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文學的源流 · 第一講 關於文學之諸問題

文學是什麼 文學的範圍 研究的對象 研究文學的預備知識 文學的起源 文學的用處 現在所定的講題是「中國的新文學運動」,是想在這題目之下,對於中國新文學運動的源流、經過和它的意義,據自己所知道所見到的,加以說明。但為了說明的方便,對於和這題目有關的別的問題,還須先行說明一下: 一,文學是什麼? 關於文學是什麼的問題,至今還沒有一定的解答。這本是一個屬於文學概論範圍內的題目,應當向研究文學的專門家去問,無奈專門家至今也並沒有定論。試翻開文學概論一類的書籍看,彼此所下的定義各不相同。本來這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有一位英國人曾作過一篇文章,裡面大體的意思是說:在各種學問裡面,有些是可以找出一定的是非來的,有些則不能。譬如化學上原子的數目,絕不能同時有兩個,有兩個則必有一對一錯。假如有人發見了一種新原子,別人也斷不能加以否認。生物學上的進化論也是如此,既然進化論是對的,一切和進化論相反對的學說便都是錯的。另外如哲學宗教等等,則找不出這樣絕對的是與非來。自古代的希臘到現在,自亞力士多德的哲學,以至詹姆斯和杜威的實驗哲學,派別很多很多,其中誰是誰非,是沒有法子斷定的,到了宗教問題尤甚。這是一種所謂不可知論。我覺得文學這東西也應是這種不可知的學問之一種,因而下定義便很難。現在,我想將我自己的意見說出來,聊供大家的參考。因為對於文學的理論,自己不曾作過專門的研究,其中定不免有許多可笑的地方。大家可向各種文學概論書籍裡面去找,如能找到更好的說法那便最好了。 在我的意見——其實也是很籠統的——以為: 「文學是用美妙的形式,將作者獨特的思想和感情傳達出來,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種東西。」 這樣說,自然毛病也很多,第一句失之於太籠統;第二句是人云亦云,大概沒有什麼毛病;第三句裡面的「愉快」二字,則必會有人以為最不妥當。不過,在我的意思中,這「愉快」的範圍是很廣的:當我們讀過一篇描寫「光明」描寫「快樂」的文字之後,自然能得到「愉快」的感覺;讀過描寫「黑暗」描寫「悽慘」的作品後,所生的感情也同樣可以解作「愉快」——這「愉快」是有些爽快的意思在內。正如我們身上生了瘡,用刀割過之後,疼是免不了的,然而卻覺得痛快。這意思金聖歎也曾說過,他說生了瘡時,關了門自己用熱水燙洗一下,「不亦快哉」。這也便是我的所謂「愉快」。當然這「愉快」不是指哈哈一笑而言。 實際說來,愉快和痛苦之間,相去是並不很遠的。在我們的皮膚作癢的時候,我們用手去搔那癢處,這時候是覺得愉快的,但用力稍過,便常將皮膚抓破,便又不免覺得痛苦了。在文學方面,情形也正相同。 一位法國詩人,他所作的詩都很難懂,按他的意見,讀詩是和兒童猜謎差不多,當初不能全懂,只能了解十分之三四,再由這十分之三四加以推廣補充,得到仿佛創作的愉快。以後了解的愈多,所得的愉快也愈多。正如對兒童打一謎語說「蹊蹺實蹊蹺,坐著還比立著高」,在兒童們乍聽時當然不懂,然而好奇心使得他們高興,等後來再告訴他們說這是一個活的東西,如此便可以悟得出是一隻狗,也便因而感到更多的愉快了。 二,文學的範圍 近來大家都有一種共通的毛病,就是:無論在學校里所研究的,或是個人所閱讀的,或是在文學史上所注意到的,大半都是偏於極狹義的文學方面,即所謂純文學。在我覺得文學的全部好像是一座山的樣子,可以將它畫作山似的一種圖式: 我們現在所偏重的純粹文學,只是在這山頂上的一小部分。實則文學和政治經濟一樣,是整個文化的一部分,是一層層累積起來的。我們必須拿它當作文化的一種去研究,必須注意到它的全體,只是山頂上的一部分是不夠用的。 圖裡邊的原始文學是指由民間自己創作出來,供他們自己歌詠欣賞的一部分而言,如山歌民謠之類全是。這種東西所用的都是文學上最低級的形式,然而卻是後來詩歌的本源。現在,一般研究中國文學或編著中國文學史的,多半是從《詩經》開始,但民間的歌謠是遠在《詩經》之前便已產生了,拋開了這一部分而不加注意,則對於文學的來源便將無法說明。 通俗文學是比較原始文學進步一點的。它是受了純文學的影響,由低級的文人寫出來,裡邊羼雜了很多官僚和士大夫的升官發財的思想進去的,《三國演義》、《水滸》、《七俠五義》以及大鼓書曲本之類都是。現在的報紙上也還每天一段段的登載這種東西。它所給予中國社會的影響最大。記得有一位英國學者,曾到希臘去過,回來後他向人說,希臘民間的風俗習慣,還都十分鄙陋,據他看來,在希臘是和不曾生過蘇格拉底亞力士多德諸人一樣。他們的哲學只有一般研究學問的人們知道,對於一般國民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在中國,情形也是這樣。影響中國社會的力量最大的,不是孔子和老子,不是純粹文學,而是道教(不是老莊的道家)和通俗文學。因此研究中國文學,更不能置通俗文學於不顧。 所以,照我的意見,今後大家研究文學,應將文學的範圍擴大,不要僅僅注意到最高級的一部分,而要注意到它的全體。 三,研究的對象 研究文學有兩條道路可走: (1)科學的 (a)文學 (b)文學史 (2)藝術的 (a)創作 (b)賞鑒 第一種是科學的研究法,是應用心理學或歷史等對文學加以剖析的。譬如對於文學的結構,要研究究竟怎麼樣排列才可使人更受感動,這便是應用心理學的研究法。日本帝國大學教授夏目漱石的《文學論》,現已有人譯出了,這本書即是用這樣的方法去研究文學的。至於文學史則是以時代的先後為序而研究文學的演變或研究某作家及其作品的。不過,我以為文學史的研究在現今那樣辦法,即是孤立的,隔離的研究,多少有些不合適:既然文學史所研究的為各時代的文學情況,那便和社會進化史,政治經濟思想史等同為文化史的一部分,因而這課程便應以治歷史的態度去研究。至於某作家的歷史的研究,那便是研究某作家的傳記,更是歷史方面的事情了。這樣地治文學的,實在是一個歷史家或社會學家,總之是一個科學家是無疑的了。 第二條路子是藝術的,即由我們自己拿文學當作一件藝術品而去創作它或作為一件藝術品而對它加以賞鑒。 要創作,天才是必要的條件。我們愛好文學,高興時也可以自己去寫一點,無論是詩歌,散文,或是小說。但如覺得自己沒有能寫得好的才能,即可拋開,這不是可以勉強的事。在學校上課,別的知識技能都可從課堂上學得,惟有創作的才能學不來。按道理講,在藝術學校裡邊應該添設文學一科,將如何去創作文學的事正式地加以研究指導。但這實在困難。學作畫學過四年之後,提筆便可以作出一幅畫子,學文學的創作卻不能有如此的成績。有很多的大作家,都不是因為學習創作而成功的。而且,說也奇怪,好像醫學和工學對文學更有特別的幫助一樣,很多文學家起始都是學醫或學工程的。契訶夫(Anton P.Chekhov)是學醫的,湯姆斯哈代(Thomas Hardy)是學工的,中國的郭沫若是學醫的,成仿吾是學工的。此外,這樣的例子還很多。大家也最好不要以創作為專門的事業,應該於創作之外,另有技能,另有職業,這樣對文學將更有好處。在很早以前,章太炎先生便作這樣的主張,他總是勸人不要依賴學問吃飯,那時是為了反對滿清,假如專依學問為生,則只有為滿清做官,而那樣則必失去研究學問的自由。到現在我覺得這種主張還可適用。單依文學為謀生之具,這樣的人如加多起來,勢必造成文學的墮落。因為,現在的文學作品,也和工藝出品一樣,已經不復是家庭手工業時代,作出東西之後,掛在門口出賣是不成了,必得由資本家的印刷所去印行才可。在這種情形之下,如專依賣文餬口,則一想創作,先須想到這作品的銷路,想到出版者歡迎與否,社會上歡迎與否,更須有官廳方面的禁止與否,和其他種種的顧慮,如是便一定會生出文學上的不振作的現象來。一位日本的普羅文學者的領袖,他作過一本《日本普羅文學運動史》,在裡邊他也說出了同樣的意見。因為日本的普羅作家,大半都須出賣稿子於資產階級的出版家以維持生活,如是,他把最用心的作品,賣給那利用普羅文學以漁利的資本主義的雜誌社,書店,更沒有力量為自己的雜誌上作出好的文章來。其結果,使一個普羅作家的精力消耗不少,而好的普羅文學卻終於產生不出來。如果另有專業而不這樣的專賴文學為生,則作品的出賣與否沒有關係,在創作的時候,自然也就可以免去許多顧慮了。 賞鑒文學,是人人都可以作得到的,並無需乎天才。看見一幅圖畫,假如那圖畫畫得很好,各種顏色配合適度,即在不會作畫的人看來,是也會覺得悅目的。對於文學作品亦復如此。無論作什麼事情的人,都同樣有欣賞文學的能力。現在研究學問的人,似乎將各種學問分隔得太遠了,學文學的每易對科學疏淡,而學科學的則又以為文學書籍只有文科的人才應讀。其實是不然的。於此,我要說一說我是怎樣和文學發生了關係的,這是我自己走過的道路,說起來覺得切實一點,對大家也許還有些用處。正如走路,要向人說明到某處怎樣走法,單是說明路程的方向是不夠的,必須親自走過,知道那路上的各種具體的標識,然後說出來於人才有些幫助。 我本是學海軍的,對文學本很少接近的機會,後來,因為熱心於民族革命的問題而去聽章太炎先生講學,那時候章先生正鼓吹排滿,他講學也是為此。後來又因留心民族革命文學,便得到和弱小民族的文學接近的機緣。各種作品,如芬蘭、波蘭、猶太、印度等國的,有些是描寫國內的腐敗的情形,有些是描寫亡國的慘痛的,當時讀起來很受到許多影響,因而也很高興讀。後來,不僅對這些弱小國家的發生興趣,對於強大國家的作品,也很想看一看究竟是什麼樣子,於是,慢慢就將範圍擴大開來了。 只要有機緣有興趣,學海軍的人,對於文學作品也能夠閱讀賞鑒,從事於別種職業的人,自然更沒有不能夠的。 四,研究文學的預備知識 所謂預備知識者,也可以說就是指高級中學內的各種功課而言,我時常聽到一般青年朋友說,他是愛好文學的,科學對他沒有用處,尤其是數學,格外使人討厭,將來既是要研究文學,自然可以不必去學這些東西。這實是一種不好的現象,對於訓練思想說,科學,連數學在內,是有很大的用處的。現在,要從高中的普通課程中,提出和文學的關係比較密切的幾種,向大家一說: 1.文字學——這是不消說的,研究文學的人,當然先須懂得文字。現在國文系裡也都有這種科目,不再多說。 2.生物學——有人曾問我人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回答說我也說不出,如必欲要我回答這問題,那麼,最好你去研究生物學。生物學說明了生物的生活情形,人也是生物之一,人生的根本原則便可從這裡去看出來了。文學,和生物學一樣,是以人生為對象的東西,所以,這兩者的關係特別密切,而研究文學的人,自然也就應當去研究一下生物學了。 3.歷史——歷史所記載的是人類過去生活的經驗,是現在人類生活的根據。比如文學史,是以前人生行為的表現,在文學上所能看得出的。其他講政治經濟之變遷的,也都有研究的必要,有如人的耳目口鼻,每部分都各有其作用。幾年前,郭沫若就主張詩人必須懂得人類學——即社會學,亦即我所說的歷史,不過我所說的歷史的範圍是比較廣些。當時很有人以為郭先生的主張奇怪,何以詩人必須懂人類學呢?其實這是很容易知道的:人類學是研究人類形體精神兩方面的學問,對於研究文學的人,幫助的確很多。 近來治文學的人,也有應用歷史方法的了,然而有時又過於機械。近來在某雜誌上見到一篇文章,說隋代的中國文學是商業時代的文學。其實,中國的社會,在隋以前和隋以後,並沒有多少不同,前後都是手工業時代,沒有變化,工業上既沒有變化,怎會有了不同的商業時代呢?這是因為沒有看清中國和西洋近代的不同,說來便與事實不相符合了。 五,文學的起源 要說明中國的新文學運動,先須有說明的根據,這便是關於文學起源的問題: 從印度和希臘諸國,都可找出文學起源的說明來,現在單就希臘戲劇的發生說一說,由此一端便可知道其他一切。 大家都知道,文學本是宗教的一部分,只因二者的性質不同,所以到後來又從宗教里分化了出來。宗教和政治組織相同,原為幫助人類去好好地生存的方法之一。如在中國古代的迎春儀式,其最初的目的就是要將春天迎接了來,以利五穀和牲畜的生長。當時是以為若沒有這種儀式,則冬天怕將永住不去,而春天也怕永不再來了。在明末劉侗所著《帝京景物略》內,我們可找到對這種儀式很詳細的說明,大體是在立春之前一日,扎些春牛芒神之類,去將春神迎接了來。在希臘也如是。時候也是在冬春之交,在迎春的一天,有人化裝為春之神,另外有五十個扮演侍從的人。春之神代表善人,先被惡神所害,造成一段悲劇,後又復活過來,這是用以代表春去而又復來的意思。當時扮演春神的人都要身被羊皮,其用意大概在表示易於生長。英文中之Tragedy(悲劇)原為希臘文中之Tragoidia,其意義即為羊歌,後來便以此字專作悲劇解釋的。 在化裝迎春的這一天,有很多很多的國民都去參加,其參加的用意,在最初並不是為看熱鬧,而是作為舉行這儀式的一份子而去的。其後一般國民的文化程度漸高,知道無論迎春與否,春天總是每年都要來的。於是,儀式雖還照舊舉行,而參加者的態度卻有了變更,不再是去參加儀式,而是作為旁觀者去看熱鬧了。這時候所演的戲劇不只一出,迎春成為最後一幕,主腳也逐漸加多,侍從者從此也變為後場了。更後來將末出取消,單剩前面的幾齣悲劇,從此,戲劇便從宗教儀式里脫化出來了。 文學和宗教兩者的性質之不同,是在於其有無「目的」:宗教儀式都是有目的的,文學則沒有。譬如在夏季將要下雨的時候,我們時常因天氣的悶熱而感到煩燥,常是禁不住地喊道:「啊,快下雨吧!」這樣是藝術的態度。道士們求雨則有種種儀式,如以擊鼓表示打雷,揮黑旗表示颳風,灑水表示下雨等等。他們是想用這種種儀式以促使雨的下降為目的的。《詩序》上說: 「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我的意見,說來是無異於這幾句話的。文學只有感情沒有目的。若必謂為是有目的的,那麼也單是以「說出」為目的。正如我們在冬時候談天,常說道:「今天真冷!」說這話的用意,當然並不是想向對方借錢去做衣服,而只是很單純地說出自己的感覺罷了。 我們當作文學看的書籍,宗教家常要用作勸善的工具。我們讀《關雎》一詩,只以為是一首新婚時的好詩罷了,在鄉下的塾師卻以為有天經地義似的道理在內。又如讚美歌在我們桌上是文學,信徒在教堂中念卻是宗教了。這些,都是文學和宗教的差異之點,設使沒有這種差異,當然也就不會分而為二了。 以後,我便想以此點作為根據,應用這種觀點以說明中國新文學運動的情形和意義,它的前因和它的後果。 六,文學的用處 從前面我所說的許多話中,大家當可看得出來:文學是無用的東西。因為我們所說的文學,只是以達出作者的思想感情為滿足的,此外再無目的之可言。裡面,沒有多大鼓動的力量,也沒有教訓,只能令人聊以快意。不過,即這使人聊以快意的一點,也可以算作一種用處的:它能使作者胸懷中的不平因寫出而得以平息;讀者雖得不到什麼教訓,卻也不是沒有益處。 關於讀者所能得到的益處,可以這樣地加以說明——但這也是希臘的亞力士多德很早就在他的《詩學》內主張過的,便是一種祓除作用。 從前的人們都以《水滸》為誨盜的小說,在我們看來正相反,它不但不誨盜,且還能減少社會上很多的危險。每一個被侮辱和被損害者,都想復仇,但等他看過《水滸》之後,便感到痛快,仿佛氣已出過,仿佛我們所氣恨的人已被梁山泊的英雄打死,因而自己的氣憤也就跟著消滅了。《紅樓夢》對讀者也能發生同等的作用。 一位現還在世的英國思想家,他以為文學是一種精神上的體操。當我們用功的時候,長時間不作筋肉的活動,則筋肉疲倦,必須再去作些運動,將多餘的力量用掉,然後才覺得舒服。文學的作用也是如此。在未開化或半開化的社會裡,人們的氣憤容易發泄。在文明社會中,則處處設有警察維持秩序,要起訴則又常因法律證據不足而不能,但此種在社會上發泄不出的憤懣,終須有一地方去發泄,在前,各國每年都有一天特許罵人,凡平常所不敢罵的人,在那天也可向之大罵。罵過之後,則憤氣自平。現在這種習俗已經沒有,但文學的作用卻與此相同。這樣說則真正文學作品沒有不於人有益的,在積極方面沒有用處的,在消極方面卻有用處。幾年前有一位潘君在《幻洲》內曾罵過一般作文章的青年,他的意見是:青年應當將力量蘊蓄起來,等到做起事情來時再使之爆發,若先已藉文學將牢騷發泄出去,則心中已經沒有氣憤,以後如何作得事情。這種說法,在他雖是另有立場,而意見卻不錯。 有人以為文學還另有積極的用處,因為,若單如上面所說,只有消極的作用,則文學實為不必要的東西。我說:欲使文學有用也可以,但那樣已是變相的文學了。椅子原是作為座位用的,墨盒原是為寫字用的,然而,以前的議員們豈不是曾在打架時作為武器用過麼?在打架的時候,椅子墨盒可以打人,然而打人卻終非椅子和墨盒的真正用處。文學亦然。 文學,仿佛只有在社會上失敗的弱者才需要,對於際遇好的,或沒有不滿足的人們,他們任何時任何事既都能隨心所欲,文學自然沒有必要。而在一般的弱者,在他們的心中感到苦悶,或遇到了人力無能為的生死問題時,則多半用文學把這時的感觸發揮出去。凡在另有積極方法可施,還不至於沒有辦法或不可能時,如政治上的腐敗等,當然可去實際地參加政治改革運動,而不必藉文學發牢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