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舞蹈史話 · 二十一 中國近代的秧歌舞

種稻插秧,是我國農業上最重要最普通的工作。勞動的人民在插秧的勞動中,創作了秧歌與秧歌舞,它的起源是很早的,由於稻是中國的原產,廣東、廣西、雲南、台灣等省區都發現有稻的野生種。我國考古學者曾經在江蘇無錫,浙江杭州、吳興,安徽肥東,湖北京山、天門、武昌,河南澠池等市縣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現了稻粒或稻殼。不但南方廣大地區早已種稻,北方也在四五千年以前的遠古時代已經種稻。由於種植水稻的普遍與悠久,有廣大的農民,作插秧的勞動,因此在他們勞動中創作的秧歌和舞蹈,也遍於南北,這個舞蹈是與農業勞動密切結合在一起的。 秧歌舞的最古形式,因無明確記載,已不可考,但它所唱的歌與山歌、採茶歌、樵歌之類相同,因為這些都是它一母孿生的姊妹,勞動人民的歌聲舞態,都是對於自己勞動成果的讚頌。 從前農人插秧、耘田,在田裡群唱秧歌,用作興歌、節歌、送歌的有一面大鼓,這鼓就叫秧歌鼓。秧歌鼓中最大的,如山西省有些地區的新年社火行列,有鼓大如一間屋,側放在大車上面,鼓兩旁各站一人拿鼓槌打鼓,這使人想起了漢代的石刻畫中,有兩人各站在大鼓的一面,那種打鼓舞蹈的畫面,是否就是漢代秧歌舞的場面?又如河北、河南兩省交界地區新年社火行列,有大鼓身高一丈,用大車推行,鼓兩旁各綁木梯,梯上站人,各用兩尺長的鼓棒打鼓,打出各種鼓點,這在漢畫中也有在車上建鼓,打鼓舞蹈的畫面。相類似的大鼓如明時四川農人所用的秧歌鼓;明何宇度《益部談資》說:「長腰鼓長七八尺,以木為桶,腰用篾柬二三道,塗以土泥,兩頭用皮幪之。三四人橫抬扛擊,郡獻春及田間插秧時,農夫皆擊此,複雜以巴渝之曲。」這鼓比現在秧歌鼓形大可兩倍,但現在的秧歌鼓,篾束泥塗,卻全和《益部談資》的長腰鼓製作相同。[1] 到明清之間,西南各省區的插秧唱歌,仍然保持著用鼓興歌、節歌、送歌的風俗。其見於明清人筆記中的如潘亮淵《舒溪水田雜識》,講的是湖南沅陵的情形;[2]李調元《越南筆記》講的是廣東的情形,[3]都記述著擊鼓唱秧歌的風俗。至如湖南《晃州廳志》「風俗」門說:「歲,農人連袂步于田中,以趾代,且行且拔。塍間擊鼓為節,疾徐前卻,頗以為戲。」當時晃縣耘田,農人以鼓節步,秧歌舞的步法,是從耘田的步法轉變而成,此種風俗是秧歌舞的來源。又湖南《寧鄉縣誌》「風俗」門說:「立夏分秧插田,盈塍接隴,以酒殽布地,鹽蛋尤伙,歡呼酣飲,歌聲遍繡陌。或有以鑼鼓節曲者,謂之打山歌,亦日插秧歌。」又湖南《沅陵縣誌》「風俗」引《府志》說:「辰郡農民插秧耘草,間有鳴金擊鼓,歌唱以相娛樂者。」《沅陵縣誌》「風俗」門又說,「立春日,農人有以松針作秧插田,擊鼓群歌以相賀者。」由這些點滴的記載看,秧歌舞開始於勞動,由勞動的步法,作為舞蹈步法的基礎,在藝術上加工,並且使群眾的隊舞整齊化,形成了完整的秧歌舞,其後逐漸成為祝賀性、娛樂性的新年社火隊舞。 秧歌舞原是農人在田間插秧、耘田,敲鑼擊鼓,用以助興,節歌節步,成為一種自然的唱腔和舞姿,並且有了初步的化裝。據王錫齡《陝南巡視日錄》說:「陝南西鄉縣沙河鎮,田間農民有系彩於首扮戲裝者,歌唱舞蹈,金鼓喧闐,蓋為插秧助興。俗名秧歌本此。」這就是北方新年社火所扮的大秧歌隊的起源。它起于田間勞動,由田間的秧歌舞而成為新年的社火,它仍寓有慶祝豐年歌頌勞動的意義。 北方新年社火里所常見的大秧歌,如果是十人一組的隊伍,他們便化裝為頭陀和尚、小二哥、漁翁、樵夫、俊鑼、丑鑼、俊鼓、丑鼓、文扇、武扇十種角色;如果是十二人一組,便添一位賣膏藥的和一位漁婆。這十二種角色,頭陀和尚敲木棒,賣膏藥的張傘燈,通算是領頭的人。小二哥是提花籃的小孩,漁翁和樵夫是歌唱最吃重的兩種角色,文扇是拿扇子的文扮女子,武扇是拿扇子的武扮公子,但俊鑼、丑鑼是打小鑼的俊扮女子和丑扮女子,俊鼓、丑鼓是打腰鼓的俊扮公子和丑扮公子,這兩鑼兩鼓由演唱人在舞隊里自己敲打,也就是花鼓的原有形式,不過在這規模較大的場合里多添兩個自打鑼鼓的角色而已。 這十人或十二人組成的秧歌隊伍,也和花鼓一樣敲鑼打鼓,一樣唱秧歌詞,並且一樣做身段、扭花子。南方的唱秧歌常兼舞蹈,北方的扭秧歌常兼歌唱,用鑼鼓伴奏是南北共通的,歌、樂、舞的三結合,南北秧歌都是如此。不過北方大秧歌更著重於身段、花子,因此「扭」是它的特點。這裡舉一個山東《大鼓子秧歌》表演的實況為例:《大鼓子秧歌》流傳在山東北部地區(惠民西部,商河全縣,德平東部,臨邑北部,樂陵南部以及禹城、無隸等十餘縣),相傳是在宋朝從河南傳到禹縣的。秧歌隊是由若干小組組成,每組包括丑傘、花傘、鼓、棒、花、丑角等六種角色,分站兩排。參加表演的最少十六人,最多不限,但必須按角色的比例相應增加。如十六人的秧歌中包括四傘、四鼓、四棒、四花。三十二人的秧歌包括八傘、八鼓、八棒、八花。以此類推,丑角不算在內。 「傘」分「丑傘」(武傘)和「花傘」(文傘)兩種。「丑傘」左手握傘扛在左肩上,右手拿牛板骨,性格粗獷,動作矯健,指揮隊形的變化。「花傘」左手握傘插於腰間布兜內(內裝一酒盅),右手拿銅鈴,性格溫文,動作瀟灑,指揮樂隊和舞蹈的節奏。「鼓子」左手拿圓皮鼓,右手拿鼓棒,性格穩重,動作大而有力。「棒」兩手各握一木棒,性格活潑,動作跳躍。「花」(少女)兩手各拿一條長綢手巾,性格溫柔,動作輕盈。「丑」角又叫雜角,性格詼諧,扮相不定,如丑婆子、老頭、瞎子等,他在舞蹈進行中除節奏外不受任何約束,隨意穿插逗樂,有時在全體演員停下來時,他一人表演一段極為風趣的舞蹈或演唱一段小調。因此他是群眾最喜愛的人物。 演員使用的切末(道具),各地有些不同,如「花」有的就拿兩條手巾,有的一手拿扇,一手拿毛巾,有的拿兩束花枝,有的拿兩個花瓶,等等。「傘」有的地區是用大傘,有的則用小傘,小傘與《花鼓燈》的傘相同[4]。 鼓子秧歌的舞式,也就是它的隊形圖案(當地叫跑場子,別處叫跑花子),極其豐富多彩,變化很多。從已搜集到的近百個圖案中看來,有許多圖案是根據民間剪紙、年畫、雕刻、花邊和生活中的實物用具以及動物的外形發展創造出來的。 山東大鼓子秧歌所扭的花子,它的圖案基本規律是:繞圓圈,一筆畫。繞圓圈當地人叫「繞菠(跑)花」。一個完整的圖案是由許多個菠花組成的,同時這些「菠花」又是一筆畫下來的。如「四門斗」是由六個菠花組成,又如「雙葫蘆」是由十六個大小不同的菠花組成。鼓子秧歌的跑場子就是許多圖案花子的連續,花子與花子之間的變化極其緊湊,不等上一個花子結束,下一個花子已在進行,如「力殺四門」是由四把傘領著演員從四個方向同時向里走,等走完四門回到原位時,正好接在另一幫演員的尾部,四傘同時就可變成「緊閉四門」,變化新奇而微妙,完全由帶頭人跑場子領先。 所有鼓子秧歌的動作,一般都是按照弧形、圓形和8字來進行。動作大多由二人、四人對做,這就是扭秧歌跑花手的法則。[5] 扭秧歌的歷史,由來已久。唐趙璘《因話錄》說:舞名《扭綰》這種「扭」的名稱,唐代便已有了。就扭的身段說,他們在一種舒徐靈活的舞姿下,颺起了兩隻臂膀,如春風中的飛鳥蹁躚而來。他們有時用腳尖點地,有時用腳跟擦地,進三步,退半步,極灑落活潑之致。就扭的花子說,在中國的民間群舞里,可稱為一種特色。他們在舞步行進里走成各種花子,像梅花、方勝、盤長(腸)、葫蘆、連燈、飄帶、金牌、連環等圖案,並依方形、圓形或過街的舞列不斷變化,每種花子又各有一種鑼鼓點子和它相配。秧歌原有一面大牛皮鼓,作為興歌節舞之用,由於北方扭秧歌更向舞蹈發展行進,由演唱人自打鑼鼓,將鑼鼓和舞姿安排聯繫得更加妥帖,這時歌唱已居次要的地位,鑼鼓更加傾向為身段和舞步助勢,它的節奏已成為與花子相輔的枝葉了。由於舞的方式複雜,鑼鼓點子也增加複雜,發展得更為豐富多彩。 《秧歌舞》的另一發展,是高蹺秧歌。高蹺的起源很古,漢雜技中有高蹺,北朝石刻中也有高蹺。《列子·說符篇》有「宋蘭子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的說法。在漢、六朝的百戲裡叫《蹺伎》,郭璞《山海經注》叫此伎的伎人為「喬人」。在宋代叫「踏蹺」,自清以來才叫高蹺。在古代它可以屬於雜技武工之類,但一與《秧歌舞》相結合,便成為一種水田的舞俑,所以才用「雙枝屬脛」。北方高蹺大秧歌隊,每組十人或十二人和所扮的角色都跟上述大秧歌隊相同。由演唱人自打鑼鼓也跟上述一樣,所不同的只不過是演唱人各踹高蹺而已。武工好的高蹺能向後退走,能單腿跳走,能牽手急行,能跳越高桌,能搬朝天鐙,能反下腰身,能劈叉坐地,一躍起行。臨沂高蹺秧歌有一種「撲蝴蝶」的表演,女角用細竹竿挑一蝴蝶,由男角擬態捕捉、騰躍、俯撲等各種姿勢,活潑優美,達到高蹺舞的最精彩的表演。「撲蝴蝶」已見於《武林舊事》的記載,盛行於福建的《採茶撲蝶》,應該是從南宋流傳下的民間舞蹈之一。但與高蹺相結合,大約較遲。高蹺秧歌在城市賽會時常有表演。因為市民子弟,從宋以來的小說筆記看,就愛好練習武藝,平時常弄花拳哨棒,到冬天結隊排練高蹺武工,比較容易,到新年時演出高蹺秧歌,一顯身手。雖不敵農村的秧歌演唱兼能,這種高蹺武工,添入了扭的身段也自是一種特技。 北方高蹺大秧歌和北方大秧歌只演唱人各蹬高蹺一點不同,可看出高蹺是最後才摻進北方大秧歌去的一種成分。但《秧歌舞》為了要扭給插秧、耘田的農人看,高蹺秧歌卻是最適合的形式。例如陝南秧歌,演唱人在水田裡扭才蹬上兩支高蹺。因此《秧歌舞》必須揚起兩隻臂膀以及秧歌舞步採取進三步、退半步的扭法,也都由蹬高蹺的舞人用這種舞姿來保持身體的平衡。可知高蹺和《秧歌舞》是有緊密關係的。日本也有一種高蹺舞俑名叫《鷺腳》,在一種叫《田樂》的祈年祭里演出,是一種高蹺持杖,身穿白衣的舞俑行進。有人說這是一種象涉禽的舞,由此也可證明高蹺和「田」有深的關係,不但中國的高蹺如此。[6] * * * [1].見黃芝岡《從秧歌到地方戲》,第73頁。 [2].《舒溪水田雜識》說:「越明年為順治辛丑,方仲夏,擊鼓置酒,插苗甫畢,大雨三日不休,溪水暴至。」見《沅陵縣誌·藝文》。 [3].《越南筆記》說:「粵俗歲之正月,飾兒童為彩女,為隊十二人,人持花籃,籃中燃一寶燈,罩以絳紗,以為大圈緣之,踏歌,歌十二月採茶。」 [4].從所用的舞具上,可以看出古舞的點點滴滴。牛板骨即笏板,銅鈴即鐸舞所用的鐸。「傘」等於宋大曲隊舞中「竹竿子」的地位。「花」所拿的手巾和扇子,即巾舞與拂舞的遺留。「花」也就是花鼓燈的「拉花」。丑是「打岔」。傘用花鼓燈的傘,扭秧歌與花鼓燈原是相通的。 [5].根據劉志軍《山東的大鼓子秧歌》,《舞蹈》1960年第2期。 [6].參看黃芝岡《從秧歌到地方戲》第72—88頁,中華書局195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