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命運 · 二十二 最大之偏失
社會人生照這樣下去,流弊之最大者,是在個人將永不被發見,而自由竟變為無主之物。
個人為自由之主體:自由即個人之無形底領域,故亦曰「人權」。唯其無形,所以不遇到問題,不易發見。西洋以中世集團生活對個人干涉太強,到近世發生反抗爭執,群己權界乃以確立。這是一條正常簡便底發見之路。中國既以缺乏集團而干涉不強,以趨尚情誼而緩和壓迫,以好為折衷而不致逼出問題,更重要者復有兩點。一則在情感中產不出界域來,於一切為了對方之中掩藏了蔑視人權,又一則始終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主體隱沒不得建立,所以「人權」「自由」皆三五十年來輸入之新名詞,從前中國人無此觀念。
當輸入之初,一般反響則如我在廿年前所說:(上略)他對於西方人之要求自由,總懷兩種態度:一種是淡漠底很,不懂要這個作什麼?一種是吃驚底很,以為這豈不亂天下!(《東西文化及其哲學》第三十六頁)。嚴幾道先生更早亦說過,中國人聞西哲平等自由之說「常口呿舌矯駭然不悟其義之所終」。他並不像正感受不自由之苦者,那樣歡喜踴躍於得解放,而卻是詫訝不解和不感興味。即此可見既不同於西洋中世,又不同於西洋近代。像西洋近代那一段「人的個性申展史」明嘉靖中裁減諸藩爵祿米,「將軍」(爵位)以下貧至不能自存;天啟以後,行限祿法而貧者益多。宗室皆饑寒困辱,貴而不富,尊而無補。此言「少數皇親貴戚」者,正以多數皇親貴戚尚不與皇帝共利害也。,誠為中國人所未經歷;假如沒有外界潮流輸入的話,他並將永遠領會不到。
自近代人生觀念輸入以來,中國社會得以自鏡其失之處似頗多;然要而言之,其故皆坐個人人格隱沒不明而已。這是始意所不料,而終無可免底偏弊。