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學史 · 第四節 字書的興起

漢字的形體和意義的關係非常密切。六書中的象形、指事、會意,不用說都是用字形來表示意義;即以諧聲而論,一邊是意符,一邊是聲符,可見仍有一半形體跟字義有關。認識了字的形體,有助於了解字的本義(其實是詞的本義);反過來說,認識了字的本義,也有助於糾正錯別字。漢字當中,諧聲字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認識了諧聲字的聲符也就大致地知道了它們的讀音。因此,我們需要有一部字書,從字形出發,闡述字形、字音、字義三方面的關係,來為國家的語文教育服務。 在西漢時代,學童十七歲考試,要能背誦講解九千字才能做「史」(郡縣掌文書的官);又考試八種字體,合格的才能做「尚書史」(中央掌文書的官)。國家這樣要求,人們單靠《急就篇》之類的童蒙識字課本是不夠用的。到了東漢時代,背誦講解九千字的制度被取消了,考試八種字體的辦法也不再實行了,國家的語文教育已經鬆弛下來,人們胡亂解說字形,如說「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斗』,『蟲』者屈中也」。這時離開古代更遠,古書越來越不好懂。在這種情況下,字書更成為迫切需要的了。許慎的《說文解字》正是應著這種時代要求而產生的。 許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從小就通曉經書,當時人們稱讚他說:「五經無雙許叔重」(「雙」與「重」押韻)。他「博採通人」,「遵修舊文」,寫成了他的《說文解字》。這書是在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開始寫的,歷時二十一年,直到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才告完成。這是中國的第一部字書,即後代所說的字典。 《說文解字》的體例是用小篆寫一個字下來,先講字義,其次講字形與字義、字音之間的關係。最常見的公式是: ×,×也。從×,×聲。 這是諧聲字的公式。「從×」,表示這是意符,被解說的字和它屬於同一意義範疇,或者在意義上有密切關係;「×聲」表示這是聲符,被解說的字和它同音,或者讀音相近。例如: 明也。從火,丙聲。 冀思也。從心,相聲。 足親地也。從足,先聲。 莫(暮)也。從日,免聲。 如果是會意字,雖然有時候說明是「會意」,如 誠也,從人,從言,會意」 〔53〕 ,但一般的公式則是: ×,×也。從×,從×。 或者是: ×,×也。從××。 這表示兩個都是意符,它們合起來成為一個意義。例如: 鳥聲也。從鳥,從口。 甘也。從羊,從大。 服也。從女持帚灑掃也。 丈夫也。從田,從力。言男用力于田也。 息止也,從人依木。 又有三個意符合起來成為一個意義的。例如: 祭祀也。從示以手持肉。 如果是象形字,則說明是「象形」。其公式是: ×,×也。象形。 或者是: ×,×也。……象形。 或者是: ×,×也。象……之形。等等。 例如: 兵也。象形。 蓏也。象形。 玄鳥也。籋(niè)口 〔54〕 ,布翄(翅),枝尾,象形。 長尾禽總名也。象形。鳥之足似匕,從匕。 至於指事字,雖然有時候也說明是「指事」,如:「丄,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但一般也都說成是象形。例如: 刀堅也 〔55〕 。象刀有刃之形。 穿物持之也。從一橫貫象寶貨之形 〔56〕 。 指事和象形之間的界限是不大清楚的。大致說來,指事或者是描寫抽象的概念,如「上」、「下」;或者是在象形字上再加某種記號,如「刀」上加一點指示刀刃之所在,或者是兩種記號合成一字,如 是象寶貨的 (不成字)再加一根橫槓子。 《說文解字》每字一般只說解一個意義,就是它的本義。偶然也載另一說。但是這隻表示另一派學者對於這字的本義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另一說仍然說的是字義和字形的關係。例如: 以財物枉法相謝也。從貝,求聲。一曰載質也 〔57〕 。 也。從欠,氣聲。一曰口不便言 〔58〕 。 《說文解字》沒有反切。諧聲字從聲符可以知道讀音的梗概。許慎對於某些字,認為應該註明它的讀音時,則用直音法,注為「讀若某」。所謂「讀若某」,可能是完全同音,也可能是聲音相近。例如: 虔,讀若矜。 慴(zhé),讀若疊。 (zhí),讀若摯同 〔59〕 。 狧(tà),讀若比目魚鰈之鰈。 字典中的舉例,是幫助讀者更明確地了解字義的手段之一。《說文解字》在這方面做得不多,但作者在引經據典時,實際上是起了舉例的作用。 沉於酒也。從水,面聲。周書曰:「罔敢湎於酒。」 (見於《書·酒誥》) 周所受瑞麥來麰也。…詩曰:「詒我來麰。」 (見於《詩·周頌·思文》。今本《詩經》「詒」作「貽」,「麰」作「牟」) 北出牖也。從宀(mián),從口。詩曰:「塞向墐戶。」 (見於《詩·豳風·七月》) 芳也。從黍,從甘。春秋傳曰:「黍稷馨香。」 (見於《左傳》僖公五年。原文是:「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明德以薦馨香。」) 部首的建立,是許慎的重大創造。本來漢字就是憑形體表示意義的,因此,把意符加以分析並歸類,這是文字學家所應當做的一項重要工作。《說文解字》的部首一共是五百四十部,其中雖然還有可以合併的或重新調整的,那只是個別的地方。許慎在五百四十個部首的次序安排上是煞費苦心的,他把形體相似或意義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這樣就等於把五百四十個部首分成若干大類。他這樣做的目的是幫助讀者更好地認識意符的作用,從而更確切地了解字義。 部二十六 〔60〕 。 部二十七(蒙 從止而次之)。 部二十八(蒙止 二文而次之) 〔61〕 。 部二十九(亦蒙止 二文次之)。 部三十(蒙止而次之)。 部三十一(蒙止而次之)。 部三十二(蒙正而次之)。 部三十三 〔62〕 (蒙止而次之)。 部三十四 〔63〕 (蒙辵從彳而次之)。 部三十五 〔64〕 (蒙彳而次之)。 部三十六 〔65〕 (蒙廴而次之,兼蒙止)。 部三十七 〔66〕 (蒙彳部「彳」「亍」二文而次之)。 部三十八(仍蒙止而次之)。 部三十九(牙之形無所蒙,而其為物齒屬也,故次於此)。 部四十(仍蒙止而次之)。 部四十一 〔67〕 (仍蒙止)。 有兩種不同性質的部首,一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另一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前者嚴格地依照六書的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可以隸屬於同一部首),如《說文解字》;後者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六書的體系,如清代的《康熙字典》。例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都歸男部,這是合理的;《康熙字典》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是不依意符歸部,從六書觀點看是錯誤的。「隨」字《說文解字》入辵部,《康熙字典》入阜部,也應該認為前者合於六書。當然,檢字法原則的部首也有它的實用價值,但不能因此貶低了文字學原則的部首,《說文解字》的五百四十個部首仍然是值得研究的。 《說文解字》每一個部首內部的字也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基本上做到以類相從的。例如木部的次序,大致是先列木名,其次列樹木的各個部分(木、柢、根、末、果、杈、枝、條、枚),其次再列木製品。水部大致也是先列水名,後列與水有關的動詞和形容詞。許慎是從意義出發來安排字的次序的,和後世依筆畫多少來安排者不同。這也是文字學原則與檢字法原則的差別。 在字義的解釋上,許慎也有極其重要的創造。現在我們揀最突出的兩點來說。 第一,許慎抓住字的本義,這是從根本上解決訓詁的問題。本義是一切引申義的出發點,抓住了本義,引申義也就有條不紊。本義總是代表比較原始的意義,因此,與先秦古籍就對得上口徑。漢代去古未遠,講求本義也許在多數地方只有說解字形的作用;但是越到後代,本義越變為重要的知識,因為語言發展了,許多本義對一般人來說都是陌生的了。例如「向」字本義是「北出牖」,《詩·豳風·七月》「塞向墐戶」已足為證。《禮記·明堂位》:「刮楹達鄉。」鄭玄註:「鄉,牖屬,謂夾戶牕也。」《儀禮·士虞禮》:「啟牖鄉如初。」鄭玄註:「鄉、牖,一名也。」「鄉」與「向」音同義通,「向」的本義更多了兩個證據。又如「香」字本義是「芳」,而「芳」的本義是「艸香」 〔68〕 。單看「芳也」還不大了解「香」的本義,但是「香」既從黍,可見香的本義是穀物的香。《左傳》說「黍稷非馨」,又說「明德以薦馨香」,可見「香」指的是黍稷的香 〔69〕 。我們再看下面的一些例子: 廬,寄也。秋冬去,春夏居。 (廬是寄居的房子,《詩·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廬」與此合。) 獘(斃),頓仆也。 (《左傳》定公八年「與一人俱斃」與此合。) 捷,獵也,軍獲得也。 (「獵」是聲訓。「捷」作動詞用時,表示獲得戰利品;作名詞用時,表示戰利品。《春秋》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與此合。) 憤,懣也。 (「憤」的本義是煩悶或憋悶。《論語》「不憤不啟」、「發憤忘食」,《楚辭·九章》「發憤以抒情」,與此合。) 及,逮也。從又人。 (「逮」是趕上的意思。「又」就是手,「及」的篆文作 甲骨文作 趕上了人,用手拉住了。《左傳》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車而及」,與此合。) 秉,禾束也。從又持禾。 (《詩·小雅·大田》「彼有遺秉」,與此合。) 析,破木也。一曰折也。從木,從斤。 (《詩·齊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與破木義合。) 這種例子舉目皆是。如果我們說《說文解字》是上古漢語詞彙的寶庫,也不算是過分的。 第二,許慎不滿足於單詞釋義,他在許多地方加上了描寫和敘述。這種做法在《爾雅》里也有,例如:「南方有比翼鳥焉,不比不飛,其名謂之鶼鶼」;又如:「 貐,類貙,虎爪,食人,迅走。」但是許書的描寫和敘述比《爾雅》豐富得多。下面舉出一些例子: (a)關於草木鳥獸蟲魚的描寫。 葰(suī),薑屬,可以香口。 (lì),艸也,可以染留黃。 蒲,水艸也,或以作席。 樿(zhàn),木也,可以為櫛。 椵(jiǎ),木,可作床幾。 桂,江南木,百藥之長。 鳳,神鳥也。天老曰:鳳之像也,麐前鹿後,蛇頸魚尾,龍文龜背,燕頷雞喙,五色備舉。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崑崙,飲砥柱,濯羽弱水,莫(暮)宿風穴。見則天下大安寧 〔70〕 。 鸚,鸚 ,能言鳥也。 鷸(yù),知天將雨鳥也。 (jiè),鳥似鶡而青,出羌中。 狼,似犬,銳頭,白頰,高前,廣後。 鼫(shí),五技鼠也。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 貈(貉hé),似狐,善睡獸也。 豹,似虎,圜文。 象,南越大獸,長鼻牙,三年一乳 〔71〕 。 螉(wēng),蟲在牛馬皮者。 (luè),螶(qù) 也。一曰蜉蝣,朝生莫(暮)死者。 鰅(yóng),魚名。皮有文。出樂浪東暆(yí)。神爵四年,初捕收輸考工 〔72〕 。周成王時,揚州獻鰅。 (b)關於天文時令的敘述。 昴(mǎo),白虎宿星。 曟(晨),房星,為民田時者。 歲,木星也。越歷二十八宿,宣偏陰陽,十二月一次。 (辰),日月合宿為 。 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 朢(望),月滿也。與日相望,似朝君 〔73〕 。 (c)關於地理的敘述。 峱(náo),山在齊地。 嶷(yí),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營道。 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入海。 淮,水出南陽平氏桐柏大復山,入海。 泗,泗水受泲水,東入淮。 鄭,京兆縣。周厲王子友所封。……宗周之滅,鄭徙潧洧之上,今新鄭是也。 邶,故商邑,自河內朝歌以北是也。 (d)關於文物典章制度的歷史敘述。 幾,踞幾也。……周禮五幾:玉幾,雕幾,彤幾, 幾,素幾。 舟,船也。古者共鼓貨狄刳(kù)木為舟,剡(yǎn)木為楫,以濟不通。 車,輿輪之總名。夏後時奚仲所造。 貝,海介蟲也。……古者貨貝而寶龜。周而有泉(錢),至秦廢貝行錢。 這種描寫和敘述,其中有神話(如「鳳」),有傳說(如「鼫」),有傳聞失實的地方(如某些地理敘述),但是,大多數還是可靠的。本來字典的任務就不能限於字義的解釋,有些知識性的東西對讀者還是很有用的。譬如說「桂」是江南木,又說是百藥之長。產地有了,作用也有了,人們就知道古人所謂「桂」是肉桂,而不是木犀。又如說歲星越歷二十八宿,十二月一次(一次等於現代天文學所謂一宮),然後讀者能把歲星和年歲聯繫起來。許慎在這些地方顯示出了他的學識的淵博。 在中國語言學史上,從《爾雅》《方言》到《說文解字》是一個大發展。《爾雅》只講字義;《說文解字》除講字義以外,還講字形和字音。《爾雅》只是材料的搜集和排比,《說文解字》則真正搞成一個科學體系,寫出破天荒第一部字典來。《爾雅》所收的,主要是那些偏僻的詞義,因為常用的詞義是用不著訓詁的。《說文解字》正相反,它所收的主要是詞的常用意義,因為詞的常用意義往往也就是詞的本義。對於後代的人來說,哪一種書作用更大呢,顯然是《說文解字》的作用更大;因為從本義可以推知許多引申義,以簡馭繁,能解決一系列的問題。 作為一部字典,《說文解字》對後代語文學的影響非常之大(詳待第三章第十一、十二兩節再談)。後代的字典,基本上不出《說文解字》的範圍,只不過字數增加,例子增加罷了。《說文解字》是中國古代語言學的寶藏,直到今天還沒有降低它的價值。在體例上,我們今天的詞典自然比它更完善了,而在古代詞義的保存上,它是卓越千古的。自從有了甲骨文和金文出土,《說文解字》所誤解的一些地方得到了修正。但是我們可以說,假如沒有《說文解字》作為橋樑,我們也就很難接近甲骨文和金文。總之,這一部書的巨大價值是肯定了的。 由於時代的局限,《說文解字》不可能沒有缺點。現在提出重要的幾點來說一說。 (1)對字形有所誤解。《說文解字》從字形說明字的音義,本來是好的。但是,字形認錯了,解釋也就難免陷於錯誤。這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a)字義沒有弄錯,但是字形認錯了。例如: 弓弩矢也。從入,象鏑栝羽之形。按,甲骨文「矢」作 象鏑榦栝之形,並非從入 〔74〕 。 (射),弓弩發於身而中於遠也。從矢,從身。 篆文 ,從寸。寸,法度也,亦手也。按,甲骨文「射」,作 《說文解字》說從身是由弓形而誤;又作 《說文解字》說從寸是由手形而誤。 田網也。從田 〔75〕 ,從 (bān),象畢形微也。或曰甶(fú)聲。按,甲骨文「畢」作 不從田,更不從甶。 本象畢形,而許氏於 字下云:「箕屬,所以推棄之器也。」糞箕與田網各不相涉,許氏勉強牽合,也不對。 土室也。從宀,八聲。按金文「穴」字作 象穴形 〔76〕 ,不從八。 (b)不但字形認錯,連字的本義也弄錯了。例如: 人之步趨也。從彳從亍。按,甲骨文作 象四達之衢。這是講錯了本義,但步趨仍不失為引申義。 母猴也。其為禽好爪。下腹為母猴形。按,甲骨文作 象手牽象之形。古者役象以助勞,「為」字最初表示生產勞動。這是字形和字義都講錯了。 大腹也。從大 (系)省聲。按,甲骨文「奚」字作 金文作 皆象手牽縲絏的奴隸,並無「大腹」之意。 (2)拘泥字形以講字義,不免牽強附會。許慎距離造字時代已遠,對古人造字原意不能完全了解,那是很自然的。許慎在序里說:「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可惜他不能完全貫徹這個原則,有些地方就不免出於臆斷。例如: 天下所歸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貫三為王。」按,甲骨文「王」字作 等,不是一貫三。有人認為象地中有火。許氏引董仲舒的解釋肯定是不對的,孔子的話大約是誤傳。 問終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從人持弓,會敺(驅)禽。弓蓋往復弔問之義。按,「弔」的原始意義是善。古「弔」「叔」(淑)通用。字為什麼從弓,難於索解,但不會如許氏所說。 美也。從口含一;一,道也。按,造字時代不會有「道」這種抽象的哲學概念。王筠認為「甘」字口中的一畫不是「一」字,而是象口中所含之物。王說比較可信。 (3)採用聲訓之類不科學的解釋。許氏所用的聲訓,有些是沿用前人的,有些是自己造的,我們不必一一加以區別。應該指出,《說文解字》的聲訓多限於干支(如「丙,位南方,萬物成炳然」,「丑,紐也」),五行(如「木,冒也」,「火,燬也」),四方(如「東,動也」,「南,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以及一些常用詞(如「門,聞也」,「戶,護也」) 〔77〕 。聲訓在《說文解字》中所占的分量不大,因此,不算是很大的缺點。 (4)《說文解字》最大的錯誤是以後起字為本字。一個字往往有兩個以上的意義,除了本義之外,有引申義,有假借義。引申義,例如取得的「取」,引申為取婦的「取」,後來寫作「娶」;假借義,例如房舍的「舍」,假借為取捨的「舍」,後來寫作「捨」。這類字叫做區別字。區別字都是後起的,而《說文解字》作為本字收入正篆里,則是錯誤的。例如: 娶,取婦也。段註:「取彼之女,為我之婦也。經傳多叚『取』為『娶』。」 捨,釋也。段註:「釋者,解也。按經傳多叚『舍』為之。」朱駿聲曰:「經傳皆以『舍』為之。」 琱,治玉也。段註:「經傳以『雕』『彫』為『琱』。」 朢,月滿也。與日相望,似朝君。從月,從臣,從壬。 壬,朝廷也。徐灝曰:「竊謂『望』『朢』本一字。」林義光曰:「『朢』當以遠視為本義。」力按:甲骨文作 象眼睛 象踮腳,表示遠望。 ,寐而覺者也。桂馥曰:「經典通用『夢』字。」 ,扶也。朱駿聲曰:「古詩:『好事相扶將。以『將』為之。經傳皆以『將』為之。」 斁,盡也。朱駿聲曰:「經傳皆以『畢』為之。」媄,色好也。朱駿聲曰:「經傳皆以『美』為之。」 婬,私逸也。朱駿聲曰:「經傳皆以『淫』為之。」 以上諸例,除「娶」、「捨」二字外,其他在後世都不能行用。既然經傳都不用,當然不能認為是本字。《說文解字》這樣做,對後世產生不良影響。今人註解古書,往往說:「坐通座」、「縣通懸」、「說通悅」、「莫通暮」等,是和《說文解字》犯了同樣的錯誤。 我們把《說文解字》的成就和缺點加以比較,認為成就是大的,缺點是小的,而且在當時的條件下,也是難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