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村 · 第九章 鄉村對控制的回應(一)
鄉民的一般特點
在前幾章中我們把中國鄉村描繪成由一群規模大小不等、組織程度不同的村莊湊在一起的圖景。但是其中不包括完全沒有組織存在,以及居民極端貧困而看不到任何值得一提的公共活動的鄉下地區;[1]也沒有顧及帝國境內那些連村莊(鄉村農戶聚居在一起的緊密團體,形成一個以確定的名稱而被認識的單位)都幾乎不存在的地方。[2]第九章和第十章就來補足這幅不完整的圖像,描述鄉民生活的一般環境,探討他們在各種情況下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方式,而不論其是否處於有組織的村社之下。
所有對中國歷史感興趣的人,都很了解中國農民的情況,但是,不同的人,觀點也就不同。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時間提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在一些人看來,中國農民不會對社會造成什麼危害,他們熱愛和平,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滿足於簡樸但不富足的生活。這一切就是中國農民的全部特點。
此種觀點的事例很容易找到。西方一位傳教士兼教育家在19世紀末的下列陳述就很有代表性:
據說,幾千年前,堯帝在視察途中聽到一位老人擊壤唱道:「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今天的皇帝如果也作同樣視察,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3]
然而,農民並不因為對政治冷漠就對自己的鄉鄰冷淡。舉例來說,位於華南地區的一個鄉村,村民在「過去的好日子」里:
鄉鄰有酒、肉、菜、餅之屬,率分遺鄰人。有池塘,則自取其大者,余小魚蝦聽鄰人取之。有賓至,或邀比鄰,鄰則備餚核數具,謂之「幫盤」。[4]
遇到災害或苦難時,中國農民仍然充滿忍耐精神。他們保持溫順的性格,默默地承受著苦痛。一位現代西方學者就對此說道:
農民雖然過著非常艱辛的生活,卻忍受著。在他們所處的生存環境——包括物質的和社會的——之間存在著看上去十分穩定的平衡。每個農民雖然希望擁有一塊土地,卻並不為佃耕而煩惱。雖然他們希望稅收少些,卻並不為必須要付高額的租金而鳴不平。他們消極保守,默默地承受一切。[5]
的確,在一些西方學者的眼中,中國農民的人生態度極端消極:
對於一個來自西方、熟悉「給我麵包,否則就流血!」的革命呼聲的外國人來說,難以理解的是,一群群無家可歸、飢餓難忍、處於絕望境地的逃難者,在遭受洪災或饑荒沉重打擊的土地上到處流浪,為什麼不在自己遭受毀滅的地區團結起來,向有關州縣官員索取一些救濟呢?……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詢問處於餓死邊緣的中國人為什麼不這樣做,所得的回答毫無例外,都是「不敢」![6]
另一些學者所持觀點與此完全不同。他們認為,中國人中,農民們多少是比較好戰的。根據一些學者的看法,自從農民出身的陳涉揭竿而起,推翻始皇帝建立的秦王朝以來,中國農民就不斷猛烈抗爭,推翻騎在他們頭上的壓迫者。因此,14世紀一位著名的中國學者就指出說:「故斯民至於秦而後興亂。後世亡人之國者大率皆民也。」[7]現代的一位中國學者認為中國農民敢作敢為,還出版了一本大部頭的著作,專門研究他所認為的中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8]另一位學者的思路與此類似,他認為太平天國之役是一場「反封建的農民起義」;這場起義事實上標誌著1774年到1849年間一系列規模雖然較小但性質相同的農民起義運動達到了頂峰。[9]在這樣的學者看來,「只有這種農民的階級鬥爭、農民的起義和農民的戰爭,才是歷史發展的真正動力」。[10]
可以說,上述兩種不同的觀點都存在著過於簡化的毛病,也不足以說明實際情況。因為,兩種觀點各自關注於鄉村社會的一個面向,而未考慮到中國農民的行為在不同歷史和地方環境下所發生的重要變化。
想要避免過於簡化的毛病,就要記得考慮兩種一般情況。首先,我們必須強調顯而易見但容易被忽視的事實:清帝國統治下鄉村地區的經濟結構,並不是在所有時間所有地點都是相同的,而是由互不相同的地方條件和變動不居的地方環境構成的一種巨大拼盤;在這個拼盤裡,不同地方居民的行為模式明顯不同。鄉民並不屬於一個同質的群體,而可以劃分為兩大部分——紳士和平民。根據各人對現存統治秩序的不同態度,每一階層又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大子類。在紳士階層中,其立場或行為一般符合清王朝需要和利益的人,歸在「正紳」(正直紳士)類;其舉止行為與此不同者,屬於「劣紳」(品德行為敗壞的紳士)。在平民中,一般服從統治的、容易馴服的,稱為「良民」;而反抗朝廷控制或者擾亂帝國安寧的,稱為「莠民」,或貼上其他類似的標籤。
這裡有必要作一點說明。既然對不同的人使用「正」「良」和「劣」「莠」等標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是加強或危害帝國安全,或者他們的態度是服從或反抗帝國控制來決定,那麼帝國時期的作者使用這些標籤,就反映了朝廷的觀點。因此,它們並不是對臣民符合邏輯的分類,也不一定能夠反映這些人的本質,除了他們對帝國控制的態度之外。這裡使用這些標籤,僅僅是因為它們提供了一個方便的出發點,並讓我們避免使用一些累贅性詞語,如「有助於清王朝統治的紳士」「容易對清王朝統治造成威脅的士子」或「反抗朝廷統治的平民」。
「良民」,包括農民、工匠、小商販和其他依靠自己的勞動或智慧謀生的人。這種「良民」雖然大部分對清王朝法律一無所知,但無論碰巧遇到什麼樣的權威,他們一般都畏懼、服從。他們每日所關心的,不過是如何使家人和自己繼續生活下去。他們對政治漠不關心,不去考慮是要維護還是破壞現存政權。正是因為有這種「良民」,才有前述鄉諺的結尾句子「帝力何有於我哉」。也正是由於有他們的存在,才使一些作者認為「中國人的特點是忍耐、儉樸、勤勞、愛好和平、遵守法律、尊敬權威」。[11]
「莠民」,大多數是無業游民,雖然其中一些人也從事那些會讓人變得強悍、養成盜匪般態度的職業(諸如盤踞在荒山野嶺,或在那裡開礦)。通常情況下,在大多數鄉村地區,他們是地方人口中的少數。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貶低這一群體的重要性。因為,雖然在社會平靜時期,他們不過是採用敲詐、恐嚇或威嚇的手段勒索「良民」(甚至有時糾纏「正紳」),但是在社會動盪時期,他們就直接轉變為實質上的「匪」,成為攔路搶劫的「山大王」,或者成為十足的反叛者。
然而,應該指出的是,並不只有鄉村「莠民」要為大規模的叛亂負責。鄉村社會發生動盪,常常是這種「莠民」和一些「劣紳」(他們基於各種理由,認為可以向既有政權挑戰)聯合行動的結果。在接踵而來的社會混亂中,一些「良民」可能因失去了財產和謀生手段而絕望,採取(至少暫時)不同於他們慣常的行為;另一些「良民」在入侵者脅迫下不得不加入反叛隊伍。這樣,反叛隊伍的等級得到提升,局面讓政府更難以處理。還有一些人,長時期受到地主、地方官及其走卒的壓迫和剝削,在飢餓和死亡的邊緣徘徊,因而很容易被煽動起來,投入暴力反抗行動。當然,並非所有最初被視為「良民」的人都加入到反叛隊伍中去,他們也並非未經掙扎就屈從於後者。其中一些重視身家性命的人,自己會武裝起來抵抗來犯者,有鄉紳領導時尤其如此。在動盪時期結束、社會秩序重新恢復之時,離鄉背井或被裹挾的鄉民,抓住最早的機會最先回到原來的家園,從事先前的職業。「莠民」和「劣紳」則克制他們的行動,保持在和平時期的界限之內。隨著「治」「亂」的交替出現,「人民的一般氣質」有時好像顯得「憂鬱而懶散」,而在另一個時候變成「火山般的暴烈」。[12]
然而,如果「人民」是指整個鄉村人口或全部農民的話,那麼上述觀察就不精確。因為,要整個鄉村地區在所有環境之下都保持溫順,那是從來都辦不到的;但是要所有農民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點,形成單一的團體來對抗朝廷,或者反抗社會其他群體,也從未發生過。被一些學者視為近代「農民戰爭」最佳事例的太平天國之役,當然並沒有把農民全部包括進去。同太平軍作戰、幫助拯救清王朝統治的湖南「鄉勇」,大多數不就是農民嗎?這一大規模的社會動亂,不但否定了中國農民無可救藥的溫順性格這個近乎神話的觀點,同時也否定了他們是革命的動力的另一個神乎其神的論斷。
清帝國鄉村地區呈現的不是一個單純的畫面。它是一個廣闊的、多樣化的、變幻無常的舞台,上面點綴著許多大小不一、組織程度不同的村莊,居住著許多社會、經濟、心理背景各不相同的人。雖然他們所處的基本歷史和環境背景在整個帝國大致相同,而且在相對長的時期內實質上都未改變,但是,鄉村中各個群體對他們各自所處直接環境興衰的反應是很不相同的。清帝國鄉村控制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就是如何有效地控制鄉村人口的各個部分,以便獲得最大程度的安全,把反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點。換句話說,這一問題就是:如何有效地利用那些對清王朝統治有益的元素,如何鎮壓那些傾向於反對它的元素,如何保護構成鄉村經濟的骨幹、一般傾向於尊敬權威的元素。各種各樣精心設計出來的鄉村控制的措施和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更傾向於認為,與認同上述兩種關於中國農民的近乎神話的觀點相比,清王朝統治者在這裡展現出對鄉村情況更敏銳的洞察力。
鄉村環境
經濟條件
中國鄉村各地居民所處環境並不相同。為了充分地說明這一總體觀察,[13]可以引用19世紀一些親歷者對鄉村的描述。
在一位西方作者的筆下,經濟條件相當好的華南地區,某些農民的生活是這樣的:
中國農民是相當可敬的一個群體。但是,由於各自的田地都很少,他們或許沒有我們英國的農民那麼富裕。每一戶農舍都是一個小社會,一般由三代人構成,即祖父、祖父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和諧、融洽。全家都能在田地上勞動;如果需要更多人力,就僱傭陌生人來幫忙。一家人生活得很好,勤勞,衣著樸素。……由於我在這個地區(即浙江)非常出名,總是待人很好,因而每到一處,都受到熱烈歡迎。在中國農民家裡,我開始感到就像在自己家一樣了。[14]
這是一段對小康農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態度大體正確的描繪,不只是浙江地區,經濟條件同樣較好的其他地區也是一樣。不過,這樣的生活,只有在環境有利時才有可能。同一位作者說:
我們經過的地區,可能叫作寧波平原。這一地區十分平坦,雖然並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顯著特色,但是土壤十分肥沃,大米產量相當高,是當地居民的主要糧食。平原上布滿了小鄉鎮、村子和農舍;同我們考察的所有中國肥沃平原一樣,這一帶人煙稠密。……我們把船飛快地劃到江邊〔譯者按:即甬江〕,上了岸,轉過第一道彎,道路就指向佛塔〔譯者按:天封塔〕矗立的小山。當我們爬上這座海拔大約1,000英尺的小山山頂,周圍美麗壯觀景色盡收眼底。這種景色在中國肥沃地區或許比在其他任何國家更吸引人。……無論我們的眼睛轉到哪個方向,都能看到鄉鎮、村莊;廣闊的原野上,好像每個地方都種上了莊稼。[15]
同一時期的另一名西方人,對類似景色作了更詳細的描述:
我們又一次置身於鄉村地區。到處都是桑樹、水稻、菸草、墳崗(高高的蘆葦稈上飄揚著「旗子」)、攀援在竹架上的葫蘆;所有農民——男人和女人——都在辛勤勞作,一起用力,腳踩水車灌溉田地。這就是這個三角洲(位於浙江嘉興附近)生產力的秘密。每隔一百碼就有一座家庭性腳踏小水車坐落在水溝上,上面綁著小竹筒,翻滾舀水灌溉桑樹地或稻田。……今天,我們遇到在從事這項灌溉工作的農民肯定有一萬名之多。[16]
這一段記述寫於1857年,太平天國叛亂正在帝國的許多地區劇烈蔓延,因此這個地區的繁榮更引人注目。它鮮明地反映了直接環境對農民生活的決定性影響,以及清帝國不同地區的環境不同的程度。
當然,這種景象並不僅僅限於浙江或華南地區。在環境有利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山東全省的土地雖然並不肥沃,但是在一些地方,農民的生活卻非常舒適。一位西方旅行者報告了她1907年10月初在青州府附近所看到的景象:
我們把青州府城甩在背後,穿過一片視野開闊地區,每個農民仍然在自己土地上辛勤耕耘。一些土地已經翻耕,另一些土地上綠油油的麥子有幾英寸高。……這片翻滾的麥浪,看起來更像春天,而非秋天;許多村莊都藏在各種樹木——柳樹、白楊和柳杉——樹蔭之下。柳杉常常環繞在寺廟周圍,或與墳崗相接。打穀場上堆滿了金色的穀粒,準備貯藏過冬。被光滑草蓆蒙住眼睛的騾子,拉著石碾,把豆子碾碎。……
整個地區都是一片令人賞心悅目的景象,各戶都是全家老小一起勞動。我們看到一個未穿衣服的嬰孩躺在陽光下取暖;女人儘管纏著足,仍然像男人一樣忙碌。一架架手推車在沉重的負荷下呻吟起來。由於負荷太重,必須要一個人在車前用力拉。……偶爾,我們看到一人騎著小馬奔跑而來,隨即響起一陣悅耳的鈴鐺聲。……
我們的參觀突然終止,因為被告知,如果不在太陽落山前回到青州府,就會因城門關閉而進不了城。……在田地里的一天勞動雖然結束了,但是對許多中國人來說,工作永遠不會結束。所有糧食裝進糧倉之後,又必須日夜守護。坐落在田地邊的小茅房就是用於這個目的。這種小茅房有時建在高高的樹幹上,這樣視野更開闊;或者坐落在比鄰打穀場的田地里。[17]
另一位西方旅行者報告了他1868年在直隸省所看到的景象:
離開保定府之後,我仍然看到的是綿延不斷、廣闊無垠的耕地,大規模的村莊相當多,一個接著一個。我就沿著穿越這種耕地和村莊的道路繼續前進。我很幸運,碰上了鄉間的秋天廟會。我經過了好多個村莊,村民都忙著去趕集。各種各樣的糧食非常多,都擺在集市上出售;在許多地方,女人們忙著紡紗,出售棉線;這幾乎是整個直隸都在從事的工作。棉花來自直隸南部,當地消費不掉的棉線北上運往北京。長條形的藍色棉布也很多,還有水果、原棉和各種各樣的原始農具。[18]
一位美國旅行者1901年末描繪的景色雖然不那麼繁榮,但也是一幅和諧的圖景:
穿越晉北高原,從長城到太原府,道路兩旁的一連串村莊,幾乎都具有某些共同特色。居民超過300人的村莊很少。這些村莊與世隔絕,或許同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相當數目的人類村社一樣閉塞。村民雖然沒有什麼奢侈享受,也沒有什麼舒適設施,但是,他們仍然感到幸福、滿足。[19]
在社會環境大體較好、自然環境不太嚴峻的地方,一般都能看到上述景象。而在環境較差的地方,鄉村經濟自然比較落後。按照中國標準來看,農民的生活並不一定是不能忍受的。20世紀初四川一些地方表現出來的景象就是這樣:
在這個地區,我們經過的村子更多,鄉民們顯得更忙碌。每隔幾天,就有集市在某個村子舉行,因而我們不斷遇到從集市帶著戰利品歸來的村民。……田地里到處是除草的農民,他們坐在小板凳上,看上去非常閒適。……每個家庭成員似乎都要分擔勞苦的工作。……看上去,村民們吃得不錯,也努力讓自己溫飽,但是,他們常常衣服破陋,住房都很灰暗、不溫暖。由於農業是四川省最重要的生活來源,如果歉收,糧食產量不足,那麼農民受到的苦難不但直接而且嚴重。[20]
關於1870年代和1880年代英國軍官對天津附近小村莊的悲慘情況的報告,本書前面已經敘述過了。[21]但是,一位西方旅行者1879年5月也在天津附近地區旅行時,對這種類型村莊悲慘情況的描述,給人的印象更加具體:
迄今為止,我在直隸北部所看到的景象,沒有一點令人賞心悅目!無論是哪一個方向,眼睛所看到的地方,都是一片巨大的沖積平原——整個平地上到處都是鵝卵石。到處都是灰色的塵土,所有村莊的房屋都是用泥土修建的。這些房屋風格都完全相同,都非常醜陋;只有一些房屋屋頂有黑色的瓦。當你在可憐的小菜園裡偶爾看到一串綠色的葫蘆藤或南瓜藤時,眼睛才會感到舒服些。
跟白皙而穿戴整齊的南方小孩不一樣,這一地區孩子們臉色非常黝黑,一絲不掛,成群結隊跑來跑去,或躺在河邊溫暖潮濕的泥土裡曬太陽。……
每到一地,我都注意到農民們那艱辛的手工灌溉方法。只有在辛勤勞動的地方,乾旱的泥土才能掙扎地變成綠色。[22]
一位英國領事報告了1868年在華中一些地方所看到的景象:
中國長久以來就以精耕細作而著稱,但是,耕種者卻沒有一點過人之處,既看不到他們的住房美觀,也看不出他們有什麼聰明才智,服飾也不整潔。……除了物質生活以外,任何方面的幸福和享受,對他們來說好像都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物質生活也不穩定,很可能只有一場歉收,生活就會被摧毀。[23]
雖然上述描寫相當精確地反映了中國鄉村顯而易見的物質環境,但並不能從中看出影響這種物質環境的決定性因素——經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對19世紀(或任何另一時期)中國鄉村情況的任何研究,都必須考慮人口和土地這兩者之間所存在的關係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這是一項艱難的研究,作者所能做的,不過是指出一些與這項研究有關的一般要點。
關於清帝國人口增長的精確速率或實際程度,研究中國經濟史的學者意見並不統一,但是,他們都不懷疑自清王朝建立到19世紀中葉,人口是在相當穩定地增長的。[24]在這同一時期,可耕土地數量也在增長,但是即使考慮到官方文件上的數字只包括法律上登錄的土地,與實際情況相比打了些折扣,有生產力的農地數量也沒有能與人口同步增長。這種不平衡的增長率,最終導致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25]早在1710年,這一問題就引起了清王朝的注意。在當年的一道上諭中康熙帝就說道:
承平既久,戶口日繁,地不加增,產不加益,食用不給,理有必然。[26]
後來在1723年、1724年和1793年的上諭中,雍正帝和乾隆帝分別重申了這個毫不誇張的觀點。他們都指出了人口壓力問題的嚴重性,提出了緩解壓力的方法和措施——由政府出面鼓勵耕作;咨訪減輕民間疾苦;在有荒地的省區進行開荒,由政府補貼從事開荒的農民。[27]乾隆帝承認說,他讀「康熙實錄」時,覺悟到這一重大問題。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全國人口為23,312,200口,到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增加到307,467,200口。乾隆帝說,在大約80年里增加「十三倍有奇」。[28]雖然乾隆帝沒有提到在耕的土地數,但是他大概很了解官方的報告:在1685年為607,842,992畝,1724年為683,791,427畝,1766年為741,449,550畝。[29]土地增加速度遠遠落後於人口增長速度。
即使扣除在總人口中占較少部分、居住在城市和城鎮裡的人口之後,[30]也可以說鄉村人口過剩:即使人口密度並不大,[31]然而在耕土地總數量也不足以提供普通農民足夠的生活來源。一位中國現代歷史學家估計,18世紀中葉,可耕土地數量約為人均3.86畝;1812年為2.19畝;1833年為1.86畝。[32]現代西方一位地理學家也注意到了這一下降的總趨勢。[33]地區差異當然存在,因而在土地擁有量方面,清帝國一些地區的居民的狀況可能比其他地區要好。比如,在江蘇泰興縣,18世紀晚期,登錄土地的人均占有量約為13.31畝,到1830年左右為11.17畝;[34]在直隸蔚州,1875年左右僅僅為1.71畝;在廣西博白,為1.69畝;在四川富順,則不足1.00畝。[35]雖然這些估計並不能正確地反映各地的情況,因為它們是在登記入冊的土地數(通常只代表一特定地區真正土地數量的一部分)的基礎上算出的,但是,由於關於一地區居民人數的匯報常常未能把實際居住在該地所有居民都包括進去,因而漏登的居民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這些估計數字中沒有登記入冊的土地數。無論怎樣,都可以認為,居住在清帝國各地相當多的農民手中並不擁有足夠的土地(亦即每人3畝多)來維持自己的生存。[36]一個實例可以說明此點。一位地方志修纂者在1900年代評論四川綿竹縣的情況時寫道:
每人約占田二畝六分零……僅給衣食,若遇冠婚喪祭、水旱偏災,則負債失業,流離轉徙,此民之所以日即於貧。[37]
因此,有關「遠東最突出的問題,是人口對生計的壓力」[38]這一觀點,是有一些道理的。眾所周知,中國在相當長的時期里一直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糧食短缺(有別於天災所導致的饑荒);[39]這一事實證明這一觀點的正確性。中國在長時期里糧價上漲的相關現象,也佐證了此點。雍正帝在1723年發布的一道上諭中的話,很能說明問題:
近年以來,各處皆有收成,其被水歉收者,不過州縣數處耳,而米價遂覺漸貴。閩廣之間頗有不敷之慮,望濟於鄰省。良由地土之所產如舊,而民間之食指愈多,所入不足以供所出,是以米少而價昂。此亦理勢之必然者也。[40]
事實上,自雍正以後,土地數量繼續下降,引起許多人的注意。一位作者指出,從18世紀最後幾十年到1820年期間,糧食價格翻了一番。他認為,產生這一情況的主要因素是饑荒;1707年、1709年、1755年和1785年,其家鄉江蘇省廣大地區發生的自然災害,把糧食價格推升到正常價格的好幾倍。但是,饑荒並不是唯一的因素。因為自1785年以來,不管收成是好還是壞,江蘇地區的糧食價格仍然居高不下,與1707年發生災荒之前的正常價格相比,幾乎上漲了5倍。[41]另一位作者在匯報浙江情況時強調說,1740年代每石大約1,000文的糧食價格還被認為過高,而在1790年,每石2,000文的價格就被認為很「廉價」了。在1794年夏,每石糧食價格大約為3,400文。[42]19世紀的一位天主教傳教士指出,1862年全中國一般糧食價格為每石10兩銀子。[43]由於江蘇1792年銀錢兌換率為每兩1,300文,[44]當時的糧食價格按銀子計算為每石大約2兩,因此至少在江蘇,糧食價格在70年的時間裡上漲了5倍。雖然清帝國各地的糧食價格及銀錢兌換率上漲幅度很不一致,[45]但是糧食價格的總趨勢是持續向上的。
與此同時,土地價格也呈現出上漲的總趨勢。湖南巡撫1748年上奏乾隆帝,指出該省以前的耕地價格為每畝一二兩,而此時上漲到七八兩;質量較好的耕地,每畝以前為七八兩,而此時翻到二十兩以上。他指出,結果「近日田之歸於富戶者,大約十之五六。舊時有田之人,今俱為佃耕之戶」。[46]其他作者也認為清帝國許多地方土地價格越來越昂貴,[47]其結果是小農之家肯定發現購買土地日益困難。[48]由於小農手中擁有的糧食很有限,根本沒有剩餘能拿到市場上去出售,因而糧價上漲並未給他們帶來什麼益處。對不得不買糧食養家的人來說,糧價上漲給他們帶來的是危害而非好處。中國有句老話「穀賤傷農」,僅僅適用於有多餘糧食可以拿到市場出售的農民。
因此,情況非常清楚,小地主和佃農的經濟處境即使在正常時期也是很艱難的;當自然災害發生時,受災地區人民的生活就極為悲慘。頻繁打擊清帝國的旱災、水災,[49]導致大批居民死亡,剩下的被迫移民他鄉;這樣雖然或許緩解了人口壓力,但是這些災害直接和長期的影響,不可避免地危害了經濟和大多數鄉民的生存環境。
人口壓力和糧食短缺給清帝國帶來棘手的問題,又因土地所有權集中(在一些地區特別明顯)而變得更加嚴重。雖然中國鄉村人口並不是同質的,但在每個地方,大多數農民擁有的土地很少或根本無地,而少數人占有大量土地;有的家庭的家長擁有紳士地位,而其他家庭則沒有這樣的成員。在法律上或觀念上,雖然紳士地位並不依靠或意指土地所有權,但在事實上,社會特權和經濟財富通常落到同一些人的頭上。紳士常常把肥沃的土地作為理想的投資對象,對此表現出濃厚的興趣。[50]因而紳士在鄉村中出現,常常導致個別家庭或宗族土地所有權的集中,使得貧困之家和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家庭獲取不動產更加困難。因為,雖然紳士地位本身並不能帶來什麼經濟財富,但是,擁有這種地位(特別是因當上高官或取得功名而得來的)有利於獲取財富,並維持已經得到的財富。在前面,我們已經知道紳士地主比普通地主所納的稅要少。[51]這一因素足以使經濟天平朝著有利於紳士地主的方向傾斜。因此,一個特定地區所有居民和可耕土地並非平等地發生關係,一點都不令人吃驚。[52]雖然紳士並未壟斷土地占有,但是可以認為紳士地位和土地占有之間存在密切關係。一方面,擁有社會地位和政治影響,就更容易獲取資金購買土地;另一方面,占有大量土地,就可以使自己的子孫接受良好教育,從而能夠進入官學或成為士大夫,或者有錢為自己買官買功名。這一紳士地位和土地占有之間的實際關係一直存續到19世紀後半期;是時,清帝國一些地方的紳士主要是靠商業資源而非農業渠道獲取財富的。
無論紳士在土地日益集中的過程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土地所有權的不公平一直以來就是中華帝國為人熟知的現象。在清代,它在18世紀引起了嚴正的關注。比如,一名高級官員1743年上奏清廷,指出對土地占有量進行限制是非常明智的。[53]湖南巡撫1748年關切地指出,該省50%或60%的土地為富戶所占有。[54]18世紀的一位作者指出,在1760年代,直隸一富戶擁有的土地幾乎達到一百萬畝。[55]
清帝國各地土地占有情況不盡相同。一些西方學者1888年所作的一系列研究,重新還原了19世紀中國相當多不同地方的原貌。表9-1所列結果範圍雖然並不廣,也不一定精確,但可以幫助我們獲得一個總印象。[56]
表9-1:土地租佃情況和占有情況
一些材料表明,在土地普遍肥沃的地區,土地所有權集中比較明顯;在比較貧瘠的地區,就不太嚴重。這個差異可能的一個解釋是,土地肥沃意味較高的農業生產;這反過來又有利於一些土地耕種者或所有者積聚財富。同時,高產的土地就成為有錢投資者的投資目標。此外,在19世紀後半期,當大城市的貿易和製造業因與西方國家發生密切聯繫而快速發展起來時(比如廣東和江蘇),城市中積聚的一部分財富就流入比鄰的鄉村地區,一些成功的商人或企業者就變成高產土地的所有者。在這些地方,小地主相對較少,佃農為數眾多。而在土地相對貧瘠的地方,資本難以積累,而土地也不是理想的投資對象,小土地擁有者的人數就可能超過佃農人數。
從普通村民的角度來看,很難說上述兩種狀況哪種要好些。在土地相對貧瘠的地區,雖然農民可免於地主可能的壓迫,但卻要面對惡劣的經濟環境;在土地比較肥沃的地區,雖然自然環境較好,但大多數農民不得不依靠地主,過著極不穩定的生活。在兩種情況下,耕種土地的農民都不能保證自己可以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過著體面的生活。[57]
大地主的確可以給地方經濟帶來某種利益;一些紳士家庭和宗族在自己擁有土地或居住的鄉村地區,會負責修建或維持灌溉工程、橋樑、擺渡等等,但是,他們從擁有土地所取得的經濟資源中,把相當大的部分用於購買更多的土地,或投資於其他可以獲利的事業(比如在城鎮或城市經商),或捐納官位、官品。可能只有一小部分財富用於提高他們已經擁有的土地的農業生產。無論怎樣,他們都不會關心佃農的福祉。
清帝國各地的租佃安排各不相同。常見的是租金占收成的50%。河南東部一個縣的縣誌修纂者(1882年舉人)這樣概括了當地的情況:
農受田代耕者曰佃戶,尊授田者曰田主人。主居之以舍,而令自備牛車籽粒者,所獲皆均之。主出籽粒者,佃得什之四。主並備牛車芻秣者,佃得什之三。若僅僅為種殖耘鋤,則所得不過什二而已。[58]
在陝西的一個縣,流行的租佃關係有三種:在稱為「租種」的租約中,按照一定數目的租金租種土地,租金在每年秋收後支付。在「合種」中,如果地主提供耕牛和種子,佃農提供勞動,那麼收入平均分配;如果地主沒有提供耕牛和種子,則佃農所得為收成的60%或70%。在「傭種」中,佃農所得收成更少。但是,由於該縣的土地並不肥沃,因而佃農往往難以謀生。「豐收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於流離。」[59]
在華南地區,廣州附近的一個縣,所流行的租佃情況如下:
近山之田,多半自耕。……余則率歸大農,是為田主。佃戶就田主賃田而耕,歲晚供所獲之半歸之。然率以銀租田,名曰批耕,其價因肥磽而異。……約計腴田每畝所獲,合早晚兩造,得谷可八九石,磽田五石有奇。……八口之家,耕腴田者須及十畝,方克贍給,磽田則不足矣。惟田稀佃眾,供不逮求,於是租約漸增,所耕益多,所收益少。[60]
並不只有華南地區的佃農才是地主壓迫的犧牲者,華北地區也存在類似情況。直隸的縣誌提供了一個說明的事例:
地磽薄……歲小歉即不免流徙。富民則多莊田,計村二百,為佃莊者幾三之一。其衣食率仰給於田主,不肖者或重利掊克之,有終歲勤苦而妻子不能飽暖者。[61]
這些情況,說明中華帝國絕大多數農民「迫切需要土地」,[62]而大批無地農民的存在是太平天國和其他動亂爆發的主要原因。[63]當然,並不是所有農民的處境都一樣。在自然條件特別好、地主不太苛刻的地區,或者在耕種者自己也擁有一些土地的地區,即使必須不斷勞動才能謀生,農民的生活也過得去。當清帝國未遭到嚴重災害或災難打擊時,這些安於現狀的農民所產生的影響,就會抵消處於悲慘境地的農民和欺詐成性的「莠民」所帶來的破壞性影響。這樣,鄉村就會在大體上維持平靜狀態。
但是,災害最終降臨了。水災、旱災不斷發生,受災地區越來越廣,持續時間越來越長;這就很容易使停滯不前的鄉村經濟脆弱的平衡遭到破壞。其他各種因素逐漸而又確切地破壞了鄉村經濟,使得許多地區鄉民的生存環境越來越惡劣。儘管清政府竭力控制和消除災害,但是鄉村經濟衰落的趨勢日益明顯,尤其是在19世紀。雖然各地衰落的程度和後果各不相同,但它們共同在整體上削弱了帝國統治體系的政治基礎,並導致王朝的崩潰。
清政府與土地問題
就筆者手中擁有的片斷材料來看,清王朝統治者雖然清楚地認識到廣大無地農民的存在所帶來的危險,但是在總體上傾向於支持特權人士,保護地主的利益,禁止佃農對地主利益的「侵犯」。因此,他們所採取的政策,和明朝建立者形成一個對比。根據史學家的記載,朱元璋「懲元末豪強侮貧弱,立法多右貧抑富」。[64]
不過,清王朝統治者之所以採取這樣的態度,也很容易理解。財富擁有者大體上被清王朝當作維持統治的穩定性力量。此外,許多財富擁有者是在職或退職官員,以及在實際生活中取得一定功名的士子。清政府對他們的財產提供法律保護,間接地加強了他們在社會上的地位,同時贏得了他們對清王朝的忠誠。
清朝皇帝對土地所有權採取的基本觀念,在1729年(雍正七年)所發布的一道上諭中得到說明:
其為士民而殷實者,或由於祖父之積累,或由於己身之經營,操持儉約,然後能致此饒裕。此乃國家之良民也。其為鄉紳而有餘者,非由於先世之遺留,即由於己身之俸祿,制節謹度,始能成其家計,此乃國家之良吏也。是以紳衿士庶中家道殷實者,實為國家之所愛養保護。[65]
雍正帝清楚地假定,財產分布不平均是合法的,貧窮是祖宗或個人懶惰所致。這樣的假定,使得干涉地產的取得和持有變成不恰當、不合適的。
事實上,清政府一直在主張不干涉政策。1743年(乾隆八年)的一道上諭,以極明確的措辭重新加以肯定,雖然是用實際而非道德的理由來加以合理化:
前漕運總督顧琮奏請舉行限田之法,每戶以三十頃為限。以為如此則貧富可均,貧民有益。
朕深知此事名雖正而難行,因諭云:「爾以三十頃為限,則未至三十頃者原可置買,即已至三十頃者分之兄弟子孫,每人名下不過數頃,未嘗不可置買,何損於富民?何益於貧民?況一立限田之法,若不查問,仍屬有名無實。必須戶戶查對,人人審問,其為滋擾,不可勝言。……」
而顧琮猶以為可行,請率領地方官於淮安一府試行之。朕令其再與尹繼善熟商。今據尹繼善陳奏,難行之處與朕語不約而同。則此事之斷不可行,斷不能行,實出人人之所同然,又豈可以嘗試?特降旨曉諭顧琮,此事著停止,並令各督撫知之。[66]
根據對19世紀所作的考察來看,蘇北淮安府就是一個土地高度集中的地區。顧琮所提建議的理由,大概在一定程度上很有說服力。乾隆帝自己也承認他「名正」。但是,很快他就堅持認為政府不應干涉土地所有權狀況。40年之後,在1781年所發布的一道關於縮減支出的上諭中,乾隆帝又在事實上作了補充解釋:
夫淳樸難復,古道不行,如三代井田之法,豈非王政之善。……此亦宜於古而不宜於今。……即均田亦稱善政,窮儒往往希此以為必應行,而今日亦斷屬難行。無論奪富以益貧,萬萬不可,即使裒多益寡,而富人之有餘,亦終不能補貧人之不足,勢必致貧者未能富,而富者先貧,亦何賴此調劑為耶?[67]
然而,皇帝們對於聽任大多數鄉村居民處於飢餓和壓迫之下的潛在危險,並非渾然不知。他們採取各種各樣的措施(或稱權宜辦法)來緩解鄉村的情況,同時注意不損害到對地主的法律保護。他們試圖通過墾荒,幫助無地農民獲得土地。[68]即使到19世紀中葉,清政府還在鼓勵無地農民墾荒。比如,道光帝在1831年(道光十一年)〔編者按:原書誤為1851年〕發布的一道上諭中命令廣東省當局,鼓勵在廣州、惠州、潮州、肇慶、韶州、嘉應、羅定、南雄和連州等地墾荒。他首先指出,清政府自乾隆以來就在許多場合命令其他地區從事這項工作;然後說,他期望這個辦法真的可以奏效,因而告誡地方官切勿漠不關心和貪污腐敗,以免「貧民被累實多,轉不得沾實惠」。[69]
有時,清政府幫助無地農民重新取得他們的土地,作為地方饑荒之後重新安置的一種補助措施。1814年發生的一個事例就能說明這一情況。這一年的一道上諭提到:
小民以耕作為業,藉資養贍。直隸大名等府屬三十餘州縣,前因連年荒歉,民間地畝,多用賤價出售,較豐年所值,減至十倍。本處富戶及外來商賈,多利其價賤,廣而收買。本年雨水調勻,而失業之民,已無可耕之地,流離遷徙,情殊可憫。
亟宜官為調劑,以遂民生。著照該督那彥成所請,明定章程……所賣地畝,准令照原價贖取,定以三年為期。
……此外,山東、河南兩省上年被擾歉收各州縣,並著各該撫飭屬查明,一體辦理。[70]
雖然沒有什麼材料可以說明上述措施的推行效果如何,但是,從清王朝所處的歷史環境來看,十之八九是很有限的。清政府另一措施——准許饑荒嚴重地區延期繳納或豁免土地稅,[71]對佃農自然也沒有什麼好處。這正如18世紀一位中國官員所指出:
農民為最苦,無田可耕則力佃人田,無資充佃則力傭自活。……此等民人自以為上不如有田之戶得蒙恩免地丁錢糧之惠,次不如服賈之家得被恩免關津米豆之稅。[72]
清王朝這些慷慨的政策給所有地主帶來的好處也是不一樣的。小地主承擔的稅負經常比擁有紳士地位的大地主來得重。當清政府豁免納稅時,小地主常常得不到消息,因而不得不照常納稅,而大地主卻總能夠受益。[73]對此,清政府很少設法糾正這種情況,聽任不公平的稅負繼續存在下去,讓小地主承受困苦。在他們真正可以享受豁免納稅政策的好處前,或許早已破產了。19世紀晚期一位地方志修纂者就寫道:
豪強之兼併割據厚利豐殖,宴然無稅可納者,所在多有。糧田雖逢稔歲,供庸調尚苦不支,勿問飽妻孥也。遂有賠累徹骨,棄隴畝以逃匿者。[74]
在清帝國一些地方,不公平的稅負事實上正是土地所有權不平均的原因所在。根據一份中文材料:
兼併者,非豪民之鉗貧民而強奪之也。賦重而無等,役煩而無藝,於是均一賦也,豪民輸之而輕,弱民輸之而重;均一役也,豪民應之而易,弱民應之也難。[75]
值得指出的是,清政府在不危害地主特權的情況下試圖減輕佃農的痛苦。在1679年(康熙十八年)發布的一道上諭的基礎上,清政府推行下列措施:
凡不法紳衿,私置板棍,擅責佃戶;及將佃戶婦女占為婢妾者,黜革治罪。[76]
這一措施雖然可以威懾殘酷的地主公然做出暴行,但是並不能免除佃農的沉重負擔,無論地主向佃農索取多少租金,佃農也得全額繳付。
事實上,清政府本身常常在強調繳納田租的義務。舉例來說,廣東巡撫1732年下令所有佃農必須全額納租。[77]另一些事例也表明,清政府隨時準備幫助地主向佃農收租。據說,19世紀晚期直隸一些地方就盛行下列情況:
殷實之家有地數十頃或數百頃,則招佃分種,佃戶借為養命之源。倘給租不足其數,輒稟送訊追;或地易主而佃不退地,亦稟送訊究。[78]
在19世紀後半期動盪的社會背景之下,清政府更加注意保護地主的利益。由於種種原因,許多佃農拒絕繳納田租,有時甚至暴力抗租或威脅使用暴力。清政府認為有必要再次出面強調繳納田租的義務。1854年(咸豐四年),清廷發布一道上諭,其部分內容如下:
業田之家,佃戶抗不交租……該地方官自應痛加懲辦。……至於佃欠業租,既經該業戶控告,亦應照例懲辦,以儆刁風。[79]
這樣,清政府將佃農納租義務提到了同納稅義務相同的法律層次了。
大地主利用清廷這道命令,強迫佃農竭力履行納租義務的情況,從一位著名學者關於江蘇某地減免稅收的敘述中得到間接說明:
嘗聞蘇州園田,皆在世族……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80]
因此,無論是在言語上還是在行動上,清政府在強調地主全額收租問題上是最為有力、最為明確的。不過,清朝皇帝意識到,地主如果壓迫極端貧窮的佃農繳納田租,或完全漠視佃農的一般痛苦,也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偶爾也對其「良民」和「良吏」作一些勸告。比如,雍正帝就在1729年簽發的上諭中對「各富戶等」作出勸告。他首先解釋了土地占有的正確性,然後接著說:
夫保家之道,奢侈糜費,固非所以善守,而慳吝刻薄,亦非所以自全。……蓋凡窮乏之人,既游閒破耗,自困其生,又不知己過,轉懷忌於溫飽之家。……一遇歉荒,貧民肆行搶奪,先眾人而受其害者,皆為富不仁之家也。逮富家被害之後,官法究擬,必將搶奪之窮民置之重典。是富戶以斂財而傾其家,貧民以貪利而喪其命。朕為此勸導各富戶等,平時當以體恤貧民為念,凡鄰里佃戶中之貧乏者,或遇年穀歉收,或值青黃不接,皆宜平情通融,切勿坐視其困苦而不為之援手。[81]
乾隆帝也作過同樣的勸告。他在1738年發布的一道上諭中強調說,富者考慮一下貧者的需要是明智的,警告富者不要為了牟取暴利而集聚穀物或其他糧食。清政府認為這道上諭的內容非常重要,因而隨後把它納入鄉約講習內容之中。[82]
值得指出的是,清王朝統治者這些勸誡性的話語,只是要說服而不是命令。清政府從來就認為土地占有是合法的;它給予地主的實際勸告,不但不是損害地主的財產權利,反而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安全和利益。
清王朝統治者這種基本態度在下列情況下更加明顯:即使在困難時期,他們也拒絕強迫地主減少一些租金,而只是嘗試說服地主把從政府那得到的恩惠分一點給佃農。雍正帝1735年發布的一道上諭就很能說明問題。他宣布說:
朕臨御以來,加惠元元,將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民欠錢糧,悉行寬免。……惟是輸納錢糧,多由業戶,則蠲免之典,大概業戶邀恩者居多,彼無業窮民,終歲勤動,按產輸糧,未被國家之恩。尚非公溥之義。若欲照所蠲之數,履畝除租,繩以官法,則勢有不能,徒滋紛擾。然業戶受朕惠者,當十捐其五,以分惠佃戶亦未為不可。近聞江南已有向義樂輸之業戶,情願蠲免佃戶之租者,閭閻興仁讓之風,朕實嘉悅。其令所在有司,善為勸諭各業戶,酌量寬減彼佃戶之租,不必限定分數,使耕作貧民,有餘糧以贍妻子。若有素封業戶,能善體此意,加惠佃戶者,則酌量獎賞之。其不願者聽之,亦不得勉強從事。……若彼刁頑佃戶,藉此觀望遷延,則仍治以抗租之罪。朕視天下業戶佃戶,皆吾赤子,恩欲其均也。[83]
並不只是雍正帝有這個想法。他的父親康熙帝和兒子乾隆帝,也遵循這一思想。康熙帝在一道未註明日期的上諭中這樣建議山東省的地主:
東省小民,俱依有身家者為之耕種,豐年所得者少,凶年則己身並無田產,有力者流於四方,無力者即轉於溝壑。……東省大臣庶僚及有身家者,若能輕減田租,亦各贍養其佃戶,不但深有益於窮民,即汝等田地,日後亦不致荒蕪。[84]
乾隆帝在1748年發布的一道上諭中,首先引述上面康熙帝發布的上諭,然後強調說:
今朕省方問俗,親見……歲偶不登,閭閻即無所恃……實緣有身家者不能贍養佃戶,以致滋生無策。……轉徙既多,則佃種乏人,鞠為茂草,富者不能獨耕也。何如有無相資,使農民不肯輕去其鄉?……總之,貧固資富之食,富亦資貧之力,不計其食而但資其力,貧民復何所圖繼?自今該督撫董率群有司實力稽查勸諭,務使曉然於貧富相維之道。[85]
乾隆帝還在他1790年八十壽誕發布一道上諭,重複雍正帝1735年所發上諭的內容:地主應該把自己從清政府那裡所得好處分出一點給自己的佃農;減少租金,應該在地主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86]
然而,不應因此就認為乾隆帝準備修改保護地主收租權利的政策。情況遠遠不是這樣。1749年(即發給山東巡撫上諭的第二年),他發布一道上諭,堅決拒絕有關地主應該同其佃農平均分配當年糧食收入、不得追討歷年欠租的建議:
佃民終歲勤動,固宜體恤。……但有田之戶,經營產業,納糧供賦,亦圖自贍身家,豈能迫以禁令,俾其推以予人?況佃民多屬貧無聊賴……豐收之歲,尚不免凌其田主,抗負租息。今若明降諭旨,令地方大吏出示飭遵,在田主既不能強以必從,而頑佃更得借端抗欠。[87]
至此,情況已經非常清楚,清政府對地主和佃農的基本政策是:在法律上全面保護地主占有土地和收租的權利,同時防止無地農民的境況悲慘得難以承受。沒有材料可以表明,這一政策在18世紀和19世紀作過任何明顯的修改。的確,19世紀的清王朝統治者看來更多地關注農民的悲慘境地,比如,嘉慶帝1814年下令各省官員幫助小地主重新獲得土地;又如,道光帝1822年指出,土地抵押限一年贖回是錯誤的,並對大臣下令准許庶民「聽其自便」(照例三年為限),[88]但是一般來說,清王朝政策的基本思想仍然在於保護土地所有權。
清王朝統治者有充分理由推行此種政策。繳納賦稅的是地主,而此種賦稅在相當長的時期里,是清王朝財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保護地主占有土地和收租的權利,也就是間接保護這筆收入的主要來源。但是,由於地主所繳賦稅來自佃農所繳田租,因而清政府必須給予佃農足夠保護,使他們能夠繼續生產,按時完納;這對清王朝是有利的。清王朝在救濟受到饑荒打擊的地區時,特別照顧農民,規定只有農民才可以得到地方糧倉的救濟;至於其他居民,雖然也極端悲慘,但是並不能進入領取救濟品的名單之內。[89]這一事實表明,清政府考慮「小民」需求,其動機並不完全是人道主義的,而是出於政治維度的考量。地主容易成為清帝國的穩定因素。清王朝統治者毫不懷疑地接受了孟子的觀點,認為有「恆產」的人會有「恆心」。[90]因此,給予地主保護,就是一種對自己政權安全的投資。此外,相當多的地主是紳士;用雍正帝的話來說,這些紳士就是「良吏」。清政府更有理由保護紳士作為地主的權利和利益。
然而,這種政策在長期看來有一些缺陷。清政府准許土地占有日益集中,幾乎不加以控制;同時又聽任無地農戶數目日益增加。這樣,小農的生活處於崩潰的邊緣,清政府也就在無意中降低了自己政權的穩定因素,同時使得越來越多的鄉民的處境變得難以忍受。清政府偶爾採取的緩解小農、佃農痛苦的措施,因與大地主的自私利益直接衝突,沒有取得什麼實質效果。除了少數例外,地主和佃農之間關係非常緊張。無論什麼地方,只要經濟、社會環境惡化到臨界點,或者當鄉村經濟因災害而受到嚴重打擊時,既未得到清政府什麼利益保護,也未得到清政府信任的小農、佃農,就會因絕望而走上暴力反抗地主,或許也反抗地方官的道路。這樣,清王朝的鄉村控制體系就會暫時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里崩潰。
長時期的醞釀最終爆發出來。帝制中國的鄉村居民可以忍受相當多的痛苦,直到其中一些人採取極端的措施。在本章餘下的篇幅中,我們要描述各地村民所處困境的突出方面,以及他們在這種境遇中的基本行為方式。這就可以呈現出著名的「堅忍的中國人」一詞的真相和內涵。
鄉村之衰敗
研究中國近代史的多數學者都認為,特別是自19世紀以來,中國鄉村經濟衰敗的總趨勢是顯而易見的。[91]原因首先是不斷發生的災害,使清帝國廣大地區都受到打擊;其次,19世紀中葉爆發了前所未有的社會大動盪;還有,自乾隆晚年以來,地方官吏的腐敗越來越嚴重。當然,雖然並不是所有地區都走上了衰敗的道路,但是可以肯定,隨著時間推移,鄉村繁榮成為非常罕見的現象;在經濟受到嚴重打擊的地區,即使是先前處境比佃農要好的許多居民,也不能長久地維持他們的好生活。在破壞最嚴重的地區,村社嚴重蕭條,變成「鬼鎮」或「荒村」。
20世紀早期觀察到的直隸南部某個鄉村的情況,有力地說明了鄉村衰敗的某些突出特點:
這個村沒有大地主的原因之一,是以土地為主的家產被不斷分割。現在,該村擁有100畝以上土地的僅僅有18戶,擁有50到100畝土地的有40戶,但是,擁有的土地少於20畝的達到323戶之多。……
總的趨勢是,各戶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即使是相當富裕的家庭,前景也不樂觀。……
在本世紀頭10年里(即光緒帝在位的最後幾年),有好幾個年份發生嚴重的歉收和饑荒,村中大多數年輕人在同來村催征交稅官軍的衝突中被殺。……1911年民國建立之後,又是另一個戰爭的年份,接踵而來的是瘟疫、饑荒。許多少地或無地的人戶只得移民逃荒。……
該村經濟狀況惡化的情況,清楚反映在教育的衰敗。在20世紀20年代早期,該村有兩所男校,學生將近200人;還有一所女校,學生有40多名。但是目前(1935年左右),一所男校……已經關閉;……一半學齡男童和3/4的學齡女童連小學也未上過。[92]
在對這幾段敘述作必要修正之後,這則報告可以作為19世紀中國許多鄉村經濟沉淪的絕佳範例。這種情況實際上在清帝國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當然在社會條件尤為不幸的北方地區更為常見。
我們可以引用19世紀一些作者的觀察,以說明這一鄉村衰敗的總趨勢。一位地方志修纂者描述直隸定州的情況如下:
人無遠慮,家無素儲,農作外別無生理,一遇荒歉,輒仰屋袖手。……至於族無祠宇,壙乏志銘,譜系罕傳。[93]
對華北許多地區的農業生產來說,灌溉是最必不可少的條件,甚至比起修祖墳和宗祠更令人關注。但是,因為鄉村的長久衰落,也常常任其毀壞。《鹿邑縣誌》(河南,1896)就向我們提供了一個事例:
農苦而不勤,播種既畢,旱澇皆聽之於天。境內舊有溝渠百數十道,皆導積潦歸於干川者,近多堙塞,或犁為田。每值盛夏雨集下隰,半為澤國,自拯無術,有束手嗟嘆而已。高壤易旱,掘地尺許可以得泉,然語以灌溉之利,亦率憚於圖始,無肯為者。[94]
在土壤貧瘠的華中和華南一些地區,也可以發現類似鹿邑縣那樣令人悲觀的現象。安徽蒙城縣誌以三句話概括了居民的貧窮:「其土地薄鹵,田無灌溉之源,家無累世之富。」[95]同樣的,靈山縣誌(廣東,1914)以如下言語概括了靈山縣在19世紀晚期和20世紀早期的經濟狀況:
靈地向多曠土,又不講蓋藏,貧者春夏稱貸,歲終則盡糶其谷以償之。富者每俟青黃不接時始發糶而享其值,若大旱,則皇皇如也。[96]
即使在同一省區,各鄉村的經濟狀況都是各不相同的。在1850年代清帝國大部分地區受到太平天國叛亂嚴重打擊期間,廣州附近一個「世外桃源」,享受著不可思議的安定繁榮,對外面的社會動盪一無所知。一英國軍官對此記述說:
2月20日,我們幾個朋友結隊到郊外野餐,看到了一些鄉村景象和村民情況。……其中一些景象令人賞心悅目。在中國這塊地區,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令人愉快的景色,是各個村莊在「精耕細作」——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的平原上的位置,周圍環繞的樹籬是鬱鬱蔥蔥、長滿羽毛式葉子的竹林,體態優雅。……
所有村民看上去繁忙而滿足。在一個村子,當我們走過去時,許多人敲打銅鑼,我們不知其用意所在。隨後一個人走出來,邀請我們喝茶。於是,我們認為他們沒別的意思,只是向我們表示和平。[97]
根據一份中文資料的記載,江蘇省許多地區在18世紀和19世紀同樣也有不同程度的繁榮景象。[98]根據另一些資料,浙江、山東和四川一些地區在19世紀中葉和20世紀早期也呈現出令人鼓舞的繁榮景象。[99]
同一地區的情況,在不同時期變化極大。一般說來,1850年代和1860年代,在受太平天國和捻軍影響的省區,其情況最糟糕。在社會秩序恢復之後,環境較好的地區,可以看到不同程度的經濟恢復;但是在其他地區,要麼是經濟恢復非常緩慢,要麼是開始走上了衰敗的道路。一位非常著名的西方作者1870年指出了一些北方省份的情況:
在河南和山西,已經發生好幾年的大幹旱。在今年(即1870年),除了一些地方非常少的莊稼得到灌溉可以望收以外,其他地方幾乎顆粒無收。因此,居民越來越貧窮,一些地方的貧窮程度達到相當驚人的地步。各種食物的價格都不尋常的高。……市場蕭條,是貧窮的自然結果;除了糧食以外,其他貨物輸入也一年一年地減少。今年情況毫無疑問比前幾年還要壞。雖然一季小麥好收成就可以改變這個貧窮慘境,但是,只有連續幾年好收成才可以使這些地方恢復到正常年景。[100]
該作者在另一封信中寫道:
旅行者每走一步都可以觀察到居民目前貧窮、無生氣的狀態同以前繁榮景象的巨大反差。較大城鎮,甚至鄉村、廟宇、富麗堂皇的公共建築遺蹟以及中國歷史,都可以證明中國北方省區以前是非常繁榮的。[101]
該作者接著闡述了他所認為的導致這些省區經濟衰敗的諸多原因。他說,其中一個原因是人口過多,特別是在河南省:
人口過多的後果是,必須儘可能保有更多的耕地,種植居民所需要的糧食作物和棉麻,可供出口的東西非常有限。……耕種田地,只需有限的勞動力就可以了;因此,許多人都無工可做,居民普遍變得懶散、冷漠。[102]
該作者認為,北方經濟衰敗的另一原因在於居民普遍吸食鴉片,山西和河南兩省尤其如此。他說,在山西好幾個地方,成年男子中至少90%都染上了吸食鴉片的惡習,其中大多數屬於勞動階層,無論是鄉村還是城鎮都是這樣。與外國貿易的競爭,摧毀了很多內地鄉村和城鎮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這是鄉村經濟衰敗步伐加快的另一原因。最後,該作者推斷民變帶來的破壞也讓經濟發展雪上加霜。他認為,即使北方省區所受民變的影響並不多於(或許少於)其他地區,但其經濟的恢復也不如其他地區那麼容易。
無論華北地區和清帝國其他地區鄉村衰敗的原因到底是什麼,也無論19世紀各地經濟到底存在怎樣的差異,最重要的是,農民大眾在總體上受到當時環境惡化帶來的不利影響,他們比中國其他社會階層遭受到更多的痛苦。19世紀後半期一些地區發生的社會變化,以各種形式為城市或鄉鎮帶來好處,卻極大地危害了鄉村經濟。
當然,很難弄清楚鄉村經濟承受危害的程度,不過我們能看到鄉村衰敗的一些跡象,並試著分析其原因。其中一個跡象是:移民他鄉或放棄農業生產所造成的人力脫節。
許多地方的村民發現鄉村經濟不再能滿足他們的生計時,就離開家鄉到其他地方尋找機會;有時,移居的地方遙遠,因而再也沒有回來。在一些情況下,這種移民運動確實有助於鄉村經濟的發展。「地瘠民窮」的廣東恩平縣,就是一個極佳事例。由於即使辛勤勞作,也不能靠農業為生,居民暫時或永久地移居他鄉謀生。地方志修纂者指出:
至務農者,手胼足胝……幸遇豐年,衣食尚能有賴,否則妻兒不免饑寒。無論歲之豐歉,每於收穫事竣,即間關數百里往南海九江等處,估工擔泥,借博勞資。至歲杪乃言旋。……計自春徂冬,無一日偷閒。[103]
在1880年代,移民海外的規模開始越來越大。恩平縣放棄務農而「遠出」經商的海外赤子,寄錢回家鄉,進一步緩解了恩平居民所受的痛苦。隨著近代交通手段的引入,以及近代商業或工業城市在清帝國一些地方出現,從鄉村移出的人數越來越多。這一發展潮流在陽江(廣東另一個縣)得到清楚反映。那裡的居民早些時候都不願意離開家鄉;現在卻非常樂意到遙遠而廣闊的地方尋找更富足的生活。[104]
然而應該指出的是,雖然移民在一些情況下有利於有關地區的經濟發展,但是清帝國鄉村整體狀況並沒有得到實質提高。機會只存在於有路可通往充滿希望之地的少數地區;而且,在設法移民的人群中,並非全部都發財致富了。[105]無論怎樣,移民對鄉村帶來的最後作用不論是什麼,都是鄉村「經濟萎縮」的證據。
移民後果至少在一個方面不是有益的。假定所有移民都是鄉村經濟中最具有活力、最有創業精神的人,他們的永久離去,會導致居民中出現一種「反向淘汰」(negative selecting)。[106]鄉村就會失去一些有用並充滿希望、當環境有利時會對鄉村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成員。而「留在家鄉的村民,並沒有什麼生活激情和能力」,他們也會安於現狀,即使機會出現在面前,也不會去為改善自己的生存條件而奮鬥。[107]
農業人力的脫節經常以改變職業的方式出現,改變發生在本地或他鄉。在環境惡化、農耕註定沒有收成的時候,鄉民常常被迫放棄務農這項「世業」。根據地方志的記載,湖南巴陵縣19世紀晚期發生的情況就是這樣:
邑境多山,農民世業,難以自給,多營生於湖北,故監利、沔陽、江陵、潛江四邑土工、農工、染工等巴陵人不下數萬。春往冬歸。……若四邑被水,皆歸而家食。[108]
直隸邯鄲的情況與此類似:
地瘠人眾,僅賴土產,不能維持生活。貧者借肩挑貿易以養家口。縣西與河南武安接壤,該縣煤礦極多,普通人家多借運煤為生活之補助,亦以人力推煤為營業者。[109]
鄉村「經濟蕭條」(sagging economy)的另一跡象,並在一定程度上加速蕭條的因素,是各種原因造成的農村失業。許多地方的「遊民」人數在19世紀看來相當多。一名中國官員在1851年的上奏中指出:
臣壯時聞父老所傳,謂:往昔一鄉一集,游惰無業者,不過數人。今則數百家之聚,游惰輒至數十。
此語已逾二十年,今當更甚。[110]
在一些情況下,失業而形成的局面,因地方上發生災害導致人口減少而更加惡化。另一名中國官員在1884年上奏說:
近因迭遭兵燹水旱瘟疫各大劫,人民損傷無算,更兼生計艱難,丁壯及歲往往不能婚娶,產生女嬰,率多溺斃。是以閭閻生齒遠不逮從前之繁庶。約計一村之中,向有百人業耕者,今只得五六十人,而此五六十人中,吸食鴉片,惰於農事者又約有二三十人。[111]
這名官員所指出的現象十分普遍,在一些地區一直持續到20世紀。[112]正如一位西方學者所相信的那樣,對農村中所有年齡段可以從事生產的人口進行考察,會發現實際上有一半人的生存依靠另一半人的勞動。[113]
描述帝制中國的鄉村環境,我們很難忽視自然災害的影響。它對造成村民經濟困境的作用,明顯多於任何其他單一因素。
前文已經指出,清政府積極應對水旱災害造成的緊急狀況。[114]但它所採行的各種防治水災和救濟饑荒的措施,效果非常有限;更經常的是,由於地方官及其走卒的無能和腐敗,這些措施不僅毫無用處,反而對人民有害。[115]下面一段敘述描繪了浙江某地1849年發生的水災景象。村民在3個月裡徒勞無益地搏鬥,竭力想把自己的莊稼從洪魔手中奪回來,最終只得放棄自己的家園:
一切苦鬥徒勞無益之後,村民們開始成群結隊,背著口袋,流浪他鄉,到處乞討少得可憐的食物。他們看上去骯髒醜陋,衣不蔽體;頭髮直立、粗糙,臉部縮在一起,嘴唇呈現青灰色。這些不久前還是愛好和平、勤勞的農民,明顯受絕望的驅迫而很容易做出各種暴行。……所有的鄉村一個個被放棄,無數戶家庭流落鄰省尋求生存。[116]
這幅大災造成的圖景的確可怕,但還不是最糟糕的。在華北一些地區,持續乾旱或規模巨大的水災帶給村民難以估量的痛苦,帶給他們的村莊幾乎無法恢復的破壞。下引幾段敘述,描述了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和直隸北部在1875年到1878年災害的連續打擊下出現的令人吃驚的悲慘局面;這一幅景象,或許才是中國鄉村任何地方可能發生的最糟糕的景象:
從天津向內陸延伸的廣大平原地帶在1875年以前看來以土地肥沃而著稱。但是,在1875年和此前幾年,連續發生了幾次規模巨大的洪災,完全改變了鄉村的模樣,所有認真修建起來的灌溉工程全部被掃蕩得蹤跡全無,所有植物全部被摧毀。大運河河岸處處坍塌,最好的玉米地都變成內陸湖泊。當無情的雲在這幾年裡把它們儲藏的雨水存貨一口氣倒完之後,接下來的好幾年,天空一直是黃銅色的(用《聖經》的話,意指天空無情地藍),含有雨水的雲層消失得乾乾淨淨。
大平原因此變得焦黑、堅硬,耕種變得毫無希望。農民徒勞地把珍貴的種子種到地里。……在幾個月里,農民靠野草種子、棉籽粕、草根和樹皮為生。……當然,在此之前,牛、羊、驢、家禽,早就被吃光了……
天津是一個大港,從年景較好省區運來的糧食到此下船,然後運往災區,許多悲慘而又飢餓的災民聚集在這裡。……一度生活得較好的男人、女人和孩童,在饑荒的4年里賣光一切……靠碼頭或糧倉掃攏的垃圾里幾顆夾雜著灰塵的穀粒為生。其他人則把粗糙的穀粒外殼與觀音土混在一起吃。[117]
一場嚴重災荒所帶來的最壞的直接後果,可以從1901年陝西一些地方的報告看出:
為了更好地了解陝西全省遭受災荒打擊的情形,我在西安北邊大約30英里的三原鎮一個廢棄的教堂住了5天。陪伴我的是曾經協助敦崇禮(Duncan)先生進行救濟的一個傳教士。我們從三原出發,穿過西安平原。從一些跡象看出,這一帶以前人煙稠密。在沒有樹木的白色荒漠上,每1/4英里就矗立一座泥土的村子;荒漠朝北、東、西延伸,像無邊無際的海洋。廣大的平原一片死寂……在一些村子裡有一群群飢餓的男人、兒童,他們是消失的村莊僅有的倖存者。平原因居民死去而陷入沉寂。[118]
還有其他事例,全村或全鎮的居民全部消失。一名中國官員1902年春發現,位於山西曲沃和聞喜兩縣附近的一個鄉鎮和一些村子,在1897—1898年一場規模巨大的災荒之後完全無人居住。該官員經過這些地方時,看到的仍然是一片廢墟。[119]
這些嚴重災害發生期間,整個清帝國死去的人數相當驚人。我們雖然沒有可靠的統計數字,但是據估計,在1878年5月,前面提到的華北五省有500萬人死去。[120]在1901年7月之前的3年里,陝西有200多萬人死去。僅僅在三原一縣,人口就從50,000減少到不足20,000人。[121]其他估計數字更為驚人,[122]但不太可信。
即使發生了最嚴重的災害,居住在鄉村地區的紳士和富戶大概都能倖存下來,並不會像沒有什麼地位的村民那樣死去。不過並不能肯定,他們沒有遷到更有希望的地方去。早在災害襲擊他們的家鄉之前,他們就從鄉間遷往城鎮和城市;在那裡,他們容易找到舒適程度較高、較安全的生活,或者能夠讓他們發揮影響力的更大空間。[123]在災害期間,這些鄉村名流更容易拋棄自己的祖傳家園,不再回去。他們移民他鄉,使因大批鄉民死去所造成的情形更加惡化,在一些情況下,甚至導致許多鄉村的毀滅。
反叛和民變,本來是悲慘環境的部分產品,[124]反過來加劇了鄉村環境進一步惡化。清政府為鎮壓民變而採取的軍事行動,對生命和財產所帶來的毀滅性比「賊」的活動來得更大;這常常為事實所證明。「亂後」,深受影響的村民發現自己的處境比以前更壞,這一點也不令人奇怪。在許多地方,很少有村民能逃過戰爭洗劫而倖存下來。例如,據說安徽蒙城縣無數居民死於1850年代的軍事行動,或者逃離自己的家園到其他地方避難。[125]安徽和浙江一些地方受到的破壞非常嚴重,曾經繁榮富庶的鄉村在許多年後,無論是其規模還是經濟發展,都還未得到復甦。例如,一位西方考察者就把他所看到的情況報告如下:
就風景來說,分水〔譯者按:富春江支流,在浙江省〕河谷是我在中國所看到的最好地方之一。……然而,該地生存現狀卻極悲涼悽慘。……儘管河谷土地非常肥沃,卻到處顯得荒涼。從遠處看,一間間白色房屋坐落在小樹林中;可是走近時,卻發現它們已經變成廢墟。種種跡象都表明,這一帶地方以前非常富庶,可現在變成了荒地。各處的房屋都是簡單搭建起來的,作為可憐、悽慘的居民的棲身之所;他們的貧窮與他們生活的土地的肥沃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先前提到的城鎮——桐廬、昌化、於潛、寧國,都變成了巨大的廢墟,每處還能居住的房屋不過十來間。這是13年前太平天國之役帶來的。……
很難想像世界上還有哪個地方的生命和財產被毀壞到這樣的程度;這些地方只不過是命運相同的廣大鄉村地區中很少的一部分。[126]
戰爭對中國北方鄉村社會的破壞作用,即使不會更嚴重,也是同樣具有毀滅性的。另一位西方學者敘述了他所得知的陝北延安府及其附近地區在1850到1875年期間的悲慘情況;延安府所受災難首先是戰爭,接踵而來的是饑荒:
告訴我情況的人回憶起他年輕時延安府的情況時,語氣充滿激情。他感慨道:「當鋪有八間之多!」在中國,「當鋪林立」是描述城鎮繁榮最好的詞語。……
進一步講,延安府在繁榮時期,人煙稠密;甚至連西山山上的每個窯洞,都住滿了人戶。……
然而,和平繁榮被打斷了。同治六年三月(1866年4月),一支回民大軍進攻陝北,把沿途所有城鎮都摧毀了。……幸運的是,延安府當時還能夠抵抗反叛者。……
如果總人口並未減少,整個鄉間不被搶劫,延安府城不因其他地區居民大量擁入而擁擠,當地資源未被巨大消耗掉,那麼,延安府還會繁榮下去。……
在同治六年十月(1866年10月),一支太平軍……到達延安府。……它的到來,徹底完成了7個月前回民軍隊開始的人口減少過程。每一個角落都被搶劫……倖存下來的居民逃走了。……
來年4月(1867年),回民軍隊又來了,進行周期性的搶劫。……
接著到來的是饑荒。我那位年長的朋友說道:「這事不能怪老天爺。」天氣一直都很好;因此,如果沒有戰爭,延安府當然還能維持繁榮。……1866年收穫前,一支叛軍來了,接著是另一支。……其結果是,1867年糧食供應比平常少,而需求量比平常要大。……
1867年4月,回民軍隊第二次進攻延安府,完全乾擾了當年的耕種和收穫。……
……糧食價格是平常的10倍,90%的人因此挨餓。……
不過,少數倖存下來的居民在1869年獲得豐收;這種景象一直持續到1876年。是年,延安府遇到了一場真正的饑荒的毀滅性打擊,亦即橫行數省,導致800萬人死去的「丁戊奇荒」。
延安府城再未從戰爭和災荒的毀滅中復甦過來,其周圍鄉間被毀滅的程度更嚴重。由於人煙稀少,整個原野變成野獸的樂園。雖然平原地帶重新種上了莊稼,較廣闊的山谷地帶也逐漸奪了回來,但是較狹窄的溪谷仍然是豹子、野豬、狼等野獸的天下。……因此,整個延安府至今仍然是全中國最貧窮的地區之一。[127]
雖然許多地區所遇到的情況不如延安府那樣嚴重,但是清帝國一些地方的鄉村社會被毀滅,註定要對其他地方產生不利影響。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指出被毀滅的精確程度,但一些作者指出,清帝國在社會動盪時期的人口減少,無疑就是社會衰敗的象徵。[128]我們完全可以說:中華帝國長時期的相對繁榮因人口過剩而很快結束;人口過多是經濟的詛咒,而戰爭和饑荒使人口減少,從而緩解了這個惱人的經濟問題,但同時給生活在鄉村的億萬百姓帶來了數不清的災難。
西方對鄉村環境的衝擊
如果不指出西方商業和工業的注入所產生的影響,是難以描繪出19世紀的中國鄉村環境的。很明顯,西方對中國鄉村產生的衝擊力,不如對城市和鄉鎮(尤其是那些坐落在海岸附近和內陸主要交通線上的城市、鄉鎮)的那樣迅速和直接。同樣顯而易見的是,無論鄉村地區感覺到的影響是什麼,本質上應該是經濟的,而非知識的;而且這種影響的強度,在清帝國各個地方是不同的。
西方影響中國鄉村社會的一個面向,是對土地所有權和價格的影響。最近有學者稱在受商業和工業影響較小的省區,租佃關係的存在或多或少受到了限制;而在「城市資本」流入農業生產的省區,土地所有權的集中經常變得特別引人注目。舉例來說,在近代上海的郊區,95%的農民屬於佃農階層;在廣州三角洲,為85%;而在山西、陝西、河北(直隸)、山東和河南,2/3的農民擁有自己的耕地。[129]
西方的這種影響並不限於20世紀的沿海地區。1870年2月,一位西方學者就報告湖南東部的情況說:
一般說來,湘東居民的衣著比起我在任何其他省區所看到的要好。……相當多的金錢流入鄉間,換取茶葉、茶油、大麻和煤等。……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富人」擁有相當多上好宅邸的地區。他們經商致富之後,就不再經商,把資本投入不動產,然後租給農民耕種。……湘潭長時期以來就是西方產品的巨大集散地。這裡的西方商品主要從廣州運來,流向四川、貴州、湖北、河南、山西、陝西,甚至雲南和甘肅。[130]
在這樣的情況下,土地就成為理想的投資方向,不可避免地導致土地價格上漲。在一些地區,土地變得非常昂貴並不是因為它可以有農租的收入,而是由於其位置很適合於商業之用。廣東三水縣鄉村地區的情形就是如此。有資料記載說:
粵東三水一縣,為西北二江之沖,頃英人在梧州通商,輪舶往來,必經此路,故三水岡根鄉之地,英人設立領事署,我中國亦設立稅關徵稅焉。港省諸巨商,聞此消息,爭往購地……昔之每畝價值數十金者,今增至二三百金。[131]
這樣發展的結果在內陸一些地方不可能出現,也不一定就有利於鄉村經濟的發展。購買土地而不用於農業生產的人,其興趣既不在於提高農業生產,也不在於改善農民生活,而主要在於從出租土地或土地增值中獲取更大的利益。[132]這種趨勢早在19世紀之前就存在,在西方商業和工業引入後的刺激下進一步發展起來。
西方勢力對鄉村經濟的影響,還有另一個層面。1842年到1906年,清帝國各個地方向外國開放的城市和市場達到40多個;[133]西式工廠的修建(大多數設在擁有較大港口城市的省區),[134]使洋貨的進口從涓涓細流變成前所未有的洪流,首先淹沒了城市,最終衝擊了鄉村。這種情況,對許多消費者來說意味著奢侈和享受;對城鎮和城市來說,意味著工商業的發展;對相當多數在其他情況下仍然失業的鄉民來說,意味著被僱傭。所有這一切,都給一些地方帶來了繁榮,或扭轉了嚴峻的經濟形勢。絲綢、茶葉、生薑等的出口,毫無疑問使生產這些土產的鄉村受益。不過,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鄉村手工業在19世紀下半期的衰敗。此前,手工業產品常常給鄉民帶來額外收入;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鄉民因農業收入不足而受到的痛苦。中國本地產品一時還能抵擋「洋貨」的猛烈進攻,[135]不過鄉民很快意識到了這個威脅。西方一位學者記載了1831年英國一些商務代理向〔東印度公司〕董事會的報告,其中反映了鄉民對進口洋紗首次入侵所作的反應:
在離廣州最近的兩個地區以及另一個離廣州大約20英里的縣,鄉民們爆發了一場非常嚴重的反對洋紗進口的騷亂。這些鄉民大聲地抱怨說,洋紗進口,奪走了他們妻兒的飯碗,因為他們是靠紡織為生的。[136]
但是,抵抗最終是無用的。無論是家庭消費還是地方生產,甚至是在最遙遠的地區,「洋貨」都被廣泛使用。比如,一位西方旅行者在1870年代發現,雲南西部普通市場上也擺放著進口商品。[137]
這個發展情況已經眾所周知,用不著再贅述。外國商品湧入對中國鄉村經濟所帶來的災難性後果,也同樣廣為人知。[138] 19世紀末,一位西方傳教士對這種情況作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概括:
從給航運公司董事的報告中,我們看到的是與中國進行棉產品貿易的發展,以及從廣州到天津和牛莊沿海商業貿易線上的美好前景,但是,沒有一個人看到這種貿易擴張對生活在許多棉產地的億萬中國人帶來的影響。迄今為止,這些中國人靠紡織維持貧困的生活。他們每紡寬15英寸的一匹布,要艱苦地工作兩天,賣到市場上,只夠買一點少得可憐的家庭生活必需品以及繼續紡織所需要的棉花。……但是現在,外來棉產品的「美好前景」,已經奪走了本土棉布的市場。……在一些鄉村,每戶家庭都有一兩台織布機……而現在,這種織布機已經棄置不用了。……
大批沒有織布機的中國人能靠紡織棉紗勉強支撐——這是中國人面對在門口徘徊的狼,保護自己的一項最重要的輔助手段。但是近來,孟買、日本,甚至上海當地,工廠日漸活躍。比家庭生產的更平整、更耐用,甚至更便宜的棉紡織品,被大量生產出來,淹沒了中國的棉作區,導致紡車不再轉動,而作為年幼的、年老的、虛弱的和無助的人們收入來源的涓涓細流也最終枯竭了。[139]
織布機和紡車工匠是受到最殘酷打擊的群體,但絕對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一位當代學者認為,在家庭手工業被極大地破壞以前,中國鄉村問題並不太嚴重。[140]這一觀點並非沒有說服力。
吸食鴉片(鴉片也是國外輸入的商品之一)日益普遍,其後果比國外消費品的入侵甚至更為嚴重。當然,早在鴉片從印度輸入中國之前,中國的確已經有了鴉片,中國土產鴉片大量用於製造鴉片藥,對經濟和社會都產生了嚴重威脅。但是,外國商人必須承擔部分實質責任。[141]無論怎樣說,鴉片煙輸入量持續增加,同時「因吸食鴉片而產生的邪惡逐年上升」。[142]進口鴉片的價值一度達到進口商品總值的一半。[143]鴉片貿易的擴張和持續,除了導致本來可以用於獲利的部分財富被浪費外,還讓人吸毒成癮,最終毀滅整個家庭。
鴉片吸食成性已成為全國性的現象,雖然其程度在清帝國各地有些不同。1890年左右,西方一位醫生就報告了華北一些地方的情況:
山西省……一些村子裡,男女老少都在吸食鴉片。……走進這類村子,一看到破爛的房屋和廟宇,立馬就知道整個村子是由菸鬼組成的。
在山東省,幾乎每個村莊都有鴉片煙館,所有廟會和市場都在出售鴉片煙。[144]
大約10年之後,西方一位旅行者也寫道:
穿越晉北高原,從長城到太原府,道路兩旁的一連串村莊,幾乎都擁有某種共同的特色。居民超過300人的村莊很少。這些村莊與世隔絕……村民雖然沒有什麼奢侈享受,也沒有什麼舒適設施,但是,他們仍然感到幸福、滿足。……
我已經說過,在穿越晉北高原的行程中,一天之內至少可以發現一個這樣的村莊,無論用什麼標準衡量,都很難認為是幸福或幸運的。即使在遠處,也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處境悲慘的村莊同其他村莊的明顯區別。位於村口的泥牆已經破碎不堪。……房屋屋頂破敗不堪,到處都是洞。走近一看,窗子上的紙窗格已經不見了,門也只有一個軸勉強支撐著。街上沒人賣菜,僅有的一兩間店鋪也關著門。房屋的陰影里,幾個男女躺著或蹲著——看上去都麻木不仁。他們的臉像皮革一樣皺巴巴的,眼睛無神,遲鈍,他們的衣服是一團破布。……即使是女人手中抱著的嬰孩,也是皮膚乾燥、臉色憔悴——所有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鴉片煙。[145]
在一些地方,幾乎所有居民都沉湎於煙霧繚繞之中。陝西一個府的情況就是這樣。一傳教士敘述說:
在許多地方,居民吸食鴉片的惡習比通常認為的要嚴重得多;延安府就是其中之一。毫不誇張地說,延安府90%的居民都在不同程度上成為鴉片煙的犧牲品。……不但在沿著通往省城的主要道路上,而且深入每個府,每個州縣,每個鄉鎮,每個鄉村;按照延安府的情況來說,實際上深入到每戶家庭之中。[146]
染上鴉片菸癮,最終給菸鬼帶來的是「敗家喪身」。它對鄉村經濟的破壞作用就很容易想像了。
進口鴉片煙和消費品,還對中國經濟產生另一惡果,在鄉村以及城鎮都造成很大反響。按照西方一些學者的看法,19世紀早期的銀價上漲,其部分原因就是鴉片進口。[147]前文已經指出,小農和佃農的錢幣收入通常是銅錢,而納稅要用銀兩。因此,銀價上漲,意味著小農、佃農的苦痛加重。[148]
因此,西方工商業對19世紀中國鄉村各方面造成的影響,至少在一段時期里是危害而非好處。「自從與西方強大的工業接觸以來,中國鄉村最顯著的事實就是處於不停的衰敗之中」,[149] 這一觀點是有些道理的。不可否認,即使沒有外來勢力的衝擊,清帝國所處歷史環境中內在的和固有的因素也會促使中國鄉村經濟走上崩潰之路,但是,這些外力無疑加速了這個過程。
總而言之,中國鄉村社會的惡化,部分原因是內力的作用,另一部分原因是西方工商業的破壞作用。到19世紀中葉,這種惡化達到臨界點,清帝國各地許多鄉民已經因赤貧和苦痛而絕望,情況已到了崩潰邊緣。許多村民痛苦無助,默默地死去;其中一些村民加入「匪」,或者聚集在尋求摧毀現存政權的反對派領導者的麾下。
* * *
[1] 關於此種鄉村的描述,參見第一章。
[2] E.Colborne Baber,Travels and Researches in Western China (1832),p.9:「一般說來,四川純農業地區最特別的就是,並沒有什麼可稱為村落的東西。在中國東部省份,地主、佃農和其他勞動者以及店鋪老闆和工匠,聚集而居。他們的住處相互比鄰,為土牆環繞,常常離他們耕種的田地有一點距離——顯然是為了相互保護。而在四川,可以這樣說,地主及其勞工都生活在自己田地上的農房裡,各家各戶分散而居,並不是聚集在一處的。……由此產生的圖景是:一間間農舍點綴在田野上,相互間距離不是很遠。」Ferdinand von Richthofen,Letters (2nd ed.,1903),p.181,描繪了1872年成都府郊區鄉村:「原野上點綴著一間間小農舍,鄉民就居住在裡面。每間農舍坐落在竹林、觀賞性樹林和果林中,若隱若現。」晚近的成都郊區,其情況仍然如此。
[3] William martin,Cycle of Cathay (1896),p.335。這首《擊壤歌》,出現時間大概比堯帝時期要晚得多。「壤」(這裡翻譯為Lute),不是樂器,而是用於簡單遊戲場合的木棍。還請參見James Legge對這首小詩的翻譯,引見Arthur E.Moule,Half a Century in China (1911),p.292;Herbert A.Giles,Gems of Chinese Literature (2nd ed.,1929),p.12。
[4] 《靈山縣誌》,22/311a。
[5] A.Doak Barnett,「Notes on Local Government in Szechwan」 (unpublished paper,1948),「一個家庭」章。
[6] Arthur H.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 (1894),p.160.
[7] 方孝孺(1357—1402)《遜志齋集》,卷三《民政》。陳涉又名陳勝。關於他的傳記,參見《史記》卷四十八。
[8] 薛農山《中國農民戰爭之史的研究》(1935),各頁。
[9] 華崗《太平天國革命戰爭史》(1949),第29—50頁。呂振羽在《中國政治思想史》第521—531頁中敘述了王艮(1483—1541)、李贄(1527—1602)、顏元(1635—1704)等人的「農民派政治思想」。仔細檢視這些人的思想,呂的觀點讓人不敢苟同。
[10] 毛澤東《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1949),第5頁。1954年紐約出版的英文版《毛澤東選集》第3卷,是根據修訂版本翻譯的,與此處所引略有出入。
[11] L.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 of the Chinese Empire (1908),p.341.
[12] L.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 of the Chinese Empire (1908),p.341.
[13] 參見第一章中關於鄉村物質方面的探討。
[14] Robert Fortune,Residence Among the Chinese (1857),pp.98-99.
[15] Robert Fortune,Residence Among the Chinese,pp.171-173.〔編者按:「天封塔」原文作「Kong-k'how-ta」,不知所指何塔。細繹原書,得知該塔位於「Fung-hwa」(奉化),應該不是位於寧波府城內的天封塔,可能指的是奉化的江口塔,也就是壽峰塔,從壽峰塔可以俯瞰整個寧波平原。作者的拼音大概依照的是奉化方言。〕
[16] George W.Cooke,China (1858),pp.111-112.
[17] Emily G.Kemp,The Face of China (1909),pp.21-26.
[18] E.C.Oxenham,「Report on a Journey from Peking to Hankow,1868,」引自Alexander Williamson,Journey in North China (1870),II,p.398。還請參見Williamson在同書第一卷第269頁對1865年9月17日直隸定州附近明月店豬市的描寫。關於鄉市上通常出售的貨物,參見本書第一章。
[19] Francis H.Nichols,Through Hidden Shensi (1902),p.56.
[20] Kemp,Face of China,pp.158-159.
[21] 參見第一章注23和注24。
[22] Constance F.Gordon-Cumming,Wanderings in China(1886),II,p.134。有關中國鄉村物質生活和耕作方法的簡述,參見L.H.Dudley Buxton,China(1929),pp.59-63 and 65-134。Medhurst(麥都思)使團醫生Clark Abel,Journey in the Interior of China (1818),pp.75-77,對清帝國各地不同環境作了如下敘述:「我想,無論是哪個旅行者,都會認為世界上再沒有哪個地方比起大沽和天津之間白河兩岸地區更為淒涼。到處是沼澤,土地非常貧瘠;居民非常貧窮、悲慘,他們的住房非常簡陋、骯髒、破爛不堪;土地上長不出什麼東西,沒有什麼值得注意。……在我們第一天(1816年8月9日)的行程中,白河河岸比水面高不了多少。……河岸以外之地區,比水平面更低。……在河岸兩邊,一塊塊小米地,點綴著一些豆地,環繞在緊挨著河邊的泥土房周圍;產量相當少,連養活聚集在兩旁看使團走過的居民都不夠,很難想像可以維持居民生存。在這些圍觀的居民中,大多數是男人,衣裳破爛不堪。……我們走過一段路之後,沿途雖然仍然貧窮,但景況越來越好。小米地塊越來越大,居民衣著越來越好。當我們來到距離天津幾英里處,這種改變更明顯。從這時起,我們所看到的玉米地和豆類地綿延不斷,住房更加堅固;居民比起我們之前所看到的也要更健康和強壯。」
[23] E.C.Oxenham的報告,引自Alexander Williamson,Journeys in North China (1870),II,p.423。
[24] 想得到可靠的數字是不可能的。不同的估算數字見:《清史稿》,1/5b-6a;羅爾綱《太平天國起義時期的人口壓力》,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第8期,第20—80頁;L.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 (1908),p.346;Edward H.Parker,China (1901),pp.189-192;Archibald R.Colquhoun,China in Transformation(1900),p.9;Martin,A Cycle of Cathay (1896),p.459;Hosea B.Morse,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1913),pp.206-207;William W.Rockhill,「An Inquiry into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onian Institution,XLVII (1905),pp.669-676;Walter F.Willcox,「A Westerner’s Effort to Estimate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d Its Increase Since 1652,」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 (1930)。前文提到,在1712年前,清帝國關於人口的報告只是包括丁數。後來的報告雖然包括了人口數和戶數,但這種數字是以從來就不值得相信的保甲登記為基礎的。現代的學者在研究時應該注意這一點。有關地方人口數字事例,可以參見《續修廬州府志》,14/35a;《富順縣誌》,5/2b-3b;《江津縣誌》,5/1a;《潼川府志》(1897),卷3;《南寧府志》(1847),16/19b-25a;《滕縣誌》(1846),4/10b-11b;《洛川縣誌》,6/6a-7b;《恩平縣誌》,8/3a-b。
[25] 《清朝文獻通考》(第4860頁、4865頁、4872頁、4888頁和4890—4891頁)和《清朝續文獻通考》(第7534頁)列出了下列數字:
[26] 《戶部則例》,110/2a。
[27] 《清朝文獻通考》,3/4871。文中提到有關省區是山西、河南和山東。
[28] 《清朝續文獻通考》,25/7755。原文為「十五倍」,顯然有誤。
[29] 《大清歷朝實錄·高宗朝》,405/19b;《大清歷朝實錄·文宗朝》,50/33b。E.Stuart Kirby,Introduction to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China (1954),p.177這樣概括當時的趨勢:「到18世紀末,清王朝日趨衰落,危機日益嚴重。……幸運的是,對研究這一時期的經濟史來說,有許多合適的人口統計數字和農業統計資料可以利用。統計資料表明,耕地並沒有按比例隨著人口增長而增加。」
[30] Paul Monroe,China (1928),p.50指出中國大約有80%—90%的居民生活在鄉村。C.M.Chang (張春明),A New Government for Rural China (1936),p.1:「大約80%或更多的中國人居住在鄉村地區。」
[31] L.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p.8指出對中國來說,最合適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英里267人。這一數字對中國早些時候來說,應該往下修正。
[32] 羅爾綱《太平天國起義時期的人口壓力》,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第8期,20—80頁。
[33] George B.Cressey,China’s Geographical Foundation (1934),p.90列出了下列數據:
Chang Chung-li,The Gentry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1953),pp.403 ff,也可以參考。
[34] 《通州志》,4/4b-5b和4/17a-19a。
[35] 《蔚州志》,7/1a;《博白縣誌》,6/21a;《富順縣誌》,5/4a-b。
[36] 正如現代研究所表明,中國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地出現糧食短缺的情況。19世紀的情況比20世紀的可能要好,但是不能因此就草率認為19世紀各地的糧食都很充足。下列論著可以參考:C.B.Malone and J.B.Taylor,A Study of Chinese Rural Economy(1924);C.C.Chang (張心一),China’s Food Problem (1931);Richard H.Tawney,Land and Labour (1932),p.103;Wen-hao Wong(翁文灝),「The Distribution of Population and 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 China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VI (1933),p.3。在這些學者中,Tawney的敘述最驚人:「要強調的是,基礎事實極為簡單。中國人口太多了,現有資源不可能養活。」
[37] 《綿竹縣鄉土志》(1908),《歷史戊》,9b。西方學者實際上也贊同該觀點。George Philips,in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North China Branch,N.S.,XXIII (1888),p.109,就敘述了福州鄉村一農家情況:
即使假定沒有什麼債務出現,這點收入也是很難維持五口之家的生活的。晚近的農民狀況也沒有什麼好轉。Wen-hao Wong,「The Distribution of Population and 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引John Lossing Buck,Chinese Farm Economy,p.4,作出下列結論:「華北地區小麥產量與美國的產量大致相同,每英畝12蒲式耳。根據上面所計算的人均3畝或1/2英畝來看,每人年均產量僅為6蒲式耳,約為20斗(1斗相當於10升)。這點糧食對於一個成年男子生存所需來說,並不夠。這種情況不但說明了為什麼大部分中國農民即使在正常年月里也很難得到足夠糧食的原因,也說明了一個事實,即一旦因雨水過多或過少,或者爆發任何其他導致耕種面積減少或產量降低的災害,就會發生嚴重的災荒。」
[38] Edward A.Ross,「Sociological Observations in Inner Asia,」 Paper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Sociological Society,V,p.18.
[39] Buxton,China (1929),p.64:「中國雖然實質上是個農業國家,可是很奇怪的是自己不能養活自己。19世紀初很普遍,到今天某種程度上仍然存在的情況是,作物歉收就意味著飢餓。雖然清王朝皇帝設法貯藏糧食以防災年,並規定每年收入新糧替換舊糧,但是,這些措施在要走上好幾月才能到達的鄉村推行並不成功;即使得到饑荒的消息,運送救濟糧也要花費很多時間。」糧食供應本身也不足;關於此點,參見第五章注179—182。
[40] 《清朝文獻通考》,3/4874。米價上漲會引起更廣泛的注意,因為米是最重要的單一農產品。Chang Chung-li,The Gentry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p.408,提到1929年到1933年間主要糧食產量百分比如下:
19世紀的情況與此相比沒有什麼根本區別。
[41] 錢泳(1759—1844)《履園叢話》,1/14a-b。
[42] 汪輝祖《病榻夢痕錄》下,49b。他1794年指出:「夏間米一斗錢三百三四十文。往時米價至一百五六十文,即有餓殍。今米常貴,而人尚樂生。蓋往年專貴在米,今則魚蝦蔬果無一不貴,故小販村農俱可餬口。」同書,57a。
[43] Peter Hoang,De legali dominio practicae notiones (1882),p.24n,引自 Harold C.Hinton,「The Grain Tribute System of China」 (Ph.D.dissertation,1950),p.64。
[44] 汪輝祖《病榻夢痕錄》下,49b-50a。葉昌熾《緣督廬日記鈔》,1/74b,指出1877年的兌換率每兩銀子為銅錢1,300文,但浙江的兌換率上漲幅度沒有其他省區那麼劇烈。
[45] 舉例來說,李慈銘《越縵堂日記·桃花聖解庵日記》庚集第二集,54a,1877年(光緒三年十月九日)中說,在北京,一石(150斤)糧食,大約要4.5兩銀子。曾國藩在咸豐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上奏中指出,兌換率上漲帶來的痛苦落到了納稅人的頭上。參見《曾文正公奏稿批牘書札》,1/40a。關於華北地區小麥和其他主要糧食的價格,我們現在還找不到資料來說明。
[46] 楊錫紱《陳明米貴之由疏》,載賀長齡《皇朝經世文編》,39/5a-6a。
[47] 錢泳《履園叢話》1/14a中指出,在18世紀,江蘇一畝土地價格大約是10兩銀子。在19世紀前25年中,這一價格上漲了5倍。李慈銘《越縵堂日記補》戊集下(咸豐八年十二月三日)中表白,他為了積錢買官,賣掉一些祖地。同書,巳集〔編者按:應為己集〕,他以總價875兩銀子賣掉27.7畝適合水稻生長的好田——每畝價格為30兩。這一事例發生於浙江東北部。同時,自康熙和乾隆時期以來,一般商品的價格也在上升。參見Chang Chung-li,The Gentry,pp.11-12。
[48] Chang Chung-li,The Gentry,pp.33-35。農家用得到或需要的物品,價格也上漲了。《恩平縣誌》(1934),4/13a-b,就列舉了廣東一個縣的這些數字:
[49] 陳高傭,《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卷10《通表》,4b,關於清代災害情況的表格;Yao Shan-yu (姚善友),「The Chronological and Seasonal Distribution of Floods and Droughts in Chinese History,」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I (1942),pp.273-311;以及第五章注179引用的資料。
[50] 雖然紳士並不一定依靠農業收入為生,但是許多紳士都擁有不同數量的土地。一般說來,紳士認為土地是最好的投資。Chang Chung-li,The Gentry,p.59,note 2,引用張英關於投資土地好處的文章,p.19引用蘇州葉氏宗族的「家訓」:「有便好田產可買,則買之,勿計厚值。」反映了紳士對占有土地的典型態度。事實上,這一種態度是眾所周知的,因而一些諺語說,「富字田作底,貴字中當頭」(「中」在這裡的意思為取得科舉考試的成功)。參見《吉安縣河西坊廓鄉志》,3/39b。然而,土地並不總是最吸引人的。在19世紀最後幾十年,紳士和其他階層的人對商業投資的興趣日益濃厚。參見楊及玄《鴉片戰役以後中國社會經濟轉變的動向和特徵》,載《東方雜誌》第32卷第4期,第5—20頁。
[51] 除了第四章注179—188中所指出的資料以外,在這裡還可以指出李慈銘在《越縵堂日記·息荼庵日記》,42a-b,1869年(同治八年七月三日)所作的有趣觀察。當時,李慈銘花錢捐個戶部主事的官,但暫時住在家鄉。他寫道:「作牒致山陰楊令,以征米事也。予無一畝田,而為宿逋及弟侄所牽累。吾越自地丁錢糧外,又畝收白米二升有奇。去年省中忽議概改折錢,定價升錢五十。今市中米價升二十餘錢,而吏書勒收,升至八九十錢。昨有役來,催仲弟及僧慧家米,予與之論價,升至六十四錢,而役必不受。我朝定製,二十稅一。今受田者既賃耕於佃,計歲所收,以中田中歲則之,畝不過米一石,糶之僅得錢二千五六百,而征曬礱臿,所需器用人力之費,又去其五六百,則畝得錢二千耳。而地漕征其四百,白米征其二百,則朝廷取之於民者四之一有贏矣。……吏貪殘而無紀,是豈天子所及知哉?有司與鄉之士大夫相容為奸利,督撫不舉發,科道不昌言,謂寇禍其可弭乎?」李慈銘沒有說明他親戚最終納稅的稅率。大概情況是,由於李慈銘對知縣的影響,其親戚比沒有紳士保護的普通納稅人所納要少。
[52]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grarian China,pp.1-2,簡明地敘述了總的情況:「在清王朝時期,或從清王朝建立一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中國的土地有九大類型,即:(1)皇室土地,分布在京師北京附近地區;(2)皇帝賞賜給滿族貴族和兵丁……的旗地,主要分布在直隸……山東和河南;(3)寺廟土地和屬於宗教團體……的土地;(4)學地,最初由文廟所有,用於維持運轉,後來用於贊助公共學堂;(5)軍墾地,或稱最初由駐軍開墾的土地;(6)族地……揚子江下游地區、福建、江西南部、湖南和整個廣東及廣西東部,特別普遍;(7)部落地……實際上為許多土著部落酋長擁有的土地;(8)官地,要麼屬於中央政府,要麼屬於各省當局或州縣衙門,其形式多種多樣,如盪地……新墾地和未墾的不毛地;(9)家庭私地,這是主要的土地占有形式。」《大清會典》在17/3a中記載了清政府對土地類型的劃分,共有12類,其中有部分是重疊的。這裡所特別關心的,是私人可以擁有的土地。
[53] 《清朝文獻通考》,4/4887。〔編者按:這名高級官員是顧琮。〕關於這一點,我們在隨後的相關問題中會再談到。
[54] 葛士浚《皇朝經世文續編》,36/81a-b。還請參見上面注46。〔編者按:正文出處和本章注46相同,不在葛士浚書中。〕
[55] 昭槤《嘯亭雜錄》,1/63-64。引見Teng Ssu-yu (鄧嗣禹),「New Light on the Histor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 p.42.〔編者按:查鄧嗣禹原書,正文出處為《嘯亭續錄》(1810年刻本),第一冊,63—64頁。按見《嘯亭續錄》卷二「本朝富民之多」條下。原文為「懷柔郝氏,膏腴萬頃」。〕
[56] George Jamieson and others,「Tenure of Land in China,」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North China Branch,N.S.,XXIII (1888),pp.59-174.Edward T.Williams,China (1923),pp.92-93,概括了他們一些研究成果。現代的研究,結論也類似。比如,John L.Buck,Chinese Farm Economy(1930),p.146,Table 1 (1921—1925,7省17個縣的2,886個村莊):
Chen Han-seng,Chinese Peasant,pp.14-15;Tawney,Land and Labour,p.37.
Chen Han-seng (陳翰笙),Chinese Peasant,首先探討了現代中國各地的情況,然後作出結論說:「華南和華北的情況普遍不同。很明顯,華南土地占有比華北更集中。」(第14頁)但是他補充說,這種情況並不意味著華北地區農民的處境比華南地區農民要好。「華北地區典型的形象是一位貧窮的農人耕作著自己不夠大的土地。這塊土地一般為10畝或15畝左右;而要養活本人及其家庭,需要的土地一般是此數目的兩倍。……他們個人的經濟條件並不比華南地區佃農的要好。」(第26頁)還請參見Chen Han-seng,Agrarian Problem,特別是 pp.2-7.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grarian China,tables on pp.3 and 4指出類似的結論。
[57] Chen Han-seng,Chinese Peasant,pp.14-15; Tawney,Land and Labour,p.37.
[58] 《鹿邑縣誌》(1896),9/3a,引自傅松齡的論述。
[59] 《神木鄉土志》,4/1b。
[60] 《番禺縣續志》(1911),12/1b-2a。有關其他幾個租佃關係,例見:《洛川縣誌》,8/9a-b;Buck,Chinese Farm Economy,p.148;Chen Han-seng,Agrarian Problem,p.52有關租佃制度的補充討論,參見Chang Chung-li,The Gentry,pp.41 ff。
[61] 《西寧縣新志》(1873),9/1b。
[62] Chen Han-seng,Agrarian Problem,p.1.
[63] 王瑛《太平天國革命前夕的土地問題》,載《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一卷第一期;薛農山《中國農民戰爭之史的研究》,第231—255頁。
[64] 《明史》,77/2b。下列措施部分說明了這一政策:朱元璋在1369年登基當皇帝後不久就下令浙江和應天府(江蘇)4,300多家富戶遷移到當時明朝的首都南京〔編者按:查原文:「命戶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應天十八府州富民萬四千三百餘戶,以次召見,徙其家以實京師,謂之富戶。」朱元璋是把全國富戶共14,300家集中到南京,不只是江浙四千多家〕,明成祖又命令3,000家富戶遷移到北京及其鄰近地區。這些富戶不但要在原籍納稅,還必須在新居住地納稅。在其中一些破產並逃走之後,明王朝又下令將原籍其他富戶遷移以填補破產、逃走的富戶。1492年(弘治五年),雖然不再懲罰「在逃富戶」,但是要向逃走的富戶成員或其親屬征銀三兩;到16世紀中葉嘉靖帝在位期間,降為二兩。參見《明史》,77/2b-3a。明太祖還設置了另一項措施,就是以每個鄉村為單位設置「糧長」,負責徵收稅糧。糧長由其鄉鄰選舉產生。參見《明史》,78/4b;柳詒徵《中國文化史》,第二章,第265頁,引自顧炎武《日知錄》。還請參見第四章注106。不過,明太祖採取的措施遠不如王莽(公元9—23年在位)來得激烈。參見《漢書》,卷99。
[65] 《大清十朝聖訓·世宗朝》,26/19a。
[66] 《清朝文獻通考》,4/4887。
[67] 《大清會典事例》,399/4b。
[68] 參見第五章注1。
[69] 《大清十朝聖訓·宣宗朝》,78/10a-b。
[70] 《大清歷朝實錄·仁宗朝》,296/24a-b。另一項措施是政府對債主向典押莊稼的農民索取的利率進行控制,這是否可以給貧民帶來利益值得懷疑。參見《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6b-17a;《巴陵縣誌》,15/3a。
[71] 楊景仁《籌濟編》,卷首,2a-30b。
[72] 《皇清奏議》,42/4b〔編者按:應為42/4a〕,1745年(乾隆十年)禮科監察御史劉方靄的上奏〔編者按:劉方靄《清修補城垣勿用民力疏》〕。
[73] 參見第四章關於紳士及稅收制度部分;Chang Chung-li,The Gentry,pp.25-28。
[74] 《沔陽州志》(1894),卷四《食貨》,37a。
[75] 《貴築黃氏家乘》,20b。引自Chang Chung-li,The Gentry,p.26。
[76] 《欽定六部處分則例》,15/29。《清實錄》和《東華錄》中沒有收錄。
[77] 《清遠縣誌》,卷首,15a-16a。
[78] 《天津府志》,26/5a-b。同書26/6a中記載了這條有趣的信息:「紳士田產率皆佃戶分種,歲取其半。佃戶見田主,略如主僕禮儀。」
[79] 《大清歷朝實錄·文宗朝》,140/1b-2a。
[80] 章炳麟《檢論》,(1924),7/17a-b。
[81] 《大清十朝聖訓·世宗朝》,26/19a-20b;《大清歷朝實錄·世宗朝》,79/5b-7a;王先謙《東華錄》,14/20b-21b。
[82] 《學政全書》,9/6a-b。
[83] 楊景仁《籌濟編》,卷首,13a-14a。19世紀晚期,直隸清苑縣王家莊一村塾教師就在日常生活中把雍正帝強調的「積善」原則體現出來了:「光緒十五年(1889),楷隨兄樹楠受業於王家莊。其時環王家莊各村,皆有地多至數十頃之戶,貧人無地者多,先生急勸地戶出糧賑窮,聽者固有之,然未能遍及。私竊嘆而無如何。至二十六年,拳難起,而地戶一掃空矣。」齊樹楷《惜陰學案》,載《中和》月刊,1941年第2卷(第10期),第19頁。
[84] 《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0a,乾隆帝引(《山東通志》收錄的)康熙諭旨。在康熙四十三年元月辛酉的上諭中,康熙帝說出對「小民」的關心:「朕數巡幸,咨訪民生利弊,知之甚詳。小民力作艱難,每歲耕三十畝者,西成時,除完租外,約餘二十石。其終歲衣食丁徭所恃惟此。……今乃苛索無藝,將終年之力作而竭取之,彼小民何以為生耶?……至於蠲免錢糧,原為加恩小民,然田畝多歸縉紳豪富之家,小民所有幾何?從前屢頒蠲詔,無田窮民未必均沾惠澤。約計小民有恆業者,十之三四耳,余皆賃地出租,所余之糧,僅能度日。……比年巡行七省,惟秦晉兩地民稍充裕,畿南四府及河南一路,殊覺生計艱難。山左初次巡幸,民甚饒裕,繼而少減,今則大異往昔矣。皆由在外大小官員,不能實心體恤民隱,為民除弊,而復設立名色,多方征取,以此民力不支,日就貧困。」參見王先謙《東華錄·康熙》,73/4a-b中所引。我們從這道上諭中清楚看出,康熙帝對大地主未採取任何遏止措施。
[85] 《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0a-11a。
[86] 楊景仁《籌濟編》,卷首,14a-b。
[87] 《大清十朝聖訓·高宗朝》,263/15a-b。
[88]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16b-17a。
[89] 王仁堪《王蘇州遺書》,7/31a。王仁堪在擔任江蘇鎮江知府時,在1892年大旱之後,為丹陽縣知縣及其下屬制定了一套救濟災民的措施。其中一條措施規定:「爾等須知,朝廷放賑,係為農民被旱受害,並非普濟窮人。」這與清王朝對地方糧倉所顯示的政策完全符合。
[90] 《孟子·滕文公上》。Legge將此句翻譯為「If they have a certain livelihood,they will have a fixed heart」。無論把原文中「產」一詞當作「生計」(Livelihood)還是當作「財產」(Property),都必須記得,孟子及其同時代的其他孔子信徒都認為農業是基本謀生手段,認為土地是生存必不可少的條件。
[91] 例見傅築夫《中國經濟衰落之歷史的原因》,載《東方雜誌》卷31,14期,第221—228頁;孔雪雄發表在《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二卷第1143—1158頁上的文章〔編者按:《農村破產之事實分析》〕。
[92]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grarian China,pp.168-170所考察的村莊名叫「件只村」(chien-che-chueng),位於河北(即清代的直隸)南部廣宗縣。
[93] 《定州志》,19/12b-13b。
[94] 《鹿邑縣誌》,9/3a。其他資料可以參見:《盧龍縣誌》,10/1b,「盧龍為地瘠民貧之地」;同書10/2a中記載說:「人口十六萬餘,多自食其力,且十九業農,地狹人稠,終歲勞苦。」《邯鄲縣誌》,2/8b:「近年以來,雨量缺乏,或且釀成旱災。……雖城東有數十村地濱滏水,每歲攔河閉閘,尚可灌溉一次,即乏雨澤,猶能賴以播種,不至寸粒俱無。然統一縣計之,則不及十之一二。約要以言,謂邯邑為土瘠民貧也可。」《洛川縣誌》,11/16a,引《延安府志》舊志,描述延安府所屬九個州縣說:「千里頑山,四周重阻,商賈難以至其地,行旅難以出其鄉。以此經營之路即絕,有力難以僱請而得財,有粟難以貨賣而得銀。」同書在3a中,是黎錦熙所寫的序言:「全縣人口尚不滿六萬,視南方大邑之城廂或一鄉鎮且不如。山原無林,川溝無水。」
[95] 《蒙城縣誌書》,1/9b。貧窮的村民要想從他們那悲慘的經濟處境翻身,通常非常困難;他們這種悲慘的景況,一直持續到最近時期。舉例來說,S.C.Lee,「Heart of China’s Problem,」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XXX (1948),p.268,引用C.Arnold Anderson和Mary Joan Bowman合著的The Chinese Peasant,p.233,反映了下列情況:
[96] 《靈山縣誌》,21/297b。在廣東省這個比較繁榮省區的一些地區,也存在類似情況。Daniel Kulp,Country Life,I,pp.104-105對其中一個鄉村的情況作了如下概括:
Kulp補充說:「經濟狀況壞的家庭,過著上頓不接下頓的生活,任憑自然和宗族意志的支配。……半數以上的家庭被迫為生存進行堅持不懈的鬥爭,其成功主要憑藉於宗族觀念和宗族組織。」
[97] Lt.Col.George B.Fisher,Three Years』 Service (1863),pp.25-27.
[98] 馮桂芬《顯志堂集》,9/3a-b,收錄代李鴻章寫的奏摺:「嗣是承平百餘年,海內殷富,為曠古所罕有。江蘇尤東南大都會,萬商百貨,駢闐充溢,甲於寰區。當是時,雖擔負之夫,蔬果之傭,亦得以轉移執事,分其餘潤。無論自種佃種,皆以餘力業田,不關仰給之需,遂無不完之稅。故乾隆中年以後,辦全漕者數十年,無他,民富故也。……至道光癸未大水……商利減而農利從之,於是民漸自富而之貧。……迨癸巳大水而後,始無歲不荒,無縣不緩。」
[99] 參見本章注14-17中所指出的情況。
[100] Von Richthofen,Letters (1903),p.54.
[101] Von Richthofen,Letters,p.54.
[102] Von Richthofen,Letters,p.56.
[103] 《恩平縣誌》,4/12b。南海和九江兩地都是經濟繁榮地區。
[104] 例見《陽江志》(1925),7/4a;《巴陵縣誌》,52/6b;Kulp,Country Life,p.53。
[105] Kulp,Country Life,I.pp.104-105:「不到1/10的移民成功地遷回。」更壞的是,出門闖天下未成功者在其家鄉也屬不適應環境的人(如果他們的確設法回去的話)。無論怎樣,這些人中很少會願意或能夠像辛勤的農民那樣勞動。
[106] Ellsworth Huntington,Character of Races,pp.192-193:「(災荒之後)逃荒人群分為兩類。一類由設法回到家鄉的人組成。……原因之一是他們在家鄉擁有土地;原因之二是性格使然,他們受傳統影響,喜歡過舊有的生活,即使悲慘也願意。……另一類逃荒者,則屬於充滿精力和開創精神的人。……鄉村地區最優秀的人才就這樣流失了。」Huntington的總結性結論雖然不可信,但其觀察接近事實。
[107] Kulp,Country Life,pp.53-54;吳文輝《災荒與鄉村移民》,載《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六卷,第49頁。
[108] 《巴陵縣誌》,52/6b。
[109] 《邯鄲縣誌》,6/3b。還請參見《同官縣誌》,10/12b-17b;Lin Yüeh-hwa,Golden Wing,pp.3-10,黃東林的故事。
[110] 王植《遵旨縷陳八事疏》,引見吳汝綸《桐城吳先生日記》(1928),6/37a。
[111] 王邦璽《縷陳丁漕利弊戶口耗傷情形疏》,載葛士浚《皇朝經世文續編》,32/20a。
[112] 例見《靖州鄉土志》(1908),2/21b列舉湖南靖州20世紀初的數據:成年男子總數為44,126口。其中,士子有2,576人,農民為2,550人,商人為1,528人,小計33,873人。〔編者按:人數有誤。《靖州鄉土志》原文:士,二千五百七十六;農,二萬七千二百一十九;工,一千五百二十八;商,二千五百五十。〕其餘占總數23%的10,253人可能大多數無業。《綿竹縣鄉土志·歷史辛》(1908),15a中列舉了四川綿竹縣20世紀初的數據:男性人口為218,580口。其中,士8,900人,學童2,000人,農173,900人,工14,500人,商11,250人,吸菸者4,690人,遊民3,310人。《洛川縣誌》在6/10b中列舉了陝西省洛川縣在20世紀初的數據:擁有職業(種田等)的為1,032人(占3.5%),無業者30,122人(占96.5%)。Kulp,Country Life,p.90,提到了廣東省鳳凰村在1920年代的數據:總人口為650人;其中,有職業者為167人,移民55人,無業者428人(占該村總人口的65%)。Fei hsiao-t』ung,Peasant Life in China,p.139,提到了江蘇開弦弓村在1930年代的數據:家庭總數為360戶;其中,274戶從事農業,59戶從事「專門職業」,14戶從事漁業,13戶無業。
[113] Kulp,Country Life,p.38,作出的結論比較模糊:「如果農民一生從事農業生產的年齡為20歲到44歲,那麼很清楚,只有29%(1/4強)的人口創造了維生所必要的收入。然而,在這29%的人中,包括一些因健康原因而喪失勞力的人;其他45歲到64歲年齡段的人,應該還有一些具有生產力的像是從事家庭手工業的婦女,或是在外經商的男子。考察所有年齡層的人的生產能力,可以說實際上有一半人口的生存依靠另一半人口的勞動。」Kulp所說「20歲到44歲」的含義雖然並不清楚,但他那許多人口並不從事生產性工作的觀點,大體上很有道理。
[114] 楊景仁《籌濟編》16/17b-24a,概括了清政府1682年到1802年間所採取的措施。
[115] 楊景仁《籌濟編》,16/21a-b和23b。還請參見第五章。
[116] E.-R.Huc,Chinese Empire,II,pp.324-325。Huc還在第323頁中作出這樣的總評價:「在艱難年月里,度日如年。中國的某些地區,每一年都有大量的人口死於饑荒,每天僅能餬口的人,多到數不清。」晚近也可以看到類似情況;其事例可以參見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grarian China,pp.248-249,對山東鄆城縣鄉村的描述。
[117] Constance Gordon-Cumming,Wanderings in China (1886),II,pp.137-142.
[118] Francis H.Nichols,Through Hidden Shensi (1902),p.242.
[119] 葉昌熾《緣督廬日記鈔》,10/13a。
[120] Gordon-Cumming,Wanderings in China,p.142.
[121] Nichols,Through Hidden Shensi,p.228.
[122] 吳文輝在《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四卷第45頁上發表的論文〔編者按:《災荒與鄉村移民》〕估計說,在1846年襲擊陝西、山東和江西的洪旱災害中,有220,000多人死去;在1849年襲擊直隸、浙江、甘肅、江蘇的類似災害中,有13,750,000人死去;在1876年到1878年間,江蘇、山東、直隸、陝西、河南、安徽和湖北等地大約有9,500,000人死於各種災害。還請參見《清史稿·災異志》,1/37-41。下列地方志的記載,也可以說明此點:
據《靖州鄉土志》(1908)2/10a-b的記載(只包括漢人,苗人不在此列):
據《同官縣誌》(1944)8/1b中的記載:
《翼城縣誌》(1929)在9/11b-12a中記載說,陝西翼城縣受到嚴重乾旱的打擊,其後果是:人口從139,985人銳減到45,248人,戶數從25,957戶銳減到11,131戶。拋荒土地有23,087畝。
[123] Chang Chung-li,Chinese Gentry,pp.51-52。Morton H.Fried 對現代安徽滁縣所作的下列考察,全面地反映了清王朝19世紀的總體情況:「在過去五十年或更多的時間裡,滁縣鄉紳不斷移居縣城。這一潮流緩慢,而持續。隨著清王朝對社會的控制減弱,遠離城牆保護的鄉紳發現自己的生活環境越來越不安全。……由於鄉間出現了土匪,偶爾會有民變,生活在鄉村中的紳士……就成為這些土匪或民變的犧牲品。在這種情況下,紳士急於移居縣城,不但尋求城牆的實體保護,而且通過宗族紐帶關係和『乾親』(私人之間的協議或『好意』)關係尋求官員的社會保護。」參見Fabric of Chinese Society,p.224。不過,紳士並不一定都到有城牆的城鎮尋求保護。19世紀流行的一句名言警告說:「小亂隱於市,大亂隱於鄉。」其道理十分清楚。在大規模反叛或民變期間,城鎮如果遇到強烈圍攻而抵抗失敗,災難就容易降臨。這樣,較高程度的安全存在於鄉間堡壘。因此,認為鄉紳移居城鎮的唯一動機在於尋求生命保護的觀點,並不完全正確。我們不應忘記一個事實:城鎮是社會和政治影響的中心,活躍的鄉紳自然嚮往。
[124] 正如Lin-le (林利,即A.F.Lindley),Ti-ping Tien-kwoh(1866),I,p.101,指出:「在1838—1841年期間,清帝國許多地區處於極端悲慘和貧乏的狀態;由於災荒非常嚴重,致使成千上萬的居民死去,無數居民被迫走上造反的道路。」
[125] 《蒙城縣誌書》,4/2b。
[126] Von Richthofen,Letters,p.75.
[127] Ernest F.Borst-Smith,Mandarin and Missionary (1917),pp.52-57.
[128] 《清史稿·食貨志》,1/5b-6a。據估計,1849年的人口幾乎達到4.13億,而到1875年銳減到3.34億以下。
[129] Tawney,Land and Labour,p.37.
[130] Von Richthofen,Letters,pp.13 and 16.
[131] 《知新報》,光緒二十三年(1897),20/11a。
[132] Chen Han-seng,Chinese Peasant, p.6:「自上個世紀中葉以來,沿海港口、鐵路沿線和沿江各地,商業、工業的持續發展越來越明顯。金錢經濟,或者說以錢幣作為交換工具,日益深入到清帝國遙遠的內陸地區。所有這一切,同灌溉工程長久以來被忽視、農業生產下降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
[133] L.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p.327,列出了這些港口和商業中心。
[134] John S.Burgess,Guilds of Peking(1928),p.43.Stanley Spector,「Li Hung-chang and the Huai-chun」 (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1953),chapter 10,概括了這一發展的開端。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366,Table F,列舉了中國1843—1860年間茶葉、絲綢出口數據。1830年到1833年間,茶葉出口平均每年為51,311,000磅,1860年上升為121,388,100磅;絲綢出口,1830年到1833年間平均每年為5,434包(廣州和上海),1858年上升到85,970包(上海)。
[135] 或許,棉布是最好的範例。1844年英國在廣州的一名商務代理把當地所產棉布的樣品連同價格說明送回英國。他的通訊員告訴他,他們在曼徹斯特生產不出同一價格、同一質量的商品。他的報告值得在這裡部分引述如下:「中國人的習慣是節儉和守舊,以至他們穿的衣服正是他們祖先以前所穿過的。……一個靠勞動為生的中國人,一件新衣至少要能穿上三年,並且在這個期間還要能經得住干極其沉重的粗活時的磨損,不然他們是不會買的。」「當收穫完畢後,農家所有的人力,不分老少,都一齊去梳棉、紡紗和織布……產品的品質是不同的……都是家中生產出來的。生產者除了原料以外,實際上不用花任何錢。」參見Karl Marx,「Trade with China,」文中引用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the Earl of Elgins Special Mission to China and Japan藍皮書。該文載於New York Daily Tribune,1859年12月3日,後來收入Marx on China,pp.89-99。
[136] Peter Auber,China (1834),p.64.
[137] E.Colborne Baber,Travels and Researches in Western China (1882),p.159.
[138] 比如,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grarian China,p.225:「中國鄉村社會在同世界市場產生聯繫之後,在過去百年來不可避免的趨勢是,中國方面的手工產品為生存而對抗國外經濟侵略的絕望掙扎。……換句話說,棉布、煤油、棉紗、釘子和縫紉針等商品的進口數量一直增加;這些商品取代了以前的手工產品,直接造成了中國手工業的全面沒落。」還請參見李紫翔的《中國手工業之沒落過程》,載《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四卷第三期。該文敘述了20世紀最初幾十年中國手工業衰落情況。
[139] Arthur Smith,China in Convulsion (1901),I,pp.90-91.
[140] Fei Hsiao-t』ung,China’s Gentry (1953),pp.113-114.
[141] Roswell H.Graves,Forty Years in China (1895),pp.77-78:「雖然在外國人把鴉片從印度輸入之前,中國人就知道鴉片,但是吸食鴉片的習慣還不普遍。毫無疑問,在印度廣種鴉片煙,並鼓勵中國人吸食,東印度公司必須承擔這個責任。中國最初竭力抵抗,但是由於在1842年所謂『鴉片戰爭』中戰敗,被迫默許鴉片貿易;接著在1856年同英國、法國進行的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戰敗之後,只得簽訂條約,承認鴉片貿易合法化。此後,吸食鴉片在沿海各省驚人地擴散開來。本地鴉片種植也快速增加,以供應日益增加的毒藥需求。」James D.Ball,Things Chinese (1906),pp.488-490,提醒注意19世紀最後幾十年鴉片進口減少的事實。參見清帝國海關總稅務司統計科(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the Imperial Customs)出版的小冊子,主要有:「Opium,」 Special Series No.4,Shanghai,1881;「Native Opium,」 Special Series No.9,1888;and「Opium:Historical Note,or the Poppy in China,」 Special Series No.13,1889.
[142] Morse,Trade and Administration (1913),p.337。他舉出一些數字,顯示鴉片貿易的擴張情況。還請參見他的另一著作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p.209-210,Tables D and E。不過,馬士指出自己的數字是有爭議的。
[143] Burgess,Guilds of Peking (1928),p.38。正文中所提到的時間是指1880年;當時進口總值大約80,000,000兩。
[144] Robert Coltman,The Chinese (1891),p.125.
[145] Nichols,Through Hidden Shensi (1902),pp.56-57.
[146] Borst-Smith,Mandarin and Missionary(1917),pp.72-73.
[147] Morse,International Relations,I,p.210。同時,銀元的流通越來越廣泛,最終取代了銀兩而作為交換中介。參見汪輝祖《病榻夢痕錄》,卷下,69a-b。他在1796年,描述了洋錢或番銀從廣東和福建流入浙江的情況,並明顯很遺憾地指出「物所罕見,輒以洋名」,「其價皆視直省土產較昂」。還請參見李慈銘《越縵堂日記·孟學齋日記》,乙集上,3a。1865年秋,當時他在浙江紹興。「日記」說,他的一個朋友(生員)從北京匯給妻子14兩銀子。錢到紹興後,他妻子到手了20銀元8分,該數目與14兩銀子相當。李慈銘還補充說:「盡人皆知之『英洋錢』,十年前還未見。……咸豐末年,僅於滬、粵等處流通,然今江、浙皆用此洋錢。」
[148] 駱秉章(1793—1867)《駱文忠公奏稿》,8/13-14。還請參見全漢昇《美洲白銀與十八世紀中國物價革命的關係》,載《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下冊,第517—550頁。
[149] Franklin L.Ho(何廉) ,Rural Reconstruction in Chin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