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舞蹈史話 · 二十二 中國近代的《花鼓燈舞》

《花鼓燈》與《秧歌》可以說是孿生的姊妹藝術,是農村人民在勞動中產生的。《花鼓燈》的發源地在安徽北部的淮河流域,農民們在田野間唱山歌,到臘月農閒時,尤其在農曆新年到正月十五燈節期間,好玩《花鼓燈》的人常聚合起來演唱,徹夜不息。歌舞的玩友,扮男的叫「鼓架子」,扮女的叫「拉花」(也寫作「蘭花」或「臘花」),在過去的時代,「拉花」也由青年的男子扮演,它是南宋鐙宵舞隊中「拉花姊」的簡稱。舞蹈用的切末是手巾、扇子和岔傘,打著花鼓用來興歌節舞。通常在農村的夜晚花燈照耀著的廣場上,鼓聲與歌聲飄揚起來,因此就叫《花鼓燈》。 彭松在《花鼓燈之歌》里記述說:在農村里過年玩《花鼓燈》,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觀眾不散,表演者不能收場。依觀眾的興趣來決定玩的時間長短。看的人高興時自己也下場玩玩,觀眾和演者之間並沒有一條明顯的界線,愛玩的都可以下場。[1]這正是群眾性舞蹈的通例。 《花鼓燈》的歌,主要是淮河流域山歌中的對歌,與廣西的歌墟對歌,有類似的情形。在一場《花鼓燈》中,可以有很多對鼓架子(男)和拉花(女)玩小花場(男女對舞)。有玩得好的,也有玩得差的。但絕不會相同,而是各有各的唱,各有各的招數。演員要比,觀眾也要評。不僅是一對與一對之間要比,就是鼓架子與拉花之間也要斗。包括比唱,也比舞(包括招數和架子筋斗)。經驗豐富的老玩友都是問什麼答什麼,見什麼說什麼,隨句有韻,出口成章。在舞上同樣是任對方多調皮、多機靈,也能應付裕如。 《花鼓燈》的開場是岔傘的歌,向觀眾交代,表示著謙虛,也包含著競賽的意思,它仿佛宋代大曲中的「致語」。其次是引場的歌,引場就是鼓架子引拉花下場:有歌的引場,有舞的引場,也有歌舞相結合的引場。引場仿佛宋大曲的「勾隊」,當然時代不同情形也不相同。引場是小花場的開始和準備,小花場是引場的發展。鼓架子先下到場裡唱「請拉花」的歌,這時拉花坐在繡樓上(場子一邊的板凳上)唱「坐樓歌」。拉花對鼓架子的邀請,並非一邀就下場,而是想出各種藉口,各種理由,或提出問題和要求,等鼓架子把這些難題都解答圓滿了,才下場來。這也就是斗歌的開始。 引場並無固定的格式,不同的藝人會有不同的創造;就是同一對藝人,兩次引場也會是兩樣的。引場又名為「三引場」,意思是引三次才下場,說是引三次,但並不拘於三次,或多或少都會有的,主要是說明「引場」也須下些工夫,不可草率了事。在引場的過程中,通過對唱的內容、形式,決定兩人的關係,又因為關係也有種種不同(它表現在拉花的歌詞中),也會聯繫到舞的不同,這是一條線發展下來的。雖然這種發展並沒有嚴格的規則,非這樣不成,但在比較成熟的藝人的表演里,很自然地形成了這種規律。譬如,接著拉花下場以後,有的表演是兩人還並不立即對舞起來,繼續在場子裡走著對唱。在接唱的空隙中,拉花會對鼓架子做幾個傳情的身段;鼓架子聽拉花唱到使自己感動後,會興奮地來個筋斗,或拍一串「擺蓮子」(拍腳的舞),這時的唱和舞就緊扣在一起了。進一步,兩人唱到知心處,拉花會含羞地扶著鼓架子的肩頭,且唱且搖,又停又走,經常是這時的歌調,最能動人。唱到兩人情不自禁時,就舞起來了。這正是「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激動情況。這種從歌到舞一條線連起的人物心理的層層轉化的細緻刻畫,就是「引場」的過程。 拉花所唱的歌,是向鼓架子傾吐自己的心事唱出來的,是愛情的歌,是控訴的歌,也是反抗的歌。它的內容有:(1)當童養媳;(2)因沒生小孩而受虐待的;(3)因丈夫有了外遇,被休回娘家的;(4)嫁了個小丈夫的;(5)父母包辦婚姻,丈夫是個醜八怪的;(6)大姑娘想丈夫想迷了竅的;(7)富有想像的送郎歌等。這些抒情詠嘆的山歌,真情實意,會激起在場者的共鳴,因此它有無限的魅力,永久生根在群眾中間。這在彭松的《花鼓燈之歌》里,有很好的舉例。在過去臺靜農收集的《淮南情歌》里也保存著不少,[2]從歌詞中我們看到舊社會裡各樣類型的農民婦女生動的形象。 《花鼓燈》的歌和舞是相對獨立的,經常是歌時不舞,舞時不歌。歌和舞雖然相對獨立,卻有著有機的聯繫;在歌唱的過程中,已孕育了人物的心理動態。在舞蹈中自然就體現了那已賦有生命的人物形象,使舞蹈更加光彩,更富有魅力。這在彭松的《花鼓燈之歌》中,已有很好的闡述,這裡不再多舉。 上面所說,是安徽鳳台、懷遠、淮南等地沿淮人民在過去演《花鼓燈》的情形。《花鼓燈》的歷史,從現代上溯,至遲已經有五百多年。在明初,淮南的鳳陽花鼓業已流行。若果更向上探求,則六朝時的《扇舞》與《巾舞》,與此也略有淵源。宋代的《村里迓鼓》,扮成諸色人等,作為民間的隊舞,也就是《秧歌舞》與《花鼓燈》的共同遠祖。據項朝棻對秧歌的記述說:「南宋鐙宵舞隊之村田樂也。所扮有花和尚、花公子、打花鼓、拉花姊、田公、漁婦、裝態貨郎。雜沓鐙街,以博觀眾之笑。」又《朱子語類》卷一三九說:「如舞訝鼓,其間男子、婦人、僧、道、雜色,無所不有,但都是假的。」而現在東北秧歌中有漁、樵、耕、讀、青蛇、白蛇、許仙等角色,京津一帶的高蹺秧歌中則有頭陀和尚、傻公子、小二哥、柴夫、漁翁等人物,這是《迓鼓》的傳統形式。我們看南宋的燈宵舞隊中已有「花公子」、「打花鼓」、「拉花姊」等名目,因此知道今天《花鼓燈》中的「鼓架子」、「拉花」名色的由來。它的歷史源遠流長,到明代以來,而有更寬廣、更多樣的發展。 明代的《花鼓》,相傳始於鳳陽,鳳陽花鼓所唱的原是秧歌。由於鳳陽常遭災荒,居民無以為生,流轉四方,秧歌鑼鼓易為小鑼、腰鼓,以便攜帶,所唱的秧歌也就稱之為《鳳陽歌》,自具鄉土的特色。《綴白裘》收有鳳陽《花鼓》,劇中有唱有扭,已由扭秧歌演進到花鼓戲,這是其進一步的發展。花鼓戲裡的「打吒」(正確說應叫「打岔」,這是皖北的方言)是戲中的丑角,在《花鼓燈》里也保存著這名色。 《花鼓燈》往舞的方向發展,某些地方常用錢鞭和舞蹈時的身段相配,「打岔」的人利用鞭的拍打,作為歌舞的節拍。錢鞭又名霸王鞭,用一根竹竿,兩端挖成小缺口,各串銅錢一疊,扭唱時拿這根錢鞭拍打肩腿各部,用錢響代替鑼聲,用拍打代替鼓節,是一種具體而微的簡單樂器,在《跑旱船》或《車兒燈》時,打岔的人常用它,《跑旱船》與《車兒燈》原是《花鼓燈》發展中的另一形式。 《花鼓燈》是皖北淮河沿岸的特產,別處雖也有同名的玩意兒,但風格卻頗不相同,只有《跑旱船》與《車兒燈》(或叫《花車》,在四川叫《車車燈》又叫《車么妹》),卻流行得遍於南北,形式也大致相同,有不少省區的新年賽會時總有《旱船》、《花車》這種玩意兒。 《花車》扮裝是兩男一女,推車的是老翁,乘車的是艷女,過去艷女也由男子扮裝。「打岔」的是調戲這女人的小丑,車前是整組的蓮湘隊伍。《旱船》由《花車》變化而來,撥船的是船夫,乘船的是艷女,僅車船切末兩不相同;就表演說,《花車》重姿態、步法,《旱船》重跑步、拳腿,除此《花車》、《旱船》卻並無不同之點。 淮河流域,以車、船為交通工具,因此《花鼓燈》的跑場子,變為《花車》與《旱船》的跑場子,但是在北方,常以牲口代步,因此它又以另一種形式出現,這便是《跑驢》。北方有一種新年社火叫「驢子會」的,盛行於灤州一帶鄉間。「驢子會」的扮演可以有很多組,每組至少有四個人。一個是男人扮的俏婦人,騎在大毛驢上,一個扮牽著驢子的傻小子,他們算是一對夫婦,妻子風流,丈夫愚蠢。於是,第三個人扮一位迷色的老和尚,盯住這婦人,時時想和她調情。第四個人扮一位風流秀才,和老和尚交互「打岔」,彼此在尋間隙,向婦人眉來眼去。驢子不止一匹,扮演的人也不止一組,因此,這些遊行扮演小組便叫作「驢子會」。[3]從流行於北方村莊的《花車》、《旱船》可以看出「驢子會」的前身,近來學習民間舞的《跑驢》,也便是從這個基礎上加以新的發展。 從鳳陽花鼓開始,讓我們從扮演人數的多少,來考察這一連串扮演形式的發展趨勢。花鼓燈是兩人組的演出方式,連相多一個「打岔」的人,但兩人組如增多到四人,連「打岔」便成為五人組。鳳陽花鼓通常是女性一姑一嫂或男性一老一少組成一隊,男女合組是新年社火和舞台上的扮裝演出,秧歌中的男扮女人就從此出現,這情形遠從宋代的《村里迓鼓》已經開始。扮裝小組的基本形式是一丑一旦,其次是二丑一旦,或者是再添一個小生,使「兩小」進為「三小」;再從旦的方面看它的進展,也可由一旦進展到八人組、十二人組的眾多數目。這就成為雲南《大茶山歌舞》的形式。若果男女角色平均發展,這就成為北方新年社火里所常見的十人組和十二人組的《大秧歌》。也可以說它又再現南宋以來《村里迓鼓》的隊舞形式,不過跑花子的豐富多樣,近代卻遠遠超過古代。 安徽淮河流域的《花鼓燈》有自己獨具的舞蹈風格,我是當地人,從小就喜愛這種鄉土藝術。他們對唱山歌,一問一答,隨機應變,如《小放牛》大概是其早期的形式。由《花鼓燈》發展到花鼓戲,雖是時代推移的結果,它受本地《端公戲》的影響,也是一種原因。在過去封建的社會裡,由安徽鳳陽的流浪藝人穿州走縣,把鳳陽花鼓帶到各地,與各地的鄉土歌舞相結合,隨之產生了不同的形式。由江西而湖南、四川,從當地的花鼓戲或《花車》,都可以看出一脈相通的親戚關係。明初鳳陽人到雲南的很多,也帶去了他們所喜愛的《花鼓燈》,與雲南當地的鄉土歌舞相結合,產生了雲南的《花鼓戲》。這些一母哺育的姊妹藝術,各個生長得美麗健康,聲音面貌,肖其母又不肖其母,各逞各的智慧心靈,盡情發展,於是呈現了百花齊放的景象。 * * * [1].彭松《花鼓燈之歌》,見《舞蹈》雙月刊,1958年第2期。 [2].散見過去北京大學出版的《歌謠周刊》。 [3].見洪深《談蹦蹦戲》。參看黃芝岡《從秧歌到地方戲》第76—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