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學史 · 第七節 韻 書(上)

陳澧《切韻考》卷六說:「蓋有反語,則類聚之即成韻書,此自然之勢也。」這只能說明反切是韻書的基礎,還不能說明韻書產生的原因。韻書產生的原因是為了適應詩賦的需要。莫友芝《韻學源流》說:「今韻者,隋唐以來歷代詩家承用之譜也。」 〔14〕 莫氏的話可以說明韻書的性質。 一般人以為最早的韻書是三國魏代李登的《聲類》和晉代呂靜的《韻集》。可惜這兩部書都已經亡佚。清代陳鱣從群書中所摘出,輯成今本《聲類》和《韻集》,那是偏重於字義,極少涉及反切;至於全書體例,更是無從窺見。封演《聞見記》說:「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聲命字。」《魏書·江式傳》:「晉世義陽王典祠令任城呂忱,表上《字林》六卷。……忱弟靜別放(仿)故左校令李登《聲類》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龣徵羽各為一篇。」可見二書體例是一致的,問題在於「以五聲命字」的真正意義是什麼。有人猜想是四聲或平仄的分別(如陳澧),但是莫友芝說:「今按古人用韻,未有四聲之限。登、靜書俱不傳,無從知其部例,然其時猶未聞有四聲之說。」 〔15〕 這話說得很有道理。可能「以五聲命字」是把韻部分為五類。古人喜歡以五聲配合聲韻(如宋人以五音配牙舌唇齒喉),我們可以不必深究。 按四聲分韻的韻書大約是始於沈約的《四聲譜》。《梁書·沈約傳》說:「約又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隋書·經籍志》載有《四聲》一卷,梁太子少傅沈約撰,今已亡佚。從此以後,聲調成為韻的組成部分,不同聲調的字不能同屬一個韻部。 在此之前,也許古人還不能自覺地辨別四聲,但是我們也不能說古人完全沒有意識到聲調的區別。試看上節所舉孫炎《爾雅音》反切下字必與其所切的字同一聲調,那絕不是偶然的。至於有人說沈約「發明」四聲,那更是荒謬了。 除沈約的《四聲》外,《隋書·經籍志》還記載了十一種韻書,即:(1)周研《聲韻》;(2)張諒《四聲韻林》;(3)段宏《韻集》;(4)無名氏《群玉韻典》;(5)陽休之《韻略》;(6)李 《修續音韻決疑》;(7)李 《音譜》;(8)無名氏《纂韻鈔》;(9)劉善經《四聲指歸》;(10)夏侯詠《四聲韻略》;(11)釋靜洪《韻英》。陸法言《切韻序》也記載了六部韻書,即:(1)呂靜《韻集》;(2)夏侯該《韻略》;(3)陽休之《韻略》;(4)周思言《音韻》;(5)李季節《音譜》;(6)杜台卿《韻略》。夏侯該應是夏侯詠之誤,李季節也就是李 。上述這些書也都亡佚了。 隋代陸法言《切韻》是韻書中影響最大的一部。《切韻》雖已亡佚,但是《廣韻》前面還保存著陸法言的一篇《切韻序》,國內外也還保存著一些《切韻》殘卷 〔16〕 。唐代的《唐韻》、宋代的《廣韻》都是直接和間接以《切韻》為基礎的。鄭樵《通志·藝文略》載孫愐著《唐韻》五卷。孫書亦已亡佚,現存的有清末蔣斧所藏的《唐韻》殘卷。《廣韻》全名是《大宋重修廣韻》,陳彭年等奉敕撰,這是目前保存下來的最早的完整的韻書。 《切韻》的韻部,基本上與《廣韻》的韻部相同。依照故宮所藏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殘本看來,《切韻》共有一百九十五個韻。跟《廣韻》的二百零六韻比較,只是並諄於真,並准於軫,並稕于震,並術於質,並桓於寒,並緩於旱,並換於翰,並曷於末,並戈於歌,並果於哿,並過於箇。這只是把合口呼和開口呼合併,完全不影響到語音系統 〔17〕 。據王國維考證,現行的《廣韻》二百零六韻是依照李舟《切韻》的韻部。對於這些問題,在語言學史上無關緊要。我們試看《廣韻》的反切,也基本上與《切韻》一致,那麼,我們就可以把《廣韻》的語音系統看成是《切韻》的語音系統。 上文說過,韻書是為了適應詩賦的需要而作。但是,《切韻》實際上已經超過了這種需要的範圍,而進入了語言學的領域。陸法言在《切韻序》里說: 昔開皇初,有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古)今聲調既自有別,諸家取捨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脂、魚虞,共為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 這一段話共有兩層意思:第一,當時各地方言多有誤讀,必須加以規範;第二,如果為了適應詩賦的需要,定韻還可以從寬,如果為了語音分析,就必須從嚴。所以他在《序》里還說:「辨析毫釐,分別黍累。」陸法言及其同道八人,正是以音韻專家的資格來編寫這一部韻書的。 關於《切韻》的性質,歷來就有三種不同的意見。第一派以戴震為代表,他以為二百零六韻太多,其中有些是陸法言等人主觀地硬分出來的。他說: 仆因究韻之呼等:一東內一等字與二冬無別,脂內三等字與八微無別……其餘呼等同者,音必無別。蓋定韻時有意求其密,用意太過,強生輕重。其讀一東內一等字必稍重,讀二冬內字必稍輕,觀「東,德紅切」、「冬,都宗切」,洪細自見。然人之語言音聲,或此方讀其字洪大,彼方讀其字微細;或共一方,而此人讀之洪大,易一人讀之又微細;或一人語言,此時言之洪大,移時而言之微細。強生輕重,定為音切,不足憑也 〔18〕 。 第二派以陳澧為代表,他以為二百零六韻是適合實際情況的。他說: 陸氏分二百六韻,每韻又有分二類、三類、四類者,非好為繁密也,當時之音實有分別也 〔19〕 。 第三派以章炳麟為代表,他以為《廣韻》兼有古音成分和方音成分。他說: 《廣韻》所包,兼有古今方國之音,非並時同地得有聲勢二百六種也。昧其因革,操繩削以求之,由是侏離,不可調達矣 〔20〕 。 我的意見是:《切韻》的語音系統是以一個方言的語音系統為基礎(可能是洛陽話),同時照顧古音系統的混合物。陸法言等人並沒有進行實地的方言調查,他們談及方音時,只憑籠統的印象;但是,他們照顧了古音系統,自然也就照顧了方音,因為方音正是從古音發展來的。陸法言等人之所以能夠照顧古音系統,也並非由於他們能像清儒那樣進行過古音研究,只是他們謹守古人的反切,而這些反切也正反映了古音系統。我們千萬不要輕視謹守古人反切這一點,這正是陸法言等人引以自豪的地方。如果他們明確地知道古人能分別的,而他們所據以為基礎的方言不能分別,他們就寧可依照古音系統,違反當時最有勢力的方言(如洛陽話)。 《切韻序》說:「蕭顏多所決定」,可見蕭該和顏之推對《切韻》的語音系統是起決定作用的。現存關於蕭該的材料很少,但關於顏之推的材料則頗多。從《顏氏家訓·音辭篇》來看,就可以知道他是一個復古主義者。他說: 北人之音多以「舉」「莒」為「矩」,唯李季節云:「齊桓公與管仲於台上謀伐莒,東郭牙望桓公口開而不閉,故知所言者莒也。然則,莒矩必不同呼。」此為知音矣。 以古音為是非的標準,這是不合理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正因為《切韻》這樣做,倒反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較古時代的語音情況,如支脂、魚虞的分別就是這樣。其實陳澧也正是這個意見。他說: 李涪《刊誤》云:法言平聲以「東」「農」非韻,以「東」「崇」為切;上聲以「董」「勇」非韻,以「董」「動」為切;去聲以「送」「種」非韻,以「送」「眾」為切;入聲以「屋」「燭」非韻,以「屋」「宿」為切。何須「東」「冬」「中」「終」,妄別聲律?戴東原《答段若膺論韻》書云:「涪去法言非遠,已讀『東』『冬』如一、『中』『終』如一,譏其妄別矣。……」澧謂李氏、戴氏皆未詳考古書而輒詆陸氏為妄。……顧野王切語分別甚明,不獨陸氏為然也。唐以後聲音漸變,不能分別,故李涪妄譏之 〔21〕 。 陳澧的缺點在於一口咬定隋代語音還能分別二百零六韻,其實只要承認上古能分(但不一定能分為二百零六),也就夠了。 總之,《切韻》的語音系統決不是向壁虛造的,而是有事實根據的。語音本身富於系統性,由於《切韻》有事實根據,所以也很富於系統性。現在只舉入聲與非入聲的對應規律來說明問題。 (一)入聲配陽聲,這是《切韻》的系統。入聲的韻類等呼與陽聲的韻類等呼基本上是一致的。東韻有一三等,屋韻也有一三等 〔22〕 ;冬韻只有一等,沃韻也只有一等;鍾韻只有三等,燭韻也只有三等;江韻只有二等,覺韻也只有二等。即以韻部中所包的聲母而論,入聲與陽聲也是一致的。例如文吻問三韻只有喉牙唇音合口三等;入聲物韻也只有喉牙唇音合口三等;元阮願三韻只有喉牙音開合三等和唇音合口三等,而且喻母有合三而無開三,入聲月韻也正是只有喉牙音開合三等和唇音合口三等,而且喻母有合三而無開三。這種情況決非偶然。 從諧聲系統看,入聲配陽聲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散」聲有「撒」,「旦」聲有「怛」,「束」聲有「竦」 〔23〕 ,「盾」聲有「腯」(陀骨切),「廣」聲有「擴」,「能」聲有「 」(奴勒切)等。特別是收-p尾的入聲字和收-m尾的字關係密切,如「音」聲有「喑」(去急切),「 」(七感切)聲有「 」(音雜)、「 」(子答切),「奄」聲有「醃」(於輒切),「占」聲有「帖」「怗」,「厭」聲有「魘」,「念」聲有「捻」(奴協切),「臽」(音陷)聲有「掐」(苦洽切),「咸」聲有「 」(去洽切),「執」聲有「墊」,「乏」聲有「泛」等。 (二)入聲配陰聲,這不是《切韻》的系統。但是,由於《切韻》的韻是從舊反切歸納出來的,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上古入聲配陰聲的系統。現在只舉一、二、四等韻來說。陰聲一等模姥暮與入聲一等鐸韻相配,故「各」聲有「路」,「莫」聲有「暮」,「度」字有徒故、徒各兩切,「惡」字有烏各、烏路二切,「作」字有則落、臧路二切。陰聲一等灰賄隊與入聲一等沒韻相配,故「卒」聲有「碎」,「孛」聲有「悖」、陰聲一等咍海代與入聲一等德韻相配,故「亥」聲有「刻」,「代」聲有「 」(音特),「塞」字有蘇則、先代二切。陰聲一等泰韻與入聲一等曷末兩配 〔24〕 ,如「曷」聲有「愒」(苦蓋切),「大」聲有「達」,「奈」聲有「捺」,「蔡」聲有「擦」,「賴」聲有「獺」,「最」聲有「撮」,「兌」聲有「脫」,等等。陰聲一等豪韻與一等沃韻相配,故「告」聲有「酷」,「暴」聲有「曝」,「高」聲有「熇」(火酷切),「冒」聲有「瑁」(莫沃切),「告」字有古到、古沃二切。陰聲一等侯厚候與入聲屋的一等相配,故「蔌」與「漱」同聲符,「彀」與「穀」同聲符,「族」聲有「嗾」(蘇奏切),「讀」字有徒谷、田候二切。陰聲二等佳蟹卦與入聲二等麥韻相配,故「責」聲有「債」,「畫」字有胡卦、胡麥二切。陰聲二等夬韻與入聲二等轄韻相配,故「話」與「刮」同聲符。陰聲二等皆駭怪與入聲二等黠韻相配,故「殺」聲有「鎩」(所拜切),「介」聲有「扴」(古黠切),「八」聲有「扒」(音拜),殺字有所八、所拜二切。陰聲二等餚巧效與入聲二等覺韻相配,故「卓」聲有「罩」,「包」聲有「雹」,「覺」聲有「攪」,「貌」聲有「邈」(莫角切),「覺」字有古岳、古孝二切。陰聲四等齊薺霽與入聲四等屑韻相配,故「切」聲有「砌」,「癸」聲有「闋」,「契」字有苦計、苦結二切,「戾」字有力計、練結二切。「閉」字有博計、方結二切。陰聲四等蕭韻與入聲四等錫韻相配,故「竅」與「激」同聲符,「釣」與「的」同聲符,「溺」字有奴歷、奴弔二切。這種整齊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等」的配合),決不可能是向壁虛造的。 《切韻》(及其後身《廣韻》)無疑地是中國語言學的寶貴遺產。過去許多人把它當做一時一地的語音實錄來研究,那是不善於利用材料。陸法言在序里說明是「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我們就應當把它看成是兼包古今方國之音,而特別以古音為準的書。所謂「南北是非」,實際上是說合於古則是,不合於古則非;所謂「古今通塞」,實際上是說合於古則通,不合於古則塞。當然顏之推也說過不能迷信古人 〔25〕 ,但他指的是不能迷信個別的古人;至於以古音為準,仍然是古代士大夫的信條。這樣,《切韻》所代表的語音系統比成書時代的語音系統更古,雖然不是一時一地之音,其所反映的語音情況仍有巨大的參考價值。我們可以拿它作為窺測上古語音的橋樑,清儒正是這樣做了,而且取得巨大的成績。我們又可以拿它來做調查方音的出發點,近年來我們正是這樣做的。這並不是說,中國現代所有的漢語方音都是從「切韻音系」演變而來的,更不是說都是從隋代的洛陽音或長安音發展來的,但是「切韻音系」仍然與較早地離開中原的某些方言有其對應的規律。我們又可以拿它作為出發點來研究外族的借詞,例如在越南借詞中,喻三與喻四不同聲母,曾攝與梗攝不同韻母,正可與《切韻》互相印證。 當然我們還不能說《切韻》完全沒有缺點。例如注「又讀」的時候,沒有經常照顧到跟互見的地方的反切統一起來,就是一個缺點。其次,既然「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最好是隨時明確地指出來。譬如說,以洛陽音為基礎,就應該把洛陽人所不能辨別的讀音注出。這樣做,則參考的價值就更高,可惜陸法言、顏之推等人看不到這一點。 這種工作牽涉到對規範化工作的認識問題。民國初年曾經有過讀音統一會,制定了注音字母,那種做法恰像陸法言等人的做法,把一些北京人所不能辨別的音也加了進去,以為做到了「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結果是行不通。今天我們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才真正把普通話推廣開了。假如當時陸法言等人也知道以洛陽音為標準音來制定一部韻書,它將可以與後代的《中原音韻》媲美。 但是,《切韻》雖然沒有達到規範化的目的,它所反映的較古時代的語音系統,從某種意義上說,卻比如實地記錄當時一地的語言更有價值。因為較古時代的語音系統與《詩經》音系更為接近,更有利於上推古音;同時,較古時代的語音系統更能全面地照顧各地的方言,更有利於下推今音。有人認為《切韻》音系是拼湊而成的,從而貶低它的價值,那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