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 · 第二章中國文化與宗教之起源

(一)中國古代之勞動精神與社會政治之關係 (二)社會政治與文學藝術之相依 (三)中國古代宗教精神之特質 甲、人神之距離少 乙、祖考配享於神及神意與人意之不相違 丙、天帝之富仁愛體恤之德 (一)中國古代之勞動精神與社會政治之關係 吾人今更克就中國古代文化情形,與前所述西方希臘文化作一比較,尤可見中西文化之殊途,在其開始點已決定。吾人前謂希臘文化始於商業殖民,而中國文化則始於農業安土。希臘文化之精英,在其神話之富於想像、悲劇中之人生嚴肅感、雕刻建築之古典美,與數學、幾何及自然哲學之思想。此皆由希臘人與其他民族接觸後所次第創造,亦皆非中國古代人之所長。然中國古代之文化,皆中國民族自行創造而出,而非由異族文化接觸而生。其所長則在社會政治經濟之實用文化方面,而及於倫理、道德、人生哲學,此正希臘文化之所短也。希臘諸城邦獨立,恆互爭雄長,唯在對波斯戰爭時,雅典曾為一時之盟主。然雅典又繼與斯巴達相戰,希臘民族始終未能統一,以形成一希臘帝國。希臘人,於其小國寡民之政治,蓋視若固然。故柏拉圖之理想國固為一小國。亞里士多德言國家亦謂全國人口宜不超十萬者(近代摩爾烏托邦之理想國,人口亦只三、四十萬。盧梭言民主國家人口,宜一萬人)。後羅馬之建大帝國,初唯賴武力法律,以統治四邦。近代西方之國家亦非恃軍隊與警察,不能統治。然中國之大帝國,則秦漢統一以後,則主要全恃文化力量以致太平。漢代社會政治文化精神之形成,實遠原自中國之上古。史記與尚書謂唐堯之德曰"欽明文思武安,光被四表,格於上下。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宛若唐、虞時已有純由德治之一帝國,固未必然。今人謂唐、虞只為一部族,蓋亦近是。然吾人說求"橫被四表(戴東原釋光即橫),格於上下",為中國古代由唐、虞、夏、商、周、秦、漢,次第實現之社會政治精神,則亦未嘗不可。蓋至少自大禹起,已傾向一王朝之建立。大禹之建立夏朝,主要當系賴其聯絡古代之小邦,共謀治當時之洪水,蓋由其領導治水之功,而其為天下共主之勢成。夫世界各國古代皆有洪水,在希臘、猶太、北歐之洪水神話中,皆謂洪水為上天之所以罰人。當洪水下降,人皆無以抗之。猶太神話中唯諾亞八口,得免洪水之災。希臘神話中,謂洪水降而人類絕。只有曾盜火以助人類之神普羅米修斯之子 deucalion 與其妻,行於荒涼之道路,忽聞天音,而相率拾母親之骨頭(即地上石子)拋下。彼所拋者成男,其妻拋者成女,世界乃第二次有人類雲。此神話,尤淒涼慘絕。然在中國,則雖謂洪水降自昊天,然大禹領導治水,則見人力之勝天。於是禹成神禹。禹乃中國古代,可確徵有大功業之人,而被崇敬為神者。由禹之領導治水,相傳禹會諸侯於途山,執玉帛者萬國,史記謂禹定萬國,則協和萬邦之事,禹蓋嘗躬為之。中國自夏以後,天下有世系相傳之共主,即表示中國之民族社會,已向一中心而凝結。故以後華夏諸夏之名,成中原文化民族之通稱,則謂秦漢之大一統,即遠紹自夏朝,亦未為不可也。 禹之功在平水土,故後世稱禹之德者,恆在其勤勞刻苦。如孔子之稱禹曰卑宮室、菲飲食、惡衣服。孟子之稱禹三過其門而不入。莊子謂墨子沐甚雨、櫛疾風,堅苦卓絕,行禹之道。由禹功德特見稱美於後世,吾人即知中國民族之文化,亦可謂始重於勞動,首重人對自然之治理。吾人亦可說:中國文化之原始精神,先只是求實際上之人群組織,得存在於直接所接之自然,而被安頓於世界。既不躲閃,不逃遁,亦無希高慕外之幻想者。後來中國學術文化之花朵與光輝,皆由一最原始之樸厚老實之精神中,次第長出。正如農業中之植物,為由地下而上升於天。中國民族最初之思想與智慧,乃自其切實堅苦之現實生活經驗中,孕育而出。故中國最早之聖哲,非不負實際社會政治責任之宗教家、先知,及殖民地之哲學家,而為古代之帝王、賢臣,如禹、湯、文、武、周公、皋陶、箕子,與春秋時政府之史官賢士大夫等也。 人或謂吾以禹之功,在其治水土而重勞動,此即證成唯物史觀之說,實則大謬不然。蓋依唯物史觀說,所重者乃以生產力、勞動力,與生產工具之變化,決定社會政治文化之變化。禹或夏民族,固相傳有種種新工具之發現,然禹之大功,則在社會政治上之聯合諸邦國,以凝合諸夏之民族。禹正賴此以使治水之事得成。此所證者,乃政治社會之組織,為決定人對自然勞動、向自然用生產工具、使人治理自然之事有真實效果之條件。此正與唯物史觀之說相反。禹而後之帝王賢臣之用心,皆首向人群如何和協,政治如何安定之上用心而非首向生產工具之發明上、自然之研究上、財富之積累上用心,其故亦蓋在此。 中國古代文化之形成,吾以為有二大事件,各代表一文化精神之上升歷程。其一即由禹之故事所啟示:人在對自然之治理中,成就民族之凝合,建立世系相傳之王朝,以為政治社會之中心。由夏曆商,蓋社會政治制度,逐漸形成,故表記謂商人先罰後賞,尊而不親。唯夏商政治上,雖已有一貫相傳之王朝為中心,而此中心之力量與精神,蓋尚未能施及於四方,而加以涵蓋。此時社會上之宗教思想之重要,蓋亦過於人文思想。周之王朝成立,大行封建,即為中國古代歷史中第二件大事。周初封建子弟與功臣,誠亦可謂是便於統治或監殷。其封建唐、虞、夏、殷之後,則是對於歷史上所已成立之邦國,原有之勢力,予以重新之承認、安撫。然無論封建是求便於統治,或對原有勢力予以承認、安撫,皆表示此中心王朝之力量或精神之下覆於四方。故周之封建制,對中國社會民族凝合協調之功甚大。周行封建又沿襲殷人敬祖之風,改其兄終弟及之習,進而嚴宗法,由宗法以固封建,而嚴人倫之別。周之分封宗室,出自親親之誼,宗法益所以固親親之誼。人之親親之誼,原出自自然之人性;而封建宗法則為政治社會之制度。由宗法而定君位,嚴人倫,遂使原出自自然之人性之親親之誼者,含超自然之政治、社會、道德之文化意義。而後世言周公之德教,則特尊其建立人倫道德之功。由周而人文益備。故古謂夏尚忠,殷尚質,周尚文。忠者重勤勞,乃偏重於經濟。質者率民以事神,而法制益備,治權較穩固之謂。周尚文,而後政治社會之制度,倫理之道誠立也。此中國古代文化精神之上升歷程中,第二階段之大事也。 (二)社會政治與文學藝術之比較 周代王朝之建立,其理想為一中心王朝與四方所封建之諸侯之上下覆載,相互協調,此又可謂肇始於夏之協和萬邦之精神之更高實現。周代之書中,更多有"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詩經)、"萬國咸寧"(易)、"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易)之語,即此類語之氣象,已非希臘人、羅馬人與西方近代人所有。此種政治意識之本身,有一藝術性之和諧精神灌注。周代之政治、道德上之禮教,亦與樂教俱。中國音樂、舞蹈、雕刻,固當早有。然唯至周代以後尚文,乃有禮樂之盛。此中之故,可謂由於政治局度,至周代而後闊大。嚴宗法而重倫理道德之生活,人之精神乃可上通百世,下通子孫,橫通兄弟親戚之倫,生命精神發皇而充沛,禮樂方有所依也。禮樂者純文也,政治、社會、倫理之文,乃禮樂之質也。故中國最初之藝術,皆可謂古代中國之政治、倫理精神之光輝。中國古代文學藝術,亦即所以充實中國古代之政治倫理之精神,而與之融協者。希臘之荷馬史詩,乃流浪者、旅行者之集體創作。希臘之劇曲,原自頌神之舞蹈,戲劇初於狄奧尼沙士( dionysius )神廟前舉行。故劇場之第一排座位,留為教士座。社會有獨立之行吟詩人、歌唱團。劇作家、伶人,恆受富人之資助以為生,故其藝術文學精神,為獨立於現實政治社會之外者。在古代中國,則無劇場,無希臘之專門之劇作家與行吟詩人。中國古代之禮,初固亦為事神之禮,樂亦當為頌神祭神之樂。然自政治、宗法、人倫之條理見,則禮漸以人間之禮為主;頌中遂有"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之頌人之作。中國古代之朝覲聘問中,即有升歌賦詩之樂。禮經中所載之冠、婚、喪、祭、朝聘、鄉飲酒、士相見等禮中,觀其儀節之詳,服飾之繁,禮器之多,想像行禮之際,主賓升降之秩然有序,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即甚富於藝術、戲劇之意味。則中國古代之無獨立之戲劇,正由其合禮樂於社會、政治、倫理之生活,整個皆表現審美藝術之精神。中國最早之雕刻繪畫,即商周鼎彝上之花紋鳥獸,由此而開啟以後之書法。鼎彝則不外禮器與日用品也。至於中國古代之詩,如詩經之風,蓋皆不外歌詠其日常勞動生活與社會人情。其頌則美古人之盛德,雅則記王政之廢興。楚辭之美人芳草之思,亦初所以寄忠君愛國之情。是皆足證中國之文學、藝術精神,直接為其在自然之勞動生活、社會生活、政治倫理生活之充內形外、流露昇華而出。固非逃於現實之外,寄情幻想,企慕神境,以煥發才思,如西方文學、藝術之精神之表現於若獨立之文學、藝術之領域者也。 (三)中國古代宗教精神之特質 人之能肯定神之存在,乃表現人不私其精神為其個人或人類所有,並能超越感覺以觀世界之精神之流露。故古代人之人性之初現,即直接現為一對客觀世界或自然世界之"神之存在之肯定"。然人之肯定一客觀之神之存在,初恆夾雜感覺事物之物質性。於是人初所肯定之神,恆為圖騰或庶物之神;必精神進展,乃有純粹之精神性的主宰萬物之天神;進而知天神之具人之人格、人之道德性。此蓋東西各民族之宗教思想發展之常軌,中國亦未嘗例外者。然當人肯定一客觀之神,而視之如人格,人即不免對之致其希望與祈求。並以吾人之想像情感,對神環繞,而不知不覺間,亦客觀化吾人之一切內心之生活於神之世界中。凡人所不能客觀化於現實之世界中者,人皆恆自然客觀化之於神。故信神雖一切民族之所同,而宗教思想與神話則千差萬別。由民族之宗教思想,最可知其文化精神之內容。故吾人慾知中國古代文化之面目,並完成吾人上之所論,不可不一論中國宗教思想之特質而異於希臘及其他民族者。 吾人如由中國古代之神話傳說與記載,以觀中國之宗教思想,其特質有三: 甲、人神之距離少 此與希臘其他民族之神話中所言之神人關係皆不同。希臘之神話中,多言神人之衝突,神之播弄人。如特洛伊之戰,即由宙斯一時之意志而引起。希臘索福克勒斯之悲劇俄狄蒲斯中謂德爾斐神廟之巫人,嘗預言人之殺父娶母,人亦竟不能逃。猶太教中之上帝耶和華,原意為一戰伐者,亦極其威嚴,其意志恆不可測度,故嘗試探亞伯拉罕之是否願殺其唯一之子,奉獻於神,以作犧牲,以驗其對彼之信念是否專誠。此外在印度宗教神話中,對於因陀羅(雷神)、斐多羅(旱災之神)、伐龍那(天神)之權力之想像,亦極為豐富。人由神造之歷程,在希臘及猶太教神話中,亦皆有極詳細之描寫。凡此等等,皆足證在他方宗教中,神高高在上之超越性與人神距離之大。於是若神為善,為偉大,則更益襯出吾人之渺小與罪惡深重。故希臘 orphic 宗教中,謂人之生命中有惡魔 titan (原為自然神族)之成分。基督教有原始罪惡之論。印度教、佛教、數論有無明結使與自性之說,皆表現人之罪業感。波斯教謂善惡二神常爭鬥於人心,使人不能常近善神,而恆與之有一距離,善神勝利在世界末日雲。然在中國,則古代雖亦有"上帝震怒"、"天命殛之"、"天將興之,誰能廢之"之言,然關於神如何威嚇懲罰人之具體想像,則極缺乏。殺人祀神,以人為犧牲之事,民俗中固有之,然未有如舊約中之以此事表示當然之犧牲精神者。中國古代神話中,有關於大禹治水之神話,有后羿射日之神話,有夸父追日之神話,有嫦娥奔月之神話,有共工氏怒觸不周山而天柱折之神話,有女媧氏鍊石補天之神話,有倉頡造字,天雨粟,鬼夜哭之神話,有神農嘗百草之神話,此皆為人力勝自然,補天之所不足之神話。而黃帝、伏羲等之被視為神,皆直接由於其對人類之文化,有一實際之貢獻,而非以其為一民族之英雄或善戰者。希臘之人而神者,有 achilles ,然 achilles 則以武功顯。猶太教之耶和華,初當亦是一善戰之民族英雄,而升為天神者。羅馬之神中,特重要之 mars (即火星神),亦為戰神,其初為自然神或人神,則不能確定。夫神而善戰,則威力大而人神之距離益大。神而只為發明文物者,文物皆所以為人所利用,則人神之距離小。中國之神,多由其發明文物而成神,故神與人之距離亦小也。 至於神造人之神話,則中國只有女媧摶土為人之神話。摶土為人,乃依自然物以造人,而非如猶太教、基督教之上帝,自無中造世界,並純依其自身之形象以造人。希臘神話中,愛洛斯( eros )范土為人,近乎中國女媧氏之神話。然愛洛斯只為一抽象之自然愛力,乃自然神。女媧則為人而成神者。愛洛斯之造人,乃非人者之神造人。女媧氏之造人,則人而神者之自造人。非人之神造人,神與人之距離固大於人而神者之造人也。中國後世之神話又有盤古之神話(此或謂原於苗族),謂古者天地混噸如雞子,盤古生其中,後天地分而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日長一丈,一萬八千日後,天極高,地極厚,盤古極長雲。又謂盤古死而目為日月,血脈為江河,四肢與頭為五嶽(見述異記,並可參考太平御覽所篡集)。如盤古而為人,則此神話所表示,乃人與天地並生,與天地同大。如盤古而為神,則此神不造天地,而在天地中,立於地上,則其超越性不顯,非如希臘神之獨居於奧林匹斯山,耶和華之高居天上矣。如盤古而為人,則盤古死而後有山河日月之說,正表示吾人今所見自然,皆人之所化身。如盤古而為神,則盤古死後有日月山河,即證自然立而神死,自然即神之顯示。故盤古之神話,或所以顯人之尊嚴,或所以明神之內在。而二者皆依於神人距離不大之意識而生者也。唯人與神之距離不大,故神善而人未必惡,神偉大而人未必渺小。故中國無人性中之惡魔之觀念,無原始罪惡之說。中國孔、孟以前雖有"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書經仲虺之誥)之說,及節性(書經召誥)之說,未嘗確立人性之善;然謂"欲"、"性"為惡之思想亦未有,故人性不必與天命相反。及孔、孟出而性善之論立,人性之善與天命之善通矣。 乙、祖考配享於神及神意與人意之不相違 由中國古代之神與人之距離不大,故在中國古代宗教思想又有一特殊之點,即以祖考配享上帝或天。殷之龜甲文中之占卜與祈求,多問祖宗。以祖考配享天與上帝,至遲始於周。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詩)、"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孝經)、"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易)之言,皆足為證(惠棟明堂大道錄四大祭皆配天說可參考)。希臘神話雖有神人戀愛之事,然亦缺人與天帝( jupiter )配享而在其左右之思想。西方基督教以人信上帝,可蒙賜恩而入天國,然入天國非人配享上帝之謂。大衛詩預言耶穌曰:"上帝對吾主說,你坐在我左右,等我把你仇人屈作你的腳凳",後基督教義中,有上帝、聖子、聖神,三位一體之論,則禮上帝與禮耶穌為一事。然此仍與中國之以祖考配天者,出自人之崇敬先德之意者不同。以祖考配享天者,人之自登人於天之事,中國天人合德之思想之遠源也。以人神之距離少,故在中國古代宗教思想中,於神意及人意亦恆視為不相違反者。中國古人固信占卜所示之吉凶,然蓋未有以神意或天命為不可以人力轉移改變者。在希臘雅典神廟中,所示之神諭( oracle )皆不可改變,耶和華之命亦然。然在中國古代,則常有"天命靡常"、"命不於常"、"唯天之命,於穆不已"之言。天命靡常者,言人之修德與否,皆可以改致天命。則占卜所示之吉凶,皆可以人力轉移。於是人自當注重自求多福,因而洪範中論筮,亦不重一往信從卜筮所示。人之稽疑,須一方詢神意,一方詢人意。龜從筮從以外,尚須看自己卿士與庶人是否相從。易經之卦爻辭所示,純為變通之理。人果能善變,則凶卦皆吉,否、坎、屯、訟之卦,皆無不吉。凶爻更皆由變化而吉(心理學家容格序衛禮賢所譯易經,亦謂易之卜筮之非定命論,為異於西方之思想者)。在西方古代人,因視神意為固定,不可以人力勝,故人必須先知神意,遂重視專門事神,或測知神意之人。故希臘特重預言家,猶太教、回教特重先知,僧侶巫覡,亦皆以此易成一特殊人物或特殊階級。然在中國,則神意乃人力所可轉,人修德以自求多福,神未有不助人者。神意可由人轉移,則專司祭神,測知神意之巫覡之重要性,亦自然減少,不易成一特殊階級,宗教亦不易有超越而獨立之文化地位矣。 丙、天帝之富仁愛體恤之德 由神而人之距離不大,人可在帝左右,神意恆順人之修德而轉移,故中國古代之天帝,復較希臘之宙斯、猶太之耶和華,皆富仁愛體恤之德。夫神之必具德性,固一切宗教所同然。然神之以威力顯著,其德性恆偏表現於主持正義方面,其仁愛恆不足。希臘之宙斯與猶太之耶和華之德性,皆偏於正義。必至基督教起,而上帝之德性乃以仁愛為主。神之威力盛,義足而仁不足時,則恆因神所欲主持之正義,在彼而非在此,其用力亦在彼不在此,因而可不體恤在此之人情,以至人縱修德,亦不能感動天神,於是有有德者反得惡報之事,此猶太舊約中之所以多哀怨之言也。然在中國,則由天帝不以威力顯,"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秦誓此語,左傳中屢徵引之以明"天之愛民甚矣,豈使一人肆於民上"之理),以與人親近,故天帝早富於對人之仁愛體恤之情。人之修德,無不可感動天。故詩、書中特多"天矜於四方民"、"唯天惠民"、"皇天哀矜庶戮之不辜"、"皇矣上帝……監臨四方,求民之莫"(莫,定也)、"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唯德動天,無遠弗屆"、"帝謂文王,予懷明德"、"帝謂文王,無然歆羨,無然援畔"之語。由天帝之與人接近,而又富仁愛體恤之情,故中國古人雖信天帝之尊嚴,仍可兼信其遍在自然,遍覆人間世界。夫天之圓而下覆,其功直貫地中,以引出植物,乃人在自然中直接之所見。然在信天帝之超越性者,則恆思天帝之居,在天之上層,由是而易有層迭之天之觀念,如希臘人之天體觀是也。因而建教堂以對天神祈禱,亦宜使之高聳雲霄,如中世之教堂是也。然在中國則因以天帝為與人親近,故能直接自所見"天覆世界"處,直接自"天之功之貫入地中,以引出植物以養人"等處,見上帝生萬物而遍愛下民之德。亦不復重視所見之天以外之上層之天,而重視天帝之周行於當前世界之上下四方。於是,有"天高聽卑"、"帝無常處"之言,祭天之禮自下燔柴,以上達於天,祭天之建築,則不用高聳雲霄之教堂,而用圈丘,故清之天壇,猶一直橫臥地上也。 自文化之心理起原觀之,吾人可謂人所信之神之性質,皆人之精神之客觀化於神者。然自文化歷史觀之,則古代人之精神之形成,皆受其所信之神之性質所規定。而人之德行之形成,皆由其仿效神德而形成。由中國古人之信天帝之德為自上覆蓋,周行四方,而遍愛下民者,於是人之學天,亦即當學其如此之德。帝王最須敬天,周禮並以唯天子能祭天。帝王尤須法天以行政,當法天之廣大、寬容,故中國古代極早即有寬大之教與愛民之教(偽古文尚書有克寬克仁,彰信兆民,予仁若考之言,而甲骨文中未見有仁字雲)。又當法天之使在下者上升。故極早有求賢自佐,登庸在野者之教。萬物並行不悖於天地間,則建萬國、協萬邦,正天子之任也。夫天之生物,本末始終相貫,末不離本,終不離始,故人昂不忘其所本之祖宗與父母,及歷史之古訓。如是之天帝觀,與法天、敬天之宗教精神,皆可謂由中國古代人民之社會、政治、倫理、文化之實際生活中之親和仁厚之情中生出,亦可謂原為中國之社會、政治、倫理、文化生活之本根,而又非在外護持中國之社會、政治、倫理、文化生活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