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史 · 第二章 文學史

錢基博 《中國文學史》
文學之義既明,請論史之為物。 《說文·史部》:「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正也。」然則史之雲者,又《說文》:「又,手也。」持中以記事也。中者,不偏之謂。夫史以傳信。所貴於史者,貴能為忠實之記載,而非貴其有豐厚之情緒也;夫然後不偏不黨而能持以中正。推而論之:文學史非文學。何也?蓋文學者,文學也。文學史者,科學也。文學之職志,在抒情達意;而文學史之職志,則在紀實傳信。文學史之異於文學者,文學史乃紀述之事,論證之事,而非描寫創作之事;以文學為記載之對象,如動物學家之記載動物,植物學家之記載植物,理化學家之紀載理化自然現象,訴諸智力而為客觀之學,科學之範疇也。不如文學抒寫情志之動於主觀也。更推是論之:太史公《史記》不純為史。何也?蓋發憤之所為作,工於抒慨而疏於記事。其文則史,其情則騷也。胡適《五十年來之中國文學》不純為文學史。何也?蓋褒彈古今,好為議論,大致主於揚白話而貶文言,成見太深而記載欠翔實也。夫記實者,史之所為貴;而成見者,史之所大忌也。於戲,是則偏之為害,而史之所以不傳信也!史之雲者,又持中以記事也。《周書·周祝》、《荀子·性惡》註:「事,業也。」又《荀子·非十二子》註:「事業,謂作業也。」然則記事雲者,記作業也。史之雲者,持中正之道,記人之作業也。文學史雲者,記吾人之文學作業者也。然則所謂中國文學史者,記中國人之文學作業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