雅》:『沃,濕也。』今本脫『沃』字。」
3.援引經傳,來證明張書,這是書中的主要部分。
4.對於容易懂的字義,則不加解釋。例如卷一上:「拌、墽、捐、振、覂、投、委、 、棄也。」王氏對於「捐」、「委」都不加解釋,因為「捐棄」、「委棄」都是容易懂的。這是王氏在序里所說的:「義或易曉,略而不論。」
5.對於不懂的字義,則不強加解釋。例如卷三上:「摘、撅、 、擿,投也。」王氏注云:「 字音義未詳。」這是王氏在序里所說的:「於所不知,蓋闕如也。」這種地方不多。
王氏《廣雅疏證》的考證精確,是眾口交譽的。其中最精彩的地方是像王氏自己所說的,「就古音以求古義,引申觸類,不限形體」。現在試舉兩個例子:
摳……搴……檐、輿、揭……轝、舁,舉也。[疏證]摳者,《玉篇》:「摳,挈衣也。」《曲禮》云:「摳衣趨隅。」……搴者,《說文》:「攐,摳衣也。」《鄭風·褰裳篇》云:「褰裳涉溱。」《莊子·山木篇》云:「蹇裳躩步。」並與「搴」通。……檐者,《說文》:「儋,何也。」《管子·七法篇》云:「猶立朝夕於運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秦策》云:「負書擔囊。」「儋」、「擔」、「檐」,並通。「輿」與下「轝」、「舁」二字同。《眾經音義》引《倉頡篇》云:「轝,舉也。對舉曰轝。」《說文》:「擧,對舉也」;「舁,共舉也。」並字異而義同。「揭」音居列、去列、渠列三反,又居謁、渠謁二反。《說文》:「揭,高舉也。」《小雅·大東篇》云:「西柄之揭。」《莊子·胠篋篇》云:「唇竭則齒寒。」「竭」與「揭」通,凡物之上舉者皆謂之「揭」。《說文》:「 ,禾舉出苗也。」《衛風·碩人篇》:「葭菼揭揭。」毛傳云:「揭揭,長也。」《說文》:「碣,特立之石也。」義並與「揭」通。舉物謂之「揭」,負物亦謂之「揭」。《說文》:「竭,負舉也,從立,曷聲。」《禮運》:「五行之動,迭相竭也。」鄭注云:「竭,猶負戴也。」成二年《左傳》:「桀石以投人。」杜預注云:「桀,擔也。」《莊子·胠篋篇》云:「負匱揭篋,擔囊而趨。」「竭」、「揭」、「桀」並通。「揭」與「擔」同義,故並訓為舉也。「揭」又音去例反,《邶風·匏有苦葉篇》:「淺則揭。」毛傳云:「揭,褰衣也。」「揭」、「褰」、「摳」一聲之轉,故亦並訓為舉也。(卷第一下)[力按]這裡有三組字。第一組是「擔」、「儋」、「檐」 〔75〕 ;第二組是「輿」、「轝」、「擧」、「舁」。這兩組的字都是同音同義,只是字形不同罷了。第三組是「摳」、「褰」、「攐」、「蹇」、「揭」、「竭」、「桀」。「摳」與「褰」是雙聲;「攐」是「褰」的繁化;「蹇」是「褰」的假借;「揭」、「竭」、「桀」三字音近通假,而「揭」音又與「褰」音對轉。
躇,猶豫也。[疏證]此雙聲之相近者也。「 」「猶」、「躇」「豫」為疊韻; 「躇」、「猶」「豫」為雙聲。《說文》:「籌,籌箸也。」《楚辭·九辯》:「蹇淹留而躊躇。」《七諫》注云:「躊躇,不行貌。」並與「 躇」同。「猶豫」,字或作「猶與」,單言之則曰「猶」、曰「豫」。《楚辭·九歌》:「壹心而不豫兮」。王注云:「豫,猶豫也。」《老子》云:「與兮若冬涉川,猶兮若畏四鄰。」《淮南子·兵略訓》云:「擊其猶猶,陵其與與。」合言之則曰「猶豫」,轉之則曰「夷猶」、曰「容與」。《楚辭·九歌》:「君不行兮夷猶。」王注云:「夷猶,猶豫也。」《九章》云:「然容與而狐疑。」「容與」,亦「猶豫」也。案,《曲禮》云:「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離騷》云:「心猶豫而狐疑兮。」《史記·淮陰侯傳》云:「猛虎之猶豫,不如蜂蠆之致螫;騏驥之蹢躅,不如駑馬之安步;孟賁之狐疑,不如庸夫之必至也。」「嫌疑」、「狐疑」、「猶豫」、「蹢躅」,皆雙聲字。「狐疑」與「嫌疑」一聲之轉耳 〔76〕 ,後人誤讀「狐疑」二字,以為狐性多疑,故曰「狐疑」;又因《離騷》「猶豫」「狐疑」相對成文,而謂「猶」是犬名,犬隨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來迎候,故曰「猶豫」。或又謂「猶」是獸名,每聞人聲,即豫上樹,久之復下,故曰「猶豫」。或又以「豫」字從「象」,而謂「猶」「豫」俱是多疑之獸。以上諸說,具見於《水經注》《顏氏家訓》《禮記正義》及《漢書注》《文選注》《史記索隱》等書。夫雙聲之字,本因聲以見義;不求諸聲而求諸字,固宜其說之多鑿也。(卷第六上)
從上述兩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王氏的觀察的敏銳;他衝破了字形的蔽翳,從有聲語言本身觀察詞的形式。這樣他就能解決前人所未能解釋的許多問題。王氏在訓詁學上的貢獻是巨大的。如果說段玉裁在文字學上坐第一把交椅的話,王念孫則在訓詁學上坐第一把交椅。世稱「段王之學」;段、王二氏是乾嘉學派的代表,他們的著作是中國語言學走上科學道路的里程碑。在他們的研究工作中,有許多好東西是值得我們繼承下來的。
(二)王 引 之
王引之(公元1766—1834),字伯申。他是王念孫的兒子,阮元的弟子,嘉慶進士,著有《經義述聞》《經傳釋詞》等書。他繼承了家學,仍然主張以古音求古義。他說:
許氏《說文》論六書假借曰:「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蓋無本字而後假借他字,此謂造作文字之始也。至於經典古字,聲近而通,則有不限於無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見存,而古本則不用本字而用同聲之字。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解之,則以文害辭。是以漢世經師作注,有「讀為」之例,有「當作」之條,皆由聲同聲近者,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所謂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也。然亦有改之不盡者,迄今考之文義,參之古音,猶得更而正之,以求一心之安,而補前人之闕 〔77〕 。
《經義述聞》和《經傳釋詞》,都是按照這個原則辦事的。當然並不完全都是「假借」的問題,但是「參之古音」,「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確是高郵王氏父子的法寶。
《經義述聞》書成於嘉慶二年(公元1797)。顧名思義,「述聞」是敘述所聞於其父者。實際上,書中既有王念孫的話,也有王引之自己的話。於王念孫的話,則稱「家大人曰」;於自己的話,則稱「引之謹案」。不稱「引之謹案」的,也是他自己的話。現在試舉兩個例子:
聳之以行 〔78〕 杜注曰:「聳,懼也。」《漢書·刑法志》「聳」作「 」,師古注曰:「 ,謂獎也。」家大人曰:顏說是也。「聳之以行」,謂舉善行以獎勸之,故《楚語》:「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韋注曰:「聳,獎也。」《方言》曰:「自關而西,秦晉之間,相勸曰:『聳』,或曰『 』( 與獎同)。中心不欲,而由旁人之勸語,亦曰『聳』。」又曰:「『慫恿』,勸也。南楚凡己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慫恿。」「慫」與「聳」義亦相近 〔79〕 。
弔 引之謹案:「弔」字有祥善之義,而學者皆弗之察。……「淑」「弔」古字通。哀十六年《左傳》「閔天不弔」,鄭仲師注《周官·大祝》引作「閔天不淑」。……後人「弔」音丁擊反者訓為「至」,多嘯反者訓為「閔傷」,強加分別,而「弔」之為「善」,卒無知之者 〔80〕 。
《經傳釋詞》成於嘉慶三年(公元1798),這是一部專講虛詞的書。這書的例證很多,可信的程度較高。例如,「惟」「唯」可以當「雖」字講,「終」字可以當「既」字講,等等,都是確不可拔的 〔81〕 。但是,正如章炳麟所指出的,「鹵莽滅裂處亦多」 〔82〕 ,如果我們不加批判地完全接受,那也是不對的。
王引之在《經傳釋詞》中,雖沒有明顯地主張聲近義通,實際上仍然貫徹了這個原則。試看他的詞條安排:卷一、卷二是影喻母字;卷三、卷四是影喻曉匣母字;卷五是見系字;卷六是端系字;卷七是來日母字;卷八是精系字;卷九是照系字;卷十是唇音系字。這決不是只為了檢查的便利;主要是為了體現聲近義通的原則。但是,在王引之的時代,尚未有喻母四等應歸舌頭的發現,所以他把喻四排在卷一、二、三、四,同時,我們也可以說,影母和喻三的虛詞跟喻四的虛詞相通的說法不是十分牢靠的,倒是喻四跟舌齒音相通,如「惟」、「唯」跟「雖」相通,反而是可信的了。
(三)郝 懿 行
郝懿行(公元1757—1825),字恂九,號蘭皋,山東棲霞人,嘉慶進士。所著的書有《山海經箋疏》與《爾雅義疏》等。
《爾雅義疏》書成於嘉慶年間,直到道光九年(公元1829),阮元才把它編入《皇清經解》內 〔83〕 。本來《爾雅》已有晉郭璞的注,宋邢昺的疏。郭注是一部好書,可惜尚嫌簡略。邢疏只是摭拾孔穎達的《五經正義》,特別是《毛詩正義》,而且頗多闕略。清邵晉涵作《爾雅正義》,博引群書,於郭氏「未詳」之說多所發揮;於郭氏疏漏之處亦多所補正,其價值遠出邢昺之上。郝懿行的《爾雅義疏》最為後出,後來居上,其博洽又超過邵書。最值得稱讚的,是他繼承了王念孫《廣雅疏證》的優點(他看過《廣雅疏證》),遵守「凡聲同之字,古多通用」的原則 〔84〕 ,所以他能不拘泥字形,直求聲音的同條共貫。
這書跟《廣雅疏證》一樣,對於容易懂的字義就不加解釋。例如《釋言》:「逮,及也。」這一條下面就沒有疏證。相反地,對於郭注「未詳」的地方,則儘可能加以疏證。如《釋詁上》:「矢、雉、引、延、順、薦、劉、繹、屍、旅,陳也。」郭註:「《禮記》曰:『屍,陳也』。雉、順、劉皆未詳。」郝氏以為雉從矢聲,與矢義同;又引《士冠禮》「洗有篚在西南順」,鄭注以「順」為「陳」;又以為「劉」與「籀」聲近義同,籀訓引,故亦訓陳。這些解釋雖不能盡滿人意,但總算是經過一番考慮的。
一般地說,《爾雅義疏》的注釋是相當精確的。下面舉一個例子:
賑,富也。[郭注]:謂隱賑富有。[郝疏]:富者,《說文》云:「備也,一曰厚也。」……賑者,《說文》云:「富也。」郭云:「隱賑富有。」「隱」與「殷」同。「殷」訓眾盛,故《文選·西京賦》云:「鄉邑殷賑。」薛綜註:「殷賑,謂富饒也。」《蜀都賦》云:「邑居隱賑。」劉逵註:「隱,盛也;賑,富也。」《羽獵賦》云:「殷殷軫軫。」李善註:「殷軫,盛貌也。」是「殷軫」即「隱賑」,音轉字變。又為「 賰(於尹、式尹二切)」。《玉篇》云:「 賰,富有也。」是皆疊韻之字,其義即存乎聲也 〔85〕 。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郝疏不但可以補郭注之不足,而且可以糾正郭注的錯誤。郝懿行懂得重視聲音,所以成就較大。過去的學者們對於連綿字常常有錯誤的看法,很整體的雙音詞看成可以分割的兩個單音詞。王氏父子和郝懿行糾正了這個錯誤看法。上文引過王念孫的話:「雙聲之字,本因聲以見義」;郝懿行也說:「疊韻之字,其義即存乎聲也。」這樣就正確地批判掉了前人把每一個方塊字都看成是表示一個獨立的概念的錯誤看法。
可惜郝氏的古音學不十分高明。例如《釋言》:「燬,火也。」郝氏以為「火」者古讀如「喜」,《詩》「七月流火」與「九月授衣」韻,是「火」讀如「喜」之證。他不知道「火」在微部,「喜」在之部,是不相通的。
(四)俞 樾
俞樾(公元1821—1906),字蔭甫,號曲園,浙江德清人,道光進士。生平著作甚富,其與語言有關的著作有《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古書疑義舉例》《兒笘錄》《茶香室經說》等。
《群經平議》略仿《經義述聞》;《諸子平議》略仿《讀書雜誌》。其中有校勘考證,也有字義疏證。一般認為《諸子平議》比《群經平議》的質量高些。《古書疑義舉例》是一部有用的書,如「一人之辭而加『曰』字例」、「兩人之辭而省『曰』字例」、「蒙上文而省例」、「探下文而省例」等,對後人閱讀先秦古書,有很大的幫助。當然也有些地方是不可靠的,需要加以區別。
俞樾治經以高郵王氏為宗,但是他的學力見識都不及王氏父子。在《群經平議》中有不少臆說 〔86〕 。《諸子平議》是他著作中最好的一部,如《荀子·勸學》:「干越夷貉之子」,俞氏證明干為國名 〔87〕 ;《莊子·德充符》:「彼且蘄以淑詭幻怪之名聞」,俞氏以為「淑詭」就是「弔詭」 〔88〕 ;《莊子·胠篋》:「唇竭則齒寒」,俞氏以為「竭」字當讀為「竭其尾」的「竭」 〔89〕 ,都說得很好。但是說服力不強的地方仍然很多。至於《兒笘錄》和《茶香室經說》則質量更差。俞氏在《兒笘錄》中,想要解決一些《說文》中的疑難問題,但是大部分都是沒有真憑實據的。《兒笘錄》說「雁」、「 」,「匪」、「篚」都本是一字,許君誤分為二,這是他說對了,可惜對的地方太少了。
古音通假,必須有確鑿的證據。王氏父子之所以值得讚揚,不但是由於他們大膽提出了「以古音求古義,不限形體」的原則,更重要的是他們用大量的材料或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如果只憑聲音相同或相近,就貿貿然下判斷,或毫無根據,或找一些不相干的證據,都是不能說明問題的。俞氏往往犯這種毛病。例如:
《莊子·列禦寇》:「槁首黃馘者」。樾謹按,馘者俘馘也,非所施於此。「馘」疑「 」之叚字。《說文》 部:「 ,頭痛也」。黃 ,謂頭痛而色黃。
又:「有堅而縵,有緩而 。」樾謹按,縵者,慢之叚字: 者,悍之叚字。堅強而又惰慢,紓緩而又桀悍,故為情貌相反也。
古音通假說的流弊,在俞樾的著作中逐漸顯露出來。後來到了章炳麟的《新方言》,更是推向極端,完全失掉高郵王氏的謹嚴態度了。
(五)章 炳 麟
章炳麟(公元1869—1936),一名絳,字枚叔,號太炎,浙江餘杭人。他是俞樾的弟子。在語言學方面,他的著作有《文始》《新方言》《小學答問》《說文部首均語》等。《國故論衡》上卷,也是討論語言文字的。
《文始》是一部探求語源的書。章氏以為「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然則獨體者倉頡之文,合體者後王之字」。因此,他把獨體的字定為「初文」,准獨體的字定為「准初文」,一共得到五百一十個字。這些算是原始的字,所有其他的字都是由這五百一十個初文演變出來的。如果音義皆同,或者近義同,只是字形不同,叫做「交易」;如果轉化為別的聲音或者別的意義,而有跡象可尋者,叫做「孳乳」。
章氏實際上是應用了王念孫「以音求義,不限形體」的原則來做一種新的嘗試。因此,初文的孳乳是建築在古音系統的基礎上的:他先定古韻為二十三部,並作「成均圖」以明對轉、旁轉的道理,又定古聲母為二十一紐。然後按初文分為歌泰寒類、隊脂諄類、至真類、支清類、魚陽類、侯東類、幽冬侵緝類、之蒸類、宵談盍類。這樣,所謂「孳乳」就不是亂來的,而是轉而不出其類的或鄰韻相轉的。
章氏這種做法,令人看見了詞彙不是一盤散沙,詞與詞之間往往有某種聯繫,詞彙也是有條理的。章氏這種做法,在原則上是詞源的研究或詞族的研究,但是他的研究還是很粗糙的。
「初文」之說,問題更大。我們知道,《說文》是不可盡信的,而章太炎則崇信《說文》,以為完全可以依從。章氏在序文中排斥銅器,就是怕人家以甲骨文與金文來批評他的初文。這種預防是徒勞的。
這裡附帶談一談清代的字書和註疏學。
《康熙字典》是敕撰的字書,成於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序云:「切音解義,一本《說文》《玉篇》,兼用《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詞義收羅頗廣;除《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等書的詞義以外,還包括其他字書。例證也比以前的字書增多了。序云:「至諸書引證未備者,則自經史百子,以及漢唐宋元明以來,詩人文士所述,莫不旁羅博證,使有依據。」《康熙字典》在中國字典學上算是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直到今天,此書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但是,《康熙字典》遠不是完善的字書。它的主要缺點有四個。第一,它博採群書,毫無斷制,這是違反字典的編寫原則的。序云:「朕每念經傳至博,音義繁賾,據一人之見,守一家之說,未必能會通罔缺也。」這要分別來看:如果諸家是互相補充的,當然很好;如果是異名同實的,編者還應該把他們統一起來;如果是互相矛盾的,更非判斷是非不可。第二,他採用吳棫諸人的「叶音」。「叶音」早被陳第、顧炎武批判了的。第三,引書多有錯誤。王引之寫《字典考證》,改正原書錯誤共達二千五百多條。第四,《康熙字典》的直音往往與反切矛盾。例如:「緣,廣韻以絹切,集韻、韻會余絹切,並音願。」這種錯誤很多,希望有人訂正它。
《經籍籑詁》在名義上是阮元撰集的,實際上他只寫了個凡例。他遴拔了經生若干人,分頭纂輯,然後由臧鏞堂(其後還有其弟禮堂)總其成。此書和《康熙字典》一樣,都是集體的著作。這是一部很有用的材料書,可惜引文有許多錯誤,用書的人需要核對原文。
清代的註疏家也做了很多工作。比較著名者有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陳奐《詩毛氏傳疏》、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程瑤田《考工創物小記》《九穀考》、劉寶楠《論語正義》、焦循《孟子正義》、梁玉繩《史記志疑》、孫詒讓《墨子間詁》等。這些註疏,多數是與清人的訓詁學相為表里的。
本章的結語
清代是中國語言學發展的隆盛時期。一般人所稱的乾嘉學派,指的是段、王之學,那是十八世紀下半期到十九世紀上半期。但是,古音學則肇自明中葉,古文字學則直到辛亥革命以後,實際上是從十七世紀到二十世紀,三百多年的時間。
我們一方面承認中國自先秦時代就有了語言研究,但是另一方面也應該指出,嚴格的語言科學,只能算是從這個時期開始。一系列的重大問題都被陸續提了出來,並且解決得很好。第一是建立了歷史發展觀點。段玉裁所說的「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義,有今義」,在今天看來,問題多麼簡單!但是古人就在這些問題上栽跟頭!第二是弄清楚了文字的性質及其物質基礎。文字不是直接代表概念的,而是通過有聲語言來代表概念;有聲語言是文字的物質基礎。「詁訓之旨,本於聲音」,這是非常重要的發現。第三是認識到必須通過訓詁來了解古人的思想,否則我們既不懂古人的話,所謂「通經」也是枉然。錢大昕說:「有文字而後有詁訓,有詁訓而後有義理。詁訓者,義理之所由出,非別有義理出乎詁訓之外者也。」 〔90〕 又說:「自晉代尚空虛,宋賢喜頓悟,笑問學為支離,棄註疏為糟粕,談經之家,師心自用,乃以俚俗之言,詮說經典。」 〔91〕 這個意見是完全正確的。以上三個大原則,貫串在清代各種著名的小學著作中,使這一個時期的語言學論著遠遠地超過前人。
有人尋求清代小學發達的原因,以為清儒躲避現實,走向考據。這是不能說明問題的。同樣是躲避現實,晉人則崇尚清談,清儒則鑽研經學,可見躲避現實決不能成為學術發展的原因。相反地,資本主義萌芽倒是清代學術發展的原因。其次,西洋科學的發達,對清代的漢學雖沒有直接的影響,卻有間接的影響。舉例來說,明末西歐天文學已經傳入中國,江永、戴震都學過西歐天文學。一個人養成了科學腦筋,一理通,百理融,研究起小學來,也就比前人高一等。因此,我們把清代語言學發達的原因歸結為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影響,並不是講不通的。
清代研究「漢學師承」,這是很有道理的。就小學方面說:江永的弟子有戴震,戴震的弟子有段玉裁、孔廣森、王念孫,而王引之與王念孫則是父子關係。俞樾是私淑王氏父子的,俞樾的弟子有章炳麟,章炳麟的弟子有黃侃。其他各人,即使是沒有師生關係,也是在學術上遞相接受了深刻影響的。這樣一脈相傳,有利於把優良的東西繼承下來;為學如積薪,後來居上,所以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清代學術的發達,這也是原因之一。
清儒的學風是優良的。江永在古音學上推崇顧炎武,稱為「特出」,但是他說:「細考《音學五書》,亦多滲漏。」戴震和段玉裁是師生關係,二人相與論韻,先後十五年。戴氏在公元1769年不贊成段氏支脂之分為三部之說,直到公元1773年春,戴氏「將古韻考訂一番」,然後「斷從此說為確」 〔92〕 。戴氏定古韻為九類二十五部,寫信給段玉裁說:「顧及大著未刻,或降心相從而參酌焉。」戴氏沒有擺老師的架子,要求段氏必從;段氏也本著「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的精神,沒有因此而改動他的古韻十七部,他們堪稱師弟中的二難。段玉裁為江有誥的《江氏音學》作序,獎勵後進,不遺餘力,不但不因為江有誥修正他的十七部而有所不滿,反而在一些地方做到了「降心相從」。這種服從真理的精神,令人驚嘆!王筠作《說文釋例·跋》,其中有云:「且著書者每勇於駁古人,而怯於駁今人,謂今人徒黨眾盛,將群起而與我為難也。然使群起難我,我由之而講其非以趨於是,則我愈有所得矣;或以非義之詞相難,則人皆見之,而我亦無所失矣。」這種實事求是的、百家爭鳴的精神,也是非常可貴的。這樣勇於辯論,勇於吸取別人優點,以學術為天下公器的優良學風,也是推動清代語言學向前發展的因素之一,是不容忽略的。
但是,清代語言學的研究,也有三大缺點。第一,是小學作為經學的附庸。雖然清儒以述為作,有了許多創造,但是終於為框子所限制,語言學不能獨立起來成為一種科學。第二,是研究基本局限在先秦兩漢的一個平面上。清儒雖然有了歷史發展觀點,但是是古非今,眼睛不是向前看的,而是向後看的。小學既然只為經學服務,就不重視現代語言的研究,即使是研究現代方言,也塗上復古主義的色彩,以證明方言中保存著許多古代詞語為目的。這樣,就使中國語言學停滯在「考古」的階段,不但不能產生描寫語言學,甚至不能產生真正的歷史語言學。第三是濫用古音通假的說法。以古音求古義的原則是對的,但是把聲近義通作為臆斷的護符則是不對的。語言有社會性,文字也有它的社會性,不能設想古人專愛寫別字。王氏父子治學謹嚴,所證也還不能儘是。俞樾、章炳麟則每況愈下,借聲近義通的原則來助成武斷,此風至今未泯。
我們對清儒的學術成就,既不能虛無主義地一概加以抹殺,也不能發思古之幽情,全面地加以肯定。唯有看清楚當時的歷史條件,予以正確的評價,然後能鑑往知來,有益於後世的語言學工作者。
注 釋
〔1〕 根據《說文解字詁林》的「引用諸書姓氏錄」,從清初到羅振玉、王國維為止,共二百零三人。
〔2〕 王安石《字說》,今已亡佚。據說是「不本《說文》,妄自杜撰」(楊慎語),如同田為富,分貝為貧之類。但是王安石以變法事遭人嫉妒,可能有人過甚其辭,藉此打擊他。鄭樵在《六書略》中,以為「武」字非從止戈,而是從戈以見義,從亾以見聲。又駁韓非子「自營為厶」之說,以為「厶於篆文作 ,象男子之勢」。這些地方都是主觀臆斷。
〔3〕 一般把王筠排在朱駿聲前面,因為王書問世在朱書之前。但朱書成於道光十三年癸巳(公元1833),王書成於道光十七年丁酉(公元1837),按成書年代則朱應在王前。
〔4〕 這是依照王念孫為段注作序之年來說的。也可能書成在公元1808年之前,因為阮元在《段氏說文注訂敘》里說「書成之時年已七十」。但此書刻成則在1815年。
〔5〕 這是就《說文》本身而論的。實際上,自從有金文學、甲骨文學以後,這個結論不能不更改了。
〔6〕 這個批評遭到徐承慶的嚴厲反駁,以為段氏「剛愎不遜,自許太過」。但是徐灝卻為段氏辯護,以為「段說是也」。王筠《說文釋例》也說:「凡類此者皆字形失傳而許君強為之解。」
〔7〕 這句意思是說,漢代已經以「履」為「屨」了,但是有語病,好像是說漢人已經不再用「屨」字。
〔8〕 語見陳慶鏞:《說文解字證·敘》。
〔9〕 原書於第二部分低一格寫,現在照低一格。原書每例空一格,現在改為另起一行。
〔10〕 引自王筠:《說文釋例·自序》。
〔11〕 語見朱駿聲:《上說文通訓定聲》的奏摺。
〔12〕 十八部的名稱是:豐升臨謙頤孚小需豫隨解履泰乾屯坤鼎壯。這些名稱都采自《易經》的卦名。孚是「中孚」的簡稱,小是「小畜」或「小過」的簡稱,「壯」是「大壯」的簡稱。
〔13〕 朱駿聲在這裡有兩事弄錯了。第一,《惜誦》沒有葉顛天雰的事(「顛」字條說《天問》葉顛天雰亦誤),只有《悲迴風》葉顛天湲,但依段玉裁則顛與天葉,雰與湲葉。第二,即使葉顛天雰,也應認為轉音,不應認為古韻(「顛」字條亦誤,「天」字條不誤)。這是朱氏的疏忽。
〔14〕 「湲」當作「媛」。
〔15〕 語見謝增:《說文通訓定聲·跋》。
〔16〕 當然也有本有其字的,如「蚤」借為「早」,「矢」借為「誓」等,但畢竟是少數。
〔17〕 這兩句話有語病。王氏的意思是說,會意字是象形或指事(二者)的合體,可以是象形字加象形字、指事字加指事字、象形字加指事字等。形聲字是象形、指事或會意(三者)的合體,但其中有一部分已經變為聲符。
〔18〕 鄭注作「旁三人持之」。《句讀》脫「旁」字。
〔19〕 《淮南子·原道訓》:「紘宇宙而章三光」。高誘註:「紘,綱也。若小車蓋四維,謂之紘繩之類也。」
〔20〕 《殷虛書契前編》是羅振玉所編。
〔21〕 據羅振玉說,「甲」字在甲骨文中還有寫作 的。
〔22〕 據羅振玉說,「丁」字在甲骨文中還有寫作 的。
〔23〕 雜帛為物,見於《周禮·司常》注、《儀禮·士喪禮》注、《儀禮·鄉射禮記》注;又見於《釋名·釋兵》。
〔24〕 《觀堂集林》,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冊,287頁。
〔25〕 豐,隸作豊,盧啟切,不是豐字。
〔26〕 《觀堂集林》第1冊,第290—291頁。
〔27〕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34頁。
〔28〕 聖,苦骨切,音窟。
〔29〕 郭沫若:《奴隸制時代》,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第7頁。
〔30〕 郭沫若:《奴隸制時代》,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第7頁。參看郭沫若:《古代銘刻匯考續編·釋勿勿》(此文又收入《甲骨文字研究》,1968年改寫本)。
〔31〕 同上,第9頁。
〔32〕 郭沫若:《奴隸制時代》,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第66頁。
〔33〕 王國維亦以為「帝」象花萼形。參看《觀堂集林》第一冊,第283頁。
〔34〕 王國維:《史籀篇疏證》。
〔35〕 《經典釋文》引馬融注《易·睽》:「剠鑿其額曰天。」
〔36〕 古文「上」字; 古文「下」字。
〔37〕 王國維:《觀堂集林》,第一冊,第282—283頁。
〔38〕 車渠,蛤類,海產。古人以為大貝。
〔39〕 王國維:《觀堂集林》,第一冊,第160—162頁。
〔40〕 郭沫若:《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76—77頁。
〔41〕 郭沫若:《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第66—68頁。
〔42〕 江氏未立韻部名稱。這裡用江有誥所定的名稱,以便了解。
〔43〕 見《古韻標準》例言。
〔44〕 江氏於平聲第六部(按即宵部)總論中說:「此部之音,口開而聲大;十一部(按即幽部)之音,口弇而聲細。」
〔45〕 江氏於平聲第四部(按今人分為真文兩部)總論中說:「真諄臻文殷與魂痕為一類,口斂而聲細;元寒恆刪山與仙為一類,口侈而聲大。而先韻者,界乎兩類之間,一半從真諄,一半從元寒者也。」
〔46〕 江氏於平聲第十二部(按,即侵部)總論中說:「二十一侵至二十九凡九韻,詞家謂之閉口音,顧氏合為一部。愚謂此九韻與真至仙十四韻相似,當以音之侈弇分為兩部。」
〔47〕 例如以「著」配「朝」。
〔48〕 「音均」就是「音韻」。《說文》沒有「韻」字,「均」就是古「韻」字。
〔49〕 戴震《答段若膺論韻書》,見《聲類表》卷首。
〔50〕 但是,段氏晚年也改變了意見。見於他的《江氏音學序》。
〔51〕 見王國維:《江氏音學跋》,《觀堂集林》第二冊,第407頁。
〔52〕 據葛其仁:《江晉三先生傳》,只有前七部算在《音學十書》之內。《等韻叢說》附刻在《入聲表》後面。
〔53〕 語見段玉裁:《江氏音學序》。
〔54〕 可惜他沒有給陽聲韻作韻圖,因為他認為入聲是配陰聲的。但是,按照他的體例,我們也可做出陽聲的韻圖來。
〔55〕 例如段氏在《說文解字》「焦」字下和「譙」字下都註明屬第二部(即宵部);但是他在《六書音均表·古十七部諧聲表》中把焦聲歸入第三部(即幽部),又在《詩經韻分十七部表》中註明「譙」字古音在第三部,自相矛盾。江有誥《諧聲表》把焦聲歸入宵部。按,《詩·幽風·鴟鴞》「譙」字與「消」「翹」「搖」「曉」為韻,歸入宵部是對的。
〔56〕 參看王力:《漢語音韻學》;第402頁。又,王力《黃侃古音學述評》,載《大公報在港復刊三十周年紀念文集》上冊。
〔57〕 他說沒、錫、鐸、屋、沃、德六部是戴震所立,但戴震這些部只包括唐韻的入聲字;黃侃主張上古只有平入兩聲,則去聲字應歸入聲,顯然與戴氏不同。他的弟子劉賾作《音韻學表解》,此六部及其相配的平聲韻部之間的分野是不夠恰當的,如莫聲歸模部(即魚部),示聲歸沒部(即物部),都有問題。
〔58〕 見《章氏叢書·文始》,浙江圖書館校刊本,第39頁。又參看第47—49頁。章氏說:「左文三,《詩》或與脂同用,今定為隊部音。」
〔59〕 章炳麟:《音論》。載在光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研究》,中華書局。
〔60〕 王力:《上古韻母系統研究》,見《清華學報》十二卷三期。又《漢語史論文集》。
〔61〕 這六部是:鐸部、屋部、職部、錫部、覺部、藥部。關於二十九部,參看王力:《漢語史稿》上冊,第61—63頁。
〔62〕 參看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五。
〔63〕 章炳麟:《娘日二紐歸泥說》,見於《章氏叢書·國故論衡上》,第31—33頁。
〔64〕 曾運乾:《喻母古讀考》。見於楊樹達所編的《古聲韻討論集》。
〔65〕 羅常培:《〈經典釋文〉和原本〈玉篇〉反切中的匣喻兩紐》。見於《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八本一分。
〔66〕 章說見《國故論衡》上,黃說見錢玄同的《文字學音篇》。
〔67〕 語見《音學五書·敘》。
〔68〕 語見《古韻標準·例言》。
〔69〕 章炳麟:《重鐫古韻標準·序》,見於渭南嚴氏《音韻學叢書》。
〔70〕 參者王力:《漢語音韻學》,第338—339頁。錢大昕說「後」字古音戶,這個說法是錯的。
〔71〕 江永:《古韻標準》,渭南嚴氏叢書本,第54—55頁。
〔72〕 參看王力:《漢語音韻學》,第339頁。
〔73〕 朱氏不再說讀如「固」,因為他已經把魚侯兩部分立,知道「後」字不能讀如「戶」。
〔74〕 《廣雅疏證》最後一卷是王念孫的兒子王引之寫的。
〔75〕 《集韻》:「檐,徒濫切,負也。」
〔76〕 「狐」和「嫌」都是匣母字。
〔77〕 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十二《經文假借》條。
〔78〕 《左傳》「昭公六年」:「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彊,斷之以剛。」
〔79〕 《經義述聞》卷十九,第十頁。
〔80〕 《經義述聞》卷三十一,第二十頁至二十三頁。
〔81〕 「終」字又見於《經義述聞》卷五,第十頁至十一頁,「終風且暴」條。
〔82〕 參看章炳麟:《王伯申新定助詞辯》,見於《太炎文錄續編》卷一;又見於中華書局1956年出版的《經傳釋詞》的附錄。
〔83〕 這還不是足本,據說被王念孫刪掉四分之一。足本刊於咸豐六年(公元1856)和同治五年(公元1866)。
〔84〕 語見《爾雅義疏》上之一,蜀南閣本,第二頁。
〔85〕 《爾雅義疏》上之二,第四十九頁。
〔86〕 參看王力:《訓詁學上的幾個問題》,見於《中國語文》,1962年1月號。
〔87〕 俞樾:《諸子平議》,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25—226頁。
〔88〕 同上,第336頁。
〔89〕 同上,第348頁。
〔90〕 〔91〕 錢大昕:《經籍籑詁·序》。
〔92〕 見段玉裁:《聲類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